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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还没有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内的指导实施准则,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在概念认识与理解上还存在着局限等,直接使用这些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本会产生很多问题。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我们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吸收和借鉴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条件,设计出适合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1 制订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原则
(1)有助于促进良好的管理。
合同应促使项目的参加者按照现代项目管理原理和实践管理好自己的工作,鼓励各方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能体现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有互相通知责任,有知情权,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密切,才能克服大量未预料的困难,减少争执,并易于解决;要求双方诚实信用,互相信任,能照顾各方的利益,使项目参加者各方都能满意,实现多赢;强调公平合理,公平地分担工作和责任,工作和报酬之间应平衡。在保证合同法律的严谨性和严密性的前提下,更趋向工程,使用工程语言,文体清晰、简洁、易读易懂,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促进良好的管理。
(2)灵活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全面,尽可能多的采用选择性条款,人们在使用时就可以通过对条款的选择或删除对合同文本加以灵活运用,这样也可以减少专用条款的数量,减少人们的随意性。同时,通过灵活运用选择性条款,又可以使同一个合同文本有更广泛的适应性,适用于多种合同策略(如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不同的专业领域等);适用于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如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目标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单一承包商或多个承包商联营承包;适用于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法律基础等。
(3)概括但不失完备性。
合同文本应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将双方各方面的需要和意图概括反映出来。同时,将合同中应该具备的条款明列出来,使合同条款尽可能全面、完整,避免发生条款遗漏、残缺等问题。
(4)规范性。
合同文本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有相应的规范性。而且合同文本应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使合同双方在使用合同文本时避免意思表示不全面、不确切,防止显失公平和违反法律的条款。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后,实际上就将自己的签约行为纳入了依法办事的轨道,要接收合同文本的制约。
(5)其他要求。
随着工程项目管理新的发展,对合同还有许多新的要求。如合同应体现工程项目的社会和历史责任,强化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管理和集成化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供应链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甚至合同还应包容许多工程采用虚拟组织的方式运作。
2 我国使用国际项目管理合同的环境
2.1 现实状况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等相关要素市场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具体对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件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监理的素质尚不足以承担起项目管理的重任。
(2)政府质量监督制度使市场主体质量责任代位。
(3)专业人士组织或行业协会尚未发挥足够作用,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
(4)管理体制不顺和手段欠缺。
2.2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建设工程合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新颁法律共同确立了基本完整的工程合同法律框架,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建设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
建设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设部部门规章主要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 构建我国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为了形成我国的项目管理合同文本,我们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根据应用的不同情况,把握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中的相对固定的文本结构部分,有针对性地借鉴和吸收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结构。
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构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时,可以参考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总体框架,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内容。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内容应能体现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并进而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的通用条件参照国际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委托服务范围考虑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内容,将其整理分类后形成菜单式服务,在实际使用时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内容中具体内容见附录。
4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应用条件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能与国际接轨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有业主实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制。2003年初,建设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是,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往往有很多现象背离了项目管理的初衷。为了使国际项目管理合同能在一个较为适当的环境下使用,我们应逐步改善我国的现实状况,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
发达国家相当重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质认定,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美国PMI学会主办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PMP考试和资质证书,得到社会的公认。获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被政府部门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
(2)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在管理体制、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中介服务、价格政策和社会习惯等方面仍有许多方面有待改进。我们必须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介服务的法律责任,为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与国际项目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与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和协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加强项目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自己的项目管理体系,引进和开发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系统,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4)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工程没有实行招投标制,有些却采用议标或是假招标,大搞“人情工程”。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1]中国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项目管理法 建筑工程 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项目管理法是指在项目经理进行负责的基础上,合理的组织建筑施工,有效分配工作人员,较大程度的加快建筑工程的实施进展,同时对于建筑工程的程序的有效开展做出有力的保证,实现在预订的工程建设时间内高效、高质的完成工程目标,并且有效地降低建筑工作中的投入,对于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一、项目管理法的优势和特征
