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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型建设工程 范围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当前国内的大型建设工程越来越多。但是很多大型建设工程存在范围蔓延、实际投资费用远远大于估算费用的情况。而且,在大型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需求的不断变化导致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究其原因,可以说是项目范围管理不善所致。确定项目的范围可以明确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可交付成果,提高费用、时间和资源估算的准确性,确定进度测量和控制的基准,更有助于清楚地分派责任[1].因此,规范大型建设工程的范围管理显得很急迫。
本文在介绍大型建设工程及范围管理的相关概念后,给出了大型建设工程范围管理的内容以及范围控制的重点。
1.相关概念
1.1 大型建设工程
大型建设工程是由功能上或区域上多个相互关联的项目组成的项目集。这些项目以协调的方式获得项目的整体利益,实现组织战略目标。在中国,大型建设工程通常是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比如上海世博会场馆、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等。大型建设工程的特点增大了范围管理的难度。
1.2 范围管理
项目范围形成于项目概念规划阶段,是对项目目标和目的的反映。项目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产出物范围,二是项目工作范围。项目的范围管理包括确保项目做且只做成功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的各过程。管理项目范围主要在于定义和控制哪些工作应包括在项目内,哪些工作不应该包括在项目内。项目产出物范围和工作范围的集成管理是项目范围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将这二者按照具体项目的配置关系科学地进行集成管理,才能确保项目最终得到项目业主的满意。
2.大型建设工程范围管理的内容
2.1定义大型建设工程目的和目标
项目目标是实施项目所要达到的结果。项目实施的过程就是追求项目目标的过程。明确大型建设工程的功能目标对于业主以及众多利益相关者都是至关重要的。大型建设工程的目标作为一种沟通方式,使得所有利益相关者及项目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也使得项目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了统一。
2.2 规划大型建设工程范围
此阶段是根据大型建设工程的目标识别和制定产生满足目标的可交付成果和收益活动的过程。该阶段也是编制大型建设工程的项目范围说明书和项目范围管理计划的过程。项目范围说明书定义了项目的主要可交付成果,帮助大型建设工程的利益相关者就项目的范围达成一致,并且可以作为将来项目决策的基础。项目范围管理计划说明了项目范围的管理方式以及项目范围变化的管理方式。
2.3制定大型建设工程要求
此阶段识别并详述实施大型建设工程的要求和应该遵守的规范。本文将构成大型建设工程的项目或项目集称作组件。在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层面需要有规范以保证所有内部组件以及外部实体被充分地处理。大型建设工程的要求包括项目集层面和组件层面的要求。各个执行组织必须有一个健全的过程来管理要求,包括涵盖商务、业主及利益相关者、行业和其他项目集层面与企业相关领域的高级要求。
2.4制定大型建设工程架构
此阶段主要是建立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内部组件的结构,识别各个组件的相互关系,建立一整套治理大型建设工程的交互作用和演变的规则。这也是编制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架构基准的过程。项目集架构基准是大型建设工程内部组件的集合,描述了各个组件的特征、能力、可交付成果、时间、外部接口以及各个组
件如何对整个大型建设工程的收益做出贡献。
2.5创建大型建设工程的WBS
此阶段是分解大型建设工程的可交付成果、项目活动和实施阶段的过程。它将所有工作活动分解为更加容易管理的组成部分。它为项目管理团队提供一个报告项目现状及进展情况的基础框架,以便于在整个项目生命期内项目经理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WBS可用来交流与项目范围相关的信息,包括进度、风险、绩效、依赖关系和预算等方面的信息。WBS也是其他项目管理过程及可交付成果的主要依据。由于大型建设工程由很多项目或项目集构成,组成复杂。因此,创建大型建设工程的WBS要在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架构基准、大型建设工程要求文档的基础上,利用有经验的专家及工作分解结构模板,按照科学合理的过程进行工作分解。
2.6 管理大型建设工程架构
此阶段确保在大型建设工程中的元素关系构建良好,并且遵循在大型建设工程架构中定义的治理规则。在大型建设工程的生命周期中,由于项目变更是在所难免的,因此项目集架构基准和项目集管理计划进行及时的更新是必要的。
2.7管理组件界面
由于大型建设工程是由多个项目或项目集构成的,其投资主体也是多样化的。因此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与项目之间不仅存在施工界面的问题,还存在管理界面的问题。当出现项目变更的时候势必会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者的沟通问题。因此大型建设工程的沟通管理计划是必不可少的,且要根据项目需求的变化及时更新。
2.8监控大型建设工程范围
范围变更对大型建设工程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它可能源于项目利益相关者、大型建设工程的组件、起初未被识别的需求和架构问题或外部资源。每个潜在的变更请求都要分析,并且识别其影响。范围变更的控制过程是分等级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层面有变更控制委员会分析项目集层面的变更。如果项目集层面的变更控制委员会识别了对组件的影响,变更会被提交到组件层面变更控制委员会做更加详细的影响分析。分析的结果会返回到项目集层面的变更控制委员会,并且对其他组件或组件界面的影响也被识别。
3.大型建设工程范围控制重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major difference, and pointed out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project supervision,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而实施的两种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服务性,它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其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实施监控的专业化活动,并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监理单位还是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都有搞好工程质量的愿望,它们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一方面,监理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树立良好的信誉,搞好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质量监督单位为向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保证工程质量,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因此,两个部门要加强配合
二、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均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包括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虽然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都是按规范标准、法规、国家法律和设计文件等规定执行的,它们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活动,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 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
2、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 属于社会的、民间的监督管理行为, 受业主委托负责对工程进行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属于政府行为。
3、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委托性, 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4、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 其范围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 远远大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
