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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中小企业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潮流化的要求,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1ooo万户,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和一些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大多是中小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o%;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部分被中小企业所吸纳中小企业每年为国家缴纳的工商税收占总额的50%左右。在2o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但是应该看到,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发展面临着空前的困难,其思想观念、技术装备、经营管理组织结构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为了使我国中小企业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首先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向。
一、战略目标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这种定位既要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追求目标,起到引导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又要使其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努力实现并能推动中小企业的逐步发展,是运行过程中的动态目标。就其目标而言.既要与我国国情相符台,又要与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相统一;就其动态来看,还要与加入wto后的世界经济形势相统一。通过研究我们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应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目标:运动状态支持目标、中小企业运行结果目标、社会效益目标。
(一)运动状态支持目标这主要是从外部环境来讨论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在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大环境系统中才能成长壮大。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它们是一个弱势群体,更需要系统环境目标的实现才能达到自身运行的结果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因此,运行状态支持目标就自然构成战略目标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1.政府扶持到位政府的政策扶持是一个关系到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和系统目标能否实现的首要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人才短缺、技术落后,很难与大企业相互抗衡,也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得发展所必要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这就要求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扶持政策到位目标体现在政府观念的到位、政府身份的到位、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
2.社会服务到住由于中小企业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差,一般很难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满足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需要以及实现信息、培训、市场、法律等方面的自我服务,故政府、社会中介机构都要采取措施,以便中小企业能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获得所必需的各种资源和信息。
3.融资服务中介人到位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难题是自有资金不足,而光靠自己的信誉和财产抵押难以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就需要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人来协调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鼓励银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运行结果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内部机制来讨论其战略定位。运动状态支持目标只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有利的外部经济条件和环境,要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中小企业自身还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机制,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1.增加数量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在数量上要得到较快的增加。为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在今后10年内应以每年15%~2o%的数量递增为益。
联想可称之为人类设计文明发展的动力。联想思维是将一个设计对象与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联系类比,或者将两个设计物相关性类比从而得到一种新的创造性的设计思维形式。联想思维能帮助设计师从日常事物中得到启发,从而促进设计思维的发展。设计者大脑中存储的大量知识、经验、信息通过联想等聚合起来,进行再造或者创造性的突破。联想思维的表达方式主要有夸张对比、借物喻人、形态重叠、图形置换、移花接木等方法。它通过突破习惯观念引起受众的好奇心里、爱美心里等心里构想增加受众的心里感受,达到以情动人的效果。
2、逆向思维
所谓的逆向思维,就是抛弃常规的认知,从相反的方向去考虑问题,设计师在设计思维创造时,应该打破惯性思维方式,对“惯性和常理”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方能使自己的设计别具一格。例如香港一家公司推出的三角形手表打破人们对手表圆形和方形的形象认知定式,一经上市便十分抢手。逆向思维需要设计师以事物固有形态和常规逻辑的相反面去表现事物,充分发挥其主观联系和想象。创造出反向、变异、矛盾的艺术物化形象。它找准事物的对立面,并且以对立面为基点展开构想,通过反常规的思维方式将头脑中的创意表达出来。它常用的表现手法有:解构重组、图底反转、图形悖论等。
3、仿生思维
今天,艺术设计对人类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设计师要关注最新的仿生成果,关注自然。在师法自然的仿生设计哲学指导下,创造人、自然的和谐共生。仿生设计的主要方式有:动物仿生、植物仿生、结构仿生、情感仿生、文化仿生等。常用的设计手法是:对自然形态进行形态的提炼或者神韵的提取、抓住自然形态的典型之处进行夸张、变形等融入艺术设计产品中。
4、整合思维
