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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行政区)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根据〔1897〕国土〔专〕字第2号文规定,土地调查各地类面积要按权属单位和行政区划进行汇总。为了使调查与登记,统计很好衔接,经研究制定了村、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按权属汇总的表式,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按行政系统面积汇总,仍按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第40、41页《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执行。
关键词:财经类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创新能力;优势与特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137-02
1956年,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创办于东北农学院[1],目前全国将近90所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了该专业。重庆工商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从2009年秋季开始正式招生,目前该专业共有在校本科学生300多人。近5年来,根据我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多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了该专业的发展定位、建设目标和各项建设措施,并积极开展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但是,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受到专业起步晚、硬件设施落后和师资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限制,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水平还有待提高[2]。因此,本文结合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学的现状和学科发展趋势,分析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探究财经类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以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培养目标,改革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现状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的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转型升位目标的要求制定的。该方案是指导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它体现了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包括专业总体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培养途径与手段、学制学分与授予学位、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课程结构与学分及学时分配、专业课程流程图、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等。在2011年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2014年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公共基础课(通识基础课)53.5学分、通识核心课与通识选修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2分、专业核心课21学分、专业选修课32.5学分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4学分。学科基础课包括地学基础、土地资源学、土地法学、土地经济学等,以及有财经类特色的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等课程。在2014年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面向社会人才需求,进一步突出了方法手段课群,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手能力,与就业市场形成对接。
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为适应我校转型升位的要求,学校和各级部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建设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具有博士学位、高职称的教师队伍,同时加大了对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依托我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建设了一批现代化的专业实验室,使得人才培养方案得以顺利实施。但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管理实践能力的新要求,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的教师梯队。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现有教师21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讲师7人,正高级职称占的比重较少,并且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特别需要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专业定位模糊,不利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我校是以经济管理学科为特色的财经类高校,学科建设以经济管理专业为主,这导致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只注重管理型人才的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较差。但是,随着空间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满足土地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对技术能力不断提高的需求。
3.实验设施和条件还不能满足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新需求。我校实验实践教学统一归口到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下设经济学、管理学和创新创业等分中心,其中专门针对学院的土地资源管理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创设“3S与区域综合规划实训”实验平台。由于缺乏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验室,实验室的设施和条件只能满足本专业基本实验要求,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特色实验则难以满足教学使用需求。
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特色兴校”是我校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将学校经济管理学科特色与专业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形成了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人才培养自身的优势和特色。
1.具有财经类院校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背景。我校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则兼有管理学和理工知识交叉特点,强调专业与学校优势学科之间的交流和渗透,加强理论基础知识的整合,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发现和解决科学技术问题能力,培养适应多种就业需求的厚基础和宽口径型人才。
2.本专业依托土地科学、管理学和空间信息技术的学科背景,以城市土地利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和土地信息技术为方向,教学和科研主要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不动产评估、房地产策划营销、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在重庆市相关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特别是注重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分析技术的培养,学生在土地资源调查、地籍信息化管理、土地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3.本专业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长期为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毕业生在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信息系统等领域具有熟练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强化“3S”技术和土地信息系统技术,形成“理论-技术-应用”一体化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进而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以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目标,改革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1.以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要求,结合我校的专业特点,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管理学、土地科学、经济学、房地产经营方面的基本理论,具有计算机应用、遥感测量、规划、设计分析等基本技能,熟悉土地评价、规划、管理和房地产经营及政策法规,在土地调查评价、土地开发与整理、不动产评估、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设计与景观规划、产业用地组织等领域从事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和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在此基础上,明确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地理学和土地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设计、调查评价、管制管理的原理方法;具有地籍测量、遥感判读、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调查、土地规划评价、土地信息系统建立与管理等实际操作技能;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发展动态和研究前沿。
2.依托学院与地方共建实践创新基地,探索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一是加强多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通过多学科的交叉渗透,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发现和解决科学技术问题能力,培养适应多种就业需求的厚基础和宽口径型人才;二是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掌握计算机分析基本技能和以“3S”技术和土地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培养在土地资源调查、地籍管理、土地制图等方面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三是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创新、畅个性”的人才培养理念。采用启发式教学,倡导学生自学,参与互动。开设课题研究型课程,结合课程实验、专业实习和科研项目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对土地资源管理现实问题的观察、分析、解决能力。
