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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保障措施;研究探索
企业的知识产权是核心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快,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有的行业早已在国外建立了分支机构,例如石油、高铁等等,因此,企业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保障其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法宝之一,所以,要对知识产权实行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简洁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从制度、运作、考核和成效等发面不断创新管理形式,以保障企业国际市场竞争的较强态势,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对政府主管部门在实施知识产权的保护中,提供积极地相关条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蓄势待发的后劲。
一、企业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和形势
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国家用法律手段强制保护企业专有的技术发明带来的利益和商标、名称等非物质的智力成果权益,在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和大众创新、万民创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增长份额在总的经济增长份额的比重越来越大,知识产权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其发展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趋势下,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交流更加频繁。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的纠纷行为也日趋复杂,国家和企业以及知识产权受益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只有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及早地采取预防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从国际上来看,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发案率逐年增加,一方面说明了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的纠纷能力必须增强;从我国列入统计调查的14500家工业企业的信息情况来看,99%以上的企业无专利申请,99%的企业没有技术发明或产品创新,60%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用的国外企业的商标,如此等等,说明我国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当明显,其中主要的原因,存在国家政策层面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发展起步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核心问题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足,表现在用于产品发明的投入严重不足,专项科研经费几乎没有,企业极其缺乏产品的创新能力,中国是个制造大国,在全世界爱上中国造的情况下,中国创造的经济贡献率却不尽人意,因此,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竞争意识,有效管理和保障知识产产权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于我国的广大企业来说,任重而道远。
二、企业搞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非常重要
我国从一穷二白的农业国家,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货物贸易国、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国是在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企业实施坚定不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结果,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骨干成分,企业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企业的发明创造和品牌是信誉的凝结,品牌一旦在消费者心中竖立起来,就可以成为质量的象征、安全的象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就会在消费市场不断扩大份额。从当前的国际国内市场来看,我国自主品牌建设滞后,不仅全球知名品牌最少、成长慢,就连一些曾经在国内响当当的老字号、老牌子也举步维艰,甚至倒闭破产。为什么我国的制造业大而不强,核心问题是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较低,因此,在创新驱动的过程中,企业作为自主产品创新的主体,必须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创造和使用,加大自主品牌的培育、保护和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发展和品牌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三、企业确保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的制度措施
改革是破解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难题的法宝,创新是驱动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前进的根本动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企业产权发展和提升的机制。1.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环境。从国家层面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法律法规,清理、废除制约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各类不合理的规定和做法,从根本上奠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基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2.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积极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引导能力,带动企业、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资本投入,不断加大对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3.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创建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建设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档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形象。4.严格知识产权的质量监管。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抓紧建立知识产权的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让优质产品畅通无阻,假冒伪劣无处可藏;严格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执法标准,通过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使企业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做好品牌形象。从重从快的打击各种巧立名目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积极搭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平台,通过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标准引领和企业自主的严格自律,使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难题,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法规制度支持,充分发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高效的鼓励机构,结合科研单位和和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全员、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严格规范和考核,实行责、权、利的“一票”否决制。企业的行业协会要规范市场秩序,打破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让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质品牌产品聚焦,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载体。
四、结语
加快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是我国众多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和全民的义不容辞的时代责任,因此,必须牢牢抓住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充分利用创造、管理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素养,让追求品牌,讲究质量成为企业乃至中华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因此,国家、企业和相关的社会组织,要立足岗位,面向市场,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学习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昂首阔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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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内容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2002年4月,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明确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任务决定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知识产权制度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适应的、符合高校科研规律和特点的管理体系,以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有效利用,真正践行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最终促进高校和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互动。