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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专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当前中央施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遭遇地方政府反弹的现象,完全是由于此举触及利益集团在房地产业中获取暴利的核心利益。
为促使房地产市场软着陆,我们需要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工具。在其他工具效果不尽如人意时,探索将反暴利法规扩展到房地产领域,是必要的选择。而应用反暴利法规抑制房地产泡沫,还需要解决一系列技术性问题,相关法规需要完善,许多条款需进一步细化,才能具有操作性。而最大的考验还在于冲破利益集团的阻力,把惩处措施落到实处。
尽管国际经济组织认定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前景仍然好于发达国家和地区,2011年预计GDP增长率可达6.5%,但唱空新兴市场之声日渐高涨,主要理由就是房地产等资产市场领域泡沫严重。无论学术界还是虎视眈眈时刻窥伺各国经济弱点企图一举突破的国际游资主体,从以准确预言美国住房市场崩盘及随后全球信贷危机而闻名的“末日博士”鲁里埃尔・鲁比尼(Nouriel Roubini),到富达国际主管投资事务的总裁安东尼・波顿(Anthony Bolton),都把眼光投向了中国等新兴市场的房地产市场。而房地产市场泡沫之所以如此巨大,各路资本之所以如此争先恐后涌入,暴利是其中最强大的驱动力。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暴利众所周知,即使在收益率远远低于买卖市场的中国房地产租赁市场,其收益率也比美欧租赁市场普遍高50%以上。5年前,在上海国际地产大会上,花旗集团房地产投资部首席策划师斯蒂芬・柯利称,伦敦、美国、日本的房地产租赁市场收益率分别只有4%、4.5%和3.5%,但上海可达7%。如境外投资者采用融资杠杆,在当时中国利率低于美国利率的情况下,还可获得额外收益。时至今日,中国大城市房租急剧暴涨,租赁市场收益率进一步提高。至于中国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更是已成造就亿万富翁的最大温床。
由于中国房地产开发行业乱象丛生,仲量联行的房地产透明指数报告曾将中国大陆划入第三档“房地产市场低透明度”行列,且房地产利益集团极力阻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全面、真实的统计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高度不透明,该行业企业对外宣称的利润数据几乎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只能通过一些迹象间接估算和推测,或者依靠研究人员和媒体工作者个人努力拿到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支清单或是规划。2003年,笔者曾间接估算了北京地区房地产业的利润率,发现北京西四环和西五环中间的某商品房板楼平均销售利润率为34.7%;假设该地区商品房板楼开发商资产负债率等于1998年至2002年全国房地产企业年均资产负债率(约75%),则其投资收益率高达138.8%。福州市等城市做过的测算结果也表明,在没有财务杠杆的前提下,开发商销售利润率动辄50%以上,甚至超过100%;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的涉税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实际利润率。2008年陡然升级的全球金融经济危机虽然让中国房地产市场一度降温,但超强力度的“反危机”措施很快就令中国房地产市场再度急剧升温,结果是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暴利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房地产市场的暴利,开发商们也并不讳言,有时甚至“理直气壮”。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任志强语惊四座:“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这句话并不完全错,对于提供了优质产品和后续增值服务的品牌开发商,取得较高利润自有其道理;问题是许多房地产项目品质和增值服务几乎谈不上,却仍能赢得暴利,而不少品牌开发商的高利润也超越了相当的限度,这就谈不上合理了。
房地产的高成本使得许多实体经济部门企业步履维艰,使得许多企业背弃实业而投身虚拟经济部门,这已经是众所周知;在新兴市场资产泡沫日益严重、唱空新兴市场之声日渐高涨之际,房地产及其暴利所蕴藏的风险更令人不得不给予严重关注,4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登国务院副总理长文《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就充分显示了高层决策者对此问题的高度关注。而国家发改委官员前天向媒体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则表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反暴利已经破题,下一步就看如何行动了。
关键词:重载交通;沥青路面;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重载作用对沥青路面的影响
1重载交通参数分析
N =∑c1c2n(P)。其中,P为轴重;N为轴载作用次数;n为系数。通过分析不同路面结构下轴载换算系数与轴载的关系,发现轴载换算系数n主要与轴载有关,利用回归分析,忽略不同路面结构对轴载换算系数所造成的误差,可以得到基于弯沉、弯拉以及车辙等效的轴载换算系数n的取值范围。考虑超载,弯沉等效时n=5.0~5.8,线性分析结果n=5.0,非线性分析结果n=5.5;弯拉等效时,一般半刚性基层路面n≈8.0,考虑超载时n≈9.0;车辙等效时,n=4. 0~4. 5。此结果与国内外其他对轴载换算关系的研究成果基本一致。
由以上分析可知,n的取值远大于规范规定的数值,这就说明在较短的时间内可以达到路面设计的累积标准轴次,所以路面的使用寿命大大减少。超载100%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面结构只能使用1. 40年,二级公路的路面结构只能使用1. 20年,三级公路的路面结构只能使用0. 70年。所以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延长重载交通下沥青路面的使用寿命。
2重载对设计指标体系的影响
根据分析,在标准轴载作用下,应用现行规范设计指标体系进行沥青路面结构厚度计算时,路表弯沉指标起控制作用,整体性结构层(包括面层和基层)的层底拉应力验算指标在厚度设计时一般不起作用。但路表弯沉指标同时存在明显的缺陷。与其利用它来控制路面破坏,不如采用整体性结构层层底的拉应力和土基顶面容许压应变来控制更为合理。但是,路表弯沉设计准则在我国柔性路面设计中已使用多年,它具有量测方便的优点,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土基顶面压应变。大量的计算分析表明,路表弯沉和土基顶面压应变之间具有良好的相关关系。通过相关关系可以由路表弯沉推算到土基顶面压应变,把土基顶面压应变准则和路表弯沉结合起来,就可以同时利用上基顶面压应变准则较合理和路表弯沉量测方便的优点。因此,建议仍将路表弯沉作为一个设计指标。
3重载对沥青路面结构的影响
重载交通沥青路面结构,轴载增大时,路面结构的力学响应那些发生了变化,在设计中我们将怎么在满足疲劳寿命与设计指标的要求,下面我们先分析当轴载增大,主要对设计指标弯沉与基层底拉应力的影响。
表1轴载对设计指标的影响
图2弯沉与轴重的关系
图3基层底拉应力与轴重的关系
图4沥青层底拉应变与轴重的关系
图5基层顶压应变与轴重的关系
上面的图表我们发现,当轴载为100KN增大到160KN时,路面的弯沉从30增大到45,基层底的弯拉应力从0.11MPa增大到0.17MPa,青层底拉应变增大到90με。,基层顶压应变从130增大到260με,也就是说,在重载作用下,路面结构的整体刚度下降,基层的疲劳寿命降低,路面结构永久变形增大。经过上面的病害调查,重载下路面的车辙严重。
二、重载作用下沥青路面的设计
1设计步骤
根据现行沥青混凝土设计规范,可归纳出重载沥青路面设计步骤为:
(l)交通资料的收集。交通资料包括:初始年日平均交通量和交通组成、轴载谱、超载方式和超载规律、历年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方向分配系数、车道分配系数、轴载年平均增长率等,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适用于重载路面设计方法。若适用,利用本报告研究结果进行轴载换算及使用年限内累计标准轴次的计算,最后计算设计弯沉。
(2)收集沿线地质、土质及筑路材料状况,并结合原有沥青道路路面的使用及破坏情况,选择适合于重载道路的筑路材料并初拟路面结构。试验测定各结构层材料的抗压回弹模量、劈裂强度等设计参数。
