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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防范策略
1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行业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网络,将广大用户联系在一起,为用户提供一个自由平等的互联网平台,实现自身效益。中国互联网发展历程虽然没有一些发达国家长远,但是整体来看,发展过程还是比较顺利的,1990年-2005年期间是初始阶段,传统的金融行业逐渐慢慢转化为互联网行业;2005-2011年左右,是互联网发展的高峰期,主要体现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支持,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条件;2011年到现在,互联网多渠道发展迅速,业务模式也越来越广,有效地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碰上了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创新,这将是全球瞩目的大事,一个时代的体制变革,一般会伴随着重大的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顺势而生,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中国更受中小企业的青睐,中小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根据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被列为首要任务,而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这对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1]。
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2.1网络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虽然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但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首先就是网络安全风险,目前,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很多网民的信息曝光度高,对网民的人身财产和信息产生了严重的威胁。比如,现在最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存在技术漏洞,很多用户在使用时,不仅信息泄露,资金安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选择第三方支付成功后,会出现资金被盗的情况;再比如,一些黑客入侵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导致系统瘫痪,大量用户信息曝光。这一情况体现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的不足,大多数企业都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设立管理制度体系,而这一管理制度并不能完全的杜绝金融风险,不仅损失了在用户心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2技术风险
互联网行业,对技术要求特别高,一旦发生技术安全风险,后果不堪设想。但是由于现在互联网行业还在发展中阶段,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并不完善,大部分都是企业自身在管理制约,这种情况下,许多只图一时利益的企业会浑水摸鱼,混入互联网行业,对技术选择也不精准,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检查核实,也没有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风险控制,长此以往,导致了信息传输过慢,风险问题进一步增加。
2.3信用风险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为广大用户带来了一定的便利性,但是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行业,用户只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没有实质性的线下接触,因此,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一定的质疑,增加了信用风险。比如,用户因自身需要,借了一笔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如约还款,就会引发信用风险[2]。
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策略
3.1加大国家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制
虽然互联网的发展史相对较短,但是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影响力巨大,在一定程度上,有赶超发达国家的趋势,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应该加大国家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制,这样可以严厉杜绝一些不法企业或者用户,非法集资、投机取巧、盗用用户信息等情况,净化市场环境,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保障。
3.2加强技术管理,增加行业自律性
互联网行业属于新生事物,新生事物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对技术的要求也很高,在目前监管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各企业注重自身的自律性,加强技术管理。比如,企业可以定期举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加强自我控制,自我监督的意识,企业和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同时加大技术方面的培训和管理,不仅可以降低风险,而且还可以净化市场环境,避免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必要的恶性竞争[3]。
3.3增加风险控制制度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国家和企业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其正常的发展运行的关键就是风险控制,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这种情况下,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比如,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内部风险监控制度,或者从外部聘请一批专业的风险控制人员,对企业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规避,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4结语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虽然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相信在国家的大力监管和企业的自律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必定能健康和谐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炯.互联网金融风险特点及防范策略探析[J].经贸实践,2018(05):131.
1.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是在互联网上的虚拟银行柜台。网络银行又被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way)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第三方支付,买方将货款付给第三方独立机构,第三方独立机构担当中介保管,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前提下才决定资金去向。
3.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介入金融服务领域,把服务金融机构作为主要经营模式,依靠互联网的即时性、互动性、海量信息的优点,来实现成本低、效率高的金融搜索、金融咨询等服务。
4.网络信贷。比如P2P贷款就属于这种模式。P2P贷款就是投资人通过中介机构把自己的资金贷给借款人,中介机构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考察来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法律缺失。目前相关的制度、条例、规范的技术行业标准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立法还尚不完备,法律政策不确定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巨大风险。
2.监管风险。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而互联网金融模糊了各金融领域之间的界限,所以难免会出现监管真空的现象。
3.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即交易的一方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约定而导致的风险。例如在P2P平台上如果借款人贷款违约,在没有第三方的抵押、担保或者保险的前提下,投资者很难拿回本金和预期利息。
4.营运风险。又称操作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由于内部管理的不完善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可能引发重大的营运风险。
5.流动性风险。当资金流量超过所需时,会造成资金闲置,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关系会导致资金利用效益下降。比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会有大量的沉淀资金,这些流动性资金可能会有资金滥用、挪用的风险。
6.技术风险。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多通过购买系统模板实现科技保障,系统维护,技术保障和应急管理投入相对不足,抵御黑客攻击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较差。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1.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以风险管理理念为核心的战略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战略,就是要在机构内部把风险防范和管理放在经营活动的首位。对每项业务都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管理,使风险管理贯穿于机构的全过程,使全体员工统一风险管理观念,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
2.培育具有风险管理理念和商业伦理观念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尽快打造一支适应互联网金融浪潮的人才队伍,引进国外先进风险管理理念,结合本机构业务特点,针对性的进行人才风险管理系统培训。重点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使机构能够在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获得足够的风险信息、整合并评估,从而加强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同时还要注意人才队伍的道德建设,防止违反金融伦理的犯罪行为,保证互联网金融活动有序运行。
