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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申请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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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申请报告

第1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使用3台液位计,内含3枚Ⅳ类铯-137,其中尿素合成塔2枚,汽提塔1枚。省环保厅与20xx年8月14日对我公司3枚放射源环评作出批复,我公司于20xx年9月4日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00381】。现液位计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项目已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测站进行现场监测,3枚放射源对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标准,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申请贵局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液位计放射源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特 此 报 告

第2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核定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万元。该水库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

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④、加固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

⑤、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程于2001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02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坝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护坡及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以及公路桥1座,过洪涵洞6座;完成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启闭设备制安工程;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工程等,目前,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大坝砼防渗墙工程未能完成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未安装,其余主体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m3,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砼0.15万m3,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 m3,沥青93.70 m3,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虽然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使个别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用。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04年月日进行,验收地点在,参加单位有省水利厅、**市水电局、财政局、计划局、**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第3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市卫生局:

根据市局关于产科建设达标检查通知要求,自8月份起我县各助产机构从功能任务、人员标准、科室设置、房屋面积、设施设备、药品配备、产科管理、产科诊疗技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十个方面开展了自查工作。近期县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助产单位进行产科建设情况初评,现有妇幼保健院、曹家湾卫生院等6个医疗保健机构通过检查评估,特申请市卫生局对我县下列医疗机构进行审查验收。

申报单位:

          陇县人民医院

陇县中医医院

陇县妇幼保健院

陇县城关镇西关卫生院

陇县东风中心卫生院

第4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关键词:县级;退耕还林;操作;程序

左权县地处太行山主峰西侧,山西省东部边陲,属太行山上的一个山区小县。全县辖10个乡镇,207个行政村,16万人口。总面积20.0 772万hm2。退耕还林从2002年开始在左权县实施,全县有10个乡镇、185个行政村、4289个农户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面非常之广。实施3年来,累计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造林0.4 752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0.2 046万hm2,荒山荒地造林0.2706万hm2,封山育林工程0.019 8万hm2。2003年春季接受了山西省退耕办抽查验收、2003年秋季接受了国家退耕办实绩核查,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对左权县退耕还林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 深入广泛地开展退耕还林宣传发动工作

(1)成立退耕还工作领导组,召开宣传动员大会。2002年初。左权县接到省、市退耕办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县领导组成员单位、县退耕办成员和各乡镇的乡镇长、林业员、土地员、重点农户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同时邀请省、市专家搞了退耕还林专题培训。

(2)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退耕还林组织机构,在本乡镇辖区内通过黑板、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政策宣传。

(3)通过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使左权县每一位退耕农户都充分了解到了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钱粮补助政策,掌握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与技术标准,认识到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在广大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形成了干群齐参与的建设氛围,左权县100%的农户都是志愿报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全县有5000余农户主动申请承担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健康快速推进。

2 逐级填写自愿退耕还林申请书

(1)农户填报“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关规定,农户如果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耕地进行退耕还林,愿意按照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制定的退耕还林标准要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则填报“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内容包括乡、村、姓名,退耕地亩数、地点、土地证号,还林荒山亩数、地点、荒山使用证号等。填好后报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无误后加注意见,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通耕办。“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一式4份,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通耕办各执l份。

(2)村委会填报“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村委会根据农户填写的申请卡和本村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退耕范围和地块,同时确定退耕农户,确定宜林荒山造林地块和还林形式等。村委会汇总并填写“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村户数、人口数、劳力数、总面积、退耕还林涉及户数、退耕面积、荒山造林面积。“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一式3份,村委会、所在乡镇政府、县退耕办各1份。

(3)乡镇府填报“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乡政府根据各村的申请报告,结合本乡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初步确定退耕还林工程的行政村。并填报“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乡共有行政村数,农户数、人数、劳力数.全乡面积、参与退耕还林行政村、退耕地面积、荒山荒地还林面积。“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一式两份,乡政府1份,县退耕办1份。

3 县退耕办严格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标准逐一审查各村申报农户

(1)立地条件调查。县退耕办根据乡、村、户的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和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进行逐一审查,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退耕地块进行小班立地条件调查。

(2)相关手续调查。审核农户退耕地的土地证,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证,以及按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审核不合格的农户,该否定的则给予否定。

4 县通耕办下达年度计划,科学规划设计

(1)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县退耕办根据审查核实结果,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经县退耕还林领导组审批后,逐级上报上级退耕办。

(2)经上级批准后,本年度计划以退耕还林领导组文件下发到各个乡镇。未经退耕办和计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

