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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4-0230-01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由重视科学技术为主发展为以人为本,教育作为培养和造就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促进社会发展和完善的崇高事业,自然应当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封闭式教育时代一去不复返,传统一元化道德观念的瓦解、社会大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家庭教育环境。开放时代的到来,导致多元文化的碰撞和交流,伴之以传统道德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对话,以及社会群体阶层化的出现,使得家庭教育置身于多元道德观念互相冲突的社会当中。
目前,学术领域对于家庭经济状况与个体独立人格特征关系的研究较缺乏。何莉的《合肥地区城乡中小学生自我意识水平及其相关因素研究》①,通过抽样调查等方式,了解区域中小学生的人格、自我意识,并探讨城乡中小学的自我意识与家庭环境、个人人格的关系;邱勇强的《贫困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正向支持系统的构建研究》②,综合国内外对贫困女大学生群体性的研究,分析其常见的心理问题,进行相应的策略思考,并构建“贫困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正向支持系统”,提高对这个特殊群体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王勇的《浅论家庭教育与儿童社会化》③,围绕家庭教育与儿童独立性格的养成、儿童社会生活适应性等方面进行阐述,指出要构建良好的儿童社会化环境,必须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才能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综上所述,家庭经济状况与儿童人格独立性涉及社会学、教育学中家庭教育方面、发展心理学等诸多方面的研究,需要综合考量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为形成科学系统的体系建设做好保障。本文通过对家庭经济状况与儿童人格独立性正向支持的探索,提出儿童人格独立性培养的目标、内容、原则、方法,希望在教育改革中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
二、研究方法
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以行动研究法为主,辅之以案例法、观察法、访谈法。研究中要关注所涉及信息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对收集的有关信息和数据要进行统计、总结、归纳、提炼,实验结果验证假设。采用“实例模式实例”的方式建模。
三、建模过程
首先明确建模目的,即以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为指导,通过对影响儿童的身心发展诸要素进行分析,重点关注环境因素中,家庭经济状况对儿童人格独立性的正向支持,构建在其发展过程中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要地位,同时要体现家长在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替代性,在观念上正确引导儿童。
找出一个典型案例,通过行动研究法进行建模。第一,由个性案例分析各具有人格独立性的人群,其成长的家庭经济状况,得出特定人格特征需要的外部l件。特定的学科理念中,环境因素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幼儿阶段的发展。三四岁阶段会影响中高层次的语言学习,因为冷漠的外界环境会导致其缺乏与外界沟通和交流的机会,丧失更多的表达自我和深度沟通的可能。
第二,分析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人群所具有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了解这部分人群在人格上的发展,以及自身所处的外部条件,变劣势为机遇,发挥优势迎接挑战。学前阶段的自我概念和人格成长若受到负面的影响,会否定自我,难于界定自我,不了解社会道德与是非标准,因为缺乏适当的家庭教养而产生行为上的缺陷。
第三,实例分析,也是研究重点所在。具有人格独立性的人群如何看待家庭经济状况对自身人格独立性方面的影响作用(以问卷形式产生),对独立性人格具体表现、实现路径进行调查(专家、教师、辅导员、学生的看法),然后导出设计思想、设计方案、运行模式等,分析运行机制以及保障条件。
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状态,家庭经济状况与儿童人格独立性正向支持的探索,将为幼儿现在和将来适应社会打下成长基础。
注释:
①何莉.合肥地区城乡中小学生自我意识水平及其相关因素研究[D].安徽医科大学,2009.
②邱勇强.贫困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正向支持系统的构建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1.
③王勇.浅谈学校教育与儿童社会化[J].学前教育研究,2005(12).
1.1 调研对象及时间
本次调研对象为重庆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2年底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782人,占到学生总人数的43.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478人,占学生总人数的6%。调研时间从2013年3月到2013年7月,以学校资助中心数据库随机抽样的方式对10782名家庭困难大学生中的300名困难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0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285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95%,其中大一贫困生80人,大二贫困生69人,大三贫困生71人,大四贫困生65人。
1.2 调研方法
调研小组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研究等方式进行,通过学生填写国际通行的SCL-90症状自评量表的方法,采用1~5分的5级评分制标准,对各年级贫困学生的问卷进行分析。本测验主要由90个自我评定项目组成,分为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及精神病性九个因子。
2 调研结果与分析
调研小组对调查数据进行SPSS统计分析,得出下列分析表格。
表1列出了1~4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九个因子的得分情况与标准差的对比,以作出最终分析结果。经统计发现,四个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的主要差异表现在“强迫”、“人际敏感”“敌对”、“偏执”四个因子上。另外在“精神病性”因子的得分上,四个年级家庭困难学生的水平持平;在“恐怖”、“躯体化”、“抑郁”等四个因子上也存在明显的差别。
根据以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很多大一新生刚刚进入大学,面对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新的学习生活环境,难免会产生一些心理落差。二是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相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从而产生种种心理障碍。
升入大二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敌对”心理会逐渐降低。其主要原因在于,家庭困难学生与其他学生经过了一个学年的相处后,渐渐了解了各个方面的情况,敌对心理得到了缓解与减轻。但家庭经济方面的压力仍然会造成他们心理上的困扰。而大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则处在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
大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虽已处于一个成熟的阶段,但面临着就业、择业问题,或恋爱分手等问题,也会产生焦虑、紧张、烦躁心理。
3 相关对策
①淡化群体图式影响,增强社会示范效应,通过榜样和成长案例激励困难学生奋发追求。
②引导学生完善自我认知,释放弱势心理压力。同时,建立沟通渠道与校园内互助平台,完善咨询机制,强化校心理咨询中心和院二级心理健康工作站功能。
③不同年级的学生心理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有差别教育。对低年级的学生,重点是启发他们觉悟和完成自我探索,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对高年级学生,主要解决其就业择业等问题,减轻其就业压力。
④倡导和强化公平正义的社会规则意识。要在学生中积极开展诚信和互助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正确对待各类奖助贷的评选或评定。
