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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税收筹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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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税收筹划

第1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运费 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思路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自备运输工具,向购买方销售货物而收取的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运输,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在税法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即不仅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也对运输劳务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

2.价外费用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企业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运货物,该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支付运费后,再向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如果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向运输单位支付的运费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按照运费金额(为运输发票上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之和)的7%计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销售方作为营业费用处理;收取的运费是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增值税低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

3.代垫运费涉税处理。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经购销双方约定由销货方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给购买方,同时先由销货方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方后,购买方再归还销货方垫付的运费,对销货方而言称为代垫运费。代垫运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承运者将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该发票。由于销货方只是代垫运费,无论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多少,都不必征收增值税。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运费金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购货方由于取得了运输发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的7%作为进项税额,其余金额工业企业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商业企业作为营业费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思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收取运费应当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运费收支状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纳税情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时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自己拥有车辆并组织运输时,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的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如果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后,购入的运输车辆包含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扣除;假定这些可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占运费金额Y的比重为R,则相应可抵扣的税额为Y×R×17%。如果外购运输,支付运费可按运费发票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可抵扣税额为Y×7%。令两种方式抵扣税额相等,则Y×R×17%=Y×7%,解得R=41.18%。此点可称之为运费抵扣的税负平衡点。如果R>41.18%,表示自营运输中可抵扣的物料耗费较大,可抵扣的金额较多;如果R

如果企业将自有车辆单独成立运输公司并向其支付运费,还应考虑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金额为Y×3%。虽然企业可抵扣税额为Y×7%,如果加上关联企业负担的营业税,相当于可抵扣税收为Y×4%,则Y×R×17%=Y×4%,可解得R=23.53%。此时如果R>23.53%,可以通过自营运输的方式,能享受更高的抵扣额;反之,则应该从自己单独核算的运输公司外购运输。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案例分析

例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年平均采购原材料成本的运输费用支出为400万元,如果企业自己组织运输,经测算其中能取得专用发票的物料耗费为80万元。但从增值税角度考虑,企业是自己组织运输,还是将车队成立运输公司后从该公司购买运输,或直接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哪种方式最合算?

解析:R=80÷400=20%,低于两个税负平衡点,不同情况的可抵扣税额如下:

自营运输抵扣税额=80×17%=13.6(万元)

从自己的运输公司可抵扣税额=400×7%-400×3%=16(万元)

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可抵扣税额=400×7%=28(万元)

可见,最后一种方式最合算。

例2:A、B两个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A企业每月固定向B企业销售产品5 000件,不含税售价为200元/件,价外运费20元/件(市场价)。A企业该批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 000元,运费中物料耗费取得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金额为30 000元。A企业有三个运输方案备选:

方案一:自营运输。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5 000×20)×(1+17%)×17%=184 529.91(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30 000=11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 184 529.91-115 000=69 529.91(元)

方案二:将自营车辆独立出去成立运输公司。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170 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70 000-85 000=85 000(元)

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5 000×20×3%=3 000(元)

方案三: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170 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70 000-85 000=85 000(元)

综合分析:对A企业来说,由于可抵扣物料耗费的进项税额较高,自营运输方案的税负最低,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次之,成立运输公司的税负反而最高;对B企业来说,方案一的情况下其进项税额为184 529.91元,方案二和方案三情况下运费可抵扣额7 000元,方案一可以多抵扣税款7 529.91元。但在很多情况下,A企业采用税负低的方式,对B企业来说可能是税负高的方式,可能影响双方的购销行为。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1.企业在购销过程可能都需要车辆运输,自营车辆运输时,在销货时应考虑收取的运费应负担的增值税。税法规定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成立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费缴纳营业税。

2.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在为企业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必然会耗费一定的成本,比如将自备车辆单独出来成立自己独立运输公司时所发生的开办费、管理费支出等。因此,在运用运费的税收筹划时,需要事前进行必要的估算和相应的成本收益分析,以获取整体节税效益。

3.要考虑供货方的意愿,方案的变更会影响到购货方的税收负担,应综合考虑供货方对这种变化的反应,通盘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

4.2009年之后的企业如果进行税收筹划时,购进运输车辆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能有效降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但如果只缴纳营业税,则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资格。

参考文献:

1.李小瑞.税收筹划[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2.禹奎.新编纳税筹划技巧与案例[M].大连:大连出版社,2009.