关键词:官方标准;私营标准;食品贸易;SPS协议;EurepGAP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爆发,迫使各国政府加强国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并提高进口产品的卫生检疫措施,以控制食品安全和保证动植物健康,重塑消费者的信心。与此同时,一些私营企业和社会团体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亦制定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控制。为了防止各国的SPS(Sanitaryand Phytosanitary,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演化为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于1994年通过了SPS协议,用以规范各国食品、农产品贸易中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的使用,从而使成员的官方标准进入规范化进程。遗憾的是,私营标准(Private Standard)目前仍是不受国际规则约束的灰色区域,而且随着私营标准的增多和影响增大,其对食品、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愈来愈大。私营标准范围广泛,且85%私营标准比官方标准严格(OECD,2006),这对发展中国家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严峻挑战。私营标准因而也成为发展中国家和SPS委员会的关注焦点。中国作为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食品农产品出口不但受阻于发达国家严格苛刻的官方标准,而且不断遭遇名义上自愿但事实上强制的私营标准的制约(如EurepGAP、BRC是果品蔬菜出口欧盟市场必须遵从的私营标准)。可见,对发达国家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研究已成为中国食品农产品贸易不可回避的课题。然而,国内在这些方面的研究还非常欠缺,对私营标准的研究则刚刚起步。本文通过对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发展趋势及其与WTO规则间关系的研究,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应对国外的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扩大中国优势农产品出口提供理论依据。
一、官方标准与SPS协议
(一) 官方标准及发展趋势食品安全的官方标准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法规、标准、加工和生产方法、检测、检验、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处理、统计、取样和风险评估方法以及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包装和标签要求,对国境内的上市产品(包括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进行准人限制,以达到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采纳的国际标准也属于官方标准的范畴。官方标准是强制执行的准则,政府机关通过检验、检疫等手段督促所有上市产品满足政府官方标准的要求,否则产品将被退市,生产商和销售商遭受处罚。
目前,发达国家的官方标准,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趋势,主要表现在:1.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规范和要求。如欧盟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提倡“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理念,要求食品生产标准化、过程透明化、产品追溯化,是对整个食品供应链控制最严厉的法规。2.不断延伸标准的控制范围和提高控制水平。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号称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药残禁用和控制标准,涵盖302种食品、799种农业化学品,检测项目也增至54782个,仅“暂定标准”一项就涉及到734种农业化学品、51392个限量标准、264种食品、农产品,分别是过去全部规定的2.8倍、5.6倍和1.4倍。3.对食品生产过程和出口企业进行严格管制。美国、日本和欧盟、韩国都实行食品出口企业注册认证制度,出口企业的原料、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都必须严格符合卫生检验规则,生产过程必须实行HACCP管理,更为严厉的是,进口国还派专家实地检验认可,之后产品方可出口。4.不断优化检验方法和提高检验精度。2005年起日本将鳗鱼的检测方法,从检测显性孔雀石绿含量调整为检测隐形隐性孔雀石绿含量,检出率从5ppb提高到2ppb。欧盟、日本将茶叶药残的检测方法从汤茶法改为干茶法,检出精度成10倍提高。5.延长产品的通关时间。2008年9月起,韩国将所有养殖水产品的检测周期由原来的4天延长N8天,大大增加了仓储等管理成本及鲜活产品的质量安全成本。
(二) 官方标准与8P8协议在国际贸易中,为保证各国食品安全的官方标准的规范使用,乌拉圭回合通过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SPS协议是WTO框架下规范成员动植物检疫措施和国际贸易行为的游戏规则(董银果,2009)。SPS协议保证了各国采用法规标准等手段控制食品安全的权利,同时对各国的SPS措施制定提出了规范性要求:1.必须建立在科学依据之上。即采纳国际标准(即国际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国际动物协会OIE制定的动物卫生标准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制定的植物健康标准)或者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另外,如存在科学依据,成员还可使用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SPS措施;2.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向WTO/SPS委员会和其他成员通报新颁布的SPS措施或对原有措施的修改,并留出适当时间供其他国家咨询和评估;3.实行等效一致原则。出口成员对出口产品采取的SPS措施,尽管不同于进口成员采取的措施,或者不同于生产同一产品的其他成员的措施,但客观上达到了进口成员适当的或同一的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ALOP),进口成员就应当接受这种措施(等效认可);4.必须对贸易影响最小化。在达到相同控制风险水平的情况下,各国应选择对贸易影响最小的SPS措施;5.实行区域化原则。成员对于风险应遵从区域划分的原则,不应因某成员境内的局部区域发生风险,而对整个国家的产品实行禁运。6.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原则。明确了发达国家应帮助、援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国内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控制水平。以上原则和规定确保各成员选择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和实施适当的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各国官方标准确是科学依据支撑下为保护消费者和动植物群体安全所必须的水平,从而对贸易的负面影响最小化。SPS协议是目前规范食品安全措施最具权威的协议,极大地促进和影响着食品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私营标准与SPS协议
(一) 私营标准及发展趋势“Private Standard'’(私营标准)又称“Private Voluntary Standard,缩写PVS”、“Private Food Standard”或“Private FoodSchemes”等等,指非政府机构设立的,用于规范商业团体内部产品质量,满足自身品质需求的自愿性标准、认证和措施。私营标准与官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是相对而言的。私营标准主要是在疯牛病、口