5 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1)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县、乡、村、户四级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县、乡、村负责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户负责造林与管护。

(2)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经乡、村、户逐级申请,经县退耕办审核合格后,在乡、村两级负责人的见证下,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6 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组织施工

(1)退耕还林实施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比如说地块不能移位,不能改变作业设计确定的栽植树种和栽植密度等。

(2)原则上要求“谁退耕、谁还林、谁管护、谁受益”。如果确实无力或无条件进行还林的,应委托他人进行还林,同时双方要签定“退耕还林委托协议书”。

(3)适时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地提高造林成活率,农户应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分春、雨、秋及时实施栽植造林。农户、村庄需苗时,可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或向县通耕办申请,由县退耕办或乡镇府统一购买苗木;也可由农户自行采购苗木。

7 认真抚育、补植、管护

(1)建立封禁标志,精心管护幼林。栽植完成后,要在工程的四周建立封禁标志,退耕户严格按要求对所造林地实施精心的管护和严格的封禁。建立县、乡、户三级管护网络。同时左权县还专门出台了《左权县林牧区域化发展规划》,规定在退耕还林工程区严格实行封山禁牧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绿化成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效果。确保苗木成活,早日体现生态治理效果。

(2)逐块进行工程的抚育、补植。春季造林结束后,要求农户在雨、秋季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补植、补种,雨季进行一到两次穴面锄草和扩穴,促进幼苗快速生长。

8 严格检查验收。并张榜公布验收兑现结果

第5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一、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1、企业主营业务状况及其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2、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核心技术优势与劣势分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3、企业研究开发基础设施的现状与问题,项目建设对解决上述问题的作用。

二、实施方案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2、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支持软件(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

3、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相关创新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与整体水平;

4、建设地点、建设周期。

三、建设目标

1、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

2、通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奠定的基础。

四、经费预算、进度安排

1、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贷款、自筹);

2、资金使用方案(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主要购置的关键研发设施明细表);

3、进度安排。

五、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2、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3、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范文

县政府:

XX年度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1997.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第6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出口研发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体现择优扶强、效益优先、统筹兼顾的政策导向。

通过出口研发资金无偿资助政策,促进企业加大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比重,增强出口后劲。

在发挥政策引导和示范作用的同时,促进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使用本地财政资金配套的政策。

一、出口研发资金支持的对象

(一)出口研发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及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出口和盈利为目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前景。

3、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符合上述条件,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出口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和附加值的项目;

3、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

4、符合支持条件,已经启动的项目

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的项目;

3、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4、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5、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6、企业应独立或共同拥有申请项目的知识产权,技术购买的项目不得申请无偿资助支持。

(二)承担出口研发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必要的项目研发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3、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0%;

4、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

5、应从事机电产品出口;

6、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重点支持以下企业:

1、海关统计上年度出口额占销售收入总额50%以上或出口额超过1500万美元的企业;

2、通过ISO9*质量管理体系、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体系认证的企业;

3、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出口企业;

4、在研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企业;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三)出口研发资金支持的产品重点

在符合项目范围的前提下,2*年重点支持:出口船舶及船用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高档家用电器、汽车及零部件、飞机及航空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和相关新材料及技术。

二、出口研发资金支持的方式

1、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设备费、燃料动力费、租赁费、试验费、材料费、委托开发费、鉴定验收费等。

2、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3、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出口研发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4、为了达到共同支持出口的目的,原则上地方政府部门对项目应有不低于出口研发资金支持数额50%的支持资金(西部地区可以酌情考虑)。

5、出口研发资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为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对申请数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当申请额与拟支持数额差距大于50万元时,企业需重新提供资金筹措方案及相应的证明,审核合格后才确定是否支持。

6、企业应独立或共同拥有申请项目的知识产权。

7、资金分两步下拨,项目立项后,先预拨6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下拨40%。

三、出口研发资金的申请

(一)申请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与财政厅(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的组织、初审和汇总申报等工作。中央管理企业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由商务部(机电司)和财政部(企业司)负责。

符合出口研发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将申请材料送地方或中央主管部门,地方或中央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及本指南要求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填写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申请汇总表,连同企业装订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商务部机电司。

(二)申请材料

地方企业向地方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向中央管理部门申报研发资金项目时,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和软盘:

1、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申请书》及申报附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样本)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的主要文件和依据。申报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明确、翔实。

(2)应突出写明项目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指标等)。

(3)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叙述或表格的形式。

(4)要突出研发产品的出口前景和出口可行性。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由申请企业组织编写,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

