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土地管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土地管理工作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土地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1、两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全县共完成9个乡镇66个村委会1275个村小组51900外业调查,内业建库38788宗。其中51900宗里,需要整改和补测补绘的约5000多宗。两权工作经费,按55400宗算,每宗120元,合计665万加所有权50万,总费用需715万。省上总的拨付经费217.83万,州上没有配套,县财政拨付了163万,合计:380.83万,付作业单位200万,其余 2015年7月被县财政收回,现在该项经费缺口资金515万元,工作进度缓慢,资金缺口大,工作难以开展。

2、做好2018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今年下达经费8 万,目前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还没下达。去年欠作业单位1.5万元未付清。请示已经提交县政府。

3、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目前县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工作于2018年5月开始进入准备阶段,按照文件要求,2019年12月31日确定为调查标准时点。经费由省上配套85%,县上配套15%,我县国土面积1491.3091平方公里,大概按照1355元/平方公里来估算,估价需要费用202万左右。文件规定经费分三年下发,省上2018年完成总面积的60%,即895平方千米的态度调查经费121.32万,后在云南省土地调查群通知2019年以后经费不在下拨,全部由县上配套,按照比例县上要配套40%。合计80.68万。目前完成招标机构是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万招标已经报县财政政府采购网,待省厅方案确定,积极组织确定招投标时间地点,将及时组织招标工作。

4、认真完成项目报建勘测定界工作。协助中介机构对勘测定界的地类确定,以及做好勘测定界成果资料的审查工作,上半年共审查23宗,其中临时用地1宗。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地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两权工作进度缓慢,经费缺口515万元,缺口资金大、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车辆和生活难保障,有时候一天就吃一顿饭。

三是第三次国土资源大调查,州实施方案未下达,目前工作招标机构已经确定,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此项工作经费困难,省上下达121.32万元,县级需配套40%,就是80.68万,县财政困难,经费难以保证。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地籍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督促作业单位尽快完成两权调查确权登记工作,争取在年底完成。

3、做好2018年的土地变更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4、做好第三次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

第2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机构和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经市委第111次常委会议决定,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2006年2月,根据曲发[2006]15号文件和曲政办发[2006]228号文件精神,分局开始筹备组建,本着先将班子搭起来,牌子挂起来,工作开展起来的原则,在市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帮助指导下,市局和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分局办公地点,配备6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

 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克服各种困难边开展工作边组织,先后购买了办公桌,文件框等必要办公用品,2006年3月11日举行了挂牌仪式。自此,开发区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管理轨道。

 (二)抓好开发区土地遗留问题的清理,不断规范用地行为

 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组建后,重点对开发区成立以来土地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存在历史遗留达56件,面积达2109.08亩。

 这些遗留问题,有的是用地单位交钱于开发区多年,未落实地块,有的是地块落实,费已交给开发区,但无用地手续,有的是修路拆了群众的住房,新建住房土地未落实,有的是已用,房已盖,但欠国家土地款等等。通过清清理,初步摸清了开发区过去土地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分局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矗

 (三)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搞强开发区干部群众依法用地观念。

 土地管理涉及各行各业千万户,要使用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到实处,仅仅靠土地管理部门是做不到的,还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在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起珍惜土地,科学用地,依法用地观念。分局成立后,自始自终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

 一是投资1万元,编印了《土地管理文件资料选编》500册,送发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及各部门,做到人手一册。同时送发了市直有关部门及西山乡党委政府和村社干部。

 二是抓装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搞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今年“6·25”是第十三个全国土地日,根据市局安排,分局围绕第十三个土地日宣传主题:在管委会大楼前设立了宣传点,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在开发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布标语21幅。

 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加大对土地管理现行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全国、省市进一步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会议后,分局和曲靖广播电台、电视台、曲靖日报取得联系,重点对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识、方法、原则等进行了宣传。

 四是将国土资源现行的法规、政策用分局的公示栏进行张贴公开,使到开发区办事的人事科掌握政策,仪立解验支持土地管理工作。

 五是涉及一些新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文件、新的法规,及时复印送发管委会各位领导手中,取得他们对分局工作支持。

 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管委会、西山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土地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依法用地,珍惜土地管理科学用地的意识深入人心,为抓好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搞好用地服务,促进曲靖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始区。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正逐步成为曲靖对外开放的窗口,高新技术产业的示范基地,全市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体制、机制创新的实验区,城市规划建设的样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年初以来,落户开发区的项目较多,如云南冶金集团、曲靖康利制药厂、曲靖药业有限公司、整合的市制药厂等,为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实施,分局严格把关,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对各类用地,提前介入,选址定点,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征用报件报工作。

 为规范用地行为,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收到的用地申请定期、不定期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本着重点项目优先,严格把关,有重点有计划分批次组织报件上报审批。截至9月底,分局共收到各类用地申请件,申请用地面积亩。组织两批建设用地预审报件项目件、面积亩上报市局审批。2006年月日,第一批项目用地通过了市局预审。第二

共2页,当前第1页1批项目用地预审正在审批中。同时积极组织了开发区城市建设第五、第六批次农地转用土地征用报件,涉及项目有学府路、珠源路、迎霞路、路、冶金办公生活区、市工商局培训中心、市交警大队等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于今年8月份上报市局后报到省厅审批。经多次协调,近期有望下发批文。

 为保证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分局积极报省市协调,对学府路、珠源路等项目办理了先行用地手续。同时,积极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急需用地项目,和市局、省厅协调,及时调规,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进程。

