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初中历史古代史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初中历史古代史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初中历史古代史

第1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一、冷静观察,评估环境

当发现学生在体育课堂中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后,体育教师必须迅速控制情绪,保持冷静,尽快了解情况,同时检查现场的安全、引起损伤的原因、受伤人数以及自身、伤员、旁观者是否身处险境,伤病员是否有生命危险存在。要评估有没有其他更大的安全隐患存在,如果有更大的安全隐患存在,需要紧急疏散周边学生,立即将伤者脱离危险现场,同时判断现场可以使用的资源以及需要何种支援、采取何种救护行动。

如2010年9月8日华商网报道泾阳县太平镇张阁村小天使幼儿园院墙倒塌幼儿被砸的事故中,幼儿园老师在抢救时首先迅速评估了现场环境,紧急疏散院墙周边玩耍的学生,然后抢救出被砸伤的学生,正确的操作程序将意外损伤程度降到了最低。

二、判断伤情,紧急上报

在进行现场救护时,导致意外的原因可能会对参与救护人员造成危险,所以,首先应该确保自身和旁观学生的安全。如对触电者现场救护,必须切断电源,然后才能采取救护措施。

教师在确保现场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要迅速判断学生的伤情,通过对伤者和周围同学的询问中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详细判断伤者的意识状态、心跳状况、是否有大出血或骨折现象,评估出伤情的程度。判断伤情的过程中,在不能确定伤者脊柱是否有损伤时不要轻易挪动伤者的。

三、紧急救护,人文关怀

学生发生意外损伤后,针对伤者的不同伤情,救治时要区别对待。

轻微损伤者,体育教师要用鼓励、安慰、关怀性质的语言告知伤者:“不要怕,我会帮助你的,你的伤无大碍的,简单处理一下就好了。”比如擦伤者可以马上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然后送到医务室进行消炎处理,预防感染;踝关节扭伤者可以抬高伤肢,实施冷敷处理。

较重损伤者,体育教师要在语言关怀安慰的同时迅速开展紧急救护。比如四肢的动脉大出血时,教师要迅速进行止血、包扎;发生骨折时,要马上进行骨折固定;当遇到学生昏迷、休克、呼吸停止或心跳骤停时,必须马上实施心肺复苏,争分夺秒开展救治。

四、医院检查,确保无恙

体育教师不能判断学生伤情的时候,一定不能私自判定、盲目论断,必须带领伤者到医院做系统的检查,确定伤情。如闭合性骨裂的损伤是很难通过肉眼观察判断出来的,这时候教师一定要安排学生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伤情。

五、后期观察,慰问关爱

损伤处理完毕后,体育教师要加强对受伤学生的后期观察,以免出现在体育课堂中发生再次损伤或加重伤情的现象。体育教师也要及时开展对受伤学生的慰问和关爱工作,这样既能抚慰学生的身心,使学生感受到关爱的温暖,又能降低学生的恐惧心理,避免学生产生心理阴影。同时,必要的慰问工作也可以抚慰家长,减少家校之间的矛盾。

六、处理意外伤害事故的注意事项

1.保护现场。

体育课堂的器械教学中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如跳箱、实心球、杠上运动等项目,往往现实的意外伤害情况比人们想象的更为复杂。在发生此类意外伤害事故时,体育教师一定要首先保护好现场,迅速做出判断和评估,找出有效的处理办法。

2.汇报详细。

伤情的汇报要特别注意拨打呼救电话(120、110等)的方法。使用呼救电话时必须用最精练、准确、清楚的语言说明伤病员发生伤害事故的时间地点、目前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伤病员人数及存在的危险、需要何类救治等。特别注意的是不要先放下电话,要等救援医疗服务机构调度人员先挂断电话。

3.救护慎重。

体育教师救护伤者时要确保在清楚伤情和自身救护水平能够完成救护任务的情况下开展紧急救援,切忌出现盲目判断、操作不当的救助现象发生。体育教师更要制止其他学生对伤者实施的“无效救助”,坚决避免在伤者身上发生第二次损伤的现象。

4.做好事件备案工作。

现场救护结束后,体育教师要将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伤情、救护情况及效果做好记录,同时让知情学生做好笔录,以作备案之用。

5.定期回访。

第2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关键词: 破产法/破产程序/股东贷款

 

 

    一、美、德两国的立法

    (一)美国

    1.衡平居次原则

    “衡平居次原则”(equitable subordination doctrine)又称“深石原则”(deep rock doctrine),源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39年的泰勒诉标准石油电力公司(taylor v. standard gas&electric)案(又称深石案)。[1]这一原则为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基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对破产债权的受偿顺序进行自由调整奠定了基础,成为美国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标杆。

    “衡平居次原则”诞生后一直以判例法的形式存在,直到1978年美国制定新的破产法才被正式纳入成文法。美国现行破产法第510条c款第1项规定:“尽管存在本条(a)和(b)的规定,经过通知和听证后,法院可以根据衡平居次理论,将参与分配的一项被认可的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从属到另一项被认可的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之后,或者将参与分配的一项被认可的利益的全部或者部分从属到另一项被认可的利益的全部或者部分之后。”

    深石案和1978年美国破产法都没有明确“衡平居次原则”的具体适用条件。长期以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以深石案为指导,基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运用自由裁量权解决股东债权的受偿问题。1977年的benjamin v. diamond案(又称mobile steel co.案)第一次明确了“衡平居次原则”的具体适用条件。根据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对mobile steel co.案的判决,“在行使衡平居次的权力之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ⅰ)原告必须已经从事了某种不公平的行为;(ⅱ)该不公平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破产人的债权人或者为原告带来不公平的好处;(ⅲ)对其债权的衡平居次绝对不能违反破产法典的规定。”[2]这就是著名的“衡平居次原则”三步测试法。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美国破产法院一般采取两步举证方式。首先由提出异议的权利人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即必须提供一些实质性的事实基础(substantial factual ba-sis),以质疑股东债权的表面证据效力(prmi a facie validi-ty)。如果异议方达到初步举证责任要求,举证责任则转移给股东,由其证明行为的公平和善意。[3]这种分步举证的方式减轻了异议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2.重新定性原则

    美国破产法典第105条(a)款规定:“法院有权做出任何对执行本法必要或者适当的裁定、程序或者判决。本法任何允许有利益的当事人提出质疑的规定都不得被解释成阻止法院自由地采取或做出对执行或实施法院裁定或规则而言,或者对防止程序滥用而言必要的或适当的行动或决定。”美国法院据此认为破产法典已经授权其在破产程序中对股东贷款的法律属性进行重新判定,并在破产司法实践中通过判例发展出了“重新定性原则”。[4]“重新定性原则”最初也如“衡平居次原则”一样没有具体的适用条件,1986年的roth steel tube v. cir案总结出著名的11项测试条件。根据该案的判决,对股东贷款重新定性主要考虑11项测试条件:(1)法律文书的名称(如果有)表明是债务。如果法律文书明确表明为债务关系,该股东贷款应该视为债权,如果缺乏相关的债务法律文书则应将股东贷款视为股权投资;(2)固定的到期日和偿还计划的存在与否。如果存在固定的到期日和偿还计划,则将股东贷款视为债权,反之视为股权投资;(3)固定的利率和利息支付的存在与否。如果存在固定的利率和利息支付,则视股东贷款为债权,反之视为股权投资;(4)债务清偿的来源。如果预期的债务清偿仅仅依赖借款人经营的成功,则将股东贷款视为股权投资;(5)资本的充足

