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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常见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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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税收筹划常见问题范文

一、引起企业税务风险的常见问题

(一)税务风险意识薄弱,纳税存在侥幸心理

有些企业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税收成本,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一些违背税法规定的手段达到“避税”的目的。例如,无票支出、虚开发票、少确认收入、进项税不该抵口的抵扣、通过自行取得的发票来报销交通费和通讯费等。有些企业领导甚至鼓励、唆使员工偷税、漏税,以为税务不会查到。也有些偷漏税情况并非纳税人主观意愿的结果,如停车场擦挂支付给旅客的赔偿款、菜市场鲜菜采购、促销费等,的确不容易甚至不可能取得发票,但税法规定,只要是无票支出用作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一经查处,都依照偷税漏税行为处罚,不但补缴税款,而且还要缴纳高额滞纳金,甚至是刑法处罚,在我国,不乏这样的企业。

(二)只重视纳税义务,忽略了纳税人的权利

有些企业只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对税务机关唯听计从,把全部关注点放在纳税的及时、准确、全面性,而忽略了纳税人可以行使的权利。近几年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如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优惠力度大,受益范围广,但调查显示,仍然有很多企业没有向税务机关提出优惠申请,理由是怕麻烦、怕忽悠,还有的是对政策不了解,压根不清楚有这样的优惠政,自己属于优惠范围,也就错失了很多享受税收优惠的机会,造成了税收经济风险。

(三)企业对税务管理环节不重视

表现在一是没有专门的税务人员,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有的税务环节甚至时经营部门在做,他们没有进行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一切按照老套路办事。二是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非常有限。税收风险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频繁变动的税法和相关政策的认知,对纳税筹划都是高层次、高智商的活,纳税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财税、法律、会计等多方面知识,还需要了解和熟悉企业整个投资经营活动,在前几年没有推行网上报税时,很多企业认为报税是极其简单的跑腿活,经常是交给专业水准不高的员工去办,这就导致在政策信息的理解掌握、传递和反馈方面很不到位,考虑问题没有敏感性,办事效率低,事倍功半,特别是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准确计算,该弥补的没弥补,该调整的没有调整,加大了企业纳税风险。

(四)不当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有很大的主观性,企业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如何实施,取决于税收筹划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认识,对筹划条件的认识和判断,当企业的判断出现偏差,错误的筹划就是一种风险。例如,企业延迟交税时间,把握好了,就能利用货币时间价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反之,就是故意拖延税款,接受法律惩罚;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如果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也是失败的税务筹划。例如,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有多种方法可选,特别是2015年新税法规定,3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折旧计入成本,企业认为这是一个减税的好方法,但如果企业当年本来就面临亏损,那增加成本又有何必要?倒不如直线摊销到可能盈利年份去。

二、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

内控管理制度是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重要保障。从供货商选择、原始凭证审核、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转手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到会计核算和税款计算的准确性,除此之外,设置专门的税务模块和税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划分,不仅可以有效避免无票支出,还能大大降低漏缴错缴税款、发票遗失等的概率,从基础工作中排除了税务风险的隐患。

(二)加强企业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企业应当重视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鼓励和支持税务人员通过自学或者外部培训的方式,对税务基础知识、不断更新变化的政策法规、规避税务风险的方法措施进行学习,并应用到实践当中,从而设计出最优纳税方案,为领导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决策。

(三)聘请税务咨询机构

由于税务法规变化纷繁复杂,加之会计法和税法存在差别,仅仅只靠企业纳税人员的力量,很难做出高水准的税务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因此,企业可以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本企业的税务咨询机构,借助其专业队伍和信息资源优势,不仅可以进行税务自查,查缺补漏,还能帮助企业税务筹划,有效地提高企业纳税筹划水平,更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监督,并在发现税收风险后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改进方案。