5、它们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区别。(1)工作依据不尽相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而工程建设监理则不仅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还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2)深度、广度不同。工程建设监理是对工程实体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管理, 控制工作包括对项目质量目标详细规划, 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控制措施,既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并持续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阶段;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主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 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确认。(3)工作权限不同。监理权利有多大,需要业主的委托。而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与认证。(4)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同。工程建设监理主要采取系统管理的方法,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 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项目质量控制;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更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三、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对策
1、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在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都存在着一些认识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认识问题。放弃工程质量核验权,就等于政府放弃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后,工程质量核验章不能丢,其对工程的直接监督要继续。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力度,建设监理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监理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2)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认识问题。质量监督不是指导工程监理,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可按各自方式运作管理,认为二者都是接受他方委托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和监督;认为有建设监理,就不需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可由建设监理替代,通过建设监理层层把关签字,道道工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这比质量监督更有效;认为建设监理应承担更大的质量责任,因为工程质量监督带有核验质量等级职能,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全为工程建设直接参与者,都应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都对工程直接进行管理等。对工程实物质量直接监督是当前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部分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进行工程质
量等级的核验评定,实行三步到位。
(3)在工程监理方面还存在监理地位不明确,业主认识不到位,工程监理对业主无规范;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等问题。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性质无明确定位;工程质量监督手段、方式单一等问题。
2、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对策
根据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所存在的不少问题,为了使监理单位能配合、理解并支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1)坚持原则。质量监督过程就是行政执法过程,在监督工作中要保持风度,可争论不要争吵,要尊重别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原则面前不能让步。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的法规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要坚决制止。
(2)质量监督要做到公正客观。在质量监督工作中,避免主观臆测、先入为主、凭印象判断等,要严格根据有关法规、法律、标准并以客观证据为基础作出公证客观的判断,杜绝偏激或不公正的处事态度。
(3)监、促、帮相结合。质量监督员不能压制对方,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建议,而要以理服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取得其理解和信任。
(4)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觉性,做好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在制度和组织上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工作,使其具有较高的质量意识,明确监理人员质量责任,把提高工程质量变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让监理人员认识到工程质量切实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和教育。
四、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在现实工作中对其要加以区分。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也应当予以配合,只有这样,我国的工程建设才能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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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从实践中来看,国内电力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制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中期全面推行,迄今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国不断地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尤其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上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使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逐渐走向了标准化、规范化以及科学化道路。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压力和挑战,比如电力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将面临更为开放的现代化市场;国外电力工程建设咨询公司的大量涌入会对国内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等。
1、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制
(1)电力工程建设特点分析
电力工程施工建设,通常是一次性的工程项目,具有单件性特点,而且投资也非常的大,动辄几十亿,上百亿,甚至几千亿(比如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因此,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一次性特点,而且其成本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甚至会有很大的风险。电力工程建设中的每个项目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总体设计中每个工程项目又具有整体性特点,因此基本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保持其连续性。
(2)电力工程建设监理
首先是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加强管理。根据当前的投资管理机制,每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决策完成后,都应当及时纳入到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之中,方可正式实施。其次是要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加强管理。其中主要是对勘察设计深度、质量以及标准等文件和数据资料进行的监督与审查,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最后是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活动加强管理。其中,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投资预算以及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的监督与检查。
(3)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内容分析
通常情况下,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参与人员有业主、设计人员、监理、供货商以及具体的施工单位等等,作业事项主要是土木工程建设与相关设备的安装。实践中可以看到,因参与方相对较多,工程项目施工环节之间也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
