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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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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物流企业 税收筹划

当前,我国的物流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受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及国际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影响,我国的物流业发展受到跨国物流集团的严重冲击在不违反当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文通过对物流企业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其他涉税财务活动详细分析,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为物流企业税收合理筹划,以降低企业税金成本,合理避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力。

一、现代物流的概念及特点

现代物流是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它将信息、、采购、运输、仓储、分拨、包装、配送、装卸搬运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其主要应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从而为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目的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新兴行业,其主要特点就是服务范围全程化和服务体系社会化。物流服务范围全程化是指在物流服务从基础上向两端延伸,即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的生产、物流咨询以及退货和废弃物回收等服务活动;物流服务体系社会化是指,物流企业为生产经营者和供销商提供他们本企业不具有优势的物流工作提供服务。

二、税收筹划的涵义及作用

1.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减轻税收带来的压力,以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事先对其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及其他涉税财务等活动做出合理筹划与安排,进行的尽可能合理避税,取得利益的活动。

2.税收筹划的作用

首先,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直接降低成本,有利于企业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在企业的收益中,税款是除正常经营支出外企业最大的非经营性支出,在企业的现金流中,税款支付是现金的净流出,没有与之配比的现金流入。

其次,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是资金、成本(费用)和利润。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进而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三要素的最佳效果,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会计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中作用举足轻重,他既要熟悉我国的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又要熟悉当前的税法和其他经济法规。企业设账和记账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如果出现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在处理时,企业可以分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并同意企业财务会计按照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计税、编报财务报告,同时由企业税务会计进行纳税申报,进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再者,通过税收筹划,企业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纳税人依据税法中税率与税基的不同,根据国家税收的鼓励政策、优惠政策,进行筹资、投资、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虽然表面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实际上是企业在国家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向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向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三、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1.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差

我国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差,首先是税法建设不完善,还有很多需要修改和调整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传力度不够,纳税人无太多的途径了解税法的全貌,也难以知道税法的调整情况,这种情况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同时社会各界对税收筹划存在误解。其次,我国税收征管意识差、技术水平不高、人员素质低,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权利相对集中,纳税人难以与税收执法人员协调关系,双方在税收征收中,执法人员目的是完成任务,执法手段存在不合法行为,纳税人是想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方法,减少自己的税收压力,这在客观上阻碍了税收筹划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遍运用。最后,我国的税务服务业发展比较慢。当下这个时期,我国的税务服务业刚刚起步,发展比较滞后,再加上专业人员素质低、专业水平不高,使得税务服务行业更缺乏吸引力,难以满足众多纳税人的需求。

2.税收筹划基本工作没有做好

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低,会计管理水平低,企业中的管理活动不是按照工作流程,财务上还没有规范的预算方案,企业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凭自己意愿擅自决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企业的税务筹划主要工作人员主体不明,企业领导主要是靠财务部门做好税收筹划,但会计人员自身认为就是做好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会计报表,不去做税收筹划。会计人员还存在素质低,专业水平低的缺点,导致当前执行会计政策力度不够,账目出错,不按会计工作程序做账、小金库、账目不实、缺少原始凭证、核算方法出错等问题,企业无法进行税收筹划。

四、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税收筹划的涵义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在我国,多数人对税收筹划不了解,当谈到税收筹划时,总是与偷税、漏税联系在一起,认为税收筹划是违法行为。而实际上,偷税与税收筹划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偷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千方百计少缴税或者不缴税,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属违法行为;而税收筹划是以遵守国家税法为前提,具有合理性,是企业合法的经济活动。

2.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易忽视税收筹划风险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确定及实施,全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除此之外,征纳双方在税收筹划的认定上也存在差异。税收筹划在一定范围内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国家税收机关的政策要求的,但是在现实中也存在着因为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引起的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一部分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最税收的优惠条件或税收法规的缺陷过度关注,没有采取反避税措施,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

3.物流企业缺乏税收筹划高素质人才

众所周知,我们无法补救发生的市场经济活动,必须事先对税收筹划进行规划和安排,这就要求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熟知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同时具备会计、税收、财务等专业知识,此外物流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不但要对税法精通,能掌握税收政策调整情况,还要熟悉物流企业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纳税方案,从而供管理者决策。但当前大部分物流企业缺乏税收筹划高素质专业人才。

五、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提高物流企业相关人员的素质

国内物流企业纳税筹划亟待解决,解决的根本途径就是提高物流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企业可以通过参观学习、外出考察、聘请教师、组织培训等形式来提高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消除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不能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要让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熟悉、熟练应用税收方面的知识,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

2.物流企业应该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

物流企业应熟悉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当前,我国对企业的税收,也像其他国家一样,都采取了许多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物流企业应该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去合理避税,一提高企业利益最大化。

3.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时风险的防范

物流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凡事要防患于未然。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树立起牢固的风险意识,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涉及国家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时,要从各个方位、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上对所筹划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4.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当前,企业筹资的主要方式有财政拨款、企业内部资金积累、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等。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收的负担也不一样,不同的筹资方式,纳税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差异。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巧,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使企业达到税负最小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筹资方式,其税收前后的资金成本不一样,如果单考虑节税这一因素,在上述的各种筹资方式中,企业之间拆借方式税收筹划效果最好,向金融机构贷款次之,企业内部资金积累效果最差。

5.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折旧费用的税收筹划和选择费用列支。其中,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折旧费用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当前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同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不同,所计算得出每期的折旧费用也是不同的。一般企业都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是因为较多的资产使用前期分摊折旧,税前利润额就会相应减少,这样应纳所得就会减少,而且该方法还有推延纳税时间的优点,同时有递延纳税的益处。选择费用列支,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合理成本费用,进而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各种费用支出的分摊法有平均分摊法、实际发生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采取不同的分摊法等对员工的福利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进行分摊,分摊方法不同,企业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也不同。因此,企业要合理选择费用分摊方法。之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还包括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筹划。

六、结语

税收筹划是直接影响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是我国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合理的税收筹划影响着物流行业的发展。只有详细了解物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现在存在的问题,并制订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能降低物流企业税金成本,合理避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林立清,黄光阳.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J].财会月刊,2005,(8).

[2]荣红霞.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浅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09,(26).

