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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鲜肉优点
1.1肉质鲜美
冷鲜肉从屠宰、加工到储运、销售都在0-4℃环境下进行,是一个无缝链过程,这不仅可以抵制有害细菌的繁殖,同时 使破裂细胞流出来的胞内消化酶活性降低,有利于保持肉质的鲜美、肉类的营养成分不被破坏。冷鲜肉在“后熟”过程中使肉变得更加柔软细嫩,钙质更易于被人体吸收,使肉更营养可口。
1.2保持期相对长
一般热鲜肉保质期只有1-2天,而冷鲜肉在0-10℃的温度条件下,保质期一般可达到一周以上。同时冷鲜肉在冷却环境下表面形成一层干油膜,能减少水分的蒸发,防止微生物的侵入和在肉类表面的繁殖。
1.3营养价值高
冷鲜肉肉质柔嫩有弹性且细腻,热鲜肉、冷冻肉在色泽、肉质上并没有明显区别,区别在于冷鲜肉经排酸后,能减少肉中的有害物质的含量(肉毒杆菌和金葡菌等病原不分泌毒素)。排酸肉的低温制作过程,可以避免微生物对肉品质量的污染。人们在食用该肉后,人胃里的酶会把肉中的蛋白质转化为氨基酸,以便人体的吸收。冷鲜肉也就是把这一过程提前完成。冷鲜肉排除了猪肉中的部分成分,所以煮起来更容易熟、容易烂,口味好一些。
1.4经营地域广网点多
冷鲜肉因为在冷藏情况下运输可以距离调动,突破本地的局限,市民购买较为方便。
2冷鲜肉经营存在问题
2.1检疫证明和检疫标识不全
冷鲜肉大多是从外地成车调动,一车一张检疫证明、经营网点多的就可能存在大部分网点没有检疫证明,有的持检疫证明复印件代替检疫证明;部分不包装冷鲜肉没有检疫标识,不能知道是否经过检疫。
2.2未建立产品检疫情况档案
有些冷鲜肉专卖店没有建立采购动物产品检疫情况登记制度,进货和销售情况不明,肉品检疫质量仍然存在安全[患。
2.3掺杂使假
冷鲜肉一般是分割肉,如果没有小包装,在店内冷柜散着存放,就可能有不法商户非法购进未经检疫的私屠乱宰肉、病害肉,混杂在一起,以次充好,坑骗消费者。
2.4其它因素
生猪饲喂违禁添加剂导致冷鲜肉质量没有保证,目前常见的有“蛋白精”等。以酒店泔水城市垃圾为主要食物喂养成的酒精猪和垃圾猪,如果源头的产地检疫和屠宰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不到位,就有可能存在这些不安全因素。
3加强冷鲜肉质量监管的措施
3.1加强宣传
通过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从而使经营者知法守法。
3.2建立肉品来源检疫档案
建立采购动物产品检疫情况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肉品来源清楚,质量放心。
3.3实施换证制度
对于从外地入市的冷鲜肉一律要求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个专卖店(连锁店)的需要出具有效的检疫证明。
3.4实施经营行为监督登记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冷鲜肉专卖店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建立档案。年违法次数超过5次或连续3次检查均有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视为不良经营者。年终对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对长期守法经营的单位颁发“放心肉经营单位”标牌。这项制度实行可有效鼓励冷鲜肉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建立诚信观念。
3.5加大检疫监督力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动物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多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屠宰、加工、出售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行为。特别应当加强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冷鲜肉专卖店(超市)的监督管理,严格检查检疫证明和肉品的检疫情况,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理。
3.6从源头避免影响冷鲜肉质量的不安全因素
3.6.1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禁添加剂、兽药、激素等的生产和销售,从源头上根治违禁添加剂和兽药使用。
3.6.2加强对动物养殖企业使用违禁添加、兽药激素等行为的监管,发现违法使用者,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处理。
3.6.3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大力发展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生产。对防疫意识强,重视饲料管理,遵纪守法,能够按规合理使用添加剂和兽药的养殖企业,政府应大力扶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禁毒斗争形势,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加强预防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查找堵塞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企业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严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分局决定成立××分局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
三、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全面掌握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底数;使企业从业人员和化工市场管理人员普遍了解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的严重危害,全面增强主动防范和自律意识;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水平;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流失措施,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查找、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漏洞;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督促企业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__月__日至ll月_日)。
_、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发动和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配发的宣传教育资料,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宣传。
_、组织开展面向易制本文来源:文秘站 毒化学品企业的集中宣传。配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和化工市场,采取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经销、仓储、物流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见面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______号),及公安部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确保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发动、组织企业结合内部安全管理教育,利用企业公共宣传栏和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播放滚动字幕,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化工经营商户及从业人员易制毒化学品常识、管理法规和防范流失的方法,及涉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
_、组织开展面向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及重点企业人员的集中培训。分局将于__月__日前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经营、使用、运输、使用醋酸酐、麻黄碱及复方制剂、硫酸、盐酸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对其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中,通过发送教育资料,宣传易制毒化学品常识、流失危害、非法贸易形式、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防范能力,防止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二)签订责任书和建立信息员阶段(__月_目至ll月__日)。
