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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金融;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为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不断深化。在经济管理层面,降低企业职能审批门槛;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中小企业税负压力;提升金融市场活力等方面的政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就目前改革深度来看,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深化,提升政府有关部门的财税管理水平。
一、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有关理论概述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如今,我们已经进入金融时代、金融社会,因此,金融无处不在,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內容非常地广泛,如货币、证券、保险、银行、衍生证券、资本市场、投资理财、各种基金、国际收支、风险管理、地产金融、贸易金融、财政管理、外汇管理等。
二、我国财税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财政金融发展现状
2016年,我国政府提出了供给侧改革,其目的促进供给作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引领新标准的重大创新,同时新标准的调整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建议加快结构性改革,重新进行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扩大有效供给发展方向,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是财税金融政策(尤其是税收性金融政策)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地方。有两个主要的财税金融政策,一个是支出性金融政策,另一个是税收性金融政策。支出性金融政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需求方面,而税收性金融政策则影响短期和长期供给的需求。更深层的区别在于,支出性金融政策相当于把资源分配给政府官员,而税收性金融政策则赋予企业和居民决策权。一方面,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往往低于私营部门;另一方面,政府有太多的权力分配资源,很容易导致资源浪费。例如,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及时推出了“四万亿元”投资计划,在遏制危机蔓延和经济下行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计划主要由支出性金融政策组成,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交的问题,譬如出现了大量的产能过剩和腐败问题。由此可见,我国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一定程度有效改善我国财政目前的困境,推进了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二)我国财政金融发展问题分析
(1)财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范围和对象狭窄,且不平衡
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鼓励创业对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这种优惠政策实行范围较小,目前还只适用于特殊群体和一些特定的企业,例如残疾和失业群体、随军家属、微型和创业投资企业等等,这些创业的人仅仅是潜在创业群体的一部分,更多的普通创业者没有得到实惠,且其能够获得金融扶持的力度有待加大,如物流、服饰等在内的非科技类的创业企业,他们同样能够为社会就业提供助力,但是却不能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2)财税金融激励政策过于单一
企业在不同阶段,创新研发的风险及资金成本有别,当前的税收金融缺乏弹性和动态机制,没有根据不同的阶段特征,推出针对性的税收补贴及优惠,而是注重“成果导向”。
衰败期,成熟期、发展期和萌芽期是企业成长的四大过程,在不同的过程当中,都会出现不相同的问题和,各个时期企业的着重点也不同。在企业萌芽期间,会因为企业市场前景不明确,要承担较大的压力,所以,对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缺乏一定程度的掌握。由于融资困难带来的市场经济活动投入不足是我国初创期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难题。然而大部分地区对初创期企业风险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导向作用不明显,在保证资金来源、调动投资者和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上出现了调控的缺位。成长期的企业急迫提升市场份额、塑造品牌,而当前在企业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品牌宣传等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方面则缺少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切实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成熟期的企业虽然经过前期的积累,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等方面取得了相对竞争优势,但是成熟期的企业也必须时刻维持自身创新能力才能维持竞争优势,避免进入衰退期。此时成熟期的企业应维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时刻关注前沿技术以及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然而当前激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更侧重于技术研发创新成果,对企业研发的过程不甚关注,难以激励成熟期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3)企业享受积极性不高
从现行支持市场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看,普遍存在一年一定,一年一调整现象,政策预期不稳定,导致企业信心不足。对于新的企业来说,可能由于自己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享受不应享受的部分,税务部门不仅要追缴其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还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企业今后的贷款申请等。此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优惠的优惠力度在逐步扩大,但由于多数政策设计与企业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直接挂钩,导致小微的企业获取的税收优惠有限,有些税种甚至只能受益几十元,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近年来因业务萎缩,未能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实惠,导致申报积极性不高。
(4)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复杂,操作性差
简政放权方面持续改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财税金融征管中已采取减少前置审批审核环节和备案等多种措施,以降低创新创业主体获取财税金融优惠的成本。但从整体上来看,税费项目繁多,纳税申报频繁,审批程序复杂,政策可操作性差的局面依然存在。因为计算难度大、填表复杂,而致使中小企业放弃享受相关财税金融优惠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
另外,相关部门仍存在着职责不清,多头征管的格局,不仅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而且影响了整体经济运行效率。比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将材料交给当地财税部门、科技部门、经济主管部门,三大部门协同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并形成统一意见,这毫无疑问会拖累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审批的进度,不利于企业尽早享受财税金融优惠待遇。
三、我国财税金融发展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高财税金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对于财税金融政策的全过程而言,拟订、实施、反应和修改是环环相扣的,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理顺工作机制,消除政策真空,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具体来说,现阶段,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财税金融政策比较纷杂,要想促进这一行业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对这些政策進行整理,剔除不符实际和多余冗杂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不适应现阶段发展的政策进行调整。其次,应根据各种政策的作用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每个部门应当创建相互通报机制,这样政府在出台财税金融政策的时候,能够充分了解各部门之间的意图,在相互合作下拟订出符合实际发展的措施和策略。
