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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政府组织、经费统筹、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采用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方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保险,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农民抵御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的大病风险,为实现富民强镇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时间要求
农村医疗保险工作面广量大,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参保率达100%,此项工作共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月上旬,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新的政策、新的补偿标准,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特别是要组织受益群众进行现身说法,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农村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和带来的实惠。
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是月中旬至月上旬,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抓住重点关键,扎实过细工作,切实把农保这一造福全镇人民的实事工程办好、办实。
第三阶段是上报总结阶段,时间是月中旬,此阶段是将征缴的保费和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解缴至市农保专户。
三、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卫生、财政、地税、工商、宣传、农经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副镇长,副主任为卫生助理。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北楼四楼会议室。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明确领导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措施,确保农保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四、分工负责
农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征缴任务。在镇农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镇各单位人员的保费征缴工作由镇农保办公室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1)各类企业中户口在本镇的在职职工的应参保人数(包括本市临时工及外乡镇在本企业的职工),由镇农经中心会同地税部门核定,然后以企业为单位按30元/人的标准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收,该资金由企业承担,征收的资金交镇财政所。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人数,由镇农经中心会同地税部门核定。在坚持企业自愿、整厂参保的前提下,由地税部门根据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企业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以企业为单位按50元/人的标准负责代征收(其中:企业承担30元/人,个人自负20元/人,个人自负部门先由企业代缴),征收的资金交镇财政所。(2)个体工商户的应参保人数(业主及雇主,业主及雇工包括本市外乡镇在本镇从事工商活动的人员),由镇卫生科会同工商部门核定,然后以户为单位按30元/人的标准由工商部门负责代征收(该资金由业主承担),征收的资金交镇财政所。
五、补偿标准
为了让大多数患病住院的参保农民得到更高的保障、更多的实惠,今年调整了补偿标准,提高了保障水平。各类参保者的住院费用补偿,按下列规定分次、分级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300元以下:不予补偿;
301元—2000元:补偿40%;
2001元—5000元:补偿45%;
5001元—10000元:补偿60%;
10001元—30000元:补偿70%;
30001元以上:补偿80%。
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60000元。
2004年国家出台政策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将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医保范围,但事实上很多农民工并未能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国家认可的劳动关系,同时参与城镇医保需要缴纳更高的参保费用,且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在医疗费用报销时仅能选一存在重复冲突,因此实际效果并不理想。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跨省就业人员可转移个人的医保关系,且可在新农合、城镇医保等不同体系中转移,在政策上实现了医保无缝接续的构想。然而实际上医保无缝接续仍难以实现,当前国内主要以市级统筹,不同统筹区域间相互封闭,统筹待遇差别也较大,且出台的文件中未能明确医保缴费年限的认可、统筹基金转移比例的确定等问题的处理办法,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难以真正得以实现。当前吉林省内各类人群均有相应的医疗保险予以保障,但实际上许多农民工参加了新农合,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参与率很低,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是少人问津。虽然一些农民工参保了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在随着工作的变换“断保”现象十分多见。从理论上讲农民工群体可以选择多种医疗保险体系,但多不具备可行性和实效性,很多农民工无保可依,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已经势在必行。
二、客观因素分析
首先,我国的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区域形成了不同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导致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十分多样化。吉林省在统筹范围内保险基金独立核算,地方政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然而无论是医疗费用压力较大且不富裕地区出现亏空,还是压力小且富裕地区基金积累量增加,都容易导致基金积累危机,影响资金划转,使区域经济失衡。虽然吉林省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持续提升,然而基金积累并不多,支付压力比较大,如果接收流动的异地人员很可能导致基金缺口加大,在缺少横向转移支付的体制下各地从本地区利益角度出发,往往“挖深沟”、“筑高墙”。
其次,农民工在流动就业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在城镇参保回农村无部门接收的情况,导致农民工群体频繁退保。当前的政策对各地方政府有利益诱导的倾向,例如农民工退保后仅退回个人缴费部分,如果是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更是退无可退,相应退保的统筹基金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账户,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的状况。
再次,由于当前国内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没有统一的最低要求,多数地区为15年,部分地区为10年、20年,由于农民工频繁流动,如果不同地区缴费年限不能互相认可,即便持续参保也难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吉林省内许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近者北京、天津、内蒙古,远者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由于农民工就业存在高流动性的特点,许多人员甚至一年内就要更换城市甚至省份,导致极难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退休后的医保待遇很难得到。
