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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策性;税收筹划;政策性税收
abstract: the policy-typ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is in our country's economic life newly emerging things, is different with the general technical stratification plane's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this article said policy-typ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referring in particular to view in our country extra large type enterprise group's one kind of national tax policy stratification plan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looking from the domestic research, because the present our country mainly pauses about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s research in the technical stratification plane, to this kind of special policy-typ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s theoretical analysis, generally speaking, has not aroused the interest. but looked from the practice, since the mid-1990s, our country certain large enterprise group gained in certain experience in the policy-typ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practice aspect, and has obtained the good economical achievements. based on this, this article will utilize the new system economic in the elaboration the analysis tool, key conducts the preliminary study to the policy-type preparation's connotation, based on this and proposes the policy-typ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logic and the technical way.
key word: policy-typ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policy-type tax revenue
前言
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来改进、替代另一种税收制度的过程。这一基本论断是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透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基本依据。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完成。
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不同,政策性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是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其实质是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显然,这一特征决定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使用范围。一般而言,政策性税收筹划只适应于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税收制度博弈的实力。企业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
参考文献:
1.李庚寅,胡音。我国税制改革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4.3
2.王兆高主编。税收筹划[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3.蔡昌,王维祝。企业税务筹划策略研究[j].财务与会计,2001.2
4.诺斯。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
论文提要:纳税筹划无论在微观还是宏观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企业来说,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轻纳税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增加运营资金总量。国家和政府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达到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目的。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纳税筹划的主体和目标,明确纳税筹划的深层空间,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引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纳税和征税分别成为企业和政府相当重视的一个层面,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国家、政府间税收协调博弈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从企业来讲,还是从国家和政府来说,纳税筹划都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成为国家和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二、从微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化。
企业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如何来实施纳税筹划,还是要取决于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其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减轻税务负担;获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企业越来越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情况下,从纳税筹划的主体角度来说,完全是站在减轻税负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来考虑的,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纳税筹划目标。
(一)直接减轻税务负担,减少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的盈利机会。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法规定范围迟延支付的税款进行投资,获取比资金时间价值更高的投资收益,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机会收益概念;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上,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善于打“时间差”,合理调度应交未交税款,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目标服务于财务管理最终目标。
(三)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罚,即在税务方面没有任何风险。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我国税务机关引进了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于信用等级越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比如减少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纳税人要充分考虑税务机关对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在既不影响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又不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双重目标下进行纳税筹划,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从宏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的法律形式和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在农村和农业税收方面,长期以来国家实行低税、轻税政策,并且已经取消了农业税;
在关税方面,提高一些限制出口产品的税率;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税收政策等。国家和政府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也就是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及各级主体间的博弈过程,也是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过程,包括国家政府与企业间、国与国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各种博弈。
(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无非是想少交税,而政府与其对立的是增加税收收入,想尽办法在企业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提高税收收入,同时进一步鼓励竞争,力求实现公平税负,优化税收机制。这个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对立的两端很难达到共赢,但是随着税收体制的改进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化,必定能达到更好的博弈结果。
(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国家通常是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国与国之间发生税收收入摩擦时,国家政府必然会为了本国的税收利益与另一国周旋,所以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开始反倾销,其目的除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外,很大层面上是为了维护其财政税收利益。
(三)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间常常会为了争夺一些大型企业以增加税收收入产生分歧。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税收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落户当地,增加其收入。例如,今年兴起的总部经济。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落户当地来增加税收。如果将总部所在地作为主要纳税地,则数量非常可观,这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大型企业总部迁出惊慌失措,从而极力挽留的主要原因。而总部汇集地,则明显享受到了相应的利益。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我国实行国税和地税分家以来,税收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头戏,提高其税收收入也就大大提高了其业绩。尽管为争夺资源而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税收竞争是我国地方政府的主要动机,但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的税收竞争也有政治动因,主要表现在地方财税部门要面对来自中央部门和企业的压力,其他政府部门和企业会以其他地区企业的税负水平作为比较基准游说财税部门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地方政府首脑也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心态。例如,由于出口退税政策采用国家地方75∶25的比率退税,在出口退税率较高的年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出口退税额,竟然采取限制出口的政策。
宏观上看,税收筹划的博弈将税收政策推入了一个更加艰难的层面,只有不断完善国家税收政策,才能正确反映和体现政府的公平、效率政策倾向,且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之一。
四、政策性筹划的提出