由于项目管理法和建筑工程项目都是以高效率、高质量、高收益为主要目标,则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项目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即控制工程施工的日期、费用、质量,组织协调好部门关系,科学有效地进行信息化管理和对项目合同的有效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高效益主要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也就是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机械设备的有效保养想要避免经常性地出现故障,就要减少劳动力的分配造成的不合理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也要保证技术和资金的到位,缩短施工工期。这些要素的特点就是要一种互相结合的多维立体的多位关系,这就明显可以看出,建筑项目是一个复杂地系统工程,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急需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项目管理法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必须明确几个十分重要的特征,这些特征分别是建筑工程管理应用项目管理法的目标是什么,管理的对象是什么。具体来讲,项目管理法运用于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为了实现建筑工程的质量目标、造价成本控制目标以及进度控制目标等。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法主要是在工程总体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的指导下,在工程总体预算限额的约束下,对工程建设施工活动进行详细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项目管理法是以工程项目作为对象的,建工工程以项目作为单位进行划分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次性是工程项目的最显著的特点,项目管理法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的这种特点,应当采取系统工程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法的应用归根揭底是建筑企业希望用这种管理方法更好的帮助建筑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等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管理法应用的目标也应当与企业工程建设的目标保持一致。项目管理法应用的这种目标同时决定了项目管理法的工作的内容,归结起来项目管理法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程进度控制;(2)工程造价控制;(3)工程质量控制;(4)工程建设信息管理;(5)施工要素及施工合同管理。
二、项目管理法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要想使项目管理工作有效地运行,离不开项目责任人,如果企业采用了项目经理管理制度,所谓的项目负责人也就是常说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作为某一特定建筑工程的首要负责人,是整个项目管理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当然对于项目经理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首先必须对于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比较熟悉、对于项目中会采用的各项技术比较精通、还要求具有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经营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多年的经验积淀。除此之外,项目经理绝不是一个个体,不是独立于他人之外的,他是一个团队的代表,不仅要具备很强的领导力还要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性,实践经验的丰富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同时项目经理还要具有在实际的工程管理过程中不断掌握和学习新的项目管理的艺术和方法的能力,从而让自己能够得到不断地完善,在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不断的学习和适应,是我们适应环境飞速变化的有力武器。
管理机构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处在核心的部位,组织机构能够直接影响项目管理的最终效果。目前,从一些国有企业的项目管理经验可以看出,优秀的项目施工组织机构,其中“队”是基础的组织模式,在对运行进行监控的方面来说,分为一级核算模式和二级管理模式。在工程的整体质量以及进度方面,对其上级部门以及未来的业主的沟通有项目部直接完成。管理层是项目经理部的核心部分,人员结构一般有项目经理、总会计师(负责财务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问题)、安全副经理、生产的主管等。按照各部门的负责内容不同,可以将整个项目部门进行划分:合同管理部门、工程施工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监管部、综合服务部门、安全管理部、财务监管部以及物资管理部。
三、 项目管理中安全管理
安全问题是任何建筑工程中的核心和关键,安全管理的体系的建设是项目管理中的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工程建设对于安全的监管致力于达到“五无一创建”的监管目标。所谓的“五无”,是指没有重大的工伤事件发生、不出现较大的交通事故、大型设备没有故障、消除水灾和火灾隐患,杜绝恶劣治安案件;“一创建”是指对工作现场环境进行营造,建设文明施工、安全作业的环境氛围。因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要做到以人为本,在工作中要做到严格监管、对教育予以重视、设立严明的奖惩制度,同时要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加强,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项目工程中的过程管理与控制
1.要对项目的投资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实际的施工工作中,企业一定要充分的认识和利用自身存在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争取获得最佳的利润。此外,在施工进行阶段还要在资金的分配和筹措、协调投资额等问题上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调控,促使资金的投入和分配做到最合理。项目部的相关部门要对总价构成、工程单价等信息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从而有效控制工程中资金的流动情况。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资金流动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并不是资金的一种简单的周转行为。在施工进行中,资金在存在价值形态波动的同时,其价值量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是一个由成品资金转化成货币资金形态的过程。在流动资金的形态发生转换的时候分离利润,提高工程的生产水平,能够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取得丰厚的回报。
2.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质量控制是通过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要求,来实现工程产品的质量对于合同和设计要求的满足。而质量的成果又会体现到施工工序中的每个因素和环节中来,可以看出,施工工序的质量对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3.对于工程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进度控制首先要求对工程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进行相应的调整、分析和掌控,进而对工程的建设进行周期性的把控。要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有条不紊,进度计划制定是否科学是关键,在施工中遵守计划的相关规定是保证。项目管理法作为工程管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是理论研究与长期的建筑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产物,对建筑工程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管理在大量建筑从业者的不断积累和总结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由此可见,项目管理法不同于一般的学科,体现出实践性强的特点,需要建筑工程管理者在实践中汲取经验,加深对管理技能的研究,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不断努力。
4.现场安全文明控制。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有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检查两方面,建立安全体系至关重要,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建立安全体系后各部门要适时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补救。当前,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目标主要倡导的是“五无一创建”。即无重大的交通事故、无重大的工伤事故、无重大的火灾情况和无大型的设备事故,创建一个安全的文明施工作业现场。在这个过程之中,要以人员的安全为第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并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控制。
五、结语