最后,如果要实现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需要一定的技术措施支持,然而当前各地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信息标准不统一,系统联网程度不高,各统筹地形成众多的“信息孤岛”,省内如此,省际间差异更大,导致转移接续的技术难度很大。此外,相关法律制度仍存在冲突,劳动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分管不同医疗保险体系,不仅无法资源共享,而且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使转移接续的实现困难重重。
三、完善吉林省农村医疗保险转移机制的建议
首先,需要进一步扩大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可适当放宽参保条件,减轻参保负担,适当取消户籍限制,合理调整划入比例,深入研究资金转移的标准,将医疗保险承保内容拓展为大病住院与门诊两个部分,并对缴费水平、费用报销标准等问题进行仔细推敲。
其次,提升统筹层次,应加强电子信息库建设,建立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并与其他地区联网;合理确定统筹层级及权限,结合实际情况对本省费率进行测算;根据省内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先在条件较为优越的地区进行区域性统筹,为全省统筹、全国统筹奠定基础;鼓励农民工多地参保,在总额不超的基础上可以重复补偿,以保障医疗权益。
再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需要加快进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在保障模式、基金管理、参保者情况(收入等)等方面有较多共同性,具备整合的基础和可能性。大病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保在筹资模式、参保者身份定位(被雇佣)等方面相似性很高,易于融合。
概要:农村地区缺乏社会保障,“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因病致困返贫的现象非常突出。同时给农村劳动力的战略转移、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产生严重障碍,限制了内需的有效增长。从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看,解决我国农村地区医疗风险问题,建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的思路主要有三,其一是改造旧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由农民每年交一定数额的合作医疗资金,农村集体组织和政府也相应投入一部分资金,共同形成专项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农民就医时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其二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相应保障水平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一直未将农村人口纳入思考的范围,但农村人口一直是我国总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广大农村人员享受到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建立、乃至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
从国家的层面来看,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把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和改革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作为工作的重点,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对于是否需要建立和如何建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解决农村地区人口及外来人口等弱势人群的医疗风险问题,至今缺乏统一的认识,更不用说明确的思路和政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自80年代以来出现大幅度滑坡,使90%左右的农村人口成为游离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外的自费医疗群体。
社会保障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农村提供医疗保障是国家职能的基本体现。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农民的增收和脱贫,有利于经济建设。农村地区缺乏社会保障,“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因病致困返贫的现象非常突出。同时给农村劳动力的战略转移、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产生严重障碍,限制了内需的有效增长。
既然建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目前我国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呢?从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经验来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具有阶段性,最初只覆盖城市的雇员和公务员,随后在社会、政治、经济、人口条件成熟后,才逐步扩展到农村地区。鉴于此,加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失败,从而有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没有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所需的财力和可依托的组织机构,因此反对在农村地区开展医疗保障。但有关实证研究分析表明: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立即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但在部分发达地区已经具备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
首先,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积累了实践经验和教训。我国自1986年在全国的大部分省市农村开展了一种新的称为“合作医疗保险”的社区保险项目的试点工作,到1998年末,我国已有712个县建立了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促进了我国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是农民群众通过互助互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方法之一。虽然该制度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费用筹集、保障水平确定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从而大部分相继解体,但在苏南、上海地区依然保存,并发展了农村劳保医疗、合作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农村医疗救助等多种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从而在正、反两方面为新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其次,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基础。收缴医疗保险费用难是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致命伤。但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提高了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承担能力,也提高了各地,尤其是发达地区政府财政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实施的支持能力,从而能够部分解决医疗保险费用筹资来源问题,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由于农民医疗负担能力提高,在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的条件下,发达地区农民群众也能够承担得起相应的费用。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地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在日益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变的十分强烈。