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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经济学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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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第1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关键词:寻租性腐败 科斯定理 交易成本 产权

腐败是权力的孪生兄弟,从权力产生时起,腐败就如影随形。腐败与反腐败也成为一个纠缠不清的永恒话题,引起人们无休止的探索和论争。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腐败问题持续升温,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关于腐败的研究也广泛的涉及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本文拟从产权角度,应用现代产权理论的核心——科斯定理对腐败特别是寻租性腐败作出新的解读

一、腐败与寻租性腐败

很难给腐败下一个通用的定义。“腐败”的内涵和外延都具有不确定性。几乎任何对腐败的研究都会给出自己的定义。在此我们列举一些被广泛援引的“腐败”定义。

苏珊·阿克曼:第三方(相对于委托人和人而言) 试图以额外支付来影响人决策, 而且这笔支付人及第三方均未上报委托人。【1】

亨廷顿: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2】

纳伊:由于私人相关(个人、近亲、派系关系)的金钱或地位获益而偏离某个公共角色的正当职责的行为。【3】

不论任何定义都要解决一个问题,即判定一项交易是否为腐败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所能引以为标准的无外乎三个方面:公共利益、公共意见及法律规范。但此三点当中的任何一方要想予以清晰界定都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正是腐败难于定义的根源所在。但是从腐败防控的角度出发,我们就没有必要过于细致的探究腐败的边界所在,因为腐败难于界定的部分必然是腐败这一矛盾统一体中的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

一般而言,在经济学领域,腐败被定义为一种寻租活动。经济学意义上的寻租是指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因此它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但是当寻租活动与政府权力相联系时,就成了通常意义上的具有否定意味的“寻租”了。从图洛克对寻租的经典定义我们就能看出来。他认为寻租是“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4】图洛克定义的寻租已经很明显的与腐败相联系了。因此寻租不能等同于腐败,寻租不必然与政治权力相关,而腐败也不只产生于寻租。但是二者确实有交集在,即是寻租性腐败。寻租性腐败的概念于我国目前的腐败问题研究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处于经济政治的转型时期,腐败的起因、表现形式、防控机制等都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腐败。而转型时期腐败的主要表现,即是寻租性腐败。

二、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现代产权理论的核心。“科斯定理”这一概念并非由科斯本人提出,而是由施蒂格勒发明。科斯定理有三种不同的版本。根据张五常的总结,第一种是标准意义上的科斯定理,是科斯于1959年在“关于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论文中提出的,表述为: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第二种版本也称为无相关性定理。是从科斯的《社会成本》中引申出来的。它表述为:如果产权被明晰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资源的利用效率与谁拥有产权无关。这是最流行的有关科斯定理的一种说法。第三种版本表述为:如果权利能被清晰地界定且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帕累托条件将能够实现。【5】

大多数的研究者都以第二种版本为科斯定理的原型。它包括两个核心概念。一为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指除了价格之外影响交易的成本的总称。它是分散的所有权、私人财产和交易的产物。【6】交易成本不只存在于经济领域,而是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方方面面。所有人与人之间的活动都可以界定为交易活动,而任何交往活动都是要耗费成本的。科斯定理的另一个核心概念是产权。产权可以界定为“在一系列可选择的排他性行为中作出选择的权利”。对于产权究竟包含哪些内容,说法不一。我们以新制度主义学派代表性著作的解释为准,将产权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是使用一项财产的权利,即规定某个人对资产的潜在使用是合法的。第二是从资产中获得收入以及与其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第三是转让有关资产所有权的权利。【7】

从科斯的无相关性定理中可以看到,在零交易成本的条件下,无论产权属于博弈的哪一方,结果都将是有效率的。但是正如张五常所言:“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本的双重规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权利的界定可被忽略。”【8】在现实社会中,交易成本是不可能为零的,因此科斯对零交易成本的限定也成了许多学者批评的口实。但是,科斯本人不可能认识不到交易成本是不可能为零的。他所想要强调的,恰恰是我们需要对交易成本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倾向于把科斯定理当做对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经济进行分析的道路上的垫脚石”【9】。科斯正是试图通过引入交易成本这一分析工具,对古典经济学进行矫正,使其能够解释交易成本不为零的世界。

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如何才能使得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改进呢,科斯已经给出了答案,“如果我们从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转向交易成本大于零的世界,那么,立刻变得清楚的是,在这个新天地里,法律制度至关重要。”【10】由此可见,科斯定理的真正目的或者引申的科斯定理应该是: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对资源配置效率将产生重要影响,只要交易成本大于零。【11】这样,我们就可以对科斯定理作出更宏观的解读:“如果在政治与经济领域的交易成本都为零,那么一国的经济发展并不受政府类型的影响,但是如果存在正的交易成本,那么一国的政治权力的分配和制定规则的制度结构就成为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12】这种对科斯定理的宏观解读,也正是本文将科斯定理与腐败分析相结合的纽带。

三、寻租性腐败的解读

从以上对科斯定理的解读我们可以理出一个清晰的逻辑过程。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交易成本的有效控制为前提,交易成本的水平又决定于产权归属的清晰程度,而产权的清晰度在最终意义上受制于权力结构和制度规则。下面即以此逻辑来分析寻租性腐败。

1.

寻租性腐败的成本层面

寻租中的“租”亦称“经济租”,它是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剩余。市场经济中某些领域存在着高于其它领域的经济租是一种常态,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会使得各个部门的经济租水平逐渐振荡至平均状态,在此间的经济主体对经济租的追寻是一种生产性行为。而对由于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而产生的经济租则不可能由自发的市场调节来完成,于是各种经济主体就会以非生产性的方式,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途径来“寻租”。

在寻租过程中,政府官员一方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接受状态,而是往往会主动的设租,谋求各种利益。因此寻租性腐败实际上是政府官员和政府外的经济主体利用制度的漏洞双向寻租的过程。这一过程首先造成了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其次,它们本身白白耗费了社会的经济资源,使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浪费在这些于社会无益的活动上;第三,这些活动还会导致其他层次的寻租活动或“避租”活动。【13】布坎南将寻租活动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社会经济主体对相关官员的行贿寻租。由于主管官员从第一层次的寻租中获益,接下来便会吸引人力物力为争夺主管官员的肥缺而发生第二层次的寻租竞争,最后由于第一层次寻租收入往往不是由一个人独占,因此又会引起相关利益群体对这些收入的进一步寻租。【14】另一方面,对于没能及时寻租或者是在寻租中失败的其他经济主体而言,他们也不会停止寻租,而且会继续加大对寻租的投入。这是一个无休止的过程,交易成本也在这一过程中趋于最大化。正是由此,寻租行为被称为人类的“负和游戏”。

2.

寻租性腐败的产权层面

本森把寻租看作是个人或团体对既有产权的一种重新分配方式。人们可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来处理产权,也可通过政府来重新定义或分配产权。【15】当政府以公正超然的社会管理者的角色通过制度或法律途径来重新分配产权时,就是一种积极的作为,不存在寻租,但是当政府官员通过人为操作来重新分配产权时,就产生了寻租的空间,造成了交易成本的增加。

科斯定理对产权的强调,最初是为了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问题。任何经济活动都会存在正的或负的外部性。从产权的角度来理解,即是产权本身是不可能完全清晰界定的。例如一块由农民私有的土地,他拥有对这块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以及让渡权。但是这并不是土地产权含义的全部。一方面这块土地上不能用来种植大麻等违禁作物,另一方面,旁人有欣赏这里风景的权力,航空公司有从土地上空飞过的权利有拍照的权利。因此拥有一件物品的产权,远远不意味着拥有所有与这件物品有关的行为的选择权。【16】因此科斯定理中的产权不应狭隘的理解为财产权,而是包含了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这种产权的有限性正是造成经济外部性的重要原因。

对于寻租活动,正如本森所言,是对产权的一种重新分配方式。这种产权的重新分配并没有在公开竞争的环境下进行,某个经济主体通过行贿寻租获得了此项产权,但是同时其它人参与公平竞争此项产权的权利便被剥夺了。而且行贿者得到此项产权后势必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种非法得来的优势地位必然会进一步危及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3.

寻租性腐败的制度层面

萨德霍尔茨和科特泽尔通过对五十多个国家腐败程度的实证研究得出了制度与腐败程度的两点相关性。其一,个体经济的自由度和腐败程度成反比,国家对经济的控制程度和腐败程度成正比;其二,民主制度和价值的强度和腐败程度成反比。【17】除了印度、新加坡等少数例外,大多数国家的腐败现状都支持此结论。其中原因何在呢?从产权理论的角度看,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产权是一种限制性的权利,可以说产权在价值层面上是和自由相关的。二者都是在一系列的可能行为中作出选择的权利。【18】因此产权的清晰势必要求个体经济的自由。个体经济的自由又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为前提。寻租性腐败的实质是权力对资源的强行配置,权力挤占了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正如我们所熟知的“诺斯悖论”指出的“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但是,国家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19】民主制度和价值存在的意义就是对政府权力这种“必要的恶”进行制衡,限制其对经济管制的空间,保护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先地位。

四、启示

在将科斯定理与寻租性腐败进行结合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腐败特别是寻租性腐败,固然应从机制层面对其防控进行设置,但更根本的应是设定以产权的明晰和保护为核心的制度安排。但是就现实操作而言,既有制度是我们不能重新选择的。因此我们不妨将科斯定理作进一步的引申: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制度设计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上,而且体现在以产权保护为核心的法定权利的二次分配上。

应该看到,作为权力的伴生物,只要公共权力存在,腐败就不可能断绝。产权由于其复杂性也不是单纯的制度设计所能完全限定的。因此我们的制度改进不仅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而且也很难一直是帕累托改进,而更应以卡尔多改进作为一种常态。

【1】 苏珊·阿克曼:《腐败与政府》,第3页,新华出版社,2000

【2】 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58页,华夏出版社,1988

【3】 张军:《特权与优惠的经济学分析》,第92页,立信会计出版社,1992

【4】 戈登·图洛克:《寻租——对寻租活动的经济学分析》,第27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5】 约翰·伊特韦尔,默里·米尔盖特等编:《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一卷》,第499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6】 杨春荣主编:《当代西方经济学新词典》,第162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7】 思拉恩·埃格特森:《经济行为与制度》,第36页,商务印书馆,2004

【8】 同【5】

【9】 科斯:《生产的制度结构》,转引自赵守国:《科斯定理的实质及其学术纷争》,《经济学家》,2004.4

【10】 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第217页,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0

【11】 赵守国:《科斯定理的实质及其学术纷争》,《经济学家》,2004.4

【12】 同【7】,217-218页

【13】 陆丁:《寻租理论》,汤敏、茅于轼主编:《现代经济学前沿问题》(第二集),143-144页,商务印书馆,1993

【14】 布坎南:《关于寻租社会的理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8年第6期

【15】 同【13】

【16】 薛兆丰:《浅说产权》,stevenxue.com/st_03.htm,Thu Oct 9 22:49:38 1997

【17】 韦尼·萨德霍尔茨,Win·科特泽尔:《解释腐败:经济结构、民主制度和贸易》,胡鞍钢编著:《中国:挑战腐败》,255-257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第2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论文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支付矩阵,演化稳定策略

