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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远期信用证的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进一步规范远期信用证的操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远期信用证是指远期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期限的计算方法为信用证项下汇票承兑日到汇票到期日;延期付款信用证期限的计算方法以信用证中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经办行系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总行批准、允许开办国际结算业务并已上总行签字样本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直属分行和总行营业部。
第四条 远期信用证分为360天以上(含360天)、90天~360天(含90天)和90天以内3个不同期限,分别按项目、余额和等级进行管理。
第二章 开证申请人的条件
第五条 远期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
第六条 开证申请人须在开证行开有往来账户,与我行有经常性的结算业务往来,结算记录良好。
第七条 开证申请人须有经常性的、稳定的人民币或外汇收入来源,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经济效益良好,并在我行已有授信额度。
第八条 农业银行给同一客户的远期信用证开证余额不得超过2500万美元(已交纳的保证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 360天以上远期信用证的管理
第九条 总行只授权存、贷比例在75%以内的A级行开立36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
第十条 36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按中长期贷款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凡期限在360天以上、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远期信用证,开证行须逐笔上报总行审批。
第十二条 开证行须以行发文的形式将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的如下材料逐级上报总行国际业务部:
一、开证行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行的申请报告。
二、开证行开立远期信用证的付款保证。客户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必须有100%的付款保证。付款保证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保证金。开证行应向开证申请人收取不少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并提供保证金入账单的复印件。
2.财产抵押。开证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总行有关规定办理财产抵押手续,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3.金融机构担保。开证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总行有关规定办理金融机构担保手续,并提供担保书复印件。
4.企业担保。开证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总行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担保手续,并提供担保书复印件。
5.贷款承诺。开证行必须提供贷款发放部门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复印件。
上述五种付款保证可单独使用亦可混合使用,但须经信贷部门审核。付款保证的总额必须等值于或高于信用证开证金额;对于采用财产抵押作为付款保证的开证申请人,经办行开证金额不应高于抵押品现值的80%。
三、经办行向总行出具的到期付款承诺书。
四、项目审批部门的文件和项目评估报告。
五、远期信用证的还款计划。
六、拟开远期信用证草本。
七、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总行国际业务部收到分行上述全部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以部发文形式对经办行上报的开立远期信用证申请进行批复。
第四章 90天~360天远期信用证的管理
第十四条 90天以上、36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实行余额管理。总行在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各经办行90天~360天远期信用证额度。
第十五条 总行核定的远期信用证额度可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对于360天以上、金额50万美元以下,不须逐笔上报总行审批的远期信用证一并包括在此额度之内。
第十六条 总行按以下条件为分行核定远期信用证额度:
一、经办行上一年度发生的信用证垫款占信用证付汇总额的比例。对于垫款超过10%的分行,总行将减少其远期信用证额度。
二、按经办行上年度远期信用证未付余额占全部信用证余额的比例核定。
三、经办行上一年度对远期信用证的支付情况。
四、经办行国际结算业务纠纷情况。对于业务纠纷较多的分行,总行将减少其远期信用证额度。
第十七条 当年远期信用证额度用完、又确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经办行,须以部发文形式向总行申请增加额度。申请文件中应包括:拟新增额度、原额度使用情况,申请增加额度的原因等内容。
第十八条 客户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必须有100%的付款保证。开证行应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他付款保证形式和要求与本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同。
第五章 90天以内远期信用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 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按开证行的等级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客户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必须有100%的付款保证。开证行应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他付款保证形式和要求与本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同。
第二十一条 各行开立信用证的等级以总行最新版签字样本为准,内部授权以总行下发的《关于对外有权签字人员授权的暂行规定》为准。如超过规定的授权金额,各行须逐级上报审批。
第六章 远期信用证开立后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行开出360天以上远期信用证后,按中长期贷款管理的要求报送材料。
开证行应在每次付款前一个月要求申请人准备好款项,以保证及时承付已承兑的远期信用证项下款项。
第二十三条 各行不得将各类远期信用证化整为零对外开出,也不得将已到期的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延期。
第二十四条 各行开立远期信用证只能用于经常项目下进口贸易。
第二十五条 开证行应严格审核国外银行提交的单据。在单据存在不符点的情况下,开证行应在UCP500规定的合理审单时间内向国外银行提出,并提示开证申请人。如申请人同意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应要求申请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增加保证金的比例。
第二十六条 如议付行或交单行要求退回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只能退回一张。根据寄单行的要求,对不需寄回的已承兑汇票开证行须妥善保管,按期限进行归类,保证于到期日对外付款。
第二十七条 对于信用证币别与所收取的保证金币种不一致的远期信用证,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应采取相应的外汇汇率保值措施,以防范汇率风险。
第二十八条 经办行应于每个年度过后的15日内向总行报送上一年度远期信用证的执行情况(见附表)。
第二十九条 远期信用证应作为或有资产纳入表外科目进行管理,各行并应建立完备的远期信用证管理档案。
第七章 对违反本规定的处理
第三十条 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出现纠纷,各行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对于自己无法解决的纠纷,应逐级呈文上报并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超授权办理远期信用证业务的各行,总行将不对其补授权。
第三十二条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经办行,总行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其实行降低授权级别、取消对外有权签字权和停办远期信用证业务等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违章操作、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提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经办行可依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转发辖属分(支)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企业尚未全面认识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中国企业家信用状况调查表明,60%以上的企业老板表示跟人打交道要小心提防,有90%以上的企业都或多或少发生了合同纠纷。调查显示,虽然我国企业信用状况开始好转,但信用依然不足,尤其是拖欠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较为严重。中国企业信用不足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第二,部分企业经营者信用意识淡泊,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制不健全;第三,企业普遍追求短期行为;第四,恶性市场竞争,信用期限放宽;第五,部分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素质不高。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改善中国企业的信用状况,对于提升中国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抵御信用风险,促进中国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从以下几点继续深化企业信用管理,提高我国企业的信用水平:
