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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及措施
“十二五”期间,新疆电网将建成750千伏电压等级的环网,哈密-郑州、准东-重庆多条特高压直流工程也将建成,电网建设任务将十分繁重,安全管理的难度、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本人作为从事过施工和业主的工程建设者,感受到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一直是电网安全管理的薄弱点,下面本人就电网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回顾2010年国网部分单位发生的基建人身及电网事故,暴露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基础薄弱、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原因是:
1、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虽然多,但可操作性不强;制度执行力不到位,许多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不分对象,对分包队伍这一群体的特性没有仔细分析、研究,管理粗放,各类培训、考试不分层次、不分阶段、不注重现场实际,管理效益低。
3、施工企业管理模式与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大量使用分包队伍承担电力建设任务,特别是输电工程主要依靠分包队伍完成,基础施工采用专业分包,主体工程采用劳务分包的现象比较多,在劳务分包中现场监管人员素质偏低,不能发挥指导、督查和保障作用,现场安全没有做到能控、可控、在控。
4、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牵涉范围广,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都有相应的安全责任,但是各方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建立考核机制,在责任制落实上还缺乏刚性。
二、抓好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工程分包过程控制,实现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可控、能控、在控。
(一)高强势、高态势营造加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氛围
1、 制定落实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目标。各单位要把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的总体布局,特别是施工企业在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时,要同步细化、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把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落实在本单位日常工作之中,确保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 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制。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分包安全的管理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工程分包安全的监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工程分包安全的主要责任主体。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分包工程安全负全面责任,各单位安监部门是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各单位工程、技术、技经等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落实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 工程分包单位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程分包单位作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具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依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工程项目业主和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强化对分包单位工器具的管理。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装备,要在合同中明确予以强制性淘汰,在入场时和实施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清退。
5、 充分发挥监理在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监理代表业主行使职权,一定要保证监理资源的有效投入,加强责任心,坚持原则,发挥监理作用,促进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严格工程分包队伍的安全准入
1、 严格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查、审批职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分包商提供的本工程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认真审核其取证情况,并进行入场验证,发现人、证不符的应及时限令停工并限期整改。
严格执行分包单位“三禁止”制度:即严禁录用未经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超分包商的资质范围进行工程分包;严禁施工项目部越权自行招用分包队伍。
2、 开展对分包队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估。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发、分包招标时,必须对承、分包队伍的施工承载力进行分析,确保选择配置合格、人员优秀、技术能力强的施工队伍。工程发包单位在分包队伍进场时,必须对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
3、 建立完善分包队伍资信评价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分包队伍A、B、C三级资信评价体系,工程发、分包招标时实行资信评价高者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A级资信分包队伍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施工技术能力强,工程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强,上年度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无公司查处的违章现场;B级资信分包队伍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施工技术能力较强,有独立的工程安全、质量保障能力,上年度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无公司查处的严重违章现场;C级资信分包队伍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有独立的施工技术能力,上年度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
4、 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各单位必须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分包队伍及项目负责人“黑名单”制度,严禁录用列入黑名单的分包队伍和人员,违者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由省公司基建部每年初及时将合格分包商及需列入黑名单的分包队伍和人员挂网通报。
(三)严格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 严格区别对待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不同管理要求。应根据工程实际,合理选择分包方式,并严格依法签订好相关合同和安全协议。原则上能进行专业分包的要选择专业分包的方式;采取劳务分包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劳务作业前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专业分包不得“以管代包”、劳务分包不得“以包代管”。专业分包要重在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劳务分包要重在对分包人员在作业现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无论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分包单位都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安全活动。
2、 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强化工程分包核准、审批,加强分包队伍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分包安全监理制度,承担分包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要把好入场验证关。
3、 强化对分包单位的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专业分包商要开展对新进分包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身体健康检查,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自带的工机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自身的技术、安全、应急救援、风险预控等组织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等;劳务分包商应按照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依法组织劳务人员的身体检查,向发包商选派在册的体检合格的人员等。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督管理
1、 进一步加大工程分包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监察部门对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监督若干重点要求》,以强有力措施查处资质不合格分包队伍、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监理人员以及资质审查不严、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发包单位。
2、 严格监督分包队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发包单位应严格加强对分包队伍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和监管力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好的分包队伍,应及时依法清退。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应依法依规严肃考核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 强化分包工程的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对工程每个分包队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工程分包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时要对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分包队伍资信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更加严格的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1、 严格落实工程分包管理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工程分包中发生的事故,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对在工程分包管理中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部门的法律责任。
2、加大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对于在工程分包管理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省公司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三、结论
