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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我镇辖11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73个村民小组12个居民小组,全镇8900户60214人,其中农业人口3810户41028人。2015年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31028人,已参保31028人,参保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驻村指导员为成员,并协调两人专职负责具体工作经办业务。
(二)抓规范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进行。1、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导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2、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以村为单位进行存档,对参保人员的资料进行管理,逐份档案与发放名单和缴费明细表对照,确保不漏一人,方便查询;3、规范基金管理。在收缴养老保险过程中,以村为单位收缴,筹集参保金统一汇入信和专用账号,确保基金安全;4、规范上报制度。每月10号前上报各种报表,保证了享受人员的待遇发放;5、实行反馈报告制度,制定告知单、回执单,每月对年满60周岁享受养老金新增人员、死亡停发养老金人员、丧葬费发放情况对各村予以公示,确保此项工作有方拉近。
(三)实行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奖惩考核办法,把村(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每年在综合考核中对前三名的集体和个人发放现金奖励。
三、大力宣传、讲清政策
一是发放养老保险政策单行本、政策宣传手册、政策通告等宣传资料。
二是各驻村指导员和村干部分批进村入户宣传,当面向群众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把政策讲清楚,把帐算好,让群众把好处看明白,最大限度的鼓励全民参保。
四、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一是镇政府统一组织培训。邀请县农保办工作人员到培训会上向到会的驻村干部、村主任、村支书、村文书进行政策知识详细讲解培训,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经办人的业务能力进行检查,确保政策清楚,情况掌握。
二是深入各村进行培训。由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到各村召开干部群众大会,再一次解读政策,保证每个人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
五、注重方法,科学推进
一是设立咨询热线。在参保办理期间,我镇设立热线电话,随时接听各村(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对收集到的难题,及时向县农保办反映,做好沟通衔接,保证参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材料及时联系参保人更改、完善,及时纠错、保证信合动态更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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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一、总评价
__号分项目建设工作效果较好:与企业的合作进入进入实质签约阶段;央财支持项目建设验收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完成省巡视组对我系部巡视;学生实___结工作顺利开展;研究室的研究工作顺利展开。
二、做过的主要工作回顾
1、广泛展开企业调研,了解行业一线状况,及时修正教学计划。本季度,开展了两次较大的企业调研,分别自旅行社和酒店两个行业进行调研。在旅行社主要调研新旅游法颁布后对旅游业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对旅游教育的连带影响;在酒店主要调研八项规定以后的业务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引发的酒店专业教育的连锁变化。通过调研,及时修正专业培养方案。
2、派遣专业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增强“双师型”效应。本年度,全部专业教师以不同形式都被派往企业挂职。通过挂职,专业教师对行业有了深入的了解,锻炼了专业技能,增强了动手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
(一)教师及企业空间更新不及时,空间内容单薄。
(二)数化课程没有被通过
(三)学生到课、出勤还存在问题
(四)本期__号分项目建设不够充分。
民政局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总结
县委督查室:
镇敬老院、__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__年度__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__镇、__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①、__镇敬老院建设情况:__镇敬老院位于__镇勐哈村委会橡胶种植场,用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建设规模:住宿、餐厅、医务室、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设施。该建设项目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县政府、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下,完成了水电的建设,完成工程建设招标程序,主体工程住宿楼__年__月开工建设,完成投资___余万元,完成总投资的80。
②、__镇敬老院建设情况:__镇敬老院位于__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__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___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___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二、灾民的救助工作情况,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
下拨救灾救济款___万元,其中:①、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___万元,②、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___万元,救济人口___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___床、衣物___余件,救济人数___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__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
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___户,其中风雹灾___户,火灾___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___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修改完善了《__县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__县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格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工作。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___万元,其中:①、救助城市贫困群众___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___万;②、救助农村贫困群众___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___万元;③、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和边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___万人,每人每年___元,共资助参合金达___万元;④、资助城市贫困低保户,底保边缘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___人,资助参保金___万元。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__〕___文件《___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___》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__月__日召开了全县___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___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___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范本)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六、城市低保救助情况,我县共纳入城市低保救助人员达___户(次),___人(次),发放城市低保救助金___万元,其中:①、发放地方低保金___户(次)___人(次)共计发放低保金___万元;
②、发放农场低保金___户(次)___人(次),发放低保金___万元。③、发放低保户临时生活补助___万元,④、发放低保户燃油补助金___万元,⑤、春节发放生活补贴人均___元,共计发放___万元。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___户___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___万元。
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___万人,发放金额___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八、临时救助情况,__年累计救助城镇贫困居民___人,救助金___元。
农村贫困群众___人次,救助金。中秋、国庆节期间慰问贫困户、低保户___人,慰问金___元。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
全县共有五保户___人,其中:集中供养___人,分散供养___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___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__镇敬老院征用__农场部份橡胶地,__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__年__月底完成__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__月份投入使用。__月底完成__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职责,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州交通局度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依据《___州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成五个检查组由饶莉副局长带队,于__月__日至__日对景洪市交通局、勐海县交通局、勐腊县交通局__年至通乡油路、通达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安全分组由局路政科张昆科长、综合科饶勇助理工程师、以及各县(市)交通局相关人员组成。检点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劳动保护;安全经费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
一、检查情况
㈠检查组历时___天分别对景洪市交通局、勐海县交通局、勐腊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抽查景洪市___个项目;勐海县___个项目和石场___处;勐腊县___个项目和石场___处,预制场___处。
㈡三县(市)交通局都分别与所辖的各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许可合格有效,自__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上级要求的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㈢勐海县交通局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人员职责明确,安全___机构健全,建有各种应急预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安全简报、安全操作规程等,内业安全台帐基本健全。
二、存在问题
㈠景洪市交通局
⒈未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框图,内业安全台帐另散不规范,痕迹化管理意识不强。
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沿线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不全。
㈡勐海县交通局
⒈未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构图,劳动保护、安全经费投入无明细记录。
⒉施工沿线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石场高空操作平台安全防护不够,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
㈢勐腊县交通局
⒈未建立安全保障管理体系框图,内业安全管理台帐不全,痕迹化管理意识不强。
⒉预制场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制砖机无操作规程,电线另乱裸露无配电箱,工作人员穿拖鞋,不戴安全帽,无安全警示标志。
三、下步建议
㈠建议各县(市)交通局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完善内业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即:思想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经费保障体系。
㈡继续督促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加强对现场安全的监督和落实。
由于这次检查时间较短,大多数项目已完工,因此看到的工作现场不多,提出的检查意见不是很全面,希望各县(市)交通局、项目部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并相应进行演练,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减少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创造条件
【本刊讯】近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首先审议了国家三方会议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建议,同意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担任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的部级领导调整为邱小平副部长。会议听取了国家三方会议2012年工作总结以及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实施情况总结的汇报,审议了国家三方会议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国家三方会议将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积极推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邱小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近年来,中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健全,三方合作理念深入人心,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逐步提升。当前,我国处于劳动关系矛盾的多发易发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着严峻挑战。国家三方必须进一步明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谐文化建设,相互理解、信任、包容、支持、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人社部首次网络创业促进就业报告
【本刊讯】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向社会了“网络创业促进就业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网络创业就业已累计制造岗位超过1000万个,有力缓解了近几年的就业压力,并日益成为创业就业新的增长点。
人社部此次调查研究的网络创业就业对象包括三种群体:一是创业者,即开办网店的业主及合伙经营者;二是直接从业者,即创业者本人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三是间接就业者,即与网商有紧密联系并由其经营链条直接带动的其他行业新增的从业人员。
人社部有关司局和中国就业促进会历经8个多月调研结果显示,从地区分布上看,目前我国网络就业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和地级以上城市,分别占抽样总数的57.4%和85%。
研究报道显示,网络就业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生产业和生活业。职业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智力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年龄和性别分布上,年轻人是绝对的主力军,以男性居多,占76.6%;教育背景方面,高中、技校、中专占33.4%,大专占29.2%,大学本科占19.7%;人才需求方面,目前网店对电子商务营销、管理、技术和法律人才的需求迫切,分别占81%、34%、34%和20%。