 

一.引言

我国政府采购自1996年试点运行至今,采购制度不断健全,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我国学术界对政府采购也做了一定的研究,但笔者认为,目前国内文献大多都是定性研究而且深度不够,仅少数学者运用博弈理论对政府采购作经济学分析,如张雷宝(2002)对政府采购监管作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彭文兵等(2003)通过收益矩阵博弈分析了政府采购中寻租的形成过程及其外溢效应;王宏(2006)通过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模型研究政府采购制度的变迁,王宏(2007)还用静态博弈模型研究了政府采购监督制度优化;后小仙(2007)对监管部门、采购方、供应商三方进行博弈分析,构建了反寻租目标体系。但这些论证只是从静态的角度,在完全理性人的假设下进行博弈

分析。本文尝试在有限理性的假设下,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动态演化博弈方法分析政府采购中监管部门和采购方的行为选择,强调动态性,找出影响博弈双方行为策略选择的变量,并据分析结论提出相应对策。

二.政府采购寻租监管的三方模型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本是政府利用公共权力管理社会经济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委托机制、监督体制、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存在权利干预经济、监管缺失等情形经济论文,这些将会产生权力寻租。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包括设租与寻租,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1]。政府采购中的设租是指采购方利用权力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控制,人为设置障碍,进而营造获得非生产性利润的环境与条件;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是指供应商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得供应特权以占有租金的活动[2]。政府采购的寻租行为导致政府开支扩大,纳税人负担加重;导致行业垄断,阻碍技术创新;影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导致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失衡,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滋生集体腐败乃至行业腐败[2]论文下载。

政府采购在具体实施中会涉及多方行为主体,下面以监管部门、供应商、采购方这三方设立博弈模型,模型的假设如下:

1.假设监管部门不与采购方和供应商寻租,供应商和采购方可以选择寻租和不寻租两种行为策略。

2.假设采购方接受委托购买一批商品A,A的市场价值为V;实际的采购价格为Y;供应商行贿金额为R;监管部门的稽查成本为C;监管部门证实违规成功的概率为p,证实违规失败的概率:(1-p),其中证实违规成功情况下监管部门对采购方的处罚为KR,对供应商的处罚为L(Y-V),其中K、L为惩罚系数;一般情况下Y-V-R>0。

3.各博弈主体的收益分别是[3]:

(1)采购方和供应商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不稽查,则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的支付分别为: R,Y-V-R,-(Y-V),供应商的行贿成本或采购人员收益R和寻租者收益(Y-V)独立于模型之外,本文假设R,(Y-V)为固定值。

(2)采购方和供应商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稽查,但不成功,则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的支付分别为: R,Y-V-R,-(Y-V)-C。

(3)采购方和供应商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稽查,且成功,对采购方收益R处以K倍罚款,对寻租者收益Y-V处以L倍罚款,则三者支付分别为:-(K-1)R,-(L-1)(Y-V)-R,KR+L(Y-V)-C。

(4)采购方和供应商不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不稽查,三者支付分别为0,0,0。

(5)采购方和供应商不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稽查,三者支付分别为0,0经济论文,-C。

在上述假设之下,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三方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三方的支付矩阵

 

 

 

监管部门稽查

监管部门不稽查

 

 

证实违规成功p

证实违规失败 1-p

寻租

采购方

-(K-1)R

R

R

供应商

-(L-1)(Y-V)-R

Y-V-R

Y-V-R

监管部门

KR+L(Y-V)-C

-(Y-V)-C

-(Y-V)

不寻租

采购方

供应商

监管部门

第3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关键词:政府采购;采购成本;采购效益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1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 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并规定财政部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政府采购成本分析

衡量政府采购效益的标准是采购成本与采购效益之间的平衡度。如果政府采购的效用与成本之间出现了大的不平衡,那么政府采购就需要进行调整。

政府采购工作的成本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机构的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等等。政府采购的成本大致可划分两个层次:

一是直接的、有形的成本,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环节所产生的直接且可用货币计量的各项费用,如政府采购机构及人员经费、政府采购活动中流通费用、政府采购的价格成本等。这些采购成本采购活动本身直接产生的,并且可以用货币来衡量,我们称之为微观成本。

二是间接的、无形的成本。因为政府采购可以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所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间接的成本,不能够用货币进行衡量。比如,政府采购制度在建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政府采购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政府采购有关的供应商和消费者为适应政府采购而进行相应调整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政府采购不规范造成的浪费、腐败等成本,均应归为政府采购成本范围内。这些采购成本与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关,同时无法准确地用货币形式进行衡量,所以我们称之为宏观成本。政府采购成本,尤其是在宏观成本方面的复杂性,使得在成本管理和控制方面面临一定的困难,同时采购成本的控制又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采购效益分析

政府采购效用是指财政资金节约额。节约资金额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与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之差额。一般用节资率来衡量政府采购的效益,节资率是指某项政府采购的节约资金额与该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比。节资率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成同向变化,而与政府采购实际金额成反向变化。因此,在实际政府采购工作中,往往用节资率的高低说明政府采购的优越性及政府采购工作的成绩。节资率是对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的评价。而在政府采购效益中,不仅具有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等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所产生的广泛而长远的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更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其成效大小。而节资率作为衡量政府采购效益的指标具有片面性和阶段性。它只反映政府采购的直接微观经济效益部分;同时,根据节资率的影响因素,在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等变动时期,通过对比分析节资率高低,可反映其实施成效,而随着政府采购极其配套制度改革趋于成熟稳定,节资率会逐步降低且相对稳定。否则,说明政府采购及其相关改革还不到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辨证看待节资率,而不能一味追求高的节资率。

三、提高政府采购的成本效益

虽然节资率在政府采购效益评价中具有片面性,但是节资率作为政府采购评价的指标之一,还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尤其是在评价政府采购微观成本效益的时候。所以如何平衡政府采购成本与效用在政府采购效益评价中具有一定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1.加强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建设。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建设是政府采购活动有效展开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对平衡政府采购成本与效用具有重要作用。在机构设置中,我们要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此外,要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科学的建设。从人员招聘开始,提高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在工作中,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队伍。

2.实行法制化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耐心和细心第工作。但对政府采购实施法制化管理是政府采购工作有效开展的保证。法制化管理是政府采购最主要的、最高级的管理方式。用法制化管理手段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以公开、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使用财政资金,从而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廉洁高效”的目标。政府采购实施法制化管理促进采购工作的客观性,减少人为的干预,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

3.充分引入竞争机制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采购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在媒体上采购信息,让有资格参与的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投标竞争。政府采购引进竞争机制,可以使政府平衡采购成本与效用,同时发挥供应商的积极性,扩大社会的参与面,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公开,促使政府采购工作向“公开、公平、公正”方向发展。

四、结语

政府采购是利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的,所以在政府采购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平衡政府采购成本与效用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目标,所以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要努力实现采购成本和采购效用的平衡,实现政府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小川.政府采购腐败的机理分析及其防范措施[J].中国流通经济,2008(08).

[2]朱小光.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管理[J].企业家天地,2007(03).

[3]欧忠依.论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对策——对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初探[J].经营管理者,2010(02).

[4]刘栩畅.浅议我国政府采购[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66).

[5]刘清恩,赵树宽,李冰.网络技术在电子政府采购中的应用[J].现代情报,2006(04).

第4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税务征管/寻租/需求/供给

一、税务征管中寻租的需求分析

(一)税务征收主体部门接受寻租方式

我国正在大力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公民的正确的价值取向,然而,税务征管部门由于多年的陋习养成了征管寻租的习惯,有的税务人员怀有不好的征税动机,甚至是接受纳税人的贿赂,在税收过程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寻租的部门一级一级往下支配,然后再在其中寻找自己的利益。因为他们的利益取向不同,所以会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者相互不合作等问题,从而制约了税务的发展。

(二)税务部门的薪酬水平偏低

这主要是因为掌握税收支配权的管理者,不能自己占有税收收入,他们本身与税权的所有者就是一种受托关系。受委托的一方不享有税收收益的剩余索取权,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领取报酬和福利,所以他们的福利待遇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因此,就会选择通过寻租来获取更多的回报。当税权产生的收益远远大于上级部门给予的报酬,同时又不会承担任何风险责任时,被寻租的部门为了弥补自己的薪酬待遇,就会继续选择寻租活动,寻找下一级的征管机构。

(三)没有完善的制约机制

我国现在的征管机制相对不健全,传统的财税机制结构已经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税务征管又缺少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征管人缺乏进取心,此外,税收信息的不对称也是一个重要原因[1]。

二、税务征管中寻租的供给分析

一个事物的存在必定有它的道理,税务征管寻租之所以会有市场,就是因为它的成本非常小,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一)委托相对困难

目前对税务征管进行监督相对困难,税务监督机关很难对征管者进行有效的监督,要么就是监督的成本太高,不得不放弃监督,最终使得税务征管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同时,税收征管工作也有其自身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人拥有更多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是委托人不具有的,要想获得这些信息,就要付出很高的成本,信息不对称是委托和双方都知道的“秘密”,为了获得利益,他们都默认了这种方式。

(二)税法弹性过大

我国的税法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征管者在其中的操作空间非常大,这也使得寻租供给的成本变小。由于税法的不确定性,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征税人就有很大的自主裁量权,这种行为是一个法治国家所不允许的。而且,这种行为容易滋生腐败,使税务征管工作陷入混乱[2]。

三、遏制税务征管寻租的对策

(一)改变纳税人和征税主体的偏好

要想让纳税人和征税主体养成良好的习惯,就必须加强这两者的道德教育,改变他们心中的税务征管思维。靠法律法规来约束人的行为固然有效,但是如果让人们加强自律,自觉依法纳税和征收,就比法治来的更加高效,达成自律就要改变纳税人和征税主体的意识形态,循序渐进的达到自律的效果,让他们知道自己以前的做法是不对的,对税收寻租、创租要排斥和鄙视,最终主动放弃税收寻租行为。

(二)提高经济人的收入和福利水平

有些税务机关或人员因为自己的薪酬待遇过少,才会创租活动,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但是,如过我国的政府部门给予税务人员更加丰厚的报酬,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有保障,那么他们就不会去做创租等活动,这相当于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要创新自己的工资分配方案,减少冗员,增加员工的薪酬,全面提高所有税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同时也要扩大岗位之间、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让员工有奋斗的动力。

(三)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

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是产生寻租的最重要的原因,因为缺少明确的法律条文,寻租和创租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同时,还不违反法律。为了减少税收优惠、减免税的行为,就要把这种可随意发挥的空间减小,让征收者的行为完全在法律的监管之下。首先,就是要规范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防止地方政府偷换概念,把不属于减免的项目,也当做减免内容来做,减小随意性空间,让他们的自由裁量权得到制约,同时,也能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健全我国的法律制度。

