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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管理规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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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管理规定

第1篇:人事行政管理规定范文

一、凡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市政、修缮等施工,均按本规定管理。  本规定所称外地建筑企业,包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建筑企业,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非本市登记注册,或企业斟地不在本市,或企业职工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以及与本市企业以合作等形式来京施工的外地企业。

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本市外地建筑企业的管理工作,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外地建筑企业的管理监督。  区、县建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地建筑企业的日常管理监督。

三、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招标或委托方式向外地建筑企业发包(含分包,下同)建设工程,必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建委批准。  建设单位和在本市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均不得使用外地零散民工。

四、外地建筑企业来本市施工,到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注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承包建设工程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省级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登记注册。其中参加投标的,必须领有投标许可证,中标后再办理登记注册。注册期限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确定。注册期满,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必须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二)提供劳务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县以上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登记注册。注册期限按年度确定,每年登记注册一次。

五、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的营业范围,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根据该企业等级和曾承建的工程质量等情况核定。外地建筑企业应按企业等级和核定的营业范围经营。

六、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施工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法规、规章,接受本市建筑业主管机关和公安、工商、环境卫生、劳动、税务、审计等部门和建设银行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向施工所在区、县建委办理施工管理备案,并按规定向市和区、县建委报送统计资料;

(四)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企业职工暂住户口登记,申请暂住证,签订治安责任书;

(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申领安全生产合格证;

(六)在建设银行开立帐户;

(七)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照章纳税。  使用外地建筑企业劳务的单位,必须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其日常施工和生活管理。

七、经批准并按规定注册登记的外地建筑企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八、外地建筑企业按下列标准向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缴纳管理费:

(一)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设工程的,按工程造价总额的6‰缴纳;承包安装工程的,按人工费8‰缴纳。

(二)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的,按每人每年24元缴纳。

(三)向在本市承包工程的外国建筑企业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建筑企业提供劳务的,按劳务费6%缴纳。

九、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或区、县建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罚:

(一)未经批准向外地建筑企业发包建设工程的,责令停工,并对发包单位和外地建筑企业分别处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使用外地零散民工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清退,并对其按每使用一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以转让、租用、涂改证件等非法手段承包、转包工程、提供劳务的,没收其证件和违章所得,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向外地建筑企业转让、出租营业执照、代签工程合同、提供银行帐户的,没收违章所得,处3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者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治安、工商、劳动安全、税收等规定的,由公安、工商、劳动、税务等部门依法处罚。

十、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2篇:人事行政管理规定范文

一、以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作为人才准入的主要条件

除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员不得引进外,在现有干部调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条件引进下列情况的人才: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紧缺专业人才,如本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证件、无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证明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允许打破身份限制引进。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挂靠后,允许先落户后落实工作单位。

(三)已婚人员要求单方调动的,调动一方属于紧缺专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且其配偶及子女自愿不随迁、随调的,允许单方调动。

(四)夫妻分居的,夫妻双方都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以及其中一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不受分居年限限制。

二、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简化高层次人才调进的审批办理程序

(一)为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速度,对各区引进具备下列条件并符合引进人才专业目录的人才,委托各区人事局审批;所引进人才实行备案制,由各区在每季度末一次性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2.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有配偶者其配偶也具有同等条件的人才。

上述条件之外的人才引进仍按原渠道和程序报批。

(二)属高新技术企业或市重点企业引进的,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由企业自愿选择以下渠道办理:

1.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委托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或直接到市人事行政部门办事窗口办理审批等手续。其引进人才的档案,由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可由主管部门报批,或直接到市级人事行政部门办事窗口办理审批等手续。

三、转变职能,加强人才引进的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

第3篇:人事行政管理规定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切实维护求职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国人部发〔*5〕97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才招聘会举办条件

举办人才招聘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的规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机构资质为县以上人事部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全省性人才招聘会的机构资质条件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规定,举办全国性人才招聘会的机构资质条件按照《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必须经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

(三)招聘会的名称、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符,有严密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具备国家和交流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才招聘会审批

人才招聘会的审批工作应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将审批结果在人事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对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举办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未制定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在不具备条件的场所举办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借用公共场所举办、入场招聘单位在*家以上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应严格控制。对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全国性现场人才招聘会,应严格按照《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

三、人才招聘会监管

要切实加强人才招聘会现场检查和监管工作,对已经批准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举办单位要认真落实招聘会的各项组织工作。会前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资格和所提供的招聘信息,防止“只招不聘”和“虚假招聘”的现象发生,并对招聘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会中要维护招聘现场正常秩序,对招聘中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投诉,提供咨询和后续服务;会后要将总结报告报审批机关备案。各级人事部门要明确招聘会举办单位责任,一旦发生问题,要追究举办单位责任;要建立招聘会考核制度,对具有违规记录的举办单位,取消其继续办招聘会的资格;要建立招聘会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四、做好人才招聘会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人才招聘会的安全工作,招聘会举办单位在接到招聘会批准文件后,按照规定,应当到举办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核准手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大型招聘会,应当把安全放到第一位,切实加强会前的安全检查和会中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生问题,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安全。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招聘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常设性招聘会举办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非常设性招聘会的巡查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招聘会,要及时予以制止;对组织落实不力的举办单位,要暂停或取消其举办人才招聘会的资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安全问题的招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人才招聘会收费标准

