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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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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第1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盐城;耕地质量建设;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S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3-04-66-04

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了更加突出位置,提出“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要“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1],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保护耕地的重视。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导致我国耕地总体质量不容乐观[2-3]乃至呈下降趋势[4-5]。保护耕地刻不容缓,然而提及保护耕地,大多数人忽视对耕地质量的保护。相对于耕地数量的有形减少而言,耕地质量的下降是隐性的,难以察觉,但其影响绝不亚于耕地数量减少,耕地质量的变化正对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6]。本文分析了盐城市进行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以期对盐城乃至我国耕地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重要意义

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环境等构成的满足农作物安全和持续产出的能力[7]。耕地数量刚性减少,耕地质量提高速度落后于社会发展速度,粮食需求又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提升耕地质量成为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盐城市是农业大市,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和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任,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市中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至关重要。

1.1 保证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需要 粮食增产丰收是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改良培肥土壤,提高抗灾能力,是保障粮食安全、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基础。近年来,盐城市各地大力实施标准粮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应用和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重大项目,为盐城市粮食总产“十连增”、农业持续丰产丰收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国耕地数量下降不可逆转的形势下,要实现粮食产量连增,切实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挖掘农业生产潜力。

1.2 夯实现代农业规模发展基础的需要 盐城市耕地类型多、人均耕地少、中低产田面积大,严重阻碍了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是标准化生产和适度规模化经营[8]。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因地制宜消除土壤障碍因素,改善生产条件,从根本上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切实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前提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1.3 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需要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耕地质量的提高。实践证明,只要耕作层深厚、土壤质地适中、营养条件均衡、肥料使用科学,农田基础设施完好,就能保证耕地高产。因此,将良种、良法、良田有机结合起来,从提高单产上下功夫,能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农产品品质,进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

1.4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耕地质量对农业的可持续性有直接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可持续的农产品数量和质量作保证,而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又依赖于耕地的生产力和清洁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不仅能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提升耕地的抗灾、抗逆能力,还能促进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耕地质量建设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盐城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耕地质量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为目标,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2.1 耕地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落实关键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盐城市高标准农田比重由2006年的35%提高到2013年的44%。指导农民科学利用好人、畜、禽粪便,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农家肥利用效果。加快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每年推广商品有机肥5万t以上。目前盐城市耕地土壤肥力普遍提高,与第二次土壤普查相比,土壤有机质含量上升了6.77g/kg,增幅达49.35%;土壤全氮含量上升了0.26g/kg,增幅达26.45%。

2.2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广 盐城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2005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实施,2011年启动整建制推进,2013年开始推进“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盐城市先后实施了近4 500万元的国家和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形成了多项技术成果,获得省推广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奖2项,近30篇,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66.7多万hm2次。通过采土测土和田间试验,掌握了盐城市耕地质量状况、变化规律和作物需肥规律,建立了土壤养分丰缺指标和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建成了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实现了测土配方施肥数字化。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迅速得到普及应用。建立了“统一测配、定向生产、连锁供应、指导服务”的运行机制和“五个一”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模式(县有一个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镇有一幅施肥分区图、村有一张施肥推荐表、户有一张施肥建议卡、经销网点一次性供齐配方肥)。农民施肥方式由“经验”施肥走向了“精准”施肥,有力地提高了肥料利用率,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2.3 耕地质量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盐城市完成了2个国家级、43个省级、86个市级和129个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标准化建设工作,建成了覆盖全市、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对耕地质量开展动态监测。扎实开展耕地地力评价,各县(市、区)完成了对耕地地力等级的科学划分,定期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为指导农民科学施肥、辅助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

2.4 土肥新技术逐步推广 根据不同土壤的主导障碍因素,按照灌溉改良型、盐碱耕地型、障碍层次型、瘠薄培肥型中低产田类型,采取农艺、生物、工程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改造,不断提高中低产田肥力水平,实现中产变高产、低产变中产的目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9-10]。先后实施“平衡施肥”、“补钾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质提升”等重大项目,推广精确施肥、有机质提升、秸秆还田、化肥深施、少免耕技术等耕地利用综合技术,截至2013年底,推广商品有机肥40万t,应用面积14.3万hm2;保有秸秆还田机械近3 000台,机械化秸秆还田19.33万hm2;境内拥有有机肥企业11家,消纳有机肥17.5万t[11]。促进耕地用养平衡,遏制农田土壤退化、地力下降趋势。

2.5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破 《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江苏省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2]。盐城市及时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宣传贯彻热潮,提高了《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各级农业部门根据《条例》要求,调整完善了工作机构,健全了工作机制,强化了责任落实,努力做到管理有机构、工作有手段、行为有规范,为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盐城市成立了全市耕地质量评定委员会,开展了耕地质量评价、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毁损耕地质量鉴定等工作,耕地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入规范化运作轨道。

3 耕地质量建设存在的问题

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有30a时间,由于生产方式变革、土地利用强度增加以及外源物质的大量投入,土壤理化性状发生了巨大变化,土壤质量变化剧烈,原有的土壤信息已不能反映土壤质量现状。

3.1 基础设施老化,农田基本建设弱化 受建设时经济和技术条件限制,许多田间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简陋,运行时间长,老化严重。尽管近些年来,各级逐步加大灌区改造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部分骨干水利设施状况有所改善,但田间工程的整治相对滞后,抗御旱涝灾害能力脆弱。

