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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为新康天河国际大酒店建筑土建安装工程安全员事项,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
1、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新康天河国际大酒店建筑土建安装工程完工;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贯彻体系要求、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4、制定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5、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处罚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8.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9. 同各施工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纪律协议书;
10.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11、完成与本职相关的其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元;
2、甲方在工程正负零后每月 日发放上月工资的 70% 元,剩余部分在工程峻工验收后支付;
3、乙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四、违约责任及制约措施
1、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事情,由于乙方的原因或过失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上班期间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旷工、迟到早退现象等情况;首次以教育为主—警告;今后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如第四条第2款、第3款所列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吵闹。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新化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职能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汽车运输安全合同范文一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双方特签定如下安全合同:
1、 乙方必须安全地将职工及行李从徐州运输到禁止带客上车。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职工上车,并安排就坐。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查验职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险品。
4、职工从上车到终点下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运费每位价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费用:路桥费、油费等由乙方负责)。
6、年日点到名。
7、付款方式:工人送到后,再到徐州时现金结清,如因
甲方没有安排工人坐满车,按满员结算。
8、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经办人: 电话:82179604
乙 方: 电话:
20xx
年 1 月 日
汽车运输安全合同范文二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石灰石汽车运输车辆车主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石灰石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为:将一、
二、三采区开采石灰石运输至甲方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
2、 价格:(1)、由一、三采区下部开采面运至供料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80元/吨(含税价);(2)、由二采区下部、石灰厂开采面运至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80元/吨(含税价);(3)、除上述二条规定以外的石灰石运至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95元/吨(含税价)。每月二十六日由甲方生产质量科核实后,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牵头统一结帐、下发。
3、 乙方在石灰石装车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加强粒度和质量管理,杜绝粒度>400mm,夹土量>1%,水份>1%及五花石上车。否则,每车罚款20元。
4、 乙方任何一台车不按甲方安排出车运输;视情节罚款20—200元;连续五个工作日不参加运输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当月运输费用。
5、 因乙方任何一位车主不按甲方要求按时出车或不出车而影响甲方生产或空库,视情节罚款50—500元。乙方车辆班次安排由甲方予以调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当月运输费用。
6、 每位司机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正常中止合同时退还。每位司机每年缴纳1500元有关管理费用,在甲方厂区范围内乙方进行属甲方的运输业务时的管理协调工作由甲方保卫科负责协调。
7、 每位司机必须持驾驶证及相关证件上岗,并将驾驶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生产质量科备案。否则,不得上岗。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建、构筑物或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500元。
8、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迟到15分钟以内(含),每次罚款20元;1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含),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9、 乙方因机械故障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均必须向甲方有关单位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有效,并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班〃台车。
10、 当班期间,任何司机或车辆不得离岗或去干其它业务。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空机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生产或设备损失。车辆出现故障的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台车。
11、 乙方必须保证通讯设施二十四小时畅通。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2、 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甲方的《企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定,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3、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供料车间、生产质量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4、 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除石灰石运输以外的其它运输任务,否则一次不完成任务罚款30元,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二次不参加罚款100元,三次不参加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终止参与甲方其它的一切运输业务。
16、 乙方无任何权力转让运输车辆或更换驾驶员,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驾驶员或转让车辆的,必须报请甲方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风险抵押金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甲方清除转让车辆另行寻找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转让人自负。同时扣除转让人的风险抵押金并处甲方供料车间负责人罚款500元。
17、 本合同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供料车间具体负责。
18、 此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四月二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该合同的权力。
甲方代表签字:
汽车运输安全合同范文三甲方:xxx县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车(机)型: 、车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施工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 的安全,保证公司与乙方之间的合法权利。xxx县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xxx县xxx铁矿露天采矿工程中的矿渣运输及挖运工作,现由该车辆或挖掘机、铲车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装载、安全、付款与结算、责任与义务,确保各项施工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为公司施工队服务,在车辆租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协议,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签订此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露天爆破后的废石、围岩、矿石挖运、平整,运输。
二、运输单价:
1、运距小于1.5公里,含税
2、废石、围岩、矿石挖运: 元/(m3)吨
3、工程机械租赁: 元/天(月)
三、乙方生活方面:
甲方提供住房、床,生活费、食宿、用具自理。
四、付款与结算
1、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挖运、运输工作质量与进度。
