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余额宝风险分析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电站;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0-0072-02
0 引言
伴随电站工程承包市场的蓬勃发展,EPC总承包的优点则更为凸出,大多数业主现在已经开始运用EPC 总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承包商虽然能从中获取很大的利润,然而与传统的承包模式相比,总承包商所要承担的风险更多。
1 EPC总承包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模式,业主只需要明确工程项目的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及设计标准;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这些工作都由承包商负责,且其还要负责工程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工作。通常情况下,业主都不会介入到实际工作中,只是审核承包商的文件,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支付工程款。
EPC总承包指的是业主对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进行招标,承包商中标并签订合同。业主和总承包商只存在合同关系。项目管理工作及最终产品的责任都是由承包商担任的。如图表所示。
2 火电站EPC项目的特点和风险特征
1)是跨国跨地域的经济活动。合同利益所涉及的国家比较多,通常,合同行为受国家、地方法律的限制。环境、经济、文化上存在的差异,通常会使得合同主体间的行为与理解出现偏差,存在争议,所以在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方面就比较复杂;
2)项目施工周期长。一般,电站工程的项目周期都为3~5年;
3)项目合同金额高。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很高。项目前期资金需求非常大。
3 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1)材料涨价风险。当前,我国EPC总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固定总结模式,在合同有效期内约定总承包合同,总承包方需要全部承担施工中物资、人员、运行费等各项费用价格上涨的风险。但是,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规模大、周期长,所用到的材料价格波动大,尤其是水泥、钢材等。这些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成本有威胁。如果涨价风险比预期风险还严重,那么资金压力就需要总承包方承担;
2)进度风险。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工期紧,要是在施工时间上有拖延业主不但会对其罚款,额外的管理费、施工单位的补偿费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施工较为复杂,施工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这些对于进度都有直接影响,其主要有:厂家不能及时供应材料造成设计拖期风险、各参建单位协调沟通不积极、环境条件差、不可抗力等,这些都会使工程工期延误;
3)设计风险。设计人员选取的规范或标准不适合;设计的时候没有对现场的环境和工程成本问题周全考虑;工程实施前期规定与相关资料没有熟悉完整造成设计方案存在问题,增加了签证变更的费用;设计的进度和实际进度要求出现了不符。
4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4.1 做好市场调研,建立投标报价体系
对市场开展调研,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自然条件、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等基础性的资料,这对于费用的计算和风险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建立完善的投标报价体系。这方面涵盖的主要内容有报价方法、成本构成、费用计算、报价决策等。
4.2 选择合适的分包商
由于需要考虑沟通和管理方面的问题,通常人们都会选择国内信誉度高的分包商和供货商。在进行选择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分包商在国内的业绩多多关注,还应该重点对其施工经验进行考察。工程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于各项工程的标准都比较熟悉,在调研、投标、勘察、验收、试运行方面能够为工程节省资源和成本,甚至还可让分包商帮忙分担一些任务量,比如需要报审批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
4.3 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
施工过程中所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主要由总承包方负责,作为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之前就应该协调设计人员立足于工程的实际条件制定出详细的采购计划。采购人员还要对于市场的行情了如指掌,采购计划不但要满足设计与施工的具体需求,还要尽可能的以减少成本。
4.4 加强分包招标管理和合同风险管理工作
应分标段,并明确具体的各标段的责任,同时还要做好相互之间的配合,各分包单位之间一定要做好配合工作。招标的时候,一定要采取最科学的方法对招标文件编制,将审核合同条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合同条款必须严谨、完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5 结论
对于总承包商的管理水平来说,承担EPC总承包项目是巨大的一个挑战,可谓是机遇和风险并存。在电站工程EPC项目中,承包商一定要对项目中的各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来规避、减轻、预防项目风险,并且还应完善管理体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谋求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瑞.国外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风险及其控制策略探析[J].中国外资,2014,1:91-92.
