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火灾应急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ZSE/CX18-20xxA
二、 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组 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 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010-61592091-2164 或010-61592091-2255
公司传真:010-61592094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 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公安(20xx)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一、组织机构
1、中心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琪
副组长: 瞿晓刚
成 员: 卫 雁 黄惠明 杨文慧 蒋进 陶力新
2、中心业余消防队成员:
队 长: 蒋 进
队 员: 李 董、戴 辉、陶力新、王仁刚、唐晓海、路 盛、吴武鑫、 钱耀忠、唐 辉、钱桂荣、夏笑益
二、预防预警
1、应加强职工对突发火灾事件预防、避险、处置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中心利用版面、宣传栏及各种会议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由中心领导、业余消防队员及部分职工参加的火灾应急演练。
2、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落实防范措施,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实验室、化学品仓库、高压消毒锅、变电房、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3、做好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对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根据时效进行定期检查、更换;对大楼内灭火用消防栓、消防带及消防喷头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缺少(损坏)及时给予增补;对大楼外灭火栓的数量、分布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三、应急处置
(一)、现场施救
在遇到火灾紧急情况时不要慌张,如火势较小立即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报告中心领导及拨打“119”火警电话,现场进行灭火时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1、发现火情第一时间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进行灭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实施灭火。
2、严禁用泡沫灭火器灭电器火灾,在以防泄漏电流伤人 。
3、对规模、范围较小的设备或线路火灾,可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直接喷射灭火。鉴于火场情况复杂,为确保安全,人体和灭火器必须远离设备和线路。
4、优先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1211有一定毒性,灭火后应迅速撤离;
5、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6、用消防水龙头灭火时,水最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安全防护装具,其他人员不得接近正在灭火的人员、燃烧区和积水区。
(二)、紧急安全疏散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马上组织人员疏散,疏导原则:
1、火灾严重或有蔓延的趋势,在采取一定措施后应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火灾严重时首先应躲避浓烟,能向下跑的决不能向上跑;
2、大楼起火时人员疏散应迅速走大楼(楼梯)安全通道,做到安全有序避免拥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大楼起火人员疏散时禁止乘坐电梯。
3、如果现场有浓烈烟雾或伴有有毒气体时,应用湿毛巾(手帕)捂住口鼻,并采用身体下蹲姿势撤离。
4、着火层以上楼层人员发现消防通道已被大火(浓烟)堵死,不能向下撤离时,应迅速向楼顶(上风)比较安全的方向撤离,并迅速呼救等待救援人员前来救援,绝不能盲目跳楼逃生,以防发生意外。
(三)、现场伤员救治
1、发现受伤人员应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根据伤情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现场救护,如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心肺复苏。
2、伤情严重者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迅速将受伤的人员转移到医院进行救治。
百货的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百货商店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我店档案的损害,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百货商店档案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职责
为确保档案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作,特成立百货商店档案安全应急处置领导组,由分管档案室领导任组长,保卫处、后勤部门及档案室相关同志任成员。负责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下设抢险组:档案室领导担任小组长,各类别档案负责人、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档案室全体人员参加,负责对库藏档案的抢险工作。
二、应急处置的险情种类等级
(一)险情种类划分
引发档案安全事故的险情主要有火灾、水灾、虫灾、地震、雷击和库房崩塌等等。
(二)险情等级划分
1.一般险情
若库房险情不大,档案室可以自己处置且不会造成重大后果的,为一般险情。
2.较大险情
若库房险情较严重,已危及档案安全,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置的,为较大险情。
3.重大险情
若库房险情致档案严重受损且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为重大险情。
三、应急处置的抢险目标任务
排除灾情、险情,消除灾情、险情对库藏档案、资料和设施的威胁,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四、应急处置的抢险原则顺序
(一)应急处置原则
先抢救珍贵档案,再抢救一般档案,最后抢救资料和设施设备。
(二)应急处置顺序(顺序请自定)
1.基建档案
2.会计档案
3.文书档案
4.实物档案
5.音像档案
6.照片档案
7.其他资料、设施、设备
五、应急处置的抢险程序
(一)一般险情
1.第一发现险情者迅速通知档案室的负责人和库房管理人员。