1、加快我国企业信用立法步伐,完善企业信用相关的法律制度。企业信用法律制度的法律价值,一方面在于证明、查验企业的资信情况:另一方面在于开发、利用企业的信用资源,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实现企业生产发展效率的最大化,从而建立起优良、健康的企业信用发展外部环境,对企业自身乃至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制定了《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企业破产法》、《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但这些法规和规定出台的目的与管理内容以及约束的问题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社会各界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内的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准则与约束体系。如,目前有很多小企业通过破产来逃弃债务,而又无从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强化破产人的责任。
加强失信惩罚的力度。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行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当失信成本小于失信行为所带来的收益时,它会选择失信。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大量失信行为是为牟取暴利,而由失信付出的成本却很少。我们应建立企业信用奖惩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成本约束,将可大大改善我国企业的信用状况。
2、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建立并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由于信用缺失将造成严重的后果,信用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信用缺失制约了中国企业的发展;信用缺失有损我国形象,不利于我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信用缺失危害金融机构,伤害银企互利关系;信用缺失危害客户,损害消费者利益。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不是企业内一个部门或几个人能够做到的,必须得到公司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各个层面的支持和配合。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虽然全国已建立了许多官方的信用信息系统,但是,企业信用信息还不够全面,咨询系统尚不完善,税务、海关、工商、统计、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的大量企业资信资料未被利用,尤其是个人信用系统缺失。以信用为经营对象的资信公司十分缺乏,企业信用状况得不到真实评估,交易者要获取企业真实的信用资料十分困难。因此,如要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必须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估体系。企业信用评估就是由合格的专业评级机构或部门受评估对象的委托,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估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标准化规定为依据,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严谨的方法,对受评企业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及测定,对与评估事项有关的参数值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公布给社会大众的一种评价或咨询行为。信用评估体系完善需规范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仍然很低,大多数企业都尚未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即使是那些建立了信用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也很低,企业普遍没有建立起系统、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存在的信用管理缺陷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企业管理层重视不够;第二,企业信用管理的地位仍然低下;第三,没有优秀的信用管理人员;第四,企业信用管理职能单一;第五,没有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政策。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首要任务是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必须完善企业在赊销、赊购、投资、担保等各项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管理流程和技术手段;保持应收和应付账款的最合理持有,保障应收账款及时足额回收,保障投资、担保等业务的安全性: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加以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作出评价:权衡信用销售的风险与收益,制定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跟踪管理。其目的是对各种规模的企业,在力求达到销售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
钢铁贸易企业基于市场占有率目标优化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是:为了扩大宝钢产品在区域市场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信用对销售的支持和拉动作用,通过在理念、组织、客户资信动态管理等方面持续改进,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市场占有率目标为导向,在多目标优化平衡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信用交易这一新的竞争手段,从而以有限的信用资金占用,扩大了销售规模、优化了资金效率、提升了客户满意度,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能力。其主要做法是:
北方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提出了“全员参与,学用结合”的原则,用较短时间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企业的文化和员工的心中,实现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战略、行动的统一。
在整体管理框架中,构建严密的双重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机制:各部门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重保障,是所管业务风险的责任者;第二重保障是成立了“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小组”和“信用风险管理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进行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监督和评价。3.制定相关制度,再造业务流程(1)制定相关制度。按照宝钢国际总部要求,建立了《交易对象授信管理规定》、《信用管理制度》、《信用总额管理办法》等制度,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责、信用标准、总额管理、日常管理、客户档案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商账的催收等。(2)再造业务流程:纵向申报制度和横向通报制度。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实现从申请、评估、授信到监控的全流程管理。
(1)资信调查管理。对于影响公司业务的重大客户,当对其信用状况、风险程度把握不强时,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调查或购买专业调查机构报告。(2)客户评估管理。信用评估是指根据交易对象相关信息材料,通过一定的流程和方法等对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判。(3)客户授信管理信用决策。对客户是否授信,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组成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按照制度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审批。信用下达。由信用管理人员制作“授信通知”,审批后,向相关部门下达授信通知,同时启动监控流程。信用分类。授信分为循环信用额度和临时信用额度,循环信用额度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年初授信,循环使用,半年调整一次;临时信用额度,按次申请,一次使用,不能循环。信用标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信用风险标准对已评估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以调整信用额度及监控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并根据跟踪结果不断调整授信政策。(4)授信监控管理。在信用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严格跟踪和管理,对于出现当月或累计平均信用占用总额超过预算目标的情况,详细分析原因并说明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确保年度信用占用总额不突破预算目标。(5)客户档案管理。综合收集客户信息、交易记录以及财务信息,建立全面的客户信用管理档案。
1.1全国R&D经费投入总量和投入强度不断增加
R&D经费投入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大多数国家在制定本国科技发展目标及规划时都要把这一指标作为重要的参量。R&D经费投入分为两大类指标: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绝对指标即R&D经费投入的金额,相对指标即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我国科研经费投入规模日益扩大,2000年以来,全国R&D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不足900亿元,到2012年总支出为10298.4亿元,突破万亿元,增长了11.5倍。近十年来R&D经费投入平均增长速度为22.33%;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从2000年1%,到2012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8%。一般认为R&D经费投入强度不足1%的国家是缺乏创新能力的,说明该国R&D活动处于初级阶段;在1%到2%之间,则说明该国R&D处于中间阶段;大于2%的,则说明这个国家创新能力比较强。对比世界上主要的科技强国,R&D经费投入强度美国由2001的2.64%增长到了2.79%,日本由3.07%增长到了3.34%,德国由2.47%增长到了2.92%。虽然我国与上述这些国家R&D经费投入强度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这些年的增长速度非常之快。
1.2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过度行政化。
