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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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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

第1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为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我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具体情况,现将我镇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思想统一,领导重视,根据县文件精神,镇政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活动方案,把开展好本次“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实施。

2、保证了成效。把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聘任法治副校长、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了宣传声势,保证了实效。

3、协调配合得当。法治宣传主管部门加强了指导,周密部署,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均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在落实法治宣传等方面起了关健作用。

二、多措并举,突出教育内容

在本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周期间,全镇上下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形式,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社会人人动员,学生个个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各方齐抓共管,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每时每刻、每处每地都置身于教育的氛围之中:

1、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下发专门文件。

2、召开教育行政负责人专门会议,部署方案。

3、在木塘垸中学召开“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的动员会,在会上由学生代表宣读倡议书,学校教导主任做总结汇报,最后,由学生自发在横幅上签名,以活跃的氛围,切身体验的宣传方式将此次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的活动推向,营造出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4、在木塘垸中学,以班级为单位开主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主题班会,就宪法的地位、宪法的重要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蕴含的重要精神、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等,进行了认真讨论,交流思想,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对此次宣传教育周活动的认识和感受。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此宣传周为活动契机,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作出新的贡献。

第2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一、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推进以法育人

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构建起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建立完善了师资、教材、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制度,选派了42名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业务精的政法干警到全县21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二是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辩论会、“争做最美守法少年”征文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是积极支持学校建立家委会,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今年,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42场(次),上法治课50余课时,免费发放编印的《法律进学校》2300册,受教育师生达3000多人次

二、开展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主阵地,在全县乡(镇)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中心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每个组落实一名联络员,建立健全了“点线面”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畅通便民利民举措,对青少年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的青少年及时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让青少年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降低申请门槛,优化服务。对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实现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青少年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

(三)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督促承办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青少年案件,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同办理。通过陪同会见,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多措并举,及时做好律师卷宗检查,以多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来提升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真情帮扶帮教,给予青少年更多司法关怀

县司法局注重保护青少年矫正对象的自尊和隐私,对其宣告不公开进行,在宣告时进行红色教育,通过讲述红色故事、解读新宪法,让青少年矫正对象潜移默化中接受爱国主义的教育和洗礼。加强与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衔接,充分了解青少年服刑人员的家庭环境、犯罪类型、成长过程、心理特点等情况,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个案,确保矫正成果着实见效。对存在心理疾病、心理危机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协调教育局、学校、就业处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

第3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关键词:法治教育;常态化; 实效

中图分类号:D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68-01

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就是要实现:广大中小学生人人学法、个个懂法、处处守法、时时用法。人人学法是中小学实施法治教育的先决条件,个个懂法是保障,处处守法是根本,时时用法是目标。《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整体规划、全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各种法治实践教育资源,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水平,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笔者认为,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的指导思想仍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小学生成长认知发展和法治教育规律,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中小学学科教学为载体,培养中小学生具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宗旨,全面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使学法、识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中小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重视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那么,怎样做到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呢?

(一)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设置

1、课程课时依据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重庆市2015年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规定要保证法治教育不少于每周1节课。

2、法治教育课程模式

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倡导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实践体验的学习方式。法制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二)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建设

1、法治教师的培养

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前提。法治师资的培养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设重要环节。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加强对全市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依托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对各区县法治教育专兼职教研员的培训提高;同时,各校要深化法治教育校本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知识,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2、法治教师的配备

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保障,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治课教师的方式。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3、法治教师的岗位培训

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积极争取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以及普法办和综治办部门的支持,组织县级培训,提高教师法律水平。各校每期至少组织一次校级法治专题培训,同时建立教师业余自学法治机制,同教师继续教育和年终绩效挂钩。

(三)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建设

1、学科课程教材建设;

要适时、相应修订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阶段,要在品德与生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高年级阶段,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品德与社会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并适当安排专题教育;初中阶段,采取思想品德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年以专册方式,专门实施教学;同时适当安排专题教育,保证法治教育不少于1周1节。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增加法治教育的比重,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

组织开发法治教育需要的教育软件、图文资料等,积极推动学校打造法治教育精品课和示范课,聘请优秀教师录制“法治教育讲座”和“微课”,利用“网上梦想课堂”等平台,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让中小学生了解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治课程教学质量。