3.2 耕层厚度变浅,耕地养分失衡 近年来,由于农业投入品过度施用及不合理耕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和小动物减少,耕层平均厚度由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14.6cm下降到11.5cm,土壤容重由1.29g/cm3上升到1.32g/cm3,已影响到土壤水、肥、气、热条件和作物根系在土壤中的生长,从而影响作物产量。大量研究表明,大量的使用化肥造成了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农产品受到严重污染,质量逐步下降[13];长期实行少免耕制度,土壤物理性状普遍变差,耕层厚度日益变浅,土壤容重增加[14]。盐城市耕地养分非均衡化现象日趋严重,与第二次土壤普查相比,30a来含钾肥料使用少,全市土壤速效钾平均含量下降4.74%,部分长期进行粮棉生产的地区,正由“富钾”向“缺钾”转变;含磷肥料过量使用,全市土壤有效磷平均含量上升幅度达384.96%,但区域分布不平衡,部分粮棉主产区缺磷,城郊菜地则明显过量;土壤pH有下降趋势,平均由7.93下降到7.45,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3.3 “三废”排放加剧,耕地污染加重 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三废”、生活污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等肆意向农田排放,以及化肥农药的过量施用、重金属累积等,已造成耕地的显性和隐性污染。耕地被污染后,不但农作物产量降低,而且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与2006年相比,43个省级监测点土壤样品6个土壤重金属指标中5个指标、六六六、DDT等含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土壤环境质量存在退化趋势,但土壤总体清洁。

3.4 耕地占补重数量轻质量,以次补好[15] 各种建设用地占用的多为城郊的良田沃土,而补充的耕地则是沿海滩涂、荒地,土壤肥力低,后续培肥措施跟不上,地力明显不如被占耕地。这些补充耕地即使采取积极有效的培肥措施,也需要几年的耕种,粮食生产能力才能达到一定水平。

4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对策建议

耕地是农业最基础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保障,耕地质量关系国计民生,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一项既紧迫又艰巨的任务。

4.1 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着力提高科学施肥水平 在完善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向经济、果蔬、园艺作物拓展,扩大技术覆盖面,力争到“十二五”末,盐城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所有农户、主要作物“全覆盖”的目标。大力推广数字化技术,做到配方单到厂、建议卡到户、配方肥下地。一是深化农企合作。按照“双方自愿、优势互补、公平公开、择优合作”的原则,选择积极性高、信誉好、实力强的肥料企业参与配方肥生产与供应。鼓励企业运用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物流手段,构建基层肥料直供网点,为农民提供质量优良、配方科学、价格合理的配方肥料。二是加强培训示范。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和肥料经销商的培训,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田间巡回指导和现场指导服务。突出抓好肥料经销商技术培训,努力将肥料经销网点打造成帮助农民选肥配肥的助推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传播者、数字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成应用的展示窗、配方肥销售推广的主力军。要按照有包片指导专家、有科技示范户、有示范对比田、有醒目标示牌的“四有”要求,确保“示范片”到村。三是及时更新成果。积极开展周期性采土测土和针对性肥效试验工作,及时更新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数据,适时指导基层智能化配肥供肥网点根据最新的数据配肥供肥。要扩大触摸屏查询和智能化配肥机的配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手机短信平台的运用,方便农民快捷地查询主推肥料施用配方、施用数量、施用时期和施用方法。

4.2 扎实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实施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要以实施好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为抓手,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建设标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统筹考虑建设条件和施工季节,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田间灌渠、排水沟、排灌站及涵洞、闸门等配套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土地平整、沟系疏浚、机耕道路、农田林网建设,做到早建设、早收益。二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拖延建设工期。严格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设成效。三要做好建设项目储备。科学制定总体规划,选定建设区域,明确建设内容,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按照省农委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制大纲要求,提前编制下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和申报准备。

4.3 切实加强有机肥推广应用,稳步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增加对农田有机肥的投入,努力提高耕地地力。一方面,要规范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料。根据无公害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消纳规模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农业有机废弃物,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要优选项目实施区域,做到相对集中连片。加强对中标企业所供肥料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力争每年全市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规模达10万t以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广多种形式的秸秆还田技术。积极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墒沟埋草、秸秆覆盖、行间铺草、生物腐熟等行之有效的秸秆还田技术,努力实现秸秆全量就地还田,杜绝田间焚烧秸秆现象。同时,在沿海盐碱良地区,积极发展冬季绿肥种植。

4.4 全面强化耕地质量监测,掌握耕地质量变化动态 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预警机制,为耕地质量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一要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着力推进市县两级配套监测点建设,建立长期定位综合监测点和试验示范区,改善监测设施装备,推进装备水平优化升级,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全市耕地质量监测体系。二要扎实推进耕地地力评价。全面建成全市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基本农田质量管理数据库。启动全市区域地力评价,对耕地进行分等定级评价。同时,以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三是建立完善耕地质量信息与预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耕地质量管理数据中心功能,对耕地质量监测、耕地地力评价数据进行开发应用,规范耕地质量动态信息与预警报告,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提供宏观决策依据。

4.5 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完善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稳定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工作条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培训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和技术指导到位。一方面加强多方合作。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共赢局面。通过信息沟通、工作交流、项目合作、联合执法等,加大农业系统内外联系,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社会影响力,推动耕地占补平衡、量质并举目标的实现。与企业合作,全方位、多模式推广应用配方肥,真正打通配方肥落地“最后一公里”的瓶颈,不失农时,供肥到点,应用到田。与科研院所协作,联合攻关,推进技术创新与集成,为科学施肥水平的提高、退化与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耕地质量提高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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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范文