蹄疫、二恶英等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爆发后,个体企业、全国性联合体及国际联合体等非政府机构为应对食品安全危机所作的努力,其目的是增强市场竞争力。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目前全球共有400多个私营标准,而欧盟的私营标准占了绝大多数,其体系多样,制定目标和关注范围各不相同,主要关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社会责任和动物福利等方面(董银果,2010)。WTO/SPS委员会指出,目前食品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私营标准有10多个,按其制定者不同可以分为个体企业、国家框架和国际框架下的私营标准(董银果,2010)。
一般而言,私营标准发达的地区,官方标准也比较发达。这是因为私营标准起初是为了弥补官方标准的不足,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和增强竞争力,后若被政府机构接受,即演化为官方标准,如HACCP。从私营标准与官方标准的这一关系来看,绝大多数的私营标准要比官方标准严格。OECD对零售商的调查问卷显示(表1),85%私营标准高于政府的官方标准。英国的BRC标准与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相比,更是有许多方面超越了法律的基本要求,单是关于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上就有十几种要求超过了法律的基本条例,另外在工厂环境标准、产品控制和质量控制方面也有一定的补充和超越(表2)。又如英国农药行动组织(PAN UK)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当某种植物保护产品未被授权在某种商品上使用或没有数据能够表明其残留对消费者健康无损害,则在这种商品中的残留不得超过0.01mg/kg,在实际操作中就意味着限量为零。另外,私营标准超越了食品安全的限制,其主要关注点是过程和生产方法(Process or Production methods,PPM),包含的范围广泛,如HACCP、动物福利、有机物、转基因、追溯性、环境影响、劳工标准等方面。
从私营标准的发展来看,呈现出广泛严格的趋势,主要表现在:1.私营标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复杂。收入的增加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品质、安全以及生产过程等提出更多关注,而供应商为保持市场份额甚至进一步扩大顾客群,也需要产品更加具有竞争优势,同时政府对食品生产的监管力度也逐渐增强,这些因素都促成了私营标准的严格和复杂;2.私营标准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如欧洲的禽肉产业涉及的私营标准就有四种,即荷兰的IKB(Integrate Keten Beheersing)、英国的ABM(Assured British Meat)、比利时的Certus和德国的Q&S(Qualitat and SicherhEit),但在供应链不同阶段覆盖面有所不同,这些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3.私营标准管理体系的方法是监测评价全过程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而不是终端产品的技术表现。比如全球食品安全行动(GlobalFood Safety Initiative)和EurepGAP对供应链的生产环境、过程和加工方法提出诸多要求;4.执行具有事实的强制性。虽然许多私营标准在形式上是自愿的,但是在实施执行中却具有强制性。如EurepGAP是自愿性标准,目前成员已遍及欧洲12国的30家大额(Grace L.,2006),不符合的供应商被排斥在市场之外。私营标准还具有先入为主的特性,谁首先制定标准,谁就可以控制市场供应链,引领国际贸易的发展,排挤圈外企业。
(二) 私营标准与SPS协议私营标准在食品国际贸易中正呈现出扩大化使用的趋势。它不仅作为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标准,也逐渐成为影响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产业供应链等方面的重要因素。因而,有人认为私营标准将成为管理世界农产品和食品供应链的最主要形式,而WTO将会成为第二权威,甚至是不相关的管理权威(Henson,2005)。目前来看,私营标准与WTO管理食品国际贸易的SPS协议还存在一定冲突。
1. 是否受SPS协议约束尚不确定。2005年7月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WTO/SPS委员会上指出,其出口到英国超市的香蕉遭到私营标准EurepGAP的严格限制,使小生产者遭受经济损失;牙买加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对此表示担忧。于是SPS委员会介入调查是否能够约束EurepGAP。SPS协议13条关于SPS的管辖范围是“各国中央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实体”。也就是说,如果EurepGAP被认定是该规定里的非政府机构,那么SPS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就有权利对其所引起的贸易纠纷进行干预和解决,但“非政府机构”在SPS协议里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义;《TBT协议》把“非政府机构”界定为“中央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以外的机构,包括有执行技术法规的法定权力的非政府机构”。Lee(2006)认为,“非政府实体”并不是单个的经济运营者,而属于私营实体,他们受政府委托具有特定的任务,且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然而,EurepGAP作为一个自愿性标准,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没有政府委托,与《TBT协议》中的定义并不相符。因此,WTO协议管辖下的欧盟委员会对此没有任何裁判权利,这就使私营标准游离在国际规则之外。
2. 与“科学依据”和“透明度”原则存在冲突。科学依据是SPS协议的首要原则,而私营标准型零售商,并控制了欧洲新鲜农产品87%的市场份却违背了这一原则。私营标准,尤其是出于特定商业目的的私营标准是为了增强竞争力,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而设立的,一般不受政府的科学审查,也不必做科学的风险评估。只有它们要演化为官方标准时,才必须满足科学依据的要求。宁波检验检疫局在调查中发现,为满足私营标准的要求,有的企业需定期将原料、样品等空运到客户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产品方可出口,有的客户对生产加工环境特别重视,每年要组织验厂,有的甚至达15次之多,而这些都没有科学依据的支持。
SPS协定规定各成员应确保所有动植物卫生检疫法规及时公布。除紧急情况外,应允许在SPS措施公布和生效之间有合理的时间间隔,以便让出口成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商有足够的时间调整其产品和生产方法,以适应进口成员的要求。然而,以商业计划为目的的私营标准通常是为满足商业团体及消费者需求而建立的,为使产品更具吸引力,检验过程不透明且一般不公布产品检验的具体细节,这给供应链上的外国生产者带来巨大挑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小生产者往往被挤出市场。Dolan and Humphrey(2000)研究了肯尼亚和津巴布韦的农产品出口英国四大超市情况发现,1992年肯尼亚将近75%的水果蔬菜出口由小生产者提供,到1998年则降到不足18%。
3. 等效性原则的不同理解与运用。SPS协议提倡成员达到相同保护目的的不同措施之间的等效认可。然而,私营标准对等效性却有不同规定,EurepGAP、BRC等私营标准对于等效性的要求远比官方标准严厉。例如欧盟官方标准遵从WTO/SPS协定中的风险结果等效性(equivalence of riskoutcome),强调的是结果的等效概念(戚亚梅,2009),也就是说,出口成员只要能证明自己的最终产品达到进口成员设定的官方控制水平,即使生产过程中实施的具体措施并不相同,欧盟也会要求成员遵循等效性原则接受出口成员的产品。但是,EurepGAP等私营标准遵从生产过程的认证(即Process or production methods,PPM),要求产品从生产环境、原料、加工过程到最终产品都必须满足认证要求,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少。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概念出发,阐述了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发展趋势和相互关系,分析了WTO/SPS协议对官方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而从管辖范围、科学依据、透明度和等效性等方面分析了私营标准与SPS协议的冲突之处。本文认为,发达国家的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均越来越严格,私营食品标准比官方标准更为广泛、更为严格。私营标准尚游离在SPS协议约束之外,而其在科学依据、透明度、等效性等方面都违背了SPS协议的原则。