(二)加强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
其一,首要前提是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如发改委、财政部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与科技厅、农业部等专项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关系,从根源层面上杜绝职能交叉、划分不清的现象。
其二,明确统一资金管理出口,强化并有序推进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资金、支出资金的权限。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金融扶持资金现状,由资金“多头管”转变为资金“一个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财税金融政策的效能和活力。
其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在日常狠抓管理的基础上,迪过狠抓执行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把用于支持市场发展的各项资金真正落在亟须的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群体,提高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推动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常态化的制度性安排,在资金分配的过程中建立与资金绩效评价联动的机制,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提高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的普惠性
一是要扩大财税金融优惠对象的范围。对个人创业方面的财税金融优惠对象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应提高激励市场发展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的受益面,推广到所有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创业者,同时扩大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对弱势群体的扶持程度,平衡创业主体间的财税金融待遇,提高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的普惠性。
二是要加强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宣传。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了解不全面的问题,税务部门应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如微信公众号、税务网站、微博、税务栏目、走进企业等,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财税金融负担,支持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是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纳税申报程序。近年来,虽然税务部门已大力推进财税金融优惠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但是更重要的是能够加强对后续服务的管理,要深刻贯彻放管结合的政策,让财税金融的征收更加的规范化,纳税的申报流程更简单化,纳税主体能更加高效便利的申请财税金融优惠手续,让“服、放、管”这一政策同时进行,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准。
【关键词】财税;电子商务;电子发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很多传统行业发生变革。互联网发展加快了商品的流通流转,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循环,这是不可否认的。互联网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的崛起,虽然商品流通率得到了提高,但是这背后不可忽视的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商业模式的变革也推动了财务、税务制度的变革,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将在接下来的发展中愈加重要。
一、电子商务法草案解读
1.电子发票的推行利弊解读
《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比其他国家,很少有国家级大法明确交易应当出具发票,而且是加强电子发票。这一法条有助于解决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应用中的疑点问题,使得消费者取得发票更便捷,避免丢失,方便查验,售后维权更有保障。此外,电子发票可以与企业ERP、CRM等系统结合,有助于企业的账务处理,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便于工商监管和税源管理,促进税务机关信息管税,并可从根本上制约发票造假售假,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实现了税务机关和电商企业的双赢。
因而这对财税管理工作者来说同样重要,因为纸质发票的领取和开具麻烦、成本高昂,所以这次立法提到的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同等效力,让电子发票得到了法律保障。
二、财税变革影响
1.降低边际成本
目前财税管理、商事管理都面临从传统向电子化、信息化的转型困难。按照传统交易,企业开一张发票成本是3毛钱,加上纸质、人工领取、设备耗材、仓储、递送等,总成本接近一元钱,过高的发票管理成本,让很多企业并不特别积极愿意开发票。
但在电子发票时代,边际成本非常小,生产效率、成本得到极大优化。现阶段,有的电商平台有上千万家店铺、滴滴打车的司机达到1500万、微商超过2500万……登万网上经营者迫切需要简化、高效、信息化、电子化的商事税务管理。大量适应新经济业态,提供相对应的创新管理和服务,这就是“互联网+政务”。为配合这些工作,2014年12月底,京东开出了国内首家数字营业执照,不仅便利、成本低,也有效实现了防伪,促进和了商事程序制度的建设。随着“互联网+政务”的创新举措,一切商事都可以通过电子信息化方式在政务机关的倡导下进行,给电子商务经营者、小企业创业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2.提高管理效率
电子发票只是“互联网+”财税管理的基点,从发票的电子化可以期盼未来会计核算的电子化、自动财务处理的形成,让财务人员真正从审核发票、存档发票、查阅发票等琐碎的低端财务管理解放出来,把精力转移到财务分析管理,打造财务创造效益的专业部门。除此之外,也对财务信息核算的准确性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进一步杜绝财务人员痛恨的假发票。
半年前很多人对电子发票持怀疑程度,但国家最高层次法律明确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后,相信电子发票的报销入账、电子信息化、移动财务核算等都将在不远的未来逐步实现。
3.有利于环保
电子发票的意义对企业来说非常显著,意义远远不只是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还有环保。仅仅是京东或是包括行业的推动,可能会节省300亩的森林和土地,每天只是京东就可以减少2吨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税收诚信推动社会公平
电子发票全面推开,刷单的现象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对于纳税的监管,诚信企业的便利得到更好的完善。最终有利于真正的小微企业或是弱势群体得到更好的减税。目前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以及收入的不透明,导致工薪阶层税收很重,但有一些企业小卖家很可能会不交税。现在通过电子发票,纳入体系,这对监管都是便利的。
三、电子发票推动财税方面的变革及展望
1.对于企业,电子发票可自动完成原始凭证的验证、以及相应会计凭证的生成。在此基础上,辅以人工智能的财务会计核算软件将得到应用和普及,人力资源将在会计核算的基础凭证处理工作中解放出来。
2.电子发票的全面普及,将大幅提升财务核算工作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各类应收账款能够实现实时的交互,从而让企业管理者能够实时而准确的掌握企业当下的财务状况,而无须等待下一月度的财务报表。
3.基于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的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与审计也将变得更加简单易行。未来财务审计将会由自动化的审核软件完成,自动扫描分析各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自动提取风险疑点,排查内控薄弱环节。
参考文献:
[1]戴新竹,黄洵. 税收征管语境下的电子发票应用[J]. 税务研究,2016,(03):70-74.
[2]涂纯. 电子发票在中国的应用和前景[J]. 时代金融,2014,(26):188-195.
