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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监管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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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监管条例

第1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以普通食品代替保健食品功能。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利用现行的法规打“球”,以“似药非药”、“似食非食”等用语,混淆消费者的视听。由于普通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标识未有足够的认识,很难辨别真伪。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了正规保健食品企业的利益,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销售对象特定。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经常在社区以免费体检、免费量血压等活动、邀请离退休人员参加,借机询问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然后进一步加强联系。当老人留下电话后,不时会接到以晚辈甚至“儿女”自称的推销员的问候电话,通过接触,了解老人的基本情况,关心之余推销保健食品。另外,还将保健食品促销活动向城郊、偏僻居民小区以及偏远乡镇农村转移,专门针对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中老人年消费者推销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的保健食品,有的针对肥胖人群(特别是中年妇女)销售减肥产品。这些消费者求医心切,法律意识淡薄,上当受骗后维权意识不强。反调查能力加强。促销人员多以口头演讲为主进行促销,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进入促销现场立即停止演讲。有时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故意在早上8点以前或下午5点以后进行促销,这对取证查办带来一定难度。促销活动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通常前期以宣传介绍健康知识为主,不销售产品,等消费者信以为真后择日上门销售,售后便人间蒸发,极难控制,较易引起群体性投诉隐患。单品种保健食品经营存在上述乱象,究其原因,一是该行业存在多、小、散、乱的状况,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仅仅是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相关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未出台,各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

尽快完善法规。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出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相关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以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秩序为主线,以完善保健食品监管制度建设、严格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强化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好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完善企业信誉档案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促进企业诚信机制的建立,规范其经营行为,提高第一质量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减少主观违法行为。理顺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测和处罚等行政管理关系。广告监督管理中要统一审查认定标准及处罚幅度,改进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整合广告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联合几个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相结合的新途径。建立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健全完善保健食品数据库系统,公示各企业的保健食品审批结果、获批权限、是否为委托生产及获批广告原始内容等信息,以便公众和监管人员上网查验;利用国家局、省局网站及时通报保健食品抽检结果,曝光不合格产品,使假劣保健食品在销售市场上无法生存。普及保健食品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目前大部分消费者对“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国药准字”、“卫食证字”等概念分辨不清,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媒体宣传的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的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常识、宣传打假成果,引导消费者学会识假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孙情施玉芳

第2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第3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我国要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重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797家保健品企业被责令停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全国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近50万家,立案l万多起,责令停产停业797家,吊销证照47家,移送公安机关468起,移送工商部门非法宣传案件3907件。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国人对健康的重视,养生、健体等围绕健康的新生事物越来越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尤其当食品安全、医疗保健等社会议题拨弄人们心弦时,健康意识自然引起人们的重视,进而促使消费者对营养保健品产生更多的关注和需求。业内人士表示,一些不法厂商抓住患者希望治愈的心理,违规添加化学药物,让保健食品具有“神效”,其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保健食品行业的产值已达2600亿元。有数据显示,中国营养保健品市场规模近3年内复合增长率达到31.57%,2015年的预期产值将达到1万亿。201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40%的受访者表示经常服用保健品,75%的受访者在近半年内购买过保健品,30%的受访者有过购买保健品上当的经历。

监管转基因食品国家有专门条例

在前不久的一次会议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国家有专门的转基因生物管理条例,要进口农产品,必须要具备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符合国家贸易需求,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可以进口。

第4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法规规定,对于过度包装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对销售者给予惩处,责令销售违规商品的商家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最高可罚5万元人民币。

网购平台全面禁售食盐

为贯彻执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淘宝网在2月26日至3月8日开展了为期10天的食盐类商品的管理与整顿。同时,食用盐列入淘宝网的禁售商品管理条例中,违者将被严惩。

目前,在京东、当当等网购平台已很难找到食盐商品,包括韩国进口盐、意大利地中海海盐等。

我国实施食品农药残留新国标

2013年3月1日起,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到的食品种类比原来增加了近三倍,对农药残留的限制标准也更加严格。