第一,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控。根据施工合同上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的控制与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能够有效地满足施工合同上的要求,同时避免因施工工序上的交错而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第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要进行及时的纠正。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制定,可以有效地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同时也可以有效地保证电力工程质量能够满足原定施工质量之要求;保证施工技术文件与施工质量合同上要求相一致,同时还可以满足客户对日后工程维修以及电力系统扩建之要求。第三,电力工程建设成本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地分配,其中主要包括资金、人力资源、施工机械等,以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并以此来降低电力工程的施工成本。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可有效实现对施工过程中的投资管理,它可以将承包合同中的规定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因此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可谓功不可没。第四,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它可以保证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以及机械设备免受损坏,通过加强管理与教育培训,可以保证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以免出现随意与盲目行为。
2、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1)人才流失严重
从当前国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实践来看,工程建设监理的取费普遍偏低,因此导致监理单位的经济利润非常的低,所得的监理费用通常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与发展,低成本聘请退休人员进行电力工程监理业务,必然会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现象, 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高薪聘请技术人员,对监理单位所造成的压力一定非常的大。很多实例证明,国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能力并不次于外国人,但最关键的一个因素是监理单位开出的工资价码难以吸引高技术人才。
(2)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问题
从实践来看,当前国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收费标准仍然沿袭着传统的定额取费机制,监理收费标准和当前的监理服务质量、深度等要求不相符,彼此之间的矛盾也变得非常突出。当前国际咨询工程师收费主要是安装人工单价进行计算的,该标准通常都比较高,但国内现行的诸多行业仍以按费比例进行计价,方式方法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质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不断优化,虽然目前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取费标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仍然比建设部所规定的标准要低。根据规定,电力工程业主方应当无偿为监理方提供办公、交通以及住宿和通讯等便利条件,同时还要求电力工程师应当尽职尽责,但当前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取费标准中将以上费用提供者改成了监理单位,由监理方自行承担性格费用。在监理市场日益广阔的今天,监理人员的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因此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问题必须妥善解决。
3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国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全面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质量,就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和完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法律体制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虽然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有效的监理管理机制和收费标准,并期望能与国际标准相接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对相关标准的理解和定位等,都限制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有效发展,监理标准难以真正与国际相接轨。监理服务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实际上就是业主工程师服务;但由于政策上规定,国内多数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都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实践中可以看到多数监理单位很难经受着当前开放的国际市场冲击。基于此,笔者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内监理法律体制,这不仅可以有效规范国外公司的进入行为,而且对国内监理单位和监理行业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保护措施。
(2)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
从实践来看,建立健全开放、竞争的监理市场,对工程项目招投活动加强管理,成为当前全面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但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其主要表现在因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作为基础,同时也没有以价格竞争为方式的监理投标管理机制,因此对监理行业自我提高及其整体发展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根据当前国际通行法则,工程业主方在服务招标过程中,最为关注的是投标企业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以及整体业绩和信誉,同时还比较重视项目经理的经历及其自身素质,而商务报价在其中的占有权重通常只有5%左右;而在国内则与之大相径庭,业主方的商务报价所占权重通常可达总量三成,尤其是对技术含量显得并不重视。基于此,为实现监理单位和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建议政府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前的监理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采用邀标机制,评标过程中更多地要考虑技术含量,对监理人员的最低取费价格进行限制。
(3)加强监理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在当前法律及相关法规政策依然不健全的条件下,建议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过程中采用有标底的方式,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制定标底,其变化管理幅度应当控制在5%左右。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制止业主以及监理单位盲目压价的显现,对于实践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还要加大市场规范执法力度,加强监理市场准入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建议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资格等级作为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明确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对市场主体进行动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监理单位和建立人员一律责令其推出市场。
结语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既关系着电力系统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同时又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当加强思想重视和监理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管理工作,才能提高监理质量。
参考文献
[1]董文刚.浅谈电力建设监理与电力建设投资[J].中国科技博览,2012(01).
[2]王岩.加强电力建设监理安全控制[J].城市建设,2010(31).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而实施的两种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服务性,它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其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实施监控的专业化活动,并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Et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监理单位还是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都有搞好工程质量愿望,它们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一方面,监理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树立良好的信誉,想搞好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质量监督站为向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保证工程质量,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因此,两个部门要加强配合。