笔者从实际出发,针对目前输变电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的探讨,对从事电网工程的业主、监理、施工及分包方加强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工地安全事故自我检讨书2000字左右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x月x日x时许,我公司xx工地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作业人员xx遇难。作为xx经理,我个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代表xx全体人员做深刻检讨。
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xx。是负责xx工程的劳务总承包单位,xx年x月x日与xx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劳务总承包)》,并在xx工程管理部备案,负责人xx。
xx年x月x日x时左右,砖工xx和妻子在x栋x层砌筑完阳台隔墙后将砌筑脚手架、灰盆等工具收到室内准备下班,其妻在清收完落地灰后不见黄洪成,到阳台上的门吊口发现xx已从一扇没有关闭的门吊安全门口坠落在停在一楼的门吊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xx在x:00接到总包负责人xx电话,告知有人从x栋坠落后,xxx提着急救箱从办公室跑至现场,询问后得知已报120和110,xx将伤者进行了简单包扎后,及时用微型车将伤者送往医院,x点x分在四公司工地门口遇到120急救车,x时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x时将死者送往殡仪馆。
制度的要求,积极组织善后处理和家属安抚工作。截至x月x日,死者尸体已经火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死者家属分别给予经济赔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面对着无可挽回的生命,我心情十分沉重。面对血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痛苦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是防止事故的得力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是防止事故的有力保证。
管理存在的问题
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说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是主要原因,但我们管理的疏忽和工作的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因素。
(1)项目部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次事故中死者是第一天到该项目上班,专职安全员在巡查中发现班组新增加了工人后,没有及时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登记,只是口头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没有告知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和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x栋号砌体施工至x层施工工长没有及时按规定对x层砌体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与施工进度不同步。
(2)劳务分包单位层层分包,管理混乱,劳务班组人员流动没有及时报告项目部。
xx公司是xx工程的劳务总承包方,负责人xx将砼和砖砌体工程分包给xx,每个栋号的砌体又由二到三家工人从冷家明处承包计件完成,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分包到没有建制的家庭承包作业存在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的问题。且劳务公司班组作业人员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流动性较大,管理混乱,人员增减没有及时报告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作业人员上岗情况处于失控状态。
(3)项目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防护直接交劳务班组完成,项目部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失控。
项目部劳务带班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劳务班组安全协管员缺位导致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失控。
(4) 劳务班组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项目部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对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开展。
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由于我们管理工作的失误,造成了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粗放,相关安全制度落的不实,操作规程执行不细,督促检查力度不够,最终引发了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公司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酿成了人间悲剧,对此,我愧疚万分,深深悔责。
我们痛定思痛,通过“xxxxxx”事件,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劳动用工、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责任到人。完善安全生产台帐,包括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规范履行审批程序等相关资料,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下一步将着重对以下工作进行提升整改:
(一)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项目部管控能力。
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部门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进行考核及责任追究。形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单位工程生产管理部门要建立系统的分包单位检查、考核和奖罚制度,完善书面监管记录,全面加大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力度,杜绝“以包代管”现象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实施安全准入制度管理。
按法规要求坚持先教育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特别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工。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千方百计让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融入到每个工人的心中,落实到行动上,对特种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机械操作工、电工、焊工等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建立严格的安全准入门卫制度,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认真落实班前活动,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严格按集团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班前安全会制度,作业前和作业中清点当班作业人员。坚持每天5至10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安排作业内容,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代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对作业环境危险源提出防范和监控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变化的管理,加大习惯性违章的惩罚力度,采取行之有效地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督促劳务作业班组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并传达贯彻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隐患通知书等,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面对惨痛的代价,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主题,是企业经济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存在发展的前提。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以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遗余力地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才能远离安全隐患、才能远离事故。
此致
敬礼
主题词:铁路 ,施工 ,分包管理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mode of most is a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ice, but as a railway industry department has not yet issued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subcontract, can only reference construction ministry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base of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 to refer to.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effectively manage of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re currently facing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s own practice,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mode is proposed as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3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分包及分包模式
我国在建筑领域将分包行为共分为三种,分别是专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和转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中合同专用条款第4.3.2规定:“一般分包应在投标时提出,纳入合同,特殊情况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其它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得活动。转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单位承包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实施施工分包的基本原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专业分包工程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必须实施合同管理。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
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报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动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必须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4.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禁止转让、出租企业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三、施工分包责任、违法施工分包的界定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并应当服从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违法分包包括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业主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违反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包人对分包商资格的审批