关键词:财务外包;接包方;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一、财务外包的现状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分工非常细化的西方,财务外包非常普及,很多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财务工作便委托给专业化的财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去打理,从公司注册到账务建立,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均由专业公司操作。这样的外包既规范了公司财务管理,又规避了很多财务上的风险。同时,企业从专业化的会计师那里又得到了自己公司所需求的财税信息及财税咨询、培训,政府部门也非常鼓励这个行业发展,并设立了相关监督部门。而在我国,会计行业兴起虽然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但很快便得到了市场的认可,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专业化的财务公司以其优质、灵活、高效的服务方式得到了越来越多中外客户的青睐。
通常财务外包的业务包括:税务外包、财务报告外包、员工薪酬外包、职工福利外包、日常生活费用外包、差旅费外包、固定资产管理的外包等等。许多财务总监都在关注企业财务外包,他们不但把其看作是节约成本的最佳选择,而且也把其看作是提高核心商业价值的有效途径。
二、财务外包的内容
财务外包其实主要是将公司整个财务管理活动分解成若干模块,如总账核算、往来账款管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报表系统、纳税申报等模块,将这些模块中企业不擅长管理或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外包给那些在该方面居于行业领先水准的专业机构处理。
1.员工工资外包。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员工工资保密性问题。所有的工资信息都在接包方处,企业内部员工无法打听。并将员工工资有关的社会保险金的计算、缴纳一并交于专业公司操作。
2.税务外包。目前我国的税务制度十分复杂且政策变化极快,合规性要求很高,一旦企业违规将支付很高的成本。而足够精通税务的员工而比较难找,所以我国企业税务外包机会很多,从简单的税收申报到复杂的税务优惠政策的享受高端业务,而这些大多由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承接。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像国外企业在进行经济交易之前,都以税务优先,需要咨询税务顾问,还经常请税务顾问对公司财务进行健康检查以降低风险。
3.财务报告。中国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受到许多主管部门监督,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查,而且还要将财务报告提供给各利益关系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政府部门、银行等。财务报告是否满足报表使用者的要求,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另外,财务报告的专业性又让很多人无法理解,于是就需要专业的财务分析人员,来解释财务报告数字所反映的现状与问题。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专业服务机构来编制财务报表并形成分析报告。
4.差旅费和招待费。差旅费和招待费一向是企业最频繁却又占费用相当大比例的开支。而且,这两种费用的控制比较复杂和繁琐,企业管理往往是鞭长莫及。例如,什么级别的员工出差住什么标准的房间,乘坐什么类别和级别的交通工具,什么级别的员工有多大的招待费金额及授权等等。这些制度均需要详细规定并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给企业管理带来很大的复杂性和内耗。因此,将差旅费和招待费外包给专业化的财务公司,可以及时反馈费用支出信息,帮助企业监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外部监管部门也比较能够认可支出的合法合规性。
5.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十分重要,如果因管理不善而出现大量拖欠,会给公司造成资金紧张、坏账损失等不良后果,严重的甚至会撼动公司的财务基础。应收账款核算、分析及管理其实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而且需要的专业化管理能力较高。所以,应收账款外包可以解决公司自身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
由此可见,企业不仅可以将工资、报告、应收账款等外包,还可以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设置财务制度和纳税咨询、编制工程预算决算和单位审计任务等等。财务外包的内容可以是一个部门,也可以是一项业务,甚至是一项具体的财务职能。
三、财务外包中接包方存在的三种模式及操作流程
(一)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一定数量的会计师与五名注册会计师以合伙设立的方式成立。主要业务为传统的各类审计业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清算审计、转让审计、公司内审、工程审计)、验资、上市策划、并购分立等必须要由注册会计师才能承接的业务外,还开拓了很多财务会计外包,如记账、税务申报、财税咨询、会计政策培训等,还承接了海关保税物资的核查工作。延伸了为客户多方面提供财税服务。是一种集会计外包与审计业务一条龙的专业服务。
(二)记账公司及财务咨询管理公司
主要是以承接中小企业的账务处理,另增加了从公司注册到账务处理到工商年检,及财务咨询业务。我国目前的财务外包接包方仍是集中在以上两种形式的公司内,承接着众多国内与国外企业的会计外包业务。以下就简要介绍接包方主要操作流程(以中小企业为例):
财务外包流程:
1.协议签订前程序
1.1与潜在客户沟通,了解客户合作意向;1.2深入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公司成立时间、所处行业、目前营业收入状况、增值税是否一般纳税人、还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等;1.3根据业务内容报价;1.4登记客户意向表。
【关键词】营改增;石化企业;影响
所谓营改增具体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全面实施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使重复征税的现象不再出现,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使服务业和制造业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不仅是一次机遇,也是一项新的挑战。同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具有很多的优势,比如说增值税可以实现层层抵扣,就不会出现营业税中全额征收,重复征税的现象。
一、营改增对于石化企业发展的价值分析
据统计,在2012年年末的时候,中石化自营加油站已经达到了30823座,国内运营的加油站达到了19840座。在我国的成品油零售终端网络上,这两大集团占据着很大的优势,使交通运输业跨区运营更有发展前景。关于由这两大集团所推出的加油卡,无论在哪个地区办的卡,都可以实现在全国使用,而且统一开票,这样一来,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这一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其实,在广东、浙江等一些地区已经实施了营改增政策,也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工作,同时利用好营改增政策这个机会,来扩大企业市场,在销售量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全面开发新的客户,无论是公司领导还是客户经理,以及加油站的员工,以身作则,以开发新客户为理念,努力地做了手头的工作工作。
二、营改增对石化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于石化销售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于这些影响因子进行对比分析之后,可以明确营改增背景下石化销售企业的发展战略方向,可以更好的制定石化销售企业发展对策。也就是说,对于当前石化销售企业而言,高度重视对于营改增政策的解读,深刻剖析其对于石化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影响,是当前的重中之重。详细来讲,我们需要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企业销售情况的影响
营改增之所以会影响到石化企业的销售情况,其根本原因具体是企业在最终收入的价格中不包括增值税,价格的变化将决定了企业销售的情况,当价格不发生变化时,企业的收入也不会乐观,这也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同时,企业的销售税金也会受到影响,营业税金和其它附加税与销售税金的核算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使企业的营业利润受到影响。
(二)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也有很大的影响,实施了营改增政策后,可以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金额,这会减少固定资产价值,会相继减少了累计折旧,与此同时,影响了应交营业税,最终期末余额就会受到影响。企业还是会不断的发展,自然就会扩大规模,这样企业的利润就会有所好转,随之,企业的总体资产也会好转起来。对于目前的情况,即使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不太乐观,但是会提升企业的流动比率,使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值增大了。
(三)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营改增会对石化企业现金流量有哪些影响呢?首先我支们来对企业现金流量进行分析,企业现金流量主要是由筹资、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这三部分组成。关于筹资活动,企业在不断的发展,这使企业与企业之间有了很大的竞争力,企业不仅会在投资上加大力度,而且还会在融资上采取措施。关于投资活动,企业竞争力的强大,只有不断研发新产品,引进新设备,才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生产,而且使企业的固定资产得到了增加。关于经营活动,使企业不再出现重复增税的现象,对企业的成本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减少了企业的营业税额,提升了企业的现金流量。
(四)对管道运输成本的影响