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市召开全省土地执法监察暨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会议,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总结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二是总结表彰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和围垦造地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昨天,大家参观了海宁市的海涂围垦、秀洲区的土地整理和嘉善县的村庄整治项目现场,会议还印发了海宁、嘉善、安吉、温岭、嵊州等5个书面典型材料,这些现场和典型材料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刚才对**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等一下,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的领导还要发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同志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一、通报近二年来查处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材料另发)

二、认清形势,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近年来我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成效。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土地市场秩序明显改观。据统计,**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5万件,面积13.82万亩,其中耕地8.96万亩,没收建筑物2600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750万平方米,罚没款8.32亿元,收回土地3.9万亩。对181名违法案件的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46人受到刑事处罚。

二是认真抓好执法巡查工作,防范了一些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据统计,**年和**年,全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54万起,涉及土地面积14.04万亩,其中耕地7.16万亩。及时制止了3.31万起违法用地,挽回经济损失8.02亿元。

三是努力做好土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国务院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把群众土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通过扎实工作,我省土地量已开始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土地12576件,比去年同期增幅下降了30%,到国土资源部的量下降了41%,重复信、重复访、集体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与安置专项清理中发现拖欠的4.53亿元征地补偿费,已于**年底全部归还到位。

四是开展了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3011件,拆除违法建筑57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108万平方米,罚没款7120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厅会同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村官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专项执法检查。

五是锻炼了执法监察队伍,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近几年来,我省执法监察队伍承担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大量工作,不辞辛苦,任劳任怨,顶住压力,勇挑重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队伍素质在工作磨炼中得到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市场治理整顿和宏观调控,查处违法案件的力度明显加大,查处的效果逐步提高,少数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件查处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

(二)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形势不容乐观,土地违法案件依然居高不下,土地增量虽有下降,但总量依然很大,甚至出现一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确实还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和问题。

1、地方政府成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征收征用土地的主体。从近几年土地执法情况来看,土地违法的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违法,多数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地方政府有一定关系。据我厅最近调查,全省**年至今年6月底1428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中,有违法用地的项目202个,占重点项目总数的14.15%,违法用地面积10.97万亩,其中耕地6.79万亩(基本农田2.85万亩)。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属政府和法人违法用地的面积占查处总面积的70%以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征收征用土地有严格的规定,但有的地方政府违反规定,擅自大量“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据统计,**年以来,全省市、县、乡镇政府和各类开发区擅自“协议征收”土地63.5万亩,已占用20万亩,已支付征地款251亿元,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同时,政府自身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政府土地违法往往冠以“发展经济”的帽子,即所谓的因公违法,而且违法用地面积大,有的甚至大量占用基本农田,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处理难到位、执行难到位。从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近期组织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检查看,**年—**年,全省拖欠减免土地出让金128.42亿元,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22.73亿元。

2、因违法用地和违法征收征用土地引发的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我省土地量在国土资源部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最近,国家局又专门通报了我省43件土地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因征收征用土地引起的。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9501件,来访3418批次、8323人次,总量仍然在高位上运行,尤其是重复率较高,结案率较低。今年5月1日国务院新的《条例》实施以来,复议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和自杀、自焚、拦截车辆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

3、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有所抬头,甚至出现反弹趋势。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整顿,空前的案件查处力度和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有效抑制了土地的无序需求。但用地“饥渴”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以土地换发展的冲动并未消除,一旦管理出现松懈,反弹就会成为必然。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最严峻考验。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今年1-8月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547件,立案查处8986件,涉及土地面积6.45万亩,其中耕地4.6万亩。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村官卖地、企业违法占地、城镇居民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建房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今年国土资源部对我省杭州市和宁波市主城区进行了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年2月至**年7月期间,杭州市建设用地宗数为404宗,用地面积2.4万亩,其中,违法用地宗数达到117宗,面积4900亩,分别占29%和20%。宁波市建设用地宗数1718宗,用地面积5.0万亩,其中,违法用地宗数达到729宗,面积2.2万亩,分别占42%和44%。这些情况说明,违法用地已经出现反弹趋势,有可能再度蔓延,形成新的违法用地风潮,执法监察的形势依然严峻,绝不可掉以轻心。

4、土地执法工作自身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后,违法者反而加快了施工进度,国土资源部门缺少进一步的制止措施。对国土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于多种原因,往往难以得到落实。对应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责任人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的处分建议或土地犯罪移送书,不少案件石沉大海。二是案件查处工作反应机制不够灵敏,抓典型违法案件的准确性不高。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有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情况,不能作出快速反应,不能尽快查处。很多情况是在领导批示、媒体报道或群众举报后国土资源部门才发现,案件查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对于已经发现的一些违法案件线索,国土资源部门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进行排查,但又往往抓不到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准确度不高。三是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格执法是土地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查处违法案件是土地执法工作的核心。从目前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案件的情况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较为普遍,尚未形成国土资源部门的“拳头”和“利剑”。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的主要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土地,对违法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关于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公开的立案标准、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加强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加大执法力度等一系列具体要求,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和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对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登记发证等规定,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违规。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一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管理。要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不得擅自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金。要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土地出让金。凡土地出让金没有交清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对在这次审计和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各地要积极主动、认真纠正。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当前,各地检察机关正在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其重点之一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案件。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要认为自己是因公违法,或者是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事不关己。按照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7种情形,即使不落个人腰包,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一定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