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主要涉及著作、计算机软件、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多种知识产权。高校作为主要科研基地之一,其知识产权管理几乎能覆盖全部知识产权种类,其中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最多的部分,也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具体而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二是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从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管理的原则、管理组织体系、管理的具体制度等,而后者又涉及评估机制、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利益和责任的分担机制等。具体到每一项知识产权上,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又包括对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实施的管理。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应当注意体现高校科研工作的特殊性质和规律,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 鼓励创新的原则。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激励创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也应以此为基本原则。鼓励创新包括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制度激励,高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运用这些手段来激励科研人员创造的积极性。具体而言,在实施该机制时应当注意平衡以下几方关系:
一是高校和研究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这在专利的管理上尤为突出。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对于职务发明,高校应当在维护本单位利益的同时,给科研人员以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创造。
二是产业利益与科学价值之间的抽象利益平衡。虽然促进产业发展是科研的一项重要任务,但高校的科研,与企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它还肩负着基础研究的重任,它要为应用研究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高国家的科学水准与研究能力。因此,较少或没有直接经济利润的理论性、基础性研究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各项评价体系中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否则将打击其积极性。
三是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之间的利益平衡。目前高校在评职称等各种评价制度中常常以论文的多寡来衡量,对于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的专利发明关注却较少,这也是科研人员出成果后急于,怠于寻求专利保护的重要原因。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妨碍高校的专利申请和保护。
2.加强保护原则。科研成果的产出,仅仅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迈出的第一步。如果没有保护,科研成果就不能产业化,这会严重影响科研人员和高校科研发明的积极性。前文提到的“高校成为知识产权流失的重灾区”,就是长期以来高校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技能的结果。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除了观念方面的原因外,知识产权知识和技能的欠缺也是重要原因。一方面,许多高校领导层和管理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必要的法律、经济常识,致使其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难以做出明确判断,难以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大多数科研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轻知识产权”的状况普遍存在,申请专利保护的敏感性较差,缺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偏重学术水平,轻视产业效益。
3.促进应用的原则。应用性科研成果只有应用于产业,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实现其研究价值。为此,高校应制定相关成果转化机制。在应用性科研立项时就应考虑到其市场需求和可能带来的产业利益,在研究过程中也应根据产业需求适时调整科研内容,在成果产出后还需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地将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应用和市场转化。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体系
早在1999年教育部3号令第16条就规定:“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然而,至今许多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没有建立起来,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仍由科研处兼顾。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需要。
有学者调查,目前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武汉大学为典型,其在科研处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职能为:全校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申奖;专利审批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及专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意见等。该机构涵盖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但未纳入有关知识产权转移的工作。
2. 在科研处内设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与其他处内机构共同管理。如大连理工大学由三个科室管理知识产权:成果科(校科协、办公室)、科技开发部(振兴办、技术转移中心)和专利中心。
3. 未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相关科室附带管理。这属于小管理模式,侧重知识产权中对专利成果和对该成果的转化管理。
笔者认为,本着权责统一和专业化原则,科研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暂称为知识产权管理处,简称“知管处”,其下设总务科、科研科、管理科、成果转化科和法律工作室。其中,总务科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服务性工作,如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培训,制定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各项评奖工作,总管各项财政资金,协调其他各科室的工作等。科研科,是将高校原有科研处纳入改编而成,主要负责科研的前期和中期工作,如科研项目的立项、组织、登记、申报项目奖项等科研前、中期常规工作。而管理科、成果转化科和法律工作室则主要分工负责科研成果产出后的保护、转化工作,以及协助科研处做好科研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科负责本校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等工作,包括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果转化科负责分析市场、筛选有产业价值的科研成果推向市场,负责签订、审核和管理本校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法律工作室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维护本校及其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各种合同进行审查、公证,监控知识产权市场,提出预防纠纷的各种建议。
至于其他小规模的科研高校,可以此为基础进行职能合并或舍弃。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涉及方方面面的制度,其中利益责任分配制度和评估激励制度是最棘手、也是最重要的制度。
1. 利益责任分配制度。该制度主要涉及高校和科研人员的利益平衡问题,主要包括职务发明的界定和利益分享、专利申请费和维护费的承担。对于职务发明,专利法已有界定,但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德国洪堡大学的职务发明报告制度,即:科研人员对其非职务发明应向学校报告,并提供非职务发明的证明。对于职务发明,在科研人员工向学校登记其发明后,学校必须在1~4个月内审查决定其是否作为发明所有人。如果学校放弃此项发明,则该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由发明人自行处理;如果学校决定为发明所有人,则学校会与发明人一起就可能的转化结果的分享问题进行协商,以学校的名义申请专利,学校在享有专利权的同时承担申请、维持、转化等方面的全部费用,即遵循“谁所有,谁付费”原则。对于已转让的科研成果,可从转让获益中优先支取专利维护费用。至于确定科研成果转让后的利益分享比例时,除不低于法律规定外,高校不能仅看眼前利益而打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还应统筹考虑,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和积极性。
2. 评估激励制度。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应建立合理的成果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创新保障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创新效益。为此高校可引入适当的政策、物质、精神、竞争等多种激励制度,不断激发科研人员研发和保护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首先,在对研究人员的激励上,高校应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合理的科技创新和学术贡献评价体系。既重视量的考核,更要重视质的考核 ;既重视当前的产出,也重视潜在的创新成果 ;既奖励成功,也要容忍失败。其次,在对高校整体水平的认识上,高校应自觉寻求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标准,自我检测,及时发现和改进不足之处,以免夜郎自大,造成严重后果。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策略
前文从宏观上论述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构建,下面将结合知识产权的形成、应用过程对管理过程中的具体策略作简要分析。
高校知识产权的形成策略
高校作为培养高级人才的主体,在形成知识产权成果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知识、设备和人才优势,理应为国家和社会贡献更多更优的知识产权成果。
首先,高校应增强创新意识,加大科研投入,制定自己的“科研创新行动计划”,制定各项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其次,既要加强基础研究,又要走出“象牙塔”,广泛吸收社会创新要素,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力求实现产学研紧密配合、前沿问题与现实问题密切结合,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中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身科研的独特优势。