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分两种方式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对已确认的份额会开始计算收益。确认方式分为两种,如果投资者在15点前转入金额,基金公司将会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份额确认,投资者的金额在第二日就可开始计算收益。如果投资者在15点之后转入金额,基金公司会在第三个工作日,也就说会延迟一个工作日进行份额确认。
余额宝收益率从2013年6月3日上线以来基本保持上升的趋势,在6月28日首次破6%,随后收益率开始缓慢下降,最近一直在5%左右浮动。
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典型代表,是金融和互联网两大行业结合的产物,因此其不可避免的含有这两大行业的所有风险,也就是说它既具有传统金融的风险,也具有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具指余额宝,参考大家的研究,余额宝所含的风险主要有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性和声誉方面的风险。除此之外,余额宝作为新生事物,其法律地位尚未明确,因此其还面临法律风险这个重要风险。接下来笔者对其中几点新风险或风险的新表现形式进行阐述。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自身的损失可以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奔溃的风险。余额宝与传统金融业一样,对于防范系统性风险还是非常必要的。
余额宝的系统性风险主要从横纵两个维度进行衡量。从横向维度来看,当余额宝受到外部事件的影响而出现经济事件时,投资者会选择把余额宝账户中的钱取出变现,这样会导致更多的投资者会把钱从账户中取出来,这样会进一步冲击与其有业务联系的机构,从而可能加剧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
从纵向维度来看,余额宝的资金多流向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经济周期的波动会恶化金融体系的稳定,那么金融体系的稳定直接影响到余额宝收益率的稳定以及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就会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在风险防控中要特别注意这点。
(二)流动性风险
余额宝的流动性风险指其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风险。余额宝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如果很多投资者从账户中撤资,当达到一定的规模,流动资产不能满足这些投资者的需求时,这种取不出钱的负面影响会通过互联网的传播使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更多的投资者撤资这样的行为使余额宝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因此流动性风险对于余额宝应该是最致命的风险。
目前来看,余额宝大多的资产都投向银行间存款,总的来看余额宝资产的流动性还是较高的,由于资产配置而导致其受到影响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不过,对余额宝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其受不利政策的影响比较大,如果不利政策的突然颁布,可能出现投资者大量撤资,而余额宝一时又无法满足这些需求时,就会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因此,余额宝应该特别注重这个风险成因,对于受政策影响而导致的该类风险提前做好准备,加以防御。
(三)操作风险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和金融的产物,避免不了会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比如前段时间光大的乌龙指事件,虽然现在余额宝还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不过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操作风险事件还是需要引起我们警觉的。
另一种操作风险可能来自于内控不足,比如前段时间余额宝投资者账户钱财丢失事件,虽然损失已得到相关解决,不过如果这种事件以后频发,投资者的权益是否还可以得到保障。因此,余额宝的操作风险,是值得投资者和监管者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它影响着整个金融业的安全。
(四)技术性风险
技术性风险的产生是因为余额宝借助了互联网这个平台,其受到技术高低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具体表现在:余额宝系统存在缺陷、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伪造客户身份。余额宝技术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区别是,技术性风险是其硬件方面不完善而可能对余额宝造成的损失,操作风险是人为操作失误等而对余额宝造成损失。
余额宝系统的防火墙和防御系统可能还不够完善,会容易被病毒或者其他不良分子所攻击而造成技术性风险。除此之外,计算机硬件容易遭受人为破坏或者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客户数据信息很容易被复制或者纂改以及损毁,这种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毁灭性的,因为投资者事前没有任何相关凭证,所以机构和投资者都要多加防范。
技术性风险的第二种表现形式是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很容易伪造交易客户身份。不法分子会利用系统的漏洞以假冒的身份交易,试试金融诈骗。这种风险投资者很难防范,而且事后很难追溯,因此就需要余额宝在身份认证等阶段做得非常完善,避免机构和投资者遭受损失。
技术性风险的第三种表现形式是指黑客或者病毒程序对系统进行攻击,通过木马种植盗取客户资料,直接威胁账户安全。所以,无论哪种表现形式,技术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而且造成的损失非常大,目前针对网上犯罪还没有很完善的法律法规,所以对于余额宝一定要严加防范。
(五)声誉风险
类比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定义,笔者认为余额宝的声誉风险是指由余额宝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余额宝负面评价的风险。传统金融也有这个风险,但是余额宝因为采用互联网交易,一旦发生,互联网的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反馈之迅速,都会对余额宝产生根本性的伤害及颠覆。
(六)法律风险
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应当遵守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金融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为法律风险。
由于余额宝是金融领域的新产物,目前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会越界,碰触法律的底线;另一种法律风险是由于电子货币的匿名性,可能为洗钱或逃税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针对上述风险分析,对于余额宝未来的发展,笔者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首先尽快确认余额宝的法律地位。其产品的创新性使目前余额宝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一旦发生问题,投资者和余额宝机构都没有相关法律条款可遵循,因此,相关机构应尽快明确其地位,让其有法可依。
其次加强对余额宝的监管。传统金融都是在相关的监管者的监管下合理高速运行的,目前余额宝仍有监管空缺,无效监管的问题。面对余额宝风险趋大的事实,相关监管者应引起重视,完善对余额宝的监管。
一、什么是天猫宝
1、天猫宝的实质
天猫宝与余额宝一样,都是利用支付宝自身积累起来的庞大客户资源来吸收资金,利用巨大的交易数据库以及阿里巴巴优秀的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上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但它实质依然为一种消费型货币基金,运行是T+0模式,可以随时转入赎回。最低1元起购,门较低,用户在转入资金的同时即购买了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
