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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收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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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收制度

第1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1.会计核算执行力度不够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就会改变企业原有的分散管理资金的现状,从而实现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由于企业的会计制度还很不健全,主要是我国企业各个部门的资金收支并没有全部纳入核算管理,导致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不力,进而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力度不够。

2.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的政府部门并没有执行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监控工作,即使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一定的控制,但是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的。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还是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因此,我国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也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之中的主要问题。

3.不同企业会计核算不统一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不同企业的会计工作不统一,在会计核算这一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有的企业在实行会计核算的时候,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的支配权并没有改变,但是各财务审批事项是由单位负责人来进行,这样资金就会移到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进行全面的管理。然而,由于现在企业的会计制度都比较的落后,并且原始的会计制度就不统一,这样就导致会计核算的过程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进而就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出现。

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意义

传统的税收制度对会计核算还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是它的执行体系还不够完整,并且不能够真正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这样不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所以,这种税收制度也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有关财务方面的完整信息。因此,为了满足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实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在需求上也对我国现阶段企业的会计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企业中进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已经是势在必行,并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模式

1.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首先应该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第一,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建设。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分类,对财务资金再次进行设计和分类,进而对财务资金进行统一分类。当然,财务统一收支结算的模式应该以企业的总收支分类为基本依据,建立财务资金支付体系。但是,这种会计体系能够较好地解决财务分散模式下的会计账目无法进行有机整合的问题。第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效率。目前,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标准化和数字化,进而将财务数据库系统和相关的应用服务程序紧密相连。同时,财务管理软件能够对会计科目进行批处理,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实现终端的数据共享,从而加强现行税收制度下结算的高效运行。

2.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人员管理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结算的会计人员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而需要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及人力资源配置,选拔优秀人才。企业应该加强人力资本的开发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吸引综合素质更高的会计人才。然后,可以根据职位的要求将会计人才进行有效的分配,以促进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运行。第二,划分人力资本级别,铺设晋升道路。企业的财务结算中心是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模式,结算中心的性质决定了现行税收制度下管理人员职位等级的划分。第三,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为了进一步保证企业会计结算体系的有效运行,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管理制度。良好的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还能够让会计人员全面的接触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较快地熟悉预算、核算、结算、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

3.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企业还应该实行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第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对于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而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应该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从而能够增强原始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现代的会计信息取得、存储、传输等功能都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网络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二,保障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企业会计结算中心还应该加强实行电子账务加工,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性。首先,加强对会计信息的计算、分类和检查等处理。其次,强化数据存储和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等风险。最后,优化数据的传输方式,防止会计信息数据被修改。

四、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建议

1.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提高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首先就要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进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一般需要包含所有部门的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主要是将各类不同的各项资金核算在该企业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贯彻和执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制定出科学且符合实际的标准,为提前会计核算做好准备。通过提前会计核算,可以使核算细化到各个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具体的项目,从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有利于企业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实行。

2.转变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实行企业会计核算,应该转变传统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进而促进会计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目前,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的支付和会计核算。当然,这不仅仅是记账的职能,更应该是具有核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的职能。通过核算各个企业部门的会计预算情况,可以监管和控制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进度。还要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的事前控制,会计在收到部门核算的支付申请后,应该及时确认相关信息,然后才进行支付。因此,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要彻底的改变传统的观念,真正做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转变。

3.建立健全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因此,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监督制度等。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4.加强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为了避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出现重复现象,进而提高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要求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更加真实有效地反映企业的成本管理。同时,加强对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成本的控制,从而促进企业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因此,现行的税收制度下的企业核算要求加强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五、总结

第2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税收政策;会计制度;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矛盾与协调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19日

一、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关系分析

会计是税收的微观基础,税收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影响会计发展。税收法规的权威性要求会计制度不同程度地遵从税法,即在会计制度的安排和会计实务的处理中,要充分体现税收法规要求,优先满足国家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根据会计制度确定的收入和利润直接作为计税依据,基本不允许会计与税收的背离,这种形式下税收制度对会计制度的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国家主导了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这体现了会计制度对税收制度的内在遵从。体现了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但由于两者所服务的对象不同,导致两者存在诸多差异,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成本,加大税务人员、财会人员、理解和执行具体政策规定的难度。因此,我们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对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矛盾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