第2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双核

引言

税收筹划是一门与管理科学密切管连得交叉性前沿学科,是一种高智商的文明游戏。它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所以,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税收筹划方案的确立”是建立最优税收筹划的两个最重要的核心。

合理避税“双刃剑”

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这必然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风险其一,税收筹划基础不稳。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其二,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其三,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其四、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

防范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型、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报刊等多种媒体,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第三、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第四、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五、借助“外脑”,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中小企业由于专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量体裁衣”

税收筹划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一定的税负条件下,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和最大的经济利益。中小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赢利。

目标的确立

既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中小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在税后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具体目标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1、选择低税负方案。一般来说,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低税负方案的选择又可分为税基最小化、适用税率最小化、减税最大化等具体内容。在既定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税负点可供选择外,选择低税负点可以减少税款支付,直接增加税后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2、选择投资地区。国家税收法规在不同区域内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时,要考虑适用于投资区域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从而相应选择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3、选择递延纳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提供给企业一笔同税款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从而改善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相应减少了实际的纳税支出。递延纳税包括递延税基和申请延缓纳税两个方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以获得机会成本的选择收益。

4、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比如企业可以选择材料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很大。

5、避免因税收违法而受到损失。根据税收筹划最终目标的要求,在税收筹划时不仅不能选择偷税,而且要随时注意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筹划方案需量身打造

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并且结合实际测算不能把其他行业的做法照搬到本行业,导致比番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能一概照搬照套。否则,只照葫芦画瓢,由于筹划方案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与现行税收政策不兼容、不匹配,仅凭单纯的学习和模仿,或简单地复制其他现成的操作方案,结果画虎不成反成犬,注定其结果是失败的。

在企业税收筹划实践中,因简单复制一度成功的筹划案例,而惨遭失败既赔夫人又折兵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税收筹划并不排斥模仿复制,但要求企业在模仿复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一是考虑地区差异。经济特区、开发区和保税区,不同区域税收政策不同。二是考虑行业差异。不同行业间企业税负不同。如商业与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非工业性劳务企业缴纳营业税,税负悬殊,缴纳营业税的不同行业税率不同,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等等。三是考虑企业规模差异。即便是同行业、同类产品,企业生产规模不同,税负也有差异,这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中表现尤为突出。四是考虑企业性质差异。在生产产品、企业规模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的性质不同,税负也有差异,如我们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五是考虑企业经营环节差异。企业经营环节有生产、批发、零售诸环节,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而对之后的再批发和零售则不再征收,不同经营环节税负有差异。六是考虑收入项目差异。即使同一经营环节,收入项目不同,税负轻重也会不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收入来源有:产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特许权转让费等。不同项目税种和税负都不同。七是考虑征收方式差异。同一收入来源,税务机关会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采取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如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等。

由于上述差异的存在,因此,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企业一定要考虑自身个性因素,因地、因事、因时慎重选择筹划方案,不宜简单模仿复制,在税收筹划热潮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3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增值税;所得税

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特点就是允许企业抵扣作为生产资料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结合修改的营业税和消费税及2008年实施的实现内外资所得税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对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税收征管做出了大量的规定,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固定资产往往占据企业资本的绝大部分,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款成本,对于固定资产的相关税收筹划也显得更为重要。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学界的理论研究还不全面,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研究,形成系统的税收筹划安排已迫在眉睫。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要求

在新税法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利用税法留给企业的筹划空间,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各个过程(其有购建、初始计量、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折旧方法的选择、维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的避税作用,在选择使用固定资产可扣除项目的同时,应考虑使用以下要求进行筹划:1.力争财务收益最大化,考虑总体经济利益2.考虑整体综合性,同时考虑企业战略目标。

二、税收筹划的个案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1.转换身份减少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4%)]*4%*50%。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3%)]*2%。因此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后将自己不用或者准备更新的固定资产予以卖出,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模糊资产用途,借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其中包括称为固定资产的不动产但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凡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都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不管其是否还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结论,我们可以在申报固定资产用途时对其用途进行模糊,使其能够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其中房屋、厂房等不动产由于按规定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故不在讨论之列。

3.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对于企业不使用或闲置的固定资产,不再予以卖出,不使其产生销项税额,但又不能使其占用企业的资金,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些固定资产予以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假设现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值为100万元,处于不用状态,但企业预期市场经济状况好转时还可以使用用。该项设备的残值为0,可使用10年。

若将这项为100万元的机器设备卖出,企业需向国家上缴增值税17万元,但是,若企业将该项机器设备进行出租的话,设一年10万元的租金,那么企业只需向国家上缴0.5万元的营业税,并且企业还可以对这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不计算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在10年里向国家上缴共计5万元的营业税,将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后发现,企业节约税款了12万元。

(二)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假设企业现考虑购入一台价值为100万元的机械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0,使用直线法计提得折旧只能是一年为20万;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第一年计提40万,第二年计提24万,第三年计提14.4,最后两年计提10.8万。假设货币资金时间价值为5%且在年末计提折旧,则产生的净流量为7.33万元。

企业在考虑使用哪种折旧方法时,应当关注企业当前的经济状况,由于当前经济危机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就可以采用工作量法或者是一般年限法,使得折旧的计提延退后到以后期间,适当的增加企业当前的利润,给经营者以信心。当企业有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期时,快速折旧的方法不仅不能实现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的目标,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准予扣除。这里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而对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由此可见,在修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过程中,暗藏着许多税收筹划机会。如果企业能在盈利期间及时制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的安排,而不是等到其不能使用时才进行大修理,使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尽量的分解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或分解为几个期间的几次修理,从中获得可观的税收利益。

综上所述,无论企业进行何种税收筹划,其最终都可归位于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款成本。成功的税收筹划可以加强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的不断提高和完善,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效果,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只有得到认可的税收筹划安排才可能避免税收稽查风险。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危机,所以企业应该积极纳税,同时也要合理纳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福建省南平市烟草公司顺昌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世海.从毕马威等会计公司的避税案谈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北方经济.2009:87~88

[2]金萍.税收筹划的经济意义分析.金融经济(理论版).2006,8:161~162

第4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摘 要 纳税筹划对降低企业纳税负担,节约资金支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相关纳税筹划着手,对纳税筹划的含义与特点,“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环境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 改革 纳税筹划

当前,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为“营改增”)已经成为各界讨论的最热门话题,自从2011年11月起,我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就开始下发各城市地区“营改增”试点方案。目前,参加扩围试点的省市已达10个。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并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个内容,其主要是指企业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允许下,通过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使其与企业税收筹划相结合,进而实现企业降低税收的主要财务管理目标。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纳税筹划其根本与偷税、漏税等行为不同,它具有合法性、预见性以及目的性等特点。具体表现主要为,其一,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允许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下可以进行,所以,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相比较,纳税筹划的主要区别性特点就是其具有合法性。其二,纳税筹划具有预见性,主要是指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和纳税行为进行筹集与规划,具有对未来事项进行事先预见的主要特点。其三,纳税筹划具有特定的目的性,主要是指对企业经济行为的规划,进而来达到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主要目的。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环境

“营改增”的初衷是在于合理的减税,这和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一样的,但纳税筹划并不是在任何条件和任何环境下都可以进行的。不具备一定的社会环境是无法进行的,且不容许存在的。因此营改增下的纳税筹划更需要有基本的社会环境来保驾护航。

(一)加强税收法治的完善

税收法治是我国采取税收法律以及依法治税的一种依据。完善税收法治的基础首先应当完善税收立法。因为纳税筹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筹划活动。如果法律法规不完备,其一,将很难确定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企业对自身的这种行为是属于纳税筹划还是属于违法逃税等具有不确定性;其二,如果国家的税收法律不健全,那么企业纳税人可能会通过法律的一些不足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根本不用通过纳税筹划来实现减轻税收负担。因此,建立健全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建设,对纳税筹划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对企业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也是纳税筹划的主要社会环境。纳税筹划其自身就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税负从轻的一项基本体现。税收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具备法定税收人进行的一种强制征税。税收与捐款不同,它具有强制性,同时,纳税人也没有多缴纳税款的必要,其所缴纳的金额是通过计算而得到的。纳税人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税负最轻的经济行为而进行缴纳,这即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也是法治国家下可选择性原则的基本要求。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整个社会的鼓励与支持,这样才会使纳税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发展壮大。如果纳税人权利得不到保护和重视,那么作为纳税人权利的纳税筹划权也必然得不到保障。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措施

