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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率市场化需要完善的国债市场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十多年来的中国国债的市场化改革对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债二级市场及其收益率的形成、国债一级市场引入竞争性的招标机制、国债回购利率的市场化、国债期货交易的试验等改革举措,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革的进程。近年来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引导市场利率,以及各种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为最后放开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准备了基础条件。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中央银行亟需确定一个市场基准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
所谓市场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人们公认的并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目前,中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实际上起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但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
首先,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规律来看,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的金融商品的利率。国债利率具备这一特点。国债有“准货币”之称,变现力极强,它的价格形成与波动能够灵敏地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因而可以成为其他金融工具定价的基础。诚然,国债利率也会受到通货膨胀和到期风险的影响,但由于国债到期还本付息是一个固定额,在通货膨胀率与利率变化可以预期的条件下,国债利率就自然成了基准利率的代表。实际上,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基准利率就是国债利率,国债利率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中心环节,它的变动决定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变动。
其次,作为基准利率,必须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国债利率也具备这一优点。在债券期限结构理论中,预期理论与市场分割理论从不同侧面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水平差异的原因。预期理论在债券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前提下证明了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是期限的长短,即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市场分割理论则在市场不完全性与不同期限债券不是替代品的前提下说明了各种期限债券利率取决于各种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期限结构理论与流动性升水理论则综合了上述两种理论,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加上反映不同期限债券供求状况的期限升水,从而比较全面地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非国债(如企业债券)不同期限利率的决定虽然也可以用以上理论解释,但由于存在违约风险,因而无法用来决定利率的期限结构。而国债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一般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结构也就不受违约风险的干扰,因而可以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的差别,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最好选择。同业拆借利率虽然也是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在市场交易规模、交易者数目和规范化程度上与国债市场也有可比性,但同业拆借市场毕竟只是一个短期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也只是对短期利率有参考作用。国债市场则是提供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债券种类的市场,可以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
一旦国债基准利率形成,国债市场的发展对其他金融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不仅改变金融市场规模格局,而且还影响其他市场利率水平的确定,出现明显的利率市场化的传递效应,其中影响最明显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因为国债市场发展后产生的大量资金需求,首先会冲击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结果必然是,在国债市场发展以及国债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下,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将更加完善,银行存款市场也将逐步放松利率管制。
二、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建议与措施
完善我国国债市场,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推进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效应的必要条件。目前,完善我国国债市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完善国债发行机制
(1)进一步规范滚动发行机制。扩大基准国债期限品种范围,进一步健全滚动发行机制,使一级市场国债发行形成更加持续的发行利率曲线,也使一级市场国债招标价格更好地发挥对国债定价与估值的参考作用。
(2)尝试推出国债预发行机制。为建立发行前债券价格揭示机制,规范一级市场债券分销行为,借鉴国际成熟债券市场预发行做法,在中国国债市场尝试进行国债的预发行操作。
2、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
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
(1)合理设计国债的期限结构。国债期限结构的形成往往是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政府必须兼顾自身与应债主体这两方面的要求和愿望,同时考虑宏观经济条件和清偿能力等因素,对国债的期限结构做出选择。
(2)优化国债的持有者结构。国债持有者结构单一是我国国债市场的一大痼疾。这已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债规模要加大,配合货币政策的运用,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传导效果。第二,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某些限制,使国债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促进现有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发展并培育国债投资基金。 这将有效地提高国债市场的参与程度,促进国债市场发行效率的提升。第四,允许国外投资者购买一定比例的国债。这既有利于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又有利于调节国债持有者的结构。
完善我国国债市场,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推进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效应的必要条件。目前,完善我国国债市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完善国债发行机制
(1)进一步规范滚动发行机制。扩大基准国债期限品种范围,进一步健全滚动发行机制,使一级市场国债发行形成更加持续的发行利率曲线,也使一级市场国债招标价格更好地发挥对国债定价与估值的参考作用。
(2)尝试推出国债预发行机制。为建立发行前债券价格揭示机制,规范一级市场债券分销行为,借鉴国际成熟债券市场预发行做法,在中国国债市场尝试进行国债的预发行操作。
2、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
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
(1)合理设计国债的期限结构。国债期限结构的形成往往是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政府必须兼顾自身与应债主体这两方面的要求和愿望,同时考虑宏观经济条件和清偿能力等因素,对国债的期限结构做出选择。
(2)优化国债的持有者结构。国债持有者结构单一是我国国债市场的一大痼疾。这已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债规模要加大,配合货币政策的运用,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传导效果。第二,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某些限制,使国债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促进现有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发展并培育国债投资基金。这将有效地提高国债市场的参与程度,促进国债市场发行效率的提升。第四,允许国外投资者购买一定比例的国债。这既有利于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又有利于调节国债持有者的结构。
3、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
目前市场交易主体还比较单一,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虽然己增加到900多家,但仍然主要是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现在还很少进入这个市场,这样就限制了这个市场的覆盖面。在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却是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人。应大力发展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国债市场,尤其是债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投资基金具有专业投资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它们的投资风格更加稳健,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4、发展国债投资基金