2、严格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严格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安置补偿要到位;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面,实行即征即保,政府出资的30%的保障金要及时到位;多渠道、多形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做到程序依法,群众信服。对未经依法报批擅自“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省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省政府主要领导已原则同意,请各地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把握好以下三条:⑴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已落实农用地转用指标及符合其他用地条件且尚未填土动工的,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报批。用地指标除了可使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和省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外(额度之内),也可以使用盘活的1999年以来转而未供的农用地指标。⑵对未批先建或已填土破坏耕作层致使土地难以复耕的,依法查处到位后,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按我厅《关于印发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16号)文件的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对未动工建设或未填土破坏耕作层的土地,应由当地政府组织农民耕种。⑶对已支付的部分征地补偿费用,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土地,征地依法批准后,可在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中予以相应抵冲,但征地的补偿安置费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狠抓查处到位。查处案件是执法监察工作的“杀手锏”,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一定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跟踪处理。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问题。查不清事实,就抓不住违法者的要害,人们就不会敬畏法律;分清是非,才能树立正气,打击邪气,才能树立执法的权威。通过近几年的执法实践,大家都有一个共同认识,违法者主要有“两怕”:一怕丢官背处分,二怕建筑物真的被拆除。针对这一心理,只有强化处罚到位,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土地违法行为一经立案,必须有处理结果,对人、对事都要依法处理。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要警惕通过查处“洗地”。对商品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后,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国务院《决定》后的顶风违法行为,要有案必查,坚决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和处理。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坚决申请;对违法责任人,该政纪处分的,要坚决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查处不能隔靴搔痒、敷衍了事,必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承担始料不及的风险和责任。还要强调的是,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有困难的案件,必须及时报请上级部门查处,否则就是失职。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避重就轻、处罚不到位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2条的规定责令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按照国发[**]10号文件的规定,对市、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案件,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查处。要抓好典型案件的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和公开曝光。违法者最怕公开曝光。这是很好的查案方式,对其他想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有震慑作用。这次会议以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土地执法检查,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要一一查清,依法处理,并于今年底向省国土资源厅写出报告。要从群众举报中,发现土地违法案件,并严肃查处,取信于民。要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的工作,确保节会期间无人进京上访,不发生重大。

4、加强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防范违法案件的发生。查案不是目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是解决执法难、降低执法成本和减少损失的根本途径。针对出现的违法用地反弹趋势,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必须强化动态巡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各市、县(市、区)都要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行多点多面、循环往复的检查和排查,形成“全场紧逼、盯人防守”的态势。要把违法行为高发区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尽最大努力降低发案率。要进一步发挥卫星这一“天眼”的作用,科学地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了解土地利用的基本态势,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从明年开始,实施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每2-3年对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进行卫星监测,除了国土资源部确定的监测杭、宁、温重点县(市、区)外,省里每年再确定5—10个县(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5、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横向联动办案机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执行,离不开纪检监察及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要建立工作制度,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对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处理违法责任人,要依法移交、移送有关部门,跟踪到底,保证案件查处一起,处理到位一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6、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要建立、完善和落实违法案件查处会审制度、报告备案制度、督办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责任追究等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二是要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把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执法监察岗位上来。三是要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不失时机地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三、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扶持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一)充分肯定我省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我省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至**年底,全省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建成标准农田1194.38万亩,新增耕地达182.07万亩,为我省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核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131.09万亩,使用折抵指标批准的耕地104.26万亩,占全部批准建设占用耕地179.27万亩的58%,大大缓解了我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环境、生态环境、生活居住环境,开辟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财源,壮大了村级经济,为村民办了一些实事、好事,既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建设。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达不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个别地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有的地方开展这项工作征求农民意见的工作做得不细不实,引发农民上访;有的地方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在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指标管理上存在漏洞,引发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已经或者正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防范。对我省前一阶段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要充分肯定成绩,理直气壮地加以宣传。

(二)进一步提高对土地整理开发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土地整理开发是保护耕地、保证我省粮食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粮食安全是以一定数量的耕地为前提、为基础的,没有耕地这个基础,没有足够数量的标准农田,粮食安全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只考虑如何解决建设用地,而忽视保障粮食生产能力。我省提出建设标准农田,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建设1500万亩标准农田,按照“吨粮田”标准,就可以保证相当于30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将1500万亩标准农田真正建成了,保护好了,那么浙江的粮食安全就有了保障。

2、土地整理开发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必然要求。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只要有建设用地指标就可以批准农用地转用了。其实,这只是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一个条件。要批准农用地转用,除了有用地指标以外,还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占用耕地的,必须实现占补平衡,依法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必须补划等面积的基本农田,同时还必须依法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予以补偿和安置。这是批准农用地转用最基本的条件。当前,有些地方虽有用地指标,但农用地转用报批报不上来,一个重要原因是补充耕地方案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不能落实。同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已明确表示,“十一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只能在本省范围内进行,不能跨省补充平衡。因此,各地必须把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重中之重来抓。否则,光有建设用地指标,也是无剂于事的。换句话说,就是要用地,就得造地;不造地,就不能用地。