2、活动课程教材建设;

活动课程尊重学生兴趣,利于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强调教材的心理组织,帮助学生获得法治人格的不断发展;强调实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课程的综合性,有利于对世界完整认识。

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方式,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要将相关专题教育,如:安全教育、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同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国防日、“12.4”全国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仪式,组织设计,渗透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

3、社会实践教材编写;

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应根据实际,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实践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组织学生定期参加法治实践教育,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

第4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七五”普法期间,我单位立足于自身的工作实际,深入到中小学校和偏远贫困地区开展法律宣传,并不断探索新途径,创新新形式,拓展新内容,取得显著成效,为今后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 主要做法

 (一)针对传统的法律宣传方式缺少趣味性问题,创新普法形式。一是适当的运用当下流行的新媒体如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进行宣传,比如创建普法微信,并将微信二维码张贴在各村广告栏和学校公告栏,向群众大力推广“广西普法微信”、“中国普法微信”等微信公众号,鼓励广大家长、老师和学生通过微信平台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社会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今年以来,XXX开展在对中小学生开设普法讲座过程中穿插趣味性的游戏,如角色扮演、互动问答等环节,通过参与这些环节提高青少年对学习法律的兴趣和认知,增强学生守法意识;针对青少年吸毒问题,XXX还组织部分学生到公安局、派出所了解各种样品和的危害,让学生充分认识了什么是新型,怎样防范新型和拒绝的诱惑。通过直观、感性的方式让学生在禁毒预防教育活动中增强了拒毒、防毒意识。

(二)针对当前社会对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认识有所偏差问题,拓宽普法对象。一是把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列为普法对象。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教师,父母的言行举动,对塑造青少年道德情操,遵纪守法观念的树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七.五”普法期间,XXX把父母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列为青少年普法的重要对象,通过走村进屯、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平台,向村民、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涉及青少年学生方面的法律,教育广大家长和监护人正确、认真的履行监护人职责;二是把党委政府纳入青少年教育普法对象。今年以来,XXX把社会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列入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共同学习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发挥党委政府在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为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制度以及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了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三是继续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为了防止法制副校长流于形式,XXX加强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在学校内部,建立法制教育管理网络,形成法制教育四条线,即党支部工作线、团委工作线、教学管理线、后勤服务线,实行全体参与,全员育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针对当前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均衡普法资源。一是支持法治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普法志愿者、“一村一顾问”法律工作者和公职律师到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开展普法志愿活动,让边远的农村地区的小学也能共享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文明成果;二是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支持,把对该类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同法律宣传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预防和减少他们违法犯罪。

二、取得效果

(一)新媒体普法工作取得明显的优越性。在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格局下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拓了新阵地新载体,不断丰富普法方法手段,成为了当前广大师生、家长和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共享法律服务资源的主要方式之一,尤其是对一些普法资源难以惠及的偏远地区,新媒体普法更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推动XXX“七.五”普法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以学校为中心的法律宣传效果显著。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是需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近几年来,随着“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法治副校长的职能发挥,以学校为宣传阵地,围绕预防校园暴力、综合治理校园环境、关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等主题,在广大师生中认真开展一系列的法律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教育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提升青少年同学的法治思维具有直接的作用。

第5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

一、中学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有什么样的青少年就有什么样的中国。法国大文豪雨果曾说过:“多建一座学校,就可少建一座监狱。”在逐步走上法治国家的道路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校中学生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2016年5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发生一起杀人案。警方通报称,经初步调查,5月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14岁的辛某、17岁的李某酒后将七旬老人宋某殴打致死。目前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明显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呈“低文化程度、低年龄”趋势。好多少年犯甚至自称“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1第十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了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研究成果,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群体的研究表明,法制意识薄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64.7%在犯罪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调查中,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占65%;58.1%在犯罪时“不知道是犯罪,也不知道会受到处罚”;64.7%在犯罪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假如在违法犯罪前存在哪些事项,就不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60.5%的未成年犯的回答是“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

2这些数据显示,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程度不够高,对他们的心理不够了解,因此,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让他们知法、守法势在必行。学校要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

