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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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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摸清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地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发电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不含中央发电企业及鲁能发展集团公司所属电厂)。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灰渣库安全评价和许可情况;

(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七)防范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从8月6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

(二)阶段划分:

1、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至11日)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对辖区内地方发电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执法监察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指导企业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保障,认真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8月11日前,将《全市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联系表》(见附件2)和《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夏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监察支队联系人:田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企业自查阶段(8月12日至17日)

地方发电企业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并向当地安监部门书面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24日)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组织,在调查摸底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整改要求。同时按照省安监局要求,认真填写《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各县(市、区)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工作总结和《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请于8月22日前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并将《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的原件报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4、验收讲评阶段(8月25日9月5日)

市安监局现场检查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对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进行总结讲评。做好迎接省安监局督查准备。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目标。各县(市、区)要以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发电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通过执法监察,教育企业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帮助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2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偏大,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实践证明,要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展矿山安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矿山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矿山生产的运行方式、管理形式和监督体制等走上正轨,才能使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根本好转。安全审计作为一项专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独立审计活动,有助于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助于督促企业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助于督促企业生产责任事故赔偿及时到位,有助于督促企业安全投入及时、足额等。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借鉴相关学科知识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安全审计的关键。

一、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安全审计有别于常规的财政、财务审计,安全审计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度量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工具。为了提高这一测度工具的信度与效度,构建该评价体系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在中国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审计工作还仅仅处于探讨阶段,笔者认为与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相比较,强调重要性原则对实践工作的开展更具有指导意义。同时,重要性原则也是在指标设定过程中对安全审计工作重点、成本与效率的综合考虑。当然,随着中国安全审计工作的发展与完善,该指标评价体系将进一步改进,以满足全面性原则的要求。

(二)责任性原则

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准确考评被审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和个人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即所衡量、评价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其结果应是审计对象的职责范围,是其应当全部或部分负责,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的,是其通过主观努力可以改变的结果和过程。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及外部不经济性等特点,进一步造成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所有这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是矿山事故易发、多发、频发,重特大事故集中、长期以来尚未得到切实有效遏制的根源。责任性原则是保证安全审计评价结论切实有效必须遵循原则之一。

(三)简明性原则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应选择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清楚反映问题的指标。由于安全审计评价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评价指标虽然要求全面,但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所选指标变量过多,一方面资料难以获取,另一方面综合分析过程也很困难。同时不便于决策者应用,而且大大增加了安全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冗余度。如果所选指标变量过少,就有可能不足以或不能充分表征系统的真实行为或真实的行为轨迹。所以指标的设置要围绕评价的目的有针对性地加以选择,每个指标的含义要求明确,代表特征要求清楚,无相互交叉重叠现象。

(四)相关性原则

评价体系应与矿山安全审计的目标紧密相关,评价标准能够反映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能揭示被审计对象的具体安全生产状况及被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程度。相关性原则与简明性原则具有内在一致性要求。

(五)动态性原则

安全审计评价是一个随着审计项目的发展而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变化而变化的动态过程,客观上要求设置的指标体系具有动态特点,既能反映该审计项目的历史状况和现状,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又能对未来的变化发展做出评价。同时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六)地域性原则

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所处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水文地质等条件不同,对安全的影响因子也不同,因此应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针对所研究地区及其主要问题选择评价指标。矿山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尤其注意遵循地域性原则。

二、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维度定位

根据建立矿山安全审计评价体系的目标与原则,从范围层次上划分,安全审计评价标准分为总体评价标准和具体评价标准。所以在试图建立安全审计评价标准时,也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考虑,先确立总体评价标准,再逐步完善具体标准。在指标体系架构中,不仅在矿山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效用管理以及外部效应三个维度进行了体系的构建(如图1所示)。并且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内控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处理、安全投入等五个层面进行了体系的设计。当然,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动态的、可扩充的,审计人员可以随时按照实际情况增减,以增强其科学性、有效性,但主要指标需保留。

(二)评价权重的分配

评价权重的分配涉及到各评价维度的权重分配以及每一维度内各评价指标之间的权重分配。在构建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要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各项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权重值应根据该指标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影响程度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指标权重的确定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大类,主观法主要包括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等,客观法主要包括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和数据包络法等。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应该是主观分析法和客观分析法相结合的过程。此外,指标体系的构造过程可分为指标体系框架的构建和指标筛选两个阶段,即指标初选和指标完善的过程。该过程可以概述为:分解总目标、构造层次结构、建立预选指标集筛选指标、最终确立评价指标体系。

