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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整改落实措施,并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本着节减“三公”开支的原则,规范了公务接待推行廉政性,严格公务用车制度等,截止2013年9月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41.475万元,其中会议费30.41万元,公务接待费3.8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370万元。预计2013年全年支出数将控制在53.75万元以内,比2012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5.6万元。
二、是否存在漏报、虚报、错报“三公”经费支出问题
无漏报、虚报、错报“三公”经费支出问题。
三、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违规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
(二)不存在违规增送现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礼品、纪念品情况;
(三)不存在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情况;
(四)不存在超标准接待提供食宿和交通、服务情况。
四、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超编制或未经批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情况;
(二)不存在超标准购置或豪车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三)不存在虚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
五、因公出国(境)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情况;
(二)不存在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等情况。
(三)无出国(境)活动。
(四)不存在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费用、核销虚假单据等情况。
六、会议费支出方面
召开会议能够按规定批准等管理情况。
七、改进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无
根据石嘴山市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室对执行“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1-8月份“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8月份“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1.48万元,是2013年“三公经费”控制数的68%。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比2012年同期节约2万元,是2013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控制数的125%;会议费0.82万元,是201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控制数的13.67%;车辆运行费5.68万元,是2013年“三公经费”车辆运行费控制数的81.14%。
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务接待费超出了年度控制标准。超标主要原因:2013年度控制数指标太低。我室2012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16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4万元,控制数仅为2012年的35.84%,指标数偏低。
(二)车辆运行费指标数偏低。2012年决算数为6.86万元,2013年控制数为7万元。相比2012年,车辆运行费略有增加,原因是2012年1-3月份实有车辆数1辆,2013年全年2辆车。
三、采取的控制措施
今年以来,我室高度重视,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及全体会议,专题部署安排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成本意识,超前谋划,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尽量简化。
(三)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外参加会议及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识的考察学习活动。
区审计局:
根据《***》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主要负责人主管我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问题整改和内审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建法制办内部审计人员,将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通过办公会、学习会,加强财务人员对《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学习宣传,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基础性、源头性、预防性作用。
(二)开展财务审计。今年上半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今年的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的经济活动及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在预算编制方面、经费支出方面、资产、负债核算方面、财务日常核算和费用报销及内控执行方面查找问题6条。
(三)按计划实施审计项目。年初,制定内部审计项目计划为区政*工作项目。该项目工作经费*万元,**同。每所每年**服务费用为*万元,合计*万元,已按合同要求付款。今年以来,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次,服务费用为*万元。余*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在内部审计自查中,在财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预算编制有待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缺少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核算、报销及支付审核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办将着力抓好审计整改。
(一)加强预算的编制工作。继续细化预算内容,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同时对年初的预算资料要存档保管,以便年末决算和了解预算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严格费用报销审核。严格费用的支付审核,明确报账流程和审批权限,杜绝超范围的费用报销和不规范、不合理的费用单据入账。制定科学、合理、精细的“三公”经费预算,实行三公经费支出的计划管理。
一、健全内部控制,深化内部监督检查
(一)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1.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
2.内容措施。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对内控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内控制度执行,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3.时间安排。4月底前,各股室对股室职能、职责、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进行梳理,查漏补缺。
(二)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1.工作目标。促进财政部门内部各机构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绩效,防控工作风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内容措施。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的监督检查。由会计法规股牵头,会同相关股室,选取预算、国库2个股室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2015年内部控制建立及实施,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
3.时间安排。3月,组织各股室开展自查;4月,开展现场检查,汇总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
(三)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促进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内容措施。由局国库股牵头,会计法规股配合,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主要从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对相关管理制度文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3.时间安排。3月,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4月,迎接上级部门核查,并对自查和核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二、保障收入征缴,夯实财政收入检查
(四)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费征缴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污水、废气等各类排污费的征缴情况,严防跑冒滴漏,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内容措施。会计法规股牵头,会同局综合股和农财股组织开展排污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环保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排污费应收尽收,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票据的问题等。
3.时间安排。6月组织开展检查,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支出检查
(五)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2.内容措施。抽取4个预算部门(单位),对其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监督检查。
3.时间安排。9月,组织开展现场检查;10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检查报告。
(六)开展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四类资金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根据2015年涉农资金安排情况,重点选取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4类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以确保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内容措施。根据资金安排情况,重点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乡医疗救助、两馆一站免费开放4个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组织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会计法规股牵头,会同局农业股、行财股、社保股等,选取中央、省、州补助资金量较大的部门开展重点抽查。主要检查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
3.时间安排。3月,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4月,接受州财政局的重点抽查;7月,开展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检查,8月,接受州财政局重点抽查;9月,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检查,10月,接受州财政局重点抽查。
(七)继续推进绩效监督检查。
1.工作目标。与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三类资金检查等重点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保障覆盖范围,推进绩效监督检查自上而下深入开展。
2.内容措施。继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重点选取扶贫、民生工程等资金,抽调相关股室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对各股室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督评分。加强与局各股室沟通协调,确保同步监督质量。
3.时间安排。6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7月至8月,开展现场督查;9月,整理现场督查资料,撰写分项报告;10月至11月,汇总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四、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会计监督检查
(八)开展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工作目标。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紧密围绕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充分结合我市财政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检查。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结合新《预算法》,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和曝光力度,不断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增强会计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