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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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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管理

第1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防范策略

1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行业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网络,将广大用户联系在一起,为用户提供一个自由平等的互联网平台,实现自身效益。中国互联网发展历程虽然没有一些发达国家长远,但是整体来看,发展过程还是比较顺利的,1990年-2005年期间是初始阶段,传统的金融行业逐渐慢慢转化为互联网行业;2005-2011年左右,是互联网发展的高峰期,主要体现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支持,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条件;2011年到现在,互联网多渠道发展迅速,业务模式也越来越广,有效地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碰上了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创新,这将是全球瞩目的大事,一个时代的体制变革,一般会伴随着重大的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顺势而生,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中国更受中小企业的青睐,中小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根据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被列为首要任务,而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这对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1]。

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2.1网络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虽然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但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首先就是网络安全风险,目前,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很多网民的信息曝光度高,对网民的人身财产和信息产生了严重的威胁。比如,现在最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存在技术漏洞,很多用户在使用时,不仅信息泄露,资金安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选择第三方支付成功后,会出现资金被盗的情况;再比如,一些黑客入侵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导致系统瘫痪,大量用户信息曝光。这一情况体现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的不足,大多数企业都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设立管理制度体系,而这一管理制度并不能完全的杜绝金融风险,不仅损失了在用户心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2技术风险

互联网行业,对技术要求特别高,一旦发生技术安全风险,后果不堪设想。但是由于现在互联网行业还在发展中阶段,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并不完善,大部分都是企业自身在管理制约,这种情况下,许多只图一时利益的企业会浑水摸鱼,混入互联网行业,对技术选择也不精准,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检查核实,也没有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风险控制,长此以往,导致了信息传输过慢,风险问题进一步增加。

2.3信用风险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为广大用户带来了一定的便利性,但是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行业,用户只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没有实质性的线下接触,因此,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一定的质疑,增加了信用风险。比如,用户因自身需要,借了一笔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如约还款,就会引发信用风险[2]。

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策略

3.1加大国家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制

虽然互联网的发展史相对较短,但是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影响力巨大,在一定程度上,有赶超发达国家的趋势,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应该加大国家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制,这样可以严厉杜绝一些不法企业或者用户,非法集资、投机取巧、盗用用户信息等情况,净化市场环境,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保障。

3.2加强技术管理,增加行业自律性

互联网行业属于新生事物,新生事物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对技术的要求也很高,在目前监管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各企业注重自身的自律性,加强技术管理。比如,企业可以定期举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加强自我控制,自我监督的意识,企业和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同时加大技术方面的培训和管理,不仅可以降低风险,而且还可以净化市场环境,避免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必要的恶性竞争[3]。

3.3增加风险控制制度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国家和企业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其正常的发展运行的关键就是风险控制,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这种情况下,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比如,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内部风险监控制度,或者从外部聘请一批专业的风险控制人员,对企业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规避,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4结语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虽然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相信在国家的大力监管和企业的自律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必定能健康和谐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炯.互联网金融风险特点及防范策略探析[J].经贸实践,2018(05):131.

第2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1.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是在互联网上的虚拟银行柜台。网络银行又被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way)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第三方支付,买方将货款付给第三方独立机构,第三方独立机构担当中介保管,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前提下才决定资金去向。

3.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介入金融服务领域,把服务金融机构作为主要经营模式,依靠互联网的即时性、互动性、海量信息的优点,来实现成本低、效率高的金融搜索、金融咨询等服务。

4.网络信贷。比如P2P贷款就属于这种模式。P2P贷款就是投资人通过中介机构把自己的资金贷给借款人,中介机构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考察来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法律缺失。目前相关的制度、条例、规范的技术行业标准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立法还尚不完备,法律政策不确定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巨大风险。

2.监管风险。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而互联网金融模糊了各金融领域之间的界限,所以难免会出现监管真空的现象。

3.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即交易的一方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约定而导致的风险。例如在P2P平台上如果借款人贷款违约,在没有第三方的抵押、担保或者保险的前提下,投资者很难拿回本金和预期利息。

4.营运风险。又称操作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由于内部管理的不完善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可能引发重大的营运风险。

5.流动性风险。当资金流量超过所需时,会造成资金闲置,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关系会导致资金利用效益下降。比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会有大量的沉淀资金,这些流动性资金可能会有资金滥用、挪用的风险。

6.技术风险。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多通过购买系统模板实现科技保障,系统维护,技术保障和应急管理投入相对不足,抵御黑客攻击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较差。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1.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以风险管理理念为核心的战略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战略,就是要在机构内部把风险防范和管理放在经营活动的首位。对每项业务都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管理,使风险管理贯穿于机构的全过程,使全体员工统一风险管理观念,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

2.培育具有风险管理理念和商业伦理观念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尽快打造一支适应互联网金融浪潮的人才队伍,引进国外先进风险管理理念,结合本机构业务特点,针对性的进行人才风险管理系统培训。重点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使机构能够在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获得足够的风险信息、整合并评估,从而加强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同时还要注意人才队伍的道德建设,防止违反金融伦理的犯罪行为,保证互联网金融活动有序运行。

3.金融监管机构应进行监管体制与方式的变革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形式,即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互联网金融属于混业经营的模式,容易陷入监管真空的困境中。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当务之急是改变分业监管模式,尽快建立一个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监管体制。同时应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借鉴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相关监管措施,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4.加快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体系和建立完善严格的准入管理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赖于健全完善的行业法律体系,政府机构应抓紧制定相关法规,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政府应加快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体制,健全互联网行业准入准则,通过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的准入要求,把好门关来避免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