或不足。如果借款人资本不足,则将股东贷款视为股权投资;(6)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如果股东提供的贷款与他们各自的股权成比例,则视股东贷款为股权投资,如果两者之间严重不成比例,则将股东贷款视为债权;(7)为贷款提供的担保(如果有)。如果不存在针对股东贷款的担保,则视股东贷款为股权投资;(8)公司从外部贷款机构获得融资的能力。如果不存在其他外部融资的证据,有理性的债权人不会象股东那样提供贷款的事实足以证明股东贷款为股权投资而不是债权;(9)贷款后于外部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的程度。如果股东贷款在全体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之后受偿,则将其视为股权投资,如果只是在部分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之后受偿,则视为债权;(10)贷款被用于收购资产的程度。如果股东贷款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经营需要,而不是用于资产收购,则视股东贷款为债权,反之视为股权投资;(11)偿债基金(sinking fund)存在与否。如果没有建立偿债基金用于偿还债务,则将股东贷款视为股权投资,反之视为债权。[5]这11项条件没有轻重之分,法院重新认定一项贷款债权时并不需要11项条件都能达到,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取舍。

    “重新定性原则”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同于“衡平居次原则”,美国破产法院一般让提出异议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6]

    (二)德国

    德国以“替代资本原则”(eigenkapitalersatzrecht)解决股东贷款问题。“替代资本原则”是指股东在公司陷入危机时向公司提供的贷款视为对公司资本的补充,在破产程序中只能作为劣后债权在其他债权人之后受偿。

    1.替代资本原则

    德国原《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2a条第1项规定:“在股东作为通常商人应向公司充实自有资本的情形(公司危机),一名股东不向公司充实自有资本,而向公司给予借贷的,其在对公司财产开始的无支付能力程序中,只能作为后顺序的无支付能力债权人,主张返还借贷的请求权。”[7]该项规定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其主体只限于股东。如果第三人向公司提供贷款则不适用该规定;第二,股东贷款提供的时间为公司发生危机时。如果股东提供贷款时公司经营正常则不能适用该原则。如何判断公司危机呢?德国的司法判例(bghz 81,252,263及bghz 90,381,390)[8]确立了信用标准,即一个经济上理性的第三人是否会以市场条件贷款给该公司。如果其不会,则视为该公司陷入危机,此时股东提供的贷款自然后位受偿,反之则否;第三,危机中的公司自有资本不足,需要股东注资才能恢复原来的资本水平。股东不向公司直接注资,而是以提供贷款的方式解决公司的融资困境;第四,该股东贷款在破产程序中只能以后位顺序的破产债权人主张贷款返还请求权。虽然其债权并不被否认,但在功能上视为替代公司的资本。

    为了平衡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原《有限责任公司法》也规定了“替代资本原则”的两种例外情况。其第32a条第3项规定:“对于一名股东或一名第三人实施的、在经济上符合依第1项或第2项给予借贷的其他法律行为,准用此种规定。贷予人在公司危机中以消除危机为目的取得出资额的,对于其现存的或新给予的贷款,不适用关于自有资本替代的规则。对于在股本中的出资额为10%或10%以下的、不执行业务的股东,不适用关于自有资本替代的规则。”[9]因此,凡是为拯救陷入危机的公司而获得公司股权的人以及所持股份等于或小于百分之十的不执行业务的股东,不适用替代资本原则。这是为鼓励外部投资人拯救公司,而对不执行业务的小股东,则因其不享有公司经营决策权,不具有内部人的信息优势,存在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的可能性比较小。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德国法院一般让股东证明自己的贷款不是替代资本的股东贷款。这是因为股东相比于其他债权人享有信息优势,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了解。[10]

    2.自动居次原则

    “自动居次原则”的诞生是伴随《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全面修订而来。1999年欧盟法院(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在centros案的判决中对《欧盟条约》的开业自由条款进行了解释,其认为商人可以在欧盟任何地方设立企业,即使其唯一的目的是逃避比较严格的国家公司制度。据此,任何人都可以在英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ltd. )而在欧洲任何地方做生意,即使该

公司不在英国经营运转。该判决对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原因很简单:英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更快,并且一般没有最低股本要求,而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相对繁琐,并且有25000欧元的最低资本门槛。[11]为了增强整个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竞争力,提高其效率和确定性,德国废除了“替代资本原则”,不再区分股东贷款是否于公司陷入危机时提供,而将全部股东贷款都视为公司的债务,但在破产程序中必须于其他债权之后受偿。[12]对此可称为“自动居次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替代资本原则”的两项例外在新修订的《德国支付不能法》中获得保留,即所持股份等于或小于百分之十的不管理公司业务的股东以及为拯救陷入支付不能的公司而获得公司股权的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在破产程序中并不后位受偿,而是按其贷款性质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13]由于“自动居次原则”让所有的股东贷款后位受偿,也就不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当然,如果要适用两项例外规定,则谁主张谁举证。

    二、美、德立法的评析

    (一)衡平居次原则评析

    “衡平居次原则”根源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其目的是矫正实施不公平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使自己获得不公平利益的人的行为。

    从深石案可以看出,“衡平居次原则”最初只针对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贷款债权,因为控股股东非常容易基于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衡平居次原则”逐渐用于调整公司的所有债权,而不局限于最初的控股股东贷款债权,其适用主体也从控股股东扩展到公司的任何债权人。这样,包括董事、高级职员、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在内的内部人以及其他非控股股东和债权人都可以列入“衡平居次原则”的审查范围,只要上述人员对公司的债权涉及不公平行为,就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后于其他债权受偿。因此,“衡平居次原则”审查的焦点是不公平行为的存在与否。

    (二)重新定性原则评析

    “重新定性原则”也是基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而来。在公司实务中,有时股东名义上向公司贷款,但其交易内容实质上构成股东出资。针对这种虚伪的股东贷款,“重新定性原则”直接撕开贷款的外衣将其定性为股东出资。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股东贷款债权,但现在也扩展到股东对公司的其他债权。

    “重新定性原则”与“衡平居次原则”不同,其审查的焦点是股东贷款的真实性,即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真实意思是借款还是出资,并不审查股东贷款是否涉及不公平行为。但“重新定性原则”和“衡平居次原则”的适用存在交叉。一项股东贷款既可以根据“重新定性原则”构成股东出资,也可以基于“衡平居次原则”后于其他债权受偿,至于具体适用哪项原则取决于异议人的意愿。另外,这两大原则的适用结果类似,都是股东贷款后于其他债权受偿,但被审查的股东贷款的最后权利属性并不相同。被重新定性的股东贷款属于股权,而被衡平居次的股东贷款仍然是债权。

    (三)替代资本原则评析

    “替代资本原则”适用于特定的情况,即股东本应向公司充实资本但却向公司提供贷款。但是,该特点恰恰是其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为了适用“替代资本原则”,当事人需要证明股东作为诚实的商人需要充实自有资本而没有充实。为了明确上述模糊的判断标准,德国于1998年颁布的《有关加强企业控制和透明度法律》增加了附加条款“公司危机”,但“公司危机”也是一个模糊概念。为此,德国法院又通过判例发展出信用标准,即一位理性的商人是否愿意按照当时的市场条件向公司提供贷款。由于上述推理过程都是建立在一系列模糊的法律概念之上,给当事人的理解和把握带来很大的困扰,其不确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引发很多争议。

