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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从组织上对我多年来的培养和关心。从基层单位副职到正职的岗位转变,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组织上对我努力工作的肯定,也对我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下面结合我日常工作内容,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敬业爱岗。自踏上工作岗位以来,我一直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加强学习。只有学习,开阔视野,才能跟得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政治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提高自己的专业工作能力。平时工作中能虚心请教,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城建事业建功立业。独木不成林,在与同事合作中,不仅做好自己份内事,还能帮助其他同事一同干好工作,共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我们整体的服务质量。
二、立足岗位,开拓创新。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环环把关,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首先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以制度求管理,以制度求品质。我站新一届领导班子在第一次站务会议中就强调对现有制度按适应性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提出在明年6月份前完成内部制度变更补充并汇编成册任务。目前新制订并已经实行的有两项制度,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重大事项会签制度》,二是《结构(中间)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制度》。按照“做好、做快、做精、做实”的要求,加强了对建设工程的“结构、分户、竣工”三个阶段验收的监督管理,使我站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了我站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更好地提升办事效率。
关键词: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措施
1.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内容
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主要包括对工程量、套用定额、费用三方面的审核。
首先,是对工程量的审核。由于实际施工操作难度相当大,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变更设计的情况,工程量的审核要求造价从业人员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且要对房屋建设现场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跟踪、了解。造价从业人员要结合计算机规则对图纸中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分析,确保房屋工程造价准确到位。
其次,是对套用定额的审核。在房屋工程造价中定额的套用方法相当重要,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选取的定额费用、计价方式都对最终的过程造价有着影响。审核套用定额首先要认真审核结算工作使用的定额是否与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标准一致,其次,造价从业人员要对换算方法和采用的参数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避免换算的单价出现误差。
最后,是对费用的审核。房屋工程取费的确定必须要建立在不违反工程造价管路部门的文件和工程合同以及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同时,取费的时效性也是执业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比如费率的计算、材差的调整以及工程的性质与取费是否相符等等。
2.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现状
2.1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
近年来,虽然我国接连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来对建筑行业进行约束,企图指导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其效果却不容乐观。由于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中仍旧存在着漏洞和不足,在房屋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企业为承建工程,故意压低工程造价,甚至没有经过预算就盲目开工,以致于房屋工程造价与现场施工脱节。另外,在房屋工程造价结算中,虚报工作量、曲解部分合同、重复保量或者洽商重复、涂改洽商内容、变换定额编号等现象也数不甚数。这些违规操作不但有损建筑工程的形象,还使得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缺乏有效的控制和引导,极大地阻碍了建筑工程的发展。
2.2执业人员专业能力较低
随着建筑市场的迅猛发展,建筑行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就使得有些专业能力不过关的造价从业人员也能混进建筑行业。某些专业能力较低的执业人员不明确房屋工程的计算规则,不能正确且熟悉地读取施工图图纸,对定额的选取和套用不熟练,甚至出现漏顶、少项的现象。这些都使得房屋工程造价结算的准确性受到极大的影响。
3.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技巧
房屋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涉及到对工程量、工程费用、定额选用等诸多内容,因此其审核难度相当大。为了保障结算审核的质量。审核人员要严格遵照相关的结算审核标准,把握好一定好审核技巧。
3.1审核工程量的技巧
确定好工作量是对房屋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的首要工作,它能够为后续的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以及设备数量的确定提高准确的参考,以防浪费情况的出现。在实际的房屋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对工程量要进行重点结算审核,对过程造价要进行准确的分析。因此,审核人员要细心地检查设计图纸和工程内容两者是否相符。并且根据具体的实施细则来对工程量进行确定。在具体的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过程中对数据精度的分析要多使用对比和验算等多种方式。
3.2机械准确性的审核技巧
对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能够详细地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花费,及时发现房屋工程造价工作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因素,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减少房屋工程造价中浪费情况的出现。除此之外,机械审核还能够通过帮助企业精确地分配各项费用,使得投入成本效益得到提高。所以,在对房屋工程造价进行机械准确性审核时要仔细地检查机械计算过程,防止出现符号出错和子工程造价与总工程造价之间不符的问题。
3.3是审核工程费用的技巧
在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中,由于工程费用手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具体用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审核难度相当大。而且房屋工程项目涉及的费用相当多,不同地区间的费用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对房屋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审核前,首先要做好市场的调研工作,准确地了解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在对过程费用进行审核时,要结合合同内容,确保工程建设情况和合同规定的标准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审核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得到保证。
3.4分析性审核的技巧
分析性审核的审核对象是房屋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资料,主要包括对过程设计方案、合同以及工程投标资料的审核。在具体的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过程中,分析性审核必须以工程量作为审核的重点,对房屋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资料进行系统、合理的分析,防止工程量隐瞒现象的出现,杜绝偷工减料问题的存在。
3.5定额选用的审核技巧
在定额选用审核工作开展时,要对施工单位定额设计的人工、单价、工程量以及定额子项目之间的一致性进行确定。一旦在这过程中发现这其间存在不一致现象,就要编写相关的说明书进行解释说明。
4.结语
总而言之,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对专业、知识、政策和技巧要求相当高的工作。这就对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相当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来处理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的各项问题,还必须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房屋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周丽娟.浅析房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2).