第2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1-0000-01

摘要:税收筹划是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种自主理财行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通过正确计算应税税额,合理延迟纳税,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一。企业应正确解读相关税收政策,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延迟纳税的筹划思路与方法,从而实现延迟纳税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目标。

关键词:税收筹划增值税延迟纳税政策依据 筹划思路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纳税人都必须遵守各项税法的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各项税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但企业应在遵守各项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如何充分享受税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税收筹划,使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以便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收筹划方法选择,实质上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通过正确计算应税税额,合理延迟纳税,少缴甚至免除纳税,尽可能地节约税务性资金流出而进行的选择税务最低方案的财务活动行为。本文拟以增值税为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延迟纳税的筹划思路与方法。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3]3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证的当天等等。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税款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至十日内申报税款并结清上月应缴税款。

为了保证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合理性、准确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严格把握当期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个要点。“当期”是个重要的时间限定,具体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确定的纳税期限;只有在纳税期限内实际发生的,才是法定的当期销项税额或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限定,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有以下三点:

1.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包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以所有款项支付完半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分期付款、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商业企业以物易物、以物抵债、接受捐赠、投资或分配的货物,则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申报抵扣时,应一并提供捐赠、投资、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3.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接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二、筹划思路

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实现纳税期限后移的具体是:

1.推迟销项税额发生时间的方式有:

1)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方式销售货物;

(2)以实际收到的支付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若预期不能及时收到货款,合同应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

2.提前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方式有:

(1)购买方应选择可以尽早取得发票的交易方式和结算方式,并按税法规定时间限制认证抵扣 ;

(2)对所有购进应税商品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先行认证抵扣,必要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 ;

(3)接受投资、捐赠或分配的货物,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提前拿到发票和证明材料;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深圳市一家建材销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份销售建材,合同上列明的含税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企业依合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实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85万元,购买方承诺余额将在年底付讫。月初欲外购A货物234万元(含税),B货物117万元(含税),但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本月只能支付117万元购进部分A货物,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请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的增值税。

该企业本月应缴的增值税为:

1170÷(1+17%)×17%-117÷(1+17%)×17%=153 (万元)

此外,企业本月还应缴纳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3万元。

如果该企业一方面在销售合同中指明“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销售方开具发票”,并在结算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又在本月通过赊购方式购进企业货物,取得全部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则本月就可以少确认销项税额85万元,多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

则应缴的增值税为:585÷(1+17%)×17%-234÷(1+17%)×17%-117÷(1+17%)×17%=34(万元)

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3.4万元。

本期可以延缓缴纳130.9(119+11.9)万元的税款。

【案例二】一大型生产企业,下属有医院、食堂、宾馆、学校、幼儿园和物业管理等常设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和部门,另外还有一些在建工程项目和日常维修项目。这些单位部门日常需要耗费相当大的外购材料金额,必须不间断地购进材料以保持平衡。假设企业平衡时购买的库存材料平均金额为1170万元。

筹划思路:如果单独成立材料科目记账,将取得的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材料成本,那么就不存在进项税的问题,从而简化了财务核算。

如果所有购进材料都不单独记账,而是准备作为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在取得进项税时就可以申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领用时作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就可以在生产经营期间少缴税款。

假设企业库存始终保持1170万元的材料余额。如此,企业就可以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70万元,而且这部分税款在企业正常经营中都“不用缴纳”。这样就少缴增值税170万元、城建税11.90万元,教育费附加5.10万元。按向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6%计算,可以节约财务费用11.22万元,即可以获得利润8.42万元。

分析评价:递延纳税虽然不能降低纳税人的总体负担,但可以增加企业的营运资金,使企业获得资金时间价值。所以无论针对何种税种,只要能做到合法递延纳税,对企业就是有利的。

企业不能一味为了递延纳税而盲目销售货物或购进货物。

税法对于红字发票的开具有专门规定,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总之,税款递延的途径是很多的。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应正确解读相关税收政策,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延迟纳税的筹划思路与方法,从而实现延迟纳税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韬、刘芳.《企业税收筹划》科学出版社2009第二版.

[2] 《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合理延迟纳税》.中国优税网. 2010-5-13.

[3] 《推迟纳税的筹划方法》. .2011-10-5.

第3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税收筹划;策略

在当前营改增这个大背景下,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与未来持续发展显得颇为重要。

一、营改增的原因

(一)营业税的征收加重了企业负担

营业税顾名思义就是对企业的营业额进行征税, 营业额每过一个环节,就需要缴纳一次营业税,而且营业税在企业税收中还不能抵扣,无形中加重了企业负担,也提高了商品与服务的价格。 营业税征收的范围多是第三产业和服务业, 这必然加重了服务业企业的负担,对第三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为了体现税收的公平与公正性、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要求对营业税进行改革。