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营改增实际上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方便的条件。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目的和经营活动的特点,寻找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来选择纳税方案,实现节税目标、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达到企业财富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合理利用相关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要充分的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营改增的政策当中所提到的营业税还会延续以前原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部分继续予以免征,部分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企业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一政策合理进行筹划呢?首先,要认真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重视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条件、期限、抵扣额度、审批程序等规定。避免盲目扩大解释税收优惠范围并严格遵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免征的申请程序。其次,要区分不同的税收优惠方式,虽然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增值税零税率均属于税收优惠方式,都可以达到减税的效果,但是三者之间仍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最后,企业要慎重放弃减免税权利,充分认识到放弃减免税权利的法律后果,即未来三年内均按照适用税率全额征税。与此同时,营改增相关政策还对某些行业的适用税率进行了优惠调整,企业应当加以应用,更好的在纳税筹划中发挥作用。

(二)纳入筹划的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在增值税的缴纳过程中,把企业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身份其对应的税率和计税方法是不同的,这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也有着不同的规划。在销售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是一般纳税人交的税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的税多,我们先计算一个销售额的增值率即:指增值额占销售额的比率。在一个特定的增值率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数额相同,我们把这个特定的增值率称为“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当增值率低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一些数学公式的运算,我们就可以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选择。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其一,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如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可以通过税负比较等方法来合理安排进行纳税筹划;其二,当小规模纳税人调整为一般纳税人时,要建立健全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会计核算制度,需培养和聘用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从业人员,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核算成本,最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相较为复杂,投入的财力和物力也需要较多,这些都会增加其相关的纳税成本。因此,在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下,纳税筹划要充分的考虑到企业纳税人的主要身份。

(三)结合经营,选择合适的采购渠道

企业在经营生产的过程中有较多个供应商,在向这些供应商购入原材料和所需材料时也存在着增值税。在营改增的相关税收政策改革下,增值税的主要作用是可以进行抵扣。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进货采购选择渠道不同(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可抵扣的比例也不同,将会影响其实际税收负担。这就需要进行合理的筹划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多大的折让幅度才能弥补因扣除率低或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损失呢?可以通过计算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来选择,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给予的销售价格(含税)折扣少于价格折让临界点,应选择从一般纳税人那进货;如果折扣高于价格折让临界点,则选择行小规模纳税人那进货。

另外,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计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选择价格较低的一方作为进货渠道,使得税后收益最大。

(五)选择有利本企业的销售结算方式

销售结算方式通常有直接收款、委托收款、托收承付、赊销或分期收款、预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不相同的。特别在营改增下,企业对增值税进行筹划也要采用这样的原则,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最优的销售结算方式,尽量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期的递延,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从而使企业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收款与发票同步进行。即在求得采购方理解的基础上,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这样可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

2.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以防止垫付税款。

3.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4、采用赊销方式,分期收款结算,收多少款,开多少发票。

5、近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

6、多用折扣销售刺激市场,少用销售折扣刺激销售。

以上这些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企业只有充分运用、把握灵活,才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四、总结

目前,“营改增”尚处在试点阶段,对纳税人有很大的筹划空间,但有必要强调的是,税收筹划必须以依法纳税为前提条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充分研究现行税收政策,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文献:

[1]陆勇,李文美.浅析“营改增”中的企业纳税筹划切入点.财务与会计.2012(12).

第5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激励;薪酬所得税;筹划

按照管理学的基本理论,薪酬一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员工参加的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险中企业负担的部分、免费工作餐或职工宿舍等企业福利。薪酬所得税收筹划是个人所得税收筹划的一部分,是指在不违反相关税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应安排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及各项福利等事先予以筹划,尽量减少员工个人税收支出,降低员工税收负担,提高个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其要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组织作为薪酬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将薪酬所得税纳入组织税收筹划的范围,以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激励员工,努力完成组织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员工收入最大化和组织绩效目标最大化的目的。

一、薪酬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

(一)薪酬所得税征缴的主要特点

薪酬所得指的是员工受雇或任职于某组织付出劳动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各种酬劳,其征缴主要有以下特点:

1. 按月计征。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 起征点较高。薪酬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固定扣除3500元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实行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4. 计算简单。个税的费用扣除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逐项计算扣除的麻烦,采取总额扣除法,且有明确的扣除标准,计算简单。

(二)薪酬所得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薪酬所得税征缴的上述特点为薪酬支付单位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和可能性。薪酬支付单位通过对员工工资、薪金及福利安排方案的反复比较,选出员工税收负担相对较轻的方案,从而完成员工薪酬所得税筹划。这样的纳税筹划可以节减员工税收,有利于员工税后收入最大化,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员工激励理论

组织存在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组织目标。管理学对激励的定义是:通过某种外部诱因的利用,使人的工作积极性和革新精神得以调动,使人有一股朝所期望的目标努力争取的内在动力。20世纪20~30年代以来,国外管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对激励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激励理论。这些理论中与员工薪酬所得税收筹划相关的理论有:

(一)需要层次论

需要层次论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学家马斯洛首次提出。该理论把人的需要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友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五个层次。马斯洛认为,人的这五个层次的需要呈递进规律,低层次的需要满足后,高一层次的需要就会成为主导的需要,并且这种需要会成为行为的主要驱动力,否则,高一层次需要的欲求就不会太强,驱动力也不足。组织管理者按照需要层次理论设计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并做好薪酬所得税收筹划使薪酬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对满足员工的不同层次需要,激励员工有良好的效果。

(二)双因素理论

双因素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提出。该理论认为:按激励功能的不同,组织中对人的积极性产生影响的因素可分为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保健因素是那些如不能得到满足就会严重挫伤员工积极性、招致员工不满,得到满足可以防止员工不满情绪、但对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作用不大的因素。这一因素主要与工作环境或工作条件有关。包括与上下级及监督者的人际关系、工资、工作环境和安全性等;激励因素是那些如能得到满足就会对员工产生很大的激励作用、能使员工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而持久的调动、并对工作产生满意感,不能得到满足也不会招致员工太大的不满意的因素。这一因素与工作内容有关。包括工作本身具有挑战性、奖励、晋升和成长等。组织管理者按照双因素理论结合薪酬纳税筹划合理分配工资等保健因素和奖金等激励因素,对于预防员工不良情绪,激发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期望理论

期望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弗罗姆首先提出。该理论认为:人们有某种需要而且有达到这种需要的可能性时,他才会有较高的工作积极性。这一理论要求管理者在进行员工激励时要处理好个人努力、取得绩效、组织奖励、满足个人需要程度之间的关系。员工总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预期的工作绩效,如果员工认为通过努力取得预期工作绩效的可能性大,就会激发他的工作积极性,否则,就不能激发他努力工作;员工总是希望取得绩效后得到组织奖励,如果员工认为取得绩效后能得到合理的组织奖励,就会激发他的工作热情,否则,就可能没有工作积极性;员工总是希望得到的组织奖励能满足个人的某种需要,因为个人的需要各有不同,因此采用同一种奖励办法带给员工的满足感会不同,其激励效果也就不同。组织管理者按照期望理论并考虑薪酬纳税筹划的要求,合理设计组织绩效目标及组织奖励目标,对满足员工期望心理,激发员工积极性有重要作用。

