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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数量多,资金需求短、频、急
根据最新的企业划分标准,我国99%以上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约有6000万户。如此众多的小微企业,一方面满足了商业银行对日益增长的客户资源的需求,另一方面也给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一般额度较小,且时间要求十分急切,贷款频率较高。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相比,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流程、管理模式及审批手续却较为繁琐、费时,不仅周期较长,而且手续复杂,因此,不能有效满足广大小微企业客户的需求。
(二)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
小微企业不仅业务经营规模小,产品种类较少,而且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也相对较小,资金实力弱。调查显示,我国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的年经营规模仅有100万元左右,这种较小的规模不仅使得小微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呈现出灵活的反应能力,而且有利于它们迅速捕捉市场机会,调整经营策略。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小微企业的这些特点,也给企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使他们极易受到宏观调控和行业周期变化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退、国内外经济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的先天性特点使其很容易陷入生存危机,从而大大增加了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
(三)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纵观国内小微企业,大部分属于家族企业,其经营风格和经营模式受企业主个性的影响十分明显。企业的经营管理还停留在经验管理层面,多数企业尚未构建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有些虽表面上建立了现代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实行的仍然是传统管理模式,大量的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凭企业主的主观臆断作出,从而导致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此外,会计制度不健全、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是我国小微企业当前呈现的另一个十分突出的且带有共性的问题,而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还十分滞后,征信平台尚不完善,加剧了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导致银行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时表现得十分谨慎。
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贷风险
小微企业主为了尽可能地逃避税费,在向金融机构和政府工商、税务等部门上报会计信息时,往往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贷风险,其结果又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二)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的信贷风险
一方面是由于小微企业主经营不善造成的,许多小微企业主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管理经验缺乏,商业信誉较差,这些问题将严重威胁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是由于小微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造成的。众所周知,我国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弊病,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科学的决策过程,往往由企业主个人决定,凭经验和喜好管理企业,从而导致企业经营决策的误差较大,后果严重的甚至造成企业倒闭。
(三)银行信贷管理粗放导致的信贷风险
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审批往往重抵押物或担保,而轻现金流,忽视了对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的全面考察,这种片面性评估不利于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控制。此外,与小微企业的庞大数量相比,商业银行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客户经理数量明显不足,导致这种信贷业务人才短缺的最重要原因是岗位待遇不高,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不仅如此,现有的小微企业信贷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经验,业务水准不高,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待提高。面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压力,这些小微信贷从业人员通常盲目授信,许多信贷业务存在资料虚假、数据失真、抵押无效、拿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其结果必然增加了操作风险。
(四)外部环境恶化导致的信贷风险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一是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外部环境恶化,这种变化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有着显著的影响。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实力弱、经营不确定性大,极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特别是在外部经济处于低迷期时,小微企业的信贷违约率会迅速上升,自然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大大提高。国际著名的穆迪公司的一项研究也表明,小微企业在经济衰退期的债务回收率比在经济繁荣期低1/3以上。二是产品的更新换代带来的外部环境变化。受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一些新产品和新工艺将代替旧产品和工艺,小微企业如不能及时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必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从而致使企业倒闭关门。三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带来的外部环境变化。国家的经济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毫无疑问会产生重大影响,当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向与国家宏观政策相悖时,企业生存环境必然急剧恶化,最终也将导致信贷风险的发生。
三、控制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对策
(一)健全征信体系,化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完善的征信体系是解决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征信体系,一方面政府要及时出台与征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上报、披露、使用和保护,将信用产品的加工、生产、使用都纳入法律范畴,为小微企业甚至全社会创建一个开放自由和公平公正的信用环境。同时,通过立法扫清制度障碍,建设全国联网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协调来自工商、税务、海关、财政、统计、社保以及银行、电信、电力等部门的信用数据,构建小微企业征信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各方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并向社会开放。另一方面要健全与之相应的征信监管办法,净化征信市场氛围,为惩戒失信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保证征信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此外,为了惩戒失信部门或企业,应该建立失信举报制度,动员各方力量,实现征信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统一。
(二)规范管理,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在企业管理方面,小微企业主要及时转变传统的家族式管理观念,构建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应及时引入职业经理人进行企业管理,同时要注重吸引社会优秀的中高层次人才加盟,适时补充新鲜血液,不断激发企业管理的内在活力。在会计制度方面,小微企业要在逐步完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企业经营管理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人员素质方面,除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以外,还要经常组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业务水平培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如通过选派管理人员参加政府部门、高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职业经理人培训班或中高层企业管理人员研修班等,以提高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加强信贷管理,创新信贷模式
针对小微企业及其信贷特点,商业银行也要实行不同于大企业的有针对性的信贷管理模式,即“四单”管理: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独进行信贷评审、单独予以考核激励、单独配置专营队伍。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对分支机构进行业务考核的过程中,要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市场占有率、小微企业客户数量以及利润贡献率等作为单独考核指标,纳入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考核体系之中,并单独对这些指标配套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划拨专项业务发展经费,配置专项信贷额度。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防范与业务绩效奖励并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把商业银行信贷人员的物质奖励与小微企业信贷资金规模、小微客户数量、贷款质量及效益等综合指标相挂钩,从制度设计上调动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授信积极性,从而促进和保障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在小微企业信贷模式上,可实行分步贷款,通过对小微企业业务细分,将整个贷款按照业务的流程进行分步发放,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四)全面考察企业,注重实地调查
在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立之前,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时,不仅要关注企业的财务信息,更要关注企业的非财务信息,从全面审慎的角度出发,多方面考察小微企业的贷款偿还能力,合理确定小微企业的授信控制量。要全面了解和评估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必须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形式来获取企业经营的第一手资料,摸清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以最大限度地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在对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时应更多地将实地调研作为判断依据,减少对企业的正式财务报表等书面文件的过分依赖。在调查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要从风险控制、客户管理和价值发掘的角度对授信的小微企业进行科学细分,进而对它们实施差别化的信贷业务发展策略。同时,为了保证调查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商业银行要注重调查内容和调查方法的设计,可以采用“三问三看”的信贷调查方法,即“问人品、问经营、问风险,看报表、看流水、看凭证”。此外,在调查过程中还应严格执行“双人实地调查制”,最好是客户经理和风险岗位人员共同开展实地调查。这样有助于将信贷风险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从而有效降低信贷过程中和信贷之后的风险。