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精神,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对应届毕业生免收门票。省级人事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会同物价部门研究制定人才招聘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协助当地物价部门加强检查监督,规范举办单位的招聘收费行为,坚决打击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参会单位和应聘人才的合法权益。

六、人才招聘会服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不断创新人才招聘会形式,提高供求双方供需见面成功率。大力倡导网络招聘,积极开发网上人才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网站,将网上供求信息进行配对组合和筛选,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牵线搭桥。积极鼓励举办针对性强的行业性、专业性的招聘会和校园招聘活动,不断提升人才招聘会的质量和效果。不断加强人才招聘会延伸服务,通过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的手段,继续为供求双方提供服务。

七、人才招聘会信息管理

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才招聘会的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招聘会广告及参会单位供求信息的审查制度,一旦发现招聘会举办单位、参会单位虚假广告、不实信息,要会同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查处。招聘会结束后,应当统计招聘结果,对准备继续招聘和求职的信息,经过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确认,纳入当地人才网站的供求信息数据库。入库信息要定期统计结果,及时更新。要建立权威的人才招聘信息服务平台,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4篇:人事行政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防止行政过错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宁波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分处理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措施和做出行政决定,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

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四条行政机关必须建立、完善、规范和公开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理制、办事公开制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制等各项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保证内部分工合作有序进行。

实行限时办理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区发展实际,根据轻重缓急合法、合理确定行政管理事项及其各个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限,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高效进行。

实行公开办事制,明确和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增强权力运作透明度,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制。行政事项需要由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事项需要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办理的,行政机关应当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而未能按时限完成岗位工作目标以及违反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五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属国家行政机关、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和法律、法规授权履行管理职责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在执行政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妨碍政令畅通的,应当追究责任人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上级政府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命令进行抵制、反对或者对上级政府以及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的重大工作项目、布置的重大工作任务拒绝、推诿、拖延的;

(二)对区政府依法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命令进行抵制、反对或者对区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项目、布置的重大工作任务、确定的职能工作目标拒绝、推诿、拖延的;

(三)其他妨碍政令畅通的行为。

第八条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受理、许可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以及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财物的;

(三)未按规定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的;

(四)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而工作人员未说明、解释,以及提供准确、可靠信息的;

(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它资料的;

(六)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而未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七)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而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八)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未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九)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而未受理的;

(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以当场作出决定,而未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十一)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的,或者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十二)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而未告知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未向社会公告和举行听证的;

(十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的;

(十五)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征收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征收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征收或者未按法定范围、时限实施征收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设立征收项目,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

(三)不出示征收资格、许可证件实施征收的;

(四)截留、私分或者擅自开支征收款的;

(五)实施征收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六)被征收单位或个人对征收有异议时,不告知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的;

(七)其他违反征收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行政征收,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十条在实施行政检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检查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对象擅自实施检查的;

(二)不按法定程序、时限、权限实施检查或者在实施检查时不出示有效资格证件的;

(三)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五)违反规定损害被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

第十一条在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四)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六),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七)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八)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的;

(九)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法定时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滞留等强制措施的;

(四)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复议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无正当理由而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

(四)在行政复议活动中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行政内部事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办的;

(二)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完成交办工作或者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三)对不属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的;

(四)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不与有关部门协商或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未报请上级领导或机关裁决,擅作决定的;

(五)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

(六)对外发文,未严格核对文种、文号、格式、文字及加盖印章,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

(七)未经领导审定签发对外发文或者未按规定时限对外发文的;

(八)未按规定使用公章的;

(九)其他违反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内部事务管理工作的。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国家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者委托给中介机构,搞有偿服务或者从所管理的中介机构分利的;

(二)违反规定向中介机构收取管理费,或者巧立名目变相向中介机构收取、摊派费用的;

(三)在办理行政许可、登记、认证、裁决等事项时,违反规定强行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中介服务,或者为其指定中介机构的;

(四)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在中介机构兼职(包括荣誉职务)或者兼职取酬的;

(五)在对中介机构监管过程中,严重失职,以致发生中介机构严重违法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超标准收费的,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六)其它违反国家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规定的。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财政性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变更工程设计、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工程造价,未依法依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

(二)指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有关标准设计、施工、监理或者指使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

(三)违反规定,对应当招标的工程不实行招标、不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或者将工程发包给无资格(资质)或不符合资格(资质)单位承包的;

(四)对工程施工管理不严或者对增加工程联系单签证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

(五)与工程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虚报工程价款的;

(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工程延期开工或者竣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者使用建设工程的。

(八)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索贿、受贿的;

(九)其他违反财政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三)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四)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六)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七)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八)与供应商或者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九)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十一)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

(十二)违反本办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造成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章行政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第十八条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难以识别,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领导指令、干预,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五条集体研究、认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持错误意见的人负重要领导责任,持正确意见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过听证作出的决定,批准人同意听证主持人的错误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听证主持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不采纳听证主持人的正确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八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复议机关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九条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四章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及适用

第三十条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扣发奖金;

(五)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教育;

(六)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三十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行政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

(一)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严重过错;

