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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员在进行整个工程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成本的控制进行综合全面地考虑,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设计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工程设计人员将追求创造性、完美化的设计作为整个项目的首要考虑因素,而将最重要的工程施工难度、工程成本控制抛诸脑后,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导致很多建设项目的工程在还为进行施工前就存在着成本高的问题,整个工程进展难上加难。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设计人员有着莫大的关系,问题出现导致的后果也必须承担。在工程设计的实战演练中,设计人员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在每个部门专业设计人员之间进行及时地沟通和了解。既要对技术进行精确地掌握,也要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经济形式进行及时的关注,并且在设计的时候,找到两者之间的契合点。因此,设计单位要干方百计地加强设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注意进行不同方向的专业性培养,针对不同的市政单位的项目,要有不同的专业性人才进行不同方面的设计。这样,设计出来的工程图纸才能真正实现对工程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最后,工程的整个进度才能得到合理的保障。除此之外,我们可以发现,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监理工存在着看重施工情况,轻视整个工程设计的现象。这样的做法就容易导致工程设计阶段没有完成对工程成本的初步预算和控制,整个工程的监管力度不达标。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和设计主办方的监督是远远不能够达到有效地控制设计阶段的工程成本的目标的。大力推行设计阶段的建立监督制度是解决问题一个科学高效的径之一。将第三方的监理公司引入到整个工程项目,让他对项目设计阶段进行监督、约束、协调,三方相互制衡和监督,这样的做法既能保证设计顺利完成和创新性、完美性,又能达到控制工程成本的预期目标。设计阶段就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控制是一种事前行为,同样确立一个设计阶段监理制度也对项目设计的实施有着很大的帮助。
二、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工作,逐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的构建涉及工程建设的多个环节,在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该基于成本管理工作的不同细节着手,不断对成本管理中的各项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建立健全成本资料档案,加强审计部门对各种台帐、凭证的审核与分析。市政工程项目同样需要精简部门,从岗位设置上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建设方人才实力的同时降低人力成本,工作效率才是保证成本的关键因素。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巡查制度,尽可能的降低因质量、安全或者施工安排的失误而引起的项目投资成本增加。
三、实行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制度
现阶段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已经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责任成本管理制度是大势所趋。实际上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最关键的地方就是生产一线的施工消耗控制,只有在这一点上加强管理,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工程项目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此外,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材料供应等等,都需要企业进行统筹规划,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逐步在企业中实行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制度。
四、结语
关键词:市政工程;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作为一项政策性、专业性、综合性强的经济活动,市政工程投资控制贯穿于市政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其目的是把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政工程的内容决定了它的特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度大、投资流向复杂,如不采取有效控制,投资目标将难以实现。
一、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内容
1.道路交通设施
编制合理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形成功能明确、等级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城市交通网络。对大城市来说,应逐步形成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因地制宜发展市政工程中多元化公共交通系统如轻轨、地铁、高架、索道、轮渡、缆车等,并加强城市中停车设施和交通枢纽的建设,进一步开发研究城市道路桥梁的监测、检测和现代化的加加固技术,加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技术研究,大力发展有利于生态保护和交通安全的路面材料和施工工艺,从市政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管理、保养维修等全方位进行研究。
2.城市能源供应设施
在市政工程中如何坚持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如何遵循安全、稳定、可靠的原则,积极利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保障城市供应施工中如何加强旧管道的利用和修复技术管理中如何推广和发展现代化信息水平、控制技术和检漏技术,提高运行效率和供气水平等。
3.城市供水及排水系统设施
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和水环境质量,加强研究开发推广节水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发研究多种高效、节能、节水的水处理工艺,开发咸水淡化,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水平,以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利用水资源具有自然循环和人工再生的特点,采用多种人工净化和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法处理污水,使城市缺水现象得到缓解。
4.城市邮电通讯设施
城市邮电通讯设施在当今信息时代显得分外重要,是整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城市防灾安全设施
如修建防洪大堤、增加城市排污能力、疏通城市河道、增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以确保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每一种城市基础设施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水、气、路、电、环境保护、防灾安全等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正确理解市政工程的含义,全面了解市政工程内容,才能体会到市政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必要性
