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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行业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但在此过程中,其风险因素也日渐增多。金融机构如果不注重创新和风险管理,或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便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甚至将导致整体国民经济遭受剧烈的波动,因此,探讨与分析金融机构的创新和风险管理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与价值。本文分析和讨论了金融机构的创新与风险管理的意义,从政府监管、内部控制、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以期望能够为相关的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内容[1]。
二、金融机构概述
(一)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与从事金融服?找涤泄氐慕鹑谥薪榛?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客户,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于银行来说也比较高,比较方便客户借贷。
金融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可以理解为资金的融通,也可以理解为货币与信用相互结合、相互联结、相互影响的范畴。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等要素一起,构成了完整的金融体系。近年来,金融领域的改革与创新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是金融发挥作用的载体与中介,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与工具推动经济的发展[2]。
(二)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第一,在市场上筹集资金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容易接受的金融资产;第二,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第三,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第四,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第五,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三)金融机构面临风险的种类
金融机构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金融风险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信用风险也可以被看作是履约风险,即交易对手不履行契约所造成的风险,如商业银行的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市场风险也被称为价格风险,金融机构在金融相关价格的形成机制中发挥作用的同时又面临着许多市场风险,利率、汇率及其他资产价格的变化都有可能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带来损失;操作风险既包括内部事件所导致的风险,如内部管理不到位、员工操作失误等,又包括外部事件所导致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风险[3]。
三、金融机构的创新与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金融机构创新的意义
金融机构的创新是指建立新型的金融机构,或者在原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加以重组或改造。金融机构创新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电子技术的发展导致纯粹网络银行的诞生,套利和投机动机导致对冲基金出现,“新经济”的热潮引发风险投资基金的大发展,放松金融管制与金融国际化产生了一大批新式的金融机构等。
金融机构通过大量创新业务,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同时,现代金融创新涌现出来的大量新工具、新技术、新交易、新服务使金融机构积聚资金的能力大大增强,信用创造的功能得到发挥,拥有的资金流量和资产存量急速增长,提高了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规模报酬,降低了成本。加之经营管理上的创新,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二)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的不断进步,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已初步形成。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自然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不仅能够为金融机构自身提供发展动力,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以便更好地适应国际经济大形势,以促进自身的长远发展,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辅助其他的经济实体发展,为本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4]。
除此之外,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以及众多金融机构的巨额损失的教训都证明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四、金融机构的创新途径
(一)关注金融发展多元化需求
金融创新的目标在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金融发展的多元化需求。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金融需求也变得更为复杂,为了满足差异化的市场需求,必须下大力完善金融供应市场,拓展直接融资比例。同时还需要加快证券市场建设,尤其是地方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构建多元化产权交易模式,优化股权交易环境。此外,还要加强对中小规模商业银行、基层银行、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扶持,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以此实现金融创新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二)构建以金融促经济的发展格局
金融创新是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尤其是要顺应经济发展的总体需求,优化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科技金融的重点是扶持各类科技创新,为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高新技术的发展拓展资金供应途径;绿色金融则是以生态环保建设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建设。将环保因素纳入金融业绩考核体系当中,在保险领域发展绿色保险服务,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以金融支持促进绿色生态事业发展,进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5]。
五、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加强诚信建设,提高风险关注度
一些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者只顾眼前的利益,而缺少长远的目光,没有将风险管理安排在各个经营管理环节,没有高度关注利益背后潜藏的危机,没有加强企业、个人的诚信建设,从而导致金融危机爆发时,金融机构存在破产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时应该加强诚信建设,增强风险意识,避免由于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隐患[6]。
(二)加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应增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监管。鉴于金融创新能够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为了促使金融活动取得持续性的创新与发展,政府的支持与监管是极为必要的。政府增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是有效协调金融机构创新和保证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并且,政府部门的支持能够给予金融机构创新活动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政府与机构内部监督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能够有效打击相关违法违规活动。在进行金融监管与控制时,时刻以维护金融稳定、鼓励金融创新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原则,合理掌控金融监管的持续标准,促使金融创新与监管得以健康、稳定地发展[6]。
除此之外,对于金融机构自身来说,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也必不可少,风险管理部门可以是具有一定独立程度的、由各部门专业人才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也可以是企业的职能部门,或是聘请企业外部相关专业的风险评估管理专家参与。通过建立风险管理机构,对与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风险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与监控,以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的目的。
(三)加强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
在日益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中,金融机构面临着各种经营管理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加强其内部的风险控制是前提和基础。首先应提高金融机构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内刊、宣传栏、员工手册等渠道来进行宣传,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转变安逸的求稳的思想,强化员工的忧患意识;其次,应结合各个风险控制点,在金融机构内部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防范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其中,风险权限管理是指由金融机构统一管理其下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筹资和担保等高风险业务的发展权限,在具体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业务、对外投资业务、委托理财业务、借款和担保业务时,严格执行需要向总部报批、备案以及内部决策、审批的程序,以实现对相关风险的有效规避。另外,在实施风险权限管理的基础上,应着重强调加强风险控制责任制度建设,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来明确下属各单位在重大决策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不同的风险控制责任。
金融机构在迈向国际化道路的过程中要注重国内外宏观环境、政策对金融机构风险的判断,要加强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和资产流动性的配置,加强各类风险的研究,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在创新业务的同时,注重风险的防范,及时对创新风险进行评估、规避,保证金融机构在创新中更加安全、稳定地发展。虽然创新带来了利润,提高了市场效率,但金融创新不能滥用,尤其是在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和销售过程中,更要注重风险的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重点突出高风险领域的风险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防范风险。
(四)建立持续的风险评估制度体系
从企业的管理角度来看,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指影响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一些利害因素,如流程风险、环境风险和决策信息风险,因此,企业应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管理、监控和评估。对于金融机构?硭担?建立持续的风险评估制度体系是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风险的有效手段。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从各经营管理活动流程的执行部门出发,加强对风险的预测与评估,若各经营管理活动流程执行部门发现新的情况或者流程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风险控制管理部门,否则,若出现风险,则由相应的执行部门承担。其次,风险控制管理部门作为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各经营管理活动流程进行跟踪,及时评估由于新情况和新变化带来的风险,此外,还应主动参与新业务的开展以及新市场的开拓工作,有效进行风险评估。
