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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会计论文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云会计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分为基本质量特征和辅助质量特征两大类。基本质量特征是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首要的基本质量要求,主要以决策有用为目标,是质量管理的重点。本文将基本质量特征确定为重要性、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四项。其中,前三项在国内外准则中也界定为基本质量特征,因此,是质量特征中最根本的要求。考虑到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对各个路局和站段会计信息可比性要求,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对外融资产生的会计信息可比性需求,本文将可比性也列为基本质量特征。辅助质量特征则是在决策有用基础上,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对基本质量要求的补充和完善,以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辅助质量特征确定为透明度,具体包括中立性、可理解性、完整性、实质重于形式。

二、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综合评价模型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理论依据是在对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评价时,人们面临的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众多因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内涵和外延都不十分明确,各因素具有模糊性,为了使模糊因素数量化,建立模糊评价模型,将多个表述会计信息质量性质和内容不同的指标归一为单一指标,以便对会计信息质量作出有依据的评价。每一指标的权重反映了各个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AHP)、德尔菲法(Delphi)、主成分分析法、相关系数法等。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通过把每一层次中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确定层次中各指标对于上一层次指标的重要程度,构建两两比较判断矩阵,然后根据专家的判断来决定各指标相对重要性的总顺序,从而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如表1和相关公式所示。根据判断矩阵提供的信息,计算针对上一层某因素的本层与之有联系的因素的重要性次序的权重。可采用和积法求解得到判断矩阵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特征向量代表该层各因素对上一层某因素影响大小的权重。

三、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将评价因素集分为m个子因素集,即评价因素集U可表示为:U={U1,U2,…,Um},对于每一个Ui,有Ui={Ui1,Ui2,…,Uin},其中,i=1,2,…,m。确定模糊评价矩阵对最末级指标进行单因素模糊评价,确定从Ui到上一级指标层的关系矩阵Ri。若单独考虑Ui(i=1,2,…,m)下的指标Uij(j=1,2,…,n),评判其隶属于第t个评语的程度为rijt,则可得Ui的模糊评价矩阵R。先对各最末级指标Bij(i=1,2,3,…,9)的评判矩阵Ri作模糊运算,即用各末级指标的权重乘以对应的模糊关系矩阵,得到上一级指标Bk对于评语集V的隶属向量B軒k={bk1,bk2,…,bkm}k×m=Ak*Rk,即得到初级综合评价结果。考虑到会计信息质量的评价要兼顾各种因素,本文采用加权平均型M(·,)算子。由初级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得到上一层指标的模糊评价矩阵R={B軒1,B軒2,…,B軒m}T,根据其对应的权重向量,按照模糊数学评价模型再对R进行模糊矩阵运算,即第二次模糊综合评价,得到对于评语集V的隶属向量。同理,如果有多层指标,逐层进行模糊矩阵运算,直至得到最顶层指标对于评语集V的隶属向量。在相关专家调查法基础上,得到模糊关系矩阵。专家评判统计见表2。根据模糊数学中的最大隶属度原则,可得出被评价对象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为了更直观地对会计信息质量水平进行分析,可以用分数来表示评价集的考核列向量。因此,综合评价结果既可按照最大隶属原则来选取,也可由W值来选取。相比较而言,W是一个加权平均值,分值越高,说明质量越高,否则就越低。

四、政策建议

第2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云计算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计算方式,共享的信息可以按照需求分配给各类设备,用户能够在网页上接受服务。云计算呈现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的信息技术服务、使用和交付模式,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虚拟化资源的交易,并且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以作为一种资源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云计算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云计算拥有非常广泛的接入口。

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获得云计算的资源,并可以在手机、电脑或PAD上使用,云计算在网络上提供服务,并在网络上进行传递。

2.云计算拥有方便快捷性。

云可以迅速、灵活地供应资源或服务,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购买。对于用户来说,计算能力可以在任意时间获取,任意时间使用,而且提供的计算能力是无限的,并不存在资源不够用或资源浪费。云计算的运营商只需要在容量预警的时候,扩大容量,及时应对增长的需求。

3.云计算拥有庞大的资源池。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将计算资源都汇集到资源池中,利用多租户形式,按照用户的不同需求供应不同的虚拟化资源,用户可以在任意位置使用各种终端从资源池获取所需服务,用户虽然不知道资源池的具置,但是可以指定资源池的大概位置。虚拟的资源池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4.云计算服务的可计量性。

云计算可对资源或服务进行计量,通过服务时间或网络存储等,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用户明了资源的使用情况。

二、云计算对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影响

会计理论、会计技术的每一次变化,都会对企业会计信息产生很大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出现的同时也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企业使用云计算。在云计算模式下,企业将自己数据信息交给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来管理,从而使企业处理会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也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一)云计算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处理的成本

企业之前需要为电脑设备、机房、网络等投资大量的费用,有了云计算之后,对客户端的硬件要求就很低,用户只需要每月缴付相对低廉的月租费,不需投入大量资金购买高性能的电脑,省时又省力,而且还不用考虑一些设备的折旧问题,大大降低了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的成本。

(二)云计算方便了会计信息系统的维护

云计算不需要专门的设备检测及维修人员,更不需要向他们支付一定的费用。云计算采用租赁的方式,大部分工作都交给了云端处理,无需将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花费在设备的安装及检修上,大大节约了会计信息处理的成本。

(三)云计算促使企业管理更加方便

云计算的服务商拥有专业的技术和规模,满足各个企业的工作需要,同时提供先进的技术,满足企业加速发展的需要,节约了企业的管理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

(四)云计算的应用更加实际

在云计算模式下,所有的电子设备只需连接到互联网,就可以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企业可以在网上进行一些交易活动,节约了各个环节交易时间,方便了交易程序。企业各部门之间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企业的管理人员及会计人员可以随时随地查看业务文件及业务处理进程。

(五)云计算提高了企业会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企业从云计算服务供应商获得专业技术支持,由服务供应商保障软件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问题,让企业没有后顾之忧,从而企业的会计人员可以专注于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六)云计算满足了会计信息化扩展的需求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可以使企业储存在云端的会计信息保持动态移动、调整,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化长期发展的需要。随着云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云计算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而且可以帮助处理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业务,企业的审计业务、税务业务都可以共享云上的会计信息,增加了云端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应用的是最新的软件服务技术以及专业的数据存储服务,不仅满足了企业会计信息化长期发展的需要,也降低了企业使用云计算处理会计信息的风险。

三、基于云计算的会计信息安全问题面临的风险

云计算在会计领域有着良好的应用价值,但是云计算在企业会计领域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限制云计算在企业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会计数据的安全问题,云计算的自身特点决定了用户需要把数据信息存储到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手中,而且企业不具有优先数据访问权,云计算服务商会对企业数据信息进行优先控制,因而不能排除数据信息被泄露出去的风险,用户使用云计算可能要面临如下安全风险。

(一)网络安全问题

网络是云计算服务的基础和媒介,云计算平台中集中了大量用户信息、资源,非常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因而面临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云计算的任何一个节点及网络都可能受到攻击,而且网络病毒日益猖獗,恶意的程序及木马严重威胁着云计算平台的安全,会导致数据信息的丢失、网络信息的传输安全问题。未知的木马恶意入侵、安全漏洞、运行风险等都有可能对企业数据信息造成威胁。仅仅依靠本地硬盘中的病毒数据库对病毒进行识别和处理是不行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必须依靠网络服务对病毒进行识别、分析及处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要保证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云端的数据不遭受破坏,防止漏洞攻击及木马恶意程序的入侵,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

(二)数据存储安全及隐私保护问题

企业对存储在云端的会计数据信息没有自我控制权,所有的会计数据都由云计算服务运营商控制及管理,因此企业会担心数据信息的存储安全以及个人隐私问题。云计算服务商是否会未经用户允许私自访问用户的数据,私自泄漏企业的数据信息。虽然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一直对外宣称任何人都不可能会知道存储在云端的数据信息的具置,但是不排除数据信息被非法盗用的可能性。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可以有效利用防火墙,保证数据信息不被非法访问、非法入侵。

(三)服务连续性问题

当云计算运营商的硬件设施发生故障或者遭到破坏之后,云计算的服务商是否能及时运用相应措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储存在云中的数据是否会被丢失或损坏。云计算的运营商破产维持不了经营,储存在云中的数据是否会受到影响。这些都是用户所担心的问题。

(四)多租户带来的数据隔离问题

云计算一般采用多租户模式,企业信息数据会和其他企业信息数据在云端混合存储,导致企业并不知道自己数据信息的具体存储位置,甚至不知道数据信息被存储在哪个国家。云计算平台是否会发生用户越权访问的行为,用户需要预防其他用户的恶意攻击。用户的隐私被侵犯时,云计算服务商是否会协助用户开展调查,保护用户的会计数据信息不被非法分子所侵害。

