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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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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论文

第1篇:消费论文范文

关键词:个人信贷旅游消费

在贷款买房、贷款买车已经被人们所接受的今天,贷款旅游在人们眼里还属于“奢侈”行为。在当前的旅游消费环境和我国坚持实行扩大内需方针的形势下,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重新启动岌岌可危的旅游信贷业务对旅游业和金融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启动旅游信贷消费市场的难点

国人的务实心态使旅游信贷不被接受

西方人将旅游当作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福利和各项保险健全,没有存款也要休假外出旅行。中国人则不同,相对于攒钱购房来说,旅游只能算得上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奢侈品”。旅游贷款不象住房贷款那般火爆,是因为后者是为了一家人安居乐业的百年大计,而前者只是为了逍遥一刻的眼前快乐,大多数生活水平尚未步入小康的消费者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尽管政府大力提倡居民进行信贷消费,但现实的信贷消费形势并不乐观。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调查,半数居民并没有消费信贷意向,与此同时,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消费群体接受消费信贷的倾向也有所不同,愿意向银行贷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这多少表明了国人对待生活的务实心态,正是这种心态阻碍着旅游信贷业务的开展。

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制肘旅游信贷消费

信贷消费的全新理念虽然在某些领域逐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制约消费信贷的瓶颈问题。目前的信贷消费中,商业银行既是消费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独资承担了信贷消费的资金压力和风险,这对信贷消费的进一步发展十分不利。贷款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必然以苛刻的信贷条件要求借款人履行繁杂的贷款手续。

由于旅游的信贷需求是突发性的,短时间内办理完成并不容易,贷方和借方的积极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因此,急需有更多的金融机构来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满足百姓的信贷需求。

银行的服务质量和营业模式导致旅游信贷曲高和寡

手续繁琐令人生畏。消费信贷手续非常繁琐,通常都有十几道关卡,作为消费信贷家族成员之一,旅游信贷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说来,想借旅游贷款的游客需提前二三十天向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提出申请,其间需要往返银行多次,并提供银行所需的各种文件、证明、担保。也许将来旅游贷款门槛放低之日就是旅游贷款大受欢迎之际。

贷款业务覆盖面狭窄。旅游贷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桂林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和旅游业发达城市中的商业银行开办,而在中小城市里此项业务尚是一片空白,因而相当一部分有实力、讲信用也有旅游意愿的潜在游客只因身在中小城市想办理这项业务也只能望“贷”兴叹了。

贷款方式呆板单一。旅游贷款一般都是由银行和旅游公司(旅行社)联合推出,借得贷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现金的,只能跟随银行指定的旅游公司(旅行社)组成的旅游团随行。旅游者若不想随旅游团一起行动而是想单独自由自在地去饱览风光、指点江山,银行通常会婉拒他的贷款申请。这种单一的信贷模式将大批消费者拒之门外。

启动旅游信贷消费对策与措施

健全管理法规和制度,完善消费信贷体系。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与信贷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担保、评估、保险、公证等一系列制度,使旅游信贷消费逐步走上法制轨道。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积极探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共享网络,实行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促进信贷消费,规避金融风险。此外,要支持、引导建立个人资信调查和置业担保等中介机构,尽快全面启动旅游信贷二级市场,为旅游者实现自己的旅游愿望创造便利条件。

提供优质服务,改善信贷消费环境。凡涉及旅游信贷消费的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都要加强职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消费信贷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多种形式高效、便利的旅游信贷服务;银行要配备必要的信贷消费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多与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费者沟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信贷产品质量保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宣传媒体要加大信贷消费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普及信贷消费知识,逐步转变国人先积累、后消费的传统习惯,引导其树立借助信贷工具,适度超前消费的新观念,以有效增加旅游的即期消费。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发展旅游信贷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商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启动和推进旅游信贷消费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任务,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制约症结,加大信贷消费工作力度。保险公司可以介入信贷消费,开办履约保险项目,分散信贷风险。

此外,要密切关注旅游信贷消费这一新课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引导旅游信贷消费健康发展。

旅游信贷市场前景广阔

旅游消费在我国目前已成为重要的消费热点,旅游消费市场的启动对经济增长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对旅游消费主体而言,决定旅游消费的两个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钱,二是有闲”。目前对国内市场来说,耐用消费品已趋于饱和状态,人们的旅游动机和需求日益旺盛,这就要合理地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旅游消费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应出台相应措施鼓励人们进行旅游消费,对于收入不高、积蓄有限、收入来源稳定、有一定还款能力且有强烈旅游欲望的个体消费者而言,旅游信贷就是一项很好的措施。有专家认为,贷款旅游的前景应该不错,刚工作或刚成家的青年人将是旅游信贷的主要选择者。另外,境外旅游花销较大,随着出境旅游业务的不断增长,也使旅游信贷显露出光明的前景。可以预见,旅游信贷消费在不久的将来也是肯定有前景的,也许旅游信贷消费也必须经过一段寂寞日子以后才会逐渐红火起来。尤其是中国的入世,受到国外信贷消费观念的影响,旅游信贷肯定蕴藏着比较大的市场潜力。

市场培育尚需时日

这些年,国人外出旅游的兴趣与日俱增,但却掩盖不了一个事实: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对于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开支来说,悬殊太大。除了极少数高收入者,没有多少人能在一年内潇洒地举家出游几次。就是一年外出旅游一次的,也多是中高收入阶层。真正需要向银行贷款去旅游的,只能是积蓄不够、收入较低的人群。在大多数普通百姓心目中,旅游消费还不是生活中必须的支出项目。

不少消费者对贷款出门旅游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但限于贷款手续的繁琐和贷款期限太短,还贷压力太大等因素,最终也不得不放弃了选择贷款出去旅游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很少将旅游贷款直接贷给个人去旅游的贷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消费者申请旅游贷款的兴趣。银行的贷款条款上大多规定贷款只限于支付与贷款人签订合作协议的特约旅行社的旅游费用,也即旅游者的旅游只能是跟团,要是为了贷款而放弃了自己的旅游的自由空间的话,有些消费者就不会去考虑办理旅游贷款了。由此看来,在很多消费者的心理上,对旅游贷款仍然抱着一种不办要比办的好的怀疑甚至是否定的态度。

旅行社(旅游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还没有把“旅游”当作真正的商品在操作,还没意识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是拓展市场的有效之举。例如,婚庆消费是信贷介入的一个契机,现在无论农村、城市,无论年轻人还是长辈,婚庆借贷并不被视为奢侈性消费。在这方面,旅行社就应积极探索。

一些经济学人士分析认为,国家实行假日休息制度,给国民的出门旅游提供了时间上的较大许可,特别是出境旅游现在已成为了不少消费者的首选。但一次支出一笔数额较大的出境旅游费用,也让一般的家庭在经济上感到无法承受。因此,旅游贷款应该成为不少家庭出门旅游的一种比较容易接受的消费方式。只是旅游信贷在目前情况下要达到升温的效果,需要银行、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费者三者之间进一步的磨合。比如说,现在银行一般规定借款人必须在半年或一年内还清所有贷款,借款人每月的还贷负担必然比较重。如果延长还款时间,加之旅游贷款的数额一般不大,那么消费者也就很容易下决心了。只要旅行社(旅游公司)与银行合作,在技术上解决旅游信贷的细节问题,就不愁没有旅游者来问津。可见,旅游信贷市场的培育尚需时日,“银”—“旅”联手为挖掘未来市场的前期投入是必要的。

“旅游金融”大有可为

旅游业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银行应该抓住个人存款实行实名制的有利契机,尽早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及银行间个人信用查询制度,同时简化贷款程序、拓展贷款方式、扩大贷款覆盖面,为旅游业的发展助推一臂之力。从假日经济高峰期看,我国银行业的旅游金融服务已经落后于方兴未艾的假日经济,“旅游金融”大有可为。

银行业“旅游金融”的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增强。银行应努力提高旅游金融服务的自觉性,突破等客上门的常规,从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银行可深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研究,调整和优化网点结构布局,完善服务功能。特别是要加强对旅游金融的综合开发,多种服务一齐上,促进旅游与金融的融合。

办好旅游消费信贷这一旅游金融“特色菜”是银行业的当务之急。可以预见,旅游信贷将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一种新型消费方式。银行应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发挥自身机构和计算机网络优势,根据原有客户记录,着手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库,并实现系统和区域共享。在此基础上,依据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决定旅游信贷的对象和程序,以及贷款手续的繁简。

此外,银行应拓宽“旅游金融”服务的领域。如充分发挥信用卡在旅游消费中的服务功能,使旅游消费者“一卡走遍天下”的梦想成真等等,这些“微不足道”的中间业务仍有广阔天地。可以相信,在未来的旅游经济中,“旅游金融”必将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参考资料:

1.武邦涛,论旅游贷款市场的拓展与风险防范[J],上海金融,1999.11

2.丘祖金,桂林分行旅游信贷营销初探[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2.5

3.江腾、朱燕涛、余桂生,对武夷山市旅游信贷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福建金融,2002.5

4.聂绍芳、刘春、廖建军、王国华,衡阳市民旅游消费现状及需求调查研究[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期

5.乌兰,假日旅游消费行为探析[J],商业研究,2002,10

第2篇:消费论文范文

走进商场,儿童消费品琳琅满目,五彩缤纷;打开电视机,儿童消费品广告又扑面而来,那欢快、跃动、活泼的形象注入人们的心田。厂商们早已开始拿孩子来做文章,打孩子这张王牌。其中,我们也从一些媒介上看到,某些厂商专抓儿童心理搞欺诈,或者是由于忽视儿童不具备明辨是非的特点,误导消费,成为损坏儿童身心健康的罪魁祸首。因此,生产经营儿童消费品必须了解儿童消费品市场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促销手段。

与成人消费品市场相比较,儿童消费品市场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一、儿童消费品市场的特点

(一)市场差异小。市场营销学原理指出,消费者购买行为首先受个人因素的影响。成人消费者由于职业、文化水平、个性、爱好、价值观等的不同,对商品需求的差异性较大,使成人消费品市场本身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厂商们常常需要将此市场按不同因素进行细分。儿童消费品市场却不同,市场主体主要是儿童,尽管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不同和父母对儿童行为的干扰,儿童的购买动机也呈现出某些差异,但总体上来说,儿童由于其文化程度、社会经验等的限制,对商品选择的差异性较小,因此,在儿童消费品市场上可以运用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定价、分销渠道和促销等策略,以达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效益的目的。

(二)形式产品重于实质产品。现代市场营销学认为,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条件下,产品是一个日益复杂的整体概念,它包含三个层次:实质产品,指产品的基本效用和用户购买产品所追求的利益;形式产品,包括产品的品质、特征、品牌、形态、包装等;延伸产品,主要指一系列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对儿童消费品市场来说,形式产品重于实质产品。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受购买动机的支配,一般来讲,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可分为生理性购买动机和心理性购买动机。心理性购买动机按其心理因素的不同又可细分为感情动机、理智动机、惠顾动机等。儿童的购买行为主要受感情动机的影响,表现出冲动性和不稳定性,求新、好胜、好奇等都可以促成儿童的购买行为,如服装上的奇特口袋,食品袋里赠送的小玩具,童车外表模仿动物外形的喷漆花纹等等,都可引起儿童强烈的购买欲望。因此,对儿童消费品应强调产品功能多样,外观造型奇特,包装精美的特点,符合儿童求新、求奇、求美、好动的心理特点。这样的商品放在超级市场的货架上,才能引起孩子们浓厚的兴趣。

(三)广告的促销作用强。广告对商品促销作用早已被厂商们所认识,所以,许多厂商们不借花重金做各种各样的广告。广告对儿童消费品的促销作用较成人消费品更为突出。这主要是因为儿童的消费行为转移性强,容易受外界影响,如父母、同伴、同学、教师、厂商等。厂商影响儿童消费行为的最基本的手段就是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电视广告对儿童消费行为的潜在影响是由广告的性质所决定的。电视广告通过活泼的形象、鲜艳的色彩、悦耳的声音、诱人的画面,使儿童感受到无穷的乐趣和兴奋,处在襁褓里的婴儿就已经会看电视广告了。据调查,儿童一般一周内看25—30小时的电视,五岁以下的儿童看得更多。因此,一些新的儿童消费品要打开或挤入这个市场,广告的反复刺激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四)儿童越来越具有购买权。据有关社会调查资料表明,儿童在购买小食品、饮料、服装、玩具、文具等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力,同时,对于一些大件商品,比如自行车、家用健身器等方面也拥有相当的权力。他们对父母的购买行为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在中国,儿童这一购买者角色的作用尤为突出。一方面,中国儿童数量多,据统计,仅中国大陆每年就约有2000万个婴儿出生,这个出生率使中国儿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另一方面,独生子女是中国家庭的一个特殊现象,他们是家庭的核心,是“小皇帝”、“小太阳”,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消费支出都花在他们身上。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购买力的增强,二十多年前几乎百分之百地掌握在大人手中的购买权如今已有不少部分掌握在儿童手中。儿童手中的零用钱越来越多,从前父每给孩子们的零用钱,要求他们积蓄起来直到孩子们有需要和懂得怎么花时才动用;现在的社会是商品经济社会,许多家长给孩子零用钱的目的是让他们学会消费,尽早适应社会。因此,今日的儿童已没有或很少有以往的传统的节约观念,他们在购买商品时也很少考虑价格,很少考虑钱的来源。随着每个家庭中儿童数目的减少,儿童物质条件将会更好,零用钱将会更多,儿童购买能力将越来越强,这也是促使儿童消费品市场繁荣的重要原因。

二、儿童消费品的促销策略

随着儿童消费品市场的繁荣,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促销就成了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促销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产品的销售,因此,促销不仅要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而且还要使促销的形式和手段同消费者发生联系,使消费者的情绪受到感染乃至对产品产生兴趣,最终形成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针对儿童的心理特点以及儿童消费品市场的特点,需要采用多种多样的轻松、欢快、活泼的形式来开展一系列的促销活动。通过这些促销活动,在满足商品的适用性的同时,还要符合儿童审美情趣,陶冶儿童情操,净化儿童灵魂,促使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因此,对儿童消费品的促销活动是与对儿童教育融合在一起的。与成人消费品促销相比较,儿童消费品市场可侧重运用以下促销手段:

(一)电视广告促销。电视广告对儿童当前或将来的消费行为影响很大,原因在于儿童对商家广告的目的了解较少。研究资料表明,幼儿园的孩子不了解广告的目的,75%的一年级学生也不了解广告的目的,很多孩子认为广告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趣味,一般来说到9岁,孩于们才能知道广告的目的是为了推销产品,10—12岁儿童中约有85%能了解此目的。因此,儿童对广告内容的判断能力较差,往往会对一些新奇、吸引自己兴趣、自己信任的名入所作的广告全盘接受。这样的广告能激起儿童的购买欲望,促成儿童的购买行为。许多新产品就是通过广告打开了销路。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娃哈哈果奶促销广告中小女孩那稚嫩的一声:“妈妈,我要喝……”轻轻松松地把小朋友正在玩玩具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娃哈哈果奶上;旺仔牛奶的促销广告中那位调皮可爱的小男孩望着面前牛奶瓶上的“旺仔”说:“…我受不了啦!”他那想抵挡又抵挡不住诱惑的形象,使多少孩子垂涎欲滴。新型饮料高乐高刚刚进入市场时,有许多孩子不能适应高乐高那甜中带苦的味道,高乐高厂商针对这一点,在电视广告中重点强调“高乐高的味道棒极了!”轻而易举地改变了孩于们的饮食习惯,进入了儿童的早餐桌上。电视广告对儿童消费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它尤其适用于新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促销。值得提醒商家的是,在运用广告促销时,广告的内容要健康向上,形式要活泼新颖,符合孩子们的消费心理。

(二)包装促销。在现代市场经营中,包装已成为商品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自选商品业务的发展和众多商标的出现,包装对消费者区别产品、刺激购买起了促进作用,已成为一种“无声的推销员”。对儿童消费者来说,包装除了起保护商品的作用外,还便于儿童使用产品、握拿产品、携带产品、提供某些产品信息等。在超级市场琳琅满目的货架上,新奇、有特色的包装往往能引起儿童的注意,诱发儿童购买动机。事实上,许多孩子,尤其是10岁以下儿童在很多情况下是根据包装来选购商品的。色彩鲜艳、画面形象生动、设计奇特、开闭方便的包装,赠品包装等,往往是儿童选择商品的主要依据。有些商品包装甚至在商品被消费完以后,被儿童收藏起来用于游戏。厂商在运用包装促销时,应注意如下几点:第一应设计适合儿童心理和能力的包装。由于儿童手的灵巧性、力度以及儿童的知识还未达到成人的程度,对于儿童消费品,尤其是食品应设计成开启方便、重量体积适当、剩余产品便于储藏的包装。第二,儿童商品的包装应没有潜在危险性。如玻璃容器易破碎,容易发生危险,应改用其他材料来代替;有拉手的易拉罐会割破孩子的手等。生产者在设计产品包装时,应为儿童着想,设计出安全、理想的包装。第三,包装的价值。有些商品本身并无什么特殊性,却配以豪华包装以增加产品的价值,甚至包装的价值大大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孩子们打开包装,发现里边不是自己所期望的商品,就会有被欺骗的感觉。因此,包装应与实物相符合。第四,应使用儿童能懂的“语言”。低年龄的儿童对包装上的文字说明理解困难,厂商在设计包装时,应考虑使用孩子们能明白的符号、图画等,帮助孩子们选择到合适的商品。同时,包装作为一种特殊媒介,又会使儿童学到很多知识和技巧,丰富孩子们的语言,使儿童的生活更具乐趣。