5.完善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审计和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1)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管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方面,审计人员应侧重于信用风险信息披露的审查。由于互联网机构拥有大量的流动性资金,可能会出现资金大量闲置和滥用的情况。因此审计人员应该重视对相关业务流动性的审核。

(2)加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信息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够,会误导市场参与者的判断,损害客户利益。审计机构应建立完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指导互联网金融市场披露行为。

第3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网络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金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最初由国内学者谢平教授提出,其核心内涵是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技术与精神的融合与创新,是对传统金融模式的补充和延伸,网络支付(目前主要包括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信息处理、去中介化的金融资源配置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三大特点。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技术强、杠杆高等特征,但同时其金融风险也会相应增大。

图1 传统金融模式的市场情形 图2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市场情形

金融产品风险主要是指金融产品未来收益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即金融产品未来损益结果对投资者期望的偏离。传统金融产品的核心监管对象是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其目标明确、规则清晰、监管的可控性较强(参见图1);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核心监管对象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其技术难度高、风险传递快、规制体系不完善、监管可控性偏弱(参见图2);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产品风险管理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阿里巴巴余额宝为例,运用主观风险测定法对余额宝的风险来源进行剖析,继而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创新趋势、监管规范,提出加强余额宝风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阿里巴巴余额宝发展简介及风险来源分析

1.阿里巴巴余额宝发展简介

创新是对固有制度的突破,必然伴随着新风险的诞生。2013年,阿里巴巴旗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货币基金性质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借助淘宝(C2C)、天猫(B2C)的用户锁定推广效应,余额宝的用户量瞬间达1000多万,总资产规模突破数千亿(参见图3)。

图3 2013年-2015年余额宝规模发展变化情况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监管当局的调控、投资者的逐步理性,2014年资金利率中枢较2013年有了明显的下行,货币基金的整体收益也呈现逐渐回归正常水平的趋势,但余额宝的发展趋势依旧良好(表天弘增利保货币市场基金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根据《天弘增利保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余额宝的总规模是5789.36亿元,人均持有约3133元,用户数已经增加到1.85亿人,2014年度余额宝为用户创造240亿元收益。

表 天弘增利保货币市场基金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数据来源:2014天弘增利保货币市场基金年度报告

2.阿里巴巴余额宝风险来源分析

(1)信用风险(违约风险)

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对其信用的风险对价,阿里巴巴余额宝也不例外,其信用风险必须要有承担者,对于阿里巴巴余额宝产品来说,其交易获得的本身是一个对信用进行风险定价的动态过程。余额宝产品的开发商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的信用水平仍低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虽然伴随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这一情况会有所改善,但仍不排除阿里巴巴余额宝会出现信用违约的情况。

(2)利率风险

对于金融产品来说,利率的波动必然会引起损益的变化,这就是我们讨论的利率风险。众所周知,余额宝的投资方向分为两类:第一部分,短期货币工具(如短期国债、央行票据、短期企业债券等),这类投资组合虽然稳定,但也受宏观经济影响,占余额宝的比重小;第二部分,商业银行的大额协议存款,这类投资是通过资本规模与商业银行博弈,是余额宝的主要投资方向,但商业银行的资金需求受利率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余额宝的利率风险较大。

(3)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我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探索与创新,其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不成熟、不完善,因此政策风险较大。自余额宝诞生起,其合法性就饱受质疑,关键的原因在于余额宝产品线上和线下规则不一致,且在产品推出之初,阿里巴巴并未明确告知客户将资金投资于天宏增利宝货币基金。同时,随着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未来余额宝的“政策红利”将会逐步消失,如央行取消基金公司投资银行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政策规定。

(4)赎回风险

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市场基金,赎回风险是其重要风险之一。从《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到,余额宝的人均持有额为3133元,这从侧面说明了余额宝产品目前仍是公众银行存款的重要补充,而便捷的可取性是银行存款的重要特征,因此随时都可能面临投资者赎回的风险。随着余额宝产品规模的不断增大,一旦余额宝产品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大面积赎回,将形成货币基金赎回风险,并且最终将连锁引发信用风险。

(5)运营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载体是先进的网络平台,余额宝的运营操作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水平欠佳、在线操作系统不完善、信息分析控制技术水平偏低、终端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等。除去常规的运营操作风险,余额宝还面临着信用对接操作风险,因为余额宝资金可直接用于阿里巴巴电商消费,但天弘基金结算要滞后与消费交易,因此投资者的赎回消费得益于支付宝的信用垫付,一旦天弘和支付宝的对接发生时间错位,余额宝将引发信用风险和赎回风险。

三、加强余额宝风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互联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通常来说,金融行业的风险不可测性强于其他行业,尤其是开放、自由、涉及面广、连锁效应强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因此,强化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的内部控制是加强余额宝风险管理的核心任务,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提高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强调产品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并将风险防控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第二,完善对外信息披露与对内信息交流机制,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降低操作运营风险的形成概率;第三,阿里巴巴要设立产品销售合作风险控制部门,与天弘基金公司实现内控对接,只有两者形成制衡的合作关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提高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水平

不可否认,相比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面临任务多、难度大、要求细、监管对象不明确等问题,但形成有序、高效、配套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的基本保障。毫无疑问,余额宝产品的风险防控不能缺少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统筹好风险监管的敏感性、简单性和可比性,对创新金融产品的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高对风险的识别、预警能力,增强资本对风险的吸收能力,同时要提高监管策略的可操作性,降低监管的执行成本;另一方面,要统筹好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性,形成监管政策合力。