(四)增强执法力度,加大惩罚措施

如果我们提高了寻租者的寻租成本,他们会考虑寻租的后果,就会收敛自己的寻租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就能查处更多的非法寻租行为,使监督行为更加有效。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化手段应用到司法领域中,寻租行为被查处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对寻租行为有强大的警示作用。同时,还能加大被揭发寻租者的成本,让他们不敢贸然行事。另外,要把已查处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公开,加大非法寻租活动的精神成本。这样寻租者将理性放弃寻租行为,从而使非法寻租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第5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关系疏密度;无差异曲线;关系文化;边际替代率

中图分类号:C93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123-03

职业经理是把经济资源从生产效率低和产量较少的领域转移到生产率较高和产量较大的领域的人。因此,职业经理人的选择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变量,然而,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企业所有者对职业经理人选择的偏好是有差异的。本文基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关系疏密度偏好,就企业所有者对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做一个分析。

一、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1.基本假设

第一,所有者将关系疏密度作为其选择经理人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第二,不同的社会文化影响所有者对关系疏密度的偏好程度;第三,所有者对一切经理人的因素关系疏密度、经营能力所产生的效用都是可以比较的;第四,随着关系疏密度的变化,所有者对关系疏密度或者经营能力的偏好是变化的。

2.模型的构建

二、经营能力信息充分情况下的职业经理人的选择

由于经营能力这一信息,所有者虽然不能充分的清楚,但是通过某些媒介可以做出一个相对清晰的判断,因此,可以假定关于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信息是充分的,即经营能力不光是职业经理人的私人信息,所有者对这一信息也是充分了解的。

在f1中经营能力对关系疏密度的边际替代率递减,当关系疏密度较小的时候,经营能力对关系疏密度的边际替代率很大,且大于1,表明所有者对关系疏密度的偏好很强,对经营能力的偏好较弱。随着关系疏密度的增加,边际替代率跟随着下降,于是所有者对关系疏密度的偏好减弱,对经营能力的偏好相对增强。当边际替代率等于1时,所有者对关系疏密度和经营能力的偏好恰好相等。随着边际替代率的进一步下降,所有者对经营能力的偏好超过了对关系疏密度的偏好。

无差异曲线为f1形状的所有者是处于关系文化的社会背景下的个人。在关系文化的社会背景中,个人天然的对关系疏密度产生强烈的偏好,在关系疏密度较小的时候,个人会积极地追逐关系疏密度,单位关系疏密度的增加对个人的效用的增加很高,反映在图形上,在R较小的时候,ORS很大。只有当关系疏密度很大的情况下,个人才将注意力转向到经营能力这一要素上。于是经营能力这一对所有者选择经理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退居其次,出现了关系疏密度驱逐经营能力的现象。且f1越是凹向坐标轴,所有者所受的关系文化的影响越大。我们用在效用一定的情况下,经营能力对关系疏密度的二价导数 来表示f1的凹向度。凹向度越大表示所有者所受的关系文化影响越大。现实中所有者无差异曲线的凹向度,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所有者所处的关系文化浓度,另方面来自于所有者自身的个人偏好、价值观、决策方式、知识体系等。

在关系文化下,所有者根据职业经理人的关系疏密度和经营能力的组合对他所产生的效用来选择职业经理人。由于所有者总体上偏好于关系疏密度,因此他可能选择了一个关系疏密度很高而经营能力很差的职业经理人,而放弃了那些虽然关系疏密度很低但是经营能力相对很高的职业经理人。全能的职业经理人在所有文化中都是受欢迎的,而这种全能的职业经理人在现实中毕竟很少。所有者选择经营能力较差的职业经理人必然会降低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率,所有者会产生效用损失,但是却从较高的关系疏密度中获得了效用的增加。

在个人主义文化下,所有者也是根据职业经理人的关系疏密度和经营能力的组合对他所产生的效用来选择职业经理人。由于所有者总体上偏好于经营能力,因此他可能选择了一个经营能力很高而关系疏密度很低的职业经理人,而放弃了那些经营能力很低但是关系疏密度相对很高的职业经理人。这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率。

对f3的分析。f3是一条线段,dO/dR是一个定值,等于1。即经营能力对关系疏密度的替代率是不变的。这表明随着关系疏密度的增大,每增加一单位的关系疏密度所需要的经营能力的数量也是不变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介于本文的一个假设是随着关系疏密度的变化,所有者对关系疏密度和经营能力的偏好是变化的,本文仅将f3作为分析f1与的参考因素。

三 经营能力信息不充分情况下的职业经理人的选择

经营能力是职业经理人的私人信息,职业经理人会通过各种方式让所有者相信他所具有的经营能力,所有者也想清楚地知道经理人的经营能力。但是信息传递的途径是较少的,而且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可能失真。因为经营能力较低的经理人有积极性向所有者传递他经营能力较高的信息,而不愿承认自己经营能力较低,事实上经理人自身也会高估自己的经营能力。所有者由于自己的个人偏好、价值观、思维方式、知识体系等差异,对经理人传递的信息的评价也会产生许多主观性,并不能真正知道经理人的真实的经营能力。两者之间信息的交流需要一个媒介,这就是经理人市场。

如果没有一个充分有效的经理人市场,所有者对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就存在一个判断,我们用P表示,P=kO,k>0k, ,这里的k是一个修正系数,表示所有者在给定职业经理人传递的信息的情况下,对经理人的实际经营能力的判断偏差。k>1,表示所有者对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做出了过高的评估,k

四 结论与建议

在关系文化中,所有者天然的对关系疏密度产生偏好,而从企业经营效率和所有者个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所有者真正应该考虑的因素是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关系疏密度对企业经营效率并不能产生任何影响,两者本来应该是不相关的。但是在关系文化中,所有者却对关系疏密度这一因素特别偏好。基于以上分析,在关系文化下,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建立一个充分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在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中,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信息是相对充分的。所有者可以取得一个方便快捷的渠道来获得有关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的信息。这使得所有者对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做出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因此,所有者就能对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充分了解,第二,建立职业经理人的信誉机制。职业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固然是重要的,而职业道德更重要。信誉机制应该能促使职业经理人重视自己的信誉,丧失信誉的职业经理人会产生很大的机会成本,否则经理人没有积极性保持自己的信誉。当所有的职业经理人都保持自己良好的信誉的情况下,职业道德将不成为所有者选择职业经理人的关键要素,经营能力会变得至关重要。即使处在关系文化下的所有者也会对关系疏密度的偏好有所下降,而对经营能力的偏好会上升。第三,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监督职业经理人的机制。所有者应该创造一个促使职业经理人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环境,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监督职业经理人的机制可以使得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在很大程度上达成利益的一致性。这样可以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少职业经理人逆向选择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 哈尔・瓦里安.微观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0.

[3] 颜世富.东方管理学[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1:7.

[4]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

第6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关键词】效率 公共选择 原因 对策

人类社会中,集体行动无处不在,开展集体行动不仅要考量其合法性,也要考量集体行动的效率。公共选择理论认为,集体行动效率的制度含义是达成对集体行动的一致同意,这种一致同意是可以在对集体行动的讨论过程中形成的。通过对集体效率的阐释可以提供更全面的视角,系统地分析中国行政低效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措施,从而为把握效率实质、提高行政效率提供借鉴。

一、效率与集体行动效率含义

第一,“效率”是经济学中最为重要的关键词,经济学的基础性命题“斯密定理”,揭示了每个经济行为主体在市场里的自由选择会带来一个无意识的后果――“市场效率”。在这里,“效率”是经济学以及经济活动的价值准则,也是唯一的价值准则。由此,对“效率”最常见的使用是,一项经济活动如果能产生“效率”,则就是值得追求的,否则不应该开展此项经济行为。

第二,能够利用既定资源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就被认为是“有效率”的。这是对“效率”的通常性理解,即“多比少好”。这种理解与规范意义上的“效率”是有很大区别的。事实上经济学对“效率”定义为“帕累托最优状态”,即经过自由的市场生产、交换之后,市场主体的福利状况达到了这样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人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改善自己的福利。

第三,根据对效率的这一定义,效率实质上首先是一个“个体性”的而非“整体性”的概念,它表述的是所有个体均实现了既定条件下的福利最大化;进而在此基础上,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也就实现了“整体效率”。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个体效率”与“整体效率”并不是并列的概念,“整体性”效率无非只是每个个体都获得效率这种状态的整体性表述。基于此,“效率”如果说是一种“价值评判”准则,它所依附的价值判断主体是每个个体,比如,所谓“效率最大化”所指的是每个个体的效率都实现了最大化,离开了“个体”这一价值评判主体,“效率”就毫无意义,没有价值评价主体则无所谓“效率”。

第四,依照“效率”只能依附个体而存在的本来含义,那么定义集体行动效率首先就必须厘清“集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两种通约的可能:一是将个体视为无差异。集体是个体的无差异加总或集合,如此个体效率也就是集体效率,通过个体效率就可定义集体效率;二是强调每个个体的差异性,则集体效率只能是在每个个体都达到“效率”状态下才有定义,在规范层面上,集体效率只能定义为集体中的每个个体都实现了“效率”,无论“集体”的规模有多大,只要有一个个体还没有达到效率状态,集体效率就无从谈起。

事实上,将集体视为无差异个体的加总仍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其实集体行动效率只能以组成集体的每一个个体效率的实现为前提。基于此,集体行动效率只能定义为,实施某项集体活动使得每个个体都同时达到个人福利最大化状态。

二、一致同意――集体行动效率的公共选择解释

第一,所谓“自由市场原理” 无非就是“自愿主义的原则”,“自由市场”的本质在于可自愿交易,而自愿交易的本质是“一致同意”原则,“一致同意”意味着没有人受损,而这才是市场效率的实质所在,是所谓经济效率的源泉,由此经济效率只能被定义为自愿交易所产生的一种状态。

第二,形成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微观基础是两两交易,如果一个买主和卖主就交易事项达成协议,交易就会发生,市场中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会对这笔交易予以认同(默认),也就是说,这一笔交易固然只是发生在两者之间,其实也是一致同意的结果,由此产生了“效率”。

第三,“一致同意原则”成为判断一项公共选择是否有效率的标准原则,而求解集体行动的效率就转变为如何在参与集体行动的主体之间达成一致同意。达成一致同意有两种可能的机制。其一,市场机制。即一种以分散的方式一致同意地集结个体意愿的机制,但其发挥作用的领域受到限制。其二,在市场自发起作用之外的领域,可以通过投票方式来集结个体意愿。如果投票能够一致同意某项集体行动,则这种集体行动就是有效率的,即一致同意的投票原则是帕累托最优的“政治对应物”。

第四,社会选择应该是一个“过程”。无论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规则,还是市场选择,本质上都是一个自由选择的过程,有意义的问题是“过程”研究的核心应该是“投票过程” 或“市场交易过程”,分析交易过程中的人的行为。在交易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会相互妥协,人的偏好在这一过程中会发生改变,经过反反复复的讨价还价,人与人之间会达成事实上的一致同意。