(三)健康促销。天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不少商家以儿童健康为切入点开展促销活动,既适应了儿童成长的生理需要,又符合天下父母盼子健康的心理要求,因而总能立于不败之地。娃哈哈集团对其新产品AD钙奶的广告宣传是:我国居民日常饮食中维生素A、维生素D和钙的摄入量普遍不足。针对这一状况,娃哈哈集团公司经过数年研究,成功地开发出我国第一支在奶中强化维生素A、D和钙质的“娃哈哈AD钙奶”,使钙在人体中得到更充分的吸收和利用。由于娃哈哈集团倡导“科学补钙,健康成长”,使其新产品迅速占领了市场,形成了“AD钙奶”的新潮流。健康促销成功的原因就在于商家从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出发,宣传自己的产品,使消费者感到企业同自己的利益是一致的,从而减少了父母及儿童对单纯商品广告的抵制心理,也使该商品的宣传在雷同的同类商品广告中脱颖而出,容易为顾客所接受。(四)有奖促销。奖品对儿童永远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儿童热衷于得到奖品甚于产品本身。他们认为,小奖品是专门送给他们的,又不需要花钱买。有不少孩子声称到“麦当劳”进餐最快乐的事是吃完汉堡包还能得到一件奇特的奖品;孩子们整箱地购买“小浣熊干脆面”是为了得到里边赠送的“恐龙风暴旋风卡”、“巧比夹”;为了争取到中央电视台参加《大风车》节目的机会,或得到书包、文具、套装等小礼品,在饮料销售淡季孩子们仍不忘购买乐百氏奶。

可见,商品附带的奖品比商品本身更多地吸引了儿童的注意力,有奖促销成了商家促销儿童商品常用的手段。一位儿童心理学家说,儿童自己比设计者能更清楚地告诉我们他们喜欢什么和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据调查发现,4岁的儿童对奖品的选择就有性别的区别。因此,商家在运用有奖促销时,应针对儿童心理,精心设计奖品。有奖促销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奖励,即每一件商品中都附有不同的奖品,孩子们每购一次该商品,即能得到一件奖品,如每购500ml的高乐高,即可同时得到一件搅拌器;另一种形式是多次奖励,即这些商品中并不经常附有奖品,需要多次累计,凑齐所规定数目,通过邮寄才能得到奖品,商家意在鼓励儿童多次购买同类商品。这两种形式相比较,第一种形式更能吸引儿童,第二种形式由于儿童当时不能拿到奖品,会因缺乏累积的耐心而失望,家长也会因为多次花钱而不愿让孩子购买此种商品。运用有奖促销时,厂商应考虑到奖品只是商品的附带形式,用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产品的销售。因此,应注重向孩子们提供货真价实的实质产品,不能因为过分追求吸引儿童的注意力而喧宾夺主,忽视了自己的实质产品。

(五)文化促销。儿童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所以儿童文化促销形式也多种多样,不拘一格。郑州亚细亚商场将儿童文化与企业促销联系在一起,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举办了“童车大赛”、“儿童电子琴大赛”、“好爸爸、好妈妈故事大赛”等。这些活动,参加人数多,影响范围广,家长们都争取自己的孩子能够获奖,于是踊跃来到商场。商场通过这些活动把商场形象牢固树立在孩子和家长们的心中,达到了促进销售的目的,使商场在良性循环中不断发展。动画片形象促销也是儿童文化促销的形式之一。美国“孩子宝”远东公司生产的“变形金刚”系列玩具就是靠该公司制作的《变形金刚》动画片激发了中国数亿儿童的购买欲望。随着该电视剧的播放,变形金刚机器人的形象深入人心,孩子们对市场上刚出现的充满智慧与乐趣、富于幻想的变形金刚玩具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家长们认为这种玩具既能开发孩子的智力,又能锻炼孩子的动手能力,也乐于给孩子买这种玩具。超级秘书网

第3篇:消费论文范文

本文作者:陈泽辉工作单位:黄河科技学院外语学院

与顾客建立亲密的顾客关系,使顾客满意,建立顾客的品牌忠诚度是直接导致产品盈利的有效手段,因此广告传递的产品信息、品牌精神只要得到消费者的正解,当消费者接触到广告的时候能支持赞同广告中的主要信息就能引领消费者的消费忠诚。而可口可乐公司的早期广告策略和营销策略正是重视了对品牌的重视和悉心呵护。1886S’-1920S’可口可乐广告语侧重“能指”1886年请喝可口可乐1904年新鲜和美味1905年可口可乐-保持和恢复你的体力1906年高品质的饮品1907年可口可乐———带来精力,使你充满活力……1886年第一瓶可口可乐问世,可口可乐第一次为人所知:需要更多的人去品尝到可口可乐,“请喝可口可乐”成为其活动的主题。之后的十几年里,虽然不时会有新的广告语出现,但依然是从产品的功能层面去宣传:解渴、好味道、清凉。如:新鲜、美味、满意,就是可口可乐;口渴时的享受等。这一阶段广告的诉求点在于产品自身的特质。从符号学的意义上讲,就是注重它的“能指”,即产品的物理性质,广告中传递了更多实用以及与消费者的需求相关的信息,这种广告策略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广告所关心的人们的最底层的针对生理上渴了就喝可口可乐的需要也不谋而合。任何“能指”是“所指”的载体,是“所指”和“意义”的发展雏形。1920S’-1930S’可口可乐广告语过渡到侧重“所指”1920年可口可乐———一个好东西从九个地方倒入一个杯子1922年口渴没有季节1923年口渴时的享受1926年口渴与清凉之间的距离———可口可乐1935年可口可乐———带来朋友相聚的瞬间1937年美国的欢乐时光……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可口可乐的产品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知,广告语越发趋于感性,在功能性的诉求基础之上,增添了更丰富的内含,如欢乐、友谊,充满友谊的生活,幸福的象征等。但这时期仍是产品推广阶段,真正的品牌地位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根据马斯洛层次理论对情感需要所述,这一层次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友爱的需要,即人人都需要爱情、友情、亲情,渴望爱与被爱;二是,归属的需要,即人都有一种归属于一个群体的情感,希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并相互关心和照顾。情感需要比生理需要更为细致,它和一个人的生理特性、经历、教育、有关系。可口可乐公司开始试图将可口可乐与欢乐、友谊、幸福这些美好的字眼联系起来,可口可乐对消费者的感化便由简单的推出产品向“所指”转化,将它与其他美好的事物挂钩,给可口可乐赋予更感性的含义。此时期可口可乐的广告将消费可口可乐当做与朋友同事共享美好时光的符号。

二战时期可口可乐广告语与建构“美国精神”象征符1941年工作的活力1945年充满友谊的生活,幸福的象征世界友谊俱乐部———只需5美分……二战时期是可口可乐品牌形象上升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可口可乐公司通过以5美分的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军队,并随着美军的作战而流向海外、建立海外加工厂。可口可乐凭借这次成功的营销手段成为了美国人的首选饮料,可口可乐的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品牌形象也初见轮廓。这一时期可口可乐的制胜之举就是这次成功的营销策略,事件营销是企业形象提升的关键契机,对于美国国内消费者而言,二战时期可口可乐塑造了爱国、民族主义的正面品牌形象。二战后期可口可乐与美国文化内涵的融合1945年美国方式的世界性标志———可口可乐1950年沿着公路走四方1951年好客与家的选择1956年可口可乐———使美好事情更加美好,轻轻一举,带来光明1961年可口可乐,给你带来最佳状态……二战后期美国经济全面繁荣、高速发展,可口可乐的品牌也在快速成长。可口可乐公司赋予其产品“美国方式”的内涵,可口可乐与麦当劳成为美国人生活方式的代名词。可口可乐公司在这一时期对其品牌的打造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将可乐与美国人的“友好”、“好客”、“热情”以及美国的大国形象联系在一起。经济的发达给美国公民的民族自尊心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因而这一时期可口可乐广告语中更多体现了个人最高层次的需要,鼓励人们特别是男人为实现个人理想、抱负,把个人能力发挥到最大程度,满足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也就是说,人必须干称职的工作,这样才会使他们感受到最大的快乐。经济全球化中可口可乐与全球战略1989年挡不住的感觉1993年永远是可口可乐1995年这是可口可乐1997年每刻尽可乐,可口可乐……1998年看足球,齐加油,喝可口可乐团结就是力量尽情尽畅,永远是可口可乐1989年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可口可乐公司开始了可口可乐的全球布点战略,可口可乐公司开始和奥运会、体育明星合作,到了新世纪之交前后,可口可乐更进一步的细分了目标消费者群体,将目标群体锁定在35岁以下的年轻人群体,产品广告以运动时尚作为主调。后工业社会,产品不断被模仿、批量生产,同质化显现已经很严重,可口可乐公司不得不面对日益严峻的竞争力,例如后起的百事可乐公司。此时产品本身已经不能保持其独特的销售优势,产品本身的无差异或是细微差别,很难让消费者直接感知,因此广告就成为使产品、品牌和企业具有差异和个性化的介质。由于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媒体的普及,消费者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普通消费者现实生活中对体育、音乐、电影的频繁触及使得消费者对明星的追捧曾登峰造级,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和时代感可以给可口可乐品牌符号中注入新鲜、时尚和活力的元素。