1.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主要区别
虽然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都是按规范标准、法规、国家法律和设计文件等规定执行的,它们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活动。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质量责任不同
工程质量管理的间接和直接责任都由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它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的监理控制。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的是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察督促”责任,它不是工程建设参与主体,它行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能,当发生监督失职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受到行政处分。
1.2职责和工作方式不同
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抽查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审查工程中使用的半成品、原材料、设备的质量等。工作职责,是代表建设单位以合同约定为基础。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及管理。控制目标是实物质量是否到达预期质量目标,实施动态控制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巡视、工程质量评估等形式。而质量监督的侧重是检查工程质量的符合性,抽查的重点是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和决定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工作方式以抽查为主。工作职责主要是工程完工后针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施工中对工程质量抽查;工程开工前对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工程质量监督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而工程建设监理主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采取系统管理的方法,进行项目质量控制。
1.3性质不同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社会化企业行为,是有偿服务,其性质主要是代表建设单位实施工程管理,依据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的法规、法律等要求,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宗旨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以质监机构代表政府的身份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1.4 工程深度、广度及依据不同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实施阶段性的检查、监督、确认。工程建设监理持续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既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又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工程建设监理要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同时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法规、法律和标准。国家及地方颁发的相关法规、法律和强制性标准是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
1.5监理的范围不同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远大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由监理合同决定。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具有突出的强制性,而工程建设监理则具有较强的委托性。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一种纵向监督管理,而工程建设监理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横向监督管理。
2.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对策
2.1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在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都存在着一些认识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认识问题:放弃工程质量核验权,就等于政府放弃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后,工程质量核验章不能丢,其对工程的直接监督要继续。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力度,目建设监理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监理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2)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认识问题:质量监督不是指导工程监理,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可按各自方式运作管理,认为二者都是接受他方委托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和监督;认为有建设监理,就不需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可由建设监理替代,通过建设监理层层把关签字,道道工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这比质量监督更有效;认为建设监理应承担更大的质量责任,因为工程质量监督带有核验质量等级职能,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全为工程建设直接参与者,都应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都对工程直接进行管理等。对工程实物质量直接监督是当前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部分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进行工程质量等级的核验评定,实行三步到位。
(3)在工程监理方面还存在监理地位不明确,业主认识不到位,工程监理对业主无规范: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等问题。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性质元明确定位;工程质量监督手段、方式单一等问题。
2.2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对策
根据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所存在的不少问题,为了使监理单位能配合、理解并支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1)坚持原则,质量监督过程就是行政执法过程,在监督工作中要保持风度,可争论不要争吵,要尊重别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原则面前不能让步。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的法规、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要坚决制止。
(2)质量监督要做到公正客观,在质量监督工作中避免主观臆测、先入为主、凭印象判断等,要严格根据有关法规、法律、标准并以客观证据为基础作出公证客观的判断,杜绝偏激或不公正的处事态度。
(3)监、促、帮相结合,质量监督员不能压制对方,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建议,而要以理服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取得其理解和信任。
(4)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觉性,做好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在制度和组织上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工作,使其具有较高的质量意识,明确监理人员质量责任,把提高工程质量变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让监理人员认识到工程质量切实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和教育。
3.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在现实工作中对其要加以区分。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为了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也应当予以配合,只有这样,我国的工程建设才能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龚军.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监理【J】.山西建筑,2009,35(17):209-210.
