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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本辖区内共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家,三级专科医院2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二级专科医院各1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家,二级专业站、所4家;一级医院10家;民营医院6家。对上述28家医疗机构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和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两个时间段中的涉及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而发生的医疗纠纷上访资料进行汇总分析。
1.2方法
按各级医疗机构,随机分成研究组和对照组,再分别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按性质随机分成研究组和对照组。研究组和对照组的年门急诊量、出院量以及医疗保险份额基本持平。在2004年7、8月,对研究组的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讲评活动,内容包括涉及医疗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并对经区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或经区、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鉴定的定为医疗事故的典型案例,向研究组的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分析和评述。
1.3统计分析
采用SAS 9.1.3统计软件,按普松分布原理进行u检验。
2结果
通过涉及医疗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医疗安全讲评活动后,各级医院中研究组涉及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而发生的医疗纠纷数较讲评前都有所下降,除一级医院外,组内比较大多数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各对照组内的数据变化无统计学意义,而讲评后的组间比较差异都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合计研究组涉及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而发生的医疗纠纷数较讲评前有所下降,组内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合计对照组涉及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而发生的医疗纠纷数较讲评前的变化,组内比较无统计学意义。合计研究组和合计对照组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3讨论
由于医学科学并不是“1+1=2”的精密科学,而是在实践中尚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具有高技术性、高专业性和高风险性的一门科学[1],故医疗纠纷的发生在所难免。加之长期以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晋升制度,使得医务人员重视业务知识而轻视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是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健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日益加强[2],医患双方的利益冲突也日趋激烈,并呈现上升势头[3~5],对维持正常医疗秩序乃至构建和谐社会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本研究显示,进行涉及医疗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医疗安全讲评活动以后,研究组发生的医疗纠纷数有所下降。根据普松分布原理进行数据处理,除一级医疗机构以外,组内比较的差异大多具有统计学意义,而组间比较则差异都具有统计学意义。总研究组的组内以及总研究组和总对照组的组间比较,也具有统计学意义。一级医院组内比较无统计学意义的原因,可能与业务量有关,也可能与平时所承担的任务主要是风险较低的社区卫生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有关。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看,进行涉及医疗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医疗安全讲评活动是现阶段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规避行业风险,提高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较为切实可行的方法之一。
4参考文献
[1]宋咏堂,项红兵,罗五金.医疗风险的认识与对策[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0,10(7):103,106.
[2]张淳海.从自身做起
防范医疗纠纷[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16(3):189.
[3]常子奎,管健.社会学视角下的医患关系[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2,18(9):519-520.
[4]冯国俊,才万,王静.谈新时期医疗安全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9(1):48-49.
【关键词】呼和浩特;公共场所;控烟;问卷调查
1调查背景
2调查对象与方法
调查地点为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新世纪广场及内蒙古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调查问卷发放共计1000份,967份为有效问卷。其中男性408人,女性559人。采取自行设计的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调查表以生理、法律、心理为主要调查内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3调查结果
3.1公共场合二手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的认识情况虽然100%的人能够意识到公共场所吸烟及二手烟暴露对人体的危害,但87.1%的吸烟人群还是会在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吸烟,给他人及自身造成健康危害。从调查可以得出人们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的认识虽有所提高,但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3.2对于控烟的相关法律掌握情况通过调查我们得知76.2%的人认为公共场所吸烟是侵犯了其自身合法权益的。仅有24.2%的人表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略有了解。在面对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只有10.3%的人会选择制止二手烟其对自身的侵害。但从未有人运用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身健康。可见,人们的对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没有保护自身健康和合法权益的意识。
3.3吸烟者的心理及戒烟状况在调查中绝大多数的人是习惯性吸烟,尤其在负面情绪强烈,缓解紧张情绪及思考问题的情况下会增加吸烟数量。35.4%的吸烟者尝试过戒烟但是复吸比例高,成功戒烟的人数仅有12.7%,戒烟成功率极低,而64.6%的人本身并不想戒烟。
4建议
4.1守《约》定律我国的当前控烟现状离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差距很大,为公众健康,我国应制定国家层面的《烟草(危害)控制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并下发各省、市、自治区要求其把控烟作为考核当地政绩的一部分,呼和浩特市更应把控烟应当作为事关民生的重大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则并推行暂行方案,在推行过程中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让控烟法律法规形成配套、完整的体系。
4.2一禁一宣双管齐下《2013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显示,“我国人群烟草广告暴露依然严重,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随处可见”。一方面禁止利用传媒在各类公共场所及人群集中工作场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成销售香烟。另方一面是公共场所必须强制性贴有明显禁烟标志,利用传媒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
4.3正视烟草危害,戒烟自身做起吸烟者一定要认识到烟草给自己身体带来的危害且吸烟行为会对周边的人带来的不便,戒烟需要吸烟者意识到经常吸烟的成本很大,确定一个停止吸烟的日期并严格遵守,[4]戒烟过程中尽量使用嚼口香糖、或者戒烟贴等任何代替香烟的东西,帮助度过最初的戒烟困难期。
5结论
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控烟情况不容乐观,人们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的认识有待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意无意制造或纵容二手烟伤害。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二手烟危害的知识普及,呼吁烟民戒烟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杨功焕,胡鞍钢.《控烟与中国未来报告》概要[D].经济日报出版社[D].2011.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D].2013.