4 小结
为了全面客观的了解大学生就业观念和求职准备的情况,就“就业形势”、“就业流程和手续了解情况”,“就业认识”、“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75份,回收有效问卷550份,有效率为95.65%。其中理工类专业学生375人,占68.18%;文科类专业学生175人,占31.82%。博士研究生19人,占3.45%;硕士研究生76人,占13.82%;本科学生455人,占82.73%;女学生215人,占39.09%。大城市生源学生111人,占20.18%;中小城镇生源学生223人,占40.55%;农村生源学生216人,占39.27%。独生子女学生187人,占34%;非独生子女学生363人,占66%。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50人,占9.09%;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学生388人,占70.55%;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112人,占20.36%。
2求职准备方面
调研发现,大部分学生对当前的就业形势有清晰的认识,做过一定程度的职业生涯规划,对就业前景乐观,超过半数的学生了解就业流程和相关制度。这些情况说明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已经取得了成效,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1大部分学生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
接受调查的学生中(表1),有10.24%学生表示“非常了解”,有73.39%的学生表示“比较了解”。相对而言,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学生对就业形势了解的比例要多5%。家庭经济状况的是影响学生了解就业形势的因素,学生对就业形势的了解情况,随家庭经济情况的好坏,呈正相关线性分布,分别以8%的等差数列上升。根据数据统计规律,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应更多的重视对非独生子女和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的引导和帮助。
2.2大部分学生做过简单的职业生涯规划
接受调查的学生中(表2),有13.98%的学生做过“很认真的规划”,有67.44%的学生做过“一些简单的规划”,仅有2.71%的学生表示“没做过,无所谓”。相对而言,来自大城市的学生比来自中小城镇和农村的学生选择“不知怎么规划”的情况要多6%,生源地差异比较明显。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的学生选择“很认真的规划”的比例要多6%,选择“不知怎样规划”的要少4%,非独生子女在职业生涯规划工作中应得到更多的重视。家庭经济条件是影响学生做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因素,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选择“很认真的规划”的比例达到1/3以上,是家庭经济一般和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的3倍。
2.3半数以上学生了解就业流程和相关制度
接受调查的学生中(表3),有12.45%的学生表示“非常清楚”,有47.87%的学生表示“基本清楚”,超过半数的学生了解就业流程和相关制度。来自大城市的学生比来自中小城镇和农村的学生选择“不太清楚”和“不清楚”的比例要高,大城市生源学生了解就业相关工作的主动性较弱。家庭经济条件是影响学生了解就业流程和相关制度的因素,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选择“不太清楚”和“不清楚”的比例,比家庭经济一般的学生低17%,比家庭经济差的学生低27%,呈明显的差异,经济状况导致的主观差异性值得重视。
2.4大部分学生对就业前景比较乐观
接受调查的学生中(表4),有24.36%的学生对就业前景表示“乐观”,有51.38%表示“一般”,大部分同学对就业前景充满期望。对就业前景的期望值上,学科、性别等差异性比较明显。相对而言,文史学科类学生选择“不乐观”的比例要高于理工学科类学生6%。各年级的学生中,应届毕业生选择“不乐观”的比例均要高于其他年级的学生,从侧面可以看出学生在真正面临就业的时候才会对就业前景有更加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同时,博士生选择“不乐观”的比例最高,硕士研究生选择“不乐观”的比例最低,既反映出博士生就业姿态高的对就业前景乐观程度的反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硕士研究生就业姿态与就业前景符合度高的特点。由于社会就业市场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别歧视现象,导致女学生对就业前景的乐观程度低于男学生。来自大城市的学生选择“不乐观”的比例高于来自中小城镇和农村的学生7%,同样反映了大城市生源学生就业姿态与就业前景符合度不高的心理。在选择“不乐观”的学生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要低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比例要远远高于家庭条件一般和家庭条件好的学生,这需要就业部门加以重视。
3就业认识方面
问卷以“就业影响因素”、“自身具备的能力”、“就业制约因素”和“就业中突出自己”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对学生开展了就业认识方面的调查。数据统计显示,学生对综合条件、自身条件和人际交往等就业影响因素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对自身具备和不具备的能力有比较客观的认识,对自身条件欠缺、知识结构欠缺、容易引起困扰的问题、专业不对口等就业制约因素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对在就业中突出自己的问题有比较科学的认识。这些反映了广大大学生具有正确的就业认识观念和舆论氛围。
3.1学生对影响就业的因素有比较正确的认识
统计数据显示(表5),多数学生认为“影响就业的最重要因素”是“自身条件”,其次才是“专业行情”和“学校知名度”。相对而言,由于学科专业的特点,理工科学生对“专业行情”比文史类学生更为看重。由于不同学历层次学生对自身准备就业的行业和岗位的期望不同,存在着对“学校知名度”看重程度的差异性,表现在学历层次越高的学生,越看重“学校知名度”,博士生最看重“学校知名度”。同时,硕士生对“专业行情”更为看重,这与硕士生就业面相对较宽、就业层次相对较高的学历特点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表6),“影响就业最大的自身条件”因素很多,排在前3位的是“综合能力”、“实践经验”和“社会关系”,比例分别是28.13%、21.71%和20.50%。相对而言,由于不同学科学生的专业特性和能力要求的不同,理工科学生对“综合能力”的认可度高,文史类学生对于“社会关系”的认可度高。博士生普遍社会阅历较深,实践经验丰富,选择“实践经验”的比例远远低于总体水平,对于“社会关系”的认可度远远高于总体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对于“综合能力”的认可度,比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和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低9%以上,反映了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存在比较独特的就业心理,值得深入研究。统计数据显示(表7),“影响就业最大的人际交往因素”最集中的是“父母或其他亲人”,认可比例是37.23%,突出反映了社会上传统的家庭观念对学生就业的重要影响,体现了就业工作的中国特色。其次是“学校老师”和“学长或校友”,比例分别是18.84%和16.36%,对于“同学”、“不认识的成功人士”等人群的影响持认可意见的比例很小。相对而言,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科研,与学校老师互相了解更多,老师对学生就业的影响更大,博士生对“学校老师”的认可度比平均水平高得多。女学生由于自身性格的缘故,独生子女学生由于成长环境的缘故,都表现了对家庭更大的依赖性,对“父母或其他亲人”的认可度高。家庭经济状况也是影响就业中家庭依赖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对家庭依赖性越大,对“父母或其他亲人”的认可度越高,反而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对“父母或其他亲人”的就业帮助认可度远低于平均水平。
3.2学生对自身具备和不具备的能力有比较客观的认识