项目管理方法作为管理科学中的一个分支,它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拥有着极大的应用空间,并且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随着广大工程管理人员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建设工程管理方法将逐渐丰富延伸成为一套系统性很强的科学的管理办法,必将对我国未来的建设工程管理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常见问题;应对措施;效益;可持续发展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以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等为核心内容的一项管理活动。实施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对多方面的管理要素进行综合考虑。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企业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简化工程项目的管理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提高管理效果。
1、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概述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企业为达到项目目标而对项目进行计划、协调、指挥以及控制的一个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质量控制、费用控制以及组织协调等。对项目的技术、材料、资金等要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加强项目管理。在进行项目工程管理时,每一个项目都要设定具体的管理程序以及管理步骤,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管理中起到主要引导作用,使项目管理过程实现动态控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分出不同的管理层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要分工明确。
2、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从当前国内市场来看,首先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反映为“高投资、低收益、高积累、低发展”。目前国内工程建设领域投资来源仍以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和国家为主要投资来源,其最大买方仍然是政府,因此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中各级政府仍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往往由各级行政领导和重要部门负责组成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以此来确保其顺利进行,体现工程的重要性。项目法人责任制带有十分浓厚的行政色彩。其次,建筑工程项目资金缺口大。当前国内工程项目超概算的情况屡见不鲜,带资垫资建设工程项目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部分建设单位为在主管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立项,甚至故意采用漏项缺项来低报投资概算,或将工程的档次、范围予以低估,制造一种拟建工程资金需求较少的假象,却又在实际操作中铺张浪费,讲求规模档次,给工程建设造成严重的资金缺口。第三,工程项目管理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有待完善。一些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未能正确认识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不能很好的从项目整体效益出发,缺少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把控,使得工程项目管理不能有效发展。
3、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对应措施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措施可最大限度的挖掘企业潜力,使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最有效的提高,实现企业生产最优化配置,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结合笔者近年来实际工作经验,总结以往相关同仁的相关报道,结合国内当前工程项目工程管理中的常见问题,现总结了以下应对措施:
3.1 逐步与国际管理接轨
要想发挥项目管理的最大作用,就必须敢于“走出去”,加入国际竞争行列,与国际管理实现逐步接轨。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造价管理、安全管理等,逐步实现与国际管理的接轨。当前国际上对项目管理已有较为完备的法规进行支持。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予以了严格的要求,对工程从其设计、施工、以及到后期的竣工验收、投入建成使用阶段均有十分严格的制度要求。除此之外,国际上的相关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注册的管理也十分严格,从技术到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应有标准要求;面对国际上剧烈的竞争市场,唯有懂得并深入了解其相关标准制度,才能有机会进入国际市场,并在国际上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3.2 从宏观上,把握系统管理发展思路
3.2.1 运用系统论思想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模型。首先将一个建设项目结合系统论观点,将其看作一个完整的系统。目前将其分为六个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后物业管理阶段以及残值回收阶段。由于各阶段之间相互影响,因此应对不同阶段均实施最优化管理,已达到工程项目最大收益。
3.2.2 从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实现工程项目的全局战略管理。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除满足当代人的各项基本需求外,还必须保证不危害到后代人需求。也即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时刻坚持以破坏最小为终极管理目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无论涉及上述哪个子系统都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战略思想,充分考虑后一阶段的实施。从根本来讲,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到工程项目的环境、经济以及各阶段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目前已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体战略目标,任何一个项目从其可行性研究开始,就都需要将该目标完全予以贯彻落实。
3.3 从实施手段上,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技术性
项目管理决策者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管理,是提高工程项目最终效益的关键。要想借助先进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科学的做好项目目标的筹划控制。(2)增强工程项目领导决策者的科技责任。要想增加其科技责任,除了决策者自身要关注科技,还必须注重日常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科技水平,时刻站到科技的最前沿,进而提高自身科技管理综合水平。(3)加大可持续发展科技的力度。所有项目都必须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前提,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项目自身的经济效益。
3.4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素养
目前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非常注重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资质认定和培养,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规模。尤其是当前由美国PMI学会主办的的PMP考试及相关项目管理专业的资质证书,均已得到国际上的广泛认同。能够获得该资质证书的人对项目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他们也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政府部分的管理当中,或得到一些大型公司的重用。从国内形势来看,项目管理这一系统较国际市场起步晚,而且步伐稍慢,因此与国际同行业相比显得稍有落后。因此就当前项目管理人才综合素质落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多开展项目管理学科国际交流的研讨,同时加强在高等学校建立学科点,以此来规范和提高项目管理人才素养,规范资质认定工作。
3.5 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
加强项目管理也即是要在一群能够打硬仗的领导班子领导下,坚持管理到位、权责到位、责任监督到位,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所有项目工程开工的编制管理,做好项目管理大纲编制工作,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充分完备,如大纲中涉及的责任体系、组织体系、法律体系、约束体系等,将工程有条不紊的按照其进度层层落实。
4、小结
总而言之,面对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市场,我们唯有认识自己的不足,并结合国际成熟市场,总结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从整体和长远的角度来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组建并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工程管理效果,应对当前经济环境下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现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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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汉丁,张引贤,王争.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新视角:进度成本计划与控制[J].项目管理技术,2007,(11):89-90.