国债基金有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基本形式,同一般的证券投资基金相比,国债投资基金是国家信用和非国家信用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国家信用是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债基金的绝大部分资金是投向国债的,同其他类型的投资基金相比,国债投资基金具有信誉高、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特点。
5、大力发展国债市场中介机构
(1)扩大一级自营商范围,完善做市商制度,活跃国债市场。第一,扩大一级自营商范围。我国中央银行应在严格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一级自营商成员,尽早让一些业绩好、信誉高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加入到一级自营商队伍中来。第二,完善做市商制度,扩大做市商队伍。我国虽已经建立做市商制度,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报价券种偏少,很多债券不能及时报价或没有报价,价格信息难以及时发现和披露。
(2)大力发展国债市场经纪人。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非常重视经纪人业务。经纪人作为给交易商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是连接交易商的重要媒介,经纪人本身不参与交易,只是将市场交易进行有效的配置,提供价格发现机制,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随着我国国债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直接交易不利于提高市场效率。目前我国同业经纪人只有一家,缺乏竞争和效率。因此,培养一大批活跃的经纪人队伍对发展我国场外债券市场显得尤为迫切。
6、建立统一、规范、分层次的国债市场体系
(1)一个竞争、有序、统一、高效的国债市场是央行公开市场政策利率传导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在国债市场的建设中,当前应集中精力建立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核心市场。继续拓展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吸收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以之作为批发债券市场。
(2)我国目前的国债流通市场呈现分割的状态,银行间国债市场和交易所国债市场各自存在。国债市场的两个子市场之间既独立运作又互相沟通。但市场交易具有连续性,人为地把不同交易主体分割到不同的市场,不利于扩大市场规模,完善市场机制。而且两个市场价格差的存在也不利于管理层更好地把握宏观经济情况。因此,应逐步将两个市场统一起来,促进国债交易在更广的范围内开展。健全国债交易的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国债托管结算清算系统,是统一流通市场的关键。
7、积极发展国债期货市场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没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现有的交易体系和交易手段下,投资者无法有效地解决利率波动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得机构投资者难以进行避险与对冲操作,阻碍了其对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参与。市场上投资者追涨杀跌,不利于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国债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对于长期进行大量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
二、利率市场化需要完善的国债市场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十多年来的中国国债的市场化改革对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债二级市场及其收益率的形成、国债一级市场引入竞争性的招标机制、国债回购利率的市场化、国债期货交易的试验等改革举措,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革的进程。近年来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引导市场利率,以及各种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为最后放开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准备了基础条件。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中央银行亟需确定一个市场基准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
所谓市场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人们公认的并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目前,中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实际上起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但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
首先,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规律来看,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的金融商品的利率。国债利率具备这一特点。国债有“准货币”之称,变现力极强,它的价格形成与波动能够灵敏地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因而可以成为其他金融工具定价的基础。诚然,国债利率也会受到通货膨胀和到期风险的影响,但由于国债到期还本付息是一个固定额,在通货膨胀率与利率变化可以预期的条件下,国债利率就自然成了基准利率的代表。实际上,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基准利率就是国债利率,国债利率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中心环节,它的变动决定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变动。
其次,作为基准利率,必须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国债利率也具备这一优点。在债券期限结构理论中,预期理论与市场分割理论从不同侧面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水平差异的原因。预期理论在债券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前提下证明了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是期限的长短,即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市场分割理论则在市场不完全性与不同期限债券不是替代品的前提下说明了各种期限债券利率取决于各种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期限结构理论与流动性升水理论则综合了上述两种理论,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加上反映不同期限债券供求状况的期限升水,从而比较全面地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非国债(如企业债券)不同期限利率的决定虽然也可以用以上理论解释,但由于存在违约风险,因而无法用来决定利率的期限结构。而国债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一般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结构也就不受违约风险的干扰,因而可以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的差别,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最好选择。同业拆借利率虽然也是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在市场交易规模、交易者数目和规范化程度上与国债市场也有可比性,但同业拆借市场毕竟只是一个短期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也只是对短期利率有参考作用。国债市场则是提供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债券种类的市场,可以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
一旦国债基准利率形成,国债市场的发展对其他金融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不仅改变金融市场规模格局,而且还影响其他市场利率水平的确定,出现明显的利率市场化的传递效应,其中影响最明显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因为国债市场发展后产生的大量资金需求,首先会冲击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结果必然是,在国债市场发展以及国债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下,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将更加完善,银行存款市场也将逐步放松利率管制。
【参考文献】
[1]景学成、沈炳熙: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2](美)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从1994年开始我国开始发行储蓄国债,目前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的主要形式,先后经历了凭证式和电子式形势,其中电子式储蓄国债为近几年的新品种。储蓄国债发行在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人民群众喜爱的投资品种。但当前的发行、销售、流通、兑付等环节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对今后的国债发行与管理产生一定影响,不完善之处仍有待改进。
一、我国国债发行的基本情况
二、目前我国国债发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债持有者结构不合理。我国凭证式国债持有者大多是个人投资者,在各网点新增开户购买国债的投资者也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个人持有的国债比例约为国债发行总量的60%,大大高于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相对缺乏,而且机构投资者无论从构成、分布和资源配置上都很薄弱,不便于国债集中托管进行交易。
从近几年的凭证式国债个人投资者的年龄结构看,个人投资者的总体年龄结构偏大,新增和个人投资者多为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由于投资者年龄结构偏大,对于国债发行创新的新品种接受程度低、了解速度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新品种的推广效果。