统计数据显示(表8),近半数的学生认为自己具备“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近1/3的学生认为自己具备“自学能力”和“表达能力”,1/4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具备“实践能力”。这反映了学生对自己在大学期间需要锻炼的能力所持的态度、树立的目标和达成的结果,也反映了学生对自己参加就业竞争时对自己能力优势的评价和自信。相对而言,博士生各项能力比较均衡,“团队协作能力”和“适应能力”远低于平均水平,这与博士生年龄较大、性格可塑性较小有关。来自大城市的学生见识多、视野开阔,来自农村的学生依赖性少、独立性强,这两类学生的“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均高于来自中小城镇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影响了学生能力的锻炼和发挥,家庭经济状况越差,学生的“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越强,这与社会上“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观点一致。统计数据显示(表9),近半数学生认为自己不具备“创业能力”,近1/3的学生认为不具备“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能力”,近1/4的学生认为不具备“管理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这与历史形成的立足现有岗位稳妥就业的观念有关,也和我国传统文化所包含的追求内敛、不张扬、不突破的观念有关。
3.3学生对制约就业因素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统计数据显示(表10),1/3以上学生认为在就业中最欠缺“实践经验”,这与用人单位强调“人才的直接可用性”的短视行为有关;1/4的学生认为最欠缺“社会关系”,这与我国社会的传统习惯有关。同时,少数同学认为“综合能力”、“对用人单位的了解”、“学习成绩”、“所学专业”、“人文素质”、“外表及形象”等也是较为欠缺的条件。相对而言,博士生认为自己欠缺“社会关系”的比例更高,这与博士生与社会接触更多有关。来自大城市的学生社会关系较多,来自农村的学生社会关系少,但期望的较多的社会关系帮助,这两类学生由于自身条件的相反原因,在“社会关系”的认可度上达到了观点上的基本一致。家庭经济状况对学生认可“社会关系”的欠缺性起了重要作用,家庭经济状况越差,学生越认为自己缺少“社会关系”的帮助。统计数据显示(表11),近1/4的学生认为自己欠缺“工具性知识”,特别体现在博士生认为缺乏“工具性知识”和“科学基础知识”的比例较高,而缺乏“学科专业知识”的比例较低。
3.4学生对在就业中突出自己的问题有比较科学的认识
统计数据显示(表12),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可以通过“突出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表现优秀”来突出自己,40%以上的学生认为通过“突出特长,表示胜任招聘岗位要求”、“事先了解单位,表示有兴趣和准备”和“通过沟通让招聘者记住”的方式来突出自己。这种强调内在因素的就业观念,有利于消除社会上“唯包装论”的片面观点,对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非常有好处。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认为“制作精美、详尽的自荐材料”和“请有信誉威望的人推荐”的比例高于其他学生,反之,选择“突出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表现优秀”的比例远低于其他学生。
4结论与建议
关键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 五项原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理论和资助政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社会贫困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贫困”程度的界定应当以社会贫困程度的界定为基本依据。由于“贫困”的定义受到一国国情、文化背景、社会发展程度及社会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贫困”是一个具有发展性、历史性和地域性的概念。从经济学角度看,贫困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合法收入无法维持其基本生存的一种状态。从社会学角度看,贫困是机会和能力的剥夺,即贫困者无法享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其经济收入和个人发展、享受的权力被社会剥夺。我国教育部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的有关文件中将之解释为“在国家招收的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1]。在这个前提下,许多高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若干等次。一般的划分等次是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低到高将家庭经济学生划分为“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一般困难。
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父母亲有一方因下岗(失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父母亲有一方因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非义务教育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因突发性变故或遭遇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
5.父母亲有一方亡故或父母亲离异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6.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困难。
指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父母亲双方均下岗(失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父母亲双方均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或一方长期患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学生家庭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害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低于家庭所在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
5.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特殊困难。
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父母亲双亡的学生。
2.父母亲双方均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亲一方长期患重大疾病(如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3.家庭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遵循的五项原则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工作原则、工作组织、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再认定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意见”和“方法”的主要规定可概括为五原则。
(一)信息公开的原则。
国家资助政策公开,让全体大学生充分了解资助政策体系;高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方法和程序公开;高校工作组织和评议人员名单公开;被资助大学生名单及其资助金额公开。
(二)家庭所在地出具证明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要得到学生所在地乡镇或街道的认可,认定其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群众评议的原则。
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报审。
(四)再认定原则。
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实时动态管理;二是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慎重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切实掌握学生的消费水平,认真做好新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新认定工作。
(五)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应该对全体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心理教育和励志教育。教育学生:家庭较富裕的不要申请;家庭困难的要勇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励志成才[2]。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困难
尽管各级政府和高校都已经就如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给予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实施细则,然而进入操作层面,却面临众多困难。