 为保证及时兑付农民征地补偿费,国家规费按时收取,分局在组织农用地转用征用报件时,及时通知有关项目有地单位交纳征地相关费用,截止9月底,收取征地补偿费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耕地开垦费万元,征地管理费万元,代收耕地占用税万元,收取的各种费用,都按规定兑付给了农民和上交盛市及税务部门。

 (五)加大清查力度,整顿规范开发区土地市场

第3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政务管理工作

1、加强政治学习,为提高工作效率奠定基础。分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撰写科学发展观读书笔记2000字,分局长撰写读书笔记3000字,坚持每周五对全分局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加强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结合我分局实际对**年党风廉政及纠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办事有制度、工作有标准、全年工作有目标,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有成效。

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自治区、市局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2、及时按市局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把财务工作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截止5月底已完成收入184431.91元。

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认真做好项目用地规划修改及调整工作。上半年完成分局用地预审7宗,即:中国联通努尔巴克村通信基站、中国联通上三宫村通信基站、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项目、穆斯林公墓建设项目、**天富南热电2×300MW工程项目、中国移动下二宫村通信基站,已办理完结5宗,**天富南热电2×300MW工程项目预审已报国土资源部,中国联通努尔巴克村通信基站预审已报市局。

制定了**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计划,成立了**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完善了耕地保护五项制度,制定了耕地保护考核办法和检查评分标准,与全乡21个行政村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和增减变更台帐。按时完成定期综合统计季表、半年报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指标汇总台帐及**乡规划局部调整(修改)审批管理台帐的统计上报工作。

2、严把有偿用地关,积极推行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与管理,按照市局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件。上半年分局呈报师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报件4宗,已办理完结建设用地审批报件2宗,一宗是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工程,另一宗为殡仪馆服务区项目用地,共收取划拨土地补偿费1388080元。穆斯林公墓建设项目已报自治区国土厅审批,中国移动下二宫村GSM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已报市局土地利用科。

3、根据师市二调领导小组及市局地籍地政科的要求,严格按照上级下发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本要求、技术规程的规定,对二调建库数据、年报数据、2004年更新调查数据、图件、行政界线、权属性质的准确性进行了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建库单位进行改正,根据国土调查办发〔**〕17号文“关于报送县级土地调查地方复核成果的通知”由市局地籍地政科安排,分局分成两个小组对国家核查软件查出的疑问图斑37个及城区的2个疑问图斑到现场进行实地核实并拍照,写出复核报告。

狠抓土地登记发证的规范化建设,在办理土地登记的工作中,我们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狠下功夫,上半年办理土地登记2宗,完成**第七小学、**第七中学的登记发证工作,面积为58996.6平方米。

4、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我们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由2名同志具体负责执法监察工作,分局长亲自主抓,并且明确规定,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用地情况及砂石采挖情况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及时上报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土地动态巡查登记本和台帐。在3月份完成了**乡21个行政村20人的土地监察信息员的聘请工作,上半年共巡查36次,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责令自行拆除违章建筑1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起,调解宅基地纠纷3件。有效的防止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刹住了乱占滥用土地的歪风,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

5、加强砖瓦厂及砂石采挖用地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当事人宣传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针对城市建设对砂石料的需求,我们对玛河西岸矿产资源进行了清查,封闭了不规范的采挖点,杜绝了乱开滥采行为,保障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采。组织辖区内采挖及采矿用地企业学习了**年采挖及采矿用地文件,通过大量的宣传土地、矿产法律法规,使一些用地户能主动到分局来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上半年对6个砂石料厂、4个砖瓦厂进行了采挖和复垦用地的测量定位,并按规定向市局报送采挖及采矿权用地报批手续,收缴采挖用地管理费10000元。

6、建立工作制度,贯彻教育疏导方针。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倾听职工群众的建议和要求,在处理工作中,耐心教育疏导、秉公办事,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事件。

7、制定了**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与**乡人民政府联合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分局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开展了“4.22”地球日宣传活动,并将法制宣传工作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

8、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局制定了安全生产职责,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措施控制各类伤亡,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分局工作顺利进行。

四、存在的问题

第4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工作成效

一)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并先后多次对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和基本农田范围进行调整,为经济发展留足用地空间。全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确定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3.03万亩,耕地保有量6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67万亩,成果已报省厅审查批准。二是及时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严格落实新的征地补偿政策,征转用土地3768.3亩,落实征地补偿费9548万元。有力保障了瑞耐复合材料、文清塑胶、宝宝生物科技、欧泰克、凯尔消防、华力纸管等项目的用地需求。三是积极争取土地点供和单独选址指标。积极包装争取土地点供指标271亩,保障中金光伏、青岛啤酒两个大项目用地需求。争取单独选址指标981亩,及时保障了发展大道南延二期、环城西路改造、洋北等3个变电所的用地需求。四是合理安排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分解落实挂钩周转指标1144.9亩(其中市政府借用416.5亩)有效解决西部新城、新区城市综合体、新区商业地块、黄河片区景观、鸿世桩业、腾宇机械、康堡安置小区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五是全力保障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为全区公共租赁房、廉租房、蓝领服务中心提供用地保障。共为全区经济适用房、马陵片区改造、拆迁安置房挂牌土地607.6亩。