人社部的研究认为,网络创业增加了就业市场选择的自主性、多样性和个性化,将工作家庭化变为现实,使人们纷纷从工厂和办公室走出来,带来了就业方式的革命。
研究报告提出了推动网络创业就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将现行的积极就业政策和对实体经济的创业扶持政策向网络创业就业延伸。包括放宽经营范围,解决好经营场所问题,允许在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场所进行网上创业;提供资金、信贷支持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对具有成长潜力的网络创业进行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统计数量首次下降
【本刊讯】据近日国家统计局的消息,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过去的一年中出现了相当长时期以来绝对数量的首次下降,15岁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量减少了345万人。
“中国劳动人口的变化与中国人口出生的变化有关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预计,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至少在2030年以前,会稳步、逐步有所减少。
马建堂指出,这一变化是否意味着多年来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尚存在争论。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2012年中国劳动人口总量是9.37亿人,尽管减少了345万人,但总量依然很大,仍然是中国最大的资源优势。
马建堂认为,中国人口和劳动力供应格局出现了一些变化。要在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国策的同时,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研究适当的、科学的人口政策。
全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提出八项重点工作
【本刊讯】日前,全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晓义指出,医疗保险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着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努力使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有力、服务更加健全、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为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提供更可靠、更稳健、更公平的制度保障。
会议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全民医保的主要任务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和创新医保管理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机制,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大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会议提出,2013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的要求是巩固成果,稳量求质,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会议要求着力做好8个方面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参保和保障质量;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深化医保门诊统筹机制探索;落实付费总额控制,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监管;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积极参与医改各项工作。
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效显著
【本刊讯】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现场会上,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总结了过去5年来的调解仲裁工作,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
邱小平指出,5年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初步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政策体系,强化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有机整合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两大系统资源,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显著加强。5年来,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602.3万件,是2003年至2007年处理案件总量146.7万件的4.1倍,涉及劳动者近800万人,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实践证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作为多元化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邱小平强调,2013年调解仲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为工作主线,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基本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制度机制、基础保障建设,进一步增强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办案机构实体化、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办案规范化和信息化、调解仲裁队伍建设、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全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培训实验班在京结业
【本刊讯】全国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培训实验班于日前在京举办了结业仪式。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人社部副部长何宪和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蒋家革出席实验班结业仪式,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并讲话。
何宪指出,实验班探索了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培训路子,搭建了就业推介服务平台,扩大了自主择业工作和自主择业干部的社会影响,是对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培训工作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
蒋家革强调,此次实验班紧密围绕自主择业干部和企业管理的特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自主择业干部的关心爱护。他希望自主择业干部珍惜机会,珍惜荣誉,在新的岗位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据悉,自2001年国家实施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以来,全国累计有12万名干部选择了自主择业。参加此次推介会的40名实验班学员,全部是2012年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在实验班培训期间,他们先后参加了24门课程集中培训,到6家企业进行了参观学习,到企业进行了15天实习,分别撰写了培训和实习体会。
北京:人社部门或介入药品采购
【本刊讯】日前,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在北京市“两会”的新闻会上透露,继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后,新医改将专门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再出大动作。
“今后北京将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改变以往的药品招标由卫生局主管进行、各医院再分别根据需求和中标目录进行单独采购的局面,探索医院可联合集体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韩晓芳说。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改革的公立医院先后包括友谊、朝阳、同仁、天坛、积水潭等5家医院,主要措施是药品零加成并设立医事服务费。医管局内部人士认为,取消药品加成虽然解决了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但仍然没有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而2013年通过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有望进一步挤出不合理的价格水分。
天津:首期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班圆满结束
【本刊讯】由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举办的首届“优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培训班”日前圆满结束。这是天津市体育局首次针对退役运动员开展的专门职业转换培训。据悉,本次培训为期3天,课程设置包括职业转换过渡期政策解读、职业指导、心理调适、运动员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认知等模块,邀请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心理学专家及企业培训经理等讲师有针对性地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为运动员讲解政策、调适心理、传授经验、答疑解惑。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天津市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工作的正式开展,为天津市退役运动员的择业开拓思路,开辟渠道,搭建平台,指引方向。
河北:将对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本刊讯】据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公布的消息,2013年河北省将对各类困难群体实施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各地将按照不低于一般财政收入1%的比例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的规定,落实就业资金预算。
据悉,河北省将对各类困难群体实施5项积极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突出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工作,集中开展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二是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春风行动”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活动,与京津加强劳务协作,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经验,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三是突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一对一帮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加强管理,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四是有针对性地做好产业调整企业职工安置;五是落实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就业扶持政策。
辽宁:总工会启动免费技能培训
【本刊讯】日前,由辽宁省总工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优质免费技能培训服务第二期开课。据悉,本期包括维修电工plc免费双证培训班、月嫂、育儿嫂、催乳培训等课程,参加培训人员毕业后颁发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免费推荐工作。
四川成都: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可享社保补贴
【本刊讯】据近日召开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消息,2013年成都市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出台一系列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更优惠社会保险待遇、更完善工资调整机制。具体政策包括小微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可享受一年社保补贴;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人工成本的宏观监测系统等。
山东青岛:将建养老护理职院年培训4000人次
【本刊讯】在青岛市人社局近日公布的2013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创新青岛颐养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运行机制,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人才。
在青岛市人社局2013年工作要点中,促进家庭服务业做大做强是重要的一点。青岛市人社局提出,要完善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政策,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开办家庭服务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出台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办法,出台示范性家庭服务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家庭服务素质提升计划”,该计划将年培训4000人次。
河南焦作:增发小额贷款,孵化万名老板
【本刊讯】据河南省焦作市日前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2013年焦作市将加大扶持创业就业力度,包括增发小额贷款、引进千名人才、实施万人创业计划、实施10万人次培训等。此外,焦作市还将加快推进公共就业“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快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实名制“一卡通”,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20__年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我市的体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__年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到12月底,列入省改制规划45户,完成49户,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任务。其中,市属企业完成36户,县区属企业完成13户。49户企业涉及资产12.68亿元,负债11.07亿元,职工7909人,职工安置费2.39亿元,职工安置费中资产抵扣9778.89万元,改制资金支付14164.36万元;对省划转我市的秦皇岛港务集团、河北省秦皇岛造船厂等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在摸清底数、完成资产划转手续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谋划完成了改革方案,其中河北海运等4户企业已进入改制程序;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化工集团公司和腈纶厂的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列入国家计划内实施政策性破产的玻璃纤维总厂、船用机械厂等12户企业抓紧立案,其中有7户企业依法终结,5户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对县区属139户企业进行了“二次改制”。到12月底,共完成改制企业117户,占全年总任务的84.2;对按“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的方式已完成改制的工业经销公司、市集装箱公司等68户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已终结完成11户,已进入程序、正在实施的47户,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准备进入程序的6户,其余4户已转到工商局申请注销。