3.金融监管机构应进行监管体制与方式的变革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形式,即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互联网金融属于混业经营的模式,容易陷入监管真空的困境中。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当务之急是改变分业监管模式,尽快建立一个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监管体制。同时应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借鉴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相关监管措施,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4.加快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体系和建立完善严格的准入管理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赖于健全完善的行业法律体系,政府机构应抓紧制定相关法规,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政府应加快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体制,健全互联网行业准入准则,通过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的准入要求,把好门关来避免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
5.完善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审计和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1)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管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方面,审计人员应侧重于信用风险信息披露的审查。由于互联网机构拥有大量的流动性资金,可能会出现资金大量闲置和滥用的情况。因此审计人员应该重视对相关业务流动性的审核。
(2)加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信息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够,会误导市场参与者的判断,损害客户利益。审计机构应建立完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指导互联网金融市场披露行为。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开展,主要依托于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运行的本身也存在诸多风险因素,由此对于互联网金融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要想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首先要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分析。
(一)系?y的风险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产生、发展和成熟,故此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的配置是十分重要的,而与此同时,这些硬件和软件设备存在的风险也极大地威胁着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是计算机的主要风险之一,计算机系统终端设备的软硬件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产生极高的系统风险。但是在互联网的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与外界的网络进行连接和互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系统极有可能受到入侵或其他风险,对于整个互联网体系都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网络金融的安全性。
(二)市场选择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选择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存在很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存在一定的虚拟性,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双方为了降低信息泄漏的风险,都在掩藏自己的真实信息,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的极高虚拟性,网上银行为了发展,尽量降低成本,这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来说都十分不利。
(三)法制方面的风险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迅速,但作为新兴事物,互联网金融还非常年轻,导致我国法律对其监管的力度并不充分,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风险,主要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指网络金融的主体部门违反法律规定,工作人员泄露用户信息,或者刻意隐瞒理财产品的风险等行为;外部风险主要是指网络借贷和安全支付环境等方面的法律建设空白区。而且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在法律方面存在的风险也只会越来越多,这对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十分不利。
(四)资金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经济活动更多的是依托互联网进行的,所以在进行经济活动时,网络的虚拟性对其影响十分巨大,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双方都会使用虚拟信息进行经济活动和往来,于是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网络上的信息虚假问题频出,这就使得经济活动中交易的双方在信息的真实性方面都存在问题。利用虚拟信息进行的经济活动,会给交易的双方都带来比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了问题,凭借虚拟信息难以进行资金回收,带来比较严重的资金安全问题。
(五)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互联网经济的双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金融业务要求而导致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给经济领域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但因其自身的虚拟性,也使其存在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很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签订合同时,经常会使用虚拟的用户名,这给企业带来了比较严重的信誉风险。另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受到金融领域的影响较大,很容易出现波动,很多的金融企业在其中会出现严重的亏损,难以按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就会遭受信誉损失,影响自身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由此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所遭受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要想促进互联网金融的稳定进步,就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从而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
(一)加强重视
当下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市场经济尤其是金融经济影响巨大。要想规避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尽最大程度发挥其积极作用,就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有更加充分的认识。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和学习,以提高对互联网经济的认识,做好相应的风险预防工作,强化风险宣传,提高整个企业所有员工的风险意识。
(二)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究其原因还是互联网本身所引发的,要强化其风险管理,首先要健全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一定的标准,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网络设施,对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技术有了解,内部的管理体系健全,并能够制定严谨的交易流程,保证企业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和高效的服务,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还能保障用户资料的保密性。
(三)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当今互联网的粗放发展态势下,其安全性关乎到整个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安全,若要对互联网的风险进行规避,就必须对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安全进行严格监督和标准化建设,使用安全性能比较高的网络系统,应用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对网络系统进行全方面的扫描和监测,及时发现漏洞和修补漏洞,将网络安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障,防止网络系统安全问题的出现。
(四)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想要防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就需要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体系,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日常的风险管理体制,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动向实施观测,了解市场的变化和政策的改变,认真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测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做到及时规避,降低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的风险。对于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应当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以实现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持续的改善和制度完善,从而保证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五)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在互?网金融中,信用风险是尤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故此要把控好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完善行业的信用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估,加快网络实名制的建设,在进行信用评价时,可以适当利用互联网上的企业信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誉度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防止发生信誉风险。
(六)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建设
要做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规避,仅靠相关企业自己的制度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还需相关国家部门完善金融立法工作,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法律监管体系当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现在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国家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及时做好政策建设和监管。
(七)培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