2.档案室的负责人和库房管理人员到现场查清险源后,能自己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则立即报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组长。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后立即到现场确认险情,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做好善后工作。
(二)较大险情
1.第一发现险情者在确认险情较重,自己不能处置的,立即向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灾情,请示处置办法;得到报警请示后,迅速向档案室职工报警;若需向外界呼救,则拨打119、110或其它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告知险情,请求抢险。之后立即打开通往险区的大门,为消防车或其它抢险车辆靠近做好准备。
2.接报警后,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实施抢险,档案室人员接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各抢险人员到位后,立即按分工各就各位,投入抢险。外界专业抢险队伍到达后,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及时介绍情况,组织人员协助抢险。
4.相关人员要做好报案、施救、灾情等记录。
(三)重大险情
若发生危害档案、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灾害事故,则立即拨打120救护车,指挥组立即派人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其余人员参照上述较大险情的抢救步骤进行抢险。若险情危及到其他部门或整个商店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则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抢险。
六、应急处置的善后工作
(一)总结经验
险情排除后,要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对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报告是否及时;突发事件等级确定是否准确;预案启动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是否及时、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到位等。
(二)及时上报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将险情发生原因、所受损失及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商店总经理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告。
一、 制定本预案指导思想:
在最短时间内集中所有力量,及时赶赴火灾现场,控制火情处置妥当,有条不紊协调一致地组织扑火,使经济和其他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 报警、召集信号与集合地点
1、方式为“消防紧急按钮”。
2、信号为消防紧急铃声短促不断。
3、地点为监控中心门前。
三、 领导机构
(一) 人员配制
总指挥:孙家峰
副总指挥: 盛绍杰
成员:刘建民、王利民、尹彦伦,监控班
各小组及成员
扑火组:保安2班和3班; 组长:王利民
机电组:维修班 组长:郭李强
疏导组:空调班 组长: 班长
救护组:配电班 组长:班长
2 警戒组:保安1班 组长:班长
机动组:保洁部 组长:袁主管
后勤组:办公室人员
(二)人员职责
灭火总指挥主要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了解起火原因、方位及现场情况,会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救火方案。
2、 命令监控中心值班员启动相应消防系统,监视报警运行信号,打开应急广播,根据失火方位、火势等情况,通知商场有关人员紧急疏散。
3、命令各小组负责人根据各自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挥员缺岗,紧急任命临时负责人代行其职。
4、掌握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根据火场灭火需要,命令有关人员确保应急供电、供水、通讯联络和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总指挥不在场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2、配合、协同总指挥分析火场情况,制定救火方案,根据总指挥意见下达命令。
3、掌握救火方案实施具体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建议。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救火方案实施。
监控中心值班员主要职责
1、执行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命令。
2、利用消防监控中心优势,做好各班(组)协调工作,正确传达指令。
3、严密监控火场和公共场所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做好工作记录,保证通讯联络。
指挥组主要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了解起火原因、方位及燃烧物质种类、现场情况,会同小组成员制定救火方案。
2、执行救火方案,正确下达有关指令。
3、根据灭火需要,及时调配人员和物资,保证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4、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火灾调查和处理工作。
机电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电梯和煤气阀。
2、负责开启自动灭火系统,保证消防供水等。
扑火 组主要职责
根据火灾性质,采取正确灭火方法,做好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救护组职责
1、根据火灾情况救出火灾现场被困人员和贵重物品至安全地点。
2、将受伤人员交后勤组或机动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疏导组主要职责
1、根据火灾情况和上级指令,将现场人员按指定路线进行疏散。
2、维护现场人员疏散秩序。
警戒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及抢救现场秩序,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2、负责稳定现场人员和受伤人员情绪。
后勤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火灾现场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2、负责稳定现场人员和受伤人员情绪。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以人为本,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减少山火发生,保护森林资源。
二、组织体系
(一)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