(五)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不透明

目前,微软、谷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等云计算供应商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相互之间是不兼容的,而且用户不知道数据保存的具置,云计算服务商对用户提供的服务都是不透明的,用户把数据存储在云端具有不可知的危险性。

(六)数据残留问题

数据残留是指数据信息在云端被擦除后所残留下来的痕迹,残留痕迹的一些物理特性可能使数据恢复。数据残留有可能会泄漏企业重要的商业信息,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七)管理及法律风险

在云计算环境下,所有存储在云上的数据都交给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去处理、存储及安全维护,如果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不妥善保管、运用存储在云端的数据信息,就对企业的商业信息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如何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云端信息的处理,国家缺乏有效的规范及立法,云计算服务提供商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律,继而获得用户的认同感,但没有相关的规范和立法毕竟是缺乏保障的。

(八)审查功能不健全

传统的服务提供商都提供外部审计服务,而一些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拒绝外部审查服务。面对这样的云计算服务商,企业管理人员及会计人员会因无法进行审查服务而承担更多的风险及责任。

四、基于云计算的会计信息安全问题应对策略

尽管使用云计算服务存在各种各样的疑虑,但是云计算技术确实具有极好的发展潜力,云计算可以帮助企业大幅度降低处理会计信息的成本,迅速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及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及方便快捷性。一旦拥有良好的信息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云计算就可以在会计领域得到大规模的使用。在云计算坏境下,针对上述信息安全问题,云计算在应用过程中要从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企业和国家三方面考虑信息安全对策。

(一)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应对对策

对于云计算服务提供商,针对云计算环境下的企业会计信息安全防护的要求需要采用网络隔离、数据隔离、数据保护、数据擦除等一系列的安全技术手段,为企业的会计信息提供安全保障与隐私保护,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可用性及完整性。

1.网络隔离

采用网络隔离可以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通过建立一个私有的网络保证网络的安全性和隔离性,将多台计算机用一个私有的经过加密的网络连接起来,确保用户数据的网络传输安全,云计算平台的后台管理员及用户之间都无法窃取数据信息。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一定要使用防火墙,并根据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防火墙,防止网络攻击。

2.数据隔离

云计算服务商应该将一些数据与另一些数据分离开,防止其他用户访问。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可以按照用户的需求,采用物理隔离、虚拟化和多租户等解决方案实现数据隔离。

3.数据加密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应该对会计信息提供加密服务,而且加密服务应该要由专家设计并测试的,加密软件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防止会计信息被恶意窃取或盗用。如果加密系统出现问题,那么所有存储在云端的数据信息都不能使用。

4.访问设置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可以采用基于身份验证的权限访问设置,对登陆用户进行实时身份验证、访问权限来保证对会计数据的访问控制,预防会计数据信息被盗用的风险。

5.数据保护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应该对会计数据实施全面保护,对于存储在云端的会计数据,可采取快照、备份等保护手段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即便受到木马恶意入侵、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等网络攻击或者地震、火灾等物理层面的灾难,也都能够确保会计数据的存储安全。对会计数据进行在线和离线双重备份,采用备份软件或者存储备份,按照用户的需求对会计数据进行自动备份及恢复。

6.数据擦除

数据残留可能造成数据泄露,会计数据信息在云端所占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者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之前,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要确保会计数据信息被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会计数据是被存储在备份软件上的还是存储在硬盘上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都要切实查看残留数据是否被彻底清除。

(二)企业的应对对策

对于企业,也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

1.选择可靠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企业在使用云计算服务之前,要充分了解云计算的风险,选取在技术和安全服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可靠的、拥有良好信誉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名气好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不可能会拿自己的名声去冒险,不会任由数据失窃的事件发生,也不会与其他企业共享会计信息。企业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慎将企业会计数据信息及客户的重要资料存储在云端。

2.数据加密

企业在将会计数据信息上传到云端之前要对会计数据加密,会计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即使被窃取得到的也是密文。企业要确保上传到云端的数据是以加密的形式存在的,另外要使用无法破解的密码,保证其他任何人都无法访问企业的会计信息。

3.做好会计信息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企业应慎重选择能支持数据备份与恢复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保证数据丢失时能快速恢复。除了云计算服务商要对存储在云端的数据信息做好备份以外,企业自身也要对会计信息做好定期备份,以免云计算资源遭受到破坏,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备份也丢失时,数据得不到恢复。

4.建立自己的私有“云”,确保重要的会计信息掌握在企业的手中

大多数的企业都不愿将自己的会计数据信息放在公有“云”上,担心会计信息的存储安全。因而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私有“云”,将一些重要的会计数据信息及客户的重要资料放置在私有云上,自主控制信息的使用权,保证信息的安全。

5.阅读隐私声明

大多数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隐私声明里面都含有漏洞,方便自己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共享云端信息。企业应仔细阅读和咨询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隐私声明,确认哪些数据可以保存在云环境下,哪些数据信息应该保存到私有云上。此外要确认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有严格的信息管理标准章程,防止云计算的后台管理者有可能查看到企业的数据信息,造成数据的泄露。

6.监控管理

云监控应与云计算服务结合,当云计算的服务器发生故障时,企业及时给云计算服务商发送报警短信,将故障降到最低,同时云监控也可以协助企业判断故障,企业应使用监控系统,实时查看云端数据,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或者云端丢失,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企业业务正常运行。

7.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除了要在云计算技术方面强化内部控制,企业也要对自身实施内部监控。企业要做到权责分明制,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不同的角色应具有不同的权限。企业要定期组织财会人员防范风险培训,提高财会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与能力。

(三)国家的监督与管理

国家机关在推进云计算发展的同时,也应当建立相关的规范、标准,也应当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做好监管工作。

1.国家应建立云计算会计信息安全法规

我国的云计算技术刚刚起步,国内还没有制定标准的规范,没有明确的云计算数据信息安全指导方针及要求。国家可以先制定有关的云计算标准,规范云计算市场的运行,之后跟随云计算市场的发展,逐渐修改相关规范。同时,国家应加大信息安全法制法规建设,完善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云计算市场,保障云计算信息的安全。

2.国家应该做好云计算服务供应商资格评审的工作

我国应该制订云计算服务供应商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规范,为云计算会计信息化发展奠定基础。国家应制定相关的行业门槛,使云计算技术过硬、口碑良好的服务商进入该行业发展,良好的云计算服务会加快我国云计算的发展,也能保障云计算资源的安全性,增强企业使用云计算的信心。

3.做好第三方监管和继续教育工作

第3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会计会计准则实证研究

公允价值会计(FairValueAccounting)是指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大量产生,人们日益关注对企业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由于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及时性,使得现行财务报告过度关注历史、成本和利润,忽视未来、现金流和价值。公允价值会计因其潜在的高度相关性,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其运用已经从金融工具扩展到传统领域。在西方国家中,美国对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和应用一直走在前列,IASB、澳大利亚、英国等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也不同程度地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基础。本文对公允价值在西方国家的应用状况以及学术界对公允价值的实证研究进行比较全面的回顾。

一、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针对金融工具,另一类针对非金融工具。9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工具的迅速发展,对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十分迫切,SEC力主使用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会计。1990年,前SEC主席Breeden就指出:历史成本计量的财务报告对于预防与化解金融风险毫无用处,公允价值信息是最相关的财务数据,提倡金融机构和所有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会计。80年代后期储蓄银行业的金融危机使得FASB相信,公允价值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相关和有用的信息,因此,一反其以往审慎的态度,明显转向SEC的立场,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公允价值应用的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首次出现在1984年FASB的SFAS80《远期合同会计》中。1986年,为了解决由于历史成本会计引起的对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问题,FASB启动了金融工具项目,旨在为金融工具及其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提供指引,并促生了一系列针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和计量的会计准则。这些准则的见证了公允价值的运用从表外披露逐渐过渡到表内确认的过程。其中,SFAS105、107、115、119、126要求主体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表外披露。例如,1991年的SFAS107要求所有企业在财务报表或附注中披露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1994年的SFAS119要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SFAS115、133、137则要求主体对公允价值进行表内确认。例如,1993年的SFAS115要求企业在报表中直接报告短期交易性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因此,未实现的损益将直接反映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中。

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特性,并将这一立场在1998年的针对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业务的SFAS133中作了充分说明,但遭到金融实务界的强烈反对。早在1993年,银行业就曾干预FASB要求企业对债权和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采用公允价值,当时FASB不得已进行妥协,最终的SFAS115只要求交易性证券的损益在损益表中确认,可供出售证券的损益在股东权益中确认。SFAS133虽然再次遭到实务界的强烈反对,但FASB还是态度强硬地这一推行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Zeff,2004)。