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首先,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应对自己的创新成果进行慎重分析,确定是采取专利保护、技术秘密还是其他保护方式。凡要申请专利的,应及时提出申请,再进行、评奖、产品展销等活动,防止因技术内容公开而丧失新颖性,将创新成果拱手让人。在这方面,我国已有不少教训,例如,中国发明的水稻插秧机被菲律宾人申请了专利,折叠式自行车被日本人申请了专利等,这都给我国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其次,高校要经常进行专利检索和市场监控,及时发现侵权人,尽快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第三,高校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专利资料。即使在面对专利诉讼时,也应灵活运用专利无效制度、在先使用制度和交叉许可谈判等诸多措施,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高校知识产权的转化策略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因其所具有的学科、人才、信息和学术环境等优势决定了它是产生新知识、新理论的沃土。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最重要来源之一的高等院校,参与或独立创办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已经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且,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科技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已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高校或通过技术转让,或作为无形资产,或采取产学研合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式,总之,依托自身的科技优势,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的结合过程中,无一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如果管理不到位,势必造成资产的流失,因此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防止知识产权流失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还不规范,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流失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如人员流动、科技合作、非法使用等;流失的原因也十分复杂 ,主要有专利保护意识淡薄、经费缺乏、约束机制不明确、管理制度和机构不健全等原因。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不足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并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提升到了新的重视高度。但是由于过去长期实行的科研立项、鉴定、评价、奖励制度所造成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很多高校的科研人员的考核、职称评定等都与发表的论文数量挂钩,科研成果主要以的形式公布于众,并不重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取得、成果的保护。而且,在高校中真正了解和掌握上述法规的教职员工并不多,致使高校的科技人员在科研和课题研究过程中,埋头自我研究者多,关心课题知识产权保护者少。当一项科研项目取得进展时,项目产生阶段性成果时,便匆忙将其研究方法和取得的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之于众,从而使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可见,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二)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专用经费。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实审费、授权登记费和维持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数)万元。目前,高校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费用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课题完成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因此,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的,对一些有前景的专利而言,由于课题组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使其成为公有技术,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课题组决定专利权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发明创造成果。近些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比例相当高,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有部分高校存在图名不图利的思想,对科技成果只统计专利申请的数量,并不管专利权是否有效。
(三)侵占高校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缺乏具体的约束机制。虽然我国的《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成果和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概念和所有权的归属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无意或故意混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发明创造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教师和科研人员觉得这项技术成果是自己研究出来的,觉得自己就有处置权,随意或故意将职务技术成果作为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导致产权不清、高校知识产权流失。我国专利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将执行本单位任务、主要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条件作为界定职务成果(职务发明、职务技术成果)的依据。这种规定把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他技术成果一律列为职务发明创造之列,忽视了发明创造、技术成果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是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性劳动;我国高校经过多年发展和国家资助,不但拥有大量国内外先进的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料,而且聚集了大批的具有科研能力的人。由于没有在科研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大量的科研资料、科研数据掌握在科研人员的手中和头脑中,一旦科研人员跳槽,将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机制上的缺失,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问题中的“短板”环节。
摘 要 本文就《企业安全生产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新规的主要特点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新规中尚不完善、不明确的地方进行了简要分析;就如何提高新规的可操作性、如何让新规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新规之初衷提出了改进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 安全生产费 管理 办法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联合了财企[2012]16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当前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了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下面就《管理办法》新规的主要特点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一些简单探讨。
一、《管理办法》新规的主要特点
200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应该说这些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高危行业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原办法在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向、配套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为此2012年2月14日, 财政部会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对实际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费的提取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向及配套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新的《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更加系统和全面。
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统一性和系统性方面的考虑,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如将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机械制造和武器装备研制三类行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还在非煤矿山行业中增加了煤层气开采、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参照执行等。而原方法比较分散,系根据当时的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出台的应急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仅限于某一特定的领域,缺乏系统性考虑。
2、提高了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
新的《管理办法》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并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在《管理办法》中做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而原办法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过低,不利于满足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和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