在构建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要确定定量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并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凡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应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对该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型企业近年来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确保定量指标的基准值代表了行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平均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评价权重的分配会因不同阶段、发展重点、矿山生产特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对情况各异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我们不可能确定一成不变的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也不存在统一的指标权重,即使同一评价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有所不同。尽管卓越的绩效评价系统对每个组织都是独特的,即按每个组织的需要和特点“量体裁衣”,但是反映社会满意度的指标,应该在安全审计评价体系中占据绝对的比重,社会评议信息应是评价结论的主要证据资料。

三、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安全审计内容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紧紧围绕安全审计内容设定。考虑到中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以及政府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主张矿山安全审计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五部分: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时只需考虑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法律法规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企业能否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次,企业能否做到持续、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也符合性测试重点之一。

2.安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运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安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保证整个业务处理系统控制目标的实现,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协调以及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进行评价。从而判定矿山企业各种安全内控制度的履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及时自查修订完善。为进一步确定安全审计的重点提供决策依据。

3.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审计

在安全设施“三同时”审计中,应该重点审查和评价与被审计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的下列内容:(1)被审计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的遵守情况;(2)安全设施项目风险的识别、评估及应对措施;(3)相关安全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和有效性;(4)有关安全资产、安全负债、安全支出项目等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递情况。

4.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为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赔偿提供决策依据。工伤事故赔偿审计主要集中在两点:(1)赔偿标准是否合法合规。(2)赔偿额度是否足额、及时。这一点往往也是事故双方争执的焦点。有第三方出具相应审计意见,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切实保障受伤员工合法权益。

5.安全投入情况审计

安全投入情况审计是安全审计的重点。众所周知,安全投入不足是造成中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有效监督。近几年,中国为扩大矿山企业安全投入资金来源及数量,建立稳定的安全保障资金渠道,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制度。由于安全投入效益的隐蔽性、滞后性、不确定性及其他原因(经济效益不佳、领导不重视、短期行为等),一些企业(尤其小型矿山企业)往往在安全投入方面“勤俭节约”。企业为了应付针对安全投入状况的检查弄虚作假。通过安全投入审计,能够有效监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投入足额、及时。

(二)分级设立评价指标

矿山安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花很大力气进行研究和实践。在这里我们先构思一个指标框架,许多指标还有待于讨论和完善。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评价指标和二级评价指标两个层次。一级评价指标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指标、企业安全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指标、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和安全投入情况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是一级评价指标的具体化。具体内容(见表1)。

安全审计的综合评价,应该以评价年度各项二级定量指标的实际数据和各项二级定性指标的专家评分为基础,按照各二级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值计算各单项指标得分,再综合得出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总分值。

单项指标评价分值=权重值× (1)

当>1时,按1计算。

二级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都采用百分制测评。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分平均值。

第3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经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平稳态势。为发扬成绩,不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拟对2008年度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的类别及名额分配

表彰类别: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条件

(一)各县(市、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市直主管部门(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3、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或重点部位监管、应急方案编制和演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4、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有创新;

5、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乡镇政府(街办)和县(市、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中的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

2、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作部署推动有力,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应急救援演练、行政执法、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重点工作中,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3、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

4、监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成效显著,未突破专项控制指标;

5、监管范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先进个人:

1、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2、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

3、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基础资料健全;

4、认真抓好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5、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安全管理,为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程序

第4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关键词 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桥梁高墩;标准化;安全管理。

1 工程概述

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桥梁高墩施工在铁路建设工程中越来越普遍,高墩施工安全管理问题也较为突出,近年来,高墩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墩身炸模等安全事故越来越多。桥梁高墩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将有效提高高墩施工安全管理成果。

桥梁高墩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

跨金丽温高速2#特大桥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新店乡境内。始于金丽温高速旁(DK054+611.2)通过58米路基与新店特大桥相连,终于大面山隧道入口(DK057+534.66),途中于DK054+705~DK054+745.5处跨越金丽温高速公路,与DK054+760.8~DK054+907.2处跨越 图1、高墩施工上下通道

南溪,另外还跨越多条乡村道路。桥址位于河谷地带,地势开阔低平,有大片农田、村庄,植被茂盛。全桥共有空心墩66个(2#~67#墩)、实心墩17个(1#、68#~83#墩),其中20m以上高墩有74个,高墩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地质水文资料

