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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管理; 违章; 劳务分包; 意外事件; 人员培训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3. 039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3- 0087- 02
0 引 言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理念不断进步,安全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在各单位劳务协作施工队伍中普遍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如作业现场违章率高、安全意识差、安全培训缺失等。加之各劳务协作队伍的人员安全素养不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其安全管理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如何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劳务分包施工安全生产,成为各单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公司下属企业通过不断摸索,总结出一套管理办法,供同行借鉴。
1 劳务分包队伍违章情况的分析和诊断
笔者所在公司下属企业工程公司共有劳务协作队伍5支,2011年共执行工作票1 900张,公司现场监督查纠违章703人次,违章率达37%,其中严重性违章达309人次,违反公司“岗位红线”条款及以上的56人次,其他一般性违章和违反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为338人次。
违章率之所以居高不下,原因在于劳务作业人员缺乏安全培训,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违章作业惯性,他们大都存在安全意识薄弱,自觉执规意识差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 为图省事、赶进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2) 缺乏事故预见意识,认为违章也不一定发生事故,以往也是这么做的;
(3) 即使违章,也无法对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由队伍负责;
(4) 不了解作业行为违反“安规”,也不知道可能产生什么后果。
2 劳务协作队伍安全管理现状诊断
安全资金投入少,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劳务协作队伍普遍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愿投入资金聘请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使队伍安全管理水平始终处于初级阶段,作业现场长期未进行安全自查。
安全教育和培训几近真空,据调查,各劳务协作队伍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仅为66.8%。由于培训取证需要投入人、财、物,而施工队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简单地把安全管理投入认为是增加成本,没有队伍建设的长远观念,各队伍长期未开展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岗位风险告知,安全管理岗位普遍缺员。
劳务协作队伍主动安全投入意识差,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不合格、未检验等现象层出不穷。不愿主动投入资金购置安全工器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安全工器具长期配置不足。
3 劳务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创新与实践内涵
3.1 破解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困境
根据海因里希法则:重伤或死亡、意外、违章及未遂的比率为1 ∶ 29 ∶ 300,即1次人身死亡事故发生之前必有29次的意外事件和300次违章。因此,减少现场违章,确保安全管理可控在控,防止事故发生,是破解目前劳务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困境的主要手段。
3.2 解决劳务协作队伍安全短板的思路及做法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每月定期开展月度安全分析会、工作负责人教育培训例会及劳务协作队伍驻地安全例会,结合施工任务和多发性违章分析防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利用安规学习和事故案例分析,用血的教训警醒作业人员,解决意识层面上的问题。
开展安全执规竞赛活动,将工作负责人现场执规情况与安全奖惩相关联。竞赛活动主要以现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为主,在各队伍及各工作负责人之间进行,设置劳务协作队伍管理奖及工作负责人执规奖,按比值及记分进行考核,每月发文通报比赛结果并对优胜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对成绩较差的队伍及个人进行处罚。该活动,旨在通过“重奖重罚,以奖为主”的激励机制,激发集体荣誉感,促进各劳务协作队伍主动管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科学合理地使用提留的安全措施费,确保资金投入。通过善加利用各协作队伍提留的安全措施费用,统一配置安全工器具,并用于人员培训,解决劳务协作队伍因压缩成本而减少安全资金投入的问题。具体做法如图1所示。
3.3 劳务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
开展竞赛活动以来,由于设置了“先进管理单位”及“执规先进个人”等奖项和流动红旗,通过“重奖重罚,以奖为主”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主体管理责任,激发施工人员的集体荣誉感,营造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通过开展执规竞赛活动,劳务协作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和防范能力得到强化,从而促进劳务协作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入良性循环,施工作业人员由被动的“要我遵章”转变为主动的“我要遵章”。
开展执规竞赛活动的预期目标得到初步实现,我们认为,通过控制严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发生,可以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理。通过降低现场违章率,可以使劳务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3.4 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由于各专业作业人员取证培训费用可从提留的安措费中列支,相应减少了各队伍的再支出费用,各队伍主动培训取证的意愿增强,全年共有126人参加各类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上岗资质,持证率由2011年的66.8%提升到100%。通过培训取证,用工更加规范,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进一步增强。
[关键词]总承包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075-01
1.对项目总承包的概述
实践表明,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的项目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施工建设的主角,是“导航站”。业主、监理、设计、甲指分包、甲供材料、自有分包等,这些单位开展工作必须经由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有接受信息、评估信息、处理信息、反馈信息的权利,充分显示总包的权威,发挥总包的作用。
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的优势很大,总承包公司按照工程建设需要,加强内部专业施工力量的保障能力,确保总承包管理的有效运行,重点强化了一批技术含量大、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专业公司。同时,对于一些专业难度大,技术要求复杂而又有市场前景的专业化施工领域,密切与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公司合作,形成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2.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原则
一般来说,施工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中,无论在选择材料、选择分包商,还是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各种问题,我们都将以业主方的利益,工程的利益为重,公正对待自身分包及业主方指定分包,抓主要矛盾,避轻就重,以确保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对于任何一项工程,总承包管理中我们都将坚持科学的原则。在总承包管理中,所涉及的环节多、方面广,相当一部分管理工作不能够直接的预期结果。因此,只有以严谨的态度,借助科学、先进的方法、手段来进行管理协调,才能很好的实现管理目标,体现出管理的质量与水平。科学的方法可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通过合理的调配组合避开与弥补各方不足,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方的长处。对于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而言,总承包商将所有分包商纳人其统一管理体系,整个工程,只有统一于总承包商的管理,才能更好地运转,为工程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总承包协调管理过程中,我们将发挥总包的权威性,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控制各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控制以达到良好的效果。总承包商将配备有各种专业监督协调管理工程师,对分包商进行监督,深人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结合合同条款的控制方式,最终确保控制原则得到深入的落实和执行。