会计舞弊行为严重威胁到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出现巨大的财务漏洞,从而导致公司破产。会计舞弊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降低了行业的公信力。
一、会计舞弊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软件问题
会计电算化软件多种多样,市场中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管理水平不相一致。企业在应用会计软件时,没有做好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大部分电算化会计软件都缺乏相应的加密设施,导致相关人员可以随意更改会计账目信息。
(二)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
会计电算化背景下,企业缺乏相关的内部管理机制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管,导致会计相关人员为了自身利益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导致公司重要文件丢失。企业缺乏相关的制度管理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企业缺乏会计电算化系统维护制度,操作过后不能对相关文档及时备份保存,会计电算化档案经常出现丢失甚至被窃取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舞弊行为。第二,企业会计人员没有明确相关职责,会计电算化授权不清晰,会计制单人员同时进行签字以及审核工作,会导致会计记录中交易金额出现夸大现象,业务繁忙的情况下甚至会出现虚假报账的现象。[1]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随着会计电算化时代的到来,我国还没有出现针对会计舞弊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能利用企业的规章制度约束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国家会计法相关条例不够清晰,虽然对会计舞弊现象惩罚措施也有提及但是缺乏可操作性。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电算化背景下,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具备财务管理以及相关财务核算的知识。会计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掌握会计电算化基本流程。但是,大多数会计从业人员还不能适应会计电算化时展的需求,不能独立解决会计软件运用中的问题,为会计舞弊现象提供可乘之机。当然,也有部分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不高,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来篡改公司机密信息。
二、会计舞弊行为的应对策略
(一)选择合适的会计软件
企业在会计电算化管理中,应该选择合适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加强对会计软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选择,选择会计电算化档案在使用完毕后有相关加密的软件。每个企业对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要求都不一致,这就需要公司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选择。企业如果自主研发会计电算化软件,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开发。企业在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时应该对软件进行杀毒,防止病毒入侵。[2]
(二)完善企业内部制度
随着会计电算化时代的发展,传统的会计电算化体系不能满足企业运转的需要。会计电算化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会计舞弊、文件被删除等现象。企业应该加强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会计电算化人员的操作行为的规范,明确会计从业人员相关的职责职能,保证会计电算化程序安全有效地运行。企业部门间任务分工应该明确,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配合。企业应该加强会计电算化部门和用户部门之间的分离,使部门内部任务变得更为清晰。最后,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出现。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电算化发展速度加快,除了企业自身完善相应制度以外,国家应该对会计舞弊行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会计电算化部门应该明确相关行政法规,明确会计舞弊行为的相关处罚。国家应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相关法律的颁布,加强会计电算化法律的可实际操作性。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来健全自身企业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岗位管理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应该注明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并注明相关的处罚措施,对会计电算化中保护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从而减少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提高企业人员自身素质
为了减少会计舞弊行为的出现,企业应该加强对会计人才的培养。企业可以大力开展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并培养他们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实际操作能力。企业在选拔人才时除了注重会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以外,还应该对其道德素质有所考察,选择爱岗敬业、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会计岗位。会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抵御诱惑的能力,杜绝舞弊行为的出现。
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安全意识较为缺乏,大多数农牧民将农机买回家后,通常都是忙于使用,而忽略了对于农机的保障,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无法保证农机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且使用者对于事故的预见性也不足,一旦出现农机故障,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2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对策
2.1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仔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组织安排关于农机安全教育的会议。相关部门必须对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与部门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好上级部门对于农机安全生产的要求,并且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相关使用人员身上。
2.2规范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
完善农机登记制度及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抓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及时地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接受广大老百姓的监督,向社会上公开农机管理工作的责任、流程、收费标准、相关依据等。要严抓农机的登记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审查农机所有者提交的相关凭证,将责任落实到主办人。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培训,并且将培训结果与农机挂牌相挂钩。
2.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
在检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农机,要严格执行标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针对某些在公路上行驶的农机,必须积极鼓励其粘贴反光标识,并向其宣传反光标识对于农机在夜晚使用的安全性,对于不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检验。在重点道路上设置检验关口,对于部分农机出现的无证无牌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杜绝越权执法及不作为的情况[6]。
2.4加大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法治办字[201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文体系统广泛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目的: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了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增强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增强文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全方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体育事业法律法规,《图书馆条例》等图书事业法律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法律法规。
二、主题宣传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文体系统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由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按照不同时间的纪念日做好相关法律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4日至28日“图书宣传周”:《图书馆条例》及共享工程相关知识。责任单位:县图书馆。