二、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之间的矛盾

(一)目的比较。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以此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来满足各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根本点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

而制定税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课税,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税额,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另外,税收制度也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一种必要手段。在现代社会,政府通过税收立法获取所需要的资源,通常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的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税收法规为了规范和调控企业纳税行为,保证征税实现,其相关规定比会计制度更具刚性,在处理方法和程序上很少给纳税人自我选择的特权。

(二)具体的原则。会计原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要求。而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在确定其遵循的在收入确认、计量、费用的可扣减性等方面规则时,一方面它不能抛弃会计原则,这是因为征税依据来源于企业的经济业务的真实记录;另一方面税法必须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它具有法的严肃性,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性必须具有客观性和唯一性。然而,会计必须反映瞬息万变的市场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许多方面存在着许多主观估计和判断。如果税法认同所有的会计原则,站在企业的角度必然会采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模式,也就是倾向于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这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会计原则与税收制度规定的原则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收扣除原则相同,但其具体内容存在差异,如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二是会计核算规定,但在税收扣除中不能遵循的原则,如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等;三是税收制度规定,但在会计核算中不能遵循的原则,如合理性原则和确定性原则。

(三)会计处理方法。税法与会计处理程序和会计方法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税款的会计处理。企业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对企业来说是一项费用,它应当与作为该项税款计税依据的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当期收入相配比,但是由于税款与其他费用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在会计处理程序上也相应地采取了与其他费用的不同会计处理,从而可能使这种关系不复存在。此外,会计制度在针对税款而设置账户时,并未充分考虑税法的实务操作规定,使得账户设置不适当;二是在于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上,税法有许多强制性规定,如折旧年限与折旧方法等方面,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三、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矛盾的协调

(一)从会计制度出发的与税收制度相协调的方面。对会计制度而言,要加快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趋同并轨的步伐,要使会计在客观真实地反映市场行为主体活动的前提下,纳税扣除方面尽量减少差异项目,真正体现会计对税收的基础作用。

1、在会计目标确立中应充分考虑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从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会计准则和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其会计目标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而我国的资源配置是以市场为主,辅之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对于资源配置影响深远,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经济杠杆,对会计信息的需要理当受到重视。这种重视,目前应充分体现在会计准则和制度制定时必须考虑国家税收的需要,而不是一味地强调会计体系的迅速建立和完善,所以不能操之过急,要做好长远打算。

2、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会计政策作为企业财务揭示所选定的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其选择、实行和调整势必关系到企业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进而关系到培育中的资本市场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企业组织和所有制形式的差别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利益驱动情况,加之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会计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同、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以及价值或某种利益的驱动取向或目的不同,因而使得会计政策的选择情况千差万别。这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导致会计信息质量良芳不齐,甚至会计对财务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以致扰乱资本市场的秩序,危害社会经济;另一方面由于税法在会计政策上规定过死,必然与灵活的会计政策选择产生矛盾,产生大量的纳税调整问题,违背了成本与效率原则。有鉴于此,会计制度应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规范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调整方法,简化税款计算。

(二)从税收制度出发的与会计制度相协调的方面。就税收制度而言,制定税收法规应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行为主体的扭曲作用。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如果税收法规要求会计制度外在遵从的成本过高,则市场行为主体活动受扭曲的程度就越大,这样的税制就应调整与改革。当然,税收法规的制定仍应以努力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入库为前提。

1、从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来看。当前突出的矛盾表现在当所税收法律法规会对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影响时,缺乏相应的配套会计处理规定。出现这种情况时,往往只在税收法规中规定“无论会计制度怎样处理,均以本规定计算纳税”,或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由财政部制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然而,事实上许多税收法规都会对会计处理方法产生直接影响,这种政策制定上的不配套、不合理、不及时使得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受到限制和影响。同时,也影响了会计处理的灵活性。故税收法律的制定应与财务制度对会计处理的规定相统一,财务制度不能一味地服从税收制度的规定,同时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与税收制度的制定步调保持一致。