工程地质条件:本地区土质如下所示:

(0)1 种植土(mlQ4):杂色,松散~稍密

(1)2粉质黏土(a1-plQ4):软塑,σ0=100kpa

(1)3粉质黏土(a1-plQ4):可塑,σ0=150kpa

(1)4粉质黏土(a1-plQ4):硬塑,σ0=150kpa

(1)6细圆砾石(a1-plQ4):褐灰色、灰黄色,稍密~密实,潮湿

σ0=250kpa

(2)7粗圆砾土(a1-plQ4):褐灰色、灰黄色,中密~密实,潮湿~饱和,σ0=350kpa

(4)2粉质黏土(e1-dlQ):褐黄色,软塑,σ0=150kpa

(4)3粉质黏土(e1-dlQ):褐黄色,软塑,σ0=200kpa

(5)1沙砾岩全风化(W4):暗红色,褐黄色,岩心较破碎,呈土状、碎状σ0=200kpa

(5)2沙砾岩强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砂质结构、层状构造、岩心呈碎块状,σ0=350kpa

(5)3沙砾岩弱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灰褐色,砂质结构σ0=450kpa

(6)1沙砾岩全风化(W4):暗红色,褐黄色,岩体结构已破坏,岩心较破碎,呈土状、碎状σ0=220kpa

(6)2沙砾岩强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岩体结构大部分破坏,砂质结构、岩心呈碎块状,σ0=350kpa

(6)3沙砾岩弱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灰褐色,中厚层状、岩石较破碎、局部完整,岩心呈碎块状、短柱状、少量呈长柱状σ0=450kpa

水文条件:

跨金丽温高速2#特大桥桥址范围内DK54+610.91―DK55+400地段地表水具有酸蚀,环境作用等级H1;DK56+100―DK57+567.2段地下水具有酸蚀,环境作用等级H1;其他地段地下水和地表水无侵蚀性,环境作用等级为T2、T1。

3 高墩总体施工步骤

跨金丽温高速2#特大桥高墩均为变坡圆端型薄壁空心墩,最大高度为38.5m,墩身高度较高,采取分段浇注以保证模板稳定性,模板采用定型钢模,模板型号为29m一套、38m一套、38.5m一套共计三套组合钢模板。标准节2m,并设1m、0.5m的调整段。由于墩身截面为变坡型,模板加工时按最高高度进行加工,施工时根据墩身高度支立,为加快施工进度,墩身每次浇注6m,浇注完成后支立上部模板,下部拆除后的模板进行下一个墩身模板支立。

第一次浇注至实体段顶(浇注下部实体段),外侧搭设双排脚手架,浇注完毕后拆除脚手架。在墩身外侧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建“格构式”井架、内设“之字形”踏步的楼梯供施工人员上下。

第二次浇注至空心段底部内倒角顶面,此段高度为1m。

从第二次支模开始,人员由脚手架步梯进入模板外侧作业平台进行施工,模板采用周转使用,下部砼浇筑完成后拆除支立上部模板进行下一次循环,第二次浇注后以6m标准高度,依次循环。最后一节空心段采用调整块调整至空心段顶部内倒角顶面。

顶部封顶段先翻一节2m标准翻模段,浇注完成后,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后再浇注剩余2.5m实体段。

空心墩内侧搭设支架,一方面做为内模作业平台,另一方面做为墩身顶部封顶段混凝土支架。

4 高墩施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1高处坠落

在高墩施工的过程中最常发生的事故就是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培训教育不足,不懂得操作技术和知识;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禁忌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缺乏检查工或指导有错误;造成安全装置、防护失效;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大风或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4.2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三大伤害”的其中一种,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会对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容易砸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高墩施工中物体打击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使用的工具、其它物品的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或未正确使用安全网,或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引起物品坠落、倒下,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有引发砸伤、撞伤的危险,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从受伤部位看,物体打击造成死亡的部位大部分都在头部,其次是胸部,而造成的重伤事故,其受伤部位大多数在腿部,其次是眼部。对物体打击伤害所造成的重伤死亡事故分析的结果表明,主要原因大致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对现场缺乏检查和设计有缺陷。

4.3坍塌

坍塌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工程施工方案不合理,检查脚手架结构计算、脚手架构造、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不满足规范要求,欠缺检查和未及时维护保养,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脚手架坍塌。