营改增对管道运输成本的影响是最大的。据统计,处于正在运营的油品管道大约是8万公里,在全国油品管道中占70%。截止2015年,我国的油气管道大约会达到14万公里,中石油的运行将不止10万公里,因此,会对管道运输造成很大的影响。运输成本会不断的增加,相继,维修车辆设备的成本也会增加。由于之前没有统一开增值税发票,就不会有多出来的税负。
三、石化销售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结合当前营改增政策的导向,分析其对于石化销售企业的影响,可以找到政策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处,接着以此为契机可以找到石化销售企业经营管理改革的方向,这样可以使得其经营管理朝着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和进步。详细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重视税收筹划工作
石化销售企业需要做的是,对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进行完善,重视税收筹划工作,严格管理相关财务人员。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抵扣税率时必须要按照规定,第二,账目要真实,不能出现做假账的现象,第三,企业在策划税收工作时,必须要重视税务风险,为此做一些应急措施。随着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税收筹划工作的质量也会不断提升,而这对于石化销售企业经营管理效益发挥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
(二)加强与税务部门的相互沟通
营改增的实施意义是使企业的税负得到控制,对于石化销售企业来说,没有使企业的税负得到降低,其主要是由于在实施营改增时,受石化销售企业中运输行业税负增加的影响。因此,企业需要做的是,及时的将营改增实施的结果向税务部门进行反映,要多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同时,企业要加大对相关增值税政策的关注,及时处理好企业增值税的相关工作,使企业的税负得到控制,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营造企业节税文化
为了使企业的实际税负得到控制,还要在营造企业节税文化上做功课。企业要注重细节问题,从小事做起,让全体工作人员意识到节税的意义。石化企业要抓住营改增这个好时机,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营造节税文化,对企业的税收进行合理的筹划,使企业的额外成本得以控制,发挥营改增的真正目的。在企业节税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懂得运用新媒体技术来进行引导,构建完善的节税文化氛围,这也是新形势下我国石化企业应该去做好的事情。
(四)注重财税管理队伍建设
全面营改增要求石化企业财税管理素质得到特定的水平,这是引导企业财务管理改革的重要契机,此时原本的财税管理在职人员不仅仅需要深刻分析营改增的政策导向,还需要了解财税管理的变化需求,继而在此基础上实现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也就是说,对于石化销售企业而言,需要加大对于财税管理队伍的人力资源投入,以教育培训的方式,使得企业财税管理队伍的专业水平得到提升。
四、结束语
营改增的全面推进,让众多企业受到了影响,经过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营改增还是给企业带来了很多的好处,使企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尤其是我国的石化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解决措施,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下,使企业的负税得到控制,从而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地发展起来,遍布各行各业,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少、资金不够充足,通常会采用最初级的记账模式,将财务会计核算和申报纳税业务剥离出去,外包给专业的记账中介机构。降低设置财务部门所需的办公环境、硬件软件和人员方面的投入,以较低的成本处理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等必须而非核心业务,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营。
然而,记账行业由于服务内容相似,难度较低,很快就有大量的企业涌入该行业,企业之间激烈的竞争方式发展到价格战阶段,记账行业迅速发展到成熟期,行业服务同质化程度高,价格低廉,使得服务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二、小微企?I记账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现行小微企业记账的范围主要是财务会计核算和各类纳税申报工作。记账作为专业的财税服务中介机构,无疑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相比设立财务部,其优势较为明显。但是记账行业的恶性价格竞争导致服务质量较低、行业乱象重生,不利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采用记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服务水平更专业。记账中介机构通过标准化的流程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服务,专业化的分工、重复的劳动使得学习曲线效益明显,记账服务商通过专业化的服务使得财务核算、税收管理等较为复杂的工作变得标准化、规模化,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学习成本,大批量的业务处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另外,企业集团将数家公司的财务打包后再外包,可以降低外包的总成本,记账服务商还可以帮助集团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加强集团管控。第二,记账成本低廉。在企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业务上,减少财务部门办公硬件软件和人员的配备,实现轻资本运营,降低经营风险。记账机构可充分挖掘软件硬件设施和人力资本的能量,去除闲置产能,降低单位核算成本。当小微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和业务量增加或减少时,可灵活变动记账的合同范围,避免软硬件人员不足或产能过剩的风险,轻资产与精简团队运作可以提高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小微企业采用记账优势不言而喻,但其低成本背后的劣势也不得不引起重视。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其劣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业务范围窄。传统的记账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一般不涵盖企业的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评价等职能,使得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的管理脱节,会计的管理职能缺失,无法为企业创造价值,甚至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埋下不合规的隐患。第二,记账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财政部门是记账行业的主管部门,但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使得监管职能缺位,记账行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需求方与供给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需求方用脚投票,加剧行业乱象。我们的调查发现部分记账企业,特别是市场份额小收费低的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错账频发,随意调整,无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的数据可靠性和相关性不高,导致决策失误。第三,财税管理风险高。记账行业诚信体系的缺失使得部分企业提供的财务核算不规范,低廉的收费导致记账企业缺乏提供优质服务的动力,有的记账企业甚至不设置明细账户,也不与客户的资产管理人员对账,账簿记录与资产管理两条线从未交叉,使得客户资金管理混乱,资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为节约成本,记账公司聘请的员工专业水平不高,纳税申报服务较为随意,一方面税收计算错误,可能导致企业承担税收罚款;另一方面不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导向,导致小微企业多交税,承担不必要的税收成本,利益受损。第四,记账协议到期风险和外包商人员变动风险。记账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记账公司内部员工流动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企业财务数据丢失,后续财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小微企业记账改进探索
降低成本是小微企业选择记账的重要动因之一,然而,记账行业服务内容简单、同质化程度过高、价格低廉、服务水平不高、行业内部恶性竞争等导致小型微利企业选择记账风险加大,无法助力企业的健康成长。小微企业需要探寻新的记账模式,将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服务于价值创造。我们认为,小微企业选择记账时,应在现有记账模式的基础之上适当扩大商的业务范围,选择可长期持续合作的记账服务商。
1.扩大记账业务范围
小微企业要在复杂的生存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壮大,需要控制经营风险,利用财务数据作出科学的决策。传统的记账模式通常只提供简单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服务,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需要寻求更加专业的财税和管理服务,业务范围可以适当扩充。