但是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足以满足广大居民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城乡居民由于诸多原因导致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尤为突出。健康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福利之一,离开了可及性和可得性的良好的基本健康服务,公民的生活满意程度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农村的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字:农村医疗保障 改革现状 解决措施。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运行机制初步确立后,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农民的卫生需求也逐步释放。农村医疗机构和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农村卫生工作能力得以提高。截止 2007 年,全国已有 2452 个县(市、乡)参加了“新农合”试点,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到7.29 亿人,参合率达到 80.20%,与往年相比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不仅如此,医保基金数额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具体见表 2-1)。
表 2-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注: 数据来源于《2008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应该清楚的看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资源投入不均衡,城乡居民差异过大。
我国当前现有的制度都是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分割开来,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加以覆盖。在过去的六年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有突飞猛进的增长。2006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5732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 11580 万人,分别比上一年末增长 1558 万人和 391 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 2367 万人。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已经达到 1999 年的 26.5 倍,增长态势十分迅速。然而,覆盖面的增加主要集中在城市,且构成人群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而农村和城市的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2003 年 3 月,河北省海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开展了“医疗保险热点难点问题”调研,结果发现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排在十大问题之首,选择频率为 51.7%;紧随其后的是困难企业参保问题,选择频率为 50%。同时从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看,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一直相当严重(见表 2-2)。尽管自 2000 年以来国家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一直在大幅增加,但其占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仍然低于 20%。所以我们不仅要考虑提高覆盖面,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将公平、效率、可及和质量等作为核心指导原则。
表 2-2 社会保障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李放,韩翠萍《试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支持》,《农村现代化研究》(长沙),2005 年第 1 期。
(二)资金运用不到位。
10 年的发展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收入和结存量的上升幅度都较快。2006 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8643亿元,比上年增加 19.33%,其中统筹基金收入 1041 亿元 . 但是比较基金的支出和收入,我们发现结余积累额很高。2003 年之前,结余额与每年的支出额几乎相等,从 2004 年开始,结余总额已超过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金额,2006年高出2166亿元。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的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从这些年来基金的运营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沉淀很多(见图 2-2),虽然这可以防治基金账户赤字的出现,但是过量的沉积意味着资源的浪费。
以海兴县农村医保基金为例(见表 2-4),2007 年基金总使用率为77.82%,统筹基金使用率为 83.4%,2008 年基金总使用率为 60.62%,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为 63.42%。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基金的使用率仅仅占到一半多,这样不仅不利于基金的充分利用,而且不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
表 2-4 河北省海兴县社保基金使用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河北省海兴县农村医疗保障部门。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这引起了政府及有关农村医疗保障部门对于农村医疗保障立法的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但是我国至今仍未建立有关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相对健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相对较少,相对较多的是地方政府颁布的规章。由于立法还不是很健全,使得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即使感觉价格过高也无法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属于事业单位的医院及一些卫生院或者诊所也具有盈利性质,这就使一些患者更加受蒙蔽。
(四)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农民工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缺乏医疗保护、没有医疗保障权使得农民工的生活更加困难。一方面农民工很难参与城市医保,另一方面即使农民工可以参与医保,但是由于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一个地区参与的医保到另一个地区如何计算如何过渡也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二、解决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
政府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保障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所以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大对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具体以河北省海兴县为例,2007年,全县参合农户40558户,参合农民142194人,参合率为 78.56%,共筹资 710.1686 万元。其困户和五保户的参合资金为民政代缴,共计8340元,参合率为100% ;各级积极补助农村居民(见表 3-1)。
表3-1 河北省海兴县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筹集概况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河北省海兴县农村医疗保障相关部门。