(一)学生家庭收入信息及其可支付信息难以核实。
面对《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提供的家庭收入信息和影响支付学生费用费用的信息,某些数据是不可靠的,原因可能是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提供的信息难以核实;某些学生未能准确上报自己家庭经济情况。
(二)学生家庭所在地提供的“贫困证明”的困难程度难以确认。
既然难以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断定学生是否难以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是否可以依靠“贫困证明”断定呢?答案显然不是一定的。事实上,工作不可能如此简单――仅凭一纸证明,不可能把全部工作交给学生家乡。即使“贫困证明”全部可信,也要分出轻重缓急,这是比较困难的。
(三)学生消费情况难以掌握。
既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仅供参考,就必须补以学生消费情况调查表,对《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加以验证。消费情况信息,对于新生是没有的,对于老生也是难以掌握的。某些高校可以统计校园卡食堂就餐消费情况,但这不够,辅导员和班主任必须全面了解学生的耐用品消费、日常衣着消费和日常娱乐消费等。
(四)学生家庭的资产难以确切了解。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生家庭的资产情况,如住房情况,是否有机动车,以及是否有空调等,是主要佐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可设计栏目,但所填写的内容也是难以核实的[2]。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方法的改进措施
(一)做好国家助学金工作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在新生入学之际将家庭经济困难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同时,在新生入学时就开始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因为刚入学时学生反映的家庭经济状况比后期得到的相关信息要真实得多。国家助学金工作人员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性工作,这样才能把国家助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照顾地区差异,灵活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并不平衡,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不能使用一个标准。也就是说,可以将所有的学生统一评比,优先考虑偏远及贫困地区的学生,相同条件下,偏远及贫困地区的学生尽量提高一个等级。
(三)资料审核与个人访谈相结合,努力确保公平公正。
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证方法与程序,逐步促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多样化。资料审查只是对学生提交资料的筛选,因为假证明太多,材料只能作为一方面进行考察,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与学生进行面对面谈话,因为很多信息并不能靠一张调查表获得。此外,对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工作的评议小组成员还要进行必要的相关培训,使得他们具有完成工作的能力;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工作时可以采取一些科学的方法处理,比如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不单单是看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而是从各个方面入手,处理相关信息。
(四)认真调查学生家庭情况,确保信息详细真实。
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时要大量收集申报家庭及困难学生的一些相关信息,在学生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真实性上做好审查工作,必要的时候还可采取家访的方式。从政策层面出发,尽量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的配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地方主管部门比高校更有发言权,因此,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凭证。所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证明的审核应该从源头抓起。其实,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让地方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成本提高。更有效的手段是需要国家采取相关严格的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时要认真把关,不能凭关系随便办理,对于那些的经办人一经发现要严惩不贷。
(五)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过程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在此过程中学生个人信息还要及时进行更新,有些学生刚进入大学时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需要资助,但是在以后的一年或者是几年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需要相关的经济资助,那么这样的资助机会就可以留给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相反,有些学生在刚进入学校时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是在就读期间其家庭经济状况有一般转变为困难,那么我们就可以重新考虑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要做到经常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以便更好地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与此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应该实行动态管理,简言之就是取消“一定终身制的做法”。这样不仅可以给家庭遇到突发事故的学生享受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待遇的机会,而且可以把那种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学生移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更可以及时把那些“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剔除。具体做法是,每年或每学期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水平和同学的民主评议的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是否保留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进行适度调整,主要可分为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销档次三种情况。
(六)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无法做到万无一失,每年总会有“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混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队伍。因此,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后期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完善认定工作,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做法是建立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在国家助学金发放以后,教师要通过回访、座谈、学生监督检举等多种形式对助学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用助学金进行奢侈消费的必须严格处罚,不仅要追回已经领取的助学金,还要对其进行违规处罚。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和学生作弊行为有相似之处,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更多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期管理工作不能只靠教师在办公室完成,不管采取哪一种方法都离不开班级学生的参与及配合,教师应深入学生群体获得第一手资料[3]。