3、扩大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安全预防性支出。
新的《管理办法》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而原办法缺少对预防性投入方面的规定。
4、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的资金属性及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的资金属性及企业与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原办法缺乏该方面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安全监管部门收缴安全生产费,形成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使用责任不清等问题。
5、明确了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责任。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责任,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并对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单独核算。
二、《管理办法》新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该说新的《管理办法》较之原办法完善了许多,较之原办法更具操作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不容忽视,需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1、安全生产费提取比例提高及适用范围扩大,对企业当期利润将生产较大影响。
由于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及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在部分行业可能会对企业当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例如对煤炭企业、矿山工程企业、市政工程企业等比例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以前部分制造企业未纳入安全生产费用计提范围的,在执行新规后开始计提也会对本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由于对企业当期利润的影响较大,可能会出现企业管理层执行不积极,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还有可能会出现部分企业迫于利润压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违规问题。
2、对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例如:新的《管理办法》中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的计提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工程的周期较长,一般要跨1至2个年度,有的工期长的甚至跨年度更多,而且工程造价一般金额较大。这里的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是一次性计提还是分次计提没有具体的说法;另外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要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为既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那么安全生产费用就是工程造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应当包含在竞标价格中,就应当在整个竞标价格框架内得到执行和监管。如果标外管理,那么在对竞标价格进行管理和执行时,就可能忽略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和落实。
3、缺乏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投入情况的具体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仍只对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比例及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而没有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投入情况进行相应规定,有可能出现部分企业只按规定计提但实际使用较少的情况,违背《管理办法》制定的初衷。
4、对安全生产费结余上限的规定可能会造成安全生产费的供需脱节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其初衷应是防止安全生产费计提过多,影响企业经营成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企业的规模大小不同,有的小型企业收入本来就很小,即使达到5%,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相反,有的大型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本来就很大,即使达到1.5%,再加上投入的安全生产设施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仍可造成安全生产费计提大大超过实际投入的需求。这样就从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安全经费的供给与实际需要脱节,最终形成小型企业的经费不足或大型企业的资源浪费。
5、对安全生产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了“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但对违规处罚的规定过于抽象,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保证《管理办法》新规得到落实的主要对策
针对前述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了保证《管理办法》新规得到落实,本人认为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还应当采取如下配套措施,以真正实现《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管理精髓。
1、加强安全生产新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新规精神实质。
有关部门要大力做好《管理办法》新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切实将“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精神实质落到实处。
2、尽快出台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对尚不明确的事项加以规范明确。
安全监管总局应当结合《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的解释说明,特别要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要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保证政策执行和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比如对前述中提到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包含并单列安全生产费用,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按照工程完工程度,结合工程造价时列支的安全生产费用根据实际完工程度进行提取和使用。
3、地方监管部门应尽快结合《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细则,增加新规的可操作性。
安全监管总局还应当出台具体规定,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限期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明确《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方案。包括:对安全生产的会计核算、安全生产经费的专户管理、安全生产实施的保管维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与结余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例如:江苏省财政厅2010年2月3日专门就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等有关事项出台了《关于调整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0]6号文),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户要求、主要会计分录举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与结余的信息披露方式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各个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了更加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
4、应当要求企业结合《管理办法》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安全监管总局及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明确要求政策适用企业管理层出台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要求明确列示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加强企业在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方面的自我约束。
5、充分赋予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计提与使用的审核权。
安全监管总局应当充分赋予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对当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是否充分与使用是否合理的审核权,以防止安全经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的脱节。例如:当小型企业虽然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已达到营业收入的5%,但实际安全生产投入明显不足时,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有权强制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费计提比例,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当大型企业投入的大型安全生产设施经安监部门检验仍能正常运行时,虽然大型企业拥有较为充足的安全生产费用,但重新购置大型安全生产设施仍需当地安监部门批准,防止资源重复浪费。
6、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安全生产费计提与使用违规责任及处罚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及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在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方面的违规处理措施,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作为安全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贯彻实施。