(三)情节特别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属特别严重过错。

第三十二条对于一般过错,对负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于严重过错,对负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以下行政纪律处分,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下行政纪律处分,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者行政记过纪律处分,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于特别严重过错,对负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或者行政开除纪律处分,给予行政撤职纪律处分的,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以上纪律处分,未给予行政开除纪律处分的,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未给予行政开除纪律处分的,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五条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同时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的行政过错情形的;

(三)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四)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行为及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第三十六条行政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管理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具体,致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理解错误的;

(三)出现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行政过错情形发生的。

第三十八条国家公务员有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受待岗教育处理的,实行待岗教育六个月。待岗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执行,教育内容由监察局、人事局确定,待岗教育期间由所在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进行上岗条件考核,符合条件的安排上岗;不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待岗教育六个月。年度考核时已安排上岗的,参加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待岗教育未满的暂缓参加年度考核,待期满时一并进行上岗和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与上岗事宜。

第三十九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理:

(一)经单位延长待岗教育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本人拒不服从的;

(二)连续两年内两次受到待岗教育处理仍不改正的;

(三)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极不负责任,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辞退国家公务员按国家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人核培发〔〕7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甬政办〔〕8号)规定的程序执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四十条受行政处理或行政纪律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其职务、级别、工资、奖金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待岗教育处理的,待岗教育期间取消公务员月考核奖和平时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待岗教育期限减发。

(二)受警告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取消各种月奖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按考核有关规定扣发。

(三)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停发各种月奖金;也不能计算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取消各种年度奖金待遇。

(四)受降级处分的,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改为记大过处分;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停发各种月奖金;处分当年不能计算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取消各种年度奖金待遇。

(五)受撤职处分的,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确定新职务,无职可撤的改为降级处分;确定新职务后,按处分前工资先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两档职务工资,再逐级就近就低靠到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停发各种月奖金;处分当年和第二年不能计算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取消各种年度奖金待遇。

(六)受开除处分的,从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以后不得重新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第四十一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因行政过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行政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或者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诉,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在30日内作出。

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对行政过错责任人作出的处理决定,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应当报送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和区人事局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国家公务员有本办法以外的行政过错行为的,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如与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5篇:人事行政管理规定范文

行政人事部工作计划精选范文

为配合公司20xx年度目标的达成,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计划性,行政人事部现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并遵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更好的协调各部门的运作及支持公司的决策,协助各部门达成公司20xx年的工作目标。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工作计划

一、人员招聘

(一)思路分析

1、20xx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人力发展将迅速增加,并逐步到位。

2、利用公司的招聘、薪酬政策和春节后人力流动高峰期的机会,补充基层、中层,尤其是本行业优秀人才,作为人力资源更替、补充和培养储备。

3、实行内部培养和晋升,提拔和任用有上进心、不断学习和提升的内部员工。

(二)目标概述

公司目前属于发展期,20xx年总体目标首先要考虑满足岗位需求,再考虑人才储备,实现梯队建设。

(三)具体实施方案

1、熟人推荐:包括员工推荐,在公司工作,且技术熟练程度较高,已通过努力实现个人工资目标,推荐适合公司的优秀人才共同发展,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2、网络招聘:继续和xx招聘网站合作。

3、海报招聘:主要面向基层人员招聘。

(四)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1、招聘渠道拓展:竞争对手挖人。

2、调查了解竞争对手企业薪酬福利等情况。

3、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用人部门沟通,及时准确了解需求;进行招聘宣传:制作招聘海报。

二、绩效考核

(一)思路分析

绩效考核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二是,一种管理习惯的形成,养成行为习惯,关键在于坚持和制度保障。

(二)目标概述

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未完成工作指标和不尽职尽责的员工,而是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品质,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持续不断地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和责任心,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调整改善,从而推进工作成果达成。

(三)具体实施方案

1、继续完善绩效考核配套制度及文件。

2、补充、修正已有岗位和新增岗位考核指标。

3、重点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对考核形式、考核项目、考核结果反馈与改进情况进行跟踪,保证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4、推行过程是一个贯穿全年的持续工作,行政人事部完成此项工作目标的标准就是建立合理、公平、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四)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1、绩效考核工作牵涉到各部门、各职位、各职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保证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链接的基础上,要从正面引导员工用积极地心态对待绩效考核,达到通过绩效考核改善工作、校正目标的目的。

2、绩效考核工作是一个沟通的工作,也是一个持续改善的过程。在操作过程中注意纵向、横向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行。

3、绩效评价体系,并不是行政人事部的单独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应以部门负责人为主导,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

三、培训发展

(一)思路分析

1、目前,各企业对员工培训重视度不够、力度不足,培训管理制度约束力不强。

(二)目标概述

1、员工培训和开发是公司着眼于长期发展战略必须进行的工作之一,也是培养员工忠诚度、凝聚力的方法之一。

2、通过对员工的培训与开发,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和工作效率、工作品质都将进一步加强,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具体实施方案

1、对现有核心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进行整体素质测评,确定员工整体素质情况,配合岗位素质要求和工作职责,确定其待培训的方面。

2、重点培训内容:管理知识、工作沟通、企业文化、工作技能、制度培训、新员工培训等。

3、向员工讲解内部发展渠道:内部职称发展

行政级别发展:(普通职员、主管、经理……)

