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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公司融资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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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第1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问题;对策

根据财政部公布数据,到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从数据看地方债务增长过快,对当前仍然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地方融资平台带来很大的风险,迫切要求地方融资平台要尽快向“实体化、市场化、公司化”方向转型。

一、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资产负债率高。以全国开放改革的高地上海浦东新区为例,浦东新区国有直属承担着开发建设主力的功能型公司,剔除沉淀的非经营性资产,实际资产负债率达到72.22%,国有资本杠杆率高达1比5.2,远高于市级国企1比3.7的资本杠杆率。70%以上的高负债率,不仅仅是缺乏长期偿债的能力,一旦与政府信用担保切割,就会因缺乏资产信用失去进行继续融资的能力。

第二,到期偿付债务的比例高。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长期债务比例高,长期债务偿付就有明显的周期性。据国家审计署于2013年12月30日的《2013年度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从地方性政府债务不少地方融资平台具有较高的对外担保比重,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信用风险积聚的环境下,融资平台公司有可能引发债务代偿。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性政府或有负债举借主体中,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占比达到41.3%,高于其在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的比重。从偿付期来看,地方性政府或有负债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均将在2014年达到偿付高峰。

第三,资产的流动性低。因公司组建是政府出资不到位,或者以存量土地资产作价、非经营性市政资产抵充,导致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流动性普遍不足。资产流动比率衡量的是企业变现流动资产以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所以短期融资能力也比较缺乏,较多依靠政府信用背书、以“借新还旧”方式艰难度日。

第四,经营性现金流量满足率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高低,说明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创造现金的能力强弱,该比率较低说明企业用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难以满足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企业再投资能力不强。

第五,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从开始就带有根本性缺陷,主要就是主体是政府,很难形成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主体,所以如何走上市场,实现转型,成为市场主体是关键要素。

二、 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一,分税制造成地方财政收入收不抵支,迫使地方债务急剧增长。财权、事权统一是地方政府保持稳定的关键,但当前事权下放严重,财权上收严重,造成财权、事权无法匹配,地方为了当地经济发展,往往通过举债来完成各项支出。

第二,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行政色彩普遍较浓,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体化、市场化、公司化”转型过程中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总体方向

1、对政府原有的存量债务要稳妥处理,为地方融资平台转型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打好基础。

2、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没有理由承担各种承担的公益性项目或业务,如果要承担,政府要按照市场价位对公益项目或业务进行价格完善,让企业从制度上做到自负盈亏。

3、市场化的公司必须按照市场原则融资和偿债,风险由公司自己承担。政府和公司的关系同样遵守市场的原则,政府出资的,承担出资人职责,不得为公司担保,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等

4、公司的发展和退出遵循市场规则,发展不好的该退出市场,坚决予以退出,阻断风险传导和扩大。

(二)具体措施

1、整合资产资源,增强综合实力。针对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现状,一方面,要按照国务院要求进行清理规范,防止平台公司数量盲目增加、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对现有资产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夯实公司资本金实力,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优、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使其真正成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调配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

2、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设置治理结构,按照现代公司进行商业运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积极引入公司化的运作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运作,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方针。让公司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公司应设立股东大会,让出资人行使所有者职能,政府或政府的特设机构作为出资人同样享有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设立董事会及经理层,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承担承认,同时向所有者负责,只有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治理,才可能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控制债务规模,优化融资结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大,且筹资渠道单一,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这就造成了资金来源单一、结构不合理、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因此应发挥市场在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的作用,控制债务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投融资成本和风险。一是按照国务院等文件规定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严格控制新增贷款和债务规模。公司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因此,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应当严格控制在公司偿债能力范围内。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必须规范,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项目。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尝试市场化水平高的公司债、股权融资方式、产权交易方式等多渠道募集资金,采取bt、bot等项目融资方式使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预决算管理,推进公司程序健康发展。预算和决算管理是投融资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控制不严,容易造成成本增加,费用控制不力,必须对项目的规模、成本、费用进行严格审核,做到既保证项目质量,又保证费用控制。对融资资金实行“三专管理”,即,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没有预算坚决不开支。加强公益性债务的管理,制定偿债计划和债务风险缓释措施,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债务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强化对直接投资活动的审批管理,实现投资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的运作安全,不断增强资金的营运能力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完善融资公司信息披露体系。作为市场化的公司,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的披露属于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融资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做到信息及时完整全面准确的予以披露。建立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

及时、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是投融资类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司应该加快统计系统软件的研究与开发。建立严格的统计制度和合适的报告体系,专项统计制度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可以按照项目进行分类,也可以按照地区进行分类等,通过合理的分类可以提高统计效率。公司必须建立合法规范的信披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司对公司投资人,就是股东,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包括项目的性质、资金规模、使用期限、投资回收期等包括债务的具体项目、资金数额及期限等相关信息。二是公司对债权人的信息披露,包括公司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

(2)或有债务的及时披露

对于投融资类的公司,相互担保是经常发生的事,所以或有债务是一种隐形债务,但是一旦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往往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产生致命的影响,所以虽然有各种争论,也有各种不同的披露要求,但是作为投融资类公司,应该、甚至说必须予以全方位的披露。现代会计制度认为,或有债务不属于负债范围,负债是已经发生的现金流,但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以及投融资类公司或有债务发生的经常性、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重大性,完全有必要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全面准确的反映,让股东、债权人、潜在的债权人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6、加强融资公司的偿债管理

(1)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是偿债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偿债的风险重在预防,预防的保证在于风险机制,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风险控制制度或者风险控制不当,很容易造成投融资公司陷入破产倒闭的命运。风险预警技术是一种新型应用技术,需要运用信息技术、管理科学、社会科学等多种学科。风险预警的重中之重是风险投资行为,对每一项风险投资都必须建立合理的风险模型,同时预先设定量化的风险阀值,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价、决策、度量和控制标准。

风险预警机制由很多部分组成,风险管理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该说,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是投融资公司风险控制的两个侧面,风险预警是感知面,风险管理是实施面,两个侧面缺一不可,没有感知面,风险管理无从下手,没有实施面,有了风险也无法避免。融资公司应在年初根据项目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自身偿债能力,确定公司融资目标。同时公司要根据融资目标编制融资计划,计划必须长短期结合,年度计划必须明确具体,包括融资规模、还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方式等。一旦接近风险阀值,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发出风险预警信号,公司高层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债务风险。

(2)着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保障偿债如期偿还

投融资公司的经营效益如何直接关系到公司债务的偿还能力,公司经营效益的好坏归根结底取决于员工的能力、水平和积极性,可以考虑采用股权激励等合理方法提高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同时要加强公司债务管理,对债务进行合理的分类,分析偿还长期债务的衡量指标和偿还短期债务的衡量指标。长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已获利息保障倍数等;而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参考文献:

[1] 姜方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成因分析、问题及应对措施[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0(9).