3.结合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人才需求和我校以经济管理为特色的学科背景,改革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2009年以来,在我校加大本科教学改革和“转型升位”的背景下,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和完善课程群分工与内在联系,分成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大模块,专业教育模块进一步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三个层次,形成逻辑关系清晰、模块功能明确、课程群关联协同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同时,注重“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和“理论―技术―应用”关联互补,课程设置既有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等公共管理类课程,又包括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与投资概算等理工类课程。突出课程实用性和学生自主选择性,将专业选修课分为专业方法手段、城市土地开发经营和实务与应用三类课程群。此外,学院十分重视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开设了土地利用调查与评价、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地图与测量等多门实验课程,强化实践能力训练,注重综合素质提高,建立由基础验证实验、综合设计实验和研究创新实验组成的,“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开放式实践教学体系。结合社会目前广泛开展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开设土地定级估价、土地集约利用、土地整治与环境修复、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聘请政府、科研院所、公司企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讲授“房地产策划与市场营销”、“土地管理案例与实务”等课程。结合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开设“三峡库区土地利用与生态保育”地区特色课程。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利用;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DF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属于地大物博的国家,但是随着人口基数的逐年增加,导致了土地资源变成了一种稀缺资源,但是土地资源的浪费也在我国屡见不鲜。因此本文分析阐述了当前我国土地资源在管理利用上出现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如何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措施办法。
一、土地资源在管理利用上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体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分布比较散,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宏观调控不到位;二是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不完善,土地供应进行市场化管理利用是社会发展的不然趋势,但是目前的土地资源供应的公开度并不高,导致在资产配置管理中出现腐败贪污等现象,以及后续问题。
(二)管理与利用之间协调性不够
由于现在的关于土地总体利用的规划编制较早,对于现在的实际用地情况已经不适合了,用地规划显得较为落后,但是城建工作仍然在进行中,最终导致大量的民房拆除再建,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征地补偿落实不到位,配套政策不健全
随着公共设施需要的用地不断扩大,因此民地的征用范围不断增大,导致大多数人变成三无现象,人们得到的补偿微乎其微且暂无统一合适标准作为参考,即使此次征地是国家需要,如建设公路、铁路等公共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补偿不会确保是完全给到人们手中,因此人们就算接受征地也很难拿到应得利益。这种现象使得群众上访、闹事、拒搬等问题屡见不鲜,使得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出现下滑。
(四)重罚款轻打击
在进行违法用地及违章用地的时候,可以发现由于打击力度不够,使得很多超范围建筑、非法用地以及乱搭乱建现象到处可见,屡禁不止,尤其是农村与城郊。没有严格的用地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力度不够,让很多人以罚代建,交罚款解决了事,让土地的管理利用出现混乱。
(五)集约型城市用地少
我国大部分土地都未被开发利用,利用率低,但是这与我国人多地少出现了供需矛盾。现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时期,耕地资源的稀缺成为当代主要的发展问题。对耕地进行严格保护,提倡节约集约型城市用地,发展成为符合国情的建设少用地、高效用地的新城市,更好的保障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民族生存根基,实现我国宏观调控目标。
二、加强土地管理与利用效果的措施办法
通过以上内容可将目前土地管理问题归纳为:重视经验轻视规划,重视现在轻视未来,重视安置轻视落实,重视开发轻视利用,重视罚款轻视打击。应该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方法进行遏制与改进,让土地的管理利用的效果发挥最大。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对后备土地的储备进行改善
1、保持水土,改善生态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虽然经济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付出的代价则是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这也限制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陷入了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中。对此水土的保持力度应该进行加强,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与保护。政府也采取了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来维持生态环境平衡与水土保持。除此之外还应该使用科学合理的耕种方法进行耕种,保持水土的肥沃与营养;开展多样的教育对群众,让其建立环保意识。
2、后备土地开发,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社会发展的方向,我们应该开源节流,加大改善土地现有情况,并积极开发后备资源。一是对已有农田的草地、建设用地、林地等土地开展质量改造,提升该地的生产力;二是科学合理的开发后备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可垦的荒草地、废弃地等,补充后备的土地资源。
(二)强化领导作用,完善管理机制
政府在土地资源的管理利用中起着关键性的领导作用,对土地资源进行直接管理,因此政府应该领导各个相关部门对用地管理以及监督审核制度进行完善与健全,让土地资源的供应符合市场需求,进行宏观的统一管理。
(三)加大土地管理相关法规宣传,进行思想统一
保护耕地及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我国基本国策中的主要内容。落实我国基本国策,应该对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让更多的人认识与了解土地利用情况以及规定,对思想进行统一,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如在电视媒体、报纸、宣传车、广播、单张等渠道进行宣传。还可以将土地利用的较好的案例作为典范宣传,而对违章违法建设的进行曝光,让人们起到积极监督的作用,让国土资源更加深入民心。
(四)做好规划,加大监管力度
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对土地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多,因此资源的浪费与损失也不断的增多。对新一轮的土地使用整体规划与年度计划进行严格有序地落实是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的重要手段。土地的规划修编已经成为了土地管理利用规划的重要内容,对土地进行合理科学的整体规划。整体规划能够积极地引导工业往产业基地及建成区进行集中,而人口则往城镇进行集中,居住往社区进行集中。政府对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的监管也对土地资源的节约有着重要促进作用,如发现违章建筑,可要求不能以罚代建,应该采取强硬的措施令其停工拆除,并追求相关部门责任。
(五)严控审批
土地资源利用审批应该作为土地管理的重点管理点,做到除了招拍挂形式出让土地之外,其他用地都应该进行论证预审。严格把关审批项目,未通过预审不允许立项,以下情况不通过审批:与土地规划不符的;无转年度的计划指标的;与国家产业的政策不符、用地超标的;未落实征地补偿的安置工作的;耕地占用不平衡的等。
(六)科学用地,注重开源节流
对后备储存土地的开发力度加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使用量,深入调查检点项目的土地使用情况,让界线明确。对闲置土地进行严格控制,按照相关政策对闲置超过两年的土地进行依法无偿的回收,并进行重新规划;对闲置超过一年少于两年的土地,收取开发商土地闲置费(一般为土地价的20%)。早节约土地且科学合理利用的情况下,对农村的闲地、空地、低利用的土地进行整理融合,做好开源节流工作。
(七)重视生态,全民参与
对城乡的土地利用差异进行区分与考虑,对国土的生态屏障使用土地进行优先规划,对自然地貌的连续性、持续性进行维护,按照地形、河道的自然形态,充分保持蓄水、水系等通道,对湿地系统进行保护,对原有水生生态总体布局进行恢复,大力支持生态建筑,对各项建设布局合理协调。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土地资源管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直接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宏观调控的正常落实有着重要影响。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才能在当代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下实现发展,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土地资源在管理利用上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促进管理利用效率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崔宝峰,丁微.土地资源管理利用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12:170.
[2]李枝平.海南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2.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培养具备管理科学、经济科学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的农业经济科学基础知识,掌握农(林)业经济管理的基础方法和技能,能在农业、土地、环保、农资等部门或单位(农业企业)从事农业资源管理及利用、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短缺与有效配置问题日趋明显。特殊的人地关系和管理体制,土地政策、土地资源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与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土地资源学作为专业培养的核心课程之一,是研究土地资源区域分异特征及其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一门综合性学科,达到区域土地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合理配置与保护的目标[1-2]。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因此,本文结合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特点,以提高学生专业综合素质为培养目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探讨。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
本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是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王秋兵主编的《土地资源学》,该教材从土地及土地资源学的基本概念出发,对土地资源学的理论体系进行系统阐述。全书共14章,可分为四个部分:(1)土地资源构成要素分析、土地资源类型及其演替;(2)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4)区域土地资源概况。结合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与培养特点,对课程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1.基础理论部分。虽然学生对土地资源并不陌生,但是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理论知识,前期学习的主要是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因此,在教学内容上,重点对土地资源的基础理论、土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进行重点讲解,让学生具备土地资源相关的理论基础与素养。在教学过程中,不仅参考了相关学者的大量教材,比如,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刘黎明主编的《土地资源学》;科学出版社2006年梁学庆主编的《土地资源学》;西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邱道持主编的《土地资源学》等。此外,结合自己所做的土地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以及本学科的前沿发展动向等内容,及时总结并补充到课堂教学内容中。