二、中学法制教育中的“五少”现状

我国中学教育中法制教育情况很不乐观,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一无所知,法制观念淡薄,缺少起码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法治教育变成学校教育短板的现象并不少见。

(一)课程设置少。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八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因此,中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

(二)考试占比少。中学教育是围绕着高考指挥棒运转的,而在中考和高考中,法律知识基本上都不是考试的内容。在面临着巨大的升学压力的情况下,学校日常教学活动中过分偏重于中考、高考考试科目的学习,很少能够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存在法制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三)学用结合少。绝大多数中学的法制教育课仅表现为法律知识的传授,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制教育的培养等同起来,导致学生虽然学习了法律知识,但日常生活中基本上都不会运用法律来认识和指导自己的行为,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比较差。

(四)专业教师少。目前学校的专业法律老师很少,大多数上法律课的老师都由政治老师代替,他们有的可能完全不了解法律,也有的是一知半解,这样的课程设置形同虚设。

(五)家长引导少。多数家庭都很重视孩子的智育,而缺乏对孩子的思想引导和做人的教育,导致不少青年学生在品德、心理、人格上出现不少问题。

三、大力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

(一)中学可以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中学时期正是青少年身心快速发展,逐渐社会化的关键时期。法律等实践课程的缺失,使青少年面对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时,不懂得用法律指引行为。为此中学应该开设法律课程,编写专门的法律教科书,引进专业的中学法律教师,创新法律教学模式,让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

(二)在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养成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思想政治教师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能力和道德素质,以身作则,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结合思想品德教学内容,将法律知识教育融入教学过程之中;在教学形式上,教师要尽量多采用一些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鲜活案例,吸引学生去思考、去发现这些法律现象背后的法律道理,从而更好地提升法律教学效果。

(三)在课外活动中开展多元的法制实践活动,推动学生学法用法。学校和家长都要高度重视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在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借助社会文化力量和公共环境资源,营造全方位法制教育环境。学校可以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可以通过办黑板报、橱窗宣传,法律知识抢答、讲讲身边的法制教育小故事等方式,生动形象地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组织学生参观检察院、法院、监狱或者旁听庭审,让他们身临其境地去感受法律;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法效果。

(四)指导中学生用法律引导自己的行为。法律知识的学习目的是要做到守法、用法。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初步形成时期,情绪情感表现冲动、幼稚,很多时候在行为控制方面有所欠缺,导致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在通过法律知识掌握的基础上,要引导学生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指导他们来找寻法律的规定,从而合法合理的维权;在遇到冲突的时候,能够对法律有所敬畏,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犯罪情况。通过知行合一,真正保障青少年学法守法能够落到实处。综上所述,青少年在中学阶段,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内容,培养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习惯,为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许恩铭 单位:宿迁中学高三8班

参考文献:

[1]张彩云.中学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群文天地,2012,(7),192

第6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学科;法制教育;公民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公民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政治教师责无旁贷。政治教师应该发挥政治学科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学科渗透,加强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做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课堂教育很有必要也很重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应该依托高中思想政治学科优势,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一、自觉提高法律素养是加强法制教育的前提

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决定其教学活动和育人活动的成效。中学政治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我国的宪法与多数法律法规,诸如《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只有心中有法,才能讲解有法。二是必须具有良好的将法制渗透于教学的能力。中学政治教材融入了很多法律知识,要善于在教学中将政治知识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三是要具有一定的法制人文情怀。一个优秀的政治教师,身上应该有民主精神与法制情怀。这应该成为政治教师身上的一种稳定恒久的气质与特点,并且让这种素质在法制教育中展示。

因此,政治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利用空余时间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充实自己的头脑,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二、抓好课堂渗透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关键

政治教材中有着得天独厚的法制教育素材,教材涉及到了很多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连的法律知识,如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进行网络交往、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等法律内容。

教师要认真钻研政治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对学生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地进行法制教育渗透,使政治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相互渗透、融会贯通。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利用“国体政体”这一内容,教育学生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通过法制渗透教学,学生们增强了宪法意识,树立了宪法观念,能够自觉地维护宪法的权威,懂得维护自身的各种权利。