3.施工总承包安全管理的建议与体会
3.1 总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实施:合同的安全
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
另外,在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上,应该严格认真做好几项检查工作,如:(1)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2)核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小型施工设备,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3)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5)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施工企业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6)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7)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3.2 总承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
建议:(1)注重强化总包企业的职能和权力.总包企业要从分包企业的选择上和经济上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另外,还要利用社会现有的各种资源加强对分包企业的控制力度。我们建议:1)分包企业的选择。总包企业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即收集和建立各种分包企业的档案,其中包括该企业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专业化程度、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配置、企业业绩和过去几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对安全不达标、不遵守合同等有劣迹的分包企业要首先排除在外。2)经济上加强控制。在经济上加强控制是指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从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备用金,一旦分包企业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总包企业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2)不断提高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在分包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真正主体是分包企业,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从根本改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我们建议: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包企业要将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并在和总包企业沟通后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明确各层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员工不能只凭主观感觉估计是否有危险。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2)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等系统安全培训,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特别是要提高重要岗位的安全意识,把建筑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转化为自觉行为规范,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3)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对安全技术研究的投入,提高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材料、新结构等复杂问题的危险预测和预防能力。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签订;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项目部是工程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机构,是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主导,代表施工企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项目部自施工合同签订时成立,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终止。建筑工程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该企业的效益和形象。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在项目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对施工的法律意识浅,因而最终导致纠纷产生,给施工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通过对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常见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就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方法与措施,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
1、法律意识浅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签订的合同中要求不够明确导致多种问题的出现。现今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躲避业主的义务,不采用正规的合同,采取自制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定。通过自我的条件,对工程风险进行转嫁。等到工程竣工后,再进行签合的签订,这时的合同根本没有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为了获取高的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而内容不一致样的合同,等到工程实施起来,只要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导致建筑工程严重经济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程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忽视了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实际上签订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均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首,违背了合同的条款。因而导致工程经济纠纷.触及双方权利、不平等的现象。现今的合同多数条款是发包方制定,更多的是承包方的义务,忽视了业主的职责,缺乏对业主违约、赔偿上有效的处罚条例。这是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原因。由于建筑界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很多施工队伍的严重失衡,业主将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偷工减料、非法转包等方式,给工程建设带来风险。
对策:建筑工程合同应该由有资深的专业人士在场,不能随意修改或变合同协议。工程合同是甲、乙双方出具的关于工程中认证的项目,合同涉及的内容多,合同相关人士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等知识。要设置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培养专业人士去管理合同,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事务性的工作。深刻认识到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和专业人员的支援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的中心。也就是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归入合同管理中去。合同管理可以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导,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引导的作用。在我国现代工程中,往往没有合同意识,工程的整体目标不明确,项目的总体管理不易控制,难以实现项目的最终目标。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管理的重要的部分,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2、劳务分包主体不合法
施工单位与劳务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合同规定了劳务分包中的安全事故由劳务队负责。但施工过程中,因为劳务单位的管理不善,导致的工伤事故。依据合同约定,应该由劳务队去承担赔偿等相应的责任,合同明显写出这与总承包单位没关系。但是当打官司,法院会因为劳务队没劳务分包资质,而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合同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无效,因此合同中约定的内容都无效。因此在劳务合同中约定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劳务队承担责任的签订也无效。按照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施工现场,负有全部安全管理责任。法院判决,最终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民工伤死的赔偿及其他责任。当然,这也是有理可依的,工程项目也只得认可其最终的决议,总承包人对建筑工程的所有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由此可见签证很多合同在建设工程行业中是无效的合同,及合同无效以后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建筑企业正确的处理合同纠纷,预测风险的发生尤为重要。