2.实践教学部分。以前的课程教学没有设置实践部分。从现阶段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角度出发,加强学生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尤为必要。根据专业定向和课程特点,设置了三个实习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野外选取一块典型样地,利用谷歌地球软件截取该样地的遥感影像图,首先让学生进行室内解译与地类的判读,然后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编绘土地利用现状图,撰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2)土地评价方法。结合第一次的实习内容,让学生自己选择评价目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进行土地利用的评价,从而掌握土地评价的基本方法与应用。(3)农用地利用状况实地调查。作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应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现象,必须了解现实中农用地的利用状况。围绕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种植经营等情况,开展实地调查。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去理解和解释现实中的实际问题。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
《土地资源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如果仍然采用传统单一的满堂灌、学生被动接受的方式,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本课程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教学方法上的改革。
1.引导式教学。通过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现象、照片或者切身体会来引导学生进行枯燥理论的学习与理解。比如,在土地资源构成要素分析中,以南坡、北坡植被生长的状况为例,来说明地形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在水资源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过程中,以2014年夏天大家都切身经历过的全国范围内的水荒,一方面帮助学生理解水在土地资源利用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学生提高节约用水的意识;在土地资源的演替过程中,以学生自己的切身感受,来说出自己家乡土地资源的变化等。此外,将网络媒体广泛报道的耕地占用、征地拆迁等社会现象穿插到教学过程中,不仅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够让学生从专业角度对近年来资源环境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反思。
2.视频教学。视频教学能够帮助老师更加生动、形象地展现出在课堂上无法实际操作、展示的内容,能随时增补学科大量前沿信息,是提高教学效果、增加学生学习兴趣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3]。例如,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部分,穿插播放央视2014年制作的《红线》系列视频,丰富了教学内容,学生也深切感受到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护土地资源的紧迫性。学生反响很好。
3.专题汇报。随着社会经济与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土地利用政策与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可使学生深入理解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各种博弈关系,以及未来土地利用政策与发展方向。例如,在耕地保护与农用地利用方面,由学生自己分组去实地调查,然后以专题汇报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其他学生对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并展开讨论。这种方式不仅可提高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还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4.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充分运用实际案例,让学生去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认识和理解书本知识,并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性,并积极进行分析讨论。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以设施农用地的分类为例子,阐述不同历史时期设施农用地的分类归属、缘由,并结合自己的科研项目与实地调研,对设施农用地的分类归属问题进行辨析。通过这一方式,使学生在掌握教学内容的同时,认识到土地利用分类在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乃至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三、考核方式的改革
以往单纯以卷面成绩为唯一衡量指标的考核方式,养成学生只是死记硬背,以及平时不学习,考试临时抱佛脚的不良习惯。因此,要教好、学好这门课,不仅仅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考核方式同样也要改革,才能走完、走好“最后一公里”的路程,达到良好的教学目标与效果。
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方式分为三个方面,将总成绩分别分为60%、20%、20%:一是课程理论部分的考核,理论知识是学习、认识事物的基础,这部分必不可少,主要目的是检测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占总成绩的60%。二是平时成绩的考核,包括课堂讨论、专题汇报、学生发言等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学生平时课堂的参与性与创新性,此部分占总成绩的20%。三是实践能力的考核,根据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表现,以及实习作业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与操作性,这部分占总成绩的20%。
四、小结
《土地资源学》是我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土地资源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能力,必须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等方面的改革。通过改革,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调整考核方式,以此实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动性和创新性,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的专业素养。
1.1避免本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内容重复讲现象
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已经掌握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原理、地图学、测量学等一些专业核心课程,为本课程学习奠定了基础。尤其在学习了自然地理学课程之后,学生对地形地貌、水资源及其土壤圈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因此,充分与其他任课教师、上课班级学生交流,掌握本专业学生已经学过的相近内容,简略讲授已经学过的内容,避免课程知识内容相互重复的现象,为本课程重点、难点节约了宝贵的课堂时间。
1.2针对GIS专业学生授课特点,加强土地资源学与3S技术(GIS、RS和GPS)联系
GIS是一门注重技术和实践的学科,因此GIS专业的土地资源学也需要加强实践教学[3]。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的一系列土地相关项目,大多以GIS技术作为支撑[4]。因此将这门课程讲授与GIS、实际应用紧密结合,满足土地行业的社会需求,是摆在这门课程教学面前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在教学内容方面,增加了通过学校的数字图书馆或谷歌学术搜索等方式,以小组为单位总结“GIS、遥感与土地资源结合研究”文献,分类总结,并且选取几篇详细阅读,在课程结束时以总结报告形式提交。通过增加这个环节,使学生对3S,尤其是GIS与土地资源的结合产生浓厚的兴趣。同时,在课程讲解过程之中,也注意在每章节中,增加土地资源学科学研究热点前沿知识,尤其国内外期刊文献最新研究进展情况。在“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等章节中,引入笔者参与的土地资源相关实际课题项目,包括调查、评价等,如项目《菖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菖菖县土地变更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等实际案例,结合参考教材评价、调查步骤进行讲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1.3增加土地资源学课程中涉及的国家土地资源评价规范、标准和范例
加强对课程对应章节所涉及到的关于土地资源和GIS密切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知识讲解。因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很多实际课题项目要遵从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土地资源学与3S技术(GIS、RS和GPS)紧密联系,尤其是GIS,包括全国性第二次国土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资源数据库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等。GIS行业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国家各种类型、层次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较多。土地资源学是GIS重要的应用领域,涉及了很多的国家标准规范,但教师授课过程之中,往往忽略这些标准规范的重要性,如不重点强调,使学生形成一种深刻认识,可能导致他们走上从事土地相关的工作岗位,很不会严格按国家土地规范、标准完成项目的意识。笔者针对土地资源学教学内容统计,涉及30多种重要的国家标准、规范,例如在土地资源调查章节,国家有《TD/T1014-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资源评价章节中,有联合国粮农的组织纲领性文件《土地评价纲要》、《小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章节中,《TD/T-1022-200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等。
1.4指导学生参加土地与GIS相结合的竞赛
在土地资源评价章节中引入历届GIS与土地结合的竞赛内容。例如,利用土地资源某种评价,结合GIS软件空间分析功能,遥感数据以及评价的对应行政区域的土地数据,做出一个具有实用价值的“GIS结合土地资源评价”系统。并且推荐到GIS专业的SUPERMAP或ESRIARCGIS竞赛,这样既极大促进学习的动力,也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5对教学内容的体系结构的系统化
这一过程也要求教师要吃透教材,从系统论观点去凝练教学思路,从整体上有效整合课程内容,以便于发展和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在课堂讲课过程中,笔者通过强调“土地资源要素分析—土地及土地资源分类—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管理与体系建设”系统过程,该过程前一步都为后一步打下基础。通过这样强调、学习,使学生们不仅能够系统掌握了本课程,而且也对他们学习其他课程起到了借鉴作用。
1.6在授课过程之中,对学生灌输关于土地资源的“尺度”认识
在土地资源学中,主要增加的是时间尺度和空间尺度问题。因为在学习过程之中,针对土地资源学习的不同方面,例如,土地资源要素分析这一章,通过强调尺度问题,使学生们在分析各种影响土地资源要素时,能够选择恰当的尺度去研究,如太阳辐射和地形地貌等。
2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本着“理论引导实践、实践加深理论”的思路,教学过程中在理论教学基础上,强调实用性和实践性。在教学过程中,摆脱原来传统的教学方法,引入了案例式教学、项目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角色互换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研究式教学、现场教学、实践教学等方法,针对不同课程内容采取了适当的教学方法。例如课程的土地资源构成要素分析中,布置这样的实践环节,按一个小班分成3-4个小组,野外实践以及上网获取燕山大学或一个区域周围土地资源的各种构成要素数据,进行简单分析。在土地资源调查章节中进行郊区实习,主要通过燕山大学周围野外实践,探讨林地、园地、耕地等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土地价值、作用的影响等的模拟实习。教学方法改革示例1:在土地资源调查章节中,在课堂讲授课本知识(1)土地资源调查的基本内容、(2)土地资源调查方法、(3)土地资源图的编制与成果报告的过程中,以课本上没有出现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补充》、《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穿插其中,以《南和县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为范本,使学生掌握了基于国家规范、标准的土地资源调查技术流程。在此基础之上,选择(2)土地资源调查方法中的遥感调查方法,选择燕山大学区域,选择遥感数据IKONOS作为实例,在老师指导下,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基于遥感方法的燕山大学土地资源调查”报告。教学方法改革示例2:采用以”土地资源调查任务”驱动的方式,围绕设定任务(基于遥感方法的燕山大学土地资源调查),以小组为单位,以课堂理论为基础,使学生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对各种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