2、天猫宝的运作模式
天猫宝运作模式大致与余额宝类似,同样是作为支付宝的一项增值理财服务。虽然天猫宝的收益率比余额宝高(多1%消费补贴),但是作为一项理财产品,天猫宝可以代替传统的活期存款,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减值冲击。天猫宝是将天弘基金公司的基金销售模式移植到其网站中,当用户将资金转入天猫宝时,天弘基金通过来自于天猫宝的数据接收,即为用户开立基金账户,购买若干基金份额。而天弘增利宝基金实行的T+0模式,则会把由天猫宝集聚起来的资金投资于风险较低的短期国债、大额存单、银行同业存款、央行票据等项目,实现盈利。
二、天猫宝的金融创新特征分析
天猫宝的出现,可以看出宝宝类产品还在不断创新,未来的天猫宝作为第三方支付手段还可以在线下进行消费。这不仅可以使用户购物方便,同时也可以增强用户的黏度和活跃度。未来天猫宝的理财市场是很巨大的。尤其是面对银行现在活期存款利率0.35%(现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上浮20%,对理财产品也是一种挑战),以及近几年的通货膨胀,再加上用户已经对余额宝有了一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天猫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定、活期储蓄的替代品。
1、在收益率上。天猫宝在收益率上,比余额宝多1%的消费补贴,该1%是阿里巴巴用于补贴给用户,并不是货币基金在投资时产生的收益。多的1%补贴笔者认为是阿里给用户在试运营期间若转出要收取1%违约金的风险补偿。多1%的消费补贴加之诱人的红包战略,使得双十一前夕,用户对天猫宝的充值趋之若鹜。
2、在购物体验上。双十一期间,阿里巴巴说明,天猫宝支付优先于账户余额或者余额宝、银行卡。其闪电支付的特点给了用户极大的购物体验,是备战双十一的购物神器。可以看出,在双十一当天,以往用户反映,由于在交易量巨大的情况下,账户余额或者银行卡承受压力巨大,经常网页卡顿很久才出现支付页面,等到进入支付环节时,商品已经被抢购完毕。2014年天猫宝的出现,给用户开设一条绿色通道,其支付方式优先于其他支付方式,闪电支付的特点也满足了一部分用户的购物需求,极大地增强用户的购物体验。
3、在灵活变现流动性上。今年推出的天猫宝,与余额宝最大的不同,也是天猫宝的短板,在于:天猫宝在运营期间(2014.11.1―2015.12.31)如果用户急需转出资金,那么需要支付1%的违约金,即使用户前一秒充入,后一秒提现,在这期间没来得及产生收益也要扣取1%的手续费。并且资金仅能转到余额宝。之后有需要可以从余额宝转入用户的银行卡或者账户余额。而相对于余额宝,则没有这种限制,灵活,流动性强,变现容易,可以随时转出到账户余额或者绑定的银行卡。天猫宝相对的流动性不足,其吸金能力,很可能在双十一之后逐渐暗淡。
4、在消费购物场所上。据悉,在消费场景上,天猫宝仍有一些限制,它不支持整个淘宝系统的消费,目前仅支持天猫消费,后续未来可以在天猫指定的线下商店消费。除此以外也有一些订单的限制。而对于余额宝,其在淘宝和天猫均可消费,没有限制,使用更加方便。分析发现,2013年的双十一是双战场情形:淘宝和天猫,而今年的双十一交易量基本都在天猫商城进行,可见天猫宝的推出确实是顺势而为。天猫宝未来还可以在天猫指定的线下商城消费,也是天猫宝的一大亮点。天猫发展的O2O电商模式,未来线下店铺结合互联网,可以带来更多的用户流,同时也更加能活跃天猫宝的使用。
三、天猫宝运行存在的风险分析
1、支付风险。我们这一代用户,购物消费基本上利用手机支付,或者PC端支付,方便是消费方式改变的主要原因。但是不管用户使用的是哪种第三方支付软件,都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例如在使用公共无线支付的情况下,窃取用户的数据(账户,密码等个人安全信息);除此以外,支付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钓鱼网站等进行欺诈,或者黑客攻击第三方支付软件,导致软件系统瘫痪,数据和资金被盗取。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金融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互联网模式不断渗入到金融行业,方便快捷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但是这种新兴的理财产品尚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没有得到控制。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理财产品 风险 控制
一、互联网金融刍议
互联网金融是“开放、平等、协作、共赢”的互联网精神渗透到传统金融行业而形成的一个新兴领域。人们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络终端等工具来参与到金融行业当中,其依赖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信息及时等特点迅速成为了金融界的新宠。许多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推出的一系列相对简便易上手的金融理财产品让更多的互联网用户可以参与到金融界,并试图从中获得一些收益。目前,就中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来看主要集中在余额宝、理财通、京东金融以及各类网贷平台,这类理财产品基于其他领域内所拥有的大量用户群体,并顺流到金融领域内,打着让其用户安心参与获得收益的广告,不断扩大其理财产品的销售范围和广度。就笔者个人及周边朋友的情况来看,余额宝由于其基于支付宝这个最大的网上支付平台来作为卖点着实吸引了一大批用户参与其中,而且不得不说的是,其收益确实比同期银行存款收益要高,但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种“离谱”的高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银行业类的金融行业产生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年轻一代对于银行的依赖越来越小。虽然这类金融理财产品操作起来简洁方便,收益也是一目了然,但是其在监管以及发生纠纷时的维权等方面的风险还难以有效地得到保障。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而言是一种全新的依托于互联网而生的现代化金融产品。由于其是近年来新兴的金融理财产品,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很难全面触及到互联网的方方面面。以余额宝为例来说,自其推出以来迅速在半年时间内就突破了5000亿的货币储量,这哥比例占据了全国总储蓄的1%,随后虽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方面的政策来对此作出相应的限制和规范,但余额宝依然火热,从最初那种可见的高回报收益转入现在的低收益比也难以阻止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对它的信赖。笔者身边一位女性朋友曾说过:“工资放在银行指不定就丢了,存款利率还那么低,倒不如放在余额宝里有一点算一点,花着也方便。”这是现实,年轻一代受互联网影响极大,尤其是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他们必备的生活方式,许多交易都发生在线上。然而,余额宝真的就那么安全吗?用户放在余额宝里的资金是如何进行投资的呢?这些投资是否合理合法?诸如此类的问题,传统的监管方式对于互联网上的资金流向的监管相对困难,同时这么多的资金用来投资,不同于传统的银行、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都在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存有准备金以应对可能会出现的货币风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这方面的投入不够透明,一旦出现投资失误就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止损,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投资方的高尚道德情操。
(二)技术上的风险
技术上的风险主要是指在全开放的互联网时代,没有任何一个系统敢于保证其百分百的安全性,一旦出现黑客攻击或者系统写入时存在的BUG等情况时,客户投资的资金安全就难以得到保证,当然,目前见诸如报端的多是银行卡盗刷之类的,这也说明了开放的互联网会存在这样的风险。就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而言,其依赖于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与稳定才能保证其在整个投资过程中会得到一个强有力的支持,黑客攻击、病毒扩散都会对整个互联网系统造成动荡。前不久的勒索病毒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全世界各国政府投入那么大的互联网系统都难以抵制这类病毒的攻击而导致了许多业务的瘫痪,这不得不让人们警醒互联网金融是否也会出现这种状况。虽然说互联网技术在不断发展,会越来越安全稳定,但是其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又先天性地限制了其安全性的高度,病毒、BUG、黑客攻击等等绝不会消失,如何应对这种技术上的风险是我们应该考虑解决的一个关键的问题。