新标准中,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新标准的一个亮点是将茶叶定义为饮料类产品,今后上市销售的茶叶产品必须符合25项农残限量。

乳品进口门槛将提高

2013年5月1日起将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进口乳品的“门槛”,其中所称的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与以往对进口乳品的一些规定相比,《办法》更加明确了进口商的主体责任,进口商应当建立乳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乳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出口商,以及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美国开心果加州小姐中国行

美国开心果种植者协会于2013年3月17日在上海城市超市日月光店和浦东正大广场商场举办了“加州小姐中国行(上海站)”的路演活动。2012年加州小姐莉雅·谢西尔( Leah Cecil)亲临现场,引领在场来宾见证了美国开心果“不漂白、自然开”的特点,与现场观众共同体验美丽和健康。当天购买美国开心果的消费者都有机会与加州小姐合影留念,并获得美国开心果种植者协会准备的精美小礼品。消费者购买开心果时需认准包装上的美国加州开心果品质标志(如图)。

大师操刀,良轩推出无刺刀鱼宴

刀鱼作为长江三鲜之一,在清明节前食用最佳。由于刀鱼上市季节短,位于上海茶陵北路10号的“良轩”在3月5日至4月10日推出无刺刀鱼宴,由中国烹饪大师李兴福操刀主理,每席刀鱼宴需要4~5千克刀鱼,每天限量供应两桌,需提前预定。

无刺刀鱼宴菜肴包括刀鱼鸽蛋、彩云刀鱼片、锅贴刀鱼、金狮刀鱼、花胶吞刀鱼、油爆刀鱼、珍珠刀鱼、刀鱼茸烩面、刀鱼春卷、翡翠拔丝刀鱼等,分每位1 380元和每位1 880元两种档位。

上海召开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会议

2013年3月13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召开2013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会议,上海市保健食品行业协会、上海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和上海市计量协会相关人员以及60多家保健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部署了2013年保健食品的工作要求,并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两部新规定进行培训。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敏强指出,上海市保健食品市场总体情况良好,从监管情况看,假冒、违法添加、违法宣传等问题仍不容忽视。

近10年中国进口法国奥克地区

葡萄酒量翻65倍

作为欧洲单一品种的葡萄酒领导者,法国奥克地区葡萄酒的出口量占到了总产量的50%,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70个,每秒就有27瓶奥克地区IGP葡萄酒卖往全世界。最近10年间,奥克地区葡萄酒向中国出口的数量翻了65倍。

从2007年开始,法国奥克地区每年举办一次葡萄酒甄选大赛。2012年第六届评选活动中,14名国际酒类专家、专业记者和侍酒师在57尊预选法国奥克地区IGP葡萄酒中精选出17款作为“金牌使者”。

第5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一、现状分析

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

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5、部门与部门失衡,致使牵头乏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按照“三句话”职能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各职能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目前,无任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资历,还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作为保健食品监管牵头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显然是级别低、职能虚、资历浅、基础弱、投入少、队伍小,牵头部门与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基础条件明显失衡,必然制约牵头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卫生部门查处。但目前出现的新动向已经使法律严重滞后。比如,《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按第四十九条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但在说明书中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审批范围的,就不一定适用该法。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也可以按20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由药监部门处罚。药监部门处罚时往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或第三款第二项。但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指的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处罚依据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必须载明药检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检机构却无检验食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检验标准。所以,很多情况下,部分地区药监部门绕开此条,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来查处,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又必须是药品。

再比如,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中涉及药品的处理,可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来管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对此也作出规定,但因为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药监部门却难以处罚。

所以,必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三、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国家目前暂不能理顺监管体制大环境下,结合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药监,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突破条块分割的藩篱。目前,国家已经在布置,在药监部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但从实践来看,光有协调机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对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也可以采取在打击违法过程中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治理等等。