对策: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主导,施工单位和业主利益关系,都主要体现在合同上。对于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很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管理,拥有风险意识,即使发现合同双方发生的分歧,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房地产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出发,积极分析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3、分包合同条款不全面
(1)承包人没有取得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来承包管理工程。
(3)在进行招标时,未中标的建设工程是无效的。
对策:所以在没有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此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包工头的名义签订签的劳务分包合同就没有作用、无效的。假如该施工队伍有劳务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就属于有效的,当然他是不能用包工头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现今很多企业都违背了这点,忽视了合同的主体应该是有资质的施工队,却不是包工头个体。
结论
建筑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资金的合同,施工合同具有合同的各条属性,平等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建筑施工合同未关系到的问题,应该参照合同法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对涉及工程造价的下列事项的约定要尤为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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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国林;;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的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年09期
关键词:工程分包;安全管理;项目协调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2001年以来,建筑业总产值以20%左右的增长速度持续稳定上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建筑业就业容量大,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全国3,200多万建筑业从业者中,农民工的比例高达84%。然而,建筑业的安全水平相对较低,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高危险行业。2009年上半年,全国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1,074人,发生重大事故4起,死亡45人,同比增加3起、35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一个传统的工业部门,建筑业之所以成为危险行业,与其自身特点是分不开的。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人机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材料和机具必须通过相互联系和配合才能完成一定的施工生产任务,因此这一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除了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受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产品的状态的影响。而在建设过程中人、物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非常多,比如建筑工人的文化素质较低、施工生产的离散性、变化的物理工作环境以及恶劣的露天作业环境等。另外,工程建设往往由多方参与,管理层次较多,管理关系复杂。仅施工现场就涉及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建设监理和供应商等各方,尤其是数目众多的分包商给建筑安全的目标管理、协调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工程分包对安全绩效水平的影响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复杂化、系统化、专业化以及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个建设项目往往由数量众多、层次众多的分包商共同完成。在房屋建设项目中,分包商完成工程量的80%~90%是很普遍的。在公路工程或其他重大项目上,分包的部分一般会少一些。国外研究者已经证实了工程分包有助于建设项目更高效、经济地完成。同时,有研究成果表明工程分包是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的因素之一。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混乱的责任关系加大了控制现场安全的难度。另外,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分包商往往会压缩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以谋求经济上的存活。澳大利亚的一项实证研究分析了分包商遵守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障碍,发现实施法律规定的安全健康防护措施的费用、语言和教育水平的限制以及对新制度的恐惧是制约法律有效实施的主要障碍。
在中国,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以及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三种形式都是合法的工程分包活动,同时相应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不合法的工程分包活动,包括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挂靠。本文暂不讨论《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禁止再分包的规定是否制约多元化发包模式的发展、是否与市场需求相悖。目前,建筑业中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非常普遍,经常出现一个项目由几个承包商层层转包,导致安全责任不明确,各个分包商都忽视安全。同时,经过层层盘剥,也使得最底层的分包商微利或无利可图,无法保证在安全上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安全事故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
可以看出,在世界范围内,工程分包都是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绩效水平的重要因素。美国在安全管理和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逐渐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在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美国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从合同的角度看,分包商通常和总包商直接达成协议,尽管业主拥有对所选分包商的最终批准权,他们通常会接受总包商的第一选择,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包商而非业主负责协调管理各个分包商。实际上,业主将分包商看作是总承包商的雇员。这点体现在总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条款中:“在没有得到业主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包商不应当转租、出售、转移、分派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合同或承包商的权力、资格或利益的任何部分。在得到上述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承包商转包一部分工程,但承包商必须承担总计不少于合同总价款50%的工程。在计算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工程量之前,还应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其在合同当中有专门条款指定的、可以由分包商完成的项目的价值。任何合同的分包或者转移行为都不能使承包商免除其在合同或合约中规定的责任。”
分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提到安全,要求分包商遵守政府的安全规定,一些分包合同中的安全规定如下:“分包商应当遵守所有的安全规则、规定和保护员工或其他周边人员的行业惯例。分包商应及时执行任何由承包商或业主提出的,属于安全的指示,并应充分参与承包商的安全计划。”