坍塌主要发生在高墩操作平台、井架、空心墩内部脚手架。

4.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高墩施工中起重伤害产生的主要原因有:起重机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指挥,吊装人员违反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作业人员穿越或进入吊装区域,起重机械超负荷或带病工作,吊装辅助机具存在缺陷,吊装区域没有设置警示范围

4.5触电

造成触电的主要原因有:电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私自接电或拆除设备电源线,爬梯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受到磨损破坏,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施工现场电线架设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电箱不装门、锁,电箱门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并一闸控制多机,电动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不按规定高度搭建设备和安装防雷装置。

5 高墩施工安全标准化目标体系

高墩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可以从管理和作业两方面着手。管理可以分为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法律法规、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报告、调查与分析五个元素。而作业方面可分为高空作业、脚手架施工、起重机作业、防雷避电四个元素,主要对人的行为和设备的状况、布局等进行考评。考评办法的主要依据前文对高墩施工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高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墩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其他资料和等相关文件。

5.1管理目标体系的建立

5.1.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 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

・ 方针是否阐明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和对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并简明扼要。

・ 安全生产方针是否体现:

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企业风险特点;

预防伤害和疾病;

预防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 方针的制定是否确保员工充分参与,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 企业是否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 企业是否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 企业是否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

・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

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

具体并可测量。

・ 企业是否制定目标实现计划并保证实施。

・ 企业是否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 企业是否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5.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与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实用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的状况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相关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

・是否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是否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是否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了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计划。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情况的调查是否涉及所有层面的员工。

・是否确定了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5.1.3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 是否按所识别的需求为员工提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

・ 各级管理层是否接受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否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参加了下列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意识调查与评价。

・ 新员工进入企业后是否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培训。

・ 培训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培训目标;

培训大纲;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培训教材;

考核方式。

・ 管理层是否就下列内容接受了培训:

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沟通技巧;

检查、审核技术;

法律依从性管理;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

变化管理。

・ 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 是否保留了培训记录。

・ 培训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5.1.4安全检查

・ 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

・ 是否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设计不同的检查表。

・ 检查的对象是否全面,没有遗漏。

・ 检查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 检查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是否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 培训的内容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危害识别;

危害分类;

有效的补救技术;

检查报告。

・ 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完整的处理。

・ 管理层是否对检查报告内容及建议作出了回应及采取了行动。

・ 是否保持了检查的记录,并可获取。

・ 是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 管理层意见是否反馈给了提交报告的部门。

・ 行动及进度是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5.1.5事故应急、报告、调查与分析

事故应急、报告、调查与分析

・ 是否建立由专业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预案救援小组。

・ 相关人员是否接受专业培训。

・ 是否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 是否对应急器材和设备实施了检查与维护。

・ 是否编写了应急预案。

・ 根据应急预案是否任命了责任人。

・ 应急预案是否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 平时是否举行应急预案的演习。

・ 是否制定了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 是否根据报告制度制定事故、事件登记表及相关的报告、表格标准格式。

・ 是否对报告的事故、事件进行登记管理。

・ 是否制定了事故、事件的调查制度。

・ 报告的事故、事件是否依据制度进行调查。

・ 事故发生后是否做到“四不放过”。

・ 报告是否提交给相关部门。

5.2作业目标体系的建立

5.2.1高空作业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作业人员是否年满18岁,

・作业人员是否经体格检查合格后从事高空作业。

・作业人员是否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疾病,有以上疾病者禁止登高作业。

・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是否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是否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是否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高空作业区地面是否划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是否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m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是否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夜间作业,是否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是否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是否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是否有操作人员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是否超过设计计算值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是否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是否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是否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使用梯子时,是否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5.2.2脚手架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是否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是否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现场严禁吸烟。

・是否有酗酒人员上架作业,施工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严禁开玩笑和打闹。

・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是经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是否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一律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上架子作业人员上下是否走人行梯道。

・护身栏、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安全网等影响作业班组支模时,如需拆改时,是否由架子工来完成。

・脚手架验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如需做局部拆改时,是否经技术部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是否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作业人员是否攀登架子上下作业面;是否推车在架子上跑动。

・是否将模板支撑、揽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在架子上的作业人员是否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结点和脚手板,以及扣件绑扎扣等所有架子部件。

・使用电焊气割时,是否派专职人员做好防火工作,配备料斗,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

・支架搭设完成后,安全员是否每日开工前进行检查支架情况,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结松动等问题是否及时解决。