第3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关联差异

会计是税收的微观基础,税收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影响会计发展。税收法规的权威性要求会计制度不同程度地遵从税法,即在会计制度的安排和会计实务的处理中,要充分体现税收法规要求,优先满足国家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根据会计制度确定的收入和利润直接作为计税依据,基本不允许会计与税收的背离,这种形式下税收制度对会计制度的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国家主导了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这体现了会计制度对税收制度的内在遵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又要相对独立发展,税收法规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提供,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独立、公允和完整,仅在纳税事项发生差异时,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纳税调整论文下载。

研究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关联及差异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减少会计改革与税制改革中的制度变迁成本,巩固改革成果。在我国三十余年的改革进程中,制度变迁多属于自上而下的人为选择,往往单项制度安排虽然高效,但与其他制度安排冲突而导致制度结构低效。会计制度和税收准则作为经济制度结构中的重要组成,同样存在制度摩擦,因此加强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的耦合,才能减少税收征纳双方的制度变迁成本,充分发挥制度的应有功能。

其次,有利于减少差异带来的效率低下和税收流失。在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两种制度差异的存在,可能会造成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经济业务受不同制度管辖,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相互牵制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为避免效率损失,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在实践中应该相对协调。另外,一些纳税人倾向于利用差异带来的漏洞少纳或者不纳税,造成税款流失,这更加强了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协调的必要性。

再次,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税收制度相对于会计准则而言,具有强制性和高度的法律权威性,能够保证在编制的纳税申报表中提供更真实的财务信息。在企业纳税真实的前提下,只有认清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并采取适当的办法进行调节,会计信息质量才会得到保障。

最后,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在实务中正确处理二者的差异,减少会计核算成本和税收运行成本,可以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现状

(一)收入类项目的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不考虑收入的风险问题,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的可能性。由于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规出发点不同,目标和角度不同,造成二者对收入的确认产生较大的差异。

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本期内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税收制度中未对收入给出一个一般性的定义,而是针对各具体税种分别规定了应税收入的内涵,在税收制度中与应税收入相关的概念有“销售额”、“营业额”、“收入总额”等多种表述方法。概括地讲,应税收入的范围要比会计收入宽。一般来说,会计与税收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折扣与折让、建造合同收入、视同销售业务、销售回购业务、非货币易收益、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无法支付的款项、资产评估增值、补贴收入及技术转让收入等几个方面。

(二)成本费用类项目的差异分析

在对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协调时,必须把握好差异程度,既不能片面强调缩小差异,简化会计核算工作,便于税收征管,而忽视会计信息失真可能给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也不能一味强调扩大差异,而导致企业会计核算更加灵活,忽视可能造成的大量避税和偷漏税款现象,给税务部门征管增加难度,进而影响财政收入和提高税收额外负担及征税成本。在政策设计与制定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要对税收收入影响不大,或者只要不对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有大的妨碍,就尽可能将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相协调一致;对不能消除或虽能消除但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差异部分,通过在会计制度中明确税收的会计处理规定来如实、充分地反映相关会计信息,供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所需。

会计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给经济主体经营管理者、所有者、债权人以及潜在的投资者等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用的会计资料,以资本保全为基础,对成本、费用加以确认;税收制度则是为了确定纳税人一定期间的纳税净所得,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税收制度根据公平合理和保护税基的要求对成本、费用加以扣除。目的和原则不同致使二者在成本、费用扣除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成本的差异。营业成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销售成本、固定资产成本的差异(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以非货币易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固定资产维修支出的差异)等等。

2.管理费用的差异。管理费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坏帐及坏帐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技术开发费、总机构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及开办费摊销等。

3.销售费用的差异。销售费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广告费用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佣金支出、保险费支出等。

4.财务费用的差异。财务费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非金融部门借款利息处理、关联企业借款费用处理、投资利息处理等。

5.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项目(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罚款、捐赠支出、资产盈亏和毁损以及其他项目等)。

