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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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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第1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现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颁发《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本市更换和发放有关证件的具体办法,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颁发《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9年9月18日  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卫生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第2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concluded, change, transfer, performance, termination behavior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review,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a series of function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the basic conten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ll the activitie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s the center to carry out the.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把好五道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的基本工作是建设项目投标和中标项目合同谈判,这阶段的合同管理一般在企业总部。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部门多,需要协调工作多,企业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在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主要是把好五道关。

1.1严把招标信息审查关

目前 ,整个建筑市场是 “僧多粥少 ”的局面,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部分不良发包方任意虚假招标信息,欺骗施工企业。 因此企业市场开发部门应在收集市场招标信息基础上对发包方或总承包商的发包资格、信用情况、工程的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决定是否购买标书。

1.2严把标书评审关

购买标书后,企业应组织市场开发、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预算管理等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标书评审主要对招标要求、合同条件、工程范围等标书内容进行专业审查,标书评审应当做出是否投标的结论,需要投标的还应制订出标书制作方案。 对标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请求发包方澄清。 标书评审的目的是避免出现不响应标书的情况,提高中标率。

1.3严把合同评审关

项目中标后,由市场开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稿进行合同评审,正确分析合同中对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条款,在合同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 合同评审的基本要求就是合法、准确、全面。 合同评审应当着重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条款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避免出现文字上的表述错误。

1.4严把合同签订关

合同经相关部门会签并被企业领导批准后签字盖章。 合同盖章时应审查发包方签字人员的授权委托,防止出现越权和无权。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页数很多,双方的授权委托人应逐页小签或者加盖骑缝公章,以避免发生争议。

1.5严把合同交底关

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门应将全部合同资料移交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建帐登记。 合同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将合同分发至项目工地、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等相关合同执行部门。 对于合同谈判没有解决的问题以及合同履行需要注意的重点和难点向相关部门书面交底。

2、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作好的四项工作

合同履行的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业总部转移到了项目工地。 项目工地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展的。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2.1做好合同责任分解工作

为准确履行合同,项目工地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分解到各管理部门和具体施工单位。 每个单位都必须熟悉涉及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二次甚至三次分解,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人员,使合同履行的过程具体化。

2.2依据合同制订各项工作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工程施工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进场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供应计划等计划的实施过程。 只要这些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合同约定的目标就能实现。 但是传统的计划的编制往往与合同管理是脱节的,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因此,合同签订后项目工地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尽的各项计划,确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保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

2.3做好合同签证和索赔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特别是在项目中标靠低价情况下, 工程签证和索赔对依法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中的签证和索赔,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 合同签证和索赔决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或经营管理部门的事,而是每一个职工的事。

2.4做好合同资料的移交工作

工程竣工移交后,工程进入质保期。 合同管理也进入合同资料整理移交阶段。 在项目工地撤离后,必须将合同资料及时移交给专门负责工程保修部门,便于合同继续履行,让发包方对质保期工作满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为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在合同管理上,应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3.1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覆盖全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从管理实践中看,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宜采用业务统一归口管理与项目块块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所谓“业务统一归口管理”就是对全企业的各项目工地的各类合同审查、签订、履行监督等合同管理业务统一由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所谓“项目块块管理”就是项目工地按照职责的划分负责合同履行全过程的管理,直至合同的终结关闭。 为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事务并负责对企业所属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同培训、监督和业务指导。 项目工地应根据项目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企业合同管理机构领导。

3.2制定统一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和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项目工地的特点更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基本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合同纠纷上报制度》等。 《合同管理办法》作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权责、合同签订权限及职责的划分、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制度、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奖惩制度等。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较为分散,为避免发生越权或无权、擅自盖章等现象,必须加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主要规定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办理、使用、收回等内容。 除项目经理采用按一定期限进行授权外,其余人员授权委托书办理一律采用专事专授形式,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越权、无权、表见情况的出现。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合同专用章的刻制、使用、遗失处理等内容,合同专用章必须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管理,确保公司合同专用章处于可控状态。 合同管理制度的统一实施,使合同管理职责落实到部门甚至个人,实现有章可循,将会有力地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3拟定企业自己的合同范本

国际上大型建筑施工集团公司, 都有自己配套齐全的各种合同范本, 这即可以作为签约的蓝本, 也可作为工作人员对外洽商合同的依据。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资买卖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具有明显作用。 虽然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同发包方谈判的筹码不多,但自己也决不能胸中无谱,拟定本企业的建设工作施工合同范本也是有必要的。