目前科研项目申请、评审、研究、验收等环节均由行政部门主导,项目进程几乎完全按照行政命令进行运作,经费由财务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经费管理的规范性不强、经费使用效益低下,造成科研经费使用的巨大浪费。
(2)预算管理缺乏科学性。
课题负责人缺乏一定的财务预算知识,课题组也缺少会计专业的成员,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经费预算常常超过项目实际完成需要,或不足以支撑项目研究工作的完成;课题立项评审专家往往重视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预算审定不足。
(3)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管理不严。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缺乏计划,往往项目开展与经费使用的进度不一致;科研工作者的“马太效应”造成一个科研团队可能同时承担多个科研项目,造成经费混用、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管理不严。
(4)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互独立。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是项目承担单位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职能划分明确,导致科研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科研管理部门只重视争取项目,对于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管理不足;财务部门由于对科研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只能判断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无法判断费用使用是否具有效率。针对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制度,科技主管部门应配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检查队伍,不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实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但是,由于我国科研项目的数量非常巨大,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达到34958项,此外,“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国家社科基金等一系列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每年累计批准资助高达数十万项,要对如此数量庞大的科研项目经费全部进行监督检查是不现实的,必须将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经费管理中,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各个主体之间,建立一种互信的承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把审计检查部门的职能与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机制有效结合起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过程控制。
2国外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借鉴
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是提高科研经费分配的规范性,保证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世界各主要科技强国都将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中,例如,德国的法律、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机构的各种规定及管理条例都强调科研人员的“良好科学行为”,以保证科研经费的正当使用并取得最佳效果;美国卫生部的总检察长办公室工作计划中对卫生部主要政府资助项目进行监督,对信用差的经费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美国则非常强调科学法治、责任性、科学诚信和透明度等科学道德信念。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现实运作,具有一定的标杆作用。科研经费的诚信管理主要围绕预算诚信、金融诚信、管理诚信等,每年NSF必须遵循联邦政府的有关法令,定期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告。比如,涉及管理诚信方面,NSF的首席运营官(COO)在首席财务官(CFO)行政秘书支持下,对管理控制方面的结果进行调查并提供评估意见,然后上报基金会主任;由CFO领导的高级管理诚信小组(TheSeniorManagementInte-grationGroup,SMIG)就机构运营的概述性情况提供财务和管理控制报告,并由主任助理和员工办公室主任就机构的内部管理控制情况提供申报报告。国外政府注重以正确的理念引导科学家的理性选择,对科研人员进行科学道德教育,并加强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的信誉制度管理,建立科学家信誉制度,对于信誉好的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减少监督的频次和力度,对信誉不好的重点监督。由于国外个人信用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信用评估、信用监控、信用风险和信用惩罚4个方面已经深入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过了科研经费信用管理这一阶段,而中国的信用体系还未建立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科研经费管理。
3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研究内容呈现出三维结构,涉及信用管理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和中介机构;对整个科研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进行信用管理,包括申请阶段、评审阶段、研究阶段和验收阶段;信用管理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相关科研经费信用信息采集阶段、信息分析及对主体评价阶段、审核公布阶段、后期的动态跟踪阶段。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流程中,需要特别重视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因为信息采集是进行后期信用评价,进行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科技人员组成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机构。选择合适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方法对相关信用主体进行评价。参考国外信用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采用综合评价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对被评主体的信用状况如何进行分析、判断并确定其等级。分析评价阶段包括定量指标的初步评价、定性指标评价、撰写信用评价报告等。审核公布阶段,对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信息和进行信用评级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透明,一方面可使得科研经费相关主体的失信信息迅速传播,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满足科技交易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减少科技活动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程序除了上述的信息采集阶段、分析评价阶段、审核公布阶段外,还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和后期的动态跟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成立评价专家组和工作组、制定信用评价方案、信用评价通知等。动态跟踪阶段是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定期跟踪被评主体信用等级的变动情况。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程序是一个动态的反馈过程,需要定期对管理主体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用数据,重新进行信用评级。
4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设计
国家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是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有效进行的手段和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制度、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以及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
4.1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
通过对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法律的收集和整理,发现对科研经费进行信用管理已经成为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为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评价和记录的信誉度,作为今后项目申请及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虽然,已经有不少文件涉及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相关内容,但是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缺乏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统筹规划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相关问题,此外,还缺乏相关的政策文件协调和衔接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和科研项目的关系;另一方面,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政策制定的本身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对于科研经费信用评价制度的设计要具体和明确,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具有可行性。