二)加强土地利用管理。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进行严格审核,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今年以来,预审土地20宗4168.7亩,供地42宗2830.3亩。二是严格落实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制度。挂牌成交经营性用地16宗1181亩,合同出让金11.96亿元。挂牌成交工业用地18宗996.5亩,合同出让金9566.8万元。三是大力清理盘活存量土地。对开发区供后闲置土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排查清理开发区供后闲置土地22宗2953亩(工业用地11宗1967.2亩,经营性用地11宗985.8亩)清理排查厂房空置或启动滞后项目16宗1293.6亩,为经济发展拓宽用地渠道。

三)严格落实挂钩政策。全面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自纠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二是以增减挂钩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为载体,推进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创新试验区建设。目前已在仓集、屠园、中扬三个乡镇开展试点,起草拟定了试验区建设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底,工程初步规划方案编制、安置区选址规划等工作。

四)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区共申报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7个,总规模8.2万亩,可新增耕地5215.5亩,争取专项资金9553.5万元。目前,中扬、洋北、南蔡等3个省级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其余4个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以上。二是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年市下达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600亩,申报入库项目10个,土地整治规模622.1亩。实施过程中,区政府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84.8万元,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市局已对我区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新增耕地611.6亩。

五)严格土地执法监管。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区分管领导定期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进行会办和现场督办。区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图斑408个,项目155宗5941.8耕地2805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25宗5316亩(耕地2683.8亩)通过对涉及的违法用地进行大力整改,区卫片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继续实现“双零”目标。二是严格履行土地执法职能。加大动态执法巡查力度,通过执法巡查发现新发生违法用地10宗335亩,上报市局查处违法用地25宗448.6亩(耕地386.9亩)党政纪处分8人,强制执行2宗。三是大力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区”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土地日、地球日、测绘日开展土地法制宣传,建立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形成有效打击违法用地执法合力,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目前创建工作已上报省厅检查验收。

六)做好基础业务工作。对13个乡镇、3个街道农业人口、权属农用地面积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建立了以组为单位的全区人均农用地台账,为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提供基础依据。二是认真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全区已发生变化的地类进行登记变更,确保土地利用数据的现势性。三是认真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土地使用证9150本,其中集体土地使用证78本,国有土地使用证9072本。按照市局部署,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已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并开展了组织调查论证、编制方案、申报经费等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测绘管理工作。对全区86个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普查。对需要维护的17个三角点(8个军控点)1个水准点,3个GPS点,2个D级点,1个E级点制定了维护方案。及时把省验收合格的29个测量标志点保管员2009年保管津贴发放到位。及时完成6家测绘单位测绘成果汇交及测绘工程项目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

七)高度关注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严格落实值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渠道畅通,有效预防越级上访和群访集访现象。今年以来,局共接73件(部室11件、书记和省长信箱3件、厅长信箱9件、省厅15件、省局2件、南京督察局4件、省政行风热线5件、市局1件、市局21件、分局2件)接待群众来访31起67人次,受理来访10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省上访量(仅1起)局接访量均呈大幅下降趋势。另外,视频接待群众7起,及时办理市局交办网络问政86件,办理回复区政府交办网络问政5件。

八)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学习落实市委、市政府“六条禁令”和市局“十条禁令”并对行政权力、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进行全面梳理和公开。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共开展效能督查30余次,下发通报11期,有效改进机关作风。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及时排查风险点63个,制定防控流程15个,建立防控措施100余条,承诺表80余份,建立完善制度6个。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成功创建省文明行业,局和双庄、洋北国土所成功创建市文明单位。认真做好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创建工作,投入5万元对仓集国土所办公楼进行了修缮,该所已被省厅表彰为省优秀国土资源所。

局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与人民政府共同引进“宿迁佳华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完成引资额2000万元。二是积极做好策应争取工作,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500余万元。三是结合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工作,积极开展“三解三促”活动,进系点召开座谈会4次,走访党员和居组干部42人次,群众60人次,排查梳理问题4个,顺利解决社区征地补偿问题,解决补偿资金19万元。慰问社区贫困户34人次,资助困难学生3人次,累计发放慰问金1.24万元。四是积极做好法治和平安宿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6.25全国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宿城区土地管理法执法情况报告》顺利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五是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办理满意率为100%六是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全系统人员对责任区和办公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

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今年以来。局也清醒地认识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土地供应与需求的矛盾仍然尖锐,且用地指标争取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违法用地仍然多发,且反弹压力必较大。三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仍然有待规范。四是土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五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土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以上存在问题将高度重视,认真思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工作计划

年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针对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工作要求,着力破解土地供应保障、耕地占补平衡、违法用地处理、农村土地管理、队伍建设等重大课题,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大项目落地。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推进中扬仓集屠园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创新试验区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3000亩。二是继续做好土地点供和单独选址用地指标争取工作,解决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难题。三是继续做好土地征收、用地预审、土地供应、土地挂牌等工作,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四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工作,积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拓宽项目用地渠道。

二)强化管理。强力规范全区用地秩序。一是抓好修编后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二是继续做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三是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四是认真抓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双零目标”五是继续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区”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

第5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以法治的手段,解决土地流转的尖锐矛盾

在全县农村的开放开发中,农户中土地流转的矛盾一时反映比较突出和尖锐,据统计,全县农户与农户中的土地流转达6000多亩,涉及农户达4000多户,涉及人口达万余人。土地流转成了开放开发中的拦路虎和硬骨头。为解决土地流转的根本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