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商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审批分包商的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关于分包工程的基本情况,说明拟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及本次分包工程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关于分包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分包商的企业简介,生产技术实力,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等;分包协议草案;说明主承包商工艺、分包商设备和到场时间以及材料供应情况等。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申请审批分包商的报告。审查时,主要是审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审查后,如果认为该分包商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商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将意见报送至发包人,征地发包人同意后,批准分包。主承包商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通知后,应尽快予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
五、发包人对分包商的管理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是我国建筑市场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保证分包商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因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商资质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的管理。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管理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并要求分包商严格遵照执行,若发现分包商在执行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监理程序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总承包商及时停止分包商的施工工作。
2.鼓励分包商业参加工地会议。分包商是否参加工地会议,通常是由总承包商决定的。但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向总承包商提出分包商参加工地会议的建议,加强分包商对工程情况的了解,提高其实施工程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检查分包商的现场工作情况。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督促总承包商严格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和认真实施分包工程,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也应对分包商的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分包商的设备使用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规定的设备种类、数量及可用程度等进行核实;分包商的施工人员情况,要根据分包协议中有关配备人员的规定,检查其人员资质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系统的情况;实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4.对分包商的制约与控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或减少由于分包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可通过采取一定手段和指令,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于控制。
5.停止施工。当分包商违反合同、规范及监理程序,而且不积极接受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意见予以改进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书面指令主承包商暂停其施工,直到工作得到改进,获得满意结果。
6.拒绝签署付款凭证。分包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保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总承包商拒绝签署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7.取消分包资格。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分包商由于技术能力差,无法按合同要求保证分包工程质量;或分包商无视监理工程师警告,忽视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书面建议或要求主承包商取消分包资格。
六、结束语
尽管铁路一直没有出台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置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确切把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内涵,合理界定分包与违法分包及转包的界限,依法合规建设,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笔者以自身实践提出分包管理的要点,以此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宋令友. 实践中的房地产法律问题[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何红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评析:最新司法解释下的分析与思考[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4]建筑法律适用全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5]薛清梅. 谈建筑工程中的违法分包及非法转包[J].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9(3).
[6] 袁国正,薛清梅. 工程建设分包转包问题的法律分析[J].中国石化,2008(8)
[7]朱树英.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8]张玉昌.施工劳务分包困窘的法律思考[J].施工企业管理,2005,(05).
[9]朱树英.政府应严格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N].建筑时报,2009,(5).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mode is the construction price contract, but as the railway industry competent department Ministry of Railways has not yet issued railway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but refer to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As an construction owner, how to effectively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wner, is faced with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practice, on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 and how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Management
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施工能力和质量的提升。在分包管理过程中,分包商为了能够获取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则会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实力,强化人才和技术的建设工作,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同时还会利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加强对成本的有效控制,实现以最低的消耗创造效益的最大化,通过提高劳动效率和施工质量来确保电力工程整体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实施分包管理,总承包商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的负担,分散工程项目的风险,减少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压力,有利于施工进度的加快和施工成本的降低。对于业主来讲,通过分包管理方式使具有施工资质的分包商参与到工程项目施工中来,可以有效的确保施工质量,使整体工程项目能够有效的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要求。在电力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需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强化分包管理,对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避免由于对分包商管理不力而导致总承包商信誉受损行为的发生。
2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有限,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不高
多数分包商企业规模都不大,这就需要在签订分包合理时要对分包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但在当前部分电力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着审核不严及私人交易的现象,这就导致部分分包商在没有满足施工项目具体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其施工能力、人员和技术都无法满足施工的实际要求,从而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对工程效益带来较大的影响。
2.2分包商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不达标
部分分包商在承接到工程项目之后,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在材料上下功夫,利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一旦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力,则会导致整体工程项目的质量受到较大的影响。
2.3一些分包商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施工过程是质量管理的最关键阶段,一旦管理不力,则会导致各种违规操作存在,从而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不利于施工的安全。部分分包商在管理工作中,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这就导致施工过程中缺乏制约的机制,再加之分包商自身具有较大的独立性,这就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独立进行管理,对工程的整体性较为忽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不能与总承包商的总体规划进行主动配合,从而不利于电力工程总体项目的顺利进行。
3提高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3.1增强分包合同管理
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要在承包合同中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择优选择,然后签订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对工程的分包性质、施工范围与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明确,合同的金额要根据相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定。另外,在签订了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以后,分包单位才可以进场施工。
