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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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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1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城规划区内机动车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以下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城区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以及主要旅游景点规划区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财政、人防、工商、物价、旅游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区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停车场的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政府投资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鼓励社会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

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停车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报经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第七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停车场主管部门根据县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需求,科学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公共停车场建设除由政府直接投资外,由停车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投资主体。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文化、体育场馆等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包括沿街楼)、住宅小区、旅游景区等建筑物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建、增建停车场。未按规定配建、增建的,县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第十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位)的,应在改建、扩建时补建:

(一)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公共事务的办公场所。

(三)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第十一条按照规划应当配建或者增建停车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验收时,应通知停车场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对未按照规划配建或者增建停车场的,对该工程不予验收。

第十二条暂时难以开发利用的土地,经停车场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进行临时停车场建设、经营。未自行建设停车场的,停车场主管部门可根据停车需求组织实施临时停车场建设和管理。

第十三条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应向公众免费开放,并在使用前报停车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建成的停车场挪作它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确需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停车场管理

第十五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不明确的,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

第十六条停车场主管部门应组织搞好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对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公共停车场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停车信息及时报停车场主管部门备案,纳入全县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十七条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非公共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应向公众开放。

应急情况下,停车场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单位院落、操场等场所用于临时停车。

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管理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标志、服务项目、监督电话;

(二)配置必要的电子监控、照明、消防、通讯、排水、通风等设施;

(三)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四)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确保停车设施正常运行;

(五)停车场工作人员佩带明显标志。

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

(三)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应停放在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不得进入其他停车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停车场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宾馆、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场所因营业需要在门前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经营单位应向停车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停车场主管部门统一施划。

第二十一条设置道路临时停车场时,应设置明显的车位标志。

第二十二条下列区域不得设置道路临时停车场:

(一)消防通道和盲道;

(二)设有燃气、热力、供排水管道、光缆线路等地下设施的;

(三)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100米范围内的;

(四)道路交叉口、公共交通站点、加油站附近50米范围内的;

(五)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

第二十四条道路临时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场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取消: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

道路临时停车场取消后,道路临时停车场管理者应及时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第二十五条道路临时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将停车种类、停车时段、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在道路临时停车场停车时,应在划定的车位内按标示停放,按规定支付停车费。

在限时的道路临时停车场停车,不得超时停车。

大型货车应当在指定的停车场内停放,不得在临时停车场内停放。

第二十七条在本单位或住宅区内增设自用停车场的,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四)应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

第二十八条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由县停车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

第二十九条申请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未报备登记注册的,不得提供有偿停车服务。

第三十条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营性道路临时停车场的经营权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经营期限届满后,应当按规定重新确定经营权人。

第三十一条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权招标、拍卖的收入应当全部上缴财政。

第三十二条经营性停车场的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类型,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下列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车站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立的露天停车场以及地下配套停车场;

2、利用城区道路设立的人工或自动收费停车泊位;

3、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和为旅游景点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

4、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设立的配套停车场;

5、住宅区停车场;

6、其政府投资或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

(二)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十三条经营性停车场应当实行明码标价。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使用县物价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

经营性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县物价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三十四条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二)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未经批准利用或者容纳他人利用停车场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等运输服务和机动车维修等经营活动;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停车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

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有关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三十六条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有关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补建,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改变功能或挪作他用的停车位数,每日每一停车位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临时停车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擅自占用城市主要道路作为停车场的,由停车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擅自收费或使用非统一票据的,由县物价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擅自将免费停车场改变为收费停车场的,由县停车场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并由县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停车场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因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2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我国城市大多存在中心区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的问题,而停车设施利用率普遍不高。怎么分析这个似乎矛盾的的现象,进而帮助缓解中心区停车问题?该文从绿宝广场一期的停车现状着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改善建议,并由此引发了对一般中心区停车系统规划的思考,以及关于区域视角停车的启示,以期对类似情况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城市中心区;停车问题;公共停车系统;苏州

城市中心区日益增长的交通量与其有限交通设施供给之间的矛盾问题,一直是各界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停车困难是中心区最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合理利用率高的停车系统是保障中心区高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而经实际调研发现,实际上中心区的停车设施利用率却普遍不高,而一边又表现出停车不足。本文以苏州高新区中心的典型代表———绿宝广场一期为例,对其现状停车系统进行具体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探索出能够对其起到实际作用的停车规划策略。

1绿宝广场一期停车现状

1.1绿宝广场简介

绿宝广场一期位于苏州高新区邓蔚路与长江路的交叉口处。交通便利,地理优势明显,可以通过区内的沪宁高速公路、苏州绕城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与外区域联系。绿宝广场的一期建筑总面积约140000m2,其中包括了大型购物中心、美食街等。绿宝的停车场采用地面和地下相结合的方式:地面停车场主要分布在绿宝广场主建筑前的广场,分为两个片区分布为组团形式。设有大约200个车位。地下停车场入口仅一个,设置在整个广场的西北角。入口通道是一条紧贴建筑专用的窄道。地下停车场分为B1、B2两层,提供2000多个车位(图1)。根据《停车位规划配建建议标准》,绿宝广场最低应配建700个车位,而实际情况,地下停车场配建2000多个车位,地面停车配建200个车位,充分满足了配建标准。

1.2现状停车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

1.2.1停车管理和信息系统不完善

(1)硬件落后:绿宝广场停车场出入口以及提醒标识过于简陋,不够醒目,在距离较远的情况下无法起到指示方向的作用,对绿宝广场不熟悉的司机在停车过程中容易困惑犹豫,耽误时间造成拥堵。地面停车场在出入口和主要道路的拐弯处安排保安人员,地下停车场出入口也配备了执勤人员,对停车车辆进行人工指挥。这样不仅效率低下,也浪费了人力财力。

