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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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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

第1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关键词】民营经济 现状 制度 对策

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由于中国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能力的要求有所不同,企业成功的原因也有很大区别。

1、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初期

这个时期一般被称为“寻租”阶段。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10年,短缺经济使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卖方市场的状态。

2、20世纪90年代初期

这个时期称为“一招鲜”阶段,中国从短缺经济走向了过剩经济。在一些最先开放的行业,例如家电行业,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过渡。消费者开始享有选择权,也就是对产品有了差异化的要求。

3、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

这个时期企业进入“全面竞争”阶段,市场真正从“过剩经济”快速走向“饱和经济”。“饱和经济”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产能过剩。中国绝大部分的行业都有产能过剩的问题,产能严重过剩的结果就是价格战。在这个阶段,企业想保持领先地位,需要高层次的创新能力、系统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架构的搭建能力。只有在这个阶段,企业家才会真正关心如何建立“基业长青”的企业,也只有在这个阶段之后,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好企业”。

从我国企业发展的总趋势来说,系统的管理能力对企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会越来越大,这与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这要求我国民营企业在新的环境下必须做好相应的转变。

二、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1、向自然垄断行业拓展,涌现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企业

过去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行业分布上主要以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为主,而现在已经开始向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展。在冶金、汽车、电力等行业,已经出现投资规模为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私营企业。在道路桥梁建设、城市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不少私营企业成为了大型项目的中标者。

据全国工商联2002年对会员民营企业统计,我国前500家大企业大集团的平均资产规模为12.9亿元,销售收入14.1亿元。《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第三卷(2005-2006)》预测,未来五年,民营企业的规模将继续明显扩大,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规模可能增长50%以上,户均资金规模可达250万元左右;规模私营企业的户均资产和销售收入规模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

从行业分布看,2006年度“民营企业500家”主要集中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具有比较优势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63家企业入围,占12.6%,数量位居第一;其次是建筑业有58家。而在2004、2005年度曾连续两年位居行业第一的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则只有50家,位居第三;其后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有45家;另外批发零售业42家、综合36家。

2、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发展

在组织形式上,非公有制经济从以个人、家族企业为主,逐渐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发展。过去非公有制企业大都是个人、家族制企业,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是个人独资。近年来,股份多元化的私营公司发展迅速,民营企业已开始自觉实现股权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改变,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治理水平逐渐提高,并积极利用资本运作实现跳跃式发展。2002年,在全国私营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已达到174万家,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已分别占到私营企业总数的46%、50%、68%和64%。2005年全国已有200多家私人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0%左右。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全国工商联调查表明,超过1/3的民营企业设立了股东大会,超过1/2的民营企业设立了董事会,超过1/4的民营企业设立了监事会。

3、整体发展较快,但地区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直比较快,现在仍保持着良好势头。2003-2005年,上规模的民营企业的地区分布集中度较高,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而中、部地区的比重较低。3年来东部地区上规模民营企业的数量分别是1770家、1674家和2172家;中部地区则分别为337家、302家和358家;西部地区分别为161家、143家和158家。

4、逐步向国际市场进军

过去,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基本以国内市场为主。随着国家近年来逐渐放开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一大批私营企业的业务纷纷转向国际贸易。私营经济进出口业务发展非常迅猛,速度不仅高于全国,还高于外商投资企业。2003年,私营企业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152%和157%;2004年1月-10月,分别增长101.8%和76.6%。浙江民营经济出口已占全省出口的约40%,超过国有及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浙江省出口第一军团。

5、民营科技企业引领民营经济新方向

目前国内已有5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与50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区域龙头企业大都是民营科技企业,在全省850多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了95%以上。在广东省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民营科技企业占总企业数的80%以上,全省民营科技企业数量从去年底的4740家增加到目前的5015家,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从190家增至262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半以上。

三、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制度问题及对策

1、转换政府职能

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执行政府职能时经常会出现“越位”、“缺位”或“错位”现象。新形势下,要避免出现这种混乱现象,实现政企关系合理化,政府职能必须实现两个转变:即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进而逐步改变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权力过大和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的局面。政府应该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完善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做好执法和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环境,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构建完善高效的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创业、经营和发展提供全程的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在开拓市场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按照“精简高效、行为规范”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手续、审批环节和规范审批程序,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优质、低成本的服务。

2、打破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保证公平竞争

市场竞争规则是保证市场主体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竞争的行为准则。就民营经济发展而言,改善竞争的体制环境首先必须清除市场准入方面的障碍。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医疗、民航、通信、住房、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产品或服务质低价高的问题相当突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供给的相对不足(不排除垄断提价因素)。而这些恰恰都是行政性垄断极强的部门,整个社会都在为行政性垄断无奈地支付过高的“成本”。内需不足、过度竞争、供给短缺、结构升级等一系列经济问题都与此有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技术进步、社会筹融资体系发达以及成本收益的变化,许多传统上只有政府才介入的领域都在转由民间资本介入。而且,引入民营经济对于提高经营效率、缓解财政压力具有积极作用。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扫除了制度障碍。但是,我国大部分传统基础领域依然维持着较强的行政性垄断,对民营企业的进入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

发展民营经济,重在给予民营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按照市场原则向民间资本开放包括现代服务业在内的所有可能领域,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序竞争,促进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充分调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要致力于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要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和守法经营,逐步规范市场运行以及各项经济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精神,继续推动在基础领域引入民营经济的实践,并逐步扩大到金融、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

3、完善民营经济产权保护制度体系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一直以个人、家族企业为主,而这种家族式的企业管理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民营企业的成长。近年来,股份多元化的私营公司开始迅速发展。在我国民营企业开始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的时候,产权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完备而规范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成功的精髓。(1)政府在贯彻执行宪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要突出强调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维护各市场主体的平等、合法权利。在立法原则上应由过于偏重管制转向注重权利与责任、义务对称、重视权利的授予和保护,重视产权保护对于构造现代市场经济信用关系的基础作用。只有保证各类性质的不同产权在市场交易中的平等权利,良好的信用关系才能得以确立,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才能真正形成。(2)细化有关产权保护的法律。有效的产权保护,必须有一系列相关法律对财产权利、责任以及遭受侵害后的诉讼、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虽有规定但过于简单,很难实现对产权的有效保护。因此,政府应针对现实经济关系变化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使产权保护切实得到贯彻和实施。

4、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资金匮乏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从外部环境看,虽然中央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同意银行向民营企业增加贷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银行还是更多地向大企业投放贷款,而没有向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放开代款业务。从内部情况来看,民营企业一般都是从自身的积累起步发展的,资本的原始积累往往靠自身积累或者是从亲朋中借款,所以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本钱小、底子薄的问题,缺少银行贷款所必需的担保品,导致从银行渠道贷款融资的空间就非常小。

在直接融资方面,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和社会集资曾是民营企业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经过近年来的金融整顿,民营企业原有的融资渠道关闭了,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配套的融资体系又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也很困难,尽管目前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企业上市不再由政府推荐,预示着将有更多的民营背景的公司能够上市融资,但对于大多数规模很小的企业来说,其企业现状根本不具备上主板的条件,而创业板的退出还在讨论中。因此民营企业从股市直接融资仍然很困难,债券市场的情况则更明显。