此外,要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和渗透点,把法律知识自然融入政治教学之中。

三、创新法制教学方式是增强法制教育实效的有效手段

要讲好思想政治课,必须根据理论和实际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补充新的内容,用鲜活的教学内容、现代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要想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仅有空洞的理论说教是不行的,必须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讲解。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十分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典型的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可以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多媒体课件。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化优势,以精美的视频和富有感染力的音响效果,强有力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四、开展课外主题活动是加强法制教育的有效延伸

第7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社区参与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law—relatededucation)源于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的有关美国宪法、人权法案和独立宣言等奠基性文本的教学。法治教育于1975年被正式列入社会科课程范围,从那以后,美国一半以上的州都将法治教育增加到社会科课程当中。法治教育虽然在社会科课程中所占的份额很小,但作为实施美国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实现美国公民教育培养“民主的公民(democraticcitizen)”的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治教育也译为“与法律相关的教育”,是一种与宪法相关的民主教育,而非单纯的法律条文教育,也不是专业的法学理论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EducationActof1978)将其定义为“用与法律、法律程序、法律系统及它们赖以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装备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教育”。莱明(Lerning)与海利(Healy)认为,法治教育是“一种有组织的学习经历,它向教师和学生提供理解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价值和原则的机会”。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民主社会中有效地发挥作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即能够意识到法律是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学习理解自己所属的公民社会,生活并积极投身于其中,成为具有法治意识、支持民主制度、积极参与的公民。

法治教育的目的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法治教育注重的是学生的社区成员身份,而非单纯的学生身份,关注其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期望学生在面对并解决争执与冲突,讨论与分析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这从根本上决定着社区参与(communityinvolvement)是法治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

一、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内涵

社区参与泛指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公共活动,影响社区权力运作,分享社区建设成果的行为和过程。社区参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人们对其会有不同理解。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社区”是指可以为学生提供现实的学习和社会行动机会的学习情境,社区可以是学校本身、学生的生活社区、全市、全州、全国以至更远更广的地方。“参与”的规模可大可小,也可分别由学生和社区作为行动主体,既包括律师在教师教学时遇到有关法律概念的问题时给予的帮助,也指学生有组织、有准备地到地方法庭的参观活动,或是全州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模拟法庭比赛等。

从社区参与的主体,即“谁来参与”这一层面上看,对于学生来讲,虽然在整个过程中不乏为社区服务的成分,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主要是一种学习性质的参与,即在社区的真实情境中试验、内化和运用在教室中学到的知识,从而获得法治教育期望在学生身上培养出的技能、形成作为一个具有民主意识的公民应具备的态度和价值观。而对于社区中的人员,尤其是资源人士(resourcepeople)——可以作为资源被引入法治教育中的社区中的人员——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服务性质的参与,是在履行作为社区成员对社区公共事务应尽的职责,当然不排除社区资源人士在这一过程中学习的机会。

从社区参与的客体,即“参与什么”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法治教育的四个要素中都有体现,这四个要素是课程内容和概念,教学方式和情境,技能,态度、信仰和价值观。但是社区参与对它们的影响方式是不同的,对于课程内容和概念以及教学方式和情境两个要素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是“直接的”或者“显性的”,而对于后两者的作用则是“间接的”和“隐性的”。

从社区参与的方式,即“如何参与”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是“课堂中的社区”与“社区中的课堂”的结合,前者主要依靠社区资源人士进入课堂或在课堂中模拟社区实现,后者的形式比较多样,主要指学生走出课堂,在社区中继续法治教育的各种途径。

二、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实施

社区生活能够为学生提供的丰富信息和各种实践机会使得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具体的社区参与过程会因具体情境而有所不同。

形成“课堂中的社区”的主要方式是社区内的资源人士进入课堂中为学生做讲座以及学生在课堂内进行的对于一些著名案例、有争议案例或者社区内法律问题的模拟、辩论等活动。这些方法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极为普及,尤其适用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无法使学生走入社区接受法治教育或者此类机会较少的学校。