尽管业主将分包商视为总承包商的下属,但是大多数总包商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会仔细起草分包合同,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使得分包商成为独立的承包商,而非总包商的。因为,如果分包商毫无风险地成为总包商的,总包商的责任会增加。尽管很多分包合同都表述了分包商的安全责任,大多数情况下表述的方式还是很肤浅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由于总包商拥有更广博的知识和更强的控制能力,应承担一部分由于分包商行为引起的责任。对此,OSHA规范(29CRF§1926.10条款)规定:“通过合同获取某部分工程的任何承包商或分包商,不得要求任何壮工或技工在建筑安全标准确定对其健康或安全不卫生、有危害或有危险的工作环境或条件下工作。”该规定强调总包商对“所有员工”负有责任。因此,对于总包商而言,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成为影响项目能否顺利进展的先决条件之一。
当然,总包商首先应该具备指挥不同工种和分包商的能力;其次总包商必须迅速而有效地让项目建设各方感受到项目安全文化。为了避免雇佣不能理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分包商,总包商应仔细对其加以选择,安全成为选择分包商的明确且重要的标准。总包商应如何识别安全的分包商呢?美国的经验是通过安全记录来判断,具体而言,可以采用经验调整系数、工伤赔偿损失率以及事故发生率。如果所有衡量手段得到了一致的结果,当然可以为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但是,如果它们之间相互冲突,决策就会变得复杂。
在选择了安全记录良好的分包商之后,进一步探究总包商对分包商安全的影响方式。在对中型项目分包商安全的研究中,安全专家Hinze和Fingone(1988)发现安全主要受到五大类变量的影响,按照其对分包商安全影响的降序排列为:项目压力、项目协调、强调安全、关注员工和安全标准。项目压力对分包商安全绩效的影响最大,其中包括总包商的项目主管判断的项目压力,如果他们认为项目存在巨大压力时,分包商的安全记录一般很差;进度压力也影响安全绩效,如果进度提前,则相对事故率更低;还包括总包商的项目经理的利润压力,如果他们仅重视项目利润,分包商的安全记录会下滑;此外,分包商自身的安全压力也关系到其安全生产水平。研究发现,总包商协调项目所付出的努力与分包商的安全状况直接相关。当其具有良好的项目协调能力时,分包商就会有很好的安全记录。而影响总包商协调效果的因素很多,包括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等,同时项目中分包商的数量也影响安全,随着分包商数量的增加,事故率随之上升,特别是在分包商数量超过50个以后,事故率明显增加。
而一项针对全美国大型项目分包商的研究发现,其安全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影响:总包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总包商有效地进行项目协调工作。在大型项目中,以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委派一名全职的项目安全员;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班组安全会议;在各方协调会议上讨论安全;在开工预备会议中讨论安全;监控项目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绩效;高层领导在视察现场时强调安全等。此项研究还发现,总包商而非分包商自己对分包商的安全有着更显著的影响。
四、对我国的启示
关于总包商与分包商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比发现,我国法规对总分包之间安全责任的约定与美国并无实质性的差别,关键在于能否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即总承包商应该制定怎样的安全计划以保证现场的安全状况在其掌控之下,分包商又应该采取怎样的安全措施以履行其安全责任。因而,现阶段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应该从企业和项目层面着手。
由于我国建筑劳务分包队伍主要由农民工构成,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足,很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便从事施工生产。而劳务分包企业往往管理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地管理农民工队伍。美国的研究表明,总包商对安全的干预比分包商的自我管理更有效,因而总包商应向分包商灌输安全文化理念,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审查分包商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指导安全计划的执行,逐步形成依据分包商的安全记录进行招标决策的机制,激发分包商进行安全的自我规管,从根本上提高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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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务分包;管理;思考
Abstract: The downstream industr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the competition is very fierce, and the construction units often use this market environment, low cost, mak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rofit margins continue to reduce. Construction units must strengthen to project management to maintain the survival of enterprises. Labor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is a very important link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labor cost in the entire construction costs as high as 25% - 30%, therefore,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reasonable control of labor cos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for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igrant workers; labor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施工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劳务分包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一)政策与社会环境压力。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的保护,而对施工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无论施工企业是否处在合法的角度,一旦发生,施工企业必然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无疑增大了困难。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这主要是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得已与开发商(业主)签订附带合同,即指定的劳务分包队伍。或者其他有背景的社会关系的干预,使得劳务分包队伍难以管理。
(二)“民工荒”导致选择劳务队伍“饥不择食”。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业农民工出现严重不足,相对于其他行业,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用工显然没有优势。加之具有熟练技术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出现断层,优秀农民工更是数量不足。由于开发商(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为了抢工期,必然加大投入,这就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民工荒”导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出现了“饥不择食”。
(三)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问题,其实都与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技术人才和过程管理不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量迅速增加,但企业的技术人才并没有随着市场的拓展而增加。这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技术人员比较年轻,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如果技术人员指导不力,劳务分包队伍的认同感就会降低,队伍控制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同时,管理人员同劳务队伍一样,如果缺乏过程管理的动力,劳务队伍的管理就难以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
(四)资金统筹不易协调。建筑业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要求高。往往工程越大,向开发商(业主)交纳的保证金也越高。企业的现金流主要依靠工程进度款,如果开发商(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施工企业垫资会越多。即使开发商(业主)很有实力,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可能全额拨付进度款,仅靠施工企业统筹资金协调,现金流极易出现断裂,从而影响劳务队伍的工资发放。
二、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比较随意,没有执行严格的招标制度。引进的劳务分包队伍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如上级领导打招呼、政府的干预、企业的社会关系等等。当然,这样的队伍也不排除成功的可能,但管理中遇到的阻力较大,容易出现不服从统一调度,项目管理较被动。特别是开发商(业主)推荐的劳务队伍,施工企业缺乏对其有效的控制。这些队伍协调难度大,工程质量差、进度慢。即使目前逐渐采用招标制度,但选择队伍仍然不够规范,如只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劳务队伍承包,一旦发生纠纷,不仅耽误工期,还影响良好的企业形象。近年来,因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而曝露出的问题不断增多。