1990年,IASC金融工具项目筹委会批准了“原则公告草案(DSOP)”,要求经营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不包括投资和筹资项目(汪祥耀等,2004)。1992年的IAS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规定银行至少应披露包括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在内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995年的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要求企业对每一类已确认和未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披露公允价值信息,标志着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1997年,IASC和CICA共同了《金融资产和负债会计》讨论稿,表明了所有金融工具都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立场。1999年的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取代了IAS32的部分披露条款,完整地规定了以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的具体做法。

1996年,英国的ASB了《衍生产品及其金融工具》讨论稿,打算在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方面分两步走,先披露,后确认和计量。1998年的FRS13《衍生工具与其它金融工具一披露》要求主体在附录中分别作文字披露和数字披露,并对其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分类,提供每一类别的公允价值信息。2004年12月,ASB了一系列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包括内容基本上与IAS32和IAS39相同的FRS25《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和FRS26《金融工具:计量》。FRS25就披露和列报两个方面对FRS13的规定作了修正,要求增加信用风险的数字披露,对货币风险的数字信息则不作要求。

FRS26填补了计量方面的空白,要求所有交易性的衍生工具以及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变化在损益表中确认;而所有其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在总确认收益表中确认。

1996年,澳大利亚AASB和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准则委员会在IAS32的基础上了AASB1033/AAS33《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该准则规定主体应对每一类别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无论是否确认)的公允价值信息、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重要的假设加以披露。2004年7月,为了与其第4号政策报告书“国际趋同和协调政策”相一致,AASB在重新修订的IAS32和IAS39的基础上了AASB1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和AASB1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工具类项目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1.非流动资产的重估增值

对于非流动资产的重估增值,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IASB、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允许对非流动资产进行重估增值;美国、加拿大等不允许对非流动资产进行重估增值。

2004年修订的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规定主体进行后续计量时可选择成本模式和重估价模式。IAS40《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主体可以选择以成本减去折旧或者公允价值(脱手价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化立即在损益表中确认。

英国对重估增值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有形资产上,企业对重估增值的项目和时间选择比较随意。1999年的FRS15《有形固定资产》规定企业有权对有形资产进行重估价,被重估价的有形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应该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价值。

澳大利亚处理重估增值问题的系统性比较强,重估增值可应用于有形资产、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和英国不同,上市公司至少每三年对非流动资产根据估定市价进行重估,而且必须针对同一类别中的所有资产(Aboody等,1999)。2001年的AASB1041《非流动资产的重估价》规定非流动资产可以以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重估价会计处理方法与IAS16一致。

2.资产减值

1995年IASC在IOSCO支持下启动了“核心准则”项目。其中,1998年的IAS36《资产减值》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可收回的金额,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英国FRS11《固定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对资产减值的确认原则与IAS36基本一致,但FRS11采用了有别于IAS36“销售净价”的“可实现净值”概念。

2001年FASB的FAS142《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规定对不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如商誉)每年作减值测试,包括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金额的比较。同年的SFAS144《长期资产减值与处置会计》规定减值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SFAS144用“不折现的现金流量”来判断是否减值,与IAS36和FRS11有较大区别,对资产减值设定了更高的“门槛”。澳大利亚AASB1010也规定主体应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的定义与美国一致。

3.其它非金融工具项目

从1982年的IAS16开始,IASC/IASB了一系列把公允价值运用到不动产、租赁、养老金和企业合并等项目的会计准则,如IAS17《租赁会计》、IAS19《雇员福利》和IFRS3《企业合并》等。IAS41《农业》把公允价值会计运用到农业方面,比FASB更进了一步。IFRS2《股票基础的支付》规定在支付日用公允价值计量所有以权益清算的股票基础的支付以及以现金清算的交易,公允价值的变化在损益表中确认。

除了针对金融工具项目的会计准则外,美国FASB也了一系列针对资产和负债项目运用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例如,SFAS114《债权人对贷款减损的会计处理》要求金融机构按照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贷款的市价或其抵押物的公允价值,对已经发生价值减损的贷款重新计价,并将减损计入当期损失。如果其预期现金流量再度发生变化,金融机构必须对这些贷款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因此,SFAS114是公允价值会计发展上的一大飞跃(Zeff,2004)。

英国的FAS13《租赁会计》应用公允价值来确定在交易发生日资产负债表中融资租赁的金额以及当交易发生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折旧成本要报告的损失的金额。SSAP21《租赁和租购合同会计》要求根据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的原则确定入账价值。FRS2《附属企业会计》、FRS3《报告财务业绩》、FRS6《收购与兼并》、FRS7《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对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的应用给出了权威性的准则规范。澳大利亚AASB上个世纪90年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和指引则要求主体披露资产的脱手价格(ExitPrice),包括对私有企业可收回金额测试、养老金计划托管人持有资产销售价格、自生和重生自然资产、雇员权利现值的使用、租赁和货币资产及负债等。

三、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草案主要内容

2003年6月,FASB启动了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计划,并于2004年6月征求意见稿。

美国各界对此反应十分热烈,FASB一共收回93封来自工商企业界、审计机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投资机构和价值评估机构的反馈意见书,这些意见基本上代表了美国社会各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看法。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后,FASB于2005年10月了准则工作草案,并计划在2006年第二季度正式《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草案包含公允价值定义、估价前提、估价技术、公允价值层级和披露等内容。草案给出的公允价值定义特别强调了现实交易、脱手价格、市场参与者、参考市场等问题。指出现实交易是反映计量日市场环境的有秩序的交易,而不是强迫性的交易,强调企业持续经营的状态。脱手价格(exitprice)为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以及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的市场估计提供了一个直接的估量(测度),因此是形成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价格,这与FASB的SFAC6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一致的。FASB认为,“市场观察到的价格包含了所有市场参与者对一项资产或负债的效用、未来现金流量和现金流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参与者承受这些不确定性的程度的一致看法”(SFAC7)。而随着主体进行不同的商业活动,参考市场和市场参与者也有所不同,FASB从主体的角度承认这些不同,认为参考市场是主体对资产或负债进行交易时最有利的市场,即出售一项资产可以获得最高金额或转移一项负债可以支付最低金额的市场①。

基于资产使用的最大化和最佳化(thehighestandlaestuseoftheasset),准则草案提出了两个估价前提。当市场参与者能够使资产保持目前已经安装好的或与其他资产配套成组使用的状态,就构成了“在用估价”前提;当市场参与者不能够使资产保持目前已经安装好的状态或资产只能单独使用而不能与其他资产配套使用时,就构成了“交换估价”前提。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为了确定估价技术的选择,准则草案建立了一个区分各种属性优先次序的公允价值层级。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相对可靠性把各种属性分组成为五个层次,把最高优先权分配给反映在活跃市场上同类资产或债务的开列市价的市场属性(第一层次),把最低的优先权分配给企业属性(第五层次),并阐明了中间各层级的属性(第二到第四层次)。虽然各种属性的可用性及其相对可靠性会影响估价技术的选择,但公允价值层级所关注的并不是估价技术本身。

准则草案规定企业必须披露相关的数量信息和文字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估用于计量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形成公允价值估计的属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注释:

①需要说明的是,参考市场上资产和负债的价格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边际直接成本(theincrementaldirectcosts),没有就交易成本进行调整。FASB认为,交易成本是交易的特征,而不是资产和负债的特征,应该依照其他适用的会计公告的条款进行说明。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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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审计;实务;问题

新会计准则的正式实施,标志了我国在会计审计工作上有了质的飞跃。同时,在新准则的实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与不足。我们需要关注问题和不足出现的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公允价值存在的意义

大家都知道,在进行计量工作时,计量属性是计量完成的关键因素。公允价值是应用范围最广,同时也是最为复杂的计量属性。2006年,国家了新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开始正式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起点比较高、适用范围广、具有多种创新,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我国现使用的新会计准则主要包含:基本、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基本准则是其他准则的纲领和准则;具体准则是具体进行的会计办法;应用指南在操作层面上进行了规范。首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可以有效地保持经济市场的秩序,还能对政策进行落实,确保社会利益得到保障,以及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完善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其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可以促进市场进行规范的发展,还能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二、公允价值和会计审计间的关系

公允价值这种计量方式,有着其特有的复杂性质和特殊性质,公允价值所涉及到的情况,对审计工作的时效性都会产生影响,通常情况下,使用这种计量方式还是相对比较便捷的,一旦市场价格不需要通过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量,那么使用公允价值就会变得复杂,可能涉及到的风险比较多,还具有非常多的不确定因素,致使财务报表可能出现错误,或者存在第三方有可能进行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公允价值与实务中出现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的职责分配不合理