第4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关键词:银行业;经营管理;互联网冲击;应对;策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企业以搜索引擎、在线支付以及大数据等为介质充分渗透到金融领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这对于以传统业务为主的银行业来说,在带来一定便捷的同时,也对传统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所以,银行业在经营管理中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并突破当前的困境实现进一步发展是关键的社会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特质

(一)更为便捷的支付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用户只需要通过移动端或客户端等介质,就能够随时进行支付或在线操作。目前,通过各种终端就能够进行支付的方式已经逐步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并为传统的支付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借助移动终端实现的支付操作更为便捷,用户只需要在移动终端上操作即可完成支付,包括日常支付、证券交易以及转账等都可以实现。这样的支付方式,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更佳的操作体验,也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多的支付选择,便于用户对资金的分散储存或投资。可以说,新的支付方式是对传统支付方式的极大发展和突破。

(二)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与互联网金融一同得到广泛运用的,还有大数据技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领域在交互过程中产生了海量信息。而能否在短时间内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加以利用,是企业的重要竞争能力。大数据可以对资金需要以及风险等因素进行迅速评估,还可以对动态违约概率进行评价。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发展体系的关键,即是对信息的高效率配置与处理。只有实现了对数据的高效配置,才能为后续的风险控制与资源分配提供更全面的基础。

(三)更低的信息处理成本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借助计算机技术能够实现更快速、有效的信息处理,避免了较多的人力操作与纸质储存的互联网信息处理,消耗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都要更低,并且交易成本也更低。在P2P网络借贷方式得到广泛运用之后,为更多用户群体提供了方便的借贷方式,而在这之前,缺乏资金或信用基础的用户,是难以在银行体系获取贷款的。通过新型借贷方式获取资金,相关平台提供的服务不仅更为全面,包括信息、利率计算等,其审核流程也有所优化。这对于参与交易的双方来说,都比较高效与便捷。

(四)中介化的资源分配

在传统的融资体系中,参与借贷交易的双方信息匹配度大多比较低,甚至处于基本不匹配的状态,这样并不利于高效率操作的实现,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由于缺乏有效信息或数据,资金提供方难以发现发展空间较大、回报率较高的项目,许多借贷者也面临着缺乏有效借贷渠道的困境。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资源分配有着明显的中介化特质,参与交易的双方只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即可实现借贷交易甚至整个流程,而不再要求银行的必须参与,这样的借贷方式不仅操作更为便捷,借贷者也能够很快获取资金。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银行吸储能力受到的影响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般来说银行的业务重心都会适当地向资金力量比较雄厚的客户偏向,以能够获取更多的利润。但在互联网金融系统中,环境特色使得同质市场被划分为许多个子市场,其业务重心更多的是在大量的中小客户身上。通过对中小客户理财或投资需求的挖掘,并为其提供全面服务的方式,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例如余额宝、理财通等即是比较成功的案例。与传统的银行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中的理财资金流动性更大,资金收益相对来说也更高。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多的用户将资金放在了收益高的平台中,对银行的吸储能力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不利于银行资金的吸收,导致后续发展和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金的限制。

(二)商业银行融资信贷受到的影响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可以为个体投资者或者小型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借贷方式。这样一来,个人或小型企业的借贷并不要求金融媒介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曾经融资难的困难。目前,市场上已经有较多的这类贷款企业,包括阿里小贷等,这类平台都具有成本低、风险不集中等特点,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参与投资,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贷款者的困难。但由于这类企业的发展,导致银行出现了经营利益减少、信贷客户数量也逐渐减少的问题。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银行终将失去以低成本吸收更多资金的优势,融资信贷业务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所以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面临新的竞争对手,银行若是不及时进行调整和创新,将难以充分适应新的环境,也无法保证进一步发展的实现。

三、银行业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策略

(一)根据市场需要,契合互联网核心发展精神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运用,对我国银行业的传统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包括理财、信贷以及支付等领域。与传统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征,即是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获取有效客户,并实现与客户的真实接触,进而实现对信息与数据的垄断。针对这种情况,银行业若是不能及时作出调整,难以实现进一步发展。当前,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已经逐渐失去优势,尤其是难以及时适应互联网金融的部分。因此,依据市场需求,契合互联网核心发展精神是当前银行业的首要任务,包括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发展趋势为核心,通过对物联网、电商平台等新型经营方式的分析,并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创新与支付方式的创新,通过这些方式实现银行业与互联网金融之间更多的交流。

(二)为用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运用使得银行业不得不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所以更高性价比服务的提供,是目前银行业能够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与传统的银行业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操作更加简单,银行只有不断完善和丰富自身能够提供的服务,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体验,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但是,高性价比服务实现的前提之一,即是广大的用户群,只有用户群足够庞大,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一方面,银行可以不断推出新的服务或理财优惠,在吸引新客户的同时,不断稳固已有的客户基础。另一方面,银行的部分收费业务也可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定期给予用户优惠的方式,让用户对银行业务逐渐习惯最终信赖。

(三)迎合资本合作分享利益对冲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还可以与电商企业或第三方平台进行合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商机,实现利益共享。这样做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对冲潜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电商与第三方平台的广泛运用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巨大的影响,导致这类业务逐渐萎缩,利益空间逐渐缩小。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可以使商业银行适当弥补传统业务的损失。二是商业银行与两者的合作,也是银行学习和借鉴新的时代环境下经营模式与手段的有效方式,进而逐渐提高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通过合作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逐步增加在新领域的投资,以促进自身长远发展的实现。

(四)建立自有平台,主动涉足电商领域

从当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不仅对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一时代特征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例如目前网络企业、电商以及第三方平台等都可以借助经营模式与方法的创新对部分银行的传统业务产生不利影响。长此以往,将更加不利于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因此,银行可建立自有平台,主动、积极地涉及电商领域避免自身被动地被卷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去,进而为自身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银行可针对当前的情况,在传统的经营模式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与改进,将发展重心适当地向中间业务移动,并构建起自主的数据平台,以主动的姿态参与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竞争。同时,还可借助电商实现更高效率与更低成本的数据获取,并与线下服务有效结合,以增加中间利润。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通过契合互联网核心发展精神、为用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服务、迎合资本合作分享利益对冲风险,以及主动涉足电商领域等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银行业的竞争力,为突破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困境提供重要的支持力量。但是,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银行业持续发展和进步,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与研究,以求促进我国银行业得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金林,周焰.互联网金融对中国商业银行稳定性影响的实证研究[J].武汉金融,2015,12:8-11.