3教学手段的充分运用
课堂教学是土地资源学课程教学核心环节,教学手段的正确应用与教学效果密切相关。为了提高教学效果与质量,摆脱了传统教师课堂讲学生课堂听的方式,向教学手段多元化转变。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
3.1多媒体教学
采用PPT、视频等直观讲解,使很多抽象、难以理解的内容,变得直观、易懂且学生印象深刻。但为了不本末倒置,也要坚持PPT与板书的相结合。
3.2充分利用网络教学手段
如GoogleEarth、国土资源部网、人地系统主题数据库等网络教学手段,以及自己制作的个人网页、ftp等,起到了较好的辅助作用,节省了宝贵的课堂时间。
3.3积极开展课堂讨论、专题讲座,激发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
在课程教学之初,笔者即公布固定小组和人数,学生们自由组合、自由选题的形式,每一周推出一个主题小组。该小组自选一个小组长,以5-10分钟阐述土地资源学某一主题内容,其余小组可以提问。学生们针对当前土地热点问题,如土地流转制、城乡一体化、基于GIS的茶树种植适宜性评价、基于3S技术的土地资源调查技术方案、世界各国土地政策等一系列问题展开精心准备。通过这种方式,从而使学生的主动性、课堂气氛活跃度、选题、解决问题、回答问题等能力有明显的提升。
4课程改革取得的效果
通过考试和上机及提交的作业的结果能够看出,新的教学方式改革已经初现成效。学生的学习热情、对知识点的理解深度,以及自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4.1切实提高了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经过本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践,学生熟悉了土地资源学的理论、技术方法,掌握了当前中国已经进行和正在进行的各种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与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更新、土地资源评价等技术流程与方法,为学生今后从事GIS与土地资源结合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学生能够在就业后能很快适应实际的需要。
4.2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深度、个人解决问题、团体协作分析解决
问题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因为在知识讲解中,改变原来的传统教学方式,一些问题以小组为单位,通过查找文献,研究范例,进行集体讨论,提高了学生之间团体协作分析问题的能力,锻炼了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增强了课程知识的理解深度。
4.3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教学方法由“单一”转变为“灵活多样”,将课堂授课、讨论交流、模拟实习、参与课题、野外实践,案例教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课堂讲授—模拟实验—社会调研”相结合的土地资源学课程教学模式,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项目式贯穿在教学的始终,一方面,学生体会到学以致用的乐趣,另一方面通过总案例提高了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4.4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手段,突破该课程教学难点
因为改变原来传统的教学方式,在授课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采用了案例式教学、项目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角色互换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研究式教学、实践教学等方法,使枯燥、抽象的知识变的形象、具体,突破了课程教学的难点。
4.5对学生课程学习与参与项目,从事土地资源相关工作逐步接近“零距离”
由于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资源中应用非常广泛,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后,在土地资源部门工作的也教多。所以该课程地位凸显,所以在教学中,模拟国家进行的第一次、第二次国土资源调查技术过程,使学生能够在今后就业后能很快适应实际的需要。
5结语
关键词:不动产管理 课程内容 教学方法与手段 创新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4(b)-0023-03
不动产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应用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不动产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我国不动产管理领域改革发展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为学生分析不动产问题提供系统的理论知识和科学方法,提高学生在正确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是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不动产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不动产经营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主要特色课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我国现行不动产管理制度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弊端,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国家层面建立不动产登记局的进程。2013年11月20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会议明确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依法依规互通共享。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1]。
我国不动产管理出现目前这种局面,也与现行专业设置有一定的关系,长期以来,忽视不动产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专业设置中没有不动产管理专业。根据调查了解,华南地区只有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设置了不动产管理方向,开设了不动产管理及相关课程培养不动产管理专业型人才,目前已经培养六届毕业生毕业。社会对掌握不动产管理学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紧俏,迫切需要能够灵活运用所学不动产管理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不动产市场、不动产经营和不动产管理等问题。要求不动产管理教学承担增强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教学任务,达到为社会长期输送不动产管理高级复合人才的教学目标。目前全国尚未编写统一的不动产管理教材,各高校往往结合自己的区位优势编写部分讲义或者专题材料。因此,尝试对不动产管理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实践、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与探索就非常重要。
1 不动产管理课程设置基本情况
1.1 课程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
不动产管理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不动产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课程,是在本专业理论和相关课程学习以后,以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的经营服务管理为核心,研究不动产市场的特点、市场研究方法、不动产管理的内容、方法与技能。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不动产产权理论、不动产管理制度,不动产金融等基础理论;掌握不动产市场分析、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不动产税收与评估、不动产规划管理、不动产交易市场管理、不动产经营管理、不动产服务管理、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信息化管理等[2]。使学生对不动产管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胜任国土资源管理、规划、调查,房地产管理中资产经营管理、中介服务、物业咨询服务及不动产管理服务企事业的工作。
1.2 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不动产的概念、类型、开发建设、区域分布特征,不动产管理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了解国内外不动产管理研究的前沿与发展趋势。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认识不动产管理市场的特点与类型,掌握基本的市场研究内容与方法。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不动产管理的目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4)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不动产管理的技能技巧。
1.3 课时要求与安排
本课程需要安排56学时,其中32学时理论教学课时,24学时实践教学课时,最好同一学期进行,需要学生使用电脑上机练习不动产管理相关技术软件,要求配实验员一名。
1.4 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主要有:管理学原理、土地经济学、市场营销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概论、土地资源管理等。
2 课程内容的改革与创新
为打破不动产管理课程没有现成教材的局面,笔者联合华南地区多所高校教师初步完成《不动产管理》一书的编写,该书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不动产管理概述和理论基础。不动产管理概述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含义、分类和特点;不动产管理的含义、职能、特征及其发展;还具体介绍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和其他不动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管理的理论基础包括区位理论、城市地租理论、资源配置理论、服务理论等,此外还包括不动产管理制度分析。
第二部分为不动产服务管理。内容包括不动产服务管理概述;房地产经纪与管理、物业设施管理与物业管理;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土地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不动产资源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开发。
第三部分为不动产经营管理。不动产经营管理概述,包括不动产租赁管理、投资管理和融资管理,还有不动产资本经营和不动产证券化;不动产资产管理,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组织资产管理(企业)、商业资产管理、个人资产管理和跨国公司的不动产管理;不动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内容包括不动产资源分析,评估与规划修编,目前主要涉及多规融合、规划实施评估与修改、房屋资源规划及其影响因素等;不动产交易市场管理[3],内容包括不动产交易与不动产交易市场、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分类与特点,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时机的选择、持有的土地和市场的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销售市场和二、三级市场管理,资本交易市场管理;不动产市场分析,内容包括不动产市场概述、不动产市场调查、不动产市场需求与供给分析、不动产市场区位分析和不同类型不动产市场分析;不动产税费(收)与评估,内容包括我国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与不动产税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不动产税收的属性、功能,不动产投资环节、交易环节、占有环节、所得环节的课税[4],介绍美国、法国、台湾及香港的不动产税收,不动产评估与方法。