    “替代资本原则”的立法理由不同于“衡平居次原则”和“重新定性原则”,比较流行的是融资后果责任理论:在公司危机时股东可以选择清算公司或者向公司注资,虽然其没有补足公司缺少的资本的法定义务,但如果其决定向公司贷款,就意味着股东采用风险较小的融资方式,借以摆脱自己的责任,并使债权人处于不利地位的境地。如果股东提供的贷款在功能上代替了自有资本,其就必须对这种融资措施承担法律后果。[14]由此可见,德国“替代资本原则”根源于德国的法定资本制。德国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判例(bghz 90,381)从另一个角度对其立法理由进行了说明:

当公司面对财务危机时,股东必须决定是清算公司还是向其提供财务支持以维持其经营。如果股东选择后者并使命运未卜的公司继续经营,其不得以债权人利益为代价进行冒险。如果股东在行动时相信凭借其内部人地位,其能赶在公司破产之前尽早撤回资金,则其很容易以债权人利益为代价进行投机。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将股东贷款作为替代资本有双重效果:第一,财务困难没有解决,贷款就不得撤回;第二,贷款在公司破产时后位受偿。[15]但是,德国最高法院阐释的理由并不为学者接受。因为如果立法者仅仅是担心股东会利用内部人地位在公司破产之前拿回贷款,只要规定在公司申请破产之前一定期间禁止公司清偿股东贷款就可以消除上述忧虑。[16]

    (四)自动居次原则评析

    “自动居次原则”诞生,是德国通过全面修订《有限责任公司法》来实现有限责任公司的竞争力和效率。其制定原因有两点:一是“自动居次原则”比“替代资本原则”简洁明了,省却了判断公司是否处于危机或是否资本不足,破产案件当事人无需对此进行复杂的举证,效率大大提高。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利益。德国公司法的传统理念是注重债权人利益保护,其一直采取法定资本制。公司成立后对债权人的唯一保障是注册资本,所以德国公司法禁止股东以各种方式将股本返还给股东。由于新《有限责任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从25000欧元(其中12500欧元必须在公司成立时缴纳)降到10000欧元(其中5000欧元从一开始就要缴纳),过低的注册资本已不足以保护债权人。采用“自动居次原则”之后,所有股东贷款都后位受偿将使股东充分分担公司风险,同时也可以抑制股东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冲动,以免损害债权人利益。[17]

    但是,学界对“自动居次原则”的批评更加激烈。除了前述对“替代资本原则”的质疑理由之外,学界还提出了新的反对理由。“替代资本原则”只是使公司陷入危机时的股东贷款后位受偿,而“自动居次原则”使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股东贷款也后位受偿,这样就会极大抑制股东的投资活动,从而错失一些很好的投资机会。因此,“自动居次原则”可能导致矫正过度。[18]

    三、我国的立法构想

    (一)立法思路之选择

    1.分类规定或自动居次受偿

    笔者认为,自动居次受偿虽然简单明了,减轻了破产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但打击了股东向公司贷款的积极性,很难实现实质公平。我国新破产法的立法取向之一是鼓励拯救困境企业,但自动居次原则的实际效果恰好与之相悖。从新《破产法》施行以前的破产司法实践看,投资人掏空转移破产企业财产的行为频繁发生,很少见到投资人用自有资金帮助企业脱离困境。新破产法正式实施以后,虽然投资人肆意侵害企业财产的现象因法律制度的完善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投资人主动向困境企业贷款的情况仍不多见。笔者查阅了我国21家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材料,发现只有一家上市公司存在股东贷款。因此,现阶段的破产司法实践也需要鼓励股东贷款。分类规定的思路平衡了立法的刚性与柔性,可以让不同国家的立法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规定。

    2.美国式分类规定或德国式分类规定

    笔者认为,美国式分类规定的立法思路更为科学合理:第一,德国模式调整范围有限。德国模式将公司危机作为判断股东贷款是否后位受偿的唯一标准,如果股东在公司正常经营时提供了虚伪的贷款或在贷款过程中实施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不公平行为,则其不能有效调整。第二,德国模式不能实现实质公平。股东贷款只要不存在不公平行为,一般对公司都是有利的,特别是公司陷入困境时更是如此。德国将公司财务状况作为处理股东贷款的唯一标准过于机械,因为公司财务状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没有必然联系,实际情况往往是困境企业获得股东贷款反而有利于债权人的利益。股东为了帮助困境企业,真实善意地向其提供贷款,主观和客观都没有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故意和行为。德国模式将这种真实善意的股东贷款也置于其他债权之后受偿,有违实质公平。总之,德国模式的问题恰好能为美国模式克服,所以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分类规定的立法思路。

    (二)美国式分类规定的具体问题

    1.补偿性后位受偿或惩罚性后位受偿

    美国对存在不公

平行为的股东贷款不以惩罚为目的,而是以补偿债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害为限,超出补偿范围的股东贷款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与其他债权平等受偿。以德国立法为代表则采取惩罚性后位受偿,因为德国的“替代资本原则”与“自动居次原则”都不关注股东是否实施了不公平行为及债权人是否遭受了损害,所以其规定股东贷款全部后位受偿。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引入补偿性后位受偿。第一,这符合实质公平。补偿性后位受偿的目的是让债权人的损害获得填平,恢复到损害没有发生之前的状态。如果实行惩罚性后位受偿,则会导致用一种不公平来纠正另一种不公平。第二,补偿性后位受偿符合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救济理念。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救济理念是以补偿为原则,惩罚为例外。就现行民事法律而言,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救济的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侵权责任法》第47条,主要是基于社会政策考量对弱势的消费者和人身因产品缺陷受损的被侵权人进行特殊保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其债权人并不符合上述两种特殊主体的要求。因此,美国的补偿性后位受偿值得借鉴。

 2.判定不公平行为的标准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司法判例认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的获得并不一定要和不公平行为有直接的联系,即两者可以是同一行为,也可以是相互独立的行为。[19]因此,股东获得债权并不一定是整个不公平行为的一部分,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关于“不公平行为”的认定,美国司法判例将“不公平行为”概括为三大类:(1)欺诈、非法和违背受信责任;(2)资本不足;(3)权利主张人将债务人用作纯粹的工具或替身。[20]“欺诈”是指股东欺诈债权人,美国司法判例通常所指的情况是股东指使或串通债务人或者单独向第三人提供虚假的债务人财务资料,从而使债务人从第三人获得贷款。如果公司最终走向破产,该股东对公司的贷款债权后位受偿。在极端的案例中,股东对公司的所有债权都会后位受偿。“非法”概念源于衡平法格言:“寻求衡平法救济的人必须保持双手清洁。”所以,如果债权的发生违反法律,则只能后位受偿。“违背受信责任”是最频繁使用的判断标准。它是指控股股东、高级职员或董事与公司进行了不公平交易并产生了债权,从而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利益。“他们的权力是信托权力。他们与公司的交易要严格审查,如果他们与公司的合同或交易被撤销,举证责任由董事或控股股东承担,其不仅要证明交易的善意,而且要证明从公司和无利益关系人的角度看,该交易具有内在公平性。该项测试的本质是根据所有情况判断该交易具有常规交易的特点。”[21]美国的资本不足标准与德国的公司危机标准有些类似,但美国法院对资本不足一般从两个角度同时进行考察:第一,一位经验丰富的财务分析师根据破产人成立时的情况认为其资本明显不足以支持破产人那样规模和性质的营业,则构成资本不足。第二,在贷款提供时,破产人已经不能够从知道破产人所有情况的第三人处获得类似数额的借款,则构成资本不足。[22]据此,美国的“资本不足”标准比德国的公司危机标准要严格。“股东将债务人作为工具或替身”是指控股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通过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债权人。由此可见,工具论或替身论主要是为了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但是,单纯的控股地位并不是后位受偿的理由。法官在branding iron steak house案的判决书中指出:“在破产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的债权可以后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受偿之前,该主体必须有能力和意图控制该公司,而且其必须实际上行使了控制权损害了其他债权人。”[23]