(6)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论证专家不得少于三名,专家名单附在论证意见后。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须将主要内容摘要录制在申请软磁盘中。录入软盘的数据及主要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年及2*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6、与出口研发资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主要包括:

(1)出口的海关证明材料、出口的证明材料、目前未出口但将要出口的合同等。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5)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认证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地方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向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汇总上报研发资金申请时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和软盘:

1、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3、企业提交的材料

注意事项:

1、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已获得研发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请材料的装订

申请材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一式五份。材料装订顺序为:《出口研发资金申请报告》、《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申请书》及申报附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年及2*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申请材料附件目录、申请材料附件等。软磁盘一张,软盘标签上要注明申请企业名称和申请项目名称。

四、出口研发资金的立项及验收

(一)立项审批

1、对申报的出口研发资金项目,商务部机电司和财政部共同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或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答辩。

2、商务部和财政部依据中介机构的评估或专家的评审意见,审核确定出口研发资金的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负责向省级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中央管理企业批复下达出口研发项目。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再发出书面通知。财政部门凭项目批准文件及出口研发资金使用承诺书预拨60%的资助资金。

3.为能准确反映出口研发资金、地方匹配及企业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并有利于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无偿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须对项目的无偿资助出口研发资金、地方匹配及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二)管理验收

1、商务部、财政部对出口研发资金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委托项目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中央总公司作为研发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单位,并根据项目申报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2、出口机电产品研发资金项目执行期终止后六个月内,项目实施企业应当向本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验收,中央管理企业向商务部和财政部申请验收。

3、项目执行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实施企业需提前三个月向地方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者商务部和财政部申请延迟验收。

第7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一)每年11月初,计划财务部门向场属单位部门以表单形式征集下年度备建项目(下表)。

(二)搜集整理论证备建项目相关数据,为项目立项决策与报批提供数据支持。

(三)经农场同意,组织召开基建项目立项评审会,确定下年度立项报批基建项目(下表)。

二、项目立项报批

项目立项报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报和审批,以及开工报告的审批。

(一)项目立项基础数据搜集整理与衔接。农场计划财务部门搜集整理项目立项报批文件所需数据,及时反馈给项目立项报批文件编制部门。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按上级要求,计划财务部门组织协调场内有关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并进行初步审查后上报。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聘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协调场内有关专家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予以上报。

(四)初步设计文件的报批。可研报告批准后,计划财务部门协调农场建设管理部门聘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向上级申报。

(五)初步设计批准后,计划财务部门协调农场审计机构进行开工审计,同时协调农场建设管理部门编制开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施工准备

(一)按规定申请上级部门或委托招标机构对建设项目实施招标。

(二)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三)协调项目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理准备。

四、项目建设实施及建设资金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文件,组织协调农场相关单位部门定期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职情况,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加强施工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按建设项目名称,设立基建项目核算专户,并对建设项目进行核算。

(三)按项目批复分资金来源配齐项目建设资金,防止挪用、串用项目资金。

(四)按现金与银行管理规定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结算管理。

(五)支付工程款按下列规定办理:第一、首付工程款:根据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工程款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及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概算书,开工报告,施工单位正规收据等,拨付工程款。第二、预付工程款:根据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工程款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及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工程量清单报审表,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及其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结算报审表及施工单位正规收据等,拨付工程款。第三、工程完工支付剩余款:根据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单、质量监理报告、工程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发票(或复印件)及收据等支付工程余款,同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建设项目质量保证|Lll金。

五、项目竣工验收

(一)组织协调农场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是否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二)系统搜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立项、审批、施工、监理、环保、安评等项目档案资料,以及基建财务档案资料等。

(三)委托中介机构对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四)竣工验收

主要内容: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变更情况、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投产或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竣工决算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五)项目验收合格后,落实项目资产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建成后高效运行。六、项目后续评价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测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对建成运行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实施后续评价。

(一)经济效益评价。经济效益评价主要包括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经济效益费用比、投资回收期等四个方面。

1.财务净现值NPV:∑(CI-C。)t/(1+i)‘式中(C一c。)t为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i折现率。

2.财务内部收益率IRR=(i+NPV)/(NPV。-NPV2)×(i2-i。)

3.经济效益费用比R:∑C。(1+l)‘式中B『__第t期的经济效益;c。一第t期的经济费用;i折现率。如果效益费用比等于或大于1,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经济效率达到了可以被接受的水平。

4.投资回收期PP=原始总投资/投产后年均净现金流量+建设期

第8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根据省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皖经投资〔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重点

1.节能、减排、降耗、综合利用效果明显,在行业内或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意义的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和管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直接为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实现清洁生产、改善环境提供服务的项目。

