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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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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

第1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同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更具“亮点”,更适应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也顺应了房屋租赁市场未来发展需要,解决了部分工作中的难点,也填补了部分法规“真空”。但新《办法》也存在部分“疑点”和“盲点”,在此,笔者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新《办法》的“亮点”

1.新《办法》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为各地方建立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价格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府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是政府行政部门服务房屋租赁市场的重要体现之一。通过进一步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积累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基础资料,建立房屋租赁租金指导价格制度,对引导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切实起到调控作用。

2.新《办法》对人均最低租住建筑面积做出了相应规定,同时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当前,由于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刚就业毕业生成为租赁市场主流,受收入水平所限,群租、合租等现象非常普遍,存在着安全等隐患。新《办法》对各地根据实际制定租赁房屋面积控制线,探索加强对群租、合租、住宅的分割出租、经营性的集体宿舍(包括变相的分割出租的“小旅馆”)的监管制度,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等提供了法律支持。

3.新《办法》对禁止出租的情形由原《办法》的九种情形减少为四种,并根据减少的限制性规定拓展了登记备案所需要件的内涵,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拓展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这不仅尊重了当前租赁市场中出租房屋产权多元化的现实,增加市场主体的容量,将进一步推动房屋租赁市场的繁荣,也增强了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4.新《办法》规定的“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为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租赁相关规定提供了法规依据。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原郊区成建制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范围,由于土地价格、房屋租金相对较低,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租赁不断扩大,成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居住地,以及各种产业园区的聚集地,原集体所有制土地上房屋租赁已经产业化,成为城市房屋租赁市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的管理缺少相关规定,因此,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管理一直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将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纳入管理范畴,将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5.新《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尽管对随意提高租金的制约方式、理由、期限等规定的尚不具体、详细,但对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打击随意哄抬租金的行为进行了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具有较大意义,也为各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6.细化了处罚条款。长期以来,原《办法》对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缺乏制约措施,除少数城市外,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开展均不理想,登记备案率不高。处罚条款的细化,将有效解决依法行政难的问题。

二、新《办法》的“疑点”

1.商品房屋租赁的概念问题。笔者认为,提出“商品房屋租赁”这一概念的本意是将以市场租金价格出租房屋的行为,区别于廉租房屋和公共租赁房屋。但新《办法》未对“商品房屋租赁”这一新概念加以必要、明确的规定,实际工作中,行政管理人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容易产生混淆或异议,会因为理解不同,增加日常的行政难度,甚至可能产生执法冲突。

2.房屋租赁行为的界定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屋租赁行为呈多样化,包括以联营、合作、入股、合伙经营但不发生权属性质变更行为,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物内的摊位、柜台等分割出租行为以及出借、代管、经营等行为,新《办法》并未延续原《办法》对房屋租赁行为界定的相关规定,未将大量本属于房屋租赁的其他行为纳入房屋租赁管理范畴,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造成房屋租赁当事人为逃避监管,以其他方式的租赁行为出现。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作用。新《办法》未延续原《办法》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规定,容易淡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意义。

事实上,在我国凡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照年检、资质(资格)审查等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操作中,均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而结合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能够证明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的证件,最主要的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且目前各城市也在积极致力于拓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作用,将其纳入公安、工商、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照年检、税务登记、资质(资格)审查的必要要件以及生产、经营、办公或居住场所的合法证明。因此,笔者建议应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具体法律地位予以明确,以便指导实际工作开展。

三、新《办法》的“盲点”

第2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调处房屋租赁纠纷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一贯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规范,在调处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租赁双方的意志,耐心细致地做工作,2002年共调处房屋租赁纠纷91宗,很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调处工作给纠纷双方一个交换意见,诚恳协商的机会,有助于双方缓和矛盾,减少分歧,解决纠纷,减轻了政府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并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

    如某有限公司一物业的一楼已全部出租,二楼长期空置,2002年有一公司要承租二楼全层,但提出在一楼要有一间门面,某有限公司为租出二楼,向一楼的一私人承租户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了纠纷,租赁所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向出租方说明其不具备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只能通过协商解除合同,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协议,由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损失,某有限公司得以将长期空置的二楼数百平方米的房屋出租。

    如2002年6年,某集团因承租户欠租解除了一商铺的租赁合同,由于该商铺已转租,受转租人认为自己不需搬走,产生了纠纷,经调解,受转租人对转租有了正确的认识,并以提高租金为条件与出租人建立了新的租赁关系。在2000年,因承租人对指导租金的认识有误解,以实际租金高于指导租金为由,一个市场的二十多承租户拒绝向出租方某集团交租,产生了纠纷,经及时组织调解,对指导租金的性质和作用做了说明,最后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租赁关系的稳定。

    调处工作使那种承租人欠租而又不使用出租屋的情况出现后,出租人可以尽快地收回房屋,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可尽快地建立新的租赁关系。