(二)营业税打乱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增值税最大的优点就是具有“中性”特征,即公平性,也就是在征税过程中不对征税客体施加“区别对待”。 这种公平性客观上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虽然增值税在征收范围上比较广泛,但是仍有很多行业的商品与服务没有实施增值税, 这就必然导致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大大折扣。 增值税在实务中实行的是进项税额抵扣制,只对增值额进行纳税,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是由于营业税的存在,很多商品和服务不能在进项税额中抵扣,这势必打乱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二、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双效影响

(一)降低税负

营改增的目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营业税重复征税、 税率过高问题。 降低税负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税率上增值税由17%和 13%两个基本税率,针对营改增企业增设 11%和 6%两档低税率,这明显对于企业来说很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营业税多是按营业额的5%税率征收,而营改增企业若是被确定为小企业纳税人,只需要按纳税额的 3%缴纳增值税,中间 2%的税差对企业来说就是节约的费用;最后,增值税由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营改增企业只要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掉,同时购买试点行业企业产品的企业由于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收负担也会同时降低。 从营改增试点企业实施以来的效果来看,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税负都降低了,据统计营改增后研发与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行业税负平均水平稍有降低,而营改增后为小规模纳税企业税负则大幅度下降。

(二)增加税负

看问题时在看到它有利的一面, 往往也会伴随着不利的一面,营改增后对企业的影响也不例外。 营改增对于企业最大的好处就是增值税可以进项抵扣, 但是有些营改增企业往往在抵扣上出问题,导致进项抵扣失败。 企业的突然改变很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也会不适应,所以在开始阶段税负不会明显下降。 营改增企业的经常客户很多是缴纳营业税或为进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没有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所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发票获取也是个问题,某一时期进项税额的减少也会使企业税负增加。 营改增后由于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很多企业资产结构的不同,也会影响进行税额的抵扣。 最后不同行业由于面临的税收具体环境不同,也会导致税负的影响不同,据统计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税负会稍微上升。

三、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纳税筹划策略

(一)调整产业链定价体系

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后,由缴纳营业税改缴纳增值税,获得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企业不得不重新考虑产业链上下企业的价值分配关系。 对于上游企业,如果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适当的提高进货价格。 对于下游企业,如果下游企业也是一般纳税人,那么我方企业在进行售货时,可以适当提高价格,因为我方企业现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下游企业获得了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势必降低其成本。 新的税收分配改革,影响了产业链的价值分配,所以企业应该调整定价体系来应对这一变化。

(二)选择好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在缴纳增值税时有着不同的权利。 营改增改革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额在500 万 以下的可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0 万以上的企业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有明显的税负降低作用, 所以企业在营改增中尽量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企业的年应税销售额在 500 万以上,企业可以把一些应税服务分离出去建立新的公司, 使企业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企业也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销售额的方法,把销售额推迟使企业的应纳税额低于 500 万。 一般纳税人在财务制度、财务披露上都有严格的要求,这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而营改增这项灵活的规定给了企业以纳税筹划的空间。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 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国家在试点的同时为了照顾营改增企业,制定了很多过渡期间的优惠政策。 例如,政策规定营改增企业可以继续享有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来对营业税免税的企业,营改增后可以享有即征即退的优惠。 营改增政策对一些行业也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针对此不同的企业根据所在行业可以选择不同的优惠政策。 在试点区和非试点区税收协调上,营改增改革政策也寄予了优惠,试点区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在非试点区缴纳的营业税可以进行抵扣;企业若在非试点区有分支机构的, 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增值税也可以在缴纳增值税前进行抵扣。 营改增改革正在分阶段、分步骤的在全国展开,很多制度与政策还未完善,对于企业来说既是好事也是坏事,企业要利用好优惠政策, 最大化的减少纳税或者把税收进行递延获得税收的时间价值,促进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总之, 企业在应对营改增税收筹划中, 应当深刻学习有关政策,税收筹划财务人员也要非常了解本企业的业务性质、流程,在对筹划空间进行仔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第4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摘要:本文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内容、背景及意义入手,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并探讨了交通运输业税收筹划的要点和方法,以期对营改增政策下的交通运输企业税收筹划行为提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税收筹划;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改革是我国继2009 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税制改革。2012 年1 月1 日起在上海展开试点工作,2013年8 月1 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邮政服务业和铁路运输自2014年1 月1 日起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改增已涵盖交通运输业所有范围。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收产生了深远影响,交通运输业的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营改增内容和意义

(一)营改增内容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获得的销售收入全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制。增值税是针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以及进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实现的商品价值增值的部分征收的一种税。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增值税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营业税无可抵扣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主要针对的是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本来有17%和13%这两个税率的基础上新设立了11%和6%这两档税率,其中,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等服务业适用6%这一档税率,同时对出口的劳务实行零税率。