(五)重视生产技能,创新信贷产品
缺少可抵押物是小微企业信贷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难题,而商业银行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抵押物,这种银企之间的信贷矛盾始终是小微企业融资的绊脚石。鉴于此,商业银行的信贷模式值得反思和重构。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商业银行应该逐步转移传统的信贷关注点,即将关注信贷抵押物转向关注小微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劳动技能,因为经营能力和劳动技能最能反映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还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模式和产品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以满足小微企业不同层次、不同产品的资金需求。
四、结语
一是企业风险长期隐藏、积累后集中暴露,不良贷款集中出现。由于历史原因,银行与国有企业建立了密切关系,企业大部分资金来自银行,而银行的大部分资产也是对企业的贷款,两者唇齿相依,有着唇亡齿寒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按照国家计划,以完成计划任务为主要目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的产品由国家统一调拨,不会卖不出去,经营亏损由国家弥补,不需要企业自身承担。这时,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没有形成,或者没有暴露出来。相应的银行贷款也没有风险或风险较小。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调节取代了计划管理,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自负盈亏的责任。于是,企业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集中暴露出来。从而使不良贷款开始出现,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就转移为银行的信贷风险。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把历史遗留的人员负担、债务负担、社会负担大量留在老企业,使原来改制前的银行贷款被大量悬空。因此,目前银行的贷款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经营风险长期隐藏、积累后集中暴露的结果。
二是银行在过去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现在基本上都成为不良贷款。在《商业银行法》未出台以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尚未确立,自主经营权没有落实,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特别是在成立国家政策性银行之前,各商业银行都承担了相当数量的政策性贷款任务,这些政策性贷款是经政府协调后银行对单户企业、单个项目发放的。这些贷款的绝大部分风险很高。目前贷款质量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第二,与国有企业负债过多、效益较差密切相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相当一部分流动资金,都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到80年代中期,实行“拨改贷”以后,财政基本不向企业增资,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从财政拨款转向银行借款。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占用逐步增加。但国有企业的折旧率普遍偏低,自我积累不足,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靠大量占用银行贷款维持生产经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困难,国有企业改革举步维艰,国有企业大部分亏损,经营状况不佳,而这些企业负债的主要部分是银行贷款,而且短期借款长期占用,资金实力严重不足,资金周转不灵,抗风险能力很低。当市场略有变化,营销出现困难时,资金运动立即受阻,偿债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风险势必会在相当程度上转嫁给银行。即使少数效益较好的企业,由于其资产负债率较高,利息负担较重,贷款到期也很难收回,企业能够按时支付贷款利息,不过是银行不断准予续借,贷款质量问题没有暴露出来而已。一旦银行停止续借,不良贷款立即显露出来。这是影响贷款质量的重要因素。
第三,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在表述上将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将安全性放在次位,这对银行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效益第一的原则,使银行盲目追求效益,从而忽视贷款的安全性。因为国家财政每年给银行核定上缴利润指标,从财政部到总行,从总行到分行,层层下达利润计划,并将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全行工资奖金、财务费用、基建支出等挂钩,完成利润计划成为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成利润计划,贷款的安全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来换取现实的效益性。比如:有的银行采取放贷收息;有的在对企业还款能力没有深刻了解的情况下,发放高额贷款等。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与对银行的利润指标管理存在矛盾。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协调二者的关系非常困难,从而使牺牲前者而满足后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二是银行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相似,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责权相当的管理机制,对有权决策人缺乏有效约束,有些个别商业银行甚至搞违规经营、帐外经营,加之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混在一起,银行自己经营权受到影响,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更谈不上追究责任。
因此,目前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既有银行内在原因,也有银行外部原因,两者综合作用、共同影响,使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日益严重,银行信贷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贷款质量问题,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同时也需要银行自身努力,不断加强信贷管理,增强职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第一,转变观念是前提。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首先要实现经营观念的转变。一是在经营指导思想上要实现由追求“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切实改变追求总量扩张,对安全、质量、效益较为淡薄的经营思想。因此,首先要树立安全、效益观念,把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视为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确立效益最大化和资产质量最优化的经营目标。其次,要树立竞争观念,正视银行的现实,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竞争,改变粗放式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最后,要树立发展的观念,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二是对信贷资产的管理上要实现由“高风险、低收益”到“低风险、高收益”的转变。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良机,支持和帮助企业实现资产重组。把风险承担的主体转移到高效低险的企业,降低风险系数,提高信贷资产的收益。其次,建立信贷风险防范预警系统。从贷前调查入手,通过确立科学的贷前调查分析指标,全面分析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偿还性等指标,提出科学的贷前预报;贷后要建立跟踪检查系统,形成信贷资金网络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起到预警、报警作用。再次,健全贷款放、收一条龙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管理,逐步将过去追求规模、铺新摊子,以外延扩张为主的粗放式经营改变为注重效益,讲求效率,以内涵为主的集约化经营模式,从而使信贷资产达到高效低险。
第二,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选择贷款客户,抓住优良客户,压缩中间客户,清理不良客户。企业信用等级是对客户质量的综合衡量,是决定贷款安全性和效益性的主要因素。信用等级高低,是贷款风险大小、效益好坏的基本标志。在信贷管理上,首先要抓住那些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如AA级以上企业),把他们作为贷款重点投放对象;对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如BB级以下企业)因贷款风险较高,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清理;对中间客户(如A级、BBB级企业),目前贷款风险可能不大,但这些企业经营状况一般,潜在风险较大,对其贷款应以临时性为主,并逐步压缩。这样,三管齐下,逐步提高银行贷款客户的质量,保障新增贷款质量、稳步提高存量贷款的质量,使银行信贷资产运营步入良性循环。
(一)盲目扩张失败型:银行信贷资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些有过辉煌经历的集团客户企业家往往有太强的扩张欲望,无往不胜的过往经历,使得他们很容易形成一种自我崇拜和好大喜功,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和企业的实力。在这种心态支配下,企业往往会进行盲目扩张,一旦扩张失败,大概有四种结局:一是草率地进入新领域,结果在多元化经营中败下阵来,比如巨人集团;二是在全国各地大规模开设多层次的分支机构,最后导致管理失控,比如三株集团;三是过度追求广告的轰动效应,最典型的例子是不顾自身财力争做所谓的“标王”,从而导致经营巨亏,比如秦池酒业;四是挥舞资本大棒、超过自身实际能力进行跨行业大兼并,过度负债形成的巨量短期资金被长期使用,最终资金链不堪重负断裂,导致整个企业帝国轰然倒塌,比如新疆德隆。
(二)资本运作失策型:银行信贷资金陷入资本运作“黑洞”
目前,资本运作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的客观存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不管是国有企业之间通过资产划拨、股权划转等方式进行的国有资产优化组合,还是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都涉及到资本运作,虽然这些资本运作并不全部由企业本身主导完成,但是企业本身必定要扮演重要角色。二是在企业扩大经营过程中的主观欲望。企业要扩大经营必然伴随资本运作,应该警惕的是,集团客户特别是上市的集团客户陷入资本运作“黑洞”的案例很多,近年来,因资本运作不当而出现经营风险甚至破产倒闭的企业约占总数的30%。曾有资本市场“西南王”之称的朝华集团董事长张良宾因涉嫌金融诈骗、虚增注册资本等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它可能存在的资本运作“黑洞”高达20亿元,其中仅违规担保项就达9.7亿元。目前,朝华集团已被众多债权人包括华夏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银行的分支机构诉上法庭,涉诉金额高达8亿元。[1]此案虽然不像德隆那样令人震惊,但给商业银行留下的教训非常深刻,银行贷款必须警惕再度陷入集团资本运作的“黑洞”。
(三)集团管理失当型:银行信贷资金陷入企业的管理风险
企业内部的管理风险,一是来自于资金频繁挪用。在集团企业中,从属企业以自身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增加了贷款风险。虽然银行有权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欠缺及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银行在实践中很难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真正的监督。二是自于财务虚假。集团企业中存在大量虚假出资行为,重复验资、先出资后抽逃、注册资本不到位等现象严重,造成企业资本和资产不实;合并报表与承贷主体报表不分,编制合并报表未剔除集团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与应收应付款项等,夸大了承贷主体的资产、销售收入和利润;母公司财务报告未披露成员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相互担保情况等,形成财务泡沫;一些集团企业为包装上市,往往通过关联交易随意调整集团内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使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客户真实的资产负债和效益状况,直接影响了银行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决策的准确性。三是来自于道德缺失。当前道德缺失的集团企业不乏其数,其往往通过关联交易将成员企业之间的资产、债务进行重组等,蓄意逃废银行债务。常见的形式有:通过破产逃废债务;通过企业分立,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悬空债务;抽逃优质资产、资金组建新的企业,将不良资产留给原企业,并由其承担债务,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四是来自于公司治理结构混乱。集团企业领导者往往拥有大部分甚至全部股权,从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如原“健力宝”董事长的张海,上亿交易往往就是一个人就能定了,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样“一言堂”的决策机制下,有所过失也不奇怪。