近年来,出现了税收筹划新领域:政策性筹划。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其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政策性筹划是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的一种融合,是纳税筹划的一个崭新课题。政策性筹划刚刚起步,还有相当大的筹划空间,两大主体也有更多的可以改进和博弈的地方,相信随着经济发展,企业和政府间的融合会更进一步,纳税筹划目标会更加明确和和谐。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蔡昌,李梦娟.宏观视野下的税收筹划[J].税务纵横.2003,8.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完成。
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不同,政策性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是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其实质是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显然,这一特征决定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使用范围。一般而言,政策性税收筹划只适应于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税收制度博弈的实力。企业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
参考文献:
关键词:营改增;税收筹划;现代企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159-02
我国的税收体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加深,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营改增就是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可以将营改增看做是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一种扶持政策,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对相关的政策详细地解读,寻求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新途径,并合理地运用政策。税收筹划就是充分运用各种税收制度和政策,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基础上,纳最少的税,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在营改增大背景之下,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企业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完善的税收策略。
一、营改增的原因分析
1.营业税征收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营业税也就是对企业经营额进行征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营业额每超过一个规定的标准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营业税,营业税在企业各项税收中还不能抵扣,这就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同时,层层征收营业税也提高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营业税对第三产业的影响比较大,势必加重了服务企业的经营负担,对第三产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体现我国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并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需要对营业税进行改革。
2.营业税扰乱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在企业所有的税务种类中,增值税是最具有中性特征的税种,也就是公平性比较高。在征税过程中,不需要对征税的客体进行区别,这种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着企业做大做强。但是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虽然增值税的覆盖面积比较大,但是仍然还有不少企业没有实施增值税,这种情况的存在势必会导致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大大降低。增值税在企业中实行的是税额抵扣制度,只是对企业增值过程中进行纳税,税收负担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但是由于企业营业税的存在,很多商品和服务的税款都不能进行税额抵扣,这势必扰乱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3.两种税制并行造成了征收中计算和管理困难
营业税和增值税有着不同的服务范畴,其在管理和计算过程中也采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方法和管理制度,两种税制并行势必会增加征收的困难和管理的困难。现代很多企业都是混合经营体制,而在经营过程中,如何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进行区分和计算是一项难度不小的工作。企业在经营和服务过程中不少商品和服务内容都是混合经营的,在销售过程中如何将其进行划分显得十分的困难,营业税改增值税是符合国际潮流的做法,营改增之后,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征税的管理力度。
二、营改增带来的税收筹划需求
1.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很多进行营改增改革的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没有及时了解透彻相关的政策信息可能会对企业造成的风险和影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不了解增值税的抵扣方式、审批流程以及相关的曾策法规,未能及时地履行应用的纳税义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错误纳税、漏缴税和迟缴税的现象,给企业经营造成了极大的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是税收筹划的本质要求,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帮助企业分析清楚营改增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提前处理好企业的纳税行为,应尽的义务应该及时的履行,争取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少缴税,尽量将营改增之后的企业税务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降低税收负担的需求
在降低税务风险的基础上,企业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在新的税制体制下如何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在新的税制体制下对于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来说,其增值税的税率从原来的3%提升到了11%;对于从事有效资产投资租赁的企业,其税率从5%上升到了17%。在这些服务性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不进行合适的税务筹划,势必会增加企业税务负担,对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造成严重的影响。而良好的企业税务筹划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同时也能切实提高企业的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企业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3.延迟缴税的需求
企业实施营改增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合同、交易流程进行精确的控制来掌握收入的确认时间和费用的确认时间,避免及早缴纳了税款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有利于企业节省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为企业间接地创造了额外的经济效益。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地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进行推迟,在营业税成为增值税之后再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同时还能够取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部分的税额能够直接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减少过多的资金流出,相对于折旧法转化而来的现金流入来说这种方法能够获得更多的时间价值。
三、营改增后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空间分析
1.一般纳税人和小型纳税人身份选择所带来的税务筹划空间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税率划分了4个层次,分别为17%、13%、11%和6%,其中小型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一般为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虽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实际上税负低于执行的税率。但是,考虑到很多企业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充足的可抵扣进项税,因此企业实际的赋税可能会超过3%。根据相应的调查报告显示,参与试行的企业有超过一半的企业相对之前营业税税负有上升的趋势,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选择了小型规模的纳税人,其税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因此就可以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空间。例如,我们以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为6%计算,假设不含税的销售额为x,不含税的购进额为y,增值率为l,那么就有增值率l=(x-y)/x*100%,在等式的两侧同时乘以x在乘以17%得到了l*x*17%=x*17%-y*17%,所以,一般纳税人应应该缴纳的税额为:l*x*17%,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为:x*6%,当两方的应税额相等时,即v*x*17%=x*6%,那么v=6%/17%*100%=35.29%,进过计算,当增值率超过l之后,一般纳税人的负重小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时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2.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差异带来的税收筹划空间
在相同的营改增企业中,不同的行业,其增值税的税率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比如交通运输行业,可以存在一个企业同时适合有形资产租赁的17%、陆路运输服务的11%、物流交通服务的6%三个不同层次的税率。在一个行业中存在如此之大的差异性,促使了很多企业对企业的业务进行拆分,将原来高税率的服务项目变为低税率的服务项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筹划之间的差异性也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的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3.兼营营业税与增值税应税项目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的空间
新的营改增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该分别对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进行核算,没有进行核算的应由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核算。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应税项目的实际税额价格进行调整,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比如对于租赁业务中企业兼营营业税率为5%的不动产租赁和增值税税率为17%或者3%的有形动产租赁,首先企业需要将不动产租赁和有形动产租赁分开核算,否则将由税务机关加和进行核算;其次,如在不动产租赁和有形动产租赁中拆分租赁收入,是需要我们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的。在拆分过程中不同的拆分比例所带来的税务负担是不相同的,由此产生的税务筹划的空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四、现代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税务筹划对策