2.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3.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线进行改造的项目。

4.国家、省确定的153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必须具有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显著特点。

2.节能项目的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煤、综合利用项目的资源综合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节水项目的年节水量不低于2万吨,清洁生产项目要附清洁生产审计报告。

3.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承担项目总投资。

三、申报材料

1.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请表。

2.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县区同时要报项目汇总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已落实(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无偿资助方式,复印件)或项目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贷款贴息方式、复印件)等资料。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上一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截至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县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盖章)后报市经委、财政局,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属企业和区属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市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第9篇: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为了切实发挥特色产业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区生物制品特色产品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产业导向与政策聚焦,鼓励区县培育和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计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区县开展特色产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计产[]84号)中市、区(县)两级政府对特色产品的扶持政策,特制定本管理使用办法。

二、资金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并从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及区域内从事与生物制品业相关的企业;以及在本区域内经营的生物制品类市属企业(集团)。

三、资金的来源

资金的来源包括三个部分:

1、市级财力返还。

2、市财政无息贷款。

3、区财政1:1的配套资金。

四、资金的主要用途

1、资助与奖励

1-1.为在我区发展的生物制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获国家级或市级新产品奖、新药生产许可证等)、新技术应用、技术改造、项目引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为生物制品类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等提供引导性资金支持。

1-2.对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包括:GLP、GCP、GMP、GAP、GSP、GUP)、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达标(ISO)、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给予贴费支持。

1-3.为企业发展生物制品相关项目银行贷款提供部分或全部贴息。

1-4.生物制品类企业的人才引进及培养方面所需费用的补助。

1-5.对新办企业当年内购买或租用区内办公用房、营业用房或厂房用于扩大生产和经营的费用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1-6.对先进企业及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2、贷款

为生物制品企业及园区建设提供无息贷款。

3、担保

对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生物制品企业,市、区财政将通过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分公司,运用财政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按企业总资产情况,提供1:1以内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以提高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融资能力。

4、资本金注入与风险投资

4-1.以国有资本参股的形式为生物制品园区建设提供资本金的配套。

4-2.以国有资本参股或风险投资的形式为企业自身扩大规模、上市、重组等提供资本金或多元投资结构的配套。

5、招商引资、公共服务

对生物制品特色产业的招商和服务活动提供保证。

五、资金的申请、审批和使用办法

1、企业向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上述资金用途相符合的有关材料、证书等,经主管部门初审,并签注意见后报区经济委员会。无主管部门企业可直接向区经济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副本。

1-1.引导性资金(本办法第四条第1-1点):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有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有主管部门签注的意见,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报区经委,由特色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特产办)进行审核,必要时由区经委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书面意见报分管区长批准后划拨。

1-2.贴费(本办法第四条第1-2点):企业需提供有关证书、费用发票复印件,报区经委审核。对于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贴费最高为5万元;对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认证贴费最高为1万元。

1-3.贴息(本办法第四条第1-3点):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有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有主管部门签注意见,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和银行贷款凭证,报经委审批。贷款额度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实行全贴息,超额部分实行贴息50%,实施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最高为2年。

1-4.补助和补贴(本办法第四条第1-4、1-5点):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费用的发生凭证、发票复印件,报区经委由特产办审批。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或补贴。

1-5.担保(本办法第四条第3款):申请担保的具体手续、要求,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府办发[1997]45号)参照办理。担保金额最高为500万元。

1-6.贷款(本办法第四条第2款):原则上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对于生物制品企业及园区基本建设中暂时缺乏建设资金或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的材料、证明、担保承诺等,按程序报送审核。

1-7.资本金注入与风险投资(本办法第四条第4款):报特产办,通过国有投资公司操作,按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及效益性的原则,经专家可行性论证后报分管区长批准,予以投资参股。对具有较高市场潜力、投资数额较大、存有较大风险的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报分管区长批准,将以股东的身份或其他形式参与部分的风险投资。

1-8.奖励(本办法第四条第1-6点):由区经委制定奖励办法,每年安排20万元左右资金对先进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1-9.招商引资及公共服务(本办法第四条第5款):通过特产办统一安排。

2、区财政局依据完备的批准文件、相关材料并经审定后办理担保等相关事宜。

六、资金的监控和管理

1、资金专款专用,特色产业领导小组、区财政局和区经委有权监督责任单位和受款企业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资金用途与原申报不符,有权收回资金,并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特色产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委。

3、委托区审计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七、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与验收

1、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小结。

2、填写考核验收表。

3、区经委组织有关部门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