(四)信用集聚失控型:银行信贷资金陷入信用膨胀等关联风险
这是集团客户出现风险的最常见的一种类型。一是从审贷形式上看,一般集团企业各成员的贷款金额不是很大,但由于其从属企业受控制企业的支配,从属企业以自己名义获取的贷款经常被控制企业抽调使用,控制企业通过从属企业获得贷款。二是从信贷总量上看,如果将集团企业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企业贷款量往往大大超过其授信额度,形成集团企业整体的信用膨胀。三是从控制关联风险难度上看,集团企业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关联企业,银行分支机构很难掌握其复杂的关联关系。目前各商业银行因缺乏一条授信信息完全共享的通道,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同一集团企业的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2]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具有很大的同质性、关联性,整个债务链十分脆弱,一旦一家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集团企业的贷款安全受到影响。
二、商业银行防范集团客户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商业银行要按照“防患未然、控住风险、加强协调、高效运作”的原则,从以下六个环节,有效防范、遏制集团信贷风险的发生。
(一)严格准入条件,防止“病从口入”
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集团性客户准入的核心条件,重点评价分析集团性客户主业的稳定性、主营业务现金流量的稳定性、集团成长的稳定性和核心竞争力、集团在投资中的风险偏好以及与银行的合作态度等。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组织结构清楚、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往来规范、符合国家行业产业政策、经营效益又好又快、发展和扩张主要依靠自身积累的集团性客户,应予以支持。对主营业务不突出、财务制度不健全、关联交易不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或客户不愿意提供关联方信息的集团性客户,应审慎介入。对单纯依靠银行信用膨胀进行规模扩张的家族式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混乱、涉足股市期市等高风险市场、资本运作频繁的集团性客户,严格控制其授信额度,并作为重点关注和风险监控对象,建立逐步退出机制。
(二)统一授信,控制授信总量
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要求,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上必须实行统一授信,将集团公司与其所有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来评价。统一授信可以避免其因资本或资产的虚增而导致的银行贷款过度集中和信用膨胀,从而可以防止分散授信情况下集团授信总量的高估,同时由于关联交易只是使有关利益在集团内部进行分配,统一考察集团整体授信承受能力可以消除集团内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为影响,降低集团企业的整体信用风险。在深入调查并摸清集团性客户总体情况的前提下,根据集团性客户的真实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模式和财务状况,选择不同的授信模式对集团性客户进行授信。对集团性客户整体授信既要考虑集团的授信空间和整体承贷能力,也要考虑具体用信企业的实际用信需求和承贷能力,具体授信必须落实在核心业务、核心资产和核心项目上,防止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同时,加大对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审查、审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授信业务的健康规范开展。
为此,对在产权上存在控制关系且由母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经营成果的集团客户,应通过合并报表核定集团最高授信额度,然后根据各下属公司的资产、经营及信用需求情况,进行适当分配,对子公司的授信必须在集团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掌握;对未合并报表反映经营成果,但在经营权上存在控制关系或主要投资人、关键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存在控制关系的集团客户,应以集团内的独立法人为授信对象核定授信额度,在此基础上核定对集团客户的整体授信额度;在集团企业授信额度核定时要综合考虑掌握客户他行融资情况、关联企业担保情况,对客户授信承受能力进行科学分析;结合贷后管理,根据集团客户重大关联交易导致集团内单个企业的资产变动情况以及他行信用注入情况,动态调整集团客户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内单个企业的授信额度,切实控制集团客户的用信总量。
(三)优化担保方式,减少关联担保
对集团客户要大力推行最高额资产抵押授信方式。通过以集团核心资产设定抵押,尽最大可能控制由关联企业担保的授信额度;对集团内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的信贷业务,要从严掌握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同时相应扣减担保企业的授信额度或分配给担保企业的授信额度;选择担保方式要注重物的担保,杜绝担保形式化。选择关联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时,应当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避免关联企业互保、联保。不仅要关注设定的担保是否合法,还应当注意担保主体是否具备代偿能力。如果控制公司拥有较多从属公司而且其从属公司股权易于变现,可以要求控制公司为从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旦从属公司违约,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控制公司履行担保义务。而控制公司作为控股公司,银行在追索其担保责任时可以通过追索控股股东,进而执行控股股东持有的从属公司股权,从而避开股东有限责任的限制,把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实行统一的风险控制。
(四)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整个集团客户的经营状况
加强对集团客户信贷资金去向检查。要充分利用信贷管理系统、企业征信系统和会计系统,进一步落实好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大额授信客户信贷资金流向监控,做好客户贷款用途的调查和贷后信贷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确保贷款规模与客户生产经营相匹配、资金用途规范;要加强对集团客户资金账户的监控检查,防止企业通过转账混用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并重点监督集团客户利用资金“打新股”等短期占用行为,对既有信贷资金又参与股票买卖的企业,要实施重点监测并控制好信贷资金规模和用途,严防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房)市。
严密监控集团客户尤其是控制企业以及还款资金来源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异常动态;关注各个成员企业之间和与银行有密切关系的成员企业之间各项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关注关联企业集团重大资产处置情况、集团经营管理体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的变化、面临的诉讼风险;严密监控企业投资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
(五)加强相关同业合作,协调经营管理行为
1.建立主办行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对系统内整个集团客户的监管要以整体授信核定行作为管理行,负责对集团客户管理的组织和协调;母公司或核心企业所在地经营行作为主办行,具体负责对集团客户整体风险预警,建立统一授信监测台账和监测档案,实行全方位动态监测和;子公司所在地经营行作为协办行,要及时向主办行及管理行通报子公司经营情况、对外融资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通过管理行牵头,建立联系制度,对集团重大事项、资金往来、异地经营状况等及时沟通,共同协商对策,拟定监管方案。集团客户主办行要逐户落实管户主责任人并明确管理职责,管户主责任人要收集客户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及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及与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要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落实审批内容,了解客户的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尤其是核心资产的变动情况,检查信贷资金的流向,发现预警信号,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信贷风险。并将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及时登记到信贷管理系统中。
2.建立金融同业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全方位协作监管。对在多家银行有贷款的集团性客户,要积极提请银监局、人民银行建立集团客户风险管理系统,以集团客户基本账户开户行作为牵头行,完善集团客户重大事项登记信息,实行有效监督;利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时查询掌握客户的信用状况、用信总量和担保情况;由监管机构牵头,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集团企业进行全面财务审计(中介费用由各受益行或集团共担),相关审计结论由出资银行共享;各商业银行之间加强协调与合作,避免对单一企业集团过度竞争、重复贷款。
3.对集团客户的日常监管中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司法、经济综合部门的配合与支持。财政部门在规范、完善集团企业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会监督检查,要求集团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企业兼并、合并、分立等过程中,依法行政,从严审查,规范程序,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落实。海关、商检、评估、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技术及商品交易等做好检验、审查和验资工作,确保企业资本的真实性;司法、执法部门要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加强司法控制,保护债权人利益,打击借款人利用关联交易逃债、赖债等行为,尤其是要充分运用《合同法》、《破产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所规定的债权保全制度,防止借款人转移财产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商业银行等债权人利益。[3]
(六)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通过自学、专题培训等形式,增加信贷从业人员的知识储备,并辅以专项的激励措施,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既精通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要求,又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如拥有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执业资格,能够识别一定层面上财务、市场、技术等风险因素的“专家型”信贷人员,从深层次上提升识别风险、经营和管理风险的能力,实现由感性、经验型、关系型的信贷从业人员结构向理性、知识型、专家型的结构转变,为控制集团客户的信贷风险提供智力保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尽职行为且导致信贷资产风险未被及时发现和控制,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维护执行制度的严肃性。
参考文献:
[1]马晨明,杨德术,冯宗德.警惕贷款客户陷入资本运作“黑洞”[N].金融时报,2006-04-17.