(二)社岜U现贫雀母锪Χ燃哟?/Agt;。一是狠抓确保扩面不放松,大力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止到12月底,为6174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7245.5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完成扩面续保16227人,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54.7,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达到90.8;二是以扩面和完善制度为重点,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到12月底,全市共有3477个单位、33.3万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完成了省定任务36万人的91.9。全年扩面新增2.3万人。三是失业保险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就业提供了保障。全市失业保险覆盖人数28.69万人,综合覆盖率95;四是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出台了《秦皇岛市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工伤保险行政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三套机构并充实了工作人员,完善了工伤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
(三)事业改革全面启动。明确了“事改企”单位改制的相关政策,对“事改企”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改制方案。对市直机关印刷厂、市煤炭工业招待所53户“事改企”单位加大改制工作的推进力度。
(四)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产权、土地、技术、人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上述要素市场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对政府管理的水、电、药品、教育收费等价格的变动实行集体审价和听证制度。供销社系统的28户改制企业中,已完成改制6户,其中市供销社列入12户企业,已完成4户。
(五)围绕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投资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有较大动作。在投资体制改革上由审批制转为核准和备案制;在审批制度改革上实行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创新。同时在农业、财政、文教卫生、小城镇等各方面的改革都有一定的进展。
二、20__年的重点工作
(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在推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上实现突破。一是摸清企业国有资产底数,大力强化国资监管工 :请记住我站域名作。对列入我市监管范围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投资公司开展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市属国有企业“家底”,全面掌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状况,核实企业资产质量,为实施有效的国资监管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营体系。积极探索,谋划资本经营预算指标体系,以对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国有资本权益、企业产值和利税的增减。同时,这一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结合两方面因素:①在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国有产权的有序流动中,通过对剩余资产的处置、核销资产的收回等,确保国有资本不流失;②在效益好的企业中,保留部分国有股分享的利润等股东权益,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三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秦皇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秦皇岛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等,积极构建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坚定信心,突破难点,继续推进国企改革工作。要确保完成20__年未完成改制工作任务和20__年新上报的市肉鸡示范厂等10户企业的改制工作。同时要完成20__年市级和县区属“二次改制”剩余的25户企业改制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全部进入破产程序,确保完成3540工厂等5户企业的政策性破产工作;做好省划转我市的河北省秦皇岛造船厂、河北海运总公司等5家企业改制工作;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及耀华、化工集团的改制工作。
(二)以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上实现突破。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积极稳妥发展资本、产权、土地、技术、人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政策,推动流通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一批大型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抓好电子商务应用试点,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三)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和推进就业体制改革为重点,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上实现突破。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加快建立集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率,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管理力度,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要力求实现国有、集体企业全覆盖,并继续向外资、民营企业扩展;完善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将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强化社区平台的管理服务功能,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积极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要尽快研究制定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法。
(四)以小城镇改革为重点,在推进城镇配套改革上实现突破。深化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抓好四县城关镇和留守营、石门等8个重点镇的改革和发展,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意见,配套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城镇管理权。
(五)以文教、卫生、科技、体育、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为重点,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上实现突破。按照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撤消、合并和重组设置不合理的机构。对规模过小、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要坚决予以撤消;对职能雷同而重复设置或任务严重不足、服务对象单一、设置零散的,要予以合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对于通过自身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扩大服务项目,收入不断增加的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可顺向划转,转为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对已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对行使行政处罚权或靠行政手段收费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严格定编、精简富余人员的基础上,可逆向划转为财政全额拨款或按全额预算管理。今年要积极推进已确定“事转企”改制的市直机关印刷厂、市煤炭工业招待所等35户“事改企”单位的改制工作。继续探索医疗体制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体育等产业化发展新路子。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促进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069人,完成年度目标4600人的110.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98人,完成年度目标1800人的111%;就业困难对象就业391人,完成年度目标250人的156.4%;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低于目标4.5%0.48个百分点;农民工在岗培训12292人,完成年度目标10975人的112%;品牌培训880人,完成年度目标800人的110%;组织农民技能培训19184人,完成年度目标17000人的112.9%;新型农民工培训1680人,完成年度目标1500人的112%;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1056人,完成年度目标11万人的110%;外派劳务输出203人,完成年度目标180人的112.8%;完成小额担保贷款5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40万元的222%;实现劳务收入7.161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6.5亿元的110.2%。
(二)社会保险工作。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023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20271人的149.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600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9227万元的173.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达100%;机关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1599人,完成年度目标1.1万人的105.5%;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征缴65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700万元的13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47620人,完成年度目标35825人的13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330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651万元的125%;提高医疗保险待遇10%;工伤保险覆盖人数23186人,完成年度目标19658万人的117.9%;其中农民工参保4485人,完成年度目标4076人的110%;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8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67万元的143%;“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达96%;生育保险覆盖人数10080人,完成年度目标0.9万人的115%;生育保险基金征缴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3万元的139%;失业保险覆盖人数18260人,完成年度目标1.66万人的110%;失业保险基金征缴516.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69万元的11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109760人,完成年度目标9.9万人的110%;其中纯居民参保49762人,完成年度目标38201人的130.3%;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工作。
(三)和谐劳动关系。建立1个和谐工业园区、4个和谐街道(社区)、4个和谐乡镇、12个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年签订集体劳动合同195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46户;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开展主动监察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开展专项监察活动5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50户,受理举报案件49件,全部协商调解;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为100%。
(四)劳动保障综合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劳动保障方面的各类报表;积极开展积案化解工作,全年接待361人次,办复率100%,全年未发生涉劳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综治、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涉劳不安全事件;全面完成劳动保障宣传任务。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四川工人日报》、《广元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新闻通讯22篇;制作播出电视专题节目3期,其中省电视台一期、市电视台一期、县电视台一期;在县广播电台举办专栏节目2期,其中宣传劳动合同法一期、宣传居民医保政策一期;在《广元日报》刊发我县劳动保障工作专栏一期;日常信息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灾后恢复重建工作。8月1日,我县开始动工建设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投资920万元,占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的39.3%;全县38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已经开工建设,占全县38个乡镇中心的100%;目前已完成投资698万元,占预算总投资870万元的80%;基层公共 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5个、完成总数38个的67%,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25个、完成总数26个的96%,119个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完成总数210个的57%。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攻坚克难,逆势而上,社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旺苍是传统的工业县,资源型企业多,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的发生,导致全县大部分企业停产歇业、经营困难,社保基金征缴陷入困境。面对严峻的征收形势,我局始终坚持落实政策与基金征缴两手抓、两不误,以超龄参保、社保扩面为基金征缴突破口,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有效促进了征缴工作的快速发展。
1、狠抓社保扩面征缴。面对基金征收困境,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下企业、进社区、上一线,一企一策挨家逐户做工作、抓入库,引导企业坚持恢复生产和参保缴费两手抓,积极主动缴纳社保费用。始终将基金征缴作为社保工作的主线,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结合监察、督查、审计等措施,强化基金征收入库,全年累计征收各类保险基金267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992万元的149%;采取政策驱动、宣传发动、服务拉动等办法,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失地农民积极参保,努力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拓宽保费征收渠道。全年养老保险扩面5019人。
2、全力抓好超龄参保。旺苍是老工业县,城镇小集体企业众多本文来源:文秘站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制和转型,小集体企业几乎全部关闭、改制,由于政策体制的原因,这些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为了彻底解决这个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关于超龄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局迅速贯彻落实:首先是组织社保经办单位职工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其次是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最后是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超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办理程序,设立办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抽调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的审定、工龄的认定、待遇的计算等事宜,完整、规范地整理超龄人员档案资料,经办单位领导全程跟踪作业。全县共办理超龄人员参保手续2019人。