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违法分子就会失去违法的胆量和气焰;如果在处罚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的成本,使违法行为达不到目的,违法分子就会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日常监管不松懈,发现违法行为不手软,查处案件不徇私,编制合法产品的安全网,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更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索证费”、“备案费”等,干扰查处工作。

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

第6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一、我省*产业的发展状况

我省是首先开发*药品和保健食品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的省份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培育,已形成了集科研、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目前,全省*类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年销售规模近4亿元,拉动相关产业产值十几亿元,成为保健食品领域的拳头产品和中药现代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成果。

一是*率先实现人工栽培,形成“公司加基地”为主的种植模式。*系兰科石斛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野生*主要生长于海拔1600米左右的山地半阴湿岩石上。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列为保护品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国内率先进行组织培养及人工栽培研究;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率先成功实现人工栽培,并形成规模化种植。随后,浙江大学、省中药研究所等研究单位及部分企业继续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使得*的人工栽培成活率和亩产量稳步提高,种植成本大大降低,为进一步实现规模化生产提供了保障。省农业厅牵头制订了浙江省地方标准《无公害*》,2007年5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并实施,该标准对促进*的规范化种植及*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到2006年底,全省有36个单位(农户)在省内建立了46个*种植基地,占地面积7千余亩,种植面积5500余亩。一些公司还在云南思茅、德宏地区建立了*种植基地。

二是*相关产品得到开发,形成较大市场份额。1993年,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成功开发以*为主要原料的铁皮枫斗晶,之后省内其他保健食品企业也陆续开发了*胶囊、铁皮枫斗颗粒、铁皮枫斗胶囊、铁皮枫斗茶、铁皮枫斗浸膏和*软胶囊等数十种产品。涉足的生产企业迅速增加,以*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食品热销于市场。国家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数据显示,全国以*(枫斗)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30家,产品有40多种;而我省*生产企业达20家,产品有30种,其中已经投产的生产企业有15家共23个品种,初步形成一个具有浙江特色、保健医疗效果确切、新兴的*产业群。

二、*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原料生产方面。一是由于*种植难以普及,*原料产量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缺口,部分企业只能以原料供应量来定生产量,*原料生产和供应尚不能满足保健食品和药品生产需要。二是由于各企业间的*原料及不同批次的原料存在品质差异,并且缺乏统一的种植和采购质量控制标准,使得以*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难度加大。三是部分生产企业对*原料投料把关不严,有的甚至以次充好或用非*进行投料,导致一些有问题的原料进入生产环节,严重影响了产品质量和市场形象。

(二)产品生产和质量方面。一是*类原料缺乏科学、可控性强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检测手段。目前,以外观性状鉴别*原料和以粗多糖为主要指标鉴别产品的做法,既难以辨别制成品中是否含有*成分,又难以测定*有效成分的含量;特别是各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缺乏*专属性的检验方法,给鱼龙混杂以可乘之机。二是*类产品的标识和声称与内在品质不一致。一些标识为*(枫斗)的产品并非*,而是其它种类的石斛产品,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监督管理方面。管理体制不顺,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管理乏力。以植物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其质量不仅取决于生产质量的控制,也取决于原料质量。但目前从种植源头到加工生产直至终端销售,分别由农业、经贸、工商、质检、食品药监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职责不明,责任不清,越位和缺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推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主要措施

我省*产业总体发展目标是:建立起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原料的种植和生产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产品创新、质量可控、品牌效应明显,热销国内药品和保健食品高端市场,在更大范围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争取到2010年,种植基地面积达8000亩以上;产品销售产值达7亿元;培育销售产值1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3—4家。

(一)完善*种植业的管理

1、着力发展*规范化种植基地。充分发挥杭州、金华、台州等*主要产区的优势,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种植规模和配套的组培苗培育规模。