[2]《商业银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新表现值得关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提示,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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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贷款;信贷风险;房地产周期
一、前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世界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继实施了金融市场开放政策和金融自由化的措施,放松金融管制,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日益融合。当金融业对外开放时,如果有效的审慎监管尚未充分建立,整个金融体系更容易受到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冲击。金融自由化后,由于新的金融机构进入,贷款利率拉低,激烈的竞争和管制的放松,使银行更有冲动去增加高风险的房地产贷款。银行在整个房地产周期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房地产周期和银行危机并不是必然相伴而生,但是两者却经常紧密相连。特别是在那些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更是如此。银行业及其借贷政策在房地产循环中起着重要作用,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对银行体系往往又造成灾难性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典型的例子如,19世纪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早期的西班牙,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芬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等北欧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以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诸国。虽然这些危机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十分复杂,触发点也不尽相同,但是研究那些曾经受到房地产泡沫破裂严重冲击的银行体系之后,就会发现银行危机总是有着惊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坚持入世承诺,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并自2006年12月之后向外国竞争者全面开放银行业务。在房地产信贷这一传统的高盈利高风险业务上,国内的银行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风险会进一步加大。总结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由房地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银行危机,对中国银行业增强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房地产市场周期与银行信贷风险
房地产泡沫繁荣—破裂周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长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导致信贷扩张、房地产价格上涨,泡沫膨胀;第二阶段是由于利率、税率提高,或其他因素触发房地产泡沫破裂,价格崩溃,持续时间可能是数天、数月或者更长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特征是资产价格下跌,银行收紧信贷,泡沫时期购买房地产的抵押贷款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拖欠还款。房地产价格波动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抵押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和借款人违约率增加的风险。
房地产贷款主要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开发、建筑贷款;利用房地产抵押获得的其他类型的贷款。对银行房地产贷款来说,信贷风险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房地产价格下降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住宅抵押贷款通常被认为很安全,因为住宅一般是作为消费品,并且偿还贷款的资金来自相对稳定的家庭收入。再则,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不可隐藏、寿命长久、相对保值等特点,抵押贷款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颇为安全的贷款。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是以抵押物的足值、易变现和抵押权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仍存在着不少的风险,如: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理后不足清偿;抵押物存在灭失或损毁风险;法律制度造成银行难以收取和处置不良贷款的抵押物等。房地产价格越趋昂贵和反复,估值就越难确定,银行就这些房地产的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贷款风险比抵押贷款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贷款的偿还需要房地产完工后,以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来支持。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房地产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增大,银行贷款质量因而恶化。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并不局限于与房地产有关的贷款。银行实际承担的房地产贷款风险往往会更大。因为房地产也广泛用于其他类型贷款的抵押,而与房地产贷款有关的统计数字往往不计算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所得的其他个人及公司贷款,银行实际承受的风险可能会较统计数字显示的高得多。房价波动通过资产负债表渠道对银行业有广泛的影响。房价下跌,借款人借款能力下降,从而形成财务约束,限制新投资的规模并降低企业利润。因而,银行其他类型贷款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增加,加剧了银行业的脆弱性。
除了信贷风险影响外,房地产价格下跌也可能通过间接渠道导致银行盈利减少。在房地产价格下降时,抵押品价值下跌,银行呆坏账拨备增加导致盈利减少。此外,由于建筑活动和借贷活动减少,银行从房地产有关的交易中获取的收费和佣金收入减少。因而,房地产价格的下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此类型的风险,由于其性质,更难规避且影响整个银行业。
三、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风险成因
(一)灾难短视症
即大的经济冲击极少发生,以致银行往往低估冲击发生的概率(HerringandWachter2002)。TverskyandKahneman(1982)认为,一个事件的主观概率是由决策者能够设想事件发生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这一难易程度又取决于这一事件发生的频率。对于高频率发生的冲击事件,如信用卡贷款违约和汽车贷款违约,银行往往有必要的知识和动力去适当估计事件发生的概率,并做出充分的预防损失的措施。否则,银行将会很快受到高频率事件的冲击,从而导致破产这一毁灭性损失。因此,高频率事件(诸如估计信用卡违约概率)的主观概率可能会与实际概率非常接近。
而当某一冲击发生的主观概率低于一定的临界点时,基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或拇指法则(ruleofthumb),银行管理层会认为冲击发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决策者倾向于寻求与关注加强他们乐观预期的信息,早期的警告信号往往被忽视。
由于房地产周期通常持续的时间较长,在房地产价格持续多年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房地产贷款的还款记录会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因此,房地产业繁荣时期,随着房价的上涨,银行通常会产生一种安全错觉,过分乐观地低估房地产信贷风险和高估利润,进而扩大贷款。银行往往成为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因而更易受到房地产价格崩溃的重创。
(二)羊群效应
灾难短视症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个别银行身上。当一些银行由于灾难短视症认为某些经济冲击的概率为零时,那些正确地评估冲击发生概率的银行,在同灾难短视的银行进行竞争时处于劣势(GuttentagandHerring,1986)。由于激烈的竞争,灾难短视的银行迫使审慎的银行采取宽松的房地产贷款标准,或者退出这一业务领域。当下轮冲击发生时,灾难短视的银行可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这些银行并没有任何应对特殊冲击的预防措施,这种情况往往被称为银行的羊群效应。
银行管理层或许已经正确地察觉到了外部冲击发生的可能性,但可能会有意忽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灾难性冲击来临时,将会受到政府的保护,损失由政府承担,而银行则享受由高风险敞口带来的丰厚利润。“太多而不能倒”的政策,即当银行业整体面临倒闭风险的时候,政府更有可能介入去拯救陷入危机的银行,实际上在激励银行从事那些使他们的资产负债表风险与其他银行同业高度相关的活动,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羊群效应。
(三)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
经济繁荣时,投资者可能会意识到,银行过度借贷于房地产市场使银行更易受到市场波动的打击,但他们也知道银行都在从事这些业务,政府不会让整个银行体系崩溃。由于存在这种政府的隐性担保,即使没有诸如存款保险之类明确的政府担保,银行投资者和存款人往往会低估银行冒进贷款政策的风险,而任其发展。安全网为银行的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因素。另外,投资者过于自信自己评估市场的能力,认为可以先于其他人在市场崩溃前的适当时机退出,因此,投资者往往毫不犹豫地提供资金给冒进的银行,进一步鼓励了银行过度借贷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
(四)信息不对称
银行通常使用控制按揭贷款成数(loan-to-valueratio)的方法,将按揭贷款限制在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内,以防当房地产价格下跌、借款人违约时,银行被迫出售借款者所抵押的房地产时产生损失。按揭贷款成数在防范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如果该比率能够维持在一个足够低的水平,则足以控制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然而,实际上,当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时,降低按揭贷款成数并不能够保证银行免于信贷损失。即使是看起来相当保守的按揭贷款成数,也可能不足以弥补损失。这是因为,在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时,抵押房产的价值可能会很快下降到未偿还贷款额以下,从而刺激借款人放弃抵押物,选择违约不偿还贷款。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过度乐观地认为可以接受较高的按揭贷款成数,同业的激烈竞争也迫使银行管理层放宽贷款标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本息=按揭贷款成数×抵押物评估值,而由于信息不充分,即使在市场最好的情况下,银行也很难准确估计房地产的价值,造成当前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经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当时的市场价值甚至是过去的价值,而不是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造成银行可能会低估房地产贷款高风险敞口的风险。
(五)不适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
在不透明的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当的信息披露准则和不良贷款拨备制度下,银行业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如果缺乏充分的披露,在房地产价格下跌时,往往掩盖银行资产的恶化程度,并且使银行管理人员、所有者、债权人和监管者等无法有效监控风险敞口,对银行施行监督和约束,进而使那些高风险业务被当作是高盈利性的业务。如日本大藏省于1992年9月对外公布的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仅为略高于12万亿日元,而如果银行业当时对不动产行业的风险敞口数额和不动产价格下降因素作一个合理的估计,所得出的数字有可能两倍甚至三倍于公布的数字(Goldstein等,1993)。在进行贷款分类时,如果仅仅按照贷款的偿还情况对贷款抵押品的市值、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当前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可能会造成不良贷款的规模被低估、银行资本真正能够发挥的缓冲作用被高估。
(六)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
监管者的职责是通过监督银行业和维持健康的银行体系保护纳税人。为什么监管者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约束银行从事高风险的增长策略?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出于监管者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人手不够或预算约束使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管银行体系。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监管部门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去约束银行业。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当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的一部分时,监管部门可能对约束那些采取高风险策略的银行心存顾虑,毕竟从短期来看,高风险的经营策略对银行来说是有利可图的,高盈利掩盖了潜在的风险。监管者往往很难约束那些看起来能够获得高盈利的银行。其次,当金融部门的扩张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时,监管部门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再次,对监管者来说,从自利性的角度考虑,拖延采取纠正措施,可能是更优的选择。特别是时间不一致性(timeinconsistency),即今天的损失直到将来的某一日期才会变为现实,而那时可能已经是其他人在履行监管职责,因而,监管当局有内在动力采取宽容、迁就的态度对待问题银行,加大了银行承担更大风险的内在动力。
四、防范
(一)防范银行灾难短视症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应改变职能而不是取消职能。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以防止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打消其盈利归个人、损失由社会承担的想法。
首先,提前鉴别出脆弱的银行。在对付灾难短视症及不可预知的重大冲击方面,传统的银行监管过程重在评估银行的现状,并鉴别出脆弱的银行,虽然有助于处理危机,但不足以防范危机。为了防范危机,监管过程必须把那些承受能力差、有可能会成为脆弱的银行提前鉴别出来,防止它们的风险敞口达到对整个金融体系构成威胁的水平。明确要求银行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压力测试,界定银行应该具备的、能够承受外部冲击的最低程度,是提前鉴别出脆弱银行的一个有效方法。其次,监管当局可以要求银行提高房地产贷款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市场的不明朗因素以及连锁效应的风险,并使银行业在市场的监察下更为自律。此外,详尽的房地产贷款统计数据,有助于监管当局监察及评估银行承受房地产贷款的风险。