可口可乐百年经典广告人物符号特征分析在1900年可口可乐刚刚进入药房时期的广告中,平面广告中的人物往往选取的是中产阶级以上的贵妇人作为人物形象,图片中人物身着维多利亚时代雍容华贵的礼服,姿态端庄。广告中人物往往只有一位优雅的女性,表情单一。而30年代以后广告中出现了男女共同休闲的画面,普通平民角色开始被当做人物符码运用到广告之中,广告中人物之间呈现出的是友好平等的人际关系,广告中男女同乐的场面,男性通常穿着工作服,并随意的戴着工作帽、卷着袖口,不同于前一时期女性高高在上的一丝不苟、规规矩矩的形象。1941年可口可乐公司做了一副关于圣诞老人的招贴画,这幅广告招贴画显示了可口可乐圣诞老人的容貌,以经典的红色第一次为圣诞老人树立了现代的形象。可口可乐也因为借助圣诞老人的新形象更加地深入人心。二战时期可口可乐广告以高大的美国大兵作为广告中的主角,塑造爱好和平的品牌形象并以此赢得了大多数美国人的好感。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可口可乐成为奥运会最早的赞助商,其中一则经典的广告是将游泳健儿作为广告主体,开始了可口可乐与奥运、与运动形象相关的企业形象。1994年电脑制作了一则北极熊手持可口可乐的动画广告,深受消费者喜爱。电脑动画算是当时时代尖端潮流,可口可乐以此展示自己永远站在世界潮流的尖端。在中国,可口可乐公司分别聘请了张柏芝、谢霆锋、容祖儿、潘玮柏、房祖名和刘翔在内的娱乐明星和体育明星为其保持企业形象,引领品牌忠诚度。通过对这几个时期可口可乐经典广告中的人物形象的纵向比较,就能够得到广告商在制作广告中对目标消费者的划分。在早期,选用贵妇形象作为女主角,其一,是因为这一形象符合当时社会中流行的审美标准;二是,因为选用贵妇形象就是为了吸引这一部分中产阶级的家庭主妇来品尝。因为在工业革命前5美分一杯的价格不是每个普通群众都能接受的。而在工业革命以后工人阶级的数量猛增,成为日常消费品中的主要人群,因此可口可乐选用工人作为主角自然有它的深意。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可口可乐已经具备了一个作为汽水饮料行业老大的资本和资历,因而挖掘出产品时尚、健康的新意,选用当红明星便是可口可乐公司传递其符号意义的动机[2]。可口可乐百年经典广告情境符号特征分析著名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曾经指出,语言符号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传播活动的全部意义,交流的所得,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语境。传播情境的意义在外延上主要包括:二人对话进行的场景,如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有无他人在场等等,当然广义上也包括传播活动的参与人所在的群体、组织、制度、规范、语言、文化等较大的环境。早期的可口可乐广告是为了培养中产阶级消费习惯而制作的,因此广告中通常选取的场景是咖啡馆、沙龙或者中世纪的精致装饰的马车,此情境符号也向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传递着种种符合中产阶级消费习惯的场景和活动背景。而20世纪20至30年代随着工业革命在美国的深入发展,美国工人阶级的消费水平和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5美分的价格定位完全能够接受,对于由于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出现的这一大部分的消费群体,可口可乐公司在此期间做出的广告中的广告情境大多为工作间歇时分,与工人阶级的工作和生活更容易产生共鸣。而在二战中可口可乐公司抓住了美国人都关心和牵挂的战争来作为广告的大背景,这种关心国家命运、塑造正义爱好和平的美国大兵的形象符合美国人的价值取向。而到了现代社会,产品的同质化愈发严重,产品和品牌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广告必须赋予产品更多的个性才能体现产品和品牌本身的差异化。市场也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企业开始将注意力更多的集中于对消费者的研究,消费者市场的市场细分变得愈加重要,在国际化转型时期,可口可乐为了能渗透到本土,会选取本地居民有情感共鸣或者共同生活经验的背景活动作为广告中的情境符号。

这篇论文解决的问题是:从符号学的视角,参考让•鲍德里亚等国内外长久以来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可口可乐百年广告史为例,分析阐述消费社会中,广告符号是怎样运用到具体的品牌构建之中的。事实上,广告对消费主义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广告诱导着消费者追求商品的符号价值和象征意义。

第4篇:消费论文范文

1.灰色GM(1,1)模型GM(1,1)模型,是灰色系统理论中被普遍应用灰色预测模型之一,该模型由单一变量的微分方程所组成,通过对复杂系统中起主导要素观测值的拟合,预测并揭示整体未来发展的趋势,在社会经济、管理决策、农业规划、气象生态等各个部门和行业被广泛使用。闵惜琳(2005)建立了广东省科技人才需求量的灰色预测模型,同时验证了模型的精确度。曾波(2009)运用GM(1,1)模型,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了模拟与预测。高红(2014)针对我国制造业电力消费,运用GM(1,1)模型做出了有效预测。因此,笔者认为,顾客的未来消费行为模式,也是一个包含不确定因素的复杂灰色系统,结合RFM模式分析和灰色系统预测理论中的GM(1,1)模型,可对消费行为作出准确预测。

2.GM(1,1)模型的应用顾客的消费行为模式由F和M两个维度构成,即需要分别对每个维度上顾客行为进行预测。首先构建购买频率F维度的预测模型。设原始顾客购买频率F的序列为。发展灰度覾的取值,直接决定了GM(1,1)方程的适用度。当覾≤0.5时,模型对于短期或中长期预测有着很好的效果;当覾>0.5时,所建立模型的预测效果达不到预期值,需要对模型中的变量做进一步调整。预测顾客消费金额M,可使用相同的方法,得到M(0)(k+1)的预测数列。根据顾客购买频率F与购买金额M两个维度的预测结果,可分析未来顾客未来消费行为模式的变化。

二、实例验证与分析

1.实例验证笔者选取某商业银行的顾客作为验证对象。一方面,是由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大量外资银行进驻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实质上就是对顾客资源的竞争,银行现有顾客资源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决定了其在竞争市场中的地位。因此,对判断顾客行为并建立与顾客的良好关系,成为目前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对顾客的交易行为能够建立更全面的数据库,本研究所需的顾客数据获取较为简便。笔者依据研究需要,选择样本时间区间为2013年8月~2014年9月共14个月,并从数据中心随机获取158位顾客的历史交易数据。为了保证结果的真实有效,对统计信息缺失或疑似临时账户的31个异常客户进行剔除,剩余127名客户的统计数据进行消费行为分析。将样本分为两组:第一组2013年8月~2014年4月的客户数据作为预测组;第二组为2014年5月~9月作为验证组。最后,依据公式(5),预测在2014年5月~2014年9月顾客消费行为F和M的表现,进而可预测顾客未来的消费模式。通过与对照组数据进行比较,预测结果与原消费模式一致,均为“FM”,具体结果如表3、表4所示。采用相同的方法,重复以上计算过程,对预测样本中127名顾客未来5个月的行为表现进行预测,结合验证组对应的数据作出行为模式分析。由于预测样本量较大,笔者只列出部分顾客的预测结果,分别如表3、表4所示。