(3)根据设计弯沉值计算路面厚度,并进行半刚性基层、底基层容许弯拉应力、极限弯拉应力验算及土基顶面容许压应变验算。若不满足要求,或调整路面结构层厚度,或变更路面结构组合,然后重新进行计算。
2材料设计
对于沥青路面的设计使用材料要充分考虑施工混合材料的抗剪强度。沥青路面的混合材料通常是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马歇尔设计方法是通过混合料的密度、流值、空隙率等做出材料的混合比,但是这种设计方法不能够正确的分析出沥青混合料的抗剪强度,所以对重载情况下,沥青路面的实际受力状态无法真实的反映出来。可以将沥青路面的受力情况进行模型试验,通过测量的数据,反映出沥青路面在重载条件下的受力情况。通过三轴试验方法,按抗剪强度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配比设计。
3结构设计
根据以前的室内疲劳方程和力学设计程序,无论沥青结构层多厚,结构都会必然产生疲劳开裂、车辙。而最新的理论发现当沥青层超过一定厚度时,良好施工的路面结构不会产生源于层底的疲劳开裂和结构性车辙。当标准轴次超过一定次数后,沥青层厚度无须增加。也就是说,沥青层的厚度使层底拉应变小于一定的值以后,沥青路面的下部将可以无限期地使用下去。所以永久性路面的最大特点是确保路面各类损坏控制在路面表面层顶部很薄的范围内,如自上向下温度疲劳开裂、车辙、表面磨耗、沥青老化都努力限制在磨耗层内,防止出现中面层以下的结构性损坏,表面层的损坏只需通过预防性养护得以补救。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结构设计大部分采用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结构,这种结构路面对于车辆重载的抗压能力较弱,容易导致路面破损现象出现。为此,本文介绍推荐一种由法国规范规定的全厚式路面结构设计方法,按该方法设计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厚度相比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结构略薄,同时能够降低路面因载重疲劳产生开裂现象发生,当需要修复时,只需要更换或加铺一层表面层即可,无需大的结构性重修或重造。这给路面的修复工作降低了工作量和工程成本。全厚式路面结构设计是按照路面的功能合理的布置路面的层次结构,其特点是具有抗载重、抗疲劳、抗磨损、抗车辙、抗透水等。
4全厚式路面结构设计
重载沥青路面多为全厚式路面结构设计。全厚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一般由磨耗层、连接层、基层和底基层组成。磨耗层应具有防渗透、防雨雪、抗滑耐磨的性能。连接层应具有抗车辙蠕变能力,能够有效的保护基层。基层和底基层为全厚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主要持力层,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很高的承载能力。支撑全厚式沥青路面结构稳定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路面承台的稳定和强度。路面承台也即国内统称的路基和垫层。路面承台的变量参数,直接影响路面结构的计算结果,法国人根据地质、水文、路基填料、施工工艺水平,交通量等因素,将路面承台划分为多个等级,列表供查。全厚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出现结构性破坏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疲劳裂缝破坏;二是路面承台发生的结构性车辙破坏。为保证全厚式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出现上述破坏,需要对路面结构进行计算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沥青层层底的水平拉应变 εt,ad 应小于允许极限值;二是路面承台表面的竖向压应变 εz,ad 应小于允许极限值。
5厚度设计
国外的沥青路面设计一般以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弯拉应力作为设计控制指标,同时以基层底面拉应力和路标弯沉作为验算指标,如 Shell 设计法、AI 设计法等,这些方法比较符合国外的全厚式结构或粒料基层结构的特点。我国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以路面设计弯沉为主要控制指标,对高等级路面的面层和半刚性基层验算其层底拉应力。但根据有关研究,在目前半刚性基层应用十分普遍的情况下,基层的层底拉应力可以比较好反映荷载对结构的疲劳损耗要求,而且在进行高等级的路面结构设计时,往往是路标弯沉值符合要求,而基层底面拉应力验算不能通过,因此基层底面拉应力指标更具有控制意义。根据国内外经验,在重载沥青路面设计中,一般采用增加沥青面层厚度、改变沥青面层强度、增加半刚性基层厚度以及土基增强等方法。
4 结语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呈现出交通量大、轴载加大、轮胎压力增加、车速提高等现象,这加剧了路面的疲劳损伤,并带来一系列的早期破坏,严重影响了道路正常的使用寿命。因此,为保证路面的服务水平和长期性能,在道路设计中对交通参数进行合理处理,设计出适宜重载交通的路面结构和材料形式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本文的学习研究,可对提高重载交通条件下沥青路面的承载能力、延长路面使用寿命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斌等.重载下沥青路面早期主要病害成因及维护方法[J].魅力中国.2010(2)
[2]张勇.重载沥青路面结构应力分析与优化方法探讨[J].北京工业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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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医药膳 亚健康 传统医学 应用原则
亚健康(Sub-health SH)是指人体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一种状态。处于亚健康状态者,不能达到健康的标准,表现为一定时间内的活力降低、功能和适应能力减退的症状,但不符合现代医学有关疾病的临床或亚临床诊断标准[1]。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09年度公布的《亚健康中医临床指南》解读的标准:躯体(疲劳,或睡眠紊乱,或疼痛)、心理(或抑郁寡欢,或烦躁不安,或急躁易怒,或注意力不集中,或记忆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频率降低,或交往能力下降)等的不适状态持续3个月或以上,并且经系统检查排除可能导致上述表现的疾病者,即可诊断。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生活节奏的逐渐加快,居住环境的不断污染和饮食结构的不合理等,亚健康状态人群在不断增加。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生活压力过大、环境污染、饮食不节,人们用心、用脑过度,体力透支,身体的主要器官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的非正常负荷状态,生理机能发生障碍,导致了器官发病前的功能障碍,如:疲劳无力、头昏头痛、失眠健忘、胸闷气短等。据报道,中华医学会对全国33座城市的33万人进行了一项随机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亚健康人数约占全国人口的70%。另外,根据中国部分地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专家推测,我国目前至少有一亿人患有各种精神障碍疾病。然而,大多数人对于自己的健康状况却不甚了解。中国的亚健康问题不容乐观,中国的亚健康问题亟待解决。
1 中医药膳的发展历史
在我国传统医学中,中医药膳对亚健康人群的身心调理和疾病防治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具有几千年历史的药膳养生文化,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一门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制作方法的学问。春秋战国是药膳的萌芽时期,《黄帝内经》中记载了13首药方,其中8首属于药膳方,《周礼》中记载了疾医用“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金匮要略》中记载了“当归羊肉汤”,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专列“食治篇”,南唐陈士良《食性本草》,是专门的食疗论著,北宋《太平圣惠方》中有“食治论”篇。此后的历代医药家在临床实践中对中医药膳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元代忽思慧的《饮膳正要》、吴瑞的《日用本草》,明代卢和等的《食物本草》、宁原的《食鉴本草》、朱槽的《救荒本草》,清代袁枚的《随园食单》等,许多药膳方药至今仍被应用。