(二)安全网改革
在对银行的行为施加影响时,不应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问题的解决上,要注意采用事前审慎监管的方式,及早警觉房地产价格泡沫征兆,防范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房地产贷款的过度膨胀。监管部门不能仅仅满足于达到相关的国际监管标准,而是根据本地银行业自身行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采取更高的监管标准,力求做到最好。在监管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必须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迅速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就难以对要求宽容性监管的巨大压力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道德风险的防范
监管部门要想防范道德风险,必须终止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将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不向所有债权人提供全额存款担保,特别是那些大金额的债权人,以促使大额债权人对银行施加约束。其次,对有问题银行及时采取惩戒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果仍没有改观,监管当局需要在银行将要发生资不抵债之前迅速关闭问题银行,降低银行即将破产时为死而复生而孤注一掷的可能性。再次,实行严格的资本充足制度。通过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无限制扩张,保证银行稳健、安全经营,增强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一旦银行的资本状况恶化,监管当局马上采取纠正行动,避免当银行资本状况严重恶化时,股东和管理层采取孤注一掷的方式,导致损失大幅增加。
(四)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技术与金融创新,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减缓银行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把过去不具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例如按揭贷款证券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银行通过将住宅按揭贷款证券化,获得流动性资金,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证券化,还可以将完全集中在银行身上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给投资者,分散银行信贷资产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1、中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自1999年开始,国有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经济以下撤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2000年开始,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到2004年达到了近50%,超过农业发展银行成为主要的农业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军。
2、农信社的小额信贷比例不断下降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借鉴国际通行的农户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续制定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农户小额信贷。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占信用社农业贷款份额仍比较小,发放贷款的覆盖面较小,农业贷款的增长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增长还不成比例,农户小额信贷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了下降,例如200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1678亿,而2005年却减少到1578亿。
从图2中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这与国际上其他成功国家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究其原因,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其风险也日渐暴露出来,绝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回收率较低。因此,有些农信社因畏惧风险而不愿向农户提供此类贷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大大降低了农户申请小额信贷的积极性。还有的农信社干脆对小额信贷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改善,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再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把钱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商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愿不愿意大规模开展小额信贷的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经济状况,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四、结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户小额贷款对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多种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事业正在从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注意风险的防范,小额贷款必将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金项目编号05CJL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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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2.3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79-04
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它贯穿于银行发展的任何阶段。这种风险的发生可能导致银行产生无法收回贷款形成呆账,严重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更为严重的是,过度的信贷风险可能致使银行倒闭。最近十几年里,中国金融市场中其他行业如保险、证券、小额信贷的风险逐渐显示了出来,并吸引了越来越多经济理论工作者的关注。小额信贷风险专指向贷款人发放的免抵押、轻担保的信用贷款而可能产生的信贷风险。其放款对象大多是微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经营良好的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所面临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问题,对于破解我国微小企业长期以来融资难、贷款难、结算难等问题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稳定的发展对于缓解就业压力,维持社会稳定等都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对于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一般存在创办时间比较短、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没有足额的抵押物的特点,这就需要针对每一个贷款申请人由专门的信贷员做详细全面的考察,增加了放贷的成本。而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也使得一些商业银行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时如履薄冰,发展速度非常慢。因此分析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所面临的风险,探索防范、控制风险的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额信贷发展现状
(一)国外小额信贷风险研究情况
国际上,现代意义的小额信贷始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国家金融机构或合作组织通过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帮助,为其发放额度低、时间短的小额贷款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和技术改造,以达到逐步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目的。此后,小额贷款逐渐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上一种比较成熟的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和消除贫困的金融工具,相对来说,小额贷款如果开展的比较成功,会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就业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的影响。另外,Stallings(1999)曾提出,在控制贷款风险、提高偿还率方面,商业银行若能够做好风险防控措施,小额信贷的偿还率普遍都在95%以上,对于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从成本――利润方面对小额信贷风险进行管理的研究
关于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研究方面,最初人们希望通过提高利率来提高商业银行的收益率,认为只要利率不超过借款人愿意接受的范围,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利润就会迅速增长。Woller & Woodworth (2001)认为,对穷人而言,毕竟小额信贷的利率比非正规金融部门(如高利贷)收取的利率要低,因此,较高的利率与小额信贷的延伸性可以并行不悖。但利率过高也会导致金融风险和政治风险的增大,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后来,商业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都认识到,降低成本与增加收益同样重要。小额信贷项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高人力投入,信贷员频繁下乡调查、上门送款收款等工作,节省了借款者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有利于小额信贷的延伸、贷款信用评估及贷款使用的监控,但也加大了机构自身的运营成本。
2、从借款人方面对小额信贷风险进行管理的研究
一般而言,小额信贷并不要求抵押品,即便要求提供抵押品,贷款方也并不太在意抵押品的抵偿价值,即银行出售该资产并不能补偿借款人违约的损失。Armendariz & Morduch (2005)曾提出灵活的抵押方式可以降低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风险,认为贷款方关注的往往是物品的主观价值,尽管某些抵押品的价值可能微不足道,但失去该项资产的威胁就足以让借款人采取更为谨慎的行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强调,借款人的组织化要素对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是相当重要的。Besley & Stepthen(1993)、Stiglitz (1990)的研究表明,尽管在正规的金融信贷中,商业银行由于无法完全控制借款者行为而面临着道德风险问题。但是,在小组贷款下,同一个小组中的同伴相互监督却可以约束个人从事风险性较大的项目,从而有助于解决道德风险问题。Ghatak (1999)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允许借款人自愿组织信贷小组,有助于贷款机构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由于地理上的便利和交易的关联性,同伴之间的互相监督比商业银行更有效,因为他们通常对小组其它成员的风险状况比较了解,这种方式的隐性信息能够为贷款机构服务。可见,小额贷款经济体中的亲密关系和社会约束性,可以成为解决借款人向贷款方转嫁风险问题的法宝,商业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因此也将监管职能转移给了借款人自身,提高了监管效率。小组贷款吸引的研究者比其他领域都要多。
3、从制度方面对小额贷款风险进行管理的研究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也为新模式的小额信贷提供了理论基础。新模式的小额信贷强调解决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和高交易成本问题,而旧模式的小额信贷强调通过便宜的资金帮助穷人。旧模式的小额信贷基本上是信贷补贴论的翻版,由于忽略机构的可持续性而难以为继。国外也有研究表明,当政策性金融被广泛视为一种补贴或者拨款而不是贷款的时候,就必然出现较高的违约率和较低的还款率,也就是说广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通常会产生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
(二)我国小额信贷情况
我国小额信贷的定义是为贫困、低收入家庭以及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系列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存款、汇款、支付服务、小额租赁、担保、住房金融和其他非金融服务。在国内学术界,有研究认为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管理所面临的最直接和根本性的问题。只要解决了贷款申请人贷款动机和还款意愿的问题,就会大大降低小额信贷风险。但是由于市场环境和相关理论的不完善,要想解决这些问题还存在很多困难。另外,我国小额信贷起步发展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模型,只是在制度和程序上探讨降低风险的方法措施。
1、管理层面
成晓毅和刘旭超在《次贷危机对我国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的警示――基于结构中介理论的分析》中,通过分析美国次贷危机的风险成因,指出了我国小额信贷的潜在风险,他认为只有对贷款程序、资本充足率、贷款利率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对银行或其他实施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才能有效地控制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2、制度层面
在《我国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研究》中,张峭和徐磊指出我国小额信贷信用风险要想得到有效管理和破解,一方面必须从源头上加以解决,即对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必须针对小额信贷本身所存在的缺陷加以防范,阻止农业风险传导或诱发信用风险。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须从制度层面加以保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对小额信贷市场的具体实体加以明确,制定小额信贷市场准入制度,包括机构的必备条件、审批制度、监督制度、报表制度等,使小额信贷机构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政策的短期性和随意性对小额信贷发展带来的阻碍。曾之明和岳意定也在《基于博弈分析的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创新》中,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解析了小额信贷信用风险形成机理,并通过小额信贷供求双方行为的博弈分析,指出加强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应着重从制度层面着手,加强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
