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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提高我区公路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公路综合整治活动范围包括两部分:
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重点是国省干线公路,尤其是城市出入口、重要旅游路线及穿村镇路段的综合整治。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发现的路面病害及时维修,对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进行大中修改造,重点实施国道线路面中修工程。对城市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加大机械化保洁力度,加强养护管理,对路基进行标准化整修,对百米桩、里程碑等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完善,确保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清洁、平整、路肩无堆积物、路基边线顺直、边坡整齐、边沟畅通,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公路桥梁。加强辖区内40座公路桥梁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实施桥梁保护和桥下环境专项治理,完善桥梁附属设施,做到外观整洁、结构坚实、设施完好。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全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按照新国标全部进行改造和完善。对国道线等4车道以上公路逐步实施中间隔离。加强对公路平交道口的整治,确保道口指示标志齐全、完好,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
4、管理信息化。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逐步实现公路、交警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公路站等场所增设可变信息情报板,及时路况通阻信息。逐步在国道线(段)、省道线等重点路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强公路指挥中心建设,在路政执法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和影像回传系统,强化对公路执法车辆的调度和动态监管,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中心基础配备,提升公路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5、非公路标志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对违规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进行全面清理乃至。加强国道线新型非公路标志管理,对省道线、省道线非公路标志进行样式更新,为美化公路环境增加新的亮点。
6、路政管理和双超治理。加强路政管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道路执法,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对国道线、省道线、线运送砂石材料的主通道进行超限超载治理。
7、公路四化管理。积极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成果应用,深入实施公路管理重心下移等项工作,提高公路基础管理水平。
(二)通行秩序整顿
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所有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集贸市场和占道经营场所。清理占用公路打场晒粮及城市出入口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黑出租聚集等现象。治理景区公路两侧摆摊设点现象,严格控制道路两侧车辆随意停放。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对国道两侧各20米、省道两侧各15米,尤其是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制止和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对道路两侧残墙断壁进行拆除,借鉴全运会整治标准和模式,对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进行美化。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建筑材料及杂牌,迁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垃圾箱,保持常年整治,无污染。
2、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重点实施省道线道路两侧适宜绿化路段的绿化工程,对省道线、线实施绿化补植加密,全面提升绿化体量和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3、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每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进行综合整治。对影响视觉舒适度的垃圾场、拌合场、各种杂牌等进行拆除、迁移或绿化遮挡,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年3月1日--年3月31日)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并整治完成标准样板路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1日--年8月31日)
区政府召开现场会,对综合整治样板路段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实施公路综合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1日--年12月31日)
迎接市考核,并对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路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成员单位、镇政府要把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督促调度及检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资金保障
区政府按省、市要求积极筹措公路综合整治资金。公路大中修改造、小修保养工程实施、桥梁维修加固及公路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等项目资金由区公路局负责筹措解决,公路路域环境绿化提升项目、建筑控制区及穿村镇路段治理由各镇政府筹资解决,区政府以奖代补。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深入开展普通公路“双超”整治和货运源头装载治理,继续建设公路安保工程,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着力解决突出交通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村(社区)的行政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排大隐患,整治违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使车辆装载及运输等管理更加规范,广大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力争在全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化巩固行动考核中进入前三名。