第五,核心看法是,一致同意是可以在一个“过程”中实现的。这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公共选择理论构建了一个实现一致同意的理想形式。与社会选择直接在不同偏好、既定规则之中求解一致同意不同,公共选择在形式逻辑上首先区分了两类行为选择:对规则的选择和规则之下的行为选择。首先确认一个规则(立宪原则),这个规则规定了采取集体行动必须满足的条件和程序,如果这个规则得到了一致同意,那么执行这个规则而形成的任何决议逻辑上也都是一致同意的结果。首先是确认规则,而后是在规则之下采取行动,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这是两类不同的行为逻辑。

第六,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熟悉一般均衡体系的论者或许会指出,遵循这一原则进行集体行动仅仅在逻辑上具有一致同意的性质,这与帕累托最优表征的效率状态事实上相距甚远,而后者方具有“实质性” 效率的含义。帕累托效率在表达形式上非常优美,在“实质内容”上消费者和生产者都获得了福利最优状态。但是,在公共选择所构建的逻辑上的一致同意状态中,当事人似乎不得不在两种成本上做出一个权衡,与帕累托效率相比,当事人其实上并没有达到最优状态。

第七,公共选择学派的解释。布坎南也曾指出,当把“效率”简单地理解为帕累托最优状态时,往往会陷入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即将“效率”或“帕累托最优状态”理解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最优结果或最优目的状态,完全竞争所产生的“效率”是独立存在的,市场只是达成“效率”的手段。在布坎南看来,这种对效率的理解,是将市场简单化地理解为一种“手段”,而将“效率”理解为一种“目的”,进而为了达成“效率”这一目的,采用何种手段是不重要的。这显然是不妥当的。理解布坎南的这一思想,须把握两个要点:第一,效率体现的是市场主体的主观满足;第二,市场主体的评价是在既定约束条件下的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固然在新古典理论对交易过程的形式逻辑理解中,交易者的行为被刻画为既定约束条件下的效用函数的最大化,但效用函数不能脱离于“人”而独立存在,“人们行动的目的并不是使独立存在的函数中描绘的效用极大化。他们面对真正的选择,而决策所产生的结果可以在事后按照‘假定’的极大化效用函数使之概念化,但是,这些‘假定’的函数本身是在选择过程中产生的,不是存在于这种过程之外的潜在的参与者们只有当他们进入过程时才知道他们自己的选择会是什么。”而市场就是“一个人们彼此相互作用、不管他们是谁都一样追逐自己目标的制度过程,市场中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人行为产生出一种自然秩序,这种秩序反映了市场参与人的评价的极大化。这些评价究竟是什么,唯有在过程中才能被规定;因此,个人评价不存在它们在其中被规定的过程之外。在这种意义上,并且唯有在这种意义上,在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秩序可以称为或划分为是‘有效率’的。”据此,效率只能是“过程”的产物,无论是以二人交易为微观基础的帕累托效率,还是集体行动的效率,在公共选择理论家看来,均是交易过程的产物。固然经济学家总是在强调,经济行为的目的是实现资源最有效率的配置,但是,公共选择要反复澄清的是,无论如何强调“效率”的“重要意义”,效率仍然不过是自愿交易过程的产物。

第八,所谓效率,其实就是行为主体对经济行为的过程以及形成的结果状态均表示同意,而这种“同意” 是在行为主体的相互交易、相互沟通过程中形成的,其最终表现形式是所有经济主体在经济行为中其主观意愿均得到了满足。相对于市场交易中的两两交易而言,公共选择将集体行动理解为一种复杂交易。与市场两两交易中的“效率”来自于交易协议自然得到全体一致默认一样,集体行动效率与之并无本质的不同,也同样是有关集体行动的协议须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而集体行动效率的核心含义就在于在集体之中达成了“自愿协定”。同样,这种“自愿协定”也是在关于集体行动的商谈过程中形成的。”

三、中国行政低效的原因分析

布坎南在分析政府干预市场为什么会失败的原因时明确指出:各种经济政策之所以失败,并不在政策本身,而在于实行这些政策所需要的政府行为假设与现实政治过程不一致。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行政低效有其特殊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公共部门的垄断性特征。尽管公共部门主体已经向多元化发展,但政府部门依然是公共经济的最大垄断者。其结果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言,垄断免除了公共部门的外部竞争压力,同时也就免除了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

第二,产出评估的困难性。私人部门的一个明显优势在于,其产出很容易用一套明确的评估标准加以测定。以促进其效率的提升。而在很多情况下。公共部门产出的是无形的服务,具有非市场性质,其质和量缺乏确定性和可度量性,因此很难用量化的标准加以测定。

第三,公众监督的乏力。在公共部门活动中,公共部门作为公共管理主体,出于自身的考虑,不仅会垄断大部分的公共管理资源,而且会垄断关于公共管理活动的信息,容易导致其管理活动的非透明化,信息的稀缺和非对称尤为明显。在信息缺乏的情况下,也就谈不上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监督了。

第四,目标取代现象突出。目标取代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组织成员对组织规章制度的遵守本来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但是逐渐成为了目标本身,导致组织成员行为的僵化和形式主义泛滥。

第五,资源的浪费较严重。在公共管理学者尼斯坎宁看来,官僚追求的个人目标有:薪金、职务津贴、社会名望、权力、人事权、较大的影响力、轻松的工作负担等。尼斯坎宁的研究证明,除后两项外,其余目标的实现都与官僚所在机构的预算规模呈单调正相关关系。因此,官僚及其机构追求自我利益的必然结果是政府预算规模的最大化,政府预算的膨胀必然导致政府机构和开支的膨胀。一方面政府人员和行政管理费用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政府预算的最大化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过剩,并与社会实际需求相脱节,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六,民主过程的成本。与私人部门经济过程不同的是,一项公共部门经济活动除了是一个经济过程之外,还是一个民主过程。一项公共经济活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的参与和表达,听取各种社会群体的意见。从本质上看这是一个包括公共经济主体、各种社会群体在内的博弈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包括诸多的民主程序,包括旷日持久的讨论等等。因此,一项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很可能伴随着效率的低下,这就是民主过程的成本。

四、公共选择理论的借鉴意义

第一,政府决策达不到帕累托最优。一是法制的不完善弱化了对行政权利的约束。相关法律只涉及了政府的决策规则,政治家很难确定官员在行政中的政策是否符合帕累托最优。二是官员决策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追求机构规模的最大化和预算的最大化,结果使政府开支扩大,只有利于部门,公共福利却因此而受损。政府垄断了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供给,政府机构之间缺乏竞争,政府官员无利润最大和成本最小的动机,使得政府生产公共物品的成本常常高踞不下。这些都是政府不适当干预经济所付的代价。

第二,无法评价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哪个的作用更大,或者说市场失灵与行政低效比较,哪个更糟。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市场或要不要政府的问题,而在于寻找市场与政府的最佳结合点,在发挥市场效率的同时,发挥政府在市场不能起作用和市场调节不到的领域所起的作用,以提高政府干预经济的有效性,尽量减轻或避免政府干预经济的失效。

第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尽可能地缩小政府的职能,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尽量不要去干预,因为政府职能的任意扩大,一方面会加大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降低整体资源利用的效率,另一方面又会给政府的官员提供更多的的土壤和条件;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当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步伐相适应;过去我们片面地夸大了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化的作用,而忽视了通过制度的创新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及合理的激励机制。

第四,将集体行动效率理解为集体中的所有人对集体事务的一致同意,则在探讨实现集体行动效率中有意义的问题是寻求达致一致同意的途径,这是集体行动效率的制度意义所在。规范层面上公共选择诉求对一致同意的规则的选择是规则之下的选择,在实践层面上公共选择构建的理想型制度建构是立治体制。但在具体的场景中, 比如就某一基层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而言,则应该通过更直接的机制来表达民意,

第五,提高中国行政效率的措施。在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行政低效有着特殊的产生原因,因此解决的措施也应有着本国的特点。具体体现如下:一是在各级政府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只有打破公共物品生产的垄断,在政府机构内建立起竞争机制,才能克服导致政府低效率的最大障碍。比如,可以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来提供相同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使这些机构之间展开竞争从而提高效率。又如,可以把某些公共物品的生产承包给私人生产者(如美国的高速公路是由政府投资生产的公共物品,却承包给私人建筑公司)。二是对政府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政府活动的支出依赖于赋税。因此,对政府的收益和成本加以约束,就从根本上限制了政府的行为,抑制了政府的自我扩张。这种约束可以从政府预算的程序和数量两个方面人手:前者要求在批准程序上注意保持收支平衡;后者要求政府收支增长直接与国民经济的增长挂钩,并保持在一定的比例。三是加强监督。要从根本上消除寻租和腐败现象,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加强法制,完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体系和政务公开机制,以抑制权力的滥用和寻租的产生。对权力的监督不仅包括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还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的监督,才能有效防止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维持政府干预经济的有效性。四是集结民意。事实上目前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在如何有效集结民意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价值的探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协商民主理论,它所关注的是在集体中达成一致同意以赋予民主实质性的含义,实际上其思想实质在公共选择理论中已被反复强调了。而且,民众的同意不仅是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来源,而且一致同意之下的集体行动,也是构成经济效率的来源。由此反观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从追求效率的角度出发,应该是以尊重民意为根本宗旨。

目前常见的对政府管理效果的分析采用的是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这种评价方式不够全面,其原因之一是没有考虑到这笔投资的“机会成本”;二是“理想水平”是无法确定的,而事实上这笔投资在机会成本最小时所能产生的效果几乎无法计量,因为潜在的均衡状态永远是不可观测的。因此对类似问题的效率评价,在实证分析之外还应该附之以制度评价,即评估此类决定在多大程度上和层次上契合了相关利益主体的一致同意。

【参考文献】

[1] E. Furubotn and S:Property Rights and Economic Theory[M].A Survey of Recent Literature,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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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三联书店,1995.