从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2008 年海兴县筹集资金的数额为 2007年的1.75倍,但是在各分项中我们可以发现,个人筹集资金的数额在减少,而省市中央的补助金额在增多,并且增加的比重还很大。所以这更加表明中央的财政支持是很重要的,我们改革过程也是要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中央应该在资金方面给予农村以更大的支持。
(二)强化基金的监管与审查。
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以海兴县为例,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根基冀财社[2008]35号文件要求,对新农合账目进行了调整。不仅如此,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常运行,海兴县还成立了由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定期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住院患者补偿的费用、就诊医院等每月公布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参合农民的民主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合理使用。
(三)进行有关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法律建设。
法律建设为农村医保提供终极的保证,使其在国家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即使存在官员调动升降,也不会使其受到影响。同时法律可以确定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集体、保险公司、用人单位、参保农民等各方如若发生纠纷、产生责任问题,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则的贯彻落实,使农村医保建设逐渐纳入到法律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上来。现阶段我国农村医保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不好的现象:一方面,医疗机构缺少一些监督措施和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严格遵守的制度准则,使得一些医生可以“钻空子”,为自己谋私利。另一方面,我国现在对于患者缺乏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很多人为了贪图小便宜,往往不按规定办事,守法观念薄弱。所以我们必须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有关农村医保的医院患者等多方面的行为,在社会上营造一种人人都以依法参与医保为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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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运行情况汇报
20*年1月*日,我县*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我县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农民缴费和政府、集体支持为筹资方式,以大病统筹,互助共济为保障形式,以提高集体抗风险能力为目的,以提高农民整体健康素质为目标,并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等试点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两个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策划、筹备以及试行过程中,原创: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试点乡镇农民的普遍支持,进展顺利。这为我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开了个好头,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近一年来我县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从*年*月1日正式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基本赢得
了农民的认可。同时也为增强农民集体抗风险能力,缓解参保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改善参保农民整体健康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承保情况。*镇、*乡两个试点乡镇共有农业人口*人,其中学生人数*8人,参加商业保险人数2*人。本年度两个乡镇应参保人数*人(包括五保、低保户6*人),实际参保人数*8人,参保率5*42%;全县共筹集农保基金58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补贴资金30*元。(具体见表1)。
2、补偿情况。截止2年月2日,共2××人次获得保险补偿,给付补偿金额累计v.54元,平均补偿金额为每人次××14元,单次最高补偿金额为××元,最高赔付比例为××,平均赔付比例为v60%。在县内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v65%;在县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27.57%;选择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治疗的,获保险补偿的仅有2例,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0.××%。(具体赔付情况见表2、3、4、5、6)。
二、主要措施
1、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试点工作管委会成员会议及××等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在基线调查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依托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对试点乡镇开展业务理赔工作,实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2、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由县长为主任、分管卫生的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分管农村的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医管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是设立县新型农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管理中心(简称“县医管中心”),建立农保网络服务平台,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三是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及三班、美湖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医保管理站”。四是两个试点乡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五是成立由县人大、政协、监察局及参保人员代表组成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机构、人员、基金管理和赔付运作的监督。