关键词:石油工程;造价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7月1日
一、前言
石油工程行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行业之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伴随着石油行业的发展,行业内部竞争日渐激烈,行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整体造价,加强对石油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工程造价的控制,已经是石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探究现代石油工程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和现实意义。
二、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石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已经制定了工程造价相关法律,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已有的法律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范去执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些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因此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保证工程造价有统一严格的执行标准,并且做好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造价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设计造价不合理。设计阶段多会重视整个工程中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是否先进,从整体上强调的是设计过程中的产值,却很大程度上忽视了项目设计的经济性,忽视了整个工程中的设计造价控制。
(三)招标阶段造价负担严重。一些少数有权威的人士,将工程建设项目以不公正的手段进行交易,工程指定关系户、人情工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施工单位为了自己企业的利益,一味要求追加工程费用,所以这种不符合工程的招投标,指定的承包商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使工程造价存在超额的隐患。
(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不严格。在进行石油工程施工过程中,能源材料的浪费情况严重。工程的施工过程是整个工程建设成本管理的关键部分。由于在这一部分中,各种材料能源等消耗大大增强了成本的支出。施工人员操作不熟练,难以对材料合理科学利用造成的浪费,施工过程中的细节浪费和仓库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材料失窃等浪费,都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成本的管理。而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单位在这些问题上表现很明显,浪费严重。
三、石油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措施
(一)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有关石油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石油工程,保证石油工程造价标准,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针对不同区域和情况制定适应具体情况的管理办法,例如合理的招标法、投标法、质量监管法等。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政府的引导下规范运行,不能钻法律空子,投机取巧。法律法规建设不能是一纸空文,要具有操作性,便于执行。通过从法律上对石油工程造价给予明确规定,保证了工程造价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市场,有利于石油工程的顺利发展。
(二)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1、要根据施工图的设计和开始勘察预算的工程量和具体的工程价格,对工程图做出合理的设计和完善,并严密科学地做好各种分项施工的费用预算,将每一种设计方案从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各方面的成本进行核算、对比,将分项施工的成本和项目的投资额做出科学对比分析,降低工程造价。
2、施工方法的设计和选择是承包商进行成本核算中的重要选择,很大程度上限制着施工人员和设备的选用,直接影响到工程直接成本的大小和控制。在进行施工方法设计选择时应注意:首先,要符合企业本身的技术经济等综合实力,要确实能够将施工方法落实到实践,并有能力符合施工标准,同时要保证所设计选用的施工方法符合招标文件的总体要求。其次,要综合考虑到项目投标地区的地质地貌,自然气候等因素,结合工程目标,制定工程指导思想,确保各种机械设备都能够合理地使用。
(三)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石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进度不仅仅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更会对直接成本有着密切的影响和联系。在石油项目工程中,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尽可能保持平稳流畅的施工强度,尽力减少各种施工高峰的出现,降低各种机械设备人员的投入程度,减少设备人员的闲置,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效率。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时,一般可以采用关键路线法,平稳施工强度,避免高峰期设备高峰使用,同时也可以避免各个施工程序和施工部门之间出现工作平面的重合,避免部门之间互相干扰,提高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效率。
(四)提高企业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水平。石油企业要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这个网络包括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相关负责人的职能范围,其上级部门与下属执行部门,可以将这样的办公网络通过ERP系统来实现,达到信息的企业内部共享,也可及时提供给造价咨询机构;其次,在企业外部要积极寻找含有造价信息方面的网站,通过网络化的实现,可以了解国内其他地区的造价信息,并寻找到最新的政策信息与最便宜的材料供应商。
(五)石油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
1、设计变更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中,要对各种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做出分析,并通过科学的比较,结合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中的各种信息,做出对比分析,综合论证。同时,要严格科学地控制设计变更,要在设计的环节上,节省费用支出。
2、建设材料和施工设备是保证整个施工正常进行的基础。设备和各种建设材料的采供是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材料、设备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寿命,材料设备的价格将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影响到项目的整体效益。要对采购工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采购费用在控制范围内,制定限额采购工作包及工作包价格,并对限额采购进行跟踪,对各种超出范围的费用要严格审核对比,严格将采购清单和实际支出费用做出整合。