二、工作内容
(一)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双超”治理。
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周密部署、平稳推进”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联合协作机制,以货运车辆违法生产、销售和改(拼)装集中整治为切入点,以货物装载源头管理为抓手,以省县干线公路“双超”集中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普通公路各项治超工作落实。
1.完善机制,联合协作。进一步完善集中整治机制,乡交管办积极配合县上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经商科技、安全监管等部门成立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以“把好四个关口、建立一个体系”为目标,严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严把货运车辆生产销售关,严把货运车辆改(拼)装监督关,严把货运车辆检验关,建立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卸载场、流动监测车互联互动、相互补充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强化路面管控。一是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乡交管办配合由安监站、派出所、农服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形成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行一站式查处。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逃避绕行较多的路段,充分利用流动检测车等有效手段强化路面管控,加强流动联合稽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二是严格标准,依法处罚。
(二)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
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依法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乡交管办要全面完成我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治意见汇总上报县整治办。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完成省上下达的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任务。继续加强道路交通重点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规划,进行治理,逐步实现乡道及以上公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的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全覆盖。对新建、改建的道路,交通运输、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交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三)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以“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人民政府主责主抓,乡交管办牵头,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强化保障,落实措施,推进农村交管办建设。一是乡政府专款专用,保障交管办人员基本经费、装备经费、工作经费,扎实推进交管办建设。一是迅速调整完善交管办组成。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交管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任交管办副主任,将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纳入交管办成员,配备三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各村聘请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乡交管办序列。二是落实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装备。乡交管办专用办公室1间,配备电脑、照相机、彩色打印机各1台,停车检查牌2块,反光背心专兼职人员各1件。四是建立完善基础台账。乡交管办要完善本辖区机动车台账、驾驶员台账、道路台账、勤务台账、交通事故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宣传台账并及时更新,祥实记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高度重视,严格责任,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执法、隐患排查与整治、交通设施完善等工作责任。乡交管办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查纠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交通、农业、路政、运管、交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要在行政村通往本乡的重点路口、重要路段和重点行政村村口设立劝导点,开展交通劝导工作。乡派出所要进一步推进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履行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执法职责、考核考评等方面内容,督促派出所履职尽责,配合乡交管办,切实加强本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整治重点突出问题。