第一,认真分析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在各镇村分析归类的基础上,县又统一进行了情况分析归类。全县农户中的土地流转主要有这么四大类:一是缺少劳力型。有的家庭儿子上了大学或进城务工,女儿出嫁,家中劳力缺少,将部分土地流转给了其他农户耕种;二是弃农经商型。有的农户全家进城经商,土地在抛荒中也就自然流转了;三是相互转让型。有的农户承包的土地离自己居所较远,耕种不方便,因此,就将土地转让给居所近的农户耕种;四是个人集中承包型。有的农户把多余的土地转让给少数农业大户、种殖大户和养殖大户,由他们集中承包了规模成片的土地。

由于农村开放开发,开发商征用土地要给予经济补偿,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使一些农户将流转了的土地需要重新从其他农户手中拿过来,耕种土地的农户算到自己靠土地能获补偿,不愿将自己耕种的土地再流转出去。因此,造成了矛盾跌起,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开放开发的进展。

第二,依法分类处理。针对全县农户中土地流转的四种类型,在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县统一采取了四种处理办法:一是缺少劳力型的,有签定协议转让的,依法按协议执行,对转让中无书面协议,有口头协议,且有第三人证明的,按同样具有协议效力执行。对土地流转中无书面协议、有口头协议,且无第三证人的,流转的土地必须依法重新流转。二是对弃农经商型的,私自抛荒土地,无签订任何协议的,土地由集体协议收回或转让给其他农户承包的,一律不再考虑土地流转问题,土地征用补偿金由现承包人享有。同时,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三是对相互转让型的,进行协商解决,补偿的差额部分共同享有,或一方享有,对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四是对集中承包型的,由协议的按协议解决,无协议的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第三,依法强制执行。对在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无视法律、不遵守协议、胡搅蛮缠、起哄闹事的少数农户,在调解和经教育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判决,并进行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执行,既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利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程序和手段,据统计,全县有30多户农户都是通过这一司法程序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的。

通过依法解决农户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开放开发中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同时,也规范了今后土地流转的手段和程序,依法加强了土地流转中的管理工作,使类似的矛盾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县农村的开放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打好征地拆迁攻坚仗

随着全县农村开放开发的框架拉开,征地拆迁成了经济发展中的攻坚仗。为打好这场攻坚仗,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依法制定和出台了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在开放开发的征地拆迁中,各行政执法部门高举依法行政的旗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了五公开:

一是公开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依据。向广大村民(居民)公开《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南京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同时,公开县委、县政府制定和出台的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文件内容。使广大村(居)民懂得了征地拆迁的法律程序、补偿标准。使他们懂得在征地拆迁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不断增强了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能抵制不依法办事的人和事。

二是依法公开征地拆迁的范围。全县在旧城改造、公路建设、河道建设、学校扩建、商业用地及工业用地等诸多内容的征地拆迁中,都统一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建设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南京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广大村(居)民发出征地拆迁公告,公告向广大村(居)民公布征地拆迁的范围和时间,同时,将公告张帖和打印下发到涉及征地拆迁范围的村(居)民家中,使广大村(居)民根据公告的安排,提前做好征地拆迁的准备工作,从而,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三是公开征地拆迁的标准。土地的征用一般分为荒地、荒山、丘陵和粮田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同时,开发商和工业用地补偿标准较高,交通道路建设根据全省统一的补偿标准执行,房屋拆迁一般城镇拆迁补偿标准较高,农村房屋拆迁是以房换房。对城镇和农村拆迁户中补偿金达不到购买住居房和换不到住居房的困难户,一般由政府安排廉租房统一住居。这样,既解决部分困难户的困难,又保证了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深受广大村(居)民好评。近年来,我县由于依法征地拆迁补偿,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因各种建设拆迁的7000多户村(居)民,都高高兴兴地配合政府进行了按时拆迁,拆迁无发生任何大的严重事件,受到上级好评。

四是依法制定强制措施。对在征地拆迁中的个别“钉子户”和一些违返规定的做法,县也统一制定了强制措施。如我县一些农户得到拆迁的通知后,为了多获取一些补偿金,私自将平房翻建成楼房,有的门口无院墙的连夜赶砌院墙等等。这些做法都违反了拆迁补偿的规定。因此,在拆迁中一概不予补偿。这样,既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又是少数唯利是图的人受到了制裁。对于在拆迁中的个别“钉子户”采取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不服仲裁的,引导他们通过法院判决解决,法院判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五是依法做好就业安置工作。为了做好拆迁征地中的就业安置工作,县和各镇分别依法建立了职业介绍所,对35岁以下的剩余力全部介绍安排到企业工作。对35岁到50岁的农村壮劳力通过中介机构全部介绍到建筑行业、企业做临时工,同时,对失去劳动能力的村民全部采取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线,对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人,全部介绍到县城和各镇集镇从事个体经营等,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有木工、瓦工、水电工、修理工的农村剩余人员,县和各镇又统一进行再培训,在提高他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介绍安置。对于无技能、又想学一技之长的青年农民,县职业介绍所分别组织他们学修理、学电脑、学烹调、学驾驶等技术,具备一技之长后再进行介绍安排,由于在征地拆迁中,及时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安置,使广大村民逐步摆脱了过去靠种几亩田维持生活的苦日子,走上了城里人争工资过日子的阳光路,生活逐渐富裕。随着全县开放开发的进程加快,经济总量的不断上升,征地拆迁的农户的日子将会过得越来越好,会越来越尝到开放开发的甜头。