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工程投资突破预算限额,其更积极的意义在于促进参与建设项目活动的各方面加强管理,使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发挥出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为了保证市政工程项目投资的科学合理性。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的控制,是社会经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展阶段的充分体现。规模太大,超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太多,会造成社会经济负担太重。规模太小,又不能正确反映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适度的投资规模是必要的。
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法制社会建设的需要。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基本上均为政府投资,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因此市政工程项目投资的每一阶段、每一环节都需要有理有据,经得起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审查,做到有法可依。
三、工程投资控制建议
1.建立全员工程投资控制的理念
工程投资控制是关系民生、民意的一件大事,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领导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应该是每一位工程建设者分内的事,把全社会的力量动员起来,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不管是设计单位、造价咨询部门还是监理部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性,教育普及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性,重视工程投资控制的价值,使有限的建设资金为城市功能的提升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产生良性循环。
2.加强人大监督作用,实行听证制度
目前,我国的听证会制度仅限于对水费、电价等进行听证,对市政工程还从未举行过听证会。虽然目前市政工程在前期可研阶段会在建设厅的网站上进行公示,但能引起关注的仅局限于与工程相关人员,广大群众通常是在工程开始建设了才能知道,缺乏透明度。
在今后的市政工程建设前期,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搞民主政治,做透明政府,让老百姓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到监督市政工程工作的队伍中来。
3.建立工程投资控制的科学管理体制
工程建设投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自身需要不断地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地完善自己,解决自身的问题。应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
4.评价工程项目的体系建设,也可以促进工程投资控制
对于工程项目的评价,现阶段只是停留在对工程实体的评价上,缺乏对工程项目其他方面的评价。比如,整个工程方案优缺点评的价,整个工程投资管理的评价(该不该花费这么多钱来完成这样一个工程,工程的投资是多了还是少了)。
这种体系的建立,就可以反映出很多问题,包括政府建设部门的得失、设计部门的设计水平、监理部门的工作成绩,等等。
这种体系的建立是必要的。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可能在短期内就能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我们不断在制度建设中去完善、去总结各个方面的经验教训。
5.工程项目和行业规范及标准的统一及完善
现阶段我国各行业对于工程项目的规范与标准不统一,城市建设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对于车辆的要求,一个要求标准低、一个要求标准高,二者不协调,按现行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市政工程采用的标准最高限,也难以满足目前大型运输车辆的要求,导致城市道路达不到设计的使用年限。因此急需标准的统一。
现行市政工程所执行的规范大多是多年以前的规范,针对目前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没有及时调整规范,缺乏设计依据,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规范标准也要与时俱进,定期进行更新换代。
6.工程项目要对工程投资进行事后科学分析
工程项目投资的整个过程不仅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而且事后要对投资的整个过程进行科学的分析,进而总结经验教训,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哪些方面值得借鉴。以便今后更好地控制工程投资。
市政工程投资控制是一项集管理、协调、技术等方面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工程投资控制应贯穿于市政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这样才能得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圆满地完成市政工程建设。
7.加强对于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部门是工程项目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思想、行为、技术水平直接关系着市政工程投资控制的具体效果。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
优秀的设计文件,是设计单位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
保证优良的工程质量、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合理的工程费用是监理单位的本职工作。
让造价咨询单位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进行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的管理。
四、工程实例
某工程一条进厂道路,要跨越一条4m左右宽小河沟,设计单位设计了一座24m(两跨)、宽7m的一座盖板涵,涵高4m,道路宽7m,盖板涵上填土高6m左右,盖板涵中墩及两岸边墩均采用钢筋砼墩,盖板砼标号为C25,板的配筋为中20mm,间距为5cm,受力筋放在分布筋的上面。,该设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从投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设计成一跨,而不应该设计成两跨,因为两跨要增加一个中墩,增加施工导流费用,施工难度相应加大。
2.高度完全可以加高,这样可以减少填土,节约工程投资,实事上,由于板上填6m多高的土,填土放坡后,板宽不够,最后又不得不在上下游各增加9m宽的盖板涵,造成工程投资成倍的增加。
3.盖板的配筋设计为由20mm,间距为5cm,不知采用什么荷载标准,钢筋设置过密,并且受力筋设置在分布筋的上面,不符合钢筋砼设计规范。
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最主要的还在于设计,因为设计贯穿于工程的始终,施工监理仅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仅限于工程量及单价与实际施工过程的符合性问题。建设单位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关,这才是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大头,因为设计的不合理、设计的保守、设计失误浪费的资金是比较大的,而这往往又是不被人们引起重视的。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期长,规模大,建设施工复杂等因素,市政工程在施工中受经济体制的影响,从而造成了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失控,在市政工程超预算的现象普遍发生,所以,在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中,只有实现既定的市政工程投资目标和要求的同时,使得市政工程项目投资实现最大化的利益。在我国现阶段我国乃至以后仍要大规模进行市政建设,为提高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加强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海琦.BT模式下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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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祝斌,郝身群.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的现状和措施[J].中国市政工程,2008,05:76-77+95.