(七)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从思想上杜绝不诚信的行为发生。
诚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众讨论的一个焦点,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对当代大学生来说举足轻重。然而,要做好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首先要改变传统教育中重智轻德的现象,提高诚信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地位,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智教育体系,努力宣传教育德育的重要性,力争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渗透到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真正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另外,在开展诚信教育的同时,不仅要注意教育方法的多样化,还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利用各种载体及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组织学生实践,在实践中体验诚信带来的快乐。
(八)高校老师要注重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理问题逐渐演变成一个热点问题,而大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种事件越来越多,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证在某种程度上会给困难学生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虽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解决了物质上的问题,但同时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问题,甚至会有某种程度上的自卑,这些都是潜在的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高校老师要经常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流,鼓励他们自立自强,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困难学生”这个称谓,把重心放在学习生活方面,用健康的心态接受美好的大学生活[4]。
五、结语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可以组建一支专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队伍,这支队伍可以由老师组成,也可以由学生组成。老师组成的队伍可以以一种长者的身份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勉励与关怀,而由学生组成的队伍,则可以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龄人的生活圈中增进交流,从而获得更多的自信,培养自己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地合理使用资助金,杜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学生铺张浪费、随意花销资助金。高校中某些学生在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养成依赖助学金的坏习惯;某些学生不能很好地使用助学金,用原本来完成学业的资金办一些完全不必要的事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实,这项工作关系到千万个家庭,也关系到学校与教育的使命,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未来。希望本文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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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对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及其基本程序做出明确的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在财政部、教育部同年《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贷款试点的通知》中给出这样的解释:“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以上文件的精神,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提供了直接的依据。但是,由于高校学生人数庞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和认定标准上的相对模糊性,使得认定工作也带来一些问题。
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一直以来存在一些争议,由于缺乏过硬的客观衡量标准,或有些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不能反应大学生的经济实际状况。在当前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仍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生源地贫困证明的随意性
当前,各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一个普遍的做法就是以学生入学时所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部门开具的证明为主要依据。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人情化操作以及认定过程的“零责任”,导致学生报到时所带证明存在相当的水分。学生在生源地开具的证明一般先经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确认,之后在乡镇或者街道办盖章审核,接着由所在区县政府认定通过,这个过程从制度层面有其合理性,起码从认定的程序上来讲是较为公正的,但问题却出在认定过程的心态上。许多学生能毫不费力地得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从居委会、村委会的角度出发,其认证的心态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帮忙”而非“助困”:都是熟人,就是盖个章子,算是帮个小忙吧。在之后更高层面的认证过程中,又存在“责任下延”的心理,即:既然下面盖章了,即便出了问题也是他们责任在先。于是,这些与认定单位自身无任何利益关系、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证明被批量的生产,这给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
(二)传统认定方式的片面性
学生在校月消费的菱形分布不足以反映真实经济状况。目前很多高校把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均月生活消费支出状况,作为界定学生经济状况的重要考察因素之一,学生消费记录相对要客观一些,但也不能够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唯一认证依据。总观校园学生的消费支出情况,总体上是呈菱形分布的,即绝大多数学生消费基本上比较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状况十分优越的学生他们的在校消费都相对少。家庭困难学生消费少是客观的,但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存在大量在校外消费而致使校内消费少这一情况的客观存在。
以学生所使用物品档次确定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也相对偏颇。为了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学生的消费水平,部分高校以学生所用物品消费状况,如学生的衣着品牌、交通花费、电子产品档次等状况,作为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一般意义上,学生衣着品牌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经济状况,但交通花费和电子产品档次就不那么奏效。在特定时间,存在特价机票比火车票还要便宜的情况。部分学生所用手机、电脑等并不是自己家庭消费支出项目,相当一部分是其他直属亲人给与的物质奖励,如果直接拿所用手机、电脑定性,就存在很多问题。同时,电子产品的档次很难把握,到底多少价位属于高档消费,多少价位属于一般消费,这在实际运作中根本难以制定硬性标准。况且,目前电子产品在年轻人的消费中已然成为普遍现象,以此作为依据,会让认定结果更加不科学。