营改增对企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着不利的影响,当前,企业应该主动求变,利用税收制度的改革,在发挥营改增最大作用的同时,采取最有效的税务筹划措施。
1.对产业链的定价体系进行调整
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缴纳的税款类型也发生了变化,由缴纳营业税转变到了缴纳增值税,企业获得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企业不得不重新对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的价值价格体系进行重新的定位。对于上游企业来说,如果企业具备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可以适当提高进货的价格,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是一般的普通纳税人,那么本企业在进行商品或者服务销售时可以适当提高销售的价格;因为本企业已经具备的开具发票的权利,下游企业获得进项税额之后可以对提高的价格进行抵扣,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新的税收分配制度改革,对企业的产业价格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产业链的价值分配发生了改变,所以企业应该及时地对产业链的价格体系进行调整,以便很好地应对这种变化。
2.选择好纳税人的身份
上文中也提到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型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其在缴纳税款时拥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营改增之后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营业额的企业可以申请小型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后,小型规模的纳税人的身份能够明显降低税负,所以企业在营改增之后尽量要申请小型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对于那些应税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该将一些应税服务分离到子公司,保证企业符合相应的申请要求,从而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的安排销售额的方法,把销售额推迟使企业的应税额度低于相关的要求。在以往,纳税人的财务制度、财务披露制度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会增加企业的纳税成本,而营改增之后,制度的灵活性给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了较大的空间。
3.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
国家在制度试行过程中,为了照顾企业的经营,出台了不少的过渡时期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家出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了营改增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营业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原来实行免税的企业,营改增之后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同时,国家对于不同行业之间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实际特点可以选择不同的优惠政策。目前,我国的营改增制度改革正在分步骤有序地进行,很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于企业来说,在机遇面前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政策过程中应该充分的利用好优惠政策,在符合法律的基础上减少企业的纳税额,从而促进企业经营的效益最大化。
4.尽量多的抵扣进项税额
首先,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合理地选择供应商。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已经对增值税提前进行了支付。企业在选择相同供应商时,应该考虑可以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在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还需要考虑抵扣率问题。其次,区分好可以抵扣和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项目。企业的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学习,及时识别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项目,然后分开核算。
结语
总之,企业在进行营改增税务筹划过程中,应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法规。税务筹划人员应该清楚本企业业务性质和纳税流程,在对筹划空间进行仔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税务筹划对策,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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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税务制度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行,国内企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于纳税方案的选择和应用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进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整体提升。企业财务活动主要包括:筹资、投资、资金营运和收益分配等四个基础环节,企业如何运用税收筹划对财务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引和约束,不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但是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运用中,一定要坚持科学、合法、规范的原则,进而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1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及特征
目前,国内外经济学界对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综合各种观点的核心思想不难发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现代企业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尤其是在所有税收项目的筹划及实施中,面临的一种潜在税务责任,其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中竞争的日渐激烈,现代企业在寻求生存与发展中面临了更多的现实问题和矛盾,其中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规避高额税赋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制定纳税方案,才能有效减少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如果企业在纳税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某些不合法、不合规范的现象,极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处罚,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因此而承担了较大的税收筹划风险。从现代企业管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经营与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阻碍之一,并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情况,企业只有将各类潜在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逐步降低其经营和管理风险,更好地实现经营与管理的战略发展目标。
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的同时,也面临很多纳税项目的处理问题。税收筹划主要在客观方面反映了企业相关税务活动的现状,其研究范围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中央及各级税务管理部门适时加强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并且通过强制性的税收管理措施对于偷、漏、逃、骗税等不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见,在现代企业的财务活动中,有效运用的税收筹划是不仅利于企业减轻自身税务风险,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可观的经济利益,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
从宏观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主观相关性
在我国现行的税务制度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普遍具有主观相关性的特征,其主要是指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以及其所造成的损失都与风险的主体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在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不同行为者在面临同一风险事件时所产生的风险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主要原因是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决策时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导致其实施流程的差异性。另外,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观相关性还受到各类主客观因素的严重影响,税收筹划主体无法自主地选择客观条件,而仅仅是采取有措施对潜在的风险事件进行规避,是难以彻底清除风险事件存在根源的。
1.2复杂性
国内某著名经济学研究机构对我国的众多企业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发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多数具有显著的复杂性特征,主要表现为风险成因、外在表现形式、影响范围及作用力的不同。同时,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形成原因而言,其中纳税人的主观因素以及外部环境的客观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具体可以归纳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方面。正是由于企业税收筹划中各种原因及影响的交叉存在,造成了其具有复杂性的特征。
1.3客观性
企业税收筹划都具有客观性的特征,即其存在与发生并不完全是人的主观意识可以支配和控制的,人为因素仅对其产生较为微弱的影响,其发展、运动有着固定的模式和规律。企业在进行收税筹划活动时,首先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税收筹划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定要遵循其常规的发展规律,只有在全面掌握这种规律之后,企业才能有效对其进行控制。
2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税收筹划的作用和意义逐渐得到广泛的共识。由于受到国家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监管机制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普遍面临较为严重的风险问题。不但有可能造成企业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而且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目前,国内企业税收筹划的形式较为多样,但是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却具有普遍性,企业只有对于各类风险的成因进行系统的研究,才能保证有效降低风险,进一步实现盈利的发展目标。国内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税收筹划的主观性较强