健全相关法规建设需要法规制定者深入实践、广泛调研,制定既有利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又能够提高金融机构运营效率的科学的法规。法规的制定只是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初始环节,法规制定以后,更需要金融机构的严格执行、依法经营,维护法律的权威,合法分散、管理风险。
(五)增强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与金融行业愈发自由化的基础上,某一国家单纯凭借本国政府的经济管理政策显然已经不能确保经济的稳定,以及应对巨大的金融风险问题,必须要借助于世界范围内多个国家的共同防范与监管,采取相关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开展更为广泛的国际性合作。例如,同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相关的金融监管条例与协议,同时还可积极投身于国际金融监管活动中。应依据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来制定实施相关金融机构创新活动的具体准则、规范等内容,从而起到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监管作用。
[关键词]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操作风险;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具有不同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显著特征,是其基础性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它是指由于不当或不足的方式操作业务或外部事件而对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操作风险是与银行业务操作紧密相联系的风险,它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风险。对于操作风险的监管。直接涉及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的监管,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监管与操作风险监管有着密切关系,加强操作风险的监管,就必须高度重视信息资产风险的监管。
一、I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挑战
(一)I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隐患
当前由于银行系统漏洞或缺陷导致的操作风险事件呈现出上升趋势。据银监会通报,2007年以来银行业发生的5起典型信息系统风险事件,分别是:2007年3月21日,交通银行因主机监控软件存在缺陷,导致业务交易阻塞,系统瘫痪近4个小时,所有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2007年8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由于没有避开业务高峰期,导致个人业务系统运行不畅,业务办理速度缓慢,部分证券业务受阻,在持续5个半小时后,系统才逐步恢复正常;2007年10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股民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系统出现故障,与券商的交易无法正常进行,事故持续了两个小时,在证券交易收盘后才恢复正常;2007年12月21日,招商银行因运行中心核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造成业务无法正常进行,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仍然中断营业近1个小时:2008年1月7日,北京银行因主干专线的入户接入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在京117家支行所属网点柜台交易缓慢,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故障在1个多小时后才得以解决。上述案例中,既有信息系统自身原因引发的故障,也有人员操作失误引发的故障,信息系统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关注和防范的焦点。
金融业信息技术事故统计表明,如果银行系统中断1小时,将直接影响该行的基本支付业务;中断1天,将对其声誉造成极大伤害;中断2―3天以上不能恢复。将直接危及其他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目前。我国银行业的IT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在设备规模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显得相对薄弱。
技术型操作风险的隐患源于:1.操作系统漏洞。银行应用的Unix,Win-dows等操作系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安全设施的漏洞。网络层、应用层的防火墙自身是否安全、设置是否错误,需要经过检验。美国一项调查表明,32%的泄密是由内部作案造成,所有的防火墙都不同程度地被黑客攻击过;3.安全管理的漏洞。现有的一些信息系统缺少定期的安全测试与检查,更缺少安全监控。在已破获的采用计算机技术犯罪的案件中,内部授权人员作案的占58%;4.安全协议的漏洞。由于银行网络系统内部运行的各种协议(如TCP/IP,IPX/SPX等)是在资源及网络技术均不成熟的情况下设计的,还存在着脆弱的认证机制、容易被窃听和监视、易受欺骗等安全隐患;5.内控制度的漏洞。管理制度、运行规程不完善,不能有效地杜绝内部作案,更缺乏良好的故障处理反应机制。
(二)l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
技术导向型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技术问题,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对银行的系统、流程、产品、服务和交易等产生不良影响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包括IT技术、网络系统、产品的服务缺陷。以及外部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对银行冲击而造成的风险。关于金融机构技术导向型操作风险涵盖的范畴及其风险的含义,在2006年出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给出了明确定义:“主要包括总体风险,研发风险、运行维护风险、外包风险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几个高风险点……其中,总体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在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外包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二、金融机构信息资产安全的需求
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的处理业务、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系统。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具有如下特点:1.金融信息化的建设以及网上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集中度非常高。2.数据大集中后,由于单笔交易所跨越的网络环节越来越多,信息系统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高。3.信息安全性要求高,信息系统的各种文档资料和用户资料均需保密。
(一)信息资产安全的边界
有关信息资产的含义,目前众说纷纭,本文借鉴屈延文(2006)给出的定义,即信息资产是由信息范畴资产、系统范畴资产和附加范畴资产组成。其中信息范畴资产是指信息存在形式、信息内容、内容价值;系统范畴资产是指系统存在形式、系统行为、行为价值;附加范畴资产则是不同的关注者(计划者、拥有者、设计者、实施者和用户等)对信息与系统两个范畴关注的需求价值(附加价值)。例如包括开发、运营、管理、维护和服务等产生的关注性的资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信息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的延伸。从最初的信息保密性发展到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进而又发展为“攻(攻击)、防(防范)、测(检测)、控(控制)、管(管理)、评(评估)”等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施技术。
(二)信息资产安全性原则
信息,在ISO17799中被看作是一种资产,这种资产可以增加组织的价值,因而它也需要得到恰当的保护。信息资产安全需要保护信息资源,防止未经授权或偶然因素对信息资源的破坏、修改、非法利用或恶意泄露,以实现信息保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的要求。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规范(1SO,IEC 17799)和其他一些机构的文
献中,都定义了信息安全的基本特性:如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另外也可包括诸如真实性,可审计性,不可否认性和可控性等。
三、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监管的对策
风险监管是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核心。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信息系统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预警和控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实施信息资产风险管理的原则为:1.针对性。对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所面临的安全需求进行认真全面地分析,找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威胁。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工作:2.均衡性。对信息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强度分析,找出信息安全的脆弱点,提出强度均衡的设计方案;3.时效性。在实施信息安全管理时,要量力而行,安全投入与所需要的功效相适应。即对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及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安全策略;4.独立性。信息安全所采用的技术均应立足国内,不得直接引用未经消化改造的境外安全保密技术和设备;5.综合性。信息安全必须通过技术、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的综合实施才能奏效,即信息安全=风险分析+执行策略+基础实施+漏洞监测+实时响应。
金融机构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目标为:一是对信息资产安全现状做出正确判断;二是较为准确地估计特定系统风险;三是建立相应的控制风险的机制,并把这些机制融为一体形成防护体系;四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并把系统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构建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金融信息化环境下,很多机构的信息资产面临诸多威胁(包括来自内部的威胁和来自外部的威胁)。威胁利用信息系统存在的各种漏洞(如:物理环境、网络服务、主机系统、应用系统、相关人员、安全策略等),对信息系统进行渗透和攻击。如果渗透和攻击成功,将导致企业资产的暴露。资产的暴露(如系统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不小心而导致重要机密信息的泄露),会对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风险就是威胁利用漏洞使资产暴露而产生的影响的大小,这可以为资产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决定。对企业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分析。就得出了系统的防护需求。根据防护需求的不同,制定系统的安全解决方案,选择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而降低安全风险,并抗击威胁。
信息安全风险是人为或自然的威胁利用系统存在的脆弱性引发的安全事件,并由于受损信息资产的重要性而对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资产、威胁和脆弱性构成了风险的三个关键要素,而风险评估则是围绕这些要素及其相关属性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及其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属性进行科学、公正的综合评价的过程。本文借鉴MSF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以操作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息资产安全模型。即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分级、风险计划和调度、风险跟踪和报告、风险控制以及风险学习六个步骤。
1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威胁,预防某个特定威胁利用某个特定系统的脆弱性对系统造成损失,威胁可以通过威胁主体、资源、动机、途径等多种属性来描述。造成威胁的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风险识别应该在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中不断地重复。