(三)目前国债业务在农村基本处于空白。我国县级以下的广大农村占有全国70%左右的人口数量,但由于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数量收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只保留县级以上的网点,县级网点大量收缩,广大农村主要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两家金融机构,但这两家农村金融机构不是国债承销机构,不办理国债发行、兑付业务,农村人口要购买国债必须到县城以上的金融机构才能办理,因此凭证式国债销售不到农村,国债业务在农村几乎处于空白。
三、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增加中长期国债发行比例。
(二)合理制定国债发行利率水平和手续费率。
一方面适当提高国债发行手续费,增加基层金融机构承销动力。适当提高国债业务手续费可以提高承销机构在发行、兑付业务中的积极性,同时要求各承销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销售网点的激励机制,提高国债承销商的服务质量,提高国债发行、兑付的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合理掌握国债发行成本和投资者收益率的平衡点,以提高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长期国债的积极性,增加机构投资国债的比例,培养机构投资者。目前我国国债的利率水平偏高,且利率以行政方式确定,因此国债发行成本偏高,利率变化不随市场供需而浮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财政赤字,但如果将发行利率定位过低又将影响投资者购买积极性。因此如何掌控好这个平衡点,尤其对中、长期国债的发行有较大影响。目前我国对国债发行、管理的讨论较多,但在国债利率的合理制定机制方面的讨论较少,并且我们国家目前国债发行采取浮动利率方式的技术条件还不够成熟,因此本人认为这将是在以后需不断研讨、实践的方向。
(三)做好国债业务在农村的宣传、发挖农村销售市场。
从目前国债发行的情况看,各承销机构县级网点往往得不到国债销售额度,如需要发行或增加额度往往要提前给上级网点打招呼,这影响了国债向基层市场发展速度,因此建议各承销机构应加大对县级网点的承销配额,扩大县级网点的国债宣传和促销力度,提高国债在县级基层网点的覆盖率。
同时要挖掘农村市场购买力,开发农村国债发行的空白市场,促使国债下乡。这既有利于实现增加广大农民群众的投资渠道,突出“三农”建设中服务农民的要求,又有利于国家广泛募集资金,因此可充分利用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金融机构遍及农村的网点将凭证式国债发行的市场延伸到基层农村,实现国债发行、兑付下乡。
(四)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作为国债发行管理的主导者。
关键词:债券市场;债券品种;企业债券
1.我国公司债券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1.1国债市场的发展,为公司债券的定价提供了基础
当前,我国国债市场已初具规模,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债利率的期限结构曲线已经形成,基础利率逐步稳定,为公司债券的分析提供了基础。
1.2相比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而言,公司债具有以下优势
(一)融资规模大,成本低。
公司债券可为企业在当期融入上亿资金,而从银行难以一次性贷入如此大量资金,且在融资成本方面,企业债券相对于同期贷款利率更低,可更节约融资成本。
由图1-1可以看出,三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较同期债券的发行利率更高
图1-1 2007-2011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与平均票面利率对比 (单位:%)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统计年鉴
(二)融资期限多样化
企业债有多样化的融资期限,可分为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和20年期等
(三)资金使用灵活
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融资到位时,可以用于补充项目资金,调整财务结构,
兼并重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具有更好的灵活性。
2.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现状
根据迈尔斯的融资顺序理论,企业的融资顺序选择是:第一,内部融资,然后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但我国的现状是:第一个国家投资,那么企业发行债券,最后,即使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债券,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直接投资,同时,企业债券在政策的促进作用的发展走上新的。然而,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
表2-1 我国企业债券历年发行额及占GDP比值(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2000-2011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
从表2-1可以看出,从1987年起,我国开始探索企业债券,2004年以前,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仅350亿元以下,占GDP比重不到0.1%;2005年-2009年间,随着我国政府提出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鼓励债券市场发展的政策;2007年8月14日,发行额从04年的327亿元跃升至09年的15864亿元,占国债市场发行额比重也从5.7%跃升78.33%,最高达到98.57%,市场规模和市场结构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数据来源: 世界银行, Study on Korea’s Corporate Bond Market and Its Implications on China’s Bond Market Development, January 2004
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发展仍然相对落后。2008年美国新发行企业债券达到7024亿美元,而我国仅1330多亿美元,仅相当于2001年韩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额;从GDP占比来看,到2010年,我国公司债券占GDP比值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仍然仅占3.89%,尚未达到其他亚洲国家2001年的水平。日本拥有亚洲最大的企业债券市场,韩国紧随其后。在全球企业债券突破万亿美元的今天,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规模与我国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称。
3.发展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措施
3.1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我国应放松管制,建立评级,信息披露和公司债券市场信用体制,与发行人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配套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3.2 加速公司债券利率市场化
需要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充分分析和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投资风险等因素,由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利率,利率可以反映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3.3 增强公司债券流动性
把公司债券计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的企业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阻碍了公司债券。目前,大多数的公司债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债券的上市不高。其次,培育机构投资者。银行为企业债券的投资者队伍,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
总的来说,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使结构性问题在中国金融市场得到很好的改善,提高资本市场的供给,抑制资产泡沫。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减少金融风险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建国:关于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几点思考[J].武汉金融, 2007, (04)
[论文摘要]经过多次利率政策调整,我国利率体系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这在当前宏观经济稳定、金融市场初具规模、人们对利率波动敏感性和预期心理不断增强的形势下,无疑已使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向前推进了重要的一步。但是,现行利率管理体制中利率改革的基础条件、传导机制与外部环境尚不完备,直接影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全面实施。
一、利率市场化的内涵
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的过程。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市场竞争充分,则任何单一的经济主体都不可能成为利率的单方面制定者,而只能是利率的接受者。
利率市场化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一)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金融活动不外乎是资金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金融交易主体应该有权对其资金交易的规模、价格、偿还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可能是面谈:L招标,也可能是资金供求双方在不同客户或者服务提供商之间反复权衡和选择。
(二)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选择。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样,金融交易同样存在批发与零售的价格差别;与其不同的是,资金交易的价格还应该存在期限差别和风险差别。利率计划当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对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进行科学准确的测算。相反,金融交易的双方应该有权就某一项交易的具体数量(或称规模)、期限、风险及其具体利率水平达成协议,从而为整个金融市场合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