互联网金融企业想要进行高效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我们需要培养出专门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人才,进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的风险防范,专业人才十分匮乏,大部分的相关人员,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知识并不高,也缺乏相关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的专业能力,使其具备互联网风险防范能力。
关键词:银行业;经营管理;互联网冲击;应对;策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企业以搜索引擎、在线支付以及大数据等为介质充分渗透到金融领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这对于以传统业务为主的银行业来说,在带来一定便捷的同时,也对传统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所以,银行业在经营管理中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并突破当前的困境实现进一步发展是关键的社会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特质
(一)更为便捷的支付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用户只需要通过移动端或客户端等介质,就能够随时进行支付或在线操作。目前,通过各种终端就能够进行支付的方式已经逐步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并为传统的支付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借助移动终端实现的支付操作更为便捷,用户只需要在移动终端上操作即可完成支付,包括日常支付、证券交易以及转账等都可以实现。这样的支付方式,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更佳的操作体验,也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多的支付选择,便于用户对资金的分散储存或投资。可以说,新的支付方式是对传统支付方式的极大发展和突破。
(二)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与互联网金融一同得到广泛运用的,还有大数据技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领域在交互过程中产生了海量信息。而能否在短时间内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加以利用,是企业的重要竞争能力。大数据可以对资金需要以及风险等因素进行迅速评估,还可以对动态违约概率进行评价。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发展体系的关键,即是对信息的高效率配置与处理。只有实现了对数据的高效配置,才能为后续的风险控制与资源分配提供更全面的基础。
(三)更低的信息处理成本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借助计算机技术能够实现更快速、有效的信息处理,避免了较多的人力操作与纸质储存的互联网信息处理,消耗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都要更低,并且交易成本也更低。在P2P网络借贷方式得到广泛运用之后,为更多用户群体提供了方便的借贷方式,而在这之前,缺乏资金或信用基础的用户,是难以在银行体系获取贷款的。通过新型借贷方式获取资金,相关平台提供的服务不仅更为全面,包括信息、利率计算等,其审核流程也有所优化。这对于参与交易的双方来说,都比较高效与便捷。
(四)中介化的资源分配
在传统的融资体系中,参与借贷交易的双方信息匹配度大多比较低,甚至处于基本不匹配的状态,这样并不利于高效率操作的实现,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由于缺乏有效信息或数据,资金提供方难以发现发展空间较大、回报率较高的项目,许多借贷者也面临着缺乏有效借贷渠道的困境。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资源分配有着明显的中介化特质,参与交易的双方只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即可实现借贷交易甚至整个流程,而不再要求银行的必须参与,这样的借贷方式不仅操作更为便捷,借贷者也能够很快获取资金。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银行吸储能力受到的影响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般来说银行的业务重心都会适当地向资金力量比较雄厚的客户偏向,以能够获取更多的利润。但在互联网金融系统中,环境特色使得同质市场被划分为许多个子市场,其业务重心更多的是在大量的中小客户身上。通过对中小客户理财或投资需求的挖掘,并为其提供全面服务的方式,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例如余额宝、理财通等即是比较成功的案例。与传统的银行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中的理财资金流动性更大,资金收益相对来说也更高。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多的用户将资金放在了收益高的平台中,对银行的吸储能力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不利于银行资金的吸收,导致后续发展和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金的限制。
(二)商业银行融资信贷受到的影响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可以为个体投资者或者小型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借贷方式。这样一来,个人或小型企业的借贷并不要求金融媒介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曾经融资难的困难。目前,市场上已经有较多的这类贷款企业,包括阿里小贷等,这类平台都具有成本低、风险不集中等特点,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参与投资,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贷款者的困难。但由于这类企业的发展,导致银行出现了经营利益减少、信贷客户数量也逐渐减少的问题。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银行终将失去以低成本吸收更多资金的优势,融资信贷业务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所以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面临新的竞争对手,银行若是不及时进行调整和创新,将难以充分适应新的环境,也无法保证进一步发展的实现。
三、银行业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策略
(一)根据市场需要,契合互联网核心发展精神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运用,对我国银行业的传统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包括理财、信贷以及支付等领域。与传统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征,即是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获取有效客户,并实现与客户的真实接触,进而实现对信息与数据的垄断。针对这种情况,银行业若是不能及时作出调整,难以实现进一步发展。当前,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已经逐渐失去优势,尤其是难以及时适应互联网金融的部分。因此,依据市场需求,契合互联网核心发展精神是当前银行业的首要任务,包括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发展趋势为核心,通过对物联网、电商平台等新型经营方式的分析,并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创新与支付方式的创新,通过这些方式实现银行业与互联网金融之间更多的交流。
(二)为用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运用使得银行业不得不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所以更高性价比服务的提供,是目前银行业能够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与传统的银行业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操作更加简单,银行只有不断完善和丰富自身能够提供的服务,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体验,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但是,高性价比服务实现的前提之一,即是广大的用户群,只有用户群足够庞大,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一方面,银行可以不断推出新的服务或理财优惠,在吸引新客户的同时,不断稳固已有的客户基础。另一方面,银行的部分收费业务也可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定期给予用户优惠的方式,让用户对银行业务逐渐习惯最终信赖。
(三)迎合资本合作分享利益对冲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还可以与电商企业或第三方平台进行合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商机,实现利益共享。这样做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对冲潜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电商与第三方平台的广泛运用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巨大的影响,导致这类业务逐渐萎缩,利益空间逐渐缩小。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可以使商业银行适当弥补传统业务的损失。二是商业银行与两者的合作,也是银行学习和借鉴新的时代环境下经营模式与手段的有效方式,进而逐渐提高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通过合作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逐步增加在新领域的投资,以促进自身长远发展的实现。
(四)建立自有平台,主动涉足电商领域
从当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不仅对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一时代特征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例如目前网络企业、电商以及第三方平台等都可以借助经营模式与方法的创新对部分银行的传统业务产生不利影响。长此以往,将更加不利于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因此,银行可建立自有平台,主动、积极地涉及电商领域避免自身被动地被卷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去,进而为自身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银行可针对当前的情况,在传统的经营模式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与改进,将发展重心适当地向中间业务移动,并构建起自主的数据平台,以主动的姿态参与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竞争。同时,还可借助电商实现更高效率与更低成本的数据获取,并与线下服务有效结合,以增加中间利润。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通过契合互联网核心发展精神、为用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服务、迎合资本合作分享利益对冲风险,以及主动涉足电商领域等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银行业的竞争力,为突破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困境提供重要的支持力量。但是,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银行业持续发展和进步,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与研究,以求促进我国银行业得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金林,周焰.互联网金融对中国商业银行稳定性影响的实证研究[J].武汉金融,2015,12:8-11.