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分配不合理,就会导致关于财务的所有工作都不能顺利的执行。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就应对涉及到财务的相关人员有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的人员要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思想,使企业可以顺利的开展对运营情况进行管理的活动。

(二)整体的财务管理不恰当

企业以前的财务核算模式,往往是重视核算却轻视管理,实行这种模式和经济体制之间,虽然没有比较大的冲突,但是,最终还是会不能满足经济体制的发展。有些企业明知道如此,还是选择核算为主的管理方式。大多数的私企,出现很多的财务管理问题,就是因为没有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使整体的管理工作都无法有效的进行下去。

(三)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

一些企业的内审机构,只是用来发现问题和检查问题是否存在,得出结论后,并不会敦促问题发生部门去解决问题,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和意见后,并不会强制要求问题整改,不能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四)不重视内部审计的技术和方法

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币计工作每年都进行变更,并没有一套规范的管理方法,仅仅凭借审计工作者的多年经验,随意抽样并进行审计,而不是使用风险审计这种在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审计方法。导致了审计结果缺乏科学性,同时还大大的增加了审计成本与时间,从而致使了审计效率偏低。所以,要在审计的技术和方法上,进行科学性的选择。

(五)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不够

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力度都比较弱,致使监督的工作时间过长,没有达到审计监督的作用,使企业的运营遭受风险的几率变大。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主要为: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再加上各方面的素养水平低,不能胜任内审工作;企业的用人标准不明确,无法对内审人员的资格进行考核,导致了内审工作随意性太大。

(六)内部审计未能发挥作用

就目前来看,许多企业只是在总部设立了审计部门,建立了一种垂直的内审机构,在下面的子公司没有组建审计部门。这种管理方式固然可以做到,全面的监督子公司和各个部门,但是,这种报告形式的监督,在反映问题上,就有可能出现大事化小和避重就轻的现象出现,致使问题报告不够真实,不能从实际情况出发去反映问题。还有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在强制的约束下才建立的,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效用。一些企业的审计人员对内审工作不了解,从字面意思上理解,认为内审是对审计人员的监督,抱有抵触情绪,不配合内审工作。

四、针对所出现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措施

(一)完善所需的各种制度

1.对凭证进行审核。企业进行收支款项的业务处理以及账务处理之前,都要对所有凭证进行审核,凭证审核正确无误后,再开始工作。审核的主要内容就是,查看凭证的真假以及合法性。还要对所有相关证件进行审查,查看证件的审批过程是否完全。2.对岗位进行职责明确。对每个员工的职责进行明确,还要建立与此相应的奖惩机制,从而提高员工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改变员工的工作方式,从原先的被动模式转变为主动的去做自己份内的工作。3.推行预算制度。员工应该所有的工作,都提前的进行预算,并把预算结果上交到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进行预算资金的下发。集中核算机构,要对管理部门所下发的预算金,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改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好会计核算重心以后,应该实行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还要对老的管理进行整顿,来保证以后的工作都可以顺利的开展,把财务工作的重点从核算转变成管理,这样可以确保财务转型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

(三)对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和培训

要想能够有效的、快速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就必须要有一个,由高素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审计队伍。对于现有的审计工作人员来说,对审计方面的知识要熟练的掌握,方便可以更加深入的学习相关的知识。但是对新招收的审计工作人员,一定要保证质量,最好能够招收那些责任心强、专业能力高、事业心重、思想觉悟高的人员。此外,定期的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可以了解和认识新出现的审计知识,并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促使他们可以从容的面对审计工作。综上,我国在近些年所进行的财政改革中,所提出的公允价值,是最重要的改革。因为,公允价值具有很强的适应性,被社会很快的认可,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持续完善,公允价值对企业的财政管理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所以,财务工作人员对公允价值这种计量方式的有关知识要深入的去了解。只有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会计审计的工作,才能规避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曾干鲜.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改革与重塑问题分析[J].今日湖北(下旬刊),2015,26(10):128-128.

[2]张建平,陈燕丽.公允价值审计相关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2014,41(33):107-111.

第5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稳健性 应用 信息质量

稳健性原则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合理预测可能会发生的损失或费用,而不应该过高地预测可能发生的收入或资产的价值,就是不高估资产和收益,算足损失和费用。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稳健性原则正在逐渐成为一项国际惯例,但是又因为其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主观随意性从而影响到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反省和沉思,出现了对其加以合理利用,又力避陋习、谨慎采用的折中调和的基本趋势。

我国对于稳健性原则是否适用及应该怎么处理问题上,长久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有着很大的分歧。我国尽管将其作为一般性原则,但在实际问题的运用上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这有待于日后颁布的新准则加以完善和规范。

一、对稳健性原则本质的理解

稳健性原则又叫谨慎性原则。由于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在会计实务处理上将遇到很多的风险,比如:企业持续经营中的期限变动、市场上的物价变动、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或有损失或收益等。这些风险必然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需要会计人员在面对不确定因素时,应当做出合理正确的估计判断。会计实务估计的标准是指在会计核算中要做到:不能过高地估计资产或收益,不能过低地估计负债或损失;尽快地确认费用或损失,尽可能低地确认收益。

稳健性原则是建立在市场中不确定因素基础上的,由于过多难辨真伪的信息错综复杂的出现在现代市场经济之中,人们根本无法对其进行精确无误的判断,因而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人们就会去寻找一种能够降低或抵御这种风险的有效方法,而现代会计准则中稳健性原则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因此,稳健性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

二、稳健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已经成为了企业经营的晴雨表,市场的多变性使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经营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在我国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要进行“八项准备”的计提。会计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给企业带来的各种风险,并在会计核算中遵循稳健性原则,具体运用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或有事项的处理

对于或有事项的处理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在符合条件时确认或有负债而不确认可能的或有资产。也就是说对于或有资产这种有利因素最大限度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对于或有负债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金额能够很可靠的计量时确认为一项负债,否则,在报表里进行披露。

(二)坏账准备的处理

在会计核算中对于应收款项应该提取必要的坏账准备金,我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都属于计提的范围。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每期估计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体现了稳健性原则。

(三)存货的处理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对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做出了规定。根据存货准则的规定,我国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价的主要内容体现了稳健性原则的合理运用。在会计期间结束时,会计人员必须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如果由于存货遭到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举例来说,当会计期间结束时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照成本计价;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照可变现净值计价。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处理减值准备的处理

我国新准则中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增加了相关规定。一项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寿命有可能会很久,当然也有可能很短暂,这就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就意味着必须运用稳健性原则进行相关的减值测试。在进行这种测试时,会计人员一定要执行严格的程序,不然很有可能使其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反映出资产的价值。

(五)短期投资的处理

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投资,如购入的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股票、债券等。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应该在会计期间结束时对短期投资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计量。根据稳健性原则,使用这种方法会计人员只是确认市价的下跌损失,而不确认市价的上涨收益,在目前证券市场频繁变动并且不规则的情况下,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真实稳健。

鉴于稳健性原则对企业的保护作用,所以在企业会计实务核算中,要合理地应用稳健性原则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大企业经营安全系数。

三、如何正确应用稳健性原则

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其在会计核算应用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否认,而作为稳健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和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却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然而我们却可以采取必要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使其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一)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缓解与其他原则之间矛盾的对策

在稳健性原则与其他原则出现矛盾时就要运用重要性原则进行考虑。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保证尽可能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前提下,必须根据一项会计核算内容是否会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来决定对其进行核算的精确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在会计报表上予以单独反映。与其他会计原则在顺序的使用上就要根据真实情况来进行合理地确定。例如在会计核算中稳健性原则应用与重要性原则产生冲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某项或有事项的金额不是很大时,我们就可以先考虑重要性原则,而无须应用稳健性原则;而如果其金额较大时,就要在不违背重要性原则的情况下应用好稳健性原则,而且这样处理也并不会使他们之间产生矛盾。

(二)加强稳健性原则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

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稳健性原则相关条款的规范程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各种具体会计准则。在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规定:(1)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2)企业对外报送季报、半年报时均应该按照准则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并披露。(3)每年末企业应该以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作为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条件。采用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作为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并将投资报酬率上升作为出现减值的判断标准之一。(4)新增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都必须进行测试。这些规定使得资产减值准备的操作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

(三)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核算中的贯彻和应用都无法离开会计行为的主体―会计人员。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越来越大,这就使得会计从业人员在应用稳健性原则时一定要把握好“度”。适当合理的使用稳健性原则,才可以做到真实地反映企业目前的资产运营状况,有效地实现资本的保全,否则就很有可能会成为企业控制利润的工具。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能否应用好会计政策的关键,所以必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比如提高从业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培养实事求是、诚信为本的作风,从而达到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目的。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健性原则将会得到更加科学的应用和发展,在保护企业、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的基础上,为市场提供相应配套的保障措施,并在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更应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 纪爱梅. 刍议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正确运用[J]. 会计之友,2006(4):6-7.