签订责任书。分局将配合兴庆区禁毒办与本辖区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单位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建立信息员制度。分局将配合兴庆区公安禁毒部门,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以及化工市场、物流公司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员。要 做好对企业的解释工作,打消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顾虑。要指导企业选择与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联系较多的岗位负责人员作为信息员。要组织对信息员的培训,及时通报当前易制毒化学品走私贩运形势、主要流失品种、方式以及应对措施等情况。要挑选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作为信息员专管民警,并向企业及信息员公开专管民警联系方式,方便信息员随时联系报告情况。同时,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信息员报告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资料外泄。
(三)自查自纠阶段(__月__日至l_月__日)。
_、组织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要组织××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对____年以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查清每笔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用途,发现流失可疑线索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对企业自查发现流失并主动报告的,公安机关可不再追究该企业责任;如企业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没有主动报告而被公安机关倒查发现的,将严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同时要督促企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核查长效机制,要求企业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前,向核发证明的行政部门核实购买证明的真伪,向购买企业核实购买经办人身份及委托书真伪;销售企业未经核实,一律不得销售。
_、实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购买制度。为压缩非法经营活动的市场空间,自治区禁毒办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集到全区已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企业的情况,并已编成《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当产、经营企业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在受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或备案证明申请时,凡在区内购买的要在管理目录中选择,否则不予核发购买许可或备案证明:凡在区外购买的,可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通讯录》联系销售地公安机关,确认销售单位已经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的前提下,才可核发相关证明。为确保定点购买制度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参照《某省回族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对于已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但不在目录中的企业,以及许可备案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报同级禁毒办,由禁毒办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禁毒办将其列入目录或从目录中删除。对于不按要求通报情况,导致个别合法企业未被列入目录或将未取得许可备案证明的企业列入目录,使合法企业利益受到侵害的,自治区禁毒专办将按照《某省回族自治区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成效。要从促进经济发展、防范易制毒化学流入非法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对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确保行动按步骤顺利进行。
(二)分工协作,整体推进。应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交流合作,确保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实现集中宣传整治效果的最大化。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对化工市场的宣传整治,对于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突出重点,全面兼顾。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既要直接面向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市场,也要面向醋酸酐、麻黄碱以及复方制剂和硫酸、盐酸等经营活动中常用的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集中经销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工市场等场所,还要重点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经销、仓储、物流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开展宣传工作。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禁毒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是这次宣传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兴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每个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并综合检查情况,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因工作疏漏,导致易制毒化学品在行动期间流入非法渠道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姓名 联系
电话 外宿地点 外宿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
外宿
原因 (因病须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
责任
承诺 1、遵守法纪法规,做文明公民,自觉维护学院和大学生形象。
2、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
3、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主动配合班级工作,自觉履行学生的义务。
4、外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部由其本人负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外宿期间,由学生家长负责对其学习和生活的监督;学生本人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思想和学习方面的情况。
6、学校有权对外宿学生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反保证书有关规定的,学校可根据情况责令外宿学生回校住宿,情节严重的,将酌情给予校纪处分。
学生家长意见及保证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挂牌率、检审率、持证率、备案率,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二、办理范围
凡在我区范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农机项目建设购置补贴机具、农机作业补贴购置补贴机具。
三、总体目标
加强农机监理源头管理,对实行牌证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和核发牌证率达到100%,对实施备案的乘坐式插秧机、柴油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锄草机全部纳入备案制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持证水平,确保农业机械安全运行。