2 风险分析与分级。风险分析是对信息及信息处理设施的威胁、影响、脆弱性及三者发生的可能性的评估。它是确认安全风险及其大小的过程,即利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借助于风险评估工具,确定信息资产的风险等级和优先风险控制。
3 风险计划和调度。风险计划提取风险分析中获得的信息并用其明确表达策略、计划和工作。风险调度可以确保计划被认可并融入标准的日常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进程和基础设施中,从而确保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执行。
4 风险跟踪。风险跟踪监控特定风险的状况以及它们各自工作计划中的进展情况。风险跟踪也包含监控变化风险的概率、影响、暴露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这些变化可能改变优先级或风险计划、信息资产特性、资源或是进度表。风险跟踪从风险等级的角度定义风险管理过程在信息资产中的可见度。
5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执行风险工作计划和相关现状报告的过程。风险控制也包含项目变化控制请求的初始化,而风险状况或风险计划的更改可能导致信息资产特性、资源或进度表的更改。
6 风险学习。使知识和相应项目案例及工具正式化,并在团队和企业内部以可再度使用的形式提取知识。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健运行。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金融业的安全变得更为关键。操作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就是从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信息安全转移到以预防为主的主动风险管理框架中来,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社会提供安全、持续的金融服务。
赵秀云教授简介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全面风险管理;引致信用风险
高等教育既不是公共产品,也不是私人产品,而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由于具有一定的效用外溢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应由政府参与提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高等教育的学费制度正是高等教育准公共产品特征的体现。收费制度的实施导致部分学生可能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交不起学费的问题,为此,国家助学贷款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实施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存在价值冲突,国家助学贷款的高风险性迫使商业银行“惧贷”、“拒贷”和“停贷”,成为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因此,有必要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使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一、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贫困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发放的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商业性贷款,财政向借款人在校期间全额贴息,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目前,我国实施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可见,国家助学贷款既不完全是政策性贷款,也不纯粹是金融机构的普通商业性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即在毕业后6年内(含2年的宽限期和4年的还款期)还清贷款本息。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确定。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尽管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规则制约着国家、银行、高校、贫困大学生四者的选择空间,并约束着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种种风险和交易费用,然而仅从信用风险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已进入还款期的学生违约率达到了20%;连续90天以上违约的人数已达16.7%,从而迫使商业银行“惧贷”、“拒贷”和“停贷”,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主要有外在风险和内在风险两大类。
(一)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
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具体包括信用风险、经济体制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以及引致信用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产生的原因表现在:
1.社会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评估体系缺乏。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大于生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而更是一种信用。但目前,我国还是“非征信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信用风险评级机构,商业银行无法获得有价值的信用风险信息,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现有的会计、审计等信息中介机构独立反映贷款人财务风险信息能力较差,有时甚至出现提供虚假信息现象;还没有面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具体到国家助学贷款上,由于缺乏能反映个人信用的相关资料,缺乏对现有个人信用资料进行科学评估和查询的系统,导致银行和借款学生间信息不对称,银行在贷款发放时就面临较大的违约隐患;国家助学贷款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方式,信用贷款按照资产风险分类属于高风险资产,风险系数100%。因此,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很大。
2.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存在价值冲突。国家助学贷款现行的基本政策是:由国有商业银行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方式向在校贫困大学生提供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借款人享受利息补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则全部自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完成股份制治理,虽然国有股独大,但是现代公司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国家助学贷款体现的社会公益性通过行政手段转嫁到国有商业银行上,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体制风险,尽管国家财政进行了四年贴息。
3.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当国家基准利率调高的情况下,或者宏观经济形势过热,通货膨胀发生,CPI大于基准利率时,商业银行贷出去的助学贷款即使本息能够按期收回,银行资产也严重缩水了。因此,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也较大。
4.大学生就业难、收入低引致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表明,毕业生一旦开始还款,时限则为4年,如果本科四年借款的总额为24000元,则每年的还款金额至少在6000元之上(还不包括利息),相当于2008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水平29229元的20.5%,远高于新加坡的10%、澳大利亚的3%~6%和瑞典的4%。按照国际通行口径,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走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也同时意味着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在毕业生数量年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离校毕业生待业的现象开始出现,且这个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建立在学生未来收入流预期基础上的信用,而未来收入流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贫困学生大多来自边远地区,由于缺少家庭背景,靠自己找到一份条件比较好的工作难度很大。大学生刚毕业工资水平不高,除去生活必需费用外所剩无几,这给他们还款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些都导致其还款率低,引致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在风险
内在风险是指银行金融机构自身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在风险主要是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在转轨时期助学贷款公司特有风险产生的原因有:
1.外在风险内在化。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具有社会公益性,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主体错位,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本位意识不强,虽然政府宏观层面对风险监管和防范重视,而微观银行企业还是被动式风险管理,因而管理风险仍然存在。
2.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完善的内控制度是现代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内部控制不仅要求现代银行企业建立内部制度政策与程序,还要检查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是否得到了遵守。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一方面控制不足,表现为内控制度与管理部门衔接不充分;一方面控制分散,缺少整合性。在风险管理方面,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没有一个独立的部门有能力承担起有效管理银行全面风险的职责。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分布区域广,批量大,就业不理想,工作地址频繁变动,贷后管理、贷款催收等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催收主要靠长途电话和特快专递方式,收回一笔贷款往往要增加几十元的电话费、邮寄费等额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容易产生道德风险,拖欠或逃避银行债务,从而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导致交易费用巨大,银行经营的安全性降低。因此,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风险较大。
3.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落后。风险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现代银行企业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量化管理技术和工具方面非常薄弱,没有建立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总之,把我国助学贷款的风险分内,外两个方面并分析其成因,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管理风险,进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二、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的缺陷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缺陷,表现在:第一,信用风险预防制度不健全。信用风险预防制度的规定零散,没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其作用非常有限;有些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其中较有约束的措施都还未能落实或没有条件落实;对信用助学贷款,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多依据的是现有的《消费信贷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规,在具体操作时无章可循,特别是当贷款学生违约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裁。如,助学贷款制度中规定,不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新闻媒体和高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而对于主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来说,也没有风险控制的任何措施。