(2)没有明确的人车分流引导:位于邓尉路的地面停车场次出入口存在于人车混行问题。在没有指示的情况下,车道直接衔接上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给邓尉路的行人造成安全隐患,并且当行人沿此入口进入绿宝广场时,与机动车并行,交通组织混乱。

(3)管理非智能化:绿宝广场停车主要依靠保安指挥,对各区停车情况也无法及时反馈。

1.2.2出入口布置不合理

地面停车场主入口离城市道路过近,停车场离道路过近会导致在车辆较多的情况时,容易在出入口造成拥堵,影响到城市道路的正常行车。整个广场地下停车场的入口仅在西北角设置了一个。出入口无法满足流动需求,设置于车库的西北角,车库各点到出口距离相差很大。

1.2.3行车流线存在冲突

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存在一处车流冲突点。即车辆由入车道进入车库左拐,将会与从地库驶出的车辆形成冲突。在调研中实拍,这种情况出现的非常频繁,往往需要保安人员协调指挥,极大影响了通行效率。并且驶出车辆存在溜坡的风险。

1.2.4利用率和周转率低

在一天之中,绿宝广场的车位使用率一般在消费者用餐时间出现峰值。而在一周时间内,尤其是工作日,停车场的利用率比较低,仅为周末的一半左右。调研发现,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率要大大低于地面上的停车场。一方面因为地面可达性高,另一方面,地下没有监视系统。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到,停车场车主大都为商场消费者,但是存在着周边小区住户停车现象。此外,节假日的以购物为目的的停车比例、停车在2—4H间的停车比例及自费的停车比例,节假日都比平日的相应比例高。基于此,理应针对这一特点设置节假日与平日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

2对绿宝广场停车的改善建议

(1)重视停车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指示牌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保安人员的培训,以改进停车场环境,给消费者更舒适的停车体验。

(2)在次入口竖立指示牌,提醒行人注意进出车辆。做好与城市道路机动车的衔接,断开绿化带,将车流引入城市机动车道。加强商业广场步行街的建设,形成完整的行人步行流线,避免人车混行,完善各个系统独立的空间。

(3)建立停车诱导系统,良好的诱导系统可以有效提高行车效率。主要包括实时车位信息牌、自动收费系统、停车收费表等等。引入高科技智能管理系统,采用红绿灯控制系统指示空车位方向,方便顾客寻找泊车位。采用更先进的智能车位引导及视频寻车一体化系统,为顾客提供自动车辆定位。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组成的综合体系,它主要有车位引导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车牌自动识别及反向寻车系统、自助缴费等子系统构成。一般需采用中央收费模式、远距离读卡技术等来支撑智能化管理的功能的实现。

(4)延长城市道路进入地面停车场通道长度,增加缓冲路段,合理组织路面停车的交通流线。增加地下停车场入口,尤其是中间地段,避免在距离出入口过远的地块形成停车死角。均衡各区交通压力。停车场的入口与出口最好分开设立,一是避免进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冲突,二是增加各区的交通可达性。

(5)建议改变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方向,车辆行驶流线如图所示(图2),既解决了进出车辆的冲突问题,也避免了对建筑中的人流出入造成干扰。

(6)加强物业管理制度,在工作日关闭部分停车场,节约管理费用。收费停车场,实行部分免费停车制度。即凭在商场的消费凭证,可以换取相应的免费停车时间。将地段较偏远的停车位安排给商场员工使用,将可达性高的车位让给消费者。结合“公共停车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查询、停车导向等;提供停车诱导等;为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决策咨询、行业辅助监管等数据。与周围小区协商,开放晚上存车功能。既解决了周围小区的停车问题,又增加了商场车库的利用率。

(7)针对停车时段差,充分利用好价格杠杆,比如采取错时停车、分时收费、缩短起步时长等方式来调节车流量。在停车高峰期,适当提高停车费用,促使消费者减少不必要的逗留时间,加快车位周转。在节假日购物高峰期间采取不同的停车措施也是一个方式,比如适当提高停车费用、缩短停车时间等进行限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加速停车场的周转率,达到缓解停车压力的目的。同时需要看到,作为购物广场重要配套的停车设施,不仅承担着停车职能,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与场内商业运营管理进行契合。制定相应停车策略,达到吸引客流的目的。

3关于公共停车系统的启示与思考

3.1关于阶段性规划实施的启示

公共停车系统根据短长期目标,而进行近远分期实施,这是有十分必要的。近期建设的目的在于满足当下的停车需求,主要通过主体建筑地下车库的联通,使地下停车库有一个较完整的系统,保证停车资源共享的率先实现,出入口的优化措施需要特别注意,其次是周边附近交通的组织方式,还需完善停车信息系统以引导交通流向;而远期的停车系统建设,要结合城区开发以及商圈周边路网建设情况,尽可能地利用停车,“近圈不进圈”是一种较有效的方式,主要依托轨道等公共交通方式满足人们出入商圈的需求,控制内部停车的总需求。

3.2关于整合地下停车空间措施的启示

整合地下停车资源,统一实施管理(如“一卡通”模式),是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和改善公共场所周边交通的重要措施。而目前不同车库的物权所有者和管理者涉及面较广,统一需求和事实现状有很大的出入,如此,实施车库资源整合的重要前提就是需要政府出面进行统一收购或租赁。相关政府部门对此的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政策,也是推动该措施实施的关键所在。

3.3思考:创新区域停车理念

一片区域内,如果居住与共服两大功能的用地混合在一起是有利于停车的组织的,它们正好相互填补了对方的空闲时间差,这样对整个区域来说,是有利于停车场利用效率的。是否可以像时间银行这个概念一样,有停车时间银行概念,探索这样一种机制,在停车管理设备系统高效高智能的基础上,提倡拥有车位的车主都参与进来进行停车时间交换,即:你可以把空闲时间的车位交换出去,这样就会被记录,使车主停车时间储存并不断积累,当车主到任何一个地方,需要停车的时候就可以在附近车库,把之前积累的停车时间拿来进行免费停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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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舣亦,楼.城市中心区停车规划策略研究[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8(11).