1.交通秩序治理。由派出所牵头,集中攻坚力量,全力开展全乡及主干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严抓、严管、严处”为整治方针,重点打击乱停乱放、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由交管办牵头,联合整治办、综治办、司法所对占道经营、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2.摩托车专项整治。乡交管办、派出所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纠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逗硬处罚,形成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文游节的特点和交通需求,针对我乡的交通状况,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旅游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由乡安办牵头,联合其他相关办公室、大中型企业,结合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和大型活动以及整治工作转段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乡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各类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内容和信息。
3.深化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乡政府、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多车单位等要针对重点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党政办利用信息平台,发送各类安全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和乡上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深化各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四)总结表扬。
乡交管办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建章立制,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河道整治;综合规划;分类研究
中图分类号: TV147 文献标识码: A
一、河道整治的内容
要想合理的针对河道展开整治工作,首先应了解整治管理主要有哪些内容,在建立整治目标的前提下展开整治工作。本次研究中,河道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一)河道两岸环境研究
河道两岸环境是整治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者应详实的了解河道两岸工农业生产、城镇建设、航运状况、堤防条件等状态。对河道两岸状况的了解有利于相关整治规划人员清楚掌握河道的发展历史,便于整治过程中合理调整方案。
例如对河道两岸的工农业生产调查而言,能够了解周边农业发展情况以及工农业对河道的影响。农业需要灌溉用水,通常这类型的用水是在河水中直接获取,因此河道整治应考虑到农业种植者用水问题,尽可能减小整治工作对农业的不良影响。在农业生产方面,对其调查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其对河道污染的状况,工业废水在排放上大多排放至河水中,调查者应了解其排放是否属于处理后排放,若不是则应令其整改,以免整治工作完成后再次污染。
(二)河道发展历史研究
河道并非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其通常是在长期发展中从小的河流逐渐演变而成。规划初期应了解河道的演变历史,包含其来沙特性、来水特性、河岸土质、地理概况、历史演变、河床形态等方面,同时还应了解目标河道近几年内是否已经接受过整改或是存在哪些变化,并对其今后的发展状况展开预测(例如附近有工业厂房排放污水就应采取措施,避免整改后二次污染)。
由于河道整治是建立在水利综合规划基础之上的,因此还应注意河道整治完成之后可能会遇到的变化因素,针对这些变化进行定量评估,了解不同因素对河道综合发展的影响。这一工作的开展通常需要运用到数学模型的构建与计算、实际测量获取相关资料、试题模型试验的开展等等,在这些方式相结合下做好河道发展历史研究。
(三)整治项目经济效益研究
河道整治的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环境,其次为整治下经济等方面的效益。在政府部门投入资金之后,河道的治理工作仍旧需要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才能够体现出整治的有效性。但在实际操作中,河道整治难免会带来环境以及社会效益的影响,例如整治之后合水对周边地区的淹没程度、整治过程中洪水防范措施下的经济支出、整治之后原有河道口的水深以及原有航线变更影响、船舶运输周期的变化等等,这些因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影响均要体现在规划当中。除此之外,研究者还应注意对城市建设以及取水等方面的探讨,尽可能减轻河道整治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整治综合效益的提升。
二、河道整治中水利综合规划分类
(一)按照自然条件划分
按照自然条件,河道可以被分为平原规划、山区规划以及河口规划这几个方面,不同类型的划分在整治重点上也不尽相同,具体区别如下:
1、平原规划
平原地区的河道在整治难度上相对较低,由于其多为经过了河水不断冲刷之后形成的土层结构,土壤类型大多偏向淤泥状态。在整治方面,规划者首先应考虑到这类型地区的作用,其主要作用为防洪,其次为工农业的取水以及航运。在规划时应根据平原河道类型制定针对性方案,合理安排下让整治工作稳定展开。
2、山区规划
山区地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 ,其河床多数是不同种类的基岩,且在坡度方面也偏向陡峭。加上山区地区的地形地貌造成河水流动速度较快,整治过程中出现水位上涨时会在短时间内发生,防备性较弱(但水位若下降同样也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同时,山区规划中应注意此地区河床更容易出现变形情况,主要在于其强度偏小。因此这方面的规划重点应在工农业取水以及航运两方面,需利用其地形地貌状态制定出合适于地形的整治方案。
3、河口规划
相对于平原以及山区地段而言,河口地区的河道治理工作在难度上相对较大,不仅受到径向流水状态的影响,还可能由于潮流造成河床状态复杂。河口段的河道整治工作应将重点放在滩地利用、工农业取水以及洪水防灾等方面,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对河滩的稳固并制定合理的水流流向方案,将河水分散排入其它地段。
(二)按照整治程序划分
按照整治程序划分可分为局部河段整治以及河势控制规划两方面。河道整治工作是一项规模较大工作,尤其是大型的江河或是底部河道状态较复杂情况下,整治工程的开展必须要分阶段进行。
局部河段整治主要是在现有状态下制定出河段下一阶段的整治模式或是方案,根据现有整治状态对原本已经做好的方案适当调整,以此来不断完善整治模式,提升水利综合规划有效性。河势控制规划主要在于对河道地段演变过程展开分析,了解其变化情况,以便于制定出有利于河势稳定性的规划方案。
(三)按照水利枢纽划分
1、坝区河段
只有对上游河坝的河势做到良好的控制,才能够保证泄水建筑物和电站的正常运行,保证通航建筑物引航道的畅通无阻,实现航运和发电正常运行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航运枢纽的综合利用效益。
2、库区河段
库区河段的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受到涨潮和落潮的影响,在发生潮水的涨落的期间,因为回水对河段的影响,会使其有大量的淤泥和泥沙不断的积累,削弱了原河床边界的强度,水流的流速是受到原河床边界的控制和影响的,一旦有泥沙的积累,那么该控制作用就会明显的减弱。
结束语
在河道整治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然而河道整治工作必须与周围的环境、治理的时间联系在一起,要根据时时变化的因素把握河道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加以治理。
参考文献
[1]高峰哲,朱春红. 水利综合规划中河道整治规划综述[J]. 水利科技与经济,2013,02:25-27.