(三)法律纠纷风险
投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对于双方来说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这其中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关系,一旦出现违约等情况,用户如何维权就相对困难。因为,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中,资金的最初流向的产品方是难以固定的,且在互联网上的证据固定等相对困难,这不同于传统的金融理财产品会存在着固定的印业场所和签订的纸质合同,在纠纷发生时取证容易,对于相关责任方的控制也比较容易。例如,在传统的保险类理财产品中,保险公司会有固定的注册地及缴纳的注册资金,会与投资人签订相应的保险合同,这些都方便了人们对纠纷时采取措施的确定性;然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都发生在线上,固定证据确定责任方都比较困难。同时,这类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也难以明确,毕竟这类网上的投资相对来说是一种虚拟的货币交易,责任方的抗辩理由就相对较多,这也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适用法律上的“不公正”。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一)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为了切实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针对纠纷发生时的适用法律条文等作出相关的规定,对于目前已经发生的问题难以m用现有法律解决的要及时通过相关部门作出司法解释。
(二)加强系统安全方面的技术投入
系统的安全稳定对于维持整个投资环境的稳定是十分重要的,要在技术上投入足够的资金来支持技术人员的工作,加强系统的防火墙建设,研发出相应的应急系统措施,一旦出现系统安全问题时要有足够的应对机制,迅速地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三)加强监管
作为金融市场的后起之秀,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会给人们的投资带来便利,但是也要接受金融部门的监管,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来保证整个金融市场的繁荣稳定。所以,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方要主动接受监管,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对这类产品创新技术手段来主动进行监管。
关键词:余额宝 资产规模 生物种群增长模型 扩散模型
一、引言
2013年,阿里巴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了一项新的业务――余额宝。从本质上看,这项业务是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管理公司合作推出的一项货币基金产品――天弘“增利宝”。2013年5月余额宝刚推出时,其收益率仅为2.7%。今年一月,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竟然达到了惊人的6.75%,甚至远远高于银行五年定期存款利率。具备一系列明显优势的余额宝,毫无疑问对传统银行吸储业务造成了巨大冲击,迄今为止,余额宝规模已冲破5400亿,其中绝大部分来自投资者原计划用作银行存款的资金。
二、余额宝扩散模型的建立
(二)余额宝的扩散模型研究
关于网络金融创新产品扩散研究模型的建立方面,根据影响扩散的来源不同,分为外部影响模型、内部影响模型和混合模型,这些模型均被称为基本模型, 也有学者对创新产品的扩散建立了柔性模型。
余额宝其本质是著名的第三方支付先驱Paypal在1999年创立第一支MMF(Money Market Fund,货币市场基金)的中国改良版,可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余额宝的扩散过程更多地表现为模仿改良和跟进。笔者重点研究余额宝渗透过程的动态模型,其理论假设是作为网络金融创新产品的余额宝的扩散过程从开始、发展到饱和是符合一定规律的,尤其在市场化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笔者在对余额宝的分析中发现,作为网络金融产品的余额宝具有网络正效应,使用人的宣传无疑会影响周边人群的理财行为,从而使得余额宝的资产总额增长具有种群增长的特点。因此,笔者结合以上各模型,同时在生物种群增长模型的基础上对余额宝的扩散模型展开研究。
四、余额宝发展趋势的内在理论分析
笔者看来余额宝目前迅猛的增长态势必然在某一时刻受到遏制。笔者认为,余额宝目前之所以拥有广阔的生存空间,其最大的优势并非货币基金所固有的流动性优势,而是在于在中国商行存贷款利率限制未完全放开的条件下,其所拥有的远远高于银行所能提供给投资者的收益率优势。从某种程度来说,目前余额宝的主要盈利来源于“绑架银行”。换句话说,在这之中,余额宝相当于扮演了“金融中介的中介”这一角色。
随着利率市场化时间表的进一步明确,余额宝的收益率优势很有可能在一两年之内迅速消失。此外,2014年3月24日,央行工作人员表示,央行正计划取消货币基金的“银行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优惠政策。目前余额宝超过90%的资产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一旦优惠取消,在面对突发大规模赎回时,余额宝将面临巨大的风险。除此之外,当余额宝真正被监管机构所注意时,很有可能同时面临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三方的同时监管。因为,互联网金融在给传统银行也带来冲击的同时,也极有可能由于监管漏洞而造成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今年开始,央行及证监会等部门已多次下发文件要求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余额宝的发展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样的分析结果与模型的实现结果正好吻合,可见,整个模型构建过程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五、结论
(一)模型总结分析
根据图3-1可以发现,在最初的5个月里,余额宝的资产规模发展较为平稳,这与这个时期内余额宝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并没有为广大消费者熟知有很大关系。之后,由模型曲线斜率发现,余额宝资产规模从第6个月开始飞速上升,相当于进入了模型的增长期。通过模型函数式计算出拐点,可以发现余额宝现在正处于理论增长期,而4月份就是其理论拐点。也就是说,如果外部环境不加任何限制,余额宝在经历11个月的增长扩散之后,在4月份将进入平稳发展阶段,理论上不会出现大幅度下滑趋势。
(二)模型研究的意义
余额宝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整个金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抱有极大的研究热情。但由于余额宝的出现时间过短,目前的大量关于余额宝的研究分析都是简单的定性分析,没有关于余额宝发展趋势等相关方面的量化研究。而本文通过构建数学模型,定量分析了余额宝的发展趋势,很好地提出了余额宝的发展方向,可见其研究意义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引入收益率这一重要变量,使得各项参数的显著性完全显著,整个模型体系更加精确地反映了余额宝资产规模的走势。
(三)结合相关政策预测余额宝发展趋势
今年4月开始,虽然一系列与余额宝有关的相关政策出台,但根据这一模型的分析,余额宝的扩散效应到4月份以后已达到拐点。因此,在外界环境(主要是收益率)不发生突变的情况下,实际上余额宝的资产规模基本上不会出现大幅度下滑,只会保持平稳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邱勋.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启示[J].金融创新,2013-09
[2]张歆.互联网金融挤压银行活期存款“生存空间”[N].证券日报,2013-12-24(A01)
[3]崔启武等.生物种群增长的营养动力学[M].科学出版社,1991:73-76
[4] Fourt,L.A. and Woodlock,J.W.Early Predictionof Market Success for New Grocery Products[J] . Journalof Marketing ,1960,25:31-38.