3、严格基金监督管理。我县以“加强控制、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中心,以基金征收、管理、拨付三大环节为重点,全面实行基金票据“台帐化”、基金收支“无币化”、帐务结算“常态化”和内部审计“常年化”四化管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构建了“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基金管理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我县共安全支付各项保险待遇21605万元,未发生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违纪违规事件。
4、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__〕43号)和《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函〔20__〕19号)文件出台后,及时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完善“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市局申报。全年累计为20户企业向市局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050万元,为22户企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311万元,为19户企业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103万元、生育保险20万元;为23户企业下浮了失业保险缴费率,为所有参保单位降低医保缴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生育保险缴费率0.1个百分点;全县有16户企业符合困难企业申报条件,涉及职工3560名。通过扶持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缓解了受灾企业的经济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企业的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
(二)广辟渠道,内转外输,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今年以来,面对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双重打压,我县及时将促进灾后就业和帮助返乡民工就业作为今年就业民生工程的重点,紧紧抓住灾后重建契机,充分发挥旺苍工业优势,切实加强就业服务,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全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全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1、大力开展培训。及时将因灾失业劳动者和失业返乡农民工纳入免费培训范围,打捆安排扶贫培训、阳光培训、品牌培训等项目和资金,整合农业、教育、劳动以及社会培训力量,建立了“五统一”的公共职业培训新机制。加强职业培训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用工需求的对口链接,大力开展建筑工、焊工、钢筋工以及烤烟生产、核桃种植、茶园养护等实用、高效的短期技能培训,促进因灾失业劳动者尽快就业。今年以来我县累计免费培训劳动者2万余人,落实培训补贴90万元。
2、加强就业援助。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就业援助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援助活动,累计用工信息600多条,举办返乡民工、灾后重建和地震一周年专场招聘活动7场,帮助3000余名劳动者在县内企业就业;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开发公益性岗位810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458人,消除“零就业家庭”51户,实现了就业动态“消零”。全年落实社保补贴500万元,落实岗位补贴293万元。通过政府救助和政策扶持,先后帮助3000多名劳动者实现了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3、促进内转外输。一是以异地输出稳定就业。继续加强与黑龙江、吉林等传统劳务基地的联系,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稳定对口输出规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寻求劳务合作,开辟新的输出渠道;积极发挥打工能人的传、帮、带作用,引导当地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今年以来,我县异地输出劳动力累计达到12.1万人。二是以农村产业帮助就业。大力推进农业改种改制和特色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壮大了畜牧、茶叶、林果等农业支柱产业,帮助6000多名农村劳动力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就业。三是以灾后重建引导就业。紧紧抓住交通、水利、 电力、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构大规模重建契机,充分发挥农房重建配套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劳动力积极投身家园重建,共解决近万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四是以项目建设扩大就业。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工业项目86个,其中包括已开工建设的“攀成钢60万吨焦化、匡山100万吨水泥、广旺200万吨水泥”等多个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累计解决4000多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察,劳动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劳动执法是民生之盼、维稳之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实施,将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搞好劳动行政执法既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切实加强劳动监察仲裁,着力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1、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搭建咨询平台、举办政策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劳动合同法》,共印发宣传资料2.6万多份,制作宣传标语150余幅,深入企业举办政策培训班14期,培训劳动者1922人。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出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监察举报案件不断增多。
2、扎实开展劳动监察。金融危机下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更显脆弱,灾后重建下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更加重要。面对全新形势下的劳动用工环境,我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前置性”的宣传、巡查工作,及时将各类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规范用工秩序,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狠抓专项执法检查。牵头组织和协调人事、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劳动力人才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春节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外派劳务市场整治、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五次专项执法检查,监察用人单位350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08人。二是加强举报案件专查。全年累计受理监察举报案件49件,大部分涉及工资拖欠问题。我局接到举报后,及时派劳动监察大队深入企业调查取证,积极协调,特别是多次深入广巴高速路各合同段进行多方协调,累计为32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1.2万元。三是妥善处理领导交办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对市委书记、市长批示的2件劳动监察举报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3、积极推行“阶梯式”仲裁。深入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案例调解力度,对实事清楚,情节简单的争议案件在进入仲裁审理程序之前,采取与当事人当面调解,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调解,发出书面调解意见等方式积极调解,使一些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简易案件得到迅速解决。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企业新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8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基层调解组织22个,初步开展了以县劳动仲裁院为中心、各有关部门全面配合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构建了先由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内部协商,再由工会,社区,主管部门外部沟通,后由劳动保障部门行政介入,最后由仲裁院调解、裁决的阶梯式工作体系,有效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劳动仲裁工作效率和满意率。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结案80件,其中调解结案26件,结案率和调解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一流”活动扎实推进。
面对日益增强的劳动保障工作职能,以及广大群众不断高涨的劳动保障服务需求,我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1、建一流班子。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按季度定期进行集中学习,按照县委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大力倡导勤政之风,切实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务实的问题、亲民的问题、开拓的问题,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班子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强化廉洁自律,狠抓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筑牢了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慎独慎微,洁身端行,为干部职工树好了标杆、做好表率;切实加强“两观”教育,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思想剖析,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谋发展。通过狠抓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统揽全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带一流队伍。结合我局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职工运动会、登山比赛、文艺表演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陶冶职工情操、激发奋勇争先、百折不回的拼搏精神;组织职工深入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开展感恩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常怀感恩之心,珍惜美好生活,加倍努力工作回报社会;继续落实鼓励措施支持年轻职工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参加学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勤学、好学、善思、善 谋;深入推行目标管理,绩效挂钩,切实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严格机关日常管理,狠刹工作、生活、思想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培养职工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通过抓队伍建设,带出了一支困难面前不退缩、逆境当中顽强拼搏的干部职工队伍。
3、创一流业绩。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全面超额完成任务,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我县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全年实现收入2.6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紧扣灾后重建和项目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实现了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双赢”;灾后重建进展迅速、成效明显,得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充分肯定,为四县三区提供了样板和经验;灾后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严格,全部做到“实名制”管理;基金监管工作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充分肯定,12月5日,省电视台给予了专题报道。
4、树一流形象。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在全局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局树立了清风正气和务实敬业的良好氛围;狠抓公共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局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综治、维稳、计生、安全、防邪、卫生、信息、调研、宣传、精神文明、档案管理、创“四好”班子、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公共目标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工作有了新认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地位有了新提升,办事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有了新提高。
(五)抢抓机遇,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20__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年。面对繁重的重建任务,我局克服重重困难,抢抓机遇,科学规划,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1、统筹城乡,科学规划。为了实现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在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中,我局根据灾后重建项目和规模的调整情况,明确了重建总体规模为5203.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900万元:一是投资2340万元,在马家渡建设8000平方米的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0__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投资870万元,20__年底前完成全县38个乡镇保障所重建任务;三是投资1000万元,20__年底前完成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重建任务;四是投资210万元,明年6月底前完成县技工学校的原址扩建。
2、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为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局及时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各二级经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做好本单位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工作。特别是省厅刘功勋副厅长到我县检查工作后,我局进一步增派力量,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作条件,重建进度不断加快。