[2]刘忠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J].财贸经济,2016,04:71-85+115.
[3]王静.基于金融功能视角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及对商业银行的冲击[J].财经科学,2015,03:56-65.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法律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含义与特点
自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开始,互联网金融理财就开启了振兴之路,各种金融理财创新模式竞相发展,中国进入全民理财时代。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互联网金融理财其实就是金融理财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理财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众多,涉足货币基金、保险、借贷等多种领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达到6383万,使用率为10.1%。
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如此规模是因为其具有传统金融理财所不具备的特点,以余额宝等宝类产品为例。第一,手续简单、操作方便。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与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已有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只要将账户内资金转存至余额宝内,就意味着购买了增利宝货币基金进行投资,就可获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资门槛低、实现零散化理财。余额宝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即其对接的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是1元,有别于以前传统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认购金额,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投资门槛,调动其理财积极性,广泛吸收了社会零散资金。第三,当天结算、收益透明度高。收益当天结算,对于用户来说,在手机上打开操作界面就可以随时关注账户收益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相比传统金融理财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理财的市场盈亏风险之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与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其理财平台的管理运行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问题,导致系统瘫痪,不仅影响产品信誉,严重地还会损及用户利益,发生纠纷。同样,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操作简单,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极可能出现用户资金丢失、被盗的情况,甚至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及用户权益。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指资产能以一个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以余额宝为例,其收益率越高,资金赎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好。而余额宝初期产品讲求的是“T+0”即时赎回,即账户资金能随时消费和转出,而账户内资金实际已投资于货币基金,这就使支付宝公司要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备付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因此,一旦出现用户扎堆赎回或巨额赎回资金的情况,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虽然,支付宝公司针对余额宝用户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财产品以吸引客户分流资金,但这种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
3.法律风险。还是以余额宝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传“保本保底”高收益,资金被盗全额补偿等等,但却没有对余额宝的运行做出详细说明,也没有任何的风险提示。虽然在后期余额宝撤回“保本保底”的宣传承诺,也做出风险提示,但提示字句过小颜色过浅,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关法律的缺失,一旦发生纠纷,影响及后果难以估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整个领域及其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监管问题,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也是如此。
(一)监管主体不一,监管权责不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就相继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的支付业务是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余额宝是与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应是由证监会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支付宝公司依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但是,由于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由消费、流转,如果没有对监管主体的监管权责依照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的情况。甚至由于对理财机构的资金流转等监管不严,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使其利用互联网理财的隐匿性和便利性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平台定位不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
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作出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仅将自身定位为支付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有人认为,支付宝公司在此交易中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户将资金置于支付宝账户中由支付宝公司进行管理,支付宝公司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对用户资金进行投资。到底支付宝公司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单方的服务协议说明的那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余额宝推出一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过多起用户信息被盗、资金被盗刷事件,暴露出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技术安全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证投资人能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披露内容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定期报告、重大事件报告、资产与份额净值、申购与赎回价格、基金发行与运作信息披露等等,而余额宝只在开通界面上设有小字的介绍链接,用户需要点击若干链接之后才能了解部分信息资料,甚至在开通账户之后在余额宝界面也不能查找到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此外,宝类产品大多仅在界面下方显示一行“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浅色小字作为提示,既没有更加详细的说明,也不足引起用户的重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对其监管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之内,除此之外,针对具体问题还要作出特殊的监管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制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构建体系化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依据明确的监管法律确定监管的原则和规范,确定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国际上看,各国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例如,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实行较为严苛的监管方式,相反,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实行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情和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妥适的监管路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强化监管重点,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以此为中心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市场准入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同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对促进金融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在审慎监管的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这其实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的监管机制,既要灵活规定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又要能将未来出现的创新发展纳入监管范围之中,使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积极发展。