[5]Mansfield,E.Technical Change and the Rate ofImitation[J] .Econometrica ,1961, 29: 741-766.
[6] Frank M.Bass,1969: “A New Product GrowthFor Model Consumer Durables”,
Management Science[J],1969,Vol 15,No.5:215-227.
[7]菲利普.莫利纽克斯(Pilip Molyneux),尼达尔.沙姆洛克(Nidal Sharmroukh).金融创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04-222.
[8] Easingwood,C.J.,Mahajan.V. and Muller.E. ANonuniform Influence Innovation Diffusion Model ofNew Product Acceptance[J] . Marketing Science,1983,
2 :273-296.
[9]钱敏伟.美国版”余额宝”的十年兴衰[N].中国证券报, 2013-07-03
[10]李春燕,俞乔.网络金融创新产品的市场扩散―针对银行卡产品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6,(3):85-93
[11]李春燕.网络金融创新产品扩散的实证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5年
[12]赵佳.琦从“余额宝”看银行产品创新[J].商界论坛,2013
【关键词】小额信贷 投资风险 风险防范
一、关于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的综述
金融机构的立足根本在于应该针对于满足客户商业生产以及流通中的资金需求,以贷款期限为契机,正式确立了信贷风险的概念。对现代的信贷风险防范起到指导作用和基础作用。直到上世纪80年代,我国对于信贷风险的研究才逐步增多,在2000年高玲建立起了我国的银行信贷风险预警模型,这对我国银行业信贷风险发展有里程碑的意义;2006年吴宝宏提出银行业当前存在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控制的缺陷和偏差;2007年邓可斌对引入欧美先进风险控制模型,对我国商行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我国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现状及潜在风险
(一)我国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现状
通过我国银监会所的《2015年四季度主要监管指标数据》,第四季度末尾,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99.3万亿元,同比上涨15.7百分比。其中,大型商业机构资产总额78.2万亿元,占39.2百分比,同比增长10.1%;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37.0万亿元,占18.6百分比,同比增长17.9百分比,而小额信贷的体量仍处于绝对的低位。但通过对其运营情况的观测可知,15年末我国商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较上季末上升了881亿元;与之相对,在作者的采样调查范围内,小额信贷机构不良贷款率1.67百分比,较上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较2014年末上升0.42个百分比。15年末,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拨备覆盖率为181.18%,较上季末相比下降了9.6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03个百分比,与上季末基本属于持平状况。
(二)我国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潜在风险分析
我国一直在加强对银行信贷的管理,但从小额信贷机构的现状可以看出不良贷款的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还在提高,作者认为潜在风险依旧存在,并且随时都可能会爆发出。
第一,小型企业贷款带来风险。由于近年来国家要求银行放宽小企业贷款以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政策,小额信贷机构对小企业的融资资格放宽导致信贷风险随着小企业融资量增长而快速升高,如何在配合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前提下,降低信贷风险是一个艰难的问题。中小企业是指不论是资产还是人员上都较少的小型企业。小额信贷机构角度来看:小企业资金少,利润低,破产的风险远远大于大型企业,应对风险能力较弱,创造现金流能力较差,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这些客观因素导致这些企业出现不良信贷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大型企业,增高了信贷风险出现概率,并缺少风险分担,小企业信贷风险过大的状况,如今颁布的政策上的担保措施并不能很好的解决。
第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金融机构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现状是多数银行选择提高贷款利率,可能借款人会退出市场,因为利率太高,这样在贷款人拿到借款之后,投资造成的盈利变少贷款质量变差,信贷风险将恶性增加。在贷款发放之后,小额信贷机构将面临道德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小额信贷机构风险管理对策构想
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是稳健经营的前提与保障有利于中信银行的长远发展,经过上文研究发现不良信贷率居高不下的深层次原因,对此作者结合实际国情与欧洲各国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一)完善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环境
要形成多数员工所认可、接受、遵循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对员工进行审核,避免产生操作风险。不能越权违规操作,相关人员要做好培训,并且严格执行,出纳人员需保管好贴现的票据,避免内部票据流失形成风险,加大监督力度,内部要经常开展检查。对于票据质押贷款同票据贴现业务要重视,要严抓真实性,以防止加大机构内部的信贷风险。
(二)对信贷客户的有效识别和差异化对待
结合国家和地区政策,关注产能过剩行业进行结构性改革和提倡扩大对小微型企也的贷款扶持,中信银行在对自身指标关注的同时对于宏观政策以及行业情况的关注度很大。强化五级贷款分类,密切关注影响信贷风险的各种因素。
(三)完善贷款流程和组织架构
强化贷前尽职调查,在客户调查方面,全面掌握客户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客户的风险状况,准备的了解贷款资金的用途,及时发现问题贷款而不是等待严重性偿还问题发生之后才处理为问题贷款,贷中定期全面分析客户的财务报告。并且在贷中要密切关心第三方的直接或间接信号,打开银行业内消息通道,全面了解贷款方的能力。加强贷后管理和行I分析。加强客户跟踪监控工作,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对客户经营活动和风险变化进行跟踪检查。
参考文献
[1]王小丽.试论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分析管理问题[J].才智,2013,27,3.