3、突出重点,快速推进。根据中央重建资金大幅缩水、县区资金打捆使用的实际情况,我县及时调整劳动保障系统重建思路,变“整体推进、全面重建”为“量力而行、重点突破”,将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确定为全县劳动保障系统灾后重建重点,整合人力、财力打造重建工作亮点,结合乡镇政权建设推进基层平台建设。一是机关办公大楼维修加固全面完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资140万元,于2月中旬全面启动了劳动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的整体维修加固工作,目前已全面完工,机关办公大楼重新投入使用。二是县级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今年年初,我县已对综合服务中心的重建进行了选址,8月初,中心重建的前期立项、选址、环评、土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重建可研报告和初设方案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8月中旬完成“三通一平”工程,11月15日挂网公开招标,12月中旬开始动工建设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920万元,占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的39.3%。该中心建成后,其使用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米,我县劳动保障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将得到根本性优化。三是基层平台灾后重建稳步推进。根据全县灾后重建的总体布局,我县将乡镇保障所全部纳入了重建规划,分新建和维修改造两种方式实施重建,全县38个基层保障所分三类标准建设,即:东河、嘉川两镇按一类乡镇标准建设,三江、普济等11个乡镇按二类标准建设,金溪、九龙等25个乡镇按三类标准建设。目前,全县38个乡镇保障所已开工建设,嘉川、白水、张华、尚武等4个乡镇保障所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共完成投资698万元。基层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新招录用工作人员30名全部上岗工作,尚缺人员县上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全部落实到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将按照社区专职、行政村兼职的模式,在“新农保”启动前全面配备到位。到明年底,我县劳动保障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组织体系和功能配套、设施完备、人员充裕、流程科学、管理规范的工作平台将会全面形成。四是县技工学校原址重建全面启动。由于县技工学校中央投资部分大幅缩水,我县将技工学校的异地重建及时变更为原址重建和维修加固,目前正在公开招标,即将动工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我县劳动保障工作虽连续两年领跑全市四县三区,从今年的工作运行情况来看,由于任务重、人手紧,许多业务工作常常处于完成任务这个低层次目标,没有创新、创优的意识和精力,没有对工作亮点和工作经验进行深入挖掘和理论总结,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2、企业保费征缴更难。虽然我县社保基金征收完成情况很好,但存在很多偶然因素,如超龄职工与失地农民的参保。由于受“5.12”地震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保险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参保企业的缴费能力明显下降,加之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的落实,导致一些企业的缴费主动性减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企业保费的征缴将更加困难。
3、劳动维权任务更重。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对劳动关系调整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将不断加大,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将不断凸显,劳动纠纷将不断增多,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灾后重建 大背景下的劳动执法工作,双边维权将面临很多棘手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不断增多,劳动监察的维权任务更加艰巨。
4、灾后重建进度不快。主要是下半年,由于县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县上需要重建的项目很多,重建重点又放在文教、卫生上,导致我局重建项目的方案设置、挂网招标等工作一拖再拖,主体工程迟迟不能开工。
四、20__工作打算
20__年,是我县劳动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的全面开启之年,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决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工作思路,紧扣重建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1、以公共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力推进乡镇劳动保障所的标准化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动保障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以此为载体,全面启动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立足我县实际,继续落实好灾后特殊就业政策,用好用活灾后重建就业再就业资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公共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稳定全县就业形势。
2、以新型农保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抓好企业缓缴费用的清缴,保证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足额入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加强医保“两定点”监管,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深入调研,明确方案,下大力气解决我县广巴高速公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全力化解好各类社会矛盾,稳妥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3、以劳动监察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合同法》宣传,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劳动合同法》全面有效实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中相关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逐步建立企业依法用工、按照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和落实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研究政策措施,制定发展规划,狠抓重大项目,调节经济运行,推进改革开放,稳定市场秩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多参善谋,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谋划*未来发展大局。
1、认真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经济现象的发展趋势选取课题,按课题调研责任制要求及时落实课题内容和责任人,并由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定期进行督查,形成了《关于接轨大*战略的对策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等15个课题成果,课题数量创近年新高。同时,健全和完善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加强了与统计、经贸等经济综合部门的联系,突出对经济运行过程中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的监测分析,特别是在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节能减排、临港产业和金融监管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的对策措施,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转为实际决策。
2、认真编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初,组织编制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后及时予以下达,将计划工作具体化、指标化。同时,根据“*”规划编制和主动接轨大*的要求,牵头或协助其他单位编制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船舶工业发展规划》、《临港产业发展规划》等10多项规划,其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已经通过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标准渔港建设规划》等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省发改委;《政府性投资项目规划》、《临港产业发展规划》完成初稿。这些规划的编制或组织实施,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现战略目标等具有重要作用。
3、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紧紧抓住我市纳入*大都市区布局的有利时机,按照“三线联动、接轨*”的要求,抓紧抓好*大道、滨海大道*段等前期工作,全方位对接*发展。全年共安排重大前期项目19个,项目前期研究经费1300万元。年内工作有实质性推动的项目14个,如*大道*段、*江大桥拼宽、公安三所迁建等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滨海大道*段进入初步设计阶段,万松东路延伸线、金潮港综合治理、客运站场等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将进一步缓解我市交通瓶颈制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提升。今年以来,由于落实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我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预计全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7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4%,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分别削减0.89%和6.4%。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相继编制了《*市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污染物减排总体规划》,理清了“*”期间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污染物减排等目标任务及思路等,完成编制《*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规划》等,明确了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产业进入要求;完成22家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节能规划的制定,组织90家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规模较小企业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推进。出台了《*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产值能耗下降指标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予以实施。三是加强示范推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农业污染面源综合整治、废塑料洗涤加工整治等项目的实施,提高重大项目的节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工作,鼓励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快产业提升。
2.加强价格调控和监测,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严格控制出台提价措施。认真执行国家价格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出台,如暂缓出台金安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化建公司民爆运杂费和管道公司的管道液化气价格等,努力杜绝调价政策出台对社会的震动。二是加强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控。出台了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合理调整了行业间的用水比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供电企业营业服务收费,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促进节能降耗和经济结构调整。三是加强价格监测力度。每月2次对7大类42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重点监控粮油肉禽蛋以及原材料能源的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分析并提出调控建议。建立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生活补贴挂钩的机制,全年向1.45万名低保居民发放260多万元物价补贴。
3.完善粮食调控体系,保持粮食供需平衡。针对市场粮油价格不断上涨的趋势,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供应稳定,吞吐灵活,调控有力。一是积极开展“订单粮食”服务。与3万多户种粮农民签订“订单粮食”合同,数量达1.65万吨,面积逾7.2万亩,早稻入库粮食达1.7万余吨,收购总量和进度均列全省前茅,稳定了地方储备粮轮换粮源。二是完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与12家民营粮食企业签订代储协议,落实省定1000吨应急成品粮承储任务,组织落实应急加工、供应网点23个,在出现市场应急情况时保证随时投产供应。三是扶持粮食多元主体发展。鼓励、帮助多元经营主体积极增加投资和技改,发展粮食加工和批发规模,搞活了粮食流通交易。四是引导企业开展粮食产销合作。与粮食主产省建立了比较稳固的粮食购销关系,全市14家民营骨干粮食企业和合作社外建粮源基地达6万亩,年返销粮食达5.5万吨,其他规模以上经销大户年外购粮食10万吨以上,保持了全市粮食供需平衡。
(三)坚持投资拉动,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1、重点建设创历史新高。全市安排重点工程30个,其中续建项目17个,新建项目13个,总投资118.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6.05亿元,占年度计划123%,同比增长45.6%,创历史新高。其中污水处理厂、高桐公路*段、塘下大道二标段等10个项目竣工投运。具体措施有:一是抓项目攻坚。将*江三桥、瑞枫公路、104国道改建等列入重点突破对象,对3个重要项目的政策处理进展工作及建设情况进行半月报,及时把问题反馈给市领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年度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别是7月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建设“135”攻坚计划以来,重点工程建设明显提速,7至9月份仅3个月的时间完成了5.26亿元的投资额,超过5.1亿元的预定目标任务。二是抓项目管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五项制度,开展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和工程招投标等检查督促工作。加强“四个管理”(即施工管理、财务管理、资料管理、责任管理),把好“五个关”(即招标投标关、合同签订关、现场监督关、建材采购关、验收审核关),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定期检查工程建设全面管理情况。三是抓项目协调。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政策处理工作的意见》、《*市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市重点建设“135”攻坚计划奖励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政策处理第一责任单位。对各个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整理出涉及资金、土地、规划等方面的46个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2、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在坚持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同时,着力投资结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适度平稳增长,预计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28.6%,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6.05亿元,同比增长45.6%。一是项目申报卓有成效。为缓解土地制约,加强跟踪服务,向国家、省争取重点项目和带帽用地指标,共申报6个项目,其中瑞枫二期、57省道、滨海大道*段等3个项目已列入省重点项目,解决土地指标2124亩;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申报免税认证4家,用汇2821万美元,国产设备抵税认证3家,设备总金额6792万元。二是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高技术产业积极有序发展,积极向中央、省争取专项资金补助、财政贴息,北龙岛风能发电高新技术等项目获补助资金共计240万元,并组织申报基础教育、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等补助计划。三是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一系列便民措施,实行项目报批连审、快速审批制度,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358件,其中立项96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182件,工业投资项目备案46个,核准项目2个,初步设计23件,受理9件,提前办结率87%,承诺件无一件超期办结。