中国是世界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五大出口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在亚洲、北美洲和欧洲。这些地区不仅是世界上官方标准最严格的地区,而且是私营标准最发达的地区。这对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巨大挑战。本文以为,目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政府部门,一是加强我国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学术团体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中的话语权;二是建立权威的信息系统,通报主要贸易国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发展趋势,形成预警机制,为行业协会和企业提供及时的信息和相应的技术支持;三是成立机构专门研究我国贸易伙伴的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特别是研究我国企业遵从的成本和收益,为企业提供指导;四是将企业外贸中遭遇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状况通过特别贸易关注反映给WTO相关机构,通过磋商和对话解决贸易争端。
行业协会,一方面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应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外的官方标准与私营标准,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检验检测等帮助,将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反馈给政府;另一方面应积极建立和推进行业标准的发展,用私营标准保护中国的食品安全,且为官方标准的设立提供前提和依据。
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面对变化了的国际市场需求,应尽快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做到“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另一方面企业应多与政府部门和协会交流,将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反映出来,这样有助于在更广泛的贸易平台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声音,同时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仪表安装通病预防
中图分类号: TE9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电气仪表设备施工过程中协作单位多、设备配件品种多、数量大,对电气仪表安装质量的控制和管理相对来说难度大,在进行电气仪表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的过程中,电气工程师根据有关工程规范和规章制度编制安装及调试方案,严格遵守设计图纸准确接线,及时采取合理的维护措施,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一、仪表安装过程常见通病
1、取源部件开孔位置、开孔方法不符合要求
常见的问题有取源点开孔位置在设备、管线的焊缝及其边缘上;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的工艺管道及设备上用气焊开孔;管道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后进行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工作。
2、仪表取源点遗漏或误作他用
常见的问题有设计或施工时遗漏取源点, 将设备或管道上的取源接口当成其他用途的接口。
3、仪表安装不平正、不整齐
常见问题有应垂直或水平安装的取源部件、仪表和附属设备安装方位部平正, 有明显的偏斜, 成对、成组、成排安装的仪表高低不平, 前后不齐, 安装方式不统一, 距离不均匀等。
4、法兰压力等级及口径不配, 螺纹不对
5、仪表支架制作安装缺陷
常见问题有支架结构、支撑点、固定位置不合理, 支架制作不统一, 碳钢支架与不锈钢仪表设备之间未加隔离垫等。
6、电缆保护管的安装缺陷
常见的问题有保护管的弯曲半径不符合要求, 买入混凝土的镀锌管管外涂漆, 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就地仪表之间无金属软管连接, 在户外和潮湿场所的分线箱, 电缆保护管从侧面引进。
7、电缆敷设常见的问题为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
8、控制系统安装常见问题
DCS系统对接地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根据相关经验表明, 在调试、试运阶段, 很多热控系统的故障是由于接地不当或接触不良引起的。在接地系统中, 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是:
(1)连接头未压焊或焊接不牢造成虚焊。
(2)螺栓连接点因震动而引起松动。
(3)连接点因腐蚀引起接触不良。
(4)地极电阻增大, 地极同电网断开。当地极不满足接地电阻时, 可采用诸如增加地极深度、使用复合地极、进行土壤处理等办法降低电阻到规定的范围。
(5)地线布线不合理。与产生强磁场干扰的电线或设备相距太近。
二、预防仪表安装通病的有效措施
1、电气仪表的选型
电气仪表的选型主要是从仪表的类型、准确度及工作条件等方面因素来考虑,以选择满足实际测量需求的电气仪表。
首先,仪表类型按其工作原理可分为磁电系、电动系、感应系和整流系等,被测量的性质可分为直流型与交流型,而交流又分为正弦和非正弦、高频和低频之分。选择什么样的电气仪表要根据被测量的性质来定。比如对于直流量的测量,可采用磁电系和整流系仪表;对于正弦量的测量,可采用电动系和电磁系仪表等。
其次,仪表准确度的选择要从测量需求考虑,根据实际测量需求选择适宜的准确度。比如0.1、0.2级仪表可作为精密测量用表,0.5、1.0级仪表可作实验室测量用表,而1.5级以下仪表则用于一般电气测量。在实际测量中,既不能选择准确度不足的仪表,也不能一味的提高准确度,应综合考虑,在满足实际测量要求的同时减少经济投入。
最后,仪表的选型还应充分考虑周围的环境和工作条件,如周围环境温度、湿度、机械振动和外界电磁场强弱等因素。
完成一项电气仪表的选型任务,要根据经济、合理并有利于计量、维修和管理的原则,合理选用电气仪表。首先要根据测量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抓住测量的主要方面,在工作条件、经济投入、使用需求等前提条件下,选择适当的类型和准确度,以保证达到使用需求的测量精度。
2、电气的安装步骤及其控制
为了电气仪表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对施工步骤进行合理的划分。电气仪表安装工程是一项周期较长的工程,其在土建施工阶段就要开始进行,要求土建部门进行必要的配合工作,明确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数量、标高、坐标、大小尺寸等,然后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施工安装:
(1)仪表控制室仪表盘的安装与现场一次点的安装
首先要对仪表盘基础槽钢进行制作。安装时如购买的仪表盘带有基础槽钢架,这一步可以省略。然后进行仪表盘、操作台的安装。同时要对土建预留孔、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进行核对,并对管路进出控制室的位置和方式进行核对和安装。
(2)工艺管路、设备的安装
工艺管路、设备的安装是指将仪表控制室的设备及仪表安装后,进行工艺管路、设备及非标准件的安装。在此过程中,要对安装位置、数量等进行核实,严格按照预先设计进行施工,防止非标准件安装出现问题。