大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度相对较大。高校的资助工作基本上都在每年9月底至10月间开始,对于刚刚报到不久的新生而言,此时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新生报到的时候,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占据大多数,报到后学生紧接着就进入紧张的军训,军训期间学生的穿着一致,通过衣着判断经济状况带来难度。由于生源分布很广,大学生从五湖四来聚到一起,从心理生理上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这种适应会表现在饮食习惯上,不是学生“吃不起”而是“吃不惯”,所以此时,迫切需要一个合理的方式来展开认定工作。
(三)部分学生诚信意识缺失
一个家庭能否承当得起大学生的生活费用学校很难确知,所以学生自身的申请成为学校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有效途径。但有的学生在填报家庭收入时尽可能少报或不报以获得学校资助。也有一些经济不困难的学生和家长知道高校有贫困生资助的政策,于是提前备齐了申请贫困资助的一系列证明,成为受助对象,而一些来自信息闭塞地区真正需要资助贫困的学生却因为材料缺失,被挡在受助门外的可能性增大。
二、解决方法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的基础,经过多年经验积累,陕西师范大学形成自己的贫困学生认定机制,基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关键词】 高危儿;家庭因素;应对措施
高危儿是指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重情况的新生儿[1],已发生急危重症的新生儿,由于各系统器官发育不成熟,功能不完善,免疫功能差,病情变化迅速,预后较差,病死率高且因治疗费用高昂,患儿亲人往往承受着极大的精神痛苦及经济压力。本文运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我院新生儿科2006年3月~2007年3月120例农村高危儿父母作为调查对象,针对导致农村高危儿发生的家庭因素,找出应对措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利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我院新生儿科2006年3月~2007年3月120例已确诊高危儿的父母做为调查对象,患儿诊断均符合《诸福堂实用儿科学》诊断标准[2]。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选择标准:患儿均为已确诊的高危儿;患儿在年龄、体重、病情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患儿父母均在18岁以上,自愿接受调查,无语言表述、文字书写及其他交流障碍者,且无智力或精神问题。
1.2 方法
1.2.1 资料收集:本次调查由研究者本人完成。首先向调查对象解释本次调查的意义,并告之其有自愿接受调查并填写问卷调查的权利。
1.2.2 问卷设计:采用自行设计的访问式问卷形式。问卷调查项目包括高危儿家庭人口数、家庭性质、经济情况、家庭关系、父母年龄、文化程度、吸烟嗜好等。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0份,回收120份,问卷有效率100%。
1.3 统计学处理: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并录入数据,采用sas 8.1软件,用单因素非条件回归和多因素逐步回归方法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患儿家庭情况:所有被调查患儿父母的平均年龄29.1岁;调查发现其中100例患儿来自联合家庭,占83.33%,20例来自核心家庭,占16.67%;家庭经济情况好或较好占32.91%,一般占50.23%,较差占16.86%;受教育程度情况,夫妇双方为小学文化或以下者70对,占50.00%,初中文化40对,占33.33%,高中文化10对,占8.33%;家庭成员中有吸烟史者115例,占95.83%。
2.2 单因素分析结果:患儿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联合家庭、父母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成员吸烟是导致高危儿发生的危险因素(p<0.05),见表1。
2.3 多因素分析结果:父母的年龄偏大及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是高危儿发生的危险因素(p<0.05),见表2。表1 单因素分析结果表2 多因素分析结果
3 讨论
3.1 家庭因素分析: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患儿父母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联合家庭、家庭成员有吸烟嗜好等因素与高危儿的发生密切相关。
3.1.1 农村地区男女青年结婚及初次生育年龄均较小,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他们普遍缺乏科学受孕、孕期保健及育儿知识,且无生活经验积累,同住的长辈思想陈旧保守,也不能给予科学合理的孕期预防保健指导。对潜在发生高危儿的健康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治疗。随着年龄的增长,妊娠次数的增多,身体健康状况逐渐下降,孕妇发生异常妊娠及异常分娩的风险也在逐渐增大,以致发生严重后果。
3.1.2 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是导致高危儿发生的相关因素: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发生高危儿的几率越小。这是因为经济状况好的家庭能够为孕妇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保证和孕期就医保健指导;反之,经济条件差的家庭,则不能为其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不能及时定期的做产前检查,几乎没有机会接受生育知识、孕期健康教育。孕期自身的保健意识也较差,同住长辈也不能督促他们按时做孕前检查,对一些潜在的高危情况不能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及时处理。
3.1.3 高危儿大多来自联合家庭:常常是几代人居住在一起,家庭成员关系复杂,经济条件拮据,劳动强度较大,共同生活中矛盾与纠纷较多。不能为孕妇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心理支持及孕期健康指导。在这样的家庭中,孕妇往往承受着较大的生理、心理、经济等多方面压力。导致妇女孕期体质下降和精神焦虑及抑郁,增加了高危儿发生的危险。
3.1.4 患儿家庭成员中有吸烟史者比例偏高:吸烟的危害人所共知,科学实验早已表明,妇女在怀孕期间被动吸入烟草燃烧所产生的有害物质尼古丁对血管有收缩作用,对中枢神经的作用开始兴奋,进而抑制,使胎儿血液灌注量下降。容易引起孕妇妊高征,是发生高危儿的重要因素[3]。
3.2 应对措施分析
3.2.1 加强农村地区育龄夫妇生殖保健知识宣传:使人们增加科学健康的生育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和习惯,关心孕期妇女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要。人们的健康教育程度越高,越会倾向于寻求医疗保健指导;反之,则会减少享受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机会。因此,农村基层社区保健机构应加强育龄人口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孕前指导,使人们建立起对疾病的预防保健意识,及时发现高危儿发生的危险因素,从而避免高危儿情况的发生。
3.2.2 提高农村地区人们的精神文明程度,建立起和谐、和睦、融洽的家庭关系:一般而言,同住长辈生活经验多,生活阅历丰富,应主动关心晚辈,及时发现孕期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督促小夫妻按时去做产前检查。主动分担日常家务,减轻晚辈在怀孕期间的劳动量及劳动强度。农村基层社区也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孕期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她们创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使她们在怀孕期间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面貌,从而减少高危儿发生的风险。
3.2.3 各级政府及社会应加强对农村贫困孕龄家庭的扶助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满足他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为孕妇提供安全生产的必要物质条件,确保母婴安全及健康。并加大婚育健康宣教力度,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破除迷信思想,防止大龄及多胎生育,帮助人们建立起“少生、优生”意识,减少高危儿出生的几率。
【参考文献】
[1] 王慕逖.儿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07.