2012年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当前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要使好的办法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新规的宣传力度;还需正视安全生产新规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新规中尚不完善或明确的地方;还需尽快出台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和实施细则以增强新规的可操作性;还需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通力协作以及企业的积极配合。只有这样,新的安全管理办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体现办法之初衷,防范安全于未然。
参考文献:
出于对医药的好奇与兴趣,张晓瑜在高考志愿单上填报了中国海洋大学药学专业,怀揣对药品研发的懵懂憧憬,他如愿以偿走进了药学圣殿,设想自己以后会成为一名医药科研工作者。然而命运的安排总是神奇的,大学三年级时,张晓瑜和当时的女朋友也是他现在的妻子相遇相识。据张晓瑜说,他的妻子本科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她的引导下,他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朝阳行业所拥有的巨大潜力,同时国内对医药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趋势,如果拥有药学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复合背景,在未来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于是,经过深入调研和慎重考虑之后,当身边其他同学都忙着报考药学专业研究生时,张晓瑜毅然选择了报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由此跨入知识产权领域。硕士期间,他师从黄武双教授,专门研习国内外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操作实务。
毕业后,张晓瑜进入国内知名医药企业江苏豪森药业集团工作,用他的话来说,这是在合适的时机进入到与自身相契合的知识产权工作平台当中。自加入江苏豪森药业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至今,张晓瑜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风险预警与专利诉讼应对等工作的实战经验,建立了企业知识产权布局与管理制度,使豪森知识产权拥有量和PCT国际申请量均迅速提升,目前已为公司累计申请医药发明专利近400项,PCT国际专利60项,获得国内专利授权110余项,获得欧美日等国外专利授权近80项,豪森药业集团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如今名列医药行业前茅,足以彰显张晓瑜为民族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夯基础 建体系
初入豪森,张晓瑜在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上也是历经磨练,从流程、费用、项目到各种实务工作都做过。他坦言,那段时间虽然工作压力比较大,但确是成长最快的阶段,也是让他深刻明白医药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的阶段。
作为民族医药企业,豪森在研制创新药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哪怕再重磅的药物也无法给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润。深谙这一道理的张晓瑜意识到搭建豪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于是他在2014年升任专利部部长之后,在总结豪森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着力搭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体系的构建远没有想象中的简单,需要张晓瑜全面了解企业各个业务部门的核心业务,而且他要对豪森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都有比较清楚的把握。从策划到最终实施和改进的每一个环节,张晓瑜亲力亲为,负责组织架构的设计、协助管理层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梳理各部门关键知识产权业务及管控节点、协作流程的商议、业务部门的协调、体系文件的审核以及体系运行时各部门的考核等工作。经过了近两年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的PDCA循环过程,最终在2015年底完成了整个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搭建,其中包含31份制度管理文件,涉及公司十几个业务部门,70余类中间记录文件,并且这一体系在2016年5月经过第三方现场审核顺利通过国标认证。
张晓瑜介绍说,该体系的特色是立足国内医药企业的发展环境,结合豪森“仿创结合”与“国际化发展”的企业发展战略,综合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特殊性建立起来的一套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该体系涉及公司的职能部门比较广泛,包括研发、市场、法务、信息和内控等部门,同时具有非常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且通过该体系串联了公司各事业部、各部门的知识产权协作关系。足以想象他在其中花费了多少心血,耗费了多少精力。豪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确实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豪森的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明显提升,专利布局的策略应用更为广泛,专利申请数量比制度实施前提升了近一倍,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机制也得到有效实施,提升了产品的研发效率,降低了项目开发的侵权风险。
迎诉讼 防风险
为豪森搭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之外,张晓瑜还主动迎击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挑战,多次成功应对跨国药企发起的重大知识产权诉讼,化解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相关案件在医药知识产权领域起到重要影响。
他曾多次作为委托人或V讼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广州中院等代表豪森出庭,目前已成功无效5项跨国医药巨头的核心专利障碍,其中“胃肠基质肿瘤的治疗”(即“格列卫”案)发明专利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评选为2015年度十大无效案例。其的“氟维司群案” 也是豪森成功扫除药品研发中核心专利障碍的典型案例,在此次诉讼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引入技术调查官,成为国内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重要里程牌事件。
此外,张晓瑜为有效清除企业医药项目研发的知识产权风险,还多次代表豪森针对原研药企布局的核心专利障碍主动发起专利无效挑战,并取得成功,使公司产品能够顺利提前上市,也促进了国内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实现了国内医药企业从被动应战到主动挑战的成功转变,增强了公司对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信息的运用能力。
在工作中,张晓瑜向来乐于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他认为,医药领域本身就是一个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谁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洞察先机、把握机遇,谁就能从竞争中优先胜出。而主动出击的做事风格能够使他用最直接的程序来消除或明确法律风险,从而有效避免企业产品面临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价值收益。因此,他不畏迎接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上的一切挑战。如他所言,挑战的存在是自己当初迈入这个行业所预见和期待的,也是能真正体现知识产权工作价值的重要方面,而他愿意从事这样有挑战性的事业。
申专利 创联盟
在豪森,张晓瑜的主要工作是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果,但他不仅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经理人,还拥有职务发明人的身份。他先后申请了7项国内发明专利,其中4项获得授权,这几项专利主要涉及公司几个产品的药物制剂、新晶型及制备工艺方面的发明专利。在参与发明的过程中,他对相关技术进行了全面的背景检索,梳理了技术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并与技术人员共同讨论相关专利技术的开发思路,提供了开发建议,并利用空余时间在实验室与技术负责人一起商讨技术的改进方案,最终这几项技术顺利开发成功。而张晓瑜也充分体会到了参与研究发明的乐趣,并从中感受到在其他工作中无法体会的另一种成就感。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01
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凝聚了企业员工的智力和经营管理成果,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为企业增添巨大的竞争力。在现代经济制度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变成了知识的竞争,谁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使得企业的科技成果不被窃,无形资产不流失,保持先进的技术创新,谁就可以使企业在法定的时间获得最大的利润,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更好地生存发展。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利用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仍然有许多企业没有申请自己的专利,或者没有自己的商标,并且还有许多企业不重视他人的知识产权。
一、企业现有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一些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意识
在一些企业中,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企业的管理者只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对企业特有技术的保密,专利的维护,还有商标的无形价值,没有认识到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从而失去了品牌效应,也就失去了创造利润的机会。我国有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老板和高层管理者都是白手起家的,他们一路走来,认为只要拥有技术和人才就可以使得创造利润,就可使企业发展壮大,他们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意识,也就更不可能注重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2.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今天我国仍然有一些企业没有树立品牌意识,企业缺乏品牌意识主要有三种表现:一种表现为部分企业缺乏自主的知识产权,还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常常模仿国内知名企业或者国外企业的产品设计和商标,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一种表现为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商标,即使有的企业有自己的品牌也不注重商标的保护和注册,不注重商标的保护就容易被一些小企业盗用商标,生产劣质产品销售,对企业商标的形象不利,另外,对于一些知名企业来说,不注重企业商标的及时注册,企业商标被海外不法商人抢先注册的现象常常发生,这样企业日后在开拓海外市场时就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还有一种是很大一部分企业对自己的知名商标未作无形资产评估,这样在与外商合作时就难以将商标增值潜力作价人股,一旦新产品使用外方商标作为合资企业新产品的商标,无端地被外商抢走了名牌产品的市场和自己知名商标的增值潜力,造成企业无形资产流失。