由此可见,政府应进一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融资便利,大力推进民间融资。除了在政策上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之外,最根本的还是发展民间融资,本着“民资民用,民用民资”的原则,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向非公有经济投资。同时,国有银行应改变对民营企业的“惜贷”心理。

要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1)应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民营企业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民营企业信用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依法纳税为重点,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和管理体系以及企业信用信息依法披露制度。(2)应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分散和化解担保风险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的建立,也可以由政府成立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或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3)允许私人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快发展与民营企业相适应的各类非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商业机构。

(基金项目: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51070038。)

【参考文献】

[1]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第三卷(2005-2006)。

[2] 2006年度中国民营企业调研报告。

[3] 陈永杰:非公经济面临十大突出问题.北京中心企业网。

[4] 2005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报告。

[5] 民营经济高歌猛进民营企业出口促进网[DB/OL],2004。

[6] 吴晓磊: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11)。

第2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在所有被调查者中,来自华南地区的HR比例较高,占34.6%,其次是华东地区,占27.7%,来自东北地区的HR相对较少,只占4.2%,地区差异较为明显。

HR群体的年龄分布趋向年轻化,22-28岁年龄的HR占到67.5%,29-35岁的占25.9%;35-40岁的占4.7%;40岁以上只占1.9%。与之相对应的是,从事HR工作1年以内经验的占20.3%,1-3年的占46%,4-6年的占23.2%,7-9年的占6.6%,10年以上占4%。

在学历方面,在所有从事HR的工作者中,大专、本科的学历居多,大专学历的有36.2%,本科学历的有55.9%;从事HR工作的高学历人士较少,其中硕士占5.2%,博士仅仅占0.1%;

在职位方面,所有的调查者中,从事助理工作的比例为16.2%,从事专员工作的比例为29%,担任主管的比例占30%,经理的比例占22.3%,总监的比例为2.5%。调查中了解了HR所在企业的性质构成,结果表明,来自私企HR的比例为28%,民企为31%,国企为10%,中外合资企业为12%,外商独资企业为19%。

在从事HR工作的人员中,男性总体所占的比例较少,占38%,然而在高端职位中,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男性占30.8%,而从事高端HR职位的女性只占女性总人数的4.4%,大部分女性从事低端HR职位,占女性总数的55%,中端职位则占40.6%。尽管在HR的高端职位上,例如,HR总监,男性比例占大多数,但是56%的被调查者认为性别并不是影响HR工作晋升的主要原因,只有占6.5%的人认为性别和工作晋升有很大关系。

虽然目前从事HR工作的女性占很大比例,但是随着HR的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把HR看成是决策层的战略伙伴,此时性别的差异在HR工作中非常明显。HR是一份适合女性的工作,与员工打交道时,女性的细腻、温柔、敏感都让她们比男性更富有亲和力。而本次调查表明,53.2%的人则认为男性比女性更适合做HR工作,他们处理问题更加果断,有全局观,说明现代HR工作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人事与薪酬管理,它要求HR从业人员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视野,站在企业的决策层的高度看待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只要具备了相应的前瞻性和开创性,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都一样,不会有太多的区别。无论是作为男性还是女性,在职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能够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取决于其职业个性的高度,从这一层面上来说,性别的因素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了。

HR的工作随着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当企业在建立期的时候,HR部门是企业管理的辅助部门,进行人员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体现了很强的技术背景;当企业进入稳定发展期时,HR部门就成为了企业决策层的合作伙伴,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规划等核心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在本次调查中,63.2%的被调查者认为HR工作需要技术含量的工作,27.6%的人则认为HR工作是没有技术含量的,这说明对于很多小型企业,或者正处在建立期的企业,HR工作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本职工作的认识。

本次调查表明,绝大部分HR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远见,有激情的工作者,他们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且他们在工作中很多时候会做到人情与制度兼顾。当然,在问及HR工作的收入和付出是否平衡时,74.4%的HR认为收入和付出是不平衡的,收获远不及付出,只有25.1%的人认为收入和付出是成正比的,而这些人大部分来自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在这一点上,与企业是否重视HR工作有极大的关系,21.3%的人认为企业不太重视HR,他们在企业充当着%26ldquo;出气筒%26rdquo;的角色,HR工作只是简单的事务执行;47.7%的人认为企业对HR的重视程度一般,他们把自己定位为成企业的%26ldquo;救火队员%26rdquo;;25.8%的人认为企业比较重视HR,仅有5.2%的人认为被企业非常重视,对企业的战略有很大贡献,他们把HR工作和自己的角色定位为企业的%26ldquo;谋士%26rdquo;,参与策略的制定,对企业发展有很大贡献。

薪酬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某一职位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一般而言,HR的薪酬要低于同级研发、营销、生产等部门,这正是HR重要程度未能获得企业认可的体现。存在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传统观念上,往往将人力资源管理混同于人事管理,认为其是行政性、后勤性的工作,无法与生产、营销等一线生产部门相提并论,从而无形中降低了HR工作的重要程度;第二,HR从业人员的构成。在很多企业中,大部分从事HR工作的人来自原来的行政后勤部门,缺乏专业的HR知识与眼光,更无法立足于企业战略高度实施与开展工作,这也从客观上削弱了HR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大多数企业里,HR的重要性远不如研发、营销等职位。综合以上这些原因,不难理解为什么本调查发现大约59.1%的人有近期跳槽的打算,寻找更适合自己发展的企业。本次调查还重点分析了不同性质的企业对HR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下图可以看出调查的数据显示,不同性质的企业对于HR的重视程度存在很大的不同,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以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等为代表,另一类以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代表,前者对HR的重视程度远低于后者,不到10%的私营企业非常重视HR,而超过25%的外企企业非常重视HR。

之所以存在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存在对HR不够重视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多是以家族式形式存在,家族的裙带关系成为了录用企业员工的标准。而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则不同,尤其是外资企业很重视人才的选拔,对人才的要求也十分严格,企业的发展依赖于企业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能力。其次,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规模教小,管理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有别于外资企业,他们把HR部门放在企业决策的辅助角色,还没有把HR部门提升到战略制定的伙伴关系上来,这使得HR的重要性在企业中不能显现出来。

第3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一、毕节地区民营经济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毕节地区大力实施“六个计划”,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民营经济生产总值从90.6亿元增加到237亿元,年均增幅24.3%,2010年提供财政收入37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9%,年均增长32.6%。2010年全区民营经济占GDP的38.9%比重高于全省相同比例的3.9个百分点。然而,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发展较快地区相比,毕节地区民营经济仍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发展速度不快、经济贡献率偏低、市场竞争不强等问题。一是主体少、规模小。2010年底,全区注册民营企业总数仅为7672户,注册资金214.7亿元,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仅为75163户和4642户,尚无一家民营集团公司和上市企业。二是结构不合理、贡献率低。全区个体私营商业、餐饮等行业占比较大,而工业、农业比重极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仅占全区民营企业总数的7.49%,科技型、上档次的大型民营企业几乎为零。2010年股份制、私营企业实现税收8.33亿元,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25.64%。三是融资渠道单一、间接融资少。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银行授信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方式,2011年9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27.24亿元,占全区各项贷款余额的7.9%,获得贷款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2.34%。2011年,毕节地委行署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按照贵州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三年倍增、五年跨越”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2%以上,新增就业3.4万人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50%以上。金融业如何抓住机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靠民营经济带动全区经济增长,以此推动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一项课题。