2、推进品种认定和基地GAP认证工作。鼓励骨干企业开展*品种认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食品药监部门申请GAP认证。省经贸委、科技厅、农业厅等部门,对*种植品种通过省级认定和种植基地通过GAP认证的生产企业,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强化种植基地管理。加强对新申报*类保健食品品种植基地的核查,严把产品注册审核关,对无基地来源的产品申报不予受理。企业在建及新建省内外*种植基地,应向省食品药监局备案(含建设地、规模、技术等内容)。建立种植基地的有关信息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企业进行加工生产,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确认的种植基地的原料。

(二)加强技术攻关和质量管理工作

1、推进*优质高产种植技术的研究及应用。进一步提高种苗的大田成活率和亩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为扩大种植面积提供技术保障。

2、加强*质量标准制定及检测技术攻关工作。支持企业联合科研单位从性状、显微、DNA分子以及化学成分、指纹图谱等方面开展质量标准难题攻关,研究制定一整套质量标准。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对质量标准研究的支持力度。

3、加快产品和工艺技术创新。进一步开发*系列新产品,开发不同组方成份、不同剂型、不同价位的保健品,满足百姓用药和保健需要。应用先进适用的提取加工技术改造传统提取加工业,提高*提取加工水平和质量水平。

4、严格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建立严格的生产原料采购、生产记录、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帐。

5、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和品牌。重点培育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森宇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及品牌,发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作用,带动周边企业和农户发展种植产业。

(三)严格对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

1、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实施GMP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的动态管理制度。

2、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标识、广告的管理。对外省企业的产品,销售单位要主动索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品种来源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工商、卫生等部门做好*产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7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关键词:保健食品 对策 食品检测 检验体系

前言

近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保健意识不断提高,保健食品行业迅猛发展,大批保健产品涌向市场。但是,随着各行各业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食品的质量问题也频频被媒体所暴光,这充分暴露出我国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也被蒙上了一层阴影。因此,为了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维护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充分发挥保健食品检测的效能,完善保健食品的安全检测体系,加强保健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迫在眉睫。由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迟迟未能出台,如何解决保健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的难题成为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我国保健食品检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检验方式不健全,检测标准缺失

现阶段,我国在保健食品监测体系方面的相关投入还是相当有限,没有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保健食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而从保健食品监管的角度来说,对于保健食品质量把关的有效措施就是建立“从厂家到销售网点”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但是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突击式、传统式和运动式的抽查方式还比较普遍,而这些检测方式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不能够使监管工作达到全程化、系统化和日常化,导致不能防止有害保健食品进入日常百姓的生活中。在现阶段的市场上,保健食品检测的费用大多数都是由保健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自己承担的,这样就增加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经营成本,这样存在的不合理性导致保健食品企业不愿主动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检测。

标准化是保健食品创新的迫切需要,要鼓励保健食品提升产品质量,就要从规范保健食品原料做起。而现实却相当尴尬,大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特别是天然产物标准匮乏,许多大类的原料品种既无国家标准,也无行业标准,仅有企业标准。如葡萄籽提取物、番泻叶、总蒽醌化合物就只有企业标准。标准缺失使行业规范与监管存在局限性。

2、监督环节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检测的监督环节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很多工作只是流于形式,不能落实到具体实际中,保健食品监管中对产品的过程控制不够重视,而把重点放在保健食品的出厂监督环节。保健食品监管的对象也不够完善,主要是对大型保健食品企业进行监管,而对小型企业和家庭作坊的监管却几乎没有。从区域上而言,保健食品检测机构分布十分不均衡,中西部的保健食品检测体系还相当不完善,十分落后,尤其是基层的保健食品检测机构还非常缺乏。从检测的主体上来看,现阶段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现阶段社会上的需求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对保健食品中含量超标等方面的检测还不到位,容易造成保健食品检测环节上的脱节,不利于我国保健食品检测体系的完善。