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违约成本明显过低。对于贷款学生来讲,在媒体上公布姓名与偿还上万甚至几万的助学贷款相比,放弃偿还助学贷款似乎容易成为他们的选择。第二,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无利不起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贷款额度几乎都满足不了盈利性强的优质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优质的担保贷款,心中哪还有无任何抵押与担保、完全靠未来工作都不确定的个人信用的贷款基准利率不上调的助学贷款。第三,风险补偿专项基金负担分配不合理。助学贷款新规定初步提出了建立国家助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政府和学校各负担50%,以此来弥补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这一规定应该说在保障银行利益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贷款经办行的积极性。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由财政和高校对经办银行因贷款发生坏帐造成的损失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规定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由财政来进行补偿理所当然,因为作为种政策性贷款,本来就是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其他的政策性贷款也都是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由高校来进行补偿则不太适宜,高校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公共机构,不适宜承担这种政策性贷款的补贴,学生毕业后,高校也无法控制和影响他们还款,却要为他们欠还款承担责任,这缺乏公平性,影响高校配合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在损失补偿方面,虽然政策规定呆账贷款税前予以核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银行呆账损失,但仍然挤占了商业银行利润,因为大部分贷款损失未予以补偿。
三、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度是管理目标;第二维度是全面风险管理要素;第三维度是管理层级。管理目标有4个,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监控;管理层级包括整个管理对象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ERM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都是为4个目标服务的;管理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也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蕴涵的风险管理新理念,是当今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新趋势。全面风险管理是全程、立体、动态、计量的风险控制。符合国情的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全面风险管理,目前应重点做以下工作:
1.严格防范风险。贷前,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应仔细调查辖区申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贷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学习不努力,有记过处分及退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通知经办银行;贷后,加强毕业生还款追踪工作,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同时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其以后在商业银行的再贷款。
2.建立健全个人资信征询系统。银行根据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查询客户信用的历史记录、自我评估或请专业评估机构取得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评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有效的防范和消除信贷风险。
3.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失信惩戒制度。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应借助高院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将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一旦违约并经证实确系恶意违约,即将此记录转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黑名单,全国任一金融营业网点都可查询。那么,其以后请贷款等金融活动就要受到此“信用污点”的影响,很难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打交道。对违约人来说,此终生陪伴的信用污点具有很大的威慑力。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人信用法律法规,建立社会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对于失信的惩罚机制,对于失信的败德行为予相应的惩罚和制约。
4.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根据200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目前,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当贷款学生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完全未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对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进行赔付。
5.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担保制度。政府应建立专门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用于补贴那些为此而出现较大亏损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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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与社会风险;财务绩效;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国际金融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09-0055-04
一、引言
1956年,国际金融公司(IFC)正式成立,其运营宗旨是通过 “鼓励成员国,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的私营企业成长”从而促进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私营部门发展。虽然隶属于世界银行集团,但是IFC更像是一个“银行”而非公共投资机构――IFC的投资并不会得到政府担保,完全由自身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并从中获取利润。因此,IFC较早地通过不同的金融工具与方法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将其融入企业文化、政策设计、组织构架、管理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等各个方面,特别是积累了丰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经验。基于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强烈需求,IFC比其他向私人部门融资的多边金融机构更注重投资的可持续性。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促成了由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绩效标准以及相关措施组成的可持续发展框架,为IFC开辟了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为了打破多年来学界以及业界对可持续发展口号式认知的局限,本文将探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IFC商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怎样的作用,即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如何影响IFC的财务绩效表现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二、国际金融公司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变革的历程
私人投资领域将环境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开始得较晚,并且对于环境问题的认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停留在“环境保护超出了商业领域范畴,仅仅是为了政治目的”。同样,在时间上,IFC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关注并不占优势。20世纪80年代末,IFC在筛选投资项目时依然以投资回报率等财务指标作为唯一标准;在这一阶段,没有独立的环境、社会政策与流程来管理融资项目,也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的职能岗位。直到1989年IFC才聘请了第一位专业的环境评估师,正式开启了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之后,随着全球范围对环境与社会问题的关注以及外部监管环境的变化,IFC针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在理念转变、政策建立、内部职能设置、具体管理工具与措施等多方面经历了一系列变革,最终形成了在国际金融领域具备领先地位的可持续发展框架。
变革历程的重要转折点出现在IFC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即从防御型风险管理理念逐渐向主动寻求可持续发展理念转变。IFC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对投资项目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实际上是以某种合规要求来规范项目,是一种被动的风险防御方式。2001年可持续发展倡议的提出,标志着IFC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2006年可持续发展框架的正式推出,标志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配套政策出台,并付诸实践;2012年IFC最新的可持续发展框架。该框架由环境与社会可持续政策(描述IFC如何致力于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与社会绩效标准(规定客户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责任与角色)以及信息披露政策(规定IFC在透明度与可计量性方面的责任)组成。该框架的核心是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八项绩效标准,这一绩效标准已经成为私人投资部门的最佳实践标准,同时也被公共投资部门所采纳,例如欧洲发展金融协会。
在不断变革与实践过程中,IFC逐渐认识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与经营宗旨的最好方式是“在商业规则下对私人部门借贷行为中,传播以及实施IFC解决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专业能力,从而有能力在高风险区域获得盈利;增加IFC金融服务附加值,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激励员工,留住人才;消除贫困与帮助私营部门发展。”
三、实证分析设计
(一)研究方法
本文旨在探讨IFC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与企业成长(财务表现)之间的关系,采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Autoregressive Distributed Lag model, ARDL)进行分析。
[CFPt=α0+i=1mαiCFPt-i+j=1nβjESGt-j+ρtControlVariablest+εt]
[εt?IN[0,σ2ε]] (1)
其中CFP表示财务绩效变量;ESG表示环境与社会风险衡量指标;Control Variables表示控制变量; m、n分别是CFP与ESG的最大滞后期。
ARDL模型由佩萨林和申(Pesaran和Shin)于1996年提出,在之后一系列研究成果中得以推广。ARDL模型的出现为研究变量之间长期关系提供了有效工具。该模型的优势在于,相较于标准的协整模型,ARDL模型不需要各个变量的时间序列一定是同阶单整,即便样本量处于非平稳状态,都可以用ARDL模型来检验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并可以得出有效一致的估计结果。
(二)数据样本
1. 环境与社会风险衡量指标。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度量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这一难点被国际金融公司所建立的项目评价体系所化解。IFC独立评估小组(IEG)及时、无偏向地对该公司投资项目的发展成果进行评价。IEG在项目周期的各阶段对发展成果进行实时跟踪、独立测评,采用27个指标对项目的环境与社会绩效进行测评,所得结果如图1所示。