    笔者认为,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但“资本不足”目前不宜作为不公平行为判断的标准,因该标准比较模糊,难以把握。美国和德国的司法实践都表明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德国更是基于效率考虑抛弃了“替代资本原则”,以我国法院和法官的地位和素质,如果适用资本不足标准,只怕会给司法实践带来更多的争议。此外,以公司财务状况作为判断股东贷款是否后位受偿的标准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因为从我国的情况看,一般来说越是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股东贷款对其债权人越有利。因此,对存在不公平行为的股东贷款,我们可以做出如下规定:股东存在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使自己获得不公平利益的行为,其对债务人的贷款在其他债权之后受偿,但其后位受偿程度限于填补债权人受到的损害或抵消其获得的不公平收益:(1)指使或串通债务人或者单独向第三人提供虚假的债务人财务资料,债务人因此从第三人获得贷款;(2)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的行为违反法律;(3)股东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存在不公平的交易条件;(4)控股股东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

    3.

判定虚伪的股东贷款的标准

    虚伪的股东贷款是指股东宣称其向企业提供的资金是贷款,但相关证据表明其实质是注资。就美国总结的11项测试标准的实施情况看,并不需要相关证据达到全部11项测试标准才能重性定性股东贷款的虚伪,而是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灵活把握,这就可能出现不同法院裁判的冲突,这种司法不一致削弱了投资机制的可预测性,破坏了当事人的合理期待,从而阻碍了股东拯救困境企业。[24]因此,对此标准与做法我们需要根据国情确定取舍。

    第1项“法律文书的名称(如果有)表明是债务”、第2项“固定的到期日和偿还计划的存在与否”、第3项“固定的利率和利息支付的存在与否”是评价合同性质的一般要件,均应采用。第4项“债务清偿的来源”、第7项“为贷款提供的担保(如果有)”和第11项“偿债基金存在与否”是测试股东对贷款安全的关注程度。通常,股东向公司贷款,首先会考虑本金的安全,其次才是可能的回报。如股东没有要求公司采取必要的贷款保障措施,表明其内心是将其视为投资而不是贷款。这一标准可以借鉴。但第4项缺乏独立性,需要和第7项、第11项一起使用。第7项应限定为第三人为股东贷款提供担保,因为由公司自己提供担保只是便利股东将融资风险向其他债权人转嫁。第11项目前并不适合我国,因为我国未规定偿债基金制度。因此,这三项标准的实质为一项,即是否有第三人为股东贷款提供担保。但如果没有第三人提供担保,并不能推出其一定为出资,需要结合其他测试标准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第5项“资本的充足或不足”和第8项“公司从外部贷款机构获得融资的能力”指向公司的财务状况,该标准并不妥当,理由参见前文。第6项“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利益的一致性”指向股东持股比例与其在公司所有内部融资中的比例的相当性,因股东一般是根据持股比例承担义务的,如比例相差悬殊,则认为是贷款。但仅据该标准不能判断股东贷款的性质,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其他参考标准。第9项“贷款后于外部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的程度”依据的是股东后于全体债权人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公司法理。但如股东没有明确表示其贷款后位受偿,并不能推出其提供的资金就是贷款,需要结合其他测试标准和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第10项“贷款被用于收购资产的程度。”存在一定的误导性。公司陷入困境的原因虽然有流动资金缺乏的问题,但更常见的是技术设备工艺的落后或既有项目盈利能力低下,这需要购买新资产才能解决。如果股东贷款只限于补充困境公司的流动资金,结果往往是延缓其破产的步伐,而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其破产的命运。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美国的11项测试标准中的第1项、2项、3项、6项、9项可以借鉴,第4项、5项、8项、11项不宜适用,第7项可以修改后引进。因此,新破产法可以规定“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将一项股东贷款视为出资:(1)合同是否明确约定是贷款;(2)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贷款到期日;(3)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贷款利率;(4)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还款计划;(5)贷款利率是否按照约定实际支付;(6)股东持股比例与其贷款在债务人内部融资数额中的比例是否相当;(7)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股东提供的资金在全体债权人之后受偿;(8)股东贷款是否有第三人为其提供担保。”

    (三)其他相关问题

    1.对股东贷款偿还行为的撤销

    美国破产法没有专门对股东贷款偿还行为的撤销问题进行规定,但是,管理人可以根据破产法对撤销权的一般规定主张撤销偿还股东贷款的行为。美国破产法规定的撤销权主要涉及两类行为:偏颇性清偿和欺诈性转让。偏颇性清偿的法律含义在美国破产法第547条(b)款得到严格界定:第一,对债权人或为债权人利益;第二,为了或基于转让发生前已经存在的债务;第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失去清偿能力;第四,转让发生在破产申请前90日内,或者如果债权人是内部人,转让发生在破产申请前90日至1年之间;第四,转让使债权人获得的清偿多于没有转让时债权人根据第7章所能获得的清偿。[25]欺诈性转让的判断标准大致为三个:第一,所转让的必须是债务人的财产;第二,转让行为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债务人实施;第三,转让必须发生在破产前一年期间之内。[26]原《德国支付不能法》专门针对股东贷款偿还行为的撤销问题进行了规定,其第135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为系为合伙人或股东享有的、以返还替代资本的借贷为内容的债权提供清偿的,或为具有同等地位的债权提供清偿的,以行为是在程序开始申请之前最后一年的时间内、或在此项申请之后实施的为

限,可以进行撤销。”[27]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只规定可以撤销视为替代资本的股东贷款的偿还行为,而对其他的股东贷款的偿还行为不得撤销。为了配合《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的修订,《德国支付不能法》也于2009年修订,修订后的《德国支付不能法》不再区分替代资本的股东贷款和普通的股东贷款,所有的股东贷款在破产申请提出前一年内获得偿还的,都可以由管理人撤销,但关于小股东和为拯救公司而获得公司股份的投资人的例外规定获得保留。

    美、德两国立法都将可撤销的股东贷款清偿行为限定于破产申请前1年内实施的清偿行为。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美、德两国的立法,明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实施的股东贷款清偿行为可以由管理人撤销,同时对小股东和外部投资人贷款的清偿行为做出例外规定。

    2.对股东贷款物权担保的处理

通常,债权人的债权设定了物权担保,则可以在破产程序中获得优先于普通债权人的受偿地位。美、德两国对有担保股东贷款的担保利益一般持否定态度,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保障股东贷款的担保利益,则会激励股东从事一些高风险投资活动,而将投资风险转嫁给普通债权人。第二,如果保护其担保利益,则无论是美国的“衡平居次原则”和“重新定性原则”,还是德国的“资本替代原则”和“自动居次原则”都会被规避。第三,公司向股东担保贷款还不如以担保方式向外部第三人借款,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利于债权人的关联交易。因此,2009年修订的《德国支付不能法》明确规定破产申请开始之前10年内设定的有担保股东贷款的担保利益可以由管理人撤销,不再将管理人的撤销权限制于替代资本的有担保的股东贷款的担保利益,这也是为了与《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的修订相配套。笔者认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单独否定股东贷款的担保利益显然不妥,还是应该根据股东债权是否属于应当劣后清偿的债权来确定其担保是否可以撤销。当债权本身属于应当劣后清偿的债权时,其设定的担保债权也应随之撤销,不能再允许其据此优先受偿。

 

 

 

 

注释:

[1]taylor v. standard gas& elec. co.,305 u. s. 584 (1938)。

[2]benjamin v. diamond (in re mobile steel co. ),563 f. 2d 692,700 (5th cir. 1977).