关键词: 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管理; 参与方主体
中图分类号: TU8314.6+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越来越大,相应的基础设施的投入也越来越大,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建筑施工技术的发展应用及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与控制的措施和水平也越来越高,手段也相应越来越严格。建设项目各参与方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及国家现阶段的法律、法规及相应规范的规定,要充分处理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即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与协调)的辨证关系,使建设工程项目的目标控制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
1 建设项目管理的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从传统的单一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在建设领域,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排施工任务的旧体制被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颁布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无序竞争和建筑产品的质量下滑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同时设计文件、建筑产品的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同时在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阶段,专家们总结出了“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宝贵经验。
2 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三控、三管、一协调”
建设项目的参与各方:建设单位(业主或发包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承包人),在建设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各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的“三控、三管、一协调”是互相矛盾的,同时又是互为补充的,按照各自的控制原则和管理措施为共同的控制目标开展工作,对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功能得以体现是十分重要的。
2.1 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所谓质量控制,就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引用2000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也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范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应贯穿与产品的形成和体系运行的全过程。
(1)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政府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材料和设备准用、施工许可和工程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进行的。政府工作人员严格审查、热情服务,按要求、规章和时限给予审批办理。
(2)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包括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为依据,对勘察设计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包括工作程序、工作进度、费用及成果文件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价值,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的要求。
(4)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为依据,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进行控制,以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2.2 充分发挥参与方的主观能动性,合理进行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是一个进行的动态过程,也是一个循环进行的过程。为保证项目进度得以有序实施,采用动态循环的控制方法。从公司经理、项目(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一直到作业班组都设有职能部门或人员负责检查、统计、整理实际施工进度的资料,并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和调整。同时利用信息反馈和网络计划技术原理,编制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根据收集的实际进度信息,比较和分析进度计划找出关键线路,合理安排和调整工期。进度信息的上传下达,层层控制,逐级落实,使其达到预定进度控制目标。
2.3 业主早期介入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之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建设工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2.4 重视安全管理,加强文明施工和环保保护
(1)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任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颁布施行后,建设部和各地区加快了制定修改配套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的步伐,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初步健全完善。针对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将事故多发、死亡人数突破阶段控制指标的地区,技术风险突出、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等四个方面作为监管重点。
(2)环境保护。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主管部门都相应成立了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国家把环境保护工作也列为一项基本国策,出台了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并设立了专业的环保监督检查机构。因此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建设项目参与者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环境保护主要包括:①大气污染;②水污染;③噪声污染;④固体物污染等。
(3)文明施工。①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条款。②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临时围墙或围挡,并做到及时修补损坏部位,保证围挡整齐。③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部位堆放,并要求码放整齐。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清运。⑤施工现场不得随便抛弃垃圾,施工区、生活区、道路等处应经常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施工区严禁吸烟。
2.5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和协调
(1)合同管理。随着《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已基本健全。在实践中,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要求我们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监管,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增强从业人员的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评估制度,有效督促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解决建设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2)信息管理。建设单位从项目的伊始,即项目决策、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建、规划审批等各个环节和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合同谈判、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过程当中,形成了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在建设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和项目参与者之间迅速传递,各个参与方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保存归档,以备其它建设项目参考借鉴。
(3)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协调。组织与协调工作穿插在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建设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逐渐成为使国家建设事业制度化,项目管理科学化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增加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工具和法律保障。建筑工程由于合同数量多、合同标的额大、合同类型丰富,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有必要按类别将不同合同划分到相关业务部门分类管理,同时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事关合同管理全局,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意义重大,本文主要论述建设项目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一)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同步。因此导致管理过程持续时间长。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 5 年或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性。上述两条所述导致了合同管理的风险性,工程风险难以预测,难以控制,一旦发生往往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造成合同延期和经济损失。因此工程风险管理成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投标报价成为承包人能否中标的关键性指标,易导致施工合同价格偏低,同时业主也经常利用在建筑市场中的买方优势,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这些均构成了合同管理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因为工程合同管理是随着项目的进展逐步展开的,项目参建单位和协建单位多,通常涉及业主、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各方面责任界限的划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定义非常复杂。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作内容不相矛盾,使各合同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周密的有序体系,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因此,复杂的合同关系,决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二、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法律体系还有待健全与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严谨,有漏洞存在,对于某些合同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缺乏处理的依据,给一些不法分子谋取利益带来了空间。