个人薪酬发展:(根据级别制订)

内部横向发展:(部门、岗位调整)

4、向员工描绘企业发展远景和员工事业前途,关心员工心理需求,根据员工特性制定适合的职业发展规划,这是稳定员工的有效方式,当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都会提高。

四、薪酬福利、员工关系

1、薪酬福利

根据公司行业进行薪资方案的评估,制订适合企业的工资标准,福利发放可采取多样化形式。

2、员工关系

员工关系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反映在员工队伍稳定性上,员工关系应该包括企业和员工、上级和下级、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员工关系,不仅是公司良好社会形象打造的一个方面,更是企业寻求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柱。20xx年的构想,准备采取座谈、聚会表等形式,引导员工与公司多进行沟通,拉近企业与员工、上级与下级、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距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计划

行政管理工作概括地说,就是要做好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员工服务、为客户服务。

一、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

提炼并学习企业文化,达到统一思想、教育员工、净化环境、内聚人心、外树形象、激励、稳定的目的。

企业文化具有两种约束力,一种是硬的——制度,一种是软的——文化生活。

20xx年度要梳理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完善并明确能使员工接受的具体内容。

公司内部,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提高企业凝聚力,活跃企业气氛。

具体团队建设项目拟有:

1、文体活动协调各部门组织趣味运动、卡拉OK等文体活动。

2、重要节日活动及福利发放,端午、中秋、春节、司庆……

3、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及旅游。

4、春节联欢活动,优秀员工颁奖,春节年会聚餐,抽奖活动。

5、企业文化讨论学习。

6、行政大检查,环境、秩序、工作牌等,每周每月检查,张榜公布成绩和问题,年终时给优秀部门奖励。

7、每月召开一次员工大会,指示工作方向,鼓舞员工士气。

二、制度建设

制度是工作经验的总结,是工作成果达成的保证。

制度编制和修订既要遵循现实工作需要,同时,要有前瞻性。

三、员工生活环境

1、员工宿舍进行卫生检查、评比,评出卫生个人、卫生宿舍,对违纪行为照章处罚。

2、员工餐厅:要了解员工饮食喜好,菜品尽量多样化,保证饭菜质量,让员工吃上实惠满意的饭菜。

四、关系协调

对外:学习行业内先进企业经验,加强对相关zf部门的办事人员沟通联络,保证公司运营正常。

对内:部门之间的沟通,定期召开协调沟通会议,换位思考、消除隔阂、团结协作。

五、环境卫生

卫生:实行责任制、日检制,工作现场、及时督促整改,保证环境整洁。

六、日常行政事务

1、接待:接待服务主要是面试人员及公司客户,在一定程度上讲,人员素质对接待服务的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决定对接待员工的文化修养、礼仪和公司基本情况等进行培训,圆满完成接待任务。

2、证照年审:对需要办理手续的证照进行登记,提前确定办理时间,安排在规定时段内办理完企业和车辆的证照年审工作,年度目标为办理及时率100%。

3、资料整理:严格规范和执行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进行资料分类存档,文件资料收发登记率做到100%。

4、办公用品采购和使用:依据年度预算采购和领用办公用品,耐用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笔等以旧换新的原则领用。

5、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及时保养清洗,损伤时及时定责,及时处理。

人事行政工作是一个繁杂的工作体系,我刚刚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我必须加强企业战略决策和行政人事工作的执行力度,搭建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增强自身修养,加强公司业务知识的学习,圆满完成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及总经理安排的各项事务。

行政人事部工作计划精选

20xx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一年,本部门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开展工作,团结努力,履行职责,确保人力需求、人力培训、制度维护、薪酬激励、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实现公司20xx年度目标尽职尽责。

一、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及工作标准

1、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适时修改和优化公司管理制度,使公司制度更加合理规范,为公司“法治”打下基础。

2、根据各部门实际运营状况,制定和完善公司运营流程,使各部门沟通更加顺畅,程序更加规范。

3、根据原有的岗位职责,结合公司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重新修改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使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二、深挖招聘渠道,满足人力需求

1、根据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缺编需求,制定公司年度招聘需求。根据招聘需求,确定招聘渠道,执行招聘政策及招聘程序,为公司招录到合适的人力及人才。

2、根据20xx年度招聘经验,营业员招聘这块坚持走广场现场招聘形式,辅以海报宣传张贴和广场外招聘横幅悬挂,坚持每周五个工作日在广场外现场招聘。

3、自聘员工招辞趋于稳定,缺编不大,网站招聘进一步优化,保留xx。

4、做好20xx年度招聘费用预算,降低日常招聘宣传费用和网站招聘费用。

5、与营运部门沟通,搭建离职员工面谈平台,切实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分析并加以改进,降低员工流失率,稳定营业员队伍。

三、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构建培训体系。

1、如未能招聘到适合的培训专员,20xx年培训工作由崔主管负责兼任培训专员,实施20xx年度培训计划。

2、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制定20xx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与外部培训机构联络,20xx年度拟将公司管理人员送往专业机构或大型知名百货企业参加培训,主要课程是商务礼仪、销售技能及服务理念这三大块,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4、内部培训工作主要由培训专员开展,辅以各部门主管。继续开展视频培训学习,20xx年度每个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一次两个小时的课程。学完一个课程,撰写培训心的,并进行考试。整个年度持续不间断的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组织,成长性团队。