[3]施建州:《论公司法中名义上之资本不足——德国法与美国法的辨证》,载《玄奘法律学报》第三期,第176页。

[4]虽然有些法院认为其无权对股东债权重新定性,但多数法院持相反意见。否定的意见可参看pacific express holding,inc. v. pioneer commercial funding corp. (in re pacific express,inc. ),69 b.r. 112,115 (b.a. p. 9thcir. 1986)。肯定的意见可参看in re autostyle plastics,inc.,269 f. 3d at748;summit coffee company,et a.l v. herby’s foods,inc. (in re herby’s foods,inc. ),2 f. 3d 128 (5th cir. 1993)。

[5]roth steel tube v. cir 800 f. 2d,625,630(6th cir. 1986).

[6]shu-yioe,i context matters:the recharacterization of leases in bankruptcy and tax law,american bankruptcy law journal(fal,l 2008)(vol. 82),p651.

[7]《德国股份法·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德国公司改组法·德国参与决定法》,杜景林、卢谌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6页-187页。

[8]施建州:《论公司法中名义上之资本不足——德国法与美国法的辨证》,载《玄奘法律学报》第三期,第137页。

[9]《德国股份法·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德国公司改组法·德国参与决定法》,杜景林、卢谌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7页。

[10]参见施建州:《论公司法中名义上之资本不足——德国法与美国法的辨证》,载《玄奘法律学报》第三期,第176页。

[11]gregor bachmann,introductory ed

itoria:l renovating the german private limited company–special issue on the reform of the gmbh,german law journal(september1,2008),(vol. 09 no. 09),p1066.

[12]see jochen vetter,christian schwandtner,cash pooling under the revised german private limited companies act(gmbh),german law journal(september1,2008) (vol. 09 no. 09),p1171-1172.

[13]see michael beurskens,ulrich noack,the reform of germany private limited company:is thegmbh ready for the 21stcentury? german law journal(september1,2008)(vol. 09 no. 09),p1088.

[14]参见[德]托马斯·莱塞尔、[德]吕迪格·法赛尔:《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高旭军、单晓光、刘晓海、方晓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632页。

[15]see dirk a. verse,shareholder loans in corporate insolvency - a new approach to an old problem,german law journal(september 1,2008)(vol. 09 no. 09),p1114.

[16]see dirk a. verse,shareholder loans in corporate insolvency - a new approach to an old problem,german law journal(september 1,2008)(vol. 09 no. 09),p1115.

[17]see dirk a. verse,shareholder loans in corporate insolvency - a new approach to an old problem,german law journal(september 1,2008)(vol. 09 no. 09),p1115.

[18]robert charles clark,the duties of the corporate debtor to its creditors,harvard law review(january 1977),p540.

[19]mobile steel,563 f. 2d at700;in re kansas city journal-post co.,144 f. 2d 791,803-04 (8th cir. 1944).

[20]in re fabricators,inc.,926 f. 2d 1458,1467 (5th cir. 1991).

[21]pepper v. litton,308 u. s. 295 (1939).

[22]matter of multiponics,inc.,622 f. 2d 709,717.

[23]in re branding iron steak house,536 f. 2d 299,302 (9th cir. 1976).

[24]see hilary a. goehausen,you said you were going to do what to my loan? the inequitable doctrine of recharacterization,de paul business& commercial law journal(fall2005),p136-139.

[25]《美国破产法》第547条。

第3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关键词:初中历史;史料教学;合理运用

历史教学需要学习和记忆很多的知识点,而在传统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采用的是单一的教学模式,以课本为中心为学生讲解知识,这样不仅无法开阔学生的视野,也会消磨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学效率一直不够理想。而史料知识的引入,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让历史教学变得很受学生喜爱,让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学习效率自然而然地就得到了提高。

一、选择鲜活的史料使教学富有活力

在进行初中历史教学的时候,史料的选择要以课本为基础,选择学生易于接受或较为喜欢的史料知识,这样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活跃的气氛,使课堂更加生动、富有活力。例如,在学习中国古代史的时候,教师可以给学生讲解杨贵妃与荔枝的故事,可以通过“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个历史典故来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学习的欲望,之后在引入古代各个皇帝的生平、喜好和事迹,这样学生学习起来就会觉得更加有趣,增添了学习的趣味性。

二、适当地选择史料使教学更加高效

史料的选择不仅要符合课本,同时更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教师可以与学生多沟通,鼓励学生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给学生一定的空间和选择的权利。教师也可以让学生亲自动手实践,搜集史料素材,让学生自己亲自去搜寻需要的知识内容,这样学生记忆会更加深刻。例如,在学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去搜集相关的资料,了解二战时期日本所做的种种劣迹的行径。通过让学生自己动手去了解的知识,能够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让学生深深地记住我国人民曾经受过的苦难,并体会到先辈用鲜血和生命取得的胜利是多么珍贵,进而更好地燃起学生的爱国情操和热爱当今生活的情感。

总之,初中历史教学中运用史料可以有效提高历史教学效率,使传统教学方法焕然一新,更加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可以积极主动地进行历史学习,这样可以让学生知识掌握得更加牢固,学习效率也可以有所提高。史料教学方法的合理运用给初中历史教学带来了生机,需要广大教师不断地探索和推广,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4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关键词:初中历史教学;学生主体;教学环境;教学情境;信息技术

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实施得铿锵有力。初中历史,是基础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分支,是向学生传递历史文化、人类文明的一门特定学科。初中历史教师要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要在新课程改革理念的引导下不断地创新;要充分挖掘现代科技与教育形式下适宜历史知识与学生发展的有效途径,以此推进初中历史教学效益的根本性提升,以此推进学生主体的全面发展。

一、以学生为根本,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传统形式的初中历史教学,学生一直处于被动接受和机械记忆的状态,学生的思想与行为只是盲目地跟随教师的指导与规划,并且受制于教师和课堂。学生的主体地位是课程改革强调的重点,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切实根本。所以,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要以学生为根本;要树立以学生整体发展为目标的教学思想;要注重学生历史思想、人文素质及主体能动性的优化培养。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历史问题的建构与解决;可以用巧妙的问题激发学生的主动思考;可以用新颖奇特的问题激发学生主体的主动探索。例如,在初中历史《汉朝统一》的教学中,“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汉武帝进行思想统治所采取的措施。针对这一知识点的教学,教师就可以创设此类探究性的问题:“同学们,请问你们有谁能说一说汉武帝为什么要废掉百家,弘扬儒家学术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措施在汉武帝的统一大业中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以此探究性的问题激发学生主动思考、大胆解惑,让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历史问题分析与解决的过程中得到彰显,让学生的主体能动力得到有效的培养。

