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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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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现状

第1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一、群众文化活动在基层社会管中的作用

1.增进村民沟通

群众文化活动能够有效地拉近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为其创新良好的沟通环境和渠道,从而促进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和谐、互信、互惠的社会关系网,进而有效地减少和化解基层社会的纠纷及冲突,增强基层群众和社会的自治能力。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看电视、上网等私人文化生活逐渐占据主导,而传统的公共群众文化活动却逐渐减少,活动的频率、参与度低,形式和内容匮乏,导致群众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越来越少,传统的邻里关系变得疏远和淡薄,不利于长远的基层社会管理发展。因此,大力发展基层公共文化事业,丰富和创新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是摆在当前基层社会管理面前的必答题。

2.提高基层组织化程度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基层社会更加多元化,传统的集体经营方式逐渐减少,农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从而使基层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相应的治理成本增加。我国当前的基层社会管理主要依靠基层政府,而基层政在社会事务的处理中又很难做到面面俱到,难免会出现许多的空白领域和薄弱点。加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建设,能够在基层逐渐形成依托文化活动的社会组织、微观组织,这些组织会建立各自的规范来约束成员行为,成员间通过文艺切磋、思想交流等,能够形成互助互爱、互信互惠的社会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群众加强自身管理、提高自治能力,进而提高基层组织化程度。此外,群众也可以通过这些社团组织来向上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政府也可以通过这些组织来宣传基层政策,提高基层社会事务的参与度。

3.促进基层文明建设

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乡村群众的为人处世、行为举止长期以来都受到他们生活环境的文化熏陶。就基层文明建设而言,乡村文化建设是其重要的着力点,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外来观念的影响、市场经济的渗透等致使乡村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层群众的集体观念变得淡薄、个人利益至上、价值观念偏差,淳朴的传统乡风遭遇威胁,相关的利益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加上乡村群众的文化生活贫乏,玩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消遣方式逐渐助长了赌博风气的形成。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吸取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是改变现状的当务之急,积极向上、内涵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能够有效根治基层的歪风陋习,进而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乡村文化,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守法律、担责任、家风优良、乡情淳朴的生活习惯,为基层社会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4.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手段

文化作为一项软实力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调控作用,在我国基层社会问题多发的当下,做好基层群众文化建设是我国新农村改革过程中的关键。面对当前基层矛盾多发、繁杂,基层价值观念、精神、心理不断震荡的情下,强制性的社会管理手段在部分领域的作用甚微,文化作为一项软控制手段更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作用。通过基层群众文化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治理念、多元思潮、价值观念等传递给群众,变传统的“送文化”为“种文化”,能不断改善群众的文化生活,凝聚群众的文化力量。

二、面向基层社会管理的群众文化创新途径

1.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群众文化活动发展的硬件基础,长期以来基层在文化发展的道路上都受到了基础设施不足的制约。近几年我国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通过在每个乡村建设公共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阅览室等,能够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为基层文化发展提供生长的场所和土壤。[3]同时我们也应不断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大力发展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硬件的内容和形式,结合新型网络化、信息化技术打造智能化的文化服务平台,传播与共享优秀的基层文化,才能更好的加强基层群众文化的社会管理。

2.充分挖掘资源优势

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挖掘的过程中,应明确不同地区的优势资源并加以开发利用,从而使群众文化活动的理念和目标更加多元和明确。地方优势资源的挖掘有助于地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有助于丰富和创新文化活动的形式、内容,有助于彰显特色的文化理念、价值观念,有助于文化活动的落地生根,有助于提高基层社会的管理效率。此外,在文化活开展的前期,就各个地方的优秀文化资源要做好调研,注意结合群众的需求来明确群众文化活动的理念、目标、形式和内容,从而使活动开展更加顺利。在充分挖掘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就能够更好把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动向,从而使得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管理更具有针对性,建设出更具特色,更易为群众接受的文化活动管理途径。

3.强化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基层群众文化发展处于“散养式”的发展状态,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以群众自主开展居多,缺乏管理,长效性欠佳。因此,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发展的过程中,首先要转变基层干部的观念,让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其次要将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纳入到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中,督促基层干部着力抓好文化建设;同时要广纳贤才,基层文化建设单靠干部是难以开展的,应积极吸纳有文化特长的年轻人、退休教师、传统艺人等担任文化活动开展的引导者、管理人员,全面带动群众的文化活动参与积极性;最后,鼓励群众建立自己的文化社团组织,丰富文化活动的组织形式。

4.创新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形式

文化活动的形式决定了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传统的文化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参与人群也多以老年人为主。新时期,我们应充分挖掘民间文化、地方文化,广泛吸收新兴文化和年轻文化,创新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以满足多层次群众的文化需求。应着力弘扬地方传统、民间技艺,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鼓励民间艺人组织开展表演。同时,鼓励有文化特长的群众组织成为文艺团体,为群众文化打造新的发展舞台。此外,也可多借助自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的力量,宣传地方群众文化建设成果,增强群众的文化荣誉感。

三、结语

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仍处在不断调整和摸索阶段,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面对基层群众,我们需要将各个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发挥群众文化活动的价值,挖掘群众需求,着力促进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推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高效的开展,从而更好地建设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参考文献

第2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一、认清形势,科学定位,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牢牢掌握社会治安防控的主动权。××街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辖内影响稳定的因素多样,治安环境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域形态多样,矛盾纠纷隐患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度突出。辖内地域形态多样,既有××市最大的关闭国有企业—××氮肥厂,又有东圃最旺的商业地段;既有××区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个新型住宅小区,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多,主要是劳资纠纷、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经济纠纷,还存在着国企遗留问题、房屋拆迁问题等隐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隐患的存在,给辖区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要排查调处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种政策法规,又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二是流动人口多,平均素质偏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压力突出。辖内有出租屋1.9万套,近年来外来流动人口迅猛增加,据初步统计,××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超过8万人,平均素质偏低,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为暂时找不到工作、打散工、从事体力工作等人员。从近年来对违法犯罪分子人员的分析来看,外来流动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来人员,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网前居住在出租屋,给××地区的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压力。三是案件基数大,多发性案件典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挑战突出。近年来,虽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数仍然较大,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约占80%左右,压案保平安的任务十分繁重。在源头预防上,城中村内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环境、居民意识、硬件设施等影响面临很大挑战;在打击管理上,基层民警工作量多,压力大,如何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面临着挑战;在教育宣传上,面对居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素质偏低的现状,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效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意识面临着挑战。街党工委、办事处以“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为指引,把保稳定和促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地分析我街实际,从街道层面进行全局性、系统性考虑,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层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观念、思路的转变和突破。

二、深入实践,开拓创新,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和架构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注重实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在实践中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突破点,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问题。街党工委、办事处从2006年底开始,深入社区进行调研,召集研究讨论,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工作意见》,并全面开始实施。治安防控体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全防范、基层创安、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法律道德宣传教育、执法联动、队伍培训管理、组织保障、检查考核为内容的“十大机制”,形成了以打击为重点、以预防为基础、以控制为关键,以建设、管理为方法,以改造、教育为手段,综合性、立体化、系统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点,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落实防控体系的三项工作原则: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盘考虑全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完美的载体,将街道辖内可利用的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大综治格局。

(一)以统一高效为方向,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学合理的运行模式,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以统一指挥、方便管理为原则,建立了由街维稳及综治委牵头,以街道一级有关职能部门为主力,以社区居委会、辖内机构、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为基础的纵向层级运行架构。在横向联动方面,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街道一级联动,主要是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联动和矛盾纠纷联调联动;二是社区一级联动,围绕平安和谐,以社区党支部为龙头,以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社区治保会为基础,以出租屋管理员、××公司治保队员、社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为主要参与力量;三是基层治安力量联动,以××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为载体,整合社会各类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队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战斗力。以纵向层级运行架构为主体,通过横向联动工作模式进行协调整合,构筑一个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效率快速、效益明显的综合运行机制。