(二)营改增意义

在我国税制体系中,营业税和增值税两者分立并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第二产业中除了建筑业之外的部分,营业税征收则主要是针对第三产业。营业税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普遍的重复征税现象,原因在于营业税没有可抵扣项,商品每经过一次流通环节就要征收一次营业税。再者,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状态给国家税收管理也带来了很多困扰。很多商品劳务要缴纳营业税并没进入到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环节,形成了增值税抵扣链不完整的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完善我国的税收体系,消除重复征税问题,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都有着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影响是相当不同的。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税率仍旧为3%。改革前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应缴纳营业税= 含税收入*3%,改革后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含税收入/(1+3%)*3%,相同条件下计税依据减少,税负也减少,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是受惠的。而对于交通运输业的一般纳税人,虽然营改增后可以扣除进项税额,却普遍存在税负上升情况。

首先是税率显著提高,由原来的3%提高到了11%。其次是不能够充分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政策。一部分的燃油费用以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费用等是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主要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来源,但是实际经营过程中这些费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的机会并不多。而一些常见的费用包括过路、桥费、折旧费、保险费等还未纳入进项税额可抵扣范畴。

三、营改增政策下交通运输业的税收筹划

(一)企业纳税人身份选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不同身份的交通运输业有着不同的税收影响。一般纳税人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收负担取决于成本费用率以及成本费用可抵扣率的高低,其大小是不一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则在营改增政策后普遍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番政策改革之后,如果身份可以选择,交通运输业要尽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使税负最小化。

(二)固定资产采购

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的问题上,首先一定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享受抵扣政策的证据,有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在难以取得专用发票的话,可以与供货方协商提供价格优惠,总之要合理降低税负。其次是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货方,仍然是为了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最后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尽量选择在销项税额多的期间,避免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而无法充分享受作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此外还可以尽量在供大于求的期间购货,这样可以通过压低产品的采购价格来达到转嫁税负的效果。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时间规定来进行税收筹划。在有关业务发生之后,首先,企业要尽快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的前提是企业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原有的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成本和费用类,企业都要求供应商从以前开具普通发票改为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企业一定要及时去所属税务机关办理认证,以便可以计入当期的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从通货膨胀和时间价值等因素考虑企业的税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

(四)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混合销售

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混合销售的企业,对于有些可以进行缴税类型选择的业务,要优先考虑缴纳营业税。

原因在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相同利润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拥有更低的定价,而更低的价格会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政策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征收率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或者销售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征收率的销售额,否则要从高确定适用征收率。对于不同的收入类型交通运输业要分别进行会计核算,避免从高适用征收率而多缴纳税款。交通运输业还可以尽可能把税率较高的运输业务收入转换为低税率的物流辅助业收入,通过加强会计核算来降低税负。当然前提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四、结语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完善了我国流转税的税制,有效地减少了双重征税的问题,改善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税管理困扰,对于中国税制的进步与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与意义,促进了我国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总的来说,虽然一般纳税人面临着税率增高、可抵扣项目过少、发票难以取得等问题减税效果不明显,“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普遍降低。对交通运输行业来说,企业如何利用合理的税务处理规范和技术来调整并计算应税收入,合理的减少税收支出,降低企业税负水平是每个企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企业一定要全面了解新的税收制度,在不违背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使得自己获得税收利益最大化。交通运输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更要在政策变动中积极地进行纳税筹划,促进自身以及整个经济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韩文肖.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探讨[D].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李红娟“.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2014(17).

第5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国家对再生水生产企业的免税优惠政策促进了ABC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实施,拉开了WXZ分公司再生水利用的序幕。该企业的京广客运再生水利用项目、污泥资源研究所再生水利用项目等先后实施。再生水利用项目投产后,2013年再生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水质均达到规定标准。ABC公司2013年度的污水处理收入20000万元和再生水销售收入5000万元,符合财税[2008]156号的规定,均享受免征增值税,获得了增值税节税利益。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项目顺应了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宏观政策,解决了汛期淹没农户庄稼的问题,拓展了污水处理产业链,而且使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缴增值税申请报告,提交书面申报资料,获得税务机关的备案审批。

二、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的主要征收思想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在采购过程中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企业实际应当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进项税额作为在征收环节中可抵扣的税额,对于企业最终实际应缴税的多少产生直接的影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就会越小。因此,企业可以仔细研究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涵,按照增值税税收相关政策来决定自己的经营项目,最大限度地利用对企业有利的税收法律法规条款,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使股东的权益达到最大化。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应当划分清楚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下列公式计算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来比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实际免税项目、非应税劳务不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应正确划分并按照规定转出进项税额;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无需在核算时正确划分,而改按公式计算。案例2.某军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军工产品(属于免税增值税项目)也生产民用产品。2014年10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当月该批原材料的80%用于生产民用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50万元。另外20%用于生产军工产品,取得收入150万元。该公司可以采用以下筹划方法:

(1)若划分不清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51×150÷900=8.5(万元)

(2)若准确划分各自的进项税额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1×20%=10.2(万元)由此可见,若准确划分进项税额可以节省增值税1.7万元(10.2万元-8.5万元)。若该批原材料70%用于民用产品,30%用于军工产品,则情况正好相反。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30%=15.3(万元),与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相比,反而增加税负6.8万元(15.3万元-8.5万元)。因此,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自己的税收策略。

三、税率的纳税筹划

第6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字:增值税;筹划;身份;选择

在当今经济格局中,我国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着力逐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它们保持着健康繁荣的发展势头。增值税在我国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在企业税收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其给企业带来的税收负担是不言而喻的。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的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低税率,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纳税额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即销售额×征收率。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纳税人身份选择提供了筹划的空间。虽然在我国的企业中有一些税收筹划的实践活动,但也只属于起步阶段。无论在理论结构上还是在操作层面上,针对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研究理论都非常薄弱。鉴于此,本文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和所学习的税收知识,结合案例分析企业应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强调了企业在增值税筹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增值税与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的含义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流转税。就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现实经济生活中,对增值税这一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从一个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第二,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二)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存在,税收就必然存在。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的非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进行节税的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而开展起来。我国增值税税源广,税负具有一定弹性,且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仅明文规定了纳税人在税率、税额、免税、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等方面有众多的优惠政策。同时,现行增值税制度本身存在一些不完善或缺陷,这就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的空间。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凡是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凭进项专票抵扣税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简易方法计算征收增值税的。

例如,某零售批发企业,年销售额为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率,但因其进项税额较少,仅为销项税额的10%,故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45.9万元(300万元×17%-300万元×17%×10%),税收负担较重。但若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并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年销售额均为150万元,则两者均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可用4%的征收率。这样两企业各自只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150万元×4%),共计12万元,显然要比分立前的税收降低很多。可见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合法地对企业进行合并、分立、新建等手段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企业究竟选择哪种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更为有利呢?原理如何呢?下面讨论采用增值税的方法来对两种纳税人的税收进行筹划判定。

(一)不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的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判定

设x为增值率,s为销售额,p为购进额,且两者均不含税,另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一般纳税人增值率x=(s-p)÷s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s×17%-s×17%×(1-x)=s×17%×x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s×6%

则可计算出应纳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

s×17%×x=s×6%

x=35.29%

当增值率为35.29%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从而选择一般纳税人比较有利;当增值率高于35.29%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比较有利。而我们本节开头所给出的例子正是因为增值率较大,远远超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23.53%,故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大大降低。

(二)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的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判定

设x为增值率,s为销售额,p为购进额,且两者均为含税额,另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第7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税收筹划;措施

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原因

1.营业税税收使企业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营业税:企业营业额的征收,企业每达到国家的标准营业额就需要交纳营业税,企业在收税时营业税是无法进行抵扣的,导致企业的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必须增加产品的服务价格。营业税主要面对的产业方向便是第三产业,其中第三产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信息行业等等一系列行业,对于企业来说,营业税的征收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经济的提高。所以我国为了企业的发展,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国家经济的推动。

2.营业税影响了增值税抵扣

在我国,增值税得实施是公平公正的,增值税得实施,推动了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企业的进步,企业主要是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税收由消费者来承担。虽然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广泛,但是也有一些行业没有实行增值税,所以导致增值税的公平性降低。对于部分企业受到营业额影响,有些产品是无法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对进项税额的抵扣便是一种影响。

3.两大主体并存加大税收和征管难度

在我国两大税收主体并存,其中两大税收主体只要指流转税和所得税。这两种税有着不同的征收范围和计算方式,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给税收的计算带来了计算苦难等麻烦,会造成企业管理繁琐,例如在混合经营的企业中,对于企业内部符合划分好流转税和所得税,是企业在管理中受到了阻碍,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管理难度;对于资金方面,产品的销售上采用了混合销售,而对销售金额的区分为企业造成了负担,在资金计算方面更加繁琐,所以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措施中,可以减少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简化了财务工作,提高了企业的收益。

二、营改增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1.加强对企业纳税人的筹划

对于企业对税收的筹划,主要是由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组成。企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营业额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由于企业在进行产品的销售的过程中,会同时涉及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种问题,营业税和增值税属于从属关系,有些混合经营销售的企业是以不含税收的销售额作为无差别平衡点作为增收税的方法,既可以选择营业税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增值税纳税人。拿无差别平衡点作为衡量企业是否盈利的标准,当无差别平衡点高于实际税率时,这时我们需要与营业税纳税人所缴纳的纳税额相比较,最后得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减少,所以企业可以选择增值税纳税人;当无差别平衡点低于实际税率,企业会选择营业税纳税人。一般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我么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进行择优选择。为了减少企业的风险,我们同样采用无差别平衡点来判断是否正确。当实际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企业便会选择一般规模的纳税人,相反,企业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承担的税负会越来越少,减少企业的自身的税收负担。