[2]王海兵.我国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11,5-58.
[3]周梦星.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研究――以锡州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为例[D].苏州大学,2010.
在互联网时代,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飞速发展,传统的商业银行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如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正在逐渐蚕食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小额贷款公司或贷款平台不断拓展信用中介业务;以余额宝、微信理财为代表的第三方企业加速进军金融服务领域。商业银行四项基本功能中的三项已遭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强力冲击。
二、小微企业的支付现状
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新型的融资渠道,但小微企业在交易的支付结算方面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如采用国内信用证进行支付结算,安全性虽然较高,但过程相对繁琐;如采用第三方物流进行结算,如果物流公司选择不当,很可能面临货财两空的局面;支付宝结算无法满足小微企业之间的大额交易要求。所以,小微企业之间的交易结算仍然存在很多困难。
三、现存支付结算工具的支付流程及风险分析
1.国内信用证
一笔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一般需经过六个主要环节,即买方申请开证;买方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银行通知、转递、保兑信用证;卖方银行议付、付款、承兑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或单据并索汇;买方银行偿付或付款,买方赎单提货。国内信用证处理链条长,服务效率低,影响了客户对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满意度。国内信用证手续繁琐,信用证电子化还没有真正实现。各银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没有统一的内容与格式,且跨行业务仅限与业务签约行合作办理。格式的不统一和对手行的限制,阻碍了信用证业务的发展。
2.物流代收货款
其中心内容是:发货方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承运和代收货款协议,发货方将客户订购的物品交付物流公司寄递,并根据邮件详情单上标注的应付金额货方向客户收取货款,第三方物流公司再定期将代收的货款结付给发货方。首先,物流代收货款缺乏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金融信用。资金的安全问题不容小视。近年来,快递公司管理出现漏洞,类似的挪用货款,携款潜逃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其次,代收货款业务中发货方承担的风险很大,由于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通常采用的都是定期结算的方式,资金流滞后于物流,加上中国目前商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因此往往会出现货送到后资金难以回笼的情况。
3.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其交易流程是以支付宝为交易中介,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之后,买方先将货款支付给支付宝,支付宝为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待买方收货确认后,支付宝才将货款划给卖方。这种支付方式可能存在两个问题:(1)余额安全性:余额本质上是用户向企业支付的预付款,它绝不是存款,而是承担企业经营失败的风险;(2)交易信息透明度:从银行角度来看,它只能看到一笔充值交易,看不到客户拿这笔钱最终买了些什么,交易量巨大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洗钱的嫌疑,因而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四、商业银行充当小微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
为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中介的监管力度,2015年7月31日下午,央行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强调互联网支付机构应回归“支付业务”本色,规范业务细节,防止出现支付机构的“银行化”、“银联化”。
2.商业银行交易结算的安全性高
银行相对第三方支付企业信用程度更高。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安全问题,信用级别较低,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较低,如有些客户被支付资金无法追回,相比之下,传统商业银行信用级别很高,有银行的信用作为担保,容易得到商户的信任。
五、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快捷支付;使用现状;风险;前景展望
本文系2015年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0004990670)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19日
一、前言
快捷支付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支付业务模式。所谓“快捷”,顾名思义,即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支付便捷。随着当今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快捷支付的应运而生既算是大势所趋,又可谓创新之举。但因为是新兴行业,也必须看到其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缺陷。本文通过样本问卷对快捷支付使用现状的分析,结合实地考察了解的相关信息总结了快捷支付方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最后做出展望。
二、快捷支付的主要特征
与商业银行的传统网银业务和支付机构的其他支付方式相比,快捷支付具有如下特征:(1)一次认证,多次使用;(2)弱化了银行信息获取优势。即快捷支付方式推出后,银行从用户支付结算的前台,退到了第三方清算的后台,只能被动地处理来自支付机构的指令,不再像以前一样主动掌握用户的支付行为;(3)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来说具有独特优势。中小微企业通常会由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限制难以跳过繁琐的程序直接同银行进行快速便捷的交易,更适合用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中介性质进行交易。因此,快捷支付功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降低了网上支付的门槛,同时也提高了安全保障性。
三、快捷支付方式使用现状
本次研究的调研方式是书面问卷和网上平台(问卷星)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发放问卷300份。其中线上150份,线下150份。本次调查想通过问卷的形式,以求更快捷直观地了解他们的使用现状及对快捷支付的态度。