3、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一是通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年底,固定电话用户达34.6万户,同比增长8%;居民宽带用户达10万户,同比增长5%,全市行政村宽带率达到90%以上;移动电话用户1*万户,同比增长41%,广播电视用户数20多万户。二是政府信息化不断推进。完成全市电子政务网络改造,形成了内外两套物理隔离的电子政务网络和相对完整的电子政务专网体系,并实现同*、省电子政务网成功对接;建成了市防汛远程会商系统暨视频会议系统,成功组织多次视频会议,为防汛决策调度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建成了市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使组织部门能够利用网络对农村党员进行思想教育。三是电子信息产业有新的发展。市博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电动车电子控制器项目、超阳集团的CY型七彩闪光汽车电子转速表项目、鑫田集团的VFD汽车数码组合仪表项目共获*市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另外,我市汽车电子产业基地成功申报省信息产业厅,对扩大我市汽车电子产业知名度和促进其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四)坚持深化改革,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1、上市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0年之前我市上市工作目标是:争取上市公司达到7家以上,从证券市场融资15亿元以上,使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协调,成为民营企业上市“*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有潜力的企业进行摸底走访,对初步符合条件且上市意向明确的公司给予政策方面的指导,确定了11家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推进改制重组,其中已完成股改的2家,正在进行股改的5家,已经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并制订具体上市计划的有6家,基本形成了上市的梯队阵势。二是加大上市服务和政策扶持力度。为上市重点企业启动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程序,为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和瑞明集团的改制多次召开政策协调会,帮助解决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制订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意见》,在资金、用地、税收、产权办理等方面给予企业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2、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重点建设融资体制改革,广开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组织召开银行、项目对接会议,为重点建设融资搭建平台,解决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的问题。盘活土地存量和国有资产,拍卖出让土地、产权置换、经营权转让或委托经营等手段壮大政府建设资金的总量,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是企业备案项目实行网上审批制。20*年1月1日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推行审批、核准、备案制,并在*市率先实行网上备案制,进一步减化审批程序,提高透明度,方便群众。三是精简机构,加强工程管理指挥部的整合。将原来12个工程和新增6个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进行整合为7个,有效加强了对重点建设的管理和协调。
3、顺利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自2006年12月全面启动以来,以“农户出一点,政府补助一点”为主要缴费方式,积极动员村集体或社会能人出资为农户统一缴纳保费,拓宽筹资渠道,大力推进参保工作。截至20*年10月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签单户数达23.9万户,参保率达93.04%,实收保费359.1万元,其中328户参保农户共计712间受灾的房屋得到理赔,赔付金额共计223.32万元。全市近半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保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布置的工作任务。并于11月份全面启动了20*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
(五)坚持依法行政,清费治乱,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整顿和规范收费秩序。一是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及换证工作。对197个行政事业性单位开展了收费验审,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7.2亿元,其中行政性收费2.02亿元,事业性收费5.2亿元,同时换发了500多个收费许可证。二是规范教育、医疗收费行为。合理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收费标准,调整了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了职业高中收费备案制度,贯彻落实高中阶段择校生免收学费的政策,规范了高复班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各医疗单位住院清单制度,落实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三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重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审查了我市各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努力做到及时取消和变更。四是巩固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会同减负办等部门重新编制涉农收费公示牌、公示手册,并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完善教育、医疗、行政机关等收费公示长效管理。
2、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是针对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加强了主要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8月至10月份,对全市所有食品加工、大型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稳定;召集食品行业和食品经营者参加价格政策提醒会,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正确运用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围绕“看病贵”,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医疗价格服务违法案件6起,制裁金额15万元,其中立案查处2家民营医院,制裁金额3.5万元,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三是围绕“读书难”,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30所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清理了擅自提高住宿费标准、不结算代管费等行为,落实了“一费制”收费政策;四是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3月中下旬,配合省物价局对有关涉农部门、单位、乡镇政府及村级组织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做到审纠结合,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了农业生产。五是开展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利用各类节假日检查了明码标价商店、超市、菜市场店摊4万多间,复检秤1.78万笔,处理案件621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六是加强价格举报工作。据统计,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00多人次,检查单位70多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46件,办结145件,办结率99%,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价格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3、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为切入点,重点对粮油质量、安全生产、仓储设施等开展检查,全年共出动390人次,检查粮食加工企业和粮油经营户92家,有效地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特别是夏粮入库期间,加大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扰乱市场等坑农害农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共查获4起非法收购粮食案件,查扣涉案粮食20吨,维护了粮农利益。由于做到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监管、文明执法、依法管粮,8月份我局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六)坚持转变作风,以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1、加强全局作风建设。一是抓机构,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订开展活动行事历和日程安排表,部署召开全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蹲点制度,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镇、村居和企业调研,切实为基层排解难题办实事。二是抓服务,破解发展难题。组织开展“六项服务活动”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等系列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系列讨论会、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发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逐条落实解决;三是抓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从整顿上下班考勤纪律入手,修订完善了考勤、财务(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等26个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建立层次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我局职能特别是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执法程序、办事时限等内容通过报刊、网站、公开栏和小册子向社会公开;四是抓监督,深化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定期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强督查力度,对受到效能告诫的科室或任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提高了党员干部从政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规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和谐平安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赣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全县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矿商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尾矿库跨坝,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特种设备等事故;
(2)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3)工矿企业火灾事故;
(4)供电、供油、供水和供气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5)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
(6)通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等。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8.1),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是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Ⅲ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乡(镇)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电网大面积停电、通信保障、突发环境事件等六项分别制定了专项预案,相关救援事项从其预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报送和续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急管理等相关事项从本预案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驻县企业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本企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事故灾难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必要时,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直接指挥。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5)平战结合,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开展演练活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干警在处置突发事件中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平台,确保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6)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贯彻依靠科学抢险救灾的方针,实施科学救援。加强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是为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框架见附件8.2。
(2)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预案。负有专项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没有编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责任单位以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事故灾难类预案为准),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矿山事故、危化品事故、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见附件8.3。
(3)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报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企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详细行动和技术方案,尤其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聘请中介机构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预案,报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针对城市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和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活动(如城市人口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水库大坝合垅、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1.2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县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执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6)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