[5]张俊芳.北美大城市中心区停车设施的发展与规划[J].国外城市规划,1996,2:33-38.

[6]马文圣,赵国锋.大中城市中心区停车现状分析及建议研究[J].辽宁交通科技,2001,10:34-35.

第3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1.筹组管理公司及招聘管理公司员工

管理公司筹备初期,仅有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工程部正、副经理共5人,为配合好又多之交付使用,管理公司以公开招聘方式招募各级员工,并对各应聘者进行笔试、技能实操及面试,以考试成绩作为招聘员工之主要依据。经过2个月的发展,直至年元月底,管理公司共有员工54人,详细之管理公司人员架构情况见附件一。

2.协助发展商各项设备之安装调试情况

为顺利接管步行街及令商场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于步行街建设期间,物业公司定期参加发展商、施工单位之工程会议及参予步行街各项设备之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工作,如:步行街空调系统评标、安装阶段;发电机组安装、调试、代管运行;高、低压电房调试、代监护;车库照明系统设计、施工、接管;车库交通标志安装;车库墙壁、天花油漆工程;车库给排水系统更改工程;天顶光棚工程跟进,并于上述工程期间从物业管理角度就上述设施、设备提供改善建议(详见附件二)。

3.员工岗前培训

于好又多开业前,物业公司主要安排对安防员进行岗前培训,以让员工了解自己工作职责及熟悉商场整体环境(培训计划见附件三)。

4.安排车场清洁开荒工作

为创造一清洁干净环境欢迎前来好又多购物之顾客,物业公司连夜安排清洁公司对地下车库及进行开荒清洁,而有关之清洁情况基本令人满意。

5.安排车场地面临时划线

为了好又多开业前完善步行街车库之车位划分及道路指引,物业公司通宵安排员工对车库地面进行分划标识工作,惟上述工作及所用油漆仅为临时性质之标划,故效果未能如专业公司之显著及耐新,建议发展商仍需重新标划。

6.物业公司临时办公处及购置日常办公所需物品

管理中心于永久性办公场所尚未能正式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在发展商的协助下,暂时在步行街筹建处7楼设置临时办公室,并为物业公司日常工作购置了各项必要设备和办公用品。

7.为施工单位办理出入证

为有效监控步行街工地施工人员,管理公司制定了完善之施工进场办证制度,要求每一施工单位进入步行街工地施工前均须至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并为属下施工人员办理及领取施工出入证。

8.施工管理

针对春节前粤西公司因承包方之纠纷而出现的工地工人闹事及擅自强挂横额事件,管理公司安防部已密切注意施工方面之动态,随时协助发展商对其人员、物品管理。

9.安防工作

管理公司于步行街车场各出入口及公司总部重要位置全天候安排安防员值班。另外亦安排安防员不断巡逻于步行街及车库内,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防范罪案的发生;于日常管理中,安防部继续加强岗位培训及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并于车库内根据消防

规范配置消防器材;惟有关安防员之整体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10.清洁工作

物业公司对原有清洁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及培训,以适应陆续增加之工作区域及保洁量,详细制订日、周、月清洁计划及考核标准,目前主要工作为车库及办公室、招商中心之保洁。

11.工程工作

工程部对办公区域及步行街各项设备承担起日常一般性的维修保养职责,对各项设备出现之故障,除就故障情况进行登记外,亦于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进行维修,以求令有关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并于节前承担广场广告牌架之制作工程。

12.设立物料仓库

开设物业公司物料仓库,目前暂时将工程、办公物料、清洁物料统一归仓,并做好有关物料的进入仓登记及日常库存、耗材之统计,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使用情况。

13.停车场管理

目前物业公司接管主要物业为步行街地下停车场,为配合好又多开业,根据发展商安排,暂辟出部份车位予好又多作为临时卸货及物资周转场地,好又多并有部份设备堆放于车场内;现时停车场内之各项设施仍在完善之中,包括有关防烟门、设备房门安装,地面车位划线地面粉尘大;针对上述现状,物业公司已于车场内设置保安岗,指挥车辆停放及定时巡逻停车场,制订及实施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停车场管理将继续是管理公司下一年度之重要工作之一。

14.招商、租赁工作

详见招商、租赁工作报告

15.财务管理

物业公司财务部针对物业公司实际运作情况,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发展商的财务制度,初步建立起管理公司会计帐套,并逐步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仓库管理制度。由于好又多开业初期经发展商决定免收相关租金等费用,故物业公司未有任何管理收入,而支出方面,自年月日至年元月日,物业公司共支出RMB154586.30元,资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略)

16.物业公司内部管理

于内部管理方面,物业公司亦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包括:

16.1初步制定《管理公约》、《商户手册》、《装修手册》三大手册(详见附件)。

16.2初步制定了物业公司各部门之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16.3制定了物业公司各员工之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

16.4初步印制相关日用表格、名片等。

16.5通过完善办公场地及添置办公所需物资、对讲机。

16.6为安防部员工订制制服,以便员工以统一的形象面向业户。

16.7逐步完善物业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制度及考勤制度,初步制定《员工手册》。

第4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停车场;前期规划;后期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48.3 文献标识码:A

“停车难”是每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与此同时,停车资源空间不断受到限制,供给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导致违章停车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交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成为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停车场的前期规划,做好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工作,对城市停留车辆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城市交通的流畅。