(二)以保障有力为核心,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平台。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平台,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以“综治大格局,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和谐又平安”为建设标准,建立街综治工作中心,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街综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组织保障功能,表现为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硬件设施,明确职责任务和部门分工;协调指挥功能,表现为通过制订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实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运作机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现为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加强队伍管理,进行工作绩效评估、检查考核。通过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强化基层管理,完善基层服务,优化基层资源,夯实基层基础。

(三)以整合统筹为准则,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干队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治安工作队伍,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军,以治保队员等治安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实行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充分发挥队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为载体,将辖区保安员、治保员以及物业小区、工业区、大型企业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联网基地指挥台建设,实现了勤务指挥联动。以义务平安巡逻队伍为补充,在社区民警统一安排下协助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通过治安力量的整合,达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准确、综合性的合理安排,发挥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创新为指引,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网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市场机制运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健全四个层面安全防范网络:一是建设全街视频监控系统,现在街面主要路段设置了212个监控点,城中村内街内巷设置了107个监控点和5个监控岗亭。二是发动辖内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自建视频监控系统,现我街辖内主要小区、企事业单位安装了1000多个摄像机。三是推进城中村单体出租屋视频监控小系统建设,由屋主自筹资金安装,主要对出租屋内部进行实时监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铺内部技防建设,积极推行“手眼通”、亿光安防、门禁系统等家庭、商铺技防。通过建设四个层面安全防范网络,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形成一张覆盖全辖区范围、解决重点治安问题、排除大部分治安隐患的安全防范网络。

(五)以立体渗透为手段,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宣传教育模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模式,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意识环境。构筑××街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为目标,打造室内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室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网上法制宣传服务三大宣传阵地,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途径,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增强辖内居民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人为本,立足长远,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一)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紧紧配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持续发展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全面落实要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一是要与上级综治工作精神相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推进要以省、市、区综治工作精神为指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二是要与经济发展规律相结合,以经济建设为基础,从××地区的经济发展需求和趋势出发,继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能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科学性、长效性、稳定性。三是要与社会矛盾发展态势相结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会不断涌现出新的社会矛盾类型,如何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自身的不断修正和完善。

(二)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核心,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是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效果的最好诠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全面推进,要立足实际,始终以群众安不安全、满不满意为根本考虑,切实围绕社会治安问题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融入到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群众首先做好自身、自我的安全防范,增强防范意识,减少犯罪分子犯罪机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群众承担一定的治安防范义务;通过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治安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身边的社会治安环境,采取相应地防范措施。

第3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协同治理 社区治理 社区规划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2-0016-01

党的十提出了协同治理的目标,主张政府、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推进社会有序和谐发展。伴随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基于“单位制”的总体性管理模式的解体,社区逐步成为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在社会协同治理的话语体系下,“社区治理”在制度和法理层面被赋予了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平等地位,并且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在社区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问题,严重制约社会协同治理格局与和谐社会的实现。探索和设计创新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已成为完善社区自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一、多元主体的互动失调: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为应对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对于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政府不断深化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改革,部分管理权力开始向社区转移,政府主导的高度控制性的宏观管理模式逐渐向微观管理倾斜,推动了社区自治的发展,社区治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三者在治理实践中缺乏协同性,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清,造成社区治理呈现出以下困境:

(一)社区治理的居民参与度处于低水平

社区治理效力的提升有赖于社区居民的高度参与。但目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较低,尚未形成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协同治理的格局。这种低度的参与性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参与治理的居民不具广泛性和代表性。少数离退休老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构成了社区管理的主体,难以代表大多数社区居民;二是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行政事务仍是社区事务管理的主体,存在定性不明的问题,而对于社区经济建设、休闲活动、社区服务等关系到居民实际利益的事项则缺乏重视。

(二)政府对基层社会管理行为失范

政府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应扮演“掌舵者”角色,减少对基层社会的高强度管控。但从当前治理现状来看,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明显。“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区自治和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对社区建设和发展进行越级管理,将行政力量强行介入到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缺位”是指政府在本应负责的治理工作中未落实其职责,如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不能提供资金保障,未能为社区自治所需要的物质制度条件提供有效支持等;“错位”则是指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试图对国家和社区层面的一切事务“大包大揽”,运用行政力量干预微观治理实践,在自身与民间组织、社区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

(三)社会组织的发育仍不成熟

纵观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历程和经验,民间组织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有效缓解行政部门与居民自治组织的紧张,推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局面的形成。但当前我国城市中的社会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且运作机制和实践经验都不成熟,难以对城市社区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此外,由于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承载过多的具体事务,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分离迟缓,成为民间组织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社区规划: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契合点

协同治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指明了发展方向。而社区规划则是实现协同性的聚合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力量作为新生力量介入社区,打破了计划体制下政府调控对社区规划的主导作用,居民和社会组织成为社区规划的利益主体之一。因此,社区规划具有协调社区内各种关系的潜力,为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参与到社会治理提供了互动机遇和合作平台。规划的社会性转向与治理的政府角色转型是社会治理创新要求下的必然思路。

(一)倡导公众参与的协同式规划

强调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社区单位、规划工作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多主体、全过程参与。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公众参与的运作机制。通过社区发展规划宣传与动员大会、社区访谈、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区发展协同规划。

(二)推动规划师的角色转换

规划师应从蓝图规划者向行动规划者转变,脱离住区规划的限制,参与整个社区发展过程。规划师从动员大会、社区资产调查、社区综合规划到社区行动计划及最后反馈完善,与居民面对面,了解居民诉求,宣讲规划理念,汇报规划内容,协同街道社区完成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规划师的沟通与协调作用。

【参考文献】

第4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一票否决”制;基层治理;科层制;压力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63-02

“一票否决”制,最早出现于1991年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一票否决”制形成之初被运用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行政领域,其后为各级政府所效仿,成为督促下级政府完成上级任务的普遍方式,广泛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中。“一票否决”制成为一种广泛的制度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压力型体制的制度惯性

经典科层制理论认为:组织遵循“理性主义”的逻辑,严格按照既有程序和非人格化规则运作,从而使得组织的行为与角色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理性科层制组织以一种形式主义的精神行事,通过由法规和明确规定的层级制来协调专门化的权限和行动,以强调非人格化和理智上可加分析的规则来确保组织运作的公正与理性。而在中国基层政治的压力型体制下,一级政治组织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党委集权、党政合一,利用垂直权力、以责任制为网络,并以政治或物质奖惩为动力杠杆将压力层层向下渗透、扩散的政策决策和执行模式。“一票否决”制适应了这种行为习惯,并将之推向极致。

二、层级指标评价体系的弊端: “一票否决”制过度使用的影响

压力型体制的激励机制,使得一级政府需要向上负责的而不是向下负责。随着考核指标的不断增加,逐渐转变为主要生产“考评性 ”产品 ,而非服务型公共产品。乡镇政府对上要接受上级考核 ,对内要考核工作人员 ,对下也要考核村庄干部 ,从而建立了一个自上而下的以检查考核为核心的问责体系。检查考核几乎全部是定量化和分数制的。这种问责体系运行的结果是为考核而工作 ,以致乡镇政府的工作只与考核相关 ,而与乡村发展的实质进程无关。

“考评性生产”导致基层政府供给服务型产品的意愿下降。这与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的财力紧张一起,加剧了基层制度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首先,基层制度缺乏健全的利益补偿和有效的调控机制,难以纠正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增加社会不满,造成社会成员的政治冷漠。第二,基层社会政治民主化建设缓慢,透明行政、依法行政和政治参与度不够,使得民众表达和维护自身权益的体制内途径不畅,随着矛盾积聚,出现体制外的“自力救济”。第三,公共行政主要靠政策推动。政策推动型治理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起到了较好的治理效果,然而却存在着难以持久、缺乏应变性和“人在政举”的困境,缺乏长效的制度建设。

三、基层政府组织的行为逻辑

(一)基层政府的角色界定

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面临着以下的矛盾:控制型政府现状与服务型政府要求之间的矛盾;所承担任务的复杂性与自身财力物力不足,工作手段匮乏之间的矛盾;以及执行上级意志与吸收顺应基层百姓意愿之间的矛(下转283页)(上接263页)盾。在这样的形势下,基层治理呈现了如下特点:

(二)“相安无事”的治理原则

税费改革后,乡村组织在现实条件的约束下,无法立即转型成为服务型组织,处在一个比较消极的位置,这导致了乡村治理逻辑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因为维护农民利益成了一种新的“政治正确 ”,而为了不与农民发生正面的冲突,就要少做事,甚至不做事。

(三)“策略主义”的行为逻辑

有学者发现,与科层制的“理性主义”逻辑不同的是,乡镇政权组织自身的权力运作存在着浓重的“策略主义”倾向,具有随意性、变通性、短期性,“似乎任何有助于目标实现的技术、策略、手段和方式,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正当的还是非正当的,均可被乡镇借用,并且,其中的一些运作方式具有“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的非理性特点”,目标替代现象十分普遍。这往往带来为完成“一票否决”等上级指标性任务而不择手段,工作方法偏激或简单粗暴的问题。

(四)政府自利性与选择性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和寻租理论认为 ,政府同时也是“经济人 ”,具有自身的利益以及逐利动机。 人治色彩越浓,政府的逐利动机越强烈,经济人特征也越明显。部分基层组织逐渐蜕变为一个既超越乡村社会又相对脱离国家政权的独立利益实体,“选择性治理”的问题随之出现。基层政府有选择性地展开行政作为,在某些符合自身利益的工作上表现出超强的行动能力,同时对自己不利的工作放任不管。在税费改革,基层政府财力紧张的大背景下,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四、“一票否决”制的效能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票否决”制正是上级政府基于对下级政府自利性和“策略主义”行为逻辑的判断而做出的矫正性安排,这种安排在实践中也的确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但是,随着“一票否决”制项目的增多所带来的工作形势和干部心态的变化,这项制度本身的效用呈现边际递减的趋势。在一个激励的峰值后,基层政府的工作态度重新转向怠惰。工作风险的提升和考评的无限制增加还助长了寻租行为和请托瞒报的风气。

然而对于“是‘一票否决’制造成了干部怠惰腐化以及极端行为”这样一种结论。因为在前文中已经论证了基层政府的选择性作为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源自于其自身的特性。 “一票否决”制的推行,是这种特性的结果,而非它的原因。以治理的禁令为例,在大部分地区,关于群众的“一票否决”禁令的确使得基层政府在处理居民利益诉求的初始阶段“束手束脚”,避免了简单粗暴地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一票否决”制作为一种单一手段,其效用短时间内难以取代。实践仅仅证明,仅靠一种技术性手段,无法真正从根本上扭转当下的基层治理局面。

参考文献:

[1] 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2] 欧阳静.压力型体制与乡镇的策略主义逻辑[EB/OL].中国改革论坛网,2011-07.

[3] 尚虎平,李逸舒.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救火行政——“一票否决”指标的本质及其改进”[J].行政论坛,2011,(5).

[4] 田先红.乡村治理转型与基层治理困境[J].古今农业,2011,(3).

[5] 吴理财.应注意农村基层的选择性治理[N].学习时报,2009-01-12.

第5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近两年笔者在沿海v市农村调查,在与乡镇干部的接触中,深切地感受了免税后,乡村治理的一些重大变化。这集中表现为免税后,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和治理的压力下,而体现出的一种行政乏力感。用乡镇干部的话说:“土办法”失灵后,自己就被捆住了手脚,很难有所作为,变成了“弱势群体”,很多时候是只能做思想工作的“软柿子”。

1、红脸也很难唱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乡镇干部虽然官儿不大,但还是挺有力度的,收税,搞计划生育,他们显然处于强势。但笔者在v市农村调查时,意外地听到了乡镇干部的一些心里话:

不知道现在的百姓怎么了?以前都是下去收税,不交还要强行搬东西。现在呢?不仅不收,还要补,有时还要往他们家里送东西,可他们就是不领情。村里修个路或弄点儿什么工程,占了他的田,或者要挖他几根橘树,按照标准赔钱给他,可他死活不答应。

有个村子,曾因修高速公路“高价”征用土地。后来修村路时,个别村民竟然要求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来补偿他的土地和橘树。真是不讲理,不知现在的百姓怎么了?

听乡镇干部的口气,仿佛他们现在都成了弱势群体,弱不仅仅体现在心理上,也展现在实践中。他们坦言:有时挺怕百姓,尤其是“钉子户”,我们净拣好听的说,“得罪他们,没有好处。要是他们去上访,麻烦就更大了……”

干部们说自己在努力转变角色,以前是唱黑脸——要钱要粮;现在是唱红脸——送钱送粮送温暖。“我们现在是服务型干部!要修路、要土地平整,要园林改造……只是这个‘服务型干部’的帽子并不好戴。”

乡镇干部说:合作医疗是好事,百姓交一点,国家贴一点,重点解决个别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虽然对百姓有好处,但这点儿钱并不好收。有些人会送来,有些人还要上门去收,有些人还要反复做思想工作。

“有人去年报销受益了,你今年让他交,他说去年生病,今年就不会再生病了,难道还年年生病?有些人说:交了就生病,不交就不生病了。他们不是没钱,就是思想顽固,极个别百姓刁难人。”“合作医疗参保率上边有指标,不达标,村里还要垫钱,非常麻烦。所以你还要拼命给他做思想工作,求他交。”“为他好,还要这么婆婆妈妈!想不通!”

为村里修路,占了他的田,或者涉及到他的橘树,就是不让,提出很高的标准。有时没有办法就要绕开,结果路修得弯弯曲曲。在乡镇干部看来,老百姓不再是以前的“老百姓”,已经变得不好讲话,很难“摆平”,而乡镇干部一下子变得弱势了。

2、执行权的缺乏

按照乡镇干部自己的理解,这种弱势源于“手段”的缺乏,主要是执行权的缺乏。

“现在乡镇干部仿佛被捆住了手脚,对那些钉子户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们时常抱怨:以前的“土办法”都失灵了,比如强行拆除,罚款,强制执行……“镇干部有执行权最有效率!”一个乡镇干部反复跟我提到这句话。在他看来,对付那些不遵从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执行权,即可以直接制裁。为了村庄整体的利益,必要的时候要强硬一点,免得让钉子户“一条鱼惹了一锅腥”。

强制权的缺乏,有时也使调解员在工作中非常软弱,非常被动。比如,甲把乙打伤,涉及几百元的医药费,甲就是不赔,因为你没有强制权,所以也拿他没有办法。“这样的事情,金额小,上法院成本太高,时间又长,很多事情解决不了只能拖着,一些小纠纷酿成了更大的矛盾。”

个别当事人忍无可忍,大打出手,杀了人或致人重伤。如果乡镇干部有执行权和裁决权,就能提前解决小问题,避免矛盾升级酿成大祸。

“有些问题,是明摆着的事情,没有太多道理可讲,要强硬一点,就好办了。”“依法行政,听起来好听,却非常不实用。”

以前的违章建筑,乡镇干部发现就可以责令拆除,如果不遵从,就可以叫些人拆除了事。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了,只能“依法拆除”,但程序太复杂,至少要走以下几步:下发责令拆除通知书;拍照、笔录;请示上级批示;上级部门研究决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组织人员和机械拆除。

镇政府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介绍:这套程序虽然合乎法治,但是在整治违章建筑过程中,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即使你发现他正在违章建房,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及时制止,只能层层上报,最后房子盖好了,就更加不好拆除了。“大多数违章建房,都不能及时有效治理,拖延成为了一种纵容。”

更多的情况是,村庄里的一些人建房时打一些球,稍稍侵占一点房前屋后的集体土地,干部不能及时制止,类似的事情在村庄里泛滥开来,最后“法不责众”,根本无法解决。

更让乡镇干部头疼的是来自“治理”的压力。“我们基层干部最怕上访,现在百姓,一点点事情都要上访。”“稳定是大任务,问题与我们的工资奖金挂钩,上访一次扣奖金50元,集体上访扣得更多,如果去省里、北京上访,那就罚得更重,所以我们最怕上访!”