一是控制财税风险,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选择专业化程度高、市场反应良好的记账服务商,保证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纳税申报符合税收法律体系的要求,而且不会让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收成本。二是服务于企业资产安全管理。账簿记录是保障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企业应要求财务记账服务商提供序时完整规范的账簿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企业对账,使得账实相符,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三是购买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记账服务商为多个行业多家企业提供财务服务,可以获得各个行业的大数据,掌握的信息较多,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可以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风险管理等出谋划策。专业的记账服务商对最新财税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可以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科学合理的支持,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服务。记账服务商拥有优秀的智囊团队,其知识构成既包括财务税务领域的专家、也有经济学、金融学、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其全面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提供更为科学的管理服务,降低经营风险。科学决策带来的收益可能远远大于节约成本产生的收益,这是记账服务商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新途径,商业前景广阔。四是提供纳税筹划服务。税收法律体系内容复杂,新的税收政策或对原有政策的细化等条例规章纷多繁杂,企业的财务人员的知识面和学习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内部战略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提出的新要求。税务专家通过资源重新整合、流程再造、业务安排,帮助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改革红利,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节约税收成本。
关键词:房地产 税务筹划 风险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风口浪尖,如何将利润空间加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保持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税收筹划是在房地产企业不违反国家财务税收政策前提下,以提升企业利润为目的进行的税收谋划,但是在税收谋划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风险,企业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
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筹划风险主要有:
(一)法律风险
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相关法律制度目前还不是很完善,针对同一个问题,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者和国家税务机关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为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就会导致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涉税纠纷甚至于违法行为。还有一些企业对法律没有深刻的认识,导致出现一些超越法律或者在法律边缘游走的现状发生,这些都会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政策风险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并不成熟,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很少,这就很容易造成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中形成巨大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房地产行业和资金有着密切的联系,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资金进行合理的掌控。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建设资金大多是贷款融资的,资金越大,税务筹划的空间就会扩大,在创造高额的经济收益的同时,面临的财务风险也越大。
(四)行业风险
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使得很多企业看到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前景,纷纷转向房地产投资,但是房地产行业和很多行业都密切关联,与货币政策、利率政策、经济增长、居民收入等诸多方面也是息息相关的,容易受这些因素影响产生连锁效应,“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就会带来巨大的风险。
二、我国当前房地产税收环境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法律体系在不断的完善中,税收法律体系也不例外。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的税务法律体系,为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房地产企业合法进行相关工作。从目前的房地产行业发展来讲,税务法规建立了较完整的体系,法律执行也慢慢的规范,这些都有利于房地产企业依法进行各项工作。
改革开放后,我国和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经济贸易往来,经济发展已日趋国际化,使得税收工作也呈现国际化。我国当前的税收环境呈现出国内经济主体和国外经济主体共同竞争的收税局势,对税务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房地产行业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周期长、投资大,同时会计核算和税收政策在许多口径上的差异,以及税收中各税种针对同一计税项目确认的差异,造成了税收计算工作的难度,税收过程的复杂性加大,涉及到多个税种,这些税种是否可以进行合理的规划,关系着房地产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如何有效控制房地产税务筹划风险
对企业税收进行合理的规划,就是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小。房地产行业因为规模相对较大,所以只有高水准的财务管理活动,才能帮助房地产企业长远发展,而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工作,显然是重中之重。为了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重视专业人才的使用
税收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人才有很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需要重视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及任用,定期组织学习财税知识,加强与同行交流,持续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工作水平。
(二)借鉴专业的建议
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房地产企业的决策者可以向一些专家进行咨询,借鉴专业的建议或者意见。将专家的建议和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可以有效的对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进行控制。
(三)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在房地产企业进行重大的经济业务决策时,应及时将税务筹划工作跟进,企业税务机构人员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充分交流、深入讨论,在完成讨论后,设计出合理的税收方案,同时需要加强税收方案中经济收益和风险的评估,对企业经济业务进行深入的了解。然后将税务方案递交给企业决策者,相关部门根据税收方案进行实施。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活动实施过程中,也要对经济收益和风险进行实时评估,并进行跟踪记录,在评估的过程中要保持客观性。事后应总结评价,做成资料以备后期参考使用。
(四)加强风险意识
房地产企业必须充分的认识到其存在的风险,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从而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力。及时的掌握房地产行业的最新市场动态,从实际出发,适时地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存在很多方面的风险,为了有效的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进行控制,就要充分的认识企业风险,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合理制定税务筹划方案,使得企业在较少的运营成本下,实现高经济收益和低风险,最终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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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在经济领域中最受关注的恐怕就是能源战。对能源的争夺有愈演愈烈之势。世界各国都在寻找支撑经济发展的新支点――生物质产业(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一个崭新的产业呼之即出。
对于正在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解决能源问题显得更为紧迫。通过财税杠杆打造生物质产业成为政府的首要选择。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推动生物质产业提速的财税扶持政策,风电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也随后。对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应用政策支持已经启动。学界评价,财政助推器正在“撬开新能源时代的闸门”。
然而,支持新能源发展亦非财政在能源、环保方面构想的全部。事实上,财政部正在渐次推进三大战略构想,期待从根本上破解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困局。围绕上述政策和战略构想,财政部副部长阐述要点。