根据本街道森林资源状况,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部,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森林防火工和的方针政策,本辖区山林防火日常事务工作,提出工作要领,监督检查各社区的工作,制订应急和处置预案等事务工作,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和成员:
成员:
街道党政办主任丁晨街道人武部部长秦宇宏街道财政所所长陈卫国街道安监办副主任任福原街道司法所所长张明红街道城管办主任黄旭桃源社区书记荣明兴龙山社区书记陆栋荣巷社区书记钱建法梅园社区书记陆景安青龙山社区书记郑志勇勤新社区书记荣明齐新峰社区书记张国平荣巷派出所所长周锋梅园派出所所长
(二)各社区护林防火工作体系
各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有一名付主任主管和一名专管员。各社区根据山林地的多少和分布情况配有专职护林员,每一位护林员负责各自的范围,做到定点、定岗。现在全街道有专职护林员47名,分别是:桃源社区8人,龙山社区10人、荣巷社区2人,梅园社区2人,青龙山社区9人,勤新社区11人,新峰社区5人。在清明节前后的扫墓时期按1:1-3增加看护人员,即按47名专职护林员,增加50—150名临时护林员,做到严防死守。
三、扑救队伍建设
(一)街道组建两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分别是龙山半专业消防中队和勤新专业消防中队,每队有15—20名队员组成,街道防火指挥部成员唐国平任两支半专业消防中队指导员。勤新专业消防中队设中队长1名,由丁锡明主任担任。龙山半专业消防中队长由荣明发担任。
(二)每个社区成立义务扑救队。1000亩山林面积以下的社区配20人,1000亩山林面积以上的社区配30人。
(三)成立后备扑救队。街道由部队、执法队和基干民兵50人组成后备队,各社区与当地部队或企业挂钩,成立30—50人的后备队伍。
四、物资储备及专用仓库
根据上级考核要求作如下配备:每100亩山林配灭火弹10只,水枪1支,水桶5只,一定数量的铁铲等其他灭火工具,每个护林员配对讲机1台,保证信息随时畅通。街道现有森林专用消防车3辆,无线电台机3台,手持对讲机48台,喊话器30只。街道指挥部设有专门消防物资仓库1间,备有灭火弹400只,水枪10支、水桶50只,铁铲20把。各社区配备配足各种消防物资,建立专门仓库,有专人负责管理。
五、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一)在沿山主要道口、林间小道设立永久性的,醒目固定牌、大幅标语、横幅以及木牌标语,插防火宣传彩旗,在林区营造防火氛围。
(二)每位护林员上岗必须携带、防火宣传单,喊话器,不断向上山人员宣传和登记,提醒上山注意防火。
(三)向附近居民、学校、企业、部队发放护林防火公开信,每年发放5000多份。在清明扫墓时期发放上山扫墓人员的公开信,提高防火意识,逐步做到不在山上点烛焚纸、烧香,做到文明祭扫。
(五)各社区利用墙报,黑板报,通讯等多种形成进行护林防火宣传。
六、建立值班巡查制度
(一)街道、社区在双休、节假日都必须建立值班制度,按排人员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街道实行24小时防火值班。值班室电话:85511314、85512731夜间:85516857
(二)建立巡查制度,街道专管员,检查社区整个护林防火工作,和护林员到岗情况,并进行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必要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社区专管员经常甚至每天检查护林员的到岗情况,全面执行“严防死守”要求,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护林员的考核奖惩依据。
七、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禁止上山人员动火野餐,严禁在山上吸烟,特别是清明扫墓严禁在山上烧香焚纸,加强宣传,说服、增加看守力度,同时在上山口设立一定数量的焚烧池,供扫墓人员焚烧纸物,杜绝火种上山减少山火发生。
八、建立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当发生火警后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如实向上级报告火情情况,查清发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要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森林火灾扑救实施预案
(一)每年从10月1日起,到来年5月10日至为山林防火期,街道和各沿山社区,进入森林防火期,进行动员、步骤,从组织、人员、物资等各方面全面进入待命状态。护林员上岗到位,严格执行“八带”制度,即配带护林员标志背心、袖章、帽子、灭火弹、镰刀、宣传单、上山人员登记卡、对讲机、宣传彩旗、喊话器。
(二)当森林火险等级在3级以上时,街道、社区护林防火指挥人员必须对林区进行实地督查,将督查情况作好记录,对讲机、喊话器必须充足电,保持优良工作状态,专用消防车不得外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处于高度备状态,时刻待命。
(三)当森林火险最高等级5级,连续5天以上时,指挥部高危火险警报,同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各森林管理人员在岗待命,通讯联络始终保持畅通,手机24小时开通,指挥部台机每天至少二次与各社区及主要道口勾通,同时加强巡查督促,各护林员从早8:00—晚17:30不离岗,中午带饭或送饭,半专业消防队处于时刻待命,义务扑救队员,作好动员,随时作好上山灭火的准备,同时对后备扑救队伍的联系,对灭火物资器械全面清查,保养,时刻待用。
(四)山火现场处置。当发现森林火情后,街道防火指挥部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安排专人胡小敏留守办公室,首先通知火情所属社区、两支专业队伍和唐国平副主任,然后通知物资调运组许锋、交通通讯组雷新达、后勤保障组薛霞,并做到时刻与上级和现场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火场动态,副主任唐国平及时通知龙艺和街道李兵副主任,并在通讯组的引导下赶赴现场。一般情况下,在发现火情20分钟内,受害面积在20—30㎡,火势能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以本社区力量自灭为主,在明火扑灭后,迅速组织暂守人员,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如果发现受害面积超过20㎡,并有发展趋势的情况下,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调动,街道专业消防队及半专业消防队实施扑救,另外,通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如火情发生在山高地险,林木茂密地段,加上天气恶劣,有利火势发展,蔓延,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亩时,报告街道主要领导,经同意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1.在火场设立现场扑火指挥部,人员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勤新专业消防队和龙山半专业消防队伍负责人丁锡明和荣明发为组员。协调组织一切力量,全力扑灭,同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火灾情况,以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2.现场扑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指挥组、物资调运组、交通通讯组、后勤保障组。
火场指挥组:在火场第一线的指挥员,全面掌握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力、风向及火情动态,随进提出作战方案,建议调集扑救人员和物资,并组织指挥现场扑救。