教学内容的设置希望通过对不动产进行概述,同时介绍其管理理论,使学生能在学习之初对相关概念及其原理有较全面的认识,为不动产的学习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然后阐述不动产服务的相关管理,在原有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从基本的不动产知识上升到能够拥有较高层次服务管理能力的跳跃;最后讲述了不动产的经营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市场、税收等,使学生了解不动产经营方面的相应知识。教学内容从概念入手,由表及里的阐述不动产的边缘知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构紧凑、层层推进,内容全面、到位,对于有意愿锻炼从事不动产管理方面能力的学生而言,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对于非本专业的学生来讲,本书也可以起到提纲挈领的点睛之效。
3 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3.1 传统教学与现代多媒体相结合
不动产管理课程采用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技术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对课程重点难点知识采用传统教学方法讲解,实行传统“黑板+粉笔”式教学[5],增强学生对重点难点知识的理解与记忆;以多媒体教学方式丰富课堂内容,实行“多媒体课件演示+网络课堂互动”,拓宽学生知识面。根据不动产管理课程具体篇、章、节教学内容、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设置,将两种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传统教学方法与多媒体技术的灵活转换使用,以多媒体教学促进传统教学的改革创新,全面优化课堂教学,充分带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极大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具体实施环节,采用创新式的教学模式,即将传授式教学、互动式教学与研讨式教学相结合[6]。对于不动产管理相关概念知识与理论基础,主要采用传授式的教学;对于不动产经营管理、不动产交易市场管理、不动产市场分析等学生有较大的发挥空间的,可以采用互动式教学;对于不动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可以采用研讨式教学方式,教师课前布置任务,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扮演不同角色,到课上从所扮演角色的利益出发阐述自己的观点,这样既可以使大家通入课堂,也可以让大家今后参与工作可以从多角度进行思考问题。此外,也可以用展示法就某个内容让学生用PPT进行讲解。
3.2 理论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法
在不动产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在原有传统教学的基础上,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7]。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增强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使课堂教学不只是老师单方面的授课形式,而是一个充满学习乐趣的探讨过程。案例导入的使用可以充分吸引学生的好奇点,让学生带着疑问、目的去听课,既提高课堂效率也让学生记忆犹新;通过具体某一部分内容的案例分析,既可以考察学生对特定内容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水平,又丰富了教学内容;综合内容的案例分析让学生把不动产管理课程中所学到知识点进行全面、灵活地运用于现实的生活中,提高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以致用真正做到实处,为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中创造良好业绩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师在备课过程中选取的案例紧跟时代的脚步,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对时事热点及时反馈到教学当中。如不动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以市级土地利用规划为例子,需要对土地利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规划规划设计;不动产税费(收)与评估,以世界各国的不动产税为案例;不动产服务管理,以房地产企业的客户服务中心为案例;不动产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以市级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系统为例开展典型案例的教学分析。目前我国不动产的统一管理还处于不断完善阶段,相关部门或者负责人会经常一些新消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会把相关的资料或者视频运用到课堂上,让学生了解最近的进展。
4 课程教学实践的改革与创新
内容提要: 土地储备制度虽然已经付诸实践,但在法律关系方面尚未理顺,应当明确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际用地者等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实际用地者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以求妥当地平衡各自的利益关系。
一、引言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洽商甚至签订合同之时,建设用地可能是尚未拆迁、补偿、安置的“生地”,甚至是尚未征收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可能是已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完毕并达到“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熟地”。属于“熟地”的,有些来自土地储备。广州市、安徽省、重庆市、成都市、上海市和北京市等市,都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使得相当数量的建设用地来自土地储备机构的供应,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便以“熟地”作为标的物。
鉴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土地储备制度的关联如此密切,而实际运作中也有诸多需要规范和完善之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1月19日出台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鉴于该管理办法规定了土地储备制度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牵涉几方主体及其所承受的权利义务,也鉴于其中某些设计和规定尚有完善的余地,加上实务中仍有未尽符合规定的操作,有必要对其介绍、分析和评论。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所谓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第2条第1款)。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第2条第2款)。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第3条)。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第6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第7条)。
关于可纳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第11条)。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第12条)。根据土地储备计划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国土资源管理、财政部门或地方法规规定的机构批准确认。完成收购程序后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第13条)。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人土地储备(第14条)。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第15条)。
关于开发商等用地者从储备的土地中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产权清晰、申请资料齐全的储备土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土地证书。供应已发证储备土地前,应收回土地证书,设立土地抵押权的,要先行依法解除(第17条)。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第18条)。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第19条)。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纳人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第22条)。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特殊的利用储备土地的方式:“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设立抵押权的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第21条)。
二、分析与评论
(一)关于土地储备制度的功能和定位
关于土地储备制度的功能和定位,应从以下方面来认识:(1)它改变了我国土地征收和供应的结构,完善了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取得与供应的制度。[1]土地储备制度使土地供应方式由“毛地出让”(生地出让)转向“净地出让”(熟地出让),从协议出让为主转向以招拍挂出让为主。[2](2)土地储备制度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成本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收益分离核算,可以避免协议出让中房地产商与政府在征收拆迁成本、出让金与土地规划参数间不断地讨价还价的现象。土地储备制度割断了用地者与被征地人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可以避免拆迁补偿费用与土地出让价格直接挂钩,有利于政府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土地的利用、开发,更好地实施土地规划。[3](3)土地储备制度不仅具备调控土地供给的作用,也具备调控土地需求的功能,增强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4)土地储备制度激活了存量土地的利用价值,对一些地段比较偏僻、开发条件不理想以及闲置的城市土地,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有利于政府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通过前期开发和整理,作出统一计划和整体安排,加快企业存量土地盘活进度,解决部分企业改制的燃眉之急,实现土地的再开发和再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5)促进土地保值、增值,加强土地资产管理。(6)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4]
(二)土地储备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功能
土地储备机构并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类似于仓储者,它管理着已经储备的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依然是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际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22条已经明确了这一点。
(三)储备土地的取得方式
储备土地的取得,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第11条以下)和实务中的操作,大概有土地征收、土地收回、土地购买和土地置换四种方式。
(四)《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21条后段的规定不符合现行法及其理论
已经储备的土地,在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仅仅以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形态存在,并无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身影。既然如此,《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21条后段规定储备土地设立抵押权,就不符合我国的现行法及其理论。在我国现行法上,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能够抵押的是(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储备制度的背景下,只有(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既然所储备土地中不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欠缺作为独立之物的抵押物,谈何以储备土地设立抵押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