发展生物质产业时不我待
石油的短缺不时挑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神经,在此情景下,发展生物能源已被提上日程。
“我们认为,发展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化工已经很紧迫,可以讲时不我待,财税政策在其中至关重要。2006年初,财政部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石油替代能源的政策建议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积极推进发展替代能源工作,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财政部重点研究了可以替代石油的生物质能、煤制油,以及发展潜力大、近阶段可以实现较大规模常规化石能源替代的风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成了具体的支持发展思路。”财政部副部长谈到。
他进一步解释,我们认为生物质能前景广阔。而且可替代最紧缺的石油,是今后发展的最重要方向之一。在我们看来,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除了实现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安全外,生物质能产业也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自去年以来,我国玉米价格出现上升,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以燃料乙醇为代表的玉米深加工业的发展增加了玉米消费,拉动了玉米价格上涨。而且,发展生物质能源,能变废为宝,将秸杆、农林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目前秸杆发电项目地区,秸杆价格已有了明显上涨。同时,生物能源的引入能有效降低污染。燃料乙醇试点地区的试验结果显示,与使用普通汽油相比,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一氧化碳的排放可降低7%,碳氢化合物可降低48%。美国检测结论是,生物柴油无毒,能生物降解。添加20%的生物柴油,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70%,降低90%空气毒性。生物塑料能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因此,开发和使用生物质能源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符合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财税扶持不撒“胡椒面”
发展生物能源是一个国家的战略选择,这个战略的扶持力度与可行性对生物能源的发展至关重要。
“近半年来,我们投入了很大的力量来了解掌握在我国发展生物能源的技术、资源、经济性等基本情况,因为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财税政策。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与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对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的财税扶持意见。包括生物能源在内的新能源的发展最终要靠市场。因此,我们制定的财税政策特别突出强调了‘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也就是说要着力创建遵循市场法则的财税政策保障机制,政府重在为生物能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财政部副部长谈到。
围绕建立起成本分摊、风险分担、研发投入机制的总体思路,针对目前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存在的障碍,国家财税政策将从四个方面予以扶持: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二是原料基地补助;三是示范补助;四是税收优惠。
“这项政策实际上体现了”风险分担与成本分摊机制“的要求,也是整个财税政策的核心环节。具体来讲,就是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计算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考虑适当利润后,确定盈亏平衡点(或补贴点),当生物质能产品销售结算价格高于平衡点时,企业应当建立风险基金,国家不予补贴;当销售结算价低于平衡点时,先由企业用风险基金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将启动弹性亏损补贴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考虑盈亏平衡点应相对稳定,这样可以给企业一个稳定预期;但这个点也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技术进步与原料成本变动情况在年度间进行适当调整。”他进一步解释到。
新的政策一旦落实,问题也紧随而来。对此,指出。随着我国发展生物质能源时机逐步成熟,国内企业和地方的热情高涨。这是件好事,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良苗头,一窝风、大干快上,不分析资源状况、不分析技术经济可行性、不考虑市场风险。
不加控制、盲目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很危险的。一是破坏生物质资源,能源作物种植还有可能与粮食争地,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二是燃料乙醇、生物柴油要进入运输燃料系统,如产品质量不过关,可能会造成行车安全问题,影响整个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过程实际上是化工生产过程,如处理不好,环保投入不够,很有可能在生产过程造成环境污染。以上三个方面决定了必须稳步推进生物质能源发展。从财政来讲,将合理限定支持对象、控制支持范围、把握支持力度,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五”期间,由国家确定的四家生物燃料乙醇企业享受了国家财税优惠政策。今后将适当扩大支持范围与增加支持对象。
选择支持对象将坚持以下三点:一是重点支持直接替代石油的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产业,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二是坚持公平竞争。由专家对相关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资产财务状况等进行论证与评审。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效率高、补贴少的企业作为支持对象。三是集中资金支持少量的优势企业,不撒“胡椒面”,抓出实效。
近期,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待有关办法下发后,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支持。对入选的定点企业,将实施上述四项财税支持政策。
具体来讲,一是通过招标来选择定点企业,谁的技术好、成本低、效率高、补贴少就选择谁作为定点企业。在这个问题上,各类企业一起公平竞争,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二是要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制定具体补贴办法。使先进者得益、落后者受罚。目前国家对四家燃料乙醇定点企业的补贴水平已比期初有了大幅度下降,以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效率。提高产业竞争力。
生物质能源绝不与粮争地
发展生物能源势必与粮争地,对此明确表示粮食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强调指出,发展生物质能源,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处理好与粮食安全的关系。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一定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稳步推进。当粮食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时,国家有计划地拿出一部分粮食加工转化为生物能源,将有助于平衡粮食供求,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有秸杆等农林废弃物6亿吨可以利用,还有近20亿亩的宜农、宜林荒山荒地可用来发展能源农业和能源林业,非粮生物资源开发潜力丰富。而且,根据企业的一些实践经验,荒山荒地经过改良后。可用来种植粮食,如在山地、荒坡种植文冠果等乔木后,还可在林间种植大豆等杂粮,这实际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更加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在我国有条件实现生物能源与粮食的“双赢”。
此外,还指出,关键是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政策体系。今后将建立粮食影响因素评价制度,对生物能源项目消耗粮食、占用土地情况进行专项评审,充分论证与考虑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对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国家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只有按国家计划生产才能享受财税扶持政策。对以甜高梁等非粮农林作物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必须配套建设原料基地。
今后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企业不能只建工厂,要有自己的原料基地,大力推行“公司+农户”的方式,要将具备原料基地作为行业准入、享受国家财税扶持政策的必要条件。原料基地建设要开发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能占用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有关部门将严格考核原料基地建设情况及规模,作为财政补贴预算依据。另外,考虑到建立能源作物原料基地,一次性投入较大,需要整理土地,投入种苗费,北方地区还要开挖水渠等等,国家将支持原料基地建设。
【关键词】电子图书,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近几年,我国电子图书行业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势头。据统计,2012年我国数字化阅读方式的阅读率为40.3%,比2011年的38.6%上升了1.7个百分点,电子图书读者达到1.56亿人,电子阅读器的接触率增长幅度达到了200%。但是,在电子图书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将结合电子图书市场的自身特点讨论电子图书的税收问题。