数据来源:国际金融公司年报(2006―2014)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00―2005)。
图1:国际金融公司环境与社会绩效评分
2. IFC财务绩效衡量指标。当前,用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可以分为两类:市场类收益指标和会计类指标。其中,市场类收益指标主要基于资本市场的交易数据,反映对股东的回报。如果采用市场收益指标来检验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必须考虑市场有效性问题。如果企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确实能够改善企业财务绩效,那么关于企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信息一旦传递到一个有效的市场时,该企业股价应当迅速发生变动。因此,市场收益作为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适用于采用事件研究法来分析可持续发展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会计类主要基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反映整个公司的经营成果,而不仅仅从股东角度出发。此外,本文旨在探究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行为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长期关系,因此,本文采用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在企业众多财务指标中,根据格里芬和马洪(Griffin和Mahon)对相关文献进行的梳理,本文选取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资产收益率(ROA)作为主要财务指标变量。
3. 控制变量。控制变量是指可能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影响的不可或缺的变量。本文选取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其中,总资产取对数(LNTA)表示IFC公司规模。在规模效应理论支持下,通常认为公司规模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是正向的。资产负债率(DTA)是企业调节财务管理的一个杠杆,是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文财务绩效指标与控制变量均可以从IFC年报中获得。
四、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一)模型检验与估计
首先,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根据单位根的ADF检验,ROA、LNTA、DTA3个时间序列均是非平稳的,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寻求这3个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协整秩的检验结果表明,存在唯一一个线性无关的协整向量,也就是说存在唯一协整关系。
鉴于样本数据量有限,根据不同滞后期回归后调整的可决系数、AIC、SC准则等,得到滞后期数为3, ARDL模型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财务绩效之间的长期协整关系如下:
ROA=1.721+0.182LNTA+0.155ESG+0.357DTA (2)
(15.87) (6.85) (3.21)
[0.0527] [0.0247] [0.0084]
由于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ARDL)引入了被解释变量的滞后期放在方程的右边,所以需要对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进行LM检验和White异方差检验等,结果显示,残差序列不存在异方差且接受无自相关的假设(结果见表2)。因此,上述回归结果具有可靠性。
(二)结果讨论
首先,根据长期协整关系以及误差修正模型的估计结果可以确定,IFC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财务表现具有正面作用(协整方程中ESG系数为正);其次,DESG当期与DESG滞后一期对DROA均呈现出显著负向作用; DESG滞后二期对DROA呈现正向作用,但是统计结果并不显著;DESG滞后三期对DROA呈现出显著正向作用。也就是说长期来看,IFC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以及实施措施对其财务绩效的表现具有正面影响;然而当期以及滞后一、二期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财务绩效的正面作用不显著,甚至出现了负面作用,直到滞后第三期才呈现出对企业财务绩效的正面作用。这一结果是容易理解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需要耗费公司资源,特别是对具体项目会增加一定的成本,在短期有损直接经济利益,即表现出对财务绩效的负面作用。长期而言,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实施,全面提升IFC的风险管理能力、人员专业化程度等,这些方面的改善都增强了IFC运营的“软实力”,这种“软实力”的增强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难以在短期的经济利益中显现,即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对经济显现正面作用在时间上会有一定的滞后。
五、小结
本文通过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来探讨国际金融公司实施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与财务绩效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相关关系,以及前者将对后者产生怎样的影响。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到,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措施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为正,而且这种影响是显著的,这些措施在短期内或许是增加成本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其对自身企业的管理、员工的培养,特别是重视对合作企业的帮助,都有利于其财务业绩的提高。特别是,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多发生在发展中国家,面临投资环境复杂、项目技术难度大、需要克服困难多等一系列复杂情况,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的建立、实施对项目融资的成功是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此外,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工具的不断尝试和实践,已经使得国际金融公司在全球金融机构中脱颖而出,为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在国际项目融资中,国际金融公司的参与常常被作为一种项目可行性的标志,这是自身品牌价值的体现。
综上所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由内而外地提高了国际金融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对内,打造自身深厚的专业基础;对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及增加公司附加值。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涉及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相关措施翔实规范。加之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及其特殊角色,使得其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借鉴价值。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银行相比,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并且,国内商业银行尚未从理念上真正认识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往往只是将其作为口号或者仅仅是为应付监管层面要求而设立的,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具有可行性的措施。
本文的研究初衷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内部来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措施。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IFC财务绩效的长期正向相关关系,对商业银行是一个重要的激励。虽然短期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确实增加了成本,对企业财务业绩具有一定负面作用,但是这些成本并不是沉没成本。对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提升品牌价值从而获得长远利益具有显著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整个业务流程中,从而增强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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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开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当人们还没有从十年前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冲击的噩梦中完全解脱出来的时候,又陷入了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引发的一场规模更大、影响更深远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漩涡,如何才能对金融风险进行准确的预警再次成为近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最关心的话题。正在快速融入全球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我国,当然也不可能置身事外,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内涵
关于“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内涵目前更没有统一的界定,笔者认为“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应该是政府应对金融风险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系统( 包含了内部组成关系) 。具体来说它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包括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先进的预测设备等要素;二是有一个符合国情的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三是预警结果付诸实施的各项配套措施与制度安排,包括信息披露规则、职业道德水平、管理机制、各种应对措施、相关配套立法等。总体来说,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最终目标是主管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保持科学、合理、畅顺的相互关系,能对金融风险及时准确地进行预测,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各相应工作部门就能够各就各位,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协同配合,从而能够高质高效地化解和应对面临的金融风险,从而实现防止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的目标。
二、我国现行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1、金融风险预警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风险预警的基础工作难以开展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组织或者机构对金融风险预警进行系统的监测、协调和研究,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的建立涉及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相关的经济综合部门如发改委、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但是缺乏一个将这些部门的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机构。同时,由于职能的不同,人民银行、各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也不够畅通,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在既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机构来进行协调,又没有金融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的背景下,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等工作的开展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也就谈不上对金融风险进行准确的早期系统的预警了。