一、停车场的前期规划分析

为了保证停车场建立的科学合理性,要进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从而确定合理的方案,为停车场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前期的调查分析

为了保证停车场满足实际的需要,可以根据以下内容调查:周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人口密度和机动车数量的调查,确定不同停车的特性。在进行调查过程中,满足商业、餐饮以及办公和住宅的不同要求功能;可以采用连续的调查方式对相关的停车的政策法规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调查的时间和方式,其中,调查的时间包括早中晚以及夜间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获得停车的时间、周转率和利用率以及整体的平均不行时间。另外,为了保证调查质量,还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等内容,对拟建停车场周围的交通设施进行调查,主要包括轨道、城市道路、交叉路口以及停车设施等。

(二)停车场停车需求分析

在很大程度上,停车需求与城市发展规模和人口密度、土地开发程度以及吸引强度等方面有很大的关系,就目前而言,城市地区的土地利用强度和数量对停车需求产生比较明显的效果。一是城市土地的利用情况,受到自然条件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因为在城市区域内,任何一个土地利用都是停车需求的地点。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规模决定了交通工具和停车设施的需求程度、频繁程度,都会决定停车场的需求量;在通常情况下,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相应的停车设施需求量就会越大,停车问题也就会比较严重。从人口状况来看,人口密度决定了城市的规模,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意味着整体消费量的增加和交通工具的变化,对停车需求量也会增加。从机动车的保有量来看,机动车的数量对停车需求产生关键影响,随着机动车量的增加,就会大大增加停车的需求。

(三)停车布局规划分析

在进行停车场布局过程中,要充分到当前的停车问题和长远需求、白天和晚上的不同需求;还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土地利用、交通情况与停车场之间的关系,同时要有效利用城市的闲置土地,保证得到充分利用;在进行停车场布局过程中,合理考虑到基本的用地情况,另外,要有效结合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进行科学布置。

在进行泊位规划过程中,要根据每个分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差额分析,结合实际的用地情况,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合理布置。对于夜间泊车的需求,要结合居民建筑用地情况,建设一些小规模的公共停车场,要充分利用地面和地下的空间,建立机械式的立体车库,保证满足需求,同时保证土地的优化配置。在停车场用地方面,要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要保证对停车场有相应的预留地。

二、停车场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停车场发挥最大的效用,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因此,在停车正式投入使用后,要建成后投入使用的管理工作,其中车位的管理和服务等问题是城市停车场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停车场费用问题

停车费对维护停车场有可持续利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关停车费用要根据物价标准进行合理定价,停车费用是管理和完善停车设施重要来源,因此在收费过程中,要做好公正和合理,避免出现乱收费用的情况。要增加停车场收费的透明程度,在出入口要注明好收费的提示、标准以及注意事项,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还要建立合理完善和成熟的收费系统,保证收费有所依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另外,还要适当增加专业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做到有人负责。因此,在具体收费过程中,要做到合理收费充分发挥停车场的最大作用。

(二)停放车位的管理

一个停车场的车位是有限的,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加,就会有可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很容易出现车位不足的情况,就会给车辆的停靠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停车场车位管理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堵塞和乱占的现象,尽量减少投诉的情况。首先,要科学合理的利用停车场,保证在有限的空间里,停放更多的车辆;其次,停车场管理人员要进行规范的管理,要对车辆进行指挥,防止出现乱停和乱放的情况;最后,同时做好门岗和车辆管理人员的协调工作,保证车辆得到很好的安排,避免出现乱占车位的现象。

(三)车辆管理人员安排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有效管理,停车场管理人员要维护好交通秩序,保证不能出现乱放乱停的现象。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要服从管理,完全服从管理人员要求,控制好车辆进出停车场的速度。在车辆停好后,车主要带走贵重物品,同时要锁好车窗,如果车辆出现漏油或者漏水的情况,要禁止进入到停车场,同时要避免在停车场内进行洗车、加油、加水或者动用明火等行为。在停车场内要禁止堆放杂乱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停车场要制定相应的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和规定,保证停车场的安全,尽量把损失降至最低;对于因为停车场造成的车辆损坏或者损失,要对车主进行相应的赔偿。最后,车主要遵守停车场的规定,避免出现违例违规的停车行为。因此,为了有效提高停车场的管理质量,值班员和管理人员要实行轮班制度,对比较大的停车场进行分区管理,明确每个管理人员的管理职位和敢为,避免出现乱占乱放的现象,保证停车场具有良好的秩序。

(四)要提高停车场的服务质量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停车场经常出现碰车和撞车等意外情况,就会导致出现许多纠纷,增加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因此,要有效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对停车场进行合理管理。要对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各种管理制度,对车、人和卡进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管理人员要对车辆进行合理布置和指挥,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要尽量避免出现车辆之间出现相互碰撞的情况。同时还要引进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配备相应的器具和设施,要便于进行存放、记录以及查询,保证停车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提高停车场的服务质量。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规划和建设城市停车场过程中,要纳入到城市公益事业的体系中,在不断吸引社会投资的过程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要将停车场的开发和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来对待,促进城市资源的最大程度的合理利用。对于城市停车难的情况,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从根本上解决好停车的问题,保证停车有法和有位,保证整个城市的交通畅通无阻,为居民提供最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刘松.基于泊位共享的区域停车场规划研究[D]. 重庆交通大学 2012

[2] 刘鹏.城市停车场规划与管理问题研究[D]. 长安大学 2009

[3] 瞿伟.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与管理相关问题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2008

[4] 王薇,刘玲.中小城市停车场规划与建设[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14)

第5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我县机动车高速增长,城市交通承载过大,县城区交通拥堵较为严重。现阶段交通拥堵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县城区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不高以及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不相适应等问题,亟需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鉴其它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加强机动车总量调控并引导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推进“生态、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具体要实现三大目标: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县城区特别是老城区交通运行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6年,县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20%。