2、拉运数量按每车运票统计计算。
3、结算:按xxx县xx爆破公司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80%结算,其余20%在年终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租用的车辆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手续齐全(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保验证、证照)严禁租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行车要求的车辆。
2、甲方租用的车辆,在租用合同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要求单方 解除或终止机械、运输施工管理合同,清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下降,不适宜从事施工道路运输要求;
(2)酒后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交予无驾驶证照的人员驾驶的;
(3)工作中无组织、无纪律影响正常生产工作进行的其它状况;
(4)在行驶中,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险肇丛生,不听劝阻的。
(5)不服从项目部或甲方安全管理的。
(6)出现有碍安全行驶的疾病,身体状况下降不适应继续驾驶车辆的。
(7)职业道德水准下降,屡教不改的。
(8)甲方不得强迫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及驾驶机件不全,有碍安全行驶的车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车辆各项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2)乙方应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
(3)乙方应自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关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私自将车辆交予无证人驾驶。
(5)加强对车辆的检修,维护,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6)乙方应服从项目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7)乙方应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调度,随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得以任何个人主观原因和借口拒绝出车而影响工作。
(8)车主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观念。
(9)车主应保证安全行车,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模范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规、法则。
(10)车辆发生机械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由乙方个人承担车辆的材料和修理等费用。
六、事故管理与经济赔偿
1、乙方作为独立车辆运输个体,具有独立承担和赔偿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与义务。
2、乙方在车辆运行期间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车主本人独自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要承担和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方(安监局、公安局、主管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除承担民事责任(经济赔偿)外,如果触犯了国家法律,必须独自承担刑事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无力赔偿的,应借款、贷款或变卖车辆、房地产进行赔偿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6、乙方由于违章违纪所造成的相关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罚款。
7、乙方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相关方处理事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违约责任追究
1、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随意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违约金。
2、未经甲方数量认可,不计入运量、挖运量。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项目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县xx运输 乙方:车主
有限责任公司
(章)
安全员聘用合同范文一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员聘用合同范文二
聘用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叶俊梅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安全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4、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4000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1日至5日,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资按4000元每月结算。
2、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时时,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工作中,应自行解决膳宿问题,若有事需向甲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八、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则,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自负。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违反甲方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处理。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组织安排,不得擅自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项目进行更改,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自双方签订本聘书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时,乙方不得单方解聘,否则,建设单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负承担。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 方: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项目部
签 约 人(签字):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员聘用合同范文三
甲方: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郎溪苏果项目部
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结束。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内容:
1、乙方从事担任(职务)
2、乙方应按公司管理制度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细则及项目部《管理目标分解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容、公司制定的相关岗位工作内容、会议纪要等文件中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发放:
每月月底发放 元生活费,余下的工资春节前结清。
四、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3、编制安保计划、安全检验计划,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及审查。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清除事故隐患,分析安全动态,不断改进安全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5、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做到奖罚分明、处事公正。
五、工作考核:
六、奖罚制度:
指标奖励发放:依据公司和项目部签订的经济指标、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对项目部管理检查考评奖罚办法中规定的奖罚额度(奖罚额度5000元~30000元),由项目经理报审,经公司审核,在主体工程竣工及项目验收交工后发放。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达不到公司考核要求的,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发放。试用合格,试用期工资按双方约定工资发放。
八、工资
1、乙方工资元/月(税后),工资已包括社保费用、法定假日双休日及临时加班工资等其它费用。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病事假无工资。节假日及休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停工期间,由公司统一安排,不服从公司安排的不发放工资。
2、住宿:甲方免费提供宿舍和床。被、褥及生活用品乙方自理。用餐:甲方食堂按一定标准提供饭菜,如想提高膳食标准和营养配餐费用自理,在规定用餐时间不到食堂用餐者,用餐自己负责。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及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教育,做到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友爱、敬岗爱业、树立团队精神。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营私舞弊,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乙方违反本合同劳动纪律及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甲方可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和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视乙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在合同期内甲方需对乙方升、降职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不合格;