2、缺乏一个全面覆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警指标体系
引起金融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可能有来自于商业银行系统,也有可能来自于股市;既有可能来自于债务危机,也有可能来自于外国金融危机的冲击等,虽然各部门均建立有符合本行业特点的预警指标体系,但是,有可能会出现从各部门看来影响和冲击不大,整体影响却比较大的情况,如果有一个全面覆盖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那么对金融风险做出的预警可能就会更为准确。
国内已经有不少学者对预警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研究,其一是唐旭等,他们通过对预警方法、指标、模型、制度安排与管理信息系统几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提出了建立中国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构架,该架构应该说是比较完整和全面的,但是有些指标的数据在我国目前还难以获得,要利用这个指标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难度极大;另外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是陈守东、杨莹和马辉等,他们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从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泡沫风险三个角度选择16个指标作为度量金融风险的原始指标,通过因子分析得到反映宏观经济风险、金融市场风险和企业融资风险的三个公共因子,但是该指标体系的不足之处是指标偏少,预警效果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建立一个全面覆盖的预警指标体系刻不容缓。
3、金融风险预警信息不够细致准确,反映不够灵敏
我国金融市场统计体系在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后,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主要侧重于对市场总体概况的描述和对市场运行若干重要方面的分类统计,对风险监测和预警的支持作用比较有限,远未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所提出的“准确、有意义、及时且具有透明度”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监管当局及时发现金融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4、缺乏对资本流动的有效控制手段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几年饱受游资冲击之苦,但是在对游资流动的控制上,效果不明显。自2003年开始,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大量国外投机资金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我国,使得外汇储备的规模急剧扩张,同时,也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对国内信贷资金的流向监控不到位,导致大量资金进入股市和楼市,加剧了泡沫经济的风险。
5、缺乏相应金融风险预警的纠偏措施
目前,我国各部门应对金融风险的前期准备不足,只有当风险发生时,才会想到怎么去处理这些问题,这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预警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机会稍纵即逝,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建立有一套完整的金融风险纠偏措施,一旦出现问题立刻就有相应的应对策略。
三、构建我国全面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构想
1、成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使得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的统一协调,建议成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专门负责金融体系风险预警等相关事宜。因为商业银行是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地,因此可考虑由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牵头,成员组成可以考虑三个部分,其一是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要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改委、统计局、海关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内人士与学者的提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和不断完善相关的预警机制,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工作进行实际操作;其二是金融业界人士,他们具有非常丰富的实际市场操作经验,他们每日都在市场工作,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市场实况,对金融市场的变化非常敏感;其三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学者,他们一方面可以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另一方面还可以协助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机制的设计。
2、构建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构建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目的是提高对金融风险预警的可操作性,有效预防潜在的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一般来说,一个开放型国家的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经济不健康、银行坏账累积、泡沫经济、外资冲击、债务危机等几个方面。
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既要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又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要能对短期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又要能够对中长期的风险进行预警,这里,笔者试图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进程不断加快的特点,根据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设计基于全面开放条件下满足我国金融业健康运行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在选取反映金融风险的指标时,我们充分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和数据取得的可能性,遵循指标体系小而精的原则,从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体系、泡沫风险、外部冲击风险以及债务风险等五个方面,选择了二十二项指标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见表1。
3、构筑分层次的预警系统
除了设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负责全国的总体金融风险预警外,还应该构筑分层次的预警系统,在此基础上,实行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不同层次的预警系统所构成的垂直型监测预警,即由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负责的宏观预警系统,各大区人民银行、银监局及相关地方政府机构组成的区域性中观预警系统,由各市级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及相关地方政府机构等组成微观预警系统。这种垂直型系统符合我国现行的经济金融管理体制,操作起来较为方便。
具体说,宏观预警系统主要负责对全国金融系统的宏观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系统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层和微观层监测系统的各种信息,对其进行处理后将防范金融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及时传输出去。中观预警系统是通过建立与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相衔接的区域性系统,具体负责本辖区金融体系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接受宏观预警系统的领导和管理,对辖内中心城市各类金融机构实行监督控制和咨询服务,传递上级各种决策和措施。微观预警系统的职能是根据上级各部门的预警监管指令,加强对基层金融状况的早期预警,及时提供科学的预警信息。将三级预警系统构成网络体系、协调动作,实行垂直的风险监测预警。
4、建立反应灵敏、渠道畅通的预警信息系统
建议在现有的统计体系中逐步增加描述市场总体风险和金融机构风险的指标,一方面使得整个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完整,另一方面也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供更有力的信息支持。应建立严格、完善的财务报表上报制度和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制定严格的监管数据采集内容与格式、采集方式与方法、采集渠道,以及保证监管数据真实性的措施。金融机构所上报的资料,必须经过专业会计师或审计师的审计,如发现金融机构有蓄意拖延和弄虚作假行为,监管部门将给予其重罚。
5、广泛开展国民风险教育,培育风险意识,提高全体国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金融市场充满了各种风险,尤其是在我国,金融市场还是一个正在兴起的新兴市场,各种交易制度、交易程序还极不规范,市场价格经常大起大落,波动性强,投机性强。因此,加强风险教育,培养理性投资行为,减少投资风险,将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提高和增强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承受能力。
6、加强对游资流动的监管,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虚拟经济产生于实体经济系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系统而存在,但是,游资的泛滥容易造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严重背离。例如,游资的进出会造成汇率波动,如果入境资本不能被经济系统吸收,则会转化为外汇储备,迫使国家扩大基础货币发行量,诱发通货膨胀。同样,虚拟经济系统中的风险,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国际游资的监控,防止大量投机资金通过各种地下渠道进入我国,冲击我国的经济和金融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内资金尤其是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严格控制信贷资金盲目进入股市和楼市,防止形成泡沫经济。
7、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建立快速预警纠偏机制
尽快完善与风险处置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对合并、重组关闭的金融机构制定减免法律诉讼费、财产过户费及税收优惠政策,为及时处置风险创造条件。对亏损较为严重、流动性非常差的金融机构,由中央银行暂时接管,通过注入资金、内部整顿,使内部问题解决后再令其重新开业。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充足率为主线的快速预警纠偏机制。
对于出现支付困难,但还没有到破产、需要重组或者关闭程度的金融机构,可以由中央银行直接提供低息贷款,以解决威胁银行安全的支付能力问题,或者由存款保险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出问题的金融机构度过难关,或者由规模较大的银行救助小银行。
近年来,中银信托、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投等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关闭或破产,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样本已增加,应有系统地分析不断出现的问题金融机构的财务资料,指出导致其发生问题的原因,以作为预警纠偏的样本。
8、加强金融领域里的国际合作,及时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动向
为了争取一个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活动,使自己的利益在这些组织的规章和国际金融秩序中得到承认和保护。就我国而言,要加强与日、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性金融组织和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相互沟通机制和对话机制,加强同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流,关注国际投机资本的动向,监控任务必须落实到具体机构和组织。密切关注和跟踪观察世界各国正在发生的各种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科学评估各国的金融风险程度及其对我国的影响,严密监管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的风险状况,严格监管国际金融风险输入我国的途径、方式和方法。一旦波及影响过大,就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负面影响尽可能降到最小限度。