“有些上访问题,我们这一级根本处理不了,因为我们手里没有政策,没有权力,只能是安抚,做思想工作,很多时候是花钱消灾,替他们报销路费,给补助。”有些百姓知道我们的弱点,动不动就拿上访“要挟”乡镇,逼着基层干部同他们妥协——这真是令人头痛的事情。

3、利益的冲撞

在访谈中,类似的抱怨几乎是“不绝于耳”。在笔者看来,我们不能对这些情绪做“情绪化”的理解,而应该认真探讨这些“抱怨”和“困惑”产生的背景、原因和影响,因为他们的抱怨和无奈,总体上反映了乡村关系、干群关系等乡村治理问题的新变化。

现在,乡村干部的工作有了重大转变,由以前的利益提取,变为现在的利益供给。道路硬化、土地平整、园林改造以及低保等惠民政策,在输入乡村的时候,面临着新的问题。

首先,这些利益因素助长了村庄中的派性,削弱了村班子的战斗力。工程项目中,伴有额外的收入,加剧了权力的竞争,尤其是村主任、村支书的关系不好处理,每一方都对利益更敏感,派性表现得更剧烈。

其次,这些利益调动了农民获取额外收益的动机,增加了许多非暴力不合作的“钉子户”。低保、土地调整中的补偿等,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土地平整、园林改造和修路的过程中,个别百姓拒不合作、漫天要价。“私利”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甚至可以凌驾于“公益”之上,“少数决定了多数”。

再次,这些利益因素,触动了农民的公平感和正义感,催生了新的社会不满情绪。低保户的确定,各项救济的发放,补贴的获取,这些利益吸引了更多人的眼球。不患寡而患不均,很多群众瞪大了眼睛关注这些利益的分配,尤其是更加关注村干部,在工程发包过程中的账务问题,稍有不满,情绪容易蔓延,也容易在派性的作用下而扩大,村庄矛盾的激化和爆发,严重的引发上访。

可以看出,当国家加大了乡村建设的力度,大量的资金项目投入农村的时候,一方面乡村的基础设施在明显改善;但是另一方面,村庄也增加了许多不谐之音。个别村班子也出现了消极行政的苗头。“现在村干部怕得罪人,怕选票流失。”以前,在乡镇的压力下,村干部还是能做一些“得罪人”的事情,现在村干部都想做“老好人”。有村干部解释说:天天在一起,我以后也要在村子里生活,得罪人,谁还选你?

在干群关系变化的背后,乡村关系已经悄然发生变化,即由以前的压力型关系向合作型关系转变。在这种合作关系中,有时候乡镇稍显弱势。虽然村庄需要国家和乡镇的资金项目支持,村干部也可从中获得额外收益,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乡镇在县市区的压力下,更需要村班子的配合以推进项目。

因为派性等问题,很多村班子处于消极工作状态,只能完成常规性工作,在大项目大改造时很难有所作为。一方面班子很难统一起来;另一方面,村干部也缺乏解决利益纠葛的魄力。这些都影响了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行动能力。

所以总的来说,乡村关系相比以前来说是弱化了,集中表现为乡镇对村庄和村民的控制能力的下降,这种变化,直接引发了大部分乡镇干部在工作过程中的困惑与困境。

4、依法行政困局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法制、依法行政自然是大势所趋,是社会前进的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基层政府的手足无措,可以看作是法制和依法行政等制度完善的成果。如此说来,基层政府的困境,简直就具有了正面的意义,是基层社会法制化的表现。可是,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法制化意味着程序化,而程序化意味着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耗费。正像乡镇干部所说的,相关执法机关并不能及时处理问题,程序化和复杂化使许多问题很难解决,使许多小矛盾扩大化,使个体现象群体化——乡土社会,如果不能惩一儆百,就容易积累矛盾,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其次,法制化限制了基层干部的大量直接权力,虚化了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目前大部分村庄的水利、调解等工作状况都不令人乐观。部分村庄违章建房较多,集体水塘,机动地都不能正常管理。更为突出的是,目前很多村干部也不积极了,使村庄公共事务不能有效开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治理的压力,增加了乡镇工作的心理负担和行政负担。因为惧怕,很多干部工作开始变得保守,底气不足。一个驻村干部说:“现在,做事情越多越会出事,因为你做得多得罪人就多,就容易出差错,不做事反而容易评优秀。”各个乡镇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用于治理,稍有苗头,就要组织人进行“抢险”。

镇长说:“有时候,我们得知他要进京的消息,就要早早爬起来埋伏在他家门口,一出来就把他抱住,然后谈判……最头疼,最难治理。”“部分百姓,动辄扬言上访,你就要重视它的条件,很多时候委曲求全,甚至满足他的无理要求。“

所以,乡村干部的行政乏力感,反映的是当下乡村社会国家权力弱化的现状。强制性权力弱化后,治理就要依靠功利性权力,即通过补偿、补助等方式,来获得被治理对象的遵从。而这无疑饮鸩止渴,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第6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关 键 词:结构/制度,过程-事件,权力分析

在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或者说农村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中,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方法是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即偏重于从社会结构与制度方面寻求对中国农村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解,或者认为农村社会的问题是国家权力渗透造成的,或者认为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结果。这样的认识有一个前提,即国家是一个更强大的力量,国家可以对农村社会进行塑造和改变。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目睹了中国农村社会在近百年来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能不承认国家力量的强大,它对农村社会形塑的影响是深远的。

但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的变化之快是出乎我们意料的,农村社会同样也在经历这样一个变化,学者们把这样一个变化称之为市场转型或者是社会转型。这样一个转型是全面而深刻的,因此对我们研究方法的使用也提出了挑战。

一、结构/制度分析方法的局限

按照沃特斯的定义,结构是“在直接感受到的经验之下潜藏的各种社会安排所体现出来的模式”;制度或称“系统”,是“集体性的社会安排似乎有它自己的逻辑和方向,独立于参与者的主观意向。这些社会安排表现为整合成整体的形式,可以描述为系统”(沃特斯,2000:13)。结构强调的是现实经验背后的安排,制度强调的是秩序、功能,在此我们把与此相关的分析方法统称为“结构/制度分析方法”。

“结构/制度”分析方法一直是主流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方向。涂尔干的“集体表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强大的外在于我们的力量的存在,个体在其中是微不足道的。一直到帕森斯那里,更是把结构与功能发展到极致,虽然后来的冲突理论对此做出了批评,但它仍没有逃出结构/制度的框架,它只是对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进行一些必要的修补。韦伯提出对社会行动的分析代表了社会学的另一个方向,但其后继者们并没有把对社会行动分析深入下去,而是走向了两个方向:一个是现象学的方向,这是一个极端,完全忽视了社会结构的限定因素;另一个方向就是后来的吉登斯所做的,他把行动的概念与结构结合起来,编织成了他的新结构主义理论。同时我们看到更多的学者强调的是韦伯的理性行动,典型代表就是交换理论。

具体到中国的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证研究上,传统的研究多侧重于整体社会结构及其变动。、张仲礼(1991)在对传统社会进行结构研究时,都用“士绅阶层”这一概念来反映传统的社会结构,强调的是宏观的社会结构的特征。杜赞奇(1995)和黄宗智(2000a;2000b)的研究重点分析现代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渗透的过程,虽然杜赞奇提出了“文化的权力网络”的概念,但在其中我们也看不到行动者的影子,他们的研究也是在结构/制度框架下的。在这些研究中,重视的都是国家权力的实现,对于基层社会力量重视是不够的。

近些年的研究开始重视基层社会自身的力量,如张静(2000,2002)强调基层社会的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她把基层社会冲突的根源归之于基层政权。她的研究多是侧重于乡规民约、基层财税、乡村干部的地位分配等,并没有涉及到村民的权力,她自己也坦承她的研究是结构/制度的方法。王铭铭(1997)的研究更多的是对现代性进行反思,他采用历时性的描述方法,对一个村落的变动历史进行描述,从而揭示社会结构的变化。虽然他采用了个案研究方法,但他并没有探讨行动者在社会变动中的能动作用。这些研究虽然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基层社会自身,但这种研究更多的仍是探讨国家权力的实现,只是换了研究的角度,所以仍旧没有摆脱结构/制度框架的限定。