2、6月12日“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宣传,《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及相关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县博物馆、县民保中心。
3、8月8日“全民健身活动日”:《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计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县业余体校(全民健身中心)。
4、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稽查队。
三、活动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搞好宣传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形式多样化,讲求宣传效果,如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在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通过电视播发公益广告、编排演出小型文艺节目、播放相关宣传科教电影等多种方式进行。
会计职业道德指的是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一方面体现了会计的职业特点和相关的经济关系;一方面也是对相关法律的补充。思想产生动机,动机导致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相应的就会导致什么样的行为。会计法律的制定规范了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而会计职业道德是站在道德的层面对会计人员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也应该有所提升,这仅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而且也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
二、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1.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
会计人员不了解该工作、该行业的具体要求,对该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具体流程未了解透彻。
2.个人因素
会计人员个人缺乏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不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会计人员如果没有坚定的职业道德操守,就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作风给同化。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会计人员在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时,切不可私欲膨胀,对会计真实情况不管不顾,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抛之脑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坚守自盗者,大肆贪污者,挪用公款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3.企业领导的指使
会计人员屈从领导压力,被动作假。会计人员并非为个人利益,主动故意造假,而是为了企业领导某方面考虑,迎合企业决策。因为会计人员隶属于企业管理层,从地位上是从属关系,企业管理层为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变相向会计人员施压,让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背会计相关法律法规。
4.会计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利己主义和机会主义,而会计造假的存在依赖于会计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因此,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应该得到完善,才能让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合作精神和城市信用等价值观念建立起来。
三、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1.专业知识培训
会计人员不仅仅需要掌握专业知识技能,更需要全面了解会计道德素质规范等问题。会计人员不仅仅是为考取相关证书而学习,同时也要在专业知识培训中学习如何防范会计的造假工作及会计造假的治理。
2.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是法制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会计人员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推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提升,是道德规范的进步,也是社会的进步。我国人口众多,因此会计人员队伍十分庞大,这支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只靠自身的道德来规范肯定不行,还得配以健全的法律法规来强制约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3.建立规范运行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经营者的约束职能
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往往受制于企业经营者,因此,企业监督管理的权益也顺应到了经营者身上,从而导致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企业经营者的权利不能超越企业所有者的权利,企业经营者对企业业务活动应当承担其会计责任。改进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从而防范企业会计造假的关键是将会计人员从经营者管理约束中解放出来,让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和监督权得到真正的落实,才能让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提升会计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规范
在扩大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要逐步提升会计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规范,让会计人员都能够担当起对企业的核算和监督职责,在受到外界诱惑和干扰时能够坚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2014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年,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家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全民普法进程,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现就今年法制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共同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
2、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抓好有关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反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有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3、加强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新农村建设。
4、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抓好法律“六进”工作、青少年法制宣传以及《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党委(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6、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全市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
7、进一步夯实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在中小学校中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积极开展内容多样、形式丰富的校园学法活动,聘请相关职能部门讲师等人员进校授课,提高青少年普法效果,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模式。
8、探索加强农民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培养农村普法骨干,广泛收集、积极总结农村农民生活中的各类法律问题,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农民工集聚地和重点工程集中地的法制宣传,推进返乡农民工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上半年结合法律进农村法制宣传月组织以图释法、法律咨询、送书进村入户等各类活动,全面推进农村普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积极培育法治文化
9、进一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组织、聘请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律师参与法律咨询、授课等活动,努力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10、精心组织“12.4”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律宣传与城市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四、不断创新载体,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实践
11、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做好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培育和推荐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全面发展。