[2]刘忠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J].财贸经济,2016,04:71-85+115.

[3]王静.基于金融功能视角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及对商业银行的冲击[J].财经科学,2015,03:56-65.

第5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法律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含义与特点

自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开始,互联网金融理财就开启了振兴之路,各种金融理财创新模式竞相发展,中国进入全民理财时代。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互联网金融理财其实就是金融理财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理财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众多,涉足货币基金、保险、借贷等多种领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达到6383万,使用率为10.1%。

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如此规模是因为其具有传统金融理财所不具备的特点,以余额宝等宝类产品为例。第一,手续简单、操作方便。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与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已有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只要将账户内资金转存至余额宝内,就意味着购买了增利宝货币基金进行投资,就可获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资门槛低、实现零散化理财。余额宝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即其对接的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是1元,有别于以前传统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认购金额,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投资门槛,调动其理财积极性,广泛吸收了社会零散资金。第三,当天结算、收益透明度高。收益当天结算,对于用户来说,在手机上打开操作界面就可以随时关注账户收益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相比传统金融理财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理财的市场盈亏风险之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与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其理财平台的管理运行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问题,导致系统瘫痪,不仅影响产品信誉,严重地还会损及用户利益,发生纠纷。同样,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操作简单,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极可能出现用户资金丢失、被盗的情况,甚至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及用户权益。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指资产能以一个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以余额宝为例,其收益率越高,资金赎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好。而余额宝初期产品讲求的是“T+0”即时赎回,即账户资金能随时消费和转出,而账户内资金实际已投资于货币基金,这就使支付宝公司要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备付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因此,一旦出现用户扎堆赎回或巨额赎回资金的情况,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虽然,支付宝公司针对余额宝用户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财产品以吸引客户分流资金,但这种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

3.法律风险。还是以余额宝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传“保本保底”高收益,资金被盗全额补偿等等,但却没有对余额宝的运行做出详细说明,也没有任何的风险提示。虽然在后期余额宝撤回“保本保底”的宣传承诺,也做出风险提示,但提示字句过小颜色过浅,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关法律的缺失,一旦发生纠纷,影响及后果难以估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整个领域及其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监管问题,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也是如此。

(一)监管主体不一,监管权责不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就相继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的支付业务是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余额宝是与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应是由证监会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支付宝公司依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但是,由于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由消费、流转,如果没有对监管主体的监管权责依照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的情况。甚至由于对理财机构的资金流转等监管不严,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使其利用互联网理财的隐匿性和便利性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平台定位不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

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作出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仅将自身定位为支付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有人认为,支付宝公司在此交易中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户将资金置于支付宝账户中由支付宝公司进行管理,支付宝公司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对用户资金进行投资。到底支付宝公司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单方的服务协议说明的那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余额宝推出一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过多起用户信息被盗、资金被盗刷事件,暴露出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技术安全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证投资人能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披露内容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定期报告、重大事件报告、资产与份额净值、申购与赎回价格、基金发行与运作信息披露等等,而余额宝只在开通界面上设有小字的介绍链接,用户需要点击若干链接之后才能了解部分信息资料,甚至在开通账户之后在余额宝界面也不能查找到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此外,宝类产品大多仅在界面下方显示一行“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浅色小字作为提示,既没有更加详细的说明,也不足引起用户的重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对其监管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之内,除此之外,针对具体问题还要作出特殊的监管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制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构建体系化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依据明确的监管法律确定监管的原则和规范,确定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国际上看,各国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例如,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实行较为严苛的监管方式,相反,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实行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情和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妥适的监管路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强化监管重点,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以此为中心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市场准入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同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对促进金融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在审慎监管的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这其实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的监管机制,既要灵活规定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又要能将未来出现的创新发展纳入监管范围之中,使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积极发展。

3.重视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各部门协作及国际交流。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依托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自律管理,通过联合设立专门互联网金融网站,分门别类地列出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信用等级,开设通报板块和投诉专栏,对违规企业公开通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将投诉结果予以公开,以此来约束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互联网金融很有可能成为投机者和犯罪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工具。因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必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仅是监管部门之间,还包括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同时,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还必须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做到统一监管、共同打击犯罪。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具体规制

1.明确机构定位,注重审查工作。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在互联网理财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对此不应由机构自身声明或外界推测决定,而应由监管机构在考查相关交易信息、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认定,确定相关机构的权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宣传信息和服务协议,如果发现有夸大宣传、规避风险提示或避重就轻推脱责任等情况,就要责令相关机构予以改正,作出相应处罚。

第6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行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结合产物,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将金融行业与相关用户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但是,互联网金融在为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对用户的资金安全产生严重威胁。本文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详细概述了风险防范策略,以期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互联网金融简述