・是否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外用架体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施工人员是否凌空投掷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材料、工具用滑轮和绳索运输,不得乱扔。

・使用的工具是否放在工具袋内,防止掉落伤人;登高是否穿防滑鞋,袖口及裤口是否扎紧。

・脚手架堆放场所是否整洁、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领、退料手续。

・施工人员是否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确保脚手架施工材料不浪费。

・运至地面的材料是否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是否集中回收处理。是否随时整理、检查,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妥善保管。

・五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大雨天气是否停止脚手架作业。在冬季、雨季是否经常检查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有无积雪、积水等物。若有是否及时清扫,是否采取防滑措施。

・步梯护栏位置的脚手架是否用安全密目网包裹以防高空眩晕,密目网是否包住管头,钢管头伸出整体支架尽量缩短。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设揽风绳进行防护。

・脚手架拆除前,是否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是否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工作。

・架体拆除前,是否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被拆架体各吊点、附件、电气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拆架时是否划分作业区,周围是否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是否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拆除时是否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是否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在拆架时,是否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每天拆架下班时,是否留下隐患部位。

・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是否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到地面。

・所有的脚手板,是否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拆下的零配件是否装入容器内,用绳索送下;拆下的钢管是否绑扎牢固,双点起吊,严禁从高空抛掷。

5.2.3起重机作业

・作业前是否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是否有闲散人员,障碍以排除。吊索具是否无缺陷,捆绑是否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是否有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正确选择吊点位置,是否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是否有其他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是否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新起重工具、吊具是否按说明书检查,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是否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是否大于8~10。

・起重机作业时,支腿是否全部伸出,并铺平垫实。当回转动作时,是否平稳地接合回转离合器,减小重物摆动。

・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起落臂杆时,应缓慢动作。

5.2.4防雷避电

・是否采用避雷针、接地线与建筑物避雷系统连成一体的措施。

・避雷针设置高度是否不小于1m,是否设置在脚手架四角立杆上,并将所有最上层的大横杆全部连通,形成避雷网络。

第5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包含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责任追究。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是: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二、建筑业界实施《安全生产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逐步有所好转,各类伤亡事故呈下降趋势,对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但《安全生产法》在实施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普法教育存在死角

自《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政府及企业采取了各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取得了一些进展,国民的安全素质也有一定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国民的安全素质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目前全社会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不强,以人为本、依法治安的概念尚未普遍形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普法教育入手,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企业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的形式主义十分严重,为了利益最大化而漠视对生产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部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所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一知半解,无法对施工队进行有效管理。

(四)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五)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六)工会权力落不到实处,职工安全权益得不到保证

工会有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的权力。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会组织失去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工会对劳动合同安全内容缺少监管;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撤离避险权等防范事故的权利难以实现;企业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没有保障;工会履行“群众监督”的职责得不到贯彻等。因此,必须加大工会对劳动者的保护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进行检查指导,切实履行工会职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结合安全生产法对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一)规范建筑市场,提供公平、合理、平等的竞争环境

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建设法定程序和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者,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进行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建设行为。凡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或是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二)创新安全管理方法

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出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不仅要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而且要创新管理方式。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月报和安全诚信月通报以及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联动三项制度。通过报表,建设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在建工程的数量、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安全诚信行为的月通报制度的实施,各建筑企业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减少了各类违规、违法操作行为,确保了建筑施工安全。

(三)提高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对搞好安全工作至关重要,要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外部要企业安全”向“企业自己要安全,企业会安全”转变。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四)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安全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使安全投入这一重要前提得到有力保障。随着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也应适当提高取费标准,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定额费用,使定额费用与安全投入相匹配。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特别是对塔吊等进行垂直运输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员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使“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落到实处。安全教育培训要形成制度,适时适地,内容丰富,方式多样,讲求实效。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项复杂工程,关乎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只是预防事故、提高生产安全所走出的第一步,如何保证在工作实际中较好的贯彻落实将任重道远。因此需要政府、企业以及每个国民做出自己相应的努力,为创建安全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雷斌. 如何加强城市安全生产监管[J]. 中华建设. 2012(05)