1 重视建设前期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这里所讲的前期阶段是指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完成止的工程建设阶段。长期以来,人们普遍都注重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因为从表象上看,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形成于施工招标投标阶段,而占造价比重最大的人、财、物的投入主要在施工阶段。但事实上,一个工程项目的决策是否正确,方案是否经济可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只有加强项目决策的尝试,建立项目优化评选,采用科学的估算,细致做好投资估算,形成投资最高限额,以便有效遏止“三超”现象。
2 把握设计阶段造价的重点控制
我们之所以把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为一个重点来进行控制,是因为在投资控制完成后,有效地控制造价就从设计阶段开始。只有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在设计图纸未交付实施之前就把好工程造价管理第一关,才能为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因为后续的造价控制都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如果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未能肩负起优化设计与有效控制造价两重担,则势必增加工程不必要的投入,造成浪费。因此,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但必要而且很重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设计一开始,就应将控制投资的思想根植于设计人员的头脑中,通过设计阶段开展限额设计、设计方案竞标及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等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统一。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积极参与设计项目的投资分析,能动地影响设计,以保证造价的有效控制。
3 加强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结算管理,在这一阶段,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3.1 规范招投标活动,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项目招投标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第一道工序,是确定工程合同造价、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的关键阶段,因此非常重要。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招标评标应实行合理低价中标。随着工程造价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和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即由招标人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以及市场价格进行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透明招投标活动、减少施工合同纠纷、推行竞争和以市场定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3.2 认真、严格地对待现场签证。现行的市政工程项目一般都实行监理负责制。作为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在熟练掌握现场施工和管理的同时,应熟悉工程造价知识,对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实后方能签字盖章,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不应盲目签证,对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互相扯皮的现象应严格审查。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地下隐蔽工程较多,一个不符合现场实际的签证往往对工程造价造成重大的损失。
3.3 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设计变更是实施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又一个重要因素。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若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若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所以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可能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后所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决定。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4 把好结算审查关
【关键词】市政园林;全过程;造价管理
一些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市政园林工程,其施工区域和占地范围广,较多项目呈长条形布置,涉及的分包项目和施工单位(或班组)较多,作业人员杂、乱、多、难以管理,交叉作业经常发生,在工程成本特别是人工、材料等方面困难较大。长期以来,面对这种重大复杂项目,人们习惯于把成本控制放在建设实施阶段,然而,事实证明投资控制、成本控制与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都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必须将将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将工程预、结算审核方面的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1. 加强前期调研,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市政园林项目前期造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等,要做好前期投资控制,应做好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从多个角度科学决策,合理编制投资估算,形成投资最高限额。市政工程一次性投资大,一般又是公益性项目,其实施的好坏会对城市建设和人民日常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一定要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广泛调查研究,进行多方案比选,筛选出技术先进、功能可靠、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从源头控制整个项目的总预算,编制合理的投资估算。
(2)提高初步设计概算的精确度,使之成为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依据。初步设计概算是对投资估算的第一次细化,设计单位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设计人员和工程经济人员要密切配合,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做好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力争用最低的成本,实现工程项目的必要功能。
(3)实行设计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进限额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竞争,能促进设计单位自觉按初步设计要求提交实用、安全、经济的设计方案。限额设计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设计,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额进行设计。推行限额设计,可以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促使各设计单位依靠技术创新控制工程造价,使控制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设计的各个环节。
(4)精心编制施工图预算,力求工程造价定位准确。施工图预算是项目前期投资决策和工程设计阶段技术经济综合水平的集中体现,它为下一步开展招投标、组织施工和竣工结算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施工图预算的准确性对控制工程造价至关重要,一定要严格把关,及时纠正偏差错漏,为工程施工和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5)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控制办公成本。建设项目程序的每个步骤都有其特定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必须遵循的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避免在办理各项手续时出现错误,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办公支出。
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1)在工程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应对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定额及费用的取定、增加工程的结算方式等有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或地方颁布的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编制。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拟订,要求表达准确、意思明晰、措辞妥当、逻辑严谨,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2)合理安排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和竣工的时间。不同的施工项目适合在不同的季节施工,如路面、混凝土等工程应尽可能避开冬季施工,草皮、绿化工程适合在春季、雨季施工,有经验表明,合理安排好开、竣工时间可降低工程造价10%左右。在工程实践中,可以通过表格、关键线路网络图、横道图、进度曲线等合理安排进度计划,确定各分项工程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并设计关键节点有效控制实际进度,降低施工成本。
(3)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工程造价中材料费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能占到整个工程造价的60%~70%,可以说控制施工阶段的材料成本是控制造价的最有效方法,因此要严格按照合同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然而,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建筑材料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而且品种繁多、价格不一,给材料合理定价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要求造价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4)严把变更关,将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内。一是在施工图会审时应及时发现问题,尽量避免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避免由于设计错误或不当而造成的浪费。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三是当由于遇到不能预见的情况、环境等,必须要进行工程变更时,应考虑变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方共同签字确认。严禁通过设计变更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