(二)劳务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不完善。这在很多项目部中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项目部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签订了书面合同,担责任和义务约定不明确,约束效果差。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劳务分包队伍正是利用了合同盲点,工程结算时重复计价、多计价问题突出,企业维权困难,损失严重。因合同签订不完善造成项目亏损的案例不在少数。
(三)缺乏对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很多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简单,缺乏控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安全管理不善,材料浪费严重,甚至造成工程的隐蔽、出工不出活部位的质量问题。一些劳务分包商承揽工程后,还会将工程进行二次、三次分包,造成企业职工与一线工人之间管理跨度过大,执行力下降等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包工头为了获取利润,采取多种手段克扣工人工资;或为了拿到工程进度款,煽动民工讨薪。施工企业本身就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在工资支付不到位、沟通不及时的情况下,从而引发。由于缺乏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对企业对劳务分包的协调更加困难,同时对后期的结算也十分不利。
三、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严把劳务队伍审核关。施工企业在承接一项工程前,首先要根据工程体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保证劳务资质符合市场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评估,从保证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全方位考察、调研、认证,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施工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尽量选择在建筑市场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务队伍,一是便于管理,二是对其有所了解,三是发生纠纷或矛盾便于沟通和处理。
(二)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施工企业(总承包方)必须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加强合同评审,约定合同内容,尤其是违约责任,确保企业权益不受损失。合同要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便于操作。此外,为减少甲方指定分包队伍造成的影响,必须充分阐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并在合同中约定损失的补偿办法。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要建立劳务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工期推进制度、劳务协作制度以及签订综合治理管理责任制、责任制,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Abstract: More and more power construction companies have joined the field of distribution network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is a common phenomen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distribution net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istribution network subcontract, and proposes management strategies aiming at problem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so as to minimize the risk of construction units i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ake the normative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management truly become a powerful boost in development of power construction.
关键词: 配网工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Key words: distribution network engineering;engineering construction;sub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6-0039-02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城网、农网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配网工程在电力建设市场的份额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力施工企业加入配网工程施工领域。由于配网工程点多面广,建设周期短,工程分包现象普遍存在是不争的事实。如何规范工程分包,科学实施分包管理,实现工程安全、优质、文明、按期完成的管理目标,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1 网工程分包现状分析
当前,参与配网工程建设的大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在工程分包管理方面还是比较规范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中标施工单位的分包管理比较差,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
1.1 工程分包内容方面 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存在如下分包内容不规范的行为: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所承包的批次配网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包出去;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将设备调试等工程内容分包出去等等。
以上做法违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2 工程分包性质方面 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类型,广东电网公司也专门发文明确规定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范围,但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却将杆塔组立等只允许劳务分包的内容进行专业分包。
1.3 分包商资质方面 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部分分包商以挂靠资质的方式承包工程;甚至存在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队。
1.4 分包商素质方面 部分分包商片面追求跟前经济利益,缺少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员,通常是只有一个工程管理人员;部分分包商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对新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人员整体素质低下;部分分包商安全教育不力,安全学习可有可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新员工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有些施工人员没有经过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很低;部分分包商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足,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部分分包商现场施工工器具、安全用具陈旧破损,甚至没有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检验试验。
1.5 对分包商管理方面 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后,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就了事,没有对工程进行管理、跟踪:没有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对分包商的作业工机具进场进行审核;没有对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进场进行审核;没有对分包商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没有定期召集分包商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配网工程分包管理的对策
配网工程施工属于高危性行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由于分包商的违章施工,冒险蛮干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占配网工程事故的90%以上。要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特别是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分包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2.1 建立严格的分包商准入制度