[2] 陈炳才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范对策[j].中国金融,2010(1).

[3] 敬志红,杨胜刚.我国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

第2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一)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含义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土地注入、设立股权等形式进行融资,所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运营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建设开发公司、城建投资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许多不同类型的公司。虽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类型很多,但是资金融入后的重点都是进行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营特点

一是独立性。我国政府在相关规章制度中都已经明确指出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成立必须具备一般独立法人的资格。由于政府投融资平台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是地方政府,与一般企业法人相比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平台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政府所出台的政策顺利实施。二是一贯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在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与商业银行信贷有着一定的区别,其并不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也不会存在利率低的情况。而是根据资金来源情况谨遵一贯性原则,进行资金使用性质的确定对有偿资金有偿使用,对无偿资金无偿使用。三是公益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目标与其他房地产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房地产企业都是以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管理目标,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则是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为经营目的,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四是服务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所建立起来的,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计划与当地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财政预算和商业银行一样被视为是地区资金的重要来源,地区政府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财政政策顺利实施,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我国某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活动情况

随着各个地区投融资平台的不断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对此,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为了能够更好地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规避风险,本文对我国某市15个区、县(市)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以全面反映该市区、县(市)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现状。截止2011年底,该市15个区、县(市)共有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61家。总资产金额高达1495.6亿元,总负债为848.6亿元。筹资总额为465.4亿元,银行贷款占筹资总额的89.2%,共计415.2亿元,债券占筹资总额的8.8%,共计41.1亿元。本节从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担保、筹资几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利润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利润总额达5亿元的占公司总数的4.9%。1—5亿的占公司总数的9.8%;1000万—1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4.8%;利润0—1000万元占公司总数的34.5%;0元以下的公司占总数的36%。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营情况总体上良好,盈利企业达到了半数以上。而且公司利润金额非常可观,妥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会拉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4.9%;5亿元—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7%;1亿元—5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9.8%;5000万元—1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1.5%;0元—5000万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63.9%;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8.2%。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收入情况良好,间接地反映出该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稳定。三是融资情况。截止至2011年底,该市61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总额高达4653682万元,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179872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0%;发行债券为3568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8%;银信政理财产品62300万元,占融资总额的1%;其它占筹资总额的1%。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最重要来源为银行贷款。同时以上数据也反映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这样一来公司就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一旦银行资金链断裂公司日常运营就会受阻。四是担保情况。该市61家投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3612479万元,其中以财政收入担保占担保总额的4%,约160000万元,保证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5%,约为2694979万;土地质押担保占担保总额的14%,约为513400万元;其它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约为244100万元。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由于保证担保主要是通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形式进行担保的,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存在着一个问题一旦投融资平台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责任就会落到当地政府的头上,直接会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加大的情况发生。

三、我国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累计完成投资财务发生额291605.94万元,按工程项目分,该市综保公司的资金主要是应用于包括道桥建设、广场建设、公园、景点、游乐场建设等丰富人民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城市水电热气供应等公共事业等方面。虽然公司诸如安置房工程等经营性项目可以通过项目投产后自身经营运行所产生的现金流形成“自偿性”,但是这一部分资金并不足以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而所占比重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完全没有直接收入,政府只能利用其它筹资手段偿还借款,使得公司运营压力增大。同时,我国政府还没有出台有关于政府投资内容以及资金运作的相关规定,也没用建立一个透明而公允的投资资金运营披露平台,这样一来资金流向就存在着很多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最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融资风险

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而债券发行也成为了银行贷款之后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本节从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两方面进行融资风险的讨论。一是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从公司2013年资产负债表中可以了解到,截止至2013年年末,公司负责合计2241725769.18元,较年初有所增长,主要是长期借款的增多直接导致负债的增加。长期借款中大部分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因为随着银行贷款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以及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平台项目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获得贷款资金的难度。同时,一些平台项目还款期的迫近也会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风险的发生。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点:首先,政府和平台公司的委托-关系所产生的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可以被视为是政府的经理人,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受益方为政府而不是平台公司,而政府还没有建立健全平台绩效考核体系,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滥用银行贷款致使平台公司资金外流;其次,信息差异性风险。平台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级与平台公司的实际还款能力关系不大,更多的时候与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关系密切。很多地区商业银行在对贷款评估过程中无论是在能力上还是在信息上都不占优势无法监控政府投融资平台跨银行的资金流向,使得银行在对其进行贷款时金额数具有一定局限性,难以弥补公司资金缺口从而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二是发行债券融资风险。债券发行融资方面,该市投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资金。但是从目前该市财政支出与收入总体情况来看,二者之间的缺口正逐年增大,而地方政府有权同时设立一个或者多个投融资平台,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续期内,该市地方政府很有可能会改变对平台公司的信用偏好,一旦出现投融资平台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的情况,政府不会对城投融资平台债券本息清偿付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对于该市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用的一些完善措施

(一)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

单一的融资方式容易加大公司对商业贷款和财政拨款的依赖性,不利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所以该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融资渠道进一步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大对发行债券的重视程度,不仅要重视与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合作,还可以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制定合理的本息发放方式,吸引社会上以及国外的企业和个人资金的投入,尽可能地降低对商业贷款以及财政拨款的依赖性;其次,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还应当关注证券市场,通过上市的形式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种形式不仅可以进行重复融资而且还不用支付利息,促进公司的资金链稳健运转。

(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平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和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各个部门岗位设置管理,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尤其是财务部门一定要进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避免一人兼多职现象的发生,实现定期对账。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落实到个人,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现象的发生;其次,公司应当建立现代化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便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交流;最后,平台公司应当进一步促进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主管人员应当积极向部门成员传递国家最新法律政策,并组织公司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优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在务管理工作时更加得心应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主体

该市政府投融平台公司不应当过于依赖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给予公司一定的管理权力,使公司由政府控制其运营管理向实现自主管理形式的转变,杜绝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兼职公司管理工作闲暇的发生,应当另外选聘一些综合素质突出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明确责任主体,避免由于平台公司债务过重转化为政府的债务,致使地区财政负担加重现象的发生。

(四)重视对平台公司财务监督工作

第3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关健词: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 债务管理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尝试利用投融资平台公司来开展投融资业务,从而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大幅增长。如何用好、管理好如此庞大的资金,使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并防范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已经成为越来越严峻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实收资本不实,资产负债率过高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都存在资本金不实,甚至是抽逃资本金的问题。另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是投融资,在国家政策相对宽松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存在真实项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如何,都容易扩张融资,进而形成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现象。

(二)平台公司管理结构不健全

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法人结构都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管理也缺乏规范性。导致投融资平台公司在投融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重大失误。另外,一些平台公司还承担招商引资等业务,为了达到预期的任务指标,在引资过程中承诺过多,在引资后为企业前期建设提供贷款担保,从而无形中将引进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加到投融资平台身上。