5、对每月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做到及时性、有效性,最快的让新进员工熟悉公司流程制度,了解公司企业文化,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加强绩效管理,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订公司20xx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2、按照20xx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组需全程监控,使绩效考核公平、公正、透明,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使多劳者多的,少劳者少的,不劳者不的。能者给予上升的通道,庸者施以教育的机会。

3、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面谈,倡扬先进,教育后进,给后进者改善教育进步的机会

4、根据考核结果,不断改进考核体系,使考核体系更加完善,更能发挥激励的作用。

五、控制人力成本、完善薪资结构。

1、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重新审订各部门编制,确保人岗适配。精简富余人员,降低人力管理成本,适当调整在职员工薪资待遇。

2、根据现有的薪资标准及岗位情况,设计详细的薪资等级制度及岗位等级制度,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员工更好、更科学、更广泛的晋升空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凝聚力。

1、20xx年度,本部门拟与企划部配合,创办企业内刊,刊登公司高层动态,公司政策,宣扬公司文化,宣传先进个人事迹,选登员工优秀诗歌、散文、随笔等文章。发挥员工特长,提供培训教育及展现自身才华的平台。

2、20xx年度,本部门拟与企划部配合,拟定企业之舞,决定企业之歌,并进行培训,人人会唱、人人会跳,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在广场前设立公司旗帜及国旗。每月定期举办一次国旗、企旗升旗仪式,熏陶员工爱公司、爱祖国的情感,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向社会大众展示xx人爱员工爱家乡爱祖国的高尚情怀。

3、建立公司网站,树立对外商业形象,建立与外界沟通的桥梁。让xx更加了解xx,信任xx,打造xx良好的商誉及品牌。

4、加强新入职员工企业文化培训教育活动,使融合聚力的企业文化根植能到每一位xx人的心中。

5、员工婚、丧、生病及有特别大的困难,需要公司施以援助的,各部门及时与人事部沟通,由人事部和相关部门代表公司给员工或员工家属施以帮助和慰问,真正关心员工,让员工有家的感觉,让员工真正融入到xx这个大家庭中。

七、规范行政管理工作,降低管理费用。

1、20xx年度在上一年度办公管理费用的基础上降低30%。物资采购要严格审批,办公用品申领要严格手续,不合理采购要坚决杜绝,必需品、常用品要批发储存。

2、加强废品统一管理,增创经济效益。

3、易耗品仓和物料仓每月月终报表需上报审核。

4、加强食堂检查力度,提升食堂饭菜质量及服务质量,提升员工满意度。

5、及时为公司各部门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八、严格考勤管理制度,保障企业有序运行。严格考勤管理制度,保障企业有序运行。

在20xx年度考勤管理基础上,进一步控制调休频次,严格按照排班表执行,严格执行请休假审批制度,杜绝先休假后审批的弊端。坚决执行考勤纪律制度,及时处罚违纪职员。

九、加强督查力度,维护制度和流程的权威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督查流程和制度,扩大督查范围,触及部门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是否合乎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督查频次,使不规范行为的到及时改善,使领导批办的事项能及时的到落实。加大督查处罚力度,维护公司制度的权威性。

十、加强团队建设,打造强有力团队。

1、在部门内建立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晨会、媒体、培训机构等平台,鼓励本部门职员持续学习,持续成长。

2、继续保持多鼓励、多赞美、多表扬的团队激励理念,建立一支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团队。

3、与团队成员多沟通,及时了解团队成员工作和生活情况,关爱、帮助和团结每一位成员。使团队成员始终处于融洽、合作、友爱、宽容的团队氛围中快乐工作。

4、加强制度学习,加强执行力培训,严格公司纪律,使本部门成为一个守纪律、有素养、有执行力的合格团队。

5、加强服务理念教育,服务好公司其他部门,服务好公司商户,服务好每一位顾客,尊重每一个人,竭尽全力做好每一项工作。

行政人事部工作计划

根据20xx年年度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行政人事部20xx年年度工作计划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及地方新的劳动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对公司现行制度及规定进行修改,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根据xx会议表决通过的《xx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从20xx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罚款内容将被警告,而乱扣工资将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从新出台的《xx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来看,我司现行的绝大部分制度将面临修改,特别是《员工手册》、《工作行为管理制度》、《行政人事奖惩制度》、《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公司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诸多内容将重新修订,并且必须在20xx年第一季度修订完成,保证在20xx年5月1日能够执行新的厂纪厂规。

二、针对20xx年分公司与总部的合并,做好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总经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运作方式,重新设计和搭建组织结构;

(二)优化、精减部门及岗位,实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人工成本,防止出现重叠用工成本;

(三)对总部及分公司员工数量、质量、结构、员工流动性,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关键职能的效能进行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确实可行的人员调整和配置方案。