互联网金融,即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行业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与信息通信技术实现用户资金支付、借贷、投资与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模式。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的结合衍生体,其主要形态包括金融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金等。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开放与包容,这也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行业最突出的不同之处。

互联网金融采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与社交网络技术,将广大用户联系在一起,为线下用户提供了一个自由平等、开放包容的互联网平台。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可以通过该平台获得自身的所需信息,同时,可以在公平环境下进行自主交易,交易过程真实透明。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

(一)风险问题

1.网络安全风险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第三方支付终端安全问题。因第三方支付终端出现技术漏洞,使得用户交易信息发生泄露。例如发生在2013年的支付宝信息泄露事件,对用户信息产生严重的安全威胁。第二,数据库安全问题。如今的数据库时代,许多用户信息被曝光,如果发生恶意侵袭事件,必定涉及用户信息,最终导致用户数据安全受到威胁。第三,平台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一旦受到安全攻击,可直接导致系统瘫痪,导致用户数据被曝光。

2.技术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成熟技术方案的要求非常高,一旦发生技术安全问题,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在对技术方案进行选择时,往往存在错误选择的风险。此类风险不但出现在操作系统中,而且还会因客户最终的软件兼容差导致信息传输变慢,最终导致更大的风险问题。

3.信用风险

通常情况下,在用户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若借款方未履行约定的业务期限,就会引发信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因其服务模式存在一定的虚拟性,支付双方仅能通过网络技术进行沟通,因此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一定的质疑,进一步增加了信用风险。

(二)原因分析

1.监管政策缺失

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欠完善,行业相关监管机制大多通过企业自律的形式维持,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讲,网贷平台跑路潮就是监管机制欠完善的重要表现。截止2015年11月,我国网贷平台总体数量达3769家,其中问题平台达1157家,仅11月份,问题平台就达79家,其中跑路的平台占77.22%。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的缺失。

2.行业自律能力较差

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政策监管并未完全覆盖,这就给那些并未打算长期发展的企业带来可乘之机,许多不具备行业资质的企业混进来,导致整体行业的自律能力下降。

3.传统金融行业的回击

毋庸置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对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但传统金融行业已提高警惕,不断完善自身组织架构与业务体系,在诸多方面做出回击。例如,各大商业银行逐渐开始建立互联网金融体系,组建电子商务平台;各大保险公司开始网上销售保险理财产品;各大证券公司逐渐实现网上开户,设立互联网网络平台等。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

虽然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但其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却不容小视,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必然要尽早提上日程。2015年12月28日,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业务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并且明确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严格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力争全面净化市场环境,为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保障。相信该《意见》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给予违法违规行为重重的打击,进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事物,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行业的创新产物,监管政策难免存在涉及不到的领域。在监管政策欠完善的背景之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自律。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整个行业负起责任,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同时,行业应建立自律协会,参与企业进行互相监督,并定期举行行业自律活动。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净化行业乱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行业内各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恶性相争。

(三)完善风险控制制度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关键问题就是风险控制。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相对匮乏的阶段,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必不可少。企业应组建起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对企业运营中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监控与评估,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避免风险问题的发生。

第7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关键词:风险管理 P2P 互联网金融 竞争力

风险管理能力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稳健发展和可持续经营的基石。风险控制工作开展得好,那么平台和投资人都会受益,控制得不好则平台会关门,投资人也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因此,识别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是P2P平台经营者第一要务。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平台经营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平台运营过程之中,旨在识别并管理可能会影响平台稳健运营的潜在事项,以使其在该平台的风险偏好之内,并为平台目标的实现和平台投资人投资安全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1]。

一、P2P模式概述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指的是点对点的信用贷款,是一种在互联网平台支持体系下达到个人与个人相互间信用贷款目的的模式。广义上而言,P2P模式指的是提供信贷交易机会的互联网中介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自20世纪70年展至今,P2P模式发展十分迅速,既为人们创造了便利,又不断面临着各种挑战。

二、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一)P2P网贷平台蕴藏的风险

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P2P网络平台在经营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具体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信用风险:客户或者交易对手违约或者信用等级下降给投资人带来损失从而危及自身经营的风险;第二,操作风险:由于流程设计不合理或者执行不严,系统不完善,员工违法或者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第三,法律或合规风险:不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触碰政府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设定的红线;第四,流动性风险:为追求短期做大交易量采取拆标等方式进行期限错配带来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是平台操作单一借款额度较大的借款标,这些借款人一旦违约就会瞬间冲垮平台);第五,声誉风险:P2P平台如果不注重自身形象,维护诚信透明的健康形象同样会带来倒闭的风险,关于这一风险可参考网贷门户网的各种曝光帖。

(二)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控制决定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P2P行业蓬勃发展,行业相继出现了数百家P2P网贷平台,这并非是一种正常现象。在未来发展道路上,P2P平台将经历市场大洗牌,势必会有大部分P2P平台被淘汰。这便对各P2P平台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严格要求,只有平台风险控制做得好,才会得到投资者们的青睐,相关平台才能够得以生存和发展[2]。更深层次来说,倘若P2P行业全面风险控制不佳,便会使得投资者产生畏惧心理,那时候P2P行业便无法得以继续生存,可见风险控制决定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图1为 P2P行业风险示意图。

风险控制影响投资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凭借P2P行业带来的高收益,其备受投资者们所推崇,但另一方面P2P行业的高风险同样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造成担忧。伴随着P2P行业的急速发展及其市场地位的不断攀升,P2P行业风险波动对全面投资市场的影响将愈来愈明显,倘若P2P风险控制不佳,便极有可能导致全面投资市场出现秩序混乱情况,对市场良性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可见风险控制影响着投资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图2 为P2P行业全方位风险示意图。