四、办理程序
1、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办理程序:由机手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申请表》,并且提供:⑴机具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⑵机具销售发票或者其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⑶整机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⑷机架号及发动机号拓印膜等,到区农机监理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和办理行驶证。⑸区农机监理所对用户提供的来历证明(发票)、出厂合格证明签注“已办理注册登记”、加盖“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专用章”,签注盖章的来历证明(发票)原件退还给用户,来历证明(发票)复印件由农机监理所存入该机登记档案。
2、实施备案管理的农业机械办理程序:按《市农业机械备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农机政策性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机化持续快速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绩效。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考核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的观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监管措施。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镇财政所、区农机推广站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补贴农机具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称(盖章)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五、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六、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七、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八、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九、保证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我将信守以上承诺。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所辖工商所及许可机关各一份。
公司全称(盖章)___________
二、完善预售审批项目公示制度。批准已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时,应对土地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情况予以公示和告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事项、预售资金监管人名称和监管资金账号等内容。
三、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当注明所售房产的抵押情况、约定抵押注销时限和预告登记条件及期限、预售资金监管人、监管账号等内容,并明确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后,由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预告登记和所有权登记。
四、整合商品房预售管理资源。建立商品房预售管理网络系统,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业务进行一体化管理,将预售资金监管、在建工程抵押、商品房按揭、房地产抵押以及抵押权注销等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商品房销售、抵押、按揭业务的无缝对接,达到房地产抵押贷款信息资源的对称、共享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增强预售资金的安全性,为房地产销售市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高效运行平台。
思考了一段时间,我将结果记录下来,以和各位朋友分享,欢迎各位将自己的意见留下来。
公关是什么?我请各位不要告诉我那个公关协会给出的定义,而是用自己的大脑认真思考后再告诉我答案。公关协会对公关的定义散发着极端自我陶醉、轻视他人的气息。这样的定义各位不要看了,否则会被荼毒,不利日后成长。虫子公共关系工作室认为,公关,首先是普世价值观。其次,公关是一种工具。概况地说,公关是尊重他人、平等、爱、遵守法律、奋斗等等普世价值观;同时公关提供各种手段不断地维护这些价值观。企业的产品有质量缺陷,企业必须召回,必须向消费者道歉,这就是表明企业的行为符合遵守法律、尊重消费者的普世价值观。企业通过媒体、协会、政府机构来召回产品,消除不良影响,表明改正错误的态度,这些就是公关的手段。很明显,先有意识,后有行动。
纵观时下厂商的行为,真真叫人无语又无语,最终陷入黑沉沉的沉默。
霸王产品致癌尚没有证明产品是安全的,又获得“中药世家”的称号。赠与其荣誉的是协会。协会,被社会赋予的角色是第三方,象征着独立、客观、权威,但现在已经成为企业的帮凶。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金浩茶油公司与湖南质监局来个欺骗,蒙骗消费者,继续销售不安全产品。这仅仅是两个个案而已,没有暴露的就更多了。
在一个没有突破道德底线,无视法律的国家,作为普世价值观的公关也无存在的土壤,只能以工具的面目示人了。作为工具的公关是悲情的,就如菜刀仅仅用来杀人。每每听到厂商的无耻行为没有受到惩罚,反而逍遥,公众笑称厂商“公关”成功的时候,我就为公关被误解,被滥用而悲哀,愤怒。每每听到公众调侃公关就是“骗人”的时候,我就难过,我就想仰天长啸。每每看到业内人士得意洋洋将自己推到“推手”的高度,炫耀自己“炒作”业绩如何炫目的时候,我悲哀地立即离去。
如果菜刀只用来杀人,那么菜刀没有必要生存下去。——公关在中国没有必要存在。
第一条为加强市城乡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城乡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开办集贸市场以及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管理、交易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经营场地、设施和服务管理机构,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供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商品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包括早夜市。
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是指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负责市场日常物业经营及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第四条市场管理应坚持维护秩序、繁荣经济、方便群众和依法管理原则。从事商品交易活动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商务、公安、消防、税务、发改、城管、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场规划、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方兴办、方便生活的原则,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章市场经营活动
第七条凡开办市场、从事市场服务管理的,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八条市场经营管理机构是市场日常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场内经营、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改造,保证相关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其中,给排水设施要完善、环卫设施要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要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要求;烧腊、熟食制品销售摊档应当配备必要的防蝇、防尘设施,鼓励设立封闭式摊位;