应该说这种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力,特别是对传统社会的分析,在社会结构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这种分析方法是强有力的,有助于我们对传统社会结构的认识。但结构/制度分析存在一种明显的滞后性,它总是在社会结构变动后才能对社会结构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然后再用这些得出的结论去认识新的正在变动的社会。因此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这种分析方法的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同时这样的研究侧重于宏观结构的角度,着眼于国家政治组织变革对基层社会的影响方面,“它将国家和农村社会假定为强制和反应的关系,国家为主动强权的自变方,而基层社会在其中的位置是被动(弱方)或反应性的因变方。这种视角强调了基层社会变动的外部影响力量,有助于我们观察到基层变化的大背景,但在解释上容易产生的问题是,过高地假定国家组织的控制,而忽略基层社会取外部因素为我所用的方面,特别是忽略基层社会以不同的方式——通常是顺应外部需要的方式和语言,建构自主性空间或防卫来自外部的“管辖权”竞争方面。事实上,由于这些活动的存在,很多外部的变迁,对于基层而言,不过是改装了旧现实的新形式。”(张静,2000:253)

结构/制度分析重视行为的社会规则,而这种规则是行动者力图确立的。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并不是关注问题本身,而是认为问题背后的制度因素对事件具有决定意义。因而这样的分析方法就有目的论之嫌,因为他们总是试图发现“事件”背后的制度因素,正是因为这些制度因素才导致类似事件的发生。但实际上,结构(制度)与事件是共生的,而不是前在的,因此我们不能在传统意义上来理解结构,而应该把结构看成是流变的。

张静也意识到这种分析框架作为分析工具引导思维有另一面的作用,即容易使事件成为“定义”意义上的真实(张静,2000:15)。为解决结构/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张静所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对制度的重新定义试图对此框架有所突破,而且许多学者通过建立一系列新的概念体系来弥补其不足。以吉登斯为代表的新结构主义强调社会行动的弹性,充分考虑行动者的能动性和社会结构的结构化一面。但这种“社会行动的‘完成’观仍然是一种变相的结构观,只不过寄托在一种主客观的二元结构上面”(李猛,1996:28)。所以这样一种新结构主义也没有彻底摆脱结构主义的不足。

结构/制度分析往往从现实的材料中选择有利于说明的材料,而对于其他表面上看似无关的材料则予以舍弃,从而用这些材料重新建构了另一个世界。但现实生活是丰富而全面的,一些看似无用但却在乡土社会重复着的历史也许是打开社会隐秘的密匙。孙立平(2000)认为这样的分析方法具有静态性,他们所提供的只能是连续的断片。但问题是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市场转型期,农村社会同样处于这样一个背景下,农村社会的变化之大已经模糊了学者们的眼睛,用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去分析农村社会总有一种谜团。针对这种情况,孙立平提出了用一种动态的分析方法来取代这种静态的分析方法,这就是“过程-事件”的分析策略。

转贴于 二、事件分析的策略

“过程-事件”分析策略的一大特点是针对“事件”的分析,真正把“事件”本身作为分析的对象,把过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解释源泉或解释变项,对其中的逻辑进行一种动态的解释,以期发现社会生活的隐秘。这种解释因而跳出了传统的因果关系的传统视野。他们认为,农村社会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并不是在类如“小社区-大社会”、“国家-社会”这样的结构中,而是通过许多偶然的事件特别是冲突性较强的事件才得以充分地展现或调动起来的(孙立平,2000;应星,2001:339)。

这样一种对事件分析的策略把事件本身突显出来。我们看到,在过去的研究中,学者们多是从各种事件中抽取一些共同的或者是对研究假设有用的材料,而忽略了事件的完整性,在这样的分析中,一个完整的事件被切割,事件中的一些“似乎不相关的因素”也被割舍。而事件分析的策略重视事件的完整性,事件中的各种因素都被考虑进来,同时也只有在一些事件中,生活中经常被忽略的因子暴露出来。把事件作为独立的分析对象,也是彻底摆脱“大事件因果性”的限制,走向真正的社会学分析之路(李猛,1996)。

在孙立平那里,权力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即一种被拥有、被占有的物。应星(2001:393)甚至认为他的权力还带有极权主义理论的痕迹。它重视的仍是国家权力的实现,而对于农村或农民的行动对国家的影响我们几乎是找不到的。同时,“过程-事件”批判国家与社会二分法过于简单化了,但我们看到,它仍然没有跳出国家与社会这个大的框架,而只是更加重视国家与社会中的其他因素。应该说这种分析策略并没有摆脱李猛(1996:5)所说的“深度模式”的不足。而且在实际的农村生活中,农民的逻辑是不存在国家与社会这样的框架的,他们的生活可以说很简单,他们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解决问题,但正因为这不符合学术框架的生活逻辑在我们的学术分析中却变得相当复杂,我们会感到无从下手,不知道把他们的做法归为哪种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分析框架却又显得过于简单化了。“过程-事件”分析方法试图进入行动者的隐密世界,但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过程-事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停留在行动者层面上,并没有对行动者本身的思维逻辑进行解构。

受中国社会现实情况及理论研究现状的困惑,一批学者开始探求运用权力分析方法,以求对中国社会的理解有一个突破。苏力(2000)、李猛(1996)、李康(1999)、应星(2001)、强世功(2002)、赵晓力(2000)等就是这种方法的实践者,他们的研究为学界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气息,也让我们的眼睛开始更加全面地来审视中国社会。这种权力分析的直接理论来源是福柯对权力的认识。

三、权力分析的方法

谈到权力,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权力观念进行简单的梳理,因为在福柯这里,权力完全是另一种形态。最早重视权力并对之进行分析的是马克思,他所提到的权力是社会层面的。他的权力观念是与阶级、物质资源的占有、压迫、斗争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权力不是某个人所有的,而是某个阶级所共同拥有的。

到了韦伯那里,权力就是不顾他人意志而实现自己意愿的机会。从他这个定义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行动者的重视,但他更多强调的是这样一种支配关系。后来的米尔斯的“权力精英”,阿伦特的“合法支配型”权力,帕森斯的权力体系,达尔的权力决策,卢克斯的多维权力等等,在这些权力概念中,我们看到的权力都具有相似性,即它们都是政治领域的权力,这种权力是被一部分人所拥有的。因此这样的权力概念对社会的分析范围受到了很大限制。

而福柯则提出了具有颠覆性的权力概念。福柯(1999,2000)认为,权力是在过程中形成的,在人们的互动关系中形成的。因而,他提出应当在关系网络中,在不断处于紧张状态和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中,来理解权力,而不是把它看作人们可能拥有的一项特权。权力与其说是被占有,不如说是被行使,权力的支配效应不应归因于“占有”,而应归因于调度、计谋、策略、技术、运作,我们不应该把权力视为一种所有权,而应被视为一种战略。同时,权力是生产性的实践,而不是压制性的外在控制,权力渗透于整个社会肌体,应该重视微观权力的运作。权力与反抗密不可分,同时权力与知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没有知识领域的相关构成就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关系作为前提,也不可能有任何知识。

同时,福柯认为,权力是多形态的,既有国家机器自上而下的运作,也有自下面上的微观权力,而且在现代社会中,微观权力运作成为权力运作的主要形式。因此,在乡村社会研究中,应该重点分析微观权力及其权力运作中各种技术的使用。