2.重新调整企业的产业链体系

在我国实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政策后,导致我国企业纳税的种类也有所改变,在原来企业收营业税时,公司在缴纳税款时的比例会增加,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对于增值税开设发票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福利。如果企业想利用这一点,就必须对自身的产业进行评估和调整,做好自身调节能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提高企业的经济,促进企业的发展。在一般纳税企业,需要提高产品的进货价格,最后用进项税额的方法进行抵消销售,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对于增值税纳税人企业,需要适当提高企业的进货价格。

3.充分把握“营改增”政策的优惠条款

国家实施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得最终目标是为了企业的优化,促进产业的进步,产业的升级,根本就是为了企业的更好发展。国家针对“营改增”政策中提出许多优惠条例。“营改增”政策的推动为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企业需要选择符合自己的优惠政策。从根本上将企业的效益完成最大化。企业在税收过程中可以尽可能多的抵扣进项税额,多抵扣进项税额就需要供应商开出更多的发票,方便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还需要要求企业有正常的进货通道。对于企业的内部员工培养,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对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企业的财务人员区分好哪里需要抵扣进项税额和不需要扣进行税额,做好公司税务。

4.加强营业税负水平的控制

在现代化企业中合理把握好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对公司内部进行合理调整,需要进一步探讨如何降低企业的税负能力,减少公司的税收,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业务和项目的关系。对于企业中如果开展两个项目,一定要把握好其关系,例如,假如公司开展的第一项目是为了增加企业内部的进项税额;第二种计划是为了减少企业内部的进项税额的销项税额。企业财务可以将这两种业务合二为一,抵消企业的税收能力,较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能力。

5.加大增值税发票监管

对于企业纳税,增值税发票是体现扣税额和经营业务的有效凭证。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发票的丢失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为增值税得补办手续复杂、繁琐。企业一定要加大地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合理的统计,对增值税税金进行合理的计算。与税收单位做好关系的保持,了解国家的政策,调节企业与国家的便民政策,让企业获得更多的优惠和补贴,减少企业的税收,提高企业的收益,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8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 探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b)-0203-02

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如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不少于两个的纳税方案时,通过运筹和设计,以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1]。”税收筹划简而言之就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的降低纳税风险。我国很多大型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税收筹划岗位,通过研究税法、合理纳税,为公司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不断加深,税收筹划也越来越得到企业的关注。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纳税人经常有多于一个的纳税方案。不同纳税方案的税务负担往往相差较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的理财工作重点。根据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高达72%,电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将对其降低成本有重要意义。

1 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概述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安排与筹划,从而尽可能地节约纳税额,为企业降低成本[2]。税收筹划有以下几点特征:(1)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很强的管理活动,属于企业管理计划的一种;(2)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寻求降低成本的一种方式;(3)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它以企业的涉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与企业的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分析都密不可分[3]。

税收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是国家职能的体现[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有多种纳税支出项目,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税收筹划的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关系密切。当有多种纳税方案时,需同时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和税务的轻重。可通过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对企业的涉税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事先计划纳税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成本降低。

2 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概述

2.1 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分析

随着我国“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电力企业的竞争意识逐渐加强。电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以及管理创新来提高效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进行税收筹划作为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方法,越来越得到电力企业的重视。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而进行调整。现今,电力企业逐渐形成了一套现行的电力市场税收体系。

在我国,电力企业的主要纳税种类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税等。电力企业的纳税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电力公司与其子公司、电力转供企业、独立于国电的发电公司等。国电的各省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纳税主体。增值税以企业的进项税抵扣后的销售收入作为税基。小规模纳税人的电力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其他电力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均以增值税为税基,税率一般分别为7%和3%。所得税是以企业的实现利润为税基,所得税的税率为25%。营业税以非注营业的业务所得的销售收入作为税基,税率为5%。房产税的税基是房产余值,税率一般是1.2%。在电力企业的税收结构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主要纳税项目。具体的税收结构如表1所示。

2.2 电力企业税收体系的问题

我国电力企业的税收随着实行着与其他行业相同的税率,但电力企业的实际税负明显高于其他企业。我国实现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投资性的支出不能用作进项税抵扣。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固定资产的比重高达70%,在投资性支出的重复纳税上看,电力企业的增值税高于工业平均水平40%以上。另外,我国的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处于主体地位,其原材料是煤炭,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率是13%的低税率,这使得电力企业的进项税抵扣率偏低。