3.4加强企业合同有关人员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要求合同管理者要熟悉法律知识,也要求对施工、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与合同有关人员也要掌握必要的合同知识。 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大量问题都与内部工作人员重视合同不够,没有依法经营、依约管理有关。 因此,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人员的合同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物资采购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合同培训力度,让他们了解基本的合同法知识,熟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准确使用企业的规范合同文本是非常必要的。

第3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在其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时时用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是指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等。

二、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一方不能兑现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本应提供资源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这就会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一些在施工过程承包商以及人员的资质,或者设备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工作安排和与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异,使得在招标的承诺不能完全实现,这就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例如投标过于简单,并不构成邀约和承诺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构建双方使用一些不规范合同模式,而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一个合同,而且在大多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就会在项目实施后期带来很大的麻烦,导致许多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争执问题,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不够严密,这种歧义性就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国受过去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迫使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法律、合同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水利工程监理作为承发包外的第三方,应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做用,对工程建设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二)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水利水电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贯穿合同管理这根主线,坚持”按合同办事,按规范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三按原则,在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履行、检查、变更、违约和纠纷的处理,是建设管理中一切行为的唯一依据。时刻要以合同来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落实。对月支付、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许签证的项目不得签证,变更部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约检查环节,以保证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约检查,是事先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获得最大,这是加强签证、索赔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什(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办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末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卉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五)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六)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进度款变更索赔安全环保等合同信息平台,形成业主监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为一体定期对合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审核标准不一致,重复申报等问题也能对合同内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清理,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员流动性大。如果对合同问题申报审核的时效不能有效控制就会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从而降低合同执行效率,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解决遗留问题,尽可能避免信息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七)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监理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投资、工期、质量等合理关系,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监理人才。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变更等问题,各方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第4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有序进行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建设工程行业中,也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规章、规范,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措施,是一项重点的工作,与合同应用存在直接的联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必须全面落实合同管理措施,便于完善合同的实践应用。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中,为了规范勘察设计的方式,促使其符合市场原则,在合同管理中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工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控制勘察设计。建设工程中,既要履行合同管理办法,又要遵循市场原则,因此重点分析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措施。

1、细化合同管理的办法

合同管理措施中,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实际情况,细化合同管理的办法,严格划分勘察设计中的技术责任,利用合同的方式规定相关的权益,同时确保权益的合法性[1]。首先建设工程在勘察设计中,依照规定内容,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的条例对工程中的新建、改建等都存在规范性;然后按照建设工程市场的实况,规定合同管理,以免合同中出现违规的内容,确保合同管理的细节部分;最后依照合同中的条例,细化双方的责任,如果合同双方提出不同的建议,也可采取书面的形势进行约束,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前进行规范,保障合同管理措施的可行性,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实践需求。

2、强化合同管理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合同管理中的有效措施,发挥合同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作用。由于建设工程现场的环境、地质不同,所以不同建设工程内,勘察设计的行为、活动存在差异,也就表示合同管理的措施中存有差别,在合同管理中采取监督职能的方法,有利于辅助合同内容,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提供指导策略,促使勘察设计能够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地质环境保持和谐性[2]。

3、深化合同管理的法规控制

法规控制是勘察设计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方法,因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已经具有法律效应,采用法规控制的方法管理合同,可以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责任,维护勘察设计现场的秩序。建设勘察设计中出现违法行为时,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依照合同进行审判,如果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也可实行复议或诉讼,表明法规控制管理方法的公平、公正,也能体现出合同的执行权力。目前,各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视法规控制的应用,以此来规范合同的管理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规范性水平。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档案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属于一种委托的行为,具有服务的特性,而公款支付、经济处理等事务,都是由勘察设计合同进行调解的,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水平,需深化档案管理的工作,积极落实档案管理方法,服务合同管理措施的应用。

1、收集合同档案的资料

档案资料收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部分,全面收集合同中的资料、内容,考虑到经营业务的影响,合同档案的收集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困难。合同管理中,本身涉及到大量的勘察信息,应该保障勘察设计的真实性,以便确保收集资料的完整性,预防合同丢失或缺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收集合同资料时,积极完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提高对资料收集的重视度,主动进行合同档案中的材料收集,按照合同管理的需求,规划档案中的材料内容,随时做好接收资料的准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遵循资料收集的相关要求,明确档案资料的范围,在合同管理中深化档案的作用,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实践价值。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管理,进行收集的材料有:(1)勘察中标时的资料,包括勘察地点、费用以及方案,经相关部门签字认可的备案资料;(2)勘察登记的所有表格资料;(3)合同中涉及到文件、资料。资料收集完成后,才能保障合同管理的完整性,完善合同的管理过程。