3、土地整理开发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我省正在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就包括了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的工作,而且是一项重要内容。宅基地整理是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所在,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而且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我省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明确目标,完善政策,确保完成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建成1500万亩标准农田,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将建成标准农田1300万亩。明后两年还需要再建设标准农田200万亩。明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在“十一五”期末,即到2010年,按照我省人均GDP接近达到5000美元测算,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30万亩左右,其中占用耕地20万亩左右。这意味着,全省每年要垦造20万亩耕地才能实现占补平衡。因此,土地整理开发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政策,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1、提前谋划,强化规划管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落实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滩涂围垦、黄土丘陵开发等专项规划,开发项目要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地块。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块,必须在城镇规划区范围之外,避免城镇建设发展占用标准农田。对城镇规划区之外已明确建设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范围,也不能安排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耕地项目。

2、制定激励政策,调动方方面面开展土地整理开发的积极性。针对当前土地整理开发难度加大、投资增加的实际,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一是适当放宽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项目立项的连片面积标准。二是实行超额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与奖励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挂钩制度。对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任务的地区,按超额完成面积的一定比例奖励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同时,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奖励标准。三是适当提高开荒垦造耕地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助资金标准。降低向省申请资金补助的开荒垦造耕地集中连片面积标准。四是鼓励向省统筹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凡向省统筹专户调剂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的,省里原则上参照市场调剂价支付统筹款,并按统筹折抵指标数量的一定比例奖励相应市、县(市、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年度使用额度。凡**年及以后动工建设的滩涂围垦项目,必须按实际围垦面积的20%由省里统筹用于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并按省委托垦造耕地项目补偿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五是补充耕地易地委托垦造的资金补偿标准按双方当地耕地开垦费就高标准确定。标准农田易地代建的,由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商定资金补偿标准。这些政策措施,将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协商沟通后,报省造地改田领导小组讨论,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进一步鼓励土地整理开发的政策性措施。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土地整理开发的数量和质量。国土资源部已经发出通知,今后耕地占补平衡要按等级折算,既要保证新开发耕地的数量,又要保证质量,真正实现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一是要加强立项管理。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前必须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立项、实施。补充耕地易地委托垦造和标准农田跨县(市、区)代建的,由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商定,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跨市的还须由双方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人民政府鉴证),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实施。二是要保证土地整理开发的面积和质量。这么多年来,地表比较平坦、土层较厚的农地多数已被整理,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向偏远的土层较薄的地方转移。在这些地方建设标准农田,除了做好沟渠道路配套外,更要注意耕作层土壤的厚度。鼓励占用耕地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土壤改良。三是坚持省、市、县三级验收制度,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同时参与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交由农业部门管理,继续培肥地力。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的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经查实,除了扣回已核发的折抵指标以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范文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支农资金整合的文件精神,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的资金整合方案和工作重点,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据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县域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和重点县立项建设要求,积极归并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

二)坚持集中投入、重点建设的原则。围绕重点县建设,集中投入、连续投入,打造重点区域,建设重点项目,达到投资一项,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农田水利建设目标。

三)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原则,上级扶持政策不变,有关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提高整体投资效益。

三、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办法》除救灾、国债、退耕还林等特殊用途资金外,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县财政预算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部列入资金整合范围。重点整合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为主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农林特产财源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建设资金、农技推广及基地示范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专项建设资金、水利信息化建设资金、农田整理项目资金等。

四、资金整合方法步骤

一)统一申报立项。县直涉农主管部门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整合平台,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档案。对申报的项目按照集中项目、集中地点、集中投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会审核决定,需要联合上报的由财政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申报,以确保重点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统一下达计划。县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项目的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以及县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按照支农资金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统一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统一项目管理。项目确定下达后,财政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五统一”原则,对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即统一项目实施、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运行、统一项目竣工验收、统一实施财务报帐制。对政府采购目录中要求采购的物资材料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分为自验、初验和复验三个环节,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对整合资金作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以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四)统一整合使用。对需要实行县级报帐的项目资金,县水务局设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报账专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原则,将中央、省、市下达的财政支农资金和县级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按照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进行管理和使用,同类项目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可重新调整资金的分配,以利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资金整合方案

根据县近三年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的三年资金整合方案。

一)年资金整合方案。计划整合水利、财政、农牧、土地、科技等部门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及节水项目资金812万元,计划整合的具体项目是

1.红沙梁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内容为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林业措施和科技措施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286万元,其中水利措施是红沙梁乡化音、建设、花寨、复指挥等四个村,配套机电井10眼,衬砌斗农渠26.12公里,衬砌农井渠24.68公里,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3个。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1月底完工。计划整合水利措施资金662万元,由县农发办和红沙梁乡政府负责实施。

2.县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现有的智能化设施基础上,依靠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全面建设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网络,七干灌区红沙梁乡的孙指挥、复指挥等村先行开展试点,研发地下水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建立水资源信息数据库,具备信息处理、查询、上传、统计和辅助管理等多种功能,为全县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建立基本模型。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0月底完工。计划整合项目资金4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实施。

3.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年项目。全县发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面积22.5万亩,主推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三项重点农田节水技术,项目投资19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资金50万元,集中在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红沙梁乡和泉山镇两个乡镇实施,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9月底前实施。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4.县泉山镇西陆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泉山镇西陆村修建农渠3.2公里,整理土地面积1500亩,计划整合农田水利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1月底完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二)年资金整合方案。计划整合水利、财政、农牧、科技等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及节水项目资金810万元,计划整合的具体项目是