一、电子图书在现行税制下存在的问题
(一)征纳主体的不确定性。
在传统商业模式下,税收征纳主体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活动在没有固定场所的网络环境下进行,这使得其常设机构的认定变得困难,收入来源地和性质难以划分,因此实际管理机构作为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在电子商务中不适用。我国的电子图书市场可采用李丹在《电子商务税法问题研究》中的建议,即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税收征纳主体的确定标准可均改为注册地标准。进行税务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是纳税主体,而其进行纳税登记的当地的税务机关为税收征管主体。有学者担心实施注册地标准容易导致纳税人为达到避税目的而通过自由选择给予税收优惠地区作为注册地的情形。但由于我国对电子出版物实行许可证制度,需要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获得批准之后才能从事出版业务。出版单位在报送审批时需要提供工作场所使用证明,其获得出版许可的当地应当为实际开展出版业务的当地。所以如果规定出版单位获得出版许可的地域与税务登记的地域保持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
(二)交易活动的性质难以确定。
电子图书市场的收入主要包括了三类:电子图书的销售、电子图书的租赁和付费阅读。我国现行的法规中只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中明确了对电子出版物按照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所以,经过电子出版社出版的电子图书的销售应当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目前,网络付费小说网在其网站上有提供相应小说电子书下载的服务,那么对于读者付费购买的VIP章节给网站带来的收入,笔者认为不应当确定为电子出版物的货物销售。因为在这种经营模式下,读者在文学网站上够买的VIP章节不能够下载到PC或者非网站指定的阅读器上面,时能在线阅读。所以,读者付费购买的并非电子图书的所有权,而仅仅是阅读权利。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以收费阅读不能定义为货物的销售。对于网络出版单位通过收费阅读所获取的收入,应当按照邮电通信业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但是,如果读者购买了网站指定的电子阅读器,则可以将已经购买VIP电子图书下载到这些电子阅读器中进行离线阅读,这种情况下可以将电子图书的收费视为电子图书销售。因此,网络出版单位对这种情况应当分开核算。即下载到该网站指定的电子阅读器中的电子书所对应的收入缴纳增值税,其他非包月形式的VIP章节的收入缴纳营业税。
关于电子图书市场所提供包月服务,即消费者缴纳包月费后,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网站上阅读规定的书籍,这种交易行为相当于电子图书的租赁,应当按照文化体育业比照图书馆借阅业务缴纳3%的营业税。
(三)发票管理
由于我国现在实行“以票管税”制度,而目前的电子图书市场中,图书的够买不需要实际送货,因此很少有消费者专门索要发票并让对方将发票寄来,交易中间环节减少甚至消失。因此,税收征管必须尽快引入电子发票的制度,并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实施电子发票后,税务机关应制定相关法规规范电子发票的开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问题,电子发票必须添加防伪标识,使其具有规范和不可随意改写等特性,并且要有相关的税控软件与之配合,使交易要开具电子发票才能完成。目前,网络电子发票已在全国22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应用,这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提供条件,改变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被动、滞后的局面。
二、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我国对电子图书市场的税收优惠只体现在税率优惠上,即财税[2009]9号文中电子出版物适用13%的增值税低税率的规定。由于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出于高速发展期,前景极为广阔,政府应该通过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鼓促进企业的发展,使其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电子图书是电子商务与文化传播紧密相关的产业,从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以提高国家影响力的角度来看,我国应当在对电子商务全面征税前明确对电子图书市场的税收优惠,以鼓励电子图书的发展。例如美国纽约州在2011年7月出台的税收指导中明确指出电子图书既不是个人有形财产,也不构成信息服务,因此不征收销售税。虽然纽约州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征税,但是电子图书并不在征税范围内,这也算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了。美国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但是,虽然近年内应当对电子图书免税,但是对电子图书征税毕竟是国际趋势是。建议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成熟过后,税收政策应当向国际趋势靠拢,该对此类业务适当征收比其他货物销售税率更低的增值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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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元伟. 电子商务时代税收制度及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 税务研究【J】. 2002年第7期
一、上市公司主要财税问题列示
(一)虚开发票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采用两种形式:
1、在真实客户的基础上虚拟销售。上市公司与客户公司的确存在真实的购销往来。但是上市公司在真实购销业务的基础上人为扩大销售数量,虚构销售业务,造成公司在客户名义下确认的收入远高于实际销售收入。
2、通过法律上无关联关系而实际上控制的公司,进行交易加大收入。上市公司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销售点,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些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由上市公司所控制,平常作为一个销售点,通过从上市公司有限公司客户的环节,正常销售上市公司的产品,在利润不足时,将大量产品“销售”给这些有限责任公司,而实际上商品仍在公司,只由上市公司向有限责任公司开出发票和提货单,便完成了大额销售,虚增巨额利润。
(二)少计销售收入
承包收入、银行刷卡交易费用等不计收入,应补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三)视同销售行为未有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分机构以调拨价移送货物,根据发出商品金额计算,期间从公司将货物移送到分公司、特卖、直营店用于销售,按照视同销售,应补缴流转环节的增值税及其附加。
(四)商场扣点未取得发票税前扣除
1、商场扣点金额直接抵扣,且对方未开发票。
2、无票金额税前无法扣除需多缴企业所得税。
(五)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无发票
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定合同金额万元,无发票列入待摊费用。分别于当年3月、6月、9月摊入营业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
(六)销售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七)增加注册资本未缴印花税
2010年5月,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按万分之五计算,应缴印花税10,000元未有缴钠。
(八)装修费一次性计入当期增益
2010年营业网点装修费,已全部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中:1、列支营业费用-装修费摊销,2、列支管理费用-装修费摊销。
(九)应收账款未经报批自行税前扣除
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处理,记入管理费用——其他。而后又从管理费用——其他(坏账),转入管理费用-业务宣传费。即分配摊入管理费用,分配摊入管理费用-业务宣传费。
(十)不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当期利润
对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历史成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固定资产发生减值不计减值准备,仍以历史成本反映,这样一方面高估存货,另一方面因少计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而达到实际虚增利润总额。
二、上市公司财税风险分析
(一)虚构收入的财税风险
虚构收入手法非常明显是违法的,但有些手法从形式上看是合法,但实质是非法的,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从表面上看,大多数情况并没有违反有关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从本质上看则虚增了利润,这是上市公司比较常用且带有普遍性的手段。如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这种做法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销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达到了操纵收入的目的。
(二)总分机构以调拨价移送货物未视同销售的财税风险
以调拨价于产品移送给各直销网点时作销售账务处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是一种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应该怎样纳税?国税发[1998]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三)税前扣除无合法凭据的财税风险