二、民营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矛盾性问题

(一)内部原因制约了金融支持力度从毕节地区民营企业的整体情况来看,起点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短期化经营行为较为凸出。

1.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劳动密集型行业多,生产经营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几乎是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缺乏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意识,经营发展机制弱化,高、精、尖的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为零,特别是乡镇民营企业发展大部分限于代加工和传统产业,易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

2.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制度不全。多数企业未建立帐簿、报表,不从事经营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没有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甚至部分民营企业为故意“逃避税”,使用“两本账”,财务报告随意性大、真实性差、运作透明度不高。

3.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许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对银行融资方式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有的用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固定资产规模,造成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短期贷款长期占用的做法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积极性。

(二)社会及政策因素导致金融支持弱化

1.担保机制不健全。一是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多以房产、设备等不动产抵押为主,信用担保尤其是第三方担保较少。2011年9月末辖内通过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余额仅为3.6亿元,且多数为区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二是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担保费用较高、手续繁琐,担保费用多数为2~3%,最高担保费高达5%,此外还要经工商、评估、公证等部门收费办理。三是担保公司规模小,难以满足业务需求。目前毕节地区虽成立了14家担保公司,但注册资金仅为5.05亿元,担保放大比例多数为5倍,2011年9月末辖内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为1.6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6%。三是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担保机构补贴、税收减免等较为完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缺乏认同。由于担保机构规模小,尚未达到国有商业银行门槛要求,导致全区目前尚无一家担保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记录。

2.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了解,企业的有关信息散布在各个金融机构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难以全面收集信息,很难确定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贷前调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企业不熟悉国家的金融政策、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难以创造符合信贷的条件,一些拥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实质条件已具备,形式条件仍不具备,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不齐全等,造成“贷款难、难贷款”的尴尬局面。

3.地方政府政策目标与信贷政策目标相悖,信贷政策缺乏差异化区别性对待政策。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行政干预银行内部动作,促成金融机构加大对某个行业或产业信贷投放,影响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正常有效合作,不利于银行市场化运作和风险控制。与此同时,信贷政策“一刀切”模式忽略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欠发达地区由于金融资源占有较少,资金聚集能力较弱,信贷总量单一调控将导致银行在信贷资金配给上优先选择大型项目和优质企业,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甚至陷入资金短缺恶性循环。

(三)金融服务缺陷导致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金融服务的缺陷集中体现信贷投放的市场导向机制致使银行资金过分向大型企业集中,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

1.信贷主体缺位与资金需求刚性增长不相适应。在民营企业迅速扩张,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一般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农业发展银行逐渐退出民营企业发展市场。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大都寄希望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受市场定位等因素影响,更倾向于组建大项目社团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弱化。村镇银行受自有资金制约,支持民营企业作用较弱。小额贷款公司虽以其灵活、方便、快捷的贷款模式解决了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需求,但由于“只贷不存”,自有资金趋紧,利率定价偏高。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有力无心”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有心无力”,使得县域金融对民营企业总体信贷投入明显不足,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对称。

2.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与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不相适应。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贷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层行的信贷权限。县支行除小额抵押贷款及消费贷款外,其他贷款必须实行单笔报批,这种严格的权限分配,不仅对县级银行的贷款发放形成了刚性制约,也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二是对具备了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较好,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各金融机构争相放贷,较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大多是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具有强烈的信贷资金需求,但因其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状况,即使符合贷款条件,也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信贷管理制度,信贷决策权集中,同时贷款审批、发放各个环节的责任相应强化,尤其是加强了对信贷人员的贷款风险约束,对信贷责任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项目准、效益大的没有相应奖励。这种普遍存在的贷款发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信贷资金错配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的金融满足。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要核实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贷前成本高,贷后管理难。同时,中小民营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信贷管理成本大大高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大项目贷款。这使得银行宁愿选择上存资金获取稳定收益,而不愿选择风险大收益低的中小企业贷款。

三、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固本强体,积极加强自身建设

1.不断充实扩大自有资金。民营企业在实现利润后应首先补充资本金,通过加强自身积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努力创造获得贷款的条件,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银行贷款的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财务各项报表和资料,使银行全面准确地监控企业整体经营状况。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瞄准市场定位,减少盲目投资、低层次重复建设带来的风险,通过加快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和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积极打造结构完善、产权明晰、经营合法、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主体,以增强对银行放贷的吸引力。

(二)打造平台,极力优化外部环境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其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好对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民营企业信贷成本。同时,要选择性地培育部分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权等融资工具融资。要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以此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2.建立民营企业激励长效机制,搭建金融与民营企业信息沟通平台。由地方地方政府牵头,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商业银行等单位参与,一方面每两年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银行对获评企业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绿色通道,放大抵押担保比例,更好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民营企业网站,搭建民营企业与银行信息沟通平台,提供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介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和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信贷政策等内容,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3.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担保体系建设上: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担保机构向集团化发展,壮大资金实力,达到大型商业银行担保条件要求。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互助型担保机构。由财政出资为主,民营企业出资入会,专门为民营企业会员承担贷款担保。三是引进和推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地方政府出台财税政策鼓励措施,积极引进国内发展较为规范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入驻,降低民营企业担保成本。四是,积极组建辖区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组织协调作用,将零散的担保公司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实施联合担保、再担保等业务,解决个别担保机构因资金实力不足而难以跨越银行门槛问题。在信贷政策满足上,改革全国单一总量调控模式,将信贷总量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营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拓宽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1.…构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政策及措施;城市商业银行要以支持民营企业为主,并逐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份额;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好“三农”的同时,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评级信贷条件,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积极支持区域性特色产业民营企业。

第4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 民营企业 困境 激励

【Abst[文秘站:]ract】Today, our country has vigorous economy, the contribution to growth of the national economic of pre local people extricate oneself from a predicament from common staff and professional manager two levels respectively.

【Key words】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Enterprise run by the local people ;Predicament;Encouragement

【文献综述】

一、民营企业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

民营经济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我国出现的名词,本意是用它区别前苏联和东欧的私有化经济,以保护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顺利地发展。现在,凡是由非国有资本投资举办和由不代表国有资产的民间企业家或经营者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都可以统称为民营经济。因此,民营经济应该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民办科技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及合伙企业等。由于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混合型经济,因此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企业就可以称为民营企业。

所谓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指的是对人力这一特殊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从开发的角度看,它不仅包括人力资源的智力开发,也包括人的思想文化素质和道德觉悟的提高;不仅包括人的现有能力的充分发挥,也包括人的潜力的有效挖掘。从利用的角度看,它包括对人力资源的发现、鉴别、选择、分配和合理使用。从管理的角度看,它既包括对人力资源的预测与规范,也包括人力资源的组织和培训。人力资源管理日益成为现代科学管理的核心。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实困境。

(1)“内部人”控制。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和重要性人所共知,而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确实是存在许多弊端。据调查,约90%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控制在家族成员中,中高层管理人员约40%是企业主的朋友或家庭成员。而“自己人”的素质不适应专业化的工作,造成企业的低效率。

(2)人员流失严重。由于民营企业的制度安排、利益分配、福利保障、精神文化建设、激励等方面的问题,使其难以留住优秀人才,跳槽现象比较普遍。

(3)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协调的艺术。而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目前一般还在独自为政,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内功修炼不够。

2.研究该课题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探讨我国民营企业摆脱人力资源管理现实困境的对策,力争为我国民营企业开辟一条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路,使我国的民营企业更加具有竞争优势。