2 中医药膳在亚健康人群中的应用
由于亚健康人群的身体抵抗力衰弱,活动能力降低,以及协同功能减弱,此时身体免疫功能降低,对外邪入侵的抵抗力降低,遇到外邪入侵,容易发生疾病。因此亚健康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除了需要注意正常的生活饮食之外,还需要注意身心的调理和疾病的防治。 转贴于 中医药膳充分发挥了中药效能的美味佳肴,满足人们“厌于药,喜于食”的天性,且易于普及,取材广泛,可在家庭自制,是中药的一种深受人们喜爱的剂型。
3 中医药膳的应用原则
中医治病以“整体观念”、“辨证论治”为特点,注重阴阳的平衡,注意五脏六腑的协调,讲究因时、因地、因人的“三因制宜”,而这也是中医药膳的应用原则。
3.1 因证用异
中医讲究辨证论治,即在治疗疾病时要根据病情的寒热虚实,结合病人的体质给以相应的药物治疗。药膳的应用也应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料配伍,如血虚,可用当归与枣熬粥喝;气虚,可在汤中加入山药、薏苡仁,以健脾益气;阴虚可用枸杞、麦冬熬粥喝;鹿角霜泡酒喝,适用于极度阳虚的人。胃弱、食欲不振者可在粥中加入麦芽、砂仁、神曲等消食健胃之品。只有因证选料,才能发挥药膳的保健作用。
3.2 因时而异
中医认为,人的脏腑气血的运行,和自然界的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用寒远寒,用热远热”是中医治病的治疗原则之一,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药膳。春主“酸”、主“升发”,宜选用韭菜、李子、芝麻等酸味之品和粳米、黑豆、鲤鱼、牛肉、鸡蛋等甘性之品(肝气旺,补脾气抑肝气);夏主“苦”、主“火”,宜选用苦瓜、莴笋、豆豉等苦味之品和西瓜、黄瓜、马齿笕、赤小豆等寒凉之品;秋季主“辛”、主“燥”,宜选辣椒、胡椒等辛辣之品和枸杞、木耳、猪肝、兔肉等养阴润燥之品;冬季主“闭藏”,是进补的大好季节,进补以羊肉、狗肉、枸杞、巴戟天、杜仲、海马、生姜等甘温滋养之品为主。
3.3 因人而异
人的体质不同,药膳的使用也有所差别。中医把人的体质分为六种基本类型,即实症型、虚症型、热症型、寒症型、燥症型和湿症型。实症型人,宜选用泻性药膳,以排除病邪;虚症型人,宜选用补性药膳,以增强机体的免疫力;热症型人,宜选用凉性药膳,以消炎、镇静;寒症型人,宜选用温性药膳,以温通散寒;燥症型人,宜选用润性药膳,以保存体内水分;湿症型人,宜选用燥性药膳,以排除体内多余水分。
3.4 因地而异
中医讲究“天人合一”,用现在的说,就是“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不同的地区,气候条件、生活习惯有一定的差异,人体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亦有所不同。西北高寒地区宜用温补药膳;东南的湿热地区宜用清凉药膳;同是阴寒之体,北方温补的药量应重于南方。
二、 广泛宣传,围绕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各项活动
1、 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5月12日,隆安县气象局配合县地震局到隆安中学开展防震应急演联,送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
2、 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武鸣县防雷中心精心组织开展全县企事业单位防雷隐患排查及防雷知识宣传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石油、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隐患排查。
3、 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员队伍在农村进行防灾减灾宣传
5月11日,武鸣县气象局联合县农业局到双桥镇水果生产基地—杨李村进行气象灾害信息员回访,并进行气象科普宣传、气象服务效果调研,针对该村的经济支柱—水果产业气象服务需求展开了积极的调研。活动中,武鸣县气象局给村民朋友们赠送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材料500余份,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促进为农气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有积极的意义。
马山县气象局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宣传日当天共发出宣传短信一千余条。
4、 积极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南宁市气象局及各县(区)气象局在各地开展活动共计约14场,参与学习和咨询的民众5000余人,发放《雷电防御知识手册》、《公众防灾避险应急手册》、《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等各种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材料及自行印制的气象灾害知识小传单共计万余份。
各县(区)气象局积极利用气象科普宣传影片开展活动,形象地展示了气象防灾知识,大大调动了民众参与气象科普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5、 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并与多部门联合宣传
5月12日,南宁市气象局与市防雷中心共同参加了市人民政府抗灾减灾领导小组举办的“广西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暨南宁市‘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提供气象防灾减灾方面的技术咨询,倡导大家开展“四个一”活动,免费发放《雷电灾害防御安全手册》、《科学气象手册》、《气象知识》专刊等宣传材料500余份。
5月12日,横县气象局局与县地震、消防、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县体育馆场集中开展 “防灾减灾日”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发放气象预警信号、防雷安全知识、气象知识、气象减灾知识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展出了气象防灾减灾板报3块。
5月12日,上林县气象局局联合县民政局、科技局、地震局、林业局、消防等相关部门举行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上林县易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进行了防灾减灾宣传,在县大礼堂广场前的宣传栏张贴了宣传图,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讲解和宣传了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同时发放了宣传材料。活动举行过程中,新上任的李副县长到场亲自将气象防灾减灾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县电视台进行了实地拍摄,并将本次活动的有关情况在县有线电视台进行报道。5月13日,上林县气象局联合县民政局、科技局、地震局开展了气象防灾减灾进校园活动,局领导亲自组织相关人员在县民族实验小学进行了气象防灾减灾宣传。
三、紧扣主题,防灾减灾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在这次“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中,南宁市气象局结合“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主题,组织各县(区)气象局集思广益,积极创新,精心组织,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的相关宣传活动,唤起了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增强了全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和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技能,有力地推进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向纵深发展,为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危险情况下的自救自助能力,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益哇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群策群防、上下联动、有机配合、扎实高效的防灾原则,使地质灾害避免在突发之前,把灾害损失尽可能地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村特下达本责任书。