可以创建“社区中的课堂”的参与活动在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中所占比重很大,具体形式较多,主要可以归入实地考察(fieldtrips)与实习(internships)两种类型。在实地考察和实习中,学生获得面对真实情境、获得接触到作为普通人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机会,使他们在课堂中学到的关于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立法过程等方面的知识不再是抽象的,遥不可及的。推动学生形成对法律的正确认识,使他们不再将法律看成是神秘复杂的,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事物,而将法律看作是可以帮助自己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或完善的事物。获得对法律以及法律专业人员新的认识。

事实上,法治教育中的许多社区参与是课堂中和社区内都可以进行的,例如,模拟法庭,既可以邀请法官等专业法律人士进入课堂作为裁判在教室中进行,也可以在法庭中实地进行。

学生在具体的参与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参与程度深浅是有所不同的,学生可以进行观察(observation)、服务(service)与行动(action)三种程度由浅至深的社区参与。

(一)观察

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是一个不介入的“观察者”(theobserver)。学生完全作为一个“外人”进行社区参与,不介入所要研究的活动当中,只履行观察者的责任。参与的主要目的在于收集信息。比如,学生可将在法庭中发生的各种活动中的一个作为观察目标,向法官询问此活动的功能,观察此活动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并将所得的信息记录下来,作为理解有关法庭审判程序的知识的辅助资料。

(二)服务

在“服务”中,学生是“作为参与者的观察者”(theobserverastheparticipant),主要参与到与法律相关的具体职业中。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较少直接参与,是一个较被动的研究者,只在需要时提供一些服务,或者辅帮助,充当服务者的角色。学生可以为其提供服务的人员很多,如少年训诫所的官员、州检察官、教授宪法的教授、司法部门的文员等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人士。这种参与活动使学生能获得一些法律相关职业的培训并对自身的职业探索和定向有一定的帮助。

(三)行动

“行动”这种参与形式使学生直接地参与到法律政策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中,参与的目的是带来相应的社会或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学生可以积极地参加一些组织,如妇女投票者联盟(theLeagueofWomenVoters)。也可以自行成立组织,开展活动,如由学生组织的、旨在降低合法驾车年龄的活动。这种参与形式要求学生具有劝说、组织、倡议的能力,比其他两种参与形式对学生的要求更高,整个过程也更为复杂。同时也更能让学生感受到法治教育中的一些核心却抽象的概念,如法律、权利、公正、自由、平等,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在“行动”中学生可以充当完全的参与者(thetotalparticipant)或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theparticipantastheobserver)。“完全的参与者”身份使学生全力投入,成为他所要研究的活动中的一个“职员”,这种参与形式有时会使他除了对他参与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有所了解以外,无暇顾及和分析整个活动的其他方面,阻碍他对所要研究活动形成的完整认识。“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的学生在社区参与中具有双重身份,虽然仍然作为参与者直接参与活动,但同时也是一名观察者。学生可以有时间和机会“坐回来”(sitback)去观察一下所要研究的活动的全景。

三、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活动的特色

自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正式实施以来,社区参与在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性课程内容的掌握,研究、思考、交流与社会参与技能的培养,有关法治、民主、权利、义务等概念的正确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方面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体现了一些特色。

(一)社区参与重视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

社区参与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足够的社区资源人士的支持。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

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不仅指那些各自领域的权威,或是重要的公众人物,也指普通的法律工作者、自愿者、退休人员等。同时选择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资源人士,代表不同的年龄、种族和性别群体以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除了律师、法官、警察等与司法职业直接相关的人员可以充当社区资源人士外,法律学校的学生与教师,来自不同行业的热心于法治教育的志愿者也是合适的人选。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一直重视对社区资源人士进行有关教育教学知识的培训,帮助资源人士同学生更好地沟通。同时,给予教师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弥补教师在这方面的不足并使教师自身可以成长为资源人士。并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资源人士参加培训,如同法律学校协商,将参加培训课程所得学分计入法律学校学生在校的学分当中。又如为教师开办可以获得大学认可学分的暑期研讨会。