4.2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的建立中,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最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是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设计和确定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多个层次,其中指标既包括定量指标,也包括定性指标。科学、实用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与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文件内容相符合;二是一级指标应能适应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特点;三是二级指标包含的要素要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科研经费信用状况;四是要求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按照评审对象的不同,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可以分为4大板块,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和参加审计科研经费中介机构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体系。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体系。众所周知,项目承担单位不仅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主体,更是科研经费的主要使用者,是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中最重要的一环,可以说,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过程都是围绕其展开进行的。为了能让每一个科研项目都分配到适合的科研承担单位之上,我们从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组织声誉3个方面着手,设计了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经费预算包括预算栏目是否全面细致,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自筹经费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科研经费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经费管理包括对项目经费是否进行单独核算;对各项目经费审查的胜任能力;对各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能力;科研经费合理安排支出情况;科研经费结存结余情况。组织声誉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该体系可以全面衡量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请、评审、研究、验收过程中,是否遵循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则、程序和办法。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评环节。这是因为,科学研究极其强调创新性,其不同于一般的活动,只有内行的项目负责人才能够很好地在监督和创新之间保持平衡,为了促进创新,项目负责人的权限往往较大。对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包括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经费验收,以及职业道德4个方面。经费预算包括是否编报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合理安排支出情况。经费管理包括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经费验收包括是否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是否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是否发生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是否发生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职业道德包括是否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发生的次数。项目评审专家科研经费信用评价工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活动,广泛涉及到科研经费相关知识的运用和信息的处理,任何单一层面的评价都不能反映两者的科研经费信用,从评审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关联信用3个层面来评价。评审胜任能力,包括对科研经费相关规章制度及政策的熟悉程度;评审专家研究领域与评审领域联系的紧密程度。职业道德,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行为发生次数。关联信用,包括对评审项目科研经费信息的保密情况;经费评审的客观公正性;与被评审对象的关联性。对于参加审计科研经费中介机构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主要从机构声誉、金融信用、审计信用3个方面来考察。机构声誉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行为发生次数。金融信用包括机构的财务状况;机构偿还债务的能力。审计信用包括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4.3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
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包括建设和完善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制定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统一标准是科研信用数据库建设的关键和基础。
目前,已经建立并逐渐成熟的全国征信系统有11315企业征信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而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科研经费征信系统。为了对科研经费进行规范而有效的监督,全国范围内对科研项目经费信用进行征信势在必行,信用数据库建设需要一个统一的设计标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记录、整理、使用的要求,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总体方案,构建总体框架,设计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全国统一标准。
(2)重视科研经费信用信息的共享使用。
科技经费主管部门,建立科研经费信用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科研经费信用信息共享的作用。应把信用信息作为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仔细查询相关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确保经费信用管理贯穿于项目申请、评审、立项、预算、实施、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
4.4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
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包括科研经费信用评级和科研经费信用分级监督管理。根据相关主体科研经费信用指标体系的设计,通过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对相关定性和定量指标的收集,对收集到的定量数据进行分析,定性指标则由聘用的专家进行评价。进而对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评级。评级分值按100分计,结合国际上对信用的5级划分法,将科研经费信用等级分为5类,即AAA、AA、A、B、C。信用评价分值90~100的信用等级为AAA,80~89的为AA,70~79的为A,60~69的为B,60以下的为C。科研经费信用分级监督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科研经费监管模式,分级管理,重点监督,准确评定其信用等级,然后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等级越低监管越严,应该对相关主体信用等级为A、B的,加大重点巡视检查的力度;而对于信用等级为AAA、AA减少巡视检查或抽查;对于信用等级为C,一般不予立项资助,直至整顿整改,信用等级提高。
5总结
关键词: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职能信用风险管理
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问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信用监理),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问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加以解决。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首先,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使各部门分工协作,尽量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其次,实现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能化、专业化,主要是对客户资信进行管理,对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方位地进行客户信息搜集、评估和监控;再次,在有客户来访时,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将公司的信用情况向客户进行说明展示,以促进有效销售;最后,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内部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共识。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ERP解决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管理趋势。销售/回款业务流程是企业关键性的业务流程之一,最为重要而且复杂。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将企业销售和回款业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流程设计的方法,跨职能部门地实现销售业绩增长和降低收账风险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笔者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专业管理软件来实施对企业内各流程的掌控。)