3.2加大对二次分包的管理力度
(1)对于二次分包管理责任的落实。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对于二次分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管理,对于分包管理的责任进行全面落实,建立起二次分包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电力工程的安全建设。同时,各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要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禁止单位以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包与转包的现象。另外,施工单位还要更好的完善二次分包的管理机制。(2)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明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要与业主单位进行招标时对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相近。对于特殊高难度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或者更高的资质。对于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必须要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的企业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二级或者更高资质。(3)对于二次分包加强现场管理。在项目分包管理中,需要加强对二次分包现场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需要全面掌握分包现场人员、进出时间及出勤等具体情况,在作业前,需要对分包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于变电工程的施工现场则需要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施工企业还需要对二次分包现场人员进行优化配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全程监控。
3.3协管分包
在项目分包管理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做好科学合理的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科学的分工,从而在分包作业中各部门能够协调管理,强化分包管理的安全机制,明确工程本部和施工项目部门之间的流程和分包管理界面,确保在分包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能够更好的实现管理的协调和完善。
4结束语
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
责任书怎么写
责任书实际上就是落实万一发生什么事,谁负主要责任。要写清楚出行的目的,谁组织,地点,人数,注意事项。特别要写清楚,出事后处理方法和谁负责。
责任书范文(一)
甲方(总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劳务承包方责任
1、 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分包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 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 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 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 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 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 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 发包方责任
1、 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 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 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 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 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 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重伤事故率控制0% 轻伤事故率控制1%
2、 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明确车主与学生家长对学生安全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商讨,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勤车必须具有齐全的票证,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司机必须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野蛮驾车,行速30公里/小时。
二、车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客货混载,不乘客与学生混载,因车主及司机违章时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学校送队上车后,车主要管理好乘车学生,车上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车主负责。
四、车主要适时接送学生(早7:00前送到学校,晚4:00前接走学生)因车辆出现临时故障不能接送学生时,车主要自行解决学生乘车问题。
五、车主每日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因疏忽落下学生的,车主负责接送学生。
六、家长必须接送学生,学生上车前、下车后,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孩子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高危行业,整体来说其主要的特点包括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和劳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尤其是目前我国建设投资逐步实现多元化,生产方式也在不断变化。鉴于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高危险性,我们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生产安全管理与相关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我国建筑施工中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成因
1.1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在投资计划上做了一些体制上的改变,以往传统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能够适应当下的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传统的生产安全管理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可弥补的管理漏洞,如政府主导安全管理导致管理涣散且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相关适应的经济和法律体系并未成熟。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生产中并没有得到完全地落实,基本处于一种比较分散的管理状态,真正能够起到行业管理作业的扳指可数,这就自然而然地导致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施行标准和管理模式的不统一,管理工作的职责分配交叉不清,最终得到的只有“没利监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顺”的现状。
同时,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与日俱增,业主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有意地压低中标报价,在一定程度上对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措施费用不予认同并拒绝交付相关地安全费用,合同工期也在为实现经济效益的情况下被强力压缩。这样一来,施工单位就不得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忽略一些在自己看来不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有限地资金投入实现施工成本和工期目标,安全隐患大大增加。
1.2导致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原因
1.2.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施工单位没有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部分施工单位虽有配备却没能真正意义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职责,落实缺失,纵容施工劳务人员铤而走险,冒险作业,施工操作违章的情况屡见不鲜。还有,有些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由于权限所限,在发现现场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只有通过请示上一级领导,而不能够直接向最高管理层反映。这样的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情报延误,或根本无法实现向上通报和得到最终的解决结果,以致于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的整改。
1.2.2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脱节
我国建筑施工的劳务人员多为技术水平偏低的农民工,而实施现场施工管理的技术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施工管理的模式主要是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的工长签订一项单项工程的成本合同,包工不包料,二者分别担负的责权很明了,质量安全基本是由施工队伍来负责,而施工单位只片面地追求产值和利润。在施工过程中,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非常普遍,短期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施工质量和安全却被置若罔闻,安全隐患处处存在。
1.2.3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
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有意压低投标报价取得中标的优势,而在中标后从各个方面刻意削减投入和开支,尤其是一些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如劳务工具、安全网等。这些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应该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投入,但实际上并不能够完全做到位。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对安全生产是一种非常大的隐患。
1.2.4岗前专业培训流于形式
施工劳务人员多为农民工,要在施工准确前组织相关的岗前专业培训,主要是针对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学习,同时还需要对施工作业中的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防范教育。岗前专业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施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变化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等。问题是很大一部分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有效地培训工种,仅仅是走过场,实际效果只是流于形式。本来为培训工种作资料记录并不真实,通常都是由施工单位由资料员一手编写,对于施工劳务人员的培训却没有真正达到作用。
1.2.5转包、分包及以包代管
施工单位中标以后,将工程以分包的形式装包给施工队,施工单位和承包队伍共同牟利。施工单位凭借自身拥有的资质中标,通过中间人承包,包工队专区大部分利润,而施工单位仅仅是赚取小部分作为中标的劳务费。可以想象,这一小部分的利润根本无法满足一个完整项目部的正常运营,施工单位不得已地疏于对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的管理,而现场施工安全的管理职责主要就在施工队伍的管理。但是,施工队伍并不受上级相关监管部门所限制,任意妄为,胡干蛮干的情况都是造成安全施工隐患的重要原因。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2.1中央或地方有关施工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控