3.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专利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还不是太长,所以企业的专利意识比较薄弱,国内有很多企业自己研发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但是却不会利用专利战略来保护核心技术,还有一些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已经符合了专利的申请条件,但是却没有申请注册专利,没有专利权。这样的后果就是一旦发现新产品被仿冒,就很难利用法律武器来进行知识产权的认定,企业就会蒙受损失。企业研制新产品却不注册专利,这是对智力劳动成果的不重视,现在我国已经有好多专利被国外企业抢先注册,而且这些专利产品的销售额巨大,我国因专利流失损失的利润巨大。
二、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1.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知识产权的开发过程比较难,但是却容易被其他企业复制,这就需要我国企业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防止知识产权被侵害而遭受严重的损失。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一方面,可以在企业中多做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使得员工了解知识产权,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样员工就会自觉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要重视对科技成果的保护,要改变轻视专利申请的思想,还有学会利用自身的资源去开发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要做好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涉及技术、法律等广泛领域。所以企业需要复合型人才来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这就需要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技术方面、法律方面、知识产权管理方面都通晓的人才,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培养复合型的人才之后,企业下一步就是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要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注册,以及日后的管理和保护,还要有部门来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制度,还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在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后还要制定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说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等等,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重视专利信息的利用
专利信息反映了全球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新技术情报,是技术信息最有效的载体。企业要重视信息的利用,比如说在研制新产品之前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准确地了解本领域的技术发展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或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这样做就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研发起点、缩短技术研发周期、节约科研经费。另外,在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要进行专利信息跟踪,及时调整研究开发策略;在成果公开之前,具备申请专利条件且适宜采用专利保护的,应及时申请专利。
三、结束语
在现在的经济制度下,知识信息高速发达,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就必须依靠知识产权制度,重视专利的申请,重视商标的保护,做好并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构筑具有知识产权内涵的企业文化,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可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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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前言
近年来,莱芜经济和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方面促进了莱芜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企业生产和技术创新,有利于生成更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跨国企业相继进入我国,进入山东,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莱芜中小企业置身于激烈的国际环境中,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紧迫的压力。据调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传统制造业、雕塑业、医药业和新技术企业等行业竞争激烈。涉讼企业希望通过知识产权诉讼合法地排挤竞争对手,赢得市场优势。案件的诉讼标的越来越大,一些案件与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本文从小处着手,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等中小企业为例,综合分析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得出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现状。近年来,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薄弱,还存在知识产权量少质低,职务发明专利占比低、专利实施转化率低、对企业发展的支撑力不强等问题,公众意识、管理水平、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也深为缺乏,有待进一步提高。总而言之,莱芜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没有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真正领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与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要求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还不相适应。
莱芜中小企业在2002~2009年8年间平均每3.5项获奖科技成果才申请1件专利;平均发表5.5篇论文才申请1件专利。这种“两多一少”的结构,反映了目前莱芜中小企业依然重视科技成果评奖和,而忽视专利申请,也反映了莱芜企业研发能力较弱、研发水平较低、专利意识不强、专利质量低下、自主知识产权严重不足。莱芜中小企业目前的技术创新状况和知识产权现状并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存在着众多问题,以下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1、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莱芜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很多创新成果不能在第一时间产权化,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思想和意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
(1)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不强。由此导致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并造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为例,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科研体制的影响,该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新技术热衷于通过鉴定、评审等程序获得奖励或者鉴定证书,然后将技术成果束之高阁,而对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表现得十分冷淡,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不够,以至于有些已有技术被别人抢先注册了专利技术,使自己被冠以仿冒者的罪名,譬如柔性管端模具。
(2)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思想和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举例来说,莱钢锻压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总体上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如申请项目管理、开发项目管理、获权项目管理、基本法律事务处理等,远远没有上升到战略管理层次,而且此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上存在误区,即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同于企业技术生产管理或法律事务的管理,根本没有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它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当成一项额外的“成本支出”,如申请费、维护费、调查费、专家费、保护费用等,没有建立独立的知识资本制度,没有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专门的经费,致使其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