(二)社区参与对参与双方都具有积极作用

社区参与是一种具有互惠性质的活动。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的同时,也使参与的社区资源人士和机构受益非浅。立法、司法机构通过参与,可以在社区内为机构树立起服务于社区的良好形象。学生在参与中获得的有关这些机构的知识可以使学生形成对它们的正确认识,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媒体对于这些机构的评价。对于参与人员更是如此,他们让学生有机会认识到法律专业人员和其他职业的专业人员一样有着繁重的工作压力,在努力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可以一改他们以往给学生留下的负面的或不真实的印象,提升学生对于司法职业为社会公正所负有的重大责任的理解。

这种互惠性的典型例证是社区参与活动中的警察与学生。在社区参与活动中,警察接触的不再只是问题学生、犯罪的青少年,而是大多数能够代表青少年常态的、普通的学生。这样的接触丰富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认识,也加深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了解。同时,学生在与警察的接触过程中,接受警察帮助或者帮助警察的经历可能会改变他以往形成的关于警察的“压迫者”的印象。

(三)社区参与强调与学生在校学习内容之间的联系

在同样的社区参与中,学生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这是因为“教育结果不是主要取决于学生在校内和校外学到了什么,而是取决于这些经验是如何设计的”。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注重依据学生在校学习内容设定目标,并以此目标作为学生和其他参与人员和机构的行动向导,从而保证取得预期的效果。

社区参与同学生在校学习内容的联系还体现在两者是相互支持的。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必须展示出对于在课堂中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不单单是由实地考察或者社区资源人士在课堂中讲座所组成的,更为重要的是对在法治教育课堂中所学知识的强化和运用。社区参与不但涉及到在法治教育课堂中学到的知识,也促进其他方面知识的应用,如写作能力、语言技巧、计算能力等。同时让学生有机会展示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所发掘的自身的新能力。

(四)社区参与鼓励参与人员的独创性与自主性,重视反思

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社区参与的过程中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社区资源人士在参与过程中可以因时因地适当地改变参与活动的进程。他们的独创性对于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有着重大影响,而且他们也直接参加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从而提高了教材的专业性。

第8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一、深入分析教育误区,认清法治渗透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误区的影响。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可是许多家长们却忽视子女道德教育,重知识轻能力,重智育轻德育,只注重考试成绩不重视习惯培养和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还有一些家长过分宠溺,导致孩子自私、骄横、任性。许多调查表明,独生子女罪犯具有以下心理行为特征: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感情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依附性强而生活自理能力差、好逸恶劳心理突出、人际交往能力差,缺乏"社会性"、"独立性"。独生子女的心理偏差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由错误的教养态度和方式所造成。这可概括为过度教育、过度保护和过度照顾。过度教育,比如成天逼孩子认字、作文、弹琴、习画、学外语,没完没了,使孩子缺乏应有的游戏时间,扼杀孩子天性。过度照顾容易使独生子女变得自私、任性、骄横,凡事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不知为别人着想,不懂得尊重长辈、遵守纪律,走向社会也不懂得尊重别人。过度保护容易导致独生子女形成较强的依赖心理,不能吃苦,缺乏自主精神和自主能力。其二,由缺乏教育条件所造成。此处所说的缺乏教育条件主要是指独生子女从小没有兄弟姐妹为伴,缺乏兄弟姐妹所构成的社会生活条件,即由儿童相互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独生子女由于幼时缺少与小伙伴一起游戏的集体活动,既不易养成与人协同合作精神,又缺少竞争性,所以社会适应能力差,容易形成孤僻、缺少热情的个性倾向;由于缺乏兄弟姐妹的竞争,他们独占了家长的关爱,久而习以为常并视为理所当然,容易形成自私心理;基于自私又容易产生嫉妒心;兄弟姐妹间的爱情是发展成热爱他人的基础,而独生子女缺乏这一基础,因此许多独生子女缺乏谦让、宽容、爱心;由于孤独,许多独生子女性格孤僻、爱钻牛角尖,怕吃苦、意志力薄弱的突出问题。他们由此习惯于享受生活中最优越的物品而吃独食儿,形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少了以前一大家子中兄弟姐妹中互谅互让的传统礼让精神,也就造成了他们大社会生活中习惯于将美好的事物据为己有而独占。因此,在青少年中频频出现抢夺他人物品或得不到后故意损坏的事情。