第7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关键词: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措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2-0116-02

1 前言

企业集团的生存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其经营模式和经济管理模式也应该做出一定的调整,以适应更加激烈的竞争。会计集中核算又称为一级核算。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特征是本单位的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而不会出现其他部门的参与,在当前,这是一种被广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所采取的一种会计核算方式。会计集中核算是对于传统会计工作方式的改善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会计集中核算的人员参与、工作方法和模式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对于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所产生的明显影响便是可以更加高效、更加科学的实现对各下属单位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内容的统一管理与控制。

会计集中核算是我国会计管理制度与工作方法的一个重大转变,会计集中核算在企业集团中的应用正在逐渐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国的企业集团应该更加深入探索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策略和方法。

2 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会计集中核算正在改变着传统的会计工作的内容,使得会计工作的质量更加高效,使得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参考价值。作为一种崭新的会计工作模式,会计集中核算的出现使得企业集团形成了新的会计工作趋势和工作模式,这是一种企业集团大型化、国家化的重要体现。也是现代财务管理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体现。企业集团拥有独特的经营模式与管理模式,会计集中核算是集团企业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对之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集团的会计管理方式更加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并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一定可行性和针对性的会计核算办法。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的财务报告流程、统一的财务编码体系和统一的报表体系,以保证各子公司财务信息的可比高度以及会计报表的汇总和合并。

在企业集团进行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已经对资金结算、会计集中核算等财务工作的新模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检验。会计集中核算区别于一般会计核算的显著优点便是使得各种资金的收支活动得到强化执行,其在各级各类的企事业单位应用中体现出了优越性。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会计信息质量和效率,并且实现了普通会计核算模式无法实现的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这便更好的抑制了腐败的发生,促进了财政综合改革。

伴随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事业单位的逐渐推进实施,各个相关方面都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都迫切需要对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进行改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以及真实性等都要满足各方面新的使用需求,因此都要对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做出一定的调整与改善。很多企业集团总部或者下属子公司先后上市,这意味着集团企业发展的各项审计工作会更加严格,也应该遵循更高的标准,要接受更加严格的外部审计,这就要求会计集中核算尽可能做到自上而下的统一化、规范化。此外,中期报告以及年度报告所要求报送的报表资料大量增加,而且时间要求更加严格。

各种先进的工作手段与工具的出现,开发与广泛使用也改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模式,极大的提高了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各种操作软件的使用也从客观上为会计集中核算提供了客观条件。

3 企业集团会计核算的现状

3.1 会计集中核算使得会计监督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二级或基层单位领导认为上级会计核算机构起着重要的会计监督职能,因此便降低了工作的质量,放松了对于会计监督的要求。单位报账员认为自己只是现金收付的出纳员和会计凭证接收、报账的“票据传递员”;而核算中心认为自在单位,其职责在核算,监督有难度。这样便导致了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责任模糊,某些资金来源与使用都没有清晰的说明。因此,我们认为单纯从会计监督角度的质量与力度来看,会计集中核算加大了进行会计监督的难度。

3.2 单位内部的制约机制作用发挥具有更大的难度

企业集团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工作的模式和人员设立都发生了一定变化。原来的各二级、三级单位取消了会计、出纳员。报账员对单位日常经费收支进行负责,主要进行日常的记账、报账工作、另外,各下属单位的财务印章保管,领购各种票据,负责单位收款收据的开具、收款和结报工作也都是由报账员一手操作的。这与原来会计工作模式的显著不同便是原来分别由会计、出纳、票据管理员承担的不相容职务变为一人负责,这对于个人的道德素养提出了严峻考验,也使得部门内部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严重失效。

3.3 严重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在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式下,并不存在一个集团性质的会计核算主体。集团整体的财务信息只是经过合并生成的3张报表,但是整个集团的明细账与总分类账并不会有完整的记录与体现,在这3张报表之外、对集团企业更有价值的经营信息却不能清楚地得到。以报表作为生产单位的经营信息载体存在严重的弊端,以合并报表方式得到集团整体经营情况也缺少科学性,其所显示与提供的信息便参考性不足。

4 做好企业集团会计核算的重要措施

4.1 加强对于报账员的培养、考核与监督

报账员是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的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是关系到会计集中核算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应该把报账员的培养、考核与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第一,制定核算单位报账员适应岗位的基本标准,进行考核上岗与竞争上岗。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才可以竞争这一职位,做到报账员质量有所保证。第二,会计核算中心要注意报账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更要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考核不合规格的人员要调离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还要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培养。第三,适当提高报账员的待遇,保证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2 完善各种控制制度,建立各种监督机制,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

一方面会计核算中心要认识到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与制约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保证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各种制约和监督机制相互配合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惩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在接受外界监督时,集团企业应该做到向相关的执法部门以及监督和监察部门提供真实的数据与材料。

4.3 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高度,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

相关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有利于提高企业资金的运作效率,同时,会计集中核算也是企业资金财务管理改革的趋势和要求。

5 结语

企业集团的会计集中核算是对于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其显著的优点便是使得核算标准更加统一。从更大程度上保证了会计核算效率与质量的提高,使得会计核算行为更加规范与有效,我们应该全面认识与充分分析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的发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使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更加的现代化、科学化,使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安红. 对国有集团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相关问题的探讨[J]. 中国总会计师,2011,(01).

[2]李立宁. 对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的探讨[J]. 审计与理财,2009,(06).

[3]王洪波. 浅析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02).

第8篇: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目前,关于流通创新的内涵和外延都在探索之中,并无共识性的界定。在本报告中,尝试作如下理解和表述:流通,是指由实体经济运行引起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总和或总称;流通创新,也可以理解为流通现代化,它是指:在实体经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进程中,凭借先进理论、思维方法、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传统流通格局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所进行的全面改造和提升,以便全面、系统、大幅度地提高流通的效能。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即流通体制创新、管理机构创新、流通结构创新、企业制度创新、流通秩序创新、信用体系创新、中介组织创新、基础设施创新、技术手段创新、产业政策创新等等。

流通创新的关键是首先从流通的本源问题、终极目的问题来思考才能理出头绪。否则,不知根源和终极缘由,有关创新的所有问题,特别是创新的评价标准问题便无从谈起,甚至会误入歧途。目前,关于流通创新、特别是现代物流的讨论越来越“热”,甚至有些神秘化嫌疑,其实大都是转述、抄袭、照搬国外文献,并无原创性。面对某些故作高深、不知所云的浮躁炒作,只有正本清源,才能理出头绪,澄清真知,抓住要害。

流通效能的本质就是“减少耽搁或停顿”和“优化经济结构”,这是从时间继起和空间并存两个视角所作出的最高概括。

一、从时间继起角度看流通效能的本质及其政策含义

经济发展史显示,分工导致了效率的提高,但分工不断细化加深了社会化生产、特别是社会化现代大生产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极大增加了不同生产部门、行业和企业之间,以及生产和消费之间联系、协调方面的困难,例如搜寻、信用、谈判、购买和销售上的困难等等,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耗费了大量时间,造成形式多样的耽搁或停顿,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低效率。这种日益脆弱的关系,时时刻刻成为各种“耽搁”的缘由。

流通过程之所以有存在的理由,并不在于这一过程能够增加物质产品、物质财富的数量,那是生产过程的功能。流通过程之所以不可避免、之所以重要、之所以不可替代,就是因为它必须弥合化解社会和产业分工导致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时空矛盾。考察生产的效能,是看其以尽可能最低的资源、人力耗费(生产成本),提供出物美价廉、满足消费的有效产品;考察流通的效能则要看其以尽可能最低的资源、人力耗费(流通成本),以最短的时间将产品送入消费领域或再生产领域。因此,减少耽搁或停顿是对流通效能的天然的本质要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尽可能减少一切耽搁和停顿,使尽可能多的稀缺资源处于实际发挥作用的最佳状态,从而减少直至消灭处于实际上的闲置状态,是古往今来人们不懈努力追求的最高境界。

当今世界无论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向现代流通这一脆弱的动态过程“输入智慧”,向这个“难以廓清边界”的独特产业领域投入着大量资金、先进技术和专门人才,都在搅尽脑汁挖掘着没有止境的流通效能。而经济学的结论却是如此简单:不经过流通过程,社会财富只不过是观念的、想象中的存在,并不会带来任何效用和效益;社会财富总量既定以后,货畅其流,减少耽搁或停顿,就是财富实际效用的真实增长,反之则是财富实际效用的虚假增长。如此简单的结论却可视作流通研究的经济哲学基础。

在人们熟知的沃尔玛公司,凭借先进的信息、补货系统,可将一件商品从出厂到摆上货架的时间平均控制在5-7天,而一般公司需要30天。这就是沃尔玛领先于所有对手的核心竞争力,其真谛并不高深莫测,而刚好抓住了流通的本质,深得商业经营的要领。

常常被忽视的流通业的重要性只有在“出事”的场合才会引人瞩目。2002年9月27-10月9日,美国发生了罕见的码头工人封港事件。基于严重的劳资冲突,南起洛杉矶、北至西雅图,美国太平洋沿岸29个主要港口全部“停摆”,所有进出口货物“耽搁或停顿”下来,全美进出口贸易顷刻“半身瘫痪”,美国多年来打造的精美的“全球供应链”遭到了人为“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每天就达20亿美元之巨。

这场美国20多年来最激烈的劳资冲突事件虽然由于布什总统出面干预而暂告结束,但所造成的后果和教训都是极为严重的。其中,仅仅为消除罢工导致的大量积压,就需要4-5个月。“封港”事件终于使人们领教了经济全球化的另一面。有分析家认为,这次事件充分展示了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美国经济的一个“精美”的薄弱环节,即全球供应链是何等的脆弱;而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政府如何加强对港口、货站等维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物流环节的管理和控制,“零库存”生产、贸易方式的局限性如何弥补等等,都将是紧迫的全新课题。

美国也有正面的样板。“9.11”事件之前美国曾有过近10年的经济繁荣,同其经济节奏的加快和流通效能的提高密切相关。凭借率先崛起的互联网技术优势,美国的库存控制和资本周转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停顿和耽搁”的时间与次数大为减少。经济分析家认为,“美国企业界在控制商品库存量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已经大大有助于减少经济起伏不定的现象”;“更充分地利用技术,更好地预测消费者的需求和行为,已经使许多公司能够避免库存失当和剧烈波动”;“美国英特尔公司、克莱斯勒公司、强生公司和波音公司等纷纷发现,减少商品库存量是今天迅速变化的经济中一项可行的战略。各公司希望从这种做法中得到新的竞争优势”。美国奥本大学教授保罗.斯瓦米达斯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71%的制造商利用这一可行的战略,已经使商品库存时间从1990年的2个月、1993年的1.5个月明显下降到1997年的1.2个月。而汽车、电子产品和零售企业的周转时间已经从1987年的27天,缩短为1998年的12天。

资料表明,1990-1998年,美国、德国和日本制造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总额的1.3-1.5%;非制造业(含批发和零售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总的1.14-1.29%。这个指标表示,由于经济运行的节奏加快,同量流动资本处于沉淀状态的份额极小,周转速度普遍较快。

种种迹象显示,依靠互联网技术,更加注重从流通效能、从经济节奏和停顿与耽搁之中挖掘竞争优势和开发利润源泉,有可能成为新世纪的突出特点。

流通效能高低或耽搁和停顿程度的评价标准多种多样,且可互相印证。主要包括:流动资本年周转次数或周转一次所经历的时间(天数);库存率即库存总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流通费用率即流通费用总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含物流费用);员工人均销售额;营业场所单位面积销售额;利润率;固定资本折旧率;等等。根据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内容,分析评价的指标可以有更多的细化和变换。

寻求解决方案,修复加速复杂化的经济体系,是流通创新的真正由来,也是发达国家对流通创新备加珍视、不断努力探索的原因。电子商务既是产生于此,也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解决方案。换句话说,科学技术、人类智慧和市场体制等等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了“将耽搁消灭为零”、用时间消灭空间、将空间距离极大缩短,令时空同时趋向为零的强大手段和创新思路。零距离、零时间的“零时空”已经成为可能。19世纪“用时间消灭空间”与21世纪的电子商务是改变人们经济思维的“两张牌”的融合。新世纪新主题是经济社会在总体上,向加快节奏、减少耽搁的流通领域“投钱和找钱”、“投小钱、找大钱”。