土地储备制度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是“熟地”。所谓“熟地”,是指已经完成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项工作,土地已经达到了“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即土地的一级开发完毕,“生地”变成了“熟地”。
(六)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当事人及其法律关系
1.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即《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意义上的土地储备机构。虽然(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它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第18条),但往往并不亲自实施实际的“七通一平”等具体工作,而是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授权,来委托特定的企业承做土地的一级开发,或者说从事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土地储备中心和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属于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虽然有些市把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也有学说表示支持,但由于土地征收为行政权力的运作,属于政府机关的职能,而土地储备中心并非行政机关,而是事业单位,所以,不应将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不过,可以由政府机关授权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等土地一级开发的具体工作,此时,相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土地储备中心不是当事人,当事人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2.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如同前述,在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层面上,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商家各为当事人一方,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的义务是向该企业支付补偿款,享有的权利是适时收回建设用地。
3.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实际用地者
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实际用地者之间的关系,有些人认为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关系,尤其是有些市也确实要求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实际用地者之间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补偿合同。下文的案例分析即属此类。但这是违反法律和法理的。合乎法律及法理的意见应是,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与实际用地者之间本来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应当是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具有法律关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实际用地者之间发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系。在该企业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该企业之手收回建设用地,向其支付补偿款。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实际用地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中,国土资源管理局向用地者移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者支付出让金。支付补偿款的合理流程应为:国土资源管理局向该企业支付补偿款,实际用地者向国土资源管理局支付地价款。但实务的运作时常将上述流程做一定程度的变通,呈现给人们的流程是: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先出让给实际用地者,同时获取地价款;实际用地者和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依政府部门的指示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实际用地者将地价款的一部分付给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实际上是代国土资源管理局支付给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补偿款;而后,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将建设用地退回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再将真正拥有的“另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出让给用地者。本来,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土地的企业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用地者将要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两项不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联系的,只是所处的地段(宗地)相同。
三、涉及土地储备的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06年4月5日,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从乙单位收回a号建设用地。2009年10月7日,w市土地交易中心受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委托挂牌出让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与w市土地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规定:“请持此确认书于巧个工作日内向w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付清成交金额50%部分,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结果以及挂牌文件确定的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随后,甲公司与乙单位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约定乙单位保证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纠纷和争议,保证按照约定交付土地;甲公司保证按照约定分四期向乙单位支付补偿费。
在实际的履行过程中,乙单位认为甲公司是从自己手里受让的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乙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公告方式对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提出异议,并导致甲公司无法办理报建手续、拆迁手续。从而发生纠纷。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甲公司能取得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吗?若能取得,是从何人之手取得呢?
(二)分析
1.2009年w市土地交易中心受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委托挂牌出让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而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其理由如下:
(1)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主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地价款的行为。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等将物权变动与引起变动的原因行为区分开来,若循此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可作为物权变动,就不同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可见出让和转让所要求的一方主体是不同的,出让行为中的一方主体是国家,转让行为中的转让方则是土地使用者,受让方将成为土地使用者。
本案中,甲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之一,而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是w市土地交易中心代表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委托人是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有证据《w市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予以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规定,该宗土地待拆迁完毕后,甲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相关资料到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拆迁验收手续,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内容证明了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出让方。同时,w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受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委托,于2008年7月23日向甲公司发出的《工作联系函》就是否继续履行《成交确认书》进行了讨论,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还曾确定以两宗储备地块置换甲公司的用地,这也证明了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出让主体。
(2)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出让行为
第一,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委托土地交易中心将该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甲公司通过竞买的方式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法律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出让行为。
第二,从甲公司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和效力来看,甲公司取得的不是乙单位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是与其内容和效力不同的另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因乙单位的转让行为而取得,只能基于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出让行为而取得。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和第39条,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其一,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其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其三,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案中,乙单位提交的证据哎土地使用权证》表明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文体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至土地交易中心签发《成交确认书》之日,乙单位土地的剩余年限为35年。而《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显示,甲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是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显然,甲公司取得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不是(乙单位拥有的)原物及原权利,土地用途已改变,由原来的文体用地变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期的年限已为40年,而不是转让行为要求的剩余期限35年。如果主张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是转让行为,则既违反了上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和第39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也不符合本案的事实。