2.检验与分析得到预测结果后,对模型的有效性进行检验。笔者从模型预测效果和预测精度两个角度作出验证。首先,通过两组数据对比检验模型的预测效果,即比较顾客预测消费模式与真实消费模式,以1个月、3个月、5个月为时间节点,分别对三个阶段顾客消费行为模式的预测效果进行统计,得到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中可得到两个结论:一是模型对较近时间节点的行为预测具有较高的准确度,预测下一个月顾客行为模式的准确率为91.33%;二是模型预测的准确度,随预测时间长度的积累而降低。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顾客在与银行建立长期关系的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消费行为习惯,即在短期内,顾客自身具有惯性消费行为。所以,笔者建立的模型在短期有良好的预测效果。此外,随着时间跨度的增加,市场环境可能出现较大波动,顾客从竞争对手以及其他消费者获取更多的信息,银行的业务未达到顾客预期等等这些动态因素,均会对顾客的消费行为产生较大影响。由模型效果检验的结果可知,近期的预测结果准确度较高。因此,只选择“1个月”的预测结果计算试验样本的相对误差值,得到127名顾客预测结果的相对误差值。(k)的统计值如表6所示。从统计结果看,相对误差均值为0.1149。说明该模型可以用于预测,但尚未达到模型精度0.05的指标标准,距精准预测仍有可改进之处。

三、结论

第5篇:消费论文范文

从“全面小康”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推进可以看出,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农业、农民相关问题。新农村建设是在新形式下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消费水平的提高不仅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增长,更关系着和谐社会和小康目标的实现。因此,政府应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制定有效的财政支农政策,以多种方式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消费能力。我们在贯彻财政支农政策和评价财政支农效率的时候,需要弄清楚财政农业支出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由此为人们提供理论基础,并提出政策建议。

由于近几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低迷和消费能力偏低的情况,国内不同的学者和研究结构提出多种观点。薛誉华(2002)通过分析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超缓的原因,认为提高广大农民文化知识水平、发展规模农业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消费的根本所在。李长英(2004)通过基准垄断模型及其扩展模型的分析,认为鼓励国外和城市企业向农村直接投资是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的有效途径。孙伟艳等(2004)通过分析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特点及作用,得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组织形式的结论。宋元梁(2005)通过建立动态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城镇化与农民收入进而消费增长的关系,认为加速城镇化建设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江勇(2006)在其文章中指出,农业农村经济整处在新的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时期,发展劳务经济也具备一定的优势,因此可以通过发展劳务经济来解决农村富余人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消费。本文结合当前的国家农业政策,专门从分析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与农民消费水平的关系入手,以新的视角讨论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对农业财政支出是增加农民收入消费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模型的理论依据

根据各种消费能理论,建立消费函数的一般形式为ct=a0+a1yt+a2ct-1+a3yt-1①

其中,ct、ct-1在这里分别代表农村居民t期和t-1期的消费,yt、yt-1分别表示t期和t-1的农村居民收入,此式子说明人们当期的消费不仅与当期的收入有关,还受到前期收入、前期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符合消费理论的观点。然而yt-1与ct-1之间呈现高度的相关性(凯恩斯的消费理论指出:当期的消费主要取决于当期的收入),即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我们建立模型的时候首先要合并高都相关的解释变量从而减少解释变量的个数,达到消除多重共线性的目的。

另外,我们还必须知道政府对农业的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凯恩斯的乘数理论表明,当政府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支出,便能够增加社会需求水平,成倍的刺激居民消费和国民经济。同样的,在农业经济中,政府投资兴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为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提供了便利和可能,优化了农民交易的交易条件,从而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促进了消费。也就是说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导致农村居民消费同方向增加,属于正向的效应。我们可以从关于乘数的数量关系式来得出财政农业支出与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yt-yt-1=d0(gt-gt-1)所以,yt=(gt-gt-1)+yt-1②

其中,gt、gt-1分别表示t期和t-1期政府财政农业支出,d0为财政支出的乘数,我们将②代入①式中得到下面的式子:ct=a0+a1{(gt-gt-1)+yt-1}+a2ct-1+a3yt-1,把gt-gt-1用gt来表示,即gt为模型的另一解释变量,合并yt-1与ct-1得到:ct=b0+b1gt+b2ct-1③

三、财政农业支出对农民消费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的收集

根据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及其现状以及数据的可取性,我们选取了1986年至2005年的数据为样本,使用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决算数据)作为我国农业财政支出(g)的度量指标。用国民经济核算中农民的最终消费项下的农村居民消费(以当前的消费水平)作为农村居民消费项(c)的度量指标。

(二)检验分析

1.模型参数估计

我们在进行计量经济模型分析的时候将把③改写成标准的计量经济模型为ct=b0+b1gt+b2ct-1+t④

其中,t为随即误差项,并且假设随机误差项符合经典假设条件,在回归的过程中,我们由于选择了ct-1解释变量消除自相关性,再利用函数D(G)从而计算出gt,并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④式进行回归分析。在这个公式中,我们最为关心的就是gt的系数b1的值,即政府财政支出的变动对农民消费的作用。利用Eviews3.1软件进行回归得到的结果写成标准形式为:

ct=1480.580+6.00536gt+0.90254ct-1

t=(2.439922)(3.353716)(20.83622)

R2=0.970158R2=0.966427DW=1.5445F=260.0744

其中括号内数字代表为对应的t值。

2.经济意义检验

从上面可以看出,b1=6.00536大于0,表明随着政府农业投入的变动增加,农民的消费随着增加,这是符合经济意义的。而b2=0.90254大于0,说明前一期的消费水平(包括前期收入、财产等在内的因素)对本期消费的综合影响是正的,这在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函数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影响因素,也符合经济意义。

3.统计检验

整个模型的拟合优度很好,R2为0.970158,表明被解释变量中有97.0158℅由模型中的2个变量来解释,同时,由于n=20,k=2,查F分布表,得到临界值:F0.05(2,17)=3.59,又F=260.0744>3.59=F0.05(2,17),所以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况下,回归模型从总体上说是显著的。再有c、gt和ct-1的t绝对值均大于2,查t分布表可知对应于0.05的显著性水平,这些值都是显著的,或者根据t统计量伴随的概率p值也可以看出,分别为0.0267、0.0040和0.0000均小于0.05,所以模型中每一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都有显著的影响作用。

由于模型中含有滞后的被解释变量ct-1,属于自回归模型,所以转换成Durhin检验的h值检验法。根据Eview3.1软件输出结果中计算h==1.038,取a=0.05时,h=1.038<1.96=Z0.025,所以模型不存在一阶自相关性(这样ct-1也自然与t不相关),经偏相关系数检验和BG检验,表明也不存在高阶自相关性。

此外,gt和ct-1的相关系数为0.267855,说明模型中解释变量之间并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并且2个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值均较小(远小于10)。由于在模型检验中加入了权术变量,从而消除了原本存在的异方差性,所以我们可以说此模型通过了全部的检验。

4.模型的经济分析

从模拟结果可以看出,由于b1为6.00536,说明当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政府财政农业支出的变动对农村居民的消费有成倍的正比关系,即政府对农业财政支出的变动每增加1亿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就同方向增加6.00536亿元。这是我们在进行财政支农的时候最为关心的数据,也是我们在制定支出政策时的依据。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农村居民当期的消费还受到前一期综合因素的影响,并且也是显著的,因为上期消费的总体水平每变动一个单位,本期消费就将同方向变动0.90254个单位,也就是说如果上期消费每增加1亿元,当期消费将增加0.90254亿元。从数据表格和模型的定量检验都表明,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居民的消费,它的乘数效应确实能够对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起到很大的挤进作用,能够进一步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国家政府应该认识到加大财政农业支出的必要性,扩大支出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最终达到刺激消费大幅提高的目的。只有政府当局努力完成此项任务,我们才能达到全面小康,和谐社会才能实现。

第6篇:消费论文范文

据统计,2004年9月,全国汽车贷款余额是1741亿元,而10月份,全国汽车贷款已经到了1833亿,其中整个汽车贷款坏账1000亿。汽车贷款坏账的居高不下,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贷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不能遵守履约及时还款。

这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消费信用环境不成熟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在目前全社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暂时还无法建立的情况下,银行只有对借款人的资质条件进行规定。如新办法中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对个人借款人,除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首期付款支付能力外,强调要求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汽车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消费者出现心理误区。车价下降得太多太快是汽车消费信贷坏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购车者觉得自己以前买的车不断贬值,与其继续还贷款,还不如再买一辆新车,而银行顶多是把车收走,没有其他更好的催还贷款的办法,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二手车的价值肯定不足以抵消贷款,银行的车贷坏账只能是节节攀升。

在国外,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健全、抵押制度完善,一切金融活动均被资信公司记录在案,并将其网络化,免去了银行鉴别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繁杂劳动,不但节约了贷款成本,也使贷款手续简便化。此外,国外法制环境完善,既扼制了汽车消费信贷者的违法行为,也在违法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二是完善的法律环境;三是提高消费者素质。

2金融机构问题

在国际上,汽车销售融资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三是汽车公司专属的融资机构(见附表)。