(四)公平理论

公平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该理论重点研究奖酬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给员工工作积极性带来的影响。该理论认为:员工工作所得报酬的绝对值和相对值都会影响其工作动机。每个员工都会拿自己的报酬与贡献的比率去和其他员工比较,员工还会拿自己现在的报酬与贡献的比率去和自己过去的比率进行比较,如两者的比率相等,员工就会觉得公平并感到满意,从而积极工作,否则,员工就会感到不公平,从而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组织管理者按照公平理论做好薪酬纳税筹划,做到员工薪酬在员工之间及员工自己各年度之间的公平安排,对满足员工公平需要,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有明显的效果。

三、进行纳税筹划提高员工福利的思路和方法

综合上述理论,良好的员工福利,可以增强员工对组织的归属感,从而更加努力工作,一个恰当的、理想的员工福利安排可以为组织营造出强大的竞争优势。组织通过税收筹划,能够提高员工福利,激发其工作热情,实现组织和员工目标的有机统一。薪酬所得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和方法有:

(一)充分利用个税抵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一些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予征税,包括:未纳入公务员基本工资总额的津、补贴差额,独生子女补贴,午餐补贴、差旅费补助。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个税抵免政策,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尽可能提高企业和个人交付三险一金及津补贴数额。

(二)合理筹划年终奖发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员工某月取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办法:

取得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少于3500元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年终奖-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该办法按 [(年终奖+月工资-3500)÷12] 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取得年终奖当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该办法按 (年终奖÷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年终奖纳税筹划办法一:调整工资和年终奖发放比例

案例一:某公司实行年薪制,核定某职工年薪180000元。

方案一:每月工资15000元,三险一金3000元/月,年终奖为零。全年缴纳个税[(15000-3000-3500)×20%-555]12=13740元,某职工当年的税后收入为180000-13740=166260元;

方案二:每月工资8000元,三险一金3000元/月,年终奖84000元。全年缴纳个税[(8000-3000-3500)×3%]×12+(84000×20%-555)=16785元,全年税后收入180000-16785=163215元(注:年终奖84000÷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方案三:每月工资11000元,三险一金3000元/月,年终奖48000元。全年缴纳个税[(11000-3000-3500)×10%-105]12+(48000×10%-105)=8835元,全年税后收入180000-8835=171165元;(注:年终奖36000÷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方案三比方案二节税7950元、比方案一节税4905元。从案例得出结论如下:合理的年终奖纳税筹划,可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增进员工福利。方案三的月工资和年终奖适用税率相同,且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4500元)位于相近两级不同税率的临界点、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接近相近两级不同税率的临界点,这种工资奖金组合的所需缴纳的个税是最低的。管理者在筹划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方案时,应调整月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比例,如果月工资税率大于年终奖税率,可降低月工资提高年终奖,反之亦然,以尽量将月工资税率和年终奖税率调整到同一税率级次,并使两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靠近相近两级税率的临界点。

2. 年终奖纳税筹划办法二:避开年终奖缩水区间

案例二:某员工年终奖54000元,年终奖纳税54000×10%-105=5295元,税后收入54000-5295=48705元(注:年终奖54000÷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该员工第二年取得了更好的工作绩效,管理者将年终奖提高至60120元,年终奖纳税60120×20%-555=11469元,税后收入60120-11565=48651元(注:年终奖60120÷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从案例二看出,因未做好个税筹划,虽然个人年终奖数额增加了6120元,个人税后收入却减少54元,奖金的提高不仅不能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还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情绪。现行个税会产生年终奖越多,税后收入越少的收入“缩水区间”。设奖金金额为P,可测算出第一“缩水区间”的范围:P-(P×0.1-105)=1500×12-1500×12×0.03,得出P=19283.33元,依此类推,可以得出六个“缩水区间”的范围,即:(18000,19283.33]、(54000,60187.5]、(108000,114600]、(420000,447500]、(660

000,606538.46] 、(960000,1120000]。在发放年终奖时,发放数额不要出现在这些缩水区间内。管理者将奖金发放方案布置为这些区间的起始金额能使年终奖的税负降到最低,管理者可将年终奖超过起始金额的部分合并到工资或变更为员工福利发放,以达到避税效果。

3. 年终奖纳税筹划办法三:调整年终奖发放时间

案例三:某员工每月工资5000元,三险一金1600元/月,年终奖36000元。

方案一:年终奖年终一次发放。每月工资5000元扣除三险一金1600元后,低于每月3500元的费用扣除额,工资部分不需缴纳个税。年终奖应纳个税=36000×10%-105=3495元。(注:年终奖36000÷12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方案二:年终奖按12个月平均发放。则应纳个税=[(5000+3000-1600-3500)10%-105]×12=2220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多缴个税1275元。从该案例可以看出,当月工资水平扣除抵免政策规定的项目后低于3500元时,应尽量将年终奖分解至每月发放,用足每月3500元的抵减额,达到节税并提高员工福利的效果。

(三)为员工提供福利设施,降低名义收入,提高实际收入

案例:某企业招收了5名新员工,试用期工资8000元/月,三险一金1600元/月,每月房租1500元、工作午餐费用300元、交通费用200元。

方案一:不提供员工宿舍、工作午餐、不安排上下班接送班车,每人每月应纳个税为(8000-3500-1600)×10%-105=235元,每人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8000-235-1500-300-200=5765元;

方案二:公司为5名新进职工提供员工宿舍、工作午餐、安排上下班接送班车,工资调整为6000元,每人每月应纳个税为(6000-3500-1600)×3%=27元,每人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6000-27=5973元。

经筹划后,新进职工每人每月节税208元,全年实际收入增加2496元。一般来说,企业可为员工提供的免税福利有:免费工作餐、上下班交通工具、带家具的员工宿舍、员工继续教育经费和其他培训机会等。管理者将工资、薪金变更为发放员工福利的方式来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福利费总额不能超过工资总额14%的规定,超过部分在核定企业当年所得税时要进行纳税调增,会影响企业税后利润。

(四)均衡收入

在一些受季节和气候等因素影响较大的特定行业,其各月之间的产量和营业状况的波动较大,如远洋运输和远洋捕捞业、采掘业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员工各月工资收入水平也会出现较大的波动。另外,一些行业出于经营或管理的相关因素,有时员工奖金、劳动分红在不同的纳税月份可能出现较大的波动,如金融保险业。这就可能导致这些行业的员工在某月收入较高时被征收较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在收入偏低的月份里又不能享受法定的费用扣除等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样会总体加重纳税人的个税负担,有必要均衡各月收入。

案例:某保险公司工资发放是根据个人的工作绩效进行的,某员工三险一金1600元/月,5~10月工作业绩好,每月工资10000元,其余月份只有5000元。

方案一:公司按实发放,某员工全年应纳个税[(10000-3500-1600)×20%-555] ×6=2550元;

方案二:(10000×6+5000×6)/12=7500元,公司均衡各月收入,按7500元/月给该员工发放工资,则该员工全年应纳个税[(7500-3500-1600)×10%-105]×12=1620元。

由上可见,通过均衡各月收入可为员工节税930元,员工个人多获得实发工资930元。

参考文献:

[1]冯兴.浅谈事业单位工资个税问题[J].现代商业,2014(06).