(二)对合同作用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缺乏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控制。有一部分建筑企业对合同重要性的意识不强,把合同管理工作视为简单的文档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条理性和严密性,没有对合同签订后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追踪调查,缺乏对合同结算的控制,合同管理程序不够明确,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审核步骤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普遍存在违法签订合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违法分包现象,同时规定转包是非法行为,而当前的建筑市场中,存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如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分包活动未经业主同意、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总包单位将建筑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等。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和索赔意识淡薄,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得到实现。一些建设项目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订合同。通过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条件,减轻自身责任,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待工程竣工后,再补签合同。同时由于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很多建设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干扰了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索赔工作难上加难,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损失。
三、提高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各行业的政府机构应大力宣传号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学习,普遍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强化,但由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很多企业的损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强法律意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了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体系机构的健全
施工企业应成立合同管理机构,使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实现部门规范化管理。综合财务部门及法律部门意见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细则,合同评定办法等。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制度与实践相结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制度落实的目的。
(三)合同动态跟踪与评价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分析,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施工)、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项目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对签约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评价。
(四)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人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五)建立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流程
首先,企业需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从而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各个环节运作的有效性。其次,企业需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标准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员有明晰、规范的工作指南,从而确保统一管理平台快速、有效、规范的运作。最后,企业还应制定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统一标准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览表、合同项目申报表、合同评审表、合同标准模板、合同管理数据台帐等,以保障统一管理平台操作的有效性。建立工程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够保障统一管理平台的有效运作,还能够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数据,易于对合同各个环节的控制,易于对合同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也易于企业管理层查阅调用合同管理数据,快速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综合、系统的工程,是工程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步骤,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只有切实认真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积极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贾俊芝,刘蕾. 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措施[J]. 科技致富向导,2014,24:8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2002年,我国具有一定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共有47820家,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2245.2万人,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8527.18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这一年,全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达到215608.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10217.1万平方米川。据专家分析,我国大规模的工程建设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期。
自2001年以来,建筑业继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年均增长率都超过20%,2005年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0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7%。同时,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明显。2003年建筑业产值占到当年国内生产产值的6.9%〔们。随着建设业的蓬勃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奥运场馆建设”等国家级大型工程项目不断涌现,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筑工程质量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又是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重点,同时也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难点所在〔5,。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工期长、投资多、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的特点。政府和企业要管理好一个错综复杂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需要与众多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调,也需要对大量的工程信息进行处理,而所有这些工作都体现在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三要素的管理和控制上,即在一定的资源条件约束下实现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指标的最优化控制。只有实现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有效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成本这三方面的控制中,质量控制最为突出也尤为重要。百年工程,质量为本,没有质量就没有投资效益,没有工程进度,没有社会信誉。质量管理不仅是现代管理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工程建设的根本,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