二、以环境为前提,激发学生的主动探究

对于历史文化,学生很难在教师的讲解与文字的阐述中得到正确的理解和欣赏,很难体会到当时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及意义。所以,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学生自主探究氛围与环境的创设,要以优美的环境和浓厚的氛围向学生再现历史文明中的真实与精华,让学生主体在优美环境的引导下自主挖掘和探究,让学生可以充分地了解到历史教材知识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例如,在初中历史中国古代史内容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向学生展示能够展现古代文明的图片,让学生在精美的玉器、瓷器和银器的图片中探索和发现古代人的智慧。以历史美的再现拓展学生主体的视野,让学生的主动探究思维得到强化。

三、以情境为基础,引导学生的求知热情

情境具有形象性、生动性与具体性,以情境为基础进行初中历史教学,将历史事件、人物等寓于具体形象的情境中,不但可以诱发学生积极的体验态度,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还能帮助学生正确地理解历史教材、深化历史知识。以情境达成历史新旧知识的有机结合;以情境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以情境凸显历史主题;以情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在情境中锻炼创新思维,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四、以技术为辅助,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

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辅助工具是新课程改革开放化的具体体现,是优化教学方法的现代化形式。在初中历史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充分借助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以信息技术的直观性、形象性与生动性缩短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让学生在历史与现实的空间转换中达成情感的共鸣。例如,在初中历史《》的教学中,教师就可以借助信息技术视频进行教学,可以为学生播放《南京!南京》等相关影片,让学生在真切的视频情境中感受日本人的残忍、中国人的无辜,并以此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

总之,优化初中历史教学,就要在传统教学技术的方法上进行反思与探索,就要充分响应新课程理念的强烈号召,就要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实用方法,以此推进初中历史教学的突破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谢向明.浅谈初中历史教学设计的优化[J].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学版),2009(11).

第5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关键词】 初中历史 知识整合 多媒体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72(2014)03-012-01

唐太宗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法国哲学家狄德罗也说过:“读史可以明智。”作为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科目,历史学科具有前瞻性、当代性、人文性、主客观统一性及科学性与文学性相结合的特点。很多学生认为历史学习只是死记硬背,枯燥乏味,甚至“谈史色变”。其实是没有理解历史学科的特点,没能掌握历史学习方法。相较于别的学科而言,初中历史更加注重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强调历史规律的作用。对比分析和总结的部分更加灵活。简而言之就是更需要根据史实基础进行思考和分析而非单纯的死记硬背。因此,初中历史学习方法很重要。结合我本人的教学经验,总结如下:

一、勤耕不辍,功在平时

中华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作为世界古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历史可以说是源远流长,在世界史上也是难得一见的。要想学好历史,就首先要学好中国历史。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无论是中国历史也好,世界史也好,哪方面地学习都非是一时之功,这就要求学生务必要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夯实基础。所以,我经常对学生说的一句话就是:“任何一段不起眼的文字的描述,都是一段灿烂的历史文化,历史学习来不得一丝骄傲和马虎。”即便是辉煌的成就如今天,将来载入史册的也就是那么一段不起眼的文字就概括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历史是最朴实无华的,也是最不容忽视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历史是前人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发展史,任何一段都是不容有失的,任何知识漏洞的存在,都会是史学的一大憾事,因此作为学生,学习历史的技巧就在于注意历史的连贯性,根据时间来记忆历史事件是防止出现知识漏洞最好的记忆方法。因为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时间的先后可以帮助理解记忆。“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半辛劳一半才”只有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扎实地打好基础,步步为营,重在积累,才能在初中历史学习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温故知新,善于整合

孔子说“温故而知心,可以为师矣”“温故而知新”有四解。一为“温故才知新”,温习已学的知识,并且由其中获得新的领悟;二为“温故及知新”:一方面要温习典章故事,另一方面又努力撷取新的知识。三为,温故,知新。随着自己阅历的丰富和理解能力的提高,回头再看以前看过的知识,总能从中体会到更多的东西。第四,也是我认为正确的解释,是指通过回味历史,把自己所了解到的历史知识重新进行归类和整合,可以从中得到某种规律,从而获得新的理解和感悟。

比如说历史知识的整合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法:

1. 纵向的知识整合。也就是按照我们学习的顺序把历史按时间顺序的先后分为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和中国现代史;把世界历史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分解记忆。这样的记忆方法优点是把历史分解成了几个时间段,便于重点记忆其中的某一部分或者几部分。缺点是如果不注意综合很容易出现记忆偏差。把中国历史和世界史分离开来。要知道中国历史再怎么源远流长,也依旧是世界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无法分离的。也就是说纵向的知识整合可以瞻前顾后,具有连贯性强的特点。

2. 横向知识的整合。横向知识整合也就是把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合二为一,整合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时间,另一个是事件。总的来说,也就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把世界各个国家所发生的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进行总结性记忆。横向知识的整合的好处是可以从全局出发,左右逢源地概括统一历史时间段内的所有知识点,整体性比较强;但其缺点是横向的知识面太广,记忆难度增大,很容易让学生丧失信心。

三、与时俱进,巧用多媒体

如果说从前横向知识整合和纵向知识整合不能兼顾,给师生们带来了许多困扰的话。随着时代的进步,多媒体资源的出现很轻易地就解决了这个困扰我们许久的问题:历史学习过程中“瞻前顾后”和“左右逢源”不能兼顾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科目都开始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也就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文、图、声、像等多种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和控制,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教学形式。运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不仅能创设逼真的教学环境,动静结合的教学图像,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而且可以解决常规教学难以解决的问题。

平时利用多媒体辅助历史教学,可以利用相关的影像资料和史实创造出良好的教学情境,加深学生的印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课堂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学习中国古代史时可以罗列中国古代的辉煌成就进行知识拓展: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给世界进程带来的巨大影响;对于修筑万里长城,秦始皇的功过进行评析;“丝绸之路”开通以后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推动意义……学习世界史时,可利用影像资料详细介绍瓦特发明蒸汽机拉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序幕;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的情景;利用图示二战以后的世界格局……

复习阶段还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知识整合,利用多媒体技术制作系统的知识框架,把横向和纵向进行对比记忆,不仅可以加深记忆印象,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6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一、巧用图表特色,兴趣中导入新课

新时期的教师应该有效利用时代赋予我们的优势,在现代科技中找到历史教学的新手段。过去学生在学习历史时,只能通过教师的讲述及书本上有限的图画来形成对某一历史概念的初步印象,因而感到十分的枯燥,极易失去学习热情。如今,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在学习新课前先给学生展示有关知识的图片,增加他们学习的热情。例如在学习中国古代史中的秦朝历史时,可以首先给学生展示一些起于秦朝时期的建筑、物品等,如万里长城、刀币等,继而抛出疑问,让学生思考这些物品起源,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导入新课。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上课之初就利用图表激起学生探索的兴趣,这样学生就会带着极高的热情学完整节内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学生对历史也会有自己的思考,帮助他们培养对历史这门学科的探索兴趣很有好处。

二、结合图表特点,培养探究性思维

尽管历史的学习是以大量的知识为基础的,但学生探究性思维的培养依旧是历史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生只有拥有了探究性思维,才能在学习历史时真正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在历史这门学科上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若单从课本的文字出发,很难培养学生的探究性思维,而图表则更为灵活和富有探究性,所以在历史教学中可以结合图表来锻炼学生的探究性思维。例如在学习苏教版历史八年级上册有关第二次的内容时,可以给学生展示第二次的形势图,让他们思考英法军队进攻路线等问题,也许这并不是要求他们掌握的知识点,但对于开发他们的思维有帮助,也能使他们系统地了解英法联军的作战意图。