1.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年项目。全县发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面积37.5万亩,主推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三项重点农田节水技术,项目投资26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资金90万元。集中在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大滩和双茨科两个乡镇实施,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5月底前实施。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2.大滩乡0.5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大滩乡衬砌渠道10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80座,改良土壤0.5万亩。项目投资59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资金28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1月底前完工。由县农发办和大滩乡政府负责实施。

3.县节水灌溉试验示范项目。依托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节水灌溉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大滩乡上泉、下泉村综合节水示范点,研究示范生态-经济型绿洲优化种植结构模式、节水型储水灌溉技术、农田水分化学调控技术、免储水灌注水播种等新技术,研发大田粮经作物节水灌溉新技术、节水高效型大田经济作物农业技术新模式,集成节水高效设施农业技术新模式、灌区水资源管理新技术等,发展高效综合节水农田0.5万亩,衬砌渠道6.2公里,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7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10月底前完工。项目由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配合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4.温室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双茨科乡发展标准化日光温室0.05万亩,重点内容以配套完善输配水工程等基础设施为主,计划安装输水管道15公里,计划整合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8月底前完工。项目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5.双茨科乡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双茨科乡中路村和二分村两个综合节水示范点,衬砌渠道6.2公里,主推垄膜沟灌、一膜两用免耕、干播湿出、标准小畦灌等田间农艺节水技术,革新灌水方式,有效落实科学的灌溉制度,建设高效节水农田3000亩,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2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8月底前完工。由水务局负责实施。

6.县大滩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大滩乡东大村修建农渠3.4公里,整理土地面积2000亩,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7月底完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三)年资金整合方案。计划整合水利、财政、农牧、科技等部门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及节水项目资金820万元,计划整合的具体项目是

1.东坝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计划在东坝镇衬砌渠道30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892座,示范农田节水技术600亩,改良土壤6万亩。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7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0月底完工。由县农发办和东坝镇政府负责实施。

2.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年项目。全县发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面积37.5万亩,主推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三项重点农田节水技术,项目投资260万元,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00万元。集中在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东坝和夹河两个乡镇实施,农艺技术在年4月底前实施,工程技术在年5月底前实施。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3.县节水灌溉试验示范项目。计划建设夹河乡中坪村、东坝镇连丰村两个综合节水示范点,示范垄膜沟灌、一膜两用免耕、干播湿出、标准小畦灌等重点田间农艺节水技术,革新灌水方式,有效落实科学的灌溉制度,计划示范面积0.5万亩;衬砌斗农渠及农井渠12公里,示范以渠道衬砌为主的工程节水技术,配套完善项目区末级渠道,项目资金从全县科技三项费中安排,计划整合项目资金15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10月底完工。由科技局和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4.温室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东坝镇发展标准化日光温室0.05万亩,重点内容以配套完善输配水工程等基础设施为主,计划安装输水管道15公里,计划整合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8月底前完工。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5.东坝镇拐弯村农民用水户协会项目。东坝镇拐弯村衬砌斗渠1.2公里,农渠1.6公里,修建建筑物8座,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计划整合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7月底前完工。由东坝镇负责实施。

6.县东坝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东坝镇中岔村修建农渠3.2公里,整理土地面积2000亩,计划整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0万元。项目区位于重点县年计划建设的乡镇,预计年7月底完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扶贫、水务、农牧、林业、畜牧、国土、科技、农机、统计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整合资金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为切实建立起财政部门以管理资金为主、涉农部门以管理项目为主、审计监察部门以监督为主的资金整合工作新机制,县财政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资金整合项目协调会议,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联系,相互支持,重大项目相互通报,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探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新体制。被整合项目单位要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县财政局要跟踪监管,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整合资金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帮助各部门、各单位正确认识资金整合对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推进作用,引导其积极配合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工作。通过宣传力争使各部门、各单位就资金整合工作达成共识,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共同促进资金整合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整合机制。

1.建立项目统一管理机制。由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参与,专家评审,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做到规划科学合理,计划切实可行。建立项目“打包”申报机制,避免项目和资金的分散和“跑”冒”滴”漏”等现象。

2.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到一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中,切实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责任追究制、工程审计监督制。

第4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范文

201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来看,针对自然灾害多发、农业成本上升、部分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等突出问题,中央及时研究出台有力、有效的调控措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同心协力,奋发进取,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继续保持2004年以来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初步统计,2011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1424亿斤,比上年增长495亿斤,增幅4.5%,实现历史罕见的“八连增”,粮食产量连续5年超万亿斤,标志着粮食生产能力稳定跃上了新台阶。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比上年增长11.4%,连续八年保持在6%以上,实现了“八连快”,增幅也是1985年以来最高的,并再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与此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加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总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做好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在内的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日前印发的中央1号文件,对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我国农业农村工作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建立进行了系统总结,对今年“三农”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1号文件“亮点”很多,主要是:在工作要求上提出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变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在工作思路上提出围绕强科技促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增收,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在政策体系上明确了强农、惠农、富农“三大指向”,提出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要突出抓好两件事。