(三)同业拆借利率或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从微观层面上看,市场利率比计划利率档次更多,结构更为复杂,市场利率水平只能根据一种或几种市场交易量大、为金融交易主体所普遍接受的利率来确定。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同业拆借利率或者长期国债利率是市场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从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它们将成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市场利率水平涨跌的基本依据。
(四)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利率市场化并不是主张放弃政府的金融调控,正如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样。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或中央银行)对金融的调控只能依靠间接手段,例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资金供求格局,从而间接影响利率水平;或者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从而改变市场利率水平。在金融调控机制局部失灵的情况下,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进行适当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导,但这种手段不宜用得过多,以免干扰了金融市场本身的运行秩序。
二、利率市场化的动因
(一)利率市场化的最主要动因在于,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就在于,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资源的配置首先是通过资金的配置完成的。这就要求资金的价格商品化,由市场供求决定,使投融资主体根据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要求公开自由竞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利率管制。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竞争垄断模型来分析利率在管制和市场化情况下不同的福利效应。
完全竞争的借贷市场暗含着的前提条件是:第一,构成借方的诸多借款人是完全竞争的,构成贷方的诸多贷款人是完全竞争的,资金的借贷双方也是完全竞争的,因而,借款和贷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左右借贷市场的价格,只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第二,借贷双方都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借方或贷方,任何一方影响市场价格的变动另一方立即会做出有利于其边际效益的理性反映。第三,借贷双方对信息的占有是充分的。
(二)由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率市场化动因。①加入WTO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国际化成为世界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也带动了国际贸易和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金融业应进一步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与国际金融接轨,而条件之一就是以利率和汇率为中心的金融商品价格形成市场化。②迎接网络经济的需要。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网络经济无疑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网络银行是银行业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一项创新。网络银行迅猛发展的一个原因在于它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带来服务的价格优势。
三、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会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总体思路。根据实际情况,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总体思路可考虑为:
(一)放松对商业银行的利率管制与培育货币市场并举,提高货币市场上形成利率信号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有管理的同业拆借利率,初步建立起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为引导、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的利率体系。
(二)在放松商业银行不同货币利率管理中,应当先放松对外币利率的管制,后放松人民币利率的管制;对商业银行的不同业务品种,应当依据不同市场主体对于利率信号的敏感程度,遵循先批发、后零售的顺序,先放开贷款利率,后放开存款利率;对于存款利率,先放开大额存款利率,后放开小额存款利率。
(三)在放松贷款利率管制的进程中,及时扩大利率的浮动幅度,简化利率种类,逐步健全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并在国有银行完全商业化的基础上,使我国的金融业与国际接轨。
四、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政策的配合
当前,利率市场化的思路和方案已经基本明晰,当务之急是积极创造条件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防范和化解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蕴藏的各种风险。从目前看,推进利率市场化应当有以下政策的配合。
(一)加快进行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与制度创新,硬化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特别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对投资效益、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的出资人约束机制,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借贷行为的合理化。
(二)推进商业银行制度建设,强化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确保银行体系内的有序竞争。
(三)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尤其是货币市场,放宽中央银行对货币市场的限制,以便发现资金的市场价格,并以此作为中央银行进行利率政策操作的参照指标,依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灵活进行调整。
(四)加大货币政策的实施力度,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创造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保障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把握好利率市场化与金融业开放的关系。吸收东亚地区利率市场化的经验教训,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时,一定要把握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节奏。
参考文献:
[1]李凤玲,《对利率市场化的浅析》,江西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1998年以来,为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国政府果断地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大规模地发行国债,扩大财政开支,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国债余额急剧累积,有些人开始担心:我国国债规模是否偏大?国债政策是否会产生挤出效应而导致民间投资锐减和经济效率下降?针对上述问题,认为:就目前财政偿债能力和社会应债能力而言,我国国债规模仍有一定的拓展余地;至于国债是否会产生挤出效应,则主要取决于国家债务收入的使用方向。
一个多世纪以来,财政理论经历了从年度预算平衡论、周期预算平衡论到充分就业预算论的发展过程,而国债理论也经历了从弥补财政赤字论、作为财政政策工具调控经济论到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最佳连接点的双重政策工具调控经济论的发展过程。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国债作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之间的最佳连接点,一方面适度发行国债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是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的直接途径;另一方面,随着国债规模的膨胀、国债品种的增多、国债流动性的提高、国债利率的更富有弹性以及国债市场的更有效率,这就为中央银行主动而灵活地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创造了条件。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使货币供给量维持在适度的水平,并对社会总需求施加长期的影响,以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目前我国国债规模仍有一定的拓展空间
目前我国国债规模是否合理,可以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来判断,主要是从财政偿债能力和社会应债能力两个方面加以考察,但也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从财政偿债能力来考察,通常使用两个指标:
1.国债偿债率。国债偿债率是指一国国债的当年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了国债发行规模与财政收入的适应度,指标值超低,说明该国的财政偿债能力越强。该指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20%。如果简单地用1998年以来任何一年的我国国债还本付息额除以当年财政收入,其比值均会高于20%,似乎可以得出我国国债规模偏大的结论。
2.国债依存度。国债依存度是指一国的当年国债发行额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了财政支出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债务收入。该指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15%。同样地,如果简单地用1998年以来任何一年的我国国债发行额除以当年财政支出,其比值也民高于15%,似乎表明我国的财政偿债能力已处于脆弱状态。
从社会应债能力来考察,通常也有两个指标:
1.国债负担率。国债负担率是指国债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了国债累积额与经济总规模之间的适应度。该指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60%,这是欧盟国家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按这一标准计算,2000年的我国国债余额为1.3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为8.94万亿元,国债负担率为14.5%,2002年的国债负担率可能略高于15%,其比值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2.国债发行额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率。这一指标反映了国债发行规模与居民储蓄之间的适应度。该指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10%。如果按这一标准计算,2002年我国国债发行额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率仅为5.3%,说明我国国债发行规模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为什么从财政偿债能力和社会应债能力两个方面来判断我国国债规模的合理性会得出截然相反的两种结论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原因:
1.账面财政集中率与实际财政集中率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西方国家,由于预算收入与财政收入是一致的,所以财政集中率(即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存在账面与实际的区别,西方国家的财政集中率一般为30-40%。而在我国,由于财政体制改革中为了协调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财政收人被分为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是指纳入国家预算年度计划的财政资金。预算外收入是指不反映在预算收支账上,而只是登记在预算外的一些账户上,由各部门、单位按一定的原则自主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因此财政集中率有账面与实际之分。账面财政集中率是指预算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我国的账面财政集中率约为15%。实际财政集中率是指预算收入与预算外收入之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于预算外收入很难准确地统计,所以实际财政集中率难以精确地计算。总之,两者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有人甚至断言,预算外收入相当于预算收入的规模。这就是说,我国实际财政集中率约为30%,略低于西方国家。如果将预算收入与预算外收入之和作为当年财政收入,将预算支出与预算外支出之和作为当年财政支出,那么我国的国债偿债率和国债依存度都将大幅度降低,并且肯定在10%以内。
2.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健全,纳税人的主动纳税意识不强,居民偷漏税现象较为普遍。大量税款的流失,一方面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和财政偿债能力的减弱,另一方面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应债能力的增强。这就是造成“财政负担沉重与居民应债能力宽松”这一并存局面的真正原因。
总之,采用国际通行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国债规模,无论是国债偿债率、国债依存度,还是国债负担率、国债发行额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率,均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以内或远远低于警戒线,这表明我国国债规模不是偏大,而是偏小。根据目前我国的经济规模和实际财政规模进行相关数据的比较和测算,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每年可保持在9千亿元,国债余额可控制在6万亿元,而且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财政偿债能力的日益增强,我国国债规模还可以继续扩大,所以目前我国国债规模仍有很大的拓展余地。其前提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债发行的基础条件,包括:统一处于分割状态的国债市场(目前我国国债市场被分割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市场、银行间国债市场和凭证式国债的银行柜台交易3个部分),规范国债发行制度和交易制度,采用科学高效的国债发行方式,改进国债托管和清算系统,调整国债的持有人结构、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设计权威的国债定价公式,创新衍生国债工具等。
二、国债政策能否持续
从理论上说,任何融资行为都是成本与收益在一定时间里的流动。根据合理的成本收益比较,要求国债规模增量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在此基础上,国债规模可以继续扩大。从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角度来分析,国债政策能否持续?主要取决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内部因素是指由国债发行本身所引起的可持续性和风险问题,应该从国债发行的经济效应和财政负担方面来考察。外部因素是指各种隐性因素,这些因素虽然不会对国债政策产生直接影响,但是,随着其风险的传递和转嫁,国家财政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国债规模无论是从国债年度发行额来看,还是从国债余额来看,都有较大的拓展余地。由于目前我国不允许发行地方债,所以中央财政的债务规模还可以适当扩大。只要我们继续注意其资金使用方向,就不会产生国债政策的挤出效应,并且可以利用债务收入去积极化解阻碍其可持续性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以便长期保持国债规模的合理性。为了保持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我们认为,应该将发行国债所筹集的资金着重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利用债务收入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是一国为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提供的共同生产条件和共同流通条件,包括公共设施(如电力、电信、自来水和管道煤气等)、公共工程(如铁路、公路和大坝等)及其他交通设施(如城市交通、内河航道、港口和机场等)。我国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南水北调工程、三峡水利工程等,这些工程项目的建设既带动了国内需求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又改善了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青藏铁路、西气未输工程等,国家应该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支持,着力改善西部投资环境,从而有利于引导外资和国内资本参与西部开发,加强东西部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三是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就必须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而要提高城镇化水平,又必须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别是小城镇建设,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国家财政也应该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其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中的上游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农业。基础工业作为上游的工业生产部门,其产品往往是其他工业生产部门所必需的投入品,所以国家财政必须加大投入,优先发展,以保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协调发展。农业既是基础产业,又是弱势产业,农业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互相交织,其供给弹性波动性较大,比较优势低下,吸纳和保护资源的能力弱,所以需要政府予以特别的保护。政府除了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应该继续通过税收返还、税率优惠、税收减免、低价收费、增加财政补贴、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对重要农产品规定最低销售价等方式来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外,在农业支撑体系方面还应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如大型灌溉设施、防洪抗旱系统等)的资金投入,对支农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财税优惠,帮助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2.利用债务收入化解金融风险。改革开放以来,国有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较长时期处于新旧经济体制交替、非市场经济因素很多的经济环境中,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信贷业务和无法推卸的社会责任,必须对运营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由于自身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银行企业化改革的进展不够顺利,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金融制度不够完善,金融商品化和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全实施,导致金融资源配置中的行政干预比较突出,银行与银行之间的无序竞争较为普遍。上述独特的金融运作过程,使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隐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等。在我国加入WTO后的5年过渡期中,我们应该在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行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实施贷款风险5级分类法的同时,国家财政应通过发行长期国债,加大对国有商业银行业已存在的呆账坏账的核销力度,及时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如此奇怪的气氛中,笔者幡然醒悟,原来在很多市场人士的内心深处,一直觉得世界杯这样一种娱乐实在难登经济讨论之大雅殿堂。其实,在笔者看来,“正襟危坐谈经济,放下身段谈足球”多少有些“病态”,世界杯和世界经济都是人的活动,世界杯上22个球员争夺的是足球,追求的是荣耀,世界经济中各国各地区争夺的是利益,追求的是增长,无论荣耀还是利益,不过都是人类效用最大化的不同分层而已。因此从学术角度看,世界杯和世界经济同样可以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分“正经”和“不正经”,“合适”与“不合适”。