三、P2P 网贷行业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信息披露的主要对象

监管机构。现阶段还未有十分确切的P2P行业监管机构,P2P行业还未制定出完备的监管制度准则。为了实现P2P行业的和谐发展,构建起正规的监管机构、制定出完善的监管制度势在必行。监管机构的核心工作是对P2P平台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P2P平台信息披露的步骤、对象、内容等展开监督,一经监督到P2P平台存在不合理情况,第一时间对其展开相应的处理。同时,倘若在P2P平台给予监管机构信息过程中,监管机构在其信息内容中找到相关问题,同样需要第一时间予以解决[3]。

监管机构。投资人在P2P平台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P2P平台有义务向投资人提供所有关于投资的信息。现阶段,我国投资人的投资心态还不十分成熟,一些投资人还抱着基于回报率展开投资的心态,而没有客观认识到P2P平台的相关安全性问题。在现如今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我国投资人势必会愈来愈理性,会逐步共同关注投资回报率和安全性的双重需求。在这一情况下,P2P行业信息披露将愈来愈被投资人所强烈需求。

公众。就社会公众来说,其对于P2P行业信息披露需求应当是最弱的。在P2P平台运行期间,公众并没有进行投资,因此对其信息披露程度仅仅为了匹配投资行业透明标准及相关公众知情需求,而不必进行过多细致的信息披露。若在信息披露时,将监管机构、投资人及公众放在同一层面,显然会加重P2P平台压力,缩减披露效率,提升P2P平台运营经济成本。

(二)P2P 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借款信息。借款人属于P2P平台的一个运行端口,P2P平台需要向投资人提供借款人信息,即适当保护借款人个人隐私,在对借款人造成困扰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完备、详尽的借款信息向投资人公开。这些借款信息分别有:借款人信誉情况、借款人资产情况、借款人工作情况、借款人负债情况以及借款人借款用途等[4]。

平台信息。平台信息属于P2P平台信息披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平台信息能够获知P2P平台的可靠性、信誉度。平台信息主要包括:平台自身状况、平台运行数据以及平台风险提示等。

合作担保机构。受P2P平台对担保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影响,部分担保机构难以就相关债务展开担保工作,由此可见提供给合作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是十分重要的。对合作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应当包括:担保机构本金、担保机构担保债务状况、担保机构财务状况以及担保机构担保债务金额等。

(三)引入第三方介入

P2P平台急速发展,P2P平台风险控制是P2P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仅仅依靠P2P平台自身调节及相关主管机构监督管理,显然无法获取令人满意的效果,引入第三方则能够一定程度为P2P风险控制提供有力保障[5]。引入第三方介入的策略包括:资金托管、专业机构出具报告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伴随着P2P行业的急速发展,为了使P2P平台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务必要认识到风险管理可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核心竞争力,不断钻研、研究,明确风险控制是P2P平台发展的必要因素,以信息披露为主体构建P2P风险控制体系,引入第三方介入为P2P风险控制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促进P2P平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姜再勇,林晓东,刘前进,王凯.从信息中介到资金中介――P2P网货平台的中国式创新及存在的风险[J].金融发展评论,2014(7):162-163.

[2] 李尤洪.规范我国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探析[J].知识经济,2013(23):177-178.

[3] 董妍.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以P2P网贷平台为视角[J].商业经济研究, 2015(3):79-81.

第8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文

伴随着网上银行的开通,一系列诸如“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打破了传统银行借贷的单一局面,有效拓宽了客户的融资渠道。在理财业务方面,由余额宝带动的付融宝、微信支付等各类理财业务迅速扩张,使得众多的普通民众能够自己选择理财方式,参与自己的财务规划。在货币融通领域,P2P借贷和众筹融资都已经成为广为欢迎的融资方式,这种互联网金融的存在使得小微企业家能够迅速低廉的筹集到资金,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

1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效率高,覆盖范围广,极大的降低了金融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也增加了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不仅产生传统金融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同时还具有其自身的风险特点。

1.1 高瞬时性

互联网的出现给人们带来更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互联网金融也推动交易的快速高效运作,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资金流动速度变快,范围变广,支付清算更加便捷有效,由于互联网的极高瞬时性,若是在交易中出现“失误”,错误会被迅速放大,传播的相对更快因而相比较传统金融所需要花费更大的补救成本。

1.2 快联动性

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作为网络平台,互联网“开放、平等、普惠、协作、分享”的特点决定了信息的传播更为迅速,范围更广,局部与整体之间的联动性更强。由于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积聚能力增强,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若无法及时解决将迅速波及整个网络,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

1.3 强虚拟性

互联网本身是一个虚拟世界,其操作过程使用的都是虚拟化的信息,因此交易对象、目的、过程显得更为不透明。而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特点,使得信息具有隐蔽与不对称性,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多样化与复杂化。

1.4 超复杂性

互联网信息系统庞大而复杂,盘根错节,多重的信息交叉会增加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同时扩大信息资源的传播和使用范围。在增加便利的同时,网络的安全信任度降低,一些保密信息可能会因此存在失密、泄密的可能性。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兼容性使得金融行业混业经营成为可能,与单一的传统金融不同,互联网金融风险融合银行、证券、保险业务风险,因此表现的更为复杂。

2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

2.1 互联网金融存在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业务的基础上依托发达的计算机网络作为中介渠道,因此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等硬件环境作为平台支撑业务的顺利完成,计算机网络技术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依赖的网络平台被计算机病毒、黑客等攻击,将给交易主体双方带来较大的损失,严重的会导致整个网络体系瘫痪。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金融机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技术更新以及专业化程度难以及时有效的满足最新的技术要求,导致错过正确的交易时间因此延误客户交易时机,产生资金损失,金融服务相对低效,无形造成了技术风险的存在。