3、采取合同措施控制。业主应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在施工中保存各种文件资料。在施工中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合同,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业主应该严格控制工程设计以及由于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等工作不当引起的变更。
(六)工程结算管理。依据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如果要高效地控制或科学地确定工程造价和提高建设的效益,就需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同时也要增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结算中,从最基本的环节做起,对结算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结算人员要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资料,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工程造价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建议,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方案,把工程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随着工程竣工后集中审计的结算方法被普遍采用,因为对公司文案、定额解释、相关法律制度以及补充定额的使用、编制不一样,初次审核与施工单位确定的设计调整、补充定额、现场签证等结算内容,在最终的审核及结算时,结算钱数发生变更,与施工单位不能达到一致的意见。由于建设企业增加资金的投入调整工程的设计,进而增加施工团队的施工任务、增大施工项目的建设规模、提高了对建设的要求,这些变动对建设造价及结算的准确性有影响。此外,工程建设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施工中会因为技术发展及工艺的逐步改进,一些定额缺项不能满足工程造价编审的标准。工程结算时,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型材料的定价与定额的采用和补给,有些会在结算时出现不一样的结果,这也是影响工程结算最终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结束语
加强对石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造价管理水平,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不断健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从而更好地促进整个石油工程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吴玉峰.探讨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9.
[2]田玉敏.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商情,2012.17.
[3]张荣德.石油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9.
第二条市本级(包括越城区、*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及投资公司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工程变更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变更是指:
(一)工程设计变更;
(二)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三)材料与设备的换用;
(四)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
(五)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
(六)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它实质性变更。
第四条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小组(以下简称审查小组),具体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批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单项变更额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报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单项变更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工程变更由审查小组审批。
第六条工程变更报批程序:工程变更的报批由建设单位核准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需报审查小组审批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审查小组原则上应在接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无主管部门的,由建设单位直接报送审查小组。
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报审工作。
第七条工程变更的审查方式: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对工程变更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由审查小组召集相关专家进行汇审。汇审结论作为工程变更批复的依据。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后,再行报批工程变更:
(一)超过项目概算10%以上的;
(二)超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报批工程变更时,需填报《工程变更申报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算金额,并附送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监理等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单及附件资料;
(二)工程变更预算书;
(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
(四)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暗塘、暗沟、流沙、软基等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地质情况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时,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可由建设单位召开由各相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之后边实施、边报批。召开紧急会议时建设单位须通知审查小组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加强工程变更联系单的规范化管理,并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报批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直接风险形式和间接风险形式
直接风险形式和间接风险形式主要是依据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风险的责任主体方来划分的。直接风险是指风险的主要责任属于管理企业自身,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企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较低等因素而带来的风险;间接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主要由于合同履约各方自身的因素而造成的管理风险,其中企业管理方只是间接地参与其中,不承担主要责任。
1.2客观风险形式和主观风险形式