(四)加强税企沟通

尽管设置了税务管理员分区对企业进行管理,但有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为了避免由于信息不畅造成的税务风险,企业要积极建立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机制,当企业对税务事项理解有异议时能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当税收政策出现调整时,企业要及时关注税务官方信息,积极参加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讲解,做到统一认识、消除异议。

综上所述,税务风险几乎是所有企业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企业要重视税务风险防范,当发现税务风险隐患时,能找出原因并对症下药,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避免企业因税务风险管理失误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2篇:税收筹划常见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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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避税目的,美国苹果公司在爱尔兰注册了苹果国际运营公司 (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苹果欧洲运营公司(Apple Operations Europe)以及苹果国际销售公司 (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三家全资子公司。这三家子公司的董事不全是美国苹果公司的雇员,也不全是设立地的雇员。这三家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会几乎都是在美国苹果公司召开,并且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权和主要控制权基本也都在美国。根据爱尔兰现行法规定,只要公司的总部对其拥有核心经营管理权或者主要经营管理权在外国,那么这个公司就被认定为外国公司。所以,无论是苹果国际运营公司还是苹果欧洲运营公司和苹果国际销售公司,哪一个公司在爱尔兰都无法构成居民纳税人。而美国法律是以注册成立地标准判断是否构成居民企业。所以依照美国税法,这三家全资子公司在美国也不构成居民纳税人身份。最后,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结果是,这三家全资子公司无论是在美国还是爱尔兰都不构成居民纳税人,都不需要缴纳税款。这样,在四年时间里,美国苹果公司相继把近300亿美元的利润倒入爱尔兰子公司,完美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虽然2016年8月30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美国苹果公司需要向爱尔兰政府支付最高达14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68.2亿元)的补偿税款,具体金额可以由爱尔兰政府决定,但是爱尔兰政府却不接受赔款并提出了上诉。接受赔款虽然增加了政府收入,但是,由于大部分跨国公司为了避税,投资策略都是把资本投入到税率低的地方,运用“转移定价”这种重要的避税手段,实现整个集团的税收最小化。一旦接受赔款就意味着失去更多接受投资的机会。与此相似,很多国家都为了得到更多的资本投入而采用爱尔兰的征税方式。

自从有了跨国公司,重复征税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所有投资主体。最开始应对重复征税的方法是英国、美国把税收饶让抵免条款加在签订的税收条约中。税收饶让抵免,就是投资母国对其本国居民在境外获得的税收减免优惠的税款给予饶让抵免,不再补征。这一政策有效促进了美国投资者对东道国的投资。但是随着经济格局的改变,这一政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资本输出国的税收利益,而且有时候更是成了投资者的避税手段。

一、有效利用居民身份判断标准避税

在各国现行税法中,通常都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美国也不例外,它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对其境内外所有的经营所得负有纳税义务,即负有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则仅对美国境内的收入承担纳税义务,即负有有限责任的纳税义务人。所以,纳税人身份对纳税义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税法规定的居民身份判断标准是注册成立地标准。这是各跨国公司避税的关键点。利用居民身份避税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构成双重居民身份,另一种与之完全相反,避免居民身份,即无论是投资母国还是被投资国都不构成居民身份。显然,苹果公司是用的第二种方法。

(一)利用双重居民身份避税

由于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不同,一个跨国公司很有可能在投资母国构成居民纳税人身份,在被投资国也构成居民纳税人身份。美国企业经常利用这一点进行避税。比如,一个公司在美国注猿闪,但是它的主要经营管理权在英国(英国的居民身份判定标准是以实际经营管理权地为标准,那么,这个公司就在英国和美国构成双重居民纳税人身份。一旦构成双重居民纳税人身份,那么跨国公司就可以利用居民身份,将多个公司的所得和亏损进行抵消,即将一个国家的亏损抵消其他被投资国的盈利,这样与单独结算税费的公司相比,就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税费支出。