3、认定不统一成本高

由于我国的很多地区在保健食品的检测结果认定上存在着重复认定等现象,既有各部位直接认定又有各级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评价的现象,这就无疑给保健食品检测的工作增加了认定成本和工作量,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相关从业人员的技能以及机构资质考核和认定方面缺乏完善的配套管理措施。

4、 检验体系制约检测

虽然药品的标准都非常成熟,检验都是有章可循,但是保健食品的标准是按照食品标准体系和方式制定的,一个标准往往适应一类保健食品的检验。如某产品的含量测定,就用于所有含人参、西洋参保健食品中人参皂甙成分的含量测定。地市药检所的检验装备和检测能力都是依据《中国药典》所要求进行配备的,其实验室认证、计量认可都是围绕药品标准进行,根本没能力进行保健食品功效检验和全成分检验。据了解,保健食品和药品在剂型上相似度高,一般为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等剂型,在某些成分上有相似之处。如水分、崩解时限、装量或重量差异、相对密度、PH值、总灰分、烧灼残渣等基本相同。另外,大多数保健食品含中药,因而《药典》中相关中药的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方法适用于保健食品标准。特别是保健食品功效含量的检验,很多检测机构未能进行有效认证,以致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困惑。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检测体系的对策

1、完善检测标准并提高检测技术

我国要根据现阶段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技术,在紧跟国际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的发展的同时加强我国保健食品检验检测的方法技术以及标准的研究。重点对有害金属、防腐剂、生物毒素、违禁化工品、微生物、农药残留量等含量方面的快速检测技术进行研究。同时,还得加快研制检验检测设备等消耗品,适当的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检测技术。

另外在完善检测标准的同时,需加快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的修订,使通用标准和检测标准相一致,有利于企业和检验机构能很好的应用最新的检测标准。

2、强化网络,建立完善机构配置

为了消除行业壁垒,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开放的、竞争有序的检验检测机制,以此来推动民间中介资本的介入进而形成合理的、规范的竞争机制。强化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网络建设完善整个检测体系的机构配置,并且完善保健食品质量检测监督体系,民间的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既可以为政府的保健食品监督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也可以为企业生产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可以为消费者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的鉴定提供技术服务,推动全民监督。通过这种以行政检验检测为主、民间中介机构检测为辅的保健食品监督体系,为我国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发展指明了方向。

3、检测信息和检测资源共享

保健食品检测部门要重视职能分工,强调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以减少各个部门之间的重复工作,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一些当地主要保健食品检测主体部门也要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合格认定,并建立起保健食品检测信息查询和检测资源的共享平台,让各级检测部门能够及时查询和分享 同时还应该要有独立的部门对保健食品检测资源的数据库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要充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如果有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检测以通过软件来控制检验机构要及时上报检测主体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4、控制源头,全程监控

在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所有环节中,对保健食品生产的源头控制非常重要,一旦源头出现问题,接下来的所有环节都会有问题,所以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合理采取属地监管的原则,并且要对偏远地区的相关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国家统一管理的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管理制度,以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考核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保健食品检验检测行业的整个水平

5、政府监管与部门自律相结合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建设,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信用评级比较低的企业,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并其违法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而对于信用评级等级较高的企业要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鼓励。与此同时国家还应该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长期有效的约束机制,在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方面的立法工作应该积极开展,做好相关的配套措施。从法律上建立起完善的、科学的保健食品安全的标准系统,其标准要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暴利而违反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或个人要严厉惩罚。

三、结束语

总之,建立完善的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无论是对于保障保健食品安全还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不断实践中,认识我国在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方面的不足,并参考国际保健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及时改正和完善,从而构建出我国完善的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参考文献:

第8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北京药监局建立保健食品专家委员会

近日,北京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等的相关要求,决定建立保健食品专家委员会。

北京药监局希望经验丰富、专业知识牢靠的保健食品专家能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初审现场核查,增强应对紧急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实现监管人员全员培训。