(三)多头贷款,相互挪用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通常较大,往往需要从多家银行进行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将这些从多家银行借来的贷款放在一个统一的资金库中,然后根据不同的项目来随时提取所需要的资金。这样虽然使投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在资金使用方面便利了,但由于贷款银行无法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就容易带给贷款银行较大的风险。

(四)投融资平台短借长投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普遍存在利用短期贷款来进行长期项目投资的问题。这样就容易出现期限错位。另外,一些投融资平台的偿还主体及投资失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很明确,而且由于平台公司的项目较多,政府往往存在重复性的担保或承诺,一旦还款出现困难就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对策

(一)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进行合理定位

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比如基础设施类的业务范围。凡是地方企业能够做到的事情,应该尽量让地方企业做,只有地方企业做不了的,做不好的事情,才应该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做。另外,尽量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督与管理,尽量避免项目贷款挪为他用。

(二)充实实收资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随时检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本金详细情况,对资本金不足或资本金不实的投融资平台限期做买。统一而明确的规定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责率,同时与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紧密挂钩。另外,还要对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进行健全,提高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水平。对投融资平台的财务信息披露范围进行明确,其中包括对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本真实情况、项目贷款情况、项目担保情况、负债规模、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全面而透彻的了解。

(三)强化投融资平台的内部控制体系

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强化,建立起债务预警体系,提高其内部债务管理能力。投融资平台应该加强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与业务监控,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制定出系统的借贷范围、还款方式等经营活动计划,科学管理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全面提高投融资平台的内部约束力及抗债务风险能力。

(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制

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系进行健全,明确地方政府对投融资平台的责任,提高地方政府对投融资平台的集中管理能力。可建立起一套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管的政府债务体系,成立地方债务偿还基金,这种偿债基金应该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规范相适应。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管理办法进行科学制定,同时制定出相应的偿债流程。

(五)培育专业的外部担保机构及第三方评级机构

金融市场的发展与一些专业中介机构的支持分不开,但是在地方融资市场上,往往缺乏一些独立的、专业的中介机构,这也是地方投融资市场存在债务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尽量创造条件,尽量扶持一些规范的中介机构,来服务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经济活动,从而让这类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为地方债务进行评级,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并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管理体制进行完善与监督,从而长期保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稳定性。

三、结束语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大多数属于政府性债务,都需要由政府的财政来负担,这虽然意味着政府在国民经济中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但也意味着政府所承担的债务风险越来越大。如果债务管理出现失误或失控,很容易影响到我国宏观经正常运行,因此,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行合理而有效的债务管理非常必要。

参考文献:

[1]汪亿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研究[J].金融财税,2012

第4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200-02

地方投融资平台是指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利用财政资金、国有土地、股权等资产投资设立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偿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其目的是为解决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短缺问题。总体来看,地方投融资平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动力,但由于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这种融资平台也积累了较大的风险,亟须采取积极的举措予以化解。

一、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环境

为解决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地方投融资行为,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并采取有效举措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政策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始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资。随着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快速发展,国家意识到其潜在风险,开始强调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和防范财务风险,如银监会在“名单制”管理的基础上,2012年提出对全口径融资平台(包含退出类平台)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并明确分为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三种类型。这些举措的采取,为有效化解了地方投融资平台潜在风险,为实现风险总体可控奠定了基础,也为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现状

总体来看,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迅速。统计显示,1997年后,投融资平台的增长率基本都保持在20%以上,其中2009年更是高达61.92%。这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后,我国积极推行“四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地方投资热情。但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必须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从而推动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达到1万余家,县级(含县级市)平台约占70%。这些平台公司不仅可以采取传统的渠道进行融资,还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

表1 我国地方性政府债券余额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新浪网资料整理而来

二、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展的意义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发展,既是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其本身具有较强融资能力的现实反映,因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这不仅导致道路交通、水、气、电等基础设施需求大幅度增加,而且也使教育、医疗等需求加大,这就必然要求有庞大的资金投入。相对于社会需求而言,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存在较大的不足,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与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国有单位)来看,两者之差为正数的仅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少数经济发达的省市,由此可见,地方财政实力相对于社会需求来说还较弱。这就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而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能够合法的向社会筹集资金,从而可以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在履行必定的手续后公开筹集资金,保障社会投入。

(二)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筹资渠道的多元性保障了资金来源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要获得长远的发展,就必须有强大的筹资能力。从近年来地方政府投融资资金来源来看,银行贷款、单位和个人借款、发行地方债券、上级财政支持分别占据了79%、10%、7%、4%的份额。这种多元化的来源渠道使得投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利用企业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规范的资金管理模式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能够保障地方建设需要。

三、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风险及其成因

虽然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但仍然面临较大的风险,表现在偿债压力过大、投融资平台公司本身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一)负债规模庞大带来的风险

总体来看,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规模庞大。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2011年底全国地方性政府债务总额约为10.7万亿元,这种负债虽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低于欧洲国家,也低于日本等国家政府性债券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但其中蕴含的风险值得警惕,因为我国地方政府收入中,土地税收等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工业类企业税收占比并不高,这容易导致税收收入增长乏力,特别是,当前分税制模式下,地方政府有相当部分财政收入要上缴国库,地方财政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都低于50%,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偿债的压力,从而可能导致无钱还债的风险。

(二)负债比例过高带来的风险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负债比例过大。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在所审计的18个省本级及省会城市本级中,2011年,负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的省会城市本级达到9个,其中最高的达到189%。这种过高的负债比例不仅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无法还债,甚至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可能会出现“举新债还旧债”、债务越来越多的问题,这在公路建设等行业中表现明显,一旦到期无法获取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则可能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良的后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地方投融资平台本身管理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采取企业模式运作,要达到企业级别的风险控制水平,就必须建立配套的公司治理模式,并有效控制政府部门违规干预。但目前这些目标尚难以实现。首先,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难以落到实处。如在融资规模的确定方面,公司往往缺乏科学的可行性论证,而是更多的采纳政府的意见,这就容易导致过度举债。其次,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环境有待改善,表现在部分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将筹集的资金挪作他用。导致这类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地方政府是企业的投资人,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从而会影响到企业的决策。

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策略

化解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不仅需要从公司层面完善风险分类及其相关的制度,在政府层面建立风险预警体系,还要从不同的利益主体出发建立联合监督管理机构,通过三层监督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

(一)完善风险管理及其相关的制度

首先,要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要规定公司投资的一般流程,如投资前的可行性分析、投资最终决策之前的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等,通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促进投资管理规范化。其次,要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筹资管理制度,在向外融资时,除明确偿债主体等因素外,公司还要根据自身的资本结构等内容,制定融资规模、融资渠道和方式等管理制度,真正推动融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再次,要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在利润分配中,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承诺给予投资人保底利润,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二)建立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预警体系