3、广泛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召开干部动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认真做好县、乡镇、村三级动员工作。对每一个参与农保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引导,明确政府责任,详细安排和部署运行办法,使试点工作一开始就高标准、高效率运行。二是印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宣传单××000多份,分发到试点乡镇的每家每户。同时采取领导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小组长、党员包户,把农村医保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给群众讲明,让群众清楚。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瓷都××》报、宣传车和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参加农村医保的好处,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此外将受惠农民的典型事例制作成专题片在有线电视台予以宣传,使农民群众从实际事例感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投资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4、抓好基金管理。本次合作医疗基金筹措主要是实行农民(居民)个人缴纳保险基金、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五保户、低保户由县政府统一缴费参保。农保基金由乡镇政府负责收缴,在规定的收缴截止日前向县医管办上缴全部保险基金;县医管办在保险生效之日前一天,把全部基金一次性汇入县医管办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管理。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试点乡镇、村每月对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调研和总结,及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核实并兑付医疗补偿费用,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赔付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赔案,实行现场理赔;赔付金额在××元以上的赔案,一般在七日内向参保人给付补偿金(据统计,全部案件中××按照要求及时结案。在未能及时给付的v件赔案中,有××是发生在××)。在定点医院里,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手续和报销制度、程序、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相关制度张贴上墙,让群众清楚明了。同时要求试点乡镇农保管理小组及时掌握本辖区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并提供指导服务;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以住院病人健康和利益为重,实行重点服务、规范服务;医保协管员对住院病号实行跟踪服务,及时答复疑难、解决问题。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农民对疾病治疗资金的储备意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民储备疾病治疗资金提供了新的有利的载体,农村居民可以每年做好计划,预留新年度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款。从而使参保农民治病、防病的行为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明显、意识更加增强。
2、建立了弱势群体参保费用代缴制度。试点乡镇的农村“五保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代为缴纳,使农村居民弱势群体享受到与其他农村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解决了弱势群体因贫困参保难的问题。
3、增强了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在××9人获得保险补偿中,获得500元以上医疗补助的农民有129人,其中有××人达到10v0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充分展示出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的作用。
4、简化了办事程序。和以往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强调“简单”、“方便”。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参保人申请医疗费用补偿所需的简要证明和材料,同时规定了赔付金额和时限。县医管中心还经常深入参保农民家中,把医保补偿金直接送到农民手中。
5、融洽了干群关系。过去一些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农民因生活困难,而找政府寻求帮助。政府由于自身财力有限,往往是只能救济一时,不能长期解决。通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根本上缓解了农民就医用药的问题,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融洽了干群关系,又改善了政府形象。
四、存在主要问题
1、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启动初始,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认识不足,存有疑虑。
2、试点乡镇参保率总体不高。由于各试点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基础较好的村参保率可达到100%,较差的村仅为××%。××两个试点乡镇的参保率分别为××%,有将近一半的农民还没参保。
3、基层卫生院服务功能较低。由于我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服务设施简陋,基础条件较差,技术水平有限,尽管这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较低,但农保补偿的优费标准和县级医院差距不大,加上农村居民大量流入城关,群众选择在乡镇卫生院看病的愿望不高。从补偿情况来看,在乡镇卫生院诊治的只有××人次。
4、县外医疗费用控制难度大。尽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县外诊治的费用,原创:按县内标准的××补偿”。但是从目前的补偿情况看,县外赔付案件件数及赔付金额所占比例均偏高,尤其省级医院治疗的案例平均赔付金额将近是县级医院的××倍。因此,制定更为合理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有待今后进一步解决。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疑虑,通过身边事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益处,使广大农民真正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适时扩大试点乡镇范围。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强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管单位,卫生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模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互联网审计 调查研究
本文是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21128700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相适应的新型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资金对百姓意义重大,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即是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这是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的关键手段。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现状
我省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并逐步推广以来,成效显著。在绩效审计中发现该制度推进过程中面临着筹资水平低、保障程度不高、报销比例设置不合理、农民受益面窄、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依然严重等问题。相关人员违规使用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屡禁不止,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因违规使用而造成的资金损失就有数十亿[1],需要尽快完善新农合的法规体系,强化农民参合意识,创新管理体制,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加强新农合监管机制的建设,完善新农合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改革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布局,提高基层诊疗水平,加快新农合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促进新农合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正朝着更加透明化更加公正化的道路不断发展,不可忽视的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仍存在着很多的弊端。
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存在的弊端