此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w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8条也规定,对于改变批准用途用于商业等经营性用地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进行开发的,应由政府收回进人土地储备。可见,在土地用途已改变的情况下,乙单位没有权利将其既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这恰好证明了挂牌出让的a号建设用地使用权是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成交确认书》并没有规定在合同签订当时或稍后办理移转登记手续,而是约定由买受人甲公司在未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就使得甲公司取得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非常类似于期房的买卖、未来物的买卖。期房的买卖不要求出卖人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享有所有权,未来物的买卖不被定性为出卖他人之物,因此,《成交确认书》不宜被定性为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而应比照期房买卖合同、未来物买卖合同,认定为出卖自己之物且合法有效的合同。否则,就是没有做到相似的事物相同处理。上列观点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我国现行法未规定买卖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移转,而是奉行买卖物所有权自交付或登记时移转的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办理变更登记时转移。只要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出卖人能够移转买卖物的所有权,就达到了买卖合同的目的,无须出卖人于订立买卖合同时即拥有买卖物的所有权。
2.《成交确认书》规定的“请持此确认书于15个工作日内向w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付清成交金额50%部分,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结果以及挂牌文件确定的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的条款,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确定了出让金的支付方式;依据此条款,甲公司与乙单位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正是为了实际履行上述地价款而产生的。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20条第1款关于“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规定,w市土地交易中心与甲公司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并约定了成交价款的总额,还约定了双方在a号地块的土地拆迁完毕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分配。之所以在《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甲公司与乙单位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成交确认书》中所确认的合同内容的履行。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国家应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w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在土地收归国有后,应由w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负责退还乙单位未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及对地内建筑物进行补偿。政府在出让土地前应将地块收归国有,但是在政府无力支付回购款或不愿直接向原土地使用权人补偿时,可以确定由新的受让人(买受人)替政府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垫付款项。本案即属于政府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应当向乙单位支付提前收回土地的补偿,只是补偿款没有采取国土资源管理局直接向乙单位支付补偿款的方式,而是通过《成交确认书》确定甲公司将出让金的一部分支付给乙单位来实现的。本来应有的流程是:国土资源管理局从乙单位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支付补偿款;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位于该地段的但性质不同的另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支付出让金。本案的运作实际将上述流程做了一定程度的变通,呈现给人们的流程是: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其后出现的“另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先出让给甲公司,同时获取出让金;甲公司和乙单位依政府部门的指示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甲公司将出让金的一部分付给乙单位,实际上是代国土资源管理局支付给乙单位补偿款;而后,乙单位将土地使用权退回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再将真正拥有的“另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出让给甲公司。乙单位既有的土地使用权和甲公司将要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两项不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联系的,只是所处的地段(宗地)相同。由此可见,甲公司和乙单位依照政府部门的指示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只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实务运作中出现的措施,重在甲公司向乙单位支付补偿款,所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无非是为甲公司向乙单位支付补偿款寻找出来的理由,并非法律意义(真正意义、典型意义)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因为乙单位并不享有甲公司在其后应取得的a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乙单位将向国土资源管理局退回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向甲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分析并不表明乙单位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没有土地使用权,它的确拥有土地用途为文体用地、期限为40年的a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这些合同的规定与政府部门的指示,乙单位在享受收取补偿款权利的同时,应负有交出建设用地和土地使用权的义务;从甲公司取得补偿款,向国土资源管理局退回土地使用权。与此相适应,乙单位对其将要退回土地使用权也负有义务,如担保没有第三人主张租赁权、他物权等权利,以保障甲公司实现其合同目的。假如有第三人主张此类权利,甲公司有权暂时拒付补偿款。
3.甲公司有权向乙单位中止付款
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对方不依约履行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有权行使抗辩权。本案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即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时候,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根据甲公司与乙单位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甲公司应于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办理拆迁手续,乙单位应于办完拆迁手续后30天内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及场地腾空工作;乙单位于合同签订后90日内将a号地块交付给甲公司,实质上是退回国土资源管理局;甲公司分四次支付余款。可见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有先后之分。甲公司已按约定于11月支付第一笔款300万,但在12月支付第二笔款之前,由于乙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主张异议使报建手续无法办理,乙单位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对此负有责任,甲公司有权援用《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行使抗辩权,中止付款。
4.乙单位无权解除合同
一方面,甲公司中止支付价款的原因是,乙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主张异议、w市规划局停止办理甲公司的报建手续。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的规定来看,乙单位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由于第三人主张异议,甲公司中止支付价款具有正当性,不构成违约,乙单位自不享有解除权,无权解除合同;假如一定要“解除合同”,则是打着解除的旗号,实质上违约。
另一方面,前已述及,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出让行为,《成交确认书》确定了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甲公司的权利义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是为了实现出让金的支付,以及将部分出让金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局给乙单位的补偿款而签订的,其目的是协助国土资源管理局与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交易顺利实施,乙单位并不是与甲公司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主体;在《工作联系函》中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曾确定将甲公司用地与另两块地进行置换,希望甲公司明确是否继续讨论置换,也表明了w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希望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故乙单位无权解除合同。
注释:
[1]顾长浩.土地储备制度的功能、意义与问题[j].上海土地,2006,(1):26.
[2]楼建波、张双根、金锦萍、吕飞飞.土地储备及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29.
背景简述
丰县概况。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15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70亿元,增长1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09亿元,增长13.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4.37亿元,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3.4亿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00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增长10%。从总体形势来看,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在下行压力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
丰县地价动态监测始于2003年,时年丰县国土局与中国矿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联合开展了地价动态监测课题,并建立了地价动态监测体系,2004年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采用多因素多因子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城区土地进行了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此后每年都开展了城区地价动态监测工作。2007年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采取以价定级的思路,建立了丰县城区区段地价、分用途和综合地价体系,此后开始按照《江苏省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2007年版)》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2015年丰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在丰县城区地价动态监测工作范围内,划分了30个商业区段、13个住宅区段、3个工业区段,布设了97个地价监测点,实现和完善了全面的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其中,商业和住宅划分为四个级别,而工业划分为三个级别。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交易资料,按季度评估市场交易样点、监测点地价,测算各级别土地的级别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合理性分析