事实上,世界杯、足球,乃至网络游戏、单亲妈妈的选择等等看似“不那么经济”的另类问题,很早之前就成为了经济学的严肃研究对象,相关经济学论文大量存在于国际领域,而高盛、摩根士丹利宏观经济研究团队之类的顶尖市场研究机构在每次世界杯举办前都会正儿八经地出一期世界杯展望的研究报告,用经济视角审视四年一度的足球盛会。但有意思的是,我们很难从中国经济学顶尖学术期刊中看到这些“非经济问题”的经济学规范研究,经济学在中国就像是神龛里的供物,高贵、神秘,不可俗化,不可亵渎。以致于年轻时每每在NBER上读到研究“非经济问题”的规范论文,笔者都在叹为观止之余为外国学者们的“不务正业”胆战心惊。
现在我懂得,研究对象本无“贵贱”,所谓“正业”和“非正业”归根结底都是偏见中的幻影。但遗憾的是,对于中国经济而言,这种偏见似乎根深蒂固,如影随形。
这种偏见表面上看似乎又是社会问题,与经济无关,但此时此刻,笔者恰恰认为,这与中国经济大大相关。正如副总理近期在《求是》杂志中撰文指出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在加快两个字上下功夫、见实效”。而在笔者看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迫切需要观念上的转型,扬弃对所谓“三教九流”的误解和偏见,引导市场人士像尊敬金融行业、生产制造行业一样正确理解和平等尊敬消费行业、服务行业和新兴行业。
笔者深刻感受到,这种观念上的转型迫在眉睫。6月29日和30日,市场已经目睹了上证指数2481点的失守和近期新低的不断诞生,中国股市的大幅下挫夹杂着欧美经济数据的零星恶化在全球市场掀起了跌跌不休的颓势。虽然股市,特别是中国股市,并不是非常精准的经济晴雨表,但毕竟也是传递了诸多未来复苏信息的晴雨表。毫无疑问,随着6月底以来美国经济“超预期”表现的终结和欧洲债务问题的不断扩散,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风险不减反增,而一向被视作一枝独秀的中国经济,也在“2010年经济走势前高后低”的共识之余显露出额外的阴影,6月30日,世界大企业联合会就将4月中国经济领先指标的环比增幅从此前公布的1.7%大幅调降至0.3%,低于前期的1.2%。
关键词:矿业权;现金流量法;折现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当今矿业权市场,确定折现率的方法有很多种,各个方法应用的条件也不尽相同。西方矿业权市场目前比较通用的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理论阐明了在已经发展完善的资本市场中,如西方矿业权市场,投资的期望收益率与投资承受的市场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矿业权市场为有效市场,那么不同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率应该是一致的。在这样的有效市场中,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能够相对比较准确地反映折现率的内涵。安全利率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一个重要参数,当前国内的长期存款利率(主要是指5年利率)以及国债利率都已经基本与西方矿业权市场发达国家相接轨,这可以保证选取可靠的安全利率。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矿业权市场情况,应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1][3]。
1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
1.1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历史由来
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源于马柯维茨(Harry Markowtitz)的资产组合理论的研究。马柯维茨(Harry Markowtitz)于1952年在《金融杂志》上所发表题为《投资组合的选择》论文,是现代金融学的第一个突破,他在其论文中确定了最小方差资产组合集合的思想和方法,奠定了投资理论发展的基石,这一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该理论的提出标志着现资分析理论的诞生。
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由夏普(William Sharpe,1964年)、林特纳(Jone Lintner,1965年)和莫辛(Mossin,1966年)根据马柯维茨最优资产组合选择的思想分别提出来的,因此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也称为SLM模型。该模型在国外矿业权评估市场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国内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尚未应用于矿业权评估,对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应用于矿业权市场的问题的研究也相对较少。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的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资本资产定价法必将成一种通用的评估方法。[3]
1.2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理论
1964年,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理论诞生了,该理论是夏普(Sharpe)在研究单个投资者的最优投资组合转向对整个市场的过程中提出的。可表示为:
其中:
RJ:第J种证券的预期收益率,在矿业权评估中为折现率
Rf:无风险收益率,国内评估选择五年期的银行利率
RM: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率
βJ:第J种股票的β系数
cov(rJ,rm) :为证券J和市场之间收益率的协方差
σM:为市场收益的标准差
从以上的表达式可以看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强调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是由无风险收益与市场风险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Rf为无风险收益率,国内矿业权评估选择五年期的银行利率。市场风险收益则是由βJ(RM-Rf)表示。其中β系数表示系统风险的大小, β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很重要的参数之一[4]。
1.3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β
1.3.1 β值的特征
β系数的定义是指能够反映出市场上的证券股票相对于整个大市场环境的各自不同市场风险程度。比如,经过计算,某种股票的β系数等于1,则它的风险与整个市场的平均风险相同,如果该支股票的β系数等于2,则它的风险是整个市场的平均风险的2倍。如果该支股票的β系数等于0.5,则它的风险是整个市场的平均风险的一半。因此β系数主要是反映了相对于市场,该支股票的风险情况。
1.3.2 β系数的涵义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将投资风险分为两类:一是整个市场的风险(系统风险);二是每个公司企业自己特有的风险(非系统风险)。β系数只能反映出某一股票在整个股市市场变动时,该股票的变动,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和其他的股票毫无关联。β系数不能反映出该公司特有风险。
1.3.3 有关β值的计算
按照定义,根据矿业权投资项目与股票指数收益率的相关系数、股票指数的标准差和股票收益率的标准差直接计算β。即:
其次是使用线性回归直线法。根据数理统计的线性回归原理,β系数均可以通过使用线性回归方程预测出来,即根据某一时间段内的矿业权投资项目的资产组合收益率和市场组合收益率的相关数据[7]。
1.3.4 有关β的主要应用
在西方比较发达完善的证券市场,β系数被广泛的应用:(1)测定资产组后风险的可收益性;(2)反映资产组合的特性;(3) 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参数。
2 实际案例――以山东某上市黄金集团为例
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模型计算折现率及该集团下某矿山的采矿权价值。
2.1 数据的选取和处理过程
选取200X-200X年之间,该集团的股票数据及整个黄金市场的数据。
由公式可知:
将相关数据代入公式,可得:
标准差的计算:
将相关数据代入公式可得:
则β值的计算如下:
根据公式Kf=Rf+β(Km-Rf)安全利率取当年存满5年的固定利率,即Rf=3.6%
则可以得到:Kf=Rf+β(Km-Rf)=3.6%+6.5×(7.85%-3.6%)=31.2%
系数的经济意义在于,在矿业权市场,相对于矿业权市场组合而言,特定的矿业权投资项目资产的系统风险是多少。通过以上的计算,最终得出β为6.5,那就可以说明,该矿的风险情况比整个矿业权的市场风险情况高,也可以说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更加符合投资者的心里意愿。
2.2 实际案例计算
该矿山为该集团旗下某一个金矿,主要销售成品金与成品银,金的平均地质品味为6.65克/吨,银的伴生产率为1.39%,本矿山生产规模为35万吨/年,矿石贫化率为12%,选冶综合回收率为92%,可采储量为462万吨,矿山服务年限约为15年,本项目评估计算日期约为15年(数据来源于X矿开发利用方案)。现在将以该集团的金矿矿山为例,应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计算其矿山的采矿权价值。(具体评估各项参数略)
2.2.1 用β计算该矿采矿权价值
首先,用国内目前一般采取的折现率为12%
表1
则可得到:
该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29,242万元
其次,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法修正过的折现率(Km=31.2%)
表2
则可得到:
该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4504.5万元
通过以上不同折现率的计算,得到的采矿权价值,相差较大,这也同时表明,合理正确的应用合适的折现率,才能准确地反映出采矿权的真实价值。我国目前比较通用的方法是应用累加法计算的折现率,即第一种折现率(12%),用该折现率算出的采矿权价值为29,242万元,相对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计算出的最终采矿权价值4,504.5万元,是近乎后者的5倍。这也是我国经常在评估矿业价值时,评估出天价的矿山,这说明对于折现率的选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所最终确定的采矿权价值,无论是从过程中,还是结果,都要比当前国内的方法,计算得更加准确真实。我们的矿业权市场已经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有条件应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来确定折现率。
3 结束语
通过以上两例上市公司的矿业权价值评估的案例分析,折现率的取值,对矿业权最终的价值评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在整个大环境市场的基础上,应用系数β反映出投资的期望收益率与投资承受的市场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市场环境,评估的价值是不固定的。相对于我国通用的累加法,理论上更加优越,累加法采用相对固定的折现率,忽视了项目与市场环境之间的风险关系,不同的项目,应用相同的固定的折现率,在理论与实际操作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更胜一筹,最终得到矿业权价值更加符合投资者的心理意愿。
参考文献:
[1] 《矿业权评估指南》修订小组.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版.中国大地出版社,2006.