1、企业的税前扣除,一律要凭合法的票证凭据确认。凡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一律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2、面临着补税的风险。由于白条列支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企业所得税。
3、面临着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四)销售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财税风险
由于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国税发[1993]154号文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未缴印花税的财税风险
根据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总额0.5‰贴花,因此,企业应补纳(贴)印花税额。不按规定在其资金帐簿上补贴印花税,违反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税务机关有权作出如下处理:(1)补缴印花税;(2)处以应补缴印花税款3倍的罚款。
(六)装修费一次性计入当期增益的财税风险
1、房屋装修费如何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承租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在剩余租赁期限届满之前需要重新装修的,可以在重新装修的当年,将尚未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税前扣除。
2、租用商场专柜装修费如何扣除
依据税法规定,贵公司租用商场专柜销售商品,发生的对专柜进行装饰装修的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在与商场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分期平均摊销,税前允许扣除。
(七)应收账款未有报批自行税前扣除的财税风险
1.纳税人在申报坏账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坏账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2.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只能在损失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并且必须在坏账损失年度终了后15日内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坏账损失,逾期不得扣除。
5、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帐款不得确认为坏帐。但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
(八)不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当期利润的财税风险
出于某种需要,“资产减值准备”也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一些企业主要在面临重亏和微利时,纷纷运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操纵。
在重亏情况下,企业为避免连续几年亏损,往往在报告亏损年度将亏损做大,以便“轻装上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疑成为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重亏当年大量计提减值准备,加大当年度亏损额,为以后年度扭亏提前作好“埋伏”。
在微利情况下,实际亏损的企业为了逃避陷入困境,通过调节利润,使亏损变成微利。这类企业往往以出现正利润为盈余管理的目标,调整的对象是净利率的正负,而不是正净利率的高低。由于微利企业一般在亏损时的亏损额往往不是特别大,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操作性就很强。企业在以前年度为了不出现亏损,没有计提或没有足够地计提减值准备。
三、上市公司财税风险化解方略
研究寻求财税风险化解策略:此上市公司涉税风险化解方案一共包括11个子方案的组合,如全部实施可为该上市公司履行纳税义务,规避涉税风险,合法节省税金,增加税后效益。基本思路是通过上下游企业,采用会计技术方法,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利用税差或税收优惠以达到节税目的。
(一)履行纳税义务
1、纳税人对自已总体税负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自查自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先期税负风险。
2、确需缴纳的税金必须足额补缴。有效解决商业目的与税务目之间的分歧。不断提高纳税意识,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合理合法取得税后利润。
3、进行必要的帐务调整。纳税自查中查出的大量错漏税问题,多属因帐务处理错误而形成的。在查补纠正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金的调整问题。如果只办理补退税手续,不将企业错误的帐务处理纠正调整过来,使错误延续下去,势必导致新的错误和错漏税,造成重复补退税问题,也使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因此,为了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止新的、重复的错误发生,必须做好补退税后的调整帐务工作,使错帐得以真正纠正。
(二)充分利用现行的财税优惠政策
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因此,为获得节税利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考虑继续重庆等西部地区设店经营。
2、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合理利用深圳过渡期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法规定的税率;原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继续按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三)寻求防范和降低财税风险的途径
经营要交税、交多少税、怎样交税、违反税法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这就是说,税务风险经常存在于投资人对税务风险的了解、认识,反映到经营上,大家都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偷、逃、违、漏,因此税务风险在中国绝大多数企业中都有很强的生命力。如何才能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不引起税务风险,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必须从现在起,加强税法的了解与学习,从涉税的经营、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加强税务管理,从事后管理走向事先控制,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操作,把具体业务做实、做细,将涉税风险化解到最低水平,认真、冷静、沉着、细心的应对企业税务问题,从而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促进企业稳定、健康、长远的发展。
(四)实施财税风险评估
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五)化解“联营扣点”开票的财税风险
开票:根据商场销售收入-联营扣点=差额收入一是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会计上直接按折让后金额入帐;二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根据商场超市开具的服务业发票,列入销售(营业)费用。
(六)申请安排预约定价
企业可以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就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计算方法及其相关的税收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原则性协议,从而给企业和投资者一个确定性的预期。灵活运用这一规定,有利于企业就关联交易等降低涉税风险。
(七)改善同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
熟练掌握法律,促使税务机关合理、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税收权益。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注意规避纳税风险,以免除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公关与法治两条腿走路,与税务机关建立互信的公共关系,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
(八)开展税收筹划
在充分理解税收政策的同时,进行必要、合理的税收筹划,尽可能把政策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点。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节税操作,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佳的、合理的筹划方案,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九)改变自产商品供货物流的流程
现在流程为:
甲地工厂——(通过)乙地总部——(转达)国内各专营、联营、代销机构
流程转变为:
1、甲地工厂——(通过)乙地总部——(转达)乙地境内各专营、联营、代销机构
2、甲地工厂——(通过乙地总部委托直达或直达)国内各专营、联营、代销机构
目的与效果:
1、形式上规避了乙地总部同国内各专营、联营、代销机构关联交易;
2、可降低整体经营费用和物流成本;
3、通过转让定价减少流转环节的税金支出(增值税及附加)
(十)优化二级经营主体资格及经营策略
在预测经济前景的基础上,确认二级经营主体的资格。若经济效益可观,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获利;若获利水平低,利用代销、商、批发等经销方式化解或降低市场经营风险。
点:向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延伸
纵:向二线城市(省会)拓展
线:向沿海开放城市进军
片:向税收政策优惠地区倾斜重庆等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