对于客观风险形式和主观风险形式划分,主要是依据风险的作用范围来界定的。主观风险表现为由于国内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操作管理规范欠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因素,进而使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各个阶段中存在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这种风险往往是无法避免的。客观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各方的综合实力、信誉程度、财政状况等,是可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的。
1.3可控风险形式和非可控风险形式
对于可控风险和非可控风险形式的界定,主要是依据该风险的可控情况等级的高低来划分的。可控风险形式指的是管理方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合同的管理工作,可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非可控风险形式,是由于一些非主观因素(地震、洪水、法律、政策等)影响使得项目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形式。
2合同管理中风险的影响因素
2.1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人是合同管理工作的行动主体,直接掌控合同管理的每一步流程。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是引发合同管理风险的最直接、同时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从其专业素质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往往只对自己负责工作内的专业知识有所掌握,而对于国家的相关政策的颁布与实行缺乏必要的敏感性,这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必然会给合同的签订与实施带来很大风险。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1)合同结算方面:由于工程结算制度的完善性较差,无法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监管、审核以及结算等,进而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2)合同审核方面:由于合同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要求对其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导致合同履行存在很大风险。
2.3客观影响合同管理因素
(1)自然灾害突发。随着全球环境遭受破坏程度的加大,我国近些年来的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地质自然灾害逐渐增多,对于这些带有极强偶然性的灾害,很难进行有效的预测与控制,只能通过风险转嫁分担相关责任。(2)经济发展趋势变化。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重,中国的市场经济时常受到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通过搜集信息,在合理的预测经济发展的趋势后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3)政策和法律的变更。为了完善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度,国家必然会不断地对已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并会出台新的措施与政策以推动社会的进步。面对此类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关注国家政策、法规的颁布情况。
2.4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理念淡薄
(1)法律理念淡薄。主要体现在工程合同签订及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重视以及理解不透彻等原因,使得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并未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从而导致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风险。最典型的就是某些工程存在先开工后签约的情况。(2)责任理念不明确。主要体现在对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认识不明确,进而责任理念较为模糊,使对合同管理中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能力有所下降。(3)风险理念缺失。主要集中表现在对于项目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应有的重视,同时由于对风险理念的缺失,造成风险管理措施的缺乏。在实际工程中,此种情况往往体现在承包方由于对合同风险认识的不足,不得不承担工程质量、赔偿等诸多风险问题。
3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应对方法与措施
3.1培养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
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提高合同管理质量的充分条件,建立完善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已迫在眉睫。对此,国家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与选拔,不仅只是对专业技能的培训,还要求其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形势判断具有敏感性。同时,合同管理团队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企业应适时对合同管理团队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以改变传统的知识架构体系,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3.2加强对合同文本的管理
合同文本往往会由于其中存在不严密或不合理的条款而使其风险存在。控制合同文本风险需要加强对合同评审制度的监管,即根据国家规定的管理合同范本,结合工程项目具体的实际情况,编制适当的合同文本。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管理方面也要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因此,要不断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模式,与我们自身情况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发挥对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作用。
3.3加强对合同管理流程的整体性监管
(1)确认合同管理流程的各个细节,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目标及其措施,以此保证对合同内容的切实履行。(2)对合同的准备、签订、履行、终止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监管,以此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完备性以及规范性。(3)客观地开展对合同管理的综合评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实现合同管理过程的标准化、制度化。
3.4建立完善的风险预测系统
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测系统可以及时对风险进行控制与防范。首先,需要对项目进行完整的风险评估,以此找出合同在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并对其进行初步的类型划分和合理预测;其次,需要对已进行合理预测的风险隐患进行进一步判定,确认其风险等级;最后需要进行信息的会商讨论,对该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找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3.5加强对工程信息的管理