(二)避免居民身份避税

避免居民身份避税是众多跨国公司最常用的避税手段。与苹果公司的方法相似,在税收法律制度与爱尔兰一样的众多国家中注册成立一个公司,这样其注册地是在爱尔兰,而实际经营管理权在美国,那么由于在任何国家中都不构成居民身份,就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政府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如果一个美国公司主张境外所得来源公司的注册地不在美国,美国联邦税务局会主张,境外所得的来源不是一个外国注册的公司,仅是一个合伙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即这个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它的一切境外所得依然需要缴纳美国企业所得税。后来“打勾规则”经营实体第一次纳税申报表时,需要附一份表格,其中有一些代表公司合伙的方框。纳税申报人在方框内打勾,表示你愿意选择作为美国公司,并缴纳美国所得税;或者选择作为美国合伙,不用缴纳美国所得税。后来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美国联邦税务局公布了国家经营实体清单。清单对于每一个国家,根据它的法律挑选出典型的上市公司,并决定始终把那种实体作为公司对待。但是,由于打勾规则和缺省规则的同时适用,使得一个美国企业设立后,如果不对它的公司形式进行选择,就会优先运用缺省规则,即优先用清单来判断是否构成公司。一旦判断构成公司,那么该成立的实体就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就是美国税法上判定的非居民纳税人,当然对跨国公司是有利的。

总之,美国政府也发现本国的居民身份判断标准容易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合法手段,也尝试对此进行矫正,但是结果却差强人意。如果美国政府不出台有效的法令,那么就会使美国未来流失更多的税收。

二、可用延期纳税避税

境外企业一旦被判定为美国的非居民企业,其在境外的利润所得就不用缴纳美国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境外设立的公司股息分配时,因为境外公司把股息分配给了美国居民,美国居民当然需要缴纳所得税。所以,境外企业一旦分配股息,整个跨国公司就需要缴纳所得税。还有一种情况,当境外的公司股份被出卖,出卖所得的收益就构成美国居民公司的资本利得,这当然也需要缴纳税费。当然在美国现行法中,出售股份的资本利得可以适用重大优惠税率,差不多只有正常税率的一半。

所以可以总结出,美国对境外所得税收的政策是,境外所得利润一旦转入美国居民企业手中就需要缴纳税费。那么纳税人就可以自己掌握什么时候分配股息,以取得最大利益。如果纳税人一直不分配股息也不出卖股息,那么就会出现延期纳税。延期的实际效果就是减少应纳税款的现值。所以,当延期的时间足够长时就可以趋近于免税。这也就使得美国的众多跨国公司迟迟不把境外股息转回本国,尽量加长递延时间,目的就是让本金缩水,收取本金递延款项的免税利息。

总体来说,美国的税收体系是以区分居民和非居民为基础的。但是美国判定居民与非居民的方式太过形式化,导致居民企业很容易通过设立一个境外企业达到避税的目的。美国国会对此也确实出台了应对法案,但是从苹果公司的高额避税案来看,如果美国不能找出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将来会有更多公司采用苹果公司的办法,美国将失去更多的境外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 鲁文・S 阿维-约纳.国际法视角下的跨国征税――国际税收体系分析[M].熊伟,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34.

第3篇:税收筹划常见问题范文

摘 要 随着企业集团快速扩张,同一区域内成立多家子公司,分散了区域内的资源和财力,不利于实现集团整体价值最大化。集团公司随之推行垂直和横向兼顾的管控体系,实行财务集中管控。本文从八个方面阐述了实现财务管控模式的创新研究的方法。

关键词 公司集团 区域分公司 管控模式 创新方法

一、区域分公司体制下变革财务管理是大势所趋

随着企业集团快速扩张,并购频繁,规模不断壮大,同一区域内成立多家子公司,出现了组织机构重叠、运转效率低下、管理费用激增、财务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分散了区域内的资源和财力;不利于实现集团整体价值最大化。仅管理费用一项,统计沪深两市902家上市公司2010年产生管理费用2531亿元,同比增长16.6%。