当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还要考虑我国的特殊情况: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秩序和金融危机防范与治理的一个要点是在国家内部加强金融规范,以确保更高的政策透明度和监督能力,并能凭借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在关键之时及时采取校正措施,在关注加强防范国内金融风险的同时,必须更加注意防范外来风险。
本文是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开放条件下我国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0sk076zd)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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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小君.美国金融预警制度及启示 [J].《国际金融研究》.2004(4)
2004年出台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提出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如果认真品味,人们就会发现它的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对风险进行量化的要求,强调借助现代金融工程的各种理论与技术对大量市场数据进行整理、分析,通过风险模型精确地确定各项风险指标,使得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朝着定量化、程序化、产品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换句话来说,风险管理实际上是一门科学。过去几十年来在风险管理领域中,运用先进数学和统计模型量化金融风险的工作获得的巨大进步,正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构建高效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和经验艺术的结合是现代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实践中的必然。在现代金融风险管理中,完整的风控体系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我们的风险管理体系还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风险管理部、各业务部门、稽查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清楚地界定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的风险限额和定义,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保持独立性和权威性。
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首先是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一个有效的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工作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极为重要的,它必须能够制定风险管理的方针大略。同时还是要建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另外,首席风险官(CRO)的设立是有必要的,但不应该搞一刀切。有条件的先上,没有条件的可以晚些上,否则,即使安了个CRO的头衔,没有履行CRO的职责,充其量还只是风险经理的作用。
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审计稽核部门也是必不可少的,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审计稽核部门,在董事会授权下工作。它可以独立于金融机构任何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审计稽核工作,掌握业务风险的第一手资料。另外,建立风险经理制度,风险经理有较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熟悉现代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掌握风险识别和控制技术,能够熟练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是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一线人物。
最后,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化很强、复杂程度很高的工作,需要有一批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与技术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使风险监控职能得以有效发挥。每一个人都需要经过系统培训,不仅熟悉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架构和相关的技术,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汇报使其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关键之一,是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能否真正发挥控制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由多层面构成的严密的内控系统,以便为企业和员工设立一套完整的内在和外在行为约束机制,为各部门建立逐级监督机制和自控组织机制,并根据内部控制的管理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制度、机构、职能设计,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控制系统。
目前,国内部分金融机构缺乏严格的授权管理和集体决策程序,在对各分支机构及部门的管理上授权不清、责任不明,甚至出现滥用权力,滥授权现象,有些部门身兼数责;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职责不清,内部权责脱节,内部核查走形式,减少和预防差错的能力被消减。由于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同时部门设置上交叉重叠,致使遇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造成工作上的低效率,甚至形成内部的侵吞、挪用等时有发生。
因此,金融机构必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这是金融机构微观运行的基础。金融机构的宏观经营目标,要靠各个岗位人员的共同努力来达到。因此,金融机构应当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制订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并按照不同的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
要实施有效的、权威的内部稽核审计监督制度。这是金融机构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保证。内部核查制度是指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一种不间断的连续检查制度,即每一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对上一环节工作准确性的核查,它不同于独立的事后内部稽核。稽核部门必须要独立行使内部稽核审计职权,成为有执行权的权威监督部门。它们不仅有权检查、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而且有权对不遵守、不执行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从而使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不流于形式,得以贯彻实施。
运用先进科技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论我们如何制定和完善各种风险管理的制度与措施,计算机实时风险管理系统仍然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有效的风险监控不可缺少的高科技工具。否则,有效的风险管理将只是一句空话。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高效的计算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通过先进的数理统计风险计量模型和系统,针对金融机构在各个业务层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带来的不应当仅仅是全新的技术应用与用户体验,更可以带动风险管理理念的更新与理论的创新。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既能够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行业标准,计算大多数交易市场产品的最复杂的投资组合风险,又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国内的期货期权产品组合风险;既可以实现交易后的实时计算,又可以延伸到交易前的风险控制;既能够计算交易的市场风险,又可以计算信用风险并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高素质人才与风险管理文化
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人是管理的关键。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含量高、技术性强,它要求企业从事现代风险管理的人员熟悉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架构和技术,而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且需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加快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并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建立一支现在的后备军、未来的主力军,是国内企业在将来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下有效防范风险,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风险管理文化也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因素,我国风险管理起步较晚,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因此不能适应业务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风险管理机制受到疏忽和冷落,大量金融案件发生。这些案件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缺乏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和程序,而是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不能使这些系统、政策和程序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后记:面对风险,永远要有敬畏之心
本质上,风险管理就是将可控领域最大化,而把我们完全不能控制结果和我们弄不清因果联系的领域最小化。经过多年的发展,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从最初的经验判断为主导的时代,逐渐过渡到科学方法和经验艺术并存的时代。现今,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借鉴现代风险量化方法,同时辅以与大环境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和应急措施,现代风险量化技术与经验艺术相结合,构建与完善风控体系,提升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
(一)监管层面
目前,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体系已难以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监管行为。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在注册支付宝账户时所产生的余额被归为备付金,由央行监管,而天弘基金在支付宝出售基金等活动,则直接由证监会监管。另外,依照央行对第三方网络支付软件的规定,支付宝享有购置协议存款的权限,然而,并未规定是否可以购买基金。不难发现,余额宝暴露出被禁止的监管风险。
(二)纠纷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作为一类投资性理财产品,在网站宣传方面却偏重于收益率,明显忽略了产品的规模、风险提醒以及运作形式。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在获取较高收益的过程中,也同样有可能使收益率直线下滑,乃至亏损,极易诱发金融领域的消费纠纷,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三)货币市场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货币基金的范畴,电子商务网站与基金企业搭建合作关系,利用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其收益受货币市场预期及利率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而我国货币市场的波动又对产品收益构成直接影响,高收益率往往伴随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大都波动剧烈,若货币市场预期欠佳,则货币型基金收益率会出现大幅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四)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条件较低,各金融网络企业纷纷推出标榜“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并在居民储蓄率中占有小部分比重,其规模是可以预见的。而基金不必缴纳存准金,超大规模的资金因疏于监管,一旦发生市场浮动强烈或投资决策失误等突发性风险时,便会大幅亏损资金,最终演变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二、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的对比