1、建立本组农户以防灾减灾责任人为个体,农户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小组,认真贯彻执行《防灾减灾防治方案》。
2、防灾减灾责任人应该经常教育住宅使用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使用完电器、明火用具等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3、配备必须的防灾减灾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须更换的材料。
4、 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及灾害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学习,使住宅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防灾减灾设施和器材。
5、定期对住宅内部防灾减灾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本村领导小组对本户防灾减灾工作的检查、监督。
6、义务参加和发动住宅使用人员参与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7、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并在紧急情况下组织灾后自救和指导安全疏散,灾害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8、 有责任保护灾害现场,协助本村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消防机关调查灾害发生原因。
9、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灾减灾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存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以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村组责任人:
户责任人:
年 月 日
关键词:自然灾害 防灾减灾 税收政策
一、我国自然灾害的现状
进入21世纪,我国灾害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根据民政部数据资料显示:仅2007年我国因自然灾害共造成经济损失高达到2,300亿元;2008年1月,南方部分地区遭遇了冰雪天气, 造成1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1,500亿元,5月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69,000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00亿元。可见,自然灾害对人类所产生的威胁频率在增加,且破坏性在加大,不仅造成直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而且还带来许多间接危害。
二、我国现行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现状
(一)我国现行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等。
《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因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可在税前列支,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也规定了相应的扣除比例。《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人因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对个人向受灾地区的捐赠行为规定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对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免。
(二)现行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的局限性
1 、税收政策对捐赠行为的支持力度不够
虽然在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企业或个人的公益性捐赠都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其扣除比例和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没有起到鼓励企业或个人捐赠的作用。同时,捐赠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所得税,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捐赠行为要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等。捐赠行为的捐赠成本较高,大大打击了企业或个人捐赠的积极性。
2、税收优惠的覆盖不够全面
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关于灾害救助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类,其他税种涉及较少。因此,在一定的限度内,应当将自然灾害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充到因自然灾害所能涉及到的税种。比如,企业或个人因预防自然灾害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在涉及到的税种中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
3、税收优惠方式比较单一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主要以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和直接减免税为主,其他税收优惠方式如税率减免、退税、税项扣除、纳税期限、征收管理等涉及较少。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尽管社会及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只能是预防和控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在最小范围内,那么,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也应该是全方位的,不能只局限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和直接减免税。
4、税收优惠政策层次较低且缺乏稳定性
我国在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中,绝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是以财政部或税务总局的名义颁布的部门规章,并且只是针对某一次自然灾害或某一地区的自然灾害而制定的,从空间方面和实效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具有不完整性和分散性。并且,几乎所有的税收政策都侧重于灾后的减灾、救灾。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不仅是灾后的减免,而是包括灾前防御在内的一套完整体系,其效率应上升为法律层面的税收政策。
三、完善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税收政策的具体建议
(一)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税收政策的完整性、稳定性
为应对自然灾害,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如《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但在上述的文件中,并没有涉及到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的内容。显然,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还不完整,没有上升为法律、准法律的高度形成完整的体系。应在灾后鼓励救灾、支持重建等补救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制度,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以预防自然灾害发生为主兼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税收法律体系。