第6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一、会计计量内涵与公允价值概念

会计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而在目前所采用的多种计量属性中,争议最多的是公允价值。

(一)会计计量的内涵美国心理学家史蒂芬斯曾在1946年对计量下过一个被广为认可的定义:计量就是根据特定规则把数额分配给物体或事项。而“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确认和计列有关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汤云为、钱逢胜,1997)。通常认为会计计量是由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内容构成的,它们之间的不同组合形成了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对会计计量单位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名义货币单位,二是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比较问题,名义货币单位一直是现行会计实务普遍推崇的计量单位。只有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时期,才会以一般购买力货币取代名义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因此,会计计量的关键实际上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对象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即被计量对象予以数量化的特征或方面。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对经济交易或事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量化,从而得到不同的计量结果,即计量属性的不同选择可以使相同的计量对象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额。

(二)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概念的研究和认识是随着公允价值应用的日渐广泛而不断深入的。各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对公允价值都给出了各自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颁布的IAS NO.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IASC虽然在IAS NO.16、IAS NO.17、IAS NO.18、IAS NO.40、IAS NO.41等多个会计准则中都有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表述上除了有的准则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外,基本上与IAS NO.32的表述一致。金融工具准则制定联合工作组(JWC)在2000年2月的《准则草案和结论依据――金融工具及类似项目的会计处理》中,认为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按照公平交易为出售一项资产收到的或解除一项负债时企业应付出的价格的估计。”JWC的这个定义与1ASC在IAS NO.32及其他一些会计准则中所下的定义相比,有一些不同:一是用“在计量日”字眼,突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现时性;二是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脱手价格。

在公允价值的不同发展阶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公认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表述均有所不同。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公允价值定义主要有:2000年在S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自愿各方之间进行的现行交易(即非被迫或清算交易)中,购买(或发生)或出售(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金额。”FASB在2006年的SFAS NO.157《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这一定义引入了一些不同于以往定义的新名词如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等。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参与者角度而不是基于特定主体角度对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的一种估计。与以往定义不同,该定义还特别强调了主市场和最有利市场在公允价值确定中的作用。由于资产或负债可能会存在多个交易市场,因此,明确公允价值确定应依据哪个市场的交易价格十分必要。

SFAS NO.157规定:公允价值计量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在缺乏主市场情况下,则假设发生在最有利的市场。主市场是指报告主体将销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市场,在该市场中,资产或负债的活动数量最大,同时活动水平最高。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了各自市场的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报告个体在该市场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能最大化从资产出售中收到的金额或最小化因转让负债而支付的金额。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都应该从报告主体角度来考虑,因此,允许从事不同活动的报告主体之间存在差异。如果资产或负债存在着主市场,则公允价值计量应该代表在该市场上的价格(无论该价格是直接可观察的还是需要使用估计技术来确定的)。用来剂量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价值不应因交易成本而调整。交易成本不是资产或负债的属性,它们只与特定交易相关,视报告主体的交易方式不同而不同。当位置是资产或债务的一种属性时,主市场中资产或债务的价格应包括运输成本。所谓有序交易,FASB认为是指涉及到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活动是司空见惯的交易;在早于公允价值计量日将有关交易信息公布于市场;它不是一项被迫交易(如面临清算或亏本销售)(SFAS NO.157,2006)。与SFAC NO.7中的定义不同,FASB在SFAS NO.157中对公允价值的界定更为具体,明确将其定位于脱手价格(exit price)。FASB认为,脱手价格为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以及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的市场估计提供了一个直接的估量,因此是形成公允价值计价基础的价格,而且它与FASB在SFAC NO.6《财务报表要素》中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相一致的。

2006年11月IASB了《公允价值计量日》项目的讨论稿,该讨论稿以FASB的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明确了IAsB对157号中相关规定的初步观点,确认了157号以及美国会议准则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就公允价值定义而言,IASB认为SFAS 157与IFRSS之间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差异:(1)sFAS 157明确公允价值是一种脱手价格,而IFRSS中的定义既未明确是脱手价格也未明确是投入价格(entry pnce)。(2)sFAS157定义明确主体是市场参与者,而IFRSS中的定义则涉及的是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3)关于负债公允价值的计量,SFAS 157认为是指在计量日负债被转移给市场参与者的价格,

所谓负债转移是指负债继续,并没有被清偿。而在IFRSS中则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在公平交易中清偿债务的金额。针对上述差异,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讨论稿中发表了初步观点,并就初步观点征求意见。对于用脱手价格计量公允价值,大部分1ASB成员认为与IASB《财务报表列报的框架》中资产与负债的定义相一致,是对公允价值的恰当表述。而对于市场参与者,IASB认为其与现行的IFRS中的关于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的概念内涵一致,但“市场参与者”更清楚地表达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而对于负债公允价值计量,IASB认为“转移(transter)”一词比“清偿(settement)”能更为准确地描述IFRS中公允价值计量目标。由此可见,IAsB对FAsB在sFAS 157中公允价值定义初步持赞同意见,显示出比较明显的趋同意向。

我国准则制订机构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认为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我国公允价值定义基本上借鉴了IASB在现行IFRS中普遍采用的定义,但与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定义的最新规定或意向存在差距,没有明确计量时态,内涵也不够清晰,尚待进一步完善,以便为公允价值的正确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允价值的特征

通过对上述公允价值定义的分析,可以发现公允价值具有如下特征:

(一)公允性公允性是公允价值最基本的特征,该特征首先源自于公允价值形成的重要前提一“公平交易”(或“有序交易”),IASB和JWC都在其定义中强调了“公平交易”是取得公允价值的必要条件,公平交易是指在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该关系可使交易价格不具市场状况特征)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该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独立地发生行为。而FASB强调的是“有序交易”,虽然在措词上有所不同,但内涵基本相同。其次,该特征还源于公允价值定义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即必须是“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或“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被计量项目的性质和特征、其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适度熟悉。“自愿的购买者”是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该购买者既不过分急于也不准备按任意价格购买。假定的购买者不会支付高于熟悉情况的自愿的购买者及销售者构成的市场所要求的价格。“自愿的销售者”不是一个急于出手,也不是一个准备接受任何价格的被迫的销售者,更不是一个抱着固定价格不放,而不理性考虑当前市场状况的销售者。“市场参与者”是指独立于报告主体,熟悉市场情况,有能力并自愿交易的主市场中的买者和卖者(1ASB,2000)。因此,公允价值定义对交易性质和主体的限定有效地保证了计量结果的公允性。

(二)现时动态性FASB和JWC在其定义中都考虑了公允价值计量时态的现时性,都使用了“计量日”这一术语来表述。而IASB虽然未在现行IFRS的定义中明确这一点,但在其修订的IAS No.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2004)实施指南中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时指出:公允价值中“使用估价技术的目标是确定计量日出于正常商业考虑所进行的公平交易中的交易价格”。这说明IASC也认同公允价值计价的现时性。由于在每个计量日,被计量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非静止不变,而是会随着市场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动,从而使公允价值具有动态的计量特征。通过运用公允价值在每一计量日对报告主体的资产或负债等被计量项目的计量,能够动态地、及时地反映报告主体在各个计量日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及其价值变动对企业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三)估计性JWC定义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的一种“价格估计”,即在初始计量无法取得历史成本或在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均不是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而是熟悉情况、自愿的当事人基于市场信息对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价值作出的估计。IASB和FASB虽然在其所下的定义中未出现“价格估计”的字眼,但从其在WRS、IAS、SFAS及SFAC中所推荐的各种获取公允价值的技术来看,许多因素都要有赖于判断和估计。因此,估计性是公允价值的一大特征。

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和现时动态性的优势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理论上被广为推崇,发展成为仅次于历史成本的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估计性特征则使其在实务应用中困难重重,人们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靠性的质疑就来自于公允价值估计性的特征。因此,如何使公允价值这种计量属性在应用时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计量的公允性和动态现时性优势,抑制其由于需要估计而可能引发的随意性和人为操纵的缺陷,确保计量结果的可靠性成为各国公允价值研究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三、公允价值与计量属性的关系

FASB在其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与计量》中列举了实务中的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IASB在其1989年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也列举了四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对于公允价值与上述几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会计学术界有关公允价值研究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念认为“公允价值本身不是一种计量属性,而是一个检验尺度”(石本仁、赖红宁,2001)。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会计计量属性,它并非特指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谢诗芬,2004;常勋)。