首先,要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控制指标体系。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包括偿债率、债务负担率等在内的监督指标体系,这些指标既要便于数据的收集,又要能够确实反映债务风险。其次,要建立风险预警管理体系。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指标数值的收集、整理与监督,如省一级政府可以规定辖区内投融资平台公司在有任何业务时都需要及时的将信息上报,而风险管理机构则要对数据进行更新,并存档,以此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再次,要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化的风险预警系统,地方政府可以开发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系统,在这一系统中设立各种指标值,通过计算机软件程序自动计算预警指标的值,一旦发现指标变化异常或者超过临界值,就要立即启动相关的程序进行响应,保障风险可控。

(三)构建多元化的联合监督管理体系

首先,要创新联合监管模式。要建立包括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对象(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或者企业投资者等)、金融监管部门等在内的联合监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各主体信息互换机制,如投融资公司开户行资金发生较大额度的变动时,各监管主体就能够获得相应的信息,从而判断这种资金变动是否会带来风险。其次,要创新性的建立监督管理机构,如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等,通过这些专门的机构开展监督活动,避免监管漏洞。

参考文献:

[1] 夏秀兰.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3,(3):108-109.

[2] 仲旭,常友玲.浅析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风险及其管理[J].商业会计,2011,(30):38-40.

第5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成本收益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8012502

在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资源获得财政收入,以支撑地方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学界把这种“对土地资源高度依赖、土地相关财政收支占政府总收支比重较高的财政运行形态”称为“土地财政”。在地方土地财政的大背景下,这成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城市土地进行合法有效地经营,尽可能地把土地资源转化为地方政府收入,也成为各地方政府的基本做法。毫无疑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土地经营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模式,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引发的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也引起了学界和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通过文献检索发现,现有文献中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飞土地经营的专题研究并不多,少有的文献也集中于从较宏观和一般层面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的规则与贷款风险上的探讨。而以微观层面的具体个案分析非常少。因此,本文尝试以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为例,以具体的数据分析来探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并提出具体对策。

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的困境

本文所选择的个案——某融资平台公司,是中部地区某工业城市七大融资平台公司中最大的一个。该融资平台公司于2009年改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总资产达262多亿元,拥有控规土地56329亩。自成立以来,该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以土地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投融资运作,为该市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2012年底的数据来看,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经营面临了一系列困境,制约了公司土地的有效经营。

1.1 土地资源面临流失与公共用地增加的双重挤压

土地资源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经营的生命线,是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融资最基本的抵押物,也是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开发最基本的投入物。拥有土地资源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开发功能发挥的大小。近年来,由于国家日益紧缩的土地政策和地方政府频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使融资平台公司拥有的土地资源流失严重,制约了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展。以本文选择的融资平台公司为例,尽管该公司拥有的规控土地面积达56329亩,但是近几年由于规划调整,被调整出土地15523亩,由于规划调整导致的土地流失率高达28%。与此同时,由于城市发展对道路、广场、绿化等公共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该公司拥有的土地资源中真正能用于土地经营的面积进一步被挤压。据统计,在原有规控56329亩土地中,公共用地面积占了44%,使该公司可经营土地面积进一步受到挤压,制约了该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与开发能力。

1.2 土地经营成本面临征地拆迁成本增长与报批成本增长的双重压力

成本收益分析衡量土地经营成效的重要方法。近年来,在征地土地拆迁领域频繁,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方面规范了征地拆迁工作,维护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公正性,但另一方面使单位征地拆迁成本增长迅速,且增速明显高度单位土地出让收入。以本文选择的融资平台公司为例,从2009年到2012年,每亩拆迁成本由26.17万元迅速增长到69.3万元,近3年年均土地单位征地拆迁合同成本增速达到55%。从2009年到2012年,土地出让收入有每亩101.1万元增长到151.29万元每亩,近3年单位土地出让收入年均增速为16.5%,明显低于单位土地征地拆迁增速的55%。与此同时,单位土地报批成本费用增长迅速,进一步加大了土地经营的成本压力(见下表)。征地拆迁成本与土地报批成本的增加无疑给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造成了双重压力,并且随着宏观经济形式的变化和国家政策的发展,这种双重压力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

2 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困境的对策建议

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控。但是,只要当前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没有根本的调整,在地方政府面临的经济发展和民生发展的双重压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融资开发角色将很难得到根本的改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营土地的职能也不存在存废的选择,努力提高土地经营绩效是不二选择。根据上面分析得出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的困境,我们认为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化解困境。

2.1 加强融资平台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减少土地资源流失,降低土地开发成本

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开发的重要平台,要主动加强与土地资源相关的联络协调,减少土地资源流失,降低土地开发成本。首先,融资平台公司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强化对所拥有规控土地资源的控制与管理,尽可能减少土地资源流失;其次,融资平台公司要增强与国土部门的联络协调,争取土地政策与土地开发指标,增加土地存量;再次,融资平台公司要增强与规划部门的联络协调,减少规划修编导致的规控土地流失,优化经营土地范围内公共用地的配置,在不影响公益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土地;第四,融资平台公司还要积极与发改委协调,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最后,融资平台公司还应该与各区政府、乡镇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土地报批及征地拆迁速度,缩短土地开发周期、降低土地开发成本。

2.2 改善融资平台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内部管理绩效是影响融资平台公司土地经营效益的关键因素。融资平台公司要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土地经营效益。首先,融资平台公司要对所控规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家底,并对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尽可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其次,融资平台公司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从报批、拆迁及出让等各环节对土地经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提高对土地经营的流程控制;再次,融资平台公司要主动延伸土地开发链,实施一、二级联动开发,增加土地开发收益,特别是土地二级开发收益;第四,融资平台公司要加强项目成本收益分析,在项目立项时就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对达不到收益标准的项目尽可能不立项,以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此外,融资平台公司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计划,实现所有规控土地范围内的片区建设和土地经营在资金和时间结构上的合理匹配,缩短开发周期,节约开发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1]唐在富.中国土地财政基本理论研究——土地财政的起源、本质、风险与未来[J].经济经纬,2012,(2).