2、归档合同管理的资料

合同管理时的归档行为,降低了合同管理的困难度。管理人员在归档合同资料的过程中,对合同重新进行审视和审查,明确合同中的管理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中,不仅要管理合同的相关事宜,还要对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处理,文件资料是合同管理中的根本,也是履行合同内容的主要依据。因为勘察设计的合同缺乏制度性的管理,部分合同管理中的资料,仍然留在经办部门,没有实现系统性的合同管理,所以采取资料归档的方式,实现合同管理的系统化,快速收集分散的合同资料,由管理部门进行收集,以免合同资料管理时出现缺陷。

合同档案是管理的重要部分,管理人员在归档合同资料时,应该检查合同档案是否存在资料缺失的情况,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存有缺失的合同资料,不能进行归档管理,要求经办人员整理齐全后,重新归档,树立合同资料完整归档的意识。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实践分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实践,规范了合同管理的行为,一方面维护合同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规划合同管理的手段。

1、委托方的合同管理

合同中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方,需要向承包方提供工作资料,而且要负责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合同管理时,根据委托的内容,执行相关的合同条例。例如:委托的工作是工程勘察,在勘察前期,完成勘察技术的规划,并且附图,提供勘察设计中的技术资料。

2、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承包方的资质、能力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由建设工程勘察管理部门,筛选符合要求的承包方,由此承包方与委托方建立合同关系。委托方的合同管理中,应该遵循合同的现行标准,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如承包方违反合同而造成经济所示,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规定进行赔偿。

3、合同文件的编制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委托方有可能提出变更要求,此时需针对变更的项目,重新编制合同文件,委托方依照合同中的要求,负责承包方实际工作中的增加费用,严谨管理由合同变更引起的费用或责任问题。

4、勘察合同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实践中,落实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内容,监督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保障双方的权益,体现合同管理的实践职责,完善合同管理中的实践活动,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优质行为。

结束语:

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具有基础维护作用,辅助解决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纠纷,提供相关的依据。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符合勘察设计的特殊性,在管理措施中实行档案管理方法,同时结合条例应用,强化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体现合同管理措施应用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杨翠萍.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4.

第5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当前,大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方面,均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差异等问题,造成成本支出大、效益低下的不良局面。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全员;管理;成本控制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任何管理活动,都应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成本管理体系中项目经理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成本管理及项目效益方面直接对公司负责,其它业务部门主管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责任、权力及利益分配等相配套的管理体制加以约束和激励。而现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制,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有些项目部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成本管理主管或经营管理部门,没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不利于项目部更进一步的技术开发,也就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2、忽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质量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以及因未达到质量标准而蒙受的经济损失。“质量成本”分为内部故障成本(如返工、停工等引起的费用)、外部故障成本(如保修、索赔等引起的费用)、质量预防费用和质量检验费用等。保证质量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但不能因此把质量与成本对立起来。长期以来,我国施工企业未能充分认识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习惯于强调工程质量,而对工程成本关心不够,造成工程质量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质量所付出的质量成本,使经济效益不理想,企业资本积累不足;项目部却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质量,虽然就单项工程而言,利润指数可能很高,但是因质量上不去,可能会增加因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付出的额外质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对企业信誉造成很坏的不良影响。

3、忽视工程项目“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工期成本”是指为实现工期目标或合同工期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目标是工程项目管理三大主要目标之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中,一般都对施工工期有明确的奖、惩条款,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誉的重要条件。工程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保证工期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我国施工企业对工期成本的重视也不够,特别是项目部虽然对工期有明确的要求,但对工期与成本的关系很少进行深入研究,有时会盲目地赶工期要进度,造成工程成本的额外增加,但大部分较大的施工项目均是因施工进度滞后而面临业主的巨额索赔。

4、项目管理人员经济观念不强:

目前,我国的施工项目部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在项目内部,搞技术的只负责技术和质量,搞工程的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搞材料的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及进场点验工作。这样表面上看来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但项目的成本管理是靠大家来管理、去控制的,项目效益是靠大家来创造的。如果搞技术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选用可行、却不经济的方案施工,必然会保证了质量但增大了成本;如果搞材料的只从产品质量角度出发,采购高强、优质、高价材料,即使是材料使用没有一点浪费,成本还是降不下来。