【摘要】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工程建设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重大技术方案审定、施工质量、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工程质量;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对工程建成后的使用有直接影响。而对于负责建设工程管理和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来说,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要从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几个方面。
1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设单位应重视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前重视工程设计的前期工作,配合设计单位搞好现场测量和勘察,考虑各种对工程建设产生影响的不利因素,使工程设计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尽可能完善、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委派专业人员对设计单位进行监督和督促,以提高设计质量。设计过程中,实行设计监理,以便及时对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进行检查。设计完毕后,及时组织专家对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详细的设计图纸。
2 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招标阶段的重点是资质审查工作。工程招标时,必须注重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包括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业绩、社会信誉等多个方面。重点是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和经验,在以往的工程施工中是否出现过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等,以确保施工单位的综合能力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3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3.1 加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准备是施工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准备工作的充分与否对施工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施工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及措施等,保证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机、料、法、环等进行审查,确保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2 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使监理单位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质量,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并赋予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使监理工程师能够较好地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监理报告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来实施。监理工程师应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手段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和施工资料抽查,积极参与工程质量检测,参与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发现间题后通过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资料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
3.3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工程监理进行,工程监理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通过控制人、机、料、法、环等进行审查,确保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控制之中,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通过现场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参与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措施来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在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中,重点督促并配合监理和施工单位做好以下控制工作:
一是强化技术交底工作。按照工程重要程度,单位工程开工前由企业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全面的技术交底。工程复杂、工期长的工程可按基础、结构、装修几个阶段分别组织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该项目施工的所有班组和配合工种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等。
二是强化材料控制工作。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进人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要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予以标识;材料的检查验收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可能有问题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确保质量;未经检验和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均不能投入使用。
三是强化工序的质量控制。工序管理就是分析和发现影响施工中每道工序质量的异常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这些异常因素被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从而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工序管理的实质是工序质量控制,是为把工序质量的波动限制在要求的范围内所进行的质量控制活动,一旦工序质量波动超出允许范围,立即对影响工序质量波动的因素进行分析,针对问题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使工序质量处于稳定受控状态。
4 竣工阶段及质保期内的质量控制