据悉,北京药监局将大范围招募专家,其中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保健食品相关企业等单位,涉及保健食品生产工艺(食品、药品)、毒理(食品、药品)、药理、食品理化、食品微生物、营养、卫生统计、药物(药用植物、中草药、药化、制剂、方剂学)、临床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将会是招募重点。

西北五省(区)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协作机制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工商局获悉,为强化西北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遏制传销向西部地区蔓延,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北五省(区)及西安市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并共同签署了《协作机制协议书》。

根据协议,西北五省(区)及西安市工商机关将针对传销的跨区域性和游动性等特点,适时组织双边或多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并及时通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信息及案件情报,实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资源共享。

保健品新条例推迟出台

据悉,预计将于今年年中出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因种种原因将推迟公布,具体时间还未明确。

《条例》的出台将一改我国目前保健行业“只重审批、不重监管”的现状,尤其是对于生产、审批环节的控制将更加严格和人性化,有助于企业自律和良性发展,但涉及部分传统营销模式或被禁的内容却成为了部分企业的担心。

企业

无限极:海外市场全面启动

无限极海外市场终于正式启动了。6月12日,无限极(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无限极(香港))在香港举行了开幕典礼。

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高级副总裁曾进荣、杨国晋先生、钟维康先生、林邦源先生、无限极(台湾)总经理王建华、无限极(香港)总经理欧锦鸿先生、无限极(马来西亚)行政总裁叶梅英女士、首席业务总监刘莉女士等出席了活动,嘉宾和现场近800名业务伙伴、消费者共同见证了无限极香港市场的正式开幕。

而在此之前的4月24日,无限极(马来西亚)已经开幕,无限极(台湾)也在5月15日开幕,无限极的海外市场开拓全面启动。

富迪:与两大功夫巨星达成初步合作协议

6月16日,美国富佑集团董事局主席陈怀德、广东省富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胡静应邀出席北京JACKIE CHAN耀莱国际影城开业典礼暨《功夫梦》点映礼。活动期间,陈怀德、胡静与出席活动的成龙、李连杰等国际巨星会面、交流,成龙当场答应陈怀德的邀请,决定出席富迪今年12月份在印尼举行的5万人年会盛典。

随后,6月22日,陈怀德、胡静又专程飞赴北京,就相关合作事宜与国际巨星李连杰展开深入交流。据悉,双方已达成初步共识,具体细节正在进一步商议当中。

天狮: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10年3月25-26日,由国家环保部指定的认证单位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的专家在对前期天狮集团申报五款家居产品(悠家丝毛清洗剂、悠家果蔬餐具洗净剂、悠家油污快洗净、悠家内衣清洗剂、悠家超浓缩衣物柔顺清洗剂)环保标志认证资料审核的基础上,对天狮集团的五款家居产品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环保标志体系和现场检查工作。

5月28日,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授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向天狮集团颁发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该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天狮集团产品迈进了绿色消费主潮流,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宝健:荣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大奖”

6月19日,“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在京召开。会上了“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宝健从推荐的1000家企业中脱颖而出,最终荣获“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大奖”。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宝健连续两年入围,据了解,2009年宝健入围100强企业,凭借在各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今年宝健成功入围20强。

中国外商投资协会会长石广生先生、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等出席了此次活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表彰企业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宝健总裁李道先生、副总裁蔡尚荣先生出席了当天的颁奖活动。

新时代:科研基地入驻中关村生命科学园

为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倾力打造大健康产业,日前,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与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集团科研基地正式入驻中关村生命科学园。

签约仪式在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昌平区副区长洪波,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任任鹏举,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主任苏贵光,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袁曙光、总经理郭利等领导以及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董事长李杰、总经理黄永刚、副总经理刘世恩等全体经营班子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区,集团科研基地在园区中占地一百余亩,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集总部办公、研发中心、教育培训、产品体验、信息中心、物流中心等多种功能为一体。该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提升集团形象,增强核心竞争力,对集团今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集团入驻生命科学园也将对园区及周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地带动作用。