(四)根据行业、产品特点、公司运作模式以及公司人员需求历史数据,做好20xx年人力资源供需预测,保证企业的用工需求和正常运作。

三、在薪酬管理方面,分步进行改革,继续推行“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政策

根据公司来年的经营情况,寻求突破,力图打破吃大锅饭,实现多劳多得,按绩取酬。针对不同岗位和业务特点实行不同的薪酬管理制度,办公室职员采用“底薪+岗位津贴+职位津贴+绩效奖金”的综合计薪方式,而产线、品质的员工继续推行计件薪酬制度。

绩效考核需要强化,做到考核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关注考核结果;同时对评定为先进的员工可以试行“总经理特别奖”予以重奖或晋升,对业绩或考评不佳的员工则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

四、建立和巩固招聘渠道,及时满足公司的用人需求

(一)20xx年计划选用的招聘渠道如下:

五、 人员培训与开发

(一) 年度培训计划说明

20xx年行政人事部在培训方面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日常的入职培训在循序渐进的推行以外,专项培训和技能培训为零记录。为此,在20xx年我部必须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及部门人员培训需求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课程,以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公司将通过培训逐步调整员工知识结构,提高员工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员工综合素质,这也是编制本年度培训方案的出发点。

(二) 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

为了使培训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方案前,认真进行了培训需求调查,共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至各个部门,并收集至调查结果如下:

培训类型及课程安排

三) 培训指导思想

1、工作即培训

培训的目的是通过“培训 - 工作”的结合,从而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改变工作态度,改善工作绩效,把员工培养成“企业人”,因此培训主要在工作过程中进行。

2、培训讲求实效

培训的课程选择是根据各部门及各岗位实际需求及岗位特点而设定的,它必须紧密联系培训对象的本职工作,并且结合实际的开展培训工作。

3、培训目标

(1)满足各级管理层和工作任务的需要。管理者管理技能、态度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工作任务完成的效率,增加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2)满足员工需要。通过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及综合素质,增加员工工作信心,并且让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应用这些技能,从而促进部门目标的完成。

(3)塑造公司的“学习文化”。形成一种公司学习的氛围,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与市场竞争力。

六、 其他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一) 人事档案管理

做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齐全性、保密性。

(二) 劳动合同管理

一如既往的贯彻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及政策,及时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实事求是的进行用工登记及劳动合同备案。

(三) 社会保险管理

及时的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及时跟进社保办理及制卡的进度,及时准确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数据,及时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调整缴费基数和比例。

(四) 职工宿舍管理

继续推行职工宿舍评比制度,严抓职工宿舍卫生及纪律,对卫生及纪律表现优秀的宿舍成员进行奖励,对卫生及纪律表现差的宿舍成员进行相应的惩罚。通过奖罚及日常督促使职工宿舍营建成一个“干净”、“舒适”、“和谐”、“安全”的职工之家。

行政人事部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将加大力度在员工食堂、行政后勤、安全生产、行政会议、工资核算、员工福利、居住证办理等方面的管理,充分发挥行政人事部的职能作用,做好员工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综合上述,行政人事部工作在新年伊始之际,只有科学的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合理的规划20xx年部门工作,不断的进行管理上的改革和创新,不断的加强自身素养,紧密结合部门职能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提升。

行政人事部工作计划20xx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克服缺点,改进方法;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大胆探索人事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促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在20xx年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行政人事管理水平

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完成公司各项制度的修订、整理、汇总工作后,并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

二、加强员工关系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每季度未进行一次劳动合同普查工作,避免漏签、延期现象,同时对问题员工及时解决。

认真落实社会统筹保险工作:将办理养老、医疗统筹保险工作与季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把这项福利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一种措施,并进行详细建帐。

每季度组织一次员工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员工凝聚力。

每年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听取员工心声,为提高和完善公司各项管理措施全方位收集信息。

保持与公司每一位员工的沟通交流:通过员工活动、生日活动、转正谈话等正式与非正式沟通,与每位员工保持交流,了解员工所思所想。

三、完成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

招聘与筛选工作:拓宽招聘渠道,广开思路,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完成招聘任务。

录用与评估工作:在录用方面加强对应聘后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证件验审,背景调查等,确保为公司录用合格人才。

试用期:与试用期员工每月谈话一次,随时向主管了解新员工的工作情况及适应性。对主管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员工转正采用汇评制,即当事人述职,各部门负责人提问,公司领导评审。

四、调整、规范培训工作

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修订《新员工培训手册》。进一步提高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指导用人部门派专人协助完成新员工的职前培训。如带领新员工参观熟悉部门,把新员介绍给部门同事及主要人员,解释部门工作内容等。

各部门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落实:逐渐加大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责任,每季度初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明确各部门培训需求,根据培训需求指导、协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培训。每季度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20xx年培训预算,开展形式多样的管理培训。

企业内训:请行业内的专家、教授到公司做培训,或由公司领导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岗培训:对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指定专人进行“帮带培训”。

外派培训:派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回公司后进行经验分享。管理人员读书学习等。

尝试编写符合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特点的培训教材,逐渐形成具公司特色的培训体系。

鼓励员工自学:倡导人人学习、人人追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五、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第6篇:人事行政管理规定范文

由于市场激烈竞争导致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使得采购-付款环节成为舞弊风险的高发区。作为企业运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业务循环,采购-付款中各个环节都存在着潜在的舞弊风险。其中商业贿赂尤为严重。作为企业管理者对此应当有充分的认识。