3. 加强结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审核
一、关于预选投标人
(一)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先集中审查制度。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投标活动。
(二)成立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政府及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员会代表政府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集中审查。
(三)委员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投标人资格审查统一标准、条件以及投标人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条件一般包括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工程业绩、信用记录等内容,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每年一次定期受理投标人预选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目录,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可向委员会申请复核一次(复核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五)实行预选投标人动态考核管理制度。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考评组对预选投标人的施工现场质量及安全管理、工资支付、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现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及到位、工程进度及履约情况等各项行为,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考评(抽查考评细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公布),考评不合格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暂停其承接建设工程,已取得预选投标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委员会取消其资格。水利、交通、公路等专项工程对施工单位的动态考核,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管理的原则组织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专项工程施工企业的考核结果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委员会取消其预选投标人资格。建设单位应当在每项招标工程竣工后向委员会提交该项工程施工企业的履约表现评价报告,建设单位的评价报告作为预选投标人动态考核依据之一。对有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预选投标人,由委员会取消其预选投标人资格。被取消预选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委员会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预选投标人资格申请。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分类及相应的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分为四类,一类为简易专业工程,二类为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建设工程,三类为结构复杂、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四类为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城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拟定上述工程类别的分类目录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发展和改革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论证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各类建设工程的评标办法如下:
(一)一、二类建设工程项目,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只进行商务标评审。招标人只对质量标准、工期、主要工艺技术等提出要求,由投标人进行承诺。除土石方、园林绿化、路灯、管道等简易专业工程以最低价中标外,一、二类工程项目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次低价者为中标人。
(二)三类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标评审只进行合格性审查,当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后,才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在合格的商务标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然后再相加确定一个平均值,以低于并最接均值的报价为中标人。
(三)四类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标评审合格后,得分前5名可进入商务标评审,以有效报价中次低价者为中标人。
(四)水利工程项目一般采用低于并接均价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对一些没有防汛要求的一、二类工程项目可采用次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对四类工程项目按上款规定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关于投标人数量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可就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等提出投标条件(按最低条件设置),符合投标条件的预选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公开招标时,报名参加投标且符合投标条件的预选投标人超过12名时,招标人在市招标办的监证下,可以从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2名为正式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且符合投标条件的预选投标人不超过12名时,报名人为正式投标人。
四、关于投标报价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工程量清单是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人至少应在开标前3天公开中介预算总价及其具体内容,并合理设置投标报价上限价,投标报价上限价应不高于中介预算,同时,招标人不得设置投标报价下限价。投标报价上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规费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单列并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中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总额的90%。
五、关于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内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要求到市外聘请评标专家的,须向市招标办书面说明理由及提出有关保密措施。外地专家的确定及接送由市招标办监督。
(二)招标人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委派代表的,应经市政府批准,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2人。招标人委派的代表应当具有与招标工程同一类或相近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委派代表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在开标前1天报市招标办备案。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分的评审事项,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中某一成员的评分超过该算术平均值正负20%,该成员须向市招标办书面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的,视为评审意见失当,将该成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四)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评审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进行表决,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会议纪要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并对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按程序产生的评标结论应当签名确认,持有异议的,应书面阐述其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关于使用示范文本
为防止部分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合理的评标标准等行为,招标人应使用市招标办推荐的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人如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在向市招标办备案时作出特别说明,市招标办应对上述条款进行重点监管。
七、关于公示制度
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机构应对中标单位及中标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投诉的,公示结束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确认手续。
八、关于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制度。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提交由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同时,应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数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九、关于不适宜招标工程的发包
达到招标规模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工程,由项目审批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并抄送市监察局和市招标办备案: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建设工程,此类工程由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机关或相应的军事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机关或相应的军事机关自身为工程建设单位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认定。