中央政府有关施工监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对建筑市场经济机制实施操控并发挥其基础性配置作用,同时保证为建筑市场创造一个相对比较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另外,还需了采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策略通过各级监管部门落实对建筑施工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制。严格推行安全施工生产的市场准入(即建筑安全资格问题)和退出机制,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把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资质关,杜绝一切依靠挂靠实现分包代管等转包现象。根据我国《建筑法》内容要求拟建工程所在当地的有关监管部门也需指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定并给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的施工单位颁发安全生产的资格认证书,未取得资格认证书的施工单位将不被视为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资格。
2.2加强各方在工程安全施工监管中发挥的作用
2.2.1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就施工安全问题应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必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与方针。业主单位也要具备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各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配置齐全,并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2.2监理机构
加强监理机构下属从业人员的队伍素质建设,尤其是在施工安全责任无法明确确立的情况,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制衡体制和手段提高每一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责任意识。
2.2.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控制安全生产应施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施工现场环境必须要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施工劳务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3.结束语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和施工质量双重保障的基础上的。施工项目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和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我们还需进一步认真积累和总结更多的生产经验,探寻更为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依靠落实更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检查制度,才能够真正实现事故零事故的突破。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解决,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country from the early 1980 s began to introduce the concep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ince, after nearly 30 years of constant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or of domestic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 common phenomenon and project implementation ways. In this paper is simple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talk about some of the problems of the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it is worth thinking counterpart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the professional, sol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U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目前我们所谈到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不同性质的分包内容。在国内,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的任务往往是由那些技术密集型和综合管理型的大型企业承担(或者获得),项目中的许多专业工程施工往往由那些中小型的专业化公司或者劳务公司承担。
由于本人在施工单位从事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故本文将仅针对施工单位中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进行讨论。
2、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的意识到,建立健全建筑业专业工程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施工企业应解放思想,重视在企业内部规范和完善专业工程分包体系。
当前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分包企业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施工企业组织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施工单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管理精力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
为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竞争力,施工企业一定要学会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虽然某些低端生产资源产出的利润较高或者比较容易获得,但其对企业的发展和做大做强没能起到推动作用,相反可能占用了企业优势资源,严重者或将影响企业领导者关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相关决策。
3、互利共赢促进行业发展
重视企业专业工程分包发展,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对其进行科学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利润率。大型施工企业一旦抛弃低端资源,必然更多地依赖于专业分包单位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也会在学习的得到增强;而专业的分包队伍则必须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最终达到了施工企业和专业分包单位互利共赢的效果。
从宏观角度来讲,工程分包这种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整个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小型的专业的施工队伍和劳务队不断地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强自身竞争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这样其企业人力、设备资源能得到更多的利用,生产效率提高,利润增加,从而增加其抗风险的能力。对社会来说,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这些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的。
4、施工企业分包管理的重点内容
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内容包括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合同管理等。其中对施工企业来讲,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四方面的管理需要进行重点控制。
4.1、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在分包工程施工前,应该向分包人明确施工质量要求,要求施工分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措施,经审查批准后在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
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施工分包人的质量保证与安全管理体系的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总包单位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4.2、成本控制方面:首先无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都可以用过竞争方式降低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格,从而降低承包工程的施工总成本。
其次,在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审核方面,通过严格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建立工程款支付与工程质量和工程实际进度挂钩的联动审核方式,防止超付和早付。
4.3、进度控制方面:应该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提出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向施工分包单位明确分包工程的进度目标。应该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的进度目标要求建立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通过审核,判断其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在工程进展过程中严格控制其执行。
5、现阶段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常见具体问题及解决办法
1、分包商施工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施工质量不符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策: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6、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展望
1、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地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将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
7、结束语
关键词: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 A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公路施工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1公路工程施工的特点
要做好公路工程安全的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公路施工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 公路施工由于专业化分工造成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作业方法多样性、手工操作多、劳动强度大、露天高空作业、项目公里数较长,受地理条件、地质情况、气候、自然灾害等影响较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危险源多、影响面广等行业特点,使得建设行业安全事故频发。 其特点概括为:点多、面广、线长。
2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公路施工建设中,质量是根本;安全是必须。在公路的质量上,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但安全问题更是公路施工建设中万万不可忽视的问题。