〔关键词〕 贫困生;非收支变量;二元Logistic回归
〔中图分类号〕 G40-0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3)01-0089-05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的问题日渐明显。虽然,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在逐年加大、覆盖面也越来越广[1][2],但是国家的资助额度远不能满足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的需求。因此,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如何能合理分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成为教育资助的重要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重要问题,首先解决的是如何来对高校贫困生进行认定的问题。故此,寻求一种客观的、合理的、公平的方法来解决目前各高校认定标准不统一、主观因素较多、变量选取不科学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资助工作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相关研究评述
目前,国外对大学生是否贫困进行判断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调查大学生消费水平来进行判定;另一种是调查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3]来进行判定。由于大学生消费数据的收集需要建立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数据的可靠性依赖于学生的诚信,并且要耗费一段较长的观察时间(至少需要1个学期);而且国外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大部分都依据纳税情况来计算家庭收入,如美国和德国[4],但我国的税收制度不太完善,无法通过税收制度准确推测出家庭收入。所以,这两种调查方法都不太适合我国的国情。
国内学者大多采用了反映学生经济状况的指标体系来进行认定的方法[5,6],但其不足之处是选取的指标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而且很难确定指标的权重。近年来又出现了许多用于来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量化方法,比如,BP神经网络[7]、属性识别理论[8]、灰色模糊评价法[9]等模糊数学理论。这些方法的不足之处是直接把家庭收入或家庭支出作为变量运用到评价方法中。本文采用了易于收集的非家庭收支变量,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来对高校贫困生进行认定。
三、研究方法:数据、变量及模型
(一)数据收集与处理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是来自“高校学生资助情况研究课题组”2010年的问卷调查。调查时间2010年11月,地点为北京地区的5所高校。给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高校学生发放了高校学生资助情况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了1950份,回收率97.5%。研究选取的随机样本,其中大一学生样本39%,大二样本42%,大三样本16%,大四样本3%,其中农村57.7%,城市42.3%。
调查小组还分别与五所高校从事资助工作多年的老师进行广泛的座谈交流,集中听取他们的意见。为了弥补问卷调查的主观性和座谈调查的片面性,调查组又随机地对30多位获得资助和没有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了个别访谈和深入交流。访谈的过程中发现高校有时会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非贫困生积极去申请资助,最终获得了资助;二是贫困生为了面子、自尊心等原因,而不去申请资助,也就无法获得资助。因此,以往文献中把获得资助的对象被定义为贫困生,未获得资助的对象定义为非贫困生,显得不是很恰当。为了避免上述两种情况的出现,更好地保证问卷的内容与其真实情况更加贴近,本文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如下三个问题:
1、您认为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属于:① 无力缴纳全部学费及住宿费(特别贫困); ② 能缴纳部分学费及住宿费(比较贫困);③ 能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但生活费低于高校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一般贫困);④ 能缴纳学费、住宿费,并能支付日常的生活费(不贫困)。
2、您获得过助学金吗? 1.是; 2.否
3、您获得助学贷款吗? 1.是; 2.否
上述题目,如果填写者在1题中选择了④,而在第2题或第3题中选择了是;如果37题中选择了①②③,而在第2题或第3题中选择了否,我们把这两种情况的问卷认为其填写情况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核实。因此,这部分调查问卷的数据将被删除,而不用来构建模型。
本问题的设计思路是家庭经济状况由高校已有的获得资助的情况与学生本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可程度进行比较,如果双方的认可程度一致,则认为该学生的调查问卷是真实的、有效的。经过此处理之后,本文的1950份调查问卷保留了1463份有效问卷,有效率约75%。此外,对这些有效问卷又做了进一步的处理,即把第1题选择①②③的学生认为是贫困生;选择④的学生认为是非贫困生,来构建二分logistic回归模型。
(二)非收支自变量的确定
对于大部分高校学生来说,他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其在校经济状况的直接反映,而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有很多。归纳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影响家庭收入的因素;一类是影响家庭支出的因素。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不是很完善,因此,在问卷调查过程中,直接采用家庭收入和支出作为采集指标,经常会出现家庭收入少报,而家庭支出多报的现象,造成收集到的家庭收支数据无法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因此,本文采用了家庭经济非收入和非支出变量来构建高校贫困生认定模型。
本文选取非收支变量的依据:一是考虑那些直接影响到家庭经济收支变化的变量;二是着重考虑那些导致家庭经济贫困的变量,并对于那些引起家庭经济比较富裕的变量不做考虑;三是易于收集,并且便于学生客观回答,减少主观因素。由于直接从调查问卷中选取的变量之间可能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或者由于样本数量较少的问题出现单个变量对贫困不显著,因此本文又对这些变量进行了合并或删除的处理,例如: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国家低保、下岗补贴或农田,如果把国家低保、下岗补贴和农田作为三个变量处理,它们每一个都对贫困不显著;如果把它们三个合并为一个变量,则这一个变量对贫困具有很好的显著性。处理后得到九个主要影响家庭经济的非收支变量,具体描述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定
三、模型运行及分析结果
运用spss软件进行Logistic回归。采用逐步向后回归方法进行变量筛选,并采用-2Loglikelihood、Cox&Snell R Square和Nagelkerke R Square三个参数进行模型的整体检验。最终表1中的九个变量进入了模型,得到整体运行效果以及模型参数如表2所示。