(一)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在连续多年增产之后,今年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难度明显加大。一是产量基数已经很高,支撑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各种力量已经绷得很紧。二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据农本调查,2005―2010年我国三种粮食亩成本增加了58.3%,年均上升9.6%。2011年,主产区小麦、早稻的亩均成本又分别上升11%、12.9%,中晚稻、粳稻的亩均成本上升15%左右,玉米的亩均成本上升了18.6%。在生产成本上升的同时,粮食和部分农产品价格已出现下行压力或下滑势头,两者共同作用将使农业效益走低,可能会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在连续多年增产增收之后,一些地方出现了盲目乐观的倾向,一旦工作放松,农业生产就很容易出现滑坡或拐点。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千方百计稳住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不出现滑坡。要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实施好新增千亿斤粮食能力规划,继续开展全国粮食增产行动,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要积极扶持蔬菜、生猪、牛羊肉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加快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推进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快清理、规范农产品流通环节各种收费,有效降低流通成本。通过最低收购价政策、临时收储、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等措施,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要抓紧建立健全生猪、牛羊肉、主要蔬菜品种等鲜活农产品的市场调控机制。

(二)大力推进城镇化,扩内需促增长

当前,推进城镇化要着重解决好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农民工的进城落户问题。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5亿人,其中到乡镇以外务工的约1.6亿人,1980年之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超过1亿人。外出农民工有许多人长期在城镇工作,有3000多万人已经举家外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很少干过农活,融入城市的愿望非常强烈,但由于体制政策等方面原因,目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难以在城镇安家。推进城镇化首先要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城镇化问题。为此,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改革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二元的各种社会福利制度。要加快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使农民工及其子女公平地享受所在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安家落户。要特别注意做好中小城市、小城镇吸纳农民工落户工作。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吸纳就业的能力大大加强,外出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比重由2005年的24.3%提高到2009年的37.2%。2010年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在本省务工的比例达到43.1%,比上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国2.5亿多农民工中,在县域内就业的占60%左右。要顺应这一趋势,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落户。

二是土地问题。一方面,要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农民进城后是否保留或者如何处置这些权利,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另一方面,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占用农民土地,关键在于如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决不能再靠牺牲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防止出现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是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问题。我国人口众多,未来几十年即使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也仍将有数亿人生活在农村。必须长期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农村建设。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科学规划村镇建设。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对农村建房的规划指导,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要注重保持农村的特点、田园风光和生态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当前,特别要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二、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问题

(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这集中传递出中央下决心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的信号和决心。

1、稳定增加粮食产量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我国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和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使粮食需求总量刚性增长,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制约因素却在日益强化。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人水矛盾将更加突出,靠继续增加播种面积、大量开发利用水资源来提高粮食产量已难以为继。二是增加单产又受到边际效益递减的制约。我国化肥施用总量从上世纪70年代初的365万吨增加到2010年的5562万吨,亩均施用量从2.4公斤增加到30.6公斤,但调查显示,每公斤化肥带来的粮食增量已从9公斤降到5公斤左右。突破农业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唯有通过科技创新。据测算,2011年良种对我国粮食作物增产的贡献率达到3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比传统施肥技术可增产8%到15%。科技对于提高粮食单产,进而增加粮食产量的作用已越来越明显。2011年我国稻谷、小麦、玉米亩产约为446公斤、325公斤和383公斤,分别相当于2009年单产排在世界前5位国家平均水平的79%、63%和60%,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潜力仍很大。

2、提高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一方面,随着国内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人们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容忍度越来越低。另一方面,近年来发达国家在产品检验检疫、生产环境标识等方面的技术贸易壁垒逐渐加强,而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相比有较大差距,增加了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难度。据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每年损失约占出口总额近1/3。提高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同样离不开科技创新。

3、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农业装备品种的增加、功能的完善、技术性能的提高、作业效率的提升等也依赖于科技进步。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近年来快速提高,2011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54.5%,但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高端产品不多、低端产品过剩,大马力拖拉机进口依存度高,小型农机质量差,适宜广大丘陵、山地沟壑区使用的农机严重缺乏。因此,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加快解决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农业机械化面临的突出难题,提高农机产品的适用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同时,还要通过科技创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农业信息技术。

4、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资源环境代价大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我国化肥利用率仅为30―40%,而发达国家为50―60%,欧盟国家的氮肥利用率更是高达70―80%。我国农药利用率只有30%多,低于发达国家20个百分点。畜禽粪便年产生量已超过30亿吨,相当部分未经任何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紧紧依靠科技创新。

尽管农业科技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提高到目前的53.5%,但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也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农业科技创新评价体系不合理,科技与经济脱节,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用人机制不活,投入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定性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队伍素质不高,推广经费不足。

(二)深入领会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科技创新的精神

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做了全面的阐述,不仅明确了战略定位和基本思路,而且出台了含金量高、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措施。概括起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鲜明地提出了农业科技的定位定性和农业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农业科技“三是三性”的定位定性。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压力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这不仅凸显了新时期我国农业科技重大作用,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地位,表明政府应在农业科技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公共财政应在农业科技投入中承担主要责任。这就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的公益性特征认识不清、定位模糊的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设立的农业科研机构、涉农教学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我国农业科技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增加财政农业科技投入。

二是提出了农业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对于我国这样人多地少、人均资源紧缺的国家来说,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通过科技进步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道路,这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方向。必须有效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分割分散、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就要“打破部门、区域、学科限制,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2、对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做出了重要部署