三生:发起低碳基金捐资500万元

6月27日,在古木苍遒、绿树成林的三生健康产业园内,由宁波鄞州区74家企业发起成立中国绿色碳基金鄞州专项成立典礼隆重举行。这是目前国内首个县(市、区)级碳汇专项基金,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当天,浙江省政协主席周国富宣布中国绿色碳基金鄞州专项成立,同时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中国绿化基金会主席王志宝、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宁波市政协主席王卓辉亲临现场为项目揭牌。

中国绿色碳基金,由中国绿化基金会和国家林业局气候办批准设立,以植树造林、固碳减排为目的,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重大的绿色战略行动,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为发起企业之一,并捐资500万元。

人物

古润金:6月21日,马来西亚华总会长方天兴及永久名誉会长芳宴请各界,庆祝3名华商荣膺勋衔,完美董事长古润获得由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封赐的丹斯里勋衔。“丹斯里”是马来西亚国家荣誉,由国家元首册封给对国家有极大贡献的杰出人士,意为“护国将军”,这是对古润金和完美所取得成就的又一肯定。

梅西:当今足坛头号巨星,南非世界杯最受球迷关注的梅西,在6月2日和康宝莱签订了三年合作协议,康宝莱还同时成为了梅西所在的世界顶级球队巴塞罗那的赞助商,康宝莱的体育营销再攀高峰。

菲姬:黑眼豆豆主唱菲姬携手雅芳推出了首款名为“Outspoken”(直言不讳)的香水,并拍摄了一组女人味十足的魅惑大片。此款香水将于今年9月上市,售价约为28欧元。

对于和雅芳的合作,菲姬表示非常兴奋,“这是我的第一款香水,能够跟雅芳合作非常开心。我一直渴望用全新的方式来展示自己,设计香水是个绝佳的机会,能够与粉丝以及雅芳的顾客分享我的创意和信念。”

数字

2743.6 截止2010年5月底,“如新5.12小额信贷基金”累计向1389户农户发放贷款2743.6万元。已发放贷款中,安居贷款1007笔,1613.9万元,创业贷款382笔,1129.7万元。其中,5月当月发放贷款累计118笔,合309.3万元,其中绵竹发放69笔,156.5万元;什邡发放贷款49笔,152.8万元。

解读:如新在“5.12”地震中的表现令人注目,不仅大量捐款捐物,灾后的持续缓助更是贴近民生,“如新5.12小额信贷基金”堪称救灾的新创举,在慈善方面如新的用心值得尊敬。

4500中投顾问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15.11 0.33%]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按照06-09年我国保健品市场复合增长率30%的速度,加上人们越来越注重养身保健,预计到今年底我国将超越美国而成为全球最大的保健品市场。到2015年,我国保健品的销售额将达到4500亿左右。

1106月28日,全球知名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世界品牌实验室(WBL)在北京JW万豪酒店举办2010年度世界品牌大会,并了2010《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天狮集团以品牌价值110.58亿元人民币,总排名列排行榜第71位,名列保健品行业第一位,天津市第一位。

声音

昨晚见安利大中华区董事长郑李锦芬,人称郑太,60岁像30岁,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外柔内刚、风趣亲和,真是风华绝代呵,内地的女企业家做着做着就看不到性别了,更甭提别的了……

――一位央视的工作人员谈她见到郑李锦芬的感受。

跟进我的朋友,以及想跟进我的朋友,你们好,你们在想跟进我之前,一定要对我有个初步的了解,好吗?