国内部分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制定时,缺乏对各方面客观因素的全面分析和考虑,进而造成了主观性较强的问题。企业税收筹划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财务管理项目,如果只是依靠纳税主体的主观判断进行方案的制定,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决策的总体失误。从专业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由专业的部门进行组织和监督实施,纳税人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其必须掌握会计、财务、税法、企业管理、金融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而且要熟悉国内税务制度,并且要具备预判各类风险的能力。但是在国内的部分中小企业中,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流程较为简单,纳税人多是凭借主观认识对于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进行判断,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出现税收筹划风险事件的几率,这对于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2.2税收制度复杂多变
在 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家政府及税务主管部门会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从宏观经济调控的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需求。但是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不断变化增加了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难度,企业难以对外界环境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税收制度的复杂多样也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不确定性,企业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收制度,不得不对已经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这也影响到了其实施的连贯性和系统性,企业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风险事件的发生几率也自然会有所增加。
2.3企业活动复杂多变
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企业要取得某项税收利益,必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选择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往往制约着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同时,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要受到内部管理决策的制约,还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外部环境是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难以改变的。一旦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地点、投资对象、企业组织形式、利润分配方式等某一方面发生变化,企业就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和税收利益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导致筹划结果与企业主观预期存在偏差,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3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措施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逐步形成,我国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但是也面临了日趋严峻的挑战。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盈利是企业的永恒目标,而税收筹划则是促进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内现代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各类风险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将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机率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进而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的战略发展目标。
3.1树立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
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时,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计划的进行,不能因追求企业利益而违反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有意逃避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的基本原则,并且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现行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另外,企业的纳税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筹划观,并且认识到科学的税收筹划措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筹划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减税。
3.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在国内企业的税收筹划中,财务人员承担了主要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因此,适时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有效规避风险的基础条件。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否合格,将直接关系到税收筹划的质量高低与成败。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筹划人员应对国家财务、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政策与业务做到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这是企业化解税收筹划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另外,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要逐步加强对于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使他们精通税收政策和会计业务知识,并了解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既能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案,又能正确地组织实施税收筹划。
3.3合理选择企业纳税人的身份
在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中,纳税人身份的合理选择也是不容忽视的项目之一。《新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份企业、有限责任企业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企业成立时,就应该要考虑到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在我国现行的税务管理制度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体有其特殊性,它是指在中国境内有能力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而规模较小不具备独立法人能力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初期普遍会为选择何种组织形式的问题而困扰,因为企业组织性质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未来纳税的种类、金额及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企业在成立后要把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最为企业财务活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常抓不懈,进而才能更好地协调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关系,并且有效规避有可能出现的税收筹划风险。
3.4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在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对于各类风险事件的控制不能只是单纯地依靠检查财务报表,而且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从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来看,多数企业没有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这必然造成管理的混乱现象,因此,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角度考虑,必须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将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归纳到统一的范畴中,对于税收筹划中的各类信息、数据都要进行严格的监控,一旦发现其中存在风险隐患,则要迅速做出反应,防止风险事件范围或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5结论
现代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时,一定要加强对于各类风险事件的认真分析和严格控制。同时,在企业的管理组织设置和人员配置中,一定要选取专业素质较高的税收筹划人员,他们不但要具备丰富的税务方面法律知识,而且要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财务活动等,进而才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并且协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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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当今市场化的经济前提下,一个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进行合理安排,就不能保证税务事项的有效进行,因而也就影响了有效的财务管理。所以,企业税收筹划作为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对企业的运营和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 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问题分析
一、前言
财务管理就是关于资金的筹集、投放和分配的管理工作,它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股份分配与融资决策,这些决策无一不受税收的影响,也就是说税收是各项决策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企业进行良好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在不断下调,跨国企业和我们自己的民族企业一起参与市场竞争。但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到的一点就是。外企或者说是跨国企业他们发展较早,在税收筹划上比较成熟,在这方面占有优势,领先我们很大一步。所以,在这样的经济局势和现实基础上,我们的民族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应该尽快掌握税收筹划这方面的技能,通过减轻自身的运营成本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企业自身也应该把税收筹划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来对待,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企业的发展就是一场经济的较量,那么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必然离不开税收问题。而且,随着企业发展越来越复杂,对比这一趋势,今后的税收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一个大的企业最终是由小企业逐步成长起来的,在作为一个小企业时,它要与所在地的某一个区域的某个税务机关打交道,然后通过不断发展壮大与不同区域的不同税务机关打交道,甚至在最后成为跨国公司的时候还要与不同国家与不同地区的各种税务机关打交道。所以,要想让企业不断成长,税收筹划这个问题不容小觑。