三、强化法治建设,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在全县农村开放开发中,我们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核心,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特别在政治文明建设中以法治建设为核心,深化“四五”普法教育,积极创建“平安xx”,确保全县人民开放开发中安居乐业。

第一,深化“四五”普法教育,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围绕深化“四五”普法教育,县人大先后两次进行了专题审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又对全县8个镇、10个“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的试点单位和17个部委办局进行了“四五”普法的中期考评检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农村开放开发,编印下发了《现代农民法制教育读本》等法律法规10万多册(份)送到农户家中,每年结合农村党员干部冬训,组织百名普法讲师团到场上法制课,国庆期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协调20个部门的人员,开展了“送法进村镇”活动,万余份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从而,在全县农村营造了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为开放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6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在xx居委和土洋派出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区民警的积极带领下,通过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我治安队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全面加强了全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为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今年的治安状况

今年,我们时刻保持与居委步调一致,大力开展“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社区治安状况。全年社区共发生刑事案件14宗,破5宗。其中:盗窃案12宗,破3宗;抢劫案件1宗,破1宗;重大责任事故案1宗,破1宗。全年发治安案件8宗,破7宗。其中:派出所民警主动调查发现违反剧毒化学物品管理规定,储存、使用剧毒化学物品案件3宗,查处3宗;盗窃少量公私财物案1宗;其他治安案件4宗,查处4宗。全年安全文明小区内无发刑事案件,发1宗盗窃小店的治安案件,并被我队员于两天后侦破。对比XX年发刑事案件18宗,破4宗,治安案件7宗,破4宗,今年刑事案发率下降了22.2%,治安案发率上升了14.3%,破案率显著提高,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一年来,全社区社会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主

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治安力量

今年,我们再次大力整顿治安队伍,严肃纪律作风,操练和培训业务技能。首先,在治保主任的主持下,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的治安工作会议,组织队员深入学习《五条禁令》、《七号令》、《20条规定》、《九不准》和《xx治安队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队员做到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同时文明执勤,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其次,进一步增强队员责任感,加强团结协作,发扬艰苦奋斗和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再次,我们每年派出2至3名队员参加民兵军事化训练。今年10至12月份又在全体队员中开展了大练兵活动,由居委治保会领导,社区民警作指导,强化训练了50天,增强了队员本领,提高了执法能力。通过整顿,队员的精神面貌明显好转,政治、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本领过硬、素质优良的治安队伍。

(二)治安硬件设施不断完善

居委舍得花钱建设,多年来投入治安等创建经费已达数百万元,治安硬件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去年投入治安经费20万元,今年又投入近30万元,保证了各项治安经费的落实,同时新购置了一台治安巡逻摩托车,花费一万多元在小区岗卡处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对进出小区的所有车辆进

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了小区安全。

(三)积极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到位

1、狠抓“院区式管理”,日常各项工作到位

今年,在已建立的院式小区的管理机制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小区的治安防控机制,加强了小区的安全文明建设。每周社区民警都带领治安队员开展至少一次的武装巡逻,采取步巡与车巡、流动巡逻与定岗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村道、路面不间断地每天进行巡逻,提高了路面见警见员率,并确保二十四小时执勤。一年来,在“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中,我们狠抓“院区式管理”工作,抓出了成效,取得了小区内全年“零刑事案发”、只发生一起小盗窃案并被侦破的好成绩。全年发生的其余治安、刑事案件,都是在村外围交界地段。

平时防范工作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在治保会的周密部署和全体队员的严密防控下,今年的几次重要、大型村活动,如庆祝三八节暨迎接城市化宴会、居委会挂牌仪式、股份公司挂牌仪式及“五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均相当顺利。同时,积极协助街道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在xx标志广场开幕文艺汇演和公开宣判处理大会等的安全保卫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矛盾

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发现一宗,排解一宗,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调处大小矛盾纠纷20多宗,涉及人员10多人,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2、积极协助居委做好各项工作。

我们始终与居委保持步调一致,发挥多面手的作用,积极协助居委做好各项工作,如鲍鱼场外围保卫及春节期间留守协助安全防盗工作,城管、卫生、计生、消防、安全生产、防台风等等工作。其中:(1)在今年的“梳理行动”中,全力协助居委做到高效、彻底、干净,不留一处死角,共拆除和改建面积5300平方米,顺利完成上级要求和目标。整治“六乱”现象,清理河道三条共1500米,清除杂草、卫生死角共XX平方米。(2)在今年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中,协助派发、张贴大量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全年无发生一起出租屋恶性案件。(3)在打击违法用地和建筑活动中,落实居委“看好家门,管好土地,保护好生态环境”的要求,组建了清查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领导和巡逻小组,对辖区进行全天巡逻监视。由于认识统一,措施得力,群众思想工作到位,措施灵活,社区内一切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均被及时、坚决地控制在萌芽之中。一年来

,xx没有发生一起村民抢建私房行为,是全街道中土地管理、保护得最好的村。共2页,当前第1页1

3、大力宣传法制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今年,社区开展了以“春运安全”、“安全生产”、“居家防范”等为主题的四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配合社区民警在xx学校上了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如何预防绑架”等为主题的三次学校法制课;在社区三个百人以上工厂和人口密集的位置共新设置了6个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改法制宣传资料;治安队员在巡逻时经常深入居民尤其是孤寡老人家中,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并关心、慰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治安硬件设施还有待完善,治安队伍人员不充足,队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仍待进一步提高。