[2]罗倩.浅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J].现代商业,2014(05).

[3]宁苑心,王文杰.试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06).

[4]李静.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筹划途径探索[J].临沂大学学报,2014(06).

[5]文跃然.薪酬管理原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第6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筹划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094-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已经普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作为企业纳税人都有减轻税负的动机,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比较好的产出,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出发点。本文主要就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进行了分析,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以及优化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给予了分析,以期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

1 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又被称作是纳税筹划,其本质是纳税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对理财活动、经营活动的事先活动与安排以达到减少纳税额度的目的,是通过纳税合理规避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税务筹划的主要特点是它是一项事前行为,具有一定的预见性、长期性以及合法性等特点。

税务筹划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资本的本质所必需的。税务是企业日常的一种支出行为,作为企业肯定希望越少越好,减轻企业的税务是企业最为直接的税务筹划动力。

2 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现状分析

随着税务筹划在很多大型跨国公司企业的普遍使用,已经使得国内很多中小企业对于税务筹划越来越重视。但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也要树立起风险意识,从而避免出现偷税漏税,难以实现税务筹划的问题。税务筹划在西方已有很长的历史,而在中国很多中小企业却才刚开始进行税务筹划方面的尝试。

减轻税务负担是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目标。企业作为纳税人,最大化的减少纳税额度,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是其永恒的目标。中小企业需要自我发展,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要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靠收入扩大,而另一方面则靠的是成本降低。税务成本可以看做是企业的一项开支,企业减轻税务有利于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 我国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

3.1 事前税务筹划

企业税务筹划的事前筹划是在进行投资新项目或者是企业成立之初所进行的税务筹划。进行事前筹划侧重对税务的预见性,主要需要了解企业的成产经营的情况、资金的构成以及企业产品和人员情况,当然最重要是要了解企业可能享受到的一些税务优惠以及企业可能涉及的一些税种。如对于印花税的筹划,很多企业认为印花税的金额小,对印花税不够重视。印花税是按照基本公积和实收资本的额度来进行收取的。所以企业在注册其公司的时候,只要可以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额度就达到了筹划的目的,既可以减少印花税的税额,还可以降低负有限责任的风险。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面,一般企业会尽可能的采取加速折旧法。这样可以使企业在固定资产的投资尽快收回,从而降低资产投资的风险;在进行增值税筹划的时候,进行税额的入账时间和数额直接影响到了当期的纳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在支付货款的时候尽早取得进项税发票。以便使得进项税额可以足额扣除。对于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应该尽力扩大出口的销售额,出口的部分有可能享受“免抵退”或者零税率的国家政策,可以增加企业的税后收益。在进行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时,企业应该将员工的工资与奖金进行各个月份的平均发放,以避免出现超过额定限额而增加不必要的税额。

3.2 事中税务筹划

事中的税务筹划发生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经营方面也会发生各种调整,此时同样涉及税务筹划,此时的税务筹划主要是对事前的税务筹划进行补救性措施以减少税负,此时需重点注意成本的筹划,在会计计算方法上,对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与不能享受税务优惠的产品区别开,不能混合进行销售成本计算。对外投资方面,如果不需要控股的,要考虑投资的比率。低于20%的可采用成本法,成本法不需要按期调整,所以可以递延纳税。

4 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对税务筹划不够重视,对税务筹划以及税务筹划的作用认识不足,这为中小企业进行筹划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也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风险之一,由于税务筹划主要发生在事前,中途如遇国家税务政策的调整,很容易使原先合法的税务措施变得违法。另外企业对自身税务筹划的目的不够明确也是导致企业税务筹划产生风险的重要方面。

5 改进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对策分析

5.1 正确认识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目标

税务筹划的目标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而追求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财务目标。作为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目标是减少税务,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起来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风险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从而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从而避免陷入偷税漏税,触犯国家法律,达到实现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

5.2 选择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法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畴之内,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那么中小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选选择低税负的方案。一般选择低税负的方案可以选择税基最小、适用税率最小以及减税最大化等内容。另外可以进行投资地区的选择,不同地区的税率政策会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的时候,需要考虑适合投资区域的税务政策的内容。最后,在税法所允许的范畴内,应该选择递延纳税,从而有利于企业资金的合理使用。递延纳税一般包含申请延缓纳税以及递延税基两个方面。另外在会计准则的范畴内实现低税负的最优方案,如选择在费用的分摊方法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等方面做出最优选择。

5.3 注重筹划人才的培养建设

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系统工程和理财活动,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人员不仅仅要具备会计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具备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中小企业由于受制于规模等方面的限制,人才队伍不够健全,很多工作不能独立完成,这种情况下,可以请税务筹划的专家来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以此来提高企业税务筹划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同时企业自身也要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培养,从而提升自己筹划队伍的建设水平。

5.4 优化企业税务筹划的环境

中小企业应该正确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个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先决条件。同时要依法进行财会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的设立,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因此中小企业首先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进行税务筹划打下牢靠的基础环境。另外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以保证企业税务筹划目标能够实现。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只有充分的考虑到了税务筹划的成本,这一项税务筹划的方案才是合理和可接受的,只有当税务筹划的成本低于所得的收益的时候,这项税务筹划的方案才是可以被接受的。一项成功的税务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方法合理优化的结果,其选择的标准是在企业税负相对小的情况下,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6 结 论

总之,税务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极广,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门领域。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理应引起企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希望广大企业在正确引导、正确使用这项经济手段的过程中,更加合理地减少税负,避免风险,使企业更好地赢利。

参考文献:

[1]靳丽萍.税务筹划在科技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山西财税,2009(12).

[2]邝健斌.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2010(1).

第7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 并购; 纳税筹划; 作用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并购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经济语言。它以落实企业战略为动机,以重新配置社会资源为实质,使企业互相进行兼并和收购。我国直至1993年才发生首个上市公司深宝安收购延中实业的案例,到现在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并购动作连连,联想以17.5亿美元的价格并购了美国IBM公司的PC分部,震惊了国内外经济界;TCL收购了法国汤姆逊公司的电视业务,随后又收购了阿尔卡特的手机部门;上汽集团购买了韩国第四大汽车生产企业双龙汽车48.9%的股份等等。企业虽利用并购发展壮大,但税收这一重要影响因素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将是一笔很大的成本。因此,研究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并购的内涵

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权,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其他企业保留或者消灭法人资格,其动机是企业战略的落实,其实质是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并购的广义概念包括兼并、收购、合并。

(一)兼并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另一企业的产权,使另一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从而取得其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兼并使得多家企业组合起来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共享资源,这些企业的股东通常仍然是这一联合实体的共同所有者。兼并实现企业产权与经营权同时转让的经济行为。

(二)收购

按收购的标的划分,它可分为收购资产和收购股票两种基本形式。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部分资产或者股权,都能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被收购的企业法人地位不丧失,成为收购企业的附属企业。

(三)合并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互相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的主要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存续,其余的企业归于消灭,用公式表示为:A+B+C+D…Z=A (或B或C…Z)。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后,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全部消灭,而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公式表示为:A+B+C+D…=新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一是合并后消灭的企业的产权人或股东成为存续或者新设企业的产权人或股东;二是因为合并而消灭的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企业继承;三是合并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二、企业并购中实施纳税筹划的作用点