加强对工程信息的管理,不仅可有效控制管理风险,还可降低成本,加快项目进程。为了实现对信息的有效管理,可以建立一个广大的信息平台,并要求保证数据内容的实时更新,让参与各方实现信息共享,进而实现对合同进程全面掌控,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3.6加强信用评价制度的建设
良好的信用评价制度,可以很好地反映合同双方的综合实力,增强双方的合作互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对信用评价制度的建设,对合同双方的财政状况、信用状况、发展形势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并适当地进行等级划分。在实际合同签订时,对于有良好信用的单位应予以优先考虑。
4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风险控制
在建筑建设组织过程中,在法律环境内,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系列行为,按照施工合同,建造师是管理团队核心,需具备较强合同管理能力,掌握建设工程法律与法规,保证工程管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承包商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国际化发展,承包商不仅面对国内激烈竞争,需考虑国际层面竞争。笔者根据自身多年的从业经验,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要素,旨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对于合同管理概念,它是一种权责利的规定,利用程序性条款内容,制定双方工作程序,限制双方不法行为,利用责任条款形式,分析双方工期与造价责任。若发生建筑行为问题,例如,地质勘查异于勘查报告,发生设计变更时,设计单位不能及时出图,建筑业主的特殊施工队进度较为滞后,供应商提供设备、材料检测不合格等问题,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可给予相关处理。通过合同管理,能明确合同可操作性,防止双方深陷矛盾纠纷中,当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出现不合格问题时,根据相关条款,可给予相应处理。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职能要点
首先,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以合同管理为起点,仔细分析项目合同,进而控制整个建筑项目的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的工作过程、管理职能。合同管理由合同“分析—资料—网络—实施控制—索赔管理”等所构成,形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网络化、子系统化。
第三,加强合同管理,实现管理职能。例如,工程计划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建筑信息管理、组织计划管理等,它们之间具有密切联系,该类联系即可作为工作流程,解决工作的顺序关系,也可作为信息流,进行信息流通、信息处理。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因素
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筑合同管理中风险因素主要包含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
首先,客观风险。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客观性风险是由合同条件与法律法规确定,风险责任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是无法回避的,当合同形成之后通常无法改变。实施清单报价时,建筑商中标之后,综合单价的建筑企业无法改变,只能根据合同条件内容,承担一定的市场价格风险。
其次,主观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人为因素所致,利用人为因素也可规避合同风险,国内大多数建筑合同中,业主通过竞争地位、起草合同条款形式,以苛刻条件形式,在合同条款中隐含风险,有些承包商着急承揽工程,不注意自身权利,使得合同签订呈不平等状态,合同签订具有随意性、盲目性特点。同时,某些承包商受到业主限制,合同平等性原则难以体现,进而增加了合同风险性。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对策
首先,树立利益原则,重视合同管理重要性,强化合同作用认识。签订建筑合同时,合同经办人必须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同的质量、违约责任、计量、支付、变更处理、合同期限等内容,必须明确表述与解释,严格合同可操作性、严密性,避免发生歧义。另外,签订建筑合同时,应提倡利益指导原则。在法律上,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签订“平等互惠”条款,以利于承包商降低合同风险。同时,承包商可劝服业主,修订部分严重苛刻性、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以提高承包商权益,通过对比、平衡合同双方的权责关系,尽可能降低单方面、苛刻性与约束性的合同条款。
其次,清晰风险责任意识,转移、限制合同风险,合理安排合同策略。针对承包商而言,在合体管理中,必须善于转移、限制风险,力求合理分配风险,当业主处于何种情况时,需认真分析免除责任条款,对于业主请求的免责条款,应仔细考虑后再接受。不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业主极可能引用合同依据,拒绝补偿承包商损失,利用免责条款推卸责任,给承包商带来重大损失。所以,针对业主风险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合同责任。
第三,坚决签订“书面式”合同,在合同签订、实施过程中,不能相信口头承诺,拒绝口头保证,合同管理时,必须做到“少说多写”,注重“一字千金”,经过双方商讨之后,再确定合同结果,只有将对方承诺“写”入合同,并经过双方签字署名之后,才可算合同确定。
第四,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保证合同管理质量。针对大型、中型的建筑合同,通常均由业主起草,聘请专业法律专家、咨询顾问进行合同起草,合同中可能隐含了许多对承包商不利的风险责任条款,甚至反索赔条款。所以,针对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能力,掌握合同签订、合同索赔、合同变更的相关程序,具备造价管理与施工管理能力,方可确保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处于智力均衡与信息对称状况,进而提升风险合同管理能力。
第五,选择多样化措施,实现风险转移。风险转移主要呈现保险与索赔、担保与联营等方面。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方法,是风险风险里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一般由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所有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同时,针对合同管理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风险,通过索赔方式,承包人可给予合理转移。另外,利用分包、联营等方式,分包单位可承担部分风险。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市场作为发包方市场,建筑公司承担承包方角色,处于被动地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社会、自然条件的制约,随时可能发生各种风险,同时因不确定性、客观存在性,施工合同必须强化合同管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依法控制工程风险,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有效控制合同管理风险,防止建筑工程风险。
参考文献:
[1]曹乾江.浅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10):31-32.