实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和改进的业务流程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项目: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款回收业务流程;债权处理业务流程。企业通过上述各项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改进,将在销售/回款这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链中获得较大的增值,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比如某公司就是应用ERP管理软件对信用实行良性管理。他们把事先想好的信用评估方式写入程序,使其产生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信用评估的程序,该程序包括企业所需要的客户信用资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信用管理,是因为缺少一套比较完整而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比如,许多企业不断颁布各种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至于不得不朝令夕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化的设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方案。
1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在极度竞争的环境下,尤其是信息化发达的互联网时代,快速占领市场份额,获取客户资源是取得竞争力的必要途径,而通过赊欠方式获取订单,提高销售额,赚取利润是关键。“信用管理”这个话题,近年来我国企业才开始关注,认知度较低。但在西方国家,已经有近百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信用风险是因赊欠引发的风险,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低与其管理层道德素养、治理结构与环境、内部控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密切相关。作为销售方必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有效地进行信用控制管理,才能既能够促进销售的增长,又能够防范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的识别方法
2.1企业管理者及主要股东
企业管理者,尤其是核心人物是企业的灵魂,关乎企业的生存与未来发展,因此关注企业管理者的稳定、诚信等情况,可以更好地识别与管理信用风险。信用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企业管理者违背商业道德、社会责任的情形,如曾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污染环境,损害公众利益;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侵权行为;授意会计作假账;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违反合同法,损害客户、供应商、金融机构等的利益;违反劳动法,侵害或未保障员工的利益。另外,要关注主要股东发生重大的变动的情况;董事、高管发生解聘、离职等频繁变动的情况;核心管理者取得海外永居住权;核心管理决策者的后代继任;核心管理者出现身体健康问题、发生名誉受损事件、出现家庭不和谐等事件、个人不良嗜好曝光或出现其他负面报道等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除此之外,重要股东的股权质押、重要资产的查封信息也需要随时关注。
2.2客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客户诚信守约的自主意识和行为、履约能力与其自身的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密不可分。客户企业如果有良好的内控环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实施、内部审计部门能持续有效地监督评价内部控制,客户的付款行为就会严格遵循其内部控制的流程和制度,且有内审的监督,管理层的随意性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也较小。反之,企业管理水平落后,内部控制环境较差,治理结构不合理;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经营者行为不受监督、随意性较大,则企业违约拖欠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在前期信用资信调查阶段,评价与判断客户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管理水平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信用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客户企业是否有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有独立于管理层的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门是否形式与实质都独立;内审部门是否有效监督与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可通过观察以下不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作出判断:企业公章随身携带;销售合同的签订与变更不需内部评审,销售人员自行作主;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受制于企业高管;高管的随意承诺;高管的谈吐与个人修养;企业也可通过“启信宝”查询企业的资信情况,如违规被处罚的记录、未决诉讼案件、税务等级、银行逾期支付等状况;另外,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合理;员工离职频率是否过高、员工的士气;公司职能机构与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不相容职务是否实现相互分离;客户的销售人员是否要求或暗示收取回扣;企业高管在外设立公司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3客户企业的财务状况
企业违约不付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财务出现了危机,资金链断裂。财务危机的出现除了经营状况恶化,也与营运资金管理水平有关,如长期贷款用于短期投资、存货采购或生产不合理造成积压、欠款回收不佳、投资不合理等。因此,如何分析客户企业的财务状况,识别财务危机有助于更好地开展事前和事中的信用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信用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形:是否债务负担较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较低的流动比率;近期无法新增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困难,出现逾期或展期;银行贷款利率较高;通过高利贷,借新债偿还旧债;在其他企业购买商品必须现款,不能赊欠;采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其他企业,而销售商品的价格低于其他企业;研发人员或核心管理层离职频繁;销售订单明显减少;通过变卖资产方式获取资金和增加利润;银行帐户短期内增多,尤其是小银行帐户增加,目的是为了躲避查封和监管;
2.4客户外部市场状况
客户外部市场状况的变化也会直接影响偿债能力,外部市场环境恶化,企业销售下滑,会导致经营状况变差,严重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出现偿债危机。因此,客户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于信控管理尤其重要。在实际工作中,信用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形:客户产品研发能力不足,产品陈旧过时,被市场淘汰;同行业出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功能、售后、销售策略、经营策略方面明显优于客户;重要客户因各种原因流失;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大量退货,造成客户信任危机;因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停产、生产能力不足,影响市场销售;出现因产品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而被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等负面事件;因市场消费方式的改变导致产品没有市场,企业陷入危机。
3信用风险的管理办法
信用风险又分为签约前风险、签约风险和履约风险,用流程控制的方法,可以识别与管理整个过程的信用风险。现将各环节的风险、问题及解决办法,分析如下:
3.1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问题有:缺少对重要客户的评估与选择方法,方法单一。如:客户信息搜集不全、不真实,信用调查表由销售业务员指导客户填写,有弄虚作假的嫌疑;信用调查表设计不合理;仅根据调查表评估信用风险,不能发现某些高风险客户;业务人员垄断客户资源,与客户串通舞弊。解决办法:由信用管理部门而不是销售部门设计合理的信用调查表,并直接约见客户后由客户填写,销售业务人员不参与;除信用调查表外,广泛搜集客户信息,如在“启信宝”等征信平台收集信息,拜访客户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到客户公司生产现场考察等多种途径收集客户信息。
3.2确定信用赊欠条款
确定信用条款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问题有:由销售业务人员确定信用赊欠条款;与客户洽谈赊欠条款具有盲目性;大额信用赊欠或超过信用额度的特殊订单由公司总经理一人决定;信用审批的盲目性。解决办法:由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确定客户的信用条款,而不能由销售业务部门确定,因为信用与销售是不相容岗位应该相互分离;信用管理部门应对客户建立信用档案,设定不同信用等级,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信用条款;信用赊欠必须依据相应等级确定信用条款,杜绝盲目和随意性;特殊订单必须集体决策,不能由总经理一人确定;
3.3销售及发货
销售及发货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与问题有:因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存在问题,导致产品发货地点、时间与合同不一致,出现违约情形。作为销售方,没有积极主动地与客户协商,尽可能挽回客户损失,导致客户以此延期或拒绝付款;在没有审批客户付款情况下,贸然发货给客户;没有结清以前欠款的情况下,擅自发货等违规行为。解决办法:建立完善的销售与发货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发货部门收到销售部门的发货通知单才能发货;对于有赊欠的情形,信用管理审核后才能发货;在客户信用管理规定中,明确客户有违约付款情形的,不能发生新的赊欠。严格按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发货;加强售后服务的管理,当产品出现问题,或发货时间地点错误导致客户的损失发生,销售部门应积极应对,与客户协商解决。
3.4销售回款过程
销售回款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与问题有: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中,销售回款与绩效未完全挂钩,回款考核的奖惩力度不够;回款过程监督不力;出现问题帐款后,没有及时有效地应对,造成客户习惯性拖欠;销售与财务沟通欠佳;销售人员随意同意客户的延期付款要求。解决办法:信用管理部随时监督客户的履约付款情况,出现延迟付款情况的,应督促销售部门协商解决;建立问题帐款管理办法,对帐龄1年以上的应收帐款作为问题帐款管理,根据问题帐款的产生原因及账龄期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总结