(三)资产处理的差异分析

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带来企业的经济利益。税收制度上没有对资产给出一般性定义,而是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分别给出定义。资产的基本概念原则上与会计准则给出的概念相同。在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后,资产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准则有了显著的区别。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对资产处理的差别涉及资产确认、计价、价值转移和资产的处置等几个环节。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协调思路

(一)会计制度要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

会计制度除了加强业务处理的规范,还有必要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以便会计信息得到充分、全面的揭示。一些企业会计业务处理中不能完全体现出来的事项,通过会计信息的披露,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理解,也便于税务机关查核。这是对税收征管的支持,同样也是企业发展的必要。

(二)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

众所周知,不同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调整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组织和所有制形式的差别、发展阶段的不同、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会计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同、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及其价值或利益取向不同等等因素都会诱导他们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千差万别。这种对会计政策灵活的选择一方面必然导致会计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另一方面必然产生大量的纳税调整问题,违背了成本与效率原则。因此,在倡导税收制度在会计政策选择上做出让步的同时,会计核算制度也应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例如:会计核算制度可以在税收制度适当缩短折旧年限和允许有限采用某几种加速折旧方法的前提下,主动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以简化所得税核算。又如企业可以直接用税收制度规定的各种准备计提的条件和比例规范会计核算,以使得二者的让步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点,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税收法规应放宽对企业会计方法选择的限制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技术进步的加快,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实物形式上的磨损和技术上的无形磨损都迅速的增加,会计制度在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上给予了更多的选择性,从企业的角度,出于对资本保全的观点,更倾向于缩短折旧年限和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作为税收制度限制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其目的在于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达到偷漏或延迟纳税的目的。但是,目前税收制度对于企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限制性规定过死。这些规定是与“涵养税源”的观念相违背的,不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增强竞争力,同时也增加了会计工作的难度。税收制度目前应降低对折旧年限的规定,如机器设备应规定5年折旧年限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而达到调节纳税的目的,可以规定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并且一经确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变更。

对于时间性差异,从会计的角度看,资产、费用的摊销时间问题,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取决于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的指导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企业而言,资产一旦形成,费用一旦发生,资产和费用就成为沉没成本,企业更关心的是资产所能带来的产出效益,资产的折旧所能影响的只有企业损益表中的利润。鉴于税收的强制性特征,无论企业选择何种折旧年限,其某一会计期间缴纳的所得税必须是按税法规定调整计算的,也就是说折旧年限的不同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会计制度中较为重要的一种理论是实质重于形式,从这一理论出发,仅时间性差异引起的会计与税法的不同完全可以解决。税法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和国情的情况下,制定出比较合理的资产的折旧方法和年限,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既便于会计人员理解和执行,也可以减少年终纳税调整的工作量。对于费用性质的资产,如开办费,新准则之所以要求在企业开始营业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目的是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减少企业资产中的泡沫部分,使企业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取消税法与会计的时间性差异后,会计按税法的规定对费用性资产进行摊销,如开办费按开业后的5年摊销,应在年报附注中注明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待摊费的费用性质,提醒报表使用者企业可用资产应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减去费用性质的资产。

永久性差异产生于会计和税法在计算收入、费用、损失时的口径不同,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直接影响着企业某一会计期间的所得税金额,企业账务处理按会计准则,年终按税法进行调整缴纳所得税。从理论上讲,对于永久性差异主要是通过纳税调整的方式进行税会协调,相对来说从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本身的协调不是太多。但笔者认为,可以尽量减少永久性差异的事项,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减轻征纳双方人员的工作量。

综上,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与协作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二者的协作一般要以其中一种规范为主要参照,从而做出合理的调整。具体协作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以及其差异情况采取不同的标准和协作方式。总之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与实施,远非仅为会计界“份内”的事。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若欲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会计制度的合理运用是至关重要的。税务法规在制度层面上应当积极谋求与会计制度的协调,会计制度也需要关注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

参考文献:

1.张杰.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探析.山东商业会计,2009(4)

2.范伟红.完善我国公益捐赠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若干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10(24)