(7)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1.3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委、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发改委、县国资委、县矿产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电信*分公司等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担任。
2.3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如下:
(1)县国资局参与县属企业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县属企业的应急工作。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3)道路交通、火灾、民爆器材、公众聚集场所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局负责组织协调。
(4)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5)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农机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6)建筑施工、城市供水、供气、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建设局组织协调。
(7)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
(8)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
(9)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信息中心、电信、移动*分公司、县广电局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
(10)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县*局负责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指导。
(11)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并由县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5)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县交通局、县汽车站负责组织协调。
(16)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县发改委和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
(17)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县民政局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
(18)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
(19)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县气象局提供支持。
(20)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1)信息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会同县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协调。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2.4乡(镇)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在同级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5现场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与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涉及多个领域、跨乡(镇)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应急委员会或者县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危及程度,通过整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资源,迅速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组建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工程抢险、治安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负责对事态的监测和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兵把关,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和协同,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有关部门、单位、驻县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
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机构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当县应急委员会下达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令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专项预案,迅速下达应急处置命令,组织、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一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应级别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4.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附件8.1)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1县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县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县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2.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1)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乡(镇)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3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驻县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上级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1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2.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1)在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指挥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3)迅速设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为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决策提出建议;
(5)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申请辖区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
4.2.3.3特殊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事发地指导、督促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事发地指导、督促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灾难。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中有港澳台或外国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县侨办、台办按规定渠道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4.3基本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指令,
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现场监测、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抢险救援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突发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2)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部门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可以调动武警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
(3)医疗卫生救护
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县卫生局或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县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灾难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
根据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调派运输工具,确保运输道路和航道畅通无阻,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目的地。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疏散和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②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③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④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⑤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⑥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工程抢险组,由公路桥梁抢险组、电力抢险组2个专业组组成。公路桥梁抢险组组长由县交通局负责人担任,县公路分局局长,公路、桥梁施工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电力抢险组组长由县供电公司负责人担任,供电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工程抢险组的主要职责:负责被事故毁损的公路、桥梁、电力等工程的抢修。
(7)调集征用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县应急委员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8)物资保障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相关物资供应部门、救援物资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
(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县政府办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超过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本县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10)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1)扩大应急
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委员会应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按程序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支援。
县应急指挥部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12)现场应急结束
通过应急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情况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停止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由现场指挥部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宣布结束现场应急。
4.4指挥与协调
进入Ⅲ级及Ⅲ级以上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事发地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省、市驻县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涉及多个领域、跨乡(镇)行政区、影响严重的事故灾难时,县应急委员会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协调指挥。
4.4.1县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县应急指挥部。
4.4.2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必要时通过县政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5信息
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事故的乡镇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由县政府办及时组织对外。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4.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迅速设立受影响人员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受影响人员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和指导突发事故灾难现场的消毒与疫病防治的组
织、指导工作。环保、环境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对不能及时归还或者损耗的物资,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4)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工资和奖金照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5)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6)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5.2保险
重视保险在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保险工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灾害事故商业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险种,合理确定保险费率,不断完善保险机制。
5.3社会救助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府救济方案,明确财政、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救济职责和受难人员申请救济的程序,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政府救济工作及时到位。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援助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法律援助内容,为受害人向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索赔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后,将事故发生单位的风险抵押金转为救援资金。
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基金,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社会救助资金,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
5.4总结备案
应急结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事故灾难抢救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