[关键词]批判;重构;信用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4-0061-02
1批判: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现状堪忧
社会信用是维系交易进而满足市场主体理性预期所需要的经济纽带,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近年来,尽管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转轨时期产权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信用文化培育等方面因素影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1]。目前我国信用文化缺失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用现状。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没有及时地建立正式制度以对诚信理念起到推动作用。
(2)企业信用现状。企业信用行为的好坏关系着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有序运行与健康发展。我国企业信用文化发展严重滞后,信用观念淡薄严重侵蚀着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信用风险加剧。
(3)个人信用现状。尽管人们在个人信用认知方面表现得普遍较好,对基本的信用行为和范畴具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在具体行为方面却表现得不太乐观,对待具体问题时还比较缺乏自律意识,知行脱节现象比较严重,个人信用的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4)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现状。我国信用管理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但总体来看,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表现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机制落后;信用供给体系不完整,信用服务业务层次低、范围窄;信用担保业发展缓慢,开展区域有限;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不成熟,信用市场供需双重不足。
2反思:当前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原因分析
针对转型期出现的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学术界做了不少分析研究。学者们都认识到市场主体信用意识的培养和形成、信用管理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进行社会道德规范教育的重要性[2]。总体而言,我国信用文化缺失的原因具体可以概括为:
21缺乏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
受历史遗留因素影响,我国道德建设始终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尚未完全建立,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缺乏道德这个软规范的调节。结果导致现实中有些人和有些企业背离了诚信经营的原则。
22市场经济关系的产权不够明晰,缺乏激励机制
产权方面的缺陷是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制度性原因。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产权制度,而我国在产权建立过程中出现了制度模糊地带,产权制度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产权模糊和产权保护不足两个方面。产权模糊问题大量存在于国有企业,产权保护不足问题在民营企业中比较突出。产权制度缺陷使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往往都过分重视眼前利益,无法促使市场主体形成对长期利益的关注,无法有效激励市场主体的守信行为,不仅不能促使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引发了不道德竞争等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23转轨时期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普遍缺乏
我国在经济转轨中出现了很多体制、政策方面的漏洞,造成了市场竞争相对无序、监督不力的局面。由于失信成本较低,失信者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导致整个社会难以真正树立诚实守信的信用道德标准,产生大量失信现象。此外,由于我国信用制度尚不完善,人们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主要借助关系的作用来信守彼此的承诺,滋生了一种“关系经济”,使传统文化和道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导致信用弱化。
24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及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一些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比较分散,而且还有很多信用方面的问题尚未涉及。
3重构:当代中国信用文化的建设对策思考
针对我国的信用危机现状及原因分析,信用文化的构建主要应从以下入手:
31强化政府信用建设
政府信用问题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信用道德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自觉尊重并恪守信用的意识,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同时,要克服、惩治腐败,通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信守承诺和实干精神,促使民众自觉形成诚实守信的意识,维护整体政府信用。
32加强信用立法
信用法律的确立与健全是信用机制运行的基础和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首先要立法先行,加以规范。政府要率先垂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职能,塑造合格独立的信用主体,使得个人、企业、银行都能以独立信用主体的身份进行平等、规范的信用活动;完善和补充现行法律,修订若干特别法规,制定过渡性的法规条例等;强化违约责任追究,形成权威性、连续性、公正性的法律保障环境。
33强化企业信用
首先,加快企业信用立法工作。完备的企业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企业信用行业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借鉴发达国家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先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待条件成熟时,再以正式法律的形式出台。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其次,清晰定位本企业的信用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文化中的企业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目前,有的企业缺乏个性,没有着力构筑与企业的建立、企业的历史和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相应的企业信用文化内核。
最后,企业应建立员工自我激励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企业要想留住人才,挖掘人才的潜能,就必须建立员工自我激励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提高企业满意度。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任人制度、合理的薪酬制度、良好的工作环境,创造一个能赢得员工长久支持的企业信用文化环境,员工因被信任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从内心深处体会到真正的工作成就,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3]。
34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企业家品格和良好的个人修养信用机制的建立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关键在于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必须采取教育的手段,通过有意识的培养,通过行为主体由不自觉到自觉、再到情感自愿的升华才能逐步形成。因此,必须把讲诚信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大力宣传信用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推进社会进步、维护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并逐渐地转化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35对社会信用管理而言,加快改革提高与信用相关的信息技术水平信用信息的完整性直接决定着信用的有效性。信用机制的建设必须要有高效的电子信息传递网络作为硬件支持,可以利用先进的电脑系统和信息技术,实现各信用提供机构和部门联网,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数据库,把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知识产权放到竞争的突出地位,使信用建立在高科技信息化的基础之上。
36强化传媒的责任,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现代传媒是信用意识的培育者,信用道德的规范者,信用文化的传播者,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倡导者、引领者、记录者、监督者,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诚实守信要求的道德风尚,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渗透到公民的意识之中。首先,要确立传媒信用观念,建立传媒业诚信机制,打造信用传媒,构建传媒公信力,真正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其次,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观念,增强信用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信用,引导社会舆论,培育和传播信用文化,营造信用环境;最后,要充分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的纠偏作用[4]。强化现代传媒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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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英泽现代传媒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J].中国流通经济,2010(12).