我国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对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有阐述。财政部在2000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解释中认为,“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值、评估价值等”,似乎认可了公允价值是一种包罗各种计量属性(除历史成本之外)的复合计量属性。而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相并列的独立的计量属性来定位,但未将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予以阐述。

上述的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是将公允价值与“公允列报”、“真实与公允”等财务会计的总体要求或标准混同起来了,从公允价值定义的介绍,可以发现公允价值定义符合FASB对计量属性的定义,即“被计量对象要予以数量化或计量的特征或方面”。而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实质上也是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评判标准来看待。公允价值既不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也不是一种评判标准,而是独立于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等计量属性的一种新的、单独存在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本质是被计量项目的内在客观价值。这一结论来自于对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公允

价值的定义及FASB和IASB等对公允价值获取方法的分析。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虽不乏联系但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按照FASB在SFAC No.5中的定义,历史成本是为取得的一项资产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通常在取得之后按摊销额或其他分配方式调整。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具体表现为:(1)历史成本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并从企业投入价值角度来进行计量,是由现实交易产生的实际交换价格;而公允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无实际交易存在,而是基于假想交易并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来计量,表现为一种虚拟的估计价格。(2)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通常基于过去时点,只能用于初始计量并供以后各期进行摊销和分配,历史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变化只是已知数的摊销与分配,不存在后续计量问题,是一种静态的计量属性。而公允价值则基于现在或计量日时点,既可用于初始计量,也可用于后续时期的再计量,是一种动态的计量属性。立足现实是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一个主要区别。

(二)公允价值与现行成本现行成本是指如果现时取得相同的资产或与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公允价值与现行成本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就计量时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基于现在或计量日时点,而且两者都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两者的区别在于现行成本是强调站在某企业主体角度的投人价值,而公允价值则是强调站在独立于企业主体的市场参与者角度的脱手价格。

(三)公允价值与现行市价现行市价是指在正常清理过程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公允价值与现行市价的联系主要表现为:就计量时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基于现行或计量日时点,而且两者都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的,都表现为一种脱手价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体系的第一层级的市价往往强调需具备两个条件,即活跃市场和公平交易。而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并未强调公平交易和活跃市场。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强调应选取对计量对象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现时市价未强调这一点;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完全依赖于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故难以对无形资产、专用设备等无现行市价的资产进行计量,而FASB和IIASB都规定公允价格计量属性在不能获取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时,还可基于可得到的最佳信息运用现值技术等手段进行估计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在缺乏主市场情况下,则假设发生在最有利市场。而现行市场则不强调这一点。

(四)公允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规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经贴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扣除转换时倘若发生的直接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未折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未来收回的现金与现在收回的现金是等价的,这一计量不可能得到市场参与者的承认和接受,因此,可变现净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但若时间较短且物价稳定,对于短期应收应付项目,由于其货币时间价值可忽略不计,故其可变现净值可以近似地代表这些项目的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可变现净值是扣除了预计变现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后的净值,而作为公允价值的市价则一般不涉及对交易成本(如运费、安装费等)的调整。

(五)公允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指在正规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或贴现值,减去为取得流入量所需的现金流出量现值;或在正规的业务中,为清偿一笔债务可望需要发生的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或贴现值。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值并不是一项独立的计量属性,现值只是任何一种现金流量同利率的结合,是一种可以达到某种计量属性的手段和技术。现值可以站在特定个体角度来估计,也可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来估计,站在特定个体角度所估计的现值通常称之为特定个体价值或使用价值。由于特定个体(企业或个人)相对于其他市场参与者常常具有特定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这种比较优势或劣势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优估计与众多市场参与者估计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虽然特定个体的估计有可能会有更加丰富的信息,但无论特定个体的期望如何,市场却始终是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决定者。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特定个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因此,站在特定个体角度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不是公允价值,只有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才是公允价值。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企业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时通常并不清楚其他市场参与者评估该资产或负债所使用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其他市场参与者会采用相反的假设,那么采用企业自己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假设进行估计就与公允价值不相矛盾,但如果有这类证据存在,那么企业应该调整自己的假设以便与市场保持一致(张为国,赵宇龙,2000)。

由以上分析可知,上述几种计量属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都有趋向于公允价值的可能,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包含各种计量属性的复合计量属性。各计量属性在计量结果上表现出来的有时相同,并不排斥各计量属性在内涵上的各自独立性。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是在现行市价和现值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是对被计量项目内在客观价值的一种度量。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在与公允价值相关的诸多理论问题中,如何客观地计量公允价值一直争议较大。通常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有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在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时,要从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而这三种方法的采用是有一定程序的。通常情况下,首选的方法是市价法,因为一个公开的市场价格通常是最为令人接受,从而也最公允的;在没有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按照一定的严格条件选取的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决定听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而当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则考虑采用估价技术法对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这三种方法的主观成分是依次增加的,而应用难度也是依次增加的。在使用这三种方法时还有很多严格的使用条件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市价法市价法是在确定公允价值时最先使用的一种方法,是将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方法。市场价格被认为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最好的反映。一个公开市场上的价格,通常是公允的和可接受的,对于某些资产或负债而言也是容易得到的。应用市价法应注意以下几点:所采用的市场价格最好是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此外,应采用相同项目、最近的市场价格作为该项目的市场价格;该市场价格最好是计量当日的市场报价。当找不到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时,可以采用稍微提前的市场价格,但计量日与市价日之间由于时间的流逝和市场条件变化而对

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应当可以估计。

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应当选取最有利于企业的一个市场价格。“最有利”意味着企业可以得到的最高的价格,就资产而言,意味着更高的脱手价格,对负债而言,意味更低的清偿或转移价格。选择最有利的市场价格决策规则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大多数的企业以利润或净资产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一前提之下,企业才会尽力寻求最有利于自身的价格,通过市场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各种市场力量的博弈,最终形成一个市场参与各方均可接受的价格。但“最有利”并不是对企业自身的目标而言的。对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该是对该资产或负债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不是对企业整体最有利的价格。

市场价格中存在与所计量的项目的权利与义务并不直接相关的部分,对于这一部分价格,应予以剔除。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所计量项目存在相应的市场价格,该价格就一定是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以下几种情况中,不能将市场价格引用为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1)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发生在一个或多个正经历财务困难的企业之间的,如正处于破产清算的企业,被法庭强制拍卖的资产等。但当市场上能够影响某一类资产或负债的企业,其大部分均处于财务困难状态中时,这时的市场价格就有可能代表了该类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2)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发生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交易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不能代表该类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按以前签订好的合同进行的,仅仅是在现期执行而已。这一交易价格,是合同签订日的市场状况所决定的价格,不能代表该项目现在的公允价值,代表的是该项目在签订日的公允价值。所以,这一价格不是所计量项目现时的公允价值。(4)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不是一项独立的交易,它还受到其他与之相关联的交易的影响。(5)在存在众所周知的影响市场价格公允性因素的情况下,所得到的市场价格不能作为公允价值。(6)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不是一项经常易,在计量日该交易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小。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要考虑采用一定的计价技术,但企业应当仔细研究采用计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以决定是否要对所得到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上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虽然不能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基础,但可以为判断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公允价值的公允性提供帮助。

(二)类似项目法在所计量的项目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按照一定的严格条件选取的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决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是指在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的一种替代方法,是通过参考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的一种方法。应用类似项目法最关键的就是类似项目的确定。所谓的类似项目是那些与所计量的项目具有相同的现金流量形式的项目。

通常研究两个项目是否相似的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所要计量的项目的期望现金流量。(2)选定另外一个初步认为具有相似特征的资产或负债。(3)比较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以确保其是相同的。(4)评价是否在一个项目中影响其价值的因素在另一个项目中同样的全部得到了反应,如不同的风险水平。如果存在这样的未被反映的因素,应确认该因素的影响能否被合理剔除。如果不可能被合理剔除,则这两个项目不是相似项目。(5)判断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面对经济状况变化时是否按照同样的方式变化。如果不是,则它们不是相似项目。

在判定一个项目是所计量项目的类似项目之后。并不意味着其市场价格就成了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或者成为该项目公允价值的参考价值,还应该参照前述市价法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市场价格失灵的情况做出判断和调整。

(三)估价技术法当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需要考虑采用估价技术法对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所谓“适当”的估价技术,是指通过资产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售出一项资产所能得到的金额;或通过负债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出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重新产生一项负债所能收到的金额,或在清偿负债时所应支付的金额。