3、运行机制层面
陶永诚在《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研究――基于小额信贷正规化的思考》中,对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内生化进行了研究,小额信贷内生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是指银行主动地实施机制构建,将银行、客户、保证人等三方利益“内化”或将客户的利益“内化”于其社会群体之中,以提高机会主义的社会成本,以此来有效防范客户信用风险。他指出普通信贷的银企关系是银行与企业互为外部主体,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体现出外生性特征。而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分散、经营灵活且信息透明度低的微小经济主体,外生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将导致银行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客户信息,也无法有效地对客户的道德风险进行监控和限制。因此,有效的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需要将银企关系、风险管理手段等进行“内化”,建立内生性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如通过信贷逐级授权与严厉惩罚约束,促使信贷的直接决策、发放人员与借款人之间的利益内部化,充分提高一线人员的风险管理参与深度;在不充足担保下选择好保证人,利用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内生利益,建立活体信息源;重视“社会资本”管理,利用社会约束力,将信贷利益内化于社会利益之中。
二、小额信贷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包括广义风险和狭义风险,广义风险指的是信贷发生后所产生的结果有盈利的可能性但也有损失的可能性。狭义风险是指信贷发生后存在损失的可能性。而我们所指的信贷风险主要是指狭义风险。具体而言就是由于利率和汇率的不利变化或者是由于贷款客户违约而导致的信贷资产价值的损失。因此,根据信贷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可以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分为两类,即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贷市场风险主要指由于市场因子(利率和汇率)的不利变化所导致的信贷资产价值的损失,而商业银行信贷信用风险是指由于贷款客户违约而导致的信贷资产价值的损失。确切的说,从银行诞生之初,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就一直伴随其左右。
商业银行风险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根据风险产生的根源可以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根据风险主体的构成可分为资产风险、负债风险、中间业务风险以及外汇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和高度风险。但是最全面最权威的分类当属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的分类。其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将银行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八类。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时根据产品和市场的不同信贷风险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但是总体来说主要表现在银行外部风险因素和银行内部风险因素。
(一)外部风险因素
1、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经济活动还没有在一个完善统一的标准规则下健康的运行。对于小额信贷面对的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言更是如此,当借款人在获得银行贷款资助后,由于遵守信用规则的意识不强,往往会产生改变贷款用途或逾期偿还贷款的情况,更有甚者会将贷款私自挪用于风险更高的民间借贷或股票投资等。这样便使银行的信贷风险大大增加。
2、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对相关交易信息没有充分和真实的了解,整个交易是在不清晰透明的环境中进行的。借款人对自己的生产能力、经营方法、盈利模式、风险点等内部信息非常了解,而银行对这些信息的了解一方面只能通过行业整体经营模式加以比较了解,另一方面被动的依靠借款人介绍和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来做出判断。有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出于获得贷款或利益的驱动会出现刻意隐瞒自身的不利信息,而适当的提供符合信贷要求的有利信息来应对银行信贷员的审查,从而会导致银行最终做出与事实偏差的决策,造成较高的信贷风险。
3、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我国不断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和对赖账不还的惩罚力度,但惩罚力度依旧不够,甚至于某些方面还存在盲区。而对于小额贷款,很大一部分是采用信用贷款的形式发放的,没有任何抵押。所以在出现不良贷款的时候,银行一方面通过不断的向借款人追偿,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于法律手段。但是由于法律程序冗杂和执行困难很大,往往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由此进一步加剧了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风险。
(二)外部风险因素
1、经营理念变化,忽视信贷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开展小额贷款的主要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而其中的大部分都是通过转制而来,在规模和模式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长时间去转变。在此期间往往将存款看作是主要任务而忽视信贷,在绩效考核上的偏差,导致了信贷业务的发展不利,首先,不积极拓展业务,其次,忽视信贷风险控制,一味追求高存款率。
2、管理制度缺失,执行难以到位。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同样会引发信贷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体现出来的。
首先,商业银行在做出小额贷款决定前,需要信贷员对借款人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研,同时还要和借款人进行复杂而有效沟通,以此得到借款人真实的经营信息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繁杂的工作对信贷员的能力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而此时银行在管理上若不能将信贷员的绩效合理的体现出来,必定会大大影响信贷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并可能出现不认真仔细调查,不按部就班的完成调查程序,或在贷审会上提供不准确的信息。从而在贷款发放后埋下潜在的风险。
其次,在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时刻对借款人贷款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检查,同时还要时刻关注借款人所经营的生意是否在健康发展,还要求其在借款人遇到危机时能够冷静分析,合理的提出降低贷款风险的措施。如果商业银行的管理部门不能做到及时的提高信贷员的综合能力,不能制定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将会使得信贷员在贷后检查时产生道德风险,放松关注的力度,降低检查的质量而产生的风险放大的情况。
最后,在贷款到期进行收缴时,信贷员仍然要发挥主导作用。不但要足额的收回本息,同时还要做好信用记录。若是贷款本息可以顺利的收回,信贷员不但要考虑该客户申请续贷时的授信额度,还要考察其经营是否稳定,续贷原因是否合理;若贷款不能顺利收回,信贷员要及时将原因上报风险部,并尽最大努力催缴贷款。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清收,而这所有的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商业银行在管理上若不能做到健全而人性化可能会降低信贷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导致不良资产的产生,从而提高小额信贷的风险。
三、信贷风险度量法比较
(一)专家分析法
专家分析法是商业银行在长期的信贷活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信贷风险分析方法。使用专家分析法时,信贷员凭借自身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分析判断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此,在做出信贷决策时,信贷员自身的专业知识、主观判断、个人偏好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在诸多专家分析法中,应用做多的是5C分析法,其通过对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偿债能力(Capacity)及环境(Condition)等5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做出是否贷款的决定。
专家分析法缺陷。商业银行目前从事的小额信贷业务所使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主要还是依靠专家分析法。这种信贷风险评估方法最大的特征就是,银行信贷决策完全由经验丰富和专业知识扎实的信贷员决定。信贷部门依靠信贷员主观判断,综合分析来确定贷款风险的大小。虽然此种方法在小额信贷发展初期曾发挥过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小额信贷业务不断发展壮大,专家分析法的弊端也逐渐显露了出来。
1、随着各商业银行不断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若使用专家分析法来控制贷款风险,一个信贷员只能审核一笔贷款,而且必须对借款人的经营场所、经营模式、社会活动关系等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这就需要不断增加优秀信贷员的数量。但是培养经验丰富、知识扎实的信贷员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速度。一定程度上,信贷员的缺乏已经成为阻碍小额信贷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培养优秀信贷员所需要的大量时间和成本。这对于商业银行的快速、高效发展同样不利。
2、使用专家分析法得出的结果不一致。专家分析法其本质就是通过有经验的信贷员根据自己对于借款人分析和判断来决定放款的额度,而对于信贷员本身来说,由于各自工龄的长短、素质的高低、关注角度的差别不同,对同一笔贷款申请作出一致的决定几乎不可能。例如,对于同样的借款客户,有的信贷员可能比较关注借款人经营的生意现金流是否稳定,而有的信贷员可能比较关注客户资产的价值。对于不同的侧重点会产生不同的授信结果。但是如果使用几个信贷员组成评估小组来调查客户,虽然会得到相对客观的授信额度,但是却造成了人员的浪费,贷款成本的提高。
3、对于一个信贷员审查一笔贷款的行为,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和管理,很容易出现信贷员和借款客户相互勾结骗贷的行为。例如,借款人可以通过在贷款成功后给信贷员提成的方式引诱信贷员降低审查的条件,为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信息,从而获得贷款。这种客户与信贷员串通的行为,会大大增加信贷风险,损坏银行的利益。总之,专家分析法天然存在的缺陷和弊端不得不促使商业银行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时寻求更加准确、客观、高效的风险防范方法,以此来提高放贷的速度和安全系数。
(二)信用评分法
信用评分法是一种预测借款人在未来可能违约或丧失偿还能力可能性的统计方法,该方法从借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中选择一部分最能反映借款人财务状况的信息,配合借款申请人的信用历史记录,个人信息等进行系统的统计分析,从而建立起预测性的模型,并赋予各因素一定的分值,最终以一个信用评分来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未来的信用表现。
信用评分法是一种比较准确的评估方法,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中也有一定的应用,只是其对企业财务信息、经营历史、信用记录等条件的合理性非常注重,因此需要不断规范企业的经营模式。本文仅在理论层面进行比较两种发的优缺性。
信用评分法的优越性:运行成本减低,无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用于风险评估,提高了风险识别效率,并且可做连续地快速筛选。在信用评分系统下,一些不贫困但具有高风险的借款者可能被商业银行拒绝,而一些不富裕但安全性较好的借款者则可能会被商业银行接纳。此外,通过信用评分模型的预测功能,商业银行还可以根据某些历史数据分析预测未来风险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说信用评分法在拓展正式贷款的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商业银行运用信用评分法对于小额信贷风险进行管理时,主要是要把贷款申请人划分为“信用不好”和“信用良好”两类,因此属于将评分问题与分类分析相结合的研究。其根本思路是,首先,选择并确认出某些可能影响贷款申请人还款的关键因素;其次,通过数学方法计算出各影响因素相对总体目标而言的权重;最后,根据各影响因素的权重计算出贷款申请人自身状况的综合评分,进而就可大致得出贷款申请人是“信用不好”还是“信用良好”,并作为是否对其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小额信贷风险的管理主要以定性为主,通过收集分析财务信息来判断该企业运转是否正常。虽然各大商业银行也在积极的开发信贷风险控制系统,但是量化分析能力还是比较欠缺。从现代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发展的角度来看,量化分析越来越重要,而对于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来说,虽然使用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量化分析系统条件还不够成熟,但是已经具备了用信用评分法控制风险的条件。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与成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念与现状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受各种内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信贷资产或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2008年下半年发生的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我国GDP增长率从2007的13%下降到2012年的7.8%。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的下半年开始,我国经济刺激政策迅速出台,银行信贷开始出现快速增长,新增信贷规模已从此前年均3万多亿元的常态激增至7万亿元以上。数据显示,2009年,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9.59万亿元,到2012年,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仍达到8.5万亿元。随着银行业信贷的大规模扩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资产规模迅速增长。2007年末,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17万亿元,到了2011年末,这一数值达到62.99万亿元。2007年末,银行业资产规模达到52万亿元,至2012年末,总资产规模飙升至130万亿。在信贷政策的刺激下,虽然我国经济取得了强劲复苏,但随着各银行信贷资产的急剧扩张,信贷风险问题也进一步放大。