然而,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中,质量问题仍然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如期交付并影响预期效益的实现。虽然近年来国家相继制定了多部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行政监管力度,但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控制手段,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因此,如何全面的、客观的对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进行描述和评价〔卜〕,并在此基础上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科学的监督管理,就成为政府管理部门和项目业主十分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方面尚未建立起较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缺乏可靠的数据来源和现实依据。综上所述,依靠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结合国外项目管理先进经验,从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在规律和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建立一套面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突出关键控制因素,以数字化指标为主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随着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工程质量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又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重点。这是因为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适用性和建筑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还会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因而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工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一直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相继出台,面向市场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体系初步建立;一大批在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方面均堪称上乘的建筑项目在各地陆续建成,全国单位工程优良率逐年提高,这些都充分反映了我国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取得的进步。
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承认我国仍面临极其严峻的工程质量形势。首先,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次,在民用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中,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比较普遍,已经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另外,一些已建成工程还存在着结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如何全面的、客观的、科学的对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描述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以寻求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己成为政府管理部门十分关心的问题。
2002年2月,当时的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7〕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上首先提出应建立一个系统的指标体系,对我国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完整的、科学的、全面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形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作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现实依据和参考。郑部长还进一步提出了编制一部“中国的工程建设质量白皮书”的设想,以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和预测为主要内容,全面阐述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思路、方针、政策,展示我国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
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评价和管理,可以作为提高整个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引导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实现工程质量、企业信誉、经营效益的同步发展。然而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取消了优良等级的评定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评优管理工作出现了脱节。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系统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理论模型和指标体系,现行的质量评价制度和运行机制不甚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因此而缺乏可靠的数据来源和现实依据。本文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分析我国的国情以及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借鉴国外己有质量评价体系的经验,构建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
2研究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客观描述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便捷有效的计算模型,评价结果可以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管提供参考,为项目业主考核施工质量提供依据,为施工单位规范自身质量管理程序和方法提供建议,进一步促进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是加强政府投资监管部门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连接建筑工程项目计划与实施结果的纽带,有利于强化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外部约束,有利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制度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保障政府出资安全和保证投资效果的实现;本文所建立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统计和稽察提供必要的信息基础,可以为今后开发建设包括质量评价在内的建设项目动态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依据和标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3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现代建筑业中,由于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建筑产品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当前,在我国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质量为生存之本”这一意识己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一些国内学者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价方法和数学模型进行了研究。郑周练等〔9]指出通过划分质量等级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具有模糊性,因而构建了应用模糊数学理论评判工程质量的数学模型。模型中一一确定了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在各种条件下的模糊隶属函数,依据隶属函数得出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的模糊评判矩阵,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对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的质量等级进行模糊综合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模糊综合评判。李田、雷勇、陶冶等〔l。〕’〔‘2〕除提出类似的模糊综合评判基本模型外,还分别给出了实施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的实例,并就工程质量评价实例计算过程中涉及的权重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李田认为在模糊综合评判中,权重是至关重要的,它反映了各个质量影响因素在综合评判中所占有的地位或所起的作用,并直接影响到综合评判的结果。陶冶等指出模糊综合评价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各种评价模型的特点,选取比较适宜的方法来生成权数。上述文献中的权重主要是根据专家的经验判断直接确定,其客观性和合理性值得商榷。周悼华、刘迎心、吕云南、梁爽等〔‘31、〔’6〕则在应用模糊数学理论的基础上,引入了层次分析法来构建项目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计算指标的权重。通过数学变换得出的权重结果更客观的吸收了专家的经验和意见,从而提高了模糊综合评判模型的可靠性。
除在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中引入新的数学方法之外,国内学者也对评价的对象和内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一些探讨。陶冶等提出将建筑工程质量分为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周悼华等提出现有质量评价方法不符合工程质量的系统性、模糊性和客观性要求,应运用质量学原理,以系统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为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及其内涵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刘迎心等提出应从工程项目实体质量、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观感质量、设计质量以及对环境影响等因素入手,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判和控制。这些观点较对建设工程质量的一般认识有所深入,但仍未能从系统的角度、全面的认识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及其评价方法。此外,上述文献大多以得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为目标,偏重于讨论项目质量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较少涉及对质量评价制度以及宏观质量数据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改革思路
1、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
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现状是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建设前期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属于发展改革部门,工程设计、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属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造价管理政策又涉及到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又比如,目前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均有关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业务或资质的管理规定。不取得以上各部门的资质证书,造价咨询机构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正是由于工程造价的部门条块分割管理体制,使涉及工程造价的制度和措施缺乏有机的联系和相互协调机制,造成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不高和整体效率难以发挥。