关键词:西部地区 社会信用体系 构建 法律技术 应用
近年来,西部地区按照各地市政府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动西部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整个西部地区通过多年的努力,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相比东部发达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而从宏观上讲,信用体系的构建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法制、市场、教育等手段,建立一套规范人们信用行为的制度,机制体系,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从而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从西部地区目前实际来看,与上述要求和标准还存在一定点距离,因此,探索建立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的西部地区社会信用体系法制框架和运行机制,对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一、西部地区社会信用缺失成因分析
从技术上分析信用缺失的成因,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一)社会历史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被概念化的认为不乏讲诚信的文化传统。但传统文化中“信”,是在封建社会等级序差之下的信用,缺乏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契约关系。传统文化中的信用关系侧重于人文环境之中,主要不是体现在经济交往活动之中。市场经济冲破了传统的人际关系的,农业地位的削弱,工商业的发达,乡土观念的日渐淡化,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渐趋于松散。随着人与人关系的松散化,失信、造假行为的代价也逐渐减小,这导致了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造假行为充斥着几乎整个市场。此时如果不能以法律使失信、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提高失信、造假的法律成本,信用危机的爆发似乎就不可避免了。
(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独立的经济主体,只有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而没有独立平等的不同市场主体间的契约信用关系。 我国3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活动中,完全排斥了商业信用,制度规范上商业信用是违法的;银行信用被压制到了最低限度,只从事结算和少量储蓄业务,银行的资金是由计划部门作为国家资金来分配给国营企业使用;在投资上,政府部门的随意性,以及凭某些政府官员的“条子”就可以把以亿计的国家资金用于只存在着理论上盈利的项目,却从来不必或不愿对借贷资金的偿还(即一度所谓的“学费论”)承担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切所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它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积累巨额不良资产的体制根源,也是整个社会缺乏信用约束的制度原因。
(三) 社会转型期间,社会信用心理和信用制度的缺乏和漏洞,为那些利用失信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主体造成可乘之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是旧的机制并未死亡,仍在人们的观念中存在着并时刻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另一方面,新的机制并未建立,人们便以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参与市场的竞争,由于很多政策、法规的不到位,致使市场的竞争出现了极大扭曲,形成了无序竞争,使本来就缺乏的信用又加上要用“新机制”的规范,使信用游离了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之外,变成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东西。
(四)法律规制的欠缺:缺乏对产权主体权利的尊重与保护,产权不清。信用主要是独立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独立清晰的产权界定,也就谈不上之间的信用关系。西部地区相关信用立法和信用制度缺乏,信用保护和信用监控制度乏力。现行的有关法律为部分的信用行为提供了保障,但未能涵盖信用的全部行为。
二、应用法律技术构建西部地区信用体系的探讨
构建西部地区信用体系成为西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迫切的要求,从法律技术层面,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加快西部社会信用立法工作。
从实践角度考虑,西部地区的信用立法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但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客观又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从两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是应完善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尽早为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奠定制度框架。二是抓紧研究、率先出台与信用行业直接相关的法律,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定下基本的制度框架,以促进信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快西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信用数据库的建立。
西部地区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对此应加快立法步伐。西部地区对信息数据开放与发达东部地区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方面是数据开放程度低,很多可以公开开放,以及能够通过一定正规的方式和渠道获得的信息目前尚未开放,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予以明确规定,许多信息相对封闭和分散于各个部门和机构中,使信用信息缺乏透明度;另一方面,在涉及到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共享方面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这两个方面的立法都应尽快提上议程。
(三)促进西部地区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
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采取公司制的市场运营方式,西部地区也不例外,但由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需求不足,业务量相对较少,特别是政府对信用信息的利用程度低。由于竞争激烈,从制度上保障信用中介机构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运营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西部地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
西部地区信用行业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因此,在加快立法进程的同时,还需要西部地区政府对该行业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当前,需要确立该行业的监管主体,改变长期以来信用行业多头监管与无人监管并存的状况,而且单一监管主体的确立有助于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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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一、培育健全的贷款信用风险理念,增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意识
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搜集国内外银行业及自身因忽视信贷风险管理而造成的信贷资产损失的典型案例,定期,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总结教训,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旨在让各级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贷款信用风险与个人利益的直接统一。
同时,我国城商行应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一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要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三要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此外,城市商业银行还应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
二、优化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风险揭示
在采用信用评分方法等传统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强化贷款分类管理的同时,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来度量和监控信用风险,并对有关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结合自身实际的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度量和控制工作适应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
1、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实现贷款信用风险的量化管理
对借款企业的信贷风险测定,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应在坚持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并重的分析原则的基础上,侧重突出量化分析,使分析的结果更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逐步将一些适合我行情况较为成熟、科学的数学分析模型植入信贷风险管理之中,通过对这些重要财务变量的不间断测试,掌握借款企业未来收益的趋势,降低信贷风险。
2、分计划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计量建设
