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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业管理法规;行业培训;教学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住房制度的不断改革,物业管理行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作为朝阳产业,物业管理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全国高校、高职院校为适应新时期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了物业管理的本科、专科专业,但仅靠学历教育培养的学生远不能满足物业管理行业人才的缺口。要专业的职业培训,使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的更新与提升,才能适应和满足社会、企业发展的需要,而《物业管理法规》作为物业管理职业培训的核心课程,不仅承担着让学生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还承担着提升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管理业务水平。
一、《物业管理法规》在职业培训中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法律法规是企业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服务周期长,服务内容多样,服务对象广泛且具有不特定性,因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复杂,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更为复杂多样。无论是从经营管理的角度,还是从规避风险的角度,提升法律意识、深刻理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都是物业服务企业规避风险的根本之道。
二、《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现有《物业管理法规》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法律责任,物权与物业权属,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早期介入及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的承接查验,房屋的修缮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物业服务的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物业管理不同阶段各项具体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定;课程涉及的内容广泛、体系完整,但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复杂,从业人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要求从业人员不仅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不断的理论联系实践、不断提炼后再运用在日常的物业管理中。总之,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教学方式,将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相结合,促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专业素质方向转化,培养综合性、专业性的物业服务人才。
三、《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改革的探索
1.《物业管理法规》的教学内容的拓展
职业培训不同于高职教育等学历教育,是已经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在职在岗培训,要在短时间内提升业务能力。物业管理是一项与人和社会打交道的工作,对于从事物业管理的从业人员来讲,处理纷繁复杂的各种物业管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更需要掌握一定专业技能。因此,物业管理法规教学的过程,针对在职培训不同于高职教学的特点,就是对从业人员在日常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们带着问题进课堂,带着思考去听课,要求《物业管理法规》教师肩负着短时间内提升学生理论知识快速转化为实际的能力,对培训教师就有较高的要求,教学内容上除了系统的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更侧重于具体业务涉及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政策的讲授,做到教有所学、教有所得,教有所成。
2.《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方法的探索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教学内容是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与实务类课程较枯燥,职业培训需通过引入案例的教学方法、引起学生兴趣,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求教师把所学的知识隐含在案例中,让学生在一个个典型的案例任务的带动下开展教学活动,把学生通过在案例中学会解决问题的能力,延伸到在实际中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授课教师不仅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历,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传统的讲授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转变为学生解决问题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将教师传统的教授学生被动的学习,转变为积极的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
3.《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手段的探索
物业政策法规课程的讲授,对于职业培训特点,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在讲授过程中通过播放案例短片或情景再现等方式,让学生更形象、更直接、更明确的理解讲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具体问题的方法;采用现场教学手段,通过与知名物业企业联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充分利用知名物业公司提供的优质资源,授课老师讲解物业管理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特别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如对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入住后装饰装修的问题的分析,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与装饰装修相关的案例,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分析讲授,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物业法规定内涵,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上所述,《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在职业培训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物业管理行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性,在今后的教学中要突破传统理论知识的讲授,通过拓展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探索新的教改方向,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法规从事物业服务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岳娜.物业管理法规与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2007.
[2]何红.物业管理专业教师论物业管理法规与政策的教学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14(19).