估价技术法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中实施难度最大的一个,也是争议最多、对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性影响最大的一个。运用估价技术法首先要明确其应用条件。“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的情况”是指至少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情形:一项现时或近期的交易是不可能或很困难的;该资产或负债是独特的或非常的不寻常;虽然存在交易,但市场参与者对其交易的价格或估价技术保密。在上述情况下,就不得不考虑采用适当的估价技术,来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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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允价值计量还处于起步阶段,且经历过一段波折。从1998-2000年的最初尝试阶段,到2001-2006年的全面规避阶段,再到2007年至今的谨慎应用阶段。2006年2月,伴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展,我国了新会计准则体系,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尽管公允价值计量在2008年次贷危机后广受指责,但随着SFAS157、IFRS13的陆续,我国仍然于2012年5月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充分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坚持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立场。新会计准则体系重新扩大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适用范围。在38项具体准则中,直接涉及到公允价值的有21项、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有28项,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模式正从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转向大范围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基于转型期我国经济环境和运用条件的特点,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公允价值上并没有直接照搬IASB的规定。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IAS40规定,将存货转化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存货原账面价值之差应确定为当期损益。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CAS3)规定:将存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当转换日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存货的账面价值时,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当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存货的账面价值时,其差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一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经济环境和房地产业的现实情况所做的特殊处理,再次反映了准则制定机构对拥有大量房地产存货的企业可能借助公允价值计量滥用会计职业判断的担忧。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职业判断———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投资性房地产等具体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对于这些准则,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计量方法,依赖于会计职业判断。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会计职业判断包括:会计政策———公允价值记录属性选择、公允价值的表内确认抑或表外披露、公允价值的适用条件、公允价值的估价和金额、公允价值职业判断过程的披露等。新准则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是如何具体运用会计职业判断选择公允价值计量呢?本文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专门研究。

(一)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中运用的总体情况CAS3中虽然允许上市公司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但上市公司如果要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则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对财政部会计司2007年到2010年连续四年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的数据进行整理发现,我国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总数是逐年增加的,但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显然自公允价值计量被重新引入新准则体系后的四年间,上市公司在会计职业判断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选择是非常谨慎的,不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仍呈增加趋势。

(二)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会计职业判断本文在剔除金融企业、ST公司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后,随机选取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9家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研究,以深入分析公允价值计量中会计职业判断的运用情况(见表2)。下页表3列示了样本公司披露的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会计职业判断的具体运用情况(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职业判断属于一种主观价值判断,表3略去了样本公司复述或基本复述准则及其讲解等会计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纯粹描述性的内容如在报表中已经列示的数据以及对该数据的解释性说明等,也不重复)。从表3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司披露了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会计职业判断:包括会计政策选择(表内确认)、适用条件、公允价值的估价和金额、公允价值职业判断过程的披露等数项或者至少一项内容,但是详尽程度差异较大。9家样本公司中,2家公司仅披露了选择结果,3家利用专门的中介机构(2家披露了具体的中介机构)数据确认公允价值的金额,在自行确定公允价值金额的7家样本公司中,有4家不同程度地对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和核算程序做了统一规范,增强了会计职业判断的操作性。从研究样本看,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会计职业判断总体质量较最初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时期已有明显的提高。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中会计职业判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新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尽管是谨慎的,但仍然表明了对投资性房地产这一特殊的非金融资产会计计量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立足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所做的努力。投资性房地产具有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弱、预期收益高与现实风险大并存等显著特点,无论从反映资产本身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的角度,还是从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公允价值都是投资性房地产决策最相关和最能如实反映经济实质的计量属性。特别是相比其他市场,我国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化程度较高,总体上可以保障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中稳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

第8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会计 计量 市场经济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影响深重,据国际货币基金(IMF)2008年4月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估计,它造成的总损失已近1万亿美元;金融巨头乔治·索罗斯甚至称之为60年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公允价值会计不幸成为这场城门大火所殃及的一条“池鱼”。

一、金融危机引发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论战

在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的金融业率先指责公允价值会计对金融市场造成了独特的“反馈效应”(feedback effect),使之陷入极具破坏性的恶性循环中,即它对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抵押债务债券(CDO)等金融产品的计量,导致金融机构需要确认未实现(unrealized)且未涉及现金流量(non公允价值会计cash flow)的巨额损失,这扭曲了投资者的心理,造成恐慌性抛售行为,这又迫使金融机构进一步确认由于金融资产降价导致的损失,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所以它们要求完全废除或暂时终止公允价值会计。美联储(Federal Reserve)、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国际货币基金(IMF)等各种金融监管机构甚至政界著名人士如麦凯恩等也对公允价值会计及其应用表示质疑。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等会计机构则认为金融界抨击公允价值会计是为了转移公众视线、为自己的激进的放贷政策及失败的风险管理开脱罪责而采取的推出“替罪羊”的有欠公平的伎俩。FASB主席Robert Herz在2008年4月的“公允价值圆桌会议”上指出,FASB完全是应投资者清楚而明确的要求才规定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FASB的另一位权威人士Russell Golden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向投资者提供了衍生金融工具基础资产更加透明的信息。IASB主席Sir David Tweedie指出金融界对公允价值会计横加指责却不能提出令人信服的替代方案。财务分析师协会(CFAI)也坚定捍卫公允价值会计模式,认为它比历史成本更加透明且几乎以实时的方式高效地让投资者了解金融危机的动态、规模与影响。

二、公允价值不应是金融危机的替罪羊

关于这场金融危机的成因,有的归绺于美国民众、金融机构、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与行为[2]的“合力”或“共振效应”,更多的则认为国际金融体系内在不协调、不稳定的缺陷是它不能及时控制该危机蔓延的关键因素。这些分析或指责都不无道理,但从根本上说,这场危机与以往发生的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对它的根源的揭示也同样可借鉴西斯蒙弟、马克思等先哲的认识,生产能力和结构与消费能力和结构之间的不匹配的矛盾积累仍然是这场危机的主要根源,因为次贷危机爆发的根由还在于抵押贷款购房者无力承受还贷压力而使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无以为继,“产业为根、金融为叶”,既然根子上出了大问题,那么叶子枯萎也就随之而来。

可见,拿公允价值会计作为“出气筒”其实是种不负责任的转移矛盾或压力的做法,是种避重就轻的低劣伎俩,与企业经营不善后归罪于财务部门或在外受气的懦夫朝家里女人撒气如出一辙。

那么公允价值会计应在这场危机中承担什么责任呢?金融界的指责其实似是而非,因为金融资产的交易是基于交易者对其收益与风险评估及其差异而达成的,本身就是面向未来的决策与行为,这种评估及其差异本身就具有内在的波动性。而且,这种评价及其差异要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而金融市场本身的稳定性需要以充分、及时、完备的信息及其流动为基础条件,需要依据这些信息理性地作出分散决策的交易者,如果金融市场的信息条件低劣甚至充满虚假、欺诈性的信息,那么其交易者趋于盲从、跟风的非理性状态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动荡的风险就越大,形成所谓的“羊群效应”,中国股市上“买涨不买跌”、跟风盛行就是极鲜明的例证。因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是由其内在的基础条件所决定的,公允价值会计在本质上是反映其运行的结果,而不是它的根本成因。更确切地说,公允价值会计并不能内在地决定金融资产及其市场的价格及其变动,它对市场价格波动性的影响是使之稳健还是加剧,归根到底是由市场本身的性质或运行质量所决定的。

那么公允价值能否改进市场的信息条件呢?根据IASB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由此至少可见,1、公允价值提供的是个具有市场或社会统计均值意义的衡量值,本身具有内向收敛的性质或趋势,因而对交易价格的波动性具有使之趋于稳健的内在功能。2、公允价值是个相对能为交易者广为认同的市场价格,它能吸纳、反映众多交易者对某一特定经济品的评价及其差异以及其中所蕴含或披露的各种信息,包括供求状况的信息,因而它的信息含量是相对充分的。3、公允价值是对市场及其价格运行状况的综合衡量,对其变化具有“显示器”的功能,并能通过动态的调整予以相对灵敏的反映,因而它所提供的信息是相对及时的。4、公允价值在本质上是众多交易参与者通过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形成的均衡值,它反映了这些交易参与者(无论是否成为现实的交易者)对特定经济品的成本、收益、风险等维度上特征或指标的综合信息及基于此而进行的综合考虑,因而它所包含的信息是相对完备的。

因此,我们认为,公允价值从本质或倾向而言,是有利于改进市场运行中的信息条件的,它的推出也是基于设计者这样的美好愿望的,可以说“卿本佳人”,它出道不久在这场危机中显现出它的一些雏嫩与不足,但如果就此被推出去当作替罪羊宰了,那只能一声叹息“嫁与中山狼”了,它本为公允而生却偏受是不公允的对待,实在是悲剧。