企业并购过程复杂,一般需经历以下财务程序:从战略考虑出发决定企业并购方向;寻找并确定合适的目标企业;决定实施并购;为并购资金寻求来源;评估并选择并购支付方式;进行并购后的整合。纳税因素作用于上述每个作用点,在目标选择环节,不同标的、不同地区和不同财务状况的目标企业带来的所得税不同;在融资方式选择环节,融资成本是否进入费用决定不同方式的税负差异;在支付方式选择环节,现金支付比例决定并购是否免税,直接影响当期所得税税负;在并购后财务整合环节,由于税收中性的影响,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并购后企业的业绩也不同。具体纳税筹划作用点见图1。

三、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实务操作

本文将选取上述作用点的三个方面进行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实务操作探讨。

(一)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选择恰当的目标企业是制定并购策略的第一步,如果在这一环节并购企业能够改变企业纳税格局,利用税法对不同地区、行业和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则能起到降低企业税负、减少企业并购成本的效果。

1.横向并购的纳税筹划

从税收的角度看,企业进行横向并购之后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一般不会有很大改变,所以不存在企业纳税税种和纳税环节的增减,有可能改变的是企业所适用的税率。因为并购通常会增大企业规模,而按照我国税法,一些税种的税率会随企业规模扩大而提高。比如2007年颁布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年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为20%,其他企业一般为25%。因此,小型企业在横向并购时,必须考虑纳税人属性的变化是否带来税率的相应提高。而对于较大公司之间的并购,这些差别并无太大影响,可以筹划的空间较小,可以采取的方法有选择存货金额较大的目标企业,以较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并购后的销项税额,减轻增值税税负等。

2.纵向并购的纳税筹划

纵向并购将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整合,实质上是企业外部交易内部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把断裂的纳税环节连接起来,可以带来纳税递延等好处。就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而言,并购之前生产环节是断裂的,产品在每个环节实现增值即缴纳增值税,并购之后各个环节连接起来,虽然不影响最终缴纳的税款总额,但各环节统一在存续企业之中,增值税被递延到最后一个环节缴纳,企业可以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最后缴纳之前企业相当于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资金周转及增值。但值得注意的是,税法中规定在同一县市移送货物的机构之间不需缴纳增值税,因此这种筹划方法对并购双方所处的地域有限制。

(二)不同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基本案例:乙公司拥有一块80亩的土地,购入价格为1 200万元,乙公司注册资本1 000万元,负债700万元,账面的累计亏损额为500万元(假设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内)。该块土地现行市场价2 000万元。甲公司欲取得该块土地来满足扩大生产的需要。假设契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2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营业税5%。

1.现金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现金支付方式一般属于应税并购,表现在现金兼并、现金收购资产、现金收购股票等几种并购形式当中。具体税负问题如下:(1)现金兼并最特殊的是双重课税问题。目标企业收到了现金,实现了股权转让收入,需要在企业层面就此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目标企业进行清算,股东分得了留存收益,还需在个人层面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存续企业不能利用兼并前的税收亏损,唯一的税收利好是取得的资产可按重估价值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而重估价值一般比原账面价值要大,可提取的折旧金额更多,纳税自然会减少。(2)现金收购资产或股票时目标企业同样要确认转让收入,所不同的是现金收购资产相当于资产买卖,目标企业除了就转让所得纳税,还须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等流转税,资产进入主并企业之后也可按重估后的价值进行折旧,而收购股票则不能。例如,上述案例:甲公司直接以2 000万元的资金购入乙公司的土地。乙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1)应缴营业税=2 000万元×5%=100万元;(2)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万元×(7%+3%)=10万元;(3)应缴土地增值税=(2 000万元-1 2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40%=276万元;(4)应缴企业所得税=(2 000-1 200

-100-10-276)×25%=103.50万元;(5)应缴税款合计=100+10

+276+103.50=489.50万元。乙公司转让后,股东的权益价值为810.50万元[1 000-500+(2 000-12 00-489.50)]。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1)应缴契税2 000万元×3%=60万元;(2)甲公司实际支出2060万元。因此总的来说现金支付在并购资产过程中被收购方有很大的税收,但其收购方可按收购成本价计提折旧。

2.股票+现金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单就税收角度,非股份支付额是否超过规定中的20%是这种支付方式划分应税、免税并购的临界线,企业可以比较两种情况并择其轻者。比如目标企业资产升值较大且以前年度并无亏损的情况下,如果采用高于20%的比例,由于资产价值高目标企业转让所得就相对较小,主并企业得到了一笔较大的折旧数额来抵税,在不能结转亏损条款上也没有吃亏,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就具有较大的税盈效应。如上述案件甲公司发行股票200万股,每股价格5.5元,面值1元加200万元对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乙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1)无需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闽税函[2002]165号的规定);(2)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3)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文的规定),乙公司转让后的股东权益为1 300万元(200万股

×5.5元+200万元)。甲公司无须缴纳契税(根据财税[2008]175号的规定),甲公司可用乙公司未弥补亏损抵减以后年度应缴税额,抵减金额125万元(500万元×25%)(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文的规定),甲公司实际支出为1 875万元(200×5.5-125+200

+700)。如果甲企业全部用股票支付或加上未超过免税并购的临界线,则乙企业的股东在合并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即使乙企业的股东在将其股权转让时,应按投资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也相当于乙企业的股东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3.完全换股方式的纳税筹划

完全换股方式属于免税并购支付方式。这种方式中,控制权的转移是通过主并企业用股票进行换股的方式来完成的,目标企业的股东没有收取现金,没有实现资本利得,就不用缴纳税款,这一并购的资本利得要延期到他将来出售股权时才进行课税,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延期纳税即意味着税负的减轻。如果通过换股实现了合并后只有一个存续企业,将来还可以利用税收亏损,否则税亏仍在目标企业留待抵扣。因此,换股方式的税盈主要体现在并购过程中双方没有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的税负。

(三)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纳税筹划

在上述股权、借贷、债券融资中,采用股权融资的成本是对股东发放的股利,即企业支付的股息,其来源是企业的税后收益;而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是可在税前列支的利息,具有税收挡板作用,只要息税前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例越高,节税效应越明显。这也是杠杆收购曾被广泛采纳的主要原因,杠杆收购中负债比率相当大,能扣除的债务利息和抵免的税收是相当可观的。2003年,京东方科技集团成功实现了两次杠杆并购。2003年2月,京东方通过在韩国注册全资子公司绕开政策壁垒,以3.8亿美元收购韩国现代技术株式会社LCD(液晶显示器件)业务;然后在8月,又以10.5亿港元收购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上市的显示器生产商冠捷科技,最终持有冠捷科技26.23%的股权。两次收购共需资金总额4亿多美元,折合人民币32亿元,京东方当年销售收入合计52亿元,由自有资金来负担收购金额显然是不现实的,于是京东方采取杠杆收购方法,只动用自有资金1.1亿美元,其他均依靠外部借贷。最后的并购效果也不错,并购后2003年京东方的净利润高达3.61亿元,2004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更是达到5.21亿元,相当于2000-2002年净利润总和的两倍。

总之,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不是绝对为了税负的降低,而是为了减少企业总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在对并购行为进行纳税筹划时,应综合考虑并购行为各环节的筹划要点,衡量税收筹划发生的成本与取得的效益,综合考察企业并购行为中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参考文献】

[1]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中国十大并购[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2] 李克穆.中国公司财务案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苏春林.纳税筹划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毛夏鸾.对企业债务重组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其纳税筹划的思考[J].商业会计,2004(6):18-19.