①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的可分包内容和范围,并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包括拟分包内容和性质,施工项目部的人员组成等。中标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承诺,按照分包管理计划开展分包管理。
②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中标施工单位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包括拟分包内容和性质的分包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如分包内容有变更或调整须报建设单位审批。
③中标施工单位拟选用的分包商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备案,中标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中标施工单位将拟选用分包商资质文件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施工承包商对其所报送分包商的资质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分包商必须持有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④施工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要及时与经过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廉政协议。分包合同要明确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付和办理的责任方,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不能包括材料、机具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
2.2 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2.2.1 认真审核施工方案,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加强分包商施工方案管理,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开工前,应要求分包商就所承担的工作编写相应的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要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施工现场识别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下发给分包商,并指导其修订和完善各类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应经中标施工单位批准并交底后方可执行。中标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工程总体安全技术交底。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和电网事故等)施工作业以及对施工质量影响较大的(如隐蔽工程施工)施工作业,中标施工单位应事先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记录齐全并保存完整。
2.2.2 严格审核分包商的施工机具 开工分包商必须建立覆盖所有进场机具的作业工机具台帐,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是专业分包商(或承包商)自有或租赁的,同时经过有相应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保存在现场备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施工机具,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现场的检查,对未进行报审的机具禁止入场,如未经审批即进场施工,将按照安全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2.3 严格审核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资质 分包项目开工前,中标施工单位督促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清册,中标施工单位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例如: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高空作业人员,机械、电气、电焊操作人员等,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分包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网建设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现场的检查,对未进行报审的人员禁止入场,如未经审批即进场施工,将按照安全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2.4 要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建设单位要按审查批准的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管理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分包管理工作检查,检查、督促分包商落实工程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到位,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差、人员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和中标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依据合同,通过文件审查、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督促分包商做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并保留好相关记录。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派遣足够管理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开展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满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3 结束语
工程分包贯穿于配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配网工程的管理工作。因此,要对配网工程分包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积极进行监督管理,决不能以包代管。不但要在规章制度中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在执行上下功夫,要全面、全过程开展分包管理工作,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分包商切实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探索和研究分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单位在工程分包管理中的风险,使规范的工程分包管理真正成为电力建设发展道路上的强大助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梁志均.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初探[J].民营科技,2009,(5).
劳务分包用工实名制管控
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我国建筑业使用的农民工总数为6109多万人,超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80%,是建筑业的主力军。30多年来,建筑业农民工主流用工形式经历了从固定工,到引入劳务派遣用工,再到劳务分包用工的发展过程。劳务分包用工是近些年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
一、劳务分包用工的概念
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用工关系涉及三方主体:施工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劳务工人,存在两种合同:施工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H水电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H水电施工企业是一家有着60年历史的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H企业的技能员工越来越少,企业自有员工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主,正逐步形成以劳务分包为依托的用工形式。其劳务分包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劳务企业存在隐形二次分包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但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隐性二次分包,即施工承包企业和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再暗地里分包或转包给“包工头”。二次分包的风险很大,“包工头”往往素质不高,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都可能受影响,施工承包企业对其管理协调难度大。
2、劳务工人流动性过大
各项目劳务工人流动性非常大。在三明T项目,有一个劳务分包企业, 5月31日有59名劳务工人,7月15日有49名劳务工人,除3名管理人员外,其他劳务工人均重新换了一遍。一个半月,56人退场,46人进场。人员流动性过大,已经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施工进度。
3、劳务企业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
劳务分包企业大都没有为劳务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有些二次分包的“包工头”,经常少发、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也有劳务工人提前退场时,因劳务企业工资结算不及时,找到施工承包单位寻求帮助的情况,甚至到政府部门上访讨薪。