[2]李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探讨[J].中国电子商务,2012,(16):249-249.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2-0069-02
0 引言
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但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涝灾害,并进行水量的调节和分配,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
水利工程质量水平总体有所提高,可质量问题仍然很多。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显露出来,工程质量事故常有发生,影响着人民生命财产与水利事业的发展。怎样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应采取哪些对策是目前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1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阐述
近年来,水利工程质量发展迅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1 项目法人行为有违规范
①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意的压缩合理工期,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
②部分项目法人对质量的意识很薄弱,在管理上懈怠,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
③很多工程的问题都出现在资金不到位,一旦资金运作出现问题。包括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等,这都会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的投入,影响工程的质量;
④最后是部分招投标工作不够严格规范,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一些低资质、无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队伍混进参与工程建设,影响工程的质量。
1.2 设计水平不够,造成质量失败在最初
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开工;
②设计人员水平不够导致整体的结构布局不合理;
③在施工阶段随意变更图纸;
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构。
1.3 对质量的监管力度不够
①相关的法律措施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内容的可操作性不强:
②缺乏权威的评定审核机制,缺乏检测手段;
③质监机构由于收费低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
④相关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工作效率不足;
⑤质量管理由于人员等因素的限制,导致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监督的作用难发挥。
1.4 市场秩序不规范,工作力度不到位
①合格的监理人员不足,其中一些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其对工作的责任心不够:
②从我国目前的形式看,监理市场秩序不规范,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的形式;
③监理工作度和广度不够,导致质量监督能力不足。
1.5 施工不按要求进行,“豆腐渣”工程频现
①我国目前的工程采取承包的形式,出现多次转分包的现象,层层收取一定的费用、导致工程的资金流失,出现豆腐渣工程在所难免:
②由于施工队伍的人员组成鱼龙混杂,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参差不齐;
③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施工队伍施工不规范,对质量的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待健全。
2 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浅析
2.1 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的秩序
①加强建筑的相关法制建设,强化建筑人员的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相关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施工建筑队伍的依法行政自觉性;
②加强对水利建筑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进程,对建筑活动进行规范,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不断完善和规范监理市场;
③对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规范,严格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对承发包管理、项目加强管理,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等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查处:
④加强对建材市场上相关产品的监督,杜绝出现残次品进入施工现场,影响质量:
⑤完善工程项目质量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2 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的相关法人职责
①严格要求法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每一项工作,坚决杜绝“三边”工程的出现:
②对招标活动一招法律的形式进行组织,并在完成后签订有关合同:
③对施工队伍的挑选要实行对比分析,择优录取的方法,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出现;
④项目的相关法人要对工程进行验收,并且亲自参加验收工作;
⑤确保工程资金到位,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
⑥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
⑦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也要保证工期,保证有合理的设计,但禁止盲目的为了进度而加快建设的脚步;
⑧改变我国部分建筑工程领导的管理意识,使其对管理与质量有明确的认识:
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
2.3 对设计赋予高度的重视,选择精品
①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建筑的设计进行合理的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相关法律的规范和需求;
②对设计采取招标的形式,便于选择优质的设计,在竞争中提高设计的水平;
③对设计监理工作给予重视,从根本上杜绝任何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
④对设计的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投入工程的设计必须经过相关的审批:
⑤不断地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地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2.4 施工管理的加强促进质量的提升
①健全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②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5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的严格控制;③对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对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质量控制都要严格进行;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严格遵循图纸的设计进行施工。
整个工程项目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一定要求其到全部持证上岗。
2.5 完善监理法规,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①提升监理人员的素质,改善目前监理的知识结构,要求其持证上岗;②做好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解决目前我国市场上监理人员面临的问题,让每一位监理都可以出色的完成任务;③完善监理市场,改变现在监理市场的规范,培养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独立单位:④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坚决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⑤工程的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的监控工作。