4.1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后期工作,是全面考核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检侧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测,为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奠定基础,同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单位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有疑虑的地方,现场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尽早处理,消灭质量缺陷;严格按照验收规程进行工程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扫尾工作的管理力度,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工,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关键字:行业状况,技术发展,竞争
国家建设部从1988年起开始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目前,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但是,我国的监理服务在相当程度上还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理制度是我国的独创,是在建筑市场的发展下的产物,符合中国国情,但已逐渐不适应当今国内建筑市场。我国监理行业在经历了十几年的长足发展后,应进一步向着全过程、全方位工程技术服务的方向发展,逐步与国际接轨。就山东而言,山东是我国的人口大省,也是建设大省,应适时改革,加快监理制度的完善化,突破现有的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要跨出国门,走上国际舞台。
山东全省目前有工程监理企业430多家,其中甲级40多家;从业人员约2万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的近7000人,已注册的6000余。济南市目前有工程监理企业66家,其中甲级17家,乙级28家,丙级21家;从业人员约5400多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约1200多人。但现在不少监理单位面临着人多事少的困难。工程监理任务来源严重不足,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数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狭小,一般局限于施工监理,有的局限于施工图设计监理。在工程项目不太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能提供的技术服务又非常有限,必然导致一些单位在市场上承揽不到监理任务,市场竞争很激烈,监理收费由于压价越来越低,监理企业难以生存,更谈不上发展。这种建设大省但监理单位僧多粥少的局面,迫使监理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拓展业务范围,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朝着全过程全方位工程技术服务的方向发展。
建立向全过程,全技术方向发展已不是业主,管理部门等发面的单一要求,而是这个行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监理不能再是简单的施工监理或者施工图设计监理,应该拓宽业务范围、开拓新市场。以变应变,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及时适应市场的需要,这样才能求生存、求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关键词】水运工程;测量监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在水运工程建设的测量监理上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加强对对水运工程建设中测量监理的探讨,对确保水运工程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必要性
随着水运事业的发展和测绘科技手段的进步,水运工程测量事业也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交通行业所属的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到2005年底为38家,其中属于水运工程测量领域的有31家,从事水运工程测量勘察设计的职工约23000人。在研究学者、测绘科技工作者、仪器厂商等的共同努力下,使得水运工程测量在理论研究、作业模式和作业手段方法上,都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处在测绘领域前沿。多年来,水运工程测量也为我国水运工程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保证作用,并将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从资金核算到建筑材料选配,从相关行业的协调到周边工程搭配,从施工测绘数据信息采集到竣工测量,从施工过程监理到竣工验收,不仅是一门规格严谨的科学,而且是一门艺术。监理艺术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要讲原则、讲科学、讲团结等一系列要素。因此,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建设社会监理制,是进一步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之一,是防止“豆腐渣工程”出现的重要手段。
三、水运工程测量的职责
水运工程测量是依托于现有测量技术手段和高精度的测量仪器,测量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平面和高程(深度)控制基础、水文、泥沙、波浪、气象和水深资料等各种基础数据来为水运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基础资料和相关依据,在施工现场对水上施工放线疏浚导航监测、计方,搜救打捞探测定位、扫浅、应急测深,实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观测结果,供工程施工人员和相关决策者使用,并从专业理论上为水运工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的一门测量技术。水运工程测量工作对我国水运工程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水运工程测量监理就是对水运工程测量的质量进行监督,也就是说测量监理是保证水运工程测量质量,防止在设计过程中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对设计产生质量问题,是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手段。水运工程监理覆盖了整个水运测量过程的始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投资概算。从施工测绘数据信息采集到竣工测量,从施工过程监理到竣工验收。水运工程测量监理涉及水运工程建设和运营领域,提供水运工程服务。测量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测量工程师代表监理组负责本工程的交桩工作,对原始基准点、基准高程及坐标进行现场查勘、复核,并安排承包商现场复测,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报总监理代表审批纠正。同时,应对承包商的施工控制网进行严格审核并复测、检查其坐标转换是否准确无误,对定线、施工放样均要进行现场复测或旁站,要保证重点部位落点的准确性。还要定期对建筑物的沉降、位移观测进行抽测复核,以保证工程建筑物安全。
四、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定义及其特点
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定义
从字面意思理解,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就是对水运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依据合同文件,遵照一定的准则,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招标期到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的整个施工阶段,对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环境保护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参建各方关系。