(二)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等工作。按规定建立和落实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摊位秩序、计划生育等制度,保证市场环境整洁、卫生、安全、有序;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入场时,必须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有关主管部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场开办者及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在市场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指导和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督促食品销售者召回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从事牲畜、禽类批发经营的市场,应当加强对牲畜、禽类的入市检查,核对检疫证明,防止不合格牲畜、禽类进入市场;
(六)严格按照市场布局,做到划行归市,划线定位,摆放整齐,经营者必须保持摊位、经营设施整洁,不得随意摆摊设点,确保市场摆卖秩序井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在集贸市场外占用道路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七)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计量器具使用及送检、租赁费、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服务承诺等方面作出约定。
(八)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止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九)协助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卫生、农牧、公安、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
(十)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经营者开展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活动;
(十二)在市场内设立公平计量器具、宣传栏、公告栏、监督投诉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食品市场应当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点对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确定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及送检工作、调解处理纠纷,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凡在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商品经营具体责任人。商品经营者应当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亮照经营;所经营商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应当同时悬挂相应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没有条件悬挂营业执照或相应文件的,应随身携带备查或由市场统一张贴亮照。农民出售自产的农产品除外。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政府指定的地点或者区域经营,活禽畜,生鲜猪、牛、羊、狗、鱼肉,蔬菜、烧腊、熟食制品等应当进入市场交易,并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集市贸易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乡镇街道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乱设乱摆摊点、乱停乱放车辆、乱搭乱建货棚和乱堆乱倒垃圾杂物。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者发现或者获知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停止销售、立即召回。未停止销售或拒不召回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销售或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事项。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档案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商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十五条市场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
(二)赃物、赈灾物资和来历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四)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产品;
(七)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产经营的商品,过期、失效商品;
(九)报废和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辆;
(十)、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品;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第十六条市场交易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质量、性能、规格、技术标准上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或者销售商品数量不足;
(五)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明码标价;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活动。
第三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核准市场开办经营者及市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准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二)对市场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市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六查六看”内容开展巡查监管;
(三)对集贸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守法经营情况设A、B、C、D四类,对不同信用类别的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检查频度和监管措施;
(四)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五)按照相关信息公布制度规定及时公布监督管理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县(区)工商部门与基层工商所签订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公安部门负责市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整治乱停乱放车辆、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影响安全等行为。消防机构对市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
(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经营主体实行明码标价以及执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市场计量工作进行监管,对“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内的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六)农牧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产品的检测,对市场牲畜、禽类及其产品、水产品上市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措施;
(七)商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对生猪屠宰场的监督管理;
(八)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市场周围流动摊档的监督管理;