企业想得到发展,就要对税收筹划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很多跨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不仅要先对当地的税收环境经过认真考虑和分析,还时时关心这些地区的税收发展变化。通过这些先入为主的分析了解,再在遵循该地区税收政策或者法规的前提下拿出企业的发展计划,包括组织系统的建立以及产品在各个环节的定价标准等。
三、我国税收筹划现状及问题分析
应该说我国的税收筹划市场潜力比较大,由于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内在推动力不足,造成了我国目前对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不够,重视也不够的问题,所以我国一直存在偷漏税行为。因而,必须要加强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提高征税人和纳税人双方的素质水平,进而对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便于税收筹划在企业实践中的推广。
其实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普遍,他们为企业的跨国发展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及策略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与指导,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我国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税收筹划的情况不容乐观。一是纳税人在这方面的意识很淡薄,能够具体认真执行的人很少;二是对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没有深入研究,没有完整的体系进行指导;三是缺乏专业的人才充斥在这个颇具潜力的市场中;四是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水平低下。
1.没有准确的把握住税收筹划的正确内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前对纳税负担的最低承担力度,也就是说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一些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利用税法中的一切有利或者优惠政策来为企业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首先要明确的是,税收筹划是完全合法的,也是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推行的。偷税漏税的行为则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违法行为,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并造成税收制度有失公允,这与当初的税收立法的本质是相违背的。
2.对税收理论的研究没有受到重视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理论界都没有对税收筹划引起相关重视,对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比较落后,没有形成系统。就算存在一些理论上的认识,认识也不足,只是停留在浅显的表面上,没有进行深入了解和剖析。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税收筹划理论,造成理论水平难以提高。
3.目前的税法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税法制度存在很大问题,比如立法的层次不高,造成征税人和纳税人对某个问题形成概念理解上的争议或争执;税法透明度也偏低等。另外,我国目前的税收对增值税这一方面的依赖程度比较大,个人所得税与财产税这方面还没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一些国际上通行的税种我国还没有进行征收。很大一部分人还没有形成纳税义务,对这方面的认识不足,税务机关也没有进行宣传,自然也就容易造成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4.国民的税收权利意识不强
尽管税收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享有纳税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上,偏重点都在纳税的义务层面上,很少提及纳税人的权利。再加上税法机关在这方面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够,造成纳税人对这方面的法规和政策不能及时了解,面对一些税收问题时不能很好处理,自然对税收筹划也无法产生清晰地理解和认识,更不用说利用自己的税收权利进行税收筹划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税收筹划的推广。
5.税收筹划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支持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都没有配备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虽然一些中介机构也提供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但他们的工作人员不能保证质量,素质参差不齐,这严重影响了税收筹划的效果。就目前的国情来看,培养具有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税收筹划人员,也很难满足高层次的要求。首先,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人才培养办法,没有具体的规范文件;其次,社会上对这一方面的人才培养还处于萌芽阶段,虽然一些高校应对市场发展开设了一些课程,但实际效果并不乐观。
四、税收筹划未来发展趋势与对策
经济全球化就是未来的经济发展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必然会使我国的税收筹划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是表明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要与国际接轨,随着税法体系的完善,纳税人的意识会不断增强,那么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二是税收管理的水平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会不断提高,偷税、漏税的风险会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逐渐重要,人们就会寻求各种方法维护自身利益。
1.要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纳税人要利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到税务上的经济活动时,要自觉地运用税收筹划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2.提高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水平与理论研究层次。国外在这方面的发展水平较高,我国要善于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结合国情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政策法规。
3.提高征税人与纳税人双方的素质。对于纳税人来说,企业管理人员要有现代管理方面的素质水平,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要有规划和考量;对于财务来讲,他们应熟悉各种税收政策,使自身掌握的知识能很好地为税收筹划服务。
4.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采取谨慎的态度。只有法律上的完备,才能为税收筹划提供一个平等的法律地位,使其能够名正言顺地纳入法制化与规范化的轨道上来。对于目前尚不完善的税收制度,也不能急于求成,而是要仔细探索,确保稳中求胜,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一套税收制度来。
五、结束语
税收筹划在直接或者间接地约束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成功实现。对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税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成为了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时,必须权衡二者之间的平衡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税收改革的深化,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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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路径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进入的壁垒和成本降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实现可观效益,成为中小企业共同关心的话题。税收筹划通过帮助企业进行税务规划,在合法的范围内减少税收支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减轻企业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企业战略延伸具有积极意义。
一、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税收筹划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企业税负较重,利润空间较小,如何有效地提高市场收益成为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企业合理地应用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经营进行合法的税务规划,降低额外税额,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实现经济效益,提升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从容应对市场竞争。
(二)税收筹划帮助企业提高纳税意识税收筹划帮助企业在合法范围内降低税额,增加利润,使得中小企业的税负压力减轻。企业无需再像之前那样缴纳高额税款后,面对辛苦经营却只获得微薄收益或者难以维持企业生存走向破产的惨状,中小企业不会再畏惧或回避税收问题,而是会按期如实上缴税费,尽到纳税企业的纳税责任,提高纳税意识。
(三)税收筹划帮助企业优化战略部署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可以节省下来一定金额的税款。企业可以将这部分资金重新投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资金的再利用,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制定有效的经营策略,优化战略部署,实现企业的战略延伸,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税收筹划帮助国家完成税收工作中小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少缴税、不缴多余税,这会促进企业积极配合国家财政,企业完成纳税申报工作。税负达到中小企业可接受的范围,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就会减少,这也有利于国家如期完成税收工作。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现状
(一)中小企业缺乏税收筹划的市场环境税收筹划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较新的领域,对于从未接触过税收筹划工作的企业管理层甚至不知道税务可以进行合法规划,帮助企业减少多余的税负。国家在放宽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约束时,也应加强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意识的培养,例如定期邀请税收筹划方面的专家召开有关税收筹划的讲座,下派专业人士到中小企业指导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管理层进行税收筹划意识培养,加大有关税收筹划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税收筹划的好处优势,鼓励更多的企业应用税收筹划以求得企业长远发展。
(二)中小企业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目前来看,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难题主要在于企业缺乏与税收筹划相关的专业性人才。相较于中小企业而言,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更加倾向于就职于事务所、税务局等部门机构,中小企业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税收筹划的专业性人才,造成人才匮乏的局面。缺少专业人才,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就难以开展,不能及时搭上国家政策的顺风车,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我国目前税收制度不够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依赖于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依赖于我国税收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等。但是过高的收费也使得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国家应该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降低机构的收费门槛,健全税收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国的税务工作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并不是一个成熟、成型的业务模式,会存在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筹划失败的风险。