第8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16日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及目的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其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额减除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纳税额。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通常按照营业收入总额和适用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不能减除进项税额。营改增的最大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目前税改的主要试点行业是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

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打通第二、第三产业抵扣链条,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二、“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企业的直接影响。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由于不再计提营业税因此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一项会减少,由此带来的就是利润总额的增加,进而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增加。想要确认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要扣除企业相应的进项税和销项税,这就会影响到企业收入和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所得税的总额;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的营业税减少增值税增加,在实际中,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是固定的,因此企业的销项税是比较容易预计的,这样就使得企业的应缴增值税绝大部分是取决于可抵扣进项税额和相应税率的;营业税改征增税会使得企业的流转税税额发生相应的变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收税依据都是基于流转税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其相应的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整个企业的税负。

(二)对不同规模企业产生的影响。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是十分显著的,其税负明显有所下降。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试点企业中所占的比重较高,因此特规定销售额500万为界限,销售额低于500万的企业,可以自行在两者间进行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征缴由原来营业税的5%变为现在增值税的3%,至此小规模纳税人的整体税负下降超过了40%,原来按照3%征收增值税的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也减少了诸如城建费等的营业税附加费。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的时候是低于营业税的。由此看来,小规模纳税人的中小服务企业就成为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中最受益的那类群体。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大部分企业的税负是呈现下降趋势的,但也有比较例外的少部分企业是上升了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税率差距越大,税负反而会上升;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如果能够进行抵扣的进项税较少,企业税负也可能会上升;如果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企业不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或者补偿,税负也会出现增加现象;如果税改后税负方面的优惠措施被中断,税负也会出现上升现象;如果不能获得进项税票或者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税率调高,税负也会呈现上升现象。因此,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来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果也是不同的。但通过试点调查,大部分的服务行业税负还是下降的。

(三)营改增对行业间税负的影响

1、对租赁行业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营改增之前,租赁行业是缴纳营业税的,因此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通过采用融资租赁这一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是不能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这样就严重的阻碍了租赁这一行业的未来发展,同时也阻碍了想要通过融资租赁来生产的企业其投资规模的扩大,营改增使得这一问题得以缓解。从此租赁行业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这样租赁公司如果提供租赁业务就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同时从租赁公司租入机器设备的相关企业也可以实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目的。

2、对服务行业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营改增之前,服务行业全部收取营业税,其税率是企业营业收入的5%,税制改革之后按照规定有一部分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变为6%。从表面上看虽然服务行业税率提高了1%,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在计算这一类增值税的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计算,这就导致实际发生的企业营业收入与营改增前相比有所减少,因此价税分离计算后的不含税的那部分营业收入乘以6%的税率后所得到的企业增值税额和原来就规定的营业税额相比变化不大。但是,该行业纳税人一般都有外购项目,这些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比如外购的机器设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综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服务行业的纳税人减少了税收负担。

3、对交通运输行业税负产生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相当一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是增加的。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行业缴纳营业税,其税率是3%;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税率是提高的,其缴纳增值税的税率为11%,该行业税率的增加可谓是幅度较大的,这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该行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交通运输行业的抵扣范围也是很有限的,诸如路桥费等这些成本支出比较高的项目,大部分是无法抵扣的。即便是有些项目是在抵扣范围内的,其抵扣难度与其他相比也较大,像是运输设备等这些基本上在营改增之前就已经购置,这就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还有一些是诸如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能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等的问题,综合导致了交通运输行业在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的结果。

三、企业应对措施

(一)积极面对税负变化,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减轻税款负担率。企业在税制改革的形势下,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有些税负加重的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在生产和经营上的实际情况,分析研究自身生产经营环节中造成税负增加的因素,采取相应的合法的措施去解决问题。另外,针对有些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国家会增加财政支持的力度,企业应该积极申请争取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尽可能多地合法享受税制改革带来的一些优惠政策。

(二)改变旧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对企业成本费用加强控制。首先,企业对成本的预算工作应分配到具体的各相关部门去执行,并且指定预算工作的考核标准;另外,面对税制改革,企业亟须改变原有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以适应政策的变化发展;在管理上,建立奖励和惩处制度,提高企业在管理上的效率,这也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

(三)全面分析市场变化,制定合理价格。企业不仅要在市场调查中掌握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能力等的变化,还要全面分析自身在市场竞争中所占的优劣势,并且计算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以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从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建议

营改增以后,对相关专业人员和企业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不同,计税基数也不同,企业的财会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在规定范围内核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税费。此外,由于各地本身的营业税征收操作规定就不尽相同,现在增值税改革使区际税制协调更为复杂,纳税人需要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所以,企业需要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税负,合法避税。

主要参考文献:

[1]姜明耀.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2.

第9篇: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范文

(一)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日趋深入

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得到重视,高等职业院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推行工学结合,在发展中树立自己的品牌,涌现了一批成功典范。如: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与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合作,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其特色为校企双方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利用校企双方的教育资源,共同实施人才培养;企业参与人才质量评估;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落实学生就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学生一、三、六学期在企业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企业给学生讲授实践课程,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模式中的“学”,包涵了学校的理论技术学习和企业的实践课程学习;“工”指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中,完全就是企业的员工,企业付给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还有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院的“2+1”人才培养模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实训—科研—就业”人才培养模式等等。

(二)模块化教学的实践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模块化教学是以工作过程为主,进行教学分析与教学设计,形成相应的教学模块,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手段,以技能训练为核心的一种教学模式”。“模块化教学法是从感受、认知、分析、把握、训练、实践等几个环节调动学生的思维主动性、创新性和实践能力,具有灵活性、针对性、现实性、经济性的特点”。高职教育模块化教学不仅强调知识的传授,更着眼于知识的应用。通过模块化教学设计,使教学有讲有学,循序渐进,使学生将所学的内容及时与专业实践联系起来,边学边练,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更加牢固,学生的实践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普遍提高,真正实现了专业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模块化教学的推广和应用,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促进高职学生操作技能的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设计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时期,推动产学研战略联盟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秉承以人为本的精神,全面推动会计人才培养。为实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加强实践经验,并兼顾职业道德与专业实用技能的教育,使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实施结果真正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

(一)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模式定位

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同时也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如财务管理、企业纳税会计、证券投资实务等课程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通过财务会计课程的学习,为学生今后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在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遵从“工学结合、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育理念,针对财务会计行业的人才需求,收集与整理相关资料,基于工作过程对该课程进行模块设计,“即根据职业工作内容,分析典型职业工作任务,确定行动领域并转化为学习领域、学习情境,再明确具体的学习任务”,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的技能教学特点,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设计主要体现在:“一个主题、一条主线、四个层面”。“一个主题”是以学生的发展,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思考为主题。在设计财务会计核心能力方面,重点培养学生做人、做事的本领,变专才教育为通才教育,专才仅仅学会某一课程技能,但社会的发展需要学生有更广博的知识和技能去处理层出不穷的问题;通才是从多个角度去看问题,强调掌握根本性、启发性的知识与方法和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养成终生受用的思考方法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环境和职业的不断变化。“一条主线”是由以“传授知识”转变为“传授学习方法”和“增强学生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在设计财务会计职业素质方面,体现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敬业精神、沟通能力、吃苦耐劳以及团队精神;以“任务驱动”来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学生的自主探索能力,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适应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发展的快速化、多样化和信息化的需要,才能走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四个层面”是按照财务会计认知、基本技能操作、专项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和工学结合思想进行设计的,突出实践教学在财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实践教学内容,体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1.财务会计认知。