为应对上述不利情况,各大集团公司成立区域分公司,对该区域内子公司推行垂直和横向兼顾的管控体系。按照子公司法人地位不变、独立核算的原则,区域分公司撤销该区域内各子公司行政、营销、采购、财务等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到区域分公司管理、人员集中办公,以增强内部组织协同。财务管控模式随之要有创新的改变。

二、财务管控模式创新面临的问题

1)原财务岗位设置单一,简单的相加势必造成人员暴增、协同效率低下。

2)会计核算体系不统一,相同的事项处理方法存在差异。

3)异地办公使得生产数据收集、费用报销及单据传递等事项处理难度增加。

4)涉税业务处理差异,使得税务风险增加;异地纳税申报,使得税务信息反馈相对滞后。

5)国家采取严厉的宏观调政策,控银根收紧,造成子公司融资异常困难。

6)员工专业技能参差不齐,服务和团队意识薄弱。

三、财务管控模式变革的创新方法

(一)构架起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财务组织架构

为适应新的管控模式,充分发挥财务集中管理的协同作用,建立了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财务组织架构。主管会计纵向全面负责,其他岗位横向协同,增设税务、预算、资金专职会计人员。对具体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以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这样既实现财务人员精简,又防范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其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统一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1.统一财务软件、规范核算办法

首先统计各子公司所使用的财务软件和报表软件,分析各自软件的优势和特点,将原不同版本、不同系统的财务软件整合统一,实现核算基础的统一。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统一会计科目体系、核算办法。相同事项的处理,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

2.加强制度建设、统一内部管理表单

在完善流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如: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借款及费用报销规定、备用金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从格式和计算方法上,规范和统一财务内部管理表单,如:付款审批单、费用报销审批单、利息(汇兑损益)表、技改立项表。

3.开展标准化尝试,制定财务各岗位工作手册标准化指引

把企业中重复出现的、常规性的管理业务,科学地规定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制定为标准固定下来,以作为管理行动的准则。建立以岗位工作手册保制度、以制度保流程的财务规范体系,保证财务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实现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管理。

(三)资金统一管理增强资金协同

建立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控制子公司的资金,使子公司按照其确定的发展战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整合客户资源,做好重点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探索子公司资金余缺调剂、内部拆借、控制总体存量、降低贷款余额等措施,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随着,企业规模和实力的扩大,筹资能力相应增加。利用资金集中管理的聚合优势,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利率较低的融资方式,如:信托、承兑汇票等,解决小公司融资难的问题。资金统一调度后,资金调度量大,协同效应显著。

(四)加强预算管理突出预算控制

因管理职能集中到区域分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职责需重新划分,确定各自应负责的预算指标。加强对子公司预算目标的编制、控制、分析和考核。

对预算分析和控制,建立以控制风险为基础、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财务信息为决策服务的协同增效的财务管理体系。

(五)理顺费用分摊规范法人治理

区域分公司可采取对子公司收取管理服务费,用于满足自身运营费用的支出。区域分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开具营业税发票,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理顺区域分公司费用分摊及管控模式变革后法人治理相关法律关系规范问题,合理避免了税务风险。

(六)强化税务管理规避税务风险

成立税务小组,对税务情况检查和摸底,评估税收风险。加强税法研究、搞好税收筹划、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税务工作指引,规范涉税业务,控制税务风险。

(七)推进信息建设、简化业务流程

利用信息化工具如:ERP、OA等,实现生产数据收集、费用报销的网上审批,付款采用网银支付,提高工作效率。

(八)提升专业技能、加强文化建设

通过轮岗、岗位工作手册固化、岗位互学交流、成立专题小组等方式固化、升华已有先进经验,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员工进行人文技能和理念技能的培训;整合企业文化,发扬优秀的、有利于企业战略实现的公司文化。培养出有能力、有担当、有远见的后备人才梯队。

综上所述,通过资源配置最优化、管控模式扁平化、业务管理标准化,实现业务协同、建立核心能力、财务信息的真实、加快集团发展以及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张艳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及常见问题.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