第4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会计制度是指有关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税收制度一般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二者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一定差异。对二者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实际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制定目的不同,基本前提以及应遵循的原则差异,所以两者的差异性的产生是必然的结果。

(一)制定目的的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明确了我国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从中可以看出,会计信息有用性是非常重要的,是决策者做出判断的重要依据。而税收制度的目的是国家为了有效的组织财政收入,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征管行为,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行有效的调解。由于制定目的以及作用的不同,两者会在同时对同一经济事项做出不同方向的规范要求。

(二)基本原则的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

其中,可靠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税法也要求企业的遵循可靠性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是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共同要求。差别在于,基于税收目的的有些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由于税法有特殊规定,比如研究开发费,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再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费用的50%。

二、会计与税法各项差异分析

(一)资产类差异。资产类的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资产减值方面。会计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该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税法上不承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不允许税前列支。

2.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够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税法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交通工具等机械设备为10年等等。会计准则强调的是预计期间,即提供一个合理的年限即可。税法谨慎的规定了不低于的规定的年限的要求,是为了避免多进费用,操纵利润从而减少税款的做法。

(二)收入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1)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2)企业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从会计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标准与税法的要求比较如下:

1.收入确认原则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在确认收入时,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交易的实质确认是否作为销售收入处理。税收上虽然也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但由于税务人员很难判断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是否合理,所以尽量不留人为判断的余地,以方便税务管理,体现公平原则。同时,税法上更注重完成交易的法律要件,只要发生应税行为,不论企业是否做销售处理,一般都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计征税款。

2.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只要同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当期就要确认收入。而税法对应税收入的时间区分不同的税种做出不同的规定,且在同一税种下,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还要区分不同的交易性质。

(三)费用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定义为: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已经计入成本的费用除外。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各项必要的正常的费用支持都应允许进行扣除,对于不同的费用,确认或者摊销的时间会有所不同。这样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要正确区分会计所得和计税所得。

1.管理费用及营业费用的差异。税法规定了一些费用税前列支的相关规定,会计制度上仅规定了这些费用据实进行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福利费、会议费等等,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2.财务费用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税法相关规定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的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税法对借款费用资本化和利息费用化分别进行了限制性的规定,会计准则主要是从正确核算当期和以后各期的资产和损益的角度出发。

参考文献:

第5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

中图分类号:D922.22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我国对于企业的征税是采用营业税和营业税合并征收的制度,这样的征税制度往往造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加大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这一税收制度也不利于国家税收制度的改革。国家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这一改革方案将会解决上述问题,为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于企业的影响

国家开始对营业税改增值税进行试点工作,今后的增值税将会取代营业税的征收。对于这一税收的改革对于企业有着怎样的影响呢?

(一)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营业税主要是针对在我国进行各行业劳务服务,进行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买卖等一系列行为征收的税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企业缴纳的税额,进而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营业税简单来说就是对企业的营业行为进行征税,只要企业出现营业行为就要缴纳一定的税额。营业税虽然方便征收,但是存在着重复征收的情况,出现流转环节就需要征税。一件商品的生产需要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征税,产生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很大的经济开支。另外营业税不管企业是否盈利都要征税,这给那些出现亏损的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导致很多企业资不抵债。但是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之后,在流转的环节中允许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将会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营业税一旦改为增值税将会增加企业的资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增值税是指对企业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在流转的过程中增加的收入进行征税,如果企业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没有产生增值额将不会对企业进行征税。增值税的征收不会按照商品的生产环节进行征税,因此企业之间不会因为生产环节的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的纳税金额,一件商品不管是由几个企业共同完成,还是只由一个企业来完成,只要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相同。那么该商品所负担的增值税税负都是一样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避免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

增值税在征收上是相互制约的,主要是根据发票进行扣税,发票连接着买卖的双方,建立一个整体的扣税链条。买卖双方都根据发票作为征税的凭证,发票从卖方再到买方依次传递最终到消费者手中。在传递的过程中,如果有环节没有缴纳税款将会使下一环节承担上一环节未缴纳的税款。这样一来就会有效地避免纳税人偷税漏税的行为,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另外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还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征收比较及时,只要企业有营业额就会进行征税,扩大了企业的征税范围,保障了国家税收的来源。