2.1 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
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只是负责处理公路施工的事故,主要的工作要放在公路施工安全的预防方面。要针对公路施工建设的特点,对公路施工建设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公路施工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一定要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事故的萌芽状态。
2.2 公路施工中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作用。 抓生产的同时管安全,要求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责任。
2.3 公路施工要坚持全面动态管理
即在施工生产中,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3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公路工程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具体很难细化,操作性差,安全技术规程因主管部门修订或增补不及时造成延误,对安全管理有不良的阻碍作用。
3.2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贫乏,特种岗位人员持证率低,目前,许多公路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
3.3分包管理漏洞较多
以包代管、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严重,公路工程存在着大量分包情况,主承包单位往往仅派几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以包代管现象严重。分包单位人员配备本身不足,技术参差不齐,综合素质较低,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况难以在施工期间建立和落实企业责任制。
3.4对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有些施工企业认为公路工程施工就是抓工程质量,而管理施工现场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因而忽视了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理工作,导致了整个施工现场管理松弛、管理混乱,“脏、乱、差”现象大量存在,人员伤亡、塌陷事故屡有发生。
3.5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是当前公路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企业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施工无计划,操作无标准;工人纪律松驰,生产效率低;材料、工具设备乱丢乱放,浪费惊人等等现象时有发生。
3.6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通过对全国公路施工单位的调查情况分析,基层公路施工单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素质不高,技术人员所占的比例较小,特别是高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所占的比例更小。职工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技术素质差,有些企业甚至雇佣价格低廉、未经岗位培训的民工干活,使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制约生产发展。
3.7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
公路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公路行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难以避免,另外公路施工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有的施工项目不注重安全管理工作,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松弛,致使安全隐患和事故经常出现,严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达不到工期的预期效果,最终将损害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4提高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4.1 加强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4.1.1 建立公路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制度应以责任制为中心,目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已实施从上到下签订责任书,安全管理的重点转移到具体实施,否则责任书也就变成一纸空文。
4.1.2 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要明确公路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 尤其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具备交通特征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
4.1.3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公路施工企业应从所有施工班组的专业安全员中选派专职安全员,从事平日的安全事宜。对施工现场应该彻底检查,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纠正并处罚工地上不穿工作服和安全帽,尤其是不系安全带就进行高空作业的违纪行为,并负责拆除、爆破、土方和混凝土施工时的设备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应将公路施工各环节督促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2 提高公路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自学,改变公路施工安全队伍的学历组成状况,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称结构改变,由于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部分职称和学历比较低,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整体水平提升。此外,使工人素质提升的措施就是对农民工开展更多的安全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使其具备过硬的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意识。
4.3 公路施工与安全施工设备
4.3.1 对公路施工设备要严格进行现场管理
认真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操作者应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确保公路施工机械在工作时不出问题。跟踪检查,避免故障多发,将设备的损坏后修理转变为预防性修理。
4.3.2 提高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
公路施工应在施工现场展示平面布置,应对具有潜在危害的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要求正确使用机械安全设施。
4.4 公路施工作业的环境
4.4.1 预防生产性粉尘及噪声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防尘工作。由于有些施工路段出现粉尘作业,在这些路段应确立粉尘监测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测尘,并对效果及劳动条件的改善情况做出评定。第二,利用科技手段,采取技术措施,力将作业环境粉尘浓度降低。 若要控制噪声应选用振动及噪声都较低的设备。
4.4.2 防暑降温的措施
夏季应避免或减少高温条件的作业,可延长午休时间、小换班及增加休息次数解决。在通风阴凉处设置休息地点等。
4.4.3 仓贮及材料堆放与安全规定
对施工现场堆放的各种材料:一定要根据总平面图要求的位置堆放施工现场材料、工具及构件;要根据构件及材料品种及规格进行现场堆放。
4.5制定严格的分包管理规定,拒绝违规分包现象
目前,劳务和专业化分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制定完善的分包管理规范就势在必行,分包方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资质,除了资格证书之外,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业绩等有效证明都必须要出具,还要认真的签署分包协议、安全生产协议以及廉政协议等等,履行各方手续。除此之外,还要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标后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种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产生。
5.结语
总而言之,施工现场的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且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严谨的科学态度,同时必须事无巨细,随时做好防备工作,方方面面均需有所准备,同心协力,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此外,工程质量是永远的课题,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它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更重要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严重的质量事故,会成为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坚持施工现场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是毋庸置疑的话题。
参考文献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 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 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 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定《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分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3.2.1 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3.2.2 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2.3 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3.2.4 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3.2.5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3.3.1 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3.3.2 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3.3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3.5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3.6 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4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3.4.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4.2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4.3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3.4.5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3.4.6 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1 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4.2 第七条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环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100万元以下为2.5%,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1.8%,500万元以上为1.5%。
