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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街道督战。街道负责挂牌督战3个责任村贫困户脱贫质量、帮扶效果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
(二)行业督战。“两不愁三保障”各科室负责挂牌督战本行业涉及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产业发展及持续增收情况。
(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三)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
(四)“三个一”帮扶落实情况。
(五)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六)“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工作、年度成效考核、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七)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八)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薄弱环节,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情况。
(九)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关于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战方式
按照街道负总责、上下联动、分类挂牌、分级督战的原则,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一)街道负总责。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村督战进展情况,研判形势,部署工作。街道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暗访、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等。
(二)上下联动。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扶单位,按照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署,聚焦责任村、贫困户和重点项目开展督导,推动政策、资金、帮扶力量的落实,帮助各村和贫困户解决问题,提高脱贫攻坚成色。
(三)分类挂牌。街道教育办挂牌义务教育有保障,卫生计生办挂牌基本医疗有保障,住建办挂牌安全住房有保障,水利站挂牌饮水安全有保障,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牵头挂牌产业就业,民政办牵头挂牌兜底保障。
(四)分级督战。街道各科室按照分类挂牌实施分级督战,制定督战工作方案,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帮扶,组织力量对村、贫困户和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督战。“两不愁三保障”行业主管部门由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选派骨干力量,组成巡回督战组开展巡回督战。各责任村每月底前向街道脱贫攻坚办报告挂牌督战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其中,街道脱贫攻坚办制定街道辖区督战方案,各科室制定本行业督战方案并报街道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3月31日前,完成对标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报街道脱贫攻坚办。各科室对本行业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督战工作。街道脱贫攻坚办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各村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村的督战工作。
(二)逐一解决问题。对督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及时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有关科室予以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鄞政发[20*]1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56号)的文件精神,区统计局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年3月至6月在全局范围内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意义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本局家底,真实、完整反映全局资产和财务状况;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完善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20*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局机关、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以及普查中心。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和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首先我局按要求进行自身清查盘点,按照清查情况录入各项资产基础信息;其次由区财政局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经审计核查后上报我局资产清查数据及有关资料。然后按照清查情况和区财政局划分的各级单位的审批权限,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最后全局进行帐卡记录调整。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52号)和《宁波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鄞财企[20*]5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资产清查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
1、学习资产清查业务知识,包括资产清查工作文件、资料及软件的使用方法等。
2、成立我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和责任。
3、布置资产清查工作,参加全区安排的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5月)
1、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由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盘点、登记等工作,并于20*年3月30日前将《单位户数清理表》一式两份报区财政局。
2、将由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后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电子及纸质材料于5月1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
(三)总结阶段(20*年6月)。
1、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于5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财政局。
2、根据资产清查结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监督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已成立*区统计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领导要重视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按照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如实填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反映我局资产情况,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和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来源:__镇 时间:__-03-12 【字体:大 中 小】
各村(社区)委员会、内设办、站、所:
《__镇__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粮食生产工作分片包干责任表
__镇人民政府
__年3月10日
__镇__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粮食生产事关国计民生,确保粮食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我镇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实现“遏制季节性抛荒”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遏制耕地季节性抛荒的总体要求,以“四个一律”为抓手,重点推进早稻生产,发展绿色优质水稻,扶持种粮大户和新型农业生产组织,促进粮食生产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构建适合于新形势下我镇粮食生产格局,确保实现全镇粮食“扩面增产”的目标。
二、工作机构
顾 问:__
组 长:__
副组长:__
雷建军 __
成 员:各站、办、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农业办,由王振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1.坚决遏制耕地季节性抛荒。在抓好遏制耕地年度抛荒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早稻、再生稻或其他作物,确保复种指数达到“2”。凡春季没有种植油菜的(包括油菜种植无收成的)都要求种早稻或其他经济作物。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不允许出现人为因素造成“光板田”的季节性抛荒现象。
2.大力恢复早稻种植和推广再生稻种植。一是要做好杨潭农调点双季稻种植工作。二是要建立好早稻生产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早稻生产的恢复。三是要继续推广再生稻种植,通过“种一收二”,确保粮食产量的增加。
3.大力扶持种粮大户和新型种粮组织发展。发展种粮大户和新型种粮组织,是面对当前农村劳动力减少、农业效益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有效措施,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举措。要通过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培育有科技文化素质的年轻新型农民,适当规模经营,确保土地有人耕作,粮食有人生产;鼓励种粮大户和新型种粮组织拓宽经营范围,向周边农户提供有偿服务。
四、工作措施
1.责任划分。按照党政领导包片、联村办公室包村,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模式,强化责任划分。镇农业办负责全镇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督查、考核、协调。镇财政所负责粮食生产资金组织及粮食生产补贴发放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技术指导,协同农业办做好杨潭农调点、早稻生产示范点建设、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2.政策引导。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落实好粮食补贴政策。严格落实“谁种粮谁得补贴,种多少补多少”的规定,由耕种者获得耕种土地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并收获所种农作物。对年性抛荒的耕地一律取消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粮种补贴、双季稻补贴等资金;对季节性抛荒的耕地要扣减50%以上的有关补贴。二是对抛荒耕地一律收回。既未种水稻,又未种其他农作物的耕地,界定为全年性抛荒耕地;全年性抛荒耕地由村(社区)、组予以收回,重新发包,恢复耕种。
3.政策扶持。对连片种植双季稻面积(以粮食补贴面积为准)达50亩以上,签订3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且拥有耕田机、收割机等设备的种粮大户和种粮组织,经验收核实后,镇政府按照每亩50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同时优先考虑__年水利建设项目的安排。
4.严格考核。一是镇农业办要根据各村(社区)的具体情况,规划粮食生产布局,并督促各村(社区)落实。二是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规定,严格考核。即对认定为抛荒的村(社区),镇政府一律不安排相关项目和经费支持,市财政按5万元/村的标准扣减下拨 的村级运行经费;没有认定为抛荒的村(社区),但按照规划存在抛荒情况的,按季节性抛荒500元/亩、年度性抛荒1000元/亩的标准扣发该村的工作经费,直至扣完为止。同时,每抛荒1亩耕地扣村级当年农业目标考核分0.2分。对因工作不力,出现耕地抛荒达到5亩的,要追究支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三是对认定为抛荒的村(社区),联村办公室按照季节性抛荒3000元、年度性抛荒5000元,扣罚工作经费;没有认定为抛荒的村,但按照规划存在抛荒情况的,按照季节性抛荒500元/亩、年度性抛荒1000元/亩的标准扣发该办公室工作经费,直至扣完为止。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3月7日-3月15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村(社区)要开到小组一级。
2.早稻及再生稻生产(3月16日-5月10日)。主要任务是落实早稻及再生稻种植工作,收割油菜,要求早稻在清明前下种。
3.中稻生产(5月11日-9月20)。主要任务是落实中稻种植工作,要求在6月20日前中稻要移栽完,9月20日前收割完毕。
4.冬种油菜(9月21日-次年5月1日)。主要任务是落实冬种油菜种植,要求在10月20日前播种完毕。
2012年全县桔柚开发面积15100亩,圆满完成了市里下达我县1.1万亩的果业开发任务,截至目前全县脐橙种植面积达20.6万亩(其中桔柚2.5万亩),巩固了桔柚开发的良好势头,进一步优化了品种结构。
二、标准园建设与果园管理
1.标准果园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012年市里下达我县1.5万亩标准园建设任务,现已实现新增标准化示范果园2万亩,创建了2个部、省级标准柑橘园,创建了24个县级标准脐橙示范园。
2.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指导。为进一步提高标准园建设和果园管理水平,我县从早部署,狠抓落实,制定了《县标准柑橘园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标准柑橘园创建工作实施小组,制定了明确详细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全年开展标准园技术集中培训8次,每月坚持深入果业基地现场指导2次,培训果农1926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000份。
3.实现“六个百分之一百”。一是标准园100%生产资料统购统供。我县以脐橙专业合作社和果业协会为载体,实现了县域范围内标准园100%生产资料统购统供;二是100%种苗统育统供。我县从王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江口良种苗木繁育有限公司调运桔柚苗木555700株,满足了脐橙(桔柚)用苗需求,实现了100%种苗统育统供;三是100%病虫害统防统治。我县制定了《县桔小实蝇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和《县黄龙病、衰退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病虫害防控工作小组,部署了脐橙黄龙病、衰退病的普查,普查病树320株,已经于11月份进行了统一清理并给予果农适当补偿,设立了等5个病虫害监测点,实现了100%病虫害统防统治;四是100%产品商品化处理。我县采摘的脐橙,均进行了分级、打蜡、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工序;五是100%品牌化销售。我县今年大力推广脐橙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共推广箱贴131万枚,果贴2450万枚,在山东、河北12个主攻城市统一使用“脐橙”品牌销售;六是100%符合食品安全国际标准。我县指导果农提高果品外观品质和肥料利用率,减少果实农药残留,降低生产成本,生产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所产脐橙果品100%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建立果园生产管理档案,有生产管理日志,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包装存放规范。为加强标准园建设和管理,我县建立了果园生产管理档案,每个标准柑橘园都存有生产管理日志,详细记录了打药、施肥、修剪等生产管理措施,按要求对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规范了包装和贮存。