由于采购项目范围广阔,不同的采购项目和不同的采购环节就要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同时这些预防措施需要配合使用方能生效。企业采购事项主要包括:生产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产品采购、设备采购、备品备件采购、工程材料采购,各种服务,如保险、水电气、软件,甚至外包项目等。

企业采购与付款循环从实践的角度看,主要可以分成六个环节,分别是供应商开发、签订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订单、验收货物、确定应付账款、支付货款。这六个环节中每个都有其关键控制点。其实在这六个业务环节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贯穿业务全部的业务就是内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笔者将结合各个业务环节中存在的舞弊风险谈一谈预防的措施和方法。

组织牵制法

预防舞弊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组织牵制。这在财务会计领域中已经普遍得到采用。在采购领域中,同样需要采用组织牵制法。组织牵制应当包含在以上六个采购环节中。

例如在供应商开发环节,为了预防传统的供应商开发中的舞弊行为,目前企业普遍采用供应链管理模式。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清单并且规定从目录中选择供应商。在开发供应商的过程中,采购部门的职责受到严格限制。决定采购哪家企业的产品,主要取决于负责供应链开发的质量工程师。根据企业的质量管理规定,负责供应链开发的质量工程师将负责对拟进入企业供应商目录的商家或厂家进行全面的质量评审。类似通用和福特一类的大公司,其质量工程师具有否决不合格厂家进入供应商目录的权利。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引进质量部门,将采购过程中的供应链开发的部分职权分散到非采购部门,从而达到内部牵制的目的。

同时,在决定供应商是否能进入企业的供应商目录过程中,为了预防质量工程师的舞弊,由企业成立的、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采购管理委员会将最后共同做出决定。目前许多大型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跨部门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通常由采购部、财务部、质量部以及物流部等有关部门及公司高层主管人员组成,采取合议方式决定企业的重大采购业务,主要包括:确认合格供应商、批准重大采购合同、讨论付款计划等。再比如,在下达采购订单环节,许多企业将该权力划归到物流部门。采购部完成签署采购合同后,具体下达订货数量的职权就划归到物流部门。在验收货物环节,检验的权利则又转到质检部门和物流部门共同行使。在确定应付账款和支付货款环节,确认应付款的权利由生产部门(或物流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行使;支付货款则由财务部依据公司财务政策和采购委员会确定的付款计划办理付款。

因此说组织牵制控制法贯穿于整个采购付款循环之中。主要是通过分散职权、部门牵制和多重决策的办法为舞弊的发生设置重重障碍,这种看似繁琐的方式会在实际运营中提高整个企业的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

多家询价集中供应商

众所周知,独家采购除了容易导致供货不稳定的风险外,还是导致采购舞弊的重要原因。为此当前的一些跨国企业通常会在确定供应商前展开多家询价的过程。通过对众多潜在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后,确定一到两家供应商为企业供货。这个政策本身就具有预防采购舞弊风险的作用。多家询价可以提高找到最佳供应商的机会;集中供应商则可以扩大采购数量,达到降低采购成本和简化采购管理的目的。过去那些采用太多供应商供货的办法,虽然表面看来可以提高供货的稳定性,增加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企业。当供应商数量太多后,每家得到的配额都不多,其后果就是质量下降并且演绎出剧情复杂的舞弊大戏。在保证供货稳定的前提下,集中供应商应当是预防采购舞弊风险的重要手段。把握好独家采购与集中采购的度,是企业制订采购政策要考虑的关键。

利益冲突回避

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利益冲突回避也同样适合采购-付款循环的各个业务环节。企业内控部门和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所有敏感岗位的员工进行利益冲突调查。在采购-付款循环中的各个业务岗位的员工当然也是被调查对象。这里的人员包括:所有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设备管理部的设备工程师;质量部参加供应商开发的质量工程师、质量检验人员、理化室分析化验人员;物流部的库房管理员、过磅称重人员;生产部领料人员(或者物流部生产现场领料人员);财务部所有会计人员,包括ERP系统电脑录入人员。在招聘上述岗位业务人员前,人力资源部业务人员应当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利益冲突调查。当上述人员和供应商以及公司内部的上级主管人员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关系时,公司就应当要求这些业务人员回避。而这些业务人员自己也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要求。关于《利益冲突调查》笔者曾经在以往的内控交流文章中有过介绍。这里特别需要注意处理好这种情况:当个别处于关键岗位、具有特殊技能的主管或专家,如果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关系时,通常的做法是该业务人员的意见仅作为参考,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进行判断。

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承诺

在预防采购舞弊风险中,职工的自律承诺,特别是采购业务人员的事先保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措施。企业内控主管人员应当根据各个业务环节,针对风险不同分别起草业务人员保证书格式,然后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最后由业务人员签署归档。

涉及到采购-付款循环的承诺主要有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申明。在这些保证书和申明中,主要内容是针对行业和业务中存在的潜在舞弊风险和业务事项,事先对业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特别规范,这和企业管理程序中的要求有一定不同,但却是构成管理程序的一部分。采购人员保证书主要针对采购人员特别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承诺遵守公司内控管理政策,遵守和供应商、商的交往原则、收礼政策,遵守信息规矩等。特别要对自己违反申明承诺后的公司处罚事先做出接受承诺。保证日后不出现处罚难以落实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本行业的采购环境、行业特点以及过去经常发生的舞弊情况等具体设计,保证采购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对内控政策事先有充分的了解。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则通常需要填写自律申明;对网络管理人员(企业内部网管人员)则要有职业自律申明。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申明以及网管人员职业自律申明对采购-付款业务中的六个业务环节都具有预防舞弊风险的作用。