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1、 强化经济观念,树立全员经济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员经济意识。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从项目管理人员到普通施工人员要进行经济教育,灌输经济意识,把一切为了效益的意识深深地刻在每个职工的脑海里,对于施工作业队要组织大规模的教育,使每一位职工都能把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放在主要位置。其次是组织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这是实现成本目标的保证。

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施工合同及施工定额,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均应确知是属定额范围以内还是以外的项目,对属定额外的施工项目,要及时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提出。同时在施工现场,应需做好现场的工完场清及施工面交接制度,避免在现场施工中产生大量的现场清理重复用工。

2、建立规范、统一、标准、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和体制,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进行建立。

施工项目部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主体是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成本管理的主体是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队全体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管理主体的核心领导,这样形成了一个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对成本管理体系中的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要进行明确的界定;赋予相应的权利,以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在责任支配下完成工作任务后,需要用一定物质奖励去刺激,彻底打破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格局。这样层层落实,逐级负责,使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做到责权利无空白,无重叠,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杜绝了推倭扯皮,一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便于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便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便于大家共同为项目的成本管理献计献策。

3、完善成本管理办法

传统意义上的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往往片面强调施工图中的预算成本管理与控制。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周期较长,中间收入的确认和中间成本的计量较为复杂,加之招投标期和交付使用后发生费用的不确定性,将成本和收入、现金流量、效益分离的成本管理,已不再适应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现实需要。成本预测为成本确立行为目标,成本控制才有针对性;不进行成本控制,成本预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就无从谈成本管理了,两者相辅相成。为此,加快施工企业的管理创新,从多方面促进企业成本管理的改革与发展已成为当前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项目部成本管理办法不完善,只是简单的规章制度,至于由谁做,何时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提及,只是一些空洞的理论性东西,实际运作起来要么难度很大,要么无法执行,对实际的成本管理与控制起不到多大作用。

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根据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如项目质量成本管理办法、工期成本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材料使用控制办法等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应是责任到人、切实可行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使项目的成本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项目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的整个周期,项目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施工过程至竣工移交后的保修期结束。因此,成本控制工作要伴随项目施工的每一阶段,如在施工准备阶段制定最佳的施工方案,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施工成本支出,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返工费和工程移交后的保修费用。工程验收移交阶段,要及时追加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使工程成本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4、从技术成本管理上要效益

采取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施工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提高机械化操作等,对于“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应用,在施工项目上应加以推广和应用。

工程项目中标后,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上先进可行和经济合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经济、自然地理条件、施工工艺、设备选择、工期安排的实际情况,比较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方法与标书编制时的不同,或与定额中施工方法的不同,以据实作出正确的预测。

5、从质量成本管理上要效益

对施工企业而言,产品质量并非越高越好,超过合理水平时,属于质量过剩。无论是质量不足或过剩,都会造成质量成本的增加,都要通过质量成本管理加以调整。

质量成本管理的目标是使质量成本的综合达到最低值。一般来说,质量预防费用起初较低,随着质量要求的提高逐渐会增加,当质量达到一定水平再要求提高时,该项费用就会急剧上升。质量检验费用较为稳定,不过随着质量的提高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而质量损失则不然,开始时因质量较差,损失很大,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改进,该项损失逐步减少。三者交叉的作用,必须能找到一个质量成本最低的理想点。

正确处理质量成本中几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即质量损失(内、外部故障损失)、预防费用和检验费用间的相互关系,采用科学合理、先进实用的技术措施,在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水平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项目部也不能为了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使工程全面出现质量过剩现象,导致完成工程量不少,经济效益低下的被动局面。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始终贯彻 “至精、至诚、更优、更新”的质量方针,各级质量自检人员定点、定岗、定责、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和管理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例如在南方雨水较多的片区施工中,外墙雨水渗漏问题一直是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对此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加以控制,一但施工完毕,再出现渗漏问题,其处理将十分困难、处理费用也较大,同时还将面临索赔及投诉等一系列问题。

6、从工期成本控制上要效益

如何处理工期与成本的关系,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即工期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来说,并不是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来寻求最佳工期点成本,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点。