3、当代企业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尤为表现为对人才的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对企业的特殊价值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物资资源无法取代的,通用汽车公司前总裁史龙亚弗德说过:“你可以拿走我们的全部资本,但是你把我的组织人员留下,五年内我就能够把所有失去的资产赚回来”。通用电气公司总裁韦尔奇也说:“我们能做的是把赌注押在我们所选择的人身上,因此,我的全部工作是选择适当的人”。这充分说明了人力资源管理对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特殊意义。

三、研究现状

对我国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出现的困境,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对策:

1.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张学文教授在《民营企业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一文中提出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在企业全面质理管理以及参与全球竞争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提出民营企业应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同时,创设一种高效而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2.浙江工业大学的陈春根认为职业经理体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西方,随着现代公司制度成为企业制度的主流形式,职业经理业已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主流群体而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国内,随着国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职业经理人体制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被人们所重视。与此同时,经过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粗放型发展,民营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尤其在沿海地区,大批经营上规模,具有行业优势的民营企业,已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面对日益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加速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项新的重要课题。在民营企业中引进职业经理人体制,是民营企业摆脱目前人力资源出现的困境,逐步从家族型经营模式向社会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3.王晓明在《民营企业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中认为,民营企业在实行经理人制度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普通员工的管理。他指出当代企业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尤为表现为对人才的开发利用。他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民营企业要尊重员工,并且要培养员工的献身精神和忠诚度。第二,民营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三,民营企业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4.戴园晨在《民营企业

的人才战略》一文中指出,民营企业在克服困境过程中做大做强需要使用外部人才,要使用外部人才就要果断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他在该文中还进一步指出民营企业主对职业经理人的不信任是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最大障碍,并且建议要增加职业经理人的诚信度。

5.谭伟生和刘芳在《民营企业的个性化趋势》一文中指出,民营企业要走出人员流失严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的困境,就要实行个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个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雇佣合同制;二是完善招聘制;三是引导员工科学设计职业生涯与发展方向;四是设计完善的工作职务。

四、研究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创新之处

1.针对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困境,该文从普通员工的管理和职业经理人的引入两个层次提出了几点对策:

(1)对于民营企业员工容易流失的困境,文章提出的主要对策有以下几点:尊重员工,培养员工的献身精神和忠诚度;为员工提供施展舞台,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制度;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机制。

(2)对于民营企业“自己人”缺乏管理现代企业能力的困境,文章提到了引入经理人制度,并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分析。该文在这一部分阐述了这样一些内容:人才短缺对民营企业的挑战;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特征;民营企业应提高职业经理人的忠诚度;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和约束。

2.在研究这个课题时,主要用到了以下方法:

(1)归纳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使用主要是总结事物的特征。文章中许多观点早已有学者提出,但是他们都只说了某一方面,或是说的不完整。在这篇文章中对多位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与总结。

(2)对比的分析方法。对比的分析方法一般有两种,即静态对比和动态对比。本文的研究主要采用静态对比的研究方法。本文将这一方法使用在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的比较分析中。

(3)抽象的分析方法。抽象的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本文将这一方法主要使用在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困境的分析中,即从复杂的现象中分析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遭遇的主要困境。

3.这篇文章有两个创新。第一是论述角度新。本文从普通员工和职业经理两个层次来进行论述民营企业摆脱人力资源管理困境的对策,在这之前还没有发现类似角度的文章。第二是本文对许多学者的很多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形成了新的观点。

五、研究趋势

1.职业经理人作为民营企业的第一资源,市场化是必然趋势。随着未来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以及民营企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多承袭了传统家族经营模式的民营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来实现新的突破,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在这种情形下,职业经理人制度将被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所采用,职业经理人也将在全社会内的企业中自由进出。

2.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加集中于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员工的活力,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做到人尽其才,从而加强组织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日益向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转变。民营企业将要面对的是新世纪激烈、反常的竞争环境,只有通过实施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保证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有效实现。

参考文献:

[1](美)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中译本第六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

[2]戴园晨.民营企业的人才战略[J].乡镇企业,民营企业.2003年第1期

[3]王晓明.私营企业管理如何坚持以人为本[N].北京科技报.2000年11月5日

[4]陈春根.论职业经理体制在民营企业的推行[J].乡镇企业,民营企业.2003年第二期

[5]谭伟生,刘芳.民营企业管理的个性化趋势[J].人力资源开发.2000年第2期

[6]赵曙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

[7]安鸿章.现代人力资源管理[M].中国劳动出版社.1999年

[8]贺爱忠.21世纪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J].中国软科学.2000(2):37-39

第5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一、**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分析

本课题对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是借助于现代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针对民营企业中的家族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研究。主要从企业内部对治理结构进行研究,因此本课题对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界定可以这样认为: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就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物理层次”组成的一种组织机构,在这种组织机构中,形成由股东会交由董事会托管和董事会委托经理层经营的两层委托关系,并如何做到合理地配置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目前**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模式主要是内部监控式治理结构,股份主要控制在家族手中,因此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尚不规范;二是家族成员在企业中占统治地位。但是这只是笼统的说法,对于**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内部成员之间产权不清晰。虽然民营企业从总体上而言产权很清晰,但是在好多家族化治理的民营企业中,在建立初期,由于没有对企业产权的最终所有进行界定,而且一般在企业成立之初也没有考虑到需要把产权划分得这么清晰,因此造成企业内部产权模糊。等到企业壮大了,这个问题就暴露得比较明显了,常常造成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争斗,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相互制约的监督主体。即缺乏内部监控机制,体现在各利益相关主体缺乏相互制约。在**的大多数民营企业中,资本金基本上是由业主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形成的,外界参股很少,因此股权比较集中,即使是那些已经上市的民营企业,也基本上是由家族控制股权,缺乏多元化制衡机制,导致公司无论从竞争力、灵活性、对股东的责任感以及公司的生命周期来看,均缺乏与国际企业竞争的实力。由于个人或家族控股占绝对优势地位,其他股东数目和股权比例就都显得微不足道。这种产权高度集中,直接导致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分离,以至家族完全控制董事会,总经理和董事长一人担任的现象在民营企业中比比皆是,这与国外成熟的家族监控型治理中家族仅相对控股有很大的区别,使得公司治理三权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荡然无存。

(三)董事会机构职责不清,独立性不强。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合二为一,另一方面是经营管理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形成内部董事占优势的局面,因此经理层可以对自我表现进行评价。所以在大多数民营企业中“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而在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应相互制约,共同遵守议事规则,但在好多家族制的民营企业中,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基本、甚至完全依附于家族意志,同样,家族制企业的监事会成员是由董事会(董事会的背后是家族)聘任,在包括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内的职能发挥方面显得苍白无力,公司监管方面容易出现极大的“黑洞”。经理一方面是企业的内部人,另一方面与家族之间特殊的私人关系,使这种内部人控制转化为经营者家族控制,正是由于这三方面无法形成对家族的制约,会造成企业中家族意志边际可以无约束地扩大。

(四)银行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在**目前的民营企业中,企业资本金的筹集主要是以业主或合伙人投入为主,从银行贷款筹资的比较少,而且民营企业的负债率在国内各类企业是最低的,与国外家族公司相比之下其负债率仍然很低。银行的借贷在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中所占比例很小,所以银行几乎不能起到“监督者”的作用。