事故抢救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会同现场指挥部、县有关部门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事故抢救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市应急委员会。
5.5事故调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5.5.1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3)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5.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3)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质;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8)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经调查组提出并报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国家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保障措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救援装备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突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要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建立备份和应急保障措施。
以县政府政务信息网为依托,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采集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
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制、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等信息,由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提供,县应急委员会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故发生地自然状况、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程度等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组织采集,县应急委员会掌握。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准确、客观、真实、可靠、信息报送应当快捷、保密。
6.1.2县应急委员会工作平台要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联通。
6.1.3县应急指挥部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单位事故信息系统应连接到县安委办,确保信息共享,以便随时调用,为应急规划和指挥决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6.1.4县应急指挥部办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县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和乡(镇)级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按周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县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应及时报送。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1.5现场指挥部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为枢纽,实现事故现场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双向传递。如果通信中断,要在抓紧抢修的同时,由通信保障和通信抢修应急队伍迅速建立卫星或者微波等机动通信方式,确保通信畅通;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6.1.6县电信、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本县承担应急通信、广播电视保障任务的相关电信企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协调,优先配置资源,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确保通信畅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在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1.7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并维护与应急活动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急机构、专家的通信数据库,包括手机、传呼机、家庭电话、传真等多种联系方式。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6.2救援装备保障
6.2.1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建设,以满足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
6.2.2县应急指挥部建立有关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变化随时更新。各级应急机构应将可供应急救援使用的设备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或建成时间、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级上报,供全市应急救援查询和调用。
6.2.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所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6.2.4乡(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按规定
配备必要的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全县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布局。
6.3.2县应急委员会按行业建立专家小组,在原县全生产专家组的基础上补充部分人员。具体名单由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审定后另行颁布。主要职责:所从事专业发生事故时,受县应急委员会的委派,调阅事故灾难有关资料,参与事故灾难救援的决策,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6.3.3矿山、危险品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或领域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提供支援。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应检查和掌握应急救援力量,保证战斗力。
6.3.4各专业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定期进行救援演练;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调配,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救援;保持应急通讯的畅通。
6.3.5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的抢险救援队伍。
6.3.6各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装备状况、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等,每年12月底前向县应急指挥部做出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6.3.7必要时,请求驻县武警消防部队参与和支援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6.4资金保障
6.4.1县人民政府所需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县财政局负担。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较大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县财政适当给予支持。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或者救助。
6.4.2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6.4.3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4.4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6.5物资保障
6.5.1县发改委具体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5.2县经贸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用品的及时供应。
6.5.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
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物资供应。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
6.5.4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与本地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指定有关生产、服务企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和提供应急所需服务的企业。
6.5.5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有关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内容包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以及被指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的有关企业的名单、生产能力等。
6.5.6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6.5.7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需要而本县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毗邻县(市)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他县调入所需物资。
6.6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具体负责与省、市民政厅(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会同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6.7医疗卫生保障
6.7.1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并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明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等的调度方案。
6.7.2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7.3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当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8交通运输保障
6.8.1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设施、车辆、船舶以及水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局负责道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8.2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用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
6.8.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胜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能够及时组织和调集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8.4公路运输经营单位必须全力心赴,确保应急指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装备的优先输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6.9治安维护
*、武警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县*局应当会同县武警消防大队拟订治安保障计划,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行动方案。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部门实施治案保卫工作。
6.10人员防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指定或者建立与本地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可与人防工程、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改造相结合。必要时,可以征用机关、团体、学校的场所以及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作为临时避险场所。
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置,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6.11公共设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信息库,提供2种以上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制定、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6.13宣传、培训和演习
6.13.1公众宣传教育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县新闻部门要通过媒体将事故灾难应急报警电话、自救互救、防灾减灾常识告知公众;各类教育机构要加强应对事故灾难的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13.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人事部门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13.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县应急指挥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14监督检查
县应急指挥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应急指挥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经审定后送有关部门实施,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和行动方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奖励的具体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县际沟通与协作
县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邻县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邻县救援活动,开展邻县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件
8.1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航道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
6.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9.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10.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1.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6.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7.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8.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9.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市和境外的,或按“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7.台湾省和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8.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l、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一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一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