3.重视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各部门协作及国际交流。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依托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自律管理,通过联合设立专门互联网金融网站,分门别类地列出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信用等级,开设通报板块和投诉专栏,对违规企业公开通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将投诉结果予以公开,以此来约束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互联网金融很有可能成为投机者和犯罪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工具。因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必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仅是监管部门之间,还包括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同时,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还必须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做到统一监管、共同打击犯罪。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具体规制
1.明确机构定位,注重审查工作。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在互联网理财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对此不应由机构自身声明或外界推测决定,而应由监管机构在考查相关交易信息、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认定,确定相关机构的权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宣传信息和服务协议,如果发现有夸大宣传、规避风险提示或避重就轻推脱责任等情况,就要责令相关机构予以改正,作出相应处罚。
关键词:汽车;金融信贷;风险
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开展可以帮助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汽车行业的大力发展,但是与此同时,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开展也有可能出现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汽车行业的发展,减小汽车金融信贷的风险,行业相关人员必须要就汽车金融信贷风险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认识,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风险防范、以下本文就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一、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从2005年到2015年,我国汽车的销量从570.77万辆逐渐增加至超过2000万辆。汽车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我国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国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放松了对汽车金融信贷的控制,因此推动了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飞速发展,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业务发展还不够成熟,加上人均消费能力的限制,导致当前汽车金融信贷发展中风险性极大,严重制约了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据统计,2016年汽车金融业务增长率超过30%,国内汽车总体平均信贷渗透率也达到了30%,消费贷款金额接近9000亿元,但是2015年的汽车金融信贷还款数却剩下3000多亿元。可以看出的是,我国汽车金融信贷的风险较大,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将会严重制约我国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1.员工的汽车金融信贷意识较为薄弱
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出现与各个方面因素均有着密切的关联,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在于汽车金融行业工作人员在金融信贷过程中没有提高自我的汽车金融信贷风险意识,以至于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真正认识到防范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重要性。加上部分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客户的信用信息等了解不够充分,在尚未确定贷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就直接给客户办理贷款业务,因此很容易会出现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给汽车金融信贷业务和企业行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2.汽车金融行业在发展中出现经营漏洞
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必须要求汽车金融公司能够协助汽车企业办理金融贷款业务,在此过程中,如果汽车金融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较低,出现未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合作意识薄弱甚至是企业各个部门相互扯皮的情况,必然会增加汽车金融信贷风险,影响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有序发展。
3.国家有关政策的影响
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办理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有着重要的关联,国家通过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而这些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则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例如,税收政策是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而质疑,税收政策的制定会导致人们的经济收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人们的收入水平,继而影响人们偿还汽车贷款的能力。财政政策如此,物价水平的波动同样会引发严重的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给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4.市场经济变动产生的不良影响
市场经济变动对于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经济周期性的波动上。经济周期性波动指的是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个阶段。第一,在经济繁荣发展阶段,汽车行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市场的投资总额也会增加,与此同时会带动银行利率的增长,有可能引发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第二,经济衰退时期或者市场经济萧条时期,人们的购买力下降、收入水平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会降低人们的还款能力,从而导致汽车金融信贷风险加剧。因此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变动对于我国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5.市场环境的不良竞争模式
虽然汽车金融信贷业务容易出现较高的汽车金融信贷风险,对汽车行业以及汽车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均存在不利的影响,但是事实上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因此汽车金融信贷的市场竞争依然较为激烈。市场竞争是推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但是不良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可能出现市场经济风险,给汽车金融信贷的发展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例如,当前不少银行和汽车金融机构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推行了各种各样的新型贷款产品和服务,一方面这给消费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是另一方面却过度刺激了汽车金融信贷市场,导致汽车金融信贷市场出现信贷门槛低、贷款人员还款能力无法保证的情况,加剧了汽车金融信贷的风险。
三、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防范策略
1.建立完善的汽车金融信贷管理体系
要提高员工的汽车金融信贷风险防范意识必须要求汽车金融机构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制定完善的汽车金融信贷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策略等,为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基础。此外,要加强对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防范首先要求汽车金融行业工作人员能够增强自我的汽车金融信贷意识,有意识地提高自我防范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能力,促进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稳定发展。因此,汽车金融机构还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渎职,增强工作人员的汽车金融信贷风险意识,并规范工作人员的汽车金融信贷操作行为,降低汽车金融信贷中的操作风险。
2.加强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
第一,汽车金融机构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应该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汽车金融信贷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借贷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客户贷款能力、信用度等方面的综合分析,降低汽车金融信贷的风险;第二,汽车金融机构必须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各个工作岗位和员工进行合理的安排,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责任到个人和各单位,务必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人们的集体意识和协作意识,为汽车金融信贷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
3.创新金融产品