2、对各储存、使用剧毒化学物品作业的工厂、企业,管理和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四、明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治安队伍建设,增加队员人数,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建立一支过硬的治安队伍。

2、巩固今年治安成果,继续加强和规范院区式管理工作、出租屋管理及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部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抓好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努力创造良好

治安的环境,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4、继续积极协助居委做好各项工作。

xx治安队

二x年十二月六日

第7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第8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字:RTK 技术;宅基地登记发证;测量;应用

中图分类号: P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GPS-RTK 技术介绍

GPS是由美国陆海空三军联合研制的卫星导航系统,是以卫星为基础的无线电导航定位系统,具有全能性、全球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的导航、定位和定时功能,可以为各种需求的用户提供全天候、连续、实时、高精度的三维坐标、速度和时间信息。

RTK 定位技术是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它能够实时地提供测站点在指定坐标系中的三维定位结果。在RTK 作业模式下,基准站通过数据链将其观测值和测站坐标信息一起传送给流动站。流动站不仅通过数据链接收来自基准站的数据,还要采集GPS观测数据,并在系统内组成差分观测值进行实时处理,同时给出厘米级定位结果。

RTK的测量距离一般不超过10km。各等级测量要求可按4.1的测量计算某个测区的最长流动站距离。但在中小比例尺测图时,在等高距大于2米时,可将测距放宽至不大于15km。当等高距小于2米时,应不大于10公里。由于基准站电台天线发射UHF波段差分信号电波,天线的高度对RTK测量距离影响很大,天线高与作用距离服从于下列公式:

传输距离(公里)=4.24×(+)

2. RTK 技术在宅基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中的应用

宅基地所有权测量主要应用GPS-RTK 的两大功能:静态功能和动态功能。静态功能是通过布设GPS 控制网,为测量工作做好前期的准备;动态功能主要是实地采集界址点及相关点的准确坐标,为内业成图及数据库建库工作提供充足的数据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是以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是国土资源数字化管理的进一步细化成果,由于集体土地在测量实施中都会存在工作量大,时间紧的问题,采用GPS-RTK 技术成为必然趋势。根据辖区实际地物地貌情况,我们在组织实施中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规程》进行GPS 控制网布设及细部测量。

2.1 布设GPS 控制网中的应用

控制网点的精度和密度,主要是为满足土地权属范围的特征点,即界址点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规程》要求,地籍平面控制网可布设为二、三、四等三角网、三边网及边角网,一、二级小三角网,锁入一、二级导线网及相应等级的GPS 网,并且各等级地籍宇面控制网点,根据城镇规模均可作为首级控制。四等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及四等以下网最弱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利用GPS 技术进行地籍控制,没有常规三角网(锁)布设时要求近似等边及精度估算偏低时应加测对角线或增设起始边等繁锁要求,只要使用的GPS 仪器精度与等级控制精度匹配,控制点位的选取符合GPS 点位选取要求,那么所布设的GPS 网精度就完全能够满足地籍规程要求。

在GPS 观测中,基线观测向量是不受通视条件限制的,由此为GPS 网的优化设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条件。粗差、系统误差等模型误差是GPS网的主要误差源,而精度和可靠性是衡量GPS 网的坐标参数估值受观测偶然误差影响与辩识、抵制GPS 网模型误差影响能力的二个重要指标。所以,在GPS 网优化设计时,应考虑到规程要求精度、控制网的可靠性准则、预支成本费用等条件,可采用机助模拟法对GPS 网的图形结构、观测量的增减进行优化设计。优化设计后的GPS 测绘,更能显示出GPS 卫星定位技术的高精度与高效益,并在后续测量中发挥重大作用。

2.2 GPS-RTK 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细部测量中的组织实施

2.2.1 基准站的选定和建立

在实践工作当中,想要顺利的进行RTK测量的关键点是安置基准站,所以笔者进过分析认为在选择站址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三点情况:

首先,针对无线电以及高压电等地区,因为这些地方受到的干扰比较强烈,所以在选择上需要尽量的给予避免;其次,针对基准站站址以及数据链电台发射天线,在建设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高度;最后,为了能够有效的避免数据出现丢失现象,以及受到多路径效应的负面影响,所以就应当有力的保证GPS周围没有信号衍射物。

2.2.2 外业施测

由于测量任务涉及范围大,根据时间要求,我区测量任务由四个作业组同时进行,为节省人力物力,我们将全区分为两大测区,每一测区选一基准站架设仪器,两个流动站同时连接该基准站进行界址点测量。作业人员在存取界址点数据时应尽量稳住对中杆,同时画出草图,便于内业数据整理.具体测量方法如右图。在外业测量时,有很多干扰因素是我们无法在现场发现的,所以应间隔一段时间,对流动站在就近控制点上进行一次检查,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外业采集的数据有没有问题,如果出现问题,可在现场提出数据,查找错误原因。

2.3 GPS-RTK 技术在应用中的缺点及应对措施

2.3.1 受大气电离层影响

距离地面一百公里以上的打起非常的稀薄,当收到太阳或者宇宙线的辐射之后,气体分子将会产生电离,从而形成电离层。打起电离层能够导致电磁波出现折射或者反射以及吸收等情况,这样对于微波通信将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通常情况中,如果气温较高,那么电离层相对比较活跃,RTK精度就显得比较低,因此在实践工作当中我们应当避免在高温环境中进行测量。