(3)安装用仪表的检验
这项工作可以在施工前就开始进行,目的是保障安装使用仪表的完好性,同时也是对系统仪表的一次检验。
(4)现场仪表配线及保护箱的安装
在现场仪表安装后,要及时将仪表保护箱等保护设施安装完毕,以防止其他施工部门施工中对已经安装仪表的损坏。同时,进行仪表箱固定支架的安装。在这一过程中可以进行“两步走”的方式进行。一方面配线人员对已安装仪表进行配线和气动管等的安装,另一方面安装仪表保护箱等,这样有利于配线工作及各种管路安装的便捷性。
(5)现场安装工程的一次校验
现场清理工作在现场工作全部完成后,要对仪表管路进行吹扫和试压,进行现场安装工程的一次校验。
(6)系统的校验和调试
在现场工作全部完成后,将现场系统与控制系统连接。这时就可以进行三查四定工作,对工程施工进行检验,同时进行施工工程的试运行工作。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校验和调试将系统完善。这样,安装施工及校验调试就基本完成。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要不定期对系统进行检验以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3、电气仪表工程的交收与调试
在整个工程施工完成后,电气仪表系统就要进行交收和调试阶段,这也是系统进入使用之前的最后一道程序。电器仪表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仪表是否存在损坏、仪表盘内的继电器是否完好、电气柜内部是否存在杂物、活动部位运转是否灵活、机械有无损伤和电气设备的外观是否良好等。另一方面,还要充分验证电气设备安装的位置是否正确、能够良好运行、固定连接处能够严密连接,以及二次回路的连接线端是否坚固和有序排列等,要确保盘间的母线和控制线能够良好连接,电缆线的位置摆放正确,且符合接地的要求,以保证供电的主线路和配电线系统都符合设计的要求,以及系统的完整性。
最后,还要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对系统中的每个部分进行有效地验证,在存在缺陷和问题的地方,要及时进行合理的修正,同时要确保修正以后的盘柜线具有良好的外观,电气设备也要完全符合设计型号和规格,对于所作的任何改动都要在设计图上进行标明。在调试阶段,要注意检验系统继电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机械内部是否有污垢或者腐蚀物,能够灵活运动的部分要保证接触点的灵活性和连接的完好。具体的调试方法是:测试出继电器三次的动作值,并取这三个测试值的平均数,要把测试的误差控制在5%之内,利用测试平均值与设计数据进行对比,以得出最终的调试测试结果,并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 肖红.浅析自动化仪表安装技术及发展趋势[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03)
【关键词】智能电能表 时钟异常 原因
在智能电网建设过程中,智能电能表是高级量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不仅将对电能计量产生影响,同时也将对用电信息的采集和传输产生影响。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智能电能表会出现时钟异常的情况,不仅会导致用电信息采集受到影响,还会引发客户对电费计量工作的投诉。因此,还应加强对智能电能表时钟异常原因的分析,从而有效进行该类故障的预防。
1 智能电能表时钟异常故障分析
智能电表需要对多时段的电量进行计量,并对与用户用电有关的数据进行记录,所以对时钟有一定的准确性要求。就目前来看,智能电表拥有独立时钟芯片和电表芯片SOC这两种模式,前一种拥有计时功能,芯片可与IC总线连接完成数据的读写输入。SOC模式为智能电能表的专用芯片,对时电路RTC、MCU和液晶显示器进行了集成应用,并采取数字补偿等措施提高时钟准确性。出现时钟异常,就是智能电能表出现时间失准或日期不准的情况,液晶屏上会出现“ERR-08”的标识。
2 智能电能表时钟异常原因分析
2.1 时钟电池电路问题
智能电能表时钟出现异常,可能与电池电路问题有关。在电池欠压或电路存在设计缺陷的情况下,时钟短路就会出现断电的情况,继而出现日期或时间异常的情况。电池电路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电能表能否准确计时。在电路中,电源会经过降压、整流和滤波处理。经过稳压管稳压,并经过二极管D10的处理,则能得到5.7V的电压。经过二极管D11和D12,电压则会被划分为VDD和ZVCC两路,并分别为数据电路和载波通信这两路提供电源。正常的情况下,VDD电压为5V,而时钟电池电压为3.6V,所以D9将对电池电压进行截止,从而利用电源为时钟供电。如果VDD电压不超过3V,D9则处于导通状态,能够利用电池供电。如果液晶屏显示“ERR-04”,表示时钟电池故障。该故障产生的原因,可能由电路器件损伤、内部杂质等硬件短路、内部有原因引起。在高温高湿或震动等条件下,电能表内部线路板可能出现新回路,继而导致电池电路出现故障。如果制造工艺不良,导致助焊剂残留在电路板表面或器件管脚虚焊,也会引起时钟失准。此外,在电路存在软件设计缺陷的情况下,也会出现这一故障。比如在停电后MCU无法进入休眠状态,就会导致电池过度损耗。
2.2 时钟软件设计问题
在智能电能表时钟PCB板的可靠性设计过程中,如果存在软件设计缺陷,也将导致时钟异常。比如在采用SOC模式的情况下,未能做好外部电容频率曲线、晶振负载电容参数等内容的分析计算,就会导致时钟出现异常。如果选用的计算补偿数据算法并不科学,也会导致时钟异常。此外,智能电表时钟电路本身功耗较低,抗干扰性相对较差。比如在SOC模式下,负载电容和石英晶体就在电路中,较难进行外部干扰的抵抗。如果未能做好抗干扰设计,就会出现时钟跑飞的情况。而在MCU与时钟芯片进行通信的过程中,发生波形失真或外部干扰等问题,也将导致时钟异常。
2.3 采集终端对时问题
对于智能电能表来讲,采集终端为其主要的通讯设备之一。而在采集终端进行抄表运行的过程中,会自动对电能表进行校时。如果采集终端本身时钟存在异常,就会导致电能表出现时钟异常。所以,如果发现某个采集终端下属不同批次电能表出现时钟异常问题,还要对采集终端是否存在时钟异常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来讲,就是要对采集终端的集中器参数F33进行检查,确认其自动校时功能是否开启。确认其处于开启状态后,要检查集中器是否出现时钟异常。比如在集中器存在时钟超差问题时,其每隔15天将进行一次自动对时,从而导致下属电能表出现时钟超差问题。此外,如果某个用户出现有规律的电能表时钟异常问题,也有可能与采集终端时钟异常有关。
3 智能电能表时钟异常故障的预防
3.1 时钟电池电路故障处理
针对时钟电池电路故障,还要加强电路设计过程中的硬件质量检测,确认电路是否存在导致电池产生过度损耗的缺陷。同时,需要加强电池有关元器件的质量检查,并在完成电路设计后进行安全性能测试。此外,还应利用采集系统和液晶显示屏进行电池欠压等问题的提示,以确保电池故障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对于电池生产厂家来讲,则要做好电池生产和加强电池可靠性检测,避免电路出现短路、虚焊等问题,进而确保时钟电路不会出现断电等问题。
3.2 时钟软件设计问题处理
针对时钟软件设计问题,还要加强软件的可靠性设计,即加强对电容频率曲线等曲线的拟合,并加强对电路有关参数及数据算法的计算和验证,然后进行电路可靠性测试,以预防时钟异常问题的出现。此外,还要尽量降低外部干扰对时钟电路和MCU的影响。具体来讲,就是使电路远离电能表外壳,并将负载电容和石英晶体放置在芯片附近,然后利用地线将电容与晶体包围起来,中间不进行其他线路的布设,以减少电路所受干扰。
3.3 采集终端对时问题处理
针对采集终端时钟异常引起的电能表时钟异常,可以要求终端供应商在出厂前将时钟设置为自动校时功能关闭状态。在实际进行终端安装和使用时,则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在主站进行对时参数F33的召测,从而完成时钟自动校时功能的开关状态控制。而将自动校时功能开启后,还要进行时钟召测,并在成功后进行集中器校时命令的开启。完成校时候,则要将广播校时功能关闭。如果操作人员未及时关闭该功能,系统则会在15分钟后自动关闭该功能。
4 结论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智能电能表出现时钟异常现象,可能与电池电路故障、软件设计问题和采集终端对时问题有关。所以,想要预防时钟异常故障的出现,还要加强电池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和采集终端对时功能管理。因此,相信本文对智能电能表时钟异常原因展开的分析,能够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1]杨铭海,梁波,姬广厚.智能电能表时钟异常分析及处理[J].农村电工,2017(03):50.