(一)审计目标不明确 ,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互联网信息系统审计的建设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展历程中必须经历的阶段也是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目标依然不明确,审计内容不够充实。 审计目标不太明确。相关部门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主要以基础设施控制为重点审计目标而忽视了对运营维护控制的审计,这就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无法实现全面、系统的的审计,难以建立科学的审计制度从而导倒致相关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除了审计目标没有明确外,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现阶段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然缺乏,没有国家法律作为保障的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很难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加以约束制裁。有关人员也会应为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而违法使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
(二)审计人才缺乏,审计技术落后
审计人才缺乏是指由于缺乏既懂审计又精通计算机的人员而导致的审计效率低下,审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审计人才的缺乏将是阻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培养专业的审计人才,建立专业的培养体系成为我国审计道路建设的当务之急。审计技术落后是指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数据处理和信息之间的强大作用而未能形成高效、全面、自动化的互联网审计。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审计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极其重要的工作,其审计技术的发展应该得到特别重视。
(三)审计内容缺乏,审计体系不完备
在我国,虽然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正在不断地发展,国家投入的精力也越来越多,但是审计内容依然不够充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系统运行中出现的相关数据没有及时汇总处理,导致审计人员无法的进行及时的审计。同时业务流程方面的控制审计没有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本身的特点来进行审计分析,缺乏专项审计的特殊性 ,另一方面是数据控制本身的信息不够全面,导致审计难以进行。从另一个角度看审计体系不够完备,个及审计机关联系不够紧密,审计数据、信息共享性差。难以形成完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体系。相关单位并未对审计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审计工作人员也没有积极探索,进行相应的科学变革。
在我们实践小分队对浦口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每个县(区)参合农民有几十万人,最终报销医疗费用的参合人数也有几万人,涉及县(区)域内多数医疗单位,面对这么大的审计对象审计人员用传统的手工方法查阅、分析、汇总资料是十分费力,而且效率又比较低下。比如审计人员在对报销金额,人员是否为参合人员等审计时,采用人工方法核对速度十分缓慢,这严重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影响了后期的工作发展,如果,利用计算机进行核对就能够迅速查清,有效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形成相应配套政策
2003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经过两年试点运行在2005年实现了我省该制度的全覆盖。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制度政策,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加以指导,在审计工作中, 一定要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要从制度、 政策入手, 发现制度、 政策的漏洞。尽快完善新农合的法规体系,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稳妥发展,实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制度朝着公平、公正、公开化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在我国现行体制的保障下会朝着更加制度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
(二)培养专业互联网审计人员,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对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求较高。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审计专业素质、懂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熟料操作计算机系统,真正做到互联网审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资金应在指定专户储存,专项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高效、透明、传播范围广等特点。在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中做到有效的监督,防止违规使用情况继续蔓延影响农民对医保基金的及时使用。
(三)建立独立机构,采用直接管理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应由独立的机构来经办,一旦医疗保险资金运行出现违规挪用等情况,经办机构的处理意见才能得到有效的到落实,并对想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及时的惩处措施,应该在全国各地设立独立的医保资金管理机构,一旦发现不合理的使用情况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关部门一般采取专网联接的模式,在其他相关部门间建立计算机网络联接,在线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实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
(四)鼓励百姓参与基金的监督,建立网上举报投诉制度
人民群众本身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者、受益者,有关部门应秉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方针,通过互联网公示审计时间、范围、内容、重点和目标,公布监督电话,鼓励群众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中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对居民投诉举报违规使用情况进行适当奖励,依靠人民群众,纠正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可以利用网上举报平台,对一些违法违规现象通报批评保障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审计监管机构要对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及时处理并公正调查,杜绝违法违规不良之分,保障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制度顺利进行,真正造福百姓。
(五)利用互联网推动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优势