第6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内涵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由来已久,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时期。由于中央政府将财权上收,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借债的方式来行使政府职能,逐渐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是相对中央债务而言的,主要指的是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直接借入、欠账、担保等形成的,最终需要由地方政府来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种,或者可以分为直接债务和担保负债。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向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地方发展专项借款等;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担保的债务、由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坏账呆账、社保基金缺口等,这些债务在清算时需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

直接债务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外借贷的债务,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负债。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以及城司债务都被划分为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担保负债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单位所提供担保的债务。

二、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概况

1、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增长较快,总量庞大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资力度也在不断扩大,在各级地方政府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借债来为投资和建设融资。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央实施了四万亿的投资刺激计划,地方政府在投资中面临大量的资金缺口,地方投融资公司成为地方政府向外借债的主要平台。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地方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已经达到一万家的规模,其中主要为区县级平台公司。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根据审计署2013年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已经达到了108859.17亿元,而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达到了26655.77亿元,另外还有四万多亿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统计数据还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在近三年的年均增长达到了19.97%,债务增长的速度非常快。地方政府性债务庞大的总量和较快的增长速度,不仅对地方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加大了中央的财政风险。尽管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在出现债务违约等信用危机时中央政府需要承担还债义务,但是出于社会稳定以及政府行政考虑,一旦爆发债务危机,中央财政将是最后的兜底者。

2、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存在缺陷,具有很大风险隐患

由于我国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发债的权力,因此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成为地方政府向外借贷和融资的最重要渠道,其在推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城镇化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数量的不断上升以及融资规模的上涨,投融资平台公司在管理中逐渐暴露出很多缺陷,具有极大的风险隐患。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的责任主体不清晰,在具体的管理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逐渐形成了“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很多地方政府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不力,甚至不了解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负债情况,政府直接负债以及担保负债交织在一起,债务管理非常混乱。同时,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担保人都是地方政府,在借债时由地方财政或者人大出具担保函,这种担保方式最终兜底人属于地方财政,一旦投资项目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偿还本息,地方财政将承担还债义务。近两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概率越来越大,一旦爆发大规模债务违约,将给我国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

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借债与融资缺乏规范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在借债和融资方面缺乏规范性,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在举债的过程中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收支计划没有被纳入到同级预算中,大多数债务项目处于预算的管理范围之外,尚没有科学的制度以及机构来对地方债务进行统筹管理和约束。根据相关的审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地方政府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3359.15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等违规发行债券423.54亿元;另外,尽管国家下达了相关管理规范文件,仍然有533家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的平台公司仍然存在违规融资行为;部门地方甚至将资金违规投入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其他高风险项目。

三、加强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能力

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充分行使其职能权力。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往往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导致需要通过大量举债来筹集资金。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就要从源头入手,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为地方政府创造更多的收入来源。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逐步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能够相匹配。要稳步推进增值税改革,在适当时期开征房产税和财产税,将更多的税收收入向地方政府倾斜,从而为其创造更多的税收来源。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中央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可逐步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债务的依赖。其次,要逐渐赋予省级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将逐步提上日程,国家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对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主体、条件、步骤以及相关监督体系都要予以明确。通过发行公债,进一步充实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为债务问题的逐步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推动地方投融资行为市场化

目前,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筹资渠道比较狭窄,大多数筹资来源于政府信用担保的银行贷款,造成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结构不合理,来源单一,缺乏抗风险能力。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推动地方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逐步将投融资平台推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投融资行为中的作用,从而降低投融资平台的风险。首先,地方投融资平台要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可以引入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权融资、公司债、产权交易等多渠道资金,并通过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产权交易平台等来对投融资平台进行整合,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其次,要不断降低信贷融资在投融资平台中的融资比重,优化平台的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资金风险。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逐步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如发行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市政债。最后,要逐步完善风险定价机制以及信用评级体系,对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鼓励资产结构合理、信用等级程度较高的公司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等来进行融资。

3、加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

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力度,抓紧对平台债务进行清理、核实以及处理。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尚未偿还的债务以及在建项目的后续债务问题分别进行处理。首先,要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业务性质予以区分,将其划分为经营性业务、准经营性业务以及非经营性业务,并根据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财务制度,将平台公司的融资来源和投资责任对应起来,从而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将服务重心向具有良好偿债能力的项目转移。对于一些具备经营性业务的平台公司,要进一步推进其市场化改革,促使公司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转变。其次,要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不断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其管理信息系统。

第7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45-04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在分税制导致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情况下,在当前法律制度规定下解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一种现实选择。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启动内需和扭转经济过快下滑趋势,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但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当前体制、法律、自身经营和监管等现实制度安排。容易导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出现诸多风险。本文根据当前投融资平台现实情况,探讨投融资平台易发风险,深度剖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易发风险的缘由,并提出若干建议防范和化解融资平台风险。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潜在风险

(一)融资平台公司过度依赖间接融资导致风险集中于银行系统

2009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政府投融资平台应当以“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为主要融资渠道。但目前投融资平台融资主要依赖以银行信贷为主要渠道的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占比极低。截至到2009年末,我国投融资平台达到8000多家。贷款余额约为7.38万亿元,其中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约2万亿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约为2万亿元,股份制银行约0.8万亿元,城市商业银行约为2.2万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约为0.21万亿元(党均章和王庆华,2010)。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较小,2008年10月至2009年末,仅有120家城投企业发行债券1830亿元(金融时报,2010)。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降低银行贷款的名义规模,在城建等项目上通过“股权信托”的方式,将银行的贷款通过信托转换成在建项目公司的股权,并通过未来回购的方式归还银行,如果项目未来难以产生收益,风险最终还是由银行承担。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过于集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导致风险无法被多元市场主体分散。不利于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

(二)信息不对称易引发平台公司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委托理论中问题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协定签订后,其中一方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有目的地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的利益的行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实质是受政府部门委托,作为政府的机构融集资金来满足地方资金的需求,但许多地方融资平台财务信息缺乏透明度,银行难以获取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的全面信息,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投融资平台公司产生道德风险。部分平台公司自身并没有达到银行放贷的资质要求,信息不对称使银行难以真实、全面地评估地方政府整体偿债水平,平台公司借助信息不对称以及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不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函向金融机构融集资金:部分平台公司借助地方政府背景,不及时或者根本不向商业银行提交财务报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准确了解平台公司融集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部分平台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没有严格按照信贷协议使用资金,而是将信贷资金完全交由地方政府。导致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办法无法有效控制平台公司信贷风险。有些地方政府通过成立多个融资平台的多头举债和融资平台自身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大信息不对称问题。另外,商业银行无法及时、全面的获取地方财务收支数据,加之地方债务情况和隐性负债极为复杂,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准确判断地方政府以及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在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相对处于弱势。信息不对称导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难以评估和监测,数据的不可得使得预警指标不能准确反映现实情况,商业银行、政府监管部门无法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容易引发市场动荡。

(三)财政收入结构可能引发担保风险

当前我国数千家地方融资平台所投资项目中绝大部分项目需要利用土地开发后出售的增值收益偿还,还有部分项目完全是用当地政府的财政补贴来偿还(刘煜辉,2009)。多数地方投融资平台还款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收入,分税体制下的地方财政收人结构中的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短期内难以快速大幅提高,因此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土地收入成为偿还投融资平台债务的主要来源。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政府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左右。王利娜(2009)研究发现部分地区的房地产以及相关产业对当地GDP的贡献在60%以上,土地收入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投融资平台的偿债违约风险更容易爆发,一方面土地财政会刺激地方政府推高地价,对房地产泡沫起到助推作用,不仅不利于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且导致经济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近年来还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周期,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低迷,地方政府收入来源势必受到打击,无法履行担保承诺,再加之政府担保缺乏法律效用,导致商业银行投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信贷资金出现担保风险。另外,投融资平台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担保函,而这些担保函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平台公司发生违约难以按时偿还贷款,而地方财政资金紧张,银行将面临信贷资金损失风险。