(九)环保部门依法对市场内经营户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抽油烟机等可能产生环境噪音及空气、水污染设备、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环卫部门负责对市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十一)税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经营者依法纳税情况;
(十二)市场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市场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监督市场经营者履行监管服务职责;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接班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民族前途和命运。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主要场所,必须始终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的工作思路,确立“育人至上,人文为先”的德育工作理念,以“提倡人文精神,注重自我管理”为德育工作的主题,不断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开创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下面谈谈学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些具体做法和体会:
1 积极采取强有力的德育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德育工作网络。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才能对学校的德育工作进行计划和布置,指导全校工作。形成以党、政、工、团、队、班级为主线的教育网络,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形成学校全员抓德育的工作氛围。
强化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的关键是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学校须坚持以德育工作大纲和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强化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教师授业、情感能力的培养,更应重视老师传道、育人能力的培养。倡导“立师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以教师的崇高形象影响学生;铸师魂——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以教师完美的人格塑造学生;树师范——树立教师典型,以教师的敬业精神感染学生;倡师风——倡导为人师表,以教师表率作用鼓励学生。”同时在德育大纲的指导下,增加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促进校风的改观;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抓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狠抓课堂效率为突破口,抓教育质量的提高;以主动优质服务为突破口,抓后勤总务工作的服务育人,从而促进各方面工作正常运转。
狠抓管理,建立健全德育机制。德育工作是一项由外在行为到思想内化的综合教育工程,因此,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的各项制度。尤其要加强对毕业班的德育教学管理。通过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有机结合,使学生懂得如何做人,在校学习期间,能够得到全面充分地发展,活泼、健康地成长,树立考上高一级学校的信心。
加强“三风”建设,提高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使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使整个教师队伍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广大学生理想明确,尊师守纪,勤学好问,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开创校风正、教风严、学风好的良好局面;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和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采取“四个坚持”和“四个结合”的教育原则。四个坚持是:坚持德育首位不能变;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不变;坚持全员抓德育建设不能变;坚持全面育人不能变。四个结合是: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常规教育与时机教育相结合;系列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经验相结合。
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
实践证明,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不能简单重复,而应从未成年人的实际出发,着眼未来,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不断强化,用德育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来证明德育教育能够放在首位,指导一切工作的开展,才能获得明显的效果。具体做法:
善于实践,勇于创新。实践对于学校德育工作很重要。广大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善于实践。学校教育要全程贯穿全员、全方位的教育、管理和训练理念。通过各种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渗透,通过演讲等文艺活动,通过评比活动,体育比赛等方式,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开展好普法教育。每个学期定时邀请公安、司法部门的领导到学校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开展“三五”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治校活动,为培养“四有”新人、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校纪的根本转变推波助澜。
搞好“三教”协调工作。“三教”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目前,在学校里进行的是苍白无力的理想教育,在家里进行的是有血有肉的实惠教育,在社会上进行的是琳琅满目的商品教育,这三者存在很不协调的途径与方式。应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效能,依靠并协调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对学生共同实施良好的教育。具体措施:
(1)积极开展家校联合教育工作。一是学校经常组织老师、班主任进行家访,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生活状况,争取得到家长共同对学生的加强教育;二是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征求和听取家长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三是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共同教育、管理和培养学生。
(2)加强学校与社会教育的协调。教育工作实质上是社会工作,必须协调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面才能办好教育。一是与公安、消防部门搞好协调,邀请他们到校进行军事训练以及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军事化素质,增强国防意识、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二是与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搞好协调,组织学生参观革命历史展览,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家乡的教育。三是与法院部门搞好协调,组织学生参加公判大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四是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法制教育报告,通过具体事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总之,通过大力宣传和服务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配合和协助,创新做好“三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