物资调运组:主要由所属社区为主,街道协调联系人为许锋、过正洲,主要负责扑火工具,灭火弹、水枪、水、装备等物资的调运保障,特别保障灭火用水供应。
交通通讯组:组长为雷新达,组员由所属社区和护林员担任,主要负责在交通沿线设置火警指示标记,为相关人员到达火场提供正确交通线路,并做好到场车辆的疏导工作。
后勤保障组:主要以所属社区为主,街道协调负责人薛霞。主要工作是为扑火人员提供必要的饮水和食品,做好围观群众的教育管理等,对在扑救火灾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收集报道,如有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3.火场留守人员的安排
通过各方面力量将明火扑灭后,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对火场全面检查,消除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安排足够人员坚守火场,直至确保再无复燃可能的情况下批准撤离,应急状态,宣告结束。
5、火灾报告评估
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统计过火面积受损树木的统计,对起火原因分析,写出书面报送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队对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队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队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队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武警其他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铁道部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森林部队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队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指挥部职责:负责对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组织指挥扑救,协调周边力量。做到森林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安排,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森林防火重点区域
1.香樟坪——林区
含村、村、口的天然原竹林,退耕还林、林约万于亩。巡查员:
2.街基河流域林区。
退耕还林、林、部分原始森林。三、四坪、仰天窝等林区万于亩。。
3.麻柳林区
含下、包下一带退耕还林、林近5于亩。巡查员:。
三、扑救森林应时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必须及时向本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接报后,须书面记载:森林火情报告人姓名、住址,森林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村/组/小地名),火情情况,是否已投入扑救等,并在接报后,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立即通知火情发生村组,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每半小时向防火办报告一次情况。并向办公室执勤人员和带班副指挥长报告情况,接受其指示,严守岗位保证上传下达信息,做好书面登记。
(2)通知后勤人员,立即将扑火器械带到指定地点,扑火器材包括:对讲机、电喇叭、砍刀、铁扫把、防火服、水壶、电筒、指挥员袖标等。
(3)协调车辆立即进入指定地点待命。
2、人员组织调集
(1)一般林火由林火发生乡指挥部组织扑火队员,进行扑救。每半小时向防火办报告一次情况。
(2)2小时都未能扑灭的林火或可能继续蔓延的林火,由带班副指挥长组织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及邻近乡镇扑火队伍赶赴现场参加指挥扑救。每15分钟向防火办报告一次情况。并根据火情发展态势,指示值班员向市防火办报告。
(3)4小时都未能扑灭的林火或面积较大林区和未开发的原始林区及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林火,由指挥长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向县指挥部求救增援。
3、扑救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参加扑救的指令后,必须坚决服从命令,立即到达指定的地域,且一切行动听指挥,积极扑救。扑救森林火情,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四、扑救工具准备
1、有砍刀20把,铁扫把5把,电筒20支、电喇叭1只。个人和集体林的扑火工具由乡镇人民政府购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配备砍刀50把,电筒50支,电喇叭2只。村委会必须配备砍刀30把或自备其它扑火工具。
2、所有扑火工具要确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保证扑火时能及时充分发挥作用。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加油站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 危险性分析
(一) 企业概况
某加油站位于××市××××××,现有从业人员××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加油站主要经营:车用燃油(汽油90#、93#、98#,柴油0#)、车辆清洗和便利店销售(昆仑系列油、日用百货、饮料、杂志、烟草、车辆养护用品等)。加油站24小时营业,共分三个班,实行两班倒工作,每天高峰时间全勤上岗,低谷时间轮流休息,实行弹性工作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危险性分析
根据加油站基本情况和现场布局,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目标及对危险目标的评估如下: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社会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
油品的危险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危害程度的范围:以加油站为中心,50m为半径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有受到危害的可能。
对建筑物设备危害程度的预测: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同时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
对人员危害程度的预测: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人员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轻度烧伤、严重烧伤及生命危险。
主要危险部位是:加油现场、卸油作业区、配电室、变电柜。
可能发生火灾种类有:加油站火灾、爆炸;车辆火灾;电气火灾。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加油站经理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安全计量员负责拉闸断电。