在教学中有效运用历史地图对于师生突破历史教学的重难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总是直接把知识点画给学生,要求他们进行记忆,然而这种形式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学生探究性思维的培养。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探究获得的知识往往比教师直接告诉他们的知识记忆更加深刻,这样的知识往往会成为终身记忆。

三、立足于学习重难点,绘制图表知识网

作为文科,历史往往需要注重理解和记忆,许多学生在学习历史这门学科时,往往存在记不住、知识点混淆等问题,其实学好历史这门学科的关键不是死记硬背,而是要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知识网络。教师可以立足于学习重难点,利用图表给学生绘制一张知识网,帮助学生有重点、有目的地记忆相关知识。例如在学习完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时,可以给学生展示各个朝代的历史图表(以时间为刻度标注各历史朝代,简明地揭示各朝代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事件、人物、名著,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一目了然),使学生形成图表式的知识点记忆结构,帮助他们在对比中记忆中国古代史的重难点。

图表式的知识结构能有效减轻学生的历史学习负担,使学生在学习和记忆历史内容时印象更加深刻、更为完整,从而更有利于思维的对比性记忆,形成更为连贯的知识体系。

四、发挥图表优势,形成历史完整性

文字叙述有时候无法给学生十分生动而直观的印象,往往使学生忽略了文字本身代表的意义,而图表则能够更加生动形象地表现,可以使学生更加充分地体会到文字所蕴含的震撼感。又由于初中课本本身叙述较为简洁,学生理解起来有难度,所以教师在教课过程中应当图文结合,充分发挥图表的优势,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系统的历史感。例如在学习中国近现代史有关改革开放的内容时,学生可能无法十分具体地理解到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经济的变化,只能感觉到现在生活的一种状况。此时,教师可以利用改革开放前后的经济图表数据来帮助学生对比经济的变化,让他们在数字对比中体会到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影响。

第7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在初中阶段的历史教育中,不仅包含了中国的古今历史,也囊括了世界历史的主要组成部分,纷繁错杂的内容相互交织,覆盖了人类生活和社会的多个方面,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巨大挑战。在初中历史教材中,教材目录是整部历史教材在编排过程中所遵循的一条完整脉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正确地运用教材目录能够有效指导学生们对于历史科目的学习,促进学习效率的提升。本文结合初中历史的实际教学现状,深入分析教材目录对教学过程产生的积极影响,在下文将提出几点可供参考的建议以促进教材目录在初中历史教学过程中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

初中历史;教材目录;教学策略

当我们翻开一本书籍时,最先看见的便是这本书的目录,从目录中我们能够快速了解这本书的编排结构和主旨,提高我们的阅读和学习效率。因此,在历史的学习过程中,教师也应当注重教材目录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帮助学生从层层叠叠的知识点中找到其根源,从目录中找到重点,深入了解所学知识。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和学生都还未能意识到教材目录在整本教材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并且无法将教材目录应用在学习和教学过程中。教材目录往往是对教材内容的总结和归纳,为提高初中历史教学效率,教师应当重视历史教材目录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并思考如何才能有效发挥教材目录对于促进历史教学效率的积极作用。

一、初中历史教材目录的作用

1.教材内容的高度概括。

初中历史教材的目录循着一条完整的历史脉络,将初中历史内容分割为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并且又从中细分了经济、政治、科技发明等多个方面,以及世界史的发展历程,还叙述了几个主要国家的历史。例如,在介绍奴隶社会这一内容时,编者不仅讲解了中国古代奴隶制的形成发展过程,还介绍了埃及、巴比伦、印度等多个国家的奴隶制状况,为学生描绘出奴隶制在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奴隶制的各种形成原因,以及奴隶制对于历史发展的推进或阻碍作用。

2.蕴含教材内容的主旨。

教材目录中还往往包含着该教学内容的主题和意义,避免被人们忽视。比如在学习以前的中国历史时,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中国曾经高度发达的经济水平和科技发明,以及灿烂的文化,学生不仅能通过对中国千年文化的了解来拓展历史知识面,更能从学习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在学习《侵略与反抗》这一章时,从打破中国的和平宁静,再经历第二次,到以及八国联军侵华等种种列强主义对中国的暴行中认识到华夏子女在艰苦的状态下是怎样顽强反抗的,意识到今日中国的和平与独立来之不易,从而认识到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坚强不屈的伟大精神,并从对“落后就要挨打”、“弱国无外交”几句话的具体感悟中激励学生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中国美好的明天而奋起。

3.导读和检索功能。

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并在学生需要查找某些知识时提供方便的检索功能是教材目录所具备的基本功能,为学生对于历史的学习和复习提供帮助。

二、如何利用教材目录提高初中历史的教学效率

1.理解教材目录。

初中阶段的历史学科有多本教材,其中包含了成千上百的知识点以及众多需要记忆的年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容易混淆所学知识,更造成学习效率低下的结果。而教材目录便是对于教材知识的梳理和总结,我们可以将教材目录比作是树干和树枝,而那些纷繁复杂的历史知识则是树枝上的果实。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必须引导学生学会正确理解历史目录,为学生在今后使用目录给自己创造便利提供基础。

2.利用教材目录。

学会理解教材目录对于与学生来说或许并不难,但教会学生理解教材目录的目的在于教会学生使用教材目录,并引导学生学会如何利用教材目录来掌握历史知识,从宏观的角度来学习历史,根据教材内容从具体的小细节来丰富目录,从而促进历史学习效率的显著提升。比如每当学生学习完一个章节的知识后,教师能够教导学生学会利用教材目录来检测自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以《统一国家的建立》这一章节为例,学生首先需要根据“统一国家的建立”这句话回忆出中国历史上率先完成统一的国家有哪一些?接着回忆秦朝又是怎样完成国家统一的?“秦王扫六合”具体是指秦王扫除了哪几个国家?秦朝完成统一之后又继续颁布了哪些措施来维持国家的发展?而“伐无道,诛暴秦”的原因是什么?具体又是谁来伐?怎么伐?顺着这条线索我们来到了“大一统的汉朝”,学生只需要跟随目录的指引继续回忆汉朝在经济、文化、政治、外交等方面的知识,便能够顺利完成对该单元的复习,并从对知识的回顾中及时发现自己的遗漏和不足。此种复习方式不仅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的巩固,还有利于促进学生思维逻辑的发展,更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记忆力。

三、结语:

初中历史教材目录是对于教材内容的高度总结,体现了历史学习的重点以及学习的主要脉络,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有效的引导作用。初中教师在实际的历史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对于教材目录的应用,为学生绘出一条贯穿于历史发展的主要脉络,并教导学生怎样利用教材目录来学习和复习,不用再面对庞大复杂的历史知识点。在初中历史教学过程中运用历史教材目录来提高教学效率,不仅能增强学生对于历史知识的学习效率,也能教会学生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学习方法,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

作者:武美丽 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实验中学

参考文献:

第8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关键词】初中;历史;学习

引 言

素质教育与传统应试教育的区别在于,素质教育更加看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强调学生能够培养和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究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1]。但是就当前我国初中历史教学的现状来看,教师在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仍然较为单一,学生的学习也较为被动,对学生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因此,本文就应该如何有效地学习初中历史进行简要的探讨。