我国的宏观政策支持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鼓励水力发电、风力发电,但是在税负方面,国家的政策并没有为水力、风力发电的建设提供政策优势。我国目前的风电、水电的增值税征税率大大高于火电。大中型的风电、水电、火电的增值税率都是17%,但纳税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却有很大差距。一般,火电纳税额占销售收入的10%,而风电高达16.8%,水电约为14%。这是由于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的投资成本远大于火力发电。除此之外,水电的隐性税负较大。水电工程从建设到运营都要为防洪、旅游、水产养殖等功能支付成本。风电与水电是有利于环境的清洁能源,一旦实现电价市场化改革,风电与水电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非常不利的地位。

2.3 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

电力企业的涉税种类众多,对于涉税金额较低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进行税收筹划的弹性较小。因此,我们将税收筹划的重点放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大数额税种上。针对电力企业近年来的降薪现状,该文将薪酬激励与税收筹划相结合,以提高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水平。

(1)充分利用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国家为鼓励电力企业的发展,给出了许多的电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是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的重要筹划空间。

(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电力企业的员工降薪将不利于员工激励,如何通过税收筹划来最低限度地降低员工的利益损失,这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工作。

(3)并购中的税收筹划。自电力体制的改革方案出台后,上市电力企业的并购、重组事件频发。如何在合理筹划并购中的涉税问题,降低税收成本将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工作之一。

(4)针对固定资产的筹划。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偏大,而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理的各个阶段都涉及税收问题,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利润。

3 电力企业的涉税税种的筹划方案

3.1 电力企业增值税的筹划

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非常少,要降低电力企业的税负金额,需对其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筹划。

(1)扩大进项税额抵扣。电力行业的原材料由煤、油、气等构成,这些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相比于企业行业偏低。为了尽量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通常可采用如下几种方法:①购买原材料时,不仅要索要专用增值税发票,还要取得专用发票上所明确说明的增值税额;②价格相同时,购买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③委托加工货物或进口货物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④采用兼营的方式,降低不可抵扣的比例。

(2)充分利用国家对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发电企业主要以火力发电为主,对煤炭的依赖性高。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燃烧煤炭对环境的污染严重。国家在增值税方面提出许多优惠政策,鼓励发电企业采用其他的清洁能源。电力企业在进行建厂选址时,可考虑国家有关的增值税优惠办法,如《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等。电力企业可通过合理选择建厂地址,进而避免部分的税务成本。

(3)有关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企业的运输费进项税额根据现行的税收制度可抵扣7%。但如果客户一票结算,将运输费用并入价格而开具增值税发票,则无形中增加税负。对运输费用的筹划方法有:①将运费收入转化为代垫运费,但该方法要受销售对象的制约;②通过将自营的运费转化为外购运费,从而降低增值税的税负金额。

3.2 电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

我国在2007年3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关键在于税率。统一后的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由于电力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占比较少,新税法的实施使得整个行业的实际纳税额有所下降。新企业所得税的颁布,在税率、税基、扣除办法、优惠政策等方面对电力企业均有较大的影响作用。面对新的企业所得税办法,电力企业可继续加大技术开发费的投入,以提升电力企业的创新水平;引进节能环保的设备来进行技术改造;适当地加大电力企业的品牌维护费用等。

针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巨大,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电力企业的筹资方式的税收额由高到低的排序如下:企业的自我积累资产、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向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者是同业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企业的内部集资。在合理范围内,电力企业可尽可能选取较低纳税额的筹资方式。

3.3 电力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薪酬激励是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力行业的整体降薪趋势,可通过将薪酬激励与税收筹划相结合,以达到员工激励的作用。对电力企业的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非常必要。对于高管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高管人员的董事费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缴纳其个人所得税。另外,可通过运用股权激励的办法来降低高管人员的个税税额。对电力企业的高管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年薪制、提高工资福利等方法。而电力企业的普通职工的工资一般由项目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对普通员工的激励包括职位的升迁、工资奖金、职业培训等方面。为了增强对普通员工的激励,一方面可以提高工资;另一方面可以采用非货币性的支付方式来为员工服务,如:交通费、购房支付、培训支出、购车支出等。通过从工资中扣除这些必要支出,来降低员工的个税缴纳税负。电力企业可以在费用支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增加非货币性支出的比例,来降低员工的纳税成本,从而提高个人的实际收入。企业常选择的非货币性支出方式有为员工提供住房、统一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等。

4 结语

电力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合理地税收筹划能够为企业节约较多的成本,为提升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有重要的可借鉴价值。该文分析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挖掘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通过适当的筹划方法来降低企业的纳税税负,并详细分析了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筹划方案,对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