[2]潘其斌. 水利综合规划中河道整治的规划[J]. 中国城市经济,2011,18:289.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综合整治农村河道(水库)水环境,落实河道(水库)长效管理措施,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跨越发展、争先进位,全面建设和谐美好新画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范围
县内各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为本次河道环境整治范围。河道(水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行洪区(包括可耕地)、堤防、护堤地及堤防外治河新增滩地;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区域。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为:渭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涝河、甘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太平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沣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潭峪河、皂峪河、曲峪河、栗峪河临河均为10米、背河均为50米;其他河道背河均为30米。水库整治范围为水库权属管理范围。
三、目标任务
以县内河道(水库)的清障、清淤和垃圾清理为重点,拆除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除河道(水库)两岸建筑渣土、生活垃圾、杂草;清理河道(水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农作物秸秆等杂物,确保河道(水库)两岸美观整洁;加大河道清污力度,有效控制河道淤积,改造完善水利设施;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监测,严查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建筑泥浆、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事件;建立河道(水库)日常环境卫生管护机制,将河道(水库)环境保洁、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乡镇,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水库)环境。
四、责任分工
县管河道(水库)由各河库管理单位负责环境卫生一次性集中整治,交由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维护和保洁;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管河道(水库)由各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督促协调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技术指导、河道(水库)综合治理、水政监察执法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8日-1月24日)。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在沿河村组和单位广泛开展河道整治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5日-3月31日)。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春节前开展河道(水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对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县管河道,由县水务局、四城联创办验收合格后,交由相关乡镇负责做好维护和保洁工作,实现河道(水库)沿岸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水面漂浮物,使河道(水库)环境实现岸洁、水清、有绿。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30日)。县水务部门协同县四城联创办成立考核机构,于4月1日至15日分组对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要积极建立健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使河道(水库)环境卫生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和县水务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推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依据上级领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裸露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关键词:中小河流治理原则治理方案堤线布置堤型选择 河道疏浚
中图分类号:TV147+.1文献标识码: A
一、综合治理原则
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相关规划指导下,处理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处理好与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意与除涝、山洪灾害防治等相衔接。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小河流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留足洪水出路,严禁缩窄河道,合理确定治导线和堤距。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河流特点和防洪保护需要,通过方案比选合理确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注重治理效果,处理好工程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关系。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要结合当地条件,优化设计方案,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合理规划料场,尽量少占耕地,从严控制管理用地;设计方案要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及当地环境的影响,护坡、护岸尽量采用植物措施和天然材料、生态复合材料,注意与场镇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
二、治理方案的确定