(一)风险管理的技术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特别注重市场、操作风险和诚信度的建模与度量,积极发挥定量分析服务于风险管理的能力,注重对产品信息的收集和汇总,高度重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信息的完善,运用内部评级的办法对产品风险加以度量,以压力测试的方法描述市场风险,进而降低了理财产品经营中的风险。
(二)激励机制的确立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理财产品的短期行为的发生,使金融理财业务得到永续发展,往往会引进风险绩效评估体系,对风险跳线的各环节要素推行单独考核,不受任何市场层面的制约,使大众提早掌握理财产品的风险运营状况。
(三)风险管理原则
西方国家为更好地掌控理财产品的金融风险,十分注重风险文化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例如,汇丰银行将自身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尽量分散,适度维持杠杆比率,凸显经营的稳定性,力求少干预投放到市场上不够成熟的理财产品。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有效方法
(一)优化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流程
通过总结国外大型金融机构推行风险管理的实践和效果,发现金融机构要推出经得住市场检验的理财产品,就要优化风险管理的流程,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各类产品的风险计量模型,着力增强风险定量水平,优化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尤其要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金融产品的监管机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其真正走向市场应用并为大众接受的关键一环。产品监管机制的健全,有赖于由外部推动银行形成浓厚的监管环境,并同风险管理原则相融合,形成联动合力,共同促进理财产品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当然,风险管理策略的创新尤为关键,银行要依照所形成的风险管理文化,立足于风险管理实际,结合自身风险管理的优良经验,适时形成自身的风险管理策略。把握正确的风险管理方向。
(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文化理念提高了产品的风险管理水平
就当前而言,风险管理文化中所形成的道德价值、行为准则想要不被时空所限,就应在更长时期内凸显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方式和水平。若缺乏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仅追求眼前一时的利益是难以维持金融创新成果的,也给金融机构的平稳、健康运营留下一层阴霾。为此,必须积极培育规范的、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
(四)建立概念模型
根据以上描述,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评级体系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理财产品的创新监管、风险管理意识、风险管理机构、产品创新信息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其中,创新监管及风险管理文化已成为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重要动力,不但能直接影响风险管理意识的塑造和形成,还直接关乎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的能力,并最终通过金融管理机构和产品创新信息,影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级成果。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应用和完善
目前,就金融理财产品已经进行了大量科学化的研究,在鼓励创新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更加注重金融产品的完善,以此降低消费者所承受的产品风险。
(一)加大金融理财常识的宣讲力度,做好对金融消费者的保障工作
首先,金融领域消费者保障部门要有意识地强化对消费者经济权益的保护,采取有效政策,加强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宣传,并拓宽消费者举报渠道,使消费者能真正解决纠纷风险等问题。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要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增强自我约束、制约和规范能力。再次,金融机构必须对消费者公示风险,特别要向消费者讲明理财产品的货币市场价值及其基金属性,对可能预见的金融风险也不能回避。
(二)防范系统性全局性金融风险
系统性全局性的金融风险是易发生的现象,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防范的。要自觉理顺信用贷款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内在关联,把金融体系的秩序维持看作是首要任务,对产品展开细致周密地检测,提高预防和破解产品潜在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可将金融理财产品添加到信息检测系统之中,通过每日上报数据表,搞好对产品各项风险辨识、检测和防控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三)金融监管的主体要得到明确
首先,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同司法机构的协商合作,严厉制止各类不良的金融行为,与司法机构分享信息资源。其次,由央行作为理财产品金融监管的责任主体,并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与证监会等“三会”形成监管的联动机制。
五、结束语
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风险问题,要理清创新的内涵、过程和特点,加强产品创新风险和影响因素方面的探讨,并对比国内外创新风险管理模型,促进我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四、结论
1.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是在互联网上的虚拟银行柜台。网络银行又被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way)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第三方支付,买方将货款付给第三方独立机构,第三方独立机构担当中介保管,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前提下才决定资金去向。
3.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介入金融服务领域,把服务金融机构作为主要经营模式,依靠互联网的即时性、互动性、海量信息的优点,来实现成本低、效率高的金融搜索、金融咨询等服务。
4.网络信贷。比如P2P贷款就属于这种模式。P2P贷款就是投资人通过中介机构把自己的资金贷给借款人,中介机构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考察来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法律缺失。目前相关的制度、条例、规范的技术行业标准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立法还尚不完备,法律政策不确定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巨大风险。
2.监管风险。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而互联网金融模糊了各金融领域之间的界限,所以难免会出现监管真空的现象。
3.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即交易的一方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约定而导致的风险。例如在P2P平台上如果借款人贷款违约,在没有第三方的抵押、担保或者保险的前提下,投资者很难拿回本金和预期利息。
4.营运风险。又称操作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由于内部管理的不完善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可能引发重大的营运风险。
5.流动性风险。当资金流量超过所需时,会造成资金闲置,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关系会导致资金利用效益下降。比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会有大量的沉淀资金,这些流动性资金可能会有资金滥用、挪用的风险。
6.技术风险。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多通过购买系统模板实现科技保障,系统维护,技术保障和应急管理投入相对不足,抵御黑客攻击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较差。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1.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以风险管理理念为核心的战略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战略,就是要在机构内部把风险防范和管理放在经营活动的首位。对每项业务都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管理,使风险管理贯穿于机构的全过程,使全体员工统一风险管理观念,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
2.培育具有风险管理理念和商业伦理观念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尽快打造一支适应互联网金融浪潮的人才队伍,引进国外先进风险管理理念,结合本机构业务特点,针对性的进行人才风险管理系统培训。重点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使机构能够在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获得足够的风险信息、整合并评估,从而加强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同时还要注意人才队伍的道德建设,防止违反金融伦理的犯罪行为,保证互联网金融活动有序运行。
3.金融监管机构应进行监管体制与方式的变革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形式,即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互联网金融属于混业经营的模式,容易陷入监管真空的困境中。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当务之急是改变分业监管模式,尽快建立一个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监管体制。同时应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借鉴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相关监管措施,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4.加快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体系和建立完善严格的准入管理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赖于健全完善的行业法律体系,政府机构应抓紧制定相关法规,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政府应加快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体制,健全互联网行业准入准则,通过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的准入要求,把好门关来避免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
5.完善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审计和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1)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管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方面,审计人员应侧重于信用风险信息披露的审查。由于互联网机构拥有大量的流动性资金,可能会出现资金大量闲置和滥用的情况。因此审计人员应该重视对相关业务流动性的审核。
(2)加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信息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够,会误导市场参与者的判断,损害客户利益。审计机构应建立完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指导互联网金融市场披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