[2]刘颖,蔡海波.采集终端自动对时异常引发电能表时钟问题的分析[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03):131.
[3]傅伟栋.智能电能表计量故障分析和解决方法[J].农村电工,2016(09):42-43.
初学英语的人,常用expense来表示一切“费用”。其实expense主要是“花费”、“开支”之意,如current expenses“日常开支”,selling expenses“销售费用”,travelling expenses“旅费”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各种“费用”有各种不同的表达法:
一、admission (n.)指入场费。
如:admission by ticket only凭票入场
二、charge (n.)“原价、要价”。
常用复数,主要用于一次性劳务所收取的费用,如服务费、行李超重费、旅馆费等等。
如:What are the charges in the hotel?
这家旅馆收费多少?
三、cost (n.)本义为“成本”、“原价”。
常常用来表示对已取得的货物或劳务所支付的费用。
如:The cost of seeing a movie is seven dollars.看一场电影要花七美元。
四、fare (n.)指旅客乘公共汽车、出租车、火车、轮船、飞机等所支付的费用。
如:All fares, please.
(公共汽车售票员用语)请买票。
五、fee (n.)医生、律师或其它专门职业的佣金及会费、手续费、停车费等。
如:My lawyer's hourly fee is 130 dollars.
我的律师的佣金是每小时130美元。
六、freight (n.)运费,指海运、空运、陆运的费用。
如:Who will pay the freight on this order?
谁支付这批定货的运费?
七、postage (n.)指邮费。
如:How much postage do I need to send this package?寄这个包裹须付多少钱?
八、rent (n. )土地、建筑物、房舍、机器等定期的租费。
如:The student owed three months’rent for my house.那学生欠我三个月的房租。
九、tip (n.)小费。
如:I gave my barber a fat tip.
我给理发师优厚的小费。
十、toll (n.)道路、桥梁、港口、市场的捐税、通行费及电话费等。
如:This month I had to pay 200 yuan toll call.这个月我要缴200元的电话费。
十一、tuition (n.)学费。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重庆市拍卖中心受重庆市一中院委托对重庆奥妮系列商标权进行拍卖,其中包括“奥妮”等23个商标及图形,涉及个人护理产品等多个行业。拍卖中,广州立白以3100万元的高价买走了“奥妮”商标,准备以此为契机,改变自己OEM的身份,推出自有品牌的“奥妮”洗发水产品。然而,2006年7月5日,奥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妮”)一则声明,称其早在2004年就获得“奥妮”等系列商标20年的独占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04年11月30日起的20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香港奥妮授权,擅自使用该系列商标,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香港奥妮的声明内容确有其事,并且将奥妮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进行了备案,那么广州立白即使高价买来奥妮商标,也要受到香港奥妮独占使用权的限制,也就是说花了巨资竟然不能使用奥妮商标。当然,如果奥妮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并未备案,而广州立白对此又不知情,那么香港奥妮依据合同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依法不能对抗广州立白,也即不影响广州立白对奥妮商标的使用。但无论如何,香港奥妮的一纸声明还是将商标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凸现出来了。
【律师感言】
商标的交易形态比较丰富,除了商标转让、许可和质押这些比较典型的交易形态之外,在企业并购、OEM/ODM、合资合作和特许经营等商业活动中,都可能存在商标的交易行为。不同的商标交易形式,存在着各自不同的风险问题,但也具有一些共同的地方。
这里我们从风险调查的角度,简要地说明一下商标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共同的法律风险,以引起企业的注意。
商标是否享有权利
如果交易的商标根本没有注册,或者在到期时没有及时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依法撤销,则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可言,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甚至会被他人注册,从而妨碍自己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当然,假设未注册或未续展注册的商标是驰名商标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还是可以享受《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不过,要主张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有些情况下,商标虽然没有核准注册,但可能已经正式提出注册申请,属于正在申请程序中的商标。这样的商标存在两种结局:
1、可能因为缺乏显著性、侵犯在先权利等法律障碍,最终没有获得核准注册。目前一些职业注标人拿着《商标受理通知书》,就开始四处叫卖商标,如果受让这种商标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损失,因为这种商标的法律状态是不稳定的。
为了防止社会上一些人把《商标受理通知书》当作商标注册的正式文本,去误导他人,商标局从2006年9月份正式将《商标受理通知书》改版,并添加“声明”条款: “1、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并将依法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是否核准商标注册。2、本通知书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能够获准注册,更不表明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也不作为免除或者减轻申请人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商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证据。”
2、商标最终获得核准注册,当然这是符合商标交易双方期望的结果。但是,从商标提出申请到商标核准注册的过程,有时并不平静,一旦遭遇异议人提出商标异议,就可能把商标核准注册的时间往后拖延很长一段时间,更重要的是,如果受让这样的商标,还会惹来一堆麻烦,为了应对商标异议将使你疲于奔命。
另外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商标虽然核准注册了,但拿来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呢?根据《商标法》第51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商标,是没有商标专用权的,与之交易显著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商标权利人是否真实
查明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后,还要了解与你交易的人有权利处置这个注册商标吗?它是不是这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注册人或所有人),或者经过权利人特别授权的人。你可以通过查验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合同,或者查询商标公告或中国商标网,来了解交易商标的真正权利人是谁,目前谁有权利将商标转让、许可或质押。
需要了解的是,除非许可合同允许,商标的被许可人(包括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都没有资格将其授权使用的商标,再次转让或许可,也不可以进行质押。
对于那些从注册人或前一权利人手中受让商标的人而言,如果只是拿着一份商标转让合同,并不能保证他就有权利处置那个商标。因为对于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的,受让人自商标转让公告之日起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商标转让合同可能生效了,但商标转让尚未公告,受让人还不是真正的商标权人。
在企业并购、特许经营等活动中,也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对方正在使用中的商标将一并转让或许可给自己。就像大名鼎鼎的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却不享有劳斯莱斯(Rolls Royce)商标的所有权,真正的权利人是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公司,结果当大众公司花了天价收购了快要破产的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后,价值连城的劳斯莱斯商标却不在收购的资产之中,最后被宝马公司花了比大众公司便宜得多的价钱买走了。所以,不要相信自己的主观判断,风险调查不能自由想象。
商标在何地有效
权利人亮出的商标注册证的确表明他享有商标权。但需要警惕地是,你还要查看这个商标注册的国家或地区是哪里。商标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境内有效,在法国注册的商标只在法国境内有效。
如想取得中国境内的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你必须确认这个商标已经在中国核准注册。如果你想使用这个商标在中国制造商品,同时还要出口到欧盟,那么,这个商标除了在中国需要注册外,还需要在欧盟国家也取得商标注册,否则在出口国会遇到商标侵权的麻烦。