工期成本管理的目标是正确处理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使工期成本的总和达到最低值。工期成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项目部为了保证工期而采取的措施费用;一方面是因为工期拖延而导致的业主索赔成本,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施工环境及自然条件引起的,也可能是内部因素所造成,如停工、窝工、返工等,因此所引起的工期费用,可称其为工期损失。一般来说,工期越短,工期措施成本越小;但当工期短至一定限度时,工期措施成本则会急剧上升。而工期损失则不然,因自然条件引起的工期损失,其损失额度相应较小,通常情况下不予赔偿或赔偿额度较小,该部分工期损失可不予考虑。因施工项目内部因素造成的工期损失,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积累会逐渐减少。综合工期成本的各种因素,就会找到一个工期成本为最低的理想点。这一点也就是工期最短并且成本最低的最优点。

由于内外部环境条件及合同条件的制约,保证合同工期和降低工程成本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工期、成本的两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即工期措施成本和工期损失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确保工期达到合同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期成本,切不可为了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盲目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增大项目成本,导致项目亏损。

7、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损失

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造成自己蒙受损失时应有的索赔条款不能成立,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所以必须细致周密的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

第6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一、劳动合同的内涵解读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这一概念。

1.企业和职工之间如果形成了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有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3.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为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并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保障职工享有法定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二、当前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主体存在着缺位或离位。施工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要约方和劳动力使用者,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体。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只是将劳动合同管理当作一项事务性工作,而没有当作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劳动合同管理主体处于缺位状态;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安排了专人负责,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认真管理,使得劳动合同管理处于离位状态。

2.劳动合同管理的严肃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有的单位不能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线三是有些用人单位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线四是部分施工企业和职工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有意无意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少数职工无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我行我素,擅自离职,损害企业利益等。

3.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劳动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该是一个严密而规范的系统,应该形成一套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体系等在内的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立这样一个完备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完善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切实策略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施工企业一定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配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该包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企业的劳动纪律、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员工的奖惩办法,还包括劳动合同实施的方案等。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重点清查、处理在册不在岗、挂名、挂靠、擅自离岗、变相停薪留职等人员。为避免在劳动合同关系处理中出现劳动纠纷,还应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并便于操作的终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必须遵循的原则。

2.不断完善和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并尽量细化、具体化,同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比如在工种约定上,如果公司招收的是技术水暖工人,在岗位设置上注明水暖工的同时,应增加“用人单位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同档次岗位”的约定。对于双方可协商约定的条款,在签订时也应注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3.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台账,全面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台账,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利用现代先进的信息应用技术,建立公司电子档案查询室,进一步增加公司人事管理的透明度。

第7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Abstract: Along with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increasingly participating market behavior as civil subjects, and communicating ever-widening and in-depth with other social institutions. Contracts as the bridge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other social institutions are the important embodiment of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relations. Excell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not only good guarantee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lleges, but also the key process of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existent problems of college contract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iming at providing reference to promoting the standardized and legal management of colleges.

关键词: 依法治校;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Key words: managing university affairs according to the law;contract management;legal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222-02

1当前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管理机构缺位在高校内部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搞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学校层面,应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全校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学校所属各部门或单位也应设立专门岗位对本部门合同进行统一管理。然而在现实中,合同管理机构缺位导致合同签订和审批程序混乱无序,各部门各自为政、沟通不畅,学校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统一监控。[1]

1.2 合同订立不尽规范

1.2.1 合同主体不适格高校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都需以学校名义进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委托人是合同的法定签约人。这就意味着,学校所属非法人部门或单位未经授权是没有资格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2]而现实中,高校所属非法人部门或单位未经授权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即使未经学校授权而签订,只要已经履行,则往往被认为实质上已经生效,由该合同所产生的种种后果也不可避免地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须规范合同签订主体,消除隐患,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2.2 合同内容不严谨高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都应严格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在体现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尽可能完备地对合同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实践中,合同承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视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认为违约、纠纷不可能发生,这类条款可有可无。而实际上,这类条款恰恰是不可或缺的,它可督促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和方法。[3]此外,合同起草专业性较强,导致许多合同承办部门不加修改地适用对方提供的合同版本,丧失主动权,不利于维护学校利益。

1.3 合同审核分工不明、流于表面合同审核是学校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步骤,也是学校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而实践中,学校合同审核工作往往分工不明,没有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学校合同管理机构、财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并未形成统筹协作。同时,由于学校的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是非专业出身,法律意识、业务素质良莠不齐,致使合同审核流于表面,缺乏专业性。