(2)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
(3)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但须一方提前30天提出续订意向。
十一、违约及其他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试用期满正式合作后,双方都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发放乙方工资及完成各项指标所得奖励。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移交完手续后没有其它遗留问题或纠纷,甲方按约定的工资金额及出勤天数全额支付乙方工资。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间有事不能继续工作,不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拒发乙方应得工资。
(4)乙方应认真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如有违规违约被甲方辞退解除合同的甲方拒发乙方余额工资。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某种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约的须提前30天提出意向,否则即为违约。
甲方:(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安全生产合同。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伟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合同范本《安全生产合同》。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场地给乙方,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7、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9、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0、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自主或甲方代为配备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1、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和甲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保卫处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3、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
租房安全协议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用工劳动安全合同范文节选!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用工劳动安全合同范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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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园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请家长每天上午7:30——8:30分之间、下午1:30—2:30分之间将孩子送到园内,为了孩子的.安全,入园时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来园后应送保健老师处晨检,半托幼儿如有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保健老师处,注明用法、用量,并请签上家长姓名,另接有关部门通知,本园谢绝代喂抗生素及补品类药物。
四、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五、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 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有参加园外兴趣小组的幼儿,请家长提前告知老师,签好委托书,并由园外兴趣小组老师持委托书接送幼儿。
六、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七、为保证孩子离园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
(1)离园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由责任自负。
(2)穿行楼道时教育幼儿爱护楼道内的设施,提醒幼儿逐级行走,不跑不跳,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半托幼儿进餐时,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
九、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文摘要:银行卡是现代金融创新中应运而生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较之传统支付工具,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随着银行卡业务的发展,银行卡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类银行卡犯罪日益呈现出集团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的特征,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被窃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那究竟谁该对银行卡的信息安全负保障义务?是持卡人?还是银行?另外,各家银行纷纷规定了”凡是通过交易密码发生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持卡人亲自所为,银行不应承担责任”,这一条款的效力又是如何?本文拟从合同法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探讨。
一、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卡的功能不同,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就不同,但归根结底银行与持卡人之间主要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它是在自愿基础上通过一系列协议而建立起来的服务关系。这种合同往往有单据化、标准化得特点,由银行印制提供的文本、单据包含大量的格式条款。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的特殊性还表现在,除了合同之外,银行与持卡人还要遵守法定权利与义务,行业惯例等,包括交易安全、隐私保护等银行对客户的附随义务。
二、银行对持卡人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六、第七项的规定,发卡行有义务”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由此可见,银行对持卡人的信息安全是有说明和保护责任的,银行卡背后的信息不仅关乎持卡人的个人隐私资料,更直接关乎持卡人的财产权益。银行之所以对持卡人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合同交易方式电子化的要求。银行与储户的传统纸质化交易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柜台的义务主要是核对储户的纸面化的存取款凭证和储户的身份证件、签名、印章等身份证明,以保障储户资金支付的安全。而现代银行和储户的电子化交易是通过银行提供的机器进行的,只要是客观上输入了储户的信息和密码,机器就视为是储户本人在进行交易,哪怕该信息和密码是盗取的,机器也无法识别。因此,银行对储户资金支付安全的保障义务就应相当扩张至对储户信息和密码的保障。而随着传统的柜台交易场所逐渐向无人化的交易场所延伸,如自助银行等,相应地,银行对这些交易场所也负有保障储户交易信息安全的义务。所以在各大银行的ATM机都会有摄像头,有明显的警示告知。
其次,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要求。电子化交易下,不法分子只需窃得储户的信息和密码,即可盗得储户的存款,而避开银行对取款人身份的书面审查。对这种风险的防范义务,应当由从这种风险中获益的人承担,这符合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理。银行和储户从电子化交易中均有获益,但储户作为消费者其得到的是交易的便利和快捷,而银行作为经营者,直接获取的却是经济上的收益。银行交易的便利和快捷、银行经营环境和条件的改善,为银行吸纳存款和增加盈利提供了机会和空间,银行作为从危险源中获取经济利益者应当负有制止危险的义务。第三,危险控制理论的要求。根据危险控制理论,谁能更经济、合理和有效地控制危险,谁就应当承担控制潜在危险的义务。银行作为经营者对自己的服务设施、设备的性能和服务场所的安全情况比储户有更多的了解,也具有更加强大的力量和更为专业的知识,更能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更有可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例如,银行可以动用适当的人员对自助银行进行巡逻,可以配置监控摄像设备,减少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可以通过明示自助银行门禁的使用说明:可以向储户提醒犯罪分子可能采取的手段,提高储户的防范意识;还可以通过在磁条信息上增设偏移量或将磁条卡换成芯片卡,以有效识别银行卡的真伪。
第四,合同法社会本位理念的要求。合同法社会本位理念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美国《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明确规定,即使在储户存在疏忽而导致他人利用银行卡和密码窃取存款的情况下,该责任也并非一概由储户自己承担。由此将银行卡冒用的风险在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分担,在保护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利益之间找到了适当的平衡点,给与了消费者更多保护。
总体来说,银行对储户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义务:(1)危险提示义务。银行应当对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伤害向储户作出明显警示。(2)安全防范义务。银行对于潜在的危险应当采用适当的设备和技术,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防范。(3)安全措施的说明义务银行对于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必要时应当向储户进行必要的说明。(4)危害救助义务。当不安全因素给储户造成损害时,银行应当进行积极的救助,避免损失发生或进~步扩大。综上,作为发卡人的银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及合同法社会本位的理念,应对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安全负主要保障责任。当持卡人的信息被窃,如果是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银行就该对持卡人承担责任。