(四)平台公司盈利能力不佳可能导致违约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盈利性可以划分为盈利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特殊定位,仅是作为政府的投融资工具,自身无法选择项目类型,导致部分平台公司融资全部用于公益性项目。无法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有关部门对3800多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调研显示,截至2009年5月底,融资平台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依靠企业自身盈利和投资项目收益偿还的比例仅为10.8%和15.6%,其余73.6%均是依靠财政预算、政府回购、偿债基金等方式偿还(张晔明,2010)。平台公司获取大量银行信贷主要是借助于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出具的还款担保承诺函,更有甚者,投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此获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平台公司既不满足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而且无权选择投资项目的类型,赢利状况无法把握。由于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背景,商业银行一度将其作为优质资产进行大规模放贷,平台公司自身的还款能力没有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如果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出现紧张,

极易发生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违约风险。

二、投融资平台潜在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现行财税体制和法律制度框架下地方政府融资手段有限

1994年分税制改革导致大部分财政收入集中到中央政府,留在地方的多是一些增收潜力较小和征管难度较大的税种,而且地方各级政府也效仿分税模式,形成了层层向上集中的收入分配格局。但由于大部分公共产品供给被安排到地方,导致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受到财力的约束,单纯依靠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发展地方经济、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等义务所需要的资金。另外,现行诸多法律也约束了地方政府融资的渠道,首先,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人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种法律安排决定了地方政府不存在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其次,《贷款通则》又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向商业银行借款,杜绝了地方政府直接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渠道。最后,中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必须经过中央审批并由中央代为发行,这种制度安排导致地方政府通过这种融资方式的时间成本和摩擦成本较高。在这些制度安排下,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贷款成为地方政府的现实选择,其既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又可以快速获取资金以供地方政府各项支出所需,

(二)制度安排缺陷,导致平台公司过度依赖间接融资

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自己主办、自己监管”的制度缺陷,抗风险能力弱。投融资平台公司虽然名义上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组织,但是并没有按照现代公司制度构建。资本来源以土地注入或存量公共资产组合注入为主,同时由政府部门对平台公司的投融资工作进行管理,平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总经理等管理人员都由政府任命,平台公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工具仅仅是以市场化经济主体的名义行使政府融资功能,平台公司无法构建合理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地方政府对其定位仅是规避现行法律制度,借助公司这种“壳”资源,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融通资金满足地方政府资金需求。另外,地方政府承担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这种自己经营、自己监管的模式难以确保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抗风险能力存在制度隐患。

直接融资对于融资主体的资质具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除对融资主体的资本、盈利能力、项目的盈利能力等具有明确严格要求外,还要求全社会范围内的信息披露。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普遍存在资本金到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融资和投资职能相分离的特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未来收益状况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平台公司的发展现状无法满足直接融资的诸多要求,只有在政府信用的强大背景下通过商业银行融资,而商业银行也将其作为优质资产给予积极信贷支持,使得投融资平台负债主要集中在银行系统。

(三)项目类型没有区分。各地平台公司未来收益差异较大

政府基础设施项目通常可以分为两大类,未来有持续收益的可赢利项目和没有持续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平台公司融资投向不同会导致偿债资金来源不同,如果资金投向公益性项目,平台公司的未来还款能力势必受到影响,偿债资金来源只能依靠地方财政收入:如果资金投向可赢利项目,未来的还款会有一定的保证。部分平台公司承担的投资业务由政府指定,没有根据项目的类型进行区分和分工。按照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该选择盈利性项目进行融资和投资,通过项目管理和资产组合,使项目未来的收益偿还贷款本息和营运支出,而公益性项目则应有政府通过发债等方式筹集资金。但由于平台公司的政府背景和功能定位。平台公司无权选择项目类型,导致各地平台公司盈利能力差异较大,应对偿债风险的能力各异。另外,部分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项目投资的职能存在分离。平台公司只发挥融资职能,大多数平台公司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都不实施管理,融资上交政府管理使用,项目的最终受益也不属于平台公司,贷款资金实际上完全脱离借款人监控,如果出现偿还问题。商业银行实际上难以进行顺利的追偿。

(四)缺乏统一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存在信贷软约束

纵观我国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发展情况,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一直持较为宽松的态度,没有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采取过有效的措施,对地方政府的违规融资行为也没有采取过严厉惩罚,这种管理格局导致地方政府融资没有强制约束。地方政府出于独立的经济利益要求,加之当前以GDP作为考核地方官员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的标准,导致每一届地方政府都有强烈的投资冲动。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垄断性,民间私人资本难以进入,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公司又不存在任何阻碍,导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2009年中央经济刺激政策的大背景下快速发展。

在当前没有对地方政府进行信用评级的情况下,加之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没有及时、全面公开,商业银行无法获取准确的信息。另外,我国在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地方政府产生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行政化方式处理,中央政府实质上成为地方政府的最后“财政安全网”。鉴于这种无形的制度安排,而且我国没有关于政府破产的法律规定和先例,地方政府作为贷款主体不会违约的观念导致商业银行敢于大规模向政府投融资平台发放贷款,造成平台公司高负债率的现状。

三、防范和化解投融资平台风险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地方信用评级制度,控制地方负债冲动

当前我国地方债务构成复杂,各类隐性债务与或有债务大量存在,难以对地方政府的信用状况做出准确判断。建立地方信用评级制度。发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机构可以间接抑制政府的过度融资行为。信用评级机构对地方潜在可承受债务规模、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财政负担等情况进行量化,对地方财政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级,可以为资金供给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进而决定对地方政府的信贷政策、债券购买规模和票据融资规模。另外。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必须受到合理约束,防止过度投资导致的过度融资,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地区的特点和自身财政收支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融资规模和融资方式。在缺少外部管理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之间难免出现竟相扩大融资规模,盲目建设新项目的攀比局面,因此中央政府可以借鉴各地信用评级结果,设定各地债务总规模。

(二)拓宽财政收入来源。鼓励地方直接融资

分税制是导致当前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原因之一,通过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是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不足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需要情况下的一种现实选择。除了对投融资平台公司自身进行改革外,还需要改革现行税收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的原则,做到合理分账,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做强地方的支柱财源。从而减少政府对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依赖,同时也可以增加偿债资金来源。

在当前地方财政资金融资制度安排下,拓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改革现行法律规定,改变过度依靠银行信贷的融资模式。通过债券、资产证券化、票据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鼓励地方政府采用直接融资的方式。地方政府采用直接融资渠道一方面可以解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另一方面发行债券要求信息公开,要求地方政府不断提高信用水平,通过债券市场的刚性约束和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避免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的非理性扩张。有助于隐性债务显性化,防止无法准确掌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而无法规避风险,也有利于防止风险过度集中。