2.3.2 环境干扰

微波的自身特性导致其易受相关环境干扰,如磁场,同频噪音等,因此在利用RTK 技术施测时,应避免在高压线、无线电台、电视信号发射塔、移动通信基站、大型金属建筑物,强能量噪声源等附近,同时也要保证施测点位周围垂直角15 度以上天空无障碍物。

2.3.3 卫星状况限制

地平线以上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能接收到4颗GPS卫星发送出的信号,但接受卫星信号少的地方不适宜采用GPS技术。GPS技术在应用中的缺点是在高山峡谷深处、密集森林区及城市高楼密布区等,所以GPS使用时要注意地势。在信号接受不好的地方不建议使用GPS 技术测量。

【总结】:总而言之,GPRS-RTK在实践运用过程当中,其具有非常高的测量精确度,在测量技术中可称之为是一项革命性的创新,能够为项目提供更加快捷以及准确的测量方法,其在国土资源数字化管理工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需要进一步的加以全面重视。

参考文献:

[1] 刘晓. 奏响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四部曲”――平南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经验[J]. 南方国土资源. 2010(01).

[2] 杨建锟. 搞好预算以点带面巧解纠纷――凤山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J]. 南方国土资源. 2007(06).

[3] 农丰收,韦玲,肖洁萍,谢丹. 从5%到95%的突变――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略记[J]. 南方国土资源. 2008(05).

[4] 杨代雄.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程序建构及其限度――关于农村土地物权流转制度的前提性思考[J]. 法学论坛. 2010(01).

第9篇: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第二条在*省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各级成品油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负责对全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公布全省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的初审并上报商务部;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仓储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对各设区市经贸委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设区市经贸委负责对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成品油仓储经营、零售经营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的实地情况核实;负责对各县(市)经贸委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县(市)经贸委负责本县内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建设成品油经营设施与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柴油、煤油。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或直接批量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其他单位提供成品油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是指利用加油站从事成品油终端销售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

(二)符合成品油批发网络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四)具有全资或控股的、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五)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六)油库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七)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八)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七条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

(二)储油设施符合*省油库布局规划要求并得到确认;

(三)油库容量不低于4000立方米,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四)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五)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

(六)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

(二)符合*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及各地城建规划的要求并得到确认;

(三)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四)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五)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道路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六)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第三章符合规划的确认程序

第九条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必须分别符合全省加油站、仓储行业发展规划,不符合规划的不予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人应依照本办法申报规划确认,经确认符合规划的加油站(点)、油库作为已布局的加油站(点)、油库。

第十条成品油仓储(含批发企业的油库)、零售经营单位申报新建、迁建、扩建符合规划确认,由申请人向所在设区市经贸委提出;设区市经贸委初审后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依据全省加油站、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进行符合规划确认。

第十一条对申请人提出符合规划确认请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设区市经贸委应当场或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区市经贸委应当受理并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必要时可组织听证或实地核查)。对初审合格的确认请求,省经贸委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规划的确认。

第十二条对确认符合规划的申请,省经贸委下达符合规划确认文件,并抄送土地、规划、城建、安监、消防、环保、交通等部门。申请人持确认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对确认不符合规划的申请,省经贸委在申报表内说明理由并将申报材料返回设区市经贸委,由设区市经贸委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省经贸委对申请人下达符合规划确认文件一年后,申请人尚未动工的(企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设区市经贸委可提出撤销规划确认的建议,报省经贸委批准后,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申报成品油仓储新建符合规划确认,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成品油仓储经营符合规划确认申报表》(附表1)一式3份;

(二)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出具的注明属申请人可以建设和使用的加油站建设用地的证明,其中建设用地若属租赁的商业用地,还须提供土地租赁协议;

(三)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或同意选址的文件。

(二)~(三)项材料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所有复印件均须由申请人盖章并由受理机关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加盖单位章、经办人签名及注明时间。下同)。

第十五条申报加油站新建符合规划确认,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新建加油站(点)符合规划确认申报表》(附表2)一式3份;

(二)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出具的注明属申请人可以建设和使用的加油站建设用地的证明,其中建设用地若属租赁的商业用地,还须提供土地租赁协议;

(三)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或同意选址的文件;

(四)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或证明;

(五)建设地点周边相邻的现有和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并标出加油站名称及间距(非城区的,提供建设地点前后10公里及叉路3公里以内示意图;位于城区的,提供半径3公里范围内示意图。上述范围内没有加油站的也应予注明)。

(二)~(五)项材料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第十六条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品油仓储或加油站用地,申请人应根据设区市经贸委定期向社会的近期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建设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提交拟建成品油仓储或加油站申请,

其中,新建加油站须提供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

设区市经贸委收到新建申请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名单提供给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向上述企业或个人提供土地。

第十七条成品油仓储和零售经营企业的迁建、扩建申报符合规划确认,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申报表(附表3、4),其程序分别参照成品油仓储和零售经营新建相关条款办理。

迁建是指由于道路改扩建、市政规划改变等原因要求拆迁,成品油经营企业从现有地址搬迁到另一地点的行为。其规模、性质不得改变,搬迁地址应符合就近原则。成品油仓储和零售经营企业迁建申报符合规划确认,除提交与新建申报符合规划确认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迁建的正式文件、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合法用地文件或证明、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原件(正、副本)。