1.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压力增大。受经济增长放缓和国内外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去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持续"双降"的局面开始改变,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据统计,2012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4929亿元,季度环比增加14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5%,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从数据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质量指标不良贷款率得到改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银行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信贷投放规模的大幅上升。银行资产质量只是在账面上有所改善,实际仍然面临较大的资产质量压力。
2.银行贷款结构和投向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信贷一直存在着信贷结构不合理和信贷投向过于集中的问题。在银行信贷结构方面,随着银行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张,中长期贷款的增长速度快于短期贷款的增速,导致目前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有可能使银行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贷款投向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政府政策的干预和利益的驱使,大量银行贷款资金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政府扶持行业,特别是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信贷集中度非常高。在当前经济下滑和新一届政府去产能化改革的背景下,一大部分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制造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而这些企业的债务问题将对银行资产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房地产行业未来去杠杆化是大势所趋,在政府的严厉调控下,不良贷款率也将上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受到政策的严格限制,加上其自身的投资低效和政府担保能力不足等问题,将来很容易出现大量坏账。
3.地方政府隐性负债风险增大。2009年以来我国银行信贷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保增长的刺激政策。为了推动经济增长,地方政府严重干预银行信贷资金流向,政府担保现象严重,各层次地方融资平台层出不穷。据统计,截止2012年12月末,我国共有超过10000家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平台贷款余额超过8万亿元,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2012年还款本息和金额接近2万亿元。在目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开始显性化,造成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存在巨大隐患。据审计署统计,2012年末,9个省会城市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达188.95%;14个省会城市共计债务逾期181.7亿元,其中两个省会城市债务逾期率超过10%,最高逾期率为16.36%。
4.影子银行风险。为了规避监管而进行信贷扩张,很多银行将信贷资产进行表外化处理,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的资金投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比如房地产行业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另外,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高利率特性,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民间金融市场,参加民间金融活动,银行与民间金融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其规模很难准确统计,我们通过一些可靠的估算方法,测算出2012年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约为24万亿元,约占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25%。影子银行积累的大量潜在风险,将对我国银行信贷资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可分为银行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第一,银行内部因素:(1)第一,信贷风险管理文化缺失。银行整体上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信贷资金发放后银行缺乏对客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检查。另外,银行大部分员工信贷风险意识淡薄,认为这只是信贷管理部门的职责,与自身无关。(2)商业银行同业间的竞争压力。为了争夺客户,银行往往并未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对贷款客户的资料进行审查,这就给了不合格的企业客户以可乘之机,各种违规贷款现象屡禁不止。(3)贷款审查制度执行不彻底。部分银行贷前、贷中、贷后审查并未严格执行,对企业提供的资料、抵押物、担保物、企业经营情况、贷款风险等并未深入调查和认真分析,贷款审查和监督趋于形式化。(4)银行内部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银行内部协调机制不健全,各部门相互配合程度较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对信贷人员的考核主要集中在信贷规模与利润上,缺乏对信贷风险的考量;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基层管理者信贷审批权力过大,导致乱批贷款、乱担保等行为。(5)缺乏先进的风险分析方法和技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度量仍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精确度量信贷风险的技术和方法,难以准确掌握风险程度。
第二,银行外部因素:(1)社会环境原因。当前经济增长减速,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增加;社会整体信用观念淡薄,企业造假、逃债现象严重;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关于信贷方面的法律内容简单且可操作性差,发生信贷纠纷时,银行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2)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企业经营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增加了信贷风险;银行内部协调和互通机制不健全,造成借款人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或在银行不同部门多头贷款;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不成熟,贷款抵押物难以变现;借款人寻租行为普遍,不符合条件的贷款难以回收,造成信贷资产的损失。(3)政府干预。我国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过度参与经济活动,大量银行贷款资金流向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扶持行业;虽然有政府财政的显性或隐性担保,但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地方政府财政减收,企业经营效益不佳的情形下,政府担保贷款违约风险进一步放大。
三、总结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快速增长,潜在的信贷风险也已逐渐显性化,商业银行和政府部门应当采取切实的措施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能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商业银行方面,应当建立严格的信贷岗位责任制,限制信贷人员的违规行为;不断完善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风险预警效率;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建立信用评估体系。政府部门方面,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保护银行资产安全;推进银行市场化进程,限制政府的控制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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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探讨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财务分析存在的缺陷,低质量的财务分析会加大信贷风险,针对产生的问题提出如何更好的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进行财务分析的对策。
关键词:财务分析;信贷风险;非财务信息;指标分析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行业地位越来越重要,大量的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国内银行面临竞争更为激烈的环境,自身各种问题突显,其中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尤为突出,做好信贷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银行市场竞争力。在信贷风险防范方面,主要有定性分析、财务指标分析以及数理统计等方法,对于基层支行识别和防范信贷风险最常用的技术手段就是财务比率的分析。财务比率分析是指当银行收到企业贷款请求时,银行要针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考察,来判断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从而来判断是否发放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是评判贷款安全性的重要因素,财务分析在为银行提供信贷决策时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要识别财务分析在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发挥财务分析作用的方法。
企业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等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借款人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大小,以便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依据。财务分析是商业银行信贷客户经理和授信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但是长期以来专业人士都将财务分析仅仅局限于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本身,然而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并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在实际运用中就会出现财务分析结果对于信贷风险管理指向不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财务分析的作用。
2.财务分析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2.1数据来源方面
1.财务数据不够全面
财务报表当中所反映的信息并不能体现企业整体的经营状况,对运用财务数据得出的信贷决策产生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一般只能体现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信息,许多不能货币化计量的企业信息并没有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而这些具有重要作用的非货币化信息也客观存在于经济系统的信息传递过程中,包括企业的背景信息、技术革新、研发能力、资源利用情况等,这些非货币形式的信息可能对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更大,因此会影响银行的信贷决策准确性。
2.会计估计的存在及会计处理方式不同
一方面,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是会计人员根据经验估计计量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某些数据不能做到很准确,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等都含有主观估计的成分。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造成了不同的企业计算得出的财务指标不一定具备可比性,从而导致最终分析结果的不同。包括在存货计价法、折旧的提取、坏账处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3.报表粉饰或舞弊带来的信息失真
在我国二十多年的公司发展历史中,尽管政府一直在打击各种腐败问题,但是会计造假仍然是一个普遍现象。企业财务人员利用现行的会计法规的缺陷和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会计信息的操纵,包括伪造虚假的经济业务来编造虚假的财务报告。而企业往往会美化或粉饰会计报表,而注册会计师在当前执业环境中可能存在专业能力不足以及与管理层合谋的可能。因此,提供的财务报表很可能是为了迎合银行的需求,在指标上达到银行信贷要求标准。所以,基于企业财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进行的财务分析结果就很难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进而银行对于其的贷款审批就存在极大的风险。
2.2 财务分析方法本身存在的问题
1.指标分析方法比较机械
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是依靠各种指标的计算,有相对固定的模式,而不同的企业千差万别,用统一的方法套用不同的企业,实际上削弱了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揭示。每一个企业都拥有自己的特点,即时是相同行业中的企业,也不会完全相同。如财务报表中体现营业收入没有增长的问题,对于某家企业而言可能是销售数量增加而销售价格减少带来的;而对于另一家企业来说,可能只是单纯的销售数量减少。所以即使不同的企业从报表数据上反映的是相同的问题,但是其原因却各有不同。所以单一的指标分析很容易造成指标类似企业得出差不多的结论,这给银行在信贷风险分析的时候很可能会提供错误的依据。
2.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为基本原则
财务分析提供的数据是过去一段时间内企业经营成果的反映,较少体现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的发展,因此在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与财务信息时存在缺陷。银行信贷风险主要关注的是企业未来偿还贷款的能力,而财务分析的对象是企业过去发生的经济活动,其对于未来企业的财务状况的预测价值明显削弱。单纯从过去的数据指标分析中来预测或判断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比较困难。比如当前会计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这使得在此基础上的财务报表难以反映企业现时财务状况。例如,当通货膨胀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货币性资产实际购买力在下降,资产的低估会导致企业成本偏低,收益虚增,进而导致收入与成本的不配比。