(五)外部监控方式不健全,表现在诸多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落后于**的改革实践,尤其是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建设更是如此。同时,一些相应地配合外部监控方式的中介组织(如会计、审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差,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缺乏外部监控。

二、**民营企业典型治理结构分析比较

为了对**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作进一步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对家族制和公司制将从以下几方面做一番比较。

(一)从企业资产规模上分析。家族制企业的资产规模普遍不大,而公司制企业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大。由于家族制企业受到资金积累的限制,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再加上资本金的投入总额也不大,因此,企业的规模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一般规模不大。从图1(略)分析可知,在26家单个业主制企业中,总资产规模在500万以下的有24家,占了92%,而总资产规模在500万以上的却只有2家,只占8%,而总资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没有一家。同样,在19家合伙制企业中,总资产规模在500万以下的有16家,占了84%,而总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却只有3家,只占16%,总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没有一家。而对于公司制企业来说,在46家有限公司制企业中,总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只有17家,占了37%,而总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却有29家,占了63%,同样在9家股份公司中,500万元以下的只有1家,占了11%,而500万元以上的却有8家,占了89%。因此,我们从对比分析结果可知,对于家族制企业来说,企业规模普遍都在500万元以下,规模不大,而公司制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大,资产规模大多集中在500万元以上。

(二)从经济效益上分析。由于家族制企业受到资金、规模和管理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在销售和业务增长率方面普遍不高。从前面的分析已知,家族制企业没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制企业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下面我们来分析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的销售与业务增长率的关系。从表1可知,在实行由家属或亲戚、朋友、所有者自己担任总经理的企业中,销售与业务增长率指数分别为23.53%、22.50%和24.64%,而在聘请职业经理的企业中却为26.84%,要明显大于前三者。再来分析设立董事会企业的销售与业务增长率的状况,设立董事会的销售与业务增长率指数为26.04%,而不设立董事会的却只有22.55%,明显要小于前者。再看企业设立监事会与否对销售与业务增长率的影响,在设立监事会的企业中,销售与业务增长率为26.67%,而不设立监事会的企业却只有23.66%,也明显要小于前者。从这三方面分析可知,具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在销售与业务增长率方面要比不完善的企业要好,也就是说公司制企业在销售与业务增长率方面要比家族制企业好。再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引进效益相对水平指标,我们对经济效益很好的赋值为5,较好的赋值为4,一般的赋值为3,较差的赋值为2,差的赋值为1。从表2可知,总经理与所有者的关系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表现为,由家属或亲戚、朋友和所有者自己担任总经理的效益相对水平分别为3.8、3.7和3.6,而聘请职业经理的企业效益相对水平却为4.1,明显要高于前三者。再分析董事会的设立与否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设立董事会的企业效益相对水平为4.0,而不设立董事会的却只有3.5,明显要小于前者。再分析监事会的设立与否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设立监事会的企业效益相对水平为4.1,而不设立监事会的则为3.6,明显要小于前者。从以上三方面分析来看,具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经济效益要比不完善的企业好,也就是说公司制企业要比家族制企业的经济效益要好。

(三)从决策方式上分析。我们引进决策参与度指标,把董事长个人决定赋值为1,征求意见后个人决定赋值为2,董事会讨论决定赋值为3,职代会讨论决定赋值为4。从表3可知,在家族制企业中,决策方式大多采用董事长个人决定和征求意见后个人决定,而在公司制企业中则大多采用董事会讨论决定。家族制企业的决策参与度为1.6,而公司制企业决策参与度则为2.5,因此,公司制企业的决策方式明显要比家族制企业的要有民主性。

(四)从激励方式上分析。在家族制企业中,对经理层的报酬形式大多采用固定年薪制和基本薪金加奖金,而在公司制企业中,对经理层的报酬形式除了固定年薪制外,还广泛采用浮动年薪制、基本薪金加奖金和奖金加分红。从表4可知,在家族制企业中,采用基本薪金加奖金的占了44%,采用固定年薪制的占了36%,采用工资加分红的为16%,而采用浮动年薪制和工资加股票期权制的都是2%。而在公司制企业中,采用固定年薪制的占25%,采用基本薪金加奖金的占32%,而采用工资加分红的却有20%,采用浮动年薪制的有18%,采用工资加股票期权的有5%。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家族制企业来说,对于经理层的报酬形式中固定性比较强,激励性不够,而在公司制企业中,对于经理层的报酬形式中浮动性的成分比较多,激励性较强。我们再来分析企业对技术管理层的激励方式。从表5可知,在家族制企业中,对技术管理层采用高额奖金与提成的占了78%,采用提拔重用的占了11%,而采用入股和奖励住房、汽车的分别为7%和4%。而在公司制企业中,对技术管理层的激励方式采用高额奖金与提成的占了73%,采用提拔重用的占了11%,而采用奖励住房、汽车等、入股和奖励股份的分别为4%、5%和7%。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家族制企业对技术管理层的激励方式相对形式较少,而公司制企业采用的形式相对较多。我们再来分析激励方式的满意度与企业管理与技术、生产、销售等业务骨干以及销售与业务增长率、企业经济效益之间的相关性。从表6可知,激励满意度与业务骨干稳定性呈显著相关,而激励满意度与销售业务增长率的相关性并不显著。再来分析激励满意度与企业经营绩效的相关性,从表7可知,激励满意度与经营绩效呈显著相关。

(五)从企业的管理、技术、生产、销售等业务骨干的稳定性分析。家族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相比,业务骨干的稳定性相对差一点。从表8可知,在家族制企业中,稳定的只占27%,比较稳定的占了46%,而一般的也占了27%。而在公司制企业中,骨干稳定的占了35%,比较稳定的占了52%,而一般的却只占了13%。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公司制企业的骨干要比家族制企业来得稳定。

(六)从企业性质上分析。在家族制企业中,属于私营企业的较多,而在公司制企业中,除了私营企业以外,属于乡镇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较多。从图2(略)分析可知,在家族制企业中,属于私营企业的占了60%,属于乡镇企业的占了16%,属于独资企业的占了13%,民营科技企业的也只占了4%,而属于股份合作制的却只占了7%,属于股份制的没有一家。

再从图3(略)可知,在公司制企业中,属于私营企业的占了29%,属于乡镇企业的占了30%,属于独资企业的只占了4%,民营科技企业的也只占了4%,而属于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却占了18%,属于股份制的也占了15%。因此,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家族制企业形式单一,并且私营企业较多,而公司制企业的形式较为多样化,公司制企业比家族制企业比较趋向于合作化。

以上我们分别从六方面对传统家族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进行了对比,综上所述可见表9。通过分析,我们搞清楚了传统家族制企业的优势和劣势,同时也认识到公司制是一种比较先进的企业制度。

三、**民营企业中两种治理结构的发展方向选择

上面我们已经分别介绍了家族化治理结构和公司制治理结构的适用条件,可是对于家族化治理结构的企业和公司制治理结构的企业究竟如何发展呢?下面我们将对此提出参考性意见。

(一)保留两种治理结构形式。家族化治理结构和公司制治理结构是民营企业的两种主要形式,这两种形式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相互替代,既不能故步自封、停滞不前搞家族化治理结构,也不能一哄而上盲目搞公司化治理结构,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企业本身的规模等实际情况选择治理结构。