根据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市场、行业需求调研,由校企合作单位与来自企业的会计专家共同讨论,以会计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分析为依据,开展职业岗位分析。针对《财务会计》课程“,将理论知识分解成一个个独立的知识点,然后对这些知识点进行重新整合”,按照岗位目标要求,确立了往来账结算岗位、财务核算岗位、投融资管理岗位、纳税筹划岗位等教学模块。

2.基本技能操作训练。

在融教、学、练为一体的虚拟会计仿真实训中心,利用配置丰富的教学资源,如财务软件、数据库等,建立一套仿真会计工作流程,按照岗位目标要求,完成财务会计课程中往来账结算岗位、财务核算岗位、投融资管理岗位、纳税筹划岗位等教学模块的实训,培养学生仿真软件的使用与会计虚拟实训的能力。

3.专项技能训练。

在学习完财务会计相关模块后,组织一次集中性的校内模拟实习,即校内综合实训,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完成岗位基本技能的训练。①模拟岗位实习。在这种模式之下,选择的会计主体最好是真实的企业、事业单位,设计的内容既可单一也可综合。具体包括:制度设计;会计核算方法、流程的设计,凭证、账簿资料的设计;会计核算岗位及分工的设计;融资、投资方案的设计;税收筹划设计等。明确经营活动的来龙去脉及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有利于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务工作的理解。不同成员处于不同的岗位,承担一项或若干项不同的工作,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直至每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一整套账务处理。同时也能训练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职业训练的磨合期,从而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提高就业竞争力奠定基础;②手工模拟与会计电算化实习相结合。要求学生既能手工操作,又能运用计算机进行凭证处理、账簿管理、个人往来款管理、部门项目核算管理等。从填制凭证到编制会计报表一整套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的操作,实现企业日常财务工作和会计报表及会计电算化管理。通过对多个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进行设计、评审、讨论、实施,可将学生所学理论知识深化、提升,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综合能力。

4.顶岗实习。

加强校企合作,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实行“工学交替”。校内财务会计实训中心无法满足培养学生吃苦、敬业、诚实守信、合作忍耐等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需求。而素质导向的教学理念要求我们必须借助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实训平台,通过真实设备、真实业务、真实客户业务流程训练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和综合会计职业能力。聘请企业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实习指导等教学工作;在财务会计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强校企合作;同时财务会计教师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供咨询、技术服务和职工培训。

(二)改进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方式

在进行财务会计各模块教学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应用案例讨论法、情境设计法、角色扮演法、沙盘模拟法、任务驱动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技能竞赛等流程结合工作任务进行训练。

1.案例教学法。

在财务会计教学中,案例教学应作为重要的教学手段,通过设计案例—布置任务—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评价归纳的思路,使学生在辩论和教师指导中真正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提升财务会计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和自身的职业能力。

2.情景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将言、行、情境融为一体,有较强的直观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学生仿佛置身其境。情境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具体到财务会计教学中,教师可设计一个虚拟的会计主体,通过模拟该会计主体的日常业务,设置相关会计岗位,将学生分工,通过对各种会计岗位角色的扮演,熟悉所学知识,从而获取直接知识和职业关键能力,为提升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打下基础。

3.沙盘教学法。

学生在校园环境中,缺乏通过实践来应用理论知识,所学的各科知识都被割裂开来,很难理解财务会计工作的目标与企业整体目标的关联性。学生仅通过教师的描述很难想象财务会计工作环境,学生的思维仅局限于自己想象的空间,与现实情景差别较大,不利于从本质上理解财务会计课程。沙盘教学法提供了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可弥补课堂教学中,无法大量深入进行案例讨论的限制,使课堂教学得到延伸。学生通过接触和了解仿真企业经济环境,能够意识到实际财务会计工作中所需的职业技能,在学习中便可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地训练自己欠缺的能力。

(三)构建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考核评价体系

为检验财务会计模块教学的实际效果,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必须打破以往单一的知识考核方式,以财务会计教学过程考核为主,着重考核学生掌握的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财务会计》课程考核体系由理论考核、实践考核、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三部分组成。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考核,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全面融入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内涵,如学生学完经济法基础课程后,结合财务会计课程可参加助理会计师的考试。课程的考核应是理论与实际操作能力的有机结合,考核应在理论知识测试的基础上,加大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比重,淡化期末考试,建立多样化评价方式,其中平时出勤、工作态度占20%,实际操作能力占30%,职业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占20%,理论考试占30%。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职业道德,又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传统的“重理论变为重实践”、“重结果变为重过程”,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评价和对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这样有助于学生的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学生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做好准备。财务会计课程的宗旨是让学生掌握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模块和能力训练项目的操作流程,课程内容的设计突出“四性”:理论性、实务性、时效性、综合性,因需施教,适度、够用、简略、易懂,讲究实效,注重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

三、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的思考

根据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以及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企业财务会计岗位的需求和毕业生的反馈信息来看,财务会计急需反映企业现设岗位和实操能力为主要的模块化学习内容。从高职学生的知识结构、接受能力与未来财务会计工作岗位需求出发,突出基础理论知识够用、应用和实践技能加强的特色,从财务会计的行业知识、能力及素质要求的角度进行模块化设计。

(一)教师的重新定位

“从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型发展中,越往深处越艰难,改革最难的是课程体系,转变最痛苦的是教师。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法促使教师和学生之间活动的互动性,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中心,教师的教学活动完全服务于学生,教师应更多地关注如何教会学生学习方法,以身边事例,以浅显化、通俗化方式讲授;将财务会计实际工作过程展示给学生。在逐步熟悉、掌握相关操作程序和工作任务的同时,让学生主动参与教与学;避免只学不练,只听不练;注重激发学生的自主需求和学习动机,主动控制和调整学习过程;克服传统教学方法中只注重教师讲授,学生听课,单项信息传递的教学方法。财务会计教学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生的情感态度,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变“一言堂”为“群言堂”;运用、消化、巩固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教师应提升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艺术性、机智性、创新性,基于教材又不拘泥于教材的教学理念。

(二)柔性教育的新理念

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加快、职业变换频繁,对财务会计教学中提出了柔性教育的新理念,柔性教育的直接功效就是培养了学生的可转移技能。一是要教给学生必要的柔性技能,以提高其未来适应性;二是增加学校自身的柔性,以抵御知识更新和职业岗位变化对学校的冲击。注重能力和技能教学;强调以应用型为基础的经验性教育;采用个体化学习方式,让学生对自我发展负责;以实践能力为导向;以个人、社会及职业技术教育,构建新的学生评价标准;实行终身学习。

(三)双师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