(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基础薄弱中小企业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工作前提要求较高,一是企业要有了解掌握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或管理层具有丰富的税收筹划经验,二是企业的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三是企业税收筹划要有准确的数据作为支撑。这三个条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难达到。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简单,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企业缺乏相关人才,管理层缺少相关经验,内部结构简单,管理不规范,难以获得准确数据作为保障。这些问题,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运营基础较为薄弱。
(五)企业管理层缺少税收筹划意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层不具备税收筹划意识,不理解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具体应用。作为企业的管理部门,掌控企业运营、加强成本管控、增加市场收益是其部门职责,能够运用税收筹划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在如实、如期缴费的基础上减少不必要的税负金额,增加企业利润,将资金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但是就现状而言,企业管理层很少具备税收筹划意识,中小企业税收工作遇到难题。
三、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路径分析
(一)积极营造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运行环境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营造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运行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筹划应用环境。市场环境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应当适度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加以支持,中小企业也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工作。譬如,政府可以聘请相关的事务所专家、高校教授为中小企业开展关于税收筹划的系列讲座,扩大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度,让企业充分意识到税收筹划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政府可以派遣部分专业人士去中小企业进行工作指导,例如税收筹划工作如何开展,怎样合理地进行税务规划,具体应该怎么做。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加大有关税收筹划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充分了解税收筹划对企业发展的优势,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税收筹划中来。
(二)加大对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现如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人才资源的竞争。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自身条件很难吸引到专业人士加入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面对这样的不利情形,中小企业应加大对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力度。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到相关企业进行观摩学习,学习其他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与模式。同时,企业应选拔优秀的内部人员接受机构的专业培训,学习税收筹划原理、方法与具体应用,掌握税收筹划技能,帮助企业完成税收筹划工作。其次,企业可以邀请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士来企业进行实地指导,组织企业相关成员跟随学习,了解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工作思路,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与专业素质。
(三)加强税收筹划的工作基础为加强税收筹划的工作基础,中小企业应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其与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相符合,不存在不匹配的现象,特别针对财务核算方面的管理,要符合实际情况。同时,与其他各部门展开合作,保障税收筹划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展。其次,企业还应制定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督促企业员工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税收筹划做好保障工作。
(四)积极培养企业管理层税收筹划意识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中仍有一些企业存在“家族式”管理,这类企业管理思想较为传统落后,企业发展缓慢,不能适应当下市场竞争形势,不符合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企业应积极培养管理层的税收筹划意识,接受新思想与新理念,鼓励企业管理层参加系列讲座,了解税收筹划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组织管理层进行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发展态势与成功转型,大力倡导企业管理层参与到税收筹划中去,帮助企业摆脱税负困境,实现可观收益,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立脚、赢得一席之地。
(五)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与体系不成熟、不完善的税收制度让不少中小企业望而却步。企业在缺乏专业人才或面对复杂问题时会选择向税收机构求助。然而机构高额的收费却违背了政府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初衷。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建立完整的税收体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税收有法可依,而非任性为之。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清理税收筹划障碍。
(六)充分利用税收优惠相关的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此时,中小企业应当抓住机会,充分利用国家这些政策为企业带来的优势。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渠道或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国家给予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组织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并掌握政策的相关资料,并整理好相关资料去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尽量减少额外的税负支出。充分利用税种及地区差异,减少税负,节约资金流出,增加企业利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关键词:纳税筹划;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动因;纳税筹划方法
中图分类号: F810.42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3)0600780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步伐加快。非营利组织的基本宗旨虽然不是利润最大化,但作为一个基本经济细胞和利益主体,非营利组织也有充分利用自身经济资源以获取效用最大化的合理内在要求。因此,非营利组织可以合理、合法、合规运用外部制度空间进行纳税筹划,以规避涉税风险和减轻税收负担。本文对此作一分析。
一、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的社会经济意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管理活动,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目标是不同纳税人的共同诉求。它有利于推进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纳税人经济行为的调节作用,也有利于增进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深度把握,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理财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以实现组织经营目标。
从宏观层面看,非营利组织的纳税筹划有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的实质是在税收管理活动中税收征管方和纳税人的博弈关系。纳税筹划中纳税人会有效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立法机构或税收征管方发现问题后会修正税收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正像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在评价美国税制时指出的那样:“一个生意人几乎把用于考虑怎样生产更好产品的同样多的精力用在了如何避税上,这可能是很合算的。税法正是在政府和纳税人之间这种不断的较量中演进的;每当一种减少付税的新方法被发现,税法就会被修正,以补上其中的漏洞。另一个漏洞不可避免地被发现,相应地又会有另一次修正。”[1]
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有利于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对非营利组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主旨活动成本的一种补偿,纳税筹划可以使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最大化。对捐赠方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当于对潜在捐赠人实施“延展纳税筹划”,有助于经济资源流入非营利组织,增加其可支配的资源。
从微观层面看,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有利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增强纳税意识。在纳税筹划中,非营利组织创造条件对涉税事项进行积极筹划,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最大实现税收利益。“恰当履行纳税义务是税务筹划的基础目标或最低目标。” [2]纳税筹划不是偷漏税,也不是税款的计算错误,正确计算税款是基础,这就需要非营利组织充分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促进非营利组织增强依法纳税意识。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还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用。“正向纳税筹划”降低税负减少流出,“逆向纳税筹划”放弃某些税收利益将换取更多经济资源的流入。
二、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的内在动因
与企业不同,非营利组织的设立主旨为非营利,其财务目标也非价值最大化,那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动因何在?本文将从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并结合经济学的基本前提――“理性人假设”与“资源的稀缺性”等进行分析。
其一,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多数具有公益性,设立者成立该类组织不为谋取投资回报,甚至初始投资成本都无法保全。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下,产权制度健全,产权边界明晰,非营利组织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稀缺的。