孙立平、郭于华(2000)在研究华北征粮时提出了“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那么是不是这种非正式运作的权力就不是政府应有的权力策略(技术)吗?福柯在研究监狱的全景敞视主义时就提出了“温和原则”,他认为以最小的代价来行使权力而使权力的效用最大化是规训的一种技术手段,在现代社会普遍表现为传统的暴力原则被“温和原则”所取代(1999:244-5)。在华北征粮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权力的行使,同样,在强世功(2002)看到的民事调解那里,我们看到的也是这样一种“温和原则”的行使。这并非是“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而是一种权力策略的调整,更是一种权力渗透的方式。在征粮中,乡镇干部之所以采取种种策略,他应该是基于这样的理性计算: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最有效、成本最低,而且对以后的征粮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以这样一种成本更低,却效果更好的方式完成了国家的征粮任务,乡镇干部又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政府轻易就动用暴力的手段,一方面征粮实际成本会增加,另一方面象征成本也会增加,对于以后的征粮工作开展仍留下许多隐患;但用这样一种方式,一方面政府留下了亲民的形象,另一方面对于以后征粮工作的开展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试想,经过多次这种类似方式的征粮,每次国家都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么村民还会不会平白无故的拒交粮呢?恐怕更多的是在无特殊社会情况下(无自然灾害、无不合理摊派),村民会自觉地完成这个任务。

就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在这种与村民的“亲密”接触中,权力关系得以形成,国家意志得以贯彻。那位拒不交粮的老人,通过此事他自己对自己就形成了一种规训约束,他明白如果他再不交粮自己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其实就是一种权力的再生产过程,也是权力扩充的过程(福柯,1999:234),是从肉体的控制转向了知识(表现为话语权的争夺)的控制。通过这样一种权力的生产,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得以确立。

所以在农村社会中发生的大量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不能仅仅用一系列新的概念进行简单的解释,而是应看到在这些策略背后权力的行使。用这样一种微观物理学的方式来观察农村社会,这并不是忽视大的社会结构变动的背景,而是让这些社会结构背景在这些微观技术层面得以显现。“任何一个现实、具体的权力关系都同时涉及制度、组织和这些制度组织交织在一起的日常生活以及作为这些场合中的实践活动的前提和产物的自我-主体型态……权力分析所能够探索的正是这些成为技术的权力运作方式,它虽然只是权力运作的冰山所露出的小小尖角,却使我们可以感受到在话语的水面之下所隐藏的权力运作的无穷无尽的可能性。”(李猛,1996:27)

在事件分析中运用权力分析的方法,就是要发现真正隐藏于行动者背后的深层奥秘。但目前我们对权力分析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权力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还有就是对历史及文化因素的作用认识不足。福柯所强调的权力是一种分析工具,与传统意义上的权力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但在目前的研究中,却往往出现权力概念的混用,特别是他们用动态的权力分析来得出静态的权力结果,而这种转换缺乏有效的环节,因而说服力不够(萧瀚,2002)。同时权力分析往往忽视国家在权力运作中所持有的理念,对国家权力的理解较为狭隘。应该说国家也是一个行动者,而且是一个更加理性化的行动者。

目前权力分析作品缺乏对历史的联系与社会背景资料的分析。权力分析侧重于微观权力的运作,对历史及社会背景的强调似乎有结构化之嫌,应该说有意避开结构主义的影响,保持这样一种自觉是必要的,但也不应该走向现象学的极端,不应该忽视历史及文化的影响。虽然在福柯那里历史是有断裂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历史及社会文化背景都对当地民众的生活及他们的思维产生影响,而他们的权力技术的采用也跳不出这个大背景。这样讲,似乎有结构化之嫌,但实际上,结构是处于流变之中的,但社会文化却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布洛克,转引自王铭铭,1997:8)。因此,在实际的研究中并不能一概抹杀历史的延续及地区文化传承的意义及影响。

我们的研究应该去发现那“沉默的大多数的生命颤动”(应星,2001:342)。权力分析完全打破了原有框架的约束,国家、社会等概念只是用来分析的工具,而不是限定分析的框架。在具体的分析中注重处理好微观权力与传统权力概念的差异,相信权力分析的方法会对发掘社会生活的隐秘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杜赞奇,1995,《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福柯,1999,《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

2000,《性经验史》,佘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黄宗智,2000a,《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

2000b,《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

强世功,2002,《乡村社会的司法实践:知识、技术与权力——一起乡村民事调解案》,《中国社会学(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73—195页

李康,1999,《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论文

李猛,1996,《日常生活中的权力技术:迈向一种关系/事件的社会学分析》,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苏力,2000,《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孙立平,2000,《“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清华社会学评论》第1期

孙立平、郭于华,2000,《“软硬兼施”: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的过程分析——华北B镇定购粮收购的个案研究》,《清华社会学评论》第1期

王铭铭,1997,《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沃特斯,2000,《现代社会学理论》,杨善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萧瀚,2002,《解读〈送法下乡〉》,《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

应星,2001,《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北京:三联书店

张静,2000,《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2,《村庄自治与国家政权建设——华北西村案例分析》,《中国社会学(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7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日韩模式;欧美模式;澳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当今世界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日韩、欧美、澳新三种模式。“日韩模式”,主要是发展壮大基层,以服务农业为主,县以上综合经营服务社会;“欧美模式”,主要是宽领域的综合发展,组织机构除按行政层次设置的系统管理机构外,还建立了各专业的全国组织系统;“澳新模式”,兼有“日韩模式”的特点,主要开展以农副产品为主的制经营。

各国合作社是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产生和发展的。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及其经营机制不同,各国合作社虽然有一定的差异,但与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直接的联系。各国合作社的共同点:

1、都是家庭生产基础上的专业合作;

2、农民完全自愿参与合作社的活动;

3、承认个人产权;

4、民有民营。

合作社是各国农民长期实践所选择的共同道路,也就是人类创造的共同财富。在学习借鉴中,有几方面内容值得深入思考:(一)合作社与社会的关系。“合作社可以给你帮助,你可以帮助合作社”,简明扼要说明了合作社与社会的关系,合作社既有唱主角的方面,也有做补充、配角的方面。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不仅为合作社社员提供多种服务,而且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合作社既可以在国内,又可以伸向世界,它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需要它,它也需要社会;(二)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合作社是需要帮助的人通过联合获得最大帮助,是帮助比自己困难的人的一种方式,是合作者一起合作、一起发展的过程。合作社在处理与社员的关系方面号召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以增加合作社的竞争力和凝聚力;(三)合作社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关系。合作社通过商业行为和社会行为提供有效服务与合作,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使合作社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相结合,成为合作社成长和发展的力量源泉。

借鉴国外合作社发展的经验,我国合作社正发生着一系列深刻变化:

――从计划型合作社向市场型合作社转变。市场型合作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发达国家以及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社一般都属于这一类型。而我国合作社正从计划经济中脱胎出来,要建立市场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几十年来,我国的合作社长期运行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中,农副产品收购,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完全靠国家计划,收购和供应所需大部分资金靠拨款,脱离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加之几次把合作社升级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疏远了同农民群众的关系。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离开农业,国民经济基础就不稳固;离开农民,农业就不可能得到较快发展。要使我国农业走向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国家的财力、物力无法充分满足需要,要加速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就必须重视合作社,特别是供销合作社的力量。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从计划型合作社转向市场型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从集体所有制向合作制转变。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一般是按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把农户和家庭农场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种体制有利于农户和农场主关心科学技术进步,不断增加科技投资,采取先进技术发展农副业生产,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我国的合作社特别是供销合作社,过去一般称为集体所有制经济,但由于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农村推行以后,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农民对发展合作经济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情况下,中央做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农民发展商品生产,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按照合作制原则创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可加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成为合作社的社员,社员共有财产,共同管理,共同享受利益。这种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是多种所有制的合作与发展,是以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为纽带的联合与合作。只有坚持合作制的合作社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从单一门类向多样化转变。从行业门类上看,国外合作社已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日本有中央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之分,德国有流通类、加工类、服务类和专业联合社之分;在基层更是形形,药剂师合作社、医生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交通合作社、电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葡萄酒合作社、嫁接合作社、搭架合作社,等等。巴西、加拿大合作社又有奶牛与乳品合作社。而我国合作社在组织和经营结构上基本是单一的,像消费合作社、建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种各样的专业合作社仅仅是刚萌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突破了经营范围的限制,开始向综合经济体转变,尤其是第三产业,更应着重发展。