[2] 杨拟清等.矿业权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国矿业,1999,8(5):58~64.
[摘要]由于内外部经济环境的要求,长期产品已成为我国产险公司产品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但由于产品、服务、社会经济环境及内部管理方面的原因,使长期产品易产生退保风险,应加强对退保诱因的分析和监控,从产品开发、推广、财务和业务管理各个环节来进行退保风险管理。
退保风险并不是寿险公司独有的风险,特别是当长期产品在产险公司的产品开发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后,产险公司同样面临退保风险的威胁,因此需要高度重视长期产品的退保风险管理,从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来加强防范。
一、长期产品退保风险的危害
我国《保险法》第39、43条明确赋予了投保人终止、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以及保险人退还全部或部分保费的义务。个别退保的发生不会必然导致风险,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只有在大量解约、退保行为集中发生到某种程度,影响到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进而威胁保险经营时,才会出现退保风险。
一般来说,产险公司长期产品发生退保风险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对短期产品退保,产险公司一般向投保人按合同规定的短期费率收取保费,能够弥补公司前期为业务已支付的费用,不会对公司稳定经营与投资收益造成太大的冲击。而在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业务占到产险公司一定业务份额后,退保大量产生会使产险公司的利率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等显性化,从而对其经营的科学性、稳定性形成挑战:
一方面,长期产品销售一般是一次性收取需要承担多年保险责任的保费,一次支付需要在整个保险期间逐年分摊的多种费用。按照市场惯例和现行财会制度,退保时收取的手续费(一般为3%—5%)往往无法弥补前期的费用支出(包括已交纳的营业税、支出的管理费、手续费、分出的再保险费、提取的保障基金等),大量退保会使退保手续费收人与已支出费用之间形成一个巨大的缺口,即“费差损”。
另一方面,因为长期业务收入是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公司一般将其与长期资产相匹配,进行长线投资,退保集中发生往往迫使公司的资金运用计划中断,资金预定的周转环节被打断,甚至还要为资金提前变现而支付一定的费用,不仅实际投资收益要低于预期收益,还可能发生本金损失,从退保手续费中获取的收益一般也难以弥补这种损失,会形成一种不同于寿险公司的“利差损”。
费差损和利差损扩大,易使产险公司流动性不足,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对可持续经营形成威胁;退保风险还使产险公司的定价、管理、投资等活动不确定性加大,从而增加经营成本,降低收益率。此外,从我国寿险投资连结产品的发展以及日本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退保风险具有“多米诺骨牌”效应,容易演变为系统性的社会风险,波及同类产品和整个保险行业、经济系统。因此退保风险对保险公司以及社会的影响是相当巨大、深远的。
近年来,我国产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缓慢和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纷纷借鉴日本、韩国经验,迎合消费者偏好,加快了产品创新,开发了投资型、储蓄性的家财险、以及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多种长期产品,2002年我国购房贷款与购车贷款保证保险两个长期产品一次性收取的保费达到产险当年实收保费的17%,在产险公司进人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市场后,这一趋势还会加强。但是,在产险公司产品开发技术力量不强、资金运用水平不高、产品管理经验不足、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长期产品的快速发展易积聚退保风险,2001年我国车贷和房贷保险的退保率达到10%以上,已直接影响了个别区域产险公司的现金流动性,某些新开发的长期产品虽然还未发生大的退保问题,但产品的退保隐患相当大,已经有很多产险公司在开办长期性业务后,因资金运用能力不强、管理经验不足,为防范可能产生的退保风险,又纷纷停办了此类险种。因此,有必要对产险公司长期产品的退保风险问题给予高度关注。
二、长期产品退保风险的诱因分析
(一)产品方面的原因
1.产品所附着的业务不再继续一旦投保人提前归还消费贷款或保险标的出险,主合同——消费贷款合同将自动终止,从而从合同——保险合同也就无法继续履行,这时投保人可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剩余年度已交纳的保费。这种情况可经常看到。
2.替代型产品的发展
市场上如果出现了更好的替代性产品,在退保成本较低时,客户往往会退保旧产品,购买新产品。如2002年6月,人保、太保公司杭州分公司先后启用新的住房贷款保险产品,费率更低,责任范围更广。如果没有合理的措施,仅凭常规退保手续费是难挡退保大潮的,而且对客户不公平,会引发公众对公司的不满情绪。
(二)服务方面的原因
1.投保人对服务方式不满意
如在购房、购车等长期消费贷款业务中,一般要求消费者一次交纳多年的保费,但有的投保人认为一次费不合理,应按年度缴纳,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未到期保费。如2001年上海某市民要求按年交房贷保费,将某产险公司诉诸法院,虽然最终和解,但一旦保险公司败诉,将引发普遍退保,上海66万房贷投保人,总保险金额高达20亿元,将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重大冲击,甚至引发金融系统的震荡。房贷保险产品具有同质性,如果这一风险波及到全国范围,其危害更是不可想象。
2.投保人对服务质量不满意
这种情况在投资连结产品以及一些售后服务要求较多的产品中易出现。如果营销人员对产品与公司信息没有正确的宣传,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一旦消费者认为产品的功能、公司的服务等与预期的有差距时,公司将失去信任,诱发退保。
(三)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原因
1.外部经济环境因素
在利率升高、经济不景气或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时往往会诱发投保人退保,变现资金以急用,或购买其它金融产品。特别是预定利率较低的产品,一旦资本市场未来走势预期良好或投保人医疗、住房、失业保障需求增加时,产险公司的退保风险都会加大。