三、完善H水电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用工管理的对策
1、加强施工承包企业内部劳务用工风险防范机制
施工承包企业要成立项目部劳务用工风险管控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以劳务分包合同、项目部进度计划为依据,对劳务分包企业定期进行进度、质量、安全、资金、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考核,发现偏差,分析原因,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立即整改。项目部也要定期开展用工检查,一旦发现二次分包现象,对劳务分包企业给予警告,并立即清退二次分包队伍。
2、多种措施并用降低劳务工人的流动性
劳务分包招标时,其他条件符合要求且相同时,优先确定本地的资信良好的劳务分包企业为中标者。“本土化”的劳务企业多招用本地的工人,离家近,工人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劳务分包企业也要改善工人工作生活环境,住房采用统一规格的活动板房,改善伙食,丰富工人业余文化生活;施工承包企业要保证现场安全经费及劳动保护经费支出。离家近、环境好、劳动保护到位,劳务工人的流动性就会降低。
此外,项目部用工前一定要严格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任务进行交底,让劳务工人对所要开展的工作及工作中的安全知识有清晰、明确的认识。项目部还要持续做好做实民工学校教育工作。
3、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监督和管理
(1)严格执行劳务分包企业用工实名制备案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目部要配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实名制备案,通过动态管控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清单等备案资料,将农民工实名制落实到位。
2016年5月,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武汉和济南试点。该平台运行后,可以有效规范劳务企业用工管理、减少工资拖欠行为。但因涉及到劳务企业等相关方的利益,全面启动该平台还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规范和时间来推进。
(2)加强劳务分包用工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在事前控制方面,施工承包企业在项目前期策划时,就要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招标文件,从企业合格分包商库中,邀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商投标,严肃评标,严控“关系户”,和皮包公司。实践中,关系户和皮包公司分包商在施工进程中,不容易协调和管理,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也大打折扣。此外,分包合同中也要包含用工管理实名制及相关资料备案等条款及违约金条款。
在事中控制方面,施工承包企业要加强施工过程用工监督。项目部用工风险管控小组,要动态监管农民工进退场情况,为农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部用工风险管控小组至少要派出两名成员,监督、见证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签字过程;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用工巡查,核对名册,一经发现缺少备案资料的人员,立刻要求其停工,补全资料后方可上岗,并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劳务分包企业支付违约金。
在事后控制方面,劳务分包企业一旦发生工伤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积极协助劳务分包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畅通农民工申诉的渠道,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四、总结
劳务分包用工为水电施工企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规范劳务分包用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将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转变为产业工人[3],政企联动,改善劳务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留住他们。作为施工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用工风险管控机制、多种举措并行降低劳务工人的流动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用工控制、严格执行实名制等,严格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用工,保证顺利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参考文献:
[1]李亚静,刘玉明.建筑业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建筑经济,2016(06):14.
安全工作意识疏忽的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的工作错误,我深表检讨。我对错误原因的全面认识细则如下:
第一,我的工作认识,思想觉悟上存在严重不足。作为一名机车乘务员,安全工作意识与素质观念对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方面,我的职位所在是确保机车正常运行,这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此外,我对单位安全工作规则规章也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这暴露出我工作缺乏工作规范性,工作正确意识急需培养与加强。
其二,我工作责任心不强。如我这样的班前饮酒,正如上述原因,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工作牵涉很大的安全问题,我的工作是何等的重要。一名机车乘务员肩负着一辆机车安全行驶的重则,任何一个工作细节都不能马虎。而此次班前饮酒,我恰是说明了我缺乏极强的工作责任感。没有以非常认真、非常尽职的态度来面对工作。
其三,我的工作生活习惯没有很好的调节。这完全能够认识我前段时间的工作中缺乏这种良好调节工作、生活的能力。比较中秋佳节回家团圆都是无可争议的事,然而我却对自身生活调节不好,过度饮酒,导致身体酒气未散,直接地影响到了次日工作。
此致
车间员工安全事故的检讨书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月x日x时许,我公司XXXXXX工地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作业人员xXx遇难。作为xXXX经理,我个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代表 XXXXXXX全体人员做深刻检讨。
管理存在的问题
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说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是主要原因,但我们管理的疏忽和工作的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因素。
(1)项目部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次事故中死者是第一天到该项目上班,专职安全员在巡查中发现班组新增加了工人后,没有及时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登记,只是口头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没有告知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和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x栋号砌体施
至x层施工工长没有及时按规定对x层砌体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与施工进度不同步。
(2)劳务分包单位层层分包,管理混乱,劳务班组人员流动没有及时报告项目部。
XXXXXX.公司是xXx工程的劳务总承包方,负责人xxx将砼和砖砌体工程分包给xX,每个栋号的砌体又由二到三家工人从冷家明处承包计件完成,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分包到没有建制的家庭承包作业存在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的问题。且劳务公司班组作业人员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流动性较大,管理混乱,人员增减没有及时报告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作业人员上岗情况处于失控状态
3)项目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防护直接交劳务班组完成,项目部施过程安全监管失控。
项目部劳务带班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劳务班组安全协管员缺位导致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失控。
(4)劳务班组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项目部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对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开展。
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由于我们管理工作的失误,造成了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粗放,相关安全制度落的不实,操作规程执行不细,督促检查力度不够,最终引发了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公司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酿成了人间悲剧,对此,我愧疚万分,深深悔责。