(三)建立地方信息披露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控制投融资平台风险的原因之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披露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运营状况、资金流向等信息。同时,建立投融资平台信息共享系统。使商业银行、投资者等主体可以适时登录获取投融资平台关联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信贷信息和企业风险预警等信息,便于商业银行适时掌握情况,避免对投融资平台的过度融资。另外。加强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的披露制度建设。及时公布各级财政收支信息、政府负债与担保信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等情况。细化地方财政收支科目,扩大信息受众范围,使投资者能够方便获取关于地方财政的相关信息。通过建设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共享系统,也可以促使地方债务显性化。

(四)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强化投融资平台公司治理机制

吸引私人资本、国外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领域,可以有效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减轻财政负担,缓解政府独立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和管理压力。PPP和PFI都是被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的有效模式,通过这些新的模式组建投融资平台公司,以此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另外,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企业,应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产权关系明晰、法人治理结构明晰的现代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强化责任和风险意识。在制度上监管公司的运营。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层和监督层的设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贯彻独立董事制度要求,从公司系统、学术界、金融界、法律界等领域选取知名人士担任独立董事,间接监督公司运营。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推荐并由股东大会任命,其余经营管理层成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着眼于资本运营的可行性,在政府给与必要的补贴的情况下,实现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收入与成本的匹配。

(五)加强风险预警系统,规避信贷风险

构建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预警系统,科学合理设定预警指标,综合分析地方偿债能力、负债能力以及平台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使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预报地方投融资平台潜在风险。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系统报送数据。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变化对土地市场的影响,加强对政府土地出让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土地出让价格和出让量的监控,跟踪监测土地出让收益变化对项目还款能力的影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资本金到位情况、贷款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专户管理情况,及时反馈加强贷款资金管理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参考文献:

[1]党均章王庆华,2010,《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分析与思考》,《银行家》,2010年第4期。

[2]张晔明,2010,《对现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几点思考》,《银行家》,2010年第4期。

第8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作用及现状

十余年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利用自身的政府背景及信用优势,通过创新投融资管理模式,加大投融资工作力度,加强项目管控模式,实现资金的最优价值,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及市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供需矛盾,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促进了地方基础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2011年全国审计结果,全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共有6576家,其中省级165家,市级1648家,县级4763家。

实践证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有效运用市场化动作方式筹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弥补了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缺陷,大大推进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我国的城镇化率已从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11年的51.27%。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创造了就业,增加了财政收入,大大提升了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

二、新形势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突现的问题

(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引发的政府债务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型城镇化已成为新一轮的国家战略,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而政府的经济实力及财政能力都不能满足城镇化建设的速度,只有全力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投融资业务,来实现政府的城镇化建设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一是各级政府涌现了大量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规模急剧扩张。所以近几年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规模急剧攀升,且部分债务政府负有偿债责任。根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8859.17亿元,其中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借款余额为40755.54亿元,占比为37.44%。由于政府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都很低,且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因此未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都将面临严峻的偿债压力。

(二)新形势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面临的问题分析

新形势下,特别是2012~2014年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面临了许多融资问题。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号文件),这一文件全面总结了政府融资平台发展现状,对平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11月5日,国土部、财政部、人行、银监会共同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这一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并且要求专款专用、封闭式管理,不得用于城市建设。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件),这一文件建立了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并对地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完善了相关的配制制度,妥善处理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这一系列文件的陆续颁布,降低地方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同时国家对进行政府性债务的融资也明确制定了由政府为发债主体进行融资,剥离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部分融资职能,同时也就增加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难度。

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模式的思考

目前,国家出台各项政策和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用机制来约束政府债务,用思路来解决融资难题,同时界定好各类债务的责权主体。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结合城市建设的特点,用新的理念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目标、规模和思路。一要充分发展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其安排自身的发展目标、总体框架和具体项目,制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投融资规划、资本运作规划等,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要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努力实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三要探索和实践多种市场化的、创新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手段,继续在国在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统筹规划,加强项目差异化投融资策略管理

根据项目的经济属性不同,可以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类,每一类项目也应分别采取不同的融资思路、模式及渠道,有效的提高融资能力,结合项目特点,选取最优的融资方式实现资金效力。对不同属性的项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统筹规划,采取公益性项目的基础设施投入列入经营性项目的经营收入平衡,同时以经营性项目的开发理念,对公益性项目的前期进行干预,以提高商业项目的价值空间,实现“双赢”。

例如:江苏镇江某片区投融资规划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亩,对整个片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1. 不同的项目进行可经营性分析

对片区内所有项目按项目性质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项目的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进行预判断,并按经营性高低进行排序。如表1所示。

2. 投融资规划方案设计

根据对投资项目的分析,按项目区分理论,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作主体,对土地开发成本建设测算模型,设计区域开发模式,建立开发时序,规划实施与项目启动、土地取得与出让、融资与资金平衡的方案。

其中:开发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规费,开发成本=土地取得费+资金占用和利息+管理成本和费用。

本项目是根据开发时序,对产生的资金缺口以融资、公私协作的方式解决,对取得的开发收益用来偿还贷款、滚动开发和持续经营,实现了不同性质的项目的统筹运作。

(二)引入市场化主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场

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主体,应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制度创新,大力建设市场化的投融资环境。融资平台公司还应创新盈利模式,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场化公司提供资金保证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例如:湖南省某水利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7亿元,贷款19亿元。实施过程中,以工程总承包模式由深圳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湖南某水利投资公司签订委托代建BT协议。合同约定,深圳某公司投资建设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该公司同时取得水利项目的堤防、排涝、撇洪渠、水利整治的施工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湖南某水利投资公司回购该项目。

本项目虽是无收益的水利建设项目,但项目的借款人不是政府平台也不是金融机构,而是通过市场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的总承包商,并通过BT协议方式由政府对项目进行回购。

(三)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同时做好融资转型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继续做好银行类项目贷款、土地融资等融资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新的融资途径,如股权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充分发挥市场资源的优势,以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多元化融资模式分为四类,分别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和项目融资。其中:股权融资包括上市融资、非上市股权合作和股权信托;债权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公募市场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和私募市场债券融资(保险资金、融资租赁、信托产品、产业基金);夹层融资包括资产证券化和可转换债券;项目融资包括BT融资、BOT/TOT融资和PPP融资。

同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转型的方向与应从融资向经营(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规范化管理)转变,从整理土地向经营土地转变,从项目融资到片区开发融资转变,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债券、ABS、基金、股票)转变,从业务合作向股权合作、混合私有制转变,从投融资主体独立融资向财政、土地、国资联合融资转变。

例如:湖南省某铁路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3亿元,采用产业基金与PPP模式相结合方式,其中:基金规模100亿元,PPP贷款规模303亿元。