2、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大部分的莱芜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良好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存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缺失、管理制度匮乏、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研发资金投入不足、重开发引进而轻吸收引进等方面的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缺失,管理制度匮乏。根据莱芜知识产权局2009年《莱芜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调查报告》,在被调查的100家中小企业中,制定了知识产权内部规章的企业有36家,占有效样本的36%,正在制定规章的企业31家,占31%;没有制定规章的企业33家,占33%。近2/3的企业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规章。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这是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薄弱的主要因素之一。美国IBM公司专利工程师有500多人,微软公司全球25,000名员工近1/5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索尼和日立公司均有300多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而莱芜地区80%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经营人才几乎是空白。
(3)研发资金投入不足。莱芜中小企业研发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举例来说,2000~2009年的9年间,莱芜中小企业研发平均经费内部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2.13%,最高年份也仅为4.32%,没有达到5%。
(4)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莱芜很多中小企业并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的有效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员工从事技术以及知识创新的积极性,使得企业缺乏竞争的后劲。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章程规定,对于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员工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此规定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很多员工取得技术突破后申领奖金,却以成绩不够突出为由被企业拒绝,严重打压了员工创新的积极性,而且即便是申领到奖金的员工,也因为奖励力度不够而积极性低落。
(5)重开发引进,轻消化吸收。在技术方面,大多数莱芜中小企业只注重技术开发引进而轻视消化吸收,缺乏技术开发引进的后期跟进工作,技术消化吸收经费明显匮乏。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为例,虽然该企业每年在技术开发方面都投入大量资金,其中技术改造经费占经费总额的54.36%、技术引进经费占35.71%、消化吸收经费占6.02%、购买国内技术经费占3.91%。(图1)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是企业在引进技术上进行技术创新的前提,而从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善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一)增强企业的产权意识。增强企业的产权意识首先应当树立起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意识,其次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二)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产权管理体系。为适应生存发展的需要,各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健全机构、规范制度、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形成责权明晰、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产权管理机构。各中小企业应当设立比较健全的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市场调研、知识产权信息搜集、专利申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等等诸多知识产权事宜。其职责除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培训、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处理企业内外知识产权业务等方面外,还包括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对本企业技术、产品领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动态进行跟踪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建议,为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从技术开发、产品营销方面提供支持,及时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预防本企业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在实际操作方面,中小企业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到爱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莱钢、泰钢等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先进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2、建立健全产权规章制度。在宏观层面应确立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政策、指导方针;在微观层面应针对不同领域、产品、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如与企业员工,特别是接触和掌握企业重要知识产权的员工签订知识产权问题的协议,包括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职务技术成果归属、竞业禁止协议等。还应建立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进行业务交流时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技术合作的产权处理制度等。无论属于何种层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利用、监管等运营方面的规定必不可少。以确权而论,企业应当建立及时对知识产权进行确权的制度,如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而产生的技术成果的相应专利申请制度和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对企业商标在国内外的及时申请注册制度和对企业著作权的及时登记制度;以监管而论,需要建立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的机制,以保障整个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营依法进行,并及时发现侵害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确保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3、培养产权管理专门人才。要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健康较快发展,中小企业必须强化抓知识产权就是抓企业发展的理念,建立一支创新团队,培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明白人。在这方面,中小企业可以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学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加入,并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的职业培训;还可以聘请相关知识产权专家担当顾问,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予以指点、监督。
4、建立健全产权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的建立需要规范企业与科技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奖惩制度,建立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包括知识产权要素参与分配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基金),并创建体现科技创新价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等,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作为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和提升工资的标准,以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
(三)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率。各中小企业资金技术实力本来就比较薄弱,所以更应当做好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率。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的效用监督、考核体系,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引进后的效能评比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消化资金的投入,实现知识产权效用的最大化,变相地节约成本,如固德化工有限公司2007~2009年间专利消化资金投入增加了20%,结果知识产权效能增加了80%。
(四)拓宽途径,增加研发资金投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今天,在资金方面处于劣势的众多莱芜中小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拓宽途径,增加企业研发资金的投入。
1、关注政府政策。目前,莱芜市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获取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和资助奖励措施,如设立了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仅2010年一年莱芜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就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7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利管理及专利保护等方面的专项资助。各中小企业取得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经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还可以按照评估的实有资产价值作为质押申请银行贷款。作为莱芜地区的中小企业,要充分解读并利用好本地区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加快企业知识产权的创建。
2、借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节约开发成本。仅靠资金未必就能确保开发出成功的产品。一些公司之所以超过竞争对手,并不是因为它们在研发上花费更多,而是因为它们的开支更明智。比如,甲骨文公司2008财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占收入的12%,而软件类企业的总体比例为13.6%,但2009财年甲骨文的利润增幅达到29%,且该公司目前还在增长。这说明了企业应当追求研发资金效用的最大化。