――从注重公共积累向实现共同致富转变。国外合作社发展的生命力在于合作社的直接目标是为社员群众谋利益,合作社的社员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我国合作社长期以来注重增加集体积累,较少注意社员群众的经济利益。结果,不仅影响了社员对合作社的关切度,而且降低了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的关键在于农民从中得到了好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正是这个“剩下都是自己的”,激发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生机和活力。我国供销合作社要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改革单纯注重集体积累,而忽视社员群众利益的做法,使社员从供销合作社获得直接的利益,创造社员共同富裕的生活,使社员拥护和支持供销合作社。

――从章程管理向法律治理转变。国外合作社大都是通过法律来规范和治理合作社的。1852年英国最早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合作社法《勤勉节俭社团法》。随之,各国合作社立法得到了广泛发展,德国颁布合作社法《关于购进和经营合作社的私人合法地位法》,日本有《农业协同组合法》,法国有《农业共同经营组合法》,美国有《农产品销售合作法》等,规范和治理着各国合作社的发展。我国建国初期,为使合作社尽快走上正轨,曾起草《合作社法(草案)》,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正式颁布。党的以后的一系列有关集体企业的政策法规,因其调整规范的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合作社,所以这些立法难以归入合作社法之列,至今仍然由供销合作社的章程规范管理着各级合作社行为,在社会和法律上没有太大的约束力,为此应尽快颁布我国《合作社法》。

总之,随着上述几个转变的加快,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日趋成熟,业务经营将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向系统化经营发展。不少商品的经营已经和正在形成纵横交错的一体化经营,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二是向专业化经营发展。以主要产品为基础,组织农民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力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三是向对外贸易发展。为与世界贸易接轨,向国际市场进军创造条件。

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趋势,如何推进我国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型的合作经济。纵观世界合作社,从产生、发展到目前,经历了20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这些经验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但是,我国的社会制度、基本国情与这些国家又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的经验,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进行创新,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体制和机制;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合作社价值和原则;三是参与和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体现农民和社员根本利益;四是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借鉴国外合作社建设的经验,总结我国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可以概括为:实现“根本目标”,就是实现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根本目标,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兴办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坚持“三为宗旨”,就是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发挥作用,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为发展农业、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做出贡献;遵循“三自原则”:一是自主。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二是自治。社务民主管理、领导班子民主选举、重大决策民主协商;三是自助。盈余除必要的积累外,按股分红、按交易量返还社员;落实“三项要求”:一是民有。入社农民在合作社中占有全部或部份产权;二是民管。由社员群众当家作主,把合作社的管理真正交给社员管理;三是民享。合作社的利益由社员分享,使社员真正成为重要受益者。

新阶段,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的构建,是一个渐进过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现阶段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改造基层社

以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改造基层社,逐步把基层社建成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的联合社。联合社的职能:一是按出资额行使出资人职能,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二是组织发展新的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三是按开放办社的原则,搞好与农产品加工类乡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协调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关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改造基层社,建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社要在系统内外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充分利用自身在资金、技术、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与农民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社有资产入股、组织农民入社等形式兴办;可以依托现有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引导农民自己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食品与日用工业品的连锁经营,在基层社兴办连锁超市和消费合作社,吸收城乡居民为社员,建成合作经济组织。在食品与日用工业品消费领域变与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单纯买卖关系为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发展化肥、农药的连锁经营在基层社兴办农资连锁超市和农资消费合作社。吸收农户入社,建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农资消费领域变与农民的单纯买卖关系为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在基层社兴办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中,要尽量吸收农民参股,把市场建成合作制或股份制企业,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二、以发展龙头企业和企业制度创新改造社有企业

过去我国大部分供销合作社的社有企业不具备合作企业的性质,与一般企业没有大的区别。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一部分龙头企业按合作制原则运作,已经建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少数吸收专业合作社入股,建成了股份制企业,也具备了有中国特色合作企业的性质。在近年发展的食品、日用工业品和化肥农药的连锁经营中,由于把各级连锁超市建成了消费合作社,具备了合作企业的性质。其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农民还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有的为农民下订单,有的为农民让利,但多数还是买断制,这样的企业不具备合作企业的性质。还需要大力推进调整与改革:一是对社有企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把社有企业调整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和各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二是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一部分建成合作制企业,直接吸收农户入股,按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运作。一部分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作社理事会和专业合作社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同时,吸纳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入股,实现产权多元化;三是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社有企业体制创新的核心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过去社有企业单一的投资结构,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利于企业间的联合,已不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的需要。社企不分,权责不明,既不利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不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要彻底改变社有企业的现状,必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合作经济发展的趋势。

三、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

1、社企职能分开。社企分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放和发展企业生产力的需要,也是理顺社企关系、促进各级联合社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社企分开的思路改造联合社,最根本的一条是社企职能分开,联合社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只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对投入企业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管。监管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明确到位的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而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同时,联合社作为投资者,也要搞好社有资产的运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调整和优化社有资产结构。

2、始终坚持开放办社。以开放办社来改造联合社,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扩大合作社发展领域。要打破行业、领域、城乡等各种界限,凡是能为弱小者服务的领域,如消费、住宅等,都可以发展合作社。在改造联合社过程中,各级联合社要在坚持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吸纳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农副产品加工型乡镇企业,农村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各类涉农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经纪人队伍,加合社,为其提供多种服务,实现“双赢”。这是供销合作社打破封闭的组织体系,拓展自己发展空间的客观要求。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客观上也需要有一个联合组织为他们提供服务,这就为我们各级联合社充分发挥其功能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必须彻底改变多年来联合社把重要精力放在直属企业经营上的做法,实现联合社职能的转变。

3、联合社职能在改革中加强。组织社有企业参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用现代营销方式发展新兴流通业态,在生产、流通、消费诸领域与农民和城乡居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对成员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

四、以发展现代营销方式改造经营网络

计划经济体制给供销合作社留下了庞大的队伍、宽广的网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网点设施陈旧、经营方式落后,传统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弊端使网络成为潜在的优势。必须推进现代经营方式,重构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在市场拓展中重铸“二次”辉煌。

1、在食品和日用工业品经营中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消费合作社,再造从中心城市到县城和小城镇的网络优势,有条件的向大村镇延伸。

2、在化肥、农药经营中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农资专业合作社,形成省总公司采配中心统一采购,分公司配送中心配送,基层农资连锁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农资营销网络。

3、在农产品购销、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出口方面,广泛推行制,扩大农产品购销和商品出口规模,规避经营风险。

第8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基层服务意识;现状;成因分析;培养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6-0054-02

医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成为我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社和接班人,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培养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推动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学院校应认清毕业生就业现状并分析其成因从而采取和制定培养策略。

一、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现状

近年来,根据某些医学院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机构的选择上更愿意选择城市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而对于经济相对弱后的农村基层、西部山区则较少考虑。少部分选择继续深造读研,极少部分学生会选择进入基层乡镇医院或者从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这些现象突出表明医学生普遍缺乏基层服务意识,缺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奉献的大局意识,畏难怕苦心理明显。

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仍处在缺医少药的艰难阶段,尤其相对偏远的山区,基层医疗条件差,医务工作人员紧缺,医疗卫生服务与需求严重脱节等问题迫切需要医学生投身基层,迫切需要我国医学院校在培养和教育上具有基层服务意识的医学人才方面加大力度。新形势下,医学生应该树立扎根基层,为国贡献,以推动和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淡薄的成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因素

改革开放30多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发生巨变,当前阶段社会处在大变革时期。近年来,国家经济结构的构成,基层经济发展跟不上步伐,经济水平较低。政府发展思路更倾向于城市化建设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硬件设施的投入较少,基层医疗卫生跟不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差,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不高,后期发展潜力小,再就业难等问题成为阻碍学生去基层工作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由于长时间积累下的发展差距,国家对于基层的资金投入相对发达地区来说依然偏少,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工资相对较低,甚至难以满足生活需要,进而磨灭了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热情和信心。