第6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煤炭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开展重点活动内容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各煤矿企业要在6月1日至30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通过摆放安全生产标语牌、彩旗,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过路横标,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案例、安全漫画等宣传图片展。充分利用区煤炭局网站、《煤炭工作简报》、机关宣传橱窗、科室文化板报等,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部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传播安全文化。认真组织参加区里统一开展的“平安祝福”手机短信传递、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打非治违”、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煤矿在安全月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区煤炭局要强化安全执法,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部署,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调度)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汛检查“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A、B级重大隐患治理、淘汰机电设备排查更换、应急管理进展等情况,突出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在6月份第三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煤矿要在5月份停产撤人演练的基础上,加强总结,认真汲取本单位演练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区局在光正公司进行一次演练观摩。煤矿企业要全面排查井下的避灾指示路标和逃生路线,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突出抓好“煤矿调度员10项应急处置权”、“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规定的落实。加强相邻矿井的区域联防,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充实救援力量,提高煤矿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岗位练兵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安全月期间,各煤矿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活动,重点加强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矿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6月4日至10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看点评等方式,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区煤炭局结合行政执法证审验,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并定期开展“人人讲一课”活动,锻炼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四是按照《全区煤矿2012年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川煤〔2012〕63号)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五)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班组建设。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和区局《2012年全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优秀班组创建活动,推进煤矿区队班组建设。区局计划在舜天煤矿召开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强化区队班组建设和工作考核,以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为目标,努力达到现场管理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班组执行能力“五提高”,通过班组平安带动企业安全,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认真组织参加区里重点活动。一是6月8日,区煤炭局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展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展板,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接受群众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二是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答题活动。三是区煤炭局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活动。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解答市民对煤炭安全生产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参加市局、区政府组织的其他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意识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区煤炭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各煤矿企业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7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一)采用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

在课件的制作上充分发挥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优势并灵活应用,充分将影音、图像和动画融合到多媒体课件中,使教学内容以更加直观、生动、形象的形式呈现和表述出来,吸引学生的课堂注意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另外,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矿山工程系建有教学矿井一座,它被批为矿业工程类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包括矿井主体、煤炭科技展示楼、煤矿机电设备展示广场、矿山公园、煤矿机电设备实训中心五大主体。其中,煤炭科技展示楼设置煤矿生产展示3D影院,通过程序控制以立体流程展示煤矿生产整体流程。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通过程序设置实现煤矿模拟生产整体操作和3D展示,在此过程中将煤矿安全生产每个安全控制点有效融入,从而有效保证安全生产的整体流程。

(二)引入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的主要优点是能够为学生提供一种真实的环境,提供进行分析的素材和机会,通过案例学习,使学生在分析问题、进行采矿设计及指导现场生产等方面的技能训练得到强化[1]。例如,在讲授矿山安全法时,在课堂上阅读《法制网》一则新闻“新闻报道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于2013年发生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致53人遇难”。然后假设其中一组同学是八宝煤业公司现场人员,另一组同学是八宝煤业公司负责人,要求他们分别写出当前应对措施、注意事项、事故上报流程、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善后处理措施等。通过案例分析教学,学生亲临其境,驱使学生主动去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点。同时,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变被动听讲为主动参与,提高了学生理解、运用和驾驭知识的能力,从而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培养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强化了学生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实训中心资源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矿山工程系拥有国家级教学矿井、矿山地质测量实验室、矿山采掘技术实验室、矿山采掘机械实验室、矿山供电实验室、矿井通风与安全实验室和矿山工程实训中心等实验实训中心,集煤矿“勘测、开采、机电、通风与安全”于一体,涵盖了煤矿类专业大部分的教学实验系统。通过对整个实验实训中心的参观,使学生对井下复杂的系统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有效地克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知识点抽象、复杂、过于死板、难以记忆的特点。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模块的法律内容,有目的地将教学场所安排到相应的实验实训中心。要求学生进行角色转换,以煤矿生产技术人员身份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煤矿生产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都要确保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确保法律条款与生产结合,有效地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考核方式的改革

改变过去偏重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局限在书本上的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和成绩评估方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从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学生出勤率和课堂表现

实行扣分加分制度,学生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0分,课堂上积极主动回答老师的提问并且回答正确每次加5分,本部分满分100分,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占总体考核30%。

(二)作业完成情况

对课堂布置的作业进行批改,存在漏缴和抄袭情况每次扣10分,满分100分,扣完为止。占总体考核30%。

(三)技能操作

课程教学内容完成后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给出40组不同的技能操作考核试题,实践考核题试题依据不同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设置,内容包括进入模拟矿井前的物品贮备、清点和查验,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和工作记录填写,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通风安全控制,模拟矿井事故处理流程以及升井后的物品归位和记录。要求学生抽选试题,然后按顺序依次考核。技能考核部分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考核过程中可以参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做详细记录。占总体考核40%。