(二)抢险救灾建设工程,此类工程由市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认定。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免招标的工程。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少数重要的工业项目等,与其他类型项目最大的区别在于投资主体的特殊性和投资项目的公益性。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实现了多元化,但政府投资项目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近年来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和政府投(融)资建设的项目更是有增无减,它的管理和效果往往是社会的焦点。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因此,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和监管,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投资,是关系到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有力保证。
一、产生“三超”的主要原因分析
1、项目业主对主动控制工程造价意识不强
正确的投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其建设的成败,关系到造价的高低和投资经济效果的好坏,因此,正确的决策是合理的确定与控制造价的前提。而当前政府投资项目中,对于公益性项目,部分项目业主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加以没有筹措资金或偿还贷款的责任,也就没有科学合理节约资金的动力,常常导致建设项目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从而导致投资失控。有一些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在宣传阶段便确定了完工的期限,由于时间紧迫,使工程成为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必须遵循的建设程序被忽视,是导致造价突破原因: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时间被不科学地压缩,设计考虑不周,造成后期的不必要的设计修改和签证;施工赶进度,造成较高的赶工措施费等等。还有一些业主为了让项目能上,人为的降低投资额,可研报告变可批报告,制造“钓鱼工程”, 待项目立项开工后,才逐渐将原来隐匿未报的各项投资列算出来,要求调概。从政府项目管理现状来看,总的是事前主动控制少,事后被动控制多,一再追加投资成了无奈之举。
2、缺乏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监管
建设项目从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中标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的“五算”,编制缺乏密切配合,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具体的有效监管。
(1)决策阶段深度不够
决策阶段工作深度不够,项目模型还没有成型,加上项目决策阶段先天不足和方案设计阶段把关不严,相当一部分项目的投资估算只是静态估算和满打粗算,估算难以准确;另外,目前缺乏编制投资估算的计价依据,编制人员只能利用自己或公司收集的不够系统不够全面的数据资料信息,有时难以真实反应实际情况,误差较大。
(2)设计单位缺乏投资控制意识
长期以来设计人员重技术创新,轻造价控制。工作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不够,没有限额设计的理念。以往的观念认为,工程设计人员的责任是搞好技术设计,而控制造价则是概预算人员的责任,往往容易出现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现象,设计人员图纸设计,造价人员只管按图算价,这就造成有的设计人员只注重考虑安全系数,不考虑经济合理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招投标、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一些政府投资项目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僧多粥少的现状在招投标中不按有关规定任意降低招标控制价,导致工程造价失真。有的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签证和设计变更获取额外收入;无法获取额外收入的则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由此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另外还存在合同签订不严密、前后矛盾造成纠纷多,签订“按实结算”的开口结算方式不利于造价的控制,致使变更签证和索赔满天飞。
(4)竣工结算阶段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为达到“审核能发现也没损失,发现不了就赚了”的目的,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通常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核减率远高于6%(广西造价员造价成果文件允许误差)。
二、控制“三超”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屡屡发生 “三超”的情况,主要应从制度建设和加强管理方面着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完善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出现“三超”现象,究其原因除了决策机制不科学、预算约束不严、项目实施随意性大、监管力度不落实等,最大的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力。因此要建立系列相关监管制度。例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动态管理,做好立项计划,避免某些不按基本建设程序的“三边”工程的发生。建立政府项目全面稽查检查制,监督检查被稽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是否有违法情况,避免在工程招投标和实施阶段的违法行为。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推行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根据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工作实践和效果,政府投资项目应大力提倡开展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控制体系,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把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保证项目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注重前期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切实把好源头关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合理确定是评价建设项目、开展后续工作的关键。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方案优化比选时,造价咨询人员协助业主,提供工程造价前期的经济参考数据,使得项目在技术先进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经济合理。在可研阶段准确编制工程估算时,造价咨询人员要正确引用经验数据、地方标准、行业法规,根据掌握的大量已完工的工程数据,结合建筑市场和材料市场的发展趋势,强化风险分析,力求把投资打足,保证估算起到控制工程总投资的作用。
(2)加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根据一些专家学者研究分析,设计费用一般相当于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的1%以下,但设计阶段对整个项目造价影响在75%以上,因此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确控的龙头工作。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在于限额设计、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以及设计概算审查。
推行限额设计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工程实事求是的“量体裁衣”,也是在本阶段实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可研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设计各阶段中,造价咨询人员要从经济角度参与设计阶段全过程管理,与工程设计人员要密切联系,当好设计人员的经济参谋,为设计人员提供有关经济指标。方案比选时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和价值工程等方法,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依据经济指标,准确测算和论证最节省投资的技术方案,使概算投资更加准确合理,达到控制工程投资实行限额设计的目的。大量实例表明,限额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3)强化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严格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管理
一要抓好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管理。造价咨询人员要考虑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考虑价格变动等风险因素,合理地编制招标控制价,力求与市场吻合。只有科学的招标控制价,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使工程造价能得到较合理的控制。
二要强化合同管理。首先重视合同的签订,充分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明确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中标价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承包合同价和以后的合同价调整控制在设计概(预)算内。其次加强合同管理,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①依据合同条款可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出现的纠纷;②提醒业主全面履行合同条款,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当索赔事件发生后,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③当施工方出现违约时,协助业主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先发制人,掌握主动权,降低业主损失。
三要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签证审批制度。造价咨询人员从图纸会审开始,即严格控制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设计变更,杜绝不负责任的设计变更和“先干后变、先干后算”的现象。特别要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尤其是重大设计变更、签证,必须建立分级审批和先报批后实施的制度。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尽量避免定性化和含糊不清的签证,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
(4)加强项目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造价咨询人员在进行结算审查时,首先要正确识别结算依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从专业角度对设计变更和签证单从程序及内容上进行审查。其次在审核具体内容时要审核送审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是否按照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第三要及时掌握施工方法和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客观公正地审核结算,使竣工结算反映真实的工程造价。
3、加强造价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
(1)加强造价管理部门“三价备案”的实施