1.4 合同履行监控不到位合同履行是指合同生效以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权利义务,从而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然而在实践中,合同承办部门往往忽视这一环节,对合同履行中的许多关键问题重视不够,把握不足。例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时因具体情况变化需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而这些变更项目往往只流于口头层面,没有以书面形式加以确定,这为合同后续履行、纠纷处理等埋下隐患。再如,学校往往没有设立合同履行动态监督机制,合同承办部门执行合同缺乏监督控制措施,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学校往往反应不及,处于被动。

2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2.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为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基础。第一,要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高校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是高校内部合同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合同的立项、谈判、起草、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部署、统一规定。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对合同运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定,使每个步骤的开展都有据可依,并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这些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4]

2.2 构建全程、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全程、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2.2.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体系学校合同管理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规范流程、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学校应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可由学校办公室、纪检、财务、审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事务室人员组成。法律事务室作为合同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归口负责学校的合同管理工作。学校合同承办部门、财务处、法律事务室应在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力协作,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2.2 建立全程性、动态化合同管理流程①做好合同签署的准备工作。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的调查力度,将合同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合同承办部门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人姓名、事项、权限和期限,以此规范人的签约行为;学校应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5]合同示范文本往往由专业法律人员制定,有效弥补了合同订立人员法律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使合同条款更加专业、准确、全面、严谨。②完善合同申报、审核、签署相关流程。在申报环节,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合同金额对申报所需材料进行分类规定,对于小额合同,可采用简单的申报程序,对于大额或重要的合同,可以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提供包括合同相对方资质资格文件、招投标文件等在内的详尽材料,学校进一步审查或复核;在审核环节,应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加大合同审核力度,由合同承办部门、财务处、法律事务室按照各自职责对合同的专业技术问题、法律问题、资金使用问题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应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在签署环节,应严格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对于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任何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部门或单位都不能仅仅加盖本部门行政章,而必须加盖学校统一的合同专用章。③对合同履行进行动态、全程监控,切实执行合同履行跟踪制度。[6]合同承办部门须按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及其他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告,法律事务室根据需要同专业律师研究案情、搜集证据、分清法律责任,并提出解决方案。④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合同正本、副本、谈判记录、往来函件、履行记录、解除、变更合同的协议等重要资料,建立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

2.2.3 加大法制宣传及人员培训力度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学校应积极开展合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培训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各部门或单位普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立霞,孙玉荣.“高校合同管理工作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9年7月下,总第141期,第198页.

[2]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年4月,第20卷第2期,第16页.

[3]冉福松.“浅析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8年第8期,第100页.

[4]赵海波.“浅谈高校依法治校中的合同管理”[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第167页.

第8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电站土建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M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本文通过某水电站工程招标、合同变更、索赔、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及竣工结算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既节省工程投资,同时也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提供了保障,同时通过FIDIC条款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一、概述

某水电站由于工期长,参建单位多,因此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合同体系。在整个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单位遵循业主“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定合同,并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下面就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应用FIDIC条款进行合同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1、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某水电站主体土建工程划分成地下厂房及开关站工程、引水隧洞工程、拦河坝及进水口工程四个标段。业主单位将在招标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进行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核讨论,同时专家组对招标文件中工程进度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计量及支付方法、工程量清单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在充分考虑工程规模、建设工期、市场因素、设计概算及竞争态势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标底,作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一个衡量标准,为工程造价控制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规范招标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某水电站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明确了招标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通过招标达到了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节省工程投资、优化配置资源和引进先进技术的目的。合同谈判是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合同谈判明确了招、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事项,如新增项目价格处理原则等。