(一)年轻化。总体而言,快捷支付目前更受在校大学生以及年轻上班族的欢迎和认可,这一点可由表1明显地看出。300份问卷样本中,18~30岁这个年龄段人数最为集中,有191人,占总人数比例为63.67%。(表1)
(二)群众基础较好,受用户信任,有发展潜力。总体来说,由问卷调查得出的结果可以看出,用户对快捷支付的了解情况各百分比分布较平稳。“听说过”快捷支付的基本占绝大多数,约95%;“用过”快捷支付的占到70%;而“经常用”快捷支付的约占36%。其实,早在问卷前做最后一遍审核时,看到“比较了解,经常用”这一选项时,小组成员曾提出过质疑;大家真的都很了解快捷支付吗?而后再在后面加了一个选项:“了解不深,但经常用”。但最终调查结果,这个选项倒是选的人最少的之一。这也从侧面说明用户对快捷支付信任度较高。(表2)
(三)快捷支付各支付工具的使用差距较大,出现分化趋势。由表3中数据可清晰地看出,在各快捷支付第三方平台上,支付宝以较大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于其他支付企业,其使用人数占到总人数的79.33%;网银、微信支付、货到付款、财付通分别位于第二、第三和第四位。不过,仍需看到,网银使用者也占据较大份额,占总人数的48.33%,趋近于50%。由此可见,网银是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强劲竞争对手。(表3)
四、快捷支付方式风险分析
(一)信息泄露风险。由前面对快捷支付方式使用现状分析可知,快捷支付在年轻群体中较受欢迎,用户对快捷支付比较了解且信任度较高,愿意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银行卡同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因此,在整个社会诚信环境有待完善的大情况下,对于保留客户个人支付资料(银行卡号、姓名等内容)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存在着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道德风险。一旦用户的个人资料被有心者收集、散发或用于其他目的,造成的金融损失、社会影响将不可估量。据有关新闻报道,2014年由于一家快捷支付数据处理公司的安全缺陷,使得约5,000万张信用卡的资料被泄露,有人甚至在网上公开出售持卡人信用卡信息。
(二)法律风险。从业务上来看,快捷支付提供支付服务,同时又聚集了大量的资金,从某种程度来说已经具备了银行的性质,却又不受相关法律的制约;从法律责任上看,国家并无专门法律调整网上支付法律关系,实践中往往依据合同法和侵权法。但由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会因为其弱势地位而得不到充分保障。快捷支付与传统支付相比,技术性更强,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漏洞。若交易过程中财产被盗或因系统故障使客户遭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各方责任也缺乏法律依据,这些最终将制约快捷支付的发展。
(三)资金流动性风险。快捷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作为资金的保管人,始终不具备对资金的所有权,只具有保管的义务。在之前的实地调研过程中,众信金融王总曾提到: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可以在快捷支付平台停留3~7天。这样,快捷支付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计的沉淀资金,而这笔资金可产生一笔可观的利息收益。目前,我国一些快捷支付平台年交易额已经达到数十亿元,每天滞留资金可达数百万元。在各个快捷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平台资金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有可能出现越权挪用交易资金的风险。
五、应对风险的政策建议
2015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史上最严”网络支付新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1)在跨行转账方面,明确规定,客户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2)在支付限额方面,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3)在开户方面,除了身份证,客户必须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由此可看出,官方目前对账户安全性的考虑和重视程度。的确,快捷支付是“快”,但“快”和“安全”本身就是一对相对矛盾的命题,如何做到“更安全”地“快”,则是快捷支付发展的第一要义。央行这一新规,在有些专家看来,是对互联网金融的一次致命性打击,甚至说此“管理办法”是“历史的倒车”。
但这种说法似乎过于夸张了。有数据显示,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因此,其实对于中国大多数用户来说,此规定是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的,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从这个角度看倒是一种很好的进步。再者,关于单日支付限额,其实单位客户、个人客户对支付账户余额的实际属性和潜在风险的理解程度较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弱,本条款着重于保障个人客户的资金安全,并通过强化支付机构对客户资金支付安全验证等级与限额相关联的管理要求,引导支付机构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和支付便捷性方面兼顾平衡发展。这也许也是央行的一次有益的探索。
2015年12月30日,央行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的余额付款额度限制。同时,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这也表明,央行开始充分考虑了电商行业的现状与未来空间,并给予足够空间鼓励电商行业发展。同时,也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六、对快捷支付的前景展望
快捷支付属新兴行业,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其本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想更进一步深入人心,就要做得更多。在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快捷支付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一方面因为它快捷,这对于一些不太熟悉电脑或手机操作的中老年人来说,快捷支付会更容易被接受,因此它的市场会更大;另一方面由于它的支付方便,如果在安全方面上能做得更好,快捷支付将受到更多商业人士的青睐。目前,快捷支付第三方网上支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不断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力量,它对于传统金融模式和现代信息经济均有所创新和促进。尽管快捷支付第三方平台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如果国家能加大快捷支付日常监管力度;企业合理地运营支付平台,适当的监管设定合理的市场战略;用户自身增强快捷支付风险的防范意识,快捷支付一定能够释放出更大的力量,从而成为国内支付清算体系的强有力补充,使国内的电子金融体系和电子商务业务飞跃到一个崭新的平台,为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黎四奇.对支付宝快捷支付事件的经济法律解读[J].科技与法律,2014.6.
[2]李星廷.支付宝快捷支付与盗窃银行卡资金犯罪[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3.