商业银行的优势是资金雄厚,但是,业务范围广泛,难以专注于汽车的销售融资。汽车公司所属融资机构,专业性强,与汽车生产和销售关系密切,有利于专注汽车销售融资,但资金能力往往有限。而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则介于两者之间。

在欧美国家,仅仅20%的汽车融资业务由银行兼做,80%的市场份额则由汽车金融公司所占据。

3信用担保公司问题

当贷款购车在发达国家大行其道时,我国的汽车信贷却因难以突破风险瓶颈而止步不前。银行界人士认为,汽车信贷模式尚未定型,存在手续复杂、速度慢、收费高等不足,而这一些瓶颈目前只能靠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来突破。

3.1手续复杂

按照各银行现行的规定,贷款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月收入证明、房产证明、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等,如果你选择信用担保,还须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有的还要提供结婚证、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工作证、公务员证、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单据等。

而目前担保公司只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3.2速度缓慢

一般来说,在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保险公司通常要花几天时间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审核,加上办理新车上牌、抵押登记所需时间,客户从支付首期款到提车往往要等十几天。

但担保公司通过家访的形式,只要能认定贷款人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能保证在三天内让客户提到车。

3.3收费偏高

在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在没有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之前,消费者在向银行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还要向保险公司购买数千逾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险,以获得银行贷款。

但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不需要购车者提供担保人,也不要消费者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而且贷款利率比直接到银行贷款低10%。

中国汽车销售市场上车贷的四种主要模式: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银行+保险公司、银行+经销商和银行直接面对客户。一般情况下,中国的车贷保险大多是与银行捆绑销售,消费者买车向银行贷款,银行为规避风险,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车贷保险,当消费者没有能力或者拖欠贷款时,风险便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但保险公司为道德风险埋单的金额超过预支额度时,就不得不选择退出和打破原有的运作链。保险公司此前退出,主要原因是车贷保险的经营风险巨大,不仅赔付率高,而且保险公司还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应对层出不穷的骗保事件,使得保险公司亏损严重。在保险公司退出保证保险之际,银行不得不花大力气接过一直由保险公司代劳的风险调查、约束和控制工作。

车贷市场因为风险的存在,才体现出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的价值。

4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

汽车金融是指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对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库存融资和对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等,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包括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

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有技术、懂市场,开展业务更专业,在售前售中售后都能和购车者保持密切联络,这也使风险更容易掌控。而且,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汽车厂商的强大背景,这是商业银行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起形式多为如下三种:一是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只销售自己的产品,属于“大汽车制造企业附属型”,如“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属于“银行、财团附属型”;三是一种以股份制形式为主、运作灵活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里提到了汽车金融服务。所受到的限制:

4.1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汽车金融服务是指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对经销商库存融资和对汽车营运机构及用户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从金融服务方式看,除提供信贷业务之外,还包括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和信用卡等。但根据2003年10月3日我国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是国外很多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4.2汽车贷款利率受限制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本来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4.3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其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其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更大。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果单单靠自有资金发放汽车贷款来拉动汽车的销售,其间的困难将会相当大。

汽车金融公司只有通过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市场的细分将是大势所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优势,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积累了成功的实践经验,在全球范围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双方会结合各自优势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可以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目前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因此,对于汽车金融前景,我们应该乐观一些,未来3年内中国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汽车消费保持20%至30%的增长率,到2008年,中国的汽车市场将达到740万辆,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无论是外资金融公司还是中资银行都会在中国汽车信贷市场上大显身手。

参考文献

1尚春香.解读汽车金融管理新办法[N].国际金融报,2005-03-24

2杨金凤.车贷市场即将变局谁来分食汽车金融大蛋糕[N].华西都市报,2003-10-20

第7篇:消费论文范文

1.基本数据

(1)导购规模:据2001年《中国旅游报》的一项调查显示,95%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经历过导游导购,81%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参与过导购消费,96%的导游人员承认其在带团过程中进行导购活动。

(2)购物比重:我国旅游者的平均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总消费的比重已由1996年的15.7%,上升至2001年的20.3%。据马来西亚国家旅游局的统计,2001年中国旅游者在马来西亚一地的旅游购物消费达4000元/人,其中70%来自导游导购。

(3)购物满意度评价:根据2001年《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中的有关数据计算,41.7%的被调查者对目前的旅游购物表示反感。

2.旅游购物消费的基本特征

(1)旅游购物地点:一般选择在业内认可的定点商店,包括当地旅游局授牌的定点购物商店、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商店和导游、司机自定的购物商店等三类。

(2)旅游购物频率:一般为一日一店。

(3)旅游购物种类:分为六大类:当地特产类、珠宝类、钟表类、药材类、品牌服饰类和工艺纪念品类。

(4)旅游购物商品基本特点:

一是物美。一般经导游人员和店员的联合推销,都能吸引住游客的眼球;

二是价高。产品一般标价不菲,少则几百,多则几万。其产品定价方式为:

附图

其中:P为商品标价,d为商品折扣率,R为商品净利润,r为税率,TC为产品总成本,P(1-d)×20%=商品净利润=导游人员导购佣金(亦称回扣或提成);

三是还价空间大。这里的还价空间其实就是(O~dP),一般来讲,d的区间为(30%,60%),个别奢侈商品,由于标价很高,d可达80%。但一般情况下,P(1-d)还是要高于市场上的价格;

四是质量稳定性不高。表1数据显示,目前旅游购物商品的质量可靠性平均为61.7%,最高的是工艺纪念品类,为80%,最低的珠宝类,质量可靠性仅为30%。

表1旅游购物商品质量评价调查情况

附图

注:本表数据是作者根据行业分析制作,仅供参考。

二、旅游购物消费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解析

研究发现,目前旅游购物消费的动力机制是由导游、旅行社、购物商店、旅游者四方形成的一种隐性契约关系——旅游者希望在游览地购买物美价廉的旅游纪念品,导游员希望通过导购来弥补收入的不足,购物商店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旅行社则把购物商店的返利作为其利润的来源之一。这种隐性契约关系形成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是导游、旅行社、购物商店、旅游者四方利益的博弈。这样的制度安排目前是不均衡的,由于旅游者对旅游商品的购买需求和对其信息的有限认知,使得不均衡制度安排得以存在。购物消费投诉的发生就是在这种合约安排下四方利益博弈非均衡性的表现,对旅游购物消费行为进行规范化、优化也就是要创造一种博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

1.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模型

附图

图1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模型图

2.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模型解析

(1)委托人—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旅游者在商品价格识别上处于劣势。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旅游者是委托人而导游是人。人由于和购物商店在利益上的一致性而达成营销行为的默契。因此,人在商品价格和质量上占有较多的信息。而作为委托人的旅游者,因为其行程均由人负责安排,因此无法通过比较对所购商品进行价格识别,在价格上处于被动接受者的状态,信息占有较少。这种委托人—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旅游者在商品价格识别上处于劣势,也使得非规范利益分配链中导游与购物商店之间的回扣关系变得可行。

(2)旅行社超低成本运作导致其利润来源渠道异化。旅游业的无序竞争给旅行社带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近几年来,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旅行社数量的高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拥有旅行社一万余家。旅行社数量的增加,推动了旅游经济的发展,但这些旅行社中,真正有实力的只有百十家,大多数都处于小、散、弱、差的状况,目前尚未形成科学的垂直市场分工体系,而是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竞争,共同分割一层蛋糕,产品差异化程度低,为了招揽游客进行低价竞争成为业内普遍现象。旅行社为了扩大其市场份额,降低消费者的进入门槛,以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作为其线路报价。然后通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二次消费来弥补其经营利润的空缺。比较典型的有如下三种报价模式:一是规范模式:线路产品报价=两地交通费+区内交通费+景点门票价+食宿费用+导游服务费+毛利;二是海南模式:线路产品报价=往返机票价(折扣价)+区内交通费+景点门票价(团队价)+食宿费用(团队协议价)。这种报价是一种零利润报价,旅行社在这种价格模式下的经营利润来源于购物商店交纳的“人头费”,这种“人头费”最终通过购物消费转嫁到旅游者身上;三是香港模式:线路产品报价=往返交通费+签证办理费+食宿费用。这种报价是一种负利润报价,旅行社在这种价格模式下的经营利润来源于导游员交纳的“人头费”(相当于导游员预先花钱从旅行社将团队带领权买下),报价的亏缺部分和导游员的工作收益通过购物商店的购物消费回扣实现。

(3)导游人员薪酬保障的缺失导致购物消费回扣成为其主要收益来源。导游正常收入的构成分为:工资:300~600元/月或零工资;小费:欧美为2美元/天,港澳台为20元人民币/天,国内为零小费;出团补贴:内地为30~50元/天,海南为零补贴,香港为负补贴(反交“人头费”)。