二、改变教育教学模式,发挥课堂主战场作用

社会环境变了,孩子现状变了,作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学校教育,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不得当。教师往往是不顾学生的心理状况和接受能力,只是照搬课本知识对学生进行强硬的灌输。单调的说教,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是道德教育形式单一。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中,忽视了将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贯彻到学校全部课程的教学和各项工作中去,更不注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当中去,仅仅凭借几节德育课或简单的主题活动是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的。当然,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当今教育思想的制约,比如教师对学生只能说服教育,不得有体罚、变相体罚等,这就等于给了学生上方宝剑,教师也因此顾虑重重而失去了教育的主动权,其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传统的教育方式延续了上千年,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老师传授,学生接受。且不说这一教育模式如何,单从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教育产生的现象不难看出。学生的学发生了畸变,他们变成了接收装置,装满了一模一样的东西,随之他们也成了千万个雷同的产品,也就出现了所谓的“高分低能”和“填鸭式教学”等词语。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论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时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记忆的现状,提倡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从这一精神可以理解,我们只要改变过去的那种“过于强调接受学习”的倾向,而不是完全否定接受式的学习方式,但要倡导学生学会自主学习的方式。我校在试行了近两年来的自主学习模式的教学改革中,深深感受到自主学习给学生带来的巨大改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生思想意识的转变。

主要从自醒、自励、自制意识的转变到竞争与合作意识的转变和评价及认知社会意识的三方面转变。

二是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

主要体现在独立思考学习,获取新知的能力;反思、回顾存在问题,拓展创新的能力;合作、交流与表达的能力;适应社会与竞争的能力。

综上所述,学生自主学习模式已完全改变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更提高了学生的各方面能力,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教育全面发展的目标 ,也为法治渗透教学提供的良好平台。

三、找准法治渗透的切入点、将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机融入实际生动的课堂教学

第9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范文

一 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1、强化素质教育,淡化应试教育,提高中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策。

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端在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对学生智育的发展,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的培养,其直接后果造成了学生两极分化的严重现象。一方面产生了高分低能而又没有理想的群体;另一方面人为地产生了大量的“双差生”。“双差生”属于被歧视、被排斥、被放弃的群体,这些学生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基础,他们在学校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好感,在家得不到父母的关怀,他们从学校分流后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在社会上找不到正确的位置,很容易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2 建立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开展法治教育,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措施。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治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

3、学校也应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

法律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规范性很强的专业,而且现实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需要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能正确地理解法律条文本身的含义,能熟练地运用法律规范去解决现实生活中学生遇到的有关问题。同时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能灵活地把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别是中学生的行为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地了解到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但是目前,虽然有些中学已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由于条件的限制,多数学校没有进行必要的法制讲座,再加上他们往往本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或者只是摆摆花架子,这种情况下,很难适应法制教育的需要,也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因此,作为学校应当聘任政法院校毕业的或从事法律工作的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使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专业化。这样才能真正把学校的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 学校与家庭双方建立互动联系

1、当好监护人,巩固第一道防线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们知道,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和管理者,是孩子首要模仿的对象,家长的思想观念,言行和文化素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孩子。托尔斯泰说“在一个家庭里,只有父母能自己教育自己时,在那里才能产生孩子的自我教育。没有父母的先锋榜样,一切有关孩子进行自我教育的谈话都将变成空谈”。你孝敬老人,子女才可能孝敬你;你下岗择业时充满自信,子女才可能面对挫折不断追求。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家长的人格力量是最重要的教育因素。目前,很多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脱节有关。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父母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直接责任人,也是第一责任人,当好监护人,巩固第一道防线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职责。

2 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急需学校与家庭双方建立互动联系。对于学校,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组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把素质教育的目的、思想以及科学教育孩子的基本知识介绍给家长。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计划的内容告知学生的家长,使未成年人的父母根据学校计划,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教育。同时作为学校尤其是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对话互动联系,定期地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所思、所想、所为,通过家庭信息反馈,与学校学生的行为进行比较,制订相应的对策。通过学校指导,使他们把理论知识用于实践,不但能主动关心子女,弃不恰当的教育方法,代之以正确的方法进行教育,而且能运用教育理论来分析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三 学校教育要与社会大环境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