创新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贴心、有实效的金融服务需求是保证推动汽车金融行业发展的前提,汽车金融行业只有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才能够获得优质客户的信赖,从而吸引更多优质客户,这对于防范汽车金融信贷风险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各汽车金融机构可以向西方国家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学习,如美国汽车金融发展中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我国也可以开发同样或者类似的金融产品,以实现汽车行业和金融行业的共同发展。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开发债券和商业票据的方式来降低汽车金融信贷风险。
4.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政府在汽车金融信贷风险防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汽车金融信贷的风险防范必须要求政府能够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汽车金融信贷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环境保障。例如,政府必须要完善汽车金融信贷过程中贷款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个人的信用情况进行科学的管理,以便帮助汽车金融机构掌握客户的信用度,从而帮助汽车金融机构决定是否要进行借贷。此外,政府还需要采用信息技术来进行个人信息的完善,帮助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掌握更加充分的个人信息,降低汽车金融信贷风险。
5.加强市场建设
市场经济波动对于汽车金融信贷的影响较大,为了降低因市场经济波动而产生的汽车金融信贷风险,汽车金融机构需要加强自我建设,政府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同时政府还必须加强对汽车金融市场的重视,尤其需要加强二手车市场的科学建设。二手车是当前汽车金融信贷中的重要抵押物,因此政府要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管理和规范,保证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形成对于汽车行业以及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均存在严重的不利影响,为了降低这些汽车金融信贷风险,汽车金融机构以及政府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从内部建设来看,要降低金融信贷风险就必须要求企业能够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降低汽车金融信贷的操作风险,并要求金融机构能够加强自我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实力。而从外部环境建设来看,政府也需要加强对政策保障,切实降低汽车金融信贷风险,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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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管理 P2P 互联网金融 竞争力
风险管理能力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稳健发展和可持续经营的基石。风险控制工作开展得好,那么平台和投资人都会受益,控制得不好则平台会关门,投资人也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因此,识别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是P2P平台经营者第一要务。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平台经营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平台运营过程之中,旨在识别并管理可能会影响平台稳健运营的潜在事项,以使其在该平台的风险偏好之内,并为平台目标的实现和平台投资人投资安全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1]。
一、P2P模式概述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指的是点对点的信用贷款,是一种在互联网平台支持体系下达到个人与个人相互间信用贷款目的的模式。广义上而言,P2P模式指的是提供信贷交易机会的互联网中介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自20世纪70年展至今,P2P模式发展十分迅速,既为人们创造了便利,又不断面临着各种挑战。
二、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一)P2P网贷平台蕴藏的风险
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P2P网络平台在经营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具体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信用风险:客户或者交易对手违约或者信用等级下降给投资人带来损失从而危及自身经营的风险;第二,操作风险:由于流程设计不合理或者执行不严,系统不完善,员工违法或者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第三,法律或合规风险:不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触碰政府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设定的红线;第四,流动性风险:为追求短期做大交易量采取拆标等方式进行期限错配带来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是平台操作单一借款额度较大的借款标,这些借款人一旦违约就会瞬间冲垮平台);第五,声誉风险:P2P平台如果不注重自身形象,维护诚信透明的健康形象同样会带来倒闭的风险,关于这一风险可参考网贷门户网的各种曝光帖。
(二)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控制决定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P2P行业蓬勃发展,行业相继出现了数百家P2P网贷平台,这并非是一种正常现象。在未来发展道路上,P2P平台将经历市场大洗牌,势必会有大部分P2P平台被淘汰。这便对各P2P平台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严格要求,只有平台风险控制做得好,才会得到投资者们的青睐,相关平台才能够得以生存和发展[2]。更深层次来说,倘若P2P行业全面风险控制不佳,便会使得投资者产生畏惧心理,那时候P2P行业便无法得以继续生存,可见风险控制决定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图1为 P2P行业风险示意图。
风险控制影响投资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凭借P2P行业带来的高收益,其备受投资者们所推崇,但另一方面P2P行业的高风险同样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造成担忧。伴随着P2P行业的急速发展及其市场地位的不断攀升,P2P行业风险波动对全面投资市场的影响将愈来愈明显,倘若P2P风险控制不佳,便极有可能导致全面投资市场出现秩序混乱情况,对市场良性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可见风险控制影响着投资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图2 为P2P行业全方位风险示意图。
三、P2P 网贷行业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信息披露的主要对象
监管机构。现阶段还未有十分确切的P2P行业监管机构,P2P行业还未制定出完备的监管制度准则。为了实现P2P行业的和谐发展,构建起正规的监管机构、制定出完善的监管制度势在必行。监管机构的核心工作是对P2P平台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P2P平台信息披露的步骤、对象、内容等展开监督,一经监督到P2P平台存在不合理情况,第一时间对其展开相应的处理。同时,倘若在P2P平台给予监管机构信息过程中,监管机构在其信息内容中找到相关问题,同样需要第一时间予以解决[3]。
监管机构。投资人在P2P平台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P2P平台有义务向投资人提供所有关于投资的信息。现阶段,我国投资人的投资心态还不十分成熟,一些投资人还抱着基于回报率展开投资的心态,而没有客观认识到P2P平台的相关安全性问题。在现如今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我国投资人势必会愈来愈理性,会逐步共同关注投资回报率和安全性的双重需求。在这一情况下,P2P行业信息披露将愈来愈被投资人所强烈需求。
公众。就社会公众来说,其对于P2P行业信息披露需求应当是最弱的。在P2P平台运行期间,公众并没有进行投资,因此对其信息披露程度仅仅为了匹配投资行业透明标准及相关公众知情需求,而不必进行过多细致的信息披露。若在信息披露时,将监管机构、投资人及公众放在同一层面,显然会加重P2P平台压力,缩减披露效率,提升P2P平台运营经济成本。
(二)P2P 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借款信息。借款人属于P2P平台的一个运行端口,P2P平台需要向投资人提供借款人信息,即适当保护借款人个人隐私,在对借款人造成困扰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完备、详尽的借款信息向投资人公开。这些借款信息分别有:借款人信誉情况、借款人资产情况、借款人工作情况、借款人负债情况以及借款人借款用途等[4]。
平台信息。平台信息属于P2P平台信息披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平台信息能够获知P2P平台的可靠性、信誉度。平台信息主要包括:平台自身状况、平台运行数据以及平台风险提示等。
合作担保机构。受P2P平台对担保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影响,部分担保机构难以就相关债务展开担保工作,由此可见提供给合作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是十分重要的。对合作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应当包括:担保机构本金、担保机构担保债务状况、担保机构财务状况以及担保机构担保债务金额等。
(三)引入第三方介入
P2P平台急速发展,P2P平台风险控制是P2P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仅仅依靠P2P平台自身调节及相关主管机构监督管理,显然无法获取令人满意的效果,引入第三方则能够一定程度为P2P风险控制提供有力保障[5]。引入第三方介入的策略包括:资金托管、专业机构出具报告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伴随着P2P行业的急速发展,为了使P2P平台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务必要认识到风险管理可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核心竞争力,不断钻研、研究,明确风险控制是P2P平台发展的必要因素,以信息披露为主体构建P2P风险控制体系,引入第三方介入为P2P风险控制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促进P2P平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姜再勇,林晓东,刘前进,王凯.从信息中介到资金中介――P2P网货平台的中国式创新及存在的风险[J].金融发展评论,2014(7):162-163.