由于导游工作的日趋自由职业化,许多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都是在旺季临时聘请导游,导致导游人员正常收入水平低下,有的没有任何工资,有的还要反交旅行社“人头费”。“雇工要付酬劳”应该是一般劳动力市场的规律,而在一些旅行社与导游员这一雇佣关系上恰恰发生了动摇。一些旅行社雇导游不仅不付酬劳,反而要求上团的导游员交给旅行社费用——“人头费”,造成一些导游员“举债带团”现象。所谓“人头费”,是旅行社按照一个旅游团游客人数的多少,向带团导游员收取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导游员应缴人头费总额=旅游团人数×单位“人头费”价格。单位“人头费”价格的高低一般依照游客来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购买潜力而定,如在入境客人中,高的80~200元/人,低的10~30元/人不等;国内游客中,高的一般是50~80元/人,最低的也是在5元/人左右。以一个每人要付50元“人头费”40人的旅游团为例,导游员上团之前要付给旅行社“人头费”2000元。导游员自己的劳动价值无法从正常的收入结构中充分体现,这使得导游人员面临两种力量:完成旅行社的“购物签单”指标的外在压力和“补充收入”的内在动力。这直接导致导游和司机联合,投靠旅游商店,利用客人购物收取回扣。

(4)外部经济效应的存在——非规范利益分配背后的合理因素分析。微观经济学认为,如果某人或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时给其他个体带来利益或危害,而该个人或企业又没有因为这一结果得到报酬或支付赔偿,那么这种利益或危害称为外部经济。根据是利益或是危害,分为正的外部经济和负的外部经济。旅游活动中有大量的外部经济。人们对旅行社从饭店、餐厅、航空公司、交通运输公司收取的佣金并无异议,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者与旅游供应商之间的中介服务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合情合理。其实,旅行社和导游在购物方面所提供的中介服务与其他方面并无不同。旅行社每年给定点购物商店送去绝大部分的客源,导游在介绍旅游纪念品的性能和文化背景,推销旅游商品方面的功劳不可抹杀,他们都为当地地方经济和地方企业带来了正的外部效应。旅行社和导游理应从主要受惠者——定点商店收取佣金。

三、旅游购物消费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优化

在上述研究中,我们解析了目前为旅游购物消费提供动力机制的利益分配链,那么对旅游购物消费行为进行规范化的实质就是对其利益分配链进行优化。利益分配的优化使得旅游购物消费过程中各方利益博弈达到一种均衡状态,由隐形契约关系转向显形契约合同,从而形成一种博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

1.规范化利益分配链的建立

附图

图2规范化利益分配链模型图

(1)游客利益:购物商店的定点化、公开化和价格监管化,使得游客在购买信息的占有上趋于对称,其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2)商家利益:一是经济利益。支付合理比例的佣金,给商家带来了更多的利润,同时为降低商品价格提供了基础;二是社会综合效益。商家加入旅游佣金结算系统,诚信经营,受到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保护和推介,得到游客的信赖。而系统外的旅游经营企业,如采取私授回扣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3)旅行社利益:公对公结算,保证了旅行社合法的佣金收入,扩大了其利润来源渠道。

(4)导游利益:导游是旅行社的从业人员(雇佣劳动者),他们在旅游过程中(包括旅游佣金的形成)付出了劳动,依法应按合同约定获取劳动报酬。实行旅游佣金制后,旅行社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导游作为劳动报酬的补贴,通过结算系统,委托银行从旅行社佣金账户上即时划转到导游的账户中。佣金的合法化、公开化和合理化,使得导游在心理上和物质上均得到满足。

2.实施的保障措施体系

(1)旅游定点购物商品价格的政府监管化。目前,定点购物商店的商品品种繁多,标价混乱,质地及生产日期不清,等级无对比性。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对定点商店的旅游商品进行分类,分等级,鉴定质地,并制定政府指导价格,加贴中国旅游局的标贴。确实做到定点商店货真、货全、价实。现行的购物定点制度本身就意味着将市场竞争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政府介入制定指导价格正是保证旅游者权益的手段。同时,可建立抵押制度,即定点旅游购物商店也应向行业主管部门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2)旅行社利润来源的渠道良性化。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制形成网络化,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垂直分工体系,使旅行社业朝着有利于竞争与发展的方向转变。改变现行的“小而全”、“大而全”、“大无大的优势,小无小的特色”的混乱局面。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低级的价格竞争,让旅行社有利可图,不指望通过其他违规办法来创造利润,让旅游业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3)导游员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的合理化。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每个人都从其从事的活动中获得回报。当个人不能为他所做的事获得回报时,或当个人不必为其行为支付全部成本时,献出现了激励问题。因此,旅行社应建立一种既能使尽职的导游员获得其应得的回报,又能使导游员必须为其违规行为支付全部成本的激励机制。

(4)旅游购物佣金的合法化与公开化。目前,本来合理的佣金却以不合理的形式——“回扣”出现。因此,解决回扣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回扣转化为佣金,便于社会和政府监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旅行社与定点接待单位事先签订合同,确定佣金比例,支付方式,并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即是合法行为。定点单位提计的佣金必须计入销售成本,旅行社则将其列入营业收入。旅行社每月可按约定从佣金中提出一定比例作为导游员收入的一部分。同时,严禁司机、导游个人私自收受回扣。

韩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在韩国,任何商店不会直接给导游回扣,而是按导游所带客人购物金额的15%~20%向导游所在的旅行社结算,再由旅行社按比例发给导游佣金。

(5)旅游佣金管理机制的信息化。银行出资建立统一的佣金结算中心,购物商店、旅行社和导游员全部在中心建立账户。购物商店统一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结算单和与中心联网的税控收银机,导游员发个人牡丹卡;企业与企业、旅行社与导游的佣金分配协议在中心备案,并预先输入结算程序。当发生购物交易时,佣金款项通过收银机进入结算中心,结算程序按照协议比例自动将佣金划入旅行社和导游的账户,导游员用牡丹卡在提款机支取自己的佣金。

第8篇:消费论文范文

国人的务实心态使旅游信贷不被接受

西方人将旅游当作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福利和各项保险健全,没有存款也要休假外出旅行。中国人则不同,相对于攒钱购房来说,旅游只能算得上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奢侈品”。旅游贷款不象住房贷款那般火爆,是因为后者是为了一家人安居乐业的百年大计,而前者只是为了逍遥一刻的眼前快乐,大多数生活水平尚未步入小康的消费者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尽管政府大力提倡居民进行信贷消费,但现实的信贷消费形势并不乐观。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调查,半数居民并没有消费信贷意向,与此同时,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消费群体接受消费信贷的倾向也有所不同,愿意向银行贷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这多少表明了国人对待生活的务实心态,正是这种心态阻碍着旅游信贷业务的开展。

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制肘旅游信贷消费

信贷消费的全新理念虽然在某些领域逐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制约消费信贷的瓶颈问题。目前的信贷消费中,商业银行既是消费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独资承担了信贷消费的资金压力和风险,这对信贷消费的进一步发展十分不利。贷款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必然以苛刻的信贷条件要求借款人履行繁杂的贷款手续。

由于旅游的信贷需求是突发性的,短时间内办理完成并不容易,贷方和借方的积极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因此,急需有更多的金融机构来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满足百姓的信贷需求。

银行的服务质量和营业模式导致旅游信贷曲高和寡

手续繁琐令人生畏。消费信贷手续非常繁琐,通常都有十几道关卡,作为消费信贷家族成员之一,旅游信贷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说来,想借旅游贷款的游客需提前二三十天向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提出申请,其间需要往返银行多次,并提供银行所需的各种文件、证明、担保。也许将来旅游贷款门槛放低之日就是旅游贷款大受欢迎之际。

贷款业务覆盖面狭窄。旅游贷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桂林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和旅游业发达城市中的商业银行开办,而在中小城市里此项业务尚是一片空白,因而相当一部分有实力、讲信用也有旅游意愿的潜在游客只因身在中小城市想办理这项业务也只能望“贷”兴叹了。

贷款方式呆板单一。旅游贷款一般都是由银行和旅游公司(旅行社)联合推出,借得贷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现金的,只能跟随银行指定的旅游公司(旅行社)组成的旅游团随行。旅游者若不想随旅游团一起行动而是想单独自由自在地去饱览风光、指点江山,银行通常会婉拒他的贷款申请。这种单一的信贷模式将大批消费者拒之门外。

启动旅游信贷消费对策与措施

健全管理法规和制度,完善消费信贷体系。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与信贷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担保、评估、保险、公证等一系列制度,使旅游信贷消费逐步走上法制轨道。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积极探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共享网络,实行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促进信贷消费,规避金融风险。此外,要支持、引导建立个人资信调查和置业担保等中介机构,尽快全面启动旅游信贷二级市场,为旅游者实现自己的旅游愿望创造便利条件。