加油站核算员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加油班长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四、预防与预警
工作人员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班长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值班经理)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通讯组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
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报警时应讲清以下内容:
(1)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2)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五、应急响应
(一)加油机火灾处置方案
(1)站经理得到加油机起火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立即到配电室切断电源,然后加入灭火队伍。
(3)加油班长带领加油员马上携带灭火器冲向起火地点,消灭加油机火情。
(4)核算员清理好财务帐目,根据站经理命令,确定是否报警,然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5)营业员整理好自己账目后,交到核算员手中,然后作为医疗组人员参与救护工作。
(6)火情完全消除,站经理确认安全后,宣布重新营业。
(二) 卸油区火灾处置预案
可能出现的起火状况:
(1)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卸油过程中起火;
(2)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静止过程中起火;
(3)加油站卸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终止后起火;
(4)加油站储油油罐计量口起火;
(5)加油站储油油罐卸油口起火;
(6)因其他原因(雷电)等油罐区起火。
处理措施:
(1)站经理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指挥油罐车司机迅速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进行扑救。
(2)抢险小组成员(当班加油员)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3)抢险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计量员)关闭卸油罐车卸油口和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卸油口)。
(4)严禁使用水直接扑救,以免水激飞溅油品扩大着火范围。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开往与着火点上风口的方向,并要求远离100米以外。
(6)立即疏散周边群众,对附近住户或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7)消防队赶赴现场后,主动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避免火灾扩大。
(三) 加油站油罐区火灾处置方案
(1)员工发现油罐区起火后,迅速报告站经理,站经理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然后迅速加入现场灭火组开始灭火抢险。(如果当时正在卸油,计量员应迅速关闭油罐车阀门,报告站经理发生火情后,指挥油罐车司机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并进行扑救,站经理负责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
(3)当班班长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其他员工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4)计量员负责关闭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量油口)。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在进口处设立警戒标志,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并注意引导消防车辆进站灭火。
(6)核算员应根据站经理命令,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周边群众撤离。同时携带账册撤至安全区域。
(7)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如人身上不小心溅上油火时,应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灭,或快速脱下衣服,将火扑灭。如来不及脱下衣服,应就地打滚,把火扑灭或迅速跳入附近的水池中灭火,然后现场人员冷静的帮他脱下衣服。救火时勿用衣物、扫帚来回扑打,以免使油火扩大着火范围。着火人也不要惊慌,乱跑乱跳、跑动,这样既影响救助,又可能扩大火情。有人员伤(亡)时,同时启动《加油站人员伤亡应急处置预案》。
(四) 加油站电器火灾处置方案
(1)发生电器火灾时,发现者马上通知站经理。站经理宣布启动预案。
(2)计量员迅速跑至配电室,切断电源开关后,迅速回到火场加入扑救。
(3)灭火组(当班加油员)取来离火场最近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扑救。
(4)当班班长和核算员把火源周围的重要物品及可能引发更大火灾的可燃、助燃物移至安全地带,直到火情被完全控制。
(5)加油班长在进站口设立警示标识,顺序组织站内加油车辆快速驶离加油站。
(6)火灾扑灭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并迅速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
(7)安全主管部门速派专业维修人员到站对电气线路进行维修,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8)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在消防灭火的同时,首先应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当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
(五)加油站车辆火灾处置方案
(1)发现加油车辆站内着火时,立即报告站经理。站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迅速跑至配电室,切断电源开关后,回到现场加入扑救。
(3)现场灭火组(当班加油员)用灭火器开展扑救,火情消除后,将起火车辆推出站外。
(4)核算员按照站经理命令,拨打报警电话,携带帐册撤至安全区域。
(5)加油班长在进站口设立警示标识,顺序组织站内其他车辆安全驶离加油站。
(6)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提示:
(1)在可能的情况下,将着火车辆驶离到站外处理。
(2)车辆出现冒烟时,不可在站内打开机器盖。应推出站外,进行处理。
(六)加油站人员烧伤、烫伤急救程序