――直销商赵汗箐在博客上公开表达对跟进者的态度,对不明情况见人就跟进的现象进行了抨击。

张悟本有问题,绿豆很无辜。

――直销网友“赢征天下”对张悟本现象进行了解读,提出张悟本或许存在很多问题,但不能因此一棒子打死,将其有用的养生理论也都抹杀了。

第9篇: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范文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简要总结,并对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

一、依法履职,落实责任,2016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为x户,检查食品经营者x户次(其中农村地区x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x件,捣毁售假窝点1个,罚没金额x万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及合规性检查

一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前准备工作。按省局要求对实施机关、配置设备、协同推进落实情况及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确保系统正式实施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6月1日首日宁南县颁发我州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x户(食品销售者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户、单位食堂x户),变更x户,补证x户,换证x户,注销x户。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指导县市逐级开展培训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同时在全州认真开展许可合规性检查,共检查许可办证材料x户,检查许可对象x户,检查发现实施机关自查问题67个,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经营者户数x户。西昌市及时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档案进行清理、归档。

(二)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专项清查工作,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批发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检点,以多宝鱼、鲈鱼等鱼类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水产鱼类x批次,合格率x%;共检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81户、餐饮单位x户, 现场责令整改5户。二是开展“总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样品”流通环节清查工作,检查大中型商超37户、批发商56户、白酒经营户x户,未发现不合格白酒。三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x户次,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x户,专项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235台次,检查批发、农贸市场x个(次),冻库51个,猪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户次,猪肉经营户x户次,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冻库案件1件。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州17县(市)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西昌市将此项工作与“双安双创”有机结合;德昌县精准摸底,强化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取缔非法“黑作坊”、“黑窝点”;宁南县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并对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叶、米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会东县提出了“分类、分级”彻底清除“雷”患的对策,整合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共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会理县主体调查基础资料为抓手,发挥乡镇、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职责,划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木里县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两级联动将城区及乡镇片区划为四个监管区域,有效监管;昭觉县结合服务群众,免费统一为食品经营户定公示栏等方式,即有效开展工作又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喜德县采取分时段、分阶段、分片区集中监管力量各个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截至10月底,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x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x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x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其中学校食堂x户/次;监督抽检食品总数x批/次,快检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捣毁食品“黑窝点”1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x户,无照经营户x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x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万元,罚没款x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六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州辖区内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配制酒生产企业1户、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经营单位x户、相关类型小食品经营店x户,责令整改并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目前专项行动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

(三)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三是在流通环节试点建立重点品种追溯体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标采购395套票证一体机用于开展猪肉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38个农贸市场中推广使用,同时选取设施较为完备、人员流动量较大的28个农贸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四是选取我州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设单位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实施追溯监管工作,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通过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一手抓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五是落实专项资金,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2015年划拨的专项资金5万元分别用于我州3个县局购买快检试剂;2016年省局划拨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xx宏林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发市场)重点建设。

(四)不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局日常监督检查按风险等级划分,每户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巡查,每户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认真填写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详细登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继续全面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继续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普及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分别组织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组织17县(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到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场观摩;二是按计划开展以食品经营许可、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培训、食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改革后)培训、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各1次。

二、夯实基础,抓住重点,从严做好新形势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州局的总体安排和统一部署,以体现“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引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县市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有效保障购进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避免因贮藏、运输、销售等经营条件不合规、温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败,及时清理库存,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并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适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要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局加大网络食品经营检查力度,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入网经营等工作。

2.抓关键,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承担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自检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制度。

3.严规范,持续推进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层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要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农贸市场规范工作,各县市应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在1至2个农贸市场初步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重点品种追溯体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快速检验检测室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促进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优化升级,培养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场、超市”,以点带面,发挥食品供应主渠道带动作用;三要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加强日常监管,把好源头采购关、市场进货关、销售关,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多发、潜在风险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节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强化畜禽水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一是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严格按照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下发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

5.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环节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贯等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

(三)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1.落实痕迹化日常监管。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督检查由“网格化”监管人员实施,确保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辖区内一般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检查2次,高风险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依法处置监督和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销毁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州局不定期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区域,春节、国庆等节日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对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等环节日常监管,按总局研究制定的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管理制度开展监督管理。

2.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市局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对无证经营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解决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四是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口。市区、县城、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者办证率达100%。

3.强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即落实全覆盖监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能力。

(四)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