2.2 互联网金融存在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涉及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以及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这些系统的设计缺陷都有可能引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从交易主体的角度看,机构的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对于操作规范和业务理解不到位,都容易在交易过程中产生偏差或中断,这种失误无论对客户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都会形成风险隐患,对交易双方可能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而言,更为联动,更为统一,没有地域的限制性,局部的交易偏差可能对整个交易系统形成风险累积,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的操作风险。

2.3 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金融机构违反违规与法律体系自身不健全两个方面构成。同传统金融业务不同,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虚拟性,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进行业务拓展过程,擅自突破业务范围,触碰法律底线的现象时有发生却难以被及时发现。现有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都是在传统金融法体制下发展和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是新兴金融,而且发展迅速,法律法规对于存在的漏洞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建立互联网金融完善的制度,以互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存在一定的的负面影响。

3 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3.1 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需要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但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首先应加快互联网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规范互联网金融主体行为,建立涵盖机构形式、法律地位、资格条件、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法律法规体制。其次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和银行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应当在原有的基础上补充进入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新兴内容。最后应当制定互联网的公平交易平台,尽快形成完整的交易规则。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识别数字签名、保存电子交易凭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方面有章可循,以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进行。

3.2 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合作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体系,金融监管的力度与强度不够,规范化的监管机制一直未形成,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合作监管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金融监管处于各司其职的状态,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分别管辖所属区域,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处于薄弱环节。首先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机构,专职履行对互联网风险的监管。其次各监管机构应在内部设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人才。同时应建立数据信息库,对于公布于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

3.3 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保护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其参与者越来越多,普通民众加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热情高涨,而由于参与者的金融知识有限,缺乏对风险的准确判断力,因此更应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保护。首先应该颁布消费者保护办法,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参与者可以依据统一的流程来进行业务受理,方便监管机构管理。其次可以建立消费者问询平台,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直接对话交流,监管部门关于有效规避风险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应对风险能力,同时消费者通过咨询能够更好的了解互联网金融运行的特点,产品的特性,不会产生随意购买金融新兴产品的现象。最后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信息保护,尤其应注重对于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资产等不愿意公开透露信息的保护,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交易环节,严禁将消费者的投资信息随意透露给相关机构。

3.4 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

互联网金融行业瞬息万变,正式出台的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而监管体系也尚未完全形成,因此系统内部自律就成为维护行业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宝。对于互联网金融系统,首先应建立互联网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秩序和共同利益,加强行业之间的合理交流,避免恶性竞争损害公共利益。其次应加快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为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一个行业规范和标准。最后应该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强其业务能力的同时加深其对于道德规范的责任感。

4 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简单归总,其门槛低、效率高等优点对传统的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产生了巨大影响,受到个人投资者和小微企业的广泛欢迎。通过互联网金融风险对策的实施,希望能够提高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杨群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金融科技时代,2013(7).

[2]乔玉梅.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管控研究[J].金融监管,2014(3).

第9篇:互联网金融管理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营运管理

营运管理作为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一项核心工作,涉及诸多产品条线和内部资源的综合运用以及风险管理等各个层面,是支撑商业银行在同质化市场中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营运管理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要进一步维持竞争优势,银行业必须全面认识信息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加快营运转型,重塑业务流程,推动产品创新,进一步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一、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营运管理的借鉴和警示

互联网金融通常指借助于互联网、移动通信、云计算等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在中国具体表现为第三方支付、金融销售平台、网络信贷、众筹融资等形式。互联网金融秉承“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充分运用积累的大数据,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服务。虽然目前看,无论从业务种类,还是业务规模,短时期内都无法撼动传统银行业,在核心特征上也与传统金融区别不大,但是给银行业带来了全新的互联网思维。其中,对营运管理来说,有“三个借鉴”和“一个警示”值得学习和思考。

(一)三个借鉴

一是大数据运用降低成本。数据是信息时代金融业的核心资产之一,尤其是大数据运用作为创新的催化剂,正在逐步改变整个金融业态。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正是在于其信息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以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成功的产品代表――阿里小贷为例,成功的关键在于阿里巴巴公司积累的客户海量交易的大数据以及所拥有的数据处理技术,使其能打破地域和信息不对称的限制,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准确地掌握客户的行为特征,包括客户的消费行为和信用等级,从而能够精准定位客户、接触客户和营销客户。二是流程化运营改进效率。对于客户来说,互联网金融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便捷,没有复杂的业务流程,也无需排队等待。尤其是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电视、平板电脑、手机等都成为上网终端,使得“线上线下”概念更加模糊,客户能随时随地以自助的服务方式申请各类金融服务。例如,阿里小贷创建从风险审核到放贷的全程线上模式,将贷前、贷中以及贷后三个环节形成有效联结,向通常无法在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批量发放“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小额贷款。三是人性化服务提升体验。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除了技术进步以及背后的想象力之外,还具有尊重客户体验、强调交互式营销、主张平台开放等新特点,使金融服务能够立足于客户的金融需求和习惯来开展,进而使客户粘性大大增加。例如,第三方支付为客户提供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以及跨境支付等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其多样化、个性化等特点较好地满足了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的支付需求,有效拓展了支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延长了服务的产业链。