我们痛定思痛,通过 XXXXXX事件,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劳动用工、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工人的级安全教育,落实责任到人。完善安全生产台帐,包括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规范履行审批程序等相关资料,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下一步将着重对以下工作进行提升整改。
车间员工违反安全纪律检讨书
我怀着十分的愧疚以及十分的懊悔向你们这份检讨书,我为自己作业前没有认真的检查电源多大伏数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自己一时疏忽而差点发生意外,但同时也发现了自身工作作风涣散,没有能够好好的约束自己,也给其他同事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由于自己的失职,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同时,要诚心的谢谢领导,如果不是领导及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
【关键词】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 安全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所涉及广泛的问题,相对于其他一般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具有作业面比较分散,项目功能各不相同,操作人员多,涉及工种广,工程环境千差万别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高空作业多,露天作业多和劳动密集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但也与近年来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加上我国安全管理的法制不够健全、建筑工程施工操作人员工作素质比较低、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差、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相对滞后、安全管理上的投入少、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在我国,建筑业总包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格局虽已基本形成,但结构不尽合理,以总包为主要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为基础资质体系并没有完全形成。
建筑市场还是比较不规范,同一个项目会有多个分包单位,这些分包单位甚至参差不齐,有的信誉不足,有的施工技术不强,有的管理水平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有的甚至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滞后,根本达不到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的目的。另外,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制并不健全,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跟上不发展的需求。
(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人是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主体,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首先要考虑因素就是作为生产主体的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涉及管理者和操作人员,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观念,以及操作人员的水平和的意识。因为如果管理者安全观念强,那么他们在安全管理方面所作出的投入就自然而然会加大,安全管理体系就会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就会考虑得充分可行,施工生产的安全就会得到保障;施工操作人员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操作水平,施工中就会下意识的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就会下意识的抵制违章作业、杜绝冒险施工。在工程实践中,由于管理者忽视安全,或者因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三)使用的施工机械及材料质量不合格
1、施工机械的品质对建筑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建筑工程所用到的施工机械品种繁多,使用的时候流动性也比较大,对机械的质量安全如果采取全面检查显然比较难以实现的,如果仅仅采取抽查,那么又容易遗漏。某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对所使用的机械进行保养维护或养护不到位,施工过程中仅仅重视其使用,疏忽对机械的管理,往往导致设备机械带病作业。另外机械安装时没有严格安装技术规程进行,在安全上面也留下了隐患。
2、涉及到安全材料,其质量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材料都不合格施工安全就是一句空话。建筑施工中,要用到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其品种类目比较多,用量也比较大,不太可能全数进行检查,但仅仅抽检的话,往往又会产生遗漏。
另外不排除有些承包企业在工程中标后,在利益驱动下,漠视安全安全技术规范,使用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等材料达不到安全技术规范。加之监理人员甚至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应该复试的材料没有取样复试,从而留下了安全隐患。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操作导致安全问题是比较多的,或者是甚至没有针对性的制度操作方案。如不是电工的却进行接电作业导致触电,没有机械操作证而进行机械操作导致施工等等。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规范建筑业承包管理,完善安全法规建设
规范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管理。对同一个项目,严禁肢解分包,严禁层层分包或转包。完善安全法规建设,对违章指挥、使用不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冒险施工的责任人,不管是谁,要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应进一步健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1、建立健全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情况下,是建立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工程项目部来说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在项目部中明确各人员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和责任,尤其是大型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安排专门的总负责人,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班子,配置专职安全监督员,施工班组长、施工技术人员都要负有自己的责人,施工实际操作人员也要对自己工作的安全负有责任。
2、不断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建筑施工企业要想使所承包的项目安全得到保障,那么管理者首先要有“安全第一”的安全思想,并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及具体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素质
(三)加强施工机械及原材料进场的管理
第一,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都必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且要选用要有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第三方单位检测合格后方,才投入使用。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的管理制度,使用施工机械设备过程中落实并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进场的涉及安全的材料须在合格的供货厂家进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时,施工方工地负责人应对安全使用的产品进行见证取样并复试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四)不断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有工种繁多,作业面广等特点,显然来说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并不现实的,在工程中却往往会由于个别操作人员的疏忽而产生安全问题。
因此,施工前,对操作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进行安全生产跟踪管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操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结束语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建筑施工企业要随着技术的发展,安全管理业要不断变化,使得安全管理业新的施工技术相适应。施工企业也要不断加强加大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使之与自身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将安全责任能逐级落实到每个管理工作岗位,甚至每个人头上。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参考文献
[1]罗智勇.建筑工程中安全施工管理及进度的控制.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