5.集成推广物理生物先进技术。我县大力推广果业先进技术,共计推广使用杀虫灯600盏(其中新型太阳内杀虫灯300盏)、捕食螨20万袋、诱虫黄板10万片。
6.按建设任务安装节水灌溉设施。我县今年整合现代农业柑橘项目资金、农机补贴资金和其他资金大力推广节水灌溉设施,全县标准园滴灌设施安装率达到了80%以上,实现了科学节约灌溉。
三、脐橙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
1.完善合作社发展。2012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新组建果业专业合作社13家,全县现有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果业专业合作社68家,成立了县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注册资本金3万元,其性质为社会团体组织,制定了章程,选举刘振房为理事长,在各果业重点乡(镇)设立了分社,以合作社为单位组建了专业采果队等服务组织,实现了85%以上果农加入了合作社,按要求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对接销售企业,组建的脐橙种植合作社与本地销售企业签订了销售协议,建立了对接合作关系。
2.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我县筹集资金,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出台了《县2012年果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培育扶持绿丰果业、欣丰果业为脐橙销售的龙头企业,对企业、合作社开拓市场、举办脐橙营销推介活动、建设大型贮藏库、贮藏果品进行资金补助,扶持企业或合作社规范使用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企业、合作社使用脐橙防伪证明商标箱贴、果贴的,按购买价格的70%进行补助。
3.统一“脐橙”品牌形象。规范了脐橙果品包装物的使用。包装物规范明示“脐橙”、生产企业和联系地址电话、论证标识编号,建立了包装物审查、备案登记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使用箱标131万枚,完成市里任务数150万枚的87.3%;推广使用果标2450万枚,完成市里任务数6000万枚的40.8%。
4.主题教育活动。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2012年脐橙“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会府办字[2012]131号)文件。主题教育活动以印发资料、赠阅资料、举办主题教育活动培训班以及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和引导果农和企业增强市场风险意识、全局自律意识和果品质量安全意识。果农自律意识,经销商诚信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果农受教育率达到了95%以上。大力宣传了主题教育活动,在电视台有公益宣传广告,有宣传报道。切实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797-5622594,建立了果品加工、销售企业及经销商档案并掌握其注册商标、使用标签、包装式样等资料,落实专人驻厂监督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最早采摘脐橙时间11月1日之前关闭了所有催熟库,各加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果茶站向脐橙协会签订了脐橙质量保证承诺书。活动期间每月督查了一次以上,并将督查报告上报了市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5.资金扶持。完成筹措脐橙广告宣传资金40万元(发票交回给企业)。县财政筹集脐橙营销扶持资金100万元,用于脐橙市场开拓、主题教育活动、“脐橙”防伪证明商标的推广使用等。
6.信息上报。及时上报“营销方案”、“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营销推介及专销区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报送的材料及其它信息。
四、产业安全防范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简述
一是2016年以来,对照国家、市级各类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审计等历次反馈问题,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了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对涉及我乡的个性问题切实照单认领,逐一核实研判落实整改,并按照县级要求建立了整改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责任。共梳理出国家级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2个,市级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47个,除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其余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对照整改要求,结合沿河乡实际,对2017年5月以来,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制度和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制度清单,共梳理出管人、管事、管钱等相关制度文件30件。
三是对标对表《城口县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结合沿河乡实际,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由此及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了《城口县沿河乡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出了50项整改任务,并逐一细化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2019年5月23日,根据党委会工作要求,再次对《沿河乡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进行了细化,共梳理具体问题20项,这20项中已整改完成的有1项,已整改完成达70%的有5项,其余14项处于持续整改中,阶段成效也已达50%左右。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区东北角,距市区18公里,东接镇,南邻街道,西挨镇,北连镇。辖8个农业村,91个农业社,1个社区,3个居民小组,共5801户16699人。其中农业户数为5299户,农业人口为15634人。全乡共有土地面积4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587亩。农业主要以传统的种养殖业为主。
二、强化领导、组织机构落实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为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落实好,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村(社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我乡党委政府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召开了乡机关及村(社区)干部大会,利用会议宣传贯彻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48号《关于开展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提前对各村(社区)干部进行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培训,要求各村(社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多形式、多角位、全方位的宣传,真正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规定宣传到户,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
四、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我乡按照今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求,细化制订了《乡人民政府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要求、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等,将有效的确保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严格群众自愿原则,确保政策落实