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应分段分析河道、堤防和建筑物工程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河道现状安全泄量及其标准,研究明确本项目的建设任务和治理范围。
依据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结合河道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保护的对象和范围,统筹考虑本河流治理对下游的防洪影响,与流域区域防洪标准相协调,合理确定防洪、除涝标准。
明确河道设计水面线推算方法、采用参数和主要成果,经复核河道断面不能满足行洪要求的,应综合考虑流域特点、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环境影响、工程占地、工程量及投资等因素,兼顾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对新建堤防河道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最终确定整治方案。
新建堤防统筹考虑防护区的排水要求,根据排涝分区和排涝标准,在排水方案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穿堤建筑物的布置、型式和规模。对迎流顶冲可能发生冲刷破坏的堤岸,可采取护坡护岸措施。护岸工程应采取平顺护岸型式,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安全实用,便于维护,生态亲水,避免对河道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淤积严重或行洪能力不足的河道,经必选后采取河道疏浚、卡口河段拓宽切滩等措施,以恢复或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
堤防工程级别划分应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执行。穿堤建筑物(涵管、涵闸、泵站等)的建筑物级别不应低于所长堤防工程级别。防洪墙的建筑物级别应与相应堤防级别相同。具有通航、交通等功能的建筑物,应同时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一)新建堤防堤线布置
堤线布置时顺河道走势及天然岸线的分布情况,在基本遵从河道现状自然河岸线的基础上,尽可能充分利用现有河道空间对河道进行扩宽,对局部卡口段进行改造,构建和谐、自然、生态的景观带,完建后设计洪水位时的过流能力不小于天然情况。
首先对现状河道进行设计频率洪水水面线计算,分析各个河段是否满足相应防洪标准,然后再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河道地形条件、周边可拓展空间、河岸可能改造形式以及河道功能定位等因素,确定初步的河道治理方案,根据水利计算成果,对各个河段整治规模进行修改,通过不断改变设计河道宽度,计算出各种方案设计水位变化的幅度和工程方案的效果。根据各种组合的多次试算,拟定较优的各个河道不同整治规模的初选方案进行详细的水利计算,选取工程规模、投资和工程防洪、景观、生态综合效果较优的一组方案作为推荐实施方案。
通过对几种堤线方案洪水水面线、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条件、投资和占地等方面的综合比较后,确定最优的堤线布置方案。
(二)新建堤防堤型选择
堤型一般有斜坡式、直立式、多阶混合式等断面构造形式。中小河流堤防护坡型式宜与自然和谐,除必须采用硬护坡的堤段外,可采用水泥土、草皮护坡型式。护岸型式宜优先选用坡式护岸,受地形条件或两岸建筑物限制时可采用墙式护岸。护岸工程上部护坡措施应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有生态环境要求的堤防,经论证后常水位以上可采用生态型硬护坡或框格植草护坡。护岸工程下部护脚措施可根据水流条件、河势条件、材料来源等,选用抛投体、刚性挡墙和格宾挡墙等。护脚顶部可设置枯水平台,平台顶高程高于设计枯水位0.5m左右。
(三)清淤疏浚和清障工程
根据河道整治工程总体布局,结合河道治导线确定疏浚范围。疏浚后应使河槽与河岸保持稳定,满足边坡稳定的要求。河道需扩挖时,应沿滩地较宽的一侧或沿凸岸开挖,并尽可能使河线顺直。疏浚段的进出口处应与原河道渐变连接,未经充分论证,不能改变整治河段的河道比降。应根据当地地形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排泥场地,并尽量采用环保型清淤疏浚方式。应对河道内垃圾等碍洪构筑物进行清除。对桥梁阻洪严重的,应结合当地基础设施情况和社会影响,决定是否拆除重建。
四、结束语
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属社会公益性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有利于提高河道防洪能力,保护岸坡稳定,防治水土流失,它既是关系该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一项生命工程,也是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和旅游环境的一项形象工程。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参考文献:《防洪标准》GB 50201-9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一、指导思想
汉江主城区段河道全面清障和禁止采砂综合整治活动,要坚持依据《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水利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清除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执法活动的通知》、区政府《关于在汉江主城区段河道禁止采砂的通告》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市区联动,分类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联合执法的原则,对汉江主城区段河道采砂及涉河单位的乱挖滥采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禁采区制度的落实。促进河道功能全面恢复,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日常管理规范高效,努力营造依法治河,规范和谐的良好氛围。为支持城市建设,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区防洪安全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禁采管理制度,对滞留停靠在汉江主城区段原采砂场开采船只、机械撤离禁采河段;对原采砂场开采遗留的弃料堆体、坑潭洼堰进行彻底回填复平;依法取缔主城区禁采河段流动吸砂船;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对工程建设河段实施封闭施工。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汉江马坡岭水源地保护区以下至关庙镇政府所在地汉江段面以上河段。
(二)整治重点
1、对汉江主城区段原采砂场停靠的采砂船要求限期撤离或拆解。
2、对原采挖河段遗留的弃料河障、坑潭河槽限期清障回填,所有弃料堆体必须全部清除,感官较为平整。