三、格式条款的免责效力
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银行卡申请表背面都有这么一个条款,”凡是通过交易密码发生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持卡人亲自所为,银行不应承担责任”。该条款的效力如何?银行是不是可以通过该条款来免除自己对持卡人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银行上述的免责条款由银行方事先拟定,不与申请人进行平等协商,申请人只能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而不能就某些条款进行修改,这些都符合格式条款的特性。
由于格式条款并非基于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因此,各国立法对其均有特殊的规制。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4O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可见,免责或者限制条款并非一律无效,银行方要以申请表背面的格式条款主张免责,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程序要求,即银行方已经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申请人注意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予以说明,并得到对方的明确认可。二是实质要求,即该条款权利义务内容的确定符合公平原则。否则将做不利于经营者的解释。 现实生活中,银行往往不能做到上述这二点。从程序上看,申请人签署申请表时,常常抱着”看不看都一样”的心态,因为银行标准格式的合同根本不容许修改,在面对几联的印刷合同和银行拥挤的长队,申请人往往无暇详细阅读全部合同条款。为保证相对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对免责条款确实了解,对于书面的合同文件,合理的提示必须是醒目的特殊字体,在显著位置标出,从而使一般人一眼就能注意到;或者是另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特别提请对方阅读该免责条款。正如英国的丹宁勋爵所说:”某些免责条款必须用红色字体印在文件的正面,并以红色手指为标志予以指示,其提醒注意才能被认为是充分合理的。”从内容上看,该免责条款并没有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持卡人在银行卡上设立自己能掌握和控制的密码,是保障申请人使用安全和防范犯罪的一个手段,但并非万无一失。若银行违反前文所述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储户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被窃取,进而导致持卡人存款被盗的,则银行仍应向持卡人承担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责任。该格式条款把一些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也推向持卡人,无疑加重了持卡人的责任,有违公平。
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判例确认了上述这些观点。如在”江西宜春市宜丰首例ATM机储户存款损失纠纷案”中,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驳回了银行的上诉,宜丰法院认为:原告李文萍与被告银行建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后,银行有义务承担防范犯罪的义务,本案无证据证明在ATM机上取款是由真卡操作的,则不能认定已在ATM机上发生的操作行为系原告与被告发生的真实交易。因此,原告与被告形成的储蓄合同涉及的标的1572.50元,仍应视为在原告储蓄卡中。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储蓄卡领用合约》系被告提供的格式合同,该合约第4章第3条中”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银行方均视为储户本人所为。因密码保管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失由储蓄方本人承担。”此条款明显加重了储蓄方的责任,免除了银行的责任,排除了储户方的主要权利,属无效条款,且被告银行无证据证明原告李文萍违反了该款其他条款内容的行为,也无证据证实原告故意泄露了密码或参与了犯罪,因此不能认定原告在使用储蓄卡的过程中有过错,银行对李文萍储蓄卡中的存款有给付义务,对其中损失部分,负有赔偿责任。据此作出由被告赔偿原告款1572.5元的一审判决。所以,银行不能仅就这一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除非符合制定格式条款的程序要求,格式条款的内容也符合公平原则。
四、第三人过错银行能否免责
实践中,因第三人的原因,如犯罪分子恶意窃取银行卡信息、”银联”成员操作疏忽、除发卡行以外的其他机构操作中的过失等,造成持卡人损失的,作为发卡行的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免除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德国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债务人对其法定人及为其履行债务之使用人所犯过失,应与自己的过失负同一范围的责任。”可见,基于合同相对性的特点,与持卡人存在合同关系的是发卡银行,所以无论持卡人的损害是由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如何造成的,只要银行违背了对持卡人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持卡人损害的,持卡人都可以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至于发卡行在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如何向第三人追偿,是本文涉及的合同关系之外的法律关系,在此不做论述。
不久前有一系列影响颇广的案件,犯罪分子在自助银行的门禁系统上装了一个盗码装置,凡是进入自助银行的持卡人都被要求在门禁系统上刷卡并输入密码,由此窃取银行卡密码信息,盗取卡内现金。有持卡人A,拿着B行发行的标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到c行的自助银行提款,在通过C行门禁时,被窃取了密码,最终导致卡内存款被窃。在这个案件中,A与B之问存在储蓄合同,B行作为发卡行系储蓄合同的债务人,B行违约的原因是因为犯罪者的故意及债务履行辅助人C行的疏忽(其未尽到保障经营场所安全的责任),B行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债权人的损害而主张免除责任。
五、持卡人过错银行能否免责
乙方:
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scg______-itzb-______),确定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供货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
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六条 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______市本级采购单位自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七条 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万元(含)或数量超过______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条 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附件二)实施。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90天后且无乙方与采购单位无合同纠纷时,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第十一条 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凭供货发票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与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采购单位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款给乙方。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 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
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 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 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隔离卡的安装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2、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负责采购单位隔离卡采购业务联系人及推荐的供货商联系人(附件一)
第十九条 违约终止协议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市采管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按高于协议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协议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协议,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协议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scg______-itzb-______);
(2)乙方投标文件。
2、本协议经乙方和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三条 协议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1、《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
2、《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
3、《中标通知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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