当今社会互联网不断发展,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主要采取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人工实地调研,数据库信息整合分析等方法。通过互联网的手段大大减轻了审计工作人员手工查账的繁琐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审计过程中违规挪用资金、骗取医保费用等问题屡禁不止,是我国医疗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重要隐患 ,社保、财政、卫生等社保业务经办部门、单位通过互联网相互联系,实时采集转换数据,核查、分析有关数据,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资金使用情况。互联网审计的运用将改变我国传统事后审计监督的格局,加强了事中监督,能够提升审计监督的效果, 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保障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六)利用互联网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对社会和谐发展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及积极的促进作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的管理情况, 直接影响农村合作医疗能否健康发展、农民是否能直接享受到该项政策带来的优惠,不仅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到促进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 、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利用互联网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审计是促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手段,相关人员要积极探索,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保障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各级政府也应该要加大对新农合工作经费的投入,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帮助搭建网络化信息平台,切实解决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落后状况,加快农合经办机构计算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个及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增进沟通、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采用网上披露,保障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正常有效运行,真正成为我国老百姓“控制”的保命钱。
参考文献:
[1]吴海波,吴爱萍.违法违规侵占新农合资金的成因析及预防[J].中国卫生经济,2011,30(11):60
自从2003年新农合开始试点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运行状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不断调整和完善新农合制度。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促进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2009年,卫生部规定:“新农合个人筹资水平不能低于100元,地方财政给予农民的补贴也不能低于40元每人,个人自缴费不从20提高到30元,新农合的补偿封顶线也提高到当地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11年中央出台政策要求将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每人,而且要求各省市应该积极广泛地进行门诊的统筹工作。同时报销比例也应达到70%左右。“补偿封顶线不能低于5万元”。参合人数2011年是8.32亿相比2009年8.33亿和2010年的8.36亿没增反而再降;参合率2011年为97.5%自从2005年以来一直在增长;筹资总额,支出总额也在不断增长,而且增长趋势明显。“补偿收益人次在2011年为13.15亿人次,相比2010年的10.87人次增长了3亿人次左右”。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互助自愿的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区别的惠民政策。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农民收入有限,生活水平远远不如城市居民,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非常常见。所以这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都得到积极的响应,各级政府都给予很大支持,新农合制度实施当中有很多问题存在。1.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惠民制度,如果在广大农村地区不能得到良好的宣传,那么农民对于它的认知程度就低,自然参合率就会降低。当前新农合的宣传手段只要依靠宣传手册、村委会开会宣传等,但据笔者了解,横山县合管办宣传手册没有真正地发到农民手中,而是堆积在合管办。工作人员的这样不负责任行为直接导致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即使是宣传手册内容,对新农合的的介绍,也不是非常详尽。另一方面村委会开会宣传,但是由于作为宣传员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并不能真正的理解新农合的一些政策,很多地方,只是将参保费用告诉了参合农民,还有参合后带来的好处,至于一些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如何报销的问题则并不能准确传达。对农民来说,宣传效果不持久、不深刻,就很难形成农民自愿、持续参合的大环境。2.逆向选择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区别之一就是,前者是农民自愿参加新农合,政府只起一个引导和鼓励的作用;而后者则是强制参加,从根本上杜绝了逆向选择的发生。在农村地区,农民的经济生活水平相对比较低,经济收入低。“有些偏远的地区,随着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不断提高,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所以一些年轻力壮的,身体条件较好的农民就选择放弃参合,而家中体弱多病的,老人和小孩则会参合,逆向选择的问题就应运而生”。而逆向选择的产生,对新农合的影响不言而喻。首先会造成新农合的基金短缺问题,逆向选择可能会让基金筹集困难,而在支出水平则远远要高于筹资水平,这样基金就不能保持收支平衡。3.各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有待商榷。新农合实施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而真正导致农民走向贫困不是一些门诊小病,而是那些需要花费农民多年积蓄的大病,而这些大病又不能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定点医院治疗,或者说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足以应对这样的病。农民只能到三级医疗机构治疗,但新农合补偿比例是与医疗机构等级成反比的。农民到最后在这些等级较高的医院得到的补偿金额远远不够看病所花费的钱。“虽然还有大病救助的补偿,但补偿比例也不并不高”。这样的补偿比例分配,还是没能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难题。至于补偿范围问题,现有的门诊补偿只限于在乡镇一级的定点医疗,对于一些门诊大病,农民只能自己出钱治疗。
三、政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筹集情况
年筹集资金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各级财政补助万元);年自筹参合金元。
(二)农民参合情况
年,全县参合农民人,参合率为97%;截止到年12月30日,年度全县农民人有人参合,比上年增加人,参合率达到97.43%。
二、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人次,补偿额为5085.16万元;其中门诊补偿人次,补偿514.84万元,人均补偿62.8元;住院补偿人次,补偿万元,人均补偿元。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际补偿比为60.42%;累计资金沉淀率为17.45%。总体而言,基金运行良好,安全合理,没有风险。
三、主要工作开展及经验
(二)搭建县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是实现科学管理上水平的关键。