12、培育典型,分类指导。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总结培养各类普法工作典型。重点在青少年普法和农民普法方面各培养1-2个典型,各村、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情况培育不同典型,并做好推荐工作。
(一)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今年推出的《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了民生档案的工作范畴,明确要求我国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和利用体系实现面向普通百姓的根本性转变。但并未涉及民生档案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层面,法律条款的相应界定也未被明确提出,导致档案服务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致使民生档案工作的开展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各民生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从各民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具体工作来看,主要是做一些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且各部门之间没有具体的管理民生档案配套管理制度,而实际民生档案的单位比较多,工作内容丰富,造成了部分民生档案分散保存,由于没有具体的管理制度,部分部门不能及时整理出档案,不利于档案的集中管理工作。
(三)民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从各个单位的民生管理人员来看,由于管理制度的缺少及民生档案部门的复杂性,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档案人员的成分复杂,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档案管理人员并没有足够的民生档案意识,不能做好及时的工作管理与监督。
二、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问题
(一)民生档案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从我国民生档案相关法律法规现状来看,我国的档案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全民没有形成一种良好的公民和社会群体自觉守法、共同维护档案管理秩序的意识。严重缺少民生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缺少对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的规定,没有比较完备的专门的民生档案管理法规和制度,并且社会民生工作越来越复杂,相关法规不能有效地实现与实际情况相同步,造成我国现有法规比较落后。
(二)民生档案工作管理分散。由于民生档案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民生档案管理部门也很复杂,加之缺少统一的管理规定与工作制度,民生档案工作形成了各自管理、多种工作制度的情形,有的部门甚至脱离组织的管理,根据实际工作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三)民生档案信息整合资源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按照专业规定顺利完成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二是大部分部门只重视档案的形式,而忽视档案的具体内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在建档阶段,而忽略信息资源的质量。三是各个部门缺少严格的民生档案管理工作体系,没有统一的给你工作章程遵循及相关的监督核查制度。
三、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方案
(一)建立健全民生档案法律制度体系。(1)健全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主要是对民生档案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的规定,由于民生档案种类较多,内容丰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的实际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探讨,增加各个部门的交流,联合制发与实际相符的民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与集中管理相结合修订早期的关于社区档案、企业职工档案的法律规定,从各个角度完善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从而使得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2)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全民的档案意识,争取政府对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以此来切实解决民生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匮乏、资金短缺、库房紧张等实际问题,通过政府支持构建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督体系,保障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通过专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民的档案意识,做到人民的事情人民自己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民生档案法规制度,共同推进依法管理民生档案工作的进程,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实施。
(二)统一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章程。为保障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秩序,实行统一指导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做好统一管理工作,与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及时交流与沟通,集合各个部门民生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的工作情况,制定统一的合理的民生档案管理规范,贯彻实施标准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
为适应当前面临的监管执法新形势,尽快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按照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三个过硬”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市局党组提出的未来五年“1356”工作思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尽快实现从“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的全面转型,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要求,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转型,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的“四大一重点”工作和我局具体工作实际,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重点指导活动,帮助基层执法人员提高业务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工商所工作重心转移、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能力,实现65%以上的工商所干部具备执法办案能力的目标,提高工商所干部执法办案水平,达到“四高”,即: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熟悉,执法办案程序基本了解,个案处理能力基本具备,执法质量基本良好,以此切实推动基层工商所顺利地实现工作转型,为践行好“四个统一”,贯彻落实好市局“1356”工作思路以及尽快实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明确行政执法指导活动的范围,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一)企业个体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重庆市经纪人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执法。
(二)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指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暂行规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执法。
(三)公平交易科(经济检查大队):
负责指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及《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执法(不含商标侵权)。
(四)、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成立指导小组,负责规范行政执法指导活动的实施。
由法制、公交(经检大队)、商标广告、市场(合同、消保)、个体企业监督管理等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指导小组。
(二)明确指导具体方式和内容。
在对指导对象执法工作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各指导对象进行实地指导: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帮助基层执法人员提高业务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水平。二是深入执法一线进行走访,全面了解指导对象的执法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调研分析。三是开展座谈交流,根据调研情况为指导对象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出对策方案,帮助其理清适应职能转型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工作重心和工作方法的调整,以切实推动其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提高,促进全系统执法规范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强化行政指导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