4.3 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环处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4.4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4.5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环处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环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乙方返回。
4.6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环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7 各单位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4.8 安环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5 人员安全教育
5.1 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5.2 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3 安环处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4 安全教育内容为:
5.4.1 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5.4.2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5.4.3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5.4.4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5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
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安环处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由安环处出具“入厂证办理通知”,施工单位凭此通知到生产保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5.6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7 生产保卫科根据安环处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8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安环处商定教育时间,到安全教育室统一接受教育。
6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6.1 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6.2 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3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6.5 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6 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环处,由安环处报集团公司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6.7 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 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6.9 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10 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11 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12 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
6.13 凡外来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必须签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7 施工前安全要求
7.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7.2 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3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7.4 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7.5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处备案。
7.6 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8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8.1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1.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环处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8.1.2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8.1.3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8.1.4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8.1.5 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8.1.6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1.7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1.8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8.1.9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8.2 严格车辆管理。
8.2.1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8.2.2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8.3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8.3.1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8.3.2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8.3.3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8.3.4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8.3.5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4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9 安全监督管理
9.1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9.2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9.2.1 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9.2.2 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9.2.3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9.3 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9.3.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9.3.2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3.3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9.4 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9.4.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9.4.2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9.4.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9.5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10 民工、临时工管理要求
10.1 公司所属各单位因生产、建设需招收民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教处审核同意,通过民工所在地乡级以上政府招收,民工队伍应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健全,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准对民工本人招收。
10.2 所招收的民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招收的民工劳务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保持相对稳定,招收民工年龄应为18至45岁,身强力壮、无疾病、无身体缺陷的男性。
10.3 民工所在地政府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提供民工身份证和体检情况,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厂方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合同,签定合同的代表必须是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
10.4 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应经安环处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凭《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由主管及使用单位负责,应组织民工、临时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10.5 使用民工、临时工的单位在作业前应交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我公司职工)现场监督检查,关键部位、要害岗位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民工、临时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10.6 民工、临时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其使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环处备案。
10.7 对民工、临时工的要求:
10.7.1 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厂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10.7.2 民工、临时工要备足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以及安全着装等),制定好安全措施,进行事故预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险情时应及时上报厂方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或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10.7.3 民工、临时工所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除名。
10.7.4 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民工、临时工,如确需调换时,应将原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上交甲方后,再按要求重新办理。
10.7.5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超过《民工使用申请单》上批准的人数、时间以及内容使用,确需超过时,必须另行补办,否则不予结算。
10.7.6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用于职工本职工作或单位应干的工作以及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更不得私用。
11 检查与考核
对违章违纪、发生事故及违反文明施工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