相比之下,中国的问题有些尴尬。至今尚未完全意识到21世纪这一全新的重大主题,在体制、政策、机构、技术和企业这五大层面上,有意无意“增加耽搁”的现象随处可见。换句话说,在即将尖锐化的“减少耽搁和停顿的节奏较量”面前,中国似乎还缺乏准备,在体制和政策上还在有意无意地漠视这一经济节奏较量、流通效能竞争的时代潮流,还在时时“增加耽搁”、处处“制造停顿”,对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伤害。因此,认真去搜寻和研究中国的这些表现、证据、指标和原因,是流通创新的起点。

中国长期、巨额的库存就是最大的耽搁、最大的资源闲置和浪费,占压了巨额的流动资金,致使数万亿元的流动资本被节奏放慢悄然吞蚀掉了。例如,由于忽视、轻视对经济节奏和企业流通效能的统计、监测,对周转速度放慢和库存增长缺少警觉,致使在“八五一九五”期间,国民经济至少累计蒙受了本可避免的上万亿元的隐型损失。1中国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当然有目共睹,但这是以过去所无法比拟的巨大的资源--资本投入和消耗占用才换来的,同中央所期待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目标差距较大。

总之,马克思所说的“用时间消灭空间”,当代经济学所说的降低交易成本,这些理论都很重要,都是进一步探讨促进流通效能的本质,“减少耽搁”,减少、乃至消灭资源配置停顿时间的两把钥匙。而目前人们关注的一切相关问题,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诸如提高竞争力,理顺流程、降低成本和交易费用,减少库存、加快周转、增加利润,适销对路、大进大出、快进快出,重建诚信,发展物流配送,推行电子商务等等,都无一例外地与流通效能的本质要求有关,并受其支配。

评价流通体制和政策是否合理、效率高低的首要标准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耽搁”而不是增加和制造了“耽搁”。流通创新的本质就是在“减少耽搁”这一要害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提出全新的思路和政策主张。即通过体制的、政策的、管理机构的、科技手段的和企业管理的全面提升,将流通过程中的一切“耽搁”和“停顿”尽可能地“消灭”,全面加快经济运行的节奏、效率和质量。

因此,认真去搜寻和研究这些表现、证据、指标和原因,是中国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起点,而要作好这篇日益紧迫的大文章,迫切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急起直追,付出多方面的艰苦努力。

二、从空间并存角度看流通效能的本质及其政策含义。

流通效能的本质从时间上看是“减少耽搁和停顿”,从空间上看则是“优化资源配置”。

流通业在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外大量案例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1、沃尔玛和P&G的产销联盟

美国长期以来推行宽松的流通业政策,鼓励零售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推行电子信息化的服务。在20世纪80年代,整个流通领域中的主导权逐步由生产企业转向商业零售企业,生产商和零售商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面对这一对峙现象,在80年代中期零售商沃尔玛和大型生产商宝洁公司(P&G)结成了战略联盟,“通过联盟的形式,借助于计算机开始实现信息的共享”。这一产销联盟迄今为止仍然被称为供应链管理中的典范。

按照这种模式,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采购,同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制造商建立了广泛而密切的伙伴关系。用沃尔玛公司自己的观点来解释:零售业能够不断降低交易成本,为生产商创造订单、寻求销路、减少库存、加快周转,为居民户带来实惠,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而所有这一切,刚好是流通企业在全社会、乃至全世界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过程。所以,政府支持流通业的发展,就等于支持了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2、伊藤洋华堂的创新和发展

日本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就了“自愿加盟连锁业者计划”,随后又积极推进现代化电脑管理技术,在税收、贷款等方面对连锁超市公司给予各种优惠,并从60年代起连续推出三个流通现代化的五年计划,意在配套和促进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近期日本政府针对流通领域又实施了缓和限制、禁止垄断、促进竞争和改善基础设施、完善贸易规则等政策,这些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日本流通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了日本经济的结构调整。

伊藤洋华堂就是得益于这些政策而发展起来的著名超市型零售企业,其2000年的营业额和利润都排名日本第一。在日本经济,特别是零售业普遍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伊藤洋华堂2000年的营业收入在较之上一年下降了7%的情况下,代表企业生命力指标的企业现金流量却比上一年度增长了5.3%,显示出了强大的经济实力。伊藤洋华堂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也是与其在20世纪80年代导入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利用共同配送体制,充分与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合作,促进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分不开的。可见,零售企业的发展同时带动了上游的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配置资源、调整结构、繁荣经济的重要作用。

3、上海联华等的成功发展

在中国,一些大型连锁式商业企业异军突起,也开始走大进大出的经营路子。例如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111.4亿的销售总额成为2000年全国最大的零售商,2001年上海联华再次以140.6亿的销售额、1225家店铺的业绩,名列榜首。上海联华在确定了流通现代化发展方向后,由累计亏损560万元转变成为目前拥有大型超市、药业连锁等五大业态的大型商业企业,其2001年净资产回报率为18%。再如江苏苏果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家果品食杂公司演变而来,6年间大力发展农村连锁,开拓农村市场,2001年网点总数达到670家,实现销售额52.4亿元。

上海市还对几万个商业零售小门店实行连锁便利店式的改造,采取入股的办法,每个店配一台电脑、一部电话,需要什么就把信息发给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按他们的要求和时间送货。这样既可以培育出几个大的配送中心,而且这种传统的小流通企业很快就能与现代流通接轨,商品品种增加,采购成本下降,社区服务功能增强。上海市的这些做法与上海联华等的成功发展,同样展示了连锁商业对制造业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当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这些具体案例可以看出,流通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承上(生产)启下(消费)的重要功能,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结构调整都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1各种流通企业依据市场供求状况,以大额订单的方式,对商品及其制造商实行优胜劣汰,从而决定生产企业的命运。商业企业或销售商的订单给谁,谁就能够发展;反之,拿不到订单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商就必定要被淘汰出局。在这种场合,如果商业流通领域的发展长期滞后,必然加剧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产品淤塞、流通不畅,最终导致第一、第二产业的销售困难,随之出现库存积压、成本上升和资金拖欠、银行呆坏账增加,而由于企业之间出现信用危机,必定使得生产企业竞争能力大打折扣。

应当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结构调整始终是各项经济政策安排的要点,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是,同人们期待的基本目标,特别是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时期的总体要求相比,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和成效还远远不够。究其原因,除了某些政策中的缺憾以外,轻视、忽视流通业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也是无法回避的重要因素。

我们认为,流通业天然具有调整结构所无可替代的重要功能,中国结构调整效果不够理想,同流通业受到轻视、忽视和发展滞后有极大的关系。

此外,人们对外商进入中国流通业的后果也缺乏应有的警觉,认为这不过是流通业内部的事情,最多不过失去一部分流通业的市场份额,倒闭一批经营不善的商业企业,无伤大局。其实不然。外资进入流通业,受影响最大、最深的并非国内流通业,而是中国制造业。外资企业拥有的巨额订单、大规模采购,虽有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外贸出口的近期作用,但也存在凭借流通业优势和定价优势向制造业终端、乃至向中上游产业链实施纵深控制的战略考虑。外商所给出的批量和价格“订单”,事关众多制造商的销路和生死。因此,壮大国内流通业十分迫切,意义深远。外商果真大规模进入,决不仅仅是中国流通业的命运问题,还将主要牵涉到和控制到中国大大小小制造商们的产供销命脉,直至向产业链的上游延伸。中国在对外开放、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也应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就国内流通业和制造业的后续发展,作出独立自主的某些政策安排。

鉴于现行政策的某些局限性,结构调整迫切需要发挥流通业的作用。尽管在产业政策方面,国家把重点更多地放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但是由于产业主体技术与固定资产的大规模更新通常不可能在一两年或者更短的时期内完成,因此产业政策历来是属于中长期政策。同时,这些旨在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的各项产业政策,通常是要“花钱的”,为了推行这些政策,政府往往要拿出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力度不够,或者某个中间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对产业政策的最终效果产生巨大影响,而这些影响在初期又往往很难看得出来。

另外,为更好发挥流通业的作用,流通业本身也应当得到同第一、第二产业同样的政策支持。诚如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教授所说,在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下,流通业应尽快从末端产业向先导产业转变。但长期以来,中国流通业的政策欠帐颇多,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而流通业政策的欠缺,特别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至少制约了流通业在扩大内需、带动民间投资、加快社会经济节奏方面的作用,同时也限制了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实施,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

因此,要强化对流通创新,发展流通产业的政策支持。这里所说的政策,不是以往主观随意性很强的“政出多门、自乱其制”之策,而是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依据,相互协调(而不是相互掣肘)、透明度很高、一视同仁的经济政策。例如,设计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产业政策当中的流通产业政策;在流通产业政策当中制定规模不等的大中小商业企业政策,批发业和零售业政策,工业企业发展分销体系的政策,物流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政策,高效统一的流通主管机构的设置政策;等等。

为加快中国流通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所有的政策调整当中,最要紧的政策是“放权政策”。一是政府最大限度地放弃以往事无巨细的审批制度。这种缺乏市场经济依据的权力独揽,不仅是的温床,而且是对国内批发、零售业的巨大束缚。二是配合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将原有政府职能交由各种民间商业协会承担,推动民间商会组织名副其实地尽快成长,以便在“入世”过渡期,使已经同政府完全脱钩的大量批发、零售企业找到合法、可靠的社会依托,实现平稳过渡。

重复建设屡禁不止的局面只有流通业强有力的介入才能够被打破。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造就的放大的自然经济格局远未改变,大而全、小而全、地方保护、自以为是、自成体系,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排斥市场化的区域分工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新兴的经济增长点不明朗,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之间经济结构严重雷同。

目前,中西部地区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两种重复建设迹象值得高度警觉。一是相邻地区之间搞“相互模仿式的重复建设”。例如,高估自身的优势而低估劣势,不顾资源、资金、交通、通讯状况和市场需求,纷纷争打旅游牌,不惜加重生态环境破坏,盲目大上旅游项目;个别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曲解“大开发”的含义,不计后果,盲目招商引资,对外来投资项目来者不拒。二是重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曾经走过的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而不问销路前景的弯路,在产业发展上搞“尾随式的重复建设”。

导致以上问题的最直接原因,就是长期以来受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国“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目前,在不少地区、部门,包括政府政策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变轻商思想,在结构调整中只求速度、政绩,不求质量、效益,对制造业百般呵护,而不肯在改善流通业环境方面下功夫。在中西部地区,有一种观念十分普遍,即认为“上经济就是上工业”,“上工业就是上(传统)项目”。显然,这种“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极大地阻碍了流通业的发展,阻碍了流通业在结构调整中应有的导向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西部地区更加迫切需要发展商贸带动式的新型经济。