2、合同变更处理

施工阶段工程的变更较为频繁,如增减工作内容、增减项目工程量、改变工作标准或性质等,根据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变更或监理单位作出变更批示或设计变更。为了避免各单位随意提出变更,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单位在工程开始就制定了关于工程变更处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监理、设计、承包单位的变更权限及工程变更的审核流程,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作出重大变更前应事先与业主沟通,征得业主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变更往往会引起工期或费用的变化,为了避免施工单位随意要求延长工期,按照“变更未引起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化则不延长工期”的原则,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对施工单位要求延长工期的条件作了相应的限制。出现“合同中从来未出现的追加项目”和“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规定比例的项目”的价格调整,由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为了避免合同实施过程出现项目价格调整纠纷,合同谈判形成的协议备忘录对该类项目价格调整原则上都加以明确。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如某水电站土建主体工程2001年底开工建设后, 国内钢材价格大幅攀升,每吨由2000多元一直升到5000多元,而各标段施工单位钢材投标报价仅在2000~3000元之间,合同规定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面对这一情况,业主单位多方寻求解决途径,最后根据当地《关于妥善处理钢材价格上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意见》并征得工程审计单位的同意,与各标段施工单位签订了《钢材补差协议》。这样,缓解了各施工单位的经济压力,保证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又如,某水电站开工后,业主单位董事会决定将发电日期提前三个月。施工单位立即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专题研究工程提前发电的可行性,并在确定工程提前发电可行的前提下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与大坝标、厂房标中标施工单位分别补充签订了《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承包人的赶工措施、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及赶工费用和奖金。引水隧洞两个标段由于施工组织较为简单,则仍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提前完工奖励办法执行。经过努力,土建各个标段均提前三个月具备发电条件。

3、工程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一般是当事人违约或由不可抗力事件、合同缺陷、合同变更等原因引起。由于水电工程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建筑物结构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且影响因素多,索赔很难避免。施工单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索赔管理工作:

首先是完善合同文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谈判中尽量把潜在的争议事项或条款说清楚,对索赔事件发生起到预防作用。

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按时支付工程价款等,树立履约典范形象,以带动其他各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

第三是加强主动控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以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四是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应查清索赔的合同依据,按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最后要注意到索赔是双向的,必要时可以利用反索赔这一工具进行反调节。

4、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

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审核与及时支付也能起到预防和避免索赔的作用。某水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立即组织监理、各承包单位合同管理对口部门就进度款审核支付与变更项目调价的程序、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业主单位组织编制《某水电站合同管理办法》及《某水电站工程价款审核支付程序的规定》等相关制度,并下发给各有关施工单位执行。上述制度在合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变更价格及费用调整的原则及工程价款审核支付的程序等。如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程序为: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工程部(审核项目及工程量)监理合同部(审核单价及合价)业主工程部( 复核项目及工程量)业主合同部(复核单价与合价、办理付款手续、通知承包单位开具并提供与审核后进度款等额的税务发票)业主财务部(付款)。在工程价款审核与支付方面,上述制度的执行理顺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关系,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提高了办事效率,保障了承包单位的资金周转,从而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5、工程竣工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它是核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竣工决算编制和核定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应重视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工作,做到“提前规范,过程管理,最终把关”。

由于各施工单位承建过不同的工程,对结算工作的认识各不相同,采用的方式也各有差异。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在工程开工后,业主单位组织审计、设计、监理、各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竣工结算管理工作的方式进行交流,借鉴好的作法,最后由业主单位按照工程审计的要求及会议达成的共识,形成竣工结算工作管理办法,下发给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FIDIC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从理论上讲,FIDIC对施工方、业主、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因此,作为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选用FIDIC,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第9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分析;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一切行为无不涉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总结起来可概括分为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第一阶段是要约、承诺阶段,也就是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这个阶段合同管理对业主与承包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按百分比表示,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该有45%以上的份额,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和各种管理办法,选择好的设计单位、好的施工单位和委托好的监理单位等招标投标工作是这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质量如何直接对后期的合同管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许多后期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其根源皆在于此。第二阶段是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主要是监督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进行变更索赔管理、履约管理等,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要求动态的把握好合同的执行情况,依托第一阶段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也该有45%以上的份额。第三阶段就是工程交工验收后期阶段合同管理,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

的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工作是前后连贯,互相影响的,不能孤立的去讨论某一阶段的合同管理问题。

2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与建议

2.1 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面

高速公路从节约土地,节约投资,保护环境,控制工程规模方面考虑,采取了纵坡设计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主线路基填土高度的低路堤方案,但却因为没有处理好群众耕作、出行的方便性和合理性及地方规划等“三改”问题,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地方矛盾,具体表现如主线部分桥梁通道净空不够,使交通高度受限,满足不了地方的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部分地方改路严重偏离原地方的主干道,本应直路通行的段落多改为大“S”大“U”型改路,使地方出行绕远,不方便,也改路占地面积增加,地方群众意见较多;还有一些主线圆管涵的设置也不符合地方的耕作需要,为解决这些问题不得不修改设计,完善优化原设计图纸,由此产生了大批的三改设计变更,造成了投资的增加,工程进度的滞后,合同管理难度加大。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除了三改方面的设计问题外,其他的如后期的优化、变更、完善的设计太多,而且图纸提供滞后。为了确保路基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边沟防护工程进行了优化,为提高环境景观效果,部分支线上跨桥的也进行了优化,但从实际情况看,优化后的设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因为优化设计图纸提供滞后,对实际的工程进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索赔事件。交通安全施工图纸、房建区范围内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均提供较晚,二次深化设计方面也有诸多的不完善之处,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还有取土场设计,其可行性差,变更次数多,严重的影响了路基的施工进度。设计界面的划分也多有不明确之处,或重叠,或漏缺,致使扩大合同外工程现象较多。这些问题无一不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协调工作难度加大。