[2] 艾华.税收筹划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第9篇:进项税额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 纳税筹划 减免税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设计基本原理是:(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3)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环节逐渐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扣款的承担者,但政府并不直接向消费者征收,而是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分段征收,各环节的纳税人并不承担增值税税款。基于对增值税的这种认识,许多人认为增值税简洁、明快、公平,无法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只要经过精心的安排,增值税纳税筹划还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间的。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利用

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是通过一系列条件来鼓励、引导投资和企业经营活动。正确的依据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企业经营活动汇取得出乎意料的好成绩。

1.减免税政策

企业在使用减免税政策的时候,需要考量自己在增值税诸多环节纳税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在正常情况下,企业生产应税产品是使用减免税产品作为原材料的时候,企业是没有任何盈利的。因为只有用专用收购凭证来收购免税的农产品可以按照10%抵扣进项税额。为了工作需要购买免税的其他产品不得以抵消进项税。这样就导致销项税额变成了企业的应缴税额。企业的税收不但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还增加了负担。企业如果购进低税率的货物来作为原材料生产免税商品的话则对企业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个方面是免税产品,产品在销售的时候无需缴纳增值税,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税务负担。

2、起征点政策

我国目前的增值税纳税人具有广泛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出于税负公平的目的。税法规定的货物销售,提供的应税劳务,以及按次的纳税起征点。低于起征点的无需交税;等于或高于临界值的,全额缴税。

3、生产按照减税条件来安排

企业为了减少税收负担,企业应尽量按减免税条件安排生产。例如,可以充分的利用税收的调节作用,鼓励企业对废水、废渣、废气的全面使用,税法专门规定建材企业的原材料中有超过30%为粉煤炭、煤砰石、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就无需缴纳增值税。这样建材类生产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改善流程和成份,使产品符合税收减免的条件,以减轻其税务负担。

二、充分规划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

我国的增值税的税务负担的计算方法是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出发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销项税额,扩大进项税额。

1、减少销项税额应当从销售数额与税率这两大因素来考虑

(1)尽量减少或延迟销售的实现。销售产品时,应慎重选择付款方式,销售方式,结算工具。例如,要采取信贷或分期付款销售,应当在实际收到现款时开具票据,而不是在销售时一次性将票据开出,在易货的商务活动中尽可能低估计税依据。但是对销售产品的退货以及折扣业务需要立即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冲减。

(2)在组织生产,我们应尽量选择低税率。虽说增值税的税率差异不是很大,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只有17%和13%两个阶段,但由于实际中有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的差异,企业仍然有一个选择。名义税负是按税率来计算的税收负担,实际税负是以纳税人作为作为税收的最终承受者所支付的实际税收负担。由于实际税负是对企业的真实税负,企业在经营决策活动的时候就需要对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进行细致的考量和评判。

2、增加进项税额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的进项税额,希望给予扣除的进项税额越大越好,越快越好。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在一般情况下,从能够出具增值税合法凭证的企业采购比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采购获取的利益要大一些。

(2)当购入需要用于非应税和免税项目的货物且又要用于产品的生产时,为了使进项税额得以抵扣,在购入时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生产用料来计算增值税。即使是将来用在不课税,免税项目上,再做会计处理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企业也可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利用企业的分设与联营

1.分设企业,变不能抵扣税款为可以抵扣税款

某钢铁公司以废旧钢铁为原料,其供应渠道有两条:一是从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二是从本地收购废品的个体户、个人直接收购。前者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进行税款抵扣;后者则不能进行税款抵扣。为了减轻增值税负担,企业可以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为独立法人,并独立核算。钢铁公司从回收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取得对方增值视专用发票,就可以进行税款抵扣。

2.分设企业,变全部应纳增值税为部分应纳增值税

某机械生产企业,销售时一般由本企业提供运输工具,销售价格中包含较大比重的运输因素。按混合销售业务处理要求,运费也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企业将运输劳务独立出来,注册成立专门的运输企业,则运输企业仍然承担原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的运输任务,但它成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3%计交营业税,使税负降低。

3.联营企业,由本应纳增值税变为非增值税纳税人

某电器公司购买一批国外先进的手机,估计在国内销售利润率将很高,公司准备成立一家公司来经销这批手机。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成立一家经销手机的门市部;二是与电信局下属的公司联合经营。经分析,若自己成立门市部经销,则缴纳增值税。若与电信局下属的“三产”企业联营,成立联营公司,电器公司以进口该批手机作为投资,“ 产”企业以移动网络作投资,联营企业销售该批手机并提供移动服务,则联营企业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照营业额的3%计交营业税,从而降低了税负。

总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有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