城市土地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的生产资料,其影响因素众多且复杂,并随着城市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按照对土地价格的影响范围来区分,驱动地价变化的因素主要有3方面: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区位因素、个别因素。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是影响城市整体地价水平变化的主导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是分别对地块和宗地的地价变化具有显著影响。
与国内生产总值关系分析。丰县经济的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断增加,且增幅明显,2015年度,丰县城区商住综合地价增长率为1.05%,而人均GDP增长10.3%,人均GDP保持着持续、高速、稳定的增长态势,可以认为丰县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逐年上涨,保持了房地产业的稳定繁荣。2015年城镇人口增长了0.3%,但丰县人口基数大,近几年城市化率较快,城市发展后劲足,导致丰县城市居民对于房地产的刚性需求比较大,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大幅上涨,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重大项目投资得到推进、房地产投资也相应保持较快增长。但同时考虑到政府严厉性调控政策逐步见效,尽管丰县房地产发展较晚,但目前来看。已经表现出比较大的活力,这正是由于丰县城市居民对于房地产的刚性需求较大,且在较短年限内释放,房地产市场住宅类商品房价格一直上涨。城市地价的变化与社会条件变化相协调一致,并呈现出刚性需求拉动地价上涨的趋势。
地价与房价的比例分析。基于抽样调查的2006年至2013年间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于2013年至2015年进入销售阶段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典型案例25个。根据丰县城区地价指数将地价修正到商品房的销售时点,据此进行统计分析。从数据中可以得出。25个案例中,按土地成交的地价,平均值为857.86元每平方米,修正后的地价平均值为906.47元每平方米;房价的平均值为4248元每平方米,房价最高值7000元每平方米,最低值3450元每平方米。楼面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平均值为21.30%,最高值30.61%,最低值13.64%。多数案例集中在15%-25%之间,一共有17个,25%以上的案例有4个,低于15%的案例有4个。
相关的政策建议
高度重视地价动态监测的成果的应用。地价动态监测可实现过对城区地价水平和变动情况的实时监测,协助政府部门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为国土资源部门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因此应高度重视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并且城区地价动态监测要与地价管理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以便充分发挥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地价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一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市场土地底价和土地收购价格应参照地价动态监测成果所提供的科学依据。二是依据监测成果制定相应的地价政策。榱颂岣咝议出让土地价格的市场化,应依据地价指数,制定协议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价格政策,对经依法批准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和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相应的地价指数确定市场价格,以此确定协议出让标准,从而提高协议出让土地的收益。
考虑丰县城区现有存量住房数量和未来需求结构的情况,确定每年住房用地指标占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最高比例,合理调整商服、工业、住宅用地的供应比例,抑制用地供过于求。而在住房用地中,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进一步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积极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双提升”,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
关键词: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四步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5-0077-02
公共政策学是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开设的所有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四大平台课程之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在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开设,现有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四个专业,且公共政策课程均已在上述四个专业开设。因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是我校唯一拥有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优势的学院,教学研究覆盖区域经济和公共管理两大学科,因此本文拟在此学科交叉背景下,针对《公共政策学》的课堂教学思路进行探讨,以期为公共政策课程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参考。
19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的政策研究还只是附属于经济科学。以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Woddrow Wilson)提交关于行政研究的论文开始,美国公共行政学科方始建立。因此,公共政策学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还属于新兴学科,也是一门正在不断发展的学科。1951年美国政治学家勒纳和拉斯维尔共同主编《政策科学:视野与方法的近期发展》一书,该书第一次对政策科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内容等进行了论述,被人们认为是公共政策学诞生的标志。中国公共政策学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引进西方政策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已成为中国公共管理学科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一个极为重要且富有活力的部分。由于在我国发展较晚,还属于一门新兴学科。总的来看,公共政策教学的专业人才缺口较大,高校教师在公共政策学教学过程中偏重理论,在关注社会公共政策现实、提出政策解决方案等方面较为欠缺,从而使这门课一定程度上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在课堂教学上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案例教学和社会现实的结合不够紧密。由于选择合适的案例开展教学,有助于学生从“课堂学习”到“政策实践”的转变与体验,因此案例教学也是公共政策学发源地美国的MPA、MPP教育的基本工具和方法。
特别是,社会科学类课程需要把纸面研究和实践轨迹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最大限度地逼近真实,案例教学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一门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公共政策概论课程中的很多政策热点与问题均与实践紧密相关,其理论是基于实践基础之上而又广泛应用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选择合适的案例开展教学,有助于学生从“课堂学习”到“政策实践”的转变与体验。案例教学也是公共政策学发源地美国的MPA、MPP教育的基本工具和方法。
一、《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创新原则
结合自己的公共政策学教学实践,笔者总结提出“摸底—点题—仿真—实践”的案例教学思路,经过课堂教学验证,效果良好。现叙述如下。
1.创新原则:以交叉学科为基础,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照公共管理大类进行培养,第3学期实行专业分流,第4学期开始专业学习。公共政策学既是大类平台课,也是专业必修课,在授课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层次和知识结构。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发生的诸多公共政策事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方面,根据我国“稳增长、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军事外交均为国家发展服务,总的来看近期出台的公共政策均可以归纳为经济管理领域。所以,以经济、管理两大交叉学科的背景知识为切入点,既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也要具备相应的管理学原理,还要会基础的数据分析方法,从而做好课堂组织和教学环节的顶层设计,充分突出理论知识和社会现实的无缝对接,就显得非常重要。
2.创新流程:构建“摸底—点题—仿真—实践”四步案例教学法。基于上述考虑,在教学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摸底—点题—仿真—实践”四步教学法,凸显政策实践中的理论脉络,注重理论讲解中的实践能力,力图通过“实时新闻、现场分析、政策把关、实践验证”的教学思路来切实提高学生对于公共政策学理论的把握能力和现实问题的解决能力。
二、《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创新分析
1.摸底学生情况,准备实施案例教学。公共政策具有强烈的个人理解倾向。不同的学生,对于同一政策理解的角度都大相径庭。为此,在公共政策学第一节课,应摸底学生情况。这里是课程摸底问题清单。
通过摸底,可以了解大家对于这门课程的熟悉情况、希望得到的知识和能力以及与学生交流的方式和应该注意的问题等。从摸底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学生不接受照本宣科式的讲解方法,而希望代之以新鲜的案例分析。这就为顺利实施案例教学打下了坚实基础。鉴于公共政策学的社会属性,为启发锻炼公共政策课程必需的思辨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在摸底之后即对全班进行分组,要求同学们自由组队。如2012级行政管理班自由组合为“萝卜开会”、“未来组”、“请门安东回答”和“群英荟萃”四组,每组7人左右,增强了团队归属感,也融洽了班级气氛。
2.点题政策案例,进行理论分析讲解。课堂教学和社会现实结合,是吸引学生兴趣的第一步。在进行公共政策学授课时,应在总结上次授课和课后学生预习的基础上,简单讲授当天要讲述的内容,随即通过笔记本电脑上网,打开当天的新闻网页,浏览实时新闻,并要求学生各自选取热点问题进行小组讨论,准备发言。如2013年3月26日“公共政策导论”课程,2010级城市管理学生分别选取了中国当前三公经费消费、出访身穿中国造、农夫山泉丹江口水源地垃圾遍布、养老金并轨等政治、文化、经济、社会、国际方面的公共政策问题,由教师给出问题,小组讨论后解答,其他小组质疑或评点,教师最后点评,结合西方和我国的公共政策发展进程讲解了公共政策学的发展阶段、发展特征等内容。下一步,随着课程深入,教师应逐步将题目选择集中在单一焦点上,以便于学生深入对比分析理论知识和现实案例。
3.仿真现实场景,模拟政策实施情况。在学生逐步熟悉公共政策学的基本理论框架知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课堂仿真模拟教学,通过当前我国现实政策问题的模拟和解决,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主动性,模拟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点评。如2013年4月1日,2010级城市管理学生模拟“胜利村分地”的政策解决场景。全班同学分为胜利村五个组,由村长和书记主持分地。模拟了初次分地、村民闹事、重新投票等流程。虽然过程相对简单,但对于土地分配这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分地过程中体现出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动态性等特征,加深了理解。通过教师点评,学生即对“三农”这一现实重大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明白了简单分地过程的公共政策学含义。现实场景模拟极大地调动了课堂气氛,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开拓性和解决临时问题的能力,对于政策实施的情况和流程也有很大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