商标的指定使用项目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因此,了解商标注册时的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十分地重要的,以避免权利人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发放许可或从事转让,因为这可能引发商标侵权等问题,假如别人已经在权利人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的那些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是否存在限制
假设一个注册商标已经质押了,再转让给你,显然不是一件好事情。因为一旦该商标所担保的债务不能清偿,质押权人(债权人)有权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结果,你花钱买来的商标最终飞到别人的怀抱。
除了商标权质押外,存在商标之上的限制还有已有的许可协议,尤其是独占许可。根据独占许可的特点,除了被许可人以外,商标权利人不得向第三方发放许可,也不能自己使用该商标。如果已经存在独占许可的情形,则不允许你再去向权利人获得第二个商标许可,否则得到的也是不稳定的许可,享有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很快就会前来干涉。
商标显著性是否足够
【关键词】电工仪表 ; 测量方法 ;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27-0299-01
就目前的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高等学校中的电工电子、电气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等专业都在教学理论、工作实践方面与《电工仪表与测量》这门专业技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就一些平常的电能的产生、远距离的传输、电能的调配及生产过程中电能的消耗都需要有各种电工仪器进行电压、电流、功率的测量,并用电工仪表进行准确有效的记录,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供电过程中的安全。因而,《电工仪器与测量》是电工电子、电气自动化等专业所必须开设的一门重要学科。然而,《电工仪器与测量》这门学科并不像常规的《电工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等学科一样具有着较强的逻辑和理论体系,它所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各类电子仪表的逻辑组成机械原理和内部构造,因而所要了解和研究的对象比较复杂、研究的内容比较零散,没有一个准确的整体性,在研究的过程中需要研究人员具备高度的耐性,这是当前教学所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了解《电工仪表与测量》的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学制度的不断变革,我国社会科学在电工仪表这方面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随着当前计算机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数字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一些高科技尖端技术的综合应用和发展都为电工仪表测量、电磁感应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然而,在当前一些高校在开设《电工仪表与测量》这一课程时,由于受师资力量、教材知识、实际人才的培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使得《电工仪表与测量》在教学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
(1)教学课程内容更新速度慢
就目前的教学内容来看,《电工仪表与测量》的教学内容仍然只局限于传统教学中的电工仪表测量的工作原理和技术要求,对于成熟数字电工仪表测量技术的要求的介绍寥寥无几,教材中对一些常用万能表的使用和构造原理也都只是一带而过。这样一来就造成学生对所有的仪器都只停留在“听说过”,具体的实践操作确是一无所知。随着社会各电子产品的快速发展,《电工仪表与测量》的课程内容也应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
(2)学生缺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众所周知,学生学习的任何一门课程最终都是要应用的实践生活中的,让学生将课本中学习到的知识进行有效地掌握最终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在我们进行有效教学的最终目标,因而这是我们进行《电工仪表与测量》这门课程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然而我们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由于教材知识点的讲解和电工实际应用间存在很大的问题出入,加上学生的理解能力的参差不齐,往往对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很难讲理论学习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到一起。知识的学习缺乏创新和主动性,学生动手能力差,这是学生不能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实践问题中的主要因素之一。
(3)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性和专业培养
长期以来,受传统教学的影响,高等教学过程中仍存在很大一部分的“填鸭式”是教学现象。《电工仪表与测量》这门课程与我们社会实际生产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异,知识点的零散,课堂进度比较快速和枯燥无味,这些都使学生是学习热情大大降低。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创新式的教学,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注重专业化的知识培养和动手实践能力是进行良好教学的基础和关键。
二、进行有效教学所采取的方法措施
(1)进行直观教学,注重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随着高科技的飞速发展,进行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高等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电工仪表与测量》教学过程中,利用这些媒体资源进行直观教学,可以有效增强学生对知识点的感性理解和掌握。利用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可以直接刺激学生的视觉,避免学生进行苦闷抽象的想象,直接可以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一种直观的形象。
(2)最大限度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现在职业院校的学生大都对纯理论的知识的学习往往表现出一种厌烦和无趣,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段对于一些没有接触过的一些新颖事物比较有兴趣去了解并进行研究,在教学过程中让他们对一种电工仪表进行实际动手进行测量,他们往往表现出一种激动和兴奋。把学生的这种求知欲和好奇心更好的应用到实践的教学过程中,可以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处于一种愉快轻松的学习氛围中,使学习效果到达一种事倍功半的效果。
(3)实现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相长
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只一味让学生去被动的接受这些枯燥无味的知识,那这样是不会有任何的教学成果的。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这就要求教师和学生进行有效的师生互动,教师要根据具体的教学知识,设计一些实际的问题,让学生进行互相讨论和互相动手去解决一些具体实际问题,教学的过程应该是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为核心的。将教学应用都日常生活的用电过程种种细节中。
(4)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肯定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做好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肯定和赏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跟学生进行及时沟通,对学生抱着一种耐心指导和鼓励的心态,是学生学好这门课程的关键。兴趣是桥梁,方法是纽带,一个眼神或许就能改变一个学生学习的态度。
就目前社会发展方向来看,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将会把《电工仪表与测量》作为学生对有关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学习的一个重要学科,这门学科对学生将来真正走进社会参加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电工工作中的电能传输、变配等实质性的问题都离不开电工仪表的测量,这将会对未来电能科技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从电工仪表与测量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促进有效教学所要采取的一些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但由于本人能力有限所提出的问题都只是微小的一部分,对于《电工仪表与测量》的技术发展及教学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杨达强.职业中学《电工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4,17:189-190.