笔者建议,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在采用基本指标法的同时借鉴标准法的理念,混合这两种方法,在各类业务类别中设置不同的权重,计算营业收入平均水平,测算出操作风险所需的经济资本;同时,待损失数据库累积到一定水平后,向高级计量法迈进。
3、探索风险转移与缓释的方式,增加银行的价值
银行在控制风险发生频率与大小的同时,还可以采用各种方式转移和缓释风险。风险转移的具体形式包括互换、对冲、保险、担保、合约、证券化和项目融资。目前,在我国宏观层面,可用于建立系统性的风险转移的措施有两个:一是建立风险损失互助基金,二是存款保险制度。
4、加强行业研究,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基础数据库
建立和完善客户基础数据库,为信用风险评估的顺利开展和信用管理结果的检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全面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再造城市商业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城市商业银行应在现有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先进的管理方法,规范和丰富管理手段,同时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1、组建全面风险管理部门,健全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制
全面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一是负责内部风险计量模型和内部评级系统的设计、维护和修改;二是负责授信限额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包括行业限额、地区限额、客户限额;三是负责授信政策制定和贷款组合管理,四是负责任职资格的管理。
2、健全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约机制,提高风险化解效果
一方面要强化贷款的审贷部门分离,实现横向制约。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信贷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强化非同一经营层次运作系统之间的制约关系,构成纵横交错、上下贯通、多环节、全方位、立体式信贷制约网络。
二是建立重大授信风险联动处理机制。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重大授信风险,经营单位与总行管理部门实现上下联动,强力化解风险。
3、建立全面的贷款信用风险监控管理制度
城市商业银行应将现有信贷业务各环节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上升到风险管理的层次,制定《信贷风险监控管理办法》,为保证全过程的信贷风险监控体系的有效构建,该办法至少应包含以下方面:
授信客户准入的监控,贷后管理的交叉监控,区别对象,实施分类监控,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机制;尽快实施片区监控制度,加强现场监控的力度,继续完善后评价监控制度;在监控中防范和化解授信风险。
4、设计与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相匹配的新的风险管理流程
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完善与否,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否则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就不会发挥应有的效果。
(1)运用科学方法改进优化各类授信业务流程
我国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在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控制过程中,根据银行管理基础和市场竞争环境,积极借鉴六西格玛方法,运用科学测评改进技术优化业务流程。
(2)分步推进授信业务平行作业
平行作业机制是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进行业务流程优化的具体体现,其关键是在客户群体细分基础上差别化地设置业务流程,并将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的政策标准嵌入流程之中,客户经理、信贷经理、贷款审批人和风险经理按岗位负责,相互协作,以便妥善处理好控制风险与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之间的矛盾,使“了解市场、了解客户”的风险管理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5、制定极端风险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案,防患于未然
城市商业银行不仅应采取各种风险计量方法对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所承受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还应当通过压力测试来估算出现一些极端不利的情况时可能对本行造成的潜在损失,如:在中国经济如果出现类似于日本的泡沫经济,房价、地价和股价发生剧烈变动的情况下,本行可能遭受的损失。压力测试的目的是评估银行在极端不利情况下的损失承受能力,主要采用情景分析方法进行模拟和估计。
四、完善信贷风险分析系统和信贷质量评估体系,细化信贷资产分类管理
随着城市商业银行机构的扩张,管理幅度的扩大,必然要求对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档案管理、数据分析提出更高的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应通过专业机构提供支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
丰富和完善基础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档案管理系统和新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计量、分析、评估、处置系统。存储客户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信誉记录、账户交易记录、合同信息的客户数据库,存储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市场等信息的环境信息数据库,存储自身资产品种、数量、质量、分布的数据库。同时,利用先进的OCR识别技术(即光学字符识别技术),从信贷档案实物的影像输入、影像前处理、文字特征抽取、比对识别、最后经人工校正到结果输出,实现信贷档案实物的电子化管理。该系统可为后台管理人员提供尽可能完整、及时、准确、全面的信贷档案资料,达到随时远程调阅档案的目的,从而极大地节约了现场检查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五、建立信贷风险信息和共享制度,规范信息沟通行为
城市商业银行应制订相应的《信贷风险信息管理规定》,该规定应至少包含以下方面:一是明确管理部门和各经营单位的信息职责,二是建立信贷风险监测中心,该中心主要负责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和区域等宏观层面上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具体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和传递、风险分析、风险处置以及后评价等。该中心应定期相关的风险预警报告,指导全行信贷工作的正确开展;三是从经营单位到总行评审部门,到贷后管理部门,再到不良资产管理部门等均应加强交流沟通,以达到业务线条涉及的各个环节均能全面掌握客户和授信风险状况,各自根据需要确定风险管理重点;四是建立风险信息库或风险案例库,为各级人员提供参考,或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五是明确在信息过程中不作为或无效作为的惩罚措施,以强化各主体的主动意识。
六、完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
1、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应制定全过程的《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制度》,或尽快出台《授信风险问责制度》,实行授信业务终身责任制,对授信业务发生到结束的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质量进行考核。
其次,在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同时,应强化激励机制,以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2、建立有效的培训和学习机制,多渠道充实信贷风险监控管理人才
城市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各级信贷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对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行内新出台的规章制度的学习,以不断丰富自身知识结构、理论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同时要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大量运用实际案例,以切实达到培训目的。此外,城市商业银行还应建立有效的人才引入和培养机制,通过外部引入、内部交流培养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信贷风险监控管理人才队伍,从人力资源上保证全行风险监控的顺利实施。
3、强化任职资格管理
有效的任职资格管理,是避免关键人员成为商业银行隐患的根源,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性。在实施任职资格管理时,应把握道德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并重原则。
七、建立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
为了实现商业银行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计量、跟踪信用风险,建立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根据我国的具体实际,为建立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应积极建立健全有关社会信用的法律体系。其次,建立起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征信公司和评级公司为辅助的征信和评级架构。第三,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征信和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发挥征信和信用评级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协调作用,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参考文献:
[1]梁琪: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度量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金夷:我国商业银行贷后信用风险管理研究[A];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