二、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

国家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这表明今后增值税将会成为主要的税收种类。国家对于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为企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面对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重大举措,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在今后的企业经营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对于试验的效果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有的企业从中受到了优惠,而有的企业却增加了负担。如何应对这一重大的税收制度改革,对于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但是对于不同的行业来说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整体来看取消营业税的征收,改为征收增值税是利大于弊的。税收政策关系到企业的收人,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因此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企业的管理者可以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适应税收制度的改革。目前国外的很多国家都是征收增值税,因此国外的企业管理更有经验,借鉴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刻意增值税改革带来的风险。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过更要积极地进行改革,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减少经营成本,保证企业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二)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管理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服务行业的影响是最大的,在改革之前,我国众多的服务行业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这一改革对于服务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后带来的征管问题。目前我国服务业的纳税人数量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服务行业的规模比较小,财务的核算水平还不够不完善、不规范。因此,把服务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后需要注意同征管水平相适应。对服务行业中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可以按照现行税制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以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作为根本标谁,以营业额为辅助标谁对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进行认定和管理。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前期阶段,需要从严控制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数量和规模,随着征管水平的提高和成熟,逐步放宽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谁。服务行业作为我国的第三产业,近年来发展速度

很快,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服务行业也将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服务行业的税收制度需要加强管理,促进服务行业的有序发展,以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性。

(三)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整体水平

对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来说,对于企业的考验是很大的,很多企业一还难以适应改革的变化,尤其对于企业财务人员的挑战是很大的。但是这一改革工作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及时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整水平适应增值税改的变化是当务之急。对于纳税的统计信息和企业财务报表的统计等等方面都需要财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这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及时的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刻不容缓。另外,除了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之外,企业的管理人员也需要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对于今后企业的产品经营做出适当的决策,对于今后财务报表的统计更加适应新的税收制度,以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结语:

税收的稳定性关系着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同时税收又是国家进行经济调整的主要手段。积极有效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将会有利于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的安定。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税收政策的改变对于企业的发展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对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企业在应对这一改革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企业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税收制度相适应,另外还需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那些受这一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比较大的企业来说,应该尽快地调整以适应改革后的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杨亚西,杨波,程鹏.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2(7):89-90.

第6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财务;财务管理;新理念

Abstract: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isinamodernbusinessmanagementsystem''''svaluemanagementsystemmanagementsystem,seepstoenterprise''''seachdomain,eachlink.Thetaxrevenueas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simportanteconomicenvironmentessentialfactorandthemodernbusinessfinancedecision-making''''svariable,totheconsummationbusinessfinancecontrolsystem,achievesthe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goaltobeveryimportant.Therefore,embarksfromthetaxrevenuetothebusinesseconomicdevelopment''''sinfluence,intheresearch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realizesthetaxrevenuepreparationtohavewidespreadandtheprofoundsignificance.

keyword:Enterprisetaxrevenue;Preparationfinance;Financialcontrol;Newidea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第7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 法律 、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 会计 法规及其他 经济 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 科学 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 企业 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 法律 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 现代 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 经济 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 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第8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税负;影响;不足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目前实行的营改增税收制度主要是从以往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与13%的低税率两个税率的基础上增加11%与6%两个低税率,这次的税收改革虽从一方面减少了目前我国物流企业、规模属大中型的生产企业以及规模属中小型的服务企业的税负,可另一方面却增加了规模属大中型的非生产服务企业的税负,令该部分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详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增值税的税率偏高。营改增的税收改革使得试点企业现在实行的增值税率大于原来实行的营业税税率。比如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业以往所实行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与5%,但在实行新的营改增税收制度后,交通运输业所要缴纳的税率变为11%,而有形动产租赁业所要缴纳的税率则变为17%,使得该部分企业所要缴纳的税大大增加。因为营改增税收制度所实行的税率大幅度地上升,一般的纳税人无法得到相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进而使其所要承担的税负加重;对于这两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因为采取简易计算税负的方法,虽然也没有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可因为现行所实行的税率是3%,与原来所实行的税率相同,亦或者稍低于原有的税率,所以就较少发生税负不减反增的问题。