(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到2016年,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交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显著增强,城市交通综合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高。

三、综合措施

(一)完善城市规划,疏解县城区功能和人口

1.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全面实施《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严格控制老城区建设总量增量,并加快老城区政府机关用地、金融商业用地的置换,启动老城区政府机关向新城区搬迁、集聚,减少老城区功能吸引力;基本完成新城北区建设,加快瑞香百合春天、金地家园、人民医院、乔克国贸、万联城、移动大楼等居住、医疗、教育、金融、商业等地块开发建设,完善新城区服务功能,有效疏解老县城区功能和人口。启动新城南区开发建设,引导城市向南发展。

2.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编制《县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科学分析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和交通需求,合理安排城市交通发展策略,落实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3.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1.全面推进县城区道路网建设。加快世纪大道、环西南路、子胥路等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城区路网;打通环东南路(解放路东路至罗星东路)、斜家路桥等一批县城区次干道、支路,加快形成老城区微循环路网系统;推进新城南区主要干道和高铁周边地块的路网建设;加快至第三通道等城市对外交通路网建设,增加城市对外交通服务能力。

2.加快县城区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突出城区交通节点改造建设,分布落实启动施家路、谈公路、车站路、亭桥路、体育路、环城北路、解放路、晋阳路等干道网交叉口渠化改造、信号灯改造工程,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3.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落实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并加快建设。积极开展城市货车停车场建设,每个街道至少配建一个货车停车场;加快县城区内现有公共停车场的改造;积极开发地下空间,增加停车位。

4.因地制宜建设专用停车位。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努力增加停车设施,适地建设简易式、立体式停车场(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供给;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三)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励公交出行

1.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力度,全县公交保有量在2016年末达到400辆。定期对城市公交线路进行评估,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通过对现有线路长短、走向、停靠站点、营运时间、发班密度的调整,降低线路重复系数,增加公交覆盖半径,减少旅客中转候乘时间,提高线网运行效率,每年新增公交线路3至4条,最大程度地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对公交出行的需求增长。加快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行风建设,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公交车辆的设施设备,制订从业人员服务标准,逐步实现统一着装,确保车容整治、服务规范,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2.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商业区、大型公共活动(娱乐)场所等工程项目时要将公共交通场站等配套纳入审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新建道路由道路业主承建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和公交候车亭。完善配套终点回车场、候车亭等设施,健全城市公交站场等配套设施的管理养护制度,并将站场维护经费纳入城市建设维护经费,加快建设城市公交枢纽站场和城市公交站场建设,新建车站路阳光路公交服务中心、西区停保场(枢纽站)、东区停保场(枢纽站)、高铁站公交综合停车场。

(四)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倡导绿色环保出行

1.加快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成若干站点,减少机动车出行。

2.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和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解决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问题,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减少上下班小客车出行。

3.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加强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集中智慧,解决交通拥堵难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以及公益广告等,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将交通文明作为评选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以及“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文明水平。

4.倡导利用现代办公手段和弹性工作制。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合理使用

1.合理调控小客车总量增长速度。在一段时期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合理调控单位和个人年度小客车增长速度,缓解机动车总量过快增长。

2.实施分时段区域交通限行措施。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加强货运车辆管理,有效减少高峰时段县城区交通流量。实施支路、巷弄限时“禁左”,引导交通有序通行,探索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3.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按照“中心高于、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化原则,研究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开展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机制,削减县城区交通流量。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具备停车引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

(六)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水平

1.实施既有道路设施优化工程,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既有道路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用于优化道路交叉口、建设公交港湾等常规疏堵项目和区域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信号优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管理项目建设。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对炮台口、商城、谈公路、解放路等重点交通拥堵区域,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研究局部路段设置可变车道的可行性,组织单行交通,逐步完善县城区道路微循环系统交通组织。加强对货车、黄标车、危化车、客货运三轮车等重点对象的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制定停车管理法规规章。加强停车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制定县城区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4.建立交通信息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动态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务水平。划分拥堵等级,分级启动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大范围拥堵情况下,由县应急办统一协调指挥。

第6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 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八条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 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公共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书;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内场地总平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

(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五)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

(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

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况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1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

第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

(三)确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讯设备及交通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防破坏系统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依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循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

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专用停车场管理

第十九条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 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提供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服务;其中向社会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 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符合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六条 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五)符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 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

(二)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 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可以用于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反《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用标线等专业措施加以区分。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符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第三十一条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

(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

(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平峰时段停车。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二条 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费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

社会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停车场的开设条件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有效资信证明、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

场地平面图;

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

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第7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校 加强管理 创新

我国高校的安全问题作为一项校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尽快适应新的形势,还要从校园管理创新上做出切实的改变。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努力做好服务与管理的相互统一,为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构建和谐校园,确保学校能够安全稳定的向前发展。

一、校园安全管理理论上的创新

校园安全管理上的创新,其中以理念创新最为重要,既是整个思想的创新核心,又是技术与管理制度等创新的前提基础。目前,在我国众多高校内,其安全管理创新的的主要途径包括: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这三者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研究理论的任务,而对理论创新方面来讲,高校安全管理范围、管理对象、管理制度的规律与特点及构成特点才是管理重点。此外,还要重视高校师生的安全价值观与安全需求及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政策与管理手段等。

1.加强管理制度

制度上的创新要将日常安全防范进行重点研究,对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应急制度与安全责任制度等工作均要加强管理并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科技技术

安全科技技术的创新,重点是研究知识经济对高校安全管理,要以科学技术的应用为基本保障。如:技防设备的建设途径与建设标准等,均要符合日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真正达到“科技佑安、科技强安”的目的。