1.2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建筑市场供求关系竞争日趋激烈。而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普遍认为他们的任务是用最经济节省的方法完成投资项目而较少地考虑中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而施工企业由于任务严重不足无节制地压价、降价,接受如垫资施工、压缩工期、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苛刻的招标条件,为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施工企业只有不计成本甚至不择手段,采取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长此下去,造成企业效率低下、成本亏损、发展滞后,也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助长了招标投标中腐败行为的产生。
1.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体系难以建立
首先,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行业内部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员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项目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
其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资金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这也是长期以来,导致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困扰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的直接原因之一。
2、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路
2.1加快工程造价法制建设进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制,完善法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前期决策、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审计的全过程,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但国家目前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还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规范约束,造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缺乏科学的约束激励机制,加之各地工程造价管理职能的限制以及造价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督管理与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有法可依的局面不尽相同,对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不规范计价行为的监督执法缺乏有效手段和综合执法力度。
此外,作为建筑领域法律体系的核心,《建筑法》中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以“质量安全”笼统概括。同时,现行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的规定,又分散在招投标、建筑市场、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企业资质、合同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定之中,不完整、不系统,法律层次不统一,操作性不强,致使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虽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通过省级政府规章来规范管理和调整各方行为,但只有在更高层次法律中明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地位和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制定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配套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才能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中有法可依,其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中得到保护。
2.2改革造价管理体制,理顺各方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分阶段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管理,另外还涉及财政、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因此,必须理顺各方之间的关系,各司其职,保证建设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建立各相关部门必要的、定期的相互协调联系制度,确保标准和指标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相互衔接和管理制度的相互配套,避免工程建设投资“三超”现象发生,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2.3树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意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目前,与工程建设其他阶段相比较而言,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认为工程造价的提高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施工费率增加以及建筑材料涨价引起的。虽然这是造成工程造价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相比较而言,由于设计原因而导致的工程造价的提高,却远远大于前者。据有关资料表明,由于工程设计原因所造成工程造价的提高,占造价提高总数的50%以上。因此,加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将对降低工程造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控制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首先可以通过在工程设计发包中推行设计招标制度,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工程设计与工程造价控制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使设计单位和设计者对工程造价负有明确的责任,坚决杜绝不顾工程造价、随意加大安全系数的低质量设计。其次,要大力推行价值工程理论在建筑工程设计中的应用。设计人员应对建筑工程的功能进行分析和分解,在剔除多余功能的基础上,将建筑工程的材料选择、设备选型与建筑工程的功能和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功能造价比,从而获得“有限最佳”设计。再次,要逐步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建立完整的限额设计管理办法,在认真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基础上,将施工图预算的价格严格限制在设计概算之内。同时,还应改革现行的设计费用计取办法,激发工程设计人员降低工程造价的主动性,从设计上降低工程造价。
2.4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深化工程造价依据改革
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计价规范》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定价方式以及为投标人提供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继续巩固和发展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国有集体投资工程要坚定不移地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工程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认真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管理经验,不断完善配套管理机制。
此外,还应逐步建立健全市场确定工程造价的机制。虽然建设工程已经实现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企业享有自主报价权,但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尚不健全,突出表现在围标串标现象依然存在、恶性低价竞标现象依然严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剖析产生问题的本质原因,创新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规范企业行为,引导有序竞争,健全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价格机制。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房屋建筑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协助投资人实现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实现经过科学规划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目标系统。任何工程项目都是在一定的投资额度内、一定的投资限制条件下实现的。任何工程项目的实现都要受到时间的限制,都有明确的项目进度和工期要求。任何工程项目都要实现其功能要求、使用要求和其他有关的质量标准,这是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最基本的需求。要实现工程项目并不难,但要使工程项目能够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这一综合的目标系统内取得满意的结果则是困难的,这正是社会需要建设监理的原因。因此,提供管理服务使目标得以实现是房屋建筑监理的中心任务。建筑监理服务要达到的目的是“力求”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将不是,也不能成为任何承包方的工程承保人或保证人”,这是因为任何承包方与项目投资者是承发包的关系,他们要承担承包风险,项目投资者和承包方对他们的合同义务只能保证完成,而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则没有承担他们双方义务的义务。建筑监理是一种技术服务性的活动,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只承担服务的相应责任。建筑监理不直接进行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所以也不承担这些方面的直接责任。由于建筑监理行业的存在,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速度更快,质量更好,因此,房屋建设监理企业仅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责任,也就是在监理合同中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的责任,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隐患。针对工程的特点和合同中签订的质量等级、建设方的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情况,确定监理方监控的目标和标准,确保监控的内容和各自的职责、权利,制定出监控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控制部位,做到工程监理工作正规化。