(1)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2)对已灭火而未脱衣服的伤员必须仔细检查全身情况,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3)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并送往医院。
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六、应急结束
1、 程序终止条件
确认现场危机已经解除,确认现场的环境不会再次发生危险,由站经理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2、 处置现场评估
通过应急处置过程,对各个岗位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总结事件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公司内进行安全经验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七、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1)加油站配备的8kg手提式灭火器30个以及35kg手推式灭火器4具;
(2)配电房配置的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位置在配电室门旁;
(3)医用急救包:每站2个(经理办公室、财务室各1个)。
八、附则
1、 演练要求
(1)每年年初,由片区公司负责对全站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专项培训。培训计划、材料、试卷应报主管单位批准并备案。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加油站安全计量员、加油班班长进行的安全专项培训。
(3)每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培训要做好记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站经理主持。考试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2、 预案修订和完善
2020年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x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我x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x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xx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x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或超出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处置火灾事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灭火救援行动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
(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火灾发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快速响应,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快速高效地处置火灾事故。
(3)提前准备,强化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提前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对准备。在x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协调配合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指挥部
x政府成立x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x政府分管副x长担任,副总指挥由x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x公安局、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安监局、住建局、卫计局、交通运输局、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供电局、农电局、通讯公司及各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联络员由各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
x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x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2.1.2x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x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作战指令,统一调度各方灭火救援力量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2)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救援力量。
(3)征用、调用社会资源用于灭火救援行动。
(4)组织有关乡镇政府、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消防部门人员收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
(5)及时向x政府和公安局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并向社会灾害信息和救援行动进程。
(6)及时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7)负责善后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x公安局负责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部门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危险情况检测、人员搜救及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为灭火救援创造有利条件。
(2)x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收集、分析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指挥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完成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x武警中队根据灭火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灭火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秩序。
(4)x安监局负责协调相关专家对易燃易爆等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和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或按照x政府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