基于以上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

(1)在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的选定尚有考虑不周之处。

(2)设计上片面的追求节约投资、节约土地、控制规模,影响设计结果。

(3)设计单位现场调研阶段不够全面细致,没有很好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规划发展要求。

(4)时间紧,任务重,许多事情来不及做细。

(5)业主在统筹规划方面尚有疏漏,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水平有限,业主也缺乏对各设计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调沟通和控制。

综合以上论述,结合以往经验及总结,现提出如下建议和策略:

(1)在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结合当地新农村发展建设,建议多采用桥梁结合通道等跨越方式跨越地方道路,给当地以较宽绰的发展空间,这样也可以有效减少耕地占用,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

(2)招投标阶段,选择技术能力好的设计单位,注意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做好现场调研,特别是与地方协调方面及地方规划方面,要有专门的地方三改方面的详细报告,地方三改问题要考虑周全,不能为控制投资而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这也是当前以人为本的国情所不允许的,没有为老百姓着想,地方就不会支持你的工作。

(3)加强初步设计的审核工作,有时工程技术难题已不是工程建设的瓶颈,相反图纸设计是否与地方需求很好的结合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4)对于设计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设计院应该有专门的回复意见和处理办法的函和修改设计图纸,不能没有反馈,业主也应注意督办。

(5)重视现场调查研究,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地方利民工程,有效协调,提高社会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例如丰县利用河道疏浚拓宽土方和水利改造等多余土方,就有效的减少取土坑征地面积,节约了土地。

(6)现场配备能力素质较强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有利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

以上一些建议均是在合同管理第一阶段应该重视的内容,它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个有力的基础保障。

2.2 设计变更工作方面

(1)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3)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4)部分总监办和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好、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合同管理的人员能力素质有的比较低,即使这样,人员还不稳定,经常更换,影响合同管理的连续性,使设计变更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5)不重视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的立项和变更常常仅有文字说明,而无有效的现场实际的证明资料等等。

通过以上一些现象的阐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一些原因:

(1)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重,而且有一段时间机构需要调整,致使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拖长。

(2)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漏项,或突发的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进而增加一些合同外工程。

(3)新型管理模式的尝试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过程,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

(4)总监办和承包人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问题,重视生产不重视合同管理。

(5)部分具体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的能力素质和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6)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履约意识较差,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同时没有很好的激励措施,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也是影响设计变更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影响设计变更工作的因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并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外部原因我们有时很难把握和控制,但我想这其中既有挑战也有机会,就看我们如何去把工作做到位。对于以上的问题我想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1)加强教育和培训。总监办及承包人进场要进行新型管理模式的培训教育,加强具体合同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的流程和规范性的学习培训,加强沟通和交流,提高合同管理质量。这其中也存在一个矛盾,即如果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了,那么我们业主的投资增加的风险可能会因此而增加,但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较低,又做不好设计变更工作,所以业主或业主代表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合同管理的行家里手,平时必须熟练的掌握招标文件、规范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先考虑好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潜在的不利的设计变更,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当然我们也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依据相关政策办法客观、公正、合理来处理设计变更方面的事情。

(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把工作做到实处,按合同要求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而且是必须的,要求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3)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等纵向之间以及各单位内部各部门各人员的横向之间平时需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及时准确动态的掌握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同时总监办及承包人也要注意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适当扩大总监办的设计变更权限,精简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流程,减少业主越权行使总监办的职责,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管理的压力,又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的应有的作用。

3 结 语

合同管理工作不论在哪个阶段,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关键还是做好人的工作,因为无论什么工作都是由具体的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因素是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的第一要素,只有关于人的工作做好了,其他的事情都好办,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人员,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协调好、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