二、校园管理者思想观念上的创新

1.有利于教学教研的服务观念

要想实现思想上的创新,就要做好观念上的创新,只有实现高校安全管理者思想观念上的创新意识,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他们“用得上、打得赢”真正作用,从而确保各项安全任务的顺利完成。教学教研作为学校工作的中心,其校内的一切有关安全管理工作都必须服务与这个中心、服从于这个中心。

2.有利于师生员工的服务观念

一切有利于高校师生与员工的合法权益要受到合理的保护,将广大师生与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第一位。将传统的“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转变为“服务管理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用“教育服务”替代以往的“警察式”的管理,这种转变也是高校在安全管理工作改革上的主要趋势。

三、提高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几点建议

1.高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随着“汽车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园内出现的人车抢道的现象,导致校园内时常发生治安纠纷。而车辆的随意占道、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与校园草地等现象已屡见不鲜。这就为校园的安全管理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因上述的这种情况,在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方面存在空白,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处理起来就相当困难。因此,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①改善校园停车环境,开发资源,尽可能的多设置合理停车位。

②充分利用校内的地下停车场,或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设校内立体停车场。

③装现代高科技电子停车诱导系统,指引进校车辆正确的停车路线与停车地点。

④设立在校园里循环行驶的校车,既可减少社会车辆的进入,也方便了学校师生的出行。

⑤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制定高校交通管理法规,对进入校内的社会车辆实施收费或限行等措施。

2.透明的校园治安信息管理

校园内的一些治安动荡、突发事件等要及时告知学校师生,这样既保证了学校师生与员工的知情权,也有利于大家在安全管理上的积极参与和对安全隐患的防范。公开、透明的信息,不仅带给学校师生与员工的安全感,也给学生家长增加了安全感;同时还做到了与社会沟通,使社会人群加深了对校园内防范措施的了解,从而做到相互配合、共同维护校内的安全。

3.高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正确处理

学校与社会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社会信息在校园内的传播速度快,且敏感反应的影响极高。一旦社会有重大事件的信息流入高校内,会迅速传播乃至发哮。此时,校内的安全保卫部门就要保持较强的敏感性与责任感,对那些极可能危及到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做到提前预防与及时有效的应对。

4.加强技防设备的作用与维护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治安的需求,全国多所高校都加强了技防设备的投入。实施“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针,对校园内进行视频监控、安装报警设施。对学生公寓、学校办公楼与家属区楼道等地均安装了对讲设备、消防无线报警器等,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治安管理与秩序维护,有效预防了犯罪以及发挥了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的作用。而这些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装备需要那些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的正确维护,才能保障使用。因此,要将合理维护技防设备,使其充分发挥的作用进行重点研究并加以落实。

三、结束语

近几年来,在高校安全管理的问题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需要研究与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还有待全国高校内的保卫部门与保卫人员,在学习实践的基础上,落实科学发展中的管理创新,力争取得更好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黄莉、陈芸霖.当前高校学生干部培训的创新[J].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0年22期

第8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城市管理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努力打造“畅通、靓丽、文明、和谐”一流宜业、宜居城市环境。

(二)阶段性目标

近期目标即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市内建成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规广告招牌,无渣土污染,无违法占道乱停乱放乱窜马路乱吐乱扔及不文明施工现象,切实解决“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中期目标即按照“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档次、管理高水平”要求,重点理顺城管体制机制,完善执法保障体系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步伐,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建成一流幸福宜居城市。

长远目标:即通过5年的努力,逐步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机动车道、人行道综合完好率达到97%亮化设施完好率达到95%率先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基本原则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统筹安排、标本兼治,监管分离、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密切协同,建管并重、相互促进的原则。

三、强化措施,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示范路创建,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按照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专业市场建设的同时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引摊入市,还路于民;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切实解决无序占道停车特别是学校周边“堵点”阻碍通行的问题;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黑的违法经营;加大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车主文明出行;加快停车场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各单位向公众开放停车场,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放需求。

(二)加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分门别类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科学合理配备垃圾容器,高标准建设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加大对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严格落实各临街单位和门店的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出店经营、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丢乱扔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建设大型洗车场,取缔违规经营的零星洗车场;转变收费方式,切实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加大对临街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合理选址,规范“早点”夜市”经营;加大城区生产、生活、商业等各类噪声、油烟污染整治力度,杜绝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游园、公园环境卫生及秩序的管理;重点治理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辖区公路、内河、过境铁路周边的卫生死角。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力度,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

(三)加强临街立面美化亮化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按照“一街一品”一路一景”原则,制定建筑立面改造规划,对临街陈旧、污损的建筑物立面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实施屋顶平改坡工程,合理确定坡屋顶颜色基调;积极实施管线入地工程,未设于或不能设于地下的架空线路应排列整齐;对临街违章搭建的建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进行整治拆除;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维修破损路灯,大力实施临街楼宇“轮廓式”亮化工程,对临街店面亮化进行提档升级。

(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经营管理的通知》潜政发〔〕20号)规定,明确户外广告范围,健全市场运作机制,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样式、色彩协调”原则,对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引导户外广告规范和科学设置。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逐步取缔跨街广告、路灯广告。

(五)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大工地源头管控力度,对临街施工场地要采用刚性封闭围栏,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施工进出口道路要硬化,合理配备冲洗设备、沉淀池;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封闭、覆盖运输,杜绝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等现象;施工场地清洁、物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有明显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

(六)加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整治与管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合理配置环卫、健身、宣传等各类公益设施,完善道路、绿化、路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加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综合治理,抓紧修订完善《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社区物业化管理。逐年安排综合治理任务,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的改造和社区化管理。