2、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特点
(1)专业性强,覆盖面广。水运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涵盖内容多,港口码头的建设一般包括水工结构、水域疏浚、陆域形成、道路堆场、机电设备、给排水、电气、消防、通信等多个专业内容,而且所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如对水域疏浚的质量控制及计量,海上测量控制、大体积海工混凝土等先进技术的应用等,都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才能把握好。
(2)隐蔽工程多,对工程质量监控要求高。水运工程的建设大部分在水域进行,码头基槽、基床及下部结构等均为隐蔽工程,由于各项工序都是紧密相连的,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水运工程对质量控制的要求较高,监理工程师在必须严格控制每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质量预控措施,并制定完备的施工计划确保质量达标。
(3)建设影响因素多,协调工作量大。水运工程建设受各种自然条件制约,潮位、台风、波浪等自然条件对工程建设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实施过程中监理必须充分了解各项因素的情况,协助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正确应对。
(4)施工条件差,安全风险大,监控难。水运工程施工地点一般都是未开发的沿海地区,自然环境比较恶劣,大部分作业在水上进行,而且建设过程中受潮位、台风、波浪影响,这不仅增加了工程建设的难度,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工程的安全风险,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稍有疏忽大意,就极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五、做好水运工程测量监理的要点
我国水运工程测量监理起步比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不明确水运工程测量范围、内容;测量监理行业的法规体系不健全;测量监理人力资源受限制;测量监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明确水运工程测量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水运工程测量监理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水运工程测量范围、内容,实施水运工程测量的监理工作。我国水运工程测量监理起步较晚,普遍存在着没有规范化的监理机制,对监理工作的内容、各个分工程序以及测量内容的精度要求、限差标准不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实质根源是不明确水运工程测量的范围、内容,制约着水运工程测量监理工作的实施。随着~JTJ203-200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等规范文件的出台,对水运测量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手段以及使用的测量仪器、标准、规范和在特殊环境下应采取的特殊测量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说明,这对水运工程测量监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所以,要做好水运工程测量监理工作,就要以水运工程测量规范文件为依据,制订相应的监理机制,明确水运工程测量范围、比例、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措施、细则来实施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由于我国水运工程测量监理起步较晚,很多方面都是借鉴公路工程监理,相关配套政策缺乏,严重制约了水运工程监理事业的快速发展,因此,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政府部门进行规范,比如招标文件的审查等,制订出水运工程监理招标范本,对于承建商制订一系列的考核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给予承担项目监理工作。这样可以在源头筛查出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企业。同时为贯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杜绝豆腐渣工程出现,最有效的方法是要求承建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质量管理力度,确保施工质量。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十分淡薄,没有建立起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机构和保证人员不到位,这样稍有不慎就将导致工程事故。所以一套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是非常必要的,此外还要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的责任进行细化,完善责任制度,这样也是对各个施工环节的人员履行自己职责督促和警示作用。
3、加强水运工程测量监理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受限制,直接影响制约着水运工程测量监理的质量。水运工程测量监理人员是监理工作的实际实施者,这不仅仅要求测量监理工程师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行业规范标准,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和工作协调能力。能有效地指导承包商加强管理,掌握测量新技术、新规范,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测量技术问题。如何培养监理队伍,监理人员要把工作当成事业,认认真真地做下去;监理企业要把监理当成主业,重视监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监理人才的待遇水平,让更多的人投入到监理的事业中来。
4、建立监督体系,注重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诚信建设。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是水运工程测量监理质量的依托,水运工程测量监理企业的诚信建立起来,就能一定程度上对水运工程测量的质量进行保证。近年来,我国为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企业水运工程监理的信用评价方法,一些省市也对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这些对建立监理行业的诚信体系都有很好的推动作用。想要建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就要积极打造一批依法经营、管理规范 、业 绩突 出、信 誉 良好 、综合实力 强、有一定特色 的品牌监理企业;要推动监理总监负责制,推动监理职业化进程;真正规范招投标活动,落实监理收费规定:要完善监理法规,促进监理发展。
六、结束语
通过对新时期下水运工程的测量监理问题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测量监理的方向,为水运工程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水运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