三、建立课程教学信息反馈机制

课程教学信息的客观反馈,有利于课程内容调整、结构优化、方法改进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因此,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必须提高信息反馈与控制的功效,这样能有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质量。本课程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学质量评价

从教学目标、教学方法、课程结构和教学效果几个方面进行评价[5]。本课程采用统计方法,搜集大量的数据,对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调查、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评分部分、专业性评分部分和学校评分部分。其中,学生评分部分采用学生抽查法,抽取班级1/2学生,首选班长、学习委员和课代表,其余学生随机抽取,选取的学生按评分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分。

(二)学生发展评价

主要通过学生的品质道德和学习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的方法是根据学生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尤其在煤矿安全生产的过程中,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行使权利和完成任务,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评价统计。

(三)考核结果分析

采用Excel软件对考核结果进行数据处理,并对数据进行正态分布分析,将分析结果与以往几年考核结果进行对比,对成绩上升或下降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通过学校的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学生组织社团以及用人单位进行教学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收集到的课程教学信息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加工处理,针对教师自评和学生反映的教学问题能够解决的就及时解决处理,不能解决的上报主管部门,并不断督促相关解决办法出台,最终形成课程教学的趋于固定的体系。(本文来自于《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四、教学改革实践

第8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2014年住建系统力争实现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无死亡事故。

(二)在本系统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和燃气公司、充装站、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百安活动”、“打非治违”和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制度。

2.督促建筑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排查、复查、监督等体系。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采取约谈、强制培训及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3.有效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4.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效与建筑劳务分包及施工机械租赁单位业绩、资质等级及诚信记录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落实现场巡查监管制度。设立1个督查组,9个综合检查组,采取平时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市政建设、施工管理、安全隐患、规划违章的日常检查、整改的落实,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证据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组每天进行督查,综合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坚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认真执行建筑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在建工程项目上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长、操作人员等所有作业人员(包括门卫)都受到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从业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安全、正确识别安全,提高安全操作节能,主动避让危险。

2.坚持对施工现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标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安全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强制培训,并将安全强制培训的对象延伸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建筑机械租赁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对现场管理混乱、强制培训两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注销资格证书。

3.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高施工现场执法监管执行力。

(四)突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危险源为目的,认真开展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租赁、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为检点,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建筑行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百安”等专项活动,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宣传的基础上,调动建筑业企业和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参与各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荐和宣扬优良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习惯,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确保活动见成效、有深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六)抓好燃气专项整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突出抓好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使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七)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

坚持以现场安全巡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实绩为依据,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大力褒扬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优良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落后的工程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工程”警告,并将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

1.坚持严格执法,在施工安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

3.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整改、停工、约谈、强制培训、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到施工现场管理之中,同时不断摸索和运用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查处机制

整合建管、行政审批、质监、城建、监察、村镇、房产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联动体系,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停止办理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9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范文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

日期: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日活动文件的要求,切实组织落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现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日活动方案。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全员参与。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日活动,组织全员进一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全员知法守法和遵章守规意识,推进树立“我要安全、我保安全”的理念,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类伤亡事故。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范围:

活动主题:学新法、促安全

活动时间:

活动范围: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安全生产日活动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要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日活动开展: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活动

时间:(11月11日19:00)

通过每周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学习,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日重要意义,并组织各级员工进一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重点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题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义务,从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依法治安的思想认识,增强全员知法守法和遵章守规意识。

《二)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时间:

(11月11日19:00)

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回顾集团公司“”事故、“”机械伤人事故、“”触电事故经过,并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员工观看安全影视教材、学习安全生产事故经验反馈材料、组织安全讲课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反馈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剖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事故原因,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达到提高安全目的。

《三)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时间:(11月12日9:00)

要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日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11月11日11月12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外业整改,各部门、工区应做好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内外业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项目部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日”专项隐患排查活动,并以专项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 :

1.高处作业及临边防护、基坑防护,交叉作业,施工用电安全,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及工机具的保养维护和安全使用情况:

2、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设施状况、安全措施落实、现场安全标志设置;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安全管理,生活区、仓库、现场消防保卫交通工作情况

4、现场文明施工及生活区、施工现场、临建区环境卫生状况等;

5、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批及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

6、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资物、设备的配备及维护及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五、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