(二)家族化治理结构要实现从传统家族企业向现代家族制企业发展。**民营企业中的家族制企业,基本上还是处于传统的家族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合一,董事长兼总经理、企业中的重要岗位基本上由家族成员担任、业主掌握企业的绝大多数或全部股权、家长式集权管理、任人唯亲,这种企业在短缺经济时代或企业规模较小时还是可以的,但是当企业规模壮大时就需要转变了。因此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时可以向现代家族制企业转变,在这种企业形式下,业主掌握了企业的部分所有权或是临界持股比例的股权结构,家族掌握着主要经营权或是基本上不掌握经营权,在企业中已经聘请了职业经理,董事长与总经理已经实现了分离,由家族成员担任的重要岗位已经不多。这种企业形式有利于解决企业的人才危机,也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发展下去就可以过度为现代公司。

(三)具备一定条件的家族制企业可以向公司制企业转变。**的民营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部分企业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具备了成为现代公司的条件,近两年,好几家民营企业已经上市,这带动了其他民营企业朝这个目标发展。公司制企业相对于同等规模的家族制企业来说具有优势,对企业的发展也更加有利。当企业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冲破了家族制企业的适用条件时,就应该采取公司制治理结构,为企业的发展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四)已经成为公司制治理结构的企业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化。目前**好多民营企业虽然在形式上采用了公司制治理结构,但是仍存在治理结构不科学和不规范的现象。因此,我们要对这些民营企业实现治理结构的科学化,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股权多元化,以打破“一股独大”现象。目前**的民营企业,好多仍然是由家族控制大多数股权,这样就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要分散大股东,以避免大股东操纵企业的决策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第6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关键词:民营经济外部战略环境优化

我国民营经济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与体制转轨过程中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密切相关,但同样,仍存在诸多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类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的日趋公平化和非公有制企业与其它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目标,对民营经济的诸多不合理限制将逐渐取消,民营经济外部环境的优化值得研究和期待。

民营经济外部战略环境优化面临的问题

法律政策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严重。其一,市场准入方面。2004年4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2005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了民营资本更大的投资空间,准其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领域。但基本上是原则规定,具体配套措施跟不上,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并且现实中还存在以“明宽暗管”现象为特征的市场“假开放”现象,即有些行业虽然没有规定限制民资进入,但市场无形壁垒森严,准入制度含混模糊。经济学家张维迎指出非公经济能否真正进入这些行业与这些行业是否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密切相关。因为垄断方在没有任何体制约束的情况下,往往对弱小方任意采取或明或暗的对方无法招架的卡制手段,使之遭遇到所谓的“投资触礁”而无计可施。其二,投资政策方面。民营企业在投资上不能享受与国有投资、尤其是外商投资的同等待遇。例如民营企业除了33%的企业所得税外,有些地方还规定在税后利润中缴纳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

融资难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对民营企业门槛过高,难以利用。刚刚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和上市程序与主板市场没有很大区别,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中小企业板市场的门槛仍然较高。另一方面,面向民营经济的间接融资方式执行中困难重重。一是我国中小企业的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并且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抵押,而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多为租赁经营,因而无大量不动产资产作抵押,无法得到银行贷款。二是面向民营经济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少,全国信用担保机构1000多家,仅能提供流动贷款资金400多亿元,品种单一,难以满足需要。

面向民营经济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政府面向民营经济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过程中,政府率先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领域主要集中于城市中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和农村民营企业基本被排斥在外。其次,面向民营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用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技术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商会服务、金融服务等严重不足。当前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突破性意义的行业协会运作不规范,作用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一方面,行业协会代表性差,平均覆盖率不足本行业的20%。如上海现有133家行业协会大部分分布在传统产业,其中大约只有1/10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真正独立于政府的民间协会数量较少,大部分行业协会属于政府管理体系,这些行业协会实际上就是“二政府”,并不是真正的行业协会。

优化民营经济外部战略环境的对策选择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

首先,完善民营企业进入退出机制。政府要明确市场准入目标,在绝大多数领域尽快制订全国统一和不同所有制企业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公平的投资服务体系。一是政府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的公共财政支持,争取民营企业准入起点上的公平;二是加快设立专门的有关市场准入的监督机构以及出台《反垄断法》,使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的体制得以消除。政府要采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退出机制。民营企业退出分为主动退出(战略退出)和被动退出(死亡性退出)。前者是指经营者退出但企业依然存在,这就要求在产权转让方面有便捷的条件;后者是指企业破产,此时应给失败者阶梯可下。其次,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在西方国家已实行了200多年,以其公开、公正、公平的特征,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而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很薄弱。美国在政府采购时提出了“搁置购买”“拆散购买”等举措,“搁置购买”是指在参与合同招标时事先选出适合于小企业的合同项目搁置一边,等待小企业投标。“拆散购买”是指从专项合同中分离出一般性合同,或将一个单一合同分成多个小合同。我们同样可以将政府采购量划出一定的比例给予民营企业,或在商品服务质量无明显差别的情况下,适当优先考虑中小民营企业的商品以扶持中小民营企业。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更是如此。如果把资金(K)作为生产函数的投入变量纳入到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并建立相关的数学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就能得出资金投入与民营经济产出水平的正相关关系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民营经济产出水平的增长与资金的投入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但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却面临着相当严重的融资“瓶颈”。因此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最为迫切和重要的。

一方面,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增强民营企业实力。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及场外交易体系。一是有步骤地降低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入市门槛。目前,中小企业板刚刚建立,考虑到市场经验的缺乏,同时为了防止过度投机,防范市场风险,恰当地提高入市门槛是必要的。但当市场逐渐发育成熟时,就应当有计划地降低入市门槛,以使更多有相当实力的民营企业能够通过证券市场融资。二是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证券的场外交易系统和交易制度。要在清理整顿和规范地方性的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设立并逐步开放全国性的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场外市场。要正确对待和规范各类民间集资。孙大午事件就说明了我们对民间集资的不正确的态度。孙大午是私营企业大午农牧集团的董事长,2003年7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被逮捕,孙大午正是因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而不得不在公司内部及周边村镇吸收存款。他将大部分集资款开办免费的农民技校,已培训3000多人,学员遍布十多个省,孙大午的“非法集资”并没有引起恶劣后果,反而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如孙大午的律师所说:如果说法律非要严厉打击这样造福百姓的品德高尚的人,那么法律本身就有问题。我国法律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相当模糊,我们应当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与企业的一些正常的善意集资区别开来,使得融资困难的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民营企业依靠的主要是各种资金积累和民间借贷,因此应鼓励民间投资认购城乡信用社和城市合作社银行的股份,在民间资本充裕、中小企业发达的地区,要允许进行区域性中小民营银行的建设试点,探索民营商业银行发展的新路子。

优化民营经济服务环境

其一,创造性地构建面向全国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如广东省通过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等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快速而优质的服务,绍兴市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减少民营企业审批手续等。其二,要努力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运行机制。政府在对诸如协会的管理运作上可以通过建立制度体系、监督管理、宏观引导、直接参与等方式,分别扮演组织者、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角色,但其功能作用是由强变弱的。如图:

我国大部分行业协会基本上还处于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角色上,对相对处于弱势的民营企业作用有限,反而一些民间性质的协会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因此应使政府的力量转变到从宏观上对其监管。以温州商会为例,温州商会是一个自主、自治的民间组织,是真正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力量。温州商会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反对欧盟针对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案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说明了它是一个优秀的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替代者。它的运作方式有:组织和服务,如开展一些经贸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提供管理技术、融资、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和管理,如协调内外关系,解决矛盾纠纷等问题;形成集体力量,参政议政等。

随着我国市场的完全开放,为了减轻外资企业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保护民族经济,还需要依靠民营经济的强大合力来应对外国经济的挑战。因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是政府必然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黄孟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200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陈乃醒.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与预测—政策导向与中小企业发展(2002-2003)[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陈乃醒.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与预测—中小企业投融资策略、理念、方向、措施(2003-2004)[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2003

4.《加快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前言问题研究(2003-2004)[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5.昌忠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战略思路[J].战略与管理,2004(4)

6..“非公经济36条”原则通过,市场准入地方“明宽暗紧”.21世纪经济报道,2005-1-17

7.陈晓峰,林求.我国民营企业信贷融资过程中的“市场失效”——现状分析、理论解释及政府的现实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03(8)

8.郑馨,陈明.中小企业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运作[J].经济体制改革,2005(3)

作者简介:

徐龙志(1981-),男,汉族,山东郓城人,华中农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营企业管理。

第7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一、私营企业主的理财误区

1、私营企业主缺乏应有的理财知识。私营企业想要做大做强,除了和经营有关,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密不可分。通过调查了解发现,一部份私营企业主由于知识层次不高,缺乏应有的理财知识,另有一部份私营企业主忙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疲于应付各式各样的应酬或各式各样的费用审核控制,而缺乏应有的企业理财知识和税务意识,导致公私账目混乱的情况已是屡见不鲜,账目的混乱直接影响到企业财税规划,科学的财务规划在某些业务环节更能合理避税。在一些规模不大的私企里,往往没有自己的财务监管人员,到结账时便外包给税务师作报表核算,企业内没有自身的财务制度,更谈不上“科学”二字。企业主缺钱用便从公司账目上提取,甚至自己的配偶、子女也可随便从公司账目上提取现金用作个人消费支出,再列入公司账目“差旅费”、“管理费用”等科目。这种做法,往往在被税务机关查出后,不仅企业得补交所得税,还需缴纳罚金,正因个人消费不能作为税前扣除,违反了税法的规定。

2、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合二为一。在一些私营企业中,企业主仍然给自己支付极低的工资,而将个人和家庭开支记入公司管理成本中。“既然钱都是自己的,无论放在公司还是自己的账户里,都没有什么区别。”在这些企业主的思想意识上,将个人生活开支记入企业成本及费用,不仅能减少个人所得税,还能抵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正可谓“一举两得”。不少私营企业主认为“公司财产也是我的财产,为何要分开?我为何不能动?”,“赚了钱都投入企业,花钱时找企业拿”。一些企业主公私账户混为一体,家庭需要资金支出便从企业提取,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便将家里的钱往公司砸,发觉公司账面不平便让财务通过做账解决,通过做假账来掩盖业务流程的不合理,甚至设计出另外一种业务过程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事实上,这便已构成了偷税行为。其实,企业主只是企业法人代表,并不能因此将公司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混为一体。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税务局已经明确将这类纳税档案归为“虚假申报”,属于偷漏税行为。一旦被税务稽查部门查出,轻则补税罚款,重则被判处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偷漏税行为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另一方面,将公司和家庭的财务合为一体往往现金流易出现问题,导致将家庭财务风险与企业财务危机交叉混合,可能导致企业衰落。

3、私营企业主缺乏对理财风险的预警。由于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不很稳定,也没有进入国家社会医疗保障范围,因此,私企老板应尽早在年轻时给自己做一份全面的人生保障规划。私企老板及家人需考虑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住院费用报销及补贴、重大疾病保障,以弥补家庭整体保障需要。由于企业受经济周期和政策性风险影响较大,同时竞争压力也不断升级,使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不确定性增加,如近年的贸易磨擦不断升级,由于欧盟和美国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进行设限,导致了众多贸易公司的倒闭。因此,要长久地做“富人”,私企老板应该首先“富家庭”,家庭是最稳固的保障线。

二、私营企业主的理财筹划

1、私营企业主应提高理财筹划意识。私营企业主在时刻关注企业经营的同时,应熟悉国家的财经政策,熟读国家的税法规定和相关的财务知识,制定规范的企业财务制度,以便更好地规划企业发展,并使得家庭免受企业财务风险之累。私营企业主理财需要把家庭和企业账户分开,一旦企业发生风险时才不至于使得家庭财政出现危机。依税法规定,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少企业主将自己的开支都列在企业账目上,甚至买车买房都列入公司账目,但是这些项目列入公司账目上,往往会得不偿失。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个人投资者的消费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开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而针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的问题,通知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股东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私人企业主公私受益的理财筹划。从上述税法中可以看出,公司财产和个人消费支出有严格的区分,不能将个人消费列在公司支出中以逃避税收。在合法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划分物品的使用权而增加企业主家庭收入,从而减低总成本;同样,也可以利用资产的属性和特性来巧妙避税,从而增加公司实际资产。私营企业主把公司财务和家庭财务独立核算后,企业主可以将公司占用个人财产产生的费用全部列入公司费用。通过增加企业的租赁费用支出和房产、汽车等支出,这样做就增加了企业税前费用列支,减少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支出。比如,公司的房产和车辆是企业主自己所有的话,企业主可以适当地向公司收取租金,这样也可以为家庭增加一定的现金收入。将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分离,即将企业无偿使用的房产、汽车改为租赁使用,尤其是企业大量占用家庭的财产(房产、车产)时候,如果不注意规避这方面的风险,这将影响家庭的财务状况。辆车的日常费用(油费、过路过桥费)均纳入公司费用中列支;另外,家庭的通讯费用亦可通过某些方式纳入公司费用中列支。这样就减少了家庭的现金流出。

3、私营企业主要做好长期理财筹划。由于目前影响中国私营企业主收入的因素较多,收入不很稳定,特别是贸易企业受政策性风险影响较大,如近年中美纺织品贸易导致了众多贸易公司的倒闭。因此,要长久地做“富人”,私企老板应该首先“富家庭”,家庭是最稳固的保障线。私营企业主每年年终可以将企业所赚取的收入按比例地提取作为自己的收入后转为家庭收入,这样就能增加家庭财务的保障。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多数没有进入国家社会医疗保障范围,因此,私企老板在进行理财规划时,应该尽早给自己和家人做一份全面的人生保障规划。如私企老板及家人需考虑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住院费用报销及补贴、重大疾病保障,以弥补家庭整体保障需要;退休养老计划,以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现在每月8 000元生活水平,一对夫妻就可以过悠闲的退休生活。如某私企老板,在距离退休年期27年做退休计划,以预期平均通胀率3%的水平计算,每月退休支出的未来值则是17 965元;而足够20年退休生活所需共4 311 600元。因此,私企老板应该为自己考虑购买理财产品,确保退休前一年退休基金能达到4 311 600元或以上。