一、日常培训:
(一)培训对象:全县在职在编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当年退休人员只培训不考试)。
(二)培训内容:与畜牧兽医实际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政策文件。
1.法律法规:
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执行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中与畜牧兽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
2.业务知识:
主要业务知识:动物传染病防治、动物普通病诊疗。
相关兽医知识:动物普通病诊疗。
3.政策文件:
2012年省市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相关重要政策文件。
(三)培训教材:法律法规内容的相关材料从互联网上搜索原文;兽医业务内容以《全国职业兽医考试大纲》为主。
(四)培训考试方式:
1.驻镇站培训。
各驻镇站组织培训工作。各站根据人才资源,挑选业务骨干,分门别类进行备课后,有计划、有部署地进行培训。各镇集中全体人员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县农委培训与考试。
县农委全年分季度组织四次集中培训考试。培训考试采用先闭卷考试,后对考试内容讲解的方式进行,时间半天。
每季度参考人员的确定。第一季度由各站推荐业务骨干参加,约占总人数的25~30%,第二、三季度由县各抽取25~30%的人员参加,四季度考试对象为全年未考人员和已考人员中随机抽取10%的同志参加。
二、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县科、站、所在职在编的技术人员,驻镇站班子成员。
(二)培训内容:畜牧兽医相关实用技术、发展动态、问题与对策。
(三)培训地点:县畜牧兽医站五楼会议室
一、坚持学法
多年的统计工作实践,使同志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是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从事统计工作近三十年来,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担任法制科长以来,她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规范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先后通学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利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的机会,积极参加培训班,对统计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共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顺利取得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和《统计执法检查证》。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法制骨干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增长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普法
同志在认真学法的同时,还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负责起草制定了《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法制学习、宣传文件和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通过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展板和横幅,印制统计“五五”普法材料,召开法制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掀起普法活动的。主动配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一年一度的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统计法基础知识》是必考课目之一,在我市每年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上,同志都要亲自备课授课,为学员讲授统计法基础知识,受到大家好评。目前,我市已累计有1644名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敢于执法
调查表明,2003,年总体合格率为,24.,7%,2007,年合格率为,68.,7%,各项消毒隔离工作的合格率均,有了明显的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调查表明,通过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均总合格率由,2003,年的,27.,8%,上升到,2007,年的,70.,4%合格率提供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尤其是公立医院合格率提高最为显著,从,2003,年的,33.,3%,提高到,2007,年的,84.,4%,。
结果显示,医疗机构消毒状况各项检查合格率,2007,年比,2003,年有了显著提高。公立、民营、个体,医疗机构消毒状况检查合格率均有大幅度上升。,2003,年,新疆医疗机构的上岗医务人员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消毒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各项工作的检查,合格率均低于,50%。至,2007,年除医院Ⅱ类环境空,气消毒配置的合格率仍低于,50%,外,其余各项工作,的检查合格率均超过,50%。抽查的医疗机构基本,能按要求建立消毒隔离制度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对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及诊疗用品进行相应的消毒或灭菌处理,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也有明显的改善。
出现明显改,善的主要原因有:①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家出台,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文件,对已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做,了重要的修改及补充,完善了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所需的法律依据。②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行政处罚,并按要求,责令立即改正,同时提供相应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消毒知识培训及,考核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③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对各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带教指导,同时,在当地组织对医务人员、卫生监督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供信息平台,增加相互工作经验的交流,积极,推动当地医疗机构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④促进,各医疗机构内部转变观念,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了培训考核制度,设置专门组织、人员落实培训考核,制度的实施,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到医院重点工作的,内容,使其经常化、规范化。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中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检查的合格率虽然有较大提高但与公立医院合格率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由于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流动性大,机构,内部变动频繁,对上岗医务人员难以进行有效的培,训和约束,管理效果相对较差。同时由于地域分布,的关系,新疆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难度较大,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尤为突出。,因此,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医务人员法律法,规、消毒知识培训机制,通过不断的强化培训,有效,提高医务人员的自律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把好,医疗机构基本设置、设备及人员的准入关,规范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工作行政管理的监督和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工作的业务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综上所述,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使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服务指导的范围加大,使得,新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有了很大提高,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发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本文作者:路翔魏明远匡谊吕媛阿依夏木·阿布都拉工作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人力社保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六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市民人力社保法律素质,提升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律宣传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人力社保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的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宣教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图文并茂、声像结合的形式,不断增强宣教活动的生动性、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教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理论联系实际,整合资源原则。在对企业、劳动者宣传教育时,既要适度集中人力物力、充分发挥集中宣教的作用,又要在检查监察、服务过程中日常引导,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突出其关注点,努力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服务管理、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刚性执法与柔的有机结合,教育和引导企业及劳动者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