(七)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违法建筑巡查管控工作,健全防违控违责任网络,对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控制。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基层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有效防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功能,加快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一)制定并落实城市管理专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对接,重点抓好公厕垃圾收集、清运与无害化处理系统城市绿地城市交通及标志集贸市场夜市”停车场洗车场废品回收点户外广告小街小巷数字化城市管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强化对城市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管,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二)提高城市污水与垃圾处理水平。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现有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营运效率;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新区及老城区城市排水、垃圾清运等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引进社会资金的力度,完善建筑垃圾专用处理设施;认真研究和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相关工作,集中收集和处理城镇污水,规范生活与建筑垃圾清运行为减少污染,减少废弃物产生量,保护江河水系水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三)加快园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增绿工程”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和“林荫停车场工程”抓好城市“拆墙透绿”屋顶添绿”沿街补绿”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各类型生态小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围绕“道路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市政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大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力度。

五、改革创新,建立科学、长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一)推行“城管进社区”城市管理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五级联动”和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要求,形成以社区行政区划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市城管委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制度、行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确定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工作计划、考核办法、作业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和奖惩,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整体性以及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城区办事处负责落实市城管委制定的管理制度、政策;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办事处分解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临街单位、业主积极参与各项城市管理活动,联系、配合各执法专业队伍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推进城管数字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城市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明确各地、各专业职能部门职责,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形成责任明确、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开展城市管理重点项目调研,加快修订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完善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制定本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和奖惩办法,市城管委将通过经常性的明检、暗查和数字化平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奖惩兑现。

(四)推行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离”思路,进一步转变“政府包揽、垄断经营”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开放作业市场,走专业化、企业化运营路子。先期选择一条示范路作为试点,将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渣土清运等,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养维护工作,然后在城区其他街道逐步推广,形成统一管理、市场服务、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五)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管机制。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思路,充分发挥市民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与城管执法队员、公安干警形成“三位一体”市容监督管理队伍。城管执法队员负责对城市普遍存在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乱贴乱画等行为纠章处罚,城管协管员协助执法。公安干警依法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处罚,力求通过教育、处罚,引导市民形成爱护城市环境卫生遵守社会秩序良好氛围。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城管部门设立公安派出机构,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防止妨碍执法的暴力事件发生。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将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数字城管”等工作需要,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采取与水费捆绑、由自来水等部门征收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全省编制的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工作费用的定额标准,划拨相关工作费用,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六、规范管理,打造依法行政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一)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参照全省推行的7+1基本模式,整合城管、环卫、公安、交通、工商园林、市政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城管执法人员,缓解城市面积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与城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应按照规定明确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符合条件的纳入参公管理范围。

(二)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城管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后,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制定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城管执法工作必要的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要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城管执法科技含量和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不断改善城管执法单位办公条件,规范城管执法文书和标志标识管理。

七、强化保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城管委对城市管理的决策、协调、监督、考核职能。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城管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专班专人、落实工作经费,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提高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城市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城市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城市管理知识培训,定期举办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专题研讨班,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及做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第9篇: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一)日常工作

1、因公司刚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及考核都是空白的,这给员工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按照“以法为据,有约可依”的原则,办公室迅速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xx物业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各岗位人员职责、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制度的出台、部分制度的上墙明确了职责,分清了权限,也给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2、制作并安装温馨公示牌、信息公示栏以及草坪标识牌,规范小区日常生活。

3、筹备组织业主大会,完善小区监督机制并且加强与业主各项信息的沟通,使xx物业成为xx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家真正正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司,做行业的领跑者。

4、接受业主维修服务的报修全年共有1000余件,并且积极协调解决。

对未过保修期的太阳能、阳台门窗、可视对讲、防盗门、电梯以及其他方面的报修积极联系厂家,针对太阳能、门窗以及电梯报修率过高的问题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领导反映并且协商解决。

对2号楼、3号楼天井盖漏雨,地下车库漏水,小区下水管道排水困难、墙体瓷砖脱落等工程遗留问题找房地产开发部门协调解决。

对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谦虚听取意见并马上制定解决方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5、全年共办理新业主入住149户,办理装修相关事宜58项。到2008年12月31日交钥匙213户,未领钥匙22户其中包括4户未售。

6、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专业知识,加强全体员工的专业化技能,提高业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7、督促各部门工作,组织各项工作会议,发挥集思广益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

8、小区设立意见箱,及时采集业主建议,谦虚谨慎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且就业主存在异议以及误解的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向业主做出解释,保证与业主的沟通。

9、协助集团经管部做好“业主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并且从中发现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差距,并且就业主提出意见以及建议立刻落实解决。

10、2008年9月27日集团组织召开物业、地产工作分析会议,集团总经理任总提出物业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十大问题并且提出物业工作目标,即到2008年年底物业公司在服务水平、管理水平上要达到xx开发区一流水平,到2009年年底达到xx市一流水平。办公室根据此次会议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会议精神,逐个发言总结工作中存在不足,并提出今后改正方案,把此次会议作为今后工作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绝不辜负集团对我们的厚望。

(二)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

1、在奥运会举行之际,我们加大了奥运的宣传力度,打出“为奥运加油,为奥运喝彩”的标语,同时加大了奥运知识的宣传,加强了小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小区良好的文化氛围。

2、加强消防常识的宣传,提高业主的自我防范意识。

3、在小区门口安置两台便民服务车,方便业主出入搬运物品,此项创新服务成为xx开发区首例,得到了广大业主的一致好评,得到领导的认可,同时加强小区业主互帮互助的意识,提高小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协调解决问题

1、3号楼2单元702住户家墙体出现裂缝,物业积极与房产工程部门沟通,最后协商解决,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2、1号楼1单元1101是一对老夫妇,刚搬家就出现房屋大面积漏水、阳台门出现漏缝、太阳能不热等问题,物业人员进行了逐一解决,得到业主的好评。