建立“三价备案”制度是造价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非常必要。目前不少省造价管理部门在相应的造价管理条例或办法中规定,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以及结算价须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备案,一方面掌握第一手数据,积累工程造价资料,建立真实可靠的工程造价指标体系,定期,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做参考。另一方面通过对项目的“三价备案”,了解三价变化产生情况,追踪产生原因,加强造价的过程监管。例如,造价管理部门通过备案发现中标合同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预控幅度,则可对该项目加强施工阶段的监管:一是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对变更签证做严格审核,而是告知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以及生产安全列入重点监督项目中。
(2)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的作用
由上述分析可知,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需要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介入整个项目过程系统地完成。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业是为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决策、实施提供全过程咨询的智力服务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集中了大量的造价专业人员,是有能力有意愿实施造价控制的专业机构,弥补了建设单位在专业力量上的不足。大力发展工程造价中介企业,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工程造价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使工程价格咨询活动由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是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也是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一个发展方向。
(3)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编控制价和结算审核这两项上,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程序的前期鲜少介入,根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整个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的重心应从现在的事后审核过渡到事前和事中控制。真正要实现这一转变,造价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是问题的焦点所在。由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现状,建设前期的造价管理属于发展改革部门,建设工程发承包阶段的造价管理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管理部门之间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缺乏有机联系和相互协调机制。同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查和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工程造价的分割管理体系,使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联动机制,使各管理部门之间工作不互相互脱节,形成监控的统一合力,为造价全过程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工程造价评审体会
政府投资项目是用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融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政府投资公共领域项目的不断增加,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尤为必要。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成本费用、节约建设资金和提高财政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现结合十多年来本人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评审的实践经验,谈一点自已的体会。
一、当前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施工图设计不够完善,影响工程造价
⑴工程技术与经济观念相分离
当前,大部分设计人员技术水平、知识储备并不差,但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创新意识不强。在设计中不作多方案比较,即使多方案比较也只注重造型和使用功能,而忽视经济方面的比较。另外,造价人员与设计人员不能紧密相结合,各干各的事,缺乏必要的工作协调。
⑵政府对设计的审查不全面,缺乏监督机制
设计方案或图纸出来后,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政府有关部门所组织的审查,大都只注重技术性而忽视经济性。
⑶设计招投标不彻底
目前项目设计只注重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忽略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招投标工作。一旦方案中标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也随之被确定,所以,施工图设计就缺乏竞争机制,设计人员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
⑷现行的设计费计取方式不合理
现行的设计费只取决于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的大小,没有考虑造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因素。设计图纸质量好坏,投资是否超限与设计费没有重大关系,导致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优化过的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不能调动设计人员主动控制造价的积极性。
2、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
《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有的施工合同却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例如某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招标预算控制价的计价原则结合投标优惠系数计算。”而施工合同则约定按实计算,没有体现投标优惠。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在招标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进行报价,其报价与招标预算控制价之差即为优惠,中标后合同价就是其承诺报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内容变更,实际上是原发包范围的增减变化调整,双方有关工作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变更登记仍为合同的一部分。在不重新招标、不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况下,应视为招标及主合同的延续,只是中标单位仍为原施工单位而己。所以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变更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变更及签证不规范、随意性强
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内容不具体、格式不规范
首先体现在有一些签证对于所发生事件的数量、规格记录不完整、事件发生的日期不交待、内容叙述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前后重复或矛盾。工程设计变更单中对变更的原因、范围、部位和内容不明确,尺寸、标高和文字说明表达不准确,没有以图示说明,图示不规范。其次,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的审查程序都属于不规范的变更及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⑵签证材料价格不实,高于市场调查价格
工程材料价格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材料是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巨大,合理的材料价格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施工合同约定变更工程新增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签证确认。但在签证中往往存在:报审发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普通代豪华,获取较大的价差利润。很多情况下,对以上这样的材料价格认定,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也予以签认并进入工程结算。
⑶现场签证未及时办理,准确性差
及时性和准确性是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也是签证真实性的基础。这就要求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一同就工程现场当时实际发生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但评审人员发现工程现场签证不及时、签证数量不准确、没有现场签证、事后补签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于在结算评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主要是因为有的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负责任,不能在事件发生时及时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回忆、追记补办。这样只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在结算过程和评审过程产生争议和扯皮。
⑷签证零星工程费用和零星用工数量无计算依据
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合同外的零星工程事项及一些零星用工,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计算费用的依据不足,无法核实发生的相应费用。
二、针对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多年工作经验,从以下方面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几点体会。
1、控制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途径
⑴工程设计全面开展招投标制度
设计中引进竞争机制,开展设计方案优化竞争,以技术先进、造型新颖、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约投资作为衡量设计方案的基本标准。中标后的方案再进行技术设计阶段的招标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招投标范围不但包括技术内容,还包括成本内容,综合评判出最为经济的方案和最为经济的结构。
⑵ 采用限额设计
在保证功能前提下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并按照初设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通过层层限额设计改变设计过程不算帐的现象,由“画了算”变为“算了画”。将“肥梁”、“胖柱”、“密钢筋”、“深基础”等现象消灭在设计阶段,这样“三超”现象也会减少。同时,严格控制设计中的不合理变更。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采购或施工初期,以免造成重新采购、拆除等重大变更损失。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较大设计变更,要采取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⑶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途径