一是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1号文件提出:“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农业科研院所改革,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院所承担基础性科研的公益性定位,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进一步落实农业科研院所的法人自,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二是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1号文件提出:“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对于基础性农业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可采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科研选题,择优委托课题承担单位,并在经费上予以长期稳定支持、连续投入;对于一些应用性较强、贴近产业化的课题研究,应更多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适度竞争,以强化科研单位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科研领域的优胜劣汰氛围。

三是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1号文件提出:“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这就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以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的农业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根据不同项目、不同机构、不同人员等确定不同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尺度。农业科研成果的评定,要更加重视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领域的实际贡献和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

四是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1号文件提出:“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这些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将有效地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促进政府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也必将极大地激发企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活力,使企业尽快真正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3、对改革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做出了重大部署

一是明确提出实现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工资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这“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是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重大政策突破,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长期盼望,是激励和发挥他们作用的关键所在。

二是明确了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要将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绩效和农民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的聘用上岗、工资报酬、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紧密挂钩,努力创造有人干事、愿意干事、高效干事的政策环境。

三是进一步理顺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强调以县为主,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近年来,安徽等10多个省份大力推行“三权在县”的管理体制,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收归县农业主管部门管理。从实践效果看,这有利于解决管人与管事分离的问题,在保证乡镇农技人员业务工作时间、提高人员素质、保障工资待遇、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条件建设等方面,都体现出较强优越性。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这种管理体制改革。

四是支持发展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近年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组织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为新时期农技推广服务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因此,1号文件分别围绕“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行了部署,努力形成一元为主、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4、明确了建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机制

今年1号文件把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作为“三农”投入的“三个持续加大”之一,要求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1号文件还明确指出:“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同时,要求更加注重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财政投入突出保基础、保基本、保基层,农技推广支出重点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倾斜,保证它们既能“养兵”又能“打仗”。

另外,我国农户数量众多、生产规模较小、经营高度分散,这一特点也是导致农业技术推广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小规模、半自给的单个农户采用新技术、新农艺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农户数量众多,经营规模小,又大大增加了基层农技推广的成本和难度。解决这一矛盾的出路在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下联千家万户、上联推广机构,可以有效解决一家一户技术需求差别大、技术服务要求动力差、技术推广服务成本高等问题。1号文件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扎实做好今年发展改革系统农村经济工作

(一)稳定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在高水平、高基础上确保今年粮食生产不滑坡、主要农产品供给有保障,是今年“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要组织实施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东北及内蒙古四省(区)、黄淮海、长江流域等优势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改善西北、西南低产潜力区粮食生产条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生产能力,力争今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万亿斤以上。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力争棉花、油料、糖料产量分别达到650万吨、3350万吨、12500万吨。实施好良种工程、植保工程和保护性耕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加快优良品种繁育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促进良种良法配套。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和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活动。

(二)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实施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植,支持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蔬菜稳定供给。提高海南冬季瓜菜生产能力,增加北方大中城市冬春蔬菜供应。在落实好现有生猪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生猪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和调控预案,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深入研究我国牛羊肉生产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促进牛羊肉生产稳定发展。继续落实奶业扶持政策,加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快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品,促进水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切实提高监管效果。

(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

要继续抓好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土肥等基础生产要素高效利用等方面部署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实施好生物产业基地生物育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力争在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新品种的选育及其产业化方面取得新进展。要抓紧编制《全国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组织实施生物育种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要按照中央关于今年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的要求,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进度。同时,其它农业建设项目也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如粮棉油基地建设项目要向积极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倾斜。

(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保障农业丰收的坚实基础。要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努力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以及涵闸泵站建设。抓紧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库、西南重点水源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对农村小水库、小塘坝、小水窖进行清淤扩容、整修加固,积极兴修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维修完善机井、泵站和灌溉设施。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牧区水利。抓紧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加快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小河流和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尽快修复水毁灾毁水利工程。搞好山洪灾害防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五)继续推进农村民生工程建设

农村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质量。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提高农民饮水安全水平,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81%。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继续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稳步发展户用沼气,加快建设小型沼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完善沼气科技支撑和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农村低保、新农保、新农合等农村社会保障投入。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加大扶贫投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全力推进集中连片地区扶贫攻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六)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要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搞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和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三期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建设。加快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进度。全面完成京津风源治理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扩大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范围。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敦煌、石羊河、太湖等重点地区与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草地植被恢复建设。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强化农产品市场调控和价格管理

做好农产品市场调控和价格管理是管理通胀预期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小组、部门会商等现有机制的作用,督导各地落实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达到当地15天市场供应量的要求,加强对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落实好大豆、油菜籽、玉米、棉花等临时收储政策,扩大猪肉储备规模。加强重要商品的产运销衔接,特别要抓好新疆棉花调运,推进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政策调整,加大对粮油仓储设施、粮食现代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并适时,配合有关部门合理制定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临时收储价格,稳定社会预期,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产品生产。做好农资市场调控,切实加强对化肥等农资市场的监测和价格监管,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化肥用电用气运输优惠政策,组织调运淡储化肥在春耕、夏播等用肥旺季及时投向农村基层市场。

(八)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要抓紧编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重点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方针和目标,提出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改革和重大政策举措。要充分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城镇的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培育发展一批资源承载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小城镇。加强小城镇规划管理,实现城镇面积扩张与人口产业集聚的科学匹配。加快小城镇保障性住房、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功能,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组织开展好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工作。

(九)加强投资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