2.能抵扣的成本项目权重较少。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成本项目有外购产品与服务成本和人工成本,而可以实行抵扣项目的只有外购产品与服务成本,且要具备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抵扣,而对于劳动密集型的非生产服务企业,其所产生的人工成本较多,可这部分成本又无法实行抵扣,进而导致该部分企业的税基就偏高,就等同于增加其税负。

3.固定资产更新历时长。部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税收制度之前进行了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更新工作,并在较短的时间内是不会再次进行固定资产更新项目,所以就不会有较大的进项税额来抵扣,进而导致企业的税负加重,该现象在交通运输业与有形动产租赁业尤其明显。比如在交通运输行业,该行业的企业主要生产物是汽车、轮船等,这些生产物的使用时间长,一般情况下短时间内是不用进行更新的,主要的业务成本是日常的燃料费用、维护维修费用以及人工成本,这无疑就显示了该部分企业缺乏较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也表明了该部分企业的税负是大大地加重了。

4.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较难。目前,较多的试点企业表示,因为诸多的缘故,在实际的企业运作当中时常会碰到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较难的问题,而这样的情形尤其在交通运输业发生较多。比如交通运输业的修理费用,若给予交通运输业企业相关修理服务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它是不能直接给予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想前往税务机关为交通运输业企业开相应的发票的。

二、营改增仍存有的不足

1.营改增所涉及的范畴较少。营改增所涉及的范畴较少令此次税收改革实行的真正目的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重叠征税的现象仍有出现。现行的营改增税收制度的试点企业只规定交通运输业和一些服务行业,这样就会使得一些行业仍然存有营业税和增值税重叠征收的问题,例如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的企业是根据3%的税率实行征收营业税,可是建筑行业所使用的原材料又以17%的税率征收了增值税,而企业的营业税并没有相应抵扣税额的机制,进而导致建筑行业的企业要重叠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

2.非生产服务型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所承担的税负相差较大。比如在服务型的企业,在未实行营改增税收制度之前,其所要实行的税率大概为5%,但实行税收改革后,服务型企业所要实行的税率就要按照企业的销售额划分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依据财政厅与国家财务局的有关规定,如果企业销售额没有达到500万元则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所要承担的税率为3%,如果企业销售额高于500万元则划分为一般纳税人,所要承担的税率为6%,因为非生产服务型企业所能够抵扣的进行税额较少,进而使得该行业一般纳税人与和小规模纳税人所承担的税负相差加大。

三、对改进营改增税收改革的相关建议

1.拓宽简易计税的涉及范畴。对于部分以劳动力为生产动力或者劳动与知识密集型的非生产服务型企业,能够实行较为简易的计税方式,减少营改增税收改革给该部分企业所引来的税负加重的情况,尽量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相统一。

2.对营改增税改进行合理、科学、全方位的评定。增加营改增税改的涉及行业范畴,竭力完成社会全面实行税改的工作任务,从根本上处理增值税抵扣项目不滞后,全面消除行业重叠缴税的问题。

3.适当实行税收制度转换。对于部分主要依靠人力成本或者固定资产成本进行经营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业、有形资产租赁业等,在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的项目上尽量使用新旧税收制度相搭配的方法,提供较为特殊的税收优惠制度,进而尽量减少因为营改增税收改革的实行而加重该部分企业税收的现象。

4.在适当实行税收制度转换之际,财务部门也要加大对营改增税改的宣传力度。企业应当实时地注意有关财务部门所出台的相关制度,实时地对企业内部的详细情况进行整理、核实,做好有关部门所需要的文件,让企业可以在新税收政策出台下获取较大的优惠,真正、务实地减少企业税负。与此同时,企业应该特别注意且仔细探究财务部门所出台的相关制度尤其是针对本行业的政策,预测税收改革前后自身企业的税负情况,完成好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任务。

现行的营改增试点计划虽使部分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不减反增,但要真正地落实相应的税收制度,降低企业的税收负重,则需更深一层地探究评定税收改革对相关企业税收负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有关的对应策略,与此同时还需要社会各方面进行长期探索,给予往后税收改革试点行业相关的经验,实实在在地降低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潘蕴晶,刘溪.浅谈“营改增”[J].会计师,2012(15).