基金参与方及出资情况:湖南省某平台公司出资25亿元(占25%),国开行等5家商业银行累计出资74.99亿元(占24.99%),基金管理人(国开行与省基础投共同设立)出资0.01亿元(占0.01%),组成10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

项目公司参与方及出资情况:铁路建设基金投入100亿元(占99%),某平台公司出资 1亿元(占1%),项目公司总股本101亿元。

银行融资:项目公司资本金101亿元(占25%),向银行申请银团贷款303亿元(占75%)。

年限及成本:基金年限8年(可以接续的方式延至和贷款期限相匹配),贷款期限 20年。

第9篇: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范文

关键词:投融资平台类公司;资金管控;工程项目

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类公司承担着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它主要依据政府指令从事项目建设,其结果往往是若干个大大小小的项目同时进行,企业的资金需要科学、合理地分配到若干个项目中,可是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又不同,因此对资金的实际需求计划也不尽相同。如何管控好工程项目的资金成为了越来越棘手的问题。随着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2017《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相继颁布之后,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依靠政府增信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传统融资模式被限制,外部金融环境的持续紧缩导致这类公司融资非常困难。目前平台类公司可用的项目资金非常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项目资金进行科学管理与控制就显得更加重要,我们一定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研究、提升公司项目管理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工程项目资金管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资金是每个企业的命脉。公司必须对其资金进行严格管控,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才能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主要采用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而资金管控又是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管控环节众多,过程复杂,各种利益互相交织。因此要在复杂的项目管理中做好资金的管控就必须找出资金管控的关键问题,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在资金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缺乏贴合实际的资金管控机制。从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设立的初衷就决定了其业务和财务等方面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差。平台类公司的设立过程均为政府主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它更像是政府的一个投融资部门。它的资金来源、使用都是以政府的行政计划为准。财务管理的机制内容不健全、不合理,从而导致了项目资金管控十分盲目,在执行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有章不循的现象。投融资平台类公司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运作量大,费用开支范围广泛等特点,如果没有有效的管控机制做基础,就无法规范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难以对资金进行严格的管控。相反,如果能够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现代化的资金管控机制,则可以很好的规范施工过程和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管控,从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财务管理能力。(二)缺少行之有效的资金管控的内部控制制度。虽然投融资平台类公司是以公司制的形式设立的,但它缺乏公司制企业应有的一些基础条件,明显地,存在企业内部控制缺失或者流于形式,有效性差。主要体现在:首先,公司员工缺乏必要的胜任能力,甚至有些平台类公司只是简单整合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冗余人员组建,缺乏法律、财会、金融方面的专业人员。其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有时会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导致内控制度无法执行或执行浮于表面,无法真正发挥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的作用。(三)资金预算编制、执行流于形式。资金预算的编制流于形式,在编制资金计划时初步估计的工程项目开支范围不够全面、准确。导致执行结果差异大,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差。在编制资金预算时,往往是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由于财务人员对业务了解的局限性就导致了预算编制的资金支出项目可能不够全面,不够准确的问题,使得资金预算在控制资金流程方面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对实际工作的参考性差。甚至有些部门计划意识淡薄,对资金的使用及其随意,甚至不执行资金预算,极易造成项目资金链的断裂或资金的大量闲置。(四)资金支付审批把关不严,浮于表面。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流程通常是先由各经办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层审批,然后予以拨付。在实际审核中往往存在审核者对项目实际情况的不了解,没有亲身深入到施工现场获取核对,而是通过层层传递单据进行审批,审批流于表面,极易造成错误甚至是舞弊情形的发生,使审批流程不能发挥应有的监控作用。(五)项目完工移交涉及环节多,周期长,项目结算款收回难。项目完工后,一般需要跟同级政府审计部门沟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审计完成之后需要跟国资口接洽办理项目移交工作,之后再跟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整个流程涉及环节很多、周期很长且极容易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在平台类公司,其业务本身就受制于政府,其中哪个环节搁置,就会阻碍整个移交进度。结算款项的长期拖欠,给平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可能导致平台公司的乙方单位无法支付工程进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会引发乙方单位农民工讨薪问题,到头来还是会把矛头指向平台类企业。平台类公司迫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可能就会不计代价、不惜成本筹资,从而增大公司的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工程项目资金管控的对策建议

针对平台类公司项目资金管控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控。(一)建立现代资金管控机制。建立现代的资金管控机制,全面推进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对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实现对不同项目资金的调剂使用。公司可以尝试建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终端和网络技术,及时分析传递资金的有用数据,通过数据访问和加密技术,减少人为干预,使资金管控机制系统化、规范化。另外,对进行资金管控的相关人员,要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使他们熟练掌握操作技巧,为高效的运行资金管控机制提供有利条件。(二)建立健全资金管控的内部控制制度。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可以聘请专业机构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精准识别风险点,提高内控地实用性。随着公司地不断发展壮大,内控制度要进行不断地修订完善。对于资金管控的内控制度地建立,一定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全员参与。而且,要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对于资金控制的关键人员,比如: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可在设计绩效考核指标时设置相关奖惩机制,以激励资金管控关键人员努力提升业务质量。另外,公司内部还可以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资金管控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敦促内控的完善与提高。(三)加强资金预算管控,做好资金预算管理。资金预算管理是公司资金管控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帮助公司合理规划未来资金,从而更加科学合理的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另外,还可将资金预算与公司的奖惩制度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针对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灵活选择不同的资金预算的编制方法,充分利用资金预算的作用,约束指导公司具体工作。(四)严格公司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针对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于表面的问题,企业应该从制度设计层面入手,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各职能部门审批人员要经常深入到项目一线,通过实地观察取得数据,然后跟审批单上的数据进行核对,层层核对,充分发挥审批的作用,以最大程度避免错误和舞弊情形的发生。特别强调财务的审批环节,财务部门在审批时不仅要深入到项目一线,对数据把关,而且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票的合法合规性把关,另外还要从整体上严格审核付款附件的完整性、一致性与合理性。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资金申请、项目计量支付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确保上述均准确无误后,才能办理资金拨付。(五)加强推进完工项目的移交及项目结算款的回收工作。加强对已完工项目的移交及结算管理,并考虑将其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项目结算款是平台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时回款是防止资金链断裂的主要手段,公司要加大回款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成立专门机构对回款进行统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实行清欠责任制,将清欠工作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完成清欠指标的,按照规定扣发绩效考核奖金。对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指标的,给与发放全额绩效考核奖金,考核方法里还可以尝试设置额外奖金。从而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公司的回款工作。(六)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贷款、财政拨款及信托融资等。在当前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政策越来越紧缩的情况下,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平台公司依然承担着重要的建设任务,当前平台类公司的债务风险越来越突出,如何有效化解债务风险迫在眉睫。中央监管层和财政部等部委都在陆续出台相应的限制平台公司的政策。因此,平台类公司一定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好融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合的融资模式,鼓励融资创新,统筹做好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增加公司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