其二,非营利组织是“理性人”,虽然主旨非营利,但也有符合其自身特点的“最大化”目标。不同的法人主体的“最大化”目标也大相径庭: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非营利组织的行为目标则是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效用最大化,即向社会或服务对象提品或服务数量的最大化和质量的最优化。故而,认定非营利组织不讲求经济效益、不具有“最大化”行为目标的论断是不切合实际的。
其三,可控经济资源减少是非营利组织纳税的直接结果。非营利组织在确定的资源条件下要实现组织自身的“最大化”行为目标,必然与其他经济主体一样将通过纳税筹划减少税负以实现可控资源的减少程度。在某种经济条件下,非营利组织会突破“非营利性约束”而使用“逆向纳税筹划”,为了获取更多经济资源的流入而不得不放弃税收优惠。
最后,委托关系的存在也是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的内在要求。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并不代表其工作人员都是志愿者,非营利组织可控经济资源数量也与其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有密切关系。“非营利组织变得越来越专业化,这就导致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不再是全身心投入的志愿者,而是把自己仅仅当作一个职业的受薪者。”[3]非营利组织的经济资源现状和未来的流入情况是其确定雇员薪酬水平的重要制约,为非营利组织管理者自身计,也倾向于纳税筹划以增加资源流入或减少资源流出。
三、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纳税筹划四维比较
为深化对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的理解,将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的纳税筹划的构成要素逐一比对,其中包括纳税筹划主体、客体、方法和税收制度环境四个比较维度,以分析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的特殊性。
(一)纳税筹划主体比较
与企业相比,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主体在获取经济资源方式、组织运营目标、规则和内容等方面有显著的不同 [4]。
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设立主旨,以追求社会效益为组织营运的基本原则,而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取得经济资源的方式包括政府资助、接受捐赠、服务收费和投资回报等,经济资源提供方投入资源也非为回报 [5]。非营利组织运营领域主要在公益性社会服务领域,如慈善、宗教事业、公共福利和文化教育等。企业是以股东财富或企业价值最大化为运营目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运作基本原则,其经济资源取得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负债融资、运营收入和投资收益等,通过提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要,以实现经济利益为运营内容。
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所起作用不同,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制度环境也不同,开展纳税筹划的方法内容也不尽相同。
(二)税收制度环境比较
非营利组织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纳税义务,政府也为非营利组织营造独特的税收制度环境,制定了诸多以“非营利性约束”为基础的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在这样的税收制度环境条件下,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约束条件精心合理安排营运业务,完全规避纳税义务则是可能的。企业的纳税义务天经地义,虽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也有大量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无法通过纳税筹划完全规避纳税义务。与众不同的税收制度环境为非营利组织的纳税筹划营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这种制度环境直接影响其纳税筹划技术方法的选择偏好。
(三)纳税筹划客体比较
纳税筹划客体指筹划单位需要筹划的涉税业务。非营利组织的税收制度环境与企业不同,运营业务也大相径庭,二者的纳税筹划客体存在较大差异。与企业税务筹划客体相比,非营利组织税务筹划客体独具特色。企业的筹划主要是在股权融资与负债融资两种资金来源渠道间抉择,运用“资本弱化”方式达到降低所得税负担的目的;非营利组织的筹资不是股权融资,也非债券融资,其筹资环节纳税筹划是在政府财政资助和募捐等方式间博弈。纳税筹划客体的特殊性,决定了非营利组织在选择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时不能生搬硬套企业纳税筹划的内容,所以非营利组织的纳税筹划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
(四)纳税筹划方法比较
在纳税筹划的技术方法层面,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共通之处,但他们的税收制度环境差异显著,纳税筹划客体截然不同,因而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纳税筹划时所选择的具体方法也各具特色。例如,非营利组织,其税收优惠政策“资源”丰富,具有特别的税收制度环境,其纳税筹划方法偏重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呈现出“节税”的纳税筹划取向;对于企业,其纳税筹划方法偏重于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或缺陷,呈现出“避税” 的纳税筹划取向。另外,“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避税”是企业经常运用的纳税筹划方法之一,非营利组织因组织形式、制度环境等方面的限制,加之行政部门对公益价格管制严格而无“用武之地”。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在纳税筹划上有重大的不同,故专题对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
四、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方法选择的关键环节,即为根据组织面临的制度环境因素对涉税业务做出科学合理的筹划安排,以实现自身“最大化”的组织目标。税收制度是制度环境因素中影响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方法选择的最重要的制度环境因素之一,非营利组织适用的会计制度也是对其纳税筹划有重要影响的一个外部因素。故而,非营利组织纳税筹划方法可从利用税收制度环境筹划和利用会计制度环境筹划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基于税收制度环境的纳税筹划
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纳税筹划主要基于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是确定税收征管方和纳税人权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优惠以及法律责任等构成要素。运用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具体规定对非营利组织的涉税业务进行筹划,以达到规避涉税风险、降低税负之目的的方法就是利用税收实体法进行的纳税筹划方法,该法精髓是非营利组织结合自身情况,运用税收实体法中的“弹性”规定进行“利我”选择。
1.利用纳税主体具体规定之纳税筹划
纳税人身份不同,在税收实体法中规定的适用计税方法不同,因而税负也不同。甚至有时同类涉税业务适用税种的确定也不同,这使得根据纳税主体具体规定进行纳税筹划有了用武之地。
(1)是否成为纳税人的选择。企业的纳税筹划可以享受到节税优惠,却难以完全豁免。非营利组织独特税收制度环境使其能完全规避纳税义务。方法一,就是对经营方式和服务范围进行合理规划。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中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内容广泛,经营方式以及服务范围也不例外。例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法规定若其药房为独立核算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承担纳税义务;若药剂自产自用则免征增值税。这即是“非营利性约束”的具体运用,以此保证类似企业间税负公平。非营利组织的运营业务若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运作,即可规避某些税种的纳税义务,但如拓宽服务范围,就可在承担税负的同时使业务规模扩大,促进收入的提高。是规避纳税还是拓宽经营范围,则为拓宽经营范围获取的收入和承担纳税义务间的博弈。
由此可知,药房的分离与否取决于分离后净增收入超过改制分离前的收入承担的税负,或分离后营业净收入大于分离前的收入。
方法二,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根据经费来源或拨款方式的不同,非营利组织有“无偿服务型”、“部分收费型”和“全额收费型”三类。收费的非营利组织,商品销售收入及服务收入是其主要经费来源。非营利组织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标准是由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制定的基础是在“非营利性约束”前提下收回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实现成本补偿。“部分收费型”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比较普遍,如医院。税法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遵循国家限价获取的医疗服务收入免除各类税收的纳税规定,超过国家限价的医疗服务收入须依法纳税。故而,按税法规定的标准严控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也是非营利组织是否成为纳税人纳税筹划的有效途径,当然这种筹划的空间是比较狭小的。
(2)因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因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适用于非营利组织对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根据营业额的大小,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类别,两种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也完全不同。增值税法中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确认标准,可以采用“简易方法”即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为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创造了可能。“税负平衡点增值率法”是当前增值税纳税人确定身份选择的主流方法,即通过计算增值税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状态下应纳税额相等的增值率来确定身份的选择。
税负平衡点增值率为21.43%,若纳税人的增值率小于该值,按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减轻税收负担,税负较轻;若增值率大于改制前的则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有利。
2.利用征税客体进行纳税筹划
利用征税客体进行纳税筹划,一般是运用对征税客体的数量规模、实现时间和实现空间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减轻税负纳税筹划方法。
(1)征税客体规模的控制。分割法。将征税客体分割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使征税客体规模减少而降低税负。该法多用于有起征点、免征额或超额(率)累进税率情境下,通过分割征税客体适用税率,降低税率以减轻税负。若能将征税客体降低于税收起征点或免征额即可完全避税。如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小微企业优惠税率为20%,该税率结构使企业所得税具备全额累进税率之特性,为分割法纳税筹划奠定了基础。非营利组织可运用分割法原理,设立独立核算的下属机构等方式,使所得额分割于本级与下属机构,或分割于所属下属机构间,达到使用低税率减少应纳税额之目的。
扣除法。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中有关征税客体在计算税额时允许扣除相应金额的规定,扣除抵减后使征税客体金额减少以减轻税负。扣除法技术是扣除限额方面的最佳应用,如“加计扣除”规定,以及存在多种扣除方法时的合理选择。非营利组织在营运过程中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差额计税情况)、土地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可以运用扣除法进行筹划。
(2) 征税客体确认时间的合理规划。纳税延缓法。在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对涉税业务进行合理安排,使征税客体的确认时间得到合理延迟,以达到延缓计税减轻税负之目的。纳税延缓法无法使非营利组织的应纳税额减少,但通过延迟纳税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属“相对纳税筹划”的范畴。纳税延缓法用在通货膨胀情况严重时其节税效果较为明显,主要用于非营利组织涉及所得税时的纳税筹划,常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摊销年限缩减等方法得以实现。