[2] 李尤洪.规范我国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探析[J].知识经济,2013(23):177-178.
[3] 董妍.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以P2P网贷平台为视角[J].商业经济研究, 2015(3):79-8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文
伴随着网上银行的开通,一系列诸如“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打破了传统银行借贷的单一局面,有效拓宽了客户的融资渠道。在理财业务方面,由余额宝带动的付融宝、微信支付等各类理财业务迅速扩张,使得众多的普通民众能够自己选择理财方式,参与自己的财务规划。在货币融通领域,P2P借贷和众筹融资都已经成为广为欢迎的融资方式,这种互联网金融的存在使得小微企业家能够迅速低廉的筹集到资金,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
1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效率高,覆盖范围广,极大的降低了金融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也增加了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不仅产生传统金融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同时还具有其自身的风险特点。
1.1 高瞬时性
互联网的出现给人们带来更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互联网金融也推动交易的快速高效运作,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资金流动速度变快,范围变广,支付清算更加便捷有效,由于互联网的极高瞬时性,若是在交易中出现“失误”,错误会被迅速放大,传播的相对更快因而相比较传统金融所需要花费更大的补救成本。
1.2 快联动性
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作为网络平台,互联网“开放、平等、普惠、协作、分享”的特点决定了信息的传播更为迅速,范围更广,局部与整体之间的联动性更强。由于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积聚能力增强,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若无法及时解决将迅速波及整个网络,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
1.3 强虚拟性
互联网本身是一个虚拟世界,其操作过程使用的都是虚拟化的信息,因此交易对象、目的、过程显得更为不透明。而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特点,使得信息具有隐蔽与不对称性,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多样化与复杂化。
1.4 超复杂性
互联网信息系统庞大而复杂,盘根错节,多重的信息交叉会增加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同时扩大信息资源的传播和使用范围。在增加便利的同时,网络的安全信任度降低,一些保密信息可能会因此存在失密、泄密的可能性。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兼容性使得金融行业混业经营成为可能,与单一的传统金融不同,互联网金融风险融合银行、证券、保险业务风险,因此表现的更为复杂。
2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
2.1 互联网金融存在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业务的基础上依托发达的计算机网络作为中介渠道,因此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等硬件环境作为平台支撑业务的顺利完成,计算机网络技术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依赖的网络平台被计算机病毒、黑客等攻击,将给交易主体双方带来较大的损失,严重的会导致整个网络体系瘫痪。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金融机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技术更新以及专业化程度难以及时有效的满足最新的技术要求,导致错过正确的交易时间因此延误客户交易时机,产生资金损失,金融服务相对低效,无形造成了技术风险的存在。
2.2 互联网金融存在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涉及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以及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这些系统的设计缺陷都有可能引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从交易主体的角度看,机构的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对于操作规范和业务理解不到位,都容易在交易过程中产生偏差或中断,这种失误无论对客户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都会形成风险隐患,对交易双方可能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而言,更为联动,更为统一,没有地域的限制性,局部的交易偏差可能对整个交易系统形成风险累积,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的操作风险。
2.3 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金融机构违反违规与法律体系自身不健全两个方面构成。同传统金融业务不同,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虚拟性,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进行业务拓展过程,擅自突破业务范围,触碰法律底线的现象时有发生却难以被及时发现。现有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都是在传统金融法体制下发展和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是新兴金融,而且发展迅速,法律法规对于存在的漏洞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建立互联网金融完善的制度,以互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存在一定的的负面影响。
3 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3.1 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需要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但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首先应加快互联网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规范互联网金融主体行为,建立涵盖机构形式、法律地位、资格条件、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法律法规体制。其次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和银行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应当在原有的基础上补充进入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新兴内容。最后应当制定互联网的公平交易平台,尽快形成完整的交易规则。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识别数字签名、保存电子交易凭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方面有章可循,以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进行。
3.2 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合作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体系,金融监管的力度与强度不够,规范化的监管机制一直未形成,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合作监管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金融监管处于各司其职的状态,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分别管辖所属区域,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处于薄弱环节。首先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机构,专职履行对互联网风险的监管。其次各监管机构应在内部设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人才。同时应建立数据信息库,对于公布于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