积极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全年共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20期,累计培训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及县、乡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600余人次;完成了全县新农合管理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17个乡镇按县、乡(镇)、村、组、户统一编号,参合农民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于5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于8月全面试运行,标志着我县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为网上在线审核、适时监控和信息汇总,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便捷科学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三)不断修订完善补偿方案是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的关键。
(一)强化管理是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的关键。
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制度化,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监督作用,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认定,确保参合农民就医安全。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和“三级公示制”,按时完成了全年报账补偿兑现工作,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现了当年资金深沉率不高于15%的目标任务;增加内设机构稽查股及相应编制人员,稽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对县内和县外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化,两个管理办法(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外就医管理办法》)已通过县合管委议决、县法制办审核,将于年全面实施。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是省、地新农合专项资金审计、检查顺利通过的保障。同时还组织业务骨干和乡镇合管站相关人员到周边县(德江、石阡)开展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为我县新农合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是我县常年筹资工作又创新成绩的关键。
常年筹资工作贯穿于我县日常工作中,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我县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参合。于元月、二月份在二次补偿资金发放期间,开展了“我与农民面对面讲政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张贴“县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告”1500余份;利用印江门户网站开设“农村合作医疗专栏”对补偿政策进行详细地、永久性宣传;把“六进村”活动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编排文艺节目,组建宣讲团等进村入户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成为乡镇逢会必提,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工作必讲的基本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新农合政策知晓率、准确率,进一步巩固了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
筹资工作早谋划、早安排。在年3月份全面完成了年度参合票据结报及年参合票据调运、分发等工作,在4月19日全县卫生暨新农合工作会上全面启动了年度的筹资工作。经各乡镇共同努力,截止到12月30日,参合农民381626人,提前超额完成了地区考核我县95%的目标任务。
(四),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提出修定方案意见,反复进行理论测算和现实论证,实现了年方案完善修订和年的方案修订。一是完善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特殊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方案》实施办法,新增3种慢病和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补偿,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二是扩大了参合患者的就诊选择范围,新增了本县17个乡镇及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铜仁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于7月对60岁(含)以上参合老人给予优惠补偿,按年龄段分别提高5-30个百分点。四是于12月实施了《县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补充办法》,对年度累计住院发生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补偿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发生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给予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人;五是再次扩大了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县、乡、村三级基本用药目录扩增391种。六是早落实年补偿方案,主要是提高比例,提高封顶线,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偿等扩受益面和提高受益程度,即在本县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县外指定医疗机构提高到55%;常规补偿封顶线由2万元/人提高到5万元/人;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将对5大类及其它疾病大额医疗费用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人;将住院前三天的门诊检查费用列入住院审核补偿;对所有参合农民全面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等。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合管站管理体制不顺,人员安排不够合理且不专职,工作经费没有保障,难以保证工作贯彻落实。
二是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缓慢。参合基础信息准确率不高;医疗机构既懂医、又懂电脑的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移动网速慢,跟不上工作的需要,移动公司维护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维护等。
三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口较多,家庭账户得不到有效使用,筹资工作压力和难度较大。五、年工作计划及重点
(一)在年—年常年筹资工作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早谋划早安排,继续把常年筹资工作机制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探索创新筹资方式,增强农村居民互助共济意识,巩固参合成果,确保2012年参合水平不低于年。
(二)统一安排,定期对全县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能力培训。
(三)积极开展年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新农合网络化管理,强化全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实现网上审核,使我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切实步入科学、规范化轨道;在医疗费用支出上启动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县外就医补偿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工作力度等,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保证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实际补偿比达到52%以上。
(四)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民意,对新农合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落实好大病统筹工作,确保新农合保障水平彰显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