员工行为守则

在跨国公司中,企业通常会在内部制定一套员工行为守则。其中的一部分如收取礼品政策和公共关系处理规定中,都会明确规定禁止员工接受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员工行为守则对包括采购业务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均有效。该政策也对整个采购-付款环节有效。

舞弊案件举报规定

为了预防各种舞弊行为的产生,企业也会建立特别的舞弊案件举报处理规定。企业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会设立一个舞弊案件举报中心,接受来自企业员工或外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举报。这里包括来自供应商的举报。

举报中心可以分为:企业内部举报中心和总部举报中心。总部举报中心通常可以由内控部、总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举报中心的有关联系方法应当在企业内部予以公布。也应该列入企业与供应商签署的阳光协议中。当供应商在和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处理各个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员工利用职权对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利益要求时,或者供应商在拒绝了员工的非法要求后,受到该员工的无理刁难等情况,则可根据刁难者的级别情况分别向不同的中心提出举报。对于涉及企业高层管理者或主管采购业务的管理者,供应商可以直接向集团举报中心举报。舞弊案件举报规定同样对全部采购-付款环节有效。

访问供应商制度

作为控制和预防采购舞弊风险的重要政策,企业应该制订内控和内审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访问的规定。企业除了高层领导――总经理、主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访问供应商外,内控人员或者内部审计人员也应当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供应商进行随机抽查访问。

内控人员访问供应商可以直接了解供应商对被审计企业相关人员的看法。内控人员在访问供应商时,将告知供应商关于有关人员访问的具体规定。如果供应商向内控人员举报的情况经调查后确认属实,被审计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将立即被调离工作岗位并受到纪律处分。绝不能给企业员工留下日后报复供应商的机会。内控或内审人员直接访问供应商,可以从特殊渠道对本企业员工遵守企业规定起到监督和威慑作用。内控人员访问供应商机制可以对采购-付款循环中的各个主要业务环节的舞弊风险产生预防作用。

日常业务处理程序或政策

在企业制定的一系列预防舞弊风险的政策措施中,其实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日常的业务处理程序或政策。有许多程序和政策一开始的目标通常是为了解决成本、效率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但是在实际运用这些管理程序时,对这些程序或政策只要稍加调整就可以起到预防潜在舞弊风险的作用。

就预防采购-付款循环中的舞弊风险来说,这些业务处理程序或政策就有许多,包括:

(1)采购政策中的“货比三家”原则。即对企业的重大采购事项,应当进行多家比价然后择优选择。该政策的初始目的是为了采购到质量与成本匹配最合理的产品,从而在选择供应商时采取的一项政策。但是后来发现,这样做的好处还可以预防独家采购所形成的舞弊风险。作为当前国际上采购中的主流政策规定,多家询价已经被大多数企业所采用。

(2)质量管理中的档案管理规定。为保持对购买产品的质量进行追溯,企业要求采购部对所有购买的产品建立供应商档案。这种供应商档案的建立,可以避免采购业务人员垄断采购信息,从而预防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之间建立非正常的业务关系。

(3)各种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建立企业的生产质量标准,原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产品质量。但是在验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时,这些质量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供应商和检验人员形成特殊关系。

(4)5s管理。所谓“5s”管理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现场管理办法。5s来自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eiketsu(清洁)、shitsuke(修养)发音的第一个字母“s”,所以统称为5s。5s活动不仅能够改善生产环境,还能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员工士气,其实还有预防包括采购舞弊风险的作用。5s通常会被使用在库房管理过程中。整洁良好的库房环境,可以有效预防货物验收环节的潜在舞弊风险。

(5)精益生产管理思想。所谓精益思想是“组织和管理产品开发、作业、供应商和客户关系的业务系统,与过去的大量生产系统相比,精益生产以消耗较少的人力、空间、资金和时间制造最少缺陷的产品,以准确的满足客户的需要”。在具体实施精益生产过程中,减少存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达到降低存货的目的,企业必须实行包括按订单生产方式购买原材料,预防产生超额存货。这里除了有降低存货和提高存货周转率的作用外,精益生产思想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采购-付款循环中的订货环节潜在的舞弊风险,主要是超额采购风险。以求多卖产品扩大销售数量是供应商的基本目的,下达订单的业务人员为此通常容易和供应商形成特殊的利益关系。

(6)库房管理程序。在库房的收发检验规定中,有许多规定直接具有预防存货收发过程中舞弊风险的作用。这里包括:度量衡的检查、称量规定;货物理化指标取样、分析和鉴定规定;贵金属和危险化学品库房的收发管理规定;露天堆场的管理规定等等。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让步接受管理规定等等。

(7)采购合同审核程序。企业对采购合同设置内部审核程序,一方面可以避免和供应商之间日后产生各种商务纠纷的风险,同时也具有约束采购部业务人员和供应商之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