一、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必要的知识,还要指导学生如何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以实现学习效率的提高。尤其对于初中历史学科而言,历史学科涉及的知识较为广泛,从时间上可以分为远古史、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而从横向来看又可以分为中国史和世界史两大类,在内容维度上又包括政治、历史、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内容[2]。因此,对于初中生而言,要学好初中历史学科必须要求学生能够充分调动自我的主观能动性,运用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行教学。

第一,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要重视预习的重要性。在过去的历史教学中,教师也要求学生进行必要的预习,以便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但是事实上学生只是提前将课本内容了解一下,因此学习效果依然无法提高。要正确掌握预习的方法还要求学生能够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有关材料和数据的查阅,并且对文章结构进行整合,对于不懂的问题要做好标记,课堂中才能更好地把握学习重点,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率[3];第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制定短期或者长期的学习计划,并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地监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二、学生要学会主动思考

在课堂学习中,学生应该要学会主动思考,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在过去的历史教学中,教师只知道对照课本进行知识的传授和讲解,而学生也被动地接受和记忆教师所教授的知识,并没有养成良好地主动思考的习惯,导致学生的学习较为枯燥,趣味性较弱,因此难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在课堂中需要培养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让学生学会带着问题去上课,这样既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够促进学生学习效果的提高[4]。例如,在刚开始上课的五分钟内,教师就可以给学生布置一项任务,即让学生将本节课中想要提出的问题列出来,课堂即将结束时再进行自我回答。当然,为了避免学生给自己提出简单的问题,教师也可以让学生进行相互提问,这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就会集中注意力,并且充分语用自己的大脑思维进行主动学习,有助于提高的听课效率和学习效率。

三、学生要掌握必要的记忆技能

初中历史教学中有许多知识需要学生进行记忆,其中包括年份的记忆、事项的以及各种条约内容的记忆等。要将这些内容完全背诵下来或者记忆下来是很困难的,因此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必要的记忆技巧,以便提高忆的效果。记忆的基础是理解,只有当学生对知识进行理解性记忆时,学生才能够对知识记忆得更加深刻。从知识的记忆策略来看,学生可以采用的记忆策略包括认知策略、元认知策略以及资源管理策略等,如做笔记、列提纲、列图表等,这些对于加强学生的记忆均有着明显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记忆和理解效果,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发展。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给学生一定的时间和提示,让学生在课堂可以做笔记或者进行理解式记忆,以帮助提高学生的课堂学习好二级乙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

四、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者,在教学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新时期要想提高初中历史教学的有效性,实现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必须要求教师能够从自身方面着手,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够在课堂中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个人魅力等进行合理教学,促进学生的学习。因此,教师在教学之外也需要进行相应地学习,不断实现自我专业素质的提高,学习并掌握多种教学技能,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心理和学习规律,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来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初中历史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促进学生在情感、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将学生培养成为素质教育下全面发展的人才[5]。例如,在历史教学中,教师不仅可以为学生讲述历史人物的先进事迹,还可以启发学生向历史人物学习,以便促进学生在价值观和思想观方面的发展,为学生的身心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初中历史学科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当前的初中历史科学教学中,教师采用的教学方式较为落后,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也较为薄弱,因此难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率,限制了学生的长远发展。要改变这种现状,提高学生的初中历史学习效率必须要求学生能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同时也要求教师能够不断提升自我素质,从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地位出发进行教学,实现教学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陈昌白.在初中历史课堂教学中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应用[J].求知导刊,2015,23:67-68.

[2]鲁德文.初中历史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培养策略分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4,17:85-86.

[3]毛良明.探析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中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途径[J].中国校外教育,2014,08:38.

第9篇:初中历史古代史范文

关键词:初中历史;学生兴趣;培养策略

历史知识中包含了众多的事件、人物、文化等内容,是人类发展进程及智慧成果的缩影。在初中历史学习中,学生往往会认为历史知识理论性较强,且与当前生活实际存在一定距离,尤其是古代史,理解较为困难,因而对历史学习并不感兴趣。对此,教师还应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历史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使其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一、以教学导入激发初始兴趣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初始兴趣尤为重要,就如同第一印象一样。教师必须在学生接触历史课程内容的最初阶段,对学生学习兴趣予以激发,使其能够对即将学习的历史知识产生“良好印象”,并主动接触、学习,从而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课程导入是学生每堂历史课接触新知识的最初阶段。教师还应对每堂课的导入部分进行精心设置,结合学生兴趣,引导学生产生探究的欲望。例如,学生虽然接触过西方文化,但是对西方历史了解较少,再加上人往往对熟悉的文化更能够产生亲近感,因而在西方历史的学习中存在一些困难,学习兴趣不够。这时,教师可以利用初中生对故事十分感兴趣的特点,在人教版初中历史九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三课《西方文明之源》教学的课程导入中,先给学生讲解一些古希腊、古罗马的人物故事或是神话故事,吸引学生兴趣。如,苏格拉底与学生之间的对话、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的故事等。学生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有了一定浅显的了解,对这一部分历史知识的初始兴趣也得到了有效激发,产生了深入探究的欲望,能够主动参与到历史教学活动中。

二、以多样化资源增强学生兴趣

在初中历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深入挖掘各类教学资源价值,利用多样化的资源,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例如,初中历史教材中包含了各种实物图片、历史漫画等,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一边阅读文字一边观察图片,利用文字解读图片,运用图片理解文字内涵,从而避免学生在历史教学中教材内容讲授上产生的枯燥感,在激发其学习兴趣的同时,实现其对历史知识的深入理解。

除了书本上的内容外,教师可以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增强学生兴趣。例如,在人教版初中历史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一课《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在网上搜索《开国大典》电影,并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为学生播放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举行的开国大典片段,对学生听觉和视觉予以刺激,使其身临其境,感受到宣布“”那一刻人民的激动之情,以直观方式获取历史知识、感受历史,从而进一步增强对这一部分知识的兴趣,主动学习并记忆。

三、以趣味任务延续学生兴趣

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不仅仅是要求教师激发学生初始兴趣、在课堂上增强学生兴趣,更是要求教师能够延续学生的兴趣,使其在课后甚至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都能够对历史知识的学习保持更大的热情。

对此,教师还应为学生设置各类趣味性任务,实现其学习兴趣的长效化。例如,在学习人教版初中历史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六课《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时,其中时期产生了很多有趣的口号、歌谣等。如“蚂蚁啃骨头,茶壶煮大牛”“土地潜力无穷尽,亩产多少在人为”等。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课后搜集这些口号,并将一些感到十分有趣的口号在课堂上与教师和同学分享,讲解这一口号所描述的实际内容和体现出的历史内涵。学生对这一任务十分感兴趣,能够自觉在课后予以完成,实现自主学习,并由此感受到历史课程学习的趣味性,主动探究更深层次的历史知识,达到延续学生历史课程学习兴趣的目的。另外,为学生安排历史剧编写任务、角色扮演编排任务、历史相关影视作品观赏任务等,也能够起到同样的效果。

学习兴趣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动力,针对当前初中历史课程学习中学生兴趣欠缺的情况,教师还应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对学生兴趣予以培养。通过在课程导入阶段激发学生初始兴趣、利用多样化资源对学生兴趣予以强化、安排趣味任务使学生兴趣得以延续,使学生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获得历史学习兴趣的有效培养,真正达到历史知识的有效学习。

参考文献:

[1]鲁德文.初中历史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培养策略分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4,5(17):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