3、建行家属楼大部分业主建议将取暖方式改为一户一阀,物业公司为建行家属楼广大要暖用户考虑,负责协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业主,并且联系工程人员,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最后抢在冬季到来之前成功完成建行家属楼一户一阀改造。

4、由于建筑施工问题,小区高层玻璃幕墙出现漏雨现象、阳台窗户出现玻璃漏气现象,物业发现问题,积极与xx港建筑集团沟通协商解决,最后xx港建筑集团与物业签订责任状,保证2009年春季将问题集中解决。5、经过锅炉设备改造,锅炉房能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节约,2007年—2008年供暖面积为13204.79㎡,2008年—2009年供暖面积为20446.92㎡,平均节煤7.28㎏/㎡·月。

6、地下车库各单元门禁管理存在漏洞,发现问题后工程部门立即做出解决方案,并积极联系锁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是业主的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四)收费情况

截止到12月31日收取08年物业费:107732元;电梯费14698.69元,预收09年物业费54949.99元,预收09年电梯费16945.3元,收取取暖费510109.28元,装修监管费40600元,车库车位物业费1058元,门禁智能扣1660元,基本保证了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工程部门工作

1.2008年9月我们通过对地下车库照明的改造,用15W节能灯替代60W普通白炽灯,最主要的是我们发现工程设计照明距离太近没有必要安装过多的照明设备而且有部分白炽灯已经坏损,虽然已经达不到照明的效果但还是与正常白炽灯一样浪费电能,经过工程工作人员的改造现每天的用电量比未改造前至少节省15000W/h,通过对比今年比去年节电5475000W/h,共节约电费3000元。

2、为确保安全渡过雨季汛期,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维保养护计划,完成各楼避雷接地检测,同时对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品进行了检测。

3、除按期完成制定的维保养护计划外,平日注意加强对公共区域照明、安全指灯、机房照明的巡视检修。

4、配合电业局对小区供电线路的改造;配合房地产工程部门解决小区未完善事宜;配合二次加压水泵厂家对设备的保养,锅炉供暖期间负责锅炉房各项设备的维修,并协助锅炉工的日常工作,做好锅炉工与办公室人员的沟通,在这期间工程维修人员连续加班。

5、加强房屋装修的管理。今年为业主办理装修手续58户,为加强对装修户的监督管理,对私搭乱建、侵占公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止,并提示装修户一切按照装修管理协议及消防治安协议去施工,一律办理装修手续,严格控制无证施工、违章施工,并坚持每户进场前做好室内防水的闭水实验,保证施工质量,维护业主的利益。

6、电梯保养维护。本小区电梯由富士电梯公司负责每月做一次维护保养。我工程人员配合进行监督实施,并负责每日电梯运行巡视检查,做好记录,随时对电梯的运行状况实施监测,做好电梯运行的管理工作,保证了业主乘坐电梯的安全。

7、协助办公室处理业主报修,使有关工程报修方面的工作有了头绪。

三、保洁工作

1、我公司保洁部基本上能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认真遵守公司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清洁工作规程,全天候清扫小区院内、天台、走廊、地下车库、小区前院等全天候清擦垃圾箱、扶手、门等,及时清理垃圾,创造了一个干净的居住环境。

2、我保洁部实行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业主监督制,每月不定期检查,确保工作的力度。同时实行互监制,即保安人员监督保洁人员的工作力度,保洁人员也监督保安的工作状态。使双方得以互相制约,互相鼓励,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本文来源:[]

四、保安工作

一年来,保安队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逐步完善保安队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队员的岗位纪律管理,贯彻落实防火、防盗等“六防”措施,全年未发生一件意外安全事故。经过各种培训及领导的帮助,已成为一支拉得出,打得响,有较强执行力和战斗力,能出色完成任务的队伍。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队伍中出现了“三多三无”的喜人局面。即:工作积极主动的多,消极应付的无;干事情吃苦在前的多,讨价还价的无;做好人好事的多,违纪背法的无。在这样的思想下,全体保安队员们共同完成了以下各种任务1、消防管理

消防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件极其重要的工作,保安部门始终以高度的警惕,百倍的努力,确保着小区的安全与此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加强了保安队伍的消防意识,同时也可以提高业主的自身防范意识。经过二个月的消防前期培训,陈刚总经理安排保安队2008年2月15日策划组织了一次集中消防演练,按照演练方案进行假想报警、人员疏散、现场扑救,使队员掌握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基本灭火技能,从而提高了整体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使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保障。

2、治安防范管理

由于措施得当,防范意识强,保安巡视发现各类治安问题二十余次,现场处理二十余次。主要内容包括:注意细节,巡逻拾到业主丢失物品并归还4次,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业主钥匙未拔5次,全面检查未入住房屋,协助警察抓捕路过小区违法人员1次,制定严格的门岗出入制度,全年外来人员进出小区一万多人次,无任何治安事件发生,严格控制来访人员及装修人员,制止行为不良私自进出小区人员七十余次,确保小区安全。

3、停车场及停车管理

由于小区业主新入住以及停车位大部分未售,业主没有形成固定的车辆存放模式,车辆存放秩序较乱,保安每天到地下车库按规定位置为业主排放车辆,严格落实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4、对于闲杂人员的管理

小区实行严格的出入制度,业主以及办公室人员都持卡出入,业主亲友进入小区有保安人员通知业主并送到家中,装修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办理临时出入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就目前来看我小区的出入管理是开发区最严格的。

5、节能降耗

小区内生活垃圾气味大,并需及时清理,原来是每天清理两次,一次油耗为15元,每月油耗为900元,后来由保安队长联系环卫人员,把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承包给环卫人员,费用为180元/月节省了物业公司的人力以及油耗,每月可节省720元,全年节省8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