这种局面仅仅靠现行的各项政策是不可能根本改变的,必须要有流通业的支持与配合,要依靠流通业天然所具有的调整结构的功能来改变这些不合理的状况。

三、促进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的政策建议

简要考察流通效能的两大本质之后,全部问题可以归结为积极促进流通创新,使得中国流通业快速发展到足够强大。为此,政策建议的核心是:为提高流通效能,优化结构、减少耽搁与停顿,必须加快用新理念、新技术率先改造流通领域、壮大流通业和实现流通创新的步伐,切实托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十五”期间,为中国流通领域的思路创新、体制创新和组织体系创新探好路、开好头,并切实取得突破性进展。

1、在新时期要突出强调减少耽搁与停顿的重要性,切实完成“第三个转变”,从提高运行效率和流通效能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流通和流通创新在市场经济当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

要充分认识流通业在三大产业中的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中国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在60-80%,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40%左右,而中国2000年这一比重仅为33.6%。而其中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更低,除个别年份,流通业占国民经济的产值份额均不足10%,而世界各国这一份额一般都在12%-16%。

流通业水平滞后于生产制造业的升级和结构调整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工业竞争力提高的一个主要因素,也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以物流成本为例,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的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低于10%,欧洲占到10%左右,而中国在20%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制造业的竞争实力。因此仅仅看到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性还不够,更应该注意到流通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基于这样一个认识,首先要改变流通企业“小”、“散”、“乱”、“低”(水平)的现状,由此形成连锁反应,以促进其他产业的结构优化。如前所述,在西部开发过程中,流通业结构优化也可以有效地防止重复建设,那些失去竞争优势的“重复建设项目”自然会被市场淘汰。

要强调国民经济中的流通业功能,出台流通业政策,确立其先导产业的地位。流通业政策要纳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确立流通业的先导产业地位。中国承诺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零售业,具体内容是加入WTO后一年内允许外商控股;三年内取消合营公司的数量、地域、股权等方面的限制;五年后除少数重要商品和仓储式超市外,取消一切限制。实际上,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国际经济环境的改变,中国一些城市近年来已着手进行国有资本退出流通业领域的试点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迄今为止,中国共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356家,实际吸收外资30多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所有外商投资项目数和吸收外资金额的0.1%和1%。“麦肯锡”甚至做出了这样的预言:在未来3至5年,中国零售市场的60%将由3至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控制,30%将由国家级零售“大腕”控制,剩下不到10%的市场零头则掌握在区域性零售商手中。尽管很多人对这个预言不以为然,但随着流通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随着加入世贸的承诺逐条兑现,国有资本将逐步退出流通业却是大势所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不再重要,相反,外商的进入,市场的逐步成熟,更加促进了中国流通业的整体向上的水平提高,而本来流通业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也更加有效地呈现出来,因此应出台相应的流通业政策,使之成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时期要强调完成“第三个转变”。流通领域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除了增加就业机会、提供利税、在GDP当中所占比重,为经济增长指数“贡献”百分点之外,更在于从整体上促进经济循环,加快资本周转和运行节奏。如果流通领域长期滞后,流通效能始终低下,必然加剧流通不畅、周转缓慢的局面,导致第一、第二产业销售困难、资金拖欠、银行坏帐和企业之间的信任、信用危机,降低国民经济整体效率和效益。为此,需要从中国流通效能不高、资本周转缓慢,商品流通不畅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第三个转变”的历史性任务。这就是:中国不仅面临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而且迫切需要借助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完成以加快经济节奏、加快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为核心,促进国民经济从静态化、慢节奏、高成本、低效率向动态化、快节奏、低成本、高效率的“第三个转变”。

借助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是从中国的实际和面临的历史任务提出来的,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绝非画蛇添足,也不是对“两个转变”的简单重复。时至今日,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地区无不叫喊“资本不足”、“资金短缺”,但同时又放任经济节奏的缓慢、迟滞,任凭已经投入的巨额资本沉淀、休眠、凝固或隐性闲置。现在看来,中国的主要问题不是表面上的“到处缺钱”,而是循环太慢,缺少“动感”,几个钱不顶一个钱。

因此,在新时期,宏观经济政策要点中补充一个思路,就是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政策设计要有利于工商企业从周转、流通效能“找钱”,“向节奏要效益”,唤醒、激活已经投入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不是继续无节制地增加投入;即使需要投入,也必须首先选择有希望“四两拨千斤”、激活原有资本、令其加快周转的商业领域和环节。否则,再充裕的资本也填不满节奏放慢带来的无底洞。1

2、将减少耽搁与停顿、提高流通效能和流通现代化的进程精确化、数量化,以全社会流动资本周转速度、全社会流通费用率和全社会产品库存率为核心,建立“第三个转变”和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分析、。

为此,理论界和政策研究机构要系统跟踪分析这些指标的变化,并将分析结果纳入国民经济运行质量评价体系;要提出并细化加快周转的分阶段目标,为工商企业加快周转提供督促指导和政策援助;评价企业经营是否改善,要突出其资本周转速度、库存状态、流通费用率是否有所改进;要恢复、细化全社会工商企业(而不止是国有企业)动态性统计指标。确认上述理论观点具有很强的政策含义。即在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政府仅仅出台财政、货币、产业等相关政策是不够的,还应该更多地出台有利于发挥流通业调整产业结构作用的政策。而这样的政策成本极低,可以不花钱或少花钱。

加快建立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目前,以产权改革、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为主要内容的流通现代化进程已经全面启动。流通现代化的普遍实施,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凭借流通创新来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速度、质量、效率和综合竞争力的新阶段。针对这一最新动向,有关流通现代化的研究活动也已经全面展开,但大都局限于一般化的定性分析。因此,进行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属于弥补缺陷、填补空白的定量式、精确化、动态化的跟踪分析。这项研究将建立分析框架,筛选出一组或多组评价指标,对中国流通现代化的状态、程度和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同国外的差距等等,进行准确的量化比较和分析监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这项研究的最大特点将是精确、可靠、实用,在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过程中,可以少走弯路,避免以往的各种盲目性和种种失误。因而,对于宏观决策和微观咨询都将具有重要价值。1

3、第一、第二产业要积极参与流通创新。

促进流通创新不应当仅仅限于第三产业,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更要积极参与。目前,许多人把流通创新和流通现代化仅仅看作是流通主管部门和流通企业的事情,这个误解亟待加以澄清和纠正。因为,以生产者为中心,以短缺和卖方市场为基础,中国曾经实行过计划经济纵向切割的行政管理体制。这种纵向管理体制如今已经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发展一、二、三大产业和强化产供销横向联系的要求南辕北辙,特别是从计划经济纵向归口管理角度所形成的“农口”、“工口”和“商口”的界限已经不复存在,“农口”、“工口”埋头生产不问销路,产供销相互脱节,“工业报喜、商业报忧,产品积压、财政虚收”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

因此,在促进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过程中,要避免割裂其内在的横向联系,要从更为广阔的宏观范围和视角考虑问题,应当引导第一、第二产业的广泛参与,否则不利于从根本上排除由部门分割造成的流通阻隔,特别是不利于解决第一、第二产业销售困难、库存积压、周转缓慢的问题。

与此相类似,要正视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现状,促进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不可只重视城市而忽视农村,只重视东部而忽视中西部。目前中国农村人口占消费人口的67%,城乡居民消费总量中一半左右是农民消费,因而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而迄今为止,促进流通创新,很少考虑“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和要求。

为此,要重视对农村市场的开发,培育和建立适合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零售业态,强化信息技术的利用,打破城乡阻隔,逐步构建全国的商品畅销体系,形成中心地带与边缘地带、城市与农村一体化的流通网络。其中,尤其要注重培育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产品购销组织,发挥“三农”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作用。

4、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当是流通创新或流通现代化的动力和基础,不应被遗忘或淡化。

流通创新或流通现代化的内容十分丰富,但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始终是动力和基础。道理很简单,这些企业是流通创新的主体,同这一进程有着最为密切、不容含糊的经济利益关系。只有产权制度清晰、经济利益前景明确,才可能调动这些企业在流通创新进程中的积极性,而流通现代化也才有切实可靠的动力和后劲。

目前,社会各界在谈论流通现代化时,大多限于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等具体问题,明显存在忽视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一要害问题的倾向。而在产权改革被搁置的场合,流通现代化实际上将被釜底抽薪。

5、要积极培育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型商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实行流通领域资源重组,多元化培育现代大制造商、大批发商和大零售商,为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优化经济结构奠定可靠的微观基础。

商业资本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历来是最活跃的资本,天然具有伸缩、扩张和转移快捷的灵活特性。在新时期,商业资本(含批发商、零售商和制造商的销售机构)扩张有许多事情可做,但有两件大事最为重要。

一是大举进入、大力发展现代批发商业,在商业资本当中要抓住“入世”前后的最后机会,注重资本市场运作,实行资产重组,尽快推出中国自己的大批发商、大经销商。外国商业集团之所以规模巨大,诀窍在于一手抓连锁,一手抓批发。因为,谁都看得明白,孤立地吊在传统零售业上,永远也不可能壮大。中国遗漏的批发商空白,十分“耀眼”,如果自己还不“亡羊补牢”,那么按照“入世”承诺的时间表,用不了多久,只能恭手让给精明的外国商人了(准确地讲,外商在l992年中国有限开放零售业以来,早已打着“零售”的旗号,大做批发生意,填补这一“空白”了)。

二是进一步改革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本重组,推出重量级大零售商,开创零售业内含化发展的新阶段。

20多年来,中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成就始终是主流。目前的突出问题是,传统百货业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零售商业资本集团过少,国际化、超大型资本集团空缺。面对零售业商业资本过于拥挤、低水平过度竞争和外国商业资本的压力,中国零售商们片面追求外延、粗放、数量扩张的增长势头已经难以为继,亟待开创大型化、集约化、内含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新时期,零售业的繁荣决不可再指望“从一棵白菜到十棵白菜”的平面扩张,商业发展的新阶段具有丰富的内涵,中国工业曾经走过的弯路,商业不可再走。

“十五”期间,零售业的出路在于结构调整、资本重组,“做大、做实、做强”,借助市场力量,在中国推出举足轻重的大零售商。发展模式和思路应不失时机地进行战略调整。成败的关键不在于各种细节,而在于“对内开放”这一要害。多年以来,零售商们期待着以资本为纽带,对商业资源实行“三跨”重组(即跨所有制、跨部门、跨地区),尽快形成规模巨大、实力强大、连锁型的重量级商业资本集团。但“三跨”口号喊了多年,成效极小。究其缘由,不是众多小有成绩的零售商们不愿为之,而是无法为之。因为,大大小小的零售商,至今受制于延续了几十年的“条条块块”管理体制及其潜移默化的神秘影响。由于条块体制的掣肘,导致了目前商战中“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被动局面,即商业领域内耗加剧、合作困难、纠纷不断,而向外发展、应对外商则又显得缺少经验和底气不足。