    如甲公司将二百多平方米的办公房租给乙投资公司,到1997年已欠租一百多万,而承租方已将出租房锁起,并在另一地点租办公房,经出租方多方联系也不交租或交回房屋,出租方登报解除了合同,经出租方申请,房屋租赁部门对其开门清点出租屋内财产、收回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见证,并制作了财产清单等文件,这些见证材料成为法院认定事实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出租方返还承租方财产就是以财产清单为准。

    如某花园一业主将房屋租给一个商人,2002年该承租人连续数月未交租金,也无法联络,出租人将情况反映至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租赁管理部门人员向其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处理建议,在出租方登报解除合同并声明收回房屋后,租赁管理部门对出租方开门清点财产、收回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监督见证,并制作了财产清单,所清点财产中有不少名贵的洋酒等财物,业主表示要不是有管理部门见证,这房子真不知啥时候才能收回来再出租。

    监督见证行为不仅使出租人可以尽快地收回房屋,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可以尽快地建立新的租赁关系,而且还保护了承租方的财产利益,因为承租人在事后证明出租屋内有何种财产是困难的。

    能否立法明确出租方责任?

    在此次有关房屋租赁法律问题的专题采访过程中,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副局长杨峻峰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对于非法出租带来的种种后果,能否通过立法来明确出租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杨峻峰副局长向记者介绍,在深圳,拥有房屋出租的单位和个人,遍及各领域、各阶层。自国家调整房屋租赁税收后,在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不很景气的情况下,置业出租已经成为许多深圳家庭的投资首选。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一些上市公司,把房屋租赁作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其物业租赁收入竟占经营收入的七成;而在有的村、镇,房屋租赁收入已经成为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房屋租赁行为的主体一方———承租人流动性和隐藏性较强,对社会治安、税收、计划生育等其他政府管理职能的行使也提出了相应要求,而对于出租屋中发生的案件,目前也鲜见更深层次的研究解决之道。

    杨峻峰副局长有着多年的房屋租赁管理的市场经验,他认为,如果将出租者依法纳入管理,可以对出租屋中发生的不法行为进行有效遏制,而出租屋中的案件大部分发生于不主动接受管理的出租屋内。他举了个例子:如果纳入管理,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则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资料都会有审查和备案,而对于出租者而言,不纳入管理的根源就是可以偷逃税费。2000年,罗湖某村在出租屋中发生两起凶杀案,出租屋的业主出租房屋皆未办理合同登记和备案,属于非法出租,而据他了解,深圳尚没有处理过这类非法出租的当事人。

第3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 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第4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承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房屋经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房屋概况

1.位置 该场地房屋位于

2.面积 该处场地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鉴于乙方前期要平整土地及房屋建设,第一年租金为每亩 元整( ),共计 元整(包含场地及房屋租赁税)

该处场地租金第二年度起每亩 元整( ),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包含场地及房屋租赁税)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房屋,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得提出补偿要求。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多退少补。

②甲方允许乙方正常使用水电设备,水费、电费,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缴纳。

③租赁期间,甲方不得转让该土地房屋。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乙方必须保护租赁场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动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质。

②租赁期间,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房屋转租他人经营或使用。乙方自负盈亏,按时交纳一切税费,自行处理债权债务,不得以甲方资产抵押。

③乙方场地房屋的租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若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赁费,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其他条款

①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再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5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

编号: .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 元(大写: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 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

(三)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五)其他约定: .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迟交房超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五)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 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6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情况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房屋的具体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的间数为________间,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

(一)乙方租赁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用途。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三、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从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个月(大写: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出租金额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赁房屋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

(二)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普遍价格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租金水平,但应提前____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_____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四)乙方通过____________形式一次性支付每月的房屋租金。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据,该收款收据作为乙方支付租金的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款收据。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票据丢失及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

(一)在租赁期限内,出租屋由于使用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租赁房屋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的款项。乙方应妥善保存所缴交税、费的票据并按时向甲方出示;同时,乙方应将缴费票据定期复制一份给甲方,以便甲方存档。

(二)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协定,造成房屋欠缴有关款项,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以及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乙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甲方,并于当日搬离所租赁房屋。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三)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在不损害房屋的前提下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八、房屋装修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及增减固件等改变租赁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质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房屋原貌,如造成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二)改动后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符合居住或经营(行业规定)卫生、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乙方应请求有合格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房屋进行查验检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改正房屋及其设施直至房屋检验合格为止。

(三)因乙方及其责任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修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乙方转租的,乙方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卫生、消防安全等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及其责任人应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并保持房屋的清洁和完整。

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有损害甲方利益或危害出租房屋的行为。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元)的。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改变房屋原貌的。

6、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到期租金,乙方无法支付的,甲方有权变卖乙方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财产,财产不足以抵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剩余租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三、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照当地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代表证明等身份证明,并保证其合法有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5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签约时间:

乙方(签名/盖章)

第7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年**月**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第8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乙方)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 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 ,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 甲乙双方应当履行 《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 每逾期一日, 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 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 须提前 个月 (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人: 委托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9篇: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巷、里) 号座 房号的房地产 出租给乙方作 商业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 ) 元

小 写

大 写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 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转入个人银行帐号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 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 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委托人: 委托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