2.社会舆论因素
受从众心理支配和新闻媒体、大众舆论等的诱导,尤其是在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容易对产品及经营者的偿付能力产生怀疑,消费信心不足,从而使潜在的退保风险转化为现实的流动性风险。
(四)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
业务管理与考核制度不健全易诱发退保风险。如保险公司采用“重保费、轻利润”的考核机制,易出现“假保单、真退保”现象,即营销员为保持业务量而自己投保,通过绩效考核后再退保;不合理的产品推广政策也会诱发退保,如为推动某产品的销售,公司实施高额奖励和“高回扣、高返还”的政策,容易诱致业务员或人暗示客户投保后再退保以增加其业务量,以获得高额奖金和手续费,形成一种新的道德风险。
此外,业务结构不合理也可能诱发退保风险。目前产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中,团单仍占有一定的比例,团单业务有些是为了发奖金和福利,个别出于“洗钱”的动因(在分散型业务中可能也有),不以获取保障为目的,退保的可能性较大,一旦退保,牵涉的资金量巨大,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稳定和险种定价、核算的科学性、有效性等。
因此,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程度逐步提高、长期产品在产险公司产品开发中的地位日渐重要、保险公司投资多元化的情况下,退保问题对保险业自身和对社会经济系统的影响日益深远,产险公司必须对易诱发退保风险的各种因素密切监控,提早防范。
三、长期产品退保风险的管理策略
(一)产品策略
1.提高产品定价技术,开发真正的投资连结产品
虽然保险公司开发承诺回报率低的产品可以较好控制风险,但不仅难以吸引客户,且易诱发退保风险,而承诺回报率高虽然可以吸引客户,却易给公司带来利差损风险,因此,在长期产品开发时,必须以能够实现合理定价为前提,要增强产险公司的精算力量,提高定价技术。
此外,还应开发将产品收益与投资收益挂钩的真正的“投资连结”产品,保险双方“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减少利率波动对保险人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如韩国的“21世纪综合储蓄保险”等联动利率产险产品,承诺产品利率随某个参考利率变动,并保证比其高出一个固定的比例,参考利率为银行利率、国债利率、企业债利率等,在市场上广受欢迎,到2000年,韩国长期险营业额占到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7.8%。
2.提高投保人退保成本,增强产品开发的连续性
保险人可以提高退保收费,使退保手续费能够弥补先期支付的各项费用,如日本、韩国的投资型长期财产保险产品、荷兰的寿险等对退保都制订了严格、苛刻的退保条件。另外,在产品升级时还要注意增强产品更新换代的连续性,注意新旧产品费率的衔接,尽量降低投保人对产品价格的敏感性,可以采取旧产品责任自动升级、费率不变的办法。
3.开发核算周期与保险周期一致的新产品
当前我国长期性财产保险业务发展很快,但仍多沿袭传统的短期险核算方式,一次性取得的多年保费收入逐年入帐,而各项费用却多为一次性支付,退保后冲销已支付费用不仅财务上很复杂,且已支付费用实际上往往难以追回,在准备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下更易导致经营的不稳定性,因此建议产险公司开发出核算周期与产品保障周期相一致的真正长期产品,即以保险周期作为一个核算周期,会计核算和税收等都按长期险处理的产品,退保时对客户已经发生全损给付的本金不予返还。开发此类产品在法律、现行会计处理方面均具有可行性,国际上也有类似现成产品,如日本、韩国在长期产品合同中都有全损无返还的约定。
(二)财务策略
新型长期产品开发出来后,要在产品的财务制度建设方面加以配套和完善。在国家有关政策完备之前,各产险公司要完善财务办法,以应对退保风险:
1.可以将投资类产品的保费和投资金计入不同的帐户,退保时只退本金或风险保费等,以控制风险。如日本将长期产品全部保险费分为补偿部分保费与投资部分保费,退保时只退投资部分,这样使账务处理比较清晰。
2.对以保险期间为一个核算周期的新型产品,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制度等。
3.加强资金管理。各公司总部要增强对长期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严格准备金管理制度,防止分支机构不提或少提准备金、资金被挪用而无法应对集中退保的情况。
(三)资金运用策略
产险公司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独立性,保持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流动性之间的平衡。为此,必须实现资金运用的专业化,建立专业的资金运用团队和科学的资金管理机制,积极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在资产组合方面,要注意对按短期核算的长期产品,增加短期资产与之相匹配,对真正的长期产品要进行多样化投资组合,长、短期投资与保单的负债状况相匹配。
(四)服务和宣传策略
1.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管理、培训,建立一支诚信守法、高素质的营销队伍,提高营销水平,改善公司的服务质量,使投保人对有关义务、退保规定等了解清楚,避免误导消费者。
2.要加大对公司产品与形象的宣传力度,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公众对产品的正确认识与理解,增强保险消费知识的公众普及率,塑造、维持公司在客户心中诚信、实力的形象,提升公众对公司的信心和忠诚度。
3.加强对新型长期产品的公平性、合理性、一次交费的合算性、国际性等方面的宣传,灌输先进的保险消费观念,引导市场消费,使市场尽快认同和接受该产品。
(五)内部控制策略
不论是对传统还是新型的长期产品,防范退保风险都必须以加强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为基础,包括:
1.加强对退保诱因的监控和防范。首先,各产险公司要根据客户群的特征与管理水平、社会经济状况等,判断退保风险发展趋势及公司对退保风险的承受底线,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对退保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其次,要在进行产品开发、准备金提取、资金运用等各项决策时,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环境、消费心理、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因素,充分考虑退保风险,制订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