价值工程是一门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现代化管理科学。建筑设计可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功能成本分析。价值工程的目标是提高研究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表达式为:价值=功能/成本。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功能分析,设计师应通过与业主及各利益相关者充分的沟通,考虑建造成本与寿命周期内维修费用的合理分配,从研究对象的功能出发弄清哪些功能是必要的,哪些功能是不必要的,在改进方案设计中使项目的功能结构更加合理。最终,使工程项目的功能与工程项目的成本之比达到最优值。提高产品的成本有五种途径:一是提高功能,降低成本;二是功能不变,降低成本,三是成本不变,提高功能;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带来成本大幅度降低;五是成本略有上升,但带来功能大幅度提高。
⑷建立健全设计收费标准和设计奖罚制度
改革设计质量好坏与设计人员无经济厉害关系的状况。将设计费的计取方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设计费,同原设计费计取方法;另一部分为效益设计费,这部分费用应充分体现出激励机制,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不降低工程功能的前提下,凡因设计质量好而降低造价的应根据降低的幅度大小计取不等的效益设计费;凡因设计错误、漏项等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员也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责任,从设计费中按量能的前提下,凡因设计质量好而降低造价的应根据降低的幅度大小计取不等的效益设计费,凡因设计错误、漏项等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员也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责任,从设计费中按量扣减。
2、重视合同签订,规范合同管理
首先,签订工程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政策。其次,签订工程合同的条款应全面、详细,从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再次,引入合同管理机制,规范合同的签订及管理,保证合同签订质量。
3、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
⑴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参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相关主体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明确了责、权、利,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相关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⑵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设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明确变更及签证的审批程序,规范签证权力,健全相关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完善工程变更及签证的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涉及变更内容的相关单位应在变更签证中签字盖章,必要时要签署意见;三是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内容严格把关。履行审核义务的单位在审查工程变更签证时应注意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对隐蔽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简图作为签证的附件;四是明确工程变更签证时限。对工程变更签证应做到“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签,工完签完”的原则,杜绝先做后签的现象。
⑶建设单位要配备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实施有效地控制和审查。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及时处理,防止遗漏。进一步增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实事求是地做好现场签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规范化。
关键词: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管理;问题;措施
城市的发展不仅要体现在发展的速度上,同时还要体现在发展的质量上,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经济发展成效,而且要注意环境及其它问题。环境问题是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需要极度关注的问题,一定不能忽视。而城市污水是其中一个严重的污染源,市政污水处理厂为解决污水问题设计了各种污水处理工艺,但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需要考虑许多问题,工程造价管理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研究对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管理做了一个综述。
1、工程造价相关研究
1.1工程造价的含义及构成
从专业层面上讲工程造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为筹划建成一项工程的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所消耗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换言之工程造价是一项工程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整个过程所需用一次性费用的总和。上述这一含义是从业主(投资者)的立场上定义的。第二种含义则是从市场的角度给出的,所谓工程造价,即为了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操作中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总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1]。
建设项目的总投资结构包含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而建设项目总造价就是项目总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额。工程造价是按照预期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建筑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该过程中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之和。
1.2工程造价的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某些特点征,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例如工程造价的确定,建设工程的成本控制,以及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经济费用、项目管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问题,从而有效的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趋向的最大化。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体制的发展逐渐具有了现代管理模式的同时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其必将对我国工程造价的发展形成巨大的阻碍。
2、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及运营情况
目前,我国对城市污水处理越来越重视,很多地方已经城市污水厂的建设作为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对污水处理部门的调查可知,到2013年城市污水的处理率已经达40%,但是建成一座日处理50万吨污水的城市污水厂,一次性的投资费用大约在7.5亿至10亿元,每年的运行费需数千万元甚至达亿元。以所投入如此庞大的资金在全国各城市投建城市污水厂,对于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言是不堪重负的。但是我国水污染控制的压力以及资金严重短缺的压力同时存在,所以我国现有城市污水厂建设资金中的大部分来自于国外贷款,而获得国外政府贷款的条件通常是要引进贷款国成套的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据了解进口设备的价格一般是国产设备的4~6倍,于是更进一步加巨了城市污水厂的建造成本。
从目前城市污水产生的现状可以看出,增建城市污水厂尤其是大型城市的确刻不容缓,但仅仅依靠外资来投建污水处理厂从长远看是十分不利的,将会带来诸多消极影响,所以我们必须主要依靠自已来筹集资金来建设、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
2.2缺乏造价管理的法律依据
与市政污水处理相关的政府的政策、所能提供的优惠以及投资的法律环境等都与民间资本投资密切相关。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合同来约束,因此要求政府必须提供一个有效的法律环境。但是,我国的污水处理工作只是刚刚受到重视,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尽管存在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并不能完全满足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需求。我国目前针对污水处理厂造价的专项立法的缺乏造成当项目出现问题时,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另外,由于国家在实行统一的立法管理方面也没有制定相对统一的政策,以至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出现了许多不同版本的政策规定,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引起风险管理的法律依据混乱,投资者不知所措。
2.3缺乏造价管理的客观条件
污水处理厂造价管理涉及到很多部门,比如政府、私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等,不过污水处理起初并没有得到国家的重视,因此污水处理厂工程的造价管理也就更缺乏研究,很多工程造价的客观条件都被忽视了,没有客观条件的污水处理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2.4造价管理水平落后
目前,随着我国市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发展,投资主体已经由刚起步时的单一开始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出现了众多投资参与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的各参与方在工程风险方面的意识仍然不强,因此相应的工程管理水平也比较落后,采用的管理手段肯定非常陈旧,效率低下。然而,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落后会引起很多重大的问题,使得政府承受更大的困难和风险[2]。
2.5缺乏专业的造价管理人才