三、公允价值应继续坚持与完善

尽管在这场深重的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的应用显露出各种困难与不足,以致被视为“出气筒”甚至“替罪羊”,但它仍需坚定地坚持与完善。需要坚持是因为它在性质与功能上是有利于为市场运行提供相对充分、及时、完备的相关信息的,有利于改进市场有效、稳健运行所需的基础性信息条件的。这个判断是基于以下几点作出的:1、尽管市场经济在运行中仍存在各种不足、缺陷、弊病,甚至偶而以各种经济危机的形式爆发综合性急病,以致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予以干预或援助,但政府终究不可能替代市场的基础性与主导性地位和作用,市场经济制度仍将长期存续并不断完善。而公允价值天然地与之保持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是源于市场经济并为之服务的计量模式或原则。2、对经济品的价值进行衡量并不存在什么独立存在于人类社会之外的客观物可作为稳定的尺度,这种尺度只能是人类社会性选择的结果,它的稳定性与有效性也是人类社会制度整体运行的综合结果,那些认为 “市场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经济品价值”、并试图找到某种客观存在物比如劳动或劳动时间等作为衡量其“真实价值”的绝对标准的“唯物主义”只不过是种理性自负的臆想或虚幻。正因为如此,我们还找不到能更好地替代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其他衡量尺度或标准。3、公允价值与其理解为一种计量的技术标准或方法,还不如理解为计量所需遵循的原则或要达到的境界,或者说是会计界一直以来努力趋近的一个理想,这个理想的必要性(最根本的是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与可行性(市场运行的有效性与市场价格的可得性)已得到充分的论述,因而不能因为它在技术或操作层面上还存在各种不足或困难就弃之如敝履,何况它的应用历程还很短,如果这样处理,我们要么不公平、不公允地回到早已长期试验但始终不能摆脱困境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老路上去,要么总置身于“臆想的阳光”与“现实的苦难”之间。因此,我们虽然不能排斥对其他新计量模式进行探索或对老的计量模式进行完善的自由,但同样排斥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探索或完善的自由,特别是在尚未找到更好的广为认同的替代方案之前,我们仍应坚持这种目前为止仍为大多数相关者所认同与选择的计量模式。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2008年5月对1559名财务高管的问卷调查表明,83%不同意公允价值会计是引发次贷危机的诱因,有70%主张在表内确认或在附注中披露第一层次(即按市价标价)公允价值。

当然,这种新兴应用的计量模式还存在许多不足或缺陷,影响了它的应用价值与说服力,需要予以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如此才可能更理直气壮地坚持。根据FASB2006年9月颁布的FAS157,按客观性(Objectivity)与可观察性(Observability),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按公开报价计量的公允价值、按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按不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

对第一和第二层次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确定,有市场价格作为可验证、可观察的信息,应在财务报表内确认,这也会因为有了信息“公共产品”的性质而产生广泛的影响、随更多的关注与更重大的责任,因而更需要更高的质量保证,这除了要通过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市场制度如公司获得、保有、丧失上市资格的制度,公司产权制度等的建设与改进,会计本身也应从制度或技术层面上采取改进措施,比如利用信息技术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频率甚至实现它的实时化,以及时、尽快地适应所计量资产所在市场的价格变动的状况,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又如调整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使之多样化,为不同类型的信息需求者提供内容详略不一、要求不同的“信息产品”,以更好地在透明性的要求下保证信息的充分性要求。

对于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它采用的计量方法在客观性(更确切地应称为“可验证性”)与可观察性上确实有较大的局限性,因而不宜强制性地在表内确认,可在表个进行披露。但即便如此,也应采取一些措施提升所披露信息的质量,比如在应用收益现值法时应采用市场平均利率而不应以个性化的内含报酬率来折算,从而增强对经济品价值进行计量的“客观性”;又如采用重置成本法时也应充分披露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即资产购建活动中的成本构成因素如人、财、物、时间、技术等发生了哪些变化。总之,对于这个层次的公允价值,也应尽力考虑可以市场化的可能性并引入相应的能在不定程度上反映市场化影响的因素,使之能在相当程度上模拟市场运行的特征。

以上是对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应用的静态分析,但更需要考虑它的动态监测与调整,即要密切地关注各种经济品所处市场环境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甚至连续地进行必要的价格测试,据以动态地更新会计信息的提供;当所处市场在流动性等方面发生根本性变化动使市场价格的可观察性强化或削弱时,应及时调整该经济品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与信息提供的方式(表内确认还是表外披露等),使这方面的会计信息提供更具有稳健性,这也是这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受到指责的重要不足之处。

通过上面的探讨,我们认为,尽管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暴露出了种种不完善甚至缺陷,并受到种种质疑甚至指责,但这对于一种新兴引入的计量方法或思想来说,还是显失公平的,更重要的是这种计量思想或原则在根本上是符合众对会计信息的基本需求的,是符合众对计量的“公允”境界进行追求的理想的,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的。正如市场经济尽管存在种种“失灵”或缺陷,甚至爆发出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这样的综合症,但仍不可否认它是人类社会长期试验所证明的迄今为止最为成功也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模式或制度,我们不能因为这些苦难就重新迷幻于“政府救世主”与“政府管制”的阳光中,这种晕眩将引领我们陷入更深重得多的苦难之中,同样,以适应市场经济运行为基本目的与价值取向并以充分利用市场信息为计量基本依据的公允价值会计也不应被轻率地否认或抛弃,而应在制度、技术层面上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进,才可能使“公允的理想”逐渐地在我们的会计计量中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黄世忠.次贷危机引发的公允价值论战[J].财会通讯.2008,(11):20-21.

[2]黄津孚.机会主义造成了美国次贷危机[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3).

[3]王跃武.论公允价值的理念基础[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8,(4):57-61.

第9篇:云会计论文范文

一、稳健性原则在《制度》中的运用

l.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第51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的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并且,在第16条、第52条至第65条中明确提出企业必须计提八项准备,分别是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一方面可以改善资产质量,避免企业虚列资产,使资产负债表如实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另一方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防止企业虚盈实亏,实现资本保全。

2.对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会计处理。根据《制度》中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利益。”因此,对那些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如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就不能再作为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而只能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就会高估企业的资产价值。《制度》第19条规定:“待摊费用应按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费用,不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制度》要求企业不再设置”开办费“科目,第50条规定,企业筹集期发生的费用”待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对于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制度》规定,无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冲减净资产并在年末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列示于资产方。事实上,《制度》中这样规定,就是要求企业提前确认费用,以防止高估企业资产。

3.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折旧基数、净残值、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四项。《制度》第36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并根据、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依据。”这事实上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使企业在确定折旧政策时,既可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也要考虑无形损耗。这样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摊销期限,加速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资金的回笼。

4.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处理。《制度》第22条规定,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这样的规定至少具有以下优点:其一,可避免企业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挂账,虚增企业资产;其二,规定分别按“不超过”与“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可以使企业提前确认费用,递延确认收益。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尽管从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仍属于出租方,但由于与资产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归承租人。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要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并计提折旧。《制度》第27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以较低的金额入账,充分体现了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稳健性。”

6.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各国对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其一为无形资产开发成功的予以资本化;其二为开发末成功的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资本化并在有效期内摊销,体现了会计的配比原则;而计入当期损益则体现了稳健性原则。《制度》第45条规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专利时,规定“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7.对或有事项的处理。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需通过未来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制度》第141条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列示。第145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第146条规定,企业一般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资产。对或有事项的处理作这样的要求,确认或有负债而不披露可能的或有资产,遵循了稳健性原则,同时也能让使用者更好的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全貌,掌握企业可能发生的财务状况,以作出正确的决策。

8.债务重组中的处理。所谓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与其债务人达成的相关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对债权人而言,《制度》第18条规定,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对债务人而言,《制度》第70条规定,无论是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还是以债务转资本,抑或修改债务条件进行重组,对于支付的现金金额、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作资本的金额等小于应付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确认。这样无论对于债务人还是债权人而言,都可以防止高估收益数额。

9.收入的确认标准。《制度》第85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联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为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者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为收入。

10.不确认自创商誉。商誉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效益高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其具体表现在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一般企业的获利能力。,虽然自创商誉倍受会计职业界关注,但由于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出于稳健性考虑,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不确认的。《制度》第43条规定:“企业的自创商誉,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二、运用稳健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函待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严重的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等现象。例如:由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低(3%一5%),导致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账,妨碍企业的资金周转;存货(主要是产成品)严重积压,变现能力差,市价已低于账面价值,但仍以成本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因而,《制度》贯彻实施稳健性原则,在解决企业的虚盈实亏、短期行为和会计信息失真等方面,更具有实际意义。

1.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对会计人员的要求。稳健性原则的运用源于会计估计和不确定性。而会计估计离不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所以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也必然离不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会计人员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就需要运用职业判断。因此,稳健性原则的贯彻实施要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提高的基础上,否则就可能导致会计核算中滥用稳健性原则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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