纳税提前法。纳税提前法是与纳税延缓法相背的纳税筹划方法。在特定税收制度环境下,对涉税业务合理安排,使征税客体得到提前确认以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便于减轻税负。纳税提前法一般通过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年限的延长得以实现。与纳税延缓法相同的是,该法在特定的税收环境下用于涉及所得税的业务才能奏效。有些非营利机构特定时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单位等“转制”,该期间内可享受到诸多税收优惠,这些特定税收制度环境为纳税提前法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创造了条件。
(3)征税客体确认主体的合理规划。有关联方关系的纳税人视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各关联方的税收制度环境也不尽相同,通过转让定价法等使征税客体转移到最优税收制度环境关联方并予以确认,以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该纳税筹划方法的核心是转让定价,适用于涉及所得税纳税的业务。转让定价法避税是应用最广泛的手段之一,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都有对转让定价行为的反避税规定和方法。具关联方关系的纳税人间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当可能背离“独立交易原则”时,税务部门有权予以调整。所以,该法的运用要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对转让定价合理把握。在我国,为数不少的非营利组织设有附属单位,它们独立核算,主旨经营营利。非营利组织本级的免税待遇与附属单位主旨营利的性质使它们处于不同的税收制度环境,为该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创造了条件。如果非营利组织和附属单间有资金借贷关系,或者存在商品、劳务、技术交易等,管理部门对上述业务未有严格的价格管制,就可运用转让定价法实现应税所得从附属单位向非营利组织本级转移,达到降低税负之实效。
3.运用纳税环节进行纳税筹划
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中对纳税环节的有关规定,对涉税业务进行合理安排,降低征税客体在纳税环节的数量或金额,以达到降低税负之目的。有的流转税“单环节征收”,即只在一个特定的流转环节征收,如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有的流转税“多环节征收”,即在两个或以上的环节征收,如增值税,在应税货物的每个流转环节都征收。单环节征税的流转税在运用纳税环节纳税筹划中更容易实现。例如,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应在出厂销售环节计征消费税;但若以低价销售给附属独立核算的公司,再由附属单位加成对外销售,则可使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负降低。例证如下:
假定A非营利医疗机构设有制剂科调配药酒并直接对外销售,销售额为E,消费税税率为f,则药酒应纳消费税为E・f;现拟成立独立核算销售门市部,医疗机构将药酒批发给销售门市部,降价额度为E′,设立销售门市部增加销售费用为G,在销量不变的情况下,使成立销售门市部可行,则下式成立:
上式表明,只要销售门市部销售费用低于降低药酒配置批发环节销售价格减少的消费税,运用纳税环节进行纳税筹划就有实际意义。
4.运用纳税期限进行纳税筹划
税法在确定不同税种的纳税期限时,会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特点确定一个可选空间。运用纳税期限的选择空间,对涉税事项进行合理安排,尽可能推迟税款缴纳时间等以减轻税负。税收法律法规中纳税期限相关政策包含纳税间隔期与税款申报缴纳期两个部分,如营业税,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的针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进行核定,纳税间隔期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个月。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其他纳税人纳税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次月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税款。非营利组织确定好纳税间隔期后,应尽可能推迟纳税时间至申报缴纳期限之上限,以便利用现金浮游量并获取应纳税款之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减轻税负。应纳税额越大,运用纳税期限纳税筹划就越有价值。
5.运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创造条件,对涉税业务精心安排,力争享受到优惠措施以减轻或规避税负。根据不同税收的优惠政策,运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包括税收抵免和饶让技术、减免税技术、退税技术等。运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属于“顺法避税”范畴,技术上简单易行,运用普遍,该法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制度环境而言尤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一般属于“特惠型”,即针对特定纳税人或者征税客体等,而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则属“普惠型”。 与企业相比,在特定税收制度环境下非营利组织运用税收优惠纳税筹划更为便利,收效也将更显著。
(二)基于会计制度环境的纳税筹划
基于会计制度环境的纳税筹划,是指在特定的会计制度环境下,非营利组织合理选用适合自身的会计制度或会计政策,为合理避税奠定基础,以减轻税负的纳税筹划方法。
会计制度或会计政策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或处理流程,会考虑在不同的情况下选择使用不同的方法,呈现出选择多样性的特征。例如,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无形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的确定等。在某些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会计主体的会计制度的适用以及会计基础的确定,都可在会计准则限定的范围内选定。一个会计主体选用不同的会计制度或会计政策,其形成的财务会计信息必然会呈现出不同的结果,并产生不同的影响。会计主体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作为信息主要使用者之一的税务部门在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重要参考依据。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或会计政策适用的选择涉及涉税业务时,将对该会计主体的税负产生影响。基于此,纳税人运用会计制度环境进行纳税筹划就有了可能。如在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中,在经济环境变化较大(如通胀)时,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减少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等方法均可使成本费用增加,并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实现时间后移,从而使纳税义务推迟,以实现应纳税额之时间价值,达成相对的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1][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高鸿业,姚开建,校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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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一)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二)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所以税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纳税人的既得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地区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国情不同,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国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税基有大有小。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税务制度不健全
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税收筹划的方法选择
税收筹划贯穿于纳税人自设立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一)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行业的选择
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3.投资地区的选择
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因此,投资者要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二)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投资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筹资组合。
(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利润不仅是反映一个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的主要依据。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一定时期的利润进行控制,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以及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应根据当年的物价水平选择计价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折旧额的大小与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3.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如管理费、福利费等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费用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而不同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因此,企业要对费用分摊方法认真筹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对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进行筹划。
四、税收筹划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二)税收筹划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
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筹划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某纳税人有一笔10万元的所得(假设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2000年实现,也可以在2001年实现,该笔所得不论在哪一年实现,它都会不在乎,因为不管在哪一年实现,都要缴纳3.3万元的税款,税收成本不变。但若考虑货币的价值则不同。选择不同的纳税年份,应纳税款的现值将存在差异。假设折现率为10%,该笔所得推迟一年实现,差异额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节税3003元。再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除此之外还有18%和27%两档优惠税率。如果某纳税人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时,将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虑该份合同,其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适用税率为27%,应纳税额为2.43万元,若考虑该份合同,将使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11万元,适用税率为33%,应纳税额为3.63万元,增加了2.2万元,大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2万元,这样的话,通过税收筹划,该企业可以考虑不签订这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