(三)讲求方式方法,务求实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体现“学法规,促和谐”的基本要求,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为基本目标,结合“入村镇、进社区、到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教育引导、宣传培训等多种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宣传的效力。
三、宣传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养老保险条例》《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和市相关政策。
四、宣传培训形式
(一)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节日”及法律颁布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双爱活动日、12333统一咨询日等开展宣传,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或人员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图片展览、发放资料等开展法律咨询,进行专项宣传。积极做好宣传版画,在人力资源市场、广场、企业、社区和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巡回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厂区、居民区的宣传专栏,张贴人力社保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提高公众对人力社保知识的理解。
(二)开展发送人力社保短信活动。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内容为“社会保险、利国利民、惠及子孙、福泽本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人力社保宣传短信。
(三)举办法律专题培训班和知识讲座。各科室和单位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市局组建宣讲队,由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讲。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要举办人力社保政策知识讲座,组织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员工交流座谈,市局业务骨干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人力社保各项法规政策咨询。
(四)开展人力社保政策进基层下企业宣传活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各镇街道要利用平时检查监察机会,积极向广大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广泛宣传,各科室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企业到社区开展政策宣讲,广泛开展人力社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五)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广开宣传渠道。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广泛报道,在局网站进行反复宣传,在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等播放人力社保宣传片,进一步扩大人力社保政策宣传影响力。
(六)开展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开展有计划地学习。全系统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管理人力社保事务能力,确保每位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适时组织考试,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宣传培训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宣传培训工作小组,政策法规科是局法律法规宣传的牵头组织部门,各科室单位和镇街道是具体的实施和参与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具体实施,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任务,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我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始终按执法模范县的标准要求自己,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把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加规范、更加文明、更加有效。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电子政务网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不定期集中学习,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工作。
(五)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日常下乡执法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平台,积极深入企业、社区、家庭、校园、农村,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全县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继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七)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同时加强我局自身网站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氛围。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效应的法制宣传。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股(室)、队要把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制定出各自股室的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计划,计划要落实到具体人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法制学习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使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全面系统的、经常性的法制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学习培训内容
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审批规范以及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依法行政知识等。
三、学习培训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各科(室)、所负责人集体学习年度不少于六次。
(二)加强公务员的学习。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重点是学习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岗位法律知识。公务员除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外,各科(室)所学习年度不少于十二次。集中学习以科(室)、所为单位,由科(室)、所自行组织、自行安排。
(三)加强职工和专职社工的学习。单位职工和专职社工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提高其法律素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加强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两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辅导。
四、学习培训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工及专职社工。
五、学习培训方式及责任分解
采取行政主要领导主持,集中学习培训方式。
第一专题:基础法律知识(每季度1-2次)
学习要点:以“法律讲堂”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侧重点,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
承办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全体人员。
第二专题:社会矛盾化解(7月)
学习要点:学习《人民调解法》,开展典型矛盾纠纷调解经验交流,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防止重大发生。
承办科室:调处中心办公室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
第三专题:法律援助服务(8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承办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四专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9月)
学习要点: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以人为本,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承办科室:社区矫正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第五专题:法律服务监管(10月)
学习要点:学习《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的规定,讨论研究法律服务监管问题,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力度,打造群众满意、信任的法律服务品牌。
承办科室:律管科、基层科、公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
第六专题:行业投诉督查管理(11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服务投诉问题的处理,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承办科室:公鉴科、基层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七专题:“法律讲堂”(每季度1次)
“法律讲堂”由资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群众身边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先组织授课人在“机关讲堂”开展“试讲”,再好中选优,选送优秀课程到电视台录制、播放。
承办科室:政工科负责“法律讲堂”的协调工作;
法宣科:负责与电视台的对接工作;
律管科、基层科:负责讲课人选、内容的推荐、筛选和讲稿的审核;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全体人员。
六、要求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普法教育