2.3财务分析人员自身专业素质的缺少
现实中,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与评价通常是由报表分析者来完成的,然而,不同的财务分析人员对财务报表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以及对于财务分析理论和方法的深度和广度都存在着差异,理解财务分析计算指标的结果就会有所不同。不少财务分析人员缺少基本的业务素质,对相关的业务知识缺乏,或者所掌握的知识已经过时,对会计相关准则及制度认识不够,专业能力缺乏,明显无法符合岗位需求,大大降低了财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在进行财务分析活动中,分析人员在是否授信中一定程度上会取决于自己的主观判断,如果缺乏实践经验,就很可能出现偏差,这样容易会影响财务指标的分析结果。
3.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3.1全面谨慎的收集并审阅财务及其他非财务信息
企业的非财务信息包含企业内部非财务信息和企业外部非财务信息,内部非财务信息主要是内部控制及其生成的相关记录。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分析来判断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与公允性。而企业外部非财务信息包含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背景、企业经营环境等等。外部的非财务信息大多与企业的经营风险有关,增加了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有效财务报表分析不能仅仅就报表数据分析而分析, 企业大量的投资于顾客、供应商、员工、流程、科技创新等,这些都无法从财务指标中评估,应从企业的行业背景、产品和服务质量、技术目标、市场份额、潜在发展能力等方面来解释报表数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企业,解读会计数据,只有将报表分析与企业所处的环境、行业、竞争以及管理层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等结合起来,报表分析的结果才较为客观和准确。
在企业会计舞弊问题方面,主要从企业自身出发,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授权审批、资金管理、岗位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在货币资金、采购及付款流程管理、销售及收款流程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实物资产管理等具体业务中,完善的内部控制,从根源上减少企业的违法行为。
从社会层面来讲,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外部监管体系。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作为民间监督手段,在审计过程中负有发现的责任,要从会计舞弊的根源审查,发现舞弊风险,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指南,因此其在外部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相对比较强势的监督方式就是政府监督,将政府监督和民间监督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社会监督例如舆论监督也可以发挥其他的监督手段难以发挥的作用。
银行在信贷监督过程中,需要提前做好风险预警,
及时做好风险评价,预先确定信贷不良企业名单,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办法。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体制变革、财务状况、重大的投资活动、以及企业内部的关联方交易等。不同的企业客户采用的不同的信用和债券评级,要采取不同的贷后检查的方式和频率,并将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录入信贷系统。
3.2对于财务分析方法本身存在的问题
银行不能通过呆板的计算方法来得出财务分析的结果,要透过财务分析当中所包含的内容,从企业财务、经济、发展各个角度研究财务信息。不同的分析目的应选择不同的指标进行分析。对于信贷风险管理目的下的财务分析,与银行自身的经营要兼顾流动性、安全性及盈利性。针对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应选择不同的分析重点,在企业成立初始,重点分析收入增长和自由现金流量以及其他非货币财务指标;成长阶段侧重于资产结构和收入增长方面;成熟阶段分析资产收益率和现金流量等;而在衰退阶段,重点分析其现金流量。在考虑企业短期偿还能力时,要着重关注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长期偿还能力中,则要重点关注企业的利润,只有足够的利润才能让企业持续生存下去。
3.3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素质
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灵活利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基本关系区分财务报表的真假,切实增强自身实战能力,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及制度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使得财务分析人员面临很多从未学习过的知识,为了更好的发挥其在信贷风险问题发现及解决上的作用,需要不断提高分析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风险意识,增强风险敏感度,准确掌握财务报表中数据背后所反映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并结合非财务信息,从根本上改善分析人员在财务分析中的分析及判断能力。财务报表分析的结论通常具有主观性,面对同样的指标,一些分析人员取值和算法都会有区别,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经济含义都存在差异巨大。因此要不断提高分析人员在判断这些企业是否授信自身的认知和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财务分析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其爱岗敬业的精神以及使命感,坚持社会道德底线。对于银行而言,在对财务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也要兼顾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针对于优秀员工提供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而对于违犯职业操守切业务能力低下的人员要施行相应的处罚。如此才能让员工在信贷审查中产生危机意识,保持警觉,尽可能在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
财务分析是各大商业银行进行信贷评审的基本依据,帮助银行在信贷实践中不断地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分析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和银行的利益,因此在信贷管理工作中,应该正确运用财务分析技术,从而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邱伟年,李超佐:非财务指标评价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6(6)
[2]王红梅: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1)
关键词:新兴产业;商业银行;风险分析
一、引言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了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在为众多企业提供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加大了银行客户筛选的难度,因此必须密切跟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加强行业研究,准确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建立相对应的信贷政策,才能确保信贷资金有的放矢。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特征
与传统产业相比,新兴产业具有鲜明的“四高”特性,即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成长和高风险。一方面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资巨大,高技术含量决定了高投入;另一方面高成长伴随着高风险,新兴产业往往处于产业发展的起步、成长阶段,技术尚未完全成熟,市场还未形成规模,存在的潜在风险仍不能忽视。主要表现在:
一是技术风险。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不确定性,技术风险很高。许多领域的技术不够成熟,一种技术可能很快被另一种技术所代替,而且往往具有颠覆性,一项投资数十亿元的项目可能很快过时。
二是投资风险。如光伏发电成本是煤炭发电成本的6倍,是风力发电的3~4倍;国内即使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风电场,总体上网价格也比火电高50%左右。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由于世界石油价格下降,清洁能源失去了市场竞争力,美国约有40%的清洁能源企业停产,盲目投资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三是市场风险。由于成长周期、技术特点、配套设施、消费习惯等因素,不少新兴产业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市场容量是有限的。虽然国内已有40多家整车公司宣布成功研制纯电动轿车,数量远超过日本和美国,但其商业化之路还很长。国际能源署预测,2007~2030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的主体仍然是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占到总体能源消费的四分之三强。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从政府层面看,政策支持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政府扶持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巨额投资来说,各地政府提供的扶持资金远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工作机制及效率有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登记、安全信息管理等涉及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较多,各机构之间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风险补偿机制尚需完善。目前银行注重抵押物价值、担保公司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等融资障碍仍然存在,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难度。
2、从银行方面看,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尚需提高。一是银行产品尚未完全适应企业的信贷需求。银行长期资本供给类贷款品种缺乏、无形资产担保执行困难、贷款期限较短与企业需求期限不匹配。二是信贷机制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目前大多数银行仍将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与其他贷款按同样标准考核,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及适应企业特点优化业务流程的主动性。
3、从市场情况看,资本市场的高门槛仍让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大多数中、小企业面临直接融资的困境。企业经营年限、业绩、最低资本规模的限制以及过高的上市挂牌费用对于刚刚起步不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显然要求太高。
四、关于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议
1、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为信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将具有行业分析专长、信贷管理经验丰富的系统内人员纳入专家库,为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持;二是从外部聘请相关行业专家,通过培训、咨询等方式给予指导;三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难以准确把握风险的项目,通过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提高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调整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综合考虑信贷风险、成本补偿机制、政策扶持等因素,对资源丰富或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的地区,拥有技术基础、成本优势、政策扶持的企业,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的企业,以及关键零部件产能扩张及技术升级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3、加大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模式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模式创新,加快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除传统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业务外,要加大为企业提供投资理财、财务顾问、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的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信用品种体系,逐步建立信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效机制。
4、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
要严格按照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规定,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尤其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把好调查、审查关,综合考察企业综合竞争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发展前景和耗能、污染等因素,切实落实各项贷款担保条件,防止盲目投入,形成信贷风险。
5、加强贷后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机制
建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加强对信贷资金使用的监控及流向的跟踪检查,控制集团客户、关联企业贷款风险,防止多头授信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投资、节能主管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管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风险变化趋势,定期完善客户信息资料,及时风险预警,切实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五、结语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应在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业务研判,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构建与之相匹配的信贷审批体系,严控各种信贷风险,以实现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淼.商业银行风险信贷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