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隐型限制,违背了资本重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客观要求,阻碍了中国零售商们加快市场化、提高资本集中度的步伐,致使本该在现有基础上做大、做实、做强的巨型零售商业资本集团,始终没能及时长大。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向“入世”以后的新形势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国外,而是来自我们自己;不是来自对外开放程度的大小,而是来自“对内开放”的不足。主管部门权力过大,地区之间相互封锁,束缚了零售商们的发展。经验教训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在不同地区、部门、所有制零售商之间寻求合作的场合,惟恐吃亏导致合作失败的先例数不胜数,而联手成功的先例却非常罕见。中国迫切需要国内规模普遍过小的零售商,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双赢(多赢)目标,进行强强联合、资本重组,尽快提高零售商的集中度(资本领、市场份额、货源份额、利润率等等)。在最为关键的“十五”期间,所有的政策设计,都应紧紧围绕积极鼓励而不再有意无意、情不自禁地限制零售商们实行“三跨”合作。

6、加快反垄断立法,改变碍流通的条块分割体制和政策,为促进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优化经济结构提供法制保障。

目前形势下,在所有法律法规当中,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应当位居第一,而绝不可以同其他法律法规平起平坐,任何淡化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立法中头等地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1这是因为,昔日国家、政府垄断型经济,在今天要出台自己的反垄断法,其难度和重要性都不可低估。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对“入世”’最大的挑战不是来自国外,而是来自国内;不是来自竞争对手,而是来自曾经拒绝市场竞争的我们自己。

正是由于这一深刻背景,中国国内迄今为止的不公平竞争、限制公平竞争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国内商家,特别是个体、私营商业,并未充分享受到国际条款中规定的“国民待遇”。这首先又是因为国内普遍存在着行政化垄断所造成的。因此,中国以往久拖不决、如今最为迫切的是要亡羊补牢,依法反垄断、反歧视,剔除各种习惯成自然的保护主义,加快“对内开放”的步伐;大幅度剔除行政管制,加快改变迄今为止大政府、小社会、小市场局面。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中要将行政性垄断、行业垄断作为重点调整的对象。出台反垄断法不仅对国内有利,对促进大中小商家成长有利,而且对开放和维权有利。否则,中国很难依法防范、制裁外商或内商可能发生的垄断行为。

7、进一步提倡讲诚信、守契约、反欺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强化“诚信促销”,为促进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优化经济结构排除信用障碍。

反欺诈在“入世”过渡期显得尤其迫切。随处可见的商业欺诈,伪劣假冒屡禁不止,工商企业信誉度下降,已经对正常的购买行为和正常的企业交往构成极大的威胁。在许多场合,城乡居民就是因为担心上当受骗而拒绝购买的;企业之间也由于防不胜防的欺诈行为而放弃了许多商业机会,正常的商务往来和资金流动受到伤害。因此,在促进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的近期对策中,要依法严厉打击伪劣假冒,严厉制裁商业欺诈,提倡、鼓励“诚信促销”,信守合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和企业的交易安全,树立中国工商界在国内外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为此,要切实改变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打击、追究违法犯罪“成本过高”,“事前规范不足,事后惩处不力”的被动局面。在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入世”过渡期和突出“第三个转变”的过程中,必须讲求市场经济迫切需要的信誉竞争,必须强化事前自律的守法意识,提高对违法犯罪事后惩处的震慑力,必须依法令商业欺诈者付出倾家荡产的沉重代价。反欺诈的要害在于打击职务犯罪、暗中保护和官员腐败,针对商业欺诈集团化、系列化、跨地区等特点,反欺诈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幕后的腐败势力。为此,应当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降低索赔成本,抓堵欺诈源头,从严细化法规,确保效果显著。

8、“十五”期间,对流通产业实施以互联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基础的现代化改造和流通创新,为提高流通效能,优化经济结构提供现代科技支持。

按照“四两拨千斤”的投资思路,为了盘活资本存量、控制投资增量,新增投资的重要领域并非制造业,而是现代流通业。如前所述,结构调整困难、资本周转缓慢,主要是因为流通环节不顺,商品销售不畅,经济循环受阻,经济机体被流通瓶颈给“憋住”了。因此,“十五”期间重点解决流通瓶颈问题,有可能实现“四两拨千斤”,从流通创新、提高流通效能、加快资本存量周转当中“挖钱”的目标。向流通领域投入“一份钱”有可能产生几份钱的直接、间接的回报。

最为重要的是,为在“十五”期间加流通产业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和流通创新,要进行产业链的整合,促进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的联动、组合,促进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加快互联网这一新商务手段的引入。其中,充分注意互联网技术在企业之间交易的成功经验。美国《商业周刊》认为1999年企业对企业的交易金额为430亿美元,大约是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5倍,根据Forrseter的研究报告,到2003年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将达到13000亿美元,是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10倍,相对于美国贸易总额的9%,甚至超过了英国或者意大利的国民生产总值。1998年美国汽车销量为3500亿美元,互联网相关产品的销量达到3014亿美元,只用了17年时间走过了汽车业半个世纪的历程。以上数据,充分说明企业交易网络化在未来几年中的发展趋势和重要意义。中国理应为普及互联网技术手段创造体制、政策和法制条件,否则,将构成网络时代的最大障碍。

自200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为主要内容的流通创新进程明显加快,这些进展对于提高流通领域的现代化水平,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品流通速度,提高流通效率和流通业竞争力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为此,在促进流通创新的中近期,迫切需要研究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1)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保障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引导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要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进程,积极开展以企业对企业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应用,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和多模式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改造传统的业务流程,减少交易环节,提高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要实现传统产业改造和升级,改善电子商务的外部发展环境,拓展电信网络,实现电信普遍化服务,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支付系统、物流配送系统,解决支付和交货手段问题,建立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证体系、信用体系,提高电子商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要鼓励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合作与相互渗透,合理规划工业企业的分销体系,为加快制造业的运行节奏和提高流通效能,提供政策指导。

多年来,国内一直存在两种流通模式的争论。制造业强调要借鉴欧、美企业集团产销合一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商业界则强调要借鉴日本产销分离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其实,脱离具体产业和产品生产、消费特点,搞“模式争论”没有意义,且容易绝对化、片面性。政策研究和制定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遵循规模效益和交易成本原则,推动工商企业所选择的销售模式,能够在竞争中达到规模效益,从而有助于降低社会总交易成本;产销合一与产销分离应当以总交易成本最低为依归、保持均衡。面对买方市场,工商之间相互挤压不是出路,必须探索新型的利益关系或利益共同体。鉴于中国工业企业众多而规模过小,信息化水平低、资本实力有限,建议除少数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自设分销机构以外,其他大多数企业应当以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为基础,实行产销分离、工商关系协调的产销模式。多年来,理论界一直在探讨产销分离和产销合一这两种经营模式。

实际上,无论是产销分离还是产销合一,都具有其现实的存在意义。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丁·克里斯多夫有句名言,“市场上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通常所说的产销都是存在于供应链上的生产和分销,因此,鼓励供应链上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合作,正是在结构调整中充分发挥流通业作用的最佳途径。

产销合一也有理由被一些大型生产企业所采用。如海尔、伊利集团,量身定制了企业内部完善的分销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使企业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管理一体化。当然,这些企业的产品的最终销售场所仍然设置在商场、超市中,毕竟距离消费者最近的就是这些商场、超市。因此,产销合一也不是绝对的合一,而是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基于整个供应链的“产销合一”。目前国际跨国公司采用的重要竞争策略之一,就是通过提供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服务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竞争力。由此看来,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商品流通领域的分销服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无论生产企业还是商业企业,谁掌握了分销渠道的控制权,谁就占有了竞争中的主动权。

另外,大型商业企业自有品牌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流通趋势,它不仅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战略,从整个社会经济的角度看,则体现了流通业在生产和流通中主导作用的增强。商业企业兼营生产或生产企业兼营流通业这种相互渗透,在发达国家已很普遍。如大型零售企业设立加工厂,生产面包、糖果;商业企业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同大农场和农业合作社订立供销合同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商业企业实施自有品牌(PrivateBrand)战略。例如英国超市销售的商品30%以上为PB,最高达54%,美国超市40%以上的商品为PB。

近年来,在中国也出现了“订单农业”新概念,即大型超市、大卖场集中采购生鲜农产品,同优质农产品基地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从而直接淘汰那些没有市场的或没有效益的产品,促使农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化。而且,这种“订单农业”并不仅仅局限于大超市的生鲜农产品,也可以将这种做法推广到各类农产品的采购上,从而进一步理顺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如前面提到的粮棉问题也可迎刃而解。

(3)中国信息网络化建设,必须坚决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建立“大网络”的概念,走综合化、社会化的新路子。

目前,国内的主要注意力放在互联网的技层面上,忽视发展网络系统的体制、政策和法律条件,结果导致斥巨资“大办”信息中心成为新时髦。但仔细观察,绝大多数都是在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各行其是,互不搭界,无序竞争,重复建设,条块分割封锁体制使得“谁也办不大,谁也办不象”。“中心”过多、过滥等于失去“中心”,商品信息不全、不准、不及时、不方便、费用高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同商品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本质南辕北辙的做法必须尽快改变。中国信息网络化建设,必须坚决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建立“大网络”的概念,走综合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对现有“一家一户”封闭运行的所谓“信息中心”,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重组,按照效能、齐全、方便、快捷、低价的原则,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因此,要进一步突破各种行政化体制障碍,走“电子商业”的创新之路,充分运用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及远程传输技术等先进的科技手段,率先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交通发达地区,建立起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的信息网络,使全国各地工商企业都能方便快捷地同时上网,随时查询、随时输入供求信息,进行网上交易,并进一步与国际互联网络相联通,形成开放式、通达全球的信息网络。发展这一网络的关键,是收费低廉、服务周到、切实保障市场化调节,防止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产品入网。果真如此,这个网络的吸引力、参加者就会与日俱增,进入高效快捷的良性循环。

(4)针对物流业发展滞后、格局散乱、家底不清的情况,要对中国目前的物流资源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

重点是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仓储设施和运输能力的种类、结构、分布、水平、闲置状况以及现代化升级改造、存量重组的可能性等等,以便为制定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采取快速折旧的经济政策,加快物流设备的更新换代步伐,提高物流业的技术水平;要深入研究物流理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指导中国的物流实践,推动物流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融合。

在积极稳妥发展的前提下,也要防止把“物流”作为泡沫来“炒作”,避免新一轮的重复建设。对配送中心和物流园区等物流领域的投资行为,应当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加强指导和规划,注重存量重组、升级改造,避免铺新摊子。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防止政府“拉郎配”,即按照现代物流的要求,整合物流组织,强化市场调节,促使物流企业改变经营观念和进行制度创新。其中,要对全社会的物流成本和企业的物流成本进行科学分析,特别是对目前绝大多数行业和企业自办的传统物流的成本,与现代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的成本,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后者的成本优势和服务优势,寻求转折点,开发物流新需求,从而促使企业自愿放弃传统物流,转而大规模接受现代物流。假如缺少企业需求这个微观基础,任何与“第三方物流”有关的设想和规划,例如建立配送中心、兴建物流园区等等,都将导致惨重失败和严重浪费。

(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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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2001年度重大课题《“十五”期间中国流通创新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阶段成果

课题组顾问:刘国光、王洛林、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