提供优质服务,改善信贷消费环境。凡涉及旅游信贷消费的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都要加强职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消费信贷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多种形式高效、便利的旅游信贷服务;银行要配备必要的信贷消费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多与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费者沟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信贷产品质量保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宣传媒体要加大信贷消费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普及信贷消费知识,逐步转变国人先积累、后消费的传统习惯,引导其树立借助信贷工具,适度超前消费的新观念,以有效增加旅游的即期消费。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发展旅游信贷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商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启动和推进旅游信贷消费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任务,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制约症结,加大信贷消费工作力度。保险公司可以介入信贷消费,开办履约保险项目,分散信贷风险。

此外,要密切关注旅游信贷消费这一新课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引导旅游信贷消费健康发展。旅游信贷市场前景广阔

旅游消费在我国目前已成为重要的消费热点,旅游消费市场的启动对经济增长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对旅游消费主体而言,决定旅游消费的两个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钱,二是有闲”。目前对国内市场来说,耐用消费品已趋于饱和状态,人们的旅游动机和需求日益旺盛,这就要合理地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旅游消费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应出台相应措施鼓励人们进行旅游消费,对于收入不高、积蓄有限、收入来源稳定、有一定还款能力且有强烈旅游欲望的个体消费者而言,旅游信贷就是一项很好的措施。有专家认为,贷款旅游的前景应该不错,刚工作或刚成家的青年人将是旅游信贷的主要选择者。另外,境外旅游花销较大,随着出境旅游业务的不断增长,也使旅游信贷显露出光明的前景。可以预见,旅游信贷消费在不久的将来也是肯定有前景的,也许旅游信贷消费也必须经过一段寂寞日子以后才会逐渐红火起来。尤其是中国的入世,受到国外信贷消费观念的影响,旅游信贷肯定蕴藏着比较大的市场潜力。

市场培育尚需时日

这些年,国人外出旅游的兴趣与日俱增,但却掩盖不了一个事实: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对于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开支来说,悬殊太大。除了极少数高收入者,没有多少人能在一年内潇洒地举家出游几次。就是一年外出旅游一次的,也多是中高收入阶层。真正需要向银行贷款去旅游的,只能是积蓄不够、收入较低的人群。在大多数普通百姓心目中,旅游消费还不是生活中必须的支出项目。

不少消费者对贷款出门旅游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但限于贷款手续的繁琐和贷款期限太短,还贷压力太大等因素,最终也不得不放弃了选择贷款出去旅游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很少将旅游贷款直接贷给个人去旅游的贷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消费者申请旅游贷款的兴趣。银行的贷款条款上大多规定贷款只限于支付与贷款人签订合作协议的特约旅行社的旅游费用,也即旅游者的旅游只能是跟团,要是为了贷款而放弃了自己的旅游的自由空间的话,有些消费者就不会去考虑办理旅游贷款了。由此看来,在很多消费者的心理上,对旅游贷款仍然抱着一种不办要比办的好的怀疑甚至是否定的态度。

旅行社(旅游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还没有把“旅游”当作真正的商品在操作,还没意识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是拓展市场的有效之举。例如,婚庆消费是信贷介入的一个契机,现在无论农村、城市,无论年轻人还是长辈,婚庆借贷并不被视为奢侈性消费。在这方面,旅行社就应积极探索。

一些经济学人士分析认为,国家实行假日休息制度,给国民的出门旅游提供了时间上的较大许可,特别是出境旅游现在已成为了不少消费者的首选。但一次支出一笔数额较大的出境旅游费用,也让一般的家庭在经济上感到无法承受。因此,旅游贷款应该成为不少家庭出门旅游的一种比较容易接受的消费方式。只是旅游信贷在目前情况下要达到升温的效果,需要银行、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费者三者之间进一步的磨合。比如说,现在银行一般规定借款人必须在半年或一年内还清所有贷款,借款人每月的还贷负担必然比较重。如果延长还款时间,加之旅游贷款的数额一般不大,那么消费者也就很容易下决心了。只要旅行社(旅游公司)与银行合作,在技术上解决旅游信贷的细节问题,就不愁没有旅游者来问津。可见,旅游信贷市场的培育尚需时日,“银”—“旅”联手为挖掘未来市场的前期投入是必要的。

“旅游金融”大有可为

旅游业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银行应该抓住个人存款实行实名制的有利契机,尽早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及银行间个人信用查询制度,同时简化贷款程序、拓展贷款方式、扩大贷款覆盖面,为旅游业的发展助推一臂之力。从假日经济高峰期看,我国银行业的旅游金融服务已经落后于方兴未艾的假日经济,“旅游金融”大有可为。

银行业“旅游金融”的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增强。银行应努力提高旅游金融服务的自觉性,突破等客上门的常规,从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银行可深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研究,调整和优化网点结构布局,完善服务功能。特别是要加强对旅游金融的综合开发,多种服务一齐上,促进旅游与金融的融合。

第9篇:消费论文范文

知情权是直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登记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被列为经济法范畴,因而往往招致一种误解:知情权为经济法上的权利。其实,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应属于民法上的权利,且属与现代民法上的权利。因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是消费者,义务主体为经营者,两者皆为民法上的主体,因而这种权利必然具有私法之性质,即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已与传统民法精神大相径庭:传统民法从自由平等的抽象人格出发,完全着眼于主体间的平等关系,强调对双方主体同等的保护。而知情权体现的是一种非平等的关系,强调给予作为弱者的消费者以侧重保护。这正如中国民商法学者梁慧星先生所言:“消费者权利与传统民法上的权利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为消费者权利是以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为基础的,其目的在于对消费者的弱者地位予以补救。”可见,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现代民法精神相整合,属于现代民法范畴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知情权是专门针对保护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而提出的,是与消费者这一身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确立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实质平等的法律人格的基础。因此有学者认为知情权是民法中人格权内容扩张的一个表现。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方式

(一)政府直接提供及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信息披漏行为

政府与公益性团体对信息的直接提供能使消费者获得市场所不能提供的信息,是消费者实现知情权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国家与社会适度干预原则的具体体现。政府与公益性团体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最大优势在于他们具有一般个体消费者所不具有的能力去获取被经营者掩盖的真实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因此国外许多国家与地区都规定了政府与公益性团体对消费者的信息提供义务。

当然消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社会监督也应该是程序合法正当化,不能随心所欲,应该按照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认可的标准定期把商品或服务排一个队,按照公正的程序进行比较,不能厚此薄彼,并把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告知社会公众,同时政府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在提供信息是注意不能侵犯经营者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二)消费者自己主动收集信息

消费者主动去收集,了解信息,有利于激励消费者运用自身的力量去改变信息劣势,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正如李昌麟先生所言: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消费者觉醒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三大法宝。而消费者本人应是其自己利益的最好维护者。当然消费者主动去搜寻有关信息是消费者实现其知情权的一种方式但不应是主要的方式,同时消费者主动搜集信息也要注意不能侵犯经营者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经营者的自愿信息披漏行为

在市场竞争的体制下经营者为了争夺消费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有力的位置,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能为广大的消费者所接受,以便使自己的企业能够生存与发展下去,越来越多的经营者会在法律规则或交易规则之外自行披漏一定量的信息。这种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值得法律肯定与鼓励的行为。如在SARS病毒流行期间,不少商业经营者打出了本店不以野生动物作为食品原料。本店提供分食制服务,本店每个4小时消毒一次等广告,主要向消费者披漏信息,做出承诺,以争取消费者的光顾。

三﹑消费者知情权受损的法律救济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受损救济的实体性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应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征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抵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后服务的费用的1倍。第50条也有相关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做人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上述保护性规定是比较具体的。这些规定主要侧重于民是与行政上的救济规定,并具有相当的现实操作性。这些规定为消费者的维权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受损救济的程序性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讼。

这一条文为消费者知情权受损救济提供了程序法律依据。

(三)完善对消费者知情权受损的程序立法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调解,仲裁诉讼等消费者之情权受损救济的程序性规定,但往往由于受害者的劣势地位,人数众多,诉讼费用昂贵及其他诸多因素,只是在中国阶段发生的许多损害消费者权利纠纷不易迅速解决。而根据对消费者知情权受损救济的特点,美国的小额法院及集团诉讼制度可供我们参考:小额法院审理形式简便,诉讼费用低,纠纷解决迅速。而在集团诉讼中,当一个受害者后,法院可发出通知,其他因该侵权行为而受害的消费者可来登记并在这项诉讼中得到赔偿,有利于迅速保护受害消费者的权益。

四、结语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规定体现了该法向消费者倾斜,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的原则,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应进一步修改立法以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的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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