我国有大量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但实际调查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并非是从正规院校工程造价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他们的专业水平较低,工作仅仅停留在概括预算的层面,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因此对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更是杂乱无章,无从谈起。虽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多年,但是取得该资格证书的人员并非全部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各地往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私下放宽政策,大大降低该行业的准入门滥,这就导致造价行业虽然人数众多,但却缺乏高水平、高素质的造价专业人才。
3、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造价管理工作是一门系统性的全方位的管理工作,讲究前后工序相呼应、条理清晰、有条不紊,要遵循实事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总言而之,要提高公司的造价管理效率和工程造价的质量,应该从最根本的自我管理出发,既要重视事前控制,同时把握好事中控制,最后还要处理好事后控制,对造价工作的编制、校对、带核、定稿签发等一系列工作整体制定一套行之有效、可靠的管理技术措施和完善的管理工作流程。对专业水平有限的造价管理人员实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另外,造价编制人员和造价管理者都要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应工程的基础资料,严格遵循相应的造价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流程,每一道工作关系都要一环紧扣一环、错落有致的进行,做到合理地控制造价,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3]。
4、结语
总之,污水处理厂对于城市污水处理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污水处理厂工程又是一个耗资很大的工程,因此对于污水处理厂工程的造价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目前的造价管理状况不是很完善,所以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的管理,不断地提升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为我国的污水处理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严玲,尹贻林.工程造价导论[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2(12):13-14
关键词:南宁市政府;BT模式;建安费用;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其含义一般表述为:政府通过与与投资人签订特许协议,将公用基础设施或基础或产业项目交由投资人投融资建设,建设期满,政府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向投资人分批支付投资额及合理收益的的商业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已开始步入城市化进程的中期加速阶段,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与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国内存在的财政投融资缺口问题更加严重,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模式创新面临客观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中国的城市化加速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资源紧缺客观上给实施BT模式创造了空间,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政府政投资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2003年,建设部《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4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10年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10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继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权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和运用BT、BOT、TOT等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投融资方式,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早在2003年,南宁市就出台了《南宁市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居住小区周边城市道路的若干规定》(南府发〔2003〕114号),采取由小区开发商垫资建设小区周边城市道路的投资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4年我市第一个利用社会资金采取(BT)模式的建设项目永和大桥竣工。2012年3月,南宁市政府颁布了《南宁市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2〕49号),BT项目已经成为南宁市年度城建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大部分均为自治区和市级重点项目。
实践证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采用BT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一、BT融资建设模式创造性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衔接,将大量非政府资金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二、加快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率。BT项目模式则通过招标充分引入投资人竞争,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在BT合同中约定投资总额和奖惩机制,可以有效锁定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良好的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三、BT模式为企业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使众多企业通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为剩余资本找到投资途径,亦同时可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我市的BT项目主要采用“投融资+项目管理”和“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两种方式,并以后者为主,是指BT项目发起人必须进入市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BT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项目管理,并承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采用“投融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捆绑招标的方式,一是缩短招标时间,二是可降低招标成本,三是有利项目协调。
那么如何做好BT项目建安费用工程造价的控制,应切实重视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项目发起人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成功实施BT项目,必须在项目建议书、规划许可、可行性研究、尤其是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等各个环节,通过多个方案的比选、邀请政府各部门及专家组进行方案论证和评审,明确建设标准、规模、内容等。设计方案的稳定程度、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对项目成功实施起决定性的影响。尽量避免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洽商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减少工程投资可能出现大的变动。
二、对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完整度和准确度要求很高。BT合同约定以市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为投资包干基数,并约定审核所套用的相关定额标准。施工图预算的是否准确,与施工图设计深度、完整度、准确度以及地质勘察报告的质量关系极大。施工图的缺陷将直接导致对预算评审结果产生争议,后期的变更与签证不避免大量出现,使得BT项目建安费用的总价包干失去实际意义。因此,项目发起人要注重施工图的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设计单位及各部门沟通、对接和解决,使施工图能够满足BT项目的实施要求。
三、加强对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在施工图完备的基础上,施工图预算在编制过程中会有工程量的差异、设备材料价格的差异。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如实反映项目工程的建安投资成本,(一)首先在BT合同中要明确约定项目施工图预算所采用的计价依据如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标准等。(二)其次要明确设备、材料的定价机制的调整办法,主要设备、材料价格采用施工图预算编审时的《最新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BT合同签订时间超过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时间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应根据投资建设合同签订时上月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调整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作为建安工程费包干价。(三)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经建委备案后,由项目发起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再由市财政部门审定,最后报市政府核批作为招标及签订BT合同的施工图预算包干依据。
四、结合项目实际确定合适的工程造价包干方式。BT项目的工程造价总价包干方式主要分闭口包干和半开口包干两种形式,一、闭口包干方式。指项目实施后总价一律不作调整的形式。适用于工程技术成熟、技术标准明确、建设内容相对简单的项目如道路、桥梁等。二、半开口包干方式。指除变更、暂估价材料设备、工程量清单或政策性变化以及合同约定的允许调整总价外,其他不作调整的形式。适用于工程技术难度较大、不确定因素多的项目,如综合性公共建筑等。除上述二种方式外,另外还有费率包干方式,比如需多次招标、设计深度尚不能满足全部施工需要的项目才考虑使用,我市的BT项目一般情况下不予采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最终投资额都应以市审计部门的审定为准。
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BT管理模式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在近几年的实践过程中,BT项目的管理理念、制度和模式存在许多不足。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控制项目建安费用的工程造价,也是我市BT项目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丽水市发改委课题组. 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 研究与建议,2011(08).
[2]赵章杉;林大亮. 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引入BT模式探讨[J].现代装饰(理论),2011(03).
[3]姚建彪:代建制与BT模式之比较,转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