(二)学校引导因素

现阶段的医学院校开展就业工作大致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为数不多的春冬季两次双选会上,绝大多数的用人医院单位来自省级或市县级医院,其中也包括部分省外医院机构。双选会所营造的就业环境势必影响医学生的择业取向;另一方面,学校对开展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就业引导方面的工作较少,对国家出台的基层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除医学院招收部分定向生必须回到基层就业之外,极少数的毕业生会选择走向基层,服务群众。学校应该在学生大一进校开始,让大一新生了解国情,走向社会,走进农村基层,加强大学生的职业理想信念教育,逐步推进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培养工作,贯穿整个大学生涯阶段,学校应从国家全局出发,调整人才培养目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做到多管齐下。

(三)个人选择因素

影响医学生基层就业的直接因素来源于个人的家庭和自身心理因素,相对于其它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医学生的培养成本普遍较高,医学生3-5年的基本培养费用少则四五万元,多则六七万元,高额的培养费用进一步促使医学生和其家庭对就业的期望值增高,直接导致很多的医学生进校之初就定下了将来的择业方向,基层服务意识从源头上就给磨灭了。另外,大学生自我期望较高,功利倾向突出如今,不少大学生抱着“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认为上了大学便高人一等,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着相当大的期望。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心理。许多医学生碍于“面子”,认为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单位工作没有前途,更没“面子”。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许多大学生把工资报酬的多少作为判定一份工作好坏的标准,个人价值的实现脱离了社会价值,还有部分医学生担心去了基层出来难,下了基层没人管。一些医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在基层不能充分得到展示,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也与城市有较大差距,导致医学生畏惧基层工作的艰难环境,从而使其基层就业意向大幅降低。

三、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培养策略

(一)国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的扶持,大力投入基层医疗设施建设,制定并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医学生深入基层

大力发展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为医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措施,提高对深入基层做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给予奖励和高度肯定,提供将来走出基层继续深造的平台和机会,政府健全大学生基层工作机制,加大优惠扶持,增加薪酬补贴,提供更多的进修培训、晋级晋职机会等。医学院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选择支援西部服务基层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宣传;学校应加强专业知识的教育提升其对本专业的信心;培养医学生自学和终身学习的能力,科学、合理宣传各级医疗机构的卫生职能,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加强医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理想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开展系列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等增强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培养高尚医德,将思想转化为行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首先,开展“服务基层,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思想理论讨论会、学习会和形势教育课,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基层服务意识、志愿服务基层的明辨会,让基层服务意识走进校园,走近学生,而不再是遥不可及的高尚情操。

其次,开展以“我的中国梦”、“我为基层出把力”等主题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或主题思想班会,培养医学生家国情怀、奉献精神。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在医学生当中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的班会活动对于提高医学生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综合素质以及高尚医德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开展基层先进人物事迹宣讲会,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基层的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我们却不难发现那些扎根基层谋发展,与国家的未来紧紧相依的基层工作典范。

(三)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农村,感受农村真实生活,参与农村社会实践,加强医学生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体会,激发大学生的基层服务意识。建立社会实践长效机制,通过短期或中期实践基地的合作项目建立长期对点合作模式,鼓励医学生参与进来,从而带领学生走进基层,体验基层生活。所以,基层社会实践是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服务基层意识的重要方式。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的“中国梦”的道路上,农村的发展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学生只有深入到基层群众的生活中去,亲身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了解农村的发展需求,才能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意志,增长自己的才干,坚定自己服务基层、建设农村、实现自我价值的信念,从而进一步激发自己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更加坚定地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做贡献。

(四)加强就业引导,学校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首先,医学生就业最机密相关的学校职能部门就是学校的招生就业处。以招生就业处牵头,通过和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在校内开展国家基层就业相关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代表进行政策学习,在校内层层推广和学习。党委宣传部和团委在校内积极对服务基层优秀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染学生。其次,加强校地合作,通过组织学生参与中短期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医学生适应基层环境,了解风土民情,树立基层生活信心,为医学生毕业以后扎根基层打下基础,同时毕业后选择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适当生活补贴,用奖励的方式鼓励学生,提高医学生服务基层意识,推动医学生基层服务行动。

(五)加强医学生专业培养教育,打牢专业基础

第9篇: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社区概念 社区治理 社区文化 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234-01

一社区概念的界定

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社会学角度对社区概念进行界定,多强调地域性的概念,通过与社会、国家、城市、社会群体等不同概念的对比中得出社区的含义,“更多的社会学家是从一定地域社会关系结构的角度,或者从社区的功能与地域空间相结合的角度社区下定义”。

一种观点从社区与社会对比的角度诠释社区概念,“在方法论上,社会是一个一般的概念,它的性质是无法使用实证资料来论证的”,“研究者只能做出范围较小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研究――社区研究,从社区研究中取得实证资料来论证社区的性质并进而推出社会的性质”。这种定义方法将社区作为社会的特例,是从哲学角度对社区进行的界定。它比较重视社区、社会的对比,并对这两种经常被人们搞混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基本厘清了社区、社会的含义;不足之处在于它只是用对比的方式告诉了人们社区不同于社会,而缺乏从自身出发的论证,没有明确指出社区应该包含的基本要素,因而无从说明社区的本质。

另一种观点是从社区与国家、城市及社会共同体的对比关系中对社区加以解释。该观点认为国家“始终是和不可侵犯的要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社区是“早在私有制产生之前人类就有了自己的共同体方式”,社区要表达的是“居住在同一社群、同一地方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和交往模式”,因而从本质上或者是产生历史上,社区和国家都是截然不同的。当论述社区和城市的关系时,“城市是人类劳动分工尤其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而社区“既可坐落于农村又可坐落于城市,二者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与社会群体的对比关系中,作该观点认为社会群体是“由一定社会交往关系联结起来的人类集体生活共同体”,血缘、地缘、业缘起纽带作用,而社区则是“地域特色鲜明的社会共同体”,其中加入了地域性的要素。

二社区管理体制

首先是社区管理主体。在定位社区管理主体方面,国内外学者的基本观点一致,大家普遍认为社区管理涉及多个主体,“社区建设离不开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努力”。但对于如何确定不同管理主体尤其是政府作用时,学者们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在只是在建立社区服务体系的初始阶段发挥重要作用,承担培育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政策支持的责任,并利用自身的权威性和号召力发挥主导性作用。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的现状而提出来的,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并未对各治理主体之间关系明确定位,只是着眼于当前状况而未有长远目光。另一种观点认为,社区服务组织者是基层社区组织,是社区服务中主要的依托力量。因为这些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社区,最贴近社区人民群众,最了解社区的基本状况,最了解社区居民及其他成员的需求”。这种观点实际上充分肯定了社区基层组织在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从社区治理角度指出了基层组织在提供服务方面的优越性,并认为政府只是起到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的作用,是“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体现。

三社区文化建设

(一)社区文化概念

由于理论界对社区文化研究角度不同,对社区文化内涵的界定也不相同。有人认为“社区文化,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人们所创造、孕育、形成的人文环境、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的总和”;有人认为“社区文化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区域当中,人们各方面的行为所构成的文化生态系统。它既包括这一区域内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也包括该区域内社会成员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生活习俗、审美方式、娱乐时尚等。”

(二)社区文化的作用

在对于社区文化作用的探讨上,学术界的观点基本一致。有人认为社区文化有益于营造“社区精神”,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并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有人从更大的层面提出了社区文化建设有益于“完善城市功能,树立城市品牌,打造城市特色”;有人认为社区文化建设可以促进社区自治的发展,通过社区文化活动培养居民的自治意识,增强居民的团体意识;也有人认为培养社区文化可以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社区风尚,也有益于社会环境的安定。总体来说,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首先在于社区自身的稳定、团结、和谐,还可以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整个城市乃至社会层面上都有良好的影响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学贤.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第14 页.

[2] 黎熙元等.社区建设―理念实践与模式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6,第5 页.

[3] 徐永祥.社区发展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第32页;第32 页;33页.

[4] 代明,袁莎莎.国内外城市社区服务研究综述[J] .城市问题,2010(11):25.

[5] 沈千帆.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40页.

[6] 高占祥.论社区文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

[7] 龚贻洲.论社区文化及其建设[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9).

[8] 刘庆龙等.论社区文化及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9] 李吉国.浅谈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J].理论学习,200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