4、私营企业主的投资理财筹划。一些私营企业主经过多年的经营拼搏,积累了一定的资金,由于受到市场变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其资金投向受制约严重。对此,私营企业主可以投资收藏品,例如器皿、字画等,这些竞拍所得的艺术品不是用于装点企业门面,便是用于搞企业博物馆,旨在提升企业形象和品位。这些收藏品可以归结为企业的固定成本,每年提取折旧列入成本中,因为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并没有把收藏品排除在固定成本之外,只要符合“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施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这一条例即可。收藏品作为固定资产,每年都得折旧,最终在账面上消耗为零资产,可是一般收藏品的价值只会往上攀升,甚至淘到好的收藏品还可以有大幅度的升值空间,从而也增加了公司的实际总资产。

第8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一、金融支持湖南民营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湖南省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瓶颈。目前湖南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不外乎自筹、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等四条渠道。然而,民营企业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生产积累或民间临时借贷,根本无法满足生产规模日益扩大所需求的资金;受债券和股票市场规模较小以及诸多制度性准入限制约束的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基本由国有大型企业垄断,股票市场的服务对象也主要是国有企业;现行基于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区别管理的外汇管理政策,使民营企业难以充分享受国民待遇,难以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发展。相比较而言,金融支持仍是湖南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企业的贷款融资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与国有企业相比而言,湖南民营企业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融资需求尤其是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然而实际融入的资金总量往往偏小,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缺口较大。而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偏少甚至可以说存在金融歧视,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却大得多,存在明显的金融支持和实际贡献不对称。目前,湖南省民营企业融资仍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支持。据我们对衡阳市116家民营企业的调查,2007年衡阳市民营企业贷款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9%。而2006年广东省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比重就达76.3%,远远高于湖南省。特别是信贷资金表现出日益向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集中的趋势,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尤为困难。

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决定了其所需资金一般具有需求急、频率高、数量少的特点。然而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服务难以跟得上民营企业融资的特殊性需求,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一方面,从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方面来看,虽说发展民营企业融资无疑具有显著的宏观效益,而现实中由于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调整,信贷审批权限的收缩,基层分支行基本没有贷款审批权,只负责收贷收息。加之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普遍倾向于支持大型或垄断企业发展,而对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则“慎贷”、“惜贷”现象突出,即使提供了贷款也往往是短期的,民营企业融资面临边缘化。另一方面,从金融服务方面来看,如银行支持的金融产品并不适合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缺乏面向民营企业量身订做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品种,限制了民营企业所获得的金融支持。

二、湖南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偏少原因分析

1.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民营企业的日常交易以现金为主,大部分结算手续不通过银行办理,脱离了银行监督。另一方面,多数民营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财务混乱,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低,致使银行难以对企业作出真实判断。这使银行对企业经营状况无法做了银行对民营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2.民营企业信用意识较差。由于湖南的金融体系还不完善,一直以来,银行对信贷支持的安全性无法做出准确预测,直接影响民营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银行是国有的,资金是国家的,还贷意识不强,存在赖帐、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影响了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银行歧视民营经济。银行一直认为,民营企业经营规模小、风险大、信用差、贷款成本高。银行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大部分资金用在支持国有大中企业发展上,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明显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金融部门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准入条件日趋严格、规范,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是杯水车薪。

4.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抑制了放贷积极性。为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都建立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导致多数信贷员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使得一些基层银行和信贷人员因担心被“问责”,宁愿将资金上存上级银行,也不愿放贷。

5.金融产品创新不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但商业银行还难以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和要求灵活设计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金融问题。

三、加大湖南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对策

1.规范民营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当前,民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的金融支持,不仅仅是银行信贷管理制度问题,其自身经营不规范,缺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所需的审查要素,成为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又一瓶颈。鉴于此,民营企业尤其是处在市、县区域的民营企业,要尽快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财务及报表行为,以利于取得银行信贷支持。还要通过政府督导,银行宣传和引导,有关部门加快培训搞好业务指导等手段,促进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素质。

2.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为防止信贷风险,可借鉴外债管理的好方法,给企业设立还本付息专户,事先与企业签定协议,约定有关专户存储的要求,以使贷款到期及时归还银行。各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贷员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进客户经理制,对中小企业提供诸如结算、汇兑、转账、财务管理、咨询评估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在社会咨询评估中介机构未建立之前,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要制定与大企业有区别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以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相关的法规、政策。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中小企业扶持法》、《民营企业法》甚至更详细的《私营企业法》、《个体经营户法》,规定民营企业设立、终止及外部关系,明确民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民营企业运作时有法可依。修订目前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支出预算项目的合同竞争;在税收上,实行一视同仁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在金融上,制定专门的针对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机制。修改《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扫除向民营企业开放企业债券市场的法律障碍。

4.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要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当务之急,是为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以加快其发展步伐。如允许其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比率可比国有商业银行低一些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加存款人对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感;在严格创办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创办私人银行。

5.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民营企业的发展,培育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各地方可以考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并适当加大基金规模,引导闲散的民间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进入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向民营企业投资。

6.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首先应该重建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可以依靠群众舆论的力量来形成强大的、广泛的监督系统,以此来推动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当然,信用体系的主体应该是信用公司。信用公司主要开展三方面的业务:资信调查、信用担保(通过担保,给人以信用,花信用、买信用、积累信用)、信用管理(在信用体系内,把不良信用记录反馈给咨询单位和个人。如果某人或者企业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下次就不可能申请到信用)。这三大业务循环,形成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利于扩大信用和建立信用交易。汕头开通城市信用网后,迅速改善了企业信用状况。这充分显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威力。

第9篇: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区别范文

一、从“非法集资”的界定谈起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其特征包括: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等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特殊“内部集资”的主要形式与特点

特殊“内部集资”就利用了上述非法集资定义中第三条对“特定少数人”的非禁止性,以第二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为条件,规避有权机关的审查与监管,形成第三条所谓的“向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的现象,从而达到了内部集资的目的。其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内部人名义转借。如,某县属医院因购买大型医疗设备需要资金,受银行信贷规模影响未能获得足够资金,便通过其内部职工募集缺口资金,但由于该企业长期通过内部集资方式扩大设备投入,致使企业内部职工无力或者不愿意再投入,而最终以内部职工名义在社会集资,而给出资人的债权凭证却是以其内部职工为债权人的收据凭证。

二是通过掮客募集后借入。这部分掮客主要是私营企业主或高层管理人员的亲属或者朋友,通过这些人在各自工作圈及生活圈内进行宣传,并以其个人的担保或者直接以其个人的名义借款后,转借给企业使用。如某民营建材企业,即通过公司经理的亲属、同学等在各自工作的单位以高于银行两倍的利息,募集资金上百万元,常年周转使用。

三是以准备上市为名义集资。如某在新加坡上市的制药公司,为达到在内地A股市场上市的要求,向本公司职工每人集资10万元,并承诺在预期的三年内上市后转为股份,结果在一个月内募集了2000万元资金。但据调查,该企业内部职工中除高管人员参股外,绝大多数是社会公众以其职工名义参与的。

上述几例特殊“内部集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高息或者其他高预期利益诱惑。个别企业集资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3倍,有的达到4倍。二是通过“中间人”转借,从而达到以“内部集资”规避“非法集资”之嫌。三是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四是急用。那些符合贷款条件却急于使用流动资金的企业,在银行贷款审批下来之前,便通过这种方式募集资金,作短期周转之用。

三、对特殊“内部集资”的深层思考

第一,考察特殊“内部集资”的动因,我们能够感觉到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面。同时,小企业对银行贷款以及集资审批机关的复杂手续、程序以及“斡旋成本”表示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