对于莱芜众多的中小企业而言,资金、技术实力相对薄弱,更应当合理有效地配置研发资金以实现资金效用的最大化。由于内部人员信息上的不足,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事务时,可以求助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帮助处理。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拥有合理的人员构成,长期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与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省时省力的一条捷径。可以很好地提升企业研发资本的利用效率,达到资本效用最优化,节约开发成本,变相增加企业知识产权的投入量。
三、结论
莱芜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的地市,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逐步建立,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随着我国加入WTO,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众多的莱芜中小企业,既要主动参与、遵守国际游戏规则,也要尽量利用机制,扬长避短,并充分利用好国家的相关政策,为企业争得最大的发展空间。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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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中小企业的工作流程,在运营中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以企业自身为主导,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实现新的突破,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重点。以天津为例,通过对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综合分析,现状如下:
(一)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但缺少战略管理意识
调查显示,近80%的调研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但不少单位仍由科研管理部门兼管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由于多年来形成的管理思路与管理机制的限制,往往存在重成果、重论文、轻专利的现象,导致知识产权相关能力的培养与建设严重不足,很少能从战略的高度策划知识产权的运营。
(二)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淡薄,经费不足
调查显示,调研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共4.12千万元,占主营收入的2.89%;专利申请与管理成本共支出0.03千万元,专利相关支出与研发投入比为1:137。很多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当成一项额外的“成本支出”,如申请费、维护费、调查费、专家费、保护费用等,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项独立的知识资本,没有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专门的经费,致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难以深入。
(三)知识产权应用水平较低,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调查显示,我市专利实施方式以自行实施为主,专利转让实施和许可实施比例分别只占3.24%和7.95%,这说明我市的专利实施方式较为单一,通过专利权的交易促成实施的情况比较少。超过90%的调研企业没有开展专利交易活动,大部分院校及科研单位中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市场化潜力的专利没有得到实施。
(四)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意识不强调查显示,有11%的企业在遭遇侵权后,既没有请求行政机关解决纠纷也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专利权人对行政管理机关在维权中所能起到的作用缺乏认识,且法律诉讼的周期长、成本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专利权人自身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对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的热情不够高,司法保护意识不强。
二、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建议
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它由多个子系统构成,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同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从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纵向过程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从技术研发前的创新准备到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全过程;从其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作用的横向过程看,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连。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各子系统之间协同配合;对外而言,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与外界不断进行大量的人、财、物、信息交换,如引进技术人才、获得风险投资、取得知识产权信息,以形成协同力和促进力。因此,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企业应建立战略思维,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各项管理中
应用管理雅宝库考核机制权利管理研发管理规划设定市场调查项目检索资金投入试验评审自身实施权利许可价值评估市场融资交易申请确权合同管理技术保护维权诉讼信托绩效评估奖惩记录改进流程人才开发自身评估目标选取组织结构职能责任工作环境
(二)企业应加强经费投入
企业应加大投入,建立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理念,关注高校中没用实施运用的高校潜力专利,灵活处理购买、自用、许可使用和转让专利之间的关系,用知识产权融资所得投入到知识产权管理中,提升申请质量,建立专利池,更好地盘活资产。
(三)企业应树立信心,通过各种渠道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企业应学会通过合理布局专利申请,提高专利申请书的撰写质量构建更好的权利保护范围。在面对侵权行为时,应树立信心,多渠道开展维权,及时提讼。
三、政府在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推进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国于2013年2月7日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并订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该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对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做出了具体规定,也对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推行中,政府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试点
选定部分试点企业,协助企业梳理自身已有制度、结合企业的发展目标制定制度、建立管理体系、实现内部控制和外部交流、对组织流程改善/专利产出/竞争力提升等各方面开展评估和考核、不断改进管理标准。
(二)推进建立各种高效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
政府应加强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专利信息平台功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益性专利信息、专利咨询、专利侵权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积极引进专利复合型人才,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更加细化,更加深入。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构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完善行政与司法并行运转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设立汽保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与专利保护维权服务机构,统筹协调汽保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涉及专利侵权纠纷的行业性或区域性经济、技术安全问题提供帮助,为汽保行业依法开展专利维权事务提供服务。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职能完善、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
(2)构筑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体系
加强对知识产权政策的研究,及时追踪国内外专利发展动向,研究国内外相关专利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适时为汽保企业提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意见或建议。建立汽保产业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系统,构建风险投资方、技术信息持有方、技术转化方共享的互联网专利转化平台。加强对外贸易中的专利管理,结合地方实际,适时制定有关外贸进出口专利管理的措施,扶持具有专利权的汽保设备产品出口,帮助和奖励涉外专利申请,增强汽保企业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建立有利于汽保企业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的各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专利。
(3)构筑知识产权人才支撑体系
健全的知识产权人才体系,是汽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智力保障。采取多种方式,开发汽保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服务两类人才,为汽保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尤其要抓紧培养和造就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水平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制定汽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人才、服务人才培育计划,拟定可行的人才储备规划,出台相应的培育、开发支持政策,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人才的开发,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汽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人才、服务人才专家库、信息库,构建以人才高地为支撑的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4)构筑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