(二)利用税收政策提高捐赠主体的积极性
首先,现行的税收政策中,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列支,但受到一定比例的限制,如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捐赠支出做出了12%的限制。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支出并不能全部在税前列支,这样就增加了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成本。其次,在增值税中,对企业或个人的捐赠行为要视同销售,以市价为计税基础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样进一步增加了捐赠者的捐赠成本,影响了捐赠者的积极性。从自然灾害的频发性考虑,在所得税中取消捐赠支出税前列支一定比例的限制,同时也应在增值税方面对实际向灾区的捐赠支出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倾斜。如上,可以最大限度鼓励捐赠主体的积极性。
(三)扩大应对自然灾害税收政策的范围
在现有的税收政策中,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绝大部分内容是针对灾后救助和重建而产生的捐赠行为的一种政策倾斜,且只涉及到所得税类的相关政策,流转税等其他税类中,如增值税、营业税等涉及的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优惠政策甚少。其实在自然灾害的预防、救助及灾后重建过程中,部分行为不仅仅涉及到所得税类,也涉及到流转税类、财产行为税类等。如在自然灾害预防方面,防灾、减灾基本常识的宣传;咨询服务及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印刷;水库的修建、防洪堤坝的建设、维护;防灾、救灾物资的生产、运输等。上述业务不仅仅涉及所得税,而且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的流转税,涉税比例也较大。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应该是一套完整的税收体系,应该是全方位的涉及所有税种的税收制度。因此应扩大应对自然灾害税收政策的范围,在税收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全面减少因税收问题对自然灾害预防、灾后救助和重建的影响,让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发挥到最大限度。
(四)重视防灾救灾资金的税收扶持
首先,应重视保险公司防灾、救灾资金的扶持。保险公司在灾害救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人对保险有了重新的认识,保险不仅对自然灾害的救助有很大的帮助,也会对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有一定的帮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车辆保险等。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保险赔偿而言,保险公司对受灾人员进行一定的补偿,这大大缓解了灾后重建的压力,同时也对灾后重建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应建立并完善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保险资金投向防灾、救灾的工作中去。其次,灾区的重建工作包括很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设、道路整修、通讯线路架设、管道铺设等,上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效益不显著等特点,绝大多数商业金融机构不愿意将资金投放到上述项目中去,为解决这一难题,应由政府牵头,利用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对金融机构向灾区投放资金的利息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坏账准备允许在税前列支,以鼓励资金流向受灾地区,支援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促进灾区经济的复苏与发展。
(五)加强应对灾害税收政策的宣贯
税法是一套税款征收管理的科学体系,随着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税法中相应政策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处在不断变化中,这更大了税法普及的难度。税法也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除政府部门的税务人员、企业及中介机构的税务经办人员、研究人员外,绝大部分人不能对税法有更深入的了解。面对这种现实,政府税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有关防灾、救灾税收政策的日常宣传。在灾区,应该让受灾群众知道自己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怎样做才能通过税收政策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援助;在非受灾地区,应该让捐赠者知道,因自己的捐赠行为,政府给予了多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捐赠者更积极主动地从事捐赠事业。
(六)开征灾害税
面对自然灾害,我国政府采取的多数是国家援助、补偿形式来救灾,很少在防灾方面进行规划。自然灾害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及政府只能控制其危害范围。灾害税是一种预防灾害的财税举措,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时,通过灾害税的征收,聚集防灾、救灾资金。当灾害发生时,以此项资金储备来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此在大灾之年,可以缓解财政支出的压力,同时也有效地完善了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税收体系,改善了传统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马国强.《中国税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杨森平,李日新.《税务管理》[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地质灾害 防治
当前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有效的联系到一起,因此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减灾防灾的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我国地质灾害频发,这对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我国在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土地规划入手,将二者有效的联系到一起,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够建立起完善的体系。
1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的现状
1.1工作成就
从整体上来看,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逐步形成了体系,第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相关的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上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第二,我国关于地质灾害问题展开的调查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这能够为防治工作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数字化技术被应用到了地质灾害的预防与监测工作中,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支持;第四,我国针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预案日臻完善;第五,随着研究的加深,我国灾后重建与灾后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1.2工作问题