建筑业一直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而房屋是人类生活、生产的重要载体。近几年来,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房屋建筑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空间,这是房屋建筑业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在建筑业大发展的同时,人们也关心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采取相应的对策和监理措施进行行之有效地治理,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问题,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监理人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把好工程质量关: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即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将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采用目测和检测相结合,首先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弯折角度、裂纹凹坑等进行检查,然后随机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质量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保证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均满足质量要求,有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再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确,校核各种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组织整改,加强管理。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下。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监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监,随机抽查的方法,待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再进行验收,彻底消灭工程中的质量隐患。
关键词:建筑 工程管理 现状 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a)-0151-01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年来,作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在拉动国家内需的经济建设中,处于难得一遇的发展时期。国内的建筑行业在如此大好政策中的刺激中,在市场中占有很多的份额。不过由于传统的工程管理思想的制约,现在的建筑工程管理也暴露除了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本文对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1 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
自从加入世界贸易体制后,我国建筑行业的管理体制就受到很大的冲击,不过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现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总体上还是处于比较低的层面,存在很多问题。
1.1 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
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体制,可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高效率进行,有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这就需要在具体的岗位上,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项目施工。不过,由于我国旧有体制的制约,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管理体制普遍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由于我国不少企业的规模较小,为了缩减成本,企业往往都会撤销或者合并某些部分,从而减少管理人员,这就使企业中出现了不少人员身兼数职,造成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不能发挥工程管理的作用,使企业不能按照良性发展。
同时,由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起步较晚,加上固有的特点,造成我国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缺乏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虽然我国努力与世界接轨,借鉴西方的系统性的工程管理知识,不过这方面的培训只是停留在某些层面,并没有深入到各个施工单位。真正的一线施工单位缺乏专业性的工作手册,不能有效建立健全合理的管理体系,还是用原有的方法进行管理,造成了管理的滞后。
1.2 工程管理模式不科学
由于我国建筑工程的原有特点,一直以来都是由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共同负责,施工单位只是起到监督管控的作用,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在一线协同完成工作,这样的管理模式适合于小型的建筑工程,当工程较大时,就逐渐显现出了缺点。由于现在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专业性增强,工序增多,施工操作都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操作水平比较高的工人,可是现实却是一线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专业化程度都严重不足,这就从客观上耗费了财力去监督和管理,这无疑浪费了大量资源,造成了过多的投资,凸显了管理模式的不科学性,不利于管理方法的完善,阻碍了水平的提高。
1.3 工程管理法规不完善
我国虽然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比如2002年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但是还没有能和国际接轨,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从高层建筑层面知道管理工程,使其能够科学、规范、标准,造成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中很多不正常现象,比如拉关系,走后门,,执法不严等等,这些现象影响了我国工程的管理,不能促进我国工程管理的完善。
1.4 建筑工程人员素质较低
现在我国的建筑企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结构层次也不够合理。在管理层面,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的人员所占比例不高,而且更加重视工程技术人员,对于项目管理人员则不够重视。对于工程项目的完成,工程技术人员发挥的作用很大,需要指导现场施工,保证工程项目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但是对于把握整个工程项目,协调各个环节,管理人员的作用则功不可没。专业的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的控制成本,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而且,我国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的施工人员多是农民工,他们没有接受过相应的系统培训,施工素质并不是很高,这也是质量不高的部分原因。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省劳动力,部分素质不高的人员往往会违规作业,违章操作,很难保证项目质量安全。
2 项目管理的改进措施
2.1 深化管理理念,改革管理模式
管理理念的整体提高,需要管理者提高重视,只有管理者认识到管理理念的重要性,才能加大经费投入,深化先进的管理理念,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旧的管理思想,积极的创新管理方法,引进先进的管理人才,为工程项目构建良好的环境。同时,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特点,以企业的长期发展为目标,提出自己的管理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真正达到理念指导工作,工作深化理念。
管理模式由管理观念、管理技术和管理体制三部分组成,改变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改变这三要素。
管理观念的改革就是要企业改革传统体制下追求行政指令的特点,转变为追求盈利。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建立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灵活的组织结构,能够整体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的改革,就是要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技术,保证企业宏观调整整个过程,能够最大程度的获得效益。
2.2 不断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管理说到底,还是人的管理。为了更好的实施工程项目,需要各部门的人员相互配合,恰当的完成工作。为了能够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工作,需要配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保证各工作的有序进行。这就需要我们企业要不断加强培训,使在岗人员能够了解企业的管理理念,并能从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把握,控制好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定期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可以有效巩固管理人员的业务技巧,培养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从而从各个方面保证项目的施工和管理。
2.3 加强政府职能,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应该提高自身职能,用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加强工程管理监控。政府应该和国际接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标准性,使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能够透明,符合社会规范,促进建筑工程管理各个环节的合法性。
2.4 应用信息技术,实施科学管理
现代的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需要现代化的施工技术与工艺,更需要与之相配套的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该综合应用信息化技术,帮助管理者进行科学管理,能够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实时监控,使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新的水平。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该认清目前的现状,并在实践中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真正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