扩建是指成品油经营企业在原经营地增加经营品种或扩大储油能力、增加加油机数量和经营规模的行为。扩建申报符合规划确认应提交原有建设规模(占有土地面积,储油罐容量、数量及总容量,加油机、加油枪数量)、有关审核部门的意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新建和扩建符合规划确认,统一由省交通厅报送省经贸委进行确认。有关程序及要求,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办理。

高速公路挂线加油站的新建、迁建和扩建符合规划确认,仍向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申请,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成品油仓储和零售经营的新建、迁建、扩建项目竣工后,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报告。设区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实,着重核实建设内容与省经贸委布点规划确认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并将核实情况及相应的登记表(附表5、6)报省经贸委。

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后,由省经贸委或委托省交通厅组织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进行核实和确认。扩建项目的竣工核实,由省交通厅负责。

第四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与发放

第二十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省经贸委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和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设区市经贸委提出申请。设区市经贸委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第二十二条接受申请的经贸委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十三条接受申请的经贸委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时,应当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

第二十四条省经贸委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时间,为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各设区市经贸委根据省经贸委的受理时间确定本部门受理时间。

第二十五条省经贸委收到成品油批发经营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第二十六条设区市经贸委收到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自收到设区市经贸委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并颁发相应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其中《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须报商务部备案后再予颁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如在20个工作日不能做出许可决定的,经省经贸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对申请人提出的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省经贸委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二十八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申请人应向省经贸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一)《*省成品油批发经营申报表》(附表7);

(二)《*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5);

(三)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取得场地的证明;

(五)《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意见;

(七)4000立方米以上全资或控股油库证明材料;

(八)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的证明材料(输油管道、铁路专线或码头平面示意图);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商务部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九条申请核发《*省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仓储企业,申请人应向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附表8)一式3份;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意见;

(四)具有依法取得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

(五)4000立方米以上全资或控股油库证明材料;

(六)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的证明材料(输油管道、铁路专线或码头平面

示意图);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5);

(九)《建设用地许可证》或用途是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有效证明。

(二)~(九)项材料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第三十条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新建加油站,申请人应向所在设区市经贸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附表8)一式3份;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与合法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油品购销协议或购销意向书或同意供油证明;

(五)《*省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登记表》(附表6);

(六)《建设用地许可证》或用途是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有效证明。

(二)~(六)项材料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第三十一条成品油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另行办理申请手续。

第三十二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统一印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经贸委向商务部领取后发放到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经贸委颁发,并通过设区市经贸委发放到企业。

第五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变更

第三十三条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应向省经贸委提交《*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表》(附表9),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原批准证书,由省经贸委统一上报商务部。属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名称变更证明;属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四条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有关事项的,申请人应填写《*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表》(附表9),并提供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原批准证书,由设区市经委贸核查后,上报省经贸委。属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名称变更证明;属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属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应当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使用权变更证明。省经贸委审核后,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条件的,换发变更的《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的,换发变更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第三十五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遗失、损毁的,企业应及时在省级报刊登载原证书作废声明;如要求补发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说明原因的书面申请和刊登原证书作废声明的报刊原件,向相应经贸委申报,按申领新证程序办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各级经贸委应当会同同级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消防、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安监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贸委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后续监督管理,不得收取费用。成品油市场管理经费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三十八条省经贸委定期将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和变更、撤消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名单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九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发证机关办理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

第四十一条成品油专项用户的专项用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量、用项及供应范围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第四十二条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

(二)加油站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加油或不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

(三)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和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税控燃油加油机,擅自改动税控燃油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计量作弊、克扣油量的;

(四)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六)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成品油;

(七)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的;

(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第四十三条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为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代销成品油。

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成品油。

成品油仓储企业为其他单位代储成品油,应当验证成品油的合法来源。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成品油经营许可决定的省经贸委或者商务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许可决定: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取得经营证书一年以上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于每年1月至3月上报经营条件书面核查材料。批发、专项用户、仓储经营企业和高速公路零售网点由省经贸委负责核查;设区市市区范围内的零售经营企业,由设区市经贸委负责核查;其余零售经营企业由县(市)经贸委核查。年度核查的结果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年审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六条批发、专项用户、仓储企业应向核查受理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经营条件核查登记表》(附表10)2份;

(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有效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由核查机关临时确定抽查的批发企业的进发货发票存根、国家有关部门下达专项用户的供油计划文件、仓储企业代储油品的收费发票或油品进出单、零售企业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各1份。

零售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材料:《*省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条件核查登记表》(附表11)1份;本条(二)~(六)项规定的材料。

第四十七条核查合格的,由核查机关在被核查企业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盖章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核查不合格处理,并由核查机关暂时收回其批准证书,且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时限为六个月,必要时可再延长三个月。对整改无效或拒不改正的,报省经贸委或者商务部撤销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收回经营批准证书。

(一)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专项用户不再承担专项用油供应业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的;

(三)长期无实质性经营且无故不申请暂时歇业的;

(四)无故不按期提交核查材料的。

零售企业核查工作结束后,由设区市经贸委汇总核查工作总结,填写《*省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条件核查登记汇总表》(附表12),于每年4月中旬报省经贸委。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各级经贸委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九条经贸委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省经贸委或者商务部吊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二)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外销售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

(四)在成品油紧张时期囤积居奇、哄抬油价、拒不售油的;

(五)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六)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成品油的;

(七)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八)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

(九)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十)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