虽然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不能忽视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使灾害防治措施脱离现实需求,防治过程中并没有提到具有实质性预防的措施。首先,我国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划既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没有良好的技术支撑,整个规划仅从防灾、治灾的角度出发,考虑范围具有局限性,不能够利用多学科知识建立具有综合性与交叉性的科学规划;其次,我国防灾规划的落实不到位,很多规划仅停留在表面上,地方政府不能够带头落实这些规划,因此其指导价值并不强;再次,我国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对防灾规划予以了方向指导,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防灾工作并没有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联系起来,对其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考虑,各部门缺乏必要的交流与沟通,所有的规划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因此在各部门的工作可能存在相悖之处;最后,我国的防灾规划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但是该体系并不成熟,关于地区地质环境、减灾防灾等资料的数据库并没有被有效的建立起来,有些数据库虽然存在,但是其数据老旧,更新并不及时,因此数据的借鉴意义与价值并不强。另外,在规划中并未明确的提出如何对减灾土地进行有效的开发,相关政策与制度缺失。
2通过土地利用规划防治地质灾害的途径
2.1从法律层面上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到土地规划中
灾害防治法案是相关工作展开的必要保障与指导,我国第一部相关法规于2003年出台,《条例》的提出促使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向着法制化与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该《条例》的理论性、纲领性与原则性较强,缺乏对细节的规划,其实用性较差。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水平与质量能够得到提升,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针对防灾减灾中可能涉及到的财政金融措施、灾后应急与重建对策、灾害预防、防灾预案制定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制定合理的标准。
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以及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细则进行完善,首先应当将灾害评估制度应用到土地规划中,并将这一制度纳入到各项规划中,加强对灾害的评估力度;其次,要对灾害风险区进行合理的划分,划分的结果应当应用到灾害防治规划与应急预案中,从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与财产损失;再次,在完善与细化条例的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国家内部的其它法律法规,分析各法律间是否有不相符或者相悖的地方,如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予以修正,保证防灾条例能够与相关法律相融合,保证能够衔接得当;最后,为了使条例能够真正落实,地方政府应当以当地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在总条例的指导下制定与当地实情相符合的实施细则以及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保证工作的有序性与合法性。
2.2将地质灾害区划工作纳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
近年来地质局加强了对地质灾害危险点与隐患点的调查,并基本掌握了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的规律,这为相关防治工作的展开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其细节信息却并不全面,信息的更新也不够及时。地质灾害发生区,尤其是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发生的区域,其地质、地貌相对复杂,绘测环境艰难,由于缺少资金与技术的支持,仅有少部分地区制作了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分布图,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国对地质灾害的研究深度还不够,对地质灾害并不能进行有效的评估,在防治工作中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
我国应当将地质灾害区划工作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部分,根据灾害区的区划成果,城市与城镇规划人员能够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的对地域、地域用途等进行合理的规划,提高城市建设与城镇建设的规范性与安全性,避免因地质灾害而发生较为严重的人员、财产损伤。在规划设计中,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与瑞士的建设经验,根据这些国家制定的指南与实践规则,制定出符合我国发展情况的技术指南,使地质灾害频发区能够合理的对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国土资源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部门应当严肃对待用地审批工作,在批复前需对建设用地的地质情况进行评价,如其利用价值与危险性等,从而对灾害进行及时的预防。
2.3建立全面的框架支持系统
为了保证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当建立全面的框架支持系统,第一是强大的理论基础;第二是要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三是合理的政策支持,三者者协调配合,共同形成立体的框架支持系统。
从理论上来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系统性,防治工作涉及到地质学、规划学、生态学、土壤学、社会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众多方面的知识。在实际的防治工作中,相关人员应当掌握全面的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制定防治工作中所需的制度、原则以及规划,保证防治工作的科学性。
从技术上来说,第一,需建立综合性的规划系统,及时更细数据库;第二,应当建立风险评估系统,保证规划建设的协调与合理;第三,应当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对灾害进行实时监测;第四,需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重灾区进行重点防护;第五,需提高防治工程的建设技术水平,提高防护力度,降低灾害损失,例如在泥石流重灾区应当建设明硐、隧道以及导流堤等。
从政策的角度来说,即是上文提到的减灾法案、应急法规、土地利用政策与规划等,健全的法律体系能够极大的提高灾害的防治水平。
3结语
随着经济建设的广泛开展,自然灾害的发生率也有所提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以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我国也应当融入这一趋势,从政策、理论、技术等众多方面进行建设与完善,提高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参考文献:
[1]秦送玲.基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研究[D].海南大学,2015.