3、严厉打击非法偷采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吸砂船。
4、排查整改涉河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全面禁止施工单位擅自采挖河道砂石资源。
5、严厉打击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清障和禁采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汉江主城区段河道清障和禁止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市防汛办副调研员﹚
﹙区政府办副主任﹚
责任副组长:﹙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市防汛办河库科科长﹚
﹙区监察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法院副院长﹚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区环保分局局长)
(公路段段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区海事局局长﹚
﹙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区安监局副局长﹚
吉河镇、关庙镇、张滩镇政府镇长,建民办、江北办、老城办、新城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道综合整治日常工作。由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李增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
(二)职责与分工
1、采砂船只撤离和河道清障处理组: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公路段、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安监局,涉及的镇办
责任人:
具体工作人员从以上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抽调。
职责:具体负责马坡岭水源地保护区以下至关庙镇政府所在地汉江段面以上河段内滞留停靠的采砂船撤离或拆解工作,打击私挖乱采行为,监督涉河单位和原砂场清理复平采挖遗留的弃料河障和坑潭河槽,恢复河道平整畅通。
2、吸砂船取缔组:
牵头单位:区海事局、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涉及的镇办
责任人:
具体工作人员从以上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抽调。
职责:具体负责整治范围内流动吸砂船只的调查摸底、取缔工作。吸砂船只必须全部撤离上岸远离河道或现场拆解,确保整治范围内不再有吸砂船只﹙停靠﹚存在。
3、宣传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
责任人
职责:负责新闻采编和报导,联系日报和电视台,积极营造综合整治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4、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人
职责:负责综合执法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5、督察组: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人:
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督促,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8日至5月15日)
1、由区水利局﹙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公路段、区海事局负责发送整治通知,送达给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吸)砂业主和涉河单位,并由当事人签收。
2、由区委宣传部、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公路段、区海事局负责《防洪法》、《公路法》、《水污染防治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河道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
3、动员采砂业主和涉河单位,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违法行为。
4、召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动员部署依法整治相关任务、要求。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由区水利局牵头,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检查,针对在规定时间内尚未自行整改到位的采﹙吸﹚砂业主,涉河单位,落实依法强制整治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26日至6月10日)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违法项目案件查处法律文书,由行政执法部门送达违法当事人。
2、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的计划安排,落实整治人员、机械设备、筹措整治资金,做好整治后勤保障。公安、检察院、法院、水利、环保、海事、公路等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做好强制整治执法工作。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6月11日至10月15日)
依法履行河道管理和执法的职能,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跟踪检查,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联合执法,做到常抓不懈。加强平时巡查,加大随时打击偷采的力度,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取缔吸砂船、撤离采砂船、机械偷采等违法行为的反弹,确保禁采区以后长期禁采工作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镇办要充分认识城区河道全面禁采、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全力组织实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河道整治;规划设计;原则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1、河道整治规划的定义
河道整治规划是指:根据河道演变规律和兴利除害要求,为治理、改造河道所进行的水利工程规划及航道整治规划。河道在挟移泥沙的水流作用下,常处于变化状态;在流域治理开发过程中,某些工程的实施也常改变河道的水文情势,并影响其上下游、左右岸。河道整治规划通常要在流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并成为流域治理工作的一部分。