根据上级部门制定并出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文件精神,我乡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严格遵循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搞统一强制投保,严禁各级采用垫付保费的形式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
六、存在的困难
1、今后理赔核实工作困难。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牵扯到千家万户,点多、面广,理赔核实工作非常困难。
2、缺少工作经费。由于需要要逐户登记造册及到田间地头核实,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工作量大需要足额的工作经费。
七、工作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政策的知晓率,力争应保尽保。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为区政府准确掌握城市居民状况和需求情况,合理利用土地、房屋资源,科学确定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由区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和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调查工作如期有效地开展。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原则
按照“统一部署,分辖区组织,层层推进,逐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由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方法
采取对全区城市建成区内具有城镇户籍的家庭全面入户调查的方式,严格执行调查技术规范,统一调查内容、统一调查样本、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时间进度。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工作的范围为:全区城市建成区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对象为:具有城镇户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15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8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6.84平方米)的家庭。
(四)调查内容(详见附表)
本次调查工作的内容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享受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需求等内容。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调查实施方案,从区建设、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要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住房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穆家营子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门办事机构,分社区具体实施调查工作。
(2)宣传动员。利用松山时讯、松山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调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各社区要采取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多样形式的宣传,让居民及时了解调查的程序、内容、对象和领取调查表的地点,营造良好的氛围。
(3)调查培训。调查前,区住房调查办公室负责对穆家营子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调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调查的方案、步骤、内容等要求。
2、登记、调查阶段(5月1日—5月18日)
符合条件的居民到所辖社区居委会领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社区居委会负责登记表的发放和收回及资料归纳、整理、汇总,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初审合格后,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分类录入微机,报区住房调查办公室。
3、入户抽查阶段(5月19日—5月26日)
住房调查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穆家营子镇和各街道办事处复审后的家庭,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建设部门负责核实住房情况。
4、统计建档阶段(5月27日—6月8日)
住房调查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编码、整理,建立“一户一档”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调查结果。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方案和调查结果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此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区政府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配合,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区财政局要做好调查费用的计划安排,在资金保障上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区建设局、民政局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区建设局要公开住房调查工作电话,方便广大居民业务咨询。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二、督查时间、内容
(一)2月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做好做细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扫黑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专项整治方案
(一)方案制定阶段
根据文件的工作进度安排,在2020年6月完成本地区的建筑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在2020年7月至8月阶段,领导小组重点对以下工作进行整治: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投标活动。
领导小组通过项目业主自查、行业主管部门督查、上级部门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建设行业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建立台账,依法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三)总结巩固阶段
2020年9月,将汇总本行业的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成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招投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招标办,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招投标治理日常工作。
(二)把握工作导向
开展系统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在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查找问题要准,敢于打开各种“暗门”,找准症结所在。解决问题要实,善于抓住关键环节,推出关键举措。通过系统治理,既要依法依规审批、加强审批监管,又要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既要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又要鼓励监管人员为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