[2]韦仕川,栾乔林,黄朝明,谷秀兰.地质灾害防治的土地利用规划软措施研究综述及展望[J].自然灾害学报,2014(03).
2007年4月13日《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于2007年11月1日实施。无疑使之与国家地震局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法规融为一体。但我们认为,城市地震灾害损失并不一定随城市文明和科技进步同步减轻,相反城市地震灾害损失却呈递增趋势。据美国国土安全部分析,由于美国地震易发区人口密度大为增加,如再次发生1906年旧金山那样的地震,死亡者至少数万人以上,财产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其综合损失指数会比1906年高出几十倍。因此,城乡建设安全重在强化设防及防灾规划,所有目标及努力重在做到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从立足中国城乡安全减灾建设的高度出发,必须为灾区设计“震不倒”的中小学,“震不跨”的医院及生命线设施,现结合“5・12”四川汶川大震,特提出如下研究建议与思考:
建议1:有重点的启动全国城乡综合减灾规划编制
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虽强调它适用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05g(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也说明总体抗震要求应与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减灾策略和对策相适应,但并未明确如何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防灾规划之中。我们认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仅仅是城乡减灾的单项防灾规划,面对安全发展系统的城乡建设,面对国务院批复的《国家“十一五”综合减灾规划》,必须从国家及城乡总体高度确立编制城乡综合减灾规划。
具体建议:要选择重点,突破单一灾种防灾规划的局限性,着重解决城乡综合减灾的共性问题,用综合减灾规划协调联动,协调应急预案,协调综合减灾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等;2004年12月7日《北京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规划研究》经过北京规划委员会评审,它作为一个“亮点”成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30年)修编中的重要成果,因此可供城乡综合减灾规划借鉴。
建议2:确立城乡安全发展的系统观,开展城乡巨灾综合管理与技术对策研究
城乡建设的安全系统首先对安全能力及脆落性评价有要求,它要求各级政府面对不测事件要体现出现代政府公共安全行政的战略性思维,具备应对社会危机的规范行为。衡量其能力,重在培育政府的危机承受力。强调综合减灾管理的系统观,旨在获得从“预警”到“控制”能力,从“识别”到“减少”脆弱性,从单灾种的“特殊”到全灾种的“普遍”预防,从“个体”防护到汇聚成“社会”的力量等。强调对城乡巨灾综合技术的对策研究尤其要汲取并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日本作为多震国度,其经验之处在于将防止巨灾与城市化战略非常充分地联系在一起。日本在其早期的城市化防灾进程中,也是将重点置于建筑本身上,大量惨痛的教训让他们痛悟到研究防灾技术十分重要但必须透彻了解城市化建设中地质结构不能有“硬伤”(地震和活断层分布),这就要求城乡安全减灾科技工作者要从城市的地理、历史、地质构造等综合要素出发,研究真正适宜城市安全的建设项目选址,这是站在系统观上看城乡安全发展的薪新技术与管理新理念;
建议3:中小学(含托幼)、医院要成为城乡建设“特别保护区”
2008年10月8日是“国际减灾日”、联合国早在2008年3月便确定了“防灾减灾重点在医院及弱势群体”的主题。但从目前灾区反馈的受损严重的情况看,中小学及医院的建筑尤其明显:都江堰市中医医院病房楼垮塌;都江堰市聚源中学教学楼垮塌,24班的千余学生被埋在四层楼的废墟下;梁平县文化镇小学教学楼垮塌;都江堰向峨乡中学主教学楼垮塌;北川县北川中学六至七层主教学楼塌陷i绵竹市遵道镇欢欢幼儿园发生整体垮塌……
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执行主任强调,医疗体系受损会再次造成毁灭性灾难。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冲垮了印尼整个国家医疗系统,影响了数以百万计的受益人。亚齐省北部61%的医疗设施被毁,大约7%的医务人员和30%的助产士丧生。它进一步强调:建造一所安全的和不安全的医院,在投资上没有很大区别,但直接导致的生与死的社会结果却完全不同。为此联合国要求:(1)确保医疗设施的抗灾能力,保护病人和医务人员的生命;(2)在突发事件中和灾难后最需要的时候,确保医疗设施和服务能够持续有效地工作;(3)提高医务人员及相关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包括应急管理能力等。
这里不追问为什么四川汶川大震中学校及医院损毁严重,而特别希望降半旗哀悼时,首先要从四川每个灾区的校园或医院开始,国家要做出特别规定:中小学(含幼托)、医院等建设项目要成为该城乡的“特别保护区”,其硬件设施建设要真正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其具体措施是必须保证国家甲级设计的施工单位去完成,绝不可因资金短缺压价而放任不管,在此基础上还要重审相关设计标准的安全项目,最大限度地落实联合国“国际减灾日”的目标要求:
建议4:开展农村住宅抗震防灾设防的可行性研究
中国超过80%的5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农村,由于经济的制约,长期以来广大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2006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令,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截止到2006年底,已有23个省(市)组织了该工程,20个省(区、市)编制了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设计图集。但“5.12”四川汶川大震所暴露出的数十万间倒塌房屋看,平安农居极不乐观。由汶川大震房屋倒塌严重,唤起长久淡漠的房屋抗震意识;由汶川大震农居的极高坍塌率,联想到在异型建筑充斥城乡的当下,我们的城市的防震安全就一定有保障?