(二)一个警示

创新突破引发风险隐患。在看到互联网金融正逐步成为金融创新突破点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风险也在这种创新中不断加以累聚。例如,许多P2P(人人贷)公司由原来的金融中介开始逐渐介入平台交易,结果引发了贷款集中到期而平台无法兑付的连锁挤兑风险,导致一大批P2P公司倒闭。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中将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因此,银行在改变现有的思维模式积极创新的同时,也不能放松风险的底线。特别是对于营运部门来说,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条款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的系统、越来越多的流程需要集中管控,这给风险管控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难题。

二、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借鉴,不断推动银行营运管理改革转型

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和借鉴来看,未来,银行营运管理不仅要关心实质性运营,更要关注业务的需求整合、系统管理和风险管理。用“小、轻、新”为主要特征的金融创新吸引客户,从解决客户的“小需求”入手,无论是申请方式、应用的复杂程度、流程的便捷性可当一个“轻”字,并带来完全不同的“新”体验。在新的营运模式下,营运管理的价值要充分体现在低成本、高质量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上。

(一)全方位推动数据整合,助力业务发展

要进一步重视对大数据的占有和使用能力,在营运改革发展中引入和践行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推动营运工作从“经验依赖”型向“数据依靠”型转化。营运管理通常涵盖流程管理、产品管理、风险管理、网点管理等各个方面,本身就拥有庞大的客户数据,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统计能力,提升科技研发与应用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整合各渠道、各条线的客户信息,推动构建以客户分析为基础,客户需求为导向,客户管理为核心的大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体系,为业务决策、客户营销提供依据。要拓宽新的客户接触渠道,在有效减少甚至消除网点低价值活动的同时,有保有压,充分发挥网点作为服务和营销工作情报站的功能。通过深入高端社区、注重厅堂服务,及时捕捉客户以及关联人的信息,并分层分类反馈传达,确保客户的有效需求第一时间得到满足。

(二)优化业务流程,改善服务效率

营运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客户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特别是在银行业正逐步从市场份额竞争转向客户基础竞争的情况下,必须“以客户为中心”设计流程、制定制度,不断提高营运服务水平,从而为客户提供创新型、合规型和尊享型服务,支持业务发展。一是业务流程重塑。逐步减少精炼业务流程环节,部分业务流程、审批流程可以逐渐以电子流程替代人工流程,例如借鉴阿里小贷,减少授信放款的手工环节,启动授信放款的电子化审批流程等。通过提升营运服务效率、缩短业务处理时间,使客户办理各项业务更为便利快捷,从而增加客户“黏度”,使客户的忠诚度得到提高。二是推进集约化管理。改变后援支持性职能重复和分散、柜员把主要精力耗费在低价值的业务处理环节等旧的模式,推进前后台分离,业务处理环节整体后移,实行集约化管理,从而释放前台人力资源投入营销。随着流程的转变,前后台部分岗位甚至可以逐渐外包,推动服务专业化。

(三)创新营运产品,提升客户体验

营运板块要切实加大创新力度,在创新管理、创新流程、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上有所作为。一是要打造智慧银行。敏锐洞察引领客户需求,实现智能识别客户,智能分析客户需求,智能引导客户办理业务,网点柜面人员能够给客户提供精准服务。二是要加强网点建设。完善制定网点开设、升格、撤销标准,科学规划网点城市布局,按照客户资源、投入与产出等对网点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对其发展重点、人员配置、资源投入和考核指标的设置各有侧重,促使网点向综合型、销售型和服务型三个不同方向转变。三是要推动业务跨界。依托高科技手段使网点营运服务不再局限于网点柜台,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网络渠道的各项功能,深入挖掘微信银行、空中理财等业务潜力,使服务得以外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四)强化营运中心管理,持续降低成本

营运中心是集约化管理的产物,目前,全国性的商业银行都成立有类似的中心,对内提供金融劳务。对营运中心的管理,要树立全局意识,确立与营运总体目标一致的发展方向。要模拟市场化竞争,建立数字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绩效指标体系,并树立“内部顾客”理念,放开定价权限,放开分支行选择权限,加强中心间服务质效的竞争,以推动营运成本的持续下降。要合理规划,在“大一统”的平台上,使部分产品能够体现分支行的特色,符合各地的管理需求。要根据业务转型需要,增加营销业务范围,配合开展交叉销售,持续提升创利能力,将营运中心逐步由成本中心打造成利润中心。未来,在自身及市场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可以开放营运中心为银行同业提供金融服务,抢占市场,提升规模效益。

(五)树立全新理念,提高风控能力

营运板块在提高业务支撑能力的同时,还要找准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平衡点,以创新驱动为手段,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筑牢安全堤坝。一是树立全局化的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有机统一起来,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加强业务流程的可靠性,消除各种风险因子,并实时进行风险监控、识别、量化、报告和缓释。二是坚持风险为本的防控理念。强化关键部位、关键业务、事中、事后的的风险防范,对于新建、业务发展压力较大的支行、网点,要多措并举,查防结合,重点监控。三是推广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业务流程中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积累和管理,利用风险识别、计量、建模技术来量化风险,增强业务风险的预警分析能力、洞察力和威慑力。

(六)建设高素质营运队伍,实行人才领先战略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对营运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疏通人才成长发展的上升渠道,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类营运人才资源,并把人才资源转化为营运条线转型发展的现实优势。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营运岗位胜任力模型,明确培养目标,完善后备人才成长机制。要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适应营运转型的需要,大力培养集金融业务知识、网络信息技术、市场营销技能、银行营运等多种知识技能于一身的金融复合型人才,使营运管理切实紧跟时代步伐、体现时代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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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曜,陈维.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J].中国改革,2013,(7):44-47。

[3]王吉如.互联网金融的挑战[J].金融世界,2013,(7):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