1.强化行政基本法律及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矿产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和2015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2.及时宣传贯彻新颁布或修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新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合力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3.认真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认真配合省厅市局开展矿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办公室牵头),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法规股牵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履行普及本部门专业法的主体责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配合)。组织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监察业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执法大队牵头,法规股配合)。
二、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意识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党组集体学法(党支部牵头)、矿产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等学法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办公室牵头,法规股配合)。
6.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指导性意见。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深入组织学习《法治XX建设读本》、《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以案释法”系列读本》,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规股牵头,办公室配合)
7.加强公民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围绕矿产资源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地环股、办公室、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矿产资源普法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三、做好“六五”总结,谋划“七五”规划
8.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局普法机构要以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六五”普法以来的普法文件、学习记录、宣传培训等情况及早梳理汇总,精心提炼“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局普法机构牵头)
9.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表彰推荐工作。在7月20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局法规科,并根据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法规股牵头,办公室、监察室配合)
10.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局普法机构要利用“六五”普法总结的机会,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这一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现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都旨在追求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社会和谐进步,追求依法治国。在法律不断完善的当今法制社会中,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也给我们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相应的法律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培养卫生行政人员“法律至上”的观念,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作用和意义在于:
1.1培养卫生行政人员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不但将医疗护理活动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同时对医院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种新情况和新形势带来的挑战,作为承担着医患双方重要沟通职能的卫生行政人员,对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必须高度重视。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既要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还要学习医疗卫生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增强对诊疗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的认识,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病人的利益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自我保护及处理好医患矛盾,规范日常工作,正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避免纠纷的发生。
1.2培养卫生行政人员法律意识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
医疗安全的基础在于医疗质量。卫生行政人员是人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医疗质量的组织构成;但现在卫生行政人员多是卫生技术人员,具有管理专业学历者甚少,在专业、学历、知识和年龄结构上欠合理,凭资历、经验和行政命令进行管理的较多,工作中缺乏科学性思维和创新意识,管理技能落后,无法满足现代医院管理的实践性和创新性要求。尤其是近几年医院管理年、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平安医院和以“持续改善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等等,更是要求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加强医院管理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轨道。因此,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都需要培养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3培养卫生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是正确处理问题的前提
1.3.1法律至上的意识是正确认识问题的先导医疗法律法规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订的,它确认了法律法规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原则和规范,规定了运用法律法规的条件和情况、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后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只有全面、准确地掌握了法律法规,才能彻底、高效地进行法律维权活动,并实施正确的行政行为,保证处置医疗问题的准确性。同时,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取决于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思想、观点、行为和心理等诸多因素,即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掌握水平和运用效果。
1.3.2法律至上的意识是正确处理问题前提法律法规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强制性、规范性文件,是原则性规定,设定了一定范围的责任承担和行为规则。只有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正确处置医疗问题,保证处置行为的正确性。同时,由于医疗问题的处置与案件的处置一样,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范围。对一个具体的医疗问题如何合理处置,取决于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执法水平。
2培养卫生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的方式
培养卫生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结合目前国内的卫生行政人员现状,有以下几种方式:
2.1法律专家培训法律法规知识正规、有续的法律法规教育是构建法律思想体系的主要方式。法制教育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卫生实体法教育、程序法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四个方面。其中,法学基础理论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人员了解、掌握和熟悉“法”的产生背景、本质特征、形成过程、作用效能以及制定、实施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规律,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卫生实体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人员了解执法职责,重点掌握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熟悉法律条文。程序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审判活动的各种运行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熟悉刑法、民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形式多样,可通过业余学习、短期培训、函授教育和学历教育等得以实现。
2.2医患沟通与管理专家培训医患沟通技巧医患沟通是为了满足医患关系、医疗目的以及医疗服务情景的需要,是特定的人际交流。优质有效的医患沟通是与患者建立良好关系,塑造医院形象的重要方式。医患沟通,要求卫生行政人员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的需求、受尊重的需求、及时和有序服务的需求、感觉舒适的需求等等。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具体的需求、每个医疗环节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等等,充分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以便于卫生人员提供患者适宜的服务,同样也便于患者对自己所参与的医疗活动过程有较为符合实际的了解。医患之间的沟通在卫生行政工作中显示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工作中用心去体会患者的需求,用真诚去感染对方,用渊博的医学知识和熟练的技术使患者产生安全感,用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在医患交流中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才是一个合格的卫生行政工作者,才是创造现代化医院所必须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