2、河道整治规划类型
2.1按河道自然条件可分为:
(1)山区河道整治规划。山区河道的两岸多为基岩,河床多由基岩或粗沙、卵石组成,河床坡度陡、流速大、水位涨落快,但河床变形强度较小。山区河道整治规划的主要目标是航运、工农业取水等,规划中应根据要求对渠化、治导等工程措施作出全面安排。
(2) 平原河道整治规划。平原河道两岸多为冲积土壤,由于河道水沙作用和河岸土质的差异,形成微弯、蜿蜒、分叉和游荡等4种基本河型。平原河道整治规划的主要目标是防洪、航运、工农业取水和城市建设等,规划要根据不同河型和整治目标提出工程措施。对蜿蜒型河道,要力求通过整治使其成为微弯河道;对过度弯曲的河段,可考虑实施人工裁弯;对分叉型河道可考虑堵汉并流,将其整治成单一微弯河道,或使其形成稳定的汊道河段;对游荡型河道可护滩定弯,以弯导流,稳定河槽,控制流势。
(3)河口整治规划。河口段受径流和潮流的共同影响,河床演变复杂。整治的主要目标是防洪、航运、工农业取水和滩地利用等。规划可研究采用固滩护岸、堵汊并流、疏浚导流等工程措施。
2.2按水利枢纽对河道的影响可分为:
(1)库区河段整治规划。库区河段整治规划主要是研究水库回水变动区的整治。水库回水变动区具有天然河道和水库的两重特性。汛期受回水影响的河段发生累积性泥沙淤积,使原河床边界对水流的控制作用减弱,局部河段河势发生变化,河道向单一、规顺、微弯方向发展,航道、港口码头和取水口的条件将有所改善;某些港口码头和取水口可能因泥沙淤积而受到影响。规划中可以采取修建整治建筑物、疏浚等工程措施。
(2)坝区河段整治规划。坝区河段整治规划是配合水利
枢纽工程设计,研究枢纽上下游局部河段的整治措施,控制枢纽上游近坝段的河势,保证泄水建筑物、电站的正常运行和通航建筑物引航道的畅通,充分发挥水利枢纽的防洪、航
运和发电等效益。这项规划对于具有综合利用效益的径流式枢纽或航运枢纽尤为重要。
(3)坝下游河段整治规划。坝下游河段整治规划研究针对建坝引起的下游河道变化所采取的整治措施。由于建坝
后水沙条件的改变,坝下游河道一般发生冲刷,水位下降,河势也有变化,这些对下游河段的防洪、航运、工农业取水、港口码头建设都可能带来影响。规划设计中要对上述变化作出预测,并提出整治方案及措施。
2.3按整治程序,分为河势控制规划和局部河段整治规划。对于整治工程量大,或情况比较复杂的河道,特别是大江大河,整治工程只能分阶段实施。河势控制规划是通过分
析河段的演变过程,研究促成和稳定有利河势的工程措施。通常采用护岸工程,辅以其他措施。局部河段整治规划是在有利河势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研究对局部河段进一步整治的方案,以满足防洪、航运、工农业取水以及港口码头建设的要求。
2.4按各部门的要求,分为航道整治规划、桥渡河段整治规划、取水口河段整治规划、堤防护岸工程规划等。这些以某一部门要求为主的河道整治规划,也需兼顾其他部门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3、河道整治规划的基本原则
在河道整治规划的工作中,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使得整治工作能够更为有条不紊的进行。整治原则主要包括了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势利导、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等这几点。全面规划、综合利用是在对各方面的要求统筹考虑之后,对各种关系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协调工作,并且还要有侧重点,实现充分综合利用水资源的目的。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指的是对需要整治河段的特性进行具体的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并根据以往的整治资料总结出经验教训。远近结合、分期实施是指在规划中要将整治的远景目标和近期要求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虑,并且还要做好实施计划,使规划工作可以在遵循各项原则的基础上有序进行。
4、河道整治规划的主要内容
河道整治规划的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介绍,河道自然地理概况,来水、河床形态、历史演变、近期演变等是河道基本特性及演变趋势的研究内容,尽量对拟建水利枢纽的河道上下游可能引起的变化进行定量估计。河道两岸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情况调查分析包括对沿岸的工农业生产和航运等建设的发展规划的研究。河道整治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是在已建整治工程现状的调查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其实施过程以及从中吸取的主要经验教训。根据河道特点,确定本河段整治的基本任务,并拟定措施。整治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包括对整治后可能减少的淹没损失以及整治后航道和港口水深的增加等各方面的分析,并且还对航运经济效益进行了论证。河道的整洽规划工程具有很强的时机性,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该在分析对河道的整个运营所能够带来的经济效益最为有利时机的基础上,对整个实施程序做出一个全面的安排。
5、河道整治规划设计标准
5.1设计流量和设计水位。流量应该根据保护地区的重要性来进行设计,同时整治洪水河槽防洪标准的洪水流量也应该按照重要性来设定。可以将平滩流量的水位作为设计水位,通航等级或其他整治要求则是整治枯水河槽的设计水位标准的依据,不同保证率的最低水位的流量即为设计流量。
5.2整治线。河道整治后在设计流量下的平面轮廓线,称河道整治线。平原河道整治线分洪水河槽整治线、中水河槽整治线和枯水河槽整治线,其中对河势起控制作用的是中水河槽整治线。洪水河槽整治线即两岸堤防的平面轮廓线。堤线与主河槽岸线之间需根据宣泄设计洪水和防止堤岸冲刷的需要留足滩地宽度。
中水河槽整治线一般为曲率适度的连续曲线,曲线之间
以适当长度的直线连接。对不能形成单一河槽的游荡型、分
叉型河道,其主流线也应为曲率适度的连续曲线。中水河槽
整治线的弯曲半径和曲线间直线段的长度,通常可参照邻近
的优良河段确定。一般最小弯曲半径为河道直线段平滩河
宽的4~9倍,曲线段间直线段长度为该段平滩河宽的l~3倍,通航河道还要考虑通航要求。在中水河槽整治线的基础
上,根据航道和取水建筑物的要求,利用稳定的深槽、边滩或江心洲,设计枯水河槽整治线。为保持航道稳定,要求整治后枯水河槽的流向与中、洪水河槽的交角不大。枯水河槽的弯曲半径和曲线段间直线段的长度,可参照邻近的优良河段选定,其数值一般小于中水河槽整治线。
5.3河槽断面。主要是选定中水河槽和枯水河槽的横断面尺度。中水河槽的断面可参考邻近的优良河段断面,也可假定河段整治前后的流量和输沙能力不变,将河相关系式与流速公式及水流连续公式联立求解,得出断面设计水深和河宽计算公式,即:
式中:为河相系数,B、H分别为断面宽度和平均水深,m;Q为平滩流量,m3/s,其中n、J,则分别为整治后河槽的综合糙率和比降。枯水河槽的断面可参照以上方法确定,山区河道整治的平面形式与平原河道相同。
参考文献:
[1]庄志农.综合整治晋江市晋东平原城区主河道的规划探讨[J].水利科技,2008(3):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