从模型回归的结果看,户口是否是农村、是否是贫困县、家庭收入是否来源于低保下岗农田、是否是单亲家庭、学生合计、家中是否有特殊情况(灾害,意外等)、家中是否有患重病以及家中是否欠债对高校学生是否成为贫困生起着明显的正向作用,其中对模型贡献量最大的变量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于国家低保、下岗补助或者农田。如果家庭的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国家低保、下岗补助或者农田,那么其家庭经济的收入较低,生活水平只能是一般或偏下,其子女一旦上大学极其有可能成为贫困生。其次,家中上学人数、家中有患有重病者、家中欠债等这些因素必然会增加家庭的支出,对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其子女很有可能成为贫困生。
但是,祖父母是否有固定的收入对高校学生是否成为贫困生起着明显的负向作用,而且对模型贡献量也较大。模型的这个结果和我们的实际情况也是相符的。如果祖父母有自己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不会主动向其子女要生活费(特例除外);相反,祖父母有能力的话,还可能会帮助其子女。 因此,若祖父母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进而也就会使该家庭的子女一旦上大学,成为贫困生的可能性会降低。
用120个样本作为检验样本,Logistic回归模型的值与真实值非常接近,部分结果见表3。检验的结果表明,九个非收支变量的信息比较充分,该模型能够很好的解决贫困生的判定问题。
四、结 论
通过本文的调查问卷和实证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一)高校贫困生的家庭特征。从九个非收支变量可以看出,大部分贫困生家庭主要分布在经济不发达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县;其次部分贫困生家庭的父母是失业、下岗、待岗人员职工;绝大多数家庭曾有过重大灾难,如患重大疾病、离异、遭遇自然灾害、车祸等;多子女教育支出使一部分家庭致贫。因此,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特征可归纳为:地处农村(特别是贫困县)、收入低、教育人口较多、家中有患重病者、祖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及曾经遭遇重大灾难等。
(二)采用非收支变量得出的贫困生认定模型可以很好地解决家庭收入与支出数据难以收集带来的定量化研究的难题,同时也便于学生对这九个指标的客观回答,避免了主观性。
(三)研究结果表明,本模型可以较好地识别出高校贫困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假贫困生”,同时对于爱面子不愿意申请资助的真正贫困生又可以很好的识别出来。因此该方法的结果客观公平,具有较好的使用和推广价值。
五、对策与建议
为了能给高校贫困生创造一个稳定的学习环境,国家不仅要对高校贫困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更重要的是要帮助贫困生家庭从根本上改善经济状况,脱离贫困。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高校贫困生的比例。本文深入分析了这些非收支变量,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国家应大力推动贫困县经济的发展
最近几年,我国对农村经济的扶植力度不断的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也在逐年增加,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足、覆盖面窄、基层管理薄弱等问题都很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尤其是制定支持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要加强对外宣传,增强贫困县的吸引力等,来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状况。
(二)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改革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机制,既能使企业提高知名度,又能使农民减轻负担。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投入意识,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改善农民的居住卫生环境,帮助农民群众培养科学文明的卫生生活习惯,减少疾病,促进健康。这样有利于减少“因病致贫”与“因病返贫”, 使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三)挖掘城市中下岗、低保人群的自身潜能,增加就业机会
对于城市中下岗、低保、失业等家庭,国家给予了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从长远来看,解决贫困的主要方法为,提供培训机会,提高他们自身发展能力,增加就业机会,使他们再次就业,达到脱贫的目的。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随着我国农村的老龄化人口不断增加,农村养老保障正逐渐从家庭层面上升为社会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的重要因素。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健全,妥善解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参保,尽快建立并逐步完善与国情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而提高我国农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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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或县民政局)
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格式
贫 困 证 明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为了统一不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所出示的经济困难格式,方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本着“应援尽援”、“宜松不宜紧”的原则,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原有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的基础上,简化了证明内容,拓宽了受援群体范围,保障那些虽未享受低保待遇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体能够及时享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
新的经济困难证明中,家庭基本情况简化为由证明单位填写当事人家庭人口数和家庭经济主要来源即可。根据法律援助实践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又分为五种情况以供证明单位选择,一是本人或家人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二是本人或家人长期卧病在床,生活困难的;三是本人为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四是本人到外省市打工,生活困难的;五为其他事项,可以单列说明项目。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不用再开具证明,而家庭确实困难但未享受低保的申请人需持由居委会(村)、街道办事处(乡镇)两级部门的确认,并加盖公章。
新的经济困难证明能够进一步解决以往当事人所开证明“五花八门”、证明内容含糊不清的问题,通过删减原证明内容中申请人住房状况、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项,避免证明单位以“无法证明”为由拒开证明的现象,为当事人顺利开具证明消除了阻碍。同时,要求当事人所在的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在简化内容的同时规范了证明格式,强化了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