[3]赵建超.让你的快捷支付更安全[J].电脑爱好者,2013.1.
[4]余雨.“快捷支付”引发电子支付革命[J].互联网周刊,2011.12.
[5]白均昕.快捷支付:创新与风控应并重[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4.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络借贷 风险成因
一、引言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随着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兴起,冲击着已经被大家所熟悉的传统金融格局。而在众多互联网金融行业中,P2P网贷以其明显的金融特质和灵活的经营模式,在整个行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截至2015年2月,全国各类P2P网贷平台已达2093家,2014年全年累计成交量高达2528亿元,是2013年的2.39倍。同时,风险资金密集进驻,2013年底到2014年初,先后发生六次融资,总金额超过2亿美元。整个行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我国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然而,在P2P业务快速增长的背后,整个行业暴露出大量风险。据统计,跑路或倒闭的P2P网贷公司,在2013年高达74家,而在2014年上半年则高达46家。从经营模式上看,我国不同于国外传统的P2P网贷公司,出现了债权转让、抵押担保、线下线上结合等经营模式,这些经营模式的异化为P2P网贷行业带来盈利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只有提高对行业风险的重视,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才能保障这一新兴行业健康、快速的成长。
二、P2P网贷公司面临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客户个人信用风险。由于目前央行的征信数据并未对P2P行业开放,各公司间也未建立起信用数据共享机制,客户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收入证明等材料都是由融资人自行提供,无法向权威第三方进行认证;同时,由于大部分业务开展在网上完成,给信贷审核带来更大的困难,逆向选择使得行业聚集大量的信用记录较差者;更有甚者,近年来竟出现了“借款人”包装行为,通过对借款人资质的美化与包装,绕过信用审核,这为P2P行业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困难。
合作机构信用风险。首先,小贷、担保等合作机构与P2P公司有着内在竞争关系,会自己留存高质量客户,把剩余项目留给P2P平台,因而项目质量存在一定风险。同时,对于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资质审查较为复杂,若不符合资质,相应的担保合同也会被判“无效”。其三,由于P2P借贷缺乏明确法律认定和监管措施,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是否计入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通常很难监管,这为担保公司突破杠杆率留下空间,为P2P网贷公司带来更大的合作风险。
(二)资金流动性风险
资金流动性风险来源于产品的异化,P2P网贷公司冲破传统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出债权转让、违约担保等P2P产品,对于这种产品平台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或资金垫付责任。然而,P2P网贷通常为信用贷款,并且对于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补偿基金率等指标没有规范管理和限制,尤其对于私自构建资金池,进行资金错配,以及转让债权的公司,多级债权转让以及滚动短期借贷形成长期借贷的行为,使得风险不断积累,一旦出现资金断裂,就会发生连带反应,引发信贷资产的低价抛售甚至遭受挤兑倒闭。
(三)技术风险
从信贷技术层面来讲,小额信贷的信贷技术风险是各类贷款产品中较高的,需要通过交叉校验、社会化指标体系等信贷技术来弥补财务数据和抵押担保的缺失。从国际经验来看,成熟的P2P网贷平台逾期率和坏账率仍达到3%以上,Prosper和Lending Club更是曾经达到10%,近些年才有显著下降。然而我国的信用环境和借款人的金融习惯更加不成熟,单纯依靠网络完成信贷审核和信用认定难度非常大。小额信贷技术欠缺会从用户筛选、需求审核、风险定价、贷后管理、逾期催收等各个环节产生技术风险。
其次,P2P网贷依托于互联网平台运营,网络平台上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一方面,来自黑客、钓鱼网站、网络诈骗等不法分子的恶意攻击。另一方面,则来自于P2P公司自己的疏忽和技术不到位,一些公司将系统开发外包,使得第三方技术公司可以利用技术漏洞获得平台的数据。这些技术风险会带来客户信息的泄露甚至是资金流动信息篡改等严重损失。
(四)法律政策风险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P2P网贷行业的法律出台,这使得P2P行业经常游走于法律边界和灰色地带。法律监管的缺失使得其容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尤其是对于债权转让类平台而言,作为资金中介对债权进行重新打包,发行理财产品,实质为资产证券化过程,很容易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且如果投资人的回报来自于债券的重复转让所形成的现金流,则可判定为“庞氏骗局”。网络交易行为使得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无法监控,不法分子可以通过自借自贷的方式完成洗钱过程。同时,由于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并不会及时打入客户自己的账户中,平台会产生较大量的沉淀资金,而此部分资金处于监管空缺状态,极易发生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三、P2P网贷公司风险成因分析
(一)法律监管缺失
与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对于P2P网贷行业定义、准入、公司性质、业务范围一直都没有明确划分,在法律监管上更是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监管缺位的环境纵容了P2P网贷行业的野蛮生长,使得各公司铤而走险,开发出种种处于法律边界的业务模式,使整个行业风险不断累积。法律监管始终是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在监管缺失的环境下,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必定会衍生出许多对行业和社会长远发展产生威胁的业务形态,风险累积后患无穷。
(二)征信体系不完善
P2P网贷行业在国外的顺利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外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可以通过第三方征信系统获取报告,对贷款项目进行合理定价与风险控制。然而在我国,央行系统不对P2P借贷平台开放、商业征信与民间征信刚刚起步、大数据征信更是处于试行阶段。在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下,P2P网贷公司大部分通过线下调研完成征信,然而线下征信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操作成本高,抑制行业的迅速扩张。由此可见,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同业共享机制是行业继续向前发展的必经之路。
(三)不良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