“5.12”大震已造成灾区数十万间房屋损坏,虽也有现存建筑物,但从防止余震及次生灾害人手,必须加快对受损各类建筑的风险评估,这不仅是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更是恢复重建工作的基础支
持。民政部在《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范》中要求,依据统筹规划、科学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切实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按现有情况看,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依据其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上的综合优势,在“大安全观”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参与到城乡建筑受灾风险的评估中,不仅为救灾,更要为大力推进的城乡防灾减灾综合规划奠定技术与数据基础;全国大中城市真正编制城市综合减灾规划的廖廖,因此按2007年10月实施的“国家十一五综合减灾规划”要求有较大差距。从“5.12”大震的考验看,更暴露出我国城乡防灾规划上的漏洞。为此建议:
其一,借“5.12”大震,应最大限度地要求各省(市)在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研城乡综合减灾规划,其中一定要包括农村新村与新农村建设的防灾对策。
其二,借“5.12”大震垮塌的绝大多数是民房的事例,启动我国农村住宅设防实施对策研究等项目,从多维的经济性,从农村应急管理的迫切性、从农村生命线系统建设的欠完备性,建立“平安农村”的模式,切不可因为资金不落实,再让农村不设防局面延续下去。
建议5:“奥运工程”及“世博工程”的综合安全建设风险应再评审
四川汶川当地的设防烈度为六度、七度,8.0级浅源地震在当地造成的破坏力相当于烈度11度或以上,已经远远超过当地设防水平。现在某些城市一般按7度设计的建筑,如果没有特别考虑,面对9度以上的毁灭性地震,必倒无疑。
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即,2010年上海世博建设正进入关键时期,因此面对每一次“灾事”,正确的态度是要从错综复杂的发展中找到对我们有用的要素,发现我们自身安全建设中的弱项,我们是不是必须考虑到一旦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特大城市发生,哪怕是震级略低于四川汶川的地震,我们的城市如何能够保障安全,这是一个极其严峻且极待回答的问题。而在日本东京,它的所有防灾准备都面对于东京,如果一旦发生8级以上巨震,东京会怎样?城市能否应对不测?这才是我们应学习的城市最大威胁状态分析的安全应急建设模式。北京的安全奥运建设尽管已很完美,但仍要如临深履薄。我建议针对2008年北京安全奥运建设的现状,必须强化安全减灾的综合管理;强化安保与防灾减灾一体化的应急管理模式;加强志愿者安全文化素质教育为先的灾难心理教育;启动舆论与宣传手段,介绍北京有效的安保措施,讲述发生在历届奥运会上的不测;从“安全奥运”场馆建设上更应再作一次“拉网式”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演练等。
建议6:城乡建设界应将防灾减灾继续教育制度化,并筹建“国家防灾抗灾技术学习馆”
国务院已确定5月19日~21日为全国哀悼日,这是全民自觉接受防灾教育的好时机,要抓住机遇,做到深刻彻悟:大地震作为人类灾难的极致,即使在不能成功预测时,也要使那些悲剧不那么惨烈;大地震属地域性灾难,如何防止并减弱它的社会振荡及影响,是城乡建设界必须关注的焦点;大地震虽已蒙上了历史的尘埃,今日反思,是否要深入究其震害及房屋倒塌的内在机理;大地震给今人的顿悟是如何高举“科学减灾”的旗帜,客观地对灾情发生从预报、预警、防范、救援到抢险、恢复作一个全过程的分析;大地震使我们深感,人是渺小的,但在与灾害的抗争中,人的伟大之处在于它能有所为。在这场较量中,人性如建筑一般经历了破碎与再组合。灾害虽可抹掉一切城市的痕迹,但人类及其人性的力量最终会获得对防震抗灾有科学理性的全新认知。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优化种植结构,力争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去年水平以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开展示范片定期轮换,优先支持水稻、小麦等口粮品种生产大县。扎实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以主产区、产粮大县为重点,全力攻克影响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的技术瓶颈。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推进主食产品开发和工艺流程改进,提升马铃薯产业化水平。
坚持不懈推进经济和园艺作物提质增效。优化结构布局,稳定棉油糖和蔬菜种植面积,继续开展棉油糖高产创建,大力推广轻简栽培和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提高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开展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优化蔬菜区域和品种布局,推广安全高效绿色栽培技术,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扎实抓好北方大中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稳步提高北方冬春淡季蔬菜自给水平。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
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探索“划、管、建、用”机制,实现永久保护、永续利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为重点,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健全国家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定期耕地质量监测情况。
着力推进种植业可持续发展。实行化肥、农药减量控害节本增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新肥料新技术,有效利用有机肥资源;控制病虫发生危害,推进精准用药,实施病虫统防统治,继续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扩大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范围,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高效大中型药械替代低效小型药械,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化肥、农药减量目标的实现。发展节水农业,在重点区区域集成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模式,突出重点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强化病虫防控。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大力推进统防统治,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专业化防治组织。创新推进绿色防控,集成一批适宜不同作物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推进科学用药,到“药、械、人”协调统一,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全力阻截植物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