3.3 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保护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其参与者越来越多,普通民众加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热情高涨,而由于参与者的金融知识有限,缺乏对风险的准确判断力,因此更应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保护。首先应该颁布消费者保护办法,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参与者可以依据统一的流程来进行业务受理,方便监管机构管理。其次可以建立消费者问询平台,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直接对话交流,监管部门关于有效规避风险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应对风险能力,同时消费者通过咨询能够更好的了解互联网金融运行的特点,产品的特性,不会产生随意购买金融新兴产品的现象。最后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信息保护,尤其应注重对于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资产等不愿意公开透露信息的保护,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交易环节,严禁将消费者的投资信息随意透露给相关机构。
3.4 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
互联网金融行业瞬息万变,正式出台的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而监管体系也尚未完全形成,因此系统内部自律就成为维护行业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宝。对于互联网金融系统,首先应建立互联网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秩序和共同利益,加强行业之间的合理交流,避免恶性竞争损害公共利益。其次应加快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为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一个行业规范和标准。最后应该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强其业务能力的同时加深其对于道德规范的责任感。
4 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简单归总,其门槛低、效率高等优点对传统的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产生了巨大影响,受到个人投资者和小微企业的广泛欢迎。通过互联网金融风险对策的实施,希望能够提高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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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作为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信息技术带来的风险管理已经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并表现出以下各种特点。
1 信息时代的互联网金融特点
1.1 金融交易方式改变
互联网的发展使金融交易打破传统柜台交易渠道的局限,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进行金融交易,通过互联网为金融服务和交易的进行提供了虚拟的平台,实现了将传统的柜台向客户的进一步延伸。
1.2 金融企业成本结构发生变化
由于金融交易网络化,金融营业厅的个人客户流量大大降低,很多金融企业将服务建设的资金投入到网站建设和系统集成及软件服务上,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大大减少;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研发投入及人力成本等有所上升。
1.3 金融企业组织结构改变
以往金融服务提供者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即使如电子银行、网上证券营业厅等业务的提供方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传统的金融机构。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也加入了金融服务提供者行列。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了支付服务,这些机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可见,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这类机构逐步加入了金融服务提供者行列。
2 信息技术带来的金融风险
2.1 信息技术特点造成的技术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会对金融安全造成威胁;另外金融业务开展是基于某种技术方案使用的,传统的窗口营业型金融,如果技术使用选择失误最多导致业务流程变慢,但倘若互联网信息技术使用失误,则可能会使金融企业失去全部的市场,甚至生存基础也会受到威胁。
2.2 金融业务风险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除了受到黑客攻击之外,网络金融安全系统的设计缺陷和操作失误也会对业务造成巨大的损失并且会使企业的信誉蒙上阴影;另外,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服务市场是虚拟的,客户无法确实判定所选择的企业的实际能力,而从平均服务质量角度进行选择,会使业务能力差的企业钻了空子而业务能力强的企业实力得不到发挥。
2.3 法律风险
现实的金融交易有严密的法律作保障,但这些法律对于网络金融服务来说,只能作为基础法律条款。无论是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还是购买金融产品的客户,都很可能由于一时疏忽违反相关的法律;另外,我国网络金融法律制定的并不健全,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客户,在进行网络交易的时候都承担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3 信息技术带来的金融风险管理对策
3.1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金融企业要规避由于信息技术失误造成风险,就需要对金融技术的使用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将企业的现状和技术特征考虑进去,并且针对技术的特点提出应急预案;同时应采取安全的方式处理保密信息的输入和输出,防止信息泄露或被盗取、篡改;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加密技术和加密设备。
3.2 进行金融业务数据认证工作
网络金融服务的质量虽然不能完全体现,但是金融企业可以使用业务数据认证的方法保证网络金融服务的质量得以展示并维护网络金融的安全。例如,选择知名品牌的SSL证书提供的电子签章帮助客户确认电子商务网站的身份,这使得经常发生的“用户名+密码”被盗用将可以避免,因为身份认证增加了第二因素的认证;另外,采用OTP技术的双因素认证产品,无需和计算机连接,只需按动一下按钮即可得到6位的数字作为第二因素进行登录,其易用性也成为金融服务提供商和最终消费者的一种选择。
3.3 提高金融服务人员的素质
客户对网络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的需求有所提高,金融企业应建立起专门针对网络金融的服务队伍,金融服务人员都要努力学习互联网金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对其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从而能够对客户在网络金融业务方面的咨询给出正确的答案和合理的建议,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综上所述,网络时代的金融交易方式有所改变、金融企业成本结构和组织结构都有变化。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包括信息技术、业务和法律三方面,在风险管理中,应注意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对金融业务进行数据认证并提高金融服务人员的素质,以有效规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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