[2]叶国文.《电工仪表与测量》教学方法探讨[J].考试周刊,2014,17:170.
摘 要 社会生活中各方利益产生冲突提交法官裁判时,法官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利益等各种利益进行考量,以寻求各方利益的妥当平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审判之方法是以立法者为解决各种利益冲突而制定的原则和原理为价值目标。也是法官根据立法者欲实现的价值目标对冲突的利益确定其轻重进行的权衡与取舍重要活动。
关键词 利益衡量 运用方法 价值目标
一、利益衡量的内涵和普遍适用性
利益衡量也称利益考量、利益平衡,是指当各方利益冲突时,法官对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利益等各种利益进行考量,以寻求各方利益的妥当平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司法衡平的方法,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始就为实用主义法学家和法官们所普遍运用。从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潮,到耶林的新功利主义,再到赫克的利益法学乃至目前美国流行的以波斯纳为代表的经济法学分析,无不显现着利益的比较与权衡。
二、利益衡量的方法
(一)利益平衡法
利益平衡就是平等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原则前提下,对各方相互冲突的利益进行平衡、协调。在利益多元化时代,各种利益交织,难免发生冲突。这些利益冲突不仅反映在立法之中,而且反映在现实个案之中。尤其在合同纠纷中,大量的违约可能涉及双方违约问题。在进行利益衡量时,法官不能简单地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或由哪一方承担全部损失,而应当在确定客观事实尤其是确定损害发生的真正原因情况下,基于平等保护的原则进行利益的平衡和协调。这就需要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出比较衡量。
(二)利益位阶考量法
在涉及个案利益冲突的分析中,法官自然而然首先会在相互冲突、矛盾的利益之间作出利益位阶的判断,依据基本法的价值秩序判断一种法益较它种法益是否有明显的价值优越性。利益位阶高的利益予以保护,位阶低的利益则受到限制。这是在司法实践中化解当事人利益冲突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
在利益的体系中,时常形成利益位阶。由于法律价值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为明确的价值秩序,因而在此范围之内,利益位阶也相应具有相对确定性,并进入法规范的层面。正如,博登海默所言,“人的确不可能凭据哲学方法对那些应当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利益作出一种普遍有效的权威性的位序安排。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理学必须将所有利益都视为必定是位于同一水平上的,亦不意味着任何质的评价都是行不通的。例如,生命的利益是保护其他利益(尤其是所有的个人利益)的正当前提条件,因此它就应当被宣称为高于财产方面的利益,健康方面的利益似乎在位序上要比享乐或娱乐的利益高。”[2]对这段博登海默的论述我们可以理解为,当相互冲突的利益属于不同性质时,作为法律秩序整体的原则规范的、为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利益应当优先于非基本利益而得到配置。因为从理论上讲,基本利益是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实现这些权利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我国社会走向文明社会的前提。因此,当各主体同时主张不同属性的冲突权利时,基本权利主张者的利益应优先得到配置。
(三)效益分析法
效益分析法就是通过成本收益的分析,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来寻求妥当的裁判结论。通过这种方法的运用,对于精确理解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正确运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一方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在侵犯比其更大的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是不符合效益原则的。
(四)利益归类分析法
根据利益衡量的需要,我们把利益分为当事人的具体利益、群体利益、制度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四种利益是一种递进的关系,彼此形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具体而言,当事人的具体利益是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是利益衡量的起点和归宿。群体利益则是类似案件中对类似原告或类似被告作相似判断所产生的利益。群体利益的考量能避免个案中法官陷入双方具体利益的细微衡量,将视角放大作出综合判断,以实现法律的价值目标。制度利益是抽象的概念,它是指一项法律制度所固有的根本性利益,是立法者利益取舍后通过成文法所体现出来的价值目标。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更为宽泛的概念,既包含特定社会的经济秩序、公序良俗,也涉及自然法深层的公平正义等法律理念。可以说,社会公共利益是整个利益层次结构中最深层次、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是利益衡量的支点和根基,离开了社会公共利益,就谈不上妥当的利益衡量。制度利益也是一定社会阶段公共利益在立法上的体现,但鉴于其法定性、既定性,法官在司法衡量中应优先考量制度利益。
三、司法活动中利益衡量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曾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包括司法权在内的国家权力应当对各种利益进行充分保障。司法审判之方法是以立法者为解决各种利益冲突而制定的原则和原理为价值目标。在裁判时必须注意涉案各方的利益。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衡量只有放置在利益的层次结构中进行衡量,才能保证利益衡量的公正和妥当。
利益冲突是与我们的法律目的相冲突的,如果任由这种冲突存在,必将会阻碍法治事业发展,所以必须设法消除这种权利的消极状态。因此,解决利益冲突、重新确定和明晰利益界限的过程就是一个对冲突着的利益进行衡量和取舍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由此可知,利益衡量是法官根据立法者欲实现的价值目标对冲突的利益确定其轻重进行的权衡与取舍的重要活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