2.6 充分发挥质监机构的作用,做好政府的质监工作①在改革中采取相应的手段稳定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②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提高质量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③质量监督要与其他的相关制度配合发挥作用,并且及时的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④按照规定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搞好相关的检测,加大对施工现场的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等的质监频率;⑤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相关法律的贯彻执行,并对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⑥扩大质监的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的前提下,收取一定的质监费,保证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⑦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的监督,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⑧从质量监督的模式、内容、方法、手段上看,改革完善势在必行。质量监督也必须由原来的单纯施工阶段监督、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必须由注重定性质量评定向定量判断转变,为创更多优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2.7 新技术的引进,管理效果的强化①对相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的引进应用;②增强对质量的意识和相关法律的观念的强化,依法完成监管工作;③质量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④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保证对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学。
3 结束语
总之,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各方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企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多功能性,影响其质量的因素也较多,水利施工质量只有在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精心施工,才能打造出优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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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小产权房只是没有独立的房产证并不是就属于违章建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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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投资规模。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使用功能变化,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主要包括:
(一)工程设计变更、地质地貌条件变更(标高、基线、位置、尺寸);
(二)材料与设备的变更、暂定材料和新型材料价格的签证;
(三)施工条件变更;
(四)工程量和费用的调整、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涉及造价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控制投资,对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应做到事前和事中调整。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填报的内容不得与主合同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不得利用工程变更的名义,以联系单的形式将工程肢解,规避招投标。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审核权限、程序与备案
第五条工程变更程序要求。应在工程变更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共同签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属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并经上述单位审签,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涉及工程规模、标准、主体功能结构、主要施工工艺、主要材料改变等重大变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调整手续。如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还必须由跟踪审计组代表签名并签具意见。
第六条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及时签证,经签证的联系单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在县工程项目监管平台上进行填报,未及时签证或未在网上填报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程款。
第七条1万元以上工程变更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一)简易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1-5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二)备案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在5-20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应到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单项工程变更金额在20-50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应到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
(三)会审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上或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上的,应在工程变更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发改局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县监察局及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审,经会签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程变更依据。
工程变更造成累计投资增减额超过批准概算10%或金额5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提出,县发改局组织审查,报县政府审定后审批。
第三章联系单的填制要求
第八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签证手续的规范化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订规范的变更联系单。
第九条联系单的填制要求:
(一)联系单须注明签证日期、变更内容、原因、数量及变化的造价并进行连续编号,其中变化的造价需由有造价编审资格的人员签字或盖章。
(二)联系单中的工程量应根据实际情况,注明相关数据,并附详实的图样和计算式,隐蔽工程和关键施工部位应在覆盖或进入下道工序前进行签证验收;属结构变更的,应附构造简图;如有专家论证的,应附会议纪要。
(三)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设内审机构的,需对造价1万元以上的变更签署详实的复核意见。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监管责任
第十条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管办等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性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建设单位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进行问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权限和要求备案、报批工程变更的;
(二)未经审批、备案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
(三)将工程变更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
(四)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造成投资损失浪费的;
(五)应保存的工程变更资料未妥善保存的;
(六)其它违反工程变更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因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因虚假变更和高估冒算,被县审计等监管部门审查后发现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
第十三条监理、设计、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职,为业主单位切实把好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关。凡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