[2]贾康.为什么要“营改增”[J].上海国资,2012(01).

[3]姜庆.浅谈增值税及其改革[J].现代企业教育,2008(14).

第9篇:财务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投资方式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规和其他法律的前提下,企业为了实现最大化的收益,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对纳税主体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尽可能节约税款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务筹划并不是单纯的一种财务行为,而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活动,与企业的经营行为息息相关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并且直接或间接对各个环节产生影响。对于一个企业而言,税收是其必须支付的一项成本,在其经营业绩不变的情况下,税收缴纳的减少会提高企业的税后收益,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更快地推动企业向前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

一、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的税收筹划应紧紧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展开。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体现是最大化的降低成本(这里的成本包括直接的税收负担以及间接的税收负担)。企业在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的同时,一定要兼顾国家的利益,只有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才能使企业的财务分配政策平衡发展,进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收筹划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少缴税款”,而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2)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决策决定着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企业财务决策都离不开税收筹划,它已成为企业进行财务决策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企业进行筹资决策时,要对企业的资金需求和筹资成本综合进行考虑。因此,要使企业获得最为合理的筹资成本,就要对企业筹资活动中的纳税影响因素、筹资方式以及筹资渠道作出合理的规划。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其相关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特定的规范性和适用性。企业如果想合理合法节税,一定要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和计税,这样才能实现使筹划方案的最优化。

(3)有利于企业更灵活地调动资金

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必须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一是可以在纳税期间减少纳税金额,使其当期的经营活动享受盈亏互抵;二是可以通过对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的有效运用,充分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充分享受赋税延期的待遇。这样,企业在无形之中就提高了其资金来源,从而企业资金可以更加灵活的调动和使用。

(4)完善的税收制度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证

国家要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税收制度必须是比较完善、相对稳固的,要是企业所经历的税收环境的变化不是很稳定,那么这个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通常也会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动。1994年我国的税收制度改革以后,其主要表现在法制化、系统化、稳定化等,这不但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充分的体现出来,而且还为我国市场经济向国际化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外部环境保障,并且还为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在制度上提供了选择的空间和得到了保障。

二、企业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企业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环节等方面除上述以外还有选择低税负筹资方法;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选择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有利等。

(1)选择最有利的投资地区

为了调整生产力的战略布局,我国实行区域性的税收倾斜政策,例如:对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少数民族、边远、贫困等地区的新办企业采取较低的税率,并且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选择投资地点时,应在综合考虑了投资环境和税收差异等因素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战略,精心策划投资方向,优先选择低税率地区投资,以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

(2)最合理的投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投资方式一般可分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企业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将会导致企业不同的设立程序,从而企业的税收待遇也是不同的。在诸多出资方式中,应选择无形资产的出资方式。首先,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可以缩小所得税的税基。其次,在对投资资产进行计价时,如果设备的价值评估增值的话,不但可以节省投资的成本,而且还可以通过多列支摊销费用来缩小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基,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最适当的折旧方法的选择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不同的固定资产成本,折旧的盘算与提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负轻重。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缩短折旧时间或加速折旧法来加快企业资产的折旧。这样,在资产使用的前期,通过对资产折旧的多计提,就可以使企业所得税少缴,进而起到延后缴纳税款的好处。如果企业的规模一直扩大,不断增加自身投资,这样企业延后缴纳的税款就可以保持下去,从而达到隐性减税的效果。于此同时,因为在资产使用前期,从固定资产上转移出来的比较多的资金变成企业的营运资金,所以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的递增,加快资金周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4)最适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当前,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有:存货发出及结存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等等。所有这些会计核算方法都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与灵活性,企业对同一资产选择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所形成的纳税调整方案不